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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經疏 (No. 1708_ 圓測撰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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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性故。三信地者。初地已上。已得無漏不
壞信故。四大空者。八地菩薩二空觀智。常不
退故。五大行者。九地已上。利他故。諸説同
異。不可具述
仁王經疏卷上末

  元文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於雨中閑居交點

點本云
天喜三年八月十二日辰時點已
長講會 講師明範院 聽衆僧經讃
 招提寺五室宗祐 
寶永元年九月日書寫之  如幻 慧嚴
延享改元甲子六月二十二日溽暑如蒸拜
寫了願生生遊般若波羅蜜海者也



仁王經疏卷中
 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教化品第三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初解品名。後正釋文。菩
薩化生。以善示衆名教。令彼改惡爲化。品義
如上。或可教衆離惡。化令住善。故名教化。依
本記云。此品宗明分別菩薩得空之階位。應
言五忍品。而言教化品者。自有二義。一五忍
菩薩。攝化衆生。二者如來以五忍法教。
化諸王。故名教化品
經白佛言衆生可化 釋曰。第二依文正
釋。上來廣釋二護。文別有三。初觀空品。明護
佛果。是自利行。次教化品。釋十地菩薩利他
行。後二諦品。辨二護所依理。上來已辨護
佛果訖。自下第二。釋十地行。於此品中。大
分爲二。初王發三問。後世尊正答。此即初
也。文有兩節。初白佛言護十地行菩薩者。牒
前品中護十地行。菩薩即能護人也。次云
可行等者。正發問辭。問有三意。一行可行者。
問菩薩自利可行法。二云何行化衆生者。問
利他行。謂依何地行。能化衆生。三以何相衆
生可化者。問所化生實不實相。又解初問自
利依何行相。故以五忍行答之。次問利他依
何位行。故以十地行答之。後問何相衆生可
化。故以幻化身。見幻化衆生。而教化之。至文
當釋。問豈不此品説利他行。如何初問自利
行耶。答護菩薩行。通利自他。就勝説故。但言
教化
佛告大王。五忍是菩薩法 釋曰。第二如來
正答。於中有二。初答前二問。後佛告大王汝
先言下。答第三問。前中有三。初正答二問。次
爾時百萬下。王以偈讃。後佛告諸得道下。如
來述可。就答二問。於中有二。初正答前問。兼
一答利他。後白佛言下。正答後問。兼答自
利。前中有三。初標宗略答。次善男子下。次第
廣釋。後衆生本業下。釋已總結。前略答中。文
復有三。初標數略答。次依數列名。後結示自
性。此即初也。准下結文。諸佛菩薩。本所修
行。今隨問答。但言菩薩
伏忍上中下寂滅忍上下 釋曰。第二依
數列名。謂地前三賢。未得無漏。不能内證但
能伏除。而不永斷。名之爲伏。忍謂忍解。體即
是慧。以伏標忍。名爲伏忍。初二三地。得無漏
信。故名信忍。四五六地。趣無生忍。名之爲
順。七八九地。安住慧心無生理中。名無生
忍。灌頂菩薩。及如來地。觀第一義寂滅眞如。
名寂滅忍。然此五忍諸教不同。若依本業瓔
珞經。略開六性。一習種性。二性種性。三道種
性。四聖種性。五等覺性。六妙覺性。解云。彼
經意者。如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金剛
心。及如來地。廣開即有四十二賢聖。所謂十
解。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依善戒經。
瑜伽四十七。菩薩地。開爲十三住。一者種性。
二者解行。十地爲十。佛地爲一。即名十三。如
此等文。不可具述。然此所説三伏忍位。略有
三釋。一本記云。十信爲習種性。十解爲性種
性。十行爲道種性。十迴向已上。即屬見道。
經説信等爲其性故。又下經云。十信十止十
堅心。故知十信。爲習種性。一云。此經十信爲
習。十解十行爲性。十迴向爲道種性。如何得
知十信爲習。解云。如梁攝論。論曰。於幾時中
修行。十地正行得圓滿。論曰有五人。於三僧
祇劫。修行圓滿。或七阿僧祇。或三十三阿
僧祇。言五人者。一願樂行人。滿初僧祇。次
有三人。謂清淨意樂行人。有相行人。無相
行人。於前六地及第七地。滿第二阿僧祇。
從此已後。第五無功用行人。滿第三僧祇。
彼釋論云。願樂行人。自有四種。謂十信。十
解。十行。十迴向。如須陀洹前有四方便。廣説
如彼。解云。十信初心。入僧祇數。理應攝在習
種性位。由斯義故。十解十行。性種性攝。十迴
向心。道種性攝。如理應知。一云。此經三品伏
忍。如瓔珞經三種伏忍。雖有三説。後説爲正。
所以者何。若如初説。如何經説伏忍聖胎三
十人也。應説聖胎人有四十。又違本業經
説。賢聖四十二種。應説賢聖有五十二。若如
次説。二失同前。又彼所引。願樂位中。四種人
者。眞諦自案。非論正文。由斯大唐世親論
本。及大業本。皆無此文。故三釋中。後説爲
正。順諸聖教。不違道理
經名爲諸佛菩薩脩般若波羅蜜 釋曰。第
三總結。五忍是可行法。心以慧爲性。如經
可知
經善男子脩行伏忍 釋曰。自下第二廣
釋五忍。即分爲五。就伏忍中。三賢不同。復分
爲三。此即第一釋習種性。於中有五。一明方
便。二菩薩入位。三顯化力。四釋超過 五彰
勝因。此即第一明方便也。言初發相信者。未
入十住十信人也。謂初發心。而未見理。名爲
想信。長耳三藏云。習種性前。有三想發心。謂
假想發。輕想發。信想發。假想發者。藉三種
力 一善友力。謂善知識。二行力。謂受律儀。
三法力。謂通別兩力。通謂如來藏。別謂信
等五根。縁此三力。於佛菩提。假起菩提想。求
以自安安他。如聲聞假觀非青青想而能治
惑。此中乖爾。名假想發。此後想想不已。義
當難識。譬如輕毛無所倚著。名輕想發。此
後心路轉明。信珠顯現。名信想發。即入十信
位。故名初發想信也。恒河沙衆生者。顯發心
者多入。位者小。是故經云。譬之魚子。菴羅樹
華 結果甚小。修習伏忍者。即修十信。爲伏
忍方便。故瓔珞經説。一賢名門。謂初發心。未
上住前。有十恒名字菩薩。常修十心。謂信進
念定。及至願心。又曰十信以前。想心中行者。
是退分善根。若一劫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
十住
經於三寶中迴向心 釋曰。第二正辨入
位。於三寶田。生十種心。就十心中。前五自
利。後五利他。前五心者。信等五根。後五心
者。一施。二戒。三護三寶。四求勝果。名爲願
心。五迴求菩提。名迴向心。問瓔珞經。及華嚴
等。所説十住。與此經異。有何意耶。後十住
者。一發心住。二持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貴
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童
眞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頂住。解云。舊來相
傳。十住二種。一者別相十住。如瓔珞經發
心住等。二者通相十住。謂信心等。以爲十住
體。諸位皆行十信心故。是故本業經中。初地
菩薩。百法明門。所謂十信各有十心。即百法
也。今此經中依通相説。故不相違
經是爲菩薩化衆生 釋曰。第三顯其化
力。謂十住菩薩。作銅輪王。王二天下。南西二
方。故言小分化生也
已超過二乘一切善地 釋曰。第四釋超
二乘地
經一切諸佛爲聖胎也 釋曰。第五彰成
勝因。謂諸菩薩長養行者。十心。令成聖胎

經復次善男子有十心或有本云。次第起于慧地。
性種性有十心。且依前
釋曰。自下第二明性種性。文別有四。一明入
位。二顯位體。三辨攝化。四釋離過。此明入
位。於三忍中居第二位。故言復次。三中第二。
名中伏忍。與前聞慧。隣接而生。即是思數。不
依定水。故名乾慧。即思慧也。今干者。此
字謬也。故瓔珞經。説有六性。亦名六慧。言六
性者。如前所引。習種性。性種性。道種性。聖
種性。等覺性。妙覺性。言六慧者。聞慧。思慧。
修慧。照寂名性慧。寂照慧。故知干慧。即思
慧也。習已成性。名性種性。有十心者。總標其
數。問善戒經等。習後性前。何故此經。習前性
後。答瑜伽等説。立第八識。分別現行種子
差別。種子爲性。現行爲習。故彼經説。先性
後習。今此仁王本業經等。不説第八。唯現非
種。初起名習。習以成性。故彼此説。互不相

經所謂四意止無我也 釋曰。第二顯位
體性。文別有三。初明四意止。即四念處。次明
三意止。即三善根。後明三意止。謂三世因
果忍。言四意止者。用慧爲體。而言意止者。意
謂心王。由慧力故。令心止住四種境中。故名
意止。身受心法者。辨所觀境也。言不淨苦無
常無我也。正明四觀除四顛倒。所謂觀身不
淨。能除淨倒。觀受是苦。能除樂倒。觀心無
常。能除常倒。觀法無我。能除我倒
經三意止。三善根。慈施慧也 釋曰。第二三
善根斷嗔貪痴。此明三種善根。令心止住三
種境。故名三意止。慈是無嗔。施無貪。慧是
無痴。如其次第。除嗔貪痴。薩婆多宗。義如上
説。今依大乘。自有兩釋。一云同薩婆多。無痴
善根。以慧爲體。一云離慧以外。別有無痴。如
成唯識等。今此經文。同薩婆多。用慧爲體
經三意止。未來果忍也 釋曰。第三縁三
世因果忍。謂縁過去。唯因非果。若縁現在。亦
因亦果。望前後故。縁未來世。唯果非因。在
後時故。此亦是慧。忍受前境。故名爲忍
經是菩薩亦能化一切衆生。釋曰。第三攝
化應知
經已能過所不能壞 釋曰。第四離過。謂
過我人等者。遠離我見。然彼我見。有衆多名。
謂我人知者見者衆生。如瑜伽有八種。名依
大般若。有十三名。言外道倒想者。六十二見

經復次善男子。修行上伏忍。進入平等道。
名爲道種性地或有本云。復有十道
十種性地。旦依前本
釋曰。第三
釋道種性地。文別有四。一標位總名。二出位
體性。三攝化分齊。四辨勝用。此即初也。
入初地。離能所取平等聖道。此與聖道爲因
性故。名道種性
經所謂觀色解脱忍 釋曰。第二別出體
性。文別有三。初明五忍。次顯三忍。後辨二
忍。合成十忍。總釋意云。有情流轉。五蘊爲
體。流三界處。尋其根本。不離二諦。故成十
忍。忍謂忍解。然即是慧。前文五忍。從果
立名。由觀五蘊。得五分法身故。後之五忍。從
境立名。尋即可知。此即第一明觀五蘊。得前
五忍。謂觀色蘊。便得戒忍。表無表戒。皆色
蘊故。准此經文。表無表戒。皆是色也。觀識蘊
得知見忍。以了別識與知見慧。義相順故。觀
想蘊得定忍。以彼假想。能入定故。如四無色
由想故得。觀受蘊得慧忍。以依受故。立於四
禪。由依禪故。能發者慧。是故觀受。而得慧
忍。解脱忍者。是解脱身。解脱有二種。一者有
爲解脱。即是勝解。二者無爲解脱。此明由斷
行蘊所攝煩惱。偏得行蘊所攝勝解。名解脱
忍。於境自在。名解脱故。是故婆沙。及佛地
論。皆説勝解爲解脱身。故言觀行蘊得解脱
忍。若廣分別。義如別章
經觀三界因無相忍 釋曰。第二釋
三忍。謂觀三界苦得空忍。於苦果上立空義
故。於三界因。得無願忍。以煩惱業爲諦因
故。通觀因果。得無相忍。證因果空。證無相
故。又解。觀欲界因果得無願。極可厭故。觀
色因果以得空。離麁法故。依欲色得無相。諸
十相法多分盡故。如是等釋。不可具述
經觀二諦虚實得無生忍 釋曰。第三明
二諦忍。謂觀俗得無常忍。觀眞得無生忍。此
約有爲無爲。以釋二諦
經是菩薩四天下 釋曰。第三攝化分
齊。謂道種性。作金輪王。化四天下。又解。是
菩薩十堅心者。結上十忍
經生一切衆生善根 釋曰。第四辨其勝用。
義顯可知
經又信忍菩薩所謂善達明行者 釋曰。第
二明信忍。文別有四。一標名配位。二明除障。
三明攝化分齊。四明發行種子。此即第一
標名配位。言信忍者。標名。以無漏信。信三寶
苦。故名信忍。言善達明中行者。配位如
下經説。善謂善覺。初地菩薩。現證二空。故名
善覺。達即離達。所謂二地。離犯戒垢。達眞俗
境。故名離達。明即明慧。謂第三地。以三慧
光。明諸法故。名明慧。此上三地。五蘊假人。
名爲行者
經斷三界色煩惱縛 釋曰。第二明除障也。
然此除障。諸教不同。就實正理。如成唯識第
十卷説。謂一切障。二障所攝。煩惱障中。見
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
已伏。修所斷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一切頓
斷。彼障現起。地前漸伏。初地已上能頓盡。
令永不行。如阿羅漢。由故意力。前七地中。雖
暫現起。而不爲失。八地已上。畢竟不行。所知
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
現起。地前已伏。修所斷種。於十地中。漸次斷
滅。金剛喩定現在前時。方永斷盡。彼障現起。
地前漸伏。乃至十地。方永斷盡。八地已上。六
識倶者。不復現行。無漏觀心。及果相續。能違
彼故。第七倶者。猶可現行。法空智果起位方
伏。前五轉識。設未轉依。無漏伏故。障不現
起。雖於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斷滅煩惱障
種。而彼麁重。熏漸斷滅。由斯故説。二障麁
重。一一皆有三住斷義。雖諸住中皆斷麁重。
而三位顯。是故偏説。然此經文。且依此品。地
前伏忍。而伏非斷。信忍三地。説斷三界色
煩惱縛。順忍三地。能斷三界心等煩惱。無生
忍地。亦釋三界心色等習。至寂滅忍。佛菩
薩斷三界心習。即此下文受持品説。初地斷
貪。二地斷嗔。三地斷癡。四地斷見。五地斷
疑。六地斷三界集因集果。七地斷三界習因
業果。八地觀心心寂滅。九地滅心心相。十地
證一切法解脱。住金剛臺者。爲顯諸地勝劣
差別。就障麁重。説貪嗔等。非就實義。所以
者何。就實正理。如前所説。煩惱障中。見所
斷種。見位永斷。修所*斷種。要至金剛一刹那
中。方能頓斷。若所知障。地地別斷。故知煩
惱障中。位位斷者。就麁重説。然此所説色心
煩惱。自有兩釋。一云從境得名。若縁色者。名
色煩惱。若縁心者。名心煩惱。或可從喩得名。
色心相望。色麁心細。是故麁惑。名色煩惱。其
細惑者。名心煩惱。色心習者。就習氣中。若麁
習氣。但言色心煩惱。若微細者。名色心習。問
習氣以何爲體。解云。舊相傳説。二障種子
若麁易*斷。名爲正使。細而難*斷。名爲習氣。
慈恩三藏。依瑜伽等説。*習氣無堪任性。亦
名麁重。謂由二障種子力故。所引有漏五蘊
上有無堪任性。與所依蘊。非一非異。無別體
性。故言非異。斷不斷別。故言非一。然此麁
重。無體性故。不能別得擇滅法無爲。而
*斷位者。且加煩惱障中。見所斷種。唯有一
品。所引習氣。有無量品。若依二乘。從七方
便。漸斷習氣。乃至羅漢。入無餘依隨所依捨。
若迴心者。至菩薩見道無間道時。斷見所斷
種。所引習氣。解脱道時。方能斷盡修所斷種。
乃至菩薩金剛心時。方能斷盡所引習氣。至
妙覺位。解脱道中。方能斷盡。若廣分別。如成
唯識記。問若爾如何此經等云。於諸地中。斷
貪嗔等。又菩薩地。説二障種。有三位斷。如何
會釋。解云。如上所引。成唯識論第十卷説。
由此道理。本業瓔珞上卷所説。三賢菩薩。伏
三界煩惱麁業道。麁相續果。亦不起麁。是見
道。喜忍伏三道業道。離忍伏人中業道。明
忍伏六天業道。焔忍伏諸見業道。勝忍伏疑
見業道。光忍伏心因業道。無生忍伏果業道。
不動忍伏色因業道。光忍伏心因業道。寂滅
忍伏心色二習業道。無垢忍伏習果道。習前
已斷。而果不敗亡。是故佛子三賢。名爲伏斷。
喜忍已上。亦伏*亦斷一切煩惱。覺忍現時。法
界中一切無明。頓斷無餘。亦顯諸位勝劣異
故。擬宜而説。非實正理。設有餘教異此説。
亦應准此。若廣分別。具如別章
經能化無量功徳 釋曰。第三攝化分齊。
謂初地百佛國。二地千佛國。三地萬佛國。所
現化身。三地差別。准上應知。又現神通。無量
功徳差別。謂初地神通。動百佛國。二地千
佛國。三地萬佛國土也
經常以十五心爲首 釋曰。第四明發行種
子。文別有三。初總標。以十五心爲首。次列十
五心。後總結。此即總標。十五心爲發行本

經四攝法三解脱門 釋曰。第二列十五
心。謂四攝等四門功徳。便成十五心功徳也。
言弘願。如瓔珞經説。願一切衆生。度苦斷
集。證滅修道。名四弘願。具説如彼
經是菩薩從善地或有本云。
從善覺地至
根本種子 釋
曰。第三總結。應知
經又順忍菩薩現法 釋曰。第三順忍。
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明除障。後顯攝化
分齊。此即初也。順無生忍觀。名爲順忍。言
見勝現法者配位。見謂炎慧。即第四地。得道
品見。故名爲見。勝即難勝。是第五地。難有
義。一勸難化衆生。心無垢難。二所化
不從。心無垢難。能退二難。於難得勝。名難勝
地。言現法者。即是第六現前地十二縁觀。恒
現在前。名現前地
經能*斷煩惱縛 釋曰。第二明其除障。
謂此位中。斷縁心煩惱繋縛。名心煩惱縛。或
望前位色煩惱麁顯。此位中心煩惱細。故喩
於心。所言等者。等心所也
經故現一身化衆生 釋曰。第三攝化分
齊。謂現一實身。於十方佛國中。現無量通化
衆生。或可於十方國。各現一化身化衆生。
故言一身。問何故信忍現百身等。此順忍中。
但言一身。解云。信忍明其化身。故説多身。此
説實身。故説一也。問菩薩身。一時到十方不。
答有兩説。一云能到。不思議故。一云不到。實
身不可在多處故。雖有兩釋。且依後
經又無生忍*觀慧。釋曰。第四明無生忍。
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明除障。後明*攝
化分齊。言無生忍者。諸説不同。有説名遍
計所執。名爲無生。無自體故。或説遍計所執。
及圓成實。皆名無生。如解深密瑜伽論。或
説三性皆名無生。謂本性無生。自然無生。惑
苦無生。如成唯識等言。所謂遠不動慧者。
配位。七地名遠行。至功用心最後邊故。八地
名不動相用煩惱不能動故。九地名觀慧。四
無礙解。化有情故
經亦斷三界心色等習煩惱 釋曰。第二明
除障也。謂於前位。已斷色心煩惱。今此位中
所斷微細。名心色等習
經現不可説*神通 釋曰。第三攝化分
齊。如經可知
經復次寂滅忍 釋曰。第五辨寂滅忍。文別
有四。一標名配位。二辨其除障。三約諦辨
異。四無縁下。所化分齊。前中有三。初標名。
次讃用。後配位。此即標名。若依本記。寂是
定。滅是慧。依定發慧。滅諸漏故。名寂滅忍。
一云。離諸法相。究竟眞如。名爲寂滅。縁彼境
智。名寂滅忍
經佛與菩薩入金剛三昧 釋曰。第二讃
用。言金剛者。自有二義。一能斷智。名爲金
剛。能斷一切諸煩惱故。今此經。依此而説。
二所斷惑。名爲金剛。性強難斷。似金剛故。
故新翻般若。名爲能斷金剛。惑可金剛。亦
屬能斷。由此義故。佛與菩薩。同用此忍
經下忍行中行般若 釋曰。第三配
位。薩婆若。此云一切智
經共觀第一義諦 釋曰。第二辨其除障。文
別有三。初明觀境。次辨除障。後顯二道差別
之相。此即初也。謂佛菩薩。同觀眞如第一義
諦。問此位同觀。有勝劣不。若有勝劣。本業經
中。何名等覺。若無勝劣。如何瑜伽。八復次釋
勝劣差別。答云。諸説不同。一云。縁眞即無
勝劣。若縁俗境。勝劣不同。故經與論。互不相
違。一云。據實勝劣不同。故涅槃云。十地菩
薩。聞見佛性。於如來地。眼見佛性。具説如。
彼又瑜伽論十四五曰。所見月光喩二位。故
知二位定有勝劣。而言等者。等斷一障。故説
爲等。慈恩三藏。意從後釋
經斷三界心習 釋曰。第二正辨除障。於前
位中。已斷色心二種麁習。今此位中。亦斷色
心二種細習。爲顯所斷最微細故。但名心

經無明盡相爲薩婆若 釋曰。第三正辨
二道差別相。然釋此文。諸説不同。一云。無
明盡相爲金剛盡相者。顯無間道相。據實一
切煩惱皆盡。就根本説。是故但言無明盡相。
即用此相。爲金剛盡相。解脱道中。已過無明
盡相。故言無相爲薩婆若。若依本記。無明盡
相爲金剛者。顯無間道相。謂於此位。有
相盡。就根本説。故言無明盡相爲金剛盡相。
無相爲薩婆若者。顯解脱道。言盡相等者。無
間道時。惑相雖盡。猶有境智異相。故不言無
相。於此位中。盡無明相。亦無境智異相。
盡相無相爲薩婆若。雖有兩釋。且依後釋」
經超度世諦等法性 釋曰。第三約諦辨
異。三賢多住世諦。十地多住眞諦。度三賢故。
超世諦。度十地故。超第一義諦。超世諦故非
有。超第一義諦故非無。故爲第十一地。薩云
若覺。自有兩説。一云。薩婆若名一切智。薩云
名一切種智。若依本記。皆翻一切智。言
湛然清淨。常住不變。同眞際。等法性者。重釋
薩云若。常住之相。諸説不同。一云。即准此
文。如來常住無生無滅。一云。爲相續常。故説
常住。具如三身章
經無縁大悲來化三界 釋曰。第四攝化
分齊。文別有二。初標宗略釋。後依宗廣釋。
此即初也。謂一切有情。能化所化。皆不離三
界。大悲是能化之具。衆生是所化之境。薩婆
若是能化之體。大悲有三。一衆生縁。二法縁。
三無縁。初通外道。次通二乘。後唯佛及菩薩。
若廣分別。如智度論二十三。及佛地論第五
等。今佛世尊。以大悲力。化一切衆生。乘一切
智。來化三界
經善男子亦不出三界 釋曰。自下第二
依宗廣釋。文別有三。初申正理。次三界外下。
破異師説。後大王我言下。引古證今。此
初也。若依本記。此有四義。一煩惱用。由惑
發業。生三界報故。二生死果。謂所感果。體
屬三界。二十二根中。三無漏根雖非三界。依
三界身。故言不出。三智慧體。謂佛三身所有
智慧。名智慧體化三界處。故言不出四智慧
用。反顯界内有所化生。意明佛智化三界用。
雖名相中有此四義。皆是虚妄。若出三界繋
縛。即見第一義。如理不復見有能化所化也。
今解此文。有其三義。初煩惱及果。體屬三界。
在三界處。故言不出。次辨二十二根。謂三無
漏根。在三界處。眼等五根。及五受根。男女意
命。體屬三界。信等五根。有屬有在。後佛三
身。雖非三界。亦在三界。故言不出。或可三無
漏根。亦後三界九根中起。故説在界
經三界外非七佛之所説 釋曰。第二破
異師説。文有兩節。初牒彼外計。後指同外道。
謂外疑云。豈不二乘聖者出三界外。若言三
界外無衆生。佛二乘教。何所化耶。由斯計云。
三界外所化衆生。是故世尊破云。三界外有
一衆生界者。吠世史迦外道。大有經中説。非
七佛説。言大有者。彼説六句義。一實。二徳。
三業。四大有。五同異。六和合句義。彼説大
有。名大有經。問豈不三界外有變易生死。云
何此經説三界外無衆生耶。答眞諦三藏自有
兩釋。一恒解者。據實界外變易生。而此經
中。未明此義。亦無有過。依佛教中。如聲聞藏
四阿笈摩。但説佛身是無常法。未明佛性常
住身義。説佛無常。亦無過失。此亦如是。依佛
教故。二依理釋。隨分別心。計有三界。及三界
外有變易生。皆不稱理。由此斷所計。界外
生死。據實還是不出三界。故大品云。從三界
中出。至薩婆若。以不動故。唯此等經。無別
有情出三界外。即依此意。釋經可知。慈恩三
藏。作如是釋。變易生死。無別業果。即依三界
所有業果。由邊際定。轉勝轉妙。故名變易。三
界門中。隨本業果。即彼界攝。故此經云。出三
界外。無別有情。而諸聖教。互不相違。若廣
分別。義如別章
經大王我常語覺薩云若性 釋曰。第三
引古證今。若依本記。斷三界者。謂除六識。名
爲業諦。斷煩惱者。阿陀那即第七識。説煩
惱淨果報盡者。除阿頼耶。是第八識。説爲果
淨。如是三淨。名之爲佛。自性清淨。名薩云若
性。此意説云。一切衆生。三種淨者。即名爲
佛。由此應知。設得佛果。不出三界
經衆生本業。是諸佛菩薩本所修行 釋曰。
第三釋已總結。文別有二。初總結五忍。後辨
位長短。此即總結。如經可知
經五忍中十四忍具足 釋曰。第二對十四
忍。辨位長短。謂五忍對十四忍。展轉相攝。尋
即可知
經白佛言化衆生 釋曰。自下第二正答
利他。兼釋自利。於中有二。先問後答。此即
問也
經佛言從一地一切知見故 釋曰。此即
第二如來正答。於中有二。先略。後廣。此即
略答。文有三節。初明業所依地。謂從極喜。乃
至法雲。問此文何故但説十地。答地前三賢。
賢而非聖。妙覺一地。已超菩薩。故因位中。隨
勝而答。次簡別二行。一自所行處。謂十地
自所行境。二佛所行境處謂妙覺地所行境
界。前之十地。但了自行所行處。後金剛一
念。通行二處。故下經云。得理盡三昧。同佛
行處。如佛境界。乃至廣説。又如瓔珞經云。佛
子。菩薩爾時住大寂門。乃至過十地解。與佛
同坐。具如彼説。後言一切知見故者。釋成清
淨。謂十地行。本業清淨。皆由知見力所生故。
一云。從初地乃至後佛地。餘如前説
經本業者 釋曰。第二廣答本業。文別有三。
初牒。次釋。後是故下結。此即牒也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 釋曰。自下第二
廣釋十地。即分爲十。此即第一釋善覺地。文
分爲五。一居土寛狹。二配屬王位。三顯習法
門。四釋地別行。五辨地通業。住百佛國者。
居土寛狹。本記云。國土有三。一説法土。百億
日月。化小乘。二神通土。億億日月。化中乘。三
智慧土。無量世界。化菩薩。今言百佛國土者。
説法土也。言作閻浮四天王者。配屬王位。問
此經意。但取天王。非閻浮提。如何此云作閻
浮四天王耶。答此有兩釋。一云。於四天王中。
但作領閻浮提増長天王。由南勝故。不作餘
王。一云。通作四種天王。就勝方便故。但言
閻浮提王。然此十王。諸教不同。依十地經。初
地菩薩。作閻浮王。二地菩薩。作轉輪聖王。六
欲天中。除四天王。四靜慮中。除第三禪。餘八
處中。如其次第。作八王位。今依此經。六欲天
中。及四靜慮。如其次第。受十王位。除閻浮
王。及轉輪王。言百法門者。第三顯習法門。即
自利行。如上所説。於十信中。一一具行十信。
故言百法門也。言二諦平等心者。第四釋地
別行。謂於初地。創證眞如。如實了知眞俗一
味。非即非離。非即故化義得成。非離故證法
皆空。言化一切衆生。第五顯地通行。地地
皆用化生爲業。下有九地。多作五段。准此應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 釋曰。第二釋離
達地。文復有五。一千佛國土中。居土寛狹。
二作忉利天王者。配業王位。忉利天者。此
是梵言訛略也。具足應言帝戻那。此云
橙稜
此云
三十
題婆此云
寶思惟三藏云。當此三十三
天。三修千法門者。顯習法門。謂十信心。一一
増修一百心故。名千法門。後漸増修。准此
應知。廣如瓔珞經第二卷説。四十善道者。
釋地別行。修十善業。行戒地故。五化一切衆
生者。顯地通行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 釋曰。第三釋發
光地。文復有五。言炎天者。此云時分。餘文准

經若菩薩一切衆生 釋曰。第四釋炎慧
地。文復有五。兜率天者。此云喜足。道品即
是三十七道品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 釋曰。第五釋難
勝地。文有五句。言二諦者。即世俗諦。第一義
諦。言四諦者。即苦集滅道諦。言八諦者。諸説
不同。一云。有作無作二種四諦。合説爲八。若
依本記。苦苦。壞苦。行苦。分段。變易。善。不善。
正行。名爲八諦。顯揚第八。行苦諦。壞苦。苦
苦。流轉。流息。瑜伽云
還滅
雜染。清淨。正方便諦。
云正
加行
名爲八諦。解云。如次三苦。流轉生死。流
息涅槃十。三種雜染。斷彼所得清淨無爲
即彼能斷。方便聖道。名八諦也。若依瑜伽
第四十六。亦同顯揚。然彼二論。増數門中。
増一至十。廣説如彼。今依十地。十四諦中。後
八種諦。以釋此文。前之六諦即此經中。二
諦四諦。言八諦者。十地經云。覺法自相同相
故。善知相諦。覺法差別故。善知差別諦。覺分
別陰界入故。善知説成諦。覺身心苦惱故。善
知事諦。覺諸道生相續所。善知生諦。畢竟
滅一切熱惱故。善知盡無生智諦。起不二行
故。善知令入道智諦。正覺一切法相故。善知
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諦。及善知集如來智
諦。以信解力故知。非得一切究竟智故。問經
説九諦。如何言八。答經意欲顯妙覺勝故。
開爲二諦。論意欲明同大乘故。合爲一數。前
之七諦。通大小故。故今此經依八諦説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 釋曰。第六釋現
前地。亦有五句。准上應知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釋曰。第七釋遠
行地。亦有五句。言方便智願智者。不捨衆生。
起法無我。名方便智。由方便力。能作七門攝
衆生事。願力取生。恒爲上首。名爲願智。即此
願智。當方便智第一門攝。非十度中方便及
願。言七門者。一願力取生。教化餘衆生故。
二説對治。爲滅煩惱染及隨煩惱。使寂滅故。
三爲滅諸障故。四於大法衆會集故。五見聞
親近。供養修行。生福徳故。六轉法輪故。七
所問善釋故。具如十地論第九卷説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 釋曰。第八釋等
觀地。亦有五句。言雙照方便神通智者。雙
照眞俗互不相違。爲方便。於入觀中。能發
神通。故名神通智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 釋曰。第九釋善慧
地。亦有五句。如文可知
經若菩薩如佛境界 釋曰。第十釋法雲
地。亦有五句。一居土寛狹。如文可知。二配屬
王位。言大靜天王者。色究竟天摩醯首羅天
王。言三界主者。*簡三界王故。言三界主。三
不可説不可説法門者。顯習法門。四
理盡下。釋地別行。覺行已滿。名曰理盡。與
佛如來。共斷細障。名同佛行。無明即是三界
本原。此地能盡。名爲盡原。若依本記。阿頼耶
識。以此爲本原。五教化一切衆生如佛境界
者。顯地通行
經是故*行淨 釋曰。第三總結。文別有
二。初結菩薩業。後結如來業。此即初也
經若十方無量衆生 釋曰。第二結如來

經爾時波羅蜜 釋曰。自下第二月光偈
讃。於中有三。初大衆供養。次月光正讃。後時
諸下。辨衆得益。此即初也。文有兩節。初香華
供養後合掌聽聞。依十地論。供養有三種。一
者利養供養。謂衣服臥具等。二者恭敬供
養。謂香華幡蓋等。三者行供養。謂修行信戒
行等。此當第二敬供養也
經今於佛前。以偈歎曰 釋曰。第二月光正
讃。於中有二。初發起頌文。後以偈正讃。此即
初也。所言偈者。自有二説。一云。偈者竭也。
攝義竭盡。故名爲偈。一云。依正梵音。名爲
伽他。此云頌而言偈者。是訛略也。然所説
偈。必具四句。梵音鉢陀。此翻爲迹。外譬
如諸象四跡成身。偈亦如是
經世尊導師金剛體。心行寂滅轉法輪 釋
曰。自下第二以偈正讃。此中總有二十九
偈半。大分爲三。初一偈半。略歎佛徳。次五忍
下。二十五偈。廣歎五忍徳。後如來下。有三
偈。歎佛化業。就歎佛徳。文別有三。初有半
偈。歎佛自體。即歎佛寶。次有半偈。歎佛説
法。即歎法寶。後有半偈。歎佛攝衆。即歎僧
寶。此即初也。然此頌文。諸説不同。若依本
記。頌初二句。明佛三業。具足五義。一世尊
者。威徳具足。二導師者。智慧具足。三金剛
體者。法身具足。四心行寂滅者。解脱具足。五
轉法輪者。化他具足。解云五中金剛體者。歎
法身徳。餘之三句。歎受用身。轉法輪者。讃其
化身。三身別相。具如別章。一云。初二句。讃
佛三密。初之一句。讃佛身密。具一切徳。衆
所尊重。名爲世尊。相好圓滿。引導衆生。名爲
導師。其身不壞。猶如金剛。故名金剛體。於後
句中。讃二種密。初之四字。讃其意密。内證眞
如。離能所相。故名心行寂滅。後之三字。讃
其語密。遠近同聞。無所壅隔。名轉法輪。若廣
分別。如三密經
經八辨洪音爲衆説。時衆得道百萬億 釋
曰。第二讃佛説法。文有兩節。初讃妙辨。後讃
徳益。言詞巧妙爲辨。遠近皆遍曰洪。言八
音者。如梵魔喩經云。佛説法聲。有其八種。一
最好聲。二易了聲。三濡軟聲。四調和聲。
慧聲。六不誣聲。七深妙聲。八不女聲。又瓔
珞經。有八種聲。謂内外因果。及四無礙聲。即
爲八也。又賢愚經。十住斷結經等。亦説八種。
與此不同。恐繁不述。言時衆得道百萬億者。
第二讃衆得益。如經可知
經時六天人皆出家道。成比丘衆菩薩行
釋曰。第三歎佛攝衆。謂説法時。六欲諸天。及
人民衆。成出家道。及菩薩行等。問如何六天
有出家衆益。依本記云。出家二種。一心出
家。二形出家。今六欲天。依於佛法。皆出生
死家。故不相違
經五忍功徳能盡原 釋曰。上來略歎佛
徳訖。自下第二二十五偈。廣歎五忍。於中有
二。初有一頌。總歎五忍。後佛衆下二十四頌。
別讃五忍。此即初也。文有三節。初之一句。讃
所了法。次有一句。辨能了人。後有二句。顯其
勝劣。此明除佛以外。障未除故不能窮盡。故
不名智但名爲忍。唯佛一人。能盡忍源。障已
盡故
經佛衆法海三寶藏。無量功徳攝在中 釋
曰。自下第二有二十四頌。別讃五忍。文別
有四。一有五偈。歎伏忍。二善覺下五偈。歎信
忍。三炎慧下有四偈。歎順忍。四遠達下有十
偈。合釋無生寂滅二忍。就伏忍中。文別有三。
初有一偈半。頌方便。次有一偈。顯正位。後
二偈半。顯勢力。前中有三初之二句。信所
依境。次有二句。明發信心。後有二句。配屬王
位。此即初也。釋三寶義。具如別章
經十善菩薩苦輪海 釋曰。第二明其發
心。依本記云。十信菩薩。由發大心。求出三
界。雖未即能永出三界。以能遠離三惡道苦。
是故總言長別三界
經中下品鐵輪王或有本云
寶者謬也
釋曰。第三配
屬王位。謂十善業道中下品者。得粟散王。若
上品者。得鐵輪王。小王衆多。猶如散粟。從喩
立號。名粟散王。依本業經。十善有三。上品鐵
輪。中品粟散。下品人王
經習種四天下 釋曰。第二一偈。頌其正位。
謂十住菩薩習種性。作銅輪王。王二天下。十
行菩薩性種性。銀輪王。王三天下。十迴向菩
薩道種性。金輪王。王四天下。言七寶者。輪寶。
主兵臣寶。主藏臣寶。象寶。馬寶。女寶。如意
珠寶。問如是七寶。四種輪王。皆具有不。答皆
悉具有。而勝劣異。故大婆沙三十卷云。諸轉
輪王。力亦不定。王四洲者。有那羅延力。那羅
延者。
此名人種。人與天女和合王而
生。根本是人種類。故名人種
王三洲者。有代根
伽力。王二洲者。有鉢羅塞建提力。是大力鬼神
是鬼趣攝也
王一洲者。有摩訶路健那力。此名露
是人中神
此四
輪寶。亦有差別。王四洲者。有金輪寶。其量正
等四倶盧舍。王三洲者。有銀輪寶。其量正等
三倶盧舍。王二洲者。有銅輪寶。其量正等二
廬舍。王一洲者。有鐵輪寶。其量正等一
倶盧舍。如四輪寶有此差別。應知餘寶亦有
勝劣。謂王四洲者。餘寶最勝。乃至一洲者。
餘寶最劣
經伏忍聖胎賢心 釋曰。第三顯其勢
力。文別有二。初之一偈。對佛辨力。後一偈
半。就菩薩辨。前中有二。初之二句。標三伏
忍。後有二句。正讃勢力。此即初也。若依本
記。初句總標三十忍。次句別配三位。言十
信者。即十信位。十止者。即十解位。十堅心
者。即十行位。今解不爾。十信即十解。亦名十
住。十行名十止。十迴向名十堅心。如上已

經三世諸佛伏忍生 釋曰。第二正讃勢
力。如文可
經一切菩薩信心難 釋曰。第二對菩薩
辨。於中有二。初標發心。後釋二利。此即初
也。言發心者。顯揚第二。有二發心。一世俗發
心。謂如有一隨智者前。恭敬而住。起増上意。
發誓願言。長老憶念。或言聖者憶念。或
波柁耶。我如是名。從今日始發無上菩提
心。爲欲饒益諸有情故。從今已往。凡我所修
六波羅蜜。皆爲證得無上菩提。故我今與諸
菩薩摩訶薩。和合出家。願尊證知。我是菩薩。
第二第三亦復如是。二證法性發心。謂如有
一已過第一劫阿僧祇耶。已證菩薩初極喜
地。已入菩薩定無生位。已如實知無上菩提
方便。已悟自身將近等近大菩提果。解自他
悉平等故。得大乘意。已至不住流轉寂滅。菩
薩道故。得廣大意。由如是故。於大菩提願不
退轉。是證發心。莊嚴第七。發心有四。一信
行發心。謂信地。二淨依發心。謂前七地。三報
得發心。謂後三地。四無障發心。謂如來地。若
依瑜伽七十二。説十種發心。恐繁不述。今此
經文。二發心中。世俗發心。四種發心。當信
行發心。若依本業。在十信位。謂十信心。
心有十。修百法門。故言行本。或十住中。初發
心住
經若得信心初地道 釋曰。第二釋自利
行。文別有三。初之二句。明自利行。次有一
句。顯利他行。後一句。雙結二利。此即初也。
言信心者依莊嚴論。此當上品。故彼第七云。
行盡阿僧祇。長信令増長。衆善隨信集。亦具
如海滿。釋云。若諸菩薩行行。盡一阿僧祇劫。
爾時長養於信。方至上品。若准彼文。當十迴
向。今此經文。重讃十住第七不退也。問此種
性菩薩。爲如此經。必不退耶。或有退耶。設爾
何失。若言退者。此經所説如何會釋。若言不
退。本業經等。如何會釋。解云。此義兩釋不
同。一龍猛菩薩宗。種性菩薩。決定不退。故金
剛仙論第一卷中。作如此説。然此習種性人。
亦有二種。一者性決定。二者不定。不定者。
未能決定入於性地。乃至初地。容有進退。故
言不定。若遇善知識即不退。若不遇者。退入
外凡及二乘地。或性種性。猶退墮地獄。馬鳴
菩薩起信論中。亦同此説。又樂莊嚴經中説。
性地菩薩。決定不退。是故寶鬘論中。有人問
龍樹菩薩云。地持經中。道性地菩薩。退墮阿
毘地獄。此義云何。龍樹菩薩答言。地持經中。
雖云性地菩薩墮地獄。我不明作如是説。
何以故。不増不減經中。明性地菩薩。畢竟不
墮地獄。又樂莊嚴經中説。性地菩薩。若一
時殺閻浮提衆生。雖有此罪。猶不墮地獄。
若殺四天下。乃至大千世界衆生。亦不墮地
獄。何以故。此人曠劫修行。多供諸佛。功徳智
慧。善根純熟。雖造重罪。以福徳力故。罪即
消滅。不墮地獄。如熱鐵𨫼。以一渧水。投之於
上。即自消滅。以此驗知。性地菩薩。不墮地
獄。問若爾者。二經相違。云何會通。解云。地
持經中。道言入者。摧怖地前。令其生懼。速證
初地。非謂實入阿鼻地獄。如十地經中七勸。
勸八地菩薩言。汝莫樂住寂滅。然八地菩薩。
既位出功用。永絶識務。念念無生。運運自進。
豈有樂住寂滅。假勸方進也。欲速入九地十
地乃至佛地。是故加勸。非謂實樂住寂滅。此
實如是。實不墮地獄。言其墮者。欲令速
證初地。非謂實墮也。故知性種以上。一向不
退。二慈氏菩薩宗。種性菩薩。亦有退入惡趣。
墮入外凡。如前所引。本業經第一卷云。信想
心中行者。是分善根諸善男子。若一劫二
劫。乃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住。是人爾時
從初一住。至第六住中。若修第六般若波羅
蜜。上觀現在前。後値諸佛菩薩知識所護故。
出到第七住。常住不退。自此七住以前。名爲
退分。佛子。若不退者。入第六般若。修行於空
無我主者。畢竟無生。必入定位。佛子。若不値
善知識者。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退菩薩
心。如我初會衆中。有八萬人退。如淨目天子。
法才王。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中値惡因
縁故。退入凡夫不善惡中。不名習種性人。退
入外道。若一劫。若十劫。乃至千劫。作大邪見
及五逆。無惡不造。是爲退相。准此等文。亦有
退者。而樂莊嚴等。説不退者。如本業經。修第
六度。遇善知識。故知種性。有退不退。問十信
位。有不退不。此有兩釋。一云。亦有不退。故
本業經第一卷説。十信第六。名不退心。而與
十住。有差別者。十住第七住。位不退。十信第
六。唯信不退。一云。無不退義。是故此經第六
名施。本業第二自説戒心。由斯十住第六已
前。一向是退。第七住後方名不退。而言十信
第六不退者。譯家謬也
經教化衆生覺中行 釋曰。第二顯利他行。
如文可知
經是名菩薩初發心 釋曰。第三總結二利。
上來明信不退者。説伏忍位。又解。一切菩薩
已下一偈半。説信忍方便。以莊嚴論説僧祇
末上品信故。於理無違
經善覺菩薩四天王 釋曰。自下第二有五
偈。別釋信忍。文別有四。一有兩偈釋善覺地。
二有一偈明離達地。三有一偈。釋明慧地。四
有一偈。斷障分齊。此即第一也。文有七節。一
標名配位。二顯地別行。三化土寛狹。四辨
登一乘。五釋地別名。六顯徳具足。七入理不
動。此即第一標名配位。謂初覺生法二空。無
相見道。及三心等。故名善覺。配位如上
經雙照二諦平等道 釋曰。第二顯地別行。
依眞諦釋。雙觀二義。一入觀見眞。二出觀見
俗。出入合説。故云雙觀。慈恩三藏。一時雙
縁。故名雙觀。然此雙觀。略有四種。一方便
雙觀。謂十迴向中。四善根位。於一刹那。縁名
義等。假有實無。假有是俗。實無即眞。於中初
習。容有前後。若純*熟位。即得雙觀。二證位
雙觀。如即此經。三功用雙觀。謂難勝地。四任
運雙觀。八地以上。今於此中。證位雙觀」
經權化衆生遊百國 釋曰。第三化土寛狹」
經始登一乘無相道 釋曰。第四辨登一乘。
然釋此文。諸説不同。一云。就理説一乘。一
云。依行説一乘。具如別章
經入理般若名爲住。住生徳行名爲地 釋
曰。第五釋地別名。義謂極喜地。亦名爲住。
智住理故。即彼般若。亦名爲地。生諸徳故」
經初住一心足徳行 釋曰。第六顯徳具足。
謂初地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
經於第一義而不動 釋曰。第七入理不動。
謂入理時。非分別所動。故名不動。或不退
故。名而不動
經離達開士忉利王無無無生無二照 釋
曰。第二此一頌文。釋離達地。文有三節。初標
名配位。次化土寛狹。如經可知。後顯地別行。
言離達開士忉利王者。標名配位。離犯戒垢。
達照一味眞如。故名離達。即當三十三天王。
言現形六道千國土者。辨土寛狹。言無縁等。
者第三顯土別行。釋此經文。諸説不同。一
本記云。上句明境淨。下句明智淨。言無縁者。
依他假縁空無相。分別假相空。第三諦者。
眞實性空。解云。除遣三性。存三無性也。言無
無者。是無分別性。以體無故。言無生者。依他
性空。言無二照者。圓成實性空。然此照言。該
通上二。慈恩三藏云。上句境淨。下句智淨。准
同前釋。言無縁者。生無自性。性體即依他。無
自在天等爲縁生故。言無相者。相無自性。性
即所執相。以無自體。爲其性故。言第三諦
者。勝義無自性性。眞如爲體。而無所執。眞空
相故。釋能淨智。准前應知
經明慧空照變化生 釋曰。第三有一偈文。
釋明慧地。文有三節。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寛
狹。如經可知。後顯地別行。言忍心者。*即是
能觀之智。言無二者。謂離有無二相。即用無
二。爲第三諦。言出有者。出三界有。言入無
者。離分段有。入變化生。變化生者。*即是變
易生死也。如何得知第三地中。出有入無。
變化生即是變易生死。解云。如顯揚論。變易
生死。亦名變化。又第三地。即施戒修中。修定
地。由邊際定力。受變易生。故知第三地。受變
易生
經善覺無遺照 釋曰。第四有一偈。明斷
惑分齊。謂上善覺離達明慧三位菩薩。能斷
三界色煩惱縛。所以者何。執三界色爲實有
故。下有半頌。釋斷所由。以彼菩薩。還觀三界
身口色上法性。第一眞如。無遺照故。方能斷
或有本云。無
唯照者謬也
經炎慧妙空有了 釋曰。自下第
有四偈。釋順忍。於中有二。初有三偈。正明行
位。後有一偈。明斷惑分齊。前中有三。初有一
偈。明炎慧地。次有一偈。明勝慧地。後有一
偈。明法現地。此明炎慧地。即十地中。第四
炎慧地。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寛狹。
後顯地別行。炎慧妙光者。第一標地別名。道
品慧光。斷所知障。如炎燒薪。法喩雙擧。名爲
炎慧妙光。於十度中。行精進度。名大精進。配
王攝土。如經可知。顯別行中。言實智縁寂方
便道者。略開二智。謂一實根本智。唯縁寂
靜眞如。二後所得方便智。通縁眞俗。故今
且擧方便道。不辨所縁。下句重釋二智。達無
生者。釋上實智。照空有了者。釋後得智。通照
眞俗
經勝入無間 釋曰。第二偈。明勝慧
地。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寛狹。後顯
地別行。言勝慧者。即難勝地。眞俗二智。難合
能合。故名難勝。今此經意。了知眞俗。及第一
義。能了知故。名爲勝慧。自達明了。不由他
力。故名勝慧。配位分齊。如經可知。言空空
至入無間者。第三顯地別行。本記釋
云。就眞諦門空有二義。一者人空。二者法空。
故曰空空諦觀。或可有無皆空曰空空。
有無相。名無二相。俗諦門中。變化六道。無細
不入。故言入無間
經法現開士自在王 釋曰。第三有一偈。釋
第六地。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顯地別行。
後化土分齊。言法現者。是第六地。縁生空觀
法。現在前故。名爲法現。即六天中。他化自在
天王也。言無二無至大智光者。顯地別
行。眞即是俗。俗即是眞。故言無二。或可離有
無相。故言無二。無能所證。故言無照。内證生
法兩空。故言達理空。具足能證眞俗二諦。及
第一義。故言三諦現前大智光。化土寛狹。
如文可知
經炎勝*迷心惑 釋曰。自下第二有一
偈。明斷惑分齊。文別有二。初上半正明斷惑。
後下半釋斷所由。此即初也。炎謂炎慧。勝即
勝慧。法現即是法現。如是三人。起無漏定。皆
離有無二相。及無能取所取相。名無相定。此
上三智。能洗力三界迷心麁惑。理實通斷迷
色心惑。欲顯勝劣。且説迷心
經定慧寂然*無量報 釋曰。第二釋所
由。縁空爲境。故言空慧。行相寂靜。無能縁所
縁相。故名無縁觀。前云無相定者。顯所依定。
此句*即顯能依觀智。前迷心惑。縁心爲境。故
能斷智。還觀心空。無量報者。現所觀境。無量
三界心報
經遠達無生初禪王 釋曰。自下第四有十
偈。釋後二忍。於中有三。初兩偈半。別釋下品
無生忍。次等觀下五偈。合釋二忍。後圓智下
兩偈半。釋上品寂滅忍。前中有二。初廣釋行
相。後斷惑分齊。釋行相中。文別有三。初標
名配位。次化土寛狹。後顯地別相。此*即初
也。言遠達無生初禪王者。標名配位也。此七
地至功用位。最後邊際。純作眞如無生觀。
故名遠達地。如解密。謂此地中。無缺無
間。證入無相。不同六地暫時現前。又復隣近
第八淨地。具斯二義。名遠行地
經常萬億土教衆生 釋曰。第二化土寛狹。
若准前文。言百萬億。略擧大數。故言萬億
經未度報身空寂行 釋曰。第二顯地別
相。文有五節。一住報時分。謂此地中。受分
段生。唯一身在。故智度論云。七地菩薩。未
捨虫身肉身。或可二十一生中。末後一生。
故言一生。二進入勝位。謂所入地。雙觀二諦。
故言等觀。聖道恒行。故言法流。三始入行
相。此有兩釋。一云。始入第八。任運而起。故
曰無縁。功用不動。猶若金剛。一云。第七初證
無生。離分別相。名曰無縁。其智堅利。名金剛
忍。四不受分段。亦有兩釋。一云。八地已
永不受。二云。七地當永不受。五依境辨觀。初
句觀眞。後句縁俗。亦有兩釋。一云。第八觀第
三諦。離有無相。名無二照。却觀分段二十
一生。作空寂行。一云。第七作二諦觀。大同前

經三界愛習獨諦了 釋曰。第二斷惑分
齊。然釋此文。諸説不同。一本記云。三界愛習
一句。謂三界愛。皆須如理。不復別見。故言
順道定。遠達一句。別前未證見如如。故言獨
了。一一類。諸師依十地經。共作此釋。有愛佛
習。不違道定。故名順道定。如是愛習。遠達正
士。獨能解了。而此段文。不辨斷惑。今解不
爾。此文正明斷惑分齊。所以知然。如諸位中。
理應合釋斷惑分齊。故知此文正明斷惑。今
依二經。釋此文意。一十地經云。此遠行地。不
名有煩惱者。一切煩惱不行故。貪求如來智
慧未滿足故。不名無煩惱者。此經亦爾。愛佛
智慧。習未斷故。名順道定。遠達正士。獨諦
了者。諦謂諦實。前之六地。但斷煩惱。未斷習
氣。故今第七。名獨諦了。二依解深*密經。與
前少異。謂從初地乃至十地。由故意力。起煩
惱故。無染汚相。於自身中。不生苦故。無有過
失。於有情界。能斷苦因。有無量功徳。以此三
義故。此經言順道定。而言三界愛習者。彼云
麁重。此云愛習。其義一也
經等觀菩薩二禪王 釋曰。第二五偈。合釋
二忍。文別有二。初有四偈。別釋三品。後有一
偈。斷惑分齊。前中有三。初一偈平。釋等觀
地。次一偈文。釋慧光地。後一偈半。釋灌頂
位。就等觀中。文別有四。一標名配位。二顯
其勝用。三化土寛狹。四顯地別行。此即第一
標名配位
經變生法身無量光 釋曰。第二顯其勝用。
謂於此地。受變易生。名爲法身。證法性如所
生身故。名爲法身。惑諸功徳所依止故。稱
爲法身。放無量光。照諸國土
經入百恒土化衆生 釋曰。第三化土寛狹
經圓照三世恒劫事 釋曰。第四有三句。顯
地別行。有其三義。初句照俗。次句重釋。後句
照眞。此即初也。依本記云。道前爲過去。道
中爲現在。道後爲未來
經返照樂虚無盡源 釋曰。第二句。重釋圓
照三世。依本記云。言返照者。返照過去地前
之事。言樂虚者。縁現在樂。虚而不實樂。言無
盡源者。照知未來道後。不可盡其源
經於第三諦常寂然 釋曰。第三明其照眞。
謂第八地。觀智寂然。照智眞如。第三諦也
經慧光開士一念了。釋曰。第二一偈。釋
慧光地。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寛狹。
如文可知。後顯地別行。謂此地中。得四辨故。
雖在眞如無爲空行。而恒沙佛。三藏聖教。一
念能了
經灌頂菩薩四禪王 釋曰。第三一偈半。釋
灌頂位。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寛
狹。後顯地別行。此即初也。言灌頂者。華嚴經
第二十七云。譬如輪王太子。成就王相。取四
大海水。灌子頂上。即名爲灌頂大王。菩薩亦
如是。受職時。諸佛以智水。灌是菩薩頂。名灌
頂法王。是名菩薩入大智慧職地
經於億恒土化群生 釋曰。第二化土寛狹。
如文可知
經始入金剛常湛然 釋曰。第三顯地別
行。文有四節。一明勝用。謂金剛一念。斷障已
了。或可照境已了。二辨度生。謂三十生中。一
生未盡。三顯品數。位在下忍。四辨入位。謂解
脱道。即成妙覺
經等一切盡 釋曰。第二一偈。斷惑分
齊。於上等觀慧光灌頂三品。除前縁心。無明
習盡。謂無間道現在前時。無明習相故煩惱
等。一切皆盡
經圓智無相無極悲 釋曰。第三有兩偈
半。明妙覺位。文別有二。初正讃三徳。後第一
義下。重讃其徳。前中有四。一標名配位。謂圓
滿智。縁無相故。名爲無相。或可智用離能所
縁故。名爲無相。二盡生分位。謂三十生盡。
於一切境。齊等而覺。名等大覺。此上二句。讃
智徳也。三證大無爲。謂有餘無餘二種圓寂。
不可破壞。如金剛藏。此之一句。讃斷徳也。四
具大慈悲。謂盡生死。具無極悲。此顯恩徳。窮
未來際。故言無極
經第一義諦妙智存 釋曰。第二有一偈
半。重讃其徳。文有三節。初之二句。就境讃
智。次有二句。就位讃徳。後有二句。約時讃
徳。此即初也。謂内證眞諦。非分別所動。故
言常安隱。窮生死俗源。盡涅槃眞性。成妙覺
智。故妙智存
經三賢十聖居淨土 釋曰。第二就位讃
徳。謂始從三賢。至灌頂位。有漏未盡。言住果
報。唯佛一人。生死報盡。無有漏法。故居淨土」
經 一切衆生居淨土 釋曰。第三約時讃
徳。謂一切衆生。雖無有始。而有盡時。名
暫住報。唯佛一人。有始無終。名居淨土
經如來三業禮三寶 釋曰。自下第三讃
佛三業。文別有五。一初二句。總讃三業。二有
一偈。別讃三業。三有半偈。讃説無畏。四有半
偈。讃能動地。五有半偈。讃佛快説。就總讃
中。初之一句。總讃三業。後有一句。顯已歸
禮。言三業徳無極者。如前所説。身業堅固。意
業寂靜。口業能説。皆無窮盡。故言無極。由
斯我今敬禮三寶
經法王無上無縁照 釋曰。自下第二有
一偈。別讃三業。於中有三。初有二句。別讃
身業。譬如大樹覆蓋人衆。如來身力覆蓋亦
然。次有一句。別讃口業。稱理説法。非無義
利。後有一句。別讃意業。其心寂靜。無縁大
悲普照有情
經人中師子散金華 釋曰。第三讃説無
畏。文有兩即。初之一句。讃説無畏。後有一
句。歡喜供養
經百億萬土受妙報 釋曰。第四有半偈。
讃能動地。文有兩節。初讃佛動地。後衆受妙

經天尊快説難佛 釋曰。第五有半偈。
歎佛快説。文有兩節。初句讃佛快説。諸王
後句。申已讃説之意
經時諸大衆無量功徳藏 釋曰。自下第
三。辨衆得益。若依本記。有七種益。即分爲
七。此即第一得開慧益
經得大法利 釋曰。第二得思慧益。以已思
慧。勝於聞慧。名大法利
經即於座中無生忍 釋曰。第三得修慧
益。言三趣者。是三惡趣。問如何惡趣能得
修慧益。薩婆多宗。不許惡趣能得修慧。今
大乘宗。亦得修慧。故大雲經。諸畜生等。得定

經八部天上受道 釋曰。第四現在安樂
住。言八部阿修羅者。四天王住下。有四阿修
羅王。一羅睺阿修羅。二毘摩質多羅。三波
利。四毘樓闍。須彌山下。又有四大阿修羅。一
&T072933;。二富樓魔。三波羅訶。四兜牟樓
經三生得入正位 釋曰。第五正位
經證聖人性 釋曰。第六淨眼位。證聖人性。
四字是二乘所得
經得一切無量報 釋曰。第七未來樂住。既
聞聖教。得生報後報無量果也。又云。就得益
中。文別有二。初明總益。謂衆聞法。後即於
下。顯其別益。謂諸天鬼神。乃至人畜地獄。
得初地無生法忍。餘文大同前説。雖有兩説。
且依前説。地獄能得初地無生。不應理故
經佛告諸行得道大師子吼 釋曰。自下
第三如來述成領解。文別有二。初讃王能説。
後善男子下。讃所説法。前中有二。初讃王能
説。後世尊述讃。二能説中。文有二節。初標所
告衆。後對衆正讃。此即初也。謂聽衆中。天衆
最勝。或得聖果。是實非化。故名得道果。實天
衆言。善男子等者。第二對衆正讃。叙今勝古。
成師子吼。謂於過去龍光佛邊。爲第四炎慧
開士。我爲第八等觀開士。我今成佛。汝來第
九地。作師子吼
經如是如是乃至知斯事 釋曰。第二如來
述成。文有兩節。初讃教稱理。後顯所詮理。此
即初也。王所説教。稱所詮理。教理相應。是
故重言如是如是。言不思議等者。非三賢境。
名不思議。龍樹釋云。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世
親等云。心言路絶。其義一也。非十地境。名不
可度量。此即校量難勝功徳。是故唯佛與佛。
乃知斯事
經善男子不可思議 釋曰。第二讃所説
法。文別有三。初正讃所説。次善男子。是十四
法門下。讃用勸修。後時諸衆中下。大衆供養。
就正讃中。文別有三。初釋不可思議。次善男
子下。釋不可度量。後我今下。釋唯佛乃知。就
不思議中。文復有三。初標宗略説。次外人徴
詰。後世尊廣釋。前中有四。一總標其數。謂十
四般若。二別叙屬當。謂地前三忍。地地三品。
成三十忍。三二藏分別。謂一切行藏者。前十
三忍。一切佛藏者。上寂滅忍。由此二種攝諸
功徳。名之爲藏。四結不思議。如是二藏。名不
可思議
經何以故 釋曰。第二外人徴詰。依何義故。
行藏佛藏。皆不思議
經一切諸佛是中化 釋曰。自下第三。依
宗廣釋。文別有二。初唯就佛藏。明不思議。次
一切衆生下。合釋二藏。明不思議。此即初也。
然此文。自有兩説。一云。是中生。是中滅。是
中化者。法身無像。爲物故形。以王宮現生。雙
林託滅。隨感應故。所以化也。無生無滅無化
者。其用彌寂。故體無生滅化也。無自他者。彼
己兩亡第一無二者。境智倶絶。非化非不化
者。談其大寂非化。據其大用非不化。非無無
相者。有無相對。若有有可有無。若有無可有
有。今明有無倶無。故言非無無相。無來去者。
明去來相絶。故中論云。已來亦無來。未來亦
無來。離已來未來。來相不可得。已去亦無去。
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相不可得。今釋
此文。於中有二。初就化身。即相無相。明不思
議。後逐難重釋。前中復二。初立三相。後遣三
相。此即初也。是中生者。明智徳。是中滅者。
辨斷徳。是中化者。顯恩徳。此約化身。作如是
釋。或可通依受用法身。釋上生等。如理應

經而無生無滅無化 釋曰。第二遣生等三
相。約相無自性。故説無生等三相
經無自他無去來 釋曰。第二逐難重釋。
雖云無化。其相難知。故重釋之。於中有二。先
法後喩。法有五義。展轉相釋。一無自他者。釋
上無化。既無自他。如何有化。二第一無二者。
釋無自他。第一義中。無自他二故。三非化非
不化者。釋上無二。謂化是能化。不化是所化。
能所倶非。故第一義。無有二也。四非無者。遣
無。前已遣有。便撥爲無。同惡取空。故言非
無。五無相無來去者。雙遣有無。所言相者。是
有無相。來者有相。去者無相。今此般若。雙遣
有無。故言無相。無來去也
經如虚空故 釋曰。第二擧法同喩
經一切衆生行空故 釋曰。自下第二合
釋二藏。明不思議。文別有二。先釋。後結。釋
中有二。初人法相對。辨不思議。後境智相對。
辨不思議。前中有二。初明人空。後明法空。此
即初也。文有兩節。初以三義。辨我相空。後煩
惱下。就我衆名。以辨人空。此即三義以辨空
相。言三義者。一無生無滅。二無縛無解。三
非因非果。非不因果。言無生無滅者。諸説不
同。一云。無生無滅。即是總句。謂一切衆生。
皆有生死。名爲生滅。雙遣死生。故言無生無
滅。一云。無生者遣常見。彼計我生而不滅故。
無滅者遣斷見。彼計我滅而不續故。言無縛
無解者。自下別釋。既無衆生。説誰名爲有縛
有解。故智論五十一縛脱品云。五衆無縛無
脱。若畢竟空。無有作者。誰縛解。凡夫人法。
虚誑不可得故非縛。聖人法。畢竟空不可得
故非解。乃至云菩薩住是道中。諸煩惱不牽
墮凡夫中。故言不縛。不以諸無漏法破煩惱。
故言不解。具説如彼。眞諦解云。人空眞如。非
煩惱所縛。亦非智慧所了。空無所得故。言非
因非果者。雙遣。衞世師外道。計我爲作者。説
名爲因。僧佉外道。計我爲受者。名爲果。故言
非因非果。言非不因果者。依俗理。非無因果。
言煩惱下。就我衆名。以辨人空。於中有二。初
煩惱者。出能執法。所謂我見煩惱。我人等惱
亂行者。故名煩惱。後我人等者。辨所執我。
有衆多名。於中有二。初辨我五名。一我。二
人。三知者。四見者。五受者。後我所等者。辨
我所空。謂前五種我。皆有我所。謂第一我所。
乃至第五受者所。總標五種。故言我所空。所
遣法體。通攝三受。所謂苦受名苦苦。樂受名
壞苦。捨受名行苦。是故三受。通名苦受。即此
三受。皆有爲行。同是我所遣法。故言一切苦
受行苦故也
經一切法集寂然空故 釋曰。第二明法
空也。有其五句。一一切法集者。標名辨假。謂
一切法集故名假。二幻化五陰者。擧喩出體。
如幻五陰非人故。名爲法假。三無合無散者。
顯法別相。諸説不同。一云。五陰成身。名爲
合。後離散時。名爲散。雙遣二相。故言無合無
散。由無分別智。不住於生死。故名無合。常起
大悲。故不入於涅槃。故言不散。五法同法性
者。攝妄歸眞門。一切諸法。皆用如爲性
經法境界空如虚空故 釋曰。第二境智
相對。辨不思議。於中有二。初辨境空。後釋智
空。前中有二。先法。後喩。法中有二。初法境
界空者。明總空相。謂一切境。無不空者。後空
無相不轉等者。釋其別空。文有三節。初明法
空。次無三寶者。通於人法二空。後無聖人六
道者。明人空也。初言空者。空三昧境。言無相
者。無相三昧境。無十相故。言不轉者。是無願
三昧境。以苦集染。不可轉爲無漏淨故。如上
三境。皆非顛倒。非如幻化。是虚妄故。次言無
三寶者。雙顯人法二空。後言無聖人者。明能
化空。言六道者。辨所化空。言如虚空故者。第
二擧喩。喩法空相
經般若無知照相故行道 釋曰。第二智
空。於中有三。初法。次喩。後合。法中有二。初
遣知等六相。比度名智。推求言見。歴境稱行。
籌慮名縁。招果名因。領納名受。如是六相。悉
皆是空。後釋遣所由。故言不得一切照相。故
行道相
經斯行道相如虚空故 釋曰。第二擧法同

經法相如是無心得 釋曰。第三總合。法
相如是者。合上六種空相。言何可有心得。無
心得者。有心是分別。無心是無分別心。如何
有心得。無心得。或可何可有心得者。遮有心
得。其境皆空。如何有心得無境也。無心得者。
許無心得。謂以境空故。無分別心。能得空

經是以般若行而行 釋曰。第二結上四
義。文有四節。一人中行不可得。以生空故。二
法中行不可得。以法空故。三境中行不可得。
所縁空故。四解中行不可得。能縁空故
經是故般若不可思議 釋曰。第三雙結二
藏不可思議。文別有二。初依智總結。後就人
別結。此即初也
經而一切諸菩薩或有本云
諸佛菩薩至
亦不可思議 釋
曰。第二約人明不思議。文別有二。初明菩薩
無境而行。亦不思議。後明諸佛如幻境中。
行化衆生。亦不思議。或先結後文佛菩薩藏。
後結前文佛藏不思議
經善男子如海一滴 釋曰。自下第二挍
量歎勝。釋上不可度量。謂王所説般若功徳。
如大海水。灌頂菩薩。説其功徳。如海一滴。故
知般若功徳。不可思議。問灌頂菩薩。其位勝
王。如何説徳不及月光。解云。就位而論。王即
不及菩薩。今佛加護。王勝菩薩
經我今略述一切衆生 釋曰。自下第三。釋
上唯佛能知。文有三節。初明今佛説法般若
分義功徳。次亦爲下。明諸佛同説。後三賢下。
明十三開士共説功徳。言分義者。説王功徳
不可盡故。名爲分義。或可三賢十聖。顯所讃
也。謂即述可月光王。歎三賢十聖無量功徳
經善男子亦復如是 釋曰。第二歎用勸
修。於中有三。初正歎勸修。次何以故者。大王
反徴。後一切佛下。廣釋。前中二。初正歎勸修。
後若一切下。顯無異路。此即初也。謂善男子。
如是十四法門。一切衆生。三乘諸佛。乃至未
來諸佛之所修習
經若一切諸佛無有是處 釋曰。第二顯
無異路。如文可知
經何以故 釋曰。第二大王反徴
經一切佛無異路故 釋曰。第三廣釋。文
別有三。初標正路。次是故下。示其正路。後是
人超過下。擧果歎勝。此即初也。唯有此門。更
無異路
經是故一切圓覺忍者 釋曰。第二示其
正路。謂無異路故。應依上十四忍門。應當修

經此人超過現身得報 釋曰。第三擧果
歎勝。有二利益。一超諸苦難。二現身得報。謂
得聖果等
經時諸衆中十四正行 釋曰。自下第三
大衆供養。文別有三。初菩薩香華供養大衆。
説十四正行。次十八梵天下。諸天供養。受持
讀誦。後無量鬼神下。明鬼神修行般若。文顯
可知
經佛告大王衆生相可化 釋曰。自下第
二。答第三問。無倒化生。文別有三。初牒前
問。次佛正答。後時諸無量下。時衆得益。此即
初也。謂佛牒前第三問。假實門中。何相衆生
可化
經若以眞行化衆生 釋曰。第二如來正
答。文別有二。初略答。後廣釋。此即初也。謂
以如幻之身者。是能化菩薩。見幻化者。是所
化如幻。此如幻者。自有兩釋。一云。能化所
化。皆是依他。而非實故。説之如幻。如阿毘達
磨經。八喩顯依化。一云。無故如幻。因縁所
生法。皆是空故。説之如幻。如諸般若下。答文
中。皆准此釋
經衆生後異木石 釋曰。自下第二廣中
有二。初明所化如幻。後大王若菩薩下。明能
化如幻。就所化中。文別有二。先釋。後一切幻
化下。總結如幻。就正釋中。釋七種假。即分
爲七。言七假者。一法假。二受假。三名假。四
相續假。五相待假。六縁成假。七因生假。此即
第一明法假。文別有二。初正明法假。後大王
凡夫下。凡聖取境。勝劣差別。前中有二。初明
本識能生色心。後後衆生根本下。色心成陰
界等。前中有三。一明受生識。二生得善下。明
善惡種子識。三初一念下。約時明成衆生色
心。此即初也。言衆生識者。總標諸識。自有兩
釋。一眞諦三藏。總立九識。一阿摩羅識。眞如
本覺爲性。在纒名如來藏。出纒名法身。阿摩
羅識。此云無垢識。如九識章。餘之八識。大同
諸師。二慈恩三藏。但立八識。無第九識。而言
阿摩羅者。第八識中淨分第八。然諸教立識
不定。有處但説六識。不説七八。如諸般若。或
説八識。如金光明等。而諸般若。所説六識。自
有三品。謂上中下。上品細者。名爲頼邪。
末那。下名六識。如是三品。從意根生。故名意
識。言初一念識。異木石者。隨生何處。受生刹
那。初一念識。名正受生識。唯是異熟。自性分
別。異於木石。無強分別
經若生得善識本 釋曰。第二明善惡種子
識。就種子識。若具分別。具三熏習。一名言熏
習。二有支熏習。三我見熏習。初一通三性。以
爲因縁。能生果法。次有支熏習。唯善惡性生。
善惡趣後。我見唯是染汚。此後二種。於所生
果。作増上縁。然第八識。自有三相。一者因
相。是種子識。二者果相。謂受生識。三者自
相。合説二種。以爲自相。據實種子具有三
性。就勝説故。不説無記。如是善惡。皆有二
種。一者生得。二者方便。初受生時。但得生
得。而非方便。或可此中且説生得。不説方
便。若依本記。生得善惡者。由有如來藏故。有
避苦求樂之心。此心從本性而有。不由外縁。
故言生得。背理成妄。妄故興惡。惡亦生得。不
由化也
經初一念衆生色心 釋曰。第三約時辨
成衆生色心。謂由種子。從初一念。至於金剛。
於中生不可説異熟識爲本。成衆生色心。問
成衆生具三聚。謂色心及不相應。如何不説
不相應法。解云。依色心上。假立諸不相應。是
假非實。就實説故但説心。又解。大乘諸教不
同。如梁朝攝大乘云。諸有爲法。不出色心。
嚴經。百法論。
引經説不相應
問諸衆生有本際不。若言有者。
如何經説衆生本際不可知。若言無者。此經
所説。復如何通勘不増不
減經等
解云。即依此義。總約
諸宗。所説不同。有其四句。一有始無終。謂彌
沙塞部中。立有時頭衆生。隨縁而有。如眞諦
部執記中説。而彼宗中。雖無成文。義説無般
涅槃性。及佛果不滅者。得成初句。二無始有
終。謂如薩婆多宗。及經部。及大乘中定性二
乘。三有始有終。如彌沙塞部宗中。二乘聖者。
入無餘位。四無始無終者。無涅槃性。不定種
性。及菩薩種性。如瑜伽等。餘師所説。不可具
陳。若依本記。有二義。一依理論。不可説煩惱
在前在後。二依教化門。且約受生等。説之爲

經衆生根本身名積聚 釋曰。第二色心
成陰界等。文別有二。初明成陰。後大王下。成
十二處等。此即初也。文別有二。初別釋五陰。
後釋蓋名義。謂衆生根本色。名色蓋。亦名色
陰。如後當釋。心名識蓋等。此即開心。以爲四
陰。謂受想等。所言蓋者。釋陰名義。舊翻爲
蓋。陰覆爲義。慈恩三藏。翻之爲蘊。蘊是積
聚義。於一一蘊。多法集成。故名爲蘊。言身
名積聚者。釋身名義。謂五蘊法。皆名爲身
是蘊義
經大王生無量色 釋曰。自下第二明色
心成十二處等。文別有三。初總明一色生無
量色。次眼所得下。別明所生諸色。後如是一
色下。總結能生色心。此即初也。謂一色法。能
生五塵等色。若具應言此一心法。生一心法。
或無量心。今總略故。但説生識
經眼所得爲色身得爲觸 釋曰。第二釋
所生多色。文別有二。初明生五境。後明生五
根。境中有二。初明所造五境。後釋能造四大。
此釋五境。若具應言法處所攝色。或可此經
不明法處所攝色。是故不説
經堅持名地輕動名風 釋曰。第二能造
四大。如文可知
經生五識處名根 釋曰。第二明生五根。謂
四大所造眼等五根。能生五識。故名五根」
經如是一色一心色心 釋曰。第三總結。
一色生十種色。謂五根五境。略而不説法處
色也。一心於十二處。能生意根。於十八界。
能生六識及與意界。而釋中不説者。爲存略

經大王凡夫無量假色法 釋曰。自下第
二凡聖取境。勝劣差別。文別有二。初明凡境。
得假非實。後明聖境。得實非假。此即初也」
經聖人六識一切實法 釋曰。第二聖境
得實非假。然此文義意難了。諸説不同。若依
本記。凡夫六識。總相取法。故言得假。聖人分
明取四微等。故言得實。又解。凡夫俗。虚妄六
識。故得世諦假名之法。今解色等五境。皆有
二相。一者自相。即是實有。二者共相。即是
假有。異生五識。同時意識。皆得自相。是現量
故。後念意識。但得共相。是比量故。聖人取
境。亦復如是。今此經意。約麁細門。凡夫所
得。麁乃現量故。但得假境。聖人現量。以極
細故。但言得實。此即假説
經衆生者世諦之名也 釋曰。自下第二明
受假。四門分別。即分爲四。一二諦分別門。二
有無門。三六趣門。四四姓門。此即第一二
諦門也。如上所説。能成五蘊。名爲法假。所
成之人。名爲受假。如是受假。二諦門中。是假
法。世諦之名也
經若有若無幻化故有 釋曰。第二有無分
別門。謂於俗諦門中。有假者故。名之爲有。非
實性故。亦説爲無。如是受假。世諦假。誑幻故
有。而非實有
經乃至六道幻化衆生見幻化 釋曰。第三
六趣門。謂受假三界四生。乃至六道。所成受
假。皆幻化衆生。見幻化。非實衆生
經幻化見幻化名爲幻諦 釋曰。第四四
姓分別門。然釋此文。自有兩釋。一云。幻化見
幻化者。總標能化所化。皆是幻化。婆羅門乃
至名爲幻諦者。雙顯能化所化。皆具四姓。神
我有情。具足色心。皆名幻諦。一云。言幻化
者。標能化人。見幻化等。乃至名爲幻諦。皆是
所化
經幻諦法無義名 釋曰。第三釋名假。文
別有二。初明佛前無名。後大王下。明如來立
名。前中有三。初明世諦無名義名。次明幻法
無名無體。後明三界六道皆無名字。此即初
也。謂幻諦法者。即世諦也。言無佛出世前等
者。佛未出時。無能説名字。亦無所説義名

經幻法幻化無體相 釋曰。第二明幻法
無名無體。謂幻法有幻化用。如是體用。皆無
名字。亦無體相。如空化等
經無三界六道名字 釋曰。第三釋三界
六道。皆無名字。如文可知
經大王是故六道名字 釋曰。第三如來
立名。文別有三。初世尊立名。次結名非一。後
指事重釋。此即初也。謂佛未出。無諸名字。是
故世尊。爲諸衆生。説諸名字
經是名無量名字 釋曰。第二結名非一。如
文可知
經如空法色法 釋曰。第三指事重釋。謂
無量名字者。如説成衆生身。有其七名。一者
空法。是空界色。二明四大。即分爲四。三明心
法。謂六識心。及心所有法。四色法。謂五根五
境。法處所攝色。如是名字。其類非一
經相續假法非一非異 釋曰。自下第四明
相續假法。文別有三。一標宗。二反釋。三順
結。此即初也。如本記云。一是常見。前後是
一。無滅義故。異是斷見。前後各異。無續義
故。故説其相非一非異
經一亦不續。異亦不續 釋曰。第二反釋一
異之失。一亦不續。無續義故。異亦不續。條然
別體。無續義故
經非一非異。故名續諦 釋曰。第三順結可

經相待假。名一切名相待。亦名不定相待
釋曰。第五釋相待假。文別有二。初標二種。一
者相避相待。或名決定相待。如一切法。展轉
相待。二相奪相待。亦名不定相待。如一尺物。
或長或短。所望別故。言長奪短。言短奪長。故
本記云。一切相待。即是相避相待。一法待一
切故。不定相待。即相奪相待。如丈尺等。有
云。正相待者。如説有無等。或色對眼。聲對耳
等。不定相待者。傍相待。如五境展轉相待

經如五色等法。有無一切等法 釋曰。第二
指事辨正相待也
經一切法皆縁成假成衆生 釋曰。第六釋
縁成假。謂五陰爲縁成假衆生。或可五陰爲
縁。成假衆生。故名縁成假問若爾。受假有何
別耶。解云。縁成攝受假。受假不能攝縁成

經倶時因果三世善惡 釋曰。第七因生
假。謂同時因果。如説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現
行等。即是倶時因果。種子自類相生等。即是
前後因果門
經一切幻化。是幻諦衆生 釋曰。就所化中。
文別有二。先釋。後結。上來已釋所化如幻訖。
此即第二結成所化如幻也
經大王爲若此 釋曰。此即第二結成能
化皆幻化
經時有無量不可説徳行 釋曰。第三明
時衆得益。文別有三。初明得伏忍。謂即三賢。
次得空無生忍者。得二種忍。所謂空及無生
忍。一一皆通在於十地。後乃至等者得地門。
謂聞教力。能得初地乃至十地所有徳行應

仁王經疏中卷


仁王經疏卷中
 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二諦品第四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一釋品名。二正釋文。釋
品名者。諦有二種。一者世諦。謂有爲法。從縁
而生。假而非實。故名世諦。二者眞諦。實相眞
如。本生清淨。實而非假。故名眞諦。或言世
俗。及勝義諦。世謂隱&T057006;。俗謂麁顯。謂色心
等。麁顯現法。隱&T057006;勝義。世即是俗。故名世
俗。是持業釋。勝謂勝智。義即境義。謂眞如
理。是勝智之境義。故名勝義。是依主釋。皆名
諦者。如瑜伽説。諦有二義。一如所説相。不捨
離義。二由觀此故。到究竟處。故名爲諦。如是
總名二諦品者。此帶數釋。於此品中。辨二諦
義。故名二諦品
經爾時有世諦不 釋曰。第二依文正釋。
就内護中。文別有三。初觀空品。明自利行。次
教化品。明利他行。後二諦品。明二護所依。上
來已釋前二行訖。即此第三二護所依。若依
本記。於一品内。大分爲三。一問答分別。二
諦不二。二白佛言下。問答分別説法不二。三
白佛言下。問答法門不二。今解即分爲五。初
三同前。第四大王七佛下。讃經功徳。第五大
王此經下。讃名勸持。就初門中。先問後答。問
中有三。初兩徴。次雙難。後總結。此即初也。
謂王兩徴。謂第一義諦中爲有世諦耶。爲無
世諦耶不者
無也
將欲設難。故作兩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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