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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纂要刊定記 (No. 1702_ 子璿録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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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入於語義中也。踊躍即歡賀之貌。即欲
聞法之時也。悲喜即聞了之時。悲謂傷昔日
不遇。如下經云涕涙悲泣。喜謂慶今日之得
聞。如鶖子踊躍歡喜。傷昔慶今故云悲喜。如
是下結揀其機也。意云若不如是用心。則不
可爲説。又眞諦記説。諦聽離三過失得三功
徳。謂離散亂輕慢顛倒。如次生聞思修三慧
也。標勸將陳者。標謂標指。勸謂勸勉。將猶欲
也。陳説也。即經云善男子等標也。應如是等
者勸也。標勸之意。意在欲説故云將陳。即懸
指向下正答之文。是故疏云我當爲汝等也。
三中唯者下如今人稱。喏皆順從之辭也。老
子云。唯之與阿相去幾何。注文如疏。今則禮
對也。十地等者。釋願聞之相。即華嚴十地品
中。諸菩薩衆請金剛藏。説十地法門之偈。今
借用之。然前四句。於中約喩配其三慧。初句
聞慧。聞法不思如飮水不味。次句思慧。若要
尋求食味。應須啖嚼。第三修慧。修行惑遣如
服藥病除。後句即三慧之果。蜂採百華以成
蜜。人集萬行以證眞。蜂成蜜已依蜜而活。人
證眞已依眞而住。我等下合喩。最後一句通
喩所聞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三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四
 長水沙門子璿録 
四如來正説二。初正答所問二。初擧總標列
以牒問。經諸菩薩摩訶薩者。問前擧當機。云
善男子善女人。洎今答處。何言菩薩摩訶薩
耶。答大心未發即是凡夫。既已發心即名菩
薩。善現標擧約未發心時。故云善男子善女
人。世尊酬答約己發心後。乃言諸菩薩摩訶
薩。疏此以下四。初正釋經文。以空生聞有三
種。佛今牒擧但言降伏故此釋也。前二句標。
謂住下釋。謂度生無我。是住中降伏也。施不
住相。是修中降伏也。由斯義故降伏爲總也。
經意在此者。在擧降伏而標住修欲顯文簡
義豐彰乎玄妙。始雖住修究竟降伏。得意茲
深故。但云一也。有科下。二斥他謬判。即大雲
疏也。青龍即云。擧終括始其義亦同。乃令下
正斥失。文不穩暢者。本宜初包後義。如色例
於聲等。何忽擧後攝初。致使文非穩暢。不穩
暢則蓋由於科非經文本意也。況詳下。三詳
定經旨。降伏在住修中者。住中降伏即實無
度者。修中降伏即無住布施。無度無住便是
離相。離相既通住修。故知降伏是總。不別下。
四牒難釋通。初句牒難。難云空生既問有次
第。住修降伏宛分。何故經中不與別答。而寄
住修中明耶。此經下正通。離相是降心者。如
前所引無度無住等。須約住修顯者若有發心
修行。斯可説得降心若無住修説何降制。斯
則只於住修。以降分別妄念故云本不相離。
無著下引證可知。疏答問中科安住等者。此
即安住四心。彌勒偈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
顛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徳滿。依此科判故
列四心也。疏初句下二。初釋標。三界普度者
釋廣大義。一切衆生不越三界。三界普度方名
廣大。若一衆生不與度者。非廣大也。故經標
云。所有一切衆生。即統該也。梵語僕呼繕那。
此云衆生。智度論云。五蘊和合中生故云衆
生。瑜珈論云。思業爲因卵胎濕化爲縁。五蘊
初起名之爲生。類即流類。即胎卵等四也。若
卵下二釋列三。初中二。初釋文。禀命之始名
曰受生。即初起之時也。卵等四異故云差別。
謂卵&T021400;中生。胎藏中生。依濕而生。化忽然生。
故不同也。然三界衆生不出五道。以四攝五亦
得具足。故疏次云天獄等化生。斯則從狹之
寛明也。天獄化生者。天上地獄唯是化生。最
狹也。鬼通胎化者。次寛也。謂地行羅刹及鬼
子母皆是胎生。故有鬼母白目連曰。我晝夜
分各生五百子。隨生自食雖盡不飽。故知有
胎生鬼也。餘皆化生也。人畜各四者。人四者。
毘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生常人。濕即奈
女從菴羅樹濕氣而生。化生即劫初之人。故
倶舍云。二禪福將盡。下生贍部州。畜具四者。
正法念經云。化生金翅鳥。能食四生龍。乃至
濕生也。然禽獸雖殊皆畜生道攝。餘獸皆胎
餘鳥皆卵也。諸餘微細等者。如華嚴云。盡法
界虚空界十方刹海。所有衆生種種差別。所
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或有依於地水火風而
生住者。或有依空及諸卉木而生住者。種種
生類種種色身。乃至云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
等。無足四足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
想非無想等。以今經中無別説處。不可搆虚
而言。故疏結云不可具分品類也。卵劣下二
通難。應難云。卵生最劣云何在初。化生最勝
云何居末。二釋下通。約境等者。謂卵生必
具胎濕化。以未生處胎。胎中必濕。無而忽有
爲化。胎生必兼濕化濕必兼化。化不必兼餘。
但從於無而忽有故。此則前前必具後後。後
後不具前前。故爲此次也。約心從本等者。謂
衆生本因起業。業識即根本。無明與本性和
合。能所未分混沌如卵。卵即卵&T021400;故。藥師經
云。破無明&T021400;竭煩惱河。無明發業蘊在藏識。
爲胎受生爲濕。生時從無而忽有爲化。由是
義故故爲此次也。依止差別者。依止即是衆
生。身身具依止依止義異。故云差別。故疏次
云有色無色等。有色即以色爲身。無色即以
四蘊爲身。又色界有四禪云云。無色有四空
云云。如是品類不同故。云依止差別。問如有
經云。佛涅槃時無色界天涙下如雨。既有涙
下云何無色。答所言無色者。無業果色不無
定果色故不違也。境界差別者。雖言境界意
明空等四處。空識二處者。無色界第一第二
天也。無所有處者。第三天也。非有想非無想
者。第四天也。無麁想有細想故。是三有之頂
故云有頂。問下二界皆有色。何故唯言四禪
以爲色界。又色界亦有一天名爲無想。云何
唯指無所有處爲無想耶。答三界統論不出
五事。謂欲色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然非有
無想。即局於有頂一天。色界一天雖名無想。
已從多分通名色界。故但指無所有爲爲無
想。其餘三事從空識二處已下。乃至欲界相
望。有無寛狹不同。謂欲界具三。色界無欲無
色界唯想無色。無欲故立有想之名。色界雖
有想。恐濫上名故。立有色之目。欲界雖兼色
想。上已沾於二名。揀異彼故但名欲界。下下
必具於上上。上上不兼於下下。故立名之本
其在茲焉。如有三人。一人解經律論。一人解
經律。一人唯解律。揀別立號云云可知。又欲
界三欲五妙欲境勝故。色界細妙色勝故。無
色想心勝故。由是欲唯欲界。色通二界想遍
三界。無想通上二界。非有想非無想局上一
界。斯則不同功徳施所釋也。二中經我者。即
發菩提心菩薩所稱。今佛説彼也。涅槃者秦
譯滅度。今經上梵下唐故。云而滅度之。若具
足梵音。應云摩訶波利昵嚩喃。此云大圓寂。
今經論中多言涅槃也。然準唯識論説。有四
種涅槃。一自性清淨涅槃。凡聖同有。二有餘
依。即出煩惱障有苦依身故。三無餘依。身出
生死苦無依故。然小乘以灰身滅智爲無餘。
無餘有三。一煩惱餘二業餘三界報餘。大乘
則以究竟寶所爲無餘。故智論説。四住地煩
惱盡名有餘依。五住地煩惱盡名無餘依。四
無住處。悲智相兼不住生死涅槃故。疏即無
下。即大乘之無餘四種之中。無住處涅槃也。
謂不住菩薩變易生死。不住二乘灰斷涅槃。
即眞無住處名爲無餘。若小乘無餘。如有情
滅減不別。今不同彼故。云不共二乘。不共者。
即非彼四之第三。則言同而意異也。如法華
經云。若得作佛時。具三十二相。爾時乃可謂
永盡滅無餘。此則二障都盡。二死永離也。第
一者結歸偈旨。仍釋科名。意謂若非無住處
之無餘。焉得彌勒指爲第一心耶。無著下初
二句難。意云一切衆生五性差別。云何皆入
無餘涅槃。三分半衆生不得成佛。故云不可
得義。生所攝者答也。此是無著立量。成立皆
可度也。應立量云。三分半衆生是有法定皆
成佛故爲宗。因云生所攝故。同喩一分半衆
生。意云涅槃經説。凡是有心定當作佛。圓覺
經云。有性無性齊成佛道。此則是可得義。安
云不得。又云卵濕等者。擧難處難也。卵濕則
畜生難。無想有頂即長壽天難。雖擧二處意
兼八難。八難謂三塗北州長壽天佛前佛後
世智辯聰無根等難。意云難處即不可度。云
何皆入。有三因縁等者答也。難處待時者。此
亦令成其種也。意云難處衆生不可常定。至
非難處而度脱之。若得成種遲速之間必須
成熟。發廣大心故合無遺。非難處者。雖即未
度且令成熟。已熟可知。此稍同前護付之義
也。三中疏一性空者。衆生縁生。縁生無性故
即空也。同體者。同一眞如性故。故起信論云。
謂如實知一切衆生及與己身眞如平等無別
異。故論云下引證。此語猶反。應云衆生滅度
無異自身。寧於自身起於他想。本寂者。相本
自盡不待滅故。淨名云。一切衆生即寂滅相
不復更滅。問此與性空何別。答前但即空。此
則本來成佛。成佛即入涅槃故云本寂。前淺
後深可知。無念者。有念即有衆生。如無翳則
空華不現。法界者。一眞法界平等無差。云何
於中見自他相。故偈云。平等眞法界。佛不度
衆生。此上五義大雲之文。然於中。一三約所。
二約能所。四唯約能。五該本末也。大抵意云。
若見衆生有可度者。即生疲勞不能常度。反
此即常也。又度與不度其心不二。名之爲常
也。故金剛三昧經云。若化衆生不生於化不生
無化。其化大焉。四中經何以故者徴。意云。設
所見有衆生可度。此何過耶。次通云。若菩薩
有我等相即非菩薩。此是反明。意云。是眞菩
薩必無我爲能度。豈更見有衆生得滅度耶。
遠離依止身見衆生等。依止即身見異名。亦
名相續。梵云薩迦耶此云身見。等於我人壽
者也。此名身見者。以依於身起此見故。故云
依止身見衆生等相。又身見爲本。諸餘見等
依此而生故。今皆遠離故云等相也。已斷等
者。内無我即無自相。無自相即平等。平等即
空義也。信解等者。以己方人也。由内無自相
故。得外無他相。中有故自是所以也。既無自
他之相。即自他平等。志公云。以我身空諸法
空。千品萬類悉皆同。顯示降伏等者準無著
論。廣大第一當住常心。當修不倒。當降安住。
一段之中便具三義。今此段文正當降義。故
云顯示降伏等也。不轉者。轉即生起義。意云
我見等不生起也。我不生起正是降心義也。
爾炎者梵語。此云智母。即根本智能生後得
故名智母。以根本智雖内證眞理而無能證之
心。今後得智雖外度生而無能度之念故云
如爾炎也。如是用意名不顛倒心。反之即顛
倒耳。二答修行五。一總標。疏於法統標者。謂
色聲等六通名法故。故魏經云。不住於事。菩
薩萬行者。謂自利利他事行理行。如是等行
無量無邊。今言萬者且擧大數。總名布施者。
謂第一即資生施。第二第三即無畏施。四五
六度皆名法施。偈云下引偈釋。於中初二句
標。第三句配。第四句結也。一二三者。謂一攝
一二攝二三攝三也。是則三施爲能攝。六度
爲所攝。無著下攝所以也。前二義顯法施義
隱。故疏明矣。然要略明資生者。資即外財也。
無畏者由持戒忍辱。故無心害物。設有冤家
亦不讐報也。若無精進等者。起信云。於諸善
事心不懈退。立志堅強遠離怯弱等。若無禪
定等者。下文云。云何爲人演説不取於相如
如不動。不動即無染義也。擬心即差尚名爲
染。況貪信敬名利等。豈得非愆。若無智慧等
者。説火濕水熱地動風堅。名爲顛倒。若説事
如事説理如理。則非顛倒。由是開一施爲三
施。開三施爲六度。開六度爲萬行。萬行不出
六度。六度不出三施。三施不出一種壇那。是
故此中唯言布施。二別釋疏指。三事者六境
雖差統唯三事。謂自下列偈云下釋。初二句
標。斯不著者斯此也。不令著此三事也。次二
句釋。存己不施者釋上自身也。爲著自身不
行施故。求異事者。釋上報恩果報也。此非菩
薩所行正行故云異事。報恩酬過去之恩。果
報望未來之報。自身不施義當現在。護亦防
也。意令於此三世事中防護。悉皆不著。即是
不住色等布施也。三中疏前但下。意云。前之
三事收過未盡。不妨有不著自身不著果報。
不爲報恩而行施者。亦非無住。今則下。顯今
經意。心即能縁境即所縁。有即雙該心境。及
心境所餘收不盡者。皆有字攝。空者即離心
境等相也。問住境理有所乖離心。此復何失。
答空有二法相待立名。有之與空二倶是相。
隨墮一相非是常心。是故此令一切皆遣。微
細盡袪者。不論心境空有。起心動念則乖法
體。是故一切盡令袪遣。直須施時其心平等
不起分別。方成無住也。問若然者。生心動念
則非無住。且衆生心行任運非常。若待相應
畢竟無分。若一向不施又不成佛因。若行布
施即墮住相。進退不可其事云何。答欲求菩
提必須行施。初行施時難頓相應。要須用心
方便隨順。任運起念作意遠之。用心多時自
然任運得與理合。從微至著漸次相應爾。如
起信説眞如離言説名字。心縁不及。遂致問
云。若如是義者。諸衆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
入。故答云。若知一切法雖念亦無能念可念。
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爲得入云云。偈云下。
引證上義故知心境空有等莫非相也。論云
下約離二執。三輪釋上離相。施物是法。施者
受者是人。今皆不見則離二執名爲二空。二
空皆離即三輪體空。輪者喩也。如車輪内虚
方能運轉故。老子云。當其無有車之用。三事
體空能招佛果。三體體實即墮世間。斯則以
無相輪摧三有相。超出世間也。無著下。但證
成上義。相即境也。想即心也有人下。指斥謬
判如文。四顯益經此亦別斷一疑。應云無住
則無福徳疑也。大雲二十七疑。從此便爲第
一云無住有福疑。今則不取。爲大段疑數。何
者。縁是答問之中曲分疑也。故論云得降伏
心故。是以次説布施利益不住相者。施成就
義。次後方始。文勢云。自此已下一切修多羅
示現斷生疑心也。疏二一科釋文意。若離等
者釋徴意也。以魏云不住相想。遂疑云。若存
施想即有施因。以有施因方有施果。既無施
想則無施因。因尚不成果何得立。如放債須
記。若忘誰還。此疑同無記心中行施也。法中
亦爾。不可思量者。以是無相施福故不可思
量。喩中東方是衆方之首。是故先明。南西北
方如次例説。法喩皆同不可思量。意云。非謂
無空此空相對義在合中。虚空下二別辨喩
旨。遍一切處者。謂色非色中皆有空故。謂住
下法合也。住不住中皆有福故。謂近感十王
住中福。遠招菩提不住福。又近得色身住中
福。遠得法身不住福。空雖無相非謂無空。福
雖不住非謂無福。二者寛廣即横遍十方。高
即竪窮三際。大即通該横竪。如上之義法喩
皆大。殊勝者。喩則三災不壞法則四相不遷。
三者無盡究竟不窮蓋一義耳。然世界有盡
虚空無窮。有漏有窮無漏無盡。三種常義厥
在茲焉。大抵意云。無住之福遍滿一切。無住
之福高大殊勝。無住之福究竟不窮。猶如虚
空思量不及。以稱法界故。得如斯義利昭然。
復何所惑。五中經但應如所教住者。問前令
不住此又令住。住與不住何是何非。答前令
不住用心。此令住於不住。不住而住即住眞
空。如鳥不住空却能住空。若住於空即不住
空也。故魏經云。但應如是行於布施。準此答
三問已。便合經終入流通分。縁空生於如來
答處。生起疑情。所以爲斷。斷已又起展轉滋
多。執盡疑除終二十七段。由是更有次下經
文也。疏二躡跡下文二。初約論分文。躡跡斷
疑者。謂躡前語跡斷彼疑情。經中雖不顯有
疑辭。而伏在文内。故但言斷而不言起。彌勒
頌中亦同於此。故偈云。調伏彼事中遠離取
相心。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示現者二意。
一則空生假設云爲。二則指示顯現故。第一疏
初標章。爲求下指疑起處也。此從不住相布
施中來。爲聞前不住三世空有等相方名眞
施。遂疑云。凡所行施蓋爲求佛。既有所求云
何無住。又不住等者。此縱難也。設使因成無
住此亦非理故。次云因果不類故。夫爲因果
必須相類。有即倶有空即倶空。染淨皆爾。既
若色相是果。云何以無住爲因。則因空果有
理恐不然。今將果驗因因合有住。佛説無住
是誑我耶。擧疑因經。意云。於汝意中。還可用
三十二相之身見法身如來。爲不可耶。此相
是疑起之因。故擧以問。本只下釋起疑因。以
二乘人唯取丈六相爲眞佛。既將此相爲果
故。不信無住之因。因果不相類故。佛今擧果
以問。令知果海無相。自然於因不惑無住也。
防相酬經意。空生見佛擧相以問。即知不得
相求。故答不也。遮防等者。意恐末代衆生不
達此理。取相爲眞故此遠遮迷見。準義則正
斷空生現行。遮防未來種子也。遮斷之義具
在懸談。論云下引證。問經中云見。論釋云成
就。豈合佛意耶。答既作此見必作此證故無
違也。異有爲經徴意云。以何義故。不以三十
二相見法身如來。釋意云。以如來所説三十
二相之身相。即非法身之相故。即猶是也非
猶不也。本文猶倒正言不是也。相是等者。謂
三十二相蓋是鏡智之上所現影像。既墮有
爲之數。故當四相所遷。況對機宜有無不定。
焉可將此而爲法身。故言相是有爲等。此釋
經中如來所説身相也。佛體異此等者。法身
佛體異此有爲。故説三十二相不是法身相
也。此釋即非身相。偈云下引證。具云。分別有
爲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
於中初二句義當前段。後一句當次科。第三
一句合當此文。故偏言證。佛體下轉釋偈文。
即經云即非身相。住異下釋三相義。以前標
四相。此偈唯三者。以生在過去滅屬未來。住
異二種同處現在。又此二相不相捨離。即住
而異即異而住。以同時處故合爲一。恐濫常
住但標異也。若細下約義細分即爲四也。此
引唯識釋相。謂從無而有名生。自有而無爲
滅。前後改變爲異。暫爾相續爲住。然法身如
來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無有變異不可破壞。
故異此也。印無相經意云。夫一切相皆從妄
念而生。是故佛相亦是虚妄。若分別不起相
自無生。即見非相。諸相既亡唯是覺體名見
如來。由是則知佛身無相。疏二。一釋前二句
二。初正釋。非但者不獨也。凡即六道衆生。聖
即三乘賢聖。依有淨穢正即凡聖。爲對依報
故重牒之。諸法雖多不出此四。雖擧四法該
一切也。此釋經中。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恐人
聞説身相非相。將謂唯獨佛身。今言凡所以
遮局見。以從下釋所以。凡聖染淨勝劣雖殊。
皆從念生無不虚妄。念無自相不離覺性。念
尚無性況所現相而實有耶。以念是所依相
是能依。所依尚虚能依何有。其猶皮既不
存毛將安附。起信下二引證。於中順顯反顯
詳而悉之。若見下二釋。後二句二。初正釋。遮
離等者。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離色求空斯
爲大失。故此遮矣。不唯等者。又恐聞相即非
相是如來。將謂只約佛身相説。除佛身外相
非如來。故云一切相皆無也。此釋經中諸字
也。譬如鏡中現一人像兼現餘物。不唯人像
空處是鏡。餘物空處亦皆是鏡。合法可知。如
是了者。則知見與見縁似現前境。元我覺明。
故起下二引論釋四。初引起信。此有二意。一
證諸相皆無相義。以相依念生。覺體尚離於
念。何況於相耶。二證諸相無處皆如來義離
念之相名爲法身。法身既等虚空。虚空何曾
有相。無相平等攝一切相。即是法身。下文云。
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又云。如來者即諸法如
義。故云不唯等也。肇云下。二引肇注。此即名
見法身佛之行相。恐人聞諸相非相即見如
來。便希無相之佛昭然目前。若如是者。何殊
彼相。故云行合等。智與理冥心與神會。故云
行合。解通者。如前解了一切相非相也。前是
眞見。此是似見。故起信云。法身無有彼此色
相迭相見故。偈云下三引本論。即前殘偈。此
依天親論釋。無著下四引無著。離遍計者不
執虚相爲實故。唯識云。圓成實於彼常遠離
前性。眞色身者有兩意。一則以虚妄爲虚妄。
但如其事。不必取不生不滅以爲眞也。如以
水月爲水月。雖似而非眞矣。故華嚴云。於
實見眞實不實見不實。如是解法相是則名
爲佛。二謂相即無相同法身故。攝末歸本名
眞色身。即眞善妙色也故涅槃云。吾今此身
即是常身法身。金剛不壞之身問前則泯相。
此乃存相何相違耶。答前顯法身故云相即
非相。今明色身故言無相即相。蓋以果佛必
具二身。二身相即如波與水。兩論之中各顯
一義。言似相反意實相符。菩薩巧便妙在於
此。故彼下兩文皆證顯色身義耳。然此一段
疑中。從微至著明眞應二身。總有六重。一明
佛相非相。二明佛相非即如來。三明一切相
皆非相。四明一切相非相皆如來。五明唯證
相應無佛可見。六明無相之相是眞色身。然
此六重。前前則淺後後轉深。文不累書理即
頓現。達者所見必須一時無前後耳。第二疏
初標章。論云下指疑起處。無住等者。此指正
答住修降問也。無相見佛。即前若見諸相非
相即見如來。未來下結成疑也。意云。因果既
皆無相即因果倶深。如我親承方能領悟。末
世鈍根云何信受。既不信受空説何益耶。呈
疑經問意云。未來末世能有衆生聞此因果
倶深章句。生眞實信心不。頗能也。意揀汎爾
之信故言實信。魏云下引魏本會文。魏經有
之。此經闕者羅什巧譯妙在影略耳。亦可。此
文通約現未爲問。以佛世時亦有難信此深法
者。如諸小乘及外道等。法華會上猶有退席
聲聞。況今般若。至下佛答但擧末世以況現
在。末世尚有佛世豈無。故今秦本不言未來
等也。句詮差別者。以名但詮諸法自性。如言
色即揀非心等。言心揀非色等。然其色心各
有多種。而未明此何色心耶。句能分辨眞心
妄心形色顯色等。故云句詮差別也。章解句
者。以句雖詮差別而未廣顯義理。以眞妄形
顯色心之中含多義故。章能明之。故云解句。
章猶彰也。疏文順義故先解句。大品下明信
之相。謂見有色心三科等法。是信一切法也。
今以般若照之。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
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眞爲妙覺明體。是
不信一切法。方名信般若矣。其猶淨眼不見
空華。若執空華豈信淨眼。法合可知。顯信經。
莫作是説者。訶勸之辭。豈謂後世一向無信。
如佛滅後末法之中有戒定者。能於深義實
有信心。信此爲實也。大集下。明佛滅後有五
五百歳。前前勝後後劣。解脱者證也即三乘
聖果。禪定者行也。即漏無漏大小乘事理等
定也。多聞者解也。即頓漸偏圓空有等。解此
上三者。前必具後後未必具前。塔寺者。謂不
求至道多好有爲。以身外資財修世間福業
等。鬥諍者。此明佛法之中多有諍論。且如西
天大小乘宗分河飮水。大乘之内性相又殊。
小乘之中二十部異。各皆儻己自是非他。爰
及此方未免於是。若相若性南宗北宗禪講
相非。彼此朋儻互不相許名鬥諍也。皆如例
者。須有五百歳及牢固之言。牢固者。人多相
襲決定不捨也。然此但就増勝説之。非不相
通。如佛滅後二百年内。育王造塔豈局第四
耶。又菩薩藏經云。後五百歳無量善人修禪
定解脱多聞。豈唯一二三耶。今經云。後五百
歳即此時也。雖當鬥諍之代。亦有戒徳之人。
是知五種牢固但約増勝而説。本疑下疏以
斷疑之文。照前呈疑之處。是顯空生疑於惡
世無信也。前引魏經以證斯義。惡世尚爾況
餘世耶。戒定下約三學釋定。是福體故對於
定。正解無倒者。既有正解必無倒惑。以解因
果無相道理。名爲實信。即慧學也。無著下引
證。魏經云。有持戒修福得智慧者。彌勒頌云。
説因果深義。於後惡世時。不空以有實。菩薩
三徳備。三徳即是三學。今文但取於此章句。
能生信心以此爲實。即是慧也。若其無慧孰
能以此爲實而生信耶。少欲下持戒少欲。修
定靜亂習慧斷惑故言等也。言増上者。以戒
等三學是増勝上法。經中説爲三決定義。戒
出下辨三益相。有戒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
生四洲六欲故。戒經云。欲得生天上若生人
中者。常當護戒足勿令有毀損。定出六欲者。
欲界無定故。得定者。生上二界故。圓覺經云。
棄愛樂捨還資愛本。便現有爲増上善果。慧
出三界者。三界之本是其業惑。有智慧者悉
能除遣。業惑既遣自然超越。故心經云。觀自
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
空。度一切苦厄。然淺慧尚能得出三界。豈況
大乘甚深般若。信因經反顯。順明之異可知。
縁勝者。雖則益我爲友人。皆友焉。且凡不及
聖。小不如大。因不及果。一佛雖果不及多佛。
既云無量千萬故云終勝也。因勝者。三毒即
貪瞋癡。此明能害有情故貶云毒。以生起即
是不善。久伏故名善根故華嚴云。我昔所造
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唯識云。善謂信慚
愧無貪等三根。有生長義故名根也。善與不
善皆由此三。苟能伏之乃名因勝。因縁倶勝
方起此信。是知。實信誠不易得。一念尚爾況
乎永信。及持説等耶。福徳門經意云。信經之
人得無量福。如來於彼咸悉知見。如是無量
福者指信經福。同前不住施福十方虚空不
可思量也。無著下文二。初釋佛知見。行住等
即四威儀中各有所作差別故。注云四蘊者。
即受想行識。謂相應不相應。思何事念何事
取捨憂喜等念。皆名心也。注云色身者。即爲
四蘊所依止故。今約義標故云依止。即行住
坐臥屈伸俯仰等。斯則生心起念無所不知。
擧動施爲靡不咸見。蓋佛智眼廓爾無邊。依
正斯在豈不齊鑒。法華云。我常知衆生行道
不行道。心無形相故但言知。身質既形故得
云見斯人。徳行既備善根夙成。佛不攝授於
理如何。故云此等顯示等。然則佛智無偏觀
生如一。有感斯應其誰謂之不然。論云下。或
問。見之與知説一則可。云何經内具言之乎。
故云若不説等。以凡夫亦有知見。見通肉眼
知兼比量。由是故有不知不見。今佛知見非同
此也。謂於見處即知非如比量知。知處即見
非同肉眼見。即無事不知無事不見。經標悉
言其在茲矣。故彌勒頌云。佛非見果知。願智
力現見。得福下二釋得福。先引經。論云下釋
義。能生因者正修福業。即信解持説者也。自
體果者。即熏成種子自體。後感當果也。正起
者。作福之時當於現行。彼滅者。謂現行滅謝
種子方成蘊在識中用感當果。此云下正會
今文以得之一字。生取倶舍。謂生得取得也。
秦譯之妙其在此矣。二所以中疏二。一叙意
科分。由無等者。謂無我法二執分別。是得攝
受所以也。已斷麁執經意如疏。初徴下文二。
初節釋經文。徴意可知。釋中我者。謂執自五
蘊總相爲我。人者計我死已生天。天死爲畜
等故。梵語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即是人也。
衆生者。計我衆多之法相續生故。壽者亦云
壽命。計我一生壽命不斷絶故。然我是總主
人等爲別。攝別歸總故言我執。由是三中皆
言計我等也。然上四相。雖是經中所無不可
不了耳。能取等者。心境倶亡也。以萬法雖多
統唯心境。心境各有無量差別。故云一切也。
眞空等者。雖即諸法皆空。非謂一向非相。但
以離執眞空不斷故。故云亦無非法相。然離
下二商較經旨。此明得佛知見之兼正也。故
論下引證中有徴釋詳而示之。實相差別者。
實相即無差別。但是能生實相方便有差別
耳。持戒功徳即指前段。信心等者。下云信心
清淨則生實相。彌勒頌云。彼人依信心恭敬
生實相。不但等者。意謂能生實相有多方便。
不必獨説智慧。前云離執此言般若者。由是
般若能除執故。前約所斷此約能斷。能所雖
異而意不異。未除細執者。謂二執倶生任運
起者。前離分別麁執。已能成就淨信得佛知
見猶淺。細執未除究竟障於聖道故。今顯示
令其斷之。經徴意云以何義故。要無法非法
相。釋意云。由取相故即著我人等。餘文云云。
可以詳悉。疏二。初釋總明二相。總解等者。經
云若心取相。相中意舍法非法相故云總也。
亦是等者。以次文別明取法非法。皆著我人
等相故。此且是立其宗也。若取下二釋別明二
相二。一正辨二相。無明使者法執倶生也。是
無明住地所攝故名爲使。現行等者。即我執
分別現行前已斷者。示無我見者。結成上義。
但取等者即前無明使是所有者。轉猶起也。
我想者。我執分別現行也。依止者。分別種子
爲彼現行所依止故。亦可法執分別名爲依
止。與彼我執所依止故。斯皆不起也。中有下
二別解。徴意可知。以後釋前者。不如云以細
釋麁義則易見。問二乘之人亦有法執。云何
不起我見耶。答以二乘人從初修行偏斷我
執。至無學位麁細盡除。是故雖有法執而不
起我執。今約大乘學者。雙斷二執。分別並遣
倶生兩存。由是二執任運而起也。故無著云。
以我相中隨眠不斷故。則有我取。玄門經是
故者。由前取法非法皆著我等。故所以勸。令
不應即入中道也。以是義故者。由是不取法
非法故。疏結歸中者。不應取法離有也。不應
取非法離無也。既離有無即歸中道。假言顯
義者。謂所言非法。是顯法體離於性計。若無
非法之言罔知彼義。餘皆例此。當知義不自
顯必假於言。故淨名云。無離文字説解脱也。
不應等者。謂雖聞非法。不得如言便執空義。
此遮一向執言者也。不執等者。謂若全棄非
之於言。則安解諸法空義。將知但除其病不
除其法。此遮一向離言者也。是則全執全棄二
皆不可。故華嚴疏云。夫法無言象非離言象。
無言象而倒惑執言象而迷眞。偈云等者。餘
兩句云。如人捨船筏。法中義亦然。論云下轉
釋偈文。得證智等者。以言詮智得智忘言。忘
言即不住也。如乘筏渡河至岸捨筏。隨順等
者。未得證智不可都忘其言。未達彼岸不應
捨筏。實相生者。實相名法得實相智無相無
得。故云應捨。以實相無相故。唯識云。若時於
所縁智都無所得。理不應者。此實相法尚不
可得。況離實相外一切法耶。除諸法實相餘
皆魔事故。故云。非法不與理合故不相應。以
是例非故云何況。第三中疏初標章。向説下
指疑起處。此從第一中來。以彼文云。不可以
身相得見如來。佛非有爲者。此指偈云分別
有爲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
來。故云非有爲。亦是按定立其理也。云何下
結成疑。既若佛非有爲。即不合有得有説。因
何釋迦於菩提樹下得菩提。前後諸會説法。
既有得有説即墮有爲。云何前言不以相見
作無爲耶。擧因問經意云。於汝心中。所謂如
何謂我得菩提爲不得耶。謂我説法爲不説
耶伊本疑此。故擧問之。佛問等者空生疑得
疑説。佛即順疑以問。辭雖云得意顯無得。試
其所答解與不解。無著下引證。彼疑有取佛
顯無取。以無破有故云翻也。説法例之。順理
酬經意可知。定者實義。謂無實法名菩提。
無實法名如來説。此一向約勝義答也。偈云
等者。餘句云説法不二取。無説離言相。意謂
釋迦如來是其應化。應化之相俗有眞無。是
故答中皆言無定準。金光明經及攝論説。佛
果無別色聲功徳。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獨存。
此是眞佛。今既異此豈得言眞。故云應化非
眞等。無定法經徴意云。以何義故無定法可
説耶。釋意云。欲言其有無状無名。欲言其無
聖以之靈。諦理若此欲何説哉。説尚不得欲
何取哉。取即得也是故上云。無有定法如來
可説等。疏二。一引無著。正聞等者。此則聞而
無聞。説而無説。非謂全不聞不説也。如淨名
云。夫説法者無説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
是茲義矣。分別性者。一切諸法皆依妄念而
有差別。念尚無念法豈是法。故云非法。法無
我者。但分別性亡即是法無我理。此理不無
故云非非法也。論云下二引天親二。一釋文
依眞等者。此且標立所依之本。然於其上説
離有無。一切等者。縁生之法本無眞實之體。
亦無眞實之相故云非也。實相有者。諸法既
無即眞實相。實相不無故云非非法也。此即
非却非法也。何故下二通難。難意云。本來疑
證疑説。問答悉以雙該。今於釋所以中。何故
但言所説而不言證耶。有言下釋也。此乃以
説反驗於證。且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増
潤。内無徳本外豈能談。故但言説自表其證
也。又此言取即是證也。無取經徴意云。所以
言無取無説非法非非法者何也。釋意云聖
人即是無爲。無爲即無分別。若有取説法非
法等。皆屬分別不名無爲。何爲聖人故。無取
説等。言賢聖者。賢即是聖鄰近釋也。魏云等
者。問行位通於賢聖。云何唯取聖人。答若以
通論即該賢位。此明證果深淺故唯言聖。得
名者即差別也。以諸聖人皆約證無爲差別
之義。而立其名。如證偏行眞如。得名歡喜地。
菩薩等此則得名差別。蓋一義耳。輪意等者。
謂登地已上隨證一分眞如。皆斷一障二愚。
即是一分清淨。約於此義便立一名。乃至佛地
例皆如此。非別得法者。無得而得即是眞得
菩提。若言有得即是不得。當知菩提樹下都
無實事。故偈云。應化非眞佛等故。無取説者。
結歸經文無分別義也。具足清淨者佛也。謂
一切惑習悉皆斷除。蕩無纖塵純一無雜故。
分清淨者菩薩也。分斷諸障分證眞如。垢未
全除故名爲分。故佛頂經云。餘塵尚諸學。明
極即如來。廣如序中滿淨覺者處説。無著下
約無爲差別明賢聖也。無分別者。即無爲義。
無所作爲故云無爲。無爲眞如蓋是一法。菩
薩等者。有分別故。有所爲故。如來等者。無分
別故。無所作故。初無爲者。菩薩也。折伏等者。
此約在觀分別不生。分得相應故云顯了。後
無爲者。如來也。無復分別是眞無爲。即第一
義也。此約於佛故。復云者。更無過上故云無
上覺即佛也。三乘下結通諸乘。以二乘之人
亦分證眞理。故此通攝也。是知三乘賢聖皆
修證無爲。所證雖無淺深能證有其差別。猶
如三獸同度一河。能度有差所度無別故。大
品云。欲求聲聞乘。當學般若波羅蜜。欲求縁
覺菩薩無上佛乘。皆言當學般若波羅蜜。是
故經云。一切賢聖也。校量等者。問本因善吉
起疑。所以世尊爲斷。斷疑既已何用校量。答
論云。法雖不可取不可説。而不空故。意云。恐
有人聞是法不可取説。便欲一向毀廢言教
故。此校量顯勝令其演説受持。故大雲於此
開立第五不空福徳疑。以論文不言斷疑。故
此不立也。劣福問經意云。七寶最珍三千最
大。用此布施福多不多。倶舍下明三千世界。
四大洲者。謂東勝身洲。南贍部洲。西牛貨洲。
北倶盧洲。日月者。即一四天下。同一日月之
所照臨。蘇迷亦云須彌盧。但梵語楚夏耳。此
云妙高山。四寶所成高八萬由旬。欲天者六
欲天也。謂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
化樂天他化自在天。梵世者色界初天也。於
中復有三天。謂梵衆天梵輔天大梵天。各一千
等者。如上各滿一千。方成一小千界。此小千
等者。又一千箇小千界。方成一中千界。此千
等者。又以一千箇中千界。方成一大千界。皆
同等者。謂四禪已上三災不及。故不説成之
與壞。三禪已下統維三災故云同一成壞。就
中從初禪已下同火災。二禪已下同水災。三
禪已下同風災。七寶等可知。福多酬經答文
可見。徴云。以何義故説多。釋意云。不約勝義
空故説多。是約世諦有故説多。勝義空者。此
門是絶相無爲。不可言福與不福。福既不有。
無以言多。世俗有者。此門是有相有爲可以
言福。以有福故兼可言多。判經福經意可知。
然四句尚爾況全部耶。疏二一正釋經文。偈釋
持説。因明勝之所以。望後經文有似太疾以
偈文。連環不可分故悉之。受持及説者。標二
法門不空等者。謂持説此經不同寶施空得
福徳更得何物。次文是也。福不趣菩提者。謂
寶施雖多。但成世間有漏之福。終不能成無
上菩提。二能趣菩提者。謂持説此經斷除煩
惱。煩惱盡處即是菩提故。四句下二別示句
相。詮義等者。謂以一句詮一義。一義爲一句。
四義方成一偈。一異有空常無常等。皆各有
四句。然今經四句人説不同。有説。取無我無
人無衆生無壽者爲四句。有説。取若以色見
我等爲四句。有説。一切有爲法等爲四句。有
説。但於一經之中隨取四句經文。便爲四句。
有説。始從如是終至奉行。方成四句。然上諸
説皆非正義。如凡下明正義。斯則約有無等
爲四句也。謂第一是有句。第二是無句。第三
是亦有亦無句。第四是非有非無句。文義兼
備。故云最妙。以此四義能通實相即是四門。
然但下通妨先問。且一二二。句皆是四言。第
三一句獨成六字。文既増減云何成偈。故此
釋也。持説等者。以此四義是萬法之門。若了
四義即通萬法。萬法既通豈有菩提而不證
哉。文或等者。但論其義。義不在文義必周圓。
文從増減。義若等者。謂闕之成謗具之成門。
成謗者。謂闕無成増益謗。闕有成損減謗。闕
非有非無成相違謗。闕亦有亦無成戲論謗。
以有則定有無則定無。餘二例之故成四謗。
何以故。法不如是故。不如法見故。斯則般若
波羅蜜猶如大火聚。四面不可取也。具四句
者。謂義無所闕故。有不定有。是即無之有。無
不定無是即有之無。餘亦例之。隨於一句之
中。圓見四句之義。不墮増減等謗故成門也。
何以故。法如是故。如法見故。斯則般若波羅
蜜猶如清涼池四面皆得入。但以人依於法。
法異人乖。苟法義之所全。豈菩提而不證矣。
故言受持此經勝於施福。正釋經徴意云。以
何義故持説此經。勝於寶施。釋意可知。諸佛
菩提法者。揀非餘乘菩提法也。然餘菩提非
此不出。但擧勝者而以例之。此二者持説也。
了因者。以法身是本眞之理。不生不滅。但以
煩惱覆之則隱。智慧了之則顯。持説此法妙
慧自彰。觀破煩惱法身現矣。生因者。報化之
身本來無有。萬行所致故名爲生。故彌勒頌
云。於實爲了因。亦爲餘生因。爲經云一切諸
佛菩提法。皆從此經處。轉釋經所言佛法者。
約世諦故有。即非佛法者約第一義。即無第一
等者。謂俗諦相中有迷悟染淨凡聖之異。故
説佛法從經而出。眞諦之理離於迷悟染淨凡
聖之相。故不可説出佛法之義也。故圓覺云。
一切如來圓覺妙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
無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然則
本論異此不能煩述。第四疏初標章。向説下
指疑起處。此從第三中來。不可取説者。以前
文云如來所説法皆不可取不可説。云何下
結成疑也。前云一切賢聖通於三乘故。疑聲
聞得果是取。如初果人證自初果。亦自説言
已證初果等。入流果經問意云。於汝意中如
何。汝謂須陀洹人作念云得須陀洹果不。答
言不也。徴意云。若如是者。以何義故得名須
陀洹。釋意云。但約不入色等境界。即名須陀
洹。疏三。初正釋經文。入流者四果名爲聖人。
經從凡夫剏入聖類故流類也。預厠也。只由
下釋得名所以。入者取著義。若取六塵即滯
凡流。不取六塵名入聖流。是知功過在人不
在六塵境界。據此則何有別法而爲所入耶。
論云下引證上義。不取一法者。不唯六塵也。
名逆流者逆凡流也。謂若取六塵即入凡流逆
聖流。既不取著即入聖流逆凡流也。乃至下
例明餘果。初果尚爾況餘果耶。然非下二商
教果證。或問既皆不取應亦不證。故此釋也。
但於下轉釋。意明但無取心非謂不證。若起
下反明。凡夫著我既由起心。聖人無我。必不
起也。故知下三結斷疑情。空生本謂證果是
取故生疑。今明無取方成證義。永異所疑也。
若準斷疑斯文已畢。以四果是小乘賢聖修
證行位。是故經中具而明也。然此四果復有
四向。謂向於果故。即須陀洹向等。於四果之
中初爲見道。次二修道。後一無學道。且初修
行得入見道。謂十六心斷三界四諦下八十
八使分別麁惑。得初果證。謂三界各有四諦。
毎諦下各有煩惱。即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
邪見見取戒禁取。四諦之下或具或闕故成
八十八使。雜心論云。苦下具一切。集滅除三
見。道除於二見。上界不行恚。謂初句即欲界
苦諦下全具十使。次句即集滅二諦下各除
三見。即身邊二見及戒禁取。所以除此三者。
縁身是苦本。觀苦已斷身見邊見。依身而起
故亦隨亡。無戒禁取者。以集諦不計非道爲
道。滅諦又非修位。是故皆無戒禁取。道當修
位却或有之故不除矣。故云道除於二見。不
除戒禁也。由是苦下具十。集滅二諦下各七。
通前即二十四。道諦下八合三十二。後句云
上界不行恚。即於二四諦下各除一瞋。毎界
各有二十八共成五十六。兼下欲界三十二。
即都合爲八十八也。云何十六心。謂欲界四
諦下。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又合上二界爲
一四諦。類下欲界觀。斷亦各一忍一智。以成
八心。二八即爲十六心也。忍即無間道。是正
斷惑時。智即解脱道是斷了時。所謂苦法智
忍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乃至道法智忍
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斷至十五心道類
智忍名初果向。至第十六心道類智時。名證
初果。入於見道爲須陀洹。分別麁惑一時頓
斷。猶如劈竹三節並開。即以見諦八智爲初
果體。初果行相略明如是。餘之三果佇見次
文。一來果經問答及徴意。皆同上釋。意明斯
陀含者。但於人間天上一度往來。雖復往來
實無往來之者。只約此義名斯陀含。斷惑者。
謂欲界修惑有四。即貪瞋癡慢。此是倶生細
惑。任運起者障於修道。以難斷故分爲九品。
所謂上上乃至下下。此九品惑二三果人斷
之。斷至五品名二果向。斷六品盡名第二果。
故倶舍云。斷至五二向。斷六一來果。一往等
者以九品修惑。能潤欲界七生。謂上上品潤
兩生。次三各一生。次二品共一生。下三品共一
生。今斷六品已損六生。猶殘下三品潤欲界
一生。是故一往天上。更須一來人間受生斷
餘惑也。便得等者。問據此次第。合是第三。云
何僣言便得羅漢。答所言便得羅漢等者。非
謂逾越不證第三。但約欲界惑盡往而不來。
望一去説。故云便得等也。若改便得爲直至
何也。餘下三品一生斷盡。便往羅漢即不須
前來和會也。故名下結成第二果。即以見道
八品無爲。及修道六品無爲。爲此果體。無我
等者。由無我故不計去來。非謂不去不來。但
不計去來之者。其猶魯船匠士刻木爲人。雖
復驅使往來。實無情慮所計。不來果經問答
徴意。亦同上釋。意云阿那含者。一往天上更
不再來。雖爾不來亦無不來之者。但約此義。
名阿那含。不來不還。蓋是一義。斷惑等者。謂
前九品惑中餘下三品。斷至八品名三果向。
斷九品盡名第三果。故倶舍云。斷惑七八品
名第三果向。九品全斷盡即得不還果。更不
還者。欲界修惑但餘三品。三品煩惱共潤一
生。今以斷之。更無惑潤杜絶紆絆故無再來。
故云下結成第三果也。即以見道八品無爲及
修道九品無爲。爲此果體。此二三果人斷惑。
猶如截木横斷。而已知之。同前者。合云已悟
無我雖能往來。四不生下二。初辨得名。三釋
者。由有三義故存梵音。無賊者。意以煩惱爲
賊。謂斷人慧命劫功徳財。致使行人失於聖
道。流迸生死曠野。不達涅槃寶所。爲害頗深
故名爲賊。見修等者。謂上二界各有三種修
惑。謂貪癡慢。此惑微細難除。故約八地分之。
毎地分成九品。都合七十二品。毎品各有一
無間一解脱。斷至七十一品名阿羅漢向。斷
七十二品惑盡成阿羅漢。此果斷惑如登樓
臺漸陟漸高。見修合論兼欲界一地。總以八
十九品無爲。爲此果體。若約四果有爲出體
者。即初果唯取道類智一解脱道爲體。第二
唯取斷欲界九品修惑中。第六品一解脱道
爲體。三果唯取第九品一解脱道爲體。羅漢
唯取有頂地第九品中一解脱道盡智爲體。
所言無爲即離繋果。有爲即等流果。不生等
者。謂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
有。然前三句。即是盡智。後句即是無生智。謂
不向三界之中。受有苦身也。以世間因亡果
喪。出世間因成果證故。應受等者爲超出人
天故。堪受人天供養。若或一種淪溺寧堪供
之。故倶舍云。供養阿羅漢得現在福報。蓋由
業煩惱盡福田勝故。當知。未出三界受他供
養者。大須隨順出離。豈得安然免之哉。擧問
經意準前可知。明答及徴意準前釋。意云阿
羅漢者。無煩惱不受生應供養。以是義故名
阿羅漢。除此之外。更無一法名阿羅漢。若阿
下反釋云。若或作念言。我得阿羅漢果。便著
我人等相。則與凡夫何所異哉。由此驗知。的
無是念引己證令信者。以己方人也。亦令衆
生皆亡是念。入於聖道故。先印經意云。佛於
往日。曾説於我得是三昧人中第一。不惱等
者。若人嫌立則復爲坐。乃至不向貧家乞食。
皆爲不惱他也。能令下釋。既不惱之煩惱何
起。第一等者。謂十大弟子各有一能。皆稱第
一即迦葉頭陀。阿難多聞。舍利弗智慧。目連
神通。羅睺羅密行。阿那律天眼。富樓那説法。
迦旃延論義。優波離持律。須菩提解空。今言
無諍者。只由解空得無諍故。亦如夫子十哲。
各有能事。謂徳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
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
夏。離欲等者。謂貪使煩惱通於三界。斷盡此
貪方眞離欲也。問若然者。則但是羅漢皆斷
三界煩惱。云何善現稱第一耶。答所言第一
者。蓋約無諍不約離欲也。故經云。我得無諍
三昧。人中最爲第一。又魏經云。我若作念。世
尊則不記我無諍行第一。意者。以空生獨得
無諍三昧故。於諸離欲羅漢之中。稱爲第一
也。不取經云。佛雖讃我我於此時輒無是念。
佛意經云。若我當此之時作如是念。我得阿
羅漢果。佛則不説我爲樂寂靜者。只縁不作
是念故佛讃之。無所行者。即不作念也。故經
中反説。即言若作是念。順釋即言實無所行。
離煩惱障者。謂貪等十使麁細盡除。離三昧
障者。三昧是定障即是惑。三昧之障依主釋
也。不同煩惱即障持業釋故。然此二障離。各
有由離煩惱障得羅漢故。離三昧障得無諍
故。寂靜者。寂靜即是無諍定意言。須菩提是
樂寂靜之者。第五疏初標章。釋迦下先述疑
即釋迦因中爲善慧仙人。蒙然燈如來授
記云。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由此
増進入第八地。故云受法。廣有因縁如第十
二中説。云何下指疑起處。便結成疑。此亦從
前第三中來。以彼文云如來所説法。皆不可
取不可説故。經問意云。於汝意中如何。謂我
昔於然燈佛所。於授記言説之中。有法爲所
得爲無所得。答意云。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
授記言説之中。實無法爲所得。説是語言等
者。以是語言故無所得。語言非實者。謂語言
從縁縁無自性。擧體全空空故無得。也斯則
聞而無聞説而無説。智證法者。釋得記之由
也。意明。但以自無分別智證自無差別理。智
與理冥境與神會。豈有所説所得耶。論云下
引證上義。證法離言説相故不可説證法離
心縁相故不可取也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四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五
 長水沙門子璿録 
第六疏初標章。若法下指疑起處。此亦從前
第三中來。云何下結成疑也。既興功運行六
度齊修。迴向發心嚴淨佛土。此若非取則孰
爲取耶。佛身之疑意亦同此。以是二報不相
離故。故論文中二疑雙叙。然今此科但斷一
種擧問。經意云。菩薩取形相莊嚴佛土不。佛
意等者。空生本疑有取。佛意欲顯無取。取與
無取在於性相二土。故且擧相問之。試其解
不。釋答經意云。不取相莊嚴佛土也。徴意云。
以何義故不取相莊嚴佛土。釋意云。不以相
莊嚴是眞實莊嚴也。偈云下。於中前三句正
釋經。後一句即却釋偈之第三句也。又前兩
句。釋經中莊嚴佛土者。非形釋即非莊嚴。第
一體釋是名莊嚴。非嚴顯偈中非形。莊嚴意。
顯偈中第一體。此但指配其文。義意即邐迤
次顯。論釋下轉釋偈文。諸佛下至不可取。釋
偈之前半。謂修習無分別智。通達唯識眞實
之性。此則以智契如名爲莊嚴。即是無取之
義。所疑有取自此釋遣。莊嚴有二下釋後半。
先列二土。形相即法相土。謂金地寶池等。以
要言之。但有所見聞皆屬形相。第一義即法性
土。謂離一切相無所見聞。即眞如理是。非嚴
下正釋。即以後第三句爲出所以。由是故得
非嚴及莊嚴也。非嚴即揀法相土。非今所嚴
之者。當於經中則非莊嚴也。莊嚴意。即顯法
性土。是此所嚴之者。當於經中是名莊嚴。所
謂顯發過恒河沙數功徳。而爲莊嚴。如金作
器器非外來。即以此器反嚴於金。是故前引
論云。諸佛無有莊嚴國土事等。是則於諸嚴
中更無過者故。云第一莊嚴等也。言意者。即
指非形第一體。是非嚴莊嚴之意也。意即所
以也。問諸佛身土必須性相具足方爲了義。
今既唯言於性。豈不闕於相耶。答身土之相
唯心之影。心淨方能現之。苟能清淨其心。身
土自然顯現。其猶磨鏡塵盡像生自然。如然
故非造作。故唯識云。大圓鏡智。能現能生身
土智影。況是即相亡相非謂棄相取性。但無
執情何閡於相。然以經宗無相此義稍増。首
末皆爾。用心之相如次所明。淨心勸經意云。
以是義故。汝諸菩薩應生無住清淨之心。若
人下。先叙所遮之心。意以形相爲眞佛土。由
是見故便欲形相莊嚴。故云我成就等。彼住
下顯失也。意明本欲嚴淨如何却生染心。以
住色等即生死心。何名淨耶。爲遮下。躡前所
遮引起經意。既以不住色等爲清淨心。當知。
住於色等誠爲染矣。正智者。無住之心既是
正智。當知有住所生之心同爲妄識。此中正
智而言生者。所謂顯發非剏然而生。故大經
云。於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羅蜜生也。以此
般若不生不滅故云眞心。若都下。顯意遮過
恐惰空見。故令生此眞心。天眞之心本無生
滅。但縁住境即不相應。亦非斷滅心。若不住
般若。了然亦非生起。恐人迷此故爲顯而遮
之。是則前令不住色等是遮有。後令生心是
遮無。既離有無即名中道。如斯體達是眞莊
嚴。何有佛土而不清淨。故淨名云。欲淨佛土
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即佛土淨。淨其心者即離
有無也。第七疏初標章。疑起之意前章已叙。
問此與第三何別。答前化此報故不同也。縁
前聞應化非眞。故無有取。便云報身是實應
有取心。是故此疑躡彼第三而起也。斷疑經
問答可知。徴意云。以何義故。名之爲大。釋意
云。非有漏有爲身。是無漏無爲身。若準無著
則全異於此。大抵首末皆依二諦而釋也。今
此疏中有依天親。有依無著。則此一段且依
天親也。疏二初總釋喩旨。高遠等者。謂下據
金輪高八萬由旬。六萬諸山而爲眷屬故。名
爲大。故華嚴疏云。須彌横海落群峰之高。而
不取等者。彼山雖大四寶所成。五位法中色
法所攝。三性之内無記性收。豈有分別而取
爲王也。報佛下正明所喩。謂進修多劫福智
圓明。純淨無垢更無過此。故云無上。獨王

法界故號法王。大有二義。一約體身智郭
周故。二約位諸聖莫及故。無分別者。非如色
法是無記性。但以三祇修習萬慮都忘。如知
寂然。故無分別。偈云下以偈結也。非身下。二
別解非身二。初牒經略指。無漏無爲者。無漏
則簡異世間。無爲則表非生滅。問今明報身。
即合有爲無漏。云何此説無爲耶。答此據實
教不約權宗故。是無爲也。故淨名云。佛身無
爲不墮諸數。佛身無漏諸漏已盡。故偈云下。
二引論廣釋二。初引本偈。此偈標遠離有爲有
漏。意顯唯有無漏法體。論云下。二引論文三。
初雙標。若如是者。指經徴起以標也。以唯下。
二雙釋。清淨身即法身也。此釋有物之句。即
是經中是名大身也。問此説報身。云何言法。
答以法報合説二身不殊。以此實教理智無二
故得云耳。以遠離下。釋無物之句也。即是經
中佛説非身也。法身既是無爲。則離有爲生
滅。有爲既離況有漏耶。故此釋文不言諸漏。
以是下三雙結。謂以是遠離及唯有故。顯得
法身眞我。無漏無爲不生不滅。湛然清淨故
有實體。名爲有物。不如凡夫遍計之我有漏
有爲即生即滅如彼夢幻無有實體也。以不依
下。結無有物。亦是重顯所以也。以不依於五
蘊有爲之縁而住。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故。
有實我。當知凡夫皆依五蘊有爲縁住。五蘊
尚假。況所計我耶。縁法非己故。云依他也。辯
沙經意可見。阿耨池者。此贍部洲。從中向北
有九黒山。次有大雪山。次有香醉山。於雪北
香南有阿耨池。此云無熱惱。縱廣五十由旬。
八功徳水充滿其中。於中四面各出一大河。
東名&MT01276;伽河。繞池一匝流入東海。南信渡河。
西縛芻。北徒多。皆繞池一匝如次。入南西北
海。今經恒河即殑伽也。言恒者譯者訛也。周
四十里者。謂初出池口處也。佛多下。出取喩
之由。然説此經時。但在祇園。餘説法時多近
於彼故。以喩也。彰福經意可見。論云下徴也。
謂三疑之後四果之前。已説寶施之喩。今復
説者豈不重耶。偈云下釋也。謂前已一三千
界寶施。此説無量三千界寶施。雖則總是多。
若總是勝校量。然其後者。即多中之多勝中
之勝。故重説也。斯則言説重而義意不重。何
故下轉難。意云。何不於前文中便説此喩耶。
爲漸下約人通也謂機淺法深。頓説難信漸
次誘引令知勝徳。又前下約法通也。謂喩之
前。未説四果無心釋迦無得嚴淨國土不嚴
而嚴。修證佛身無證而證。是故校量之喩亦
未能勝。後乃既明斯義法理兼深。由是校量
之喩亦復殊勝。或可出生佛法之義亦在前
喩之後也。況後釋所以中五段經文。亦屬於
此思之。顯勝經意可知大意同前者。即福不
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是也。可敬經可知。大般
若下引事證。帝釋毎於善法堂中。爲天衆説
般若波羅蜜法。或有時不在。諸天若到皆向
座恭敬作禮。爲重於法乃尊於處。故高顯者。
以尊人故令處高顯。俾遠近皆見敬而生福
也。形貌等者。塔中有佛形貌人見必生敬心。
見於説法之處。亦如見佛形貌。若梵語制多
此云靈廟。或云可供養處。與此大同。獲益經
意云。宣説四句之處。尚得天人供養。何況盡
此經文能受持耶。如經叙之前四句等者。據
此經意望於前段有二勝劣。何者爲前説其
處。此説於人。前明四句偈。此明盡受持。由是
前則劣中之劣。此乃勝中之勝。反覆而言故
云何況也。最上者法身也。無漏無爲絶上上
故。第一者報身也。衆聖中尊更無過故。希有
者化身也。如前所説四種事故。意明受持讀
誦具獲三身功徳圓滿也。有云。能趣菩提故
云最上。勝出諸乘故云第一。世間無比故云
希有。有佛經意云。如此經文隨何方所。即爲
有佛及諸弟子。經顯下明有佛及有之所以。
謂報化必依法身。法身又從經顯。既有能顯
之教。必有所顯之佛。又經是教法佛是果法。
果由理顯理由。行致。斯則三佛備足四法具
圓。所在之處豈生輕劣。又一切下。明有弟子
之所以。三乘賢聖體是無爲。經顯無爲故有
賢聖。尊重者。謂證如者。皆是入理聖人。可尊
可重故。若準魏經。即但言有佛使人尊重。不
言別有弟子。故彼文云。即爲有佛尊重似佛。
名勝經問意云。未審此經有何名目。不有名
目如何奉持。答文可知。徴意云。如來常説諸
法名相皆空。今特立此名者。有何所以。釋意
云。我所立者名即無名。無名之名豈違空義。
爲受持故於無名中強立名耳。佛立下。釋立
名之因。因即所依之義。謂金剛有能壞之義
般若有觀照之功。法喩雙彰故。曰金剛般若
其實亦約能堅之義以立。今且就用釋之。具
如題中及七義句中説也。斷惑故勝者。衆生
流轉爲遭惑染。若斷惑染成佛無疑豈不勝
乎。對治等者。約名顯義義實名虚。若執虚名
安得實義。慮有斯執。是故對治異説。勝經問
意云。汝謂如來除所證之法外更有別異之
説不。答意云。如來除所證之法外。更無別異
之説。此段躡於次前立名處來。意云非唯立
此經名名即無名。凡有所説悉皆如此。又非
我獨爾諸佛亦然。無別等者。謂釋迦一佛初
中後説。竟無別異増減。然乃但據眞實無差。
不約言辭有異耳。但如下出所以也。凡有説
時皆如其證。證中無説豈有異耶。三世下。結
通諸佛。以諸佛同證竟無二源不證則已。證
則無別也。若未至極位在因地中。隨其所説
各各差別。何以故。所證不同故。如地前地上
十地節級不同。由是果人決無異説。故云下。
結成上義。既一佛多佛過去未來所説皆同。
咸如其證。如證之説不亦勝乎。故論云下引
證唯獨等者。説般若能斷煩惱。無有一佛不
作此説。餘皆若此。第一等者。以諦理離言説
相離名字相故不可説。此證前既如其證則
無所説也。然無著天親語。雖似異其意實同。
既如其證豈非第一義耶。塵勝經問答之文
可見。釋意云。所言塵者。非煩惱塵但是地塵。
所言世界者。非染因界但是地塵界。此即躡
前校量中來。由前説河沙寶施不及持經。惑
者所聞未能誠信。所以如來特説此義。使其
明見優劣用滌所疑。具在疏文昭然可見。論
云下。釋盡其意。意云。碎界爲塵。塵上不起煩
惱。寶施得福即有貪瞋五欲自娯。無惡不造。
故相傳云。布施是第三生怨。所以塵界勝於
寶施。且塵界但不起過尚得爲勝。況受持此
經。定招佛果豈可以爲劣哉。由是相望便有
三重勝劣。謂寶施不及塵界。塵界不及持經。
持經尚勝於塵界。豈得不如寶施。如百姓不
如宰相。宰相不如天子。天子尚勝於宰相。豈
得不如百姓。喩中天子最勝也。法中持經最
勝也。經勝所以豈不昭然。大雲下。但對經文
以揀法喩。更無別義。然其意者。説微塵是塵。
貪等亦是塵。以倶有坌汚之義故。説三千爲
界。説煩惱染因亦爲界。以皆有爲因之義故。
亦可三千是器界。煩惱是有情界故也。今則
揀非貪等塵及染因界。但是地塵及三千界
也。是則結釋上義並如前説。果勝經問答之
文可知徴意云。以何義故。不以三十二相爲
法身如來。釋意云。如來説三十二相。非是法
身無爲之相。但是化身有爲之相故。恐施下。
叙經起之意也。恐彼意云若施不求佛即起
煩惱本。爲求佛云何煩惱。彼所求者。即是三
十二相之身。爲破此見故復問之。持説下。且
標勝劣。謂寶施但得色相。持經即得菩提。故
云勝彼福徳。何以故者。徴意云。既得三十二
相。何不得菩提。彼相下釋也。理法身是菩提
相。彼三十二相非菩提相。所以言者。菩提無
相故。由法身即菩提相。非菩提相空矣。又於
其中。法身則勝色身則劣。何以故。法身無爲
眞實性故。色身有爲影像相故。然由持説因
勝故。果中獲法身。寶施因劣故。果中獲色身。
故上標云。持説此經勝彼福徳。經福下轉遮
謬解。恐施寶者聞上所説。便云雖知色身劣
於法身寶施不如持説。我以不能持説不要
法身恒將寶施成就色身。相好既圓不亦妙
矣。爲遮此見故此云也。謂前且約別義分於
因果。故説施感相身。若據實義而論。空施不
成相果。何者。由無智慧隨相生情。所施雖多
唯成有漏。縱得三十二相。但是轉輪王色相
雖同不名爲佛。若能持説此經。則智慧圓起。
依慧行施不住有空。以無漏因獲無漏果。如
此三十二相。始得名爲佛焉。意明下。結釋上
義不逾前説。校量經意如文可知。但甚多之
言。顯超命施之福也。捨身等者。意恐人聞寶
施不及受持。便謂以是身外之財所以劣於經
福。若將身命布施必勝受持。爲破其見故有
此文。沙數猶劣況一身耶。泣歎經意者。謂空
生聞上所説。喜極成悲泣涕連連。自宣心曲
身爲羅漢已是多時慧眼雖開未聞斯教。捨
身下。悲泣之由。然有三意。一謂傷彼捨身虚
其功。故意云。捨命河沙劣於持説。不達深旨
勞而無功。二謂悲曩劫不逢遇故意云。在凡
不聞故當其分。自階聖果亦未聞之。三謂慶
今得聞。喜極成悲故。善吉剏聞深法非本所
望。涕涙交流以彰極喜。今此疏中且明前一
也。論云下引證。慧眼等者。謂空生混迹寄位
小乘。自證人空已來未聞法空之理。以法空
是大乘所證境故然。以此爲經勝由者。有兩
重意。一謂教若麁淺聞乃尋常。既感悲啼乃
知深妙。二謂常人啼泣未足爲奇。善吉悲傷當
知最勝。勝之所以不亦明乎正明經意云。若
人聞此能生信心。此信若生不信諸法。故云
清淨。諸法既泯實相生焉。三身功徳自此周
備。豈不勝耶。第一等者如前所明經。文存略
故標二也。此中即般若教。餘者即未説般若
之前。二乘人天之教。所言實相者。即無相之
相也。謂無我法之相。以要言之。離一切相名
爲實相。故下文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言餘
教所無者。謂人天教中具足二執。小乘教内
法相猶存。不可以二執之相而爲實相。故言
餘者非實相。非猶無也。言此有者。謂頓除二
執雙顯二空空病亦空。二邊皆離中道斯顯
名實相焉。故云此中有也。問實相之理教但
能詮。云何信心便生實相。答謂能信此經必
無二執。無二執處即是實相。非謂別有實相
生也。佛跡經意云。此實相者體當勝義。但唯
無相名依世諦故言實相。爲離等者。恐聞實
相之名。便生實相之想。想即分別也。良以實
相眞妙言念不及。雖假言念唯證相應。若起
當情但唯影像。恐認於此故曰即非。信解經
意云。我爲阿羅漢親禀佛言。信解受持不爲
難事。若當來世濁惡世中。去聖時遠不聞佛
説。覽斯遺教信解法空。領受任持依解起行。
若斯等類不亦難乎。未來等者。謂無著出世
當正法中。故引來世之勝人。以誡當時之劣
者。是知小人君子何代無之。斯則指於第二
疑中所説後五百歳持戒修福者也。三空經
徴意云。設有能信解受持。以何義故得爲希
有。釋意云。以無我等相故。此則我空也。徴意
云。所以令無我等相者。何謂也。釋意云。以
我等相即非相故。我相體是心心所法。既無
此體即是法空也。又徴意云。以何義故。令無
我法之相。後釋意云。離一切相名爲佛。故諸
相雖多不逾我法。今此統收故云一切。斯則
是相皆離爲倶空也。倶空之理則名爲佛。佛
自此成故言勝也。人法二取其義可知。顯示
等者。爲我法二空菩薩。有分離一切相。方是
如來。今顯示此義者。令諸菩薩方便隨順學
而習之見賢思齊速成佛故。故云諸佛世尊
乃至如是學也。印定經意如文可知。然以前
來從爾時須菩提聞説是經。乃至離一切相
即名諸佛。盡是空生之言。於中邐迤有其六
重。所謂聞法悲啼信生實相。對彰難易明無
我人。法執兼亡盡成佛故。如斯所説皆當誠
諦之言。故佛世尊印云如是。重言者表言當
之極耳。不動經意云。此經深妙難解難知。或
有人聞多生驚畏。若得不生驚畏。豈不希有
者哉。實難其人蓋縁經勝。經勝之義昭然可
知。驚畏者。此三行相不同。驚謂愕然而怪。怖
則進退慞惶。畏則一向恐懼。如人欲往上京
行於大路。以先未經歴忽然而驚。心自念言
何謂至此。或進或退疑是疑非。遂無決定之
心。謂此路元來不是。或反而不進。或恐懼發
狂墜壑投巖不終天命。法中亦爾。以佛於人
天小乘教中説空説有。不達意者隨言而執。
及説此經則顯非空非有中道之理。先所執者
悉皆驚畏。却以爲非不能進趣。或墮凡夫或
落小乘。菩提眞空從茲永失。今之經意則云。
若人聞此不有。不空難信之法。不生驚畏之
心。則能不捨菩提進向大道。旨趣深妙尟有
其人。若或有之是爲希有也。大因經徴意云。
以何義故。聞而不驚等。得爲希有耶。釋意云。
以此法門於諸波羅蜜中是第一波羅蜜故。
然此波羅蜜。若約勝義則不可言故。言非第
一等。今所説者約世諦説。爲勝之義不亦然
乎。故云是名等。二都下。爲前來兩重校量皆
言經勝。釋勝所以已列九門。毎門之中各是
一義。未知根本何謂勝乎。斯則於勝所以中。
更徴勝所以也。大因者。謂第六般若波羅蜜
也。以佛有三身法身最大此能得故。名爲大
因。六中最勝故稱第一。勝餘等者。謂人天二
乘教中不詮此法。今乃詮之。彼以所詮劣故。
能詮亦劣。此以所詮勝故。能詮亦勝也。清淨
等者。謂隨相之法建言必異。離相之理説即
無差。以平等一夫故。平等一味即勝義諦也。以
是勝義故清淨矣。故彼下通釋都徴之意。檀
即是施。通於内外二財故云等也。無如是功
徳者。謂在因無破惑之功。在果無法身之徳。
故此福者受持讀誦也。然前門門皆顯經勝。
勝之根本不過此門。能成清淨法身。是故説
名爲勝。内外財施安可校量。第八疏初標章。
向説下指疑起處也。此從前内財校量中來。
謂河沙命施全勝外財。猶感苦身故名爲劣。
若爾者印定前説。依此下結成疑也。謂依此
經受持解説不憚勞苦。即是菩薩行。菩薩之
行無所不爲。剜身然燈割股救鴿。一句投火半
偈亡躯。供佛燒身捐形飼虎。如是等行皆名
苦因。爲行頗同果證何異。因果既等何勝劣
哉。云何等者。意明前捨身命即成苦果。今受
持經亦是苦行。何故不成苦果耶。忍體經意
云。忍辱波羅蜜者。勝義諦中則無此相。故云
非忍辱等。斷疑意者。若如汝言受持此經。及
菩薩行苦行。便同捨身倶成苦果者。此義不
然。以前捨身不達無相即成苦果。持説此法
菩薩苦行達無我人。知忍無忍彼岸非岸直造
本源。豈成苦果。故云忍辱非忍辱等。忍到等
者。然此以超忍爲體。須知本末五重。然後披
疏則明見其理。五重者。一是本源之心非動
非靜。二不忍謂以怨報怨。三忍雖不加報未
能忘懷。即未至彼岸忍。四忘情絶慮寂然不
動。即至彼岸忍。五非動非靜。即超彼岸忍。爲
治動心且居靜境。動既非實靜豈爲眞。若準
五門方爲究竟。與其第一更無二源。體相常
然竟無改易。今言忍辱波羅蜜即第四門。非
忍辱波羅蜜即第五門。離苦相者。已越第三
彼岸非岸兼超第四。尚踰靜境豈有動心。初
後兩端正當忍體。正明經徴意云。以何義故。
能行此忍。釋意云。以無我人等相故也。歌利
王等。準涅槃經説。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富單
那城婆羅門家。是時有王名迦羅富。其性暴
惡憍慢自在。我於爾時爲衆生故。在彼城外
寂然禪思。爾時彼王春木華敷。與其眷屬宮
人婇女出城遊觀。在林樹下五欲自娯。其諸
婇女捨王遊戲遂至我所。我時爲欲斷彼貪
故而爲説法。時王見我便生惡心。而問我言。
汝今以得阿羅漢果耶。我言不得。復言獲得
不還果耶。我言不得。復言汝既年少。未得如
是二果。則爲具有貪欲煩惱。云何恣情觀我
女人。我即答言。大王當知。我今雖未斷貪欲
結。然其内心實無貪著。王言癡人。世有仙人
服氣食果見色尚貪。況汝盛年未斷貪欲。云
何見色而當不著。我言大王見色不貪。實不
由於服氣食果。皆由繋念無常不淨。王言。若
有輕他而生誹謗。云何得名修持淨戒。我言。
大王若有妬心則爲誹謗。我無妬心云何言
謗。王言。大士云何名戒。我言。忍名爲戒。王
言若忍。是戒當截汝耳若能忍者知汝持戒。
即截我耳。時我被截容顏不變。時王群臣。見
是事已即諫王言。如是大士不應加害。王告
諸臣。汝等云何知是大士。諸臣不言見受苦
時容顏不變。王復語言。我當更試知變不變。
即劓其鼻刖其手足。爾時菩薩。已於無量無
邊世中。修習慈悲慜苦衆生。時四天王心懷
瞋忿雨砂礫石。王見事已心大怖畏。復至我
所長跪而言。惟願哀慜聽我懺悔。我言。大王
我心無瞋亦如無貪。王言。大徳云何得知。我
即立誓。我若眞實無瞋恨者。令我此身平復
如故。發是願已身即平復。今疏言。問得四果
者。蓋通相而言也。論云。下義如後釋。反顯經
徴意云。以何義故得知無我等相。釋意云。若
有我相應生瞋恨。既不瞋恨則無我相。如昔
立誓若實無瞋身即平復。以無瞋故則知無
我。以無我故。方成眞實忍波羅蜜。支離也。相
續忍經意云。恐人將謂只是一度能爲此忍。
故説過去已五百生。或恐人言無我能忍應
可暫時。若使頻爲必不能爾。故説多生悉皆
如是。或恐人言有何所因無我。能忍故。説多
生忍之熟故。含三意故有是言也。累苦故者。
本疑累苦難忍。却由累苦能忍。斯則翻前三
意中後二意也。而樂者。然有四意故樂。一爲
忍熟故樂。如役力之人久得其志也。二爲正
定故樂。常踞大定寂滅不動故。三爲慜他故
樂。如孩子杖父父即樂生。四爲自利故樂。以
將此幻形易得堅質。具茲四意故言樂也。疏
文但有前三。故偈云下引證。如是苦行果者。
對破疑情也。謂因苦果還苦。因樂果還樂。故
不同也。如陶金作器器還是金。和土脱墼墼
還是土。前徴云。何此法不成苦果。今此結云。
如是苦行故。不成苦果也。二勸離相中疏二。
一引論叙意。論云下出勸之由也。謂不能安
忍。欲捨菩提心。由見苦故。見苦是苦者。由不
離我相故。若離我相則不見苦。自然成忍不
捨菩提故。今勸之令離相也。夫菩提心者。謂
上求下化二利不息。既若見苦爲苦。即不能
忘身捨命出生入死。是故便捨大菩提心。如
舍利弗本發大心行菩薩行。至六住被乞眼
睛便生瞋忿不成忍行捨大歸小。蓋由我相
也。三種苦者。前二即次文。後一即當第十
疑中心住於法行布施等是也。意明住相行
施墮有漏中。受用欲樂疲乏生苦也。亦可有
漏有限。有限故乏受用。乏受用故生於苦也。
然今依天親科經。故不收入此段。前二文理
相似故全用之。總標經意云。以是無我相等
得成忍行。故彼諸菩薩。應須離相發菩提心。
若離等者。住相既捨菩提。不住即成大忍。菩
提之心自然久固。何捨之有也。無著下可知
流轉苦。經意云。不應住於色等六境生於妄
心。應生無住菩提之心。若心有住色等境界。
則爲非住菩提也。以是義故。佛於正答問之
中説菩薩心。不應住於色等布施。菩薩之行
處處皆同。故引前文以證於後也。流是下解
科文。此即四諦之中。前二世間因果也。大雲
解云。集招苦果故説爲流。生死不停故名爲
轉。斯則襲習綸輪之義也。著色等者。著色等
即疲乏。菩提心不生。不著色等即不疲乏。菩
提心生矣。引前等者。是上修行文中也。已如
前説相違苦。經意云。菩薩行行本爲利益衆
生。故便離相行於布施。若能離相則衆生相
違時。不生疲乏也。況我法二相。如來説爲非
相耶。以皆本無故須離矣。若其本有何用離
之。勸離之旨方茲著矣。疏文内引無著顯意。
既爲等者。蓋不合爲而爲之也。如人邀客本
爲供承見有所須反生凌辱於理如何。由不
能下。出瞋之所以也。故顯下出經意也。但無
此二心必相應。論云下。二約天親釋文。衆生
相者。以魏經云。一切衆生相故。陰中等者。今
於陰中不見有我。故云非相也。五陰法者。以
彼衆生。皆用五陰之所成故。陰空等者。以無
能成之五陰故。云法無我也。然此人法二相
本自空無。衆生不知妄執爲有。今所説者意。
令知而離之也。又此我法經文。文與意反。文
即先法後人。意則先人後法。魏經之内文句
昭然。故今疏中順意釋也。第九疏初標章。於
證下。述疑意兼指疑起處也。此從前第三第
七中來。以彼校量内外財施不及持經。以此
得菩提故遂起疑云。若然者且言説是因。因
即是道以此證果理則不成。何者。以果是無
爲無爲有體。因是有爲有爲無體。無體之道
不到果中。云何説此而爲因耶。斷疑經意云。
如來之言眞實無異。皆如其事不狂衆生。持
説必趣菩提。汝等云何不信。又以如來説於
眞實等故。名如來爲眞實語者。由是者字皆
屬如來。疏文初略消經意。佛所下。通説斷疑
之意。皆如其事者。即下四語所説之事。今説
等者以彼況此也。意云彼既無謬此豈不然。
眞語下。二廣釋五語。佛身即眞身也。以法報
合論理智無二故。若欲分文別指。則佛身是
報。大菩提法爲法也。是眞智者。以菩提是覺
覺即智故。論云。依此法身説名本覺。法報合
説同名眞身。如來説此眞智之法。乃名如來
爲眞語者。此則以所説名能説也。餘皆例此。
諦實等義已如前説。如語等者。小乘雖有生
空之理非實眞如。以是偏眞未徹源。故大乘
之内。具顯三空。空病亦空是究竟眞如法也。
不異者。與三乘弟子授記劫數久遠名號壽
量國土等事。一一不異故也。佛將等者。謂本
來只有四語。秦什譯時加此一語。欲以統收
四語發明佛意用之斷疑也。應可一一擧而
問之。以顯不狂之義。且如佛説大菩提法。爲
眞智時爲眞不眞耶。則對曰。眞當知。如來是
眞語者。斯則不誑之義明矣。他皆例此。説此
四事既不誑人。今説此經受持得菩提果。豈
成誑耶。云何不信。雖此言説有爲無體之因。
能證離言無爲有體之果。故偈云。果雖不住
道而首能爲因。以諸佛實語。彼智有四種。亦
如淨名云。文字性離即是解脱。無離文字説
解脱也。離執經意者。前雖以言遣疑。又恐隨
言生執。聞説依言得菩提。便謂言中有菩
提。及聞言中無菩提。便謂畢竟無菩提。不
達言空而法實故作斯執。今則遣之故。云
如來所得等也。如言等者。爲言説縁生本無
自性。言中菩提亦同言説。何以故。有名無實
故。如言於火但有火名。名言二法皆無體性。
故云如言等也。不如等者。不似言説也。謂言
説畢竟無體。菩提之法即不無也。但以不在
言中。不無離言之法。如言中之火雖無不無
離言之火。由是言中雖無火。不妨因言而得
火。言中雖無菩提。不妨因言而得菩提。以依
言進修必證果故。若然者則不應言中執有
離言執無。達此有無方云離執。故偈云。順彼
實智説。不實亦不虚。如聞聲取證。對治如是
説。第十疏初標章。若聖下指疑起處。此從第
三中來。準彼但云無爲不言眞如。今所言者。
揀餘無爲故。所以揀者欲顯所疑要成遍義。
餘無爲法有不遍故。彼眞如下立理也。如華
嚴云。法性遍在一切處。一切衆生及國土三
世。悉在無有餘。亦無形相而可得。斯則處及
塵塵時。該念念故也。何故下結成疑。既遍時
處即合皆得。何故有得不得耶。斷疑經意云。
若住法行施。則不得眞如。如入暗中一無所
見。若無住行施則得眞如。如太陽昇天何所
不矚。眞如雖遍得失在人。義理昭然竟何所
惑。無智等者。謂無般若觀照之智。由無智故。
即執著色等六塵及空有等一切法也。以住是
執著之義故云住法。心不淨者。由執著故爲
塵所染。正智不生不證眞理。故云不得得即
證也。有智等者反前可見。對治等者。以經中
具有法喩。疏中配釋影略難明。今要預説然
會疏文。謂喩中有五。一空二色三暗四日五
目。法中有四。一眞如二性徳三煩惱四智。法
四喩五。數不齊者。以空喩眞如。色喩性徳。暗
喩煩惱。日目二事同喩一智。所以然者。以日
目二事各有一能。智慧之中具有二義。日能
破暗如智斷惑。目能見空如智證理。既目無
破暗之義日無見空之能。約義分之但有四
對法喩。喩中意者。且如虚空無所不遍。一切
色法亦滿世間百千萬人悉在其内。日光未
出六合暝然。雖在空而不見空。雖對色而不
見色。苟或日出昏暗盡除。眼目開明空色皆
見。匪但空無邊際身在其中。反思暗暝之時
不曾暫出。法中亦爾。謂眞如之理周遍十方。
性上功徳亦遍一切。衆生無量悉在其中。以
智慧未生唯是癡暗。雖在眞内何曾見眞。雖
有性徳不見性徳。苟或智慧明發。惑暗盡除
眞性廓周自然明見。匪但性無邊際身在性
中。反思迷暗之時不曾暫離。故肇公云。道遠
乎哉。觸事而眞。聖遠乎哉。體之則神。彌勒頌
云。時及處實有爲不得眞如無智以住法餘
者有智。得對治法者即智慧也。以日目二種
同喩此。故謂日是能治暗是所治。所治之暗
既盡。能治日光現前。即能見其色等。法中惑
智例此言也。故偈云。暗如愚無智。明者如有
智。對法及對治。得滅法如是。讃徳者。以顯得
眞如爲由心淨。心淨由不住法。不住法縁有
智。有智蓋由聞經。當知此經有其勝徳。故須
讃歎以示將來勝徳之相。即下十段總標經
意如文可知。所言以佛智慧知功徳者。意言。
除佛世尊餘無知者。蓋顯功徳之殊勝也。受
持因者標也。爲欲下釋。欲受其文故先讀。欲
持其義故先誦。是故受持皆由讀誦。故分因
果也。受持等者。謂依總持法而受持修行。若
文若義總能領納方曰受持。此則思慧也。讀
誦等者。謂依聞慧廣故。讀誦修行。若無所聞
憑何讀誦。此聞慧也。論云。廣多讀習亦名聞
慧。然皆言修行者。蓋通相説也。非是三慧中
修慧。以修慧與理相應。唯局無漏。出於讀等
四法之表故不配之。但約聞思二慧。共所成
就故。疏次云。是則從他聞法等。故偈下引證。
從他即聞慧也。及内即思慧也捨命福經意
可知。以事等者。以前來已説命施。此中復説
者。蓋時事倶勝故。時即布施之時。事即布施
之事。前但一度施一河沙身命時事皆小。今
則無量劫中。日復三度以河沙身命布施時
事皆大是。捨命福中勝福徳也。信經福經意
亦可知。不逆者是不謗義也。魏經如此。信經
者。謂能所校量之中皆有勝劣。能中一河沙
數爲劣。三時多劫爲勝。所中信。經爲劣。持
説爲勝。前則以劣況勝。此則以勝況劣。前淺
後深天地之遠矣。餘不測。經意云。若具足讃
歎終不可窮。以實言之。有無邊功徳等也。非
餘等者。非二乘菩薩能盡知也。故前云以佛
智慧而悉知故。又下文云。當知是經義不可
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佛尚如此餘豈能知。
自覺者。謂以心思口議但及名相之境。此非
名相故不可思議。唯證相應故也。等及勝者
兩意。一則無有等此勝功徳故。二則無有勝
於此故。無有等於此故。故心經云。是無上呪
是無等等呪。及即等義故。不別標也。大心説
經意云。以非餘者所知故。故爲最上者説。一
佛乘者。經中初標大乘名。恐濫於權教故復
揀。云最上乘者。今疏中出最上乘體。故云一
佛乘也。體當本覺故名爲佛。非二非三故名
一乘。故魏經云。爲住第一大乘衆生説。即當
善吉所爲機發無上菩提心者。能傳經意云。
若能宣説受持。此則修行二利。能令佛種不
斷。則名荷擔菩提。滿足無上界者。滿足即成
就義。界即因義。意明不可量等功徳與無上
菩提爲因故也。荷擔等者。在肩曰擔。背負曰
荷。今明行菩薩行即是荷擔。謂以大悲下化。
以大智上求。以大願雙運。安於精進肩上。從
煩惱生死中出念念不住。直至菩提眞性。自
他一時解脱方捨此擔。法炬經中。具有此説。
今經云。受持讀誦即自利。廣爲人説即利他。
既若二利兼行。必以大願爲體。由是能令佛
種不斷。故名荷擔菩提。樂小經徴意云。云何
唯爲大乘者説。何故。持説名爲荷擔菩提。釋
意云。以樂小者著我等見不能持説。故知能
持能説。是最上乘荷擔菩提之者。問何者名
爲小法。誰爲樂小之人。答四諦縁生名爲小
法。聲聞縁覺即是樂小之人。滯情於中乃名
爲樂。彼有法執此顯三空。是其非處故不能
持説。故魏經云。若有我人等。見於此法門。能
受持者無有是處。當知若能持説。即是樂大
法者。不著我人等見也。問聲聞縁覺以達我
空。云何經中而言著我。答以我人等見是心
心所法。著之即是法執故。指縁覺聲聞也。或
可樂小法者。即是聲聞縁覺。著我見者即是
一切凡夫。如塔經意云。經顯法身依法則有
報化。三身既存塔廟斯在。是故此處勸應供
養。準纂靈記説。隨朝益州新繁縣王者村有
書生。姓苟未詳其名。於彼村東空中四面書
之。村人謂曰書者何也。曰我書金剛般若經。
曰何用焉。曰與諸天讀之。時人見聞若存若
亡。彼屬霖雨流水霶霈。唯此地方丈餘間。如
堂閣下竟無沾濕。於是牧童毎就避雨。時人
雖在莫知所由。至武徳初。有西僧至神貌頗
異。於此作禮。村人謂曰。前無殿塔爲何禮也。
曰君是郷人耶。曰然。僧曰。君大無識此有金
剛般若經。諸天置蓋其上不絶供養。云何汚
踐使其然乎。村人乃省苟生寫經之處。自此
遂甃甓嚴欄護之不令汚踐。苟至齋日毎常
供養。瞻禮者往往有聞天樂之聲。迄今其處
雨不能濕。且空書無迹尚乃如斯。況紙素分
明而不能爾。轉罪經意云。如過去造極惡合
來世墮。三塗者。苟遇此經受持讀誦。功力既
著能消極惡。遂以現遭輕賤之事。更不墮於
惡道。即是轉重業令輕受也。持經無我等相。
即煩惱障盡極惡消滅即業障盡。不墮即報
障盡。三障既滅三徳必圓。故云當得菩提也。
總包等者。以打罵等事皆名輕賤故。隋譯下
引證。無著下轉釋。無量者。以身口意三所爲
之事但不饒益。皆屬輕賤也。故云無量。罪滅
者。罪障既盡漸漸修行。因圓果滿自然爲佛。
經言。當得意顯後時。非謂現世得成佛果。餘
轉滅等義。已於懸談五因中説竟。第八經疏
二。初總叙意。速證等者。意明持説此經。速證
菩提之法。所以超過如來事多世尊之福。故
偈云。福不至菩提。二能至菩提也。二別科釋
經二。初中全具福經意可見。然燈前者以釋
迦因地修行經三無數劫。第一劫滿遇寶髻
如來。第二劫滿遇然燈如來。第三劫滿遇勝
觀如來。今云。然燈前者。即第二劫中也。那由
他者。第九數數當萬萬。少分福經意。對前比
量可解。然所不及者有二義。一彼得福徳。此
得菩提故。二彼有我相。此無我相故。故前云。
此人無我人相等也。則疑經意云。前雖校量
亦未具説。若具説者人必狐疑。狐者狡獸也。
以多疑故。故云狐疑。述征記云。風勁河冰始
合。要須狐行。以此物善聽。聽冰下水無流聲。
即過也。魏經即但云疑惑。幽邃經意云。校量
不及佛不具説者。以此經義及持者果報皆
不可心思言議故也。福體者經義也。爲福所
依故。果體者佛菩提也。測量即思議也。以福
田佛果皆無相故。然科云總結幽邃準疏所。
判但局第十疑。中今若詳之兼該三七之。二
以始自第三乃至。第十邐迤次第五度校量。
謂外財兩度内財兩度佛因一度。且第一以□
三千界七寶布施校量不及持説。第二以無
量三千界寶施校量不及。第三以一河沙數
身命布施校量不及。第四以無量河沙數身
命布施校量不及。第五以如來因地供養諸
佛功徳校量不及。至此第五是校量之極。更
無譬喩可以比況。故云乃至算數譬喩所不
能及。苟或具説人必生疑。故復云我若具説
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自此之後
讃校都絶所以望前數段。故總結云。當知是
經義不可思議等也。問此至經末猶有數處
校量。云何輒言無校量耶。答餘所校量。但是
別意以之斷疑。實非前説五重次第也。由是
隨時略擧一三千界寶。或須彌聚寶。或阿僧
祇界寶。以爲校量。若不然者。豈得勝義之後。
却擧劣福爲次第耶。第十一疏初標章。佛教
下指疑起處。住修下即正答三問。及次前十
段也。若無下結成疑。既教我住修離過。豈是
無我無人。若言無我誰住修離過耶。亦云下
叙別義。除細執者。即是第二疑中未除之者。
故今擧之令其除斷。問執與疑何別耶。答執
則堅著疑乃不決。若據論意正是除執不言
斷疑。今疏云斷疑者。若言除執文勢孤起血
脈不貫。故依諸疏以立此疑。偈云下引證除。
執道之與心蓋是一法。但以心本無我而執
我。道本不住而成住。故立障心違道也。然此
疑執之文。若詳經義別分。則從爾時須菩提。
至即非菩薩是斷疑。後之一段是除執也。故
論中釋已遍指後文。問經文雖似前問意全
別。意云。若人發心則無有我。是誰降伏其心。
反覆如上所説。必無我。經意云。若人發菩提
心已。當生度盡一切衆生之心。然不得起。有
衆生可度之念。亦不可起我能度之念。念既
不起即無我。無我即名菩薩也。非菩薩經徴
意云。以何義故。度衆生令不起衆生之念耶。
釋意云。若有我相衆生相等。非菩薩故。前約
所度之境。此約能度之心。心境合論通名爲
我。既前後互擧。則顯能所皆無也。倶寂經徴
意云。前無所化之境。次無能化之心。所以要
無能所者。何謂也。釋意云。以能所倶十方是
菩薩故。法之一字能所倶攝。第十二疏初標
意。若無菩薩者。指疑起處。即從次前文中來
也。以前云無發心者。發心者即是菩薩故。云
何下結成疑也。然燈。即是釋迦因地。第二劫
滿所遇之佛。既於彼處行菩薩行。云何乃言
無發心者。擧疑處經意云。汝意之中頗謂我
於然燈佛所得菩提不。若得菩提何成菩薩。
是彼疑處故擧問之。降怨下叙其本事。準本
行經説。昔有大城。名爲蓮華。城中有王。名曰
降怨。有一婆羅門。名曰日主。爲王所重分與
半國封授爲王。別爲王城。名爲埏主。日主夫
人。名爲月上。然燈菩薩降神右脇出家成道。
時降怨王將欲迎請。遂勅城内外十二由旬。
禁斷諸華不令私賣。王皆自買以供如來。彼
國雪山南面有一梵志。名曰珍寶。有五百弟
子。中有一弟子。名之雲童。或名善慧。於彼衆
中而爲上首。所有仙法皆學已了辭師還家。
師曰。汝今將歸。須以清淨傘蓋革屣金杖乃
至金錢五百報感之恩。雲童曰。我今並無此
物。但放我去得即送來。師即放之。雲童因赴
無遮之會。得五百金錢。便欲送還師處。因至
蓮華城内。見城嚴麗即問於人。乃知然燈如
來欲至。遂將三百金錢。於一婢子處。買得五
枝優缽羅華。兼彼女子寄華兩枝共爲供養。
時佛入城即以此華散佛頂上。以願力故。成
於華蓋隨佛行住。佛神力故化一方泥。善慧見
之布髮而掩。復作是念。願得如來踏我身過。
若不蒙記&T040879;我終不起。如來即至履之而過。
止諸徒衆皆不令踏。即授其記作如是言。此
摩那婆於未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十
號具足如我無異。今善吉意云。既若買華供
佛布髮掩泥即是菩薩。若此非菩薩者。則孰
爲菩薩歟。斷疑念經答意云。我意不謂如來
得菩提也。我已解佛所説之義。於彼佛所無
有一法得爲菩提。彼時者。蓮華城中授記之
時也。智與理冥心與神會。亡所得之法無能
得之心。故云都無等。由無等者。即指上無得
而得。夫菩提之爲法者。寂滅無生不空不有
離一切相。若離能所則順菩提得佛授記。若
存能所心境不亡。則與菩提極相違逆。如何
得記。故淨名云。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印決
定經意云。空生之言稱其實理。故云如是。實
無下。如來述成可知。我於彼時者。即受記及
修行時也。無有一法得菩提者。此約横豎顯
之。横則於六度萬行之中。行行皆無得義。若
布施得菩提。則不要戒忍等。豎則初中後念。
念念皆無得義。若初念得。何須念念相續等。
如是横豎心行之中。皆無得菩提義也。功徳
施下未詳何經。若見等者。以自他之相相待
而成。既見於他必須見自。見身清淨等者。反
於前也。清淨即是空義。見他既見於自。不見
自則不見他。成既相因而成。泯亦相因而滅。
如淨名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亦如志
公云。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皆同。亦
同莊子中説。因有而有之。因無而無之也。見
清淨智等者。非唯無所見之自他。兼無能見
之智用。斯則能所雙泯也。圓覺經云。依幻説
覺亦名爲幻。既皆是幻豈得存焉。然雖能所
兩亡不成斷滅。以靈源眞心本無能所。妄生
能所即是乖眞。能所既除即合本體。靈然不
昧物我皆如。故華嚴云。能見及所見。見者悉
除遣。不壞於眞見。是名眞見者。又圓覺云。諸
幻盡滅覺心不動。是名見佛者。結成見義。如
上用心方得見佛。若生分別執相違眞則不
名見。故華嚴云。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若
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得無生忍等者。謂以
正智忍可。印持無生法故。以一切法本無生
滅。衆生迷倒妄見生滅。苟離妄見正智即生
契合本體。達一切法本來無生。名無生忍。例
而言之。見一切法無滅。亦名無滅忍。今則擧
初以攝後也一切智智者。是達一切諸法之
智。表用非一故重言耳。有云。依於始覺顯得
本覺。智中之智名智智也。得授記者。準楞嚴
經記。有四種一未發心時。與記。或有流轉五
道生於人間好樂佛法。過百千萬億劫當發
心。過百千萬億劫。行菩薩道供佛化生。皆若
干劫當得菩提。二適發心與記者。是人久劫
種諸善根。好樂大法有慈悲心。即住不退地
故。發心與記。三密記者。有菩薩未得記。而行
六度功徳滿足。天龍八部皆作是念。此菩薩
幾時當得菩提。劫國弟子衆數如何。佛斷此
疑即與授記。擧衆皆知此菩薩獨不知。四無
生忍記者。於大衆中顯露與記也。今當第四
也。謂散華佛頂布髮泥中。依有漏心得無生
智。於大衆前分明記一刻也。聲不至耳者。能
所倶寂以離分別心故。心既不起耳何所聞。
亦非餘者。此無分別處。非謂別有一智能智。
圓覺云。離遠離幻亦復遠離。亦非惛&T014349;等者。
恐聞都無分別亦非餘智。便謂同於木石一
向頑凝。故圓覺云。諸幻盡滅覺心不動。然即
此覺心亦無所得。故頌云。若時於所縁。智都
無所得等。此則離沈離掉了然寂然。妙契本
心竟何所得。善慧彼時心同此也。反覆釋經
意可知矣。若正覺下釋反釋也。以法不可下
釋覆釋也。據此則善慧彼日但聞其言。言性
本空竟何有得。但約妄惑盡處眞智現前當
此之時義言得矣第十三疏二。一科分。此初二
段皆屬前疑。但是於中相躡曲叙。今以論文
別説故復開之二。初斷下隨釋。疏初標章。無
佛疑者。若了虚無之無。無即無咎。執之爲無。
無則太傷。故成此疑。後法亦然也。若無菩提
者。指疑起處。此從十二中來。諸疏叙疑多書
菩薩字。便云。從第十一中來。然論文之中但
云菩提。方是血脈相次。即無下結成疑也。意
云。果法號曰菩提。證得始名爲佛。既菩提不
可得。豈有能證人。謗者即損減過也。若言無
佛是眞謗佛也。大論云。寧起有見不起無見
等。爲斷下預指斷疑之文。然是魏本。彼文云。
如來者即實眞如。非無經徴意云。若無菩提
則無有佛。以何義故。得有如來。釋意云。若無
眞如則無有佛也。以眞如是佛故。今眞如本
有復何疑焉。無著下挾來義解。以眞如通於
凡聖。衆生垢染但名如去。佛位清淨名曰如
來。如序中滿淨義及第三疑中具足清淨義
也。猶如下喩明也。意顯精純故名眞金。謂衆
生如全鑛。菩薩如金鑛相半。佛如純金也。然
金性本有錬之則純。如體本然修之則淨。故
圓覺云。譬如銷金鑛。金非銷故有。雖復本來
金。終以銷成就。一成眞金體。不復重爲鑛。無
得經意者。恐人聞非無如來。便言既有如來
即有菩提。何者以得菩提。方名如來故。爲破
此見故云。有人言。得實無得也。無有法即菩
提法也。錯解者。實不得而謂得故也。不實語
者即錯解也。等菩薩行者。謂將前菩薩行以
等菩提。即指同前來萬一之中皆無得菩提
義也。但空生疑得故。以佛等菩提。佛顯無得
故。以菩提等行。無著下可解。夫佛與菩提義
分人法。體無二源。由是唐言總名爲覺。既佛
即菩提。菩提即佛。豈有得義。應知説菩提樹
下成正覺時同彼然燈佛處。亦無所得也。疏
二斷下二疏初標章。無因行者指疑起處。此
從無佛中來。以前將行等菩提明無得義故。
則如來下結成疑也。意云。行即是因菩提是
果。既無因行何得菩提。或不約能得所得以
成疑也。前來斷疑則以菩提等行。如今起疑
却以行等菩提。爲斷下。預指能斷之文。遮疑
經意者。以空生前疑得菩提。是有執此疑不
得菩提是無執。今則雙遣故。云無實無虚。二
執既遣復何疑無耶。故云遮也。無色等相者。
釋無實也。即顯菩提無色聲等相。然則但無
實色等相。而不無於假相。故經但言無實。不
言全無也。彼即菩提者。釋無虚也。此有三意。
一者無色等相處。即顯無相眞理是菩提相
也。二者即以色等相爲菩提相。由色等無性
便是菩提。如像無體便是明鏡。即色明空不
待滅故。故云彼即菩提相。相即性也。三者菩
提無相。却以色等爲相。以菩提即眞如眞如
隨縁成色等故。論云。無漏無明。皆同眞如性
相。無著下標。眞如無二者。以虚實是空有斷
常二邊。既言倶無即顯中道也。謂言下釋無
實也。如言菩提。而言中無菩提故。謂彼下釋
無虚也。有兩意。一則無離文字説解脱故。二
則明菩提不同言説全無性故。故魏經云不
實不妄語。斷疑經意云。以一切法並以眞如
爲體一切之言。凡聖收盡故皆佛法。眞如既
是佛法。餘法豈非佛法耶。如一切像以鏡爲
體故。故一切像皆是鏡像。又所言一切法非
定實。一切法是全空一切法。一切法下義如
上説。由色等者。謂色等即空故非色等。如像
即鏡故非像等。斯約諸法即眞顯非法眞如
等者。謂空中必無色也。以彌滿清淨中不容
他故此約眞中無法解非法也。備斯二義故
曰即非。是名下。以彼色等雖非質閡之一切
乃是即性之一切。今約此義故曰眞如。揀異
色等無性故云自性也。眞佛法經意。以前説
佛之與法二皆不無。又佛之與法二皆不異。
未知何者是佛法眞體。而言不無不異耶。故
此顯有眞如是眞佛法。以彰不無不異之義
也。依彼下兩句標也。離一切障者。離煩惱所
知二障。遍一切境者。如華嚴云。法性遍在一
切處等。功徳即相大。即大智慧光明遍照法
界等。大體即體大功徳所依也。故即等者。功
徳及體皆廣大故。此上解佛大身。非身下兩
句論文自釋。無諸相者。無有爲相也如前三
相異體故。有眞如體者。有無爲法也。如前離
彼是如來。攝一切等者。據理融攝也。華嚴云。
一切衆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故名大
身。安立等者。眞如之理本非自他非不自他。
爲破衆生執自他故。故言非自他。形對強言
故云安立。斯則安立眞如假名。名曰大身。既
攝一切則無自他也。故起信云。此眞如體亦
不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五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六
 長水沙門子璿録 
第十四疏初標章。若無菩薩者指疑起處。此
同第十二於十一中來。但起則同時斷則次
第也。諸佛下順他以立理也。既無菩薩即無
此事。無佛不成菩提。即是生不入涅槃。但約
凡聖分於因果故。下結疑之處則合而言之。
何故下結成疑也。意云。若無菩薩則度生嚴
土之者是何人哉。失念經意可知。但亦如是
言。是躡起疑處之文非次前文也。偈云下兼
釋後段嚴土之義。以文意鉤鎖故聯而引之
也。初句標。次二句釋。後一句結。意云。眞界
平等擬心即差。既生其心豈非顛倒。經中作
如是言即生心也。是意言故。無人經徴意云。
何故作是念便不名菩薩。釋意云。但約無我
無人眞如清淨名爲菩薩非謂別有一法故。
下文云。若作是念則不名菩薩也。疏文可知。
前説經意云。以是義故。佛常宣説一切諸法。
皆無我人等相。然一切諸法本無我人。但違
之則是衆生。順之則是菩薩。失念經意準前
可知。釋所以經徴意。同前釋云。如來説莊嚴
佛土者。非有能嚴所嚴。則嚴與不嚴等無有
二是眞嚴也。今既異此故非菩薩。釋成菩薩。
經意可知。論云下通釋前段。以偈文通標在
前。論文通釋於後。前後相望理則昭然起何
下約論徴也。故經下引經釋也。無著下可知。
問此與第六皆言嚴土義何別耶。答前則對
無取疑有取。此則對無人疑有人。然此與第
十二皆從十一中起。以彼文云無發菩提心
者。佛意但是拂於我人之心。不是泯於菩薩。
空生不達此意。將謂我人與菩薩不異。由是
空生起疑之處。則云若無菩薩。如來斷疑之
處則言無人。彼此媕含未嘗顯説。直至此處
方乃&T022080;通。經文特言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説
名眞是菩薩。第十五疏初標章。前説菩薩下
指疑起處。此從十四中來。以前云我度衆生
我嚴佛土。皆非菩薩。斯則不見自他之義。若
通而言之。亦兼從正答問及第十一疑中來
也。若如是下結成疑也。以聞不見自他等相。
便謂如來都無智眼。故成疑也。疏斷之下。二
引論彰意。偈云下先述斷疑意也。初句縱。次
句奪。第三句明能見五眼。體常故言實也。末
句明所見諸心體妄故云顛倒。然若干種心是
智所知境。今配爲所見境者。以如來知見無
二體故。約眼爲見在心曰知。故十八住中合
爲一住處也。斷疑意云。菩薩但離能所分別
故云不見。諸佛豈無眞實智眼。此顯正斷其
疑。下但隨文科釋。疏文五。下三依經斷疑。肉
眼經問答文意可知。肉團等者。謂四塵名肉。
清淨眼根依肉而住名爲肉眼。如楞嚴云。眼
如葡萄朶。耳如新卷葉。鼻如雙垂瓜。舌如初
偃月。身如腰鼓顙。意如幽室見。清淨眼根依
此發也。障内下約所見分齊以結名也。依肉
之眼名爲肉眼。佛具下或問曰。佛爲至聖。何
以同凡有肉眼耶。故此通之。然但約具諸根
處説有肉眼。非謂如來是血肉身。故經云。捨
無常色獲常色等。肉眼邊等者。謂作觀行依
肉眼處想外境界。觀想成故見障外事名爲
天眼。如阿那律等。大般若下。克就佛説前但
約名通解。故云障外。今約佛位而言。故云人
中無數等。除見天下結成分齊。亦顯二眼體
同。以佛眼體是一而有五用故。根本者能生
後得故。亦名正體智。眞智如理智以能照眞。
故名慧眼也。後得者。從根本後方得起故。亦
名遍智俗智如量智。由能達俗故名法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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