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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經疏 (No. 1708_ 圓測撰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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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無體。謂幻法有幻化用。如是體用。皆無
名字。亦無體相。如空化等
經無三界六道名字 釋曰。第三釋三界
六道。皆無名字。如文可知
經大王是故六道名字 釋曰。第三如來
立名。文別有三。初世尊立名。次結名非一。後
指事重釋。此即初也。謂佛未出。無諸名字。是
故世尊。爲諸衆生。説諸名字
經是名無量名字 釋曰。第二結名非一。如
文可知
經如空法色法 釋曰。第三指事重釋。謂
無量名字者。如説成衆生身。有其七名。一者
空法。是空界色。二明四大。即分爲四。三明心
法。謂六識心。及心所有法。四色法。謂五根五
境。法處所攝色。如是名字。其類非一
經相續假法非一非異 釋曰。自下第四明
相續假法。文別有三。一標宗。二反釋。三順
結。此即初也。如本記云。一是常見。前後是
一。無滅義故。異是斷見。前後各異。無續義
故。故説其相非一非異
經一亦不續。異亦不續 釋曰。第二反釋一
異之失。一亦不續。無續義故。異亦不續。條然
別體。無續義故
經非一非異。故名續諦 釋曰。第三順結可

經相待假。名一切名相待。亦名不定相待
釋曰。第五釋相待假。文別有二。初標二種。一
者相避相待。或名決定相待。如一切法。展轉
相待。二相奪相待。亦名不定相待。如一尺物。
或長或短。所望別故。言長奪短。言短奪長。故
本記云。一切相待。即是相避相待。一法待一
切故。不定相待。即相奪相待。如丈尺等。有
云。正相待者。如説有無等。或色對眼。聲對耳
等。不定相待者。傍相待。如五境展轉相待

經如五色等法。有無一切等法 釋曰。第二
指事辨正相待也
經一切法皆縁成假成衆生 釋曰。第六釋
縁成假。謂五陰爲縁成假衆生。或可五陰爲
縁。成假衆生。故名縁成假問若爾。受假有何
別耶。解云。縁成攝受假。受假不能攝縁成

經倶時因果三世善惡 釋曰。第七因生
假。謂同時因果。如説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現
行等。即是倶時因果。種子自類相生等。即是
前後因果門
經一切幻化。是幻諦衆生 釋曰。就所化中。
文別有二。先釋。後結。上來已釋所化如幻訖。
此即第二結成所化如幻也
經大王爲若此 釋曰。此即第二結成能
化皆幻化
經時有無量不可説徳行 釋曰。第三明
時衆得益。文別有三。初明得伏忍。謂即三賢。
次得空無生忍者。得二種忍。所謂空及無生
忍。一一皆通在於十地。後乃至等者得地門。
謂聞教力。能得初地乃至十地所有徳行應

仁王經疏中卷


仁王經疏卷中
 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二諦品第四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一釋品名。二正釋文。釋
品名者。諦有二種。一者世諦。謂有爲法。從縁
而生。假而非實。故名世諦。二者眞諦。實相眞
如。本生清淨。實而非假。故名眞諦。或言世
俗。及勝義諦。世謂隱&T057006;。俗謂麁顯。謂色心
等。麁顯現法。隱&T057006;勝義。世即是俗。故名世
俗。是持業釋。勝謂勝智。義即境義。謂眞如
理。是勝智之境義。故名勝義。是依主釋。皆名
諦者。如瑜伽説。諦有二義。一如所説相。不捨
離義。二由觀此故。到究竟處。故名爲諦。如是
總名二諦品者。此帶數釋。於此品中。辨二諦
義。故名二諦品
經爾時有世諦不 釋曰。第二依文正釋。
就内護中。文別有三。初觀空品。明自利行。次
教化品。明利他行。後二諦品。明二護所依。上
來已釋前二行訖。即此第三二護所依。若依
本記。於一品内。大分爲三。一問答分別。二
諦不二。二白佛言下。問答分別説法不二。三
白佛言下。問答法門不二。今解即分爲五。初
三同前。第四大王七佛下。讃經功徳。第五大
王此經下。讃名勸持。就初門中。先問後答。問
中有三。初兩徴。次雙難。後總結。此即初也。
謂王兩徴。謂第一義諦中爲有世諦耶。爲無
世諦耶不者
無也
將欲設難。故作兩徴
經若言無者智不應一 釋曰。第二雙難
有無。先無後有。然此二難諸説不同。依本記
云。若言無者。凡夫智不應二謂眞及俗。若
言有者。聖人智即不應一。謂第一義諦智。
據理論之。不一不二。若定唯一。凡夫見俗。
亦見眞故。即應成聖。若依本業經佛母品。有
其二問。一問一二。二問有無。答有四重。彼
云。二諦法性。爲一爲二。爲有爲無。下佛答
云。佛子二諦者。世諦有故不空。無諦空故不
有。二常爾故不一。聖照空故不二。有佛無
佛。法界不變。法常清淨故不二。諸佛還爲凡
夫故不空。無無故不有。空實故不一。本際不
生故不二。不壞假名諸法相故不空。諸法即
非諸法故不有。法非法故不二。非非法故不
一。具説如彼
經一二之義其事云何 釋曰。第三總結可

經佛告大王一義二義 釋曰。第二世尊
正答。文別有二。初世尊略答。後七佛下。廣釋
前難。略中有三。初讃問有因。次略示義端。後
勸發三慧。此即初也。謂王曾問過去七佛。故
今能問一二之義。言過去七佛者。一毘婆尸
佛前更説一佛。如次第二毘婆尸。第三式佛。
第四尸棄。第五毘舍。第六拘那含。第七迦葉。
又解。毘婆尸第一。釋迦文第七。從多爲論。
故云過去七佛。據實釋迦一佛。即是現在」
經汝今無一義二義 釋曰。第二略示義
端。謂汝今無聽。我今無説。謂本記云。有聽有
説。即是不一。無聽無説。即云不一。即是二
諦。一眞二俗。不二即是第一義諦。非眞非俗。
故名第一義諦。一云不一。即是二諦差別義。
不二即是二諦無差別義。非謂二諦之外。更
立第三諦。雖有兩説。後説爲正。不爾應言三
諦品也。有作是難。有説有聽。即爲二義。便違
上説。二諦爲二。聽説皆是俗諦義故。今解不
爾。欲遮定執眞俗一異。故今分別。隨凡情取
二諦定異。隨聖智辨非有差別。非謂聽説別
配二諦
經王今諦聽如法修行 釋曰。第三勸發
三慧。准上應知
經七佛偈如是 釋曰。自下第二廣釋前難。
文別有二。初引七佛偈。以釋一異。後長行中。
申今佛説。以通前難。前中有二。初長行發起。
後正引頌文。此即初也
經無相第一義無自無他作 釋曰。正引
偈文。有八偈半。大分爲三。初有三偈。正申二
諦。次有三偈。釋一異義。正釋王難。後二偈
半。辨世諦虚。結成上義。前中有三。且依本
記。初有一偈。明其二諦體倶本有。次一偈文。
以三假義。辨二諦有無。後一偈文。遣有無相。
以辨二諦。釋初偈中。上半明眞本有。謂無相
眞如。本來自有。無自者。顯人空。無他者。顯
法空。又釋無自者無我。無他者無我所。一云。
無自者。不從自生。無他者。不從他生。若具應
言不共不無因。爲存略故。説初二句。雖有三
釋。意存初説。下半明俗有。謂因縁法。有佛無
佛。本來有之。無自者。有爲法上人空理。無他
者。有爲法上法空理。更有二釋。准上應知
經法性本無相三伽集假有 釋曰。第二
有一行偈。以三假義。立二諦有無。由三假故。
無名相中。作名相説。於中三。初之二句。明眞
無義。次有一句。明有義。後有一句。雙結二
諦。皆是假有。言法性本無相者。諸法實性。本
來無相。是眞無義。第一義空如者。異名重釋。
亦名第一義空。亦名眞如。諸有本有法者。此
明俗諦有義。謂諸有爲蘊等諸法。因縁故有。
三假集假有者。雙結二諦皆是假立。言三假
者。本記云。名相依他。二種假故。立俗諦有。
無相無生。一種假故。立眞無義。有説一頌。上
半明眞。下半明俗。言三假者。法受名假。義如
上説
經無無諦實無有無義如是 釋曰。第三
有一偈。明亡即不二。存即不一。文別有三。初
之二句。明眞無義。次有一句。顯俗有義。後有
一句。雙結有無。言無無諦者。遣名相之有。即
是無義。得無名相之有。亦是無義。雙牒兩無。
故名無無諦。即此二無。實是無也。故言實無。
寂滅第一空者。遣前二無。謂前二無。對有之
無。即安立諦。非究竟理。第二句明非安立諦。
斷惑證滅。故言寂滅。體即一味眞如。故言第
一義空。諸法因縁有者。釋俗有義。第四一句。
雙結可知。然此三偈。諸説不同。有云。上來三
行。初一人空。次一法空。第三雙牒二無。故
言無無。有説。初偈出二諦體。次偈釋二諦義。
後偈雙結二諦有無義。一云。顯其二諦有其
三門。一無相因縁二諦門。次偈實假二諦門。
後一偈有無二諦門
經有無本是二二諦常不即 釋曰。自下
第二有三偈。明一二義。正通王難。文別有三。
初之一偈。理智相對。顯非一二。次有一偈。智
理相對。遣一異執。後有一偈。智理相對。讃入
眞義。此即初也。於中上半。擧喩顯法。謂眞俗
境。本自恒有。如牛兩角。下半明非一二。聖達
諸法不離眞故。隨相立理。有無並故
經解心見不二非二何可得 釋曰。第二
智理相對。遣二一執。謂無分別智。唯證眞故。
不可執爲二。所立道理。有無別故。不可執爲

經於解常自一眞入第一義 釋曰。第三
智理相對。讃入眞義。此無二者。一牒上於解
常一義。謂無分別智。證一如來。外無別俗諦。
故言通達。此無二。眞入第一義
經世諦幻化起因縁故誑有 釋曰。自下
第三有兩偈半。辨世諦虚。結成上義。於中有
三。初之一偈。總顯世虚。次有一偈。顯能所化
虚。後有半偈。結觀歸人。就初偈中。初之一
句。顯世諦法。虚如幻起。後有三句。擧喩顯
法。喩有三種。一者空華。二者樹影。三者第三
或有本云三
首者謬之也
然釋此喩。諸説不同。有説。空華
有相無體。喩分別性。樹影託質而起。喩依他
性。第三手。相性並無。譬眞實性。是安立故。
遂是世諦。由因縁故。妄執爲有。一云。三喩喩
一切法空。故大品等。顯十喩。以説諸法無不
皆空。一云。三喩顯所執空。故解深密云。由所
執性。立三無性。會般若云。一切諸法無自性
者。依相無自性性説。故知不遣依他亦是空。
具如別章
經幻化見幻化諦實則皆無 釋曰。第二
顯能所化虚。謂幻化見幻化者。皆非實有。故
維摩云。其説法者。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
得。諸説不同。准上應知
經名爲諸佛觀。菩薩觀亦然 釋曰。第三結
觀歸人。如上所説。一二之義。是佛菩薩之所
觀也
經大王菩薩化衆生 釋曰。自下第二申
今佛説一二之義。文別有二。初明二義。後佛
及下。釋其一義。此即二義。謂佛告大王。菩薩
摩訶薩。於第一義中。爲化衆生。常照二諦。由
般若故。常照眞諦。不著生死。異於凡夫。由大
悲故。常照俗諦。不著涅槃。異於二乘。此即二

經佛及衆生一而無二 釋曰。自下第二
釋其一義。文別有三。一能所化以明一義。二
一切法下。境智相對以明一義。後菩薩下。染
淨相對以明一義。就能所中。復分爲三。初標。
次徴。後釋。此即標宗。謂略答中。無聽無説。
爲一義也
經何以故 釋曰。次徴。能所既殊。如何言一」
經以衆生空故得置衆生空 釋曰。第三
釋成一義。隨能所化。俗相雖殊。而空理一。由
斯所化。能化亦空。能所倶空。是其一義
經以一切法空故空空。釋曰。第二境智相
對。以明一義。文別有三。初標。次徴後釋。此
即標宗。且依一門。辨一切法。不出境智皆空。
故言空空
經何以故 釋曰。徴。境智既殊。空應非一」
經般若無相。二諦虚空 釋曰。第三成一義。
文別有二。初正釋一義。後般若下。逐難重釋。
此即初也。謂般若對境。無能取所取相故空。
二諦於第一義。無差別故空。是故般若二諦。
一而無二
經般若空無他相故 釋曰。第二逐難重
釋。所以者何。一切法空相。顯可知。般若空
相。有何差別。是故偏説般若空相。文別有二。
初依諸位。顯體空相。後依佛果。顯用空相。此
即初也。謂般若空。從於生死十二縁生位。乃
至涅槃一切智位。無人相故無自相。無法相
故無他相。即以人法二空。而爲體相
經五眼成就時見無所見 釋曰。第二謂依
佛果。顯用空相。文別有二。初明無見用。後明
無受用。此即初也。五眼成就時者。總擧五眼。
意取後三。肉天二眼。非般若故。三眼見時。無
能見相。即是空義
經行亦不受一切法亦不受 釋曰。第二
明無受用。言不受者。不執著義。不受有四。一
行。謂著行。二不行。謂不著行。三非行非不
行。即是無記行。四不受一切法。此明三眼。於
四境中。皆不執著。無執著用。故説爲空。此皆
空故。亦是一義
經菩薩未成佛時以煩惱爲菩提 釋曰。
第三染淨相對。以釋一義。文別有三。初標。次
徴。後釋。此即初也。染謂煩惱。是生死根本。
淨謂菩提。爲涅槃本。如斯二種。用空爲性。以
未悟時。迷菩提性。故爲煩惱。至已悟時。覺煩
惱性即是菩提
經何以故 釋曰。次徴。謂染淨乖違。如何
成一
經於第一義一切法如故 釋曰。第三釋
成一義。有其二因。一遮。二表。謂第一義中。
無染淨相。故言無二。一切諸法。皆悉如故。是
一空義。依本記。有九種義。以釋不二。恐繁
不述
經白佛言而行諸法相 釋曰。自下第二
問答分別説法不二。於中有二。先問。後答。此
即問也。此問意云。若一切法如如中無文字。
云何諸佛。依於文字。行諸法相
經大王論議如 釋曰。第二如來正答。文
別有二。初明説空。即是利他。後明修空。是自
利空。前中有三。初別明十二部空。次是名味
下。總辨教空。後若取者。顯不行空。言法輪
者。法輪有二。一教。二行。此中説教。以爲法
輪。言法本如等者。列十二部經。然十二名。諸
教不同。自有經文。唯梵非翻。如深密解脱經
第三卷。所謂修多羅・祇夜・和伽羅那・伽陀・
憂陀那・尼陀那・阿婆陀那・伊帝憂多伽・闍多
伽・毘佛略・阿浮陀檀摩・憂波提舍。自有經
文。唯翻非梵。如解深密經第三卷。所謂契經・
應誦・記別・諷誦・自説・因縁・譬喩・本事・本生・
方廣・希法・論議・自有經文。梵翻雜用。如法
華第一卷。所謂修多羅・伽陀・本事・本生・未
曾有・因縁・譬喩・并祇夜・優波提舍等。所以
如是諸本異者。諸代翻譯。意樂別故。深密解
脱。與解深密。同本譯別。如是等義。具如別
章。今云法本如等者。一梵音修多羅。此云法
本。釋有二義。一教爲理本。二總爲別本。二祇
夜。此云重誦。誦前長行。三和伽羅那。此云受
記。受佛記別。四伽陀。此云不誦偈。亦名諷
誦。不誦長行。五憂陀那。此云無問自説。六尼
陀那。此云因縁。亦名調伏。由彼廣明制戒縁
起。故名戒經。七阿婆陀那。此云譬喩。八伊帝
憂多伽。此云法界。亦名本生。界是生義。九闍
多伽。此云本事。十毘佛略。此云方廣。
一阿浮陀檀摩。此云未曾有。十二憂波提舍。
此云論議。如是十二。皆云如者。如是空義」
經是名味句一切如 釋曰。第二總辨教
空。若依本記。有其四義。故本記云。二結成
有四。一名味句。是應説。二音聲。是正説。三
果報。是能説。四一切如。即是依説。依此眞如
理。而説法。實無法可説也。今解不爾。此即第
二總辨教體空。然出教體。諸説不同。有處説
名等爲體。有處説聲。有處合説。具如別章。今
依此經。名句文身及聲爲體。故前觀空品云。
佛説句文聲。而今所説名味句音聲果者。名
等是假。聲體是實。依實聲上。假立名等。故言
聲果。如是文字記句。皆是如也
經若取文字者。不行空也 釋曰。第三不行
空。謂若依文字。不悟如者。如諸部等。不行
空也
經大王如如文字。修諸佛智母 釋曰。第二
修空。若依本記。第二修學空有五。第一能
修。第二所修。第三本性。第四如理修。第五結
成。一能修之智。修如如佛母。能生佛故名智
母。二所修正是佛母。即薩婆若。即一切智。有
三義。一衆生性。譬如意珠。所須皆能成就。二
衆生根。譬如清水。影和潤清。如慈悲心。三
衆生智。譬如虚空。於如如不轉不異。性是不
改義。所求竟得。是不改。也根是能生義。能
生慈悲。利益一切衆生。第三明本性以爲母。
未得佛時。以當佛爲智母。若得佛時。即薩婆
若。是一切智。諸佛未成佛時。名自性。即是隱
爲如來藏。後修得佛。解脱道時。性顯爲法身。
即薩婆若。覺顯本性。名修者爲化。爲化能顯
本佛。故名智母。未得爲性者。未得時但有本
性。故名性佛性。若道中引出佛性。果即涅槃。
即至果佛性也。未來得通二性。已得唯是涅
槃性。三乘有三種三乘。一乘三乘者。樹王佛
是小中大乘。縁覺中。聲聞小中小。同觀四諦
故。次大乘三乘。一迴向聲聞縁覺。觀如得人
無我空爲二。地前菩薩同觀如。得入見無我
空故大若相望者。迴向聲聞縁覺爲内。大乘
内。外小中寂靜聲聞縁覺爲外。大乘外也。第
三就初地後爲三者。初地名見。二地至七地
爲修。八地至佛地爲究竟地。若取大望小乘。
同觀四諦。皆名爲小。若小望大。同縁如如。皆
名爲大。據修習雖有三乘。論其本性。皆不生
滅。一切衆生。以此爲覺性者。通結本性義。分
爲三也。第四如理修者。文言若菩薩無受下。
有五波羅蜜。一無受無分別故波羅蜜。無受
有二。一凡夫不能通達。亦名無受。不受著故。
今菩薩通達。而不受著也。能不受故。二無文
字。無語言波羅蜜。文字假説。理論無也三離
文字無二波羅蜜。四非非文字。無果波羅蜜。
菩薩修解。能離文字。得解脱。此解是果。是非
文字解。此解亦空。故言非非文字。五爲修文
字者。明一味波羅蜜故。證眞性爲最勝。翻波
羅蜜。爲究竟最勝也。第五結護佛果。護十地。
因。護化衆生利他。今解不爾。問答分別
説法不二。文別有初問答分別説法不二。後
大王下。依上説法。修諸智母。上來已釋空訖。
自下第二。修諸智母。文別有三。初廣辨修習。
次三乘下。逐難重釋。後大王下。結修所成。就
廣辨修。文別有二。初明因位智母。後即爲薩
波若體者。果之智母。就因位中。文別有二。初
明修性智母。後一切下。明理性智母。如是二
性。能生佛智。故言智母。此即第一明修性智
母。謂從地前。至金剛位。依教空修習。生受用
身一切智果。即是生因。若望法身。即謂了因。
或可如者指示。亦顯十二文字非一。是故重
言如如文字。修諸佛智母者。謂諸位中。所修
諸行。能生諸佛智。故言諸佛智母
經一切衆生性根本智母 釋曰。自下第二
明理性智母。謂諸因位。眞如佛性。能顯法身
本覺智果。故言性根本智母。即是正因。若望
受用。即是依因
經即爲薩波若體 顯果智母。謂薩波若。諸
佛智根本。亦名智母
經諸佛未成佛已得爲薩波若 釋曰。此即
第二依時屬當。謂諸佛未成佛。以當佛爲智
母。用法身報身爲智母。未得爲性者。在因位
中。行性理性。以爲佛性。已得爲薩波若者。至
果位中。法身本覺。報身妙覺。爲一切智也」
經三乘以此爲覺性故 釋曰。自下第二逐
難重釋。謂前文云。修諸佛智母。或云性根本
智母。其相難解。故今重釋。文別有二。初釋
理性。後菩薩下。重釋。文別有二。初釋理性。
後菩薩下。重釋行性。此即初也。謂前所説性
根本智母者。即三乘身中。理性般若。不生不
滅。自性常住。是故一切衆生。以此爲佛性。即
以此文。一切衆生。皆有眞如佛性。或可三
乘菩薩。皆名爲覺。用此實相般若。爲三乘
覺性
經若菩薩波羅蜜 釋曰。第二重釋行性。
謂前所説。如如文字。修諸智母。而未能顯修
相差別。故今重釋。文有兩節。即初釋如如文
字。後修無脩下。釋修諸智母。謂若菩薩無受
乃至非非文者。名爲如如文字。然此四句。
諸説不同。一云。無受者總句。菩薩不執文字。
故言不受。無文字者。下有三句。別釋不受。一
不受無文字。以不執著無文字故。離文字者。
非文字義。若文字應非文字。故作此言。不受
離文字。若非非文字。應非非文字。故作此言。
不受非非文字。一云。不受無文字。不受所執
文字。不受離文字者。不受依他。不受非非文
字者。不受圓成實性文字。修無修文字等者。
釋上修諸佛智母。謂菩薩修行。不作是念。
我是能修文字。爲所修者。乃得眞性般若波
羅蜜
經大王爲若此 釋曰。第三結修所成。謂
若菩薩。如上修習。能成三答。所謂護佛。護
化。護十地行
經白佛言爲無量耶 釋曰。第三問答分
別。法門不二。若依本記。文別有三。一正明法
門不二。二讃經徳。三立經名。就初門中。先
問。後答。此即王問。有其三問。一問根。根有
二。一佛性爲根。二道中爲根。二問行。即八萬
四千陰入等門。三問法門。有二。一方便法門。
無量隨衆生品修學。二正法門。常修不一不
二。第一問理。第二問行。第三問教也。今解
不爾。即此品内五段中。第三問答分別。法門
數量。文別有二。先問後答。此即問也。謂王問
定有邪正定等無量品。衆生有利鈍等。根有
無量。或貪慢等。或迷陰等。無量心行。爲彼所
説。諸法觀門。爲一爲二。爲無量耶
經大王乃有無量 釋曰。第二如來正答。
文別有三。初隨問略答。次若菩薩下。廣釋。後
衆生品品下結。文中有二。初明觀門。後明所
觀法。此即初也。謂所説觀門。非但一二。乃至
無量
經一切法。亦非有相。非非無相 釋曰。第二
明所觀法。非唯一二。故説亦言。然釋此文。諸
説不同。有説。亦非有相者。單破有相。非非無
相者。復破有相。依本記云。相不可得。故言非
有相。非非是非無相。彼相者。相與法一。與相
異。般若相與法一。法未成就。誰與相一。若已
成就。即不所相。有云。應作四句。謂非有相。
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爲存略故。且説
初後。今解。准上有三句。一非有相。若爾應是
無相。故言非無相。若爾非應是非無相。故言
非非無相。今擧初後。准顯中句。故但二句」
經若菩薩第一義諦也 釋曰。自下第二
廣釋。文別有三。初依二諦。顯諸法相。次依三
諦。顯諸法相。後就三假。辨諸法空。此即初
也。謂若菩薩。觀衆生一二是俗諦。不見一二
是眞諦。今明俗即眞故。言一二者。是第一義
諦也
經大王若有若無者。即世諦也 據實有無。
即是俗諦。非有非無。即是眞諦。今正顯俗。故
言有無者即世諦也。或可有者色諦心諦。無
者空諦
經以三諦攝一切法 釋曰。自下第二就三
諦以明諸法。文別有三。初明三諦攝一切法
次列三諦名。後引説證成。此即初也
經空諦色諦心諦 釋曰。第二列三諦名。言
三諦者。一空諦。謂第一義諦。二色諦。謂五根
等。三心諦。謂眼等六識。二諦門中。初一是
眞。後二是俗。若廣分別如本記
經故我説一切法不出三諦 釋曰。第三引
説證成
經我人一切法空 釋曰。第三依三假以
明空相。我人知見。名假故空。五受陰。受假
故空。一切法法。假故空也
經衆生品品非二法門 釋曰。第三結答。
本記云。理論非一非二。俗乃無量者不然。本
問有三。爲一。爲二。爲無量。皆依俗義
經大王無二二無別 釋曰。自下第四讃
經徳。文別有三。初明七佛同説。勸衆受持。次
是經下。明多佛同説。讃經勸持。後況復下。依
今佛説。勸衆受持。此即初也。文有二節。初明
同説。後汝等下。勸衆受持
經是經功徳不可窮盡 釋曰。第二多佛
同説。勸衆受持。文顯可知。故不繁述
經況復得佛不久 釋曰。第三依今佛説。
勸衆受持。文別有二。初勸衆受持。後時衆得
益。此即初也
經時大衆十地性 釋曰。第二時衆得益。
若依本記。三空者。三假空也。地前觀。大空
者。登地也。或可三空者。空無相無願
經大王般若波羅蜜 釋曰。第五讃名勸
持。文別有三。初標名勸持。次重讃異名。後擧
喩勸持。此即初也
經是經復有一切衆生身 釋曰。第二重
讃異名。名有四種。一護國。二法藥。三護舍。
四護身
經即此般若亦復如是 釋曰。第三擧喩勸
持。文別有三。初法説。次擧喩。後汝等下。擧
法同喩
仁王經疏中卷

  元久二年朱明四月十日書寫了
  同月十一日交點已了
 傳領&MT05487;
傳領覺聽
唐招提寺五室住侶宗祐 





仁王經疏卷下
 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護國品第五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一釋品名。二正釋文。
釋品名者。若依本記。國土有二。一世間。二
乘凡夫。二出世。十信至十地。賊有二。一外。
劫盜禽獸等。二内。所謂煩惱。護有二。一外。
即百部鬼神。二内。所謂智慧。若内若外。悉是
諸佛菩薩神力。今解。般若能護人天國土。故
名護國
經爾時般若波羅蜜 釋曰。自下第二依
文正釋。能護佛果及十地行。皆是内護。護人
天處。即是外護。上來已釋二種内護。故今第
二明護國品。若依本記即分爲四。第一行法。
第二能護。第三引證。第四得益。行法有三。一
誡聽。二勸持。三説護。此當前二。如經可知。
今解不爾。於一品内。文別有三。初勅聽勸持。
次當國土下。廣釋護法。後爾時釋迦下。辨衆
得益。此即初也。誡聽許説勸持。如經可知」
經當國土破國時 釋曰。自下第二廣釋護
法。於中有三一。廣釋護法。二大王昔日下引
古證今。三大王十六下。結示勸持。就廣釋中。
復分爲三。一釋護國。二大王不但下。釋其護
福。三大王不但下。釋護衆難。就護國中。文別
有四。一明護時。二釋護法。三汝國下。明能護
體。四大王下。顯所護難。此即第一明護時
節。據實護國道一切時。爲顯要時。擧劫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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