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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玄義 (No. 1716_ 智顗説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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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破無明見實相者方得生彼。但無明重
數甚多。雖三賢十聖住於實報。報未盡猶
有殘惑。更用王三昧。四十一番益之。至於
妙覺。豎窮横遍不生不滅。不生不滅無明永
盡。智慧圓足。故言不生不滅。又機感滿足利
益究竟。故言不生不滅。若分別爲言。謂實
報在方便之外。若即事而眞此亦不遠。文
云。觀見娑婆瑠璃爲地坦然平正。諸臺樓
觀衆寶所成。純諸菩薩咸處其中。即實報土
意也。若麁妙機若別圓應。若淨穢土若淺深
益。不出十番。包括法界利益略周。大意可
見不俟繁文。是爲大通佛所。毒鼓損生聞
有遠近。死有奢促。天鼓増道聞有遠近。故
令益有深淺。致有業通願應諸眷屬利益
也。問初番已破二十五有得益竟。則無有
可破。更無益可論。何須至十番耶。答初
破二十五果報苦。獲果報益。次破二十五
因苦。獲修因益。次破二十五有見思苦。得
眞三昧益。次破二十五空。令出二十五有
假。得俗三昧益。次破二十五有有空二邊。
顯於中道王三昧益。次破方便有餘土。出
二十五假。得俗王兩三昧益。次破實報土。
但深顯王三昧益三諦未了了者益意不
息。故有十番其義如是。問三諦獨在極地。
亦得通凡。答如大品云。衆生色受想行識。
又云。無等等色受想行識。仁王云。法性色法
性受想行識。大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則從凡至聖。皆悉
是有即俗諦也。淨名云。衆生如。彌勒如賢聖
如。一如無二如。大品云。色空受想行識空。
若有一法過涅槃者。亦如幻如化。此則凡
聖皆空即眞諦也。大經云。二十五有有我不
耶。答言有我我即佛性。佛性即中道。因縁生
法一色一香無不中道。此則從凡至聖。悉
皆是中道第一義諦。問遠論利益經語還
多。第一云。從久遠劫來。讃示涅槃道。生死
苦永盡。我常如是説。第二云。我昔於二萬
億佛所教無上道。第三云。宿世因縁吾今當
説。定據何文耶。答第一文直云從久遠劫
來。久遠之言。信實杳漫而未顯本地。或據
中間。第二直云昔曾二萬億佛所。未判劫
數久近難明。將後文準望似如近近。今論
遠益取第三文。以三千界墨。東過千界。乃
下一點。點與不點盡抹爲塵。一塵一劫復
過是數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阿僧祇劫。用此
明文望二萬億佛所。始爲昨日。從是已來
爲結大乘之首。彼佛八千劫説經。十六王
子八萬四千劫覆講。彼之經論文廣時深。于
時聽衆或可當座已悟。或可中間化得。或
可近來化得。咸至寶所。受法性身爲應生
眷屬。内祕外現共熟衆生。而作佛事。淨名
曰。雖成道轉法輪。而行菩薩道。是此意也。
于時聽衆未得眞實益。若相似益隔生不
忘。名字觀行益隔生則忘。或有不忘。忘者
若値善知識宿善還生。若値惡友則失本
心。是故中間種種塗熨。或多以大乘熟。或
多以小乘熟。生方便者。雖説種種道。其
實爲一乘。亦復皆令得至寶所。受法性身。
而於彼國被第九番十番眞實利益。如千
世界微塵菩薩即其流也。斯等已究竟於前
名久遠利益。其中衆生于今有住聲聞地
者。更近論利益。如後説云云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六下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七上
 天台智者大師説 
二近利益者。起於寂滅道場。始成正覺即
轉法輪。撃於毒鼓天鼓。利益衆生。齊至法
華已前。益亦淺深死亦奢促。何者。教本逗
縁。縁略爲四。教亦有四。教主亦四。皆稱法
王具王三昧。自破二十五有。七益衆生例
如前説。又大小乘經。明佛入王三昧。放光
説法善惡諸趣果苦得益者。如阿含中説。
見佛光明蒙佛手觸。六道苦患悉得除愈。
又大品云。放光照地獄衆生。苦惱即除。生
齊第六天。苦除是果益。生天是因益。大品稱
爲華葉之益也。又佛放光幽闇之處皆大
明。各作是念。此中云何忽生衆生。此亦是
果益。此因果益。四教主佛。通能此益。別論益
者。則是淺深不同。謂聲聞斷正縁覺侵習。
同名中草。菩薩伏惑兼度衆生。故經云。求
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名上草益。
蓋三藏教主慈善根力。利益之相也。經云。若
諸菩薩智慧堅固。了達三界求最上乘。即
三人同觀無生。非但有前析智之益。別有
巧度。即是體眞。是爲小樹増長益。蓋通教主
利益之相。經云。復有住禪得神通力。聞諸
法空心大歡喜。住禪者住九種大禪。心大歡
喜者登歡喜地。度無數億百千衆生。是名
大樹増長。非但有前因果析體之益。而別
有分別道種智。乃至一切種智益。蓋別教主
利益之相。經云。今當爲汝説最實事。不啻
如前之益。乃有即破無明顯出佛性。究竟
實益。蓋圓教主利益之相。復次前三教益劣
不兼勝。勝則兼劣可解云云。又歴五味者。
乳教但因果大樹實事四益。而不明三草一
木。以大乘經不入二乘人手。如聾如瘂故。
酪教但有三草等四益。生蘇備有七益。熟蘇
無析法三草。而有體法等七益。醍醐但有
實事益。前諸益皆麁。今益則妙。近從寂滅
訖至法華。爲生身菩薩。但得八番之益。不
得第九第十益也。又有得義者。即是菩薩
從法性身來入分段。作願通應生等眷屬。
進破無明斷除殘品。即得明第九第十番
益也。始從寂滅終至法華。略言十益也。
問法身菩薩。聞應身佛説法。應身中益。亦
令法身得益耶。答譬如磨鏡鏡轉明色像
亦明。又問應身聞法益。法身亦益者。應身現
病法身亦病耶。答此病若實者。應病法亦病。
秖爲應病非實。非實故應身無病。法身亦
無病。又若應身現病少。當知法身益亦少。
若能應身現病廣。法身益亦廣也。今作諸句
料簡。自有果益因不益。因益果不益。倶益。
倶不益。此即現事可解。自有壞益成益。亦
壞亦成益。不壞不成益。不壞不成益是清涼
益。四趣因是壞益。非想因是成益。中間是亦
成亦壞益云云。自有因益即果益。果益即因
益。此變易因移果易意也。自有因益非増
道。果益非損生。得是因果益。不得是因果
益。分段報因果也。自有因益是増道果益是
損生。不得是因果益。得是因果益。習因習
果也。自有眞益非俗益二乘也。俗益非眞
益六度菩薩也。自有先俗益後眞益六度菩
薩也。自有先眞益後俗益。通菩薩也。自有
眞俗益非中益。中益非眞俗益別也。自有
眞益即俗益。亦即中道益圓也。三當文利益。
就今經備有七益。雖復差別即無差別。譬
如芽莖枝葉生長不同。而是一地所生。七益
誠復淺深無非實相。故言差別無差別也。
諸經差別麁益。同入此經無差妙益。或進
入諸妙益。或按位成妙益進入益者。本是
地上清涼。今則進發大乘解心明淨。或進觀
行妙相似分眞中。本是人天因益。今進入相
似分眞。本是小乘學無學益。今進破無明分
眞妙益。譬如迴聲入角轉小爲大也。通別
進益例此可知。按位益者。本是麁果。地上
清涼即成理妙之益。按於麁因之益。即是觀
行妙益。按麁學無學益。即是相似妙益。開
麁即妙不須進入。通別例此可知。進入妙
益。即是待麁益明妙益。按位益即是絶待
妙益云云。諸麁益判眷屬者。果因二益。堪
爲業生眷屬。中上二草小樹等。堪爲願通
眷屬。大樹見性已去。皆應生眷屬攝云云。進
入按位者。理妙假名觀行妙。堪爲業生眷屬。
相似妙堪爲願通眷屬。分眞堪爲應生眷
屬。是名此經利益之相也云云。三明流通利
益者爲三。一出師。二出法。三出益。弘經
行人具通凡聖。若法身菩薩誓願莊嚴。令此
土他土下土上土。得權實七益九益十益。化
功歸己還資法身。増道損生也。生身菩薩。
亦能此土他土弘經。令他得權實七益。化
功歸己増道損生。而不能上土利益也。凡
夫之師亦能此土弘經。令他得權實七益。化
功歸己増益品位。故無量義云。有病導師。
在於此岸而成就船筏。渡人彼岸。即其義
也。問凡夫但能爲凡夫弘經。使凡夫得益。
亦能令聖人得益耶。答聖有二種。一小乘
聖。二大乘聖。如經云。若有實得阿羅漢生
滅度想。若遇餘佛便得決了。南岳師云。初
依名餘佛。無明未破名之爲餘。能知如來
祕密之藏。深覺圓理名之爲佛。佛滅後實
得羅漢者。於權實未了。若遇初依即能
決了。成相似益。成進入分眞益。此文往證
凡夫之師。得爲小乘聖人弘經得益也。經
云。六根清淨人説法。十方諸佛皆樂見之。
皆向其處説法。一切天龍聞其所説。皆大歡
喜。此亦是凡夫師。爲大聖説法之明文也。
二出法者。通經方法明出聖言。文云。若衆生
不信受者。當於餘深法中示教利喜。餘者
帶方便也。深者明中道也。帶方便明中
道者。即別教也。若但方便不明中道。即通
藏等教也。經文許用別助圓。而例推亦應
用通助圓。又文云。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
義。豈隔藏通耶。但菩薩已得實慧。亦得權
意。不以實濫權。亦不謂權是實。但爲弘
實而衆生不信。須爲實施權。以淺助深
無虚妄也。此則雙用權實而弘經也。安樂
行云。若有難問。不以小乘法答。但以大
乘而爲解説。令得一切種智。此則但令用
實弘經也。又云。隨宜爲説。此亦不隔於
權也。今時人弘法。或一向用大。或一向用
小。皆不得佛意。善弘經者。用與適時。口
雖説權而内心不違實法。但使衆生得權
實七益。於弘經暢矣。三出益者。然流通利
益。不待第三流通段。方明利益。秖正説文
中。已指未來弘經之利。譬喩品後授記品末
法師品中。皆明弘經功徳利益。能於如來
滅後。聞一句偈者。亦與受三菩提記。況弘
宣者。竊爲一人説者。功徳尚多。況處衆廣
説者。展轉至第五十人。隨喜功徳尚非二乘
境界。況最初會中聞隨喜者。常不輕流通一
句尚得六根清淨。況具足流通者。初品弟子
弘經功徳。無量億劫行五波羅蜜。不得爲
喩。況第五品十方虚空。寧有邊表。五品弘
經尚叵窮盡皆云。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
如來座。如來之法皆非數量。況八萬大士千
界微塵菩薩。而當可説耶。而當可知耶。唯
除如來無能盡知者也。凡師弘經令凡七
益。經云。此經是閻浮提人病之良藥。若聞是
經不老不死者。於老死中識老死實相。老
死是果報法。識實相即得清涼理妙益也。
亦果報益也。能持此經故。生安樂土處蓮
華中。不爲貪欲所惱。亦是離十惱亂。是善
行菩薩道。亦名名字益。亦是觀行妙。亦是
修因妙。得陀羅尼。能旋假入空。即是下中
上藥草等益。亦是小樹益。得百千旋陀羅尼。
即大樹益。得法音方便陀羅尼。是相似實益。
若有須臾聞。即得究竟三菩提。即是眞實
益。復次如人穿鑿高原見乾土。是下中上
藥草益。見泥是小樹大樹益。得水是最實益。
後五百歳尚獲此益。況復今時弘經利他。寧
無七益耶。第四觀心者。小乘明心起未動
身口。不名爲業。大乘明刹那造罪殃墜無
間。無間是大苦報處。刹那促起業處。促心
暫起重業已成。況九法界而不具足。若能淨
心諸業即淨。淨心觀者。謂觀諸心悉是因縁
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一心三觀。以是觀故
知心非心。心但有名。知法非法。法無有
我。知名無名。即是我等。知法無法即涅槃
等。此解起時。於我我所如雲如幻。即是地
上清涼益。信敬慚愧諸善心生。於空假中
而有勇。即是因益。念念與即空相應。是中
上草小樹等益。念念與即假相應是大樹益。
念念與即中相應。是最實事益。於一念益
心。七種分別云云。夫一向無生觀人。但信心
益。不信外佛威加益。此墮自性癡。又一向
信外佛加。不内心求益。此墮他性癡。共癡
無因癡亦可解。自性癡人眼見世間。牽重不
前者傍力助進。云何不信罪垢重者。佛威
建立。令觀慧得益耶。又汝從何處。得是無
生内觀耶。從師耶從經耶。從自悟耶。師
與經即是汝之外縁。若自悟者。必被冥加汝
不知恩。如樹木不識日月風雨等恩。又三
事汝不知外加。一不信教。二不自行求外
加。三不教人。直是汝之不信。非無外益
也。經曰。非内非外。而内而外。而内故諸佛
解脱。於心中求。而外故諸佛護念。云何不
信外益耶云云。他共無因癡例可解。即假故
無自性。即空故無他性。即中故無共性。雙
照故無無因性云云。第五結成權實者。光宅
云。照三三之境爲權。照四一之境爲實。
今不用此解。既以大乘果爲大理。何不
用小乘果爲小理。彼救云。小果非眞。故
不以其果爲理。若爾權教及權行人。何嘗
是實。既立權教行人。何不立權理。又權若
無理。俗不應稱諦。既言俗諦權不應止
三也。實有四者。夫因果是二法。云何以二
法爲理一耶。經云。觀一切法如實相。不
行不分別。云何分別因果爲理一。若爾便
無實相則魔所説。故不用彼釋。今明照
十麁之境爲權。照十妙之境爲實。十麁者
即前九法界。三因縁等諸麁諦智。乃至麁利
益。皆稱權也。照十妙者。即是理妙乃至利
益妙。妙故爲實。復次爲十妙故。開出十麁。
如爲蓮故華。意在於蓮。而蓮隱不現。於餘
深法示教利喜。餘法有實而實不顯。文云。
如來方便意趣難解也。又華開蓮現。譬開
十麁顯十妙。則無復十麁。唯一大事不可
思議境界。乃至利益。肇師云。始從佛國終
法供養。皆明不可思議。今亦例爾。既開麁
已始終皆妙。又約五味者。乳味則有爲十
妙明十麁。開十麁顯十妙。則成一權一
實。若就四悉檀則有六權二實。若約四門
則十二權四實也。若約三藏一向是權。化城
楊葉。還就三藏約化他爲權。就自行爲
實。約四悉檀三權一實。約四門十二權四
實。若方等既備有四教故。三十種權一十種
實。若約四悉檀。十四權二實。對四門五十
六權八實。若約摩訶般若。既廢三藏但用
三教。通別二十種爲權。一十種圓爲實。若
約悉檀十權二實。若歴四門四十權八實。
若至法華前來一向皆廢。但説一實。實中
非無方便。但是實相方便同稱爲實。今約
悉檀者。未悟之前三權。悟即一實。若歴四
門十二權四實。名數一往同三藏。而意有
天懸而地殊。彼教十二權四實。一向是權。法
華一向是實。料簡異方等般若云云。故云。但
説無上道示眞實相。此之謂也。若約涅槃。
涅槃備釋四教。亦是三十權一十實。一往似
同方等。而意迥異彼。則二入實二不入實。
今涅槃四倶入實。因中則有三權一實在
果則四實而無權。若約四悉檀。十四權二
實。歴四門五十六權八實。若更約三因門。
五十六權。若果門四實但是實。仍其本因故
説四耳。是則四門入實。約果四實十二權。
法華義齊也。故知。諸教雖同有權實。權實
不同。或一向實。或一向權。或權實相兼。皆
是稱當機情。縁理未融。今總就教判權實。
若約三藏通別。三教是權。圓教爲實。又諸
教權實未融爲權。既融開權顯實爲實。今
法華是一圓故爲實。又開權故爲實。若就
圓教爲語。照前三教三十麁爲權。照十
妙爲實。若就開權圓融爲語。決於三十麁
皆成妙。但稱爲實。是故稱妙。若取悟理
者。理即非權非實。不見一法。空拳誑小
兒。説權説實。是則爲麁。理則非權非實。是
故爲妙也
○第二約本明十妙者爲二。先釋本迹。二
明十妙。釋本迹爲六。本者理本即是實相。
一究竟道。迹者除諸法實相。其餘種種皆名
爲迹。又理之與事皆名爲本。説理説事皆
名教迹也。又理事之教皆名爲本。禀教修
行名爲迹。如人依處則有行跡。尋迹得處
也。又行能證體體爲本。依體起用用爲迹。
又實得體用名爲本。權施體用名爲迹。又今
日所顯者爲本。先來已説者爲迹。約此六
義以明本迹也。一約理事明本迹者。從
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之理。即是本時實相
眞諦也。一切法。即是本時森羅俗諦也。由實
相眞本垂於俗迹。尋於俗迹即顯眞本。本
迹雖殊不思議一也。故文云。觀一切法空
如實相。但以因縁有從顛倒生云云。二理教
明本迹者。即是本時所照二諦。倶不可説。
故皆名本也。昔佛方便説之。即是二諦之
教。教名爲迹。若無二諦之本。則無二種之
教。若無教迹豈顯諦本。本迹雖殊不思議
一。文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以方便
力故。爲五比丘説。三約教行爲本迹者。
最初禀昔佛之教以爲本。則有修因致果
之行。由教詮理而得起行。由行會教而
得顯理。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文云。諸法
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子行道已來世得
作佛云云。四約體用明本迹者。由昔最初
修行契理。證於法身爲本。初得法身本故
即體。起應身之用。由於應身得顯法身。
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文云。吾從成佛已來甚
大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衆生。作如此
説。五約實權明本迹者。實者最初久遠實
得法應二身。皆名爲本。中間數數唱生唱
滅。種種權施法應二身。故名爲迹。非初得
法應之本。則無中間法應之迹。由迹顯本。
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文云。是我方便諸佛
亦然。六約今已論本迹者。前來諸教已説
事理。乃至權實者皆是迹也。今經所説久遠
事理乃至權實者。皆名爲本。非今所明久
遠之本。無以垂於已説之迹。非已説迹。豈
顯今本。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文云。諸佛
法久後要當説眞實。若約已今論本迹者。
指已爲迹。攝得釋迦寂滅道場已來十麁十
妙。悉名爲迹。指今爲本。總遠攝最初本時
諸麁諸妙。皆名爲本。若約權實明本迹者。
指權爲迹。別攝得中間種種異名佛。十麁
十妙皆名爲權。指實爲本攝得最初十麁
十妙。悉名爲實。若約體用明本迹者。指
用爲迹。攝得最初感應神通説法眷屬利益
等五妙。指體爲本。攝得最初三法妙也。若
約教行爲本迹者。指行爲迹。攝得最初
行妙位妙。指教爲本。攝得最初本時智妙。
若理教爲本迹者。指理爲本。攝得本初之
境妙指教爲迹。攝得本時之師教妙。兼得
本師十妙。若理事爲本迹者。指事爲迹。攝
得本時諸麁境。指理爲本。攝得本時諸妙
境。最初之本爲本。但本而非迹。最後已説
但迹而非本。中間亦迹亦本。若無本時之
本。不能垂得中間最後之迹。若無已説之
迹。不能顯得今説之本。本迹雖殊不思議
一也
△二明本十妙者。一本因妙。二本果妙。三
本國土妙。四本感應妙。五本神通妙。六本説
法妙。七本眷屬妙。八本涅槃妙。九本壽命妙。
十本利益妙。釋此十妙又爲十重。一略釋
十意。二生起次第。三明本迹開合。四引文
證成。五廣解。六三世料簡。七論麁妙。八結
成權實。九利益。十觀心
○一略釋者。本因妙者。本初發菩提心。行
菩薩道所修因也。若十六王子在大通佛
時。弘經結縁。皆是中間所作非本因也。若
娑婆爲墨。東行千界方下一點。點不點等盡
抹爲塵。一塵一劫。復過於是百千萬億那
由他劫。彌勒補處。以出假種智直數世界。
尚不能知。況數其塵寧當得盡。特是如來
巧喩。顯其長遠之相。況以世智巧歴算數
耶。文云。我以佛眼觀彼久遠。猶若今也。
唯佛能知如此久遠皆是迹因。非本因也。
若留中間之因。於後難信。是故法華拂迹
除疑。權而非實。我本行菩薩道時不在中
間。過是已前所行道者。名之爲本。即是本
因妙也。二明本果妙者。本初所行圓妙之
因。契得究竟常樂我淨。乃是本果。不取寂
滅道場舍那成佛。爲本果也。尚不取中間
之果以爲本果。況舍那始成。云何是本。但
取成佛已來甚大久遠。初證之果名本果
妙也。三本國土者。本既成果必有依國。今
既迹在同居。或在三土中間。亦有四土。本
佛亦應有土復居何處。文云。自從是來。我
常在此娑婆世界。説法教化。按此文者。實
非今日迹中娑婆。亦非中間權迹處所。乃是
本之娑婆。即本土妙也。四本感應者。既已成
果。即有本時所證二十五三昧。慈悲誓願機
感相關。能即寂而照。故言本感應也。五本
神通者。亦是昔時所得。無記化化禪。與本因
時諸慈悲合。施化所作神通。駭動最初可
度衆生。故言本神通也。六本説法者。即是
往昔。初坐道場始成正覺。初轉法輪四辯
所説之法。名本説法也。七本眷屬者。本時
説法所被之人也。如下方住者。彌勒不識即
本之眷屬也。八本涅槃者。本時所證斷徳涅
槃。亦是本時。應處同居方便二土。有縁既
度。唱言入滅即本涅槃也。九本壽命者。既唱
入滅。則有長短遠近壽命也。十本利益者。
本業願通應等眷屬。八番十番饒益者是也」
○二生起者此十種義赴縁直説。散在經文。
今欲編次故須生起。所以本因居初者。必
由因而致果。果成故有國。極果居國即有
照機。機動則施化。施化則有神通。神通竟
次爲説法。説法所被即成眷屬。眷屬已度縁
盡涅槃。涅槃故則論壽命長短。長短之壽所
作利益。乃至佛滅度後。正像等益義。乃無
量。止作十條收束始終。復成次第也
○三迹本同異者。迹中因開而果合。合習果
報果爲三法妙也。本中因合而果開。開習
果出報果。明本國土妙也。作此同異者。
依於義便互有去取。迹中委悉明境智行
位。本文語略通束爲因妙得意知是開合
耳。果妙者。即是迹中三軌妙也。感應神通説
法眷屬名同上也。本開涅槃壽命妙者。久遠
諸佛如燈明迦葉佛等。皆於法華即入涅
槃。義推本佛必是淨土淨機。又往事已成故
開出涅槃等妙也。迹中無此二義者。釋迦
雖於法華唱言涅槃。而未滅度。此事方在
涅槃。故迹中不辨利益同上也
○四引文證者。不遠索他經。亦不通引部
内。但就本門證成十義也。然先佛法華。如
恒河沙阿閦婆偈。今佛靈山八年説法。胡本
中事復應何窮。眞丹邊鄙止聞大意。人見
七卷謂爲小經。胡文浩博何所不辨。今就
數紙之内。十證宛然。文云。我本行菩薩道
時。所成壽命今猶未盡者。即是本之行因妙
也。文云。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億那由他。
又云。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
教化衆生。作如此説。即是本果妙也。文云。
我於娑婆世界。得三菩提已。教化示導是
諸菩薩。又云。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
界説法教化。亦於餘處導利衆生。此之國
土非復今時娑婆。即本國土妙也。文云。若
有衆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
根利鈍。此即本時照機之智。是感應妙也。文
云。如來祕密神通之力。又中間文云。或示己
身或示他身。或示己事或示他事。即是垂
形十界作種種像。驗本亦然。是本神通妙
也。文云。是諸菩薩悉是我所化。令發大道
心。今皆住不退修學我道法。又中間或説
己事。或説他事。驗本亦然。即本説法妙。文
云。此諸菩薩身皆金色。下方空中住。此等是
我子。我從久遠來。教化是等衆。即本眷屬
妙也。文云。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
方便分別。又云。今非實滅。而便唱言當取
滅度。往縁既訖而唱入滅。中間既唱涅槃。
例本亦有涅槃。即本涅槃妙。文云。處處自
説名字不同年紀大小。年即壽命。大小即長
短常無常也。中間既爾本壽亦然。即本壽命
妙也。文云。又以方便説微妙法。能令衆生
發歡喜心。即中間利益。又云。聞佛説壽命
劫數長遠如是。無量無邊阿僧祇衆生得大
饒益。即迹中之益。迹與中間既爾。例本亦
然。即是本利益妙也。十據在經非人造也」
○五廣釋者。夫非本無以垂迹。若能解迹
則亦知本。爲未解者更重分別。但本極法
身微妙深遠。佛若不説。彌勒尚闇何況下地。
何況凡夫。雖然父母之年不可不知。如來
功徳何容不識。今略依經旨。彷彿推尋本
因妙者。經言。我本行菩薩道時。所成壽命
者。慧命即本時智妙也。我本行者。行是進趣
即本行妙也。菩薩道時者。菩薩是因人。復
顯位妙也。一句文證成三妙。三妙即本時
因妙。非迹因也。迹因多種。或言昔爲陶師。
値先釋迦佛三事供養。藉草然燈石蜜漿。發
口得記。父母名字弟子侍人。皆如先佛。即
是初阿僧祇發心。既不明斷惑。知是三藏行
因之相也。或言昔爲摩納。値然燈佛五華
奉散。布髮掩泥躍身虚空。得無生忍。佛與
受記號釋迦文。大品亦云。華嚴城内得記。
義與此同。並云斷惑。故知通佛行因之相
也。或言昔爲寶海梵志。刪提嵐國。寶藏佛所
行大精進。十方佛送華供養。既爲寶藏佛
父。又是彌陀之師。稱其功徳不可思議。故知
是別圓行因之相。以三義故知此諸因悉是
迹因。一近故。二淺深不同故。三被拂故。今
世已前。本來已後。中間行行悉是方便。故知
是迹因也。若執迹因爲本因者。斯不知迹
亦不識本。如不識天月。但觀池月。若光
若桂若輪。準下知上。光譬智妙桂譬行妙
輪譬位妙。若識迹中三妙。拂迹顯本即知
本地因妙。如撥影指天。云何臨盆而不仰
漢。嗚呼聾騃若爲論道耶。若得斯意。迹本
非本本迹非迹。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問
經稱本行菩薩道時者。應是初住得眞道
時也。中間應是諸地増道損生。今之寂場
應是妙覺。妙覺顯本應指昔初住。此一途
爲允。答文義不可。文云。盡行諸佛所有道
法。又云。具足行諸道。悉具足因乃是本因。
初住不得稱悉具。故非所指本因也。又中
間之果。悉拂是權。況今寂場之果。何得爲
實又中間之果尚被拂者。中間之因寧實因
也。故爾問非也。二明本果妙者。經言我成
佛已來甚大久遠。我者即眞性軌。佛者覺義
即觀照軌。已來者。乘如實道來成正覺。即
是起應資成軌也。如此三軌成來已久。即本
果妙也。本果圓滿久在於昔。非今迹成。迹
成又非一種。或言道樹草座。三十四心見思
倶斷。朗然大悟。覺知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
名之爲佛。唯有此佛無十方佛。三世佛者
悉是他佛。非我分身。此即三藏佛果相也。或
言道樹天衣爲座。以一念相應慧。斷餘殘
習氣而得成佛。大品中説共般若時。十方
有千佛現。問難人皆字須菩提。釋提桓因
等亦是他佛。非我分身。此即通佛果成相
也。或言寂滅道場。七寶華爲座身稱華臺。
千葉上一一菩薩。復有百億菩薩。如是則
有千百億菩薩。十方放白毫及分身光。白毫
入華臺菩薩頂。分身光入華葉菩薩頂。此名
受法王職位。窮得諸佛法底。而得成佛。華
臺名報佛。華葉上名應佛。報應但是相關
而已。不得相即。此是別佛果成相也。或言
道場以虚空爲座。一成一切成。毘盧遮那
遍一切處。舍那釋迦成亦遍一切處。三佛具
足無有缺減。三佛相即無有一異。法華八
方一一方。各四百萬億那由他國土。安置釋
迦悉是遮那。普賢觀云。釋迦牟尼名毘盧遮
那此即圓佛果成相也。有三義故。知此諸
果皆是迹。果一今世始成。故二淺深不同。故
三拂中間。故若是本果何得今日始成。本
果一果一切果。何得前後差別不同。自從今
世之前。本成之後。百千萬億行因得果。唱
生唱滅悉是中間。拂爲方便。寂滅樹王何
得非迹。若執迹果爲本果者。斯不知迹
亦不識本。從本垂迹如月現水。拂迹顯
本如撥影指天。當撥始成之果皆迹果。
指久成之果是本果也。如此解者。中間果
疑颯然皆盡。長遠之信其義明焉。迹本非本
本迹非迹。迹本雖殊不思議一也。三本國土
妙者。經云。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
説法教化。亦於餘處導利衆生。娑婆者。即
本時同居土也。餘處者。即本時三土也。此指
本時眞應所栖之土。非迹中土也。迹中明
土又非一途。或言統此三千百億日月者。
同居穢土也。或言西方有土。名曰無勝。其
土所有莊嚴之事。猶如安養者。同居淨土
也。或言華王世界蓮華藏海者。此實報土也。
或言其佛住處。名常寂光者。即究竟土也。
寂光理通如鏡如器。諸土別異如像如飯。
業力所隔感見不同。淨名云。我佛土淨而汝
不見。此乃衆生感見差別。不關佛土也。若
言今此三界皆是我有。諸土淨穢調伏攝受。
皆佛所爲。譬如百姓居土土非其有。如父
立舍父去舍存。如來亦爾。爲衆生故而取
佛土。化訖入滅佛去土存。此乃佛土不關
衆生也。復次三變土田者。或是變同居之
穢。令見同居之淨。或見方便有餘淨。例如
壽量云。若有深信解者。見佛常在耆闍崛
山。共大菩薩聲聞衆僧者是也。或見實報
淨。例如見娑婆國土皆紺瑠璃純諸菩薩。即
其義也。或見寂光等也。法華三昧之力使
見不同耳。有三義故。得知諸土。悉迹土
也。一今佛所栖故。二前後修立故。三中間所
拂故。若是本土非今佛所栖。今佛所栖即迹
土也。若是本土一土一切土。不應前後修立
深淺不同。今土已前本土已後。皆名中間。中
間悉稱方便。況今之土寧得非迹。從本垂
迹執迹爲本者。此不知迹亦不識本。今
拂迹指本。本時所栖四土者。是本國土妙
也。迹本非本本迹非迹。非迹非本即不思
議一也。四本感應妙者。經云。若有衆生來
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衆生
來至者感扣法身也。我以佛眼觀者。慈悲往
應也。諸根利鈍者。十法界冥顯欣厭不同也。
此指本時。證二十五三昧感應非迹中感
應也。迹應多種。或言一日三時。入定觀可
度機。此三藏佛。照分段穢國九法界機。析空
感應也。或言即俗而眞不須入出。任運能
知。此通佛照分段淨國九法界機。體空感應
也。或言用王三昧。歴別照十法界機。此別
佛照方便有餘土。次第感應也。或言王三昧。
一時照十法界機。此圓佛照十法界寂光土
機。圓感應也。有三義故。知諸感應迹而非
本。始成故不同故被拂故。寂場樹下始偏圓
滿。故知是迹。或前修後學深淺不同。故知是
權。中間已來拂皆方便。寧非迹耶。從本出
迹豈可執迹爲本。拂迹顯本宜捨迹指
本。本迹迹本不思議一云云。復次或本感麁
迹感妙。或本感妙迹感麁。倶妙倶麁。應亦如
是。又本感廣迹感狹。或迹感廣本感狹。倶狹
倶廣。應亦如是。但取今昔判本迹。不約
麁妙廣狹也云云。五本神通妙者。經言。如來
祕密神通之力。又云。或示己身他身。示己
事他事。示己身己事者。圓神通也。示他身
他事者。偏神通也。祕密者妙也。若偏若圓皆
是妙也。此指本時神通。非迹神通也。迹通
多種。或言依背捨除入。十四變化獲得六
通。過外道勝二乘。此乃三藏佛通也。或言
依體法無漏慧。獲得六通。勝依背捨者。此
通佛神力也。或言束前六通爲五。依中道
發無漏通。此六是別佛通也。或言中道無記
化化禪。具六通一切變化。不起滅定現諸
威儀。語默不相妨。動寂無二理。又如今經
中六瑞變土等。皆是圓佛通也。以三義故。
推諸神通迹而非本。始獲近修拂疑等。如
上説。又四句料簡亦如上。然從本垂迹迹
則非本。拂迹顯本宜棄迹指本。本迹迹本
不思議一也。六本説法妙者。經言。此等我所
化令發大道心。今皆住不退。我所化者。正
是説法。令發大道心者。簡非小説也。此指
本時簡説非迹説也。迹説多種。若依涅槃。
明初後兩味從牛而出。若以義推。中間三
味亦應從牛而出。何者凡犢噉凡草。但能
出乳。不噉忍草故不出四味。良犢調善不
高不濕。酒糟麥&T065025;五味圓滿。具足在牛。但
聽飮噉隨&T021355;而出。若噉凡草&T021355;即出乳。
噉下忍草&T021355;即出酪。噉中忍草&T021355;出生蘇。
噉上忍草&T021355;出熟蘇。噉上上忍草&T021355;出醍
醐。若牛出五味譬漸法也。牛出醍醐譬
頓法也。牛出三味譬不定法也。佛亦如
是。偏圓滿足在佛心中。聽機扣撃説則不
同。善趣機撃出人天法輪。析法機撃出二
乘法輪。體法機撃出巧度法輪。歴別機撃出
漸次法輪。圓頓機撃出無作法輪。又兩機撃
出第四第五味。又一機撃出第二味。又四機
撃出四味。除第一味。又三機撃出三味。除
第一第二味。又一機撃出第五味除四味。
復次三藏道場所得法。如乳在牛。起道場
即説乳法輪。通佛道場所得法。如酪在牛。
起道場即説酪法輪。別佛道場所得法。如
五味倶在牛。道場起説次第五味法輪。圓佛
道場所得法。如醍醐在牛。道場起即説醍
醐法輪。問大經云。如食乳糜更無所須。應
是乳法輪。答乳有多種。麁牛出乳乳則爲
害。善犢之乳是乳最良。問乳既多種醍醐不
一。答經以羅漢支佛爲醍醐。故知優劣。此
中大有義宜熟思之。例三義往推。上諸説
法迹而非本。始滿始説中間被拂。中間滿中
間説。尚皆方便。況今滿今説寧非迹耶。執
迹則倶失拂迹則倶解。非迹非本不思議
一也。復次已説爲迹今説爲本。已本今迹倶
迹倶本云云。或實本權迹四句云云。體用乃至
事理四句云云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七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七下
 天台智者大師説 
○七本眷屬妙者。經云。此諸菩薩下方空中
住。此等是我子。我則是父。下方者下名爲
底。大品有諸法底三昧。釋論云。智度大道
佛窮底。當知。此諸菩薩隣佛窮智度底。虚
空者。法性虚空之寂光也。從本時寂光空中
出今時寂光空中。今時寂光空中者。不識
本時者。故言我經遊諸國。乃不識一人地
湧。千界皆是本時應眷屬也。所以無三者。
時節既久權轉爲實。但一無三。或可擧一
例知有三也。從本垂迹迹中始成佛。時亦
有業願通應。中間所化亦有四種。文殊觀音
調達等。或稱爲師或稱弟子。於惑者未了。
若拂中間無非是迹。則迹本可解。若執迹
疑本。二義倶失云云。問迹本相望千界塵則
少。増道數則多。本迹法身淺深異耶。答法身
先滿無増無減。約化縁廣狹耳。問若爾初住
二住化縁多少。法身亦應無淺深。答菩薩位
未窮。約實證判淺深。佛位已滿但約權化。
有四句論廣狹云云。問明因果等。皆約迹
佛指本。明眷屬而召本到迹何耶。答因果
等法幽微難曉。故約此指彼。眷屬是人。召證
爲易。或可將本人示迹人。或將迹法顯
本法互現意耳。八本涅槃妙者。經又復言。其
入於涅槃。非實滅度。而便唱言當取滅度。
非實滅度者。常住本寂也。唱言滅度者。調伏
衆生也。悉本時涅槃非迹涅槃。迹者大經明
聲光所集。始諸弟子終于蝮蠆。無邊身菩
薩弟子之位。身量無邊。豈有大師倚臥背
痛。此乃生身示病示滅。法身無疾常存不
變。或取析空因滅果亡。明有餘無餘涅槃。
或取體法空因滅果亡。明有餘無餘涅槃。生
身迹滅者。如阿含中。結業之身父母所生。棄
國捐王六年苦行。三十四心斷結成道。八十
二歳老比丘身。詣純陀舍持鉢乞食。食檀
耳羹食訖説法。果報壽命中夜而盡。入無餘
涅槃。以火闍毘收取舍利者。此三藏涅槃
相。若釋論云。六地菩薩見思已盡。七地去誓
扶餘習。受生死身。乃至上生下降。一念相
應慧斷習成佛。可度衆生縁盡息化。入無
餘涅槃。此通佛涅槃相也。若地人云。縁修顯
眞修菩提。果滿成大涅槃。亦稱爲方便淨
涅槃。大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
識亦復如是。是名色解脱。受想行識解脱。
乃是分段變易因盡。獲常住有餘涅槃。兩處
陰果身盡。獲常住無餘涅槃。此與前異。是
別佛涅槃相也。大經云。大般涅槃常住不變。
能建種種示現調伏衆生。如首楞嚴廣説。
名大涅槃常樂我淨。此與前異。即圓涅槃相
也。經曰。今日座中無央數衆。各見不同。或
見如來入涅槃。或見如來住世一劫減一
劫。或見如來住世無量劫。或見丈六身。或
見小身大身。或見報身坐蓮華藏世界海。
爲百千億釋迦牟尼佛。説心地法門。或見法
身同於虚空。無有分別。無相無礙遍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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