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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纂要刊定記 (No. 1702_ 子璿録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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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舍利弗也。復有一婆羅門産子名離多。即
目連也。是二童子共爲親友。於刪闍耶外道
所出家。二人同心立其誓願。若復更得勝是
師者。爲我等説甘露勝道必相契悟。爾時世
尊有一弟子名曰馬勝。威儀庠序入城乞食
進止有方。舍利弗見已。隨到所止白言。仁者。
汝是正師爲是弟子。馬勝言。別有大師我是
弟子。又復問言。汝之大師説何法耶。答言。諸
法從縁生。諸法從縁滅。如是滅與生。我師如
是説。時舍利弗聞是語已。即於是處遠塵離
垢得法眼淨。歸到所止爲目連説亦復如是。
二人共相領諸弟子。倶詣佛所求索出家。佛
呼善來鬚髮自落袈裟著體。執持應器成比
丘相。於聲聞衆中。智慧神通各得第一。是二
百眷屬。悉得出家即受具戒。乃至得成阿羅
漢果。耶舍等者未檢。此常隨等者。以此諸人
先並事外艱苦累劫一無所證纔遇見佛便得
上果。感佛恩深故常隨也。然具四衆及龍天
等。今但顯一隱餘流通分中自倶者下。前則
標指約主望衆故言與。此則都結主衆通論。
首末相望事不異也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二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三
 長水沙門子璿録 
二發起下二。初叙意。戒能下。以戒是防非止
惡義。定是寂靜不動義。慧是明照揀擇義。但
能防非心即不動心。若不動慧乃分明。世出
世法無不鑒照。其猶海中欲現萬像必要水
清。欲求清水無過水靜。欲得水靜勿令起波。
止波如戒水靜如定水清如慧。所現萬像如
一切法。喩中則水若不起波則水靜。水靜則
水清。水清則現萬像。法中則心不起非則心
寂。心寂則照知萬法。法上但唯一心。喩上但
唯一水。法喩相對義則昭然。故經云。尸羅不
清淨。三昧不現前。此則戒資定也。圓覺云。一
切諸菩薩。無閡清淨慧。皆依禪定生。此則定
發慧也。疏戒中七節如疏。一化主倶上九號
者。以佛有十號世尊當第十故。云具上九號。
十號者。一如來二應供三正遍知四明行足
五善逝世間解六無上士七調御丈夫八天人
師九佛十世尊。二化時當日初分者。謂一日
夜十二時總成四分。一初分即寅卯辰。諸天
食時。二中分即已午未。人法食時。三晡分即
申酉戌。神鬼食時四夜分即。亥子丑畜生食
時今言辰時。即初分之後際也。唐周二譯皆
言日初分。斯則時勝也。此時則乞求不難。以
太早太遲皆難得故。若非時乞食欲施即無
不施又愧。便成惱他。乞之不得亡餐又饑。是
惱自也。三化儀下。謂佛有三衣。一安陀會。即
五條名下品衣。亦名行道作務儭身等衣。二
欝多羅僧。即七條名中品衣。亦名入衆説法
衣。三僧伽梨。即九條乃至二十五條名上品
衣。亦名福田衣。製像水田見生福故。入王城
聚落即著此衣。今以入城乞食故著也。天王
缽者。梵語缽多羅。此云應量器。是過去維衞
佛缽。入涅槃後龍王將在宮中供養。釋迦成
道龍王送至海水上。四天王欲取化。爲四缽。
各得一缽以奉如來。如來受已重疊四缽在於
左手。以右手按合成一缽。此是紺琉璃石缽。
持用乞食也。佛出行化須。著衣持缽者。爲離
苦樂二邊故。諸在家者。好尚錦綺華潔衣服
寶器増長放逸。太著樂邊。出家外道苦行尼
乾裸形手捧飯食致招訶醜。太著苦邊。佛處
中行故著衣持缽也。四化處者。園是所住處。
國是所化處之往也。今行化故出祇園入舍
衞也。處廣等者。準西域記。國周六十餘里。内
城周二十里故云處廣。智度論云。居家九億
故曰人多。五化事者此釋經中乞食兩字。頭
陀下。或曰佛爲教主何須乞食。故疏釋也。頭
陀此云抖擻。抖擻煩惱故。然頭陀有十二種
事。謂常乞食阿蘭若乃至樹下坐露地塚間
坐等。今則一也。若行此事獲大功徳。佛現斯
軌令人効之。頭陀既獲功徳。放逸足明尤過。
世尊尚自乞食。餘人豈合懈怠。慚恥愧悚自
然行之。同事攝者。則四攝法之一也。又佛自
乞食。準纓絡經説有十意。一止苦故。謂盲得
見。二得樂故。謂一瞻一禮生無量福。三除慢
故。謂衆生見之不生我慢。四滿缽願故。富欲
施多缽則爲空。貧欲施少缽則爲滿。五鬼神
供養故。六障閡者見佛故。老病貧賤悉皆得
見佛也。七示天王所獻缽故。八作軌模故。九
絶誹謗故。十令弟子不畜八不淨物故。有此
十意故自乞食。纓絡女下通難。前引經難。今
所下釋通。淨名下但證上乞食不食之義。六
化等者。此釋經中於其城中次第乞已也。内
證平等者如理見故。心離貪慢等者。不貪富
好不慢貧拙。平等修乞故。云慈無偏利也。表
威徳等者。謂佛制小乘律。不許入惡象家。恐
彼損害。不許入婬女沽酒家。恐生染心。佛入
者表威徳勝也。息凡夫等者。謂恐憎此愛彼
故。破一乘分別者。謂迦葉捨富從貧乞。意令
生福。須菩提捨貧從富乞。不欲惱他云云。二
人所見互有是非。如來異此是非一貫也。然
上五中。初大智二大悲三顯徳四息凡五破小
七化終。然已等者。和會字之句義也。今讀則
從文釋則從義。若廣下。權加數字顯文義兼
暢也。飯即喫也。論語云飯疏食。佛苦下通伏
難。應先難云。前引纓絡女經言不食。今經何
以言食。故此釋也。有説。食欲至口有威徳天
在側。隱形接至他方施作佛事。斯則示現而
食。非眞食也。由是彼此皆不相違。寶雲下顯
齋儀也。此四事中。前二云擬後二不云者。以
梵行貧病來則與之不來自食後二不然故不
云耳。十二頭陀經。除梵行者以自乞故故不
分之。疏定者。於中三節如疏云云。疏併資縁
者。此釋經中收衣缽也。飯食兩字如前所解。
訖了畢也。須併資縁者。以修定時具於五縁。
謂閑居靜處息諸縁務等。佛雖至聖諸習都
無實於衣缽不生勞慮。若不併除後人倣効
無由得定。以佛是教主。凡有所作人皆効學。
故云示現爲後軌也。疏淨身業等者。此釋經
中洗足已三字。阿含下牒難也。又如佛三十
二相中有皮膚塵不染相。今何用洗耶。示現
下釋通也。此有三意。一順世故。夫人外歸必
恐塵染。故須洗足。佛順亦爾也。二表法故。洗
去煩惱垢染。顯得清淨法身也。三爲後軌者。
如資縁説。疏正入定者。此釋經中敷座而坐
也。沈掉等者。沈謂昏沈。能引睡眠障定増故。
掉謂掉擧。任運攀縁能引散亂亦障定心。又
於四儀中。以臥則昏沈。行則掉擧。住則疲倦。
唯坐爲勝。故不沈掉。然昏沈掉擧。蓋是凡夫。
若據如來的無此事。今垂軌則蓋爲後人。或
曰經中但言敷座。焉知入定耶。故次釋云魏
譯等。則知入定也。如常敷座等者。謂如來毎
會説般若。皆自敷座具。爲般若出生諸佛即
是佛母。表敬般若。故自敷座已説。八會。此當
第九。儀軌不易故曰如常。趺謂足背。加謂以
一足壓一足。結即兩足不散表吉祥。故智論
云。見畫加趺坐魔王尚驚懼。何況入道人端
身不傾動。又爲正觀五種因縁。是故結加趺
坐。一由身攝歛速發輕安。最爲勝故。二由此
宴坐能經時久不令身速疲極故。三由此宴
坐是不共法。外道他論皆無有故。四由此宴
坐形相端嚴。令他見已極敬信故。五由此宴
坐佛佛弟子共所開許。一切賢聖所稱讃故。
正觀五種因縁。是故應當結加趺坐。端身住
者。不低不昂不左右傾側也。正念者。如理而
念名爲正念。念即念慧。謂離沈掉有無等。不
動謂不動於正念也。唐譯下亦證同上義。正
願者即正念也。若別説者願是希欲。謂希欲
住對面念。念是所願也。然在定前異。此則非
正願也。住對面念者。面即是喩念即是法。住
對兩字通於法喩。今法喩之中各闕一事。謂法
闕所照理。喩闕能照鏡。鏡對面住面則自彰。
念對理住理則自現。法喩闕者文影略故。或
可不爾。但理觀分明。如面目覩現量。即水喩
亦得。無著下顯入定意。先牒難併縁入定。意
在於何。於此下釋通。於此者論云於法也。能
覺者定通。能説者説通也。意云定通方得説
通。以散心説法不能如實。從定發言必有當
也。故下文云。云何爲人演説不取於相如如
不動。諸經之中毎欲説法皆先入定。意皆如
此云云。斯亦示現爲後軌也。若準如來言念
何失。是故論云顯示等也。疏然大。下二通前
表法釋二。初約大雲廣辨三。初標。大聖即佛
體。周法界曰大智鑒無昧曰聖。現迹者所現
之化迹也所。表者諸佛所爲必不率爾皆以
事相表内身心。如説。如來。藏經擧身放光光
中現華華。萎見佛遂阿難問佛。佛爲説之。如
華嚴中説佛菩薩説天説雲須彌山大海等。
皆有。所表。斯皆事相爲能表法爲所表。以不
徒然故云必也。疏表本覺下。二釋二。初表通
序。本覺佛對化佛説。五蘊都對舍衞國。化身
佛在舍衞國。表本覺佛在五蘊城。城中既人
物相兼。蘊内亦色心具足。覺魔等對戰勝也。
梵音魔羅此云殺者。能殺行人慧命故也。然
有四種。一天魔即欲界主。二煩惱魔。三陰魔。
四死魔。今言覺空者如心經云。照見五蘊皆
空無無明。乃至亦無老死盡也。照五蘊空即
破陰魔。無無明盡破煩惱魔。乃至無老死即
破死魔。餘出世法尚空。況天魔耶。照心識具
徳者。對給孤獨也。上迷本覺之父曰孤。下隱
妙用之子曰獨。今照性本具塵沙功徳無所
乏少。即給孤獨也。求法等對比丘乞士義也。
外則乞食養命内則求法資神。覺心下二表
別序。覺心等者對入舍衞大城也。應云覺心
既發寧棄塵勞。如來出世寧棄群品。將欲遍
觀遂入識藏。將欲教化遂入王城。離城邑而
教化誰人。離心識而觀察何事。心心數法等
者。對於其城中次第乞已也。乞食不揀貧之
與富。觀察豈擇心所心王。即妄下。二句對乞
得食也。外化人而得食。内觀法而生喜。法喜
下二句。對還至本處飯食也。食能資身法能
益心也。思惟假縁對著衣持缽。忘縁符眞對
收衣缽也。乞食既須衣缽。思惟要假因縁。入
定既併資縁。契理須忘念慮。觀照下二句對
洗足也。若欲安坐必須洗去足塵。若欲還源
必須拂除心念。返本下二句對敷座而坐也。
法空即敷座。心寂即而坐。敷座方堪人坐。法
空心始得寂。心寂下二句。對正宗法也。謂安
坐始能説經。心寂方彰妙慧也。疏欲談下三
結也。資聖下。二引資聖略明。即道液法師疏
也。今摘而用之文不全取。於中二。一正明。身
有二者通論生佛也。僞者色身眞即法身。五
蘊等者。謂衣以外覆食以内資。生則雖因父
母。存即須假衣食。法身等者。謂非生因之所
生。但了因之所了。由是色身以食爲命。法身
以慧爲命。保僞謂執妄合塵。遺眞謂迷理背
覺。此皆倒也。養眞謂悟理合覺。棄僞謂達妄
背塵也。群生下牒前倒者也。我乃下。示現入
城乞。食以表法也。意令求般若照成法身故。
云引眞也。故託下。都結表法之意。謂示現乞
食。意在説法耳。疏涅槃下二引證。但證法爲
食義也。正宗中疏二。初標章門。以一卷經文
二論解釋。大雲青龍皆二論並行。今即不爾。
何者以無著配十八住處天親斷二十七疑。
旨趣既殊科段亦異。或一疑中有四住五住。
或一住中有二疑三疑。乍合乍離連前帶後。
以是之故文渉交加。理則不必深玄。學者以
之難解。今既別釋庶不相干。傳講之流少力
多獲耳。初中三。初正示七句。七義句者。論述
歸敬偈已。即云成立七種義句已。此般若波
羅蜜即得成立。義句揀文句也。既以一義爲
一句。此經共有七義句也。七義句名疏中自
有。於中前六顯示菩薩所作究竟。第七顯示
成立此法門故。然此七句之文。教理行果悉
圓滿矣。於中一二三四是行也。五理也六果
也七教也。齊此懸判一科。唯依無著之名記
之。疏一種性不斷者。此非凡夫二乘及權教
菩薩。意明佛種性不斷也。謂護下指經。便是
釋意謂。以小付大囑大化小。展轉如是寧有
斷絶。如人父母付囑子孫云云。此是空生之
本意。故以此事讃佛。引起問端也。疏二發起
行相者。既欲種性不斷。故須發起修行之相
也。謂申下指經。其實佇聽亦在此攝。疏三行
所住處者。既有能發必有所發也。十八住名
義下文廣釋。從佛下指經。是無下釋名義。此
即相之無相。非一向之無相。略見行玄爲順
本宗故標無相也。疏四對治中。邪行即不正
行也。但不順佛道皆名邪行。共者不一義。見
者分別情。正行者即離見之正行。非純正之
正行也。二種對治者。以正行治邪行。是一對
治。以無分別智治分別見。是二對治。然邪即
全治。共中即但治於見不治正行。如披砂揀
金而去砂不去金。今經中但有能治無所治
也。且如第一住處中。不度衆生爲邪行。度衆
生爲對治。於度衆生時見有衆生是所度。見
我是能度是分別。見度而無度爲對治。此理
實同時義分前後。初住既爾餘可例知。故論
云。行諸住處時有二種對治。疏五不失中謂
由下明意也。離増減者。謂執有爲増執無爲
減。前墮此二則失中道。今皆離之故得不失
也。如經中即非佛法。是勝義諦遮増益邊。是
名佛法是世俗諦遮損減邊。其餘即非是名
皆例此也。論最後結云。菩薩離此二邊故。於
彼對治不復更失。故名不失。疏六地位中謂
由下釋。以二邊邪僻置之不論。中道乃是大
菩提路。故於此中分立地位。如往帝都有三
路異。兩邊皆非中道即正正路之中方可論
於遠近遲速等也。法中亦爾。故經云。一切賢
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信行下分位也。於
十八住中。前十六住是信行地。此當三賢。依
信起行故名信行。亦名信解。依信起解故。第
十七住是淨心地。此當初地。離分別障親證
眞如故。第十八住從第二地已去。乃至佛位。
通名如來地也。又以諸家明地位或廣或略
廣則五十二位。略則泯之全無。今則均於廣
略。去其太甚説三地五位矣。疏七立名中。謂
由下釋。謂約三種法上立金剛名。一約般若
體用名金剛。此如金剛堅利。二約地位闊狹
名金剛。此如金剛杵形。以信行一僧祇淨心
只一刹那佛地二僧祇。如金剛杵初後闊中
間狹故三約文字名金剛。此如畫像也。以詮
信行地七紙餘經佛地三紙餘文淨心地五行
經。如彼畫像亦初後闊中間狹故。又此三者。
法喩之上皆展轉而成。喩中且根本。是堅利
金剛。因造以成其杵。因畫以成其像。法中根
本是體用般若。因修以成其位地。因詮以成
其文字也。又此法喩各三事中。一事即實餘
二皆虚。喩中堅。利金剛是實。杵形畫像皆虚。
法中體用般若是實。位地文字皆虚。以此三
事首末相似故。立金剛之名。然前一是佛本
意。餘二是菩薩及古徳意也。由前六等者。於
中前五堅利。第六闊狹。闊狹之中含能所詮
也。疏後四下。二總指後四。應先問云。第三句
内説盡經文。未知後四如何配攝。故此云也。
謂一一住説對治故。於對治處顯不失中道
故。於不失中立位地故。於前六中道立名。故
云云疏十八下三。廣釋弟三。三一正辨十八
住處。疏中具列十八住名略釋。其義兼明對
治十二。種障便指經文令知科段所屬。然毎
住經文疏。但略標三字五字。縁以經本科段
首尾文勢稍重。恐言渉相濫故。不標最初之
字。但取其次異文。亦不結終齊至何處意在
省約耳。向下隨文略叙首末。以隔前後。一中
發心者。謂發廣大第一等四種心也。經文從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
心。乃至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
即非菩薩。以大乘菩薩最初法爾合發是心
故。十八住中居其第一。二者經從復次須菩
提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乃至須菩提菩
薩但應如所教住不住等者。等有二意。一則
等於餘文。如上所引。二則等於餘義。謂等餘
戒等五也。此則雖是指經便兼釋義。則波羅
蜜是所應。戒等是能應。能所兩合故云相應。
由是但行施戒等不能離相。或行離相不行
施戒等皆非相應行。直於行施戒等處離相。
離相處行施戒等。方得名爲相應行也。三者
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乃
至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問色身是相。何
以離相求之。答色身之相是影。法身無相是
體。欲得有相色身。須見無相法體。未見法體
不能現相。是故先令見相無相。方得色相之
身耳。此中意在文外。故論此意科也。四中言
説者。經從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乃至法尚應
捨何況非法。問法身非言説。何故以言説爲
法身耶。故疏釋云。因言顯理故。此有二意。一
以言説顯於法身。法身非言説。二文字性離
即是法身。無別法身耳。智相者。經從須菩提
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菩提耶。乃至一切賢
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則以無相無爲法
爲智相也。故起信云。以智相無可見故。福相
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
世界七寶以用布施。乃至須菩提所謂佛法
者即非佛法。斯則以持説此經獲無漏福。所
感微妙色身。名爲福相也。然是法身之福相。
福相非法身。依主釋。五於下文三。初正示此
文。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
我得須陀洹果不。乃至是樂阿蘭那行。得勝
者。以小乘四果勝於四向等故。對劣彰勝也。
此即以小況大也。小人尚猶無過。君子豈合
有愆。由無慢故方得證果。故經皆言我不作
是念我得須陀洹果等。從此下二通叙後段。
意明等者。叙次第之意也。先問云。前之四住
何不言離障耶。故云也。意云凡欲修進先須
發心。發心已則修行故。有第一第二。發心修
行本求佛果。佛果之内唯有二身。麁細之間
先色後法。故有第三第四。前修勝行恐有慢
心障入聖位故説小果以況大乘。今離障進
入十迴向位也。故從第五方説離障也。然此
十二障。毎至一住皆須躡前以辨來意。如云
雖得無慢猶自少聞。故於第六住中對治少
聞障。他皆倣。此以此諸障皆在地前。能障見
道。非是地上故。云障盡入證道也。然障是所
治文在經外。住是能治正是經文。若相望説
之理則明矣。今當下三別結對治。然準五蘊
論説。慢有七九二種。但開合之異。此約入道
人説。七者論云。一慢。於劣謂勝於相似謂等。
二過慢。於相似謂勝於勝謂等。三慢過慢。謂
於勝己計勝彼。四邪慢。己實無徳計己有徳。
五我慢。謂於五聚蘊計我我所。六増上慢。謂
於勝妙法中未得謂得。七卑劣慢。於多分勝
計己少分劣。今所離者即五六也。以證我空
故。取自果故。六者經從佛告須菩提於意云
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乃至實無所得。云何
離障得成住耶。疏次云離第下所離障。不離
下結成住義。於中上句成住。下句離障也。若
離佛世不名住處。無佛説法則是少聞便成
其障。若不離佛世。乃成住處。常遇佛説法。則
具多聞便離障也。然凡是修行。智慧爲本。欲
得智慧必須多聞。故依佛住離少聞障也。故
經云。多聞増智慧勤聞第一方。問若然者據
今經云。於法實無所得豈成多聞。答此是聞
而無聞得而無得。無得而得是眞得。無聞而
聞是實聞。故成此住。七者經從須菩提於意。
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乃至應無所住而生
其心。離小下所離障。攀縁即是作念。蓋一義
耳。縁形等者。意云若取色聲等相爲土。即有
分限故名小也。以不如法身故。若不取相分
別不生。心境兩亡竟何分限。故云大也。契法
下釋所以也。意令忘懷嚴法性土。不令生心
嚴法相土也。故經云。不應住色等生心。應無
所住而生其心。偈釋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
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八者經從須
菩提於意云何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乃
至是名大身。成熟者。即由教化令衆生成種
根熟有所悟證。離捨下所離障。若捨衆生即
不能教化。故令離障方成住也。若見大小下
反釋所以。意言能濟物者。蓋爲不見大小也。
故經云。佛説非身是名大身。豈存大小。若見
大小則有高下親疎憎愛。心既不等寧曰大
悲。縱使化生但成愛見憎者則去。便捨衆生
云何成熟。反此用意則物無有遺。遲速之間
皆能成熟。九者經從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
沙。乃至如來無所説。離樂下所離障然隨順
外論即是散亂。但能遠離即成住也。即儒墨
文筆。除佛教外皆外論也。以外論之事是名
利源。既若求名豈得心無散亂。況得之則樂
失之則苦。苦之則憂樂之則溢。由斯業累世
世沈淪。反推其本皆由隨順外論耳。恒沙下。
擧持經福多以責外學。意云。持經者功徳若
此。而不修行名利之源。是輪迴苦本。如何隨
順却乃修學。十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三
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爲多不。乃至是名
世界。色是依報即外四大。身是正報即内五
蘊。摶取者即和合義也。但秦魏譯異爾。然摶
取約法相應兼人。二事相望總有三對。一内
身色蘊及外器界。但合微塵所成。名爲摶取。
見有身器爲依正。執取等即是相應。二受等
四蘊。但合心心所法而成。名爲摶取。見有苦
樂受等。即是相應。三色心和合以成此身。名
爲摶取。見有心色即是我人相應。行即遷流
造作之義。觀破之義如下所明。影像相者。謂
色心等法。是法界中之影像。亦可是業識之
影像。離破下所離障。無巧便者。由無善巧方
便。不能破此影像。乃名爲障。若有巧便破之。
則成其住也。巧便之相彰在次文。既離下。躡
於前住以爲方便之本。由無散亂則成其定。
從定方能發慧觀而破之。以細下。正示二種
方便。巧便之相也。然破色具二破心唯一。除
細末也。以心心所法不可析破故。麁色顯著
難忘執情。析至極微易袪妄念。故須具二。如
下文説。相想即心境也。心境兩忘故云除。十
一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
見如來不。乃至是名三十二相。離福下所離
障。欲入聖道須福資糧。如人遠行豈可空往。
佛爲至聖是福之因。供養給侍無不獲福。即
以此福爲其資糧。若供養得福。即是住非障。
反之則是障非住也。不以下或問文云。不以
相見如來。如來尚不得見。云何給侍耶。故此
釋也。此即但以智慧隨順相應。名爲給侍。然
非謂棄却相身別侍無相之佛。但了相即非
相。不生執著乃曰相應。凡所供養親近恭敬。
皆名給侍。若生執著不順於理。雖常見佛不
名爲見。如下文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華嚴云。若人百千
劫。常隨於如來。不了眞實義。盲瞑不見佛。又
如佛昔三月昇忉利天爲母説法後降閻浮。
有蓮華色比丘尼。欲先見佛化作轉輪王。隊
仗往至佛所。佛乃訶之具陳上事。時須菩提
在於山中。亦欲見佛尋復思念。空無相理是
眞法身。何用見色相。言已復坐竟不往見。於
是佛告蓮華色言。須菩提先見我竟汝已在
後。故知執相迷眞對面千里虚心體物天地
一家。故古人云。肝膽雖近。情生則隔。江山雖
緬。道契則鄰。是知通達妙理方眞給侍。若斯
給侍是侍眞佛。故所獲福無有邊際。十二者。
經從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
身布施。乃至是名第一波羅蜜。離樂下是所
離障。然障名有所闕略若取周備不過住名。
但樂味成障遠離成住。且約爲障起過有其
五重。一爲身求利。二由求利養令身疲乏。此
復有二。一由放逸令身疲乏。二求不得身亦
疲乏。三由身疲故令心熱惱。四由心熱惱故
不起精進。五由不精進故退失功徳。恒沙命
施下釋成對治。經苦校量意令改革。以見大
利故不求小利。既不求利身則不疲。身既不
疲心則不惱。心既不惱則起精進。既起精進
則能受持獲無邊福。故知經意爲治此障成
其住也。一身者一報身也。意云豈爲一報之
身。終日求名求利。求之不足未始稱情。縱使
多財死爲他物。持經功徳無量無邊。盡未來
際用之不竭。利害若此人何不然。無常經云。
眷屬皆捨去。財貨任他將。但持自善根。險道
充糧食。十三者。經從須菩提忍辱波羅蜜。乃
至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離不下所
離障。此但不忍爲障。忍之成住也。無我下。出
忍之所以也。斯有兩意所謂通別。通則由無
我相。雖累遭割截常能忍受。別則由無我故
能忍。由累苦故能忍也。十四者。經從須菩提
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
讀誦。乃至果報亦不可思議離。智下所離障。
若耽寂無智。即是障非住。若離寂修智。即是
住非障。日三時下指經對治。意云。欲證聖性
非智不階。經苦校量意在策發。此同華嚴經
中訶勸之相。彼云法性眞常離心念。二乘於
此亦能得。不以此故爲世尊。但以甚深無閡
智。然此是對治之別意。故須一向而言令人
捨定修慧。若據究竟通論。必須定慧等學。涅
槃經中説。定慧不等不見佛性。無明邪見自
此而生。前第十一住便是定門。對治不同故
須然也。修習之者須兼行之。十五者。經從爾
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乃至實無有法發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離十一下所離障。謂
動不自攝。則是障非住。若自攝不動。則是住
非障也。論中則云自取障。我能下釋。意云由
計我故。遂起降住勝能之心。不覺喜動故不
自攝。今經既云無一衆生得滅度。無法得菩
提。則不計勝能故。能對治也。十六。經從須菩
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不。乃至是故名一切法。離十
二下若無教授即是障非住。若得教授即是
住非障。欲入下釋成住義。雖三賢位中亂修
六度經一無數劫。欲入聖道要佛策發故。於
資糧位後立加行名。其猶鑚火火欲出時倍
加功力。遇佛然燈佛也。得無所得者。即然燈
與善慧授記。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非佛與
法故云無得。問此説善慧得記進入八地。何
故將此配地前耶。答欲入初地須學八地。用
心方可得入。若學初地竟不能入。如人學射
可知。又將證八地猶須教授。欲入見道豈得
不然。然從第五至此住中。毎住對治一障。此
障障於見道。今則加行位極對治已盡故。云
而證道矣。十七者。經從須菩提譬如人身長
大。乃至佛説一切法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
者。攝種性下釋成住義。智體即觀照。般若是
能證也。即妙平二智無分別也。以得此智生
如來家。決定紹佛種。故斯則地前加行之智。
至於初地轉受此名。證遍等者。體即實相般
若是所證也。以遍在一切法中故。唯識云。由
此眞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論中
則名平等智。然有五種平等因縁。一麁惡平
等。二法無我平等。三斷相應平等。四無希望
心平等。五一切菩薩證道平等。有是五種因
縁故名平等智。故論云。入證道時得二種智。
一攝種性智。二平等智也。然所證是理。今云
智者斯有兩意。一準起信論云。依此法身説
名本覺。二則理智冥合能所不殊。如珠與光
不相捨離。成法報身者。攝種性智至果得成
報身。平等智至果得成法身。故長大者。論即
云妙大。妙即報身。以萬行功徳所莊嚴故。大
即法身。眞如實理遍一切故。十八者。自此已
下皆求佛地。於中復有六種具足。具足者圓
滿義。謂轉捨二障。轉得菩提涅槃。攝轉具足
也。既證聖性生如來家。須示佛果功徳令其
欣趣。然其果徳雖多。以要言之。不出依正二
報。二報之内先明所依。若無所依能依何立。
正報之内不踰福智。智引福故先智後福。然
後別顯三業依次所明。一經從須菩提若菩
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乃至
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説名眞是菩薩。
此教下指位。即從二地至於等覺。當修道位。
謂莊嚴之時離能所相。名之爲淨。稱周法界
故云具足。故經云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説名
眞是菩薩。二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
有肉眼不。乃至未來心不可得。見淨者即五
眼也。見即無見名之爲淨。無所不見名爲具
足。智淨者即悉知諸心等。知即無知名之爲
淨。無所不知名爲具足。以智見不別故當一
處。此下等即指位揀非修道。即無學位也。下
之四段皆合有無上之言。故云貫通。下四三
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
世界七寶以用布施。乃至以福徳無故如來説
得福徳多。問前已頻説施福。與此何別。答前
所説者。皆是校量不及受持之福。今此説者。
乃是無住稱性之福。非能校量故不同也。問
佛是果布施是因云何果中即説因行。答凡是
果徳皆彼因。成擧彼無住之。因以彰稱性之
福也。言自在者。揀有漏之福不自在也。若準
論中。此與智淨合爲一段。意明福智不相離
故。則於身中開之爲二。謂色身具足亦盈六
數。今則合後開前者。意云福之與智迢然不
同配攝因果。五六有異異須開也。相之與好
同是一身兼對下語。意以成三業故須合也。
四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
見不。乃至是名諸相具足。此明如來眞應具
足。如經云。即非具足色身明眞身也。是名具
足色身。明應身也。即非諸相具足。明眞身也。
是名諸相具足。明應身也。五者經從須菩提
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説法。乃至是
名説法。説而無説無説之説。是眞説法具足
者。無法可説無所不説。是名説法。六者然於
心中復有六種。一念處。二正覺。三施設大利
益。曰攝取法身。五不住生死涅槃。六行住淨。
化度衆生大悲爲本。故先明念處。自未成佛
焉能度他。故次明正覺。自利既滿即合利他。
故次明施設大利益。猶恐滯相大。次明攝取
法身。又恐住空有。故次明不住生死涅槃。又
恐執施化迹。故次明行住淨也。以此六義別
對經文。廣如彼論避煩不叙。又十下二重。以
八義相攝。一者攝是籠羅包納之義。即以普
度衆生現無違反。是故配同第一發心住也。
二者淨與相應。蓋一義耳。是故配同第二住
也。三者雖三色四法皆是欲得。由此配同三
四二住也。四者可知。五者正當淨心地故同
此住。六者正當究竟位故同此住。雖通修道
就多故説。一一下明各攝義。如第一住中。普
度四生廣也。令入無餘涅槃深也。實無衆生
得滅度者廣也。菩薩無我人等相者深也。初
住既爾餘則例知。若五百生忍廣也。並無我
人深也。若細言之。前以六住攝十八住。後以
二住攝十八住。皆得滿足。疏十八住下。三更
約地位配釋。然諸教中所説地位。或有或無。
如楞伽經云。十地即爲初。二地即爲八。乃至
無所有何地。此明無也。仁王纓絡等經。即具
説地位。是明有也。然此有無皆隨機説也若
華嚴行布萬差圓融一際。有無無閡。斯則稱
性之説也然依華嚴有無無閡方爲了義。以
約法即無約人即有。人法既不相離有無。故
合均齊。然其行人念念須冥佛境反窮果海。
自然階降不同。若預等級用心畢竟障於證
入。故華嚴疏云。修則頓修位分因果。況此經
宗無相。豈合列位淺深。但約情惑漸薄而位
地轉高義相稍同。故略配攝也。等一十住者。
十住謂第一發心住。二持地三修行。四生貴。
五方便具足。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眞九法王
子。十灌頂。今配十住者。與彼初住名同故配
之也。問比但云一。如何配十。答以初攝後
故。問何故不言十信位耶。答亦攝入十住位
中也。以前之十住。通名信行地。故亦同華嚴
合前開後也。故發心一住。前攝十信後攝餘九
耳。第二十行等者。十行即一歡喜行。二饒益。三
無瞋恨。四無盡五離癡亂。六善現。七無著。八尊
重。九善法。十眞實。前六者十中前六行也。以
配此中第二住處。以此住處説六度故。即布施
配歡喜行。持戒配饒益行。忍辱配無瞋恨行。
精進配無盡行。禪定配離癡亂行。智慧配善
現行。心離分別善巧示現故。三第七行者。不
以相見如來。即無著也。四後三行者。配第四
住中三種法身。謂言説法身配尊重行於佛言
教生尊重故。智相法身配善法行。以眞如無
爲是眞善法故。福相法身配眞實行。以持經
之福無漏眞實故。五至十四配十迴向者。一救
護一切衆生離衆生相迴向。二不壞。三等一
切佛。四至一切處五無盡功徳藏。六隨順堅
固善根。七等心隨順一切衆生。八眞如相九
無縛無著解脱。十法界無量。五配第一。離慢
即是離衆生相也。六配第二。遇佛多聞信。解
行等不壞。七配第三。諸佛離相既不住色。即
等佛也八配第四。既見大身非身。是眞如際
方至一切處。九配第五。不隨外論受持此經。
即得無盡功徳。十配第六。觀破五蘊與定相
應善根堅固。十一配第七。既不取相即於衆
生等隨順之。十二配第八。經云離一切相即
名諸佛。即眞如相也。十三配第九。割截不瞋
即無縛無著也。十四配第十。經云無有邊不
可思議功徳。即是法界功徳也。十五燸等者
配四加行位也。然此四位由三賢菩薩已經一
無數劫修集福智資糧。爲入見道故復加行。
燸頂二位。以四尋伺觀。觀所取名等四法假
有實無。即所取空。忍世第一。以四如實智。通
觀能所名等皆空。然忍有三品。謂下中上。下
品印所取空中品順能取空。上品印能取空。
世第一二空倶印。然皆滯相未能證實。故唯
識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
非實住唯識。若配經文即十五住。經云實無
有法發阿耨菩提心者。以菩提能發所取。既
言實無即所取空。當燸頂二位。十六住中。經
云佛於然燈佛所不得菩提。是印所取空。當
下品忍。次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即順能取
空。然猶未説後時不得。即知未能印持故。當
中品忍。次云實無有法佛得阿耨菩提。此明
後時畢竟不得。即印能取空當上品忍。次云
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虚。乃至即非一切
法即雙印二空。當世第一位也。十七初地者
如前疏云攝種性智證遍行眞如等故當初
地。十八等者。於中合有二。謂此住中初國土
淨具足。當修道位。故前疏云。此教二地已上
諸大菩薩。從無上見智淨具足已下。皆究竟
位。故前疏云此下皆住佛果也。是則十八住
中。前十四資糧。十五十六加行。十七見道。十
八中初一具足修道餘即無學道也。懸判竟。
第二下二。初牃章分文。二依章正釋四。初善
現申請二。一整儀讃佛疏二。初釋請人。從初
至恭敬即是整儀。餘皆讃佛也。經時者。即如
來食已。敷座而坐時也。徳長年老者。謂徳高
曰長年多曰老也。唐譯下證年老。魏譯下證
徳長。智慧超倫即是徳長義也。然以慧爲命
者。約喩顯法也。謂人身以命爲本。佛法以慧
爲本。命盡則六根倶廢。慧喪則萬行不成云
云。此約別義釋長老也。若通意者。但有徳業
便名長老。如云先生未必年老矣。須菩提者
亦云蘇補底。但梵音楚夏耳。善吉下。從末倒
標。生時下據本順釋。西域記云。是東方青龍
陀佛。影響釋迦之會。示跡聲聞發揚空理。十
方諸佛法皆爾也。從座下。二釋請儀二。初正
釋經文。皆整儀者。疏雖通明經須別釋。從座
起者。師資之道尊卑頗殊。欲有諮詢不可坐
問。此同曾子避席對夫子也。孝經中夫子問
曾子曰。先王有至徳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
穆上下無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參不敏
何足以知之。雖彼答此問。而致敬是同也。偏
袒右肩。是彼方儀則此土非儀也。欲問如來
故須偏袒。右膝下。右則爲順膝能迴屈。表順
理心也。著地即示卑之相也。膝表智地表理。
合掌即表冥心。掌合不執外物。心冥覺不異
縁。欲問實相法門故。須用心如此。恭敬者總
結也。起座袒肩跪膝合掌。莫非恭敬故爾。亦
可配於三業。謂座起袒肩合掌等身業也。恭
敬即意業也。白佛言下即口業也。希有下。疏
且總明具有四種。一時希有曠劫難逢。然今賢
劫之中。正當住劫。就住劫中有二十増減。今
即第九減劫中。人壽二萬歳時。迦葉如來出
世百年減一年。至人壽百歳時。釋迦如來出
世。減後此劫已盡至第十劫展轉却増。至八
萬四千歳。又百年減一年。至人壽八萬歳時。
彌勒佛出世。望過去未來。二佛相去一千一
百萬餘年。中間更無。故云希有也。故法華云。
諸佛興出世。懸遠値遇難。二處希有。三千
界中唯有一佛。百億四天下百億須彌山百
億日月百億六欲百億梵世。其中唯有一佛。
此方而現也。三徳希有。福慧超絶勝無上故。
故法華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又云。如
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衆生。自證無
上道。然佛功徳不可稱説盡其邊際。故華嚴
云。刹塵心念可數知。大海中水可飮盡。虚空
可量風可繋。無能説盡佛功徳。四事希有。用
大慈悲極巧方便。現多種身相。演無量法門。
隨衆生根皆利益故。今所歎者。意則雖通義
當歎事。以下標。云善護念等。如來者眞化不
同。眞佛名如來者迷。時背覺合塵名如去悟。
了背塵合覺名如來。如即眞如來去即隨縁
也。化佛名如來者。從眞如起來。成正覺而化
衆生。今當後者故云從如而來。根熟者。三賢
已上菩薩。信根成熟永無退轉也。智慧力。即
無分別智成就。佛法即隨其分位令證眞如。
乃於一法令達百千萬法明門等。斯則自利
行也。教化力即後得智。攝受衆生即隨其分
位。令於百千萬億等世界中教化衆生。斯則
利他行也。根未熟者十信菩薩也。以此位人
六度亂修心如輕毛故。云懼其退失。以信根
未成遇縁恐退故。須付囑智者令其教化使
不退也將小下。將小菩薩付大菩薩。囑大菩
薩化小菩薩也。此如父母遺囑子孫云云菩
提下。二別解菩薩。菩薩梵音言猶不足。具云
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以時人不貴唐言故
存梵語。秦地好略。又削提埵二字但云菩薩。
約境所求是覺。所度是有情。然約人有四句。
謂二乘有求無度。諸佛有度無求。菩薩亦求
亦度。凡夫無求無度。約心者亦四句。諸佛有
覺無情。凡夫有情無覺。菩薩有情有覺。二乘
入無餘依界。無情無覺。約能所者。所求是覺。
能求是有情。三皆下。皆上句是覺。下句是有
情。然此三義之中初約悲智。次約眞妄。三約
人法。菩薩之義不踰此三。未必寶冠天衣方
是菩薩。二中疏曲分下二。初釋當機。以發心
者方是當機。華嚴下引證。此有兩意。初云有
人先曾發心後時忘失。尚非其器況全不發
心者。何以故。魔所攝持故。後意即云。衆生發
心後時忘失者。蓋爲不解住修降伏耳。故今
所問免使遺忘。前揀其機後防其退。有茲兩
意故用彼經。所以善財童子。毎遇善友皆啓
云。我已先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而未
知云何學菩薩行修菩薩道。意明發心方是
修行之器。阿耨下先翻名。謂正智下釋義上
正字且對遍字以分二智下正字即明二智所
覺不偏不邪。即以正智覺眞遍智覺俗。皆不
偏邪故云正覺。以二乘偏覺凡夫邪覺。今揀
此二故不偏邪。謂如理而知。如事而知故也。
然此二智亦名如理如量根本後得眞俗權實
等。又準智度論説。從因至果有五種菩提。一
發心菩提。即十信是。二伏心菩提即三賢是。
三明心菩提。即初地至七地是。四出到菩提。
八九十地是。五無上菩提。即如來地是。今約
能發心即當第一。約所發即第五。能所合論
貫通初後也。疏二釋正問三。初釋魏本。先引
文意云下釋意。住何境界者。未發心時住六
塵境。既發心已誠宜改轍。故云住何境界。修
何下。未發心時十惡爲務。既發心已不可依
前。故云修何行業。妄心下。未發心時妄心起
即逐妄。既發心已不可隨之。是故問云云何
降伏。故佛下懸示答意。意云昔住六塵之境。
今住四心。昔行十惡今行六度。昔時著相今
令不著。如是用心眞實修行。發菩提心豈忘
失耶。秦譯下會當經。初難起意云下釋初二
句標。意云雖無修行之文。含有修行之義。如
起信中説。六八二識不言第七雖即不説義
亦具足云云。謂四下指經釋成。意云四心中。
亦有住修降義。六度中亦有住修降義。何以
故。住謂發心必須修進。降謂制伏依住修所
明。由是於此不相捨離。秦什所略意在於茲。
文雖不明義已具矣。故無著下。三引論證。住
謂欲願者。欲願意起即是發心也。修行等者。
平等持心名爲等持。等持即相應。相應即是
修行義也。降伏等者。彼心即上相應心也。制
令還住即却使相應也。此即依住修説降伏
義。經論相契聖旨頗同。故如上説理實然矣。
又十八等者。此是無著論。明豎答三問之意
也若準天親解經。則明横答三問。從須菩提
但應如所教住已下。即爲別斷疑情。今明無
著故有此説。意云不唯四心。六度之中有住
修降伏之義。其如十八住内。皆有此三。如初
住中。度四生入涅槃是住義。無生可度是修
義。無我等相是降伏義。初住既爾餘則皆然。
故知下結義三。行一者。三義具足方成一行。
謂空發心降伏。不修行亦非行。但發心修行。
不降伏亦非行。空降伏修行不發心亦非行。
如鼎三足如天三光。闕一不可。譯經之妙厥
在茲焉。印讃所讃者。印讃須菩提之所讃也。
即經云善哉善哉是讃也。如汝所説是印也。
如來善護念等。是所讃也。重言等者。善吉所
讃雅契佛心。若不重言安表善極。如顏回死
夫子歎之云天喪予天喪予。注云。再言者痛
傷之甚也。吉凶雖別殷勤頗同。護付等者。空
生發言言當其事。是故調御印讃云云。勅聽
許説者。經云汝今諦聽勅聽九。當爲汝説許
説也。諦謂審實之義。意令審諦眞實用心聽
也。無以生滅等者。此乃反用淨名經文。彼云
無以生滅心行説實相法。此意云。既不得以
生滅心説。豈得以生滅心聽。既是不生不滅
實相之法。云何以生滅心行。説之聽之。無以
妙饌置於穢器。智論下釋相。端視謂不左顧
右眄也。目若別顧心則異縁。本欲制心且令
端視。此是用心之方便也。渇飮者喩也。如渇
飮水但恐水竭無暇別觀。聽法之者亦復如
是。思冀妙門無心睥睨。一心入語義者。意中
現義方發於言。言中有義義中有意。令聽者
以耳識聽其言以意識採其義尋義而取意得
意而捨義。苟能得意在懷。何慮失於言義。心
心若此如瓶注瓶。一覽無遺可爲至妙。故云
一心入於語義中也。踊躍即歡賀之貌。即欲
聞法之時也。悲喜即聞了之時。悲謂傷昔日
不遇。如下經云涕涙悲泣。喜謂慶今日之得
聞。如鶖子踊躍歡喜。傷昔慶今故云悲喜。如
是下結揀其機也。意云若不如是用心。則不
可爲説。又眞諦記説。諦聽離三過失得三功
徳。謂離散亂輕慢顛倒。如次生聞思修三慧
也。標勸將陳者。標謂標指。勸謂勸勉。將猶欲
也。陳説也。即經云善男子等標也。應如是等
者勸也。標勸之意。意在欲説故云將陳。即懸
指向下正答之文。是故疏云我當爲汝等也。
三中唯者下如今人稱。喏皆順從之辭也。老
子云。唯之與阿相去幾何。注文如疏。今則禮
對也。十地等者。釋願聞之相。即華嚴十地品
中。諸菩薩衆請金剛藏。説十地法門之偈。今
借用之。然前四句。於中約喩配其三慧。初句
聞慧。聞法不思如飮水不味。次句思慧。若要
尋求食味。應須啖嚼。第三修慧。修行惑遣如
服藥病除。後句即三慧之果。蜂採百華以成
蜜。人集萬行以證眞。蜂成蜜已依蜜而活。人
證眞已依眞而住。我等下合喩。最後一句通
喩所聞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三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四
 長水沙門子璿録 
四如來正説二。初正答所問二。初擧總標列
以牒問。經諸菩薩摩訶薩者。問前擧當機。云
善男子善女人。洎今答處。何言菩薩摩訶薩
耶。答大心未發即是凡夫。既已發心即名菩
薩。善現標擧約未發心時。故云善男子善女
人。世尊酬答約己發心後。乃言諸菩薩摩訶
薩。疏此以下四。初正釋經文。以空生聞有三
種。佛今牒擧但言降伏故此釋也。前二句標。
謂住下釋。謂度生無我。是住中降伏也。施不
住相。是修中降伏也。由斯義故降伏爲總也。
經意在此者。在擧降伏而標住修欲顯文簡
義豐彰乎玄妙。始雖住修究竟降伏。得意茲
深故。但云一也。有科下。二斥他謬判。即大雲
疏也。青龍即云。擧終括始其義亦同。乃令下
正斥失。文不穩暢者。本宜初包後義。如色例
於聲等。何忽擧後攝初。致使文非穩暢。不穩
暢則蓋由於科非經文本意也。況詳下。三詳
定經旨。降伏在住修中者。住中降伏即實無
度者。修中降伏即無住布施。無度無住便是
離相。離相既通住修。故知降伏是總。不別下。
四牒難釋通。初句牒難。難云空生既問有次
第。住修降伏宛分。何故經中不與別答。而寄
住修中明耶。此經下正通。離相是降心者。如
前所引無度無住等。須約住修顯者若有發心
修行。斯可説得降心若無住修説何降制。斯
則只於住修。以降分別妄念故云本不相離。
無著下引證可知。疏答問中科安住等者。此
即安住四心。彌勒偈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
顛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徳滿。依此科判故
列四心也。疏初句下二。初釋標。三界普度者
釋廣大義。一切衆生不越三界。三界普度方名
廣大。若一衆生不與度者。非廣大也。故經標
云。所有一切衆生。即統該也。梵語僕呼繕那。
此云衆生。智度論云。五蘊和合中生故云衆
生。瑜珈論云。思業爲因卵胎濕化爲縁。五蘊
初起名之爲生。類即流類。即胎卵等四也。若
卵下二釋列三。初中二。初釋文。禀命之始名
曰受生。即初起之時也。卵等四異故云差別。
謂卵&T021400;中生。胎藏中生。依濕而生。化忽然生。
故不同也。然三界衆生不出五道。以四攝五亦
得具足。故疏次云天獄等化生。斯則從狹之
寛明也。天獄化生者。天上地獄唯是化生。最
狹也。鬼通胎化者。次寛也。謂地行羅刹及鬼
子母皆是胎生。故有鬼母白目連曰。我晝夜
分各生五百子。隨生自食雖盡不飽。故知有
胎生鬼也。餘皆化生也。人畜各四者。人四者。
毘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生常人。濕即奈
女從菴羅樹濕氣而生。化生即劫初之人。故
倶舍云。二禪福將盡。下生贍部州。畜具四者。
正法念經云。化生金翅鳥。能食四生龍。乃至
濕生也。然禽獸雖殊皆畜生道攝。餘獸皆胎
餘鳥皆卵也。諸餘微細等者。如華嚴云。盡法
界虚空界十方刹海。所有衆生種種差別。所
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或有依於地水火風而
生住者。或有依空及諸卉木而生住者。種種
生類種種色身。乃至云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
等。無足四足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
想非無想等。以今經中無別説處。不可搆虚
而言。故疏結云不可具分品類也。卵劣下二
通難。應難云。卵生最劣云何在初。化生最勝
云何居末。二釋下通。約境等者。謂卵生必
具胎濕化。以未生處胎。胎中必濕。無而忽有
爲化。胎生必兼濕化濕必兼化。化不必兼餘。
但從於無而忽有故。此則前前必具後後。後
後不具前前。故爲此次也。約心從本等者。謂
衆生本因起業。業識即根本。無明與本性和
合。能所未分混沌如卵。卵即卵&T021400;故。藥師經
云。破無明&T021400;竭煩惱河。無明發業蘊在藏識。
爲胎受生爲濕。生時從無而忽有爲化。由是
義故故爲此次也。依止差別者。依止即是衆
生。身身具依止依止義異。故云差別。故疏次
云有色無色等。有色即以色爲身。無色即以
四蘊爲身。又色界有四禪云云。無色有四空
云云。如是品類不同故。云依止差別。問如有
經云。佛涅槃時無色界天涙下如雨。既有涙
下云何無色。答所言無色者。無業果色不無
定果色故不違也。境界差別者。雖言境界意
明空等四處。空識二處者。無色界第一第二
天也。無所有處者。第三天也。非有想非無想
者。第四天也。無麁想有細想故。是三有之頂
故云有頂。問下二界皆有色。何故唯言四禪
以爲色界。又色界亦有一天名爲無想。云何
唯指無所有處爲無想耶。答三界統論不出
五事。謂欲色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然非有
無想。即局於有頂一天。色界一天雖名無想。
已從多分通名色界。故但指無所有爲爲無
想。其餘三事從空識二處已下。乃至欲界相
望。有無寛狹不同。謂欲界具三。色界無欲無
色界唯想無色。無欲故立有想之名。色界雖
有想。恐濫上名故。立有色之目。欲界雖兼色
想。上已沾於二名。揀異彼故但名欲界。下下
必具於上上。上上不兼於下下。故立名之本
其在茲焉。如有三人。一人解經律論。一人解
經律。一人唯解律。揀別立號云云可知。又欲
界三欲五妙欲境勝故。色界細妙色勝故。無
色想心勝故。由是欲唯欲界。色通二界想遍
三界。無想通上二界。非有想非無想局上一
界。斯則不同功徳施所釋也。二中經我者。即
發菩提心菩薩所稱。今佛説彼也。涅槃者秦
譯滅度。今經上梵下唐故。云而滅度之。若具
足梵音。應云摩訶波利昵嚩喃。此云大圓寂。
今經論中多言涅槃也。然準唯識論説。有四
種涅槃。一自性清淨涅槃。凡聖同有。二有餘
依。即出煩惱障有苦依身故。三無餘依。身出
生死苦無依故。然小乘以灰身滅智爲無餘。
無餘有三。一煩惱餘二業餘三界報餘。大乘
則以究竟寶所爲無餘。故智論説。四住地煩
惱盡名有餘依。五住地煩惱盡名無餘依。四
無住處。悲智相兼不住生死涅槃故。疏即無
下。即大乘之無餘四種之中。無住處涅槃也。
謂不住菩薩變易生死。不住二乘灰斷涅槃。
即眞無住處名爲無餘。若小乘無餘。如有情
滅減不別。今不同彼故。云不共二乘。不共者。
即非彼四之第三。則言同而意異也。如法華
經云。若得作佛時。具三十二相。爾時乃可謂
永盡滅無餘。此則二障都盡。二死永離也。第
一者結歸偈旨。仍釋科名。意謂若非無住處
之無餘。焉得彌勒指爲第一心耶。無著下初
二句難。意云一切衆生五性差別。云何皆入
無餘涅槃。三分半衆生不得成佛。故云不可
得義。生所攝者答也。此是無著立量。成立皆
可度也。應立量云。三分半衆生是有法定皆
成佛故爲宗。因云生所攝故。同喩一分半衆
生。意云涅槃經説。凡是有心定當作佛。圓覺
經云。有性無性齊成佛道。此則是可得義。安
云不得。又云卵濕等者。擧難處難也。卵濕則
畜生難。無想有頂即長壽天難。雖擧二處意
兼八難。八難謂三塗北州長壽天佛前佛後
世智辯聰無根等難。意云難處即不可度。云
何皆入。有三因縁等者答也。難處待時者。此
亦令成其種也。意云難處衆生不可常定。至
非難處而度脱之。若得成種遲速之間必須
成熟。發廣大心故合無遺。非難處者。雖即未
度且令成熟。已熟可知。此稍同前護付之義
也。三中疏一性空者。衆生縁生。縁生無性故
即空也。同體者。同一眞如性故。故起信論云。
謂如實知一切衆生及與己身眞如平等無別
異。故論云下引證。此語猶反。應云衆生滅度
無異自身。寧於自身起於他想。本寂者。相本
自盡不待滅故。淨名云。一切衆生即寂滅相
不復更滅。問此與性空何別。答前但即空。此
則本來成佛。成佛即入涅槃故云本寂。前淺
後深可知。無念者。有念即有衆生。如無翳則
空華不現。法界者。一眞法界平等無差。云何
於中見自他相。故偈云。平等眞法界。佛不度
衆生。此上五義大雲之文。然於中。一三約所。
二約能所。四唯約能。五該本末也。大抵意云。
若見衆生有可度者。即生疲勞不能常度。反
此即常也。又度與不度其心不二。名之爲常
也。故金剛三昧經云。若化衆生不生於化不生
無化。其化大焉。四中經何以故者徴。意云。設
所見有衆生可度。此何過耶。次通云。若菩薩
有我等相即非菩薩。此是反明。意云。是眞菩
薩必無我爲能度。豈更見有衆生得滅度耶。
遠離依止身見衆生等。依止即身見異名。亦
名相續。梵云薩迦耶此云身見。等於我人壽
者也。此名身見者。以依於身起此見故。故云
依止身見衆生等相。又身見爲本。諸餘見等
依此而生故。今皆遠離故云等相也。已斷等
者。内無我即無自相。無自相即平等。平等即
空義也。信解等者。以己方人也。由内無自相
故。得外無他相。中有故自是所以也。既無自
他之相。即自他平等。志公云。以我身空諸法
空。千品萬類悉皆同。顯示降伏等者準無著
論。廣大第一當住常心。當修不倒。當降安住。
一段之中便具三義。今此段文正當降義。故
云顯示降伏等也。不轉者。轉即生起義。意云
我見等不生起也。我不生起正是降心義也。
爾炎者梵語。此云智母。即根本智能生後得
故名智母。以根本智雖内證眞理而無能證之
心。今後得智雖外度生而無能度之念故云
如爾炎也。如是用意名不顛倒心。反之即顛
倒耳。二答修行五。一總標。疏於法統標者。謂
色聲等六通名法故。故魏經云。不住於事。菩
薩萬行者。謂自利利他事行理行。如是等行
無量無邊。今言萬者且擧大數。總名布施者。
謂第一即資生施。第二第三即無畏施。四五
六度皆名法施。偈云下引偈釋。於中初二句
標。第三句配。第四句結也。一二三者。謂一攝
一二攝二三攝三也。是則三施爲能攝。六度
爲所攝。無著下攝所以也。前二義顯法施義
隱。故疏明矣。然要略明資生者。資即外財也。
無畏者由持戒忍辱。故無心害物。設有冤家
亦不讐報也。若無精進等者。起信云。於諸善
事心不懈退。立志堅強遠離怯弱等。若無禪
定等者。下文云。云何爲人演説不取於相如
如不動。不動即無染義也。擬心即差尚名爲
染。況貪信敬名利等。豈得非愆。若無智慧等
者。説火濕水熱地動風堅。名爲顛倒。若説事
如事説理如理。則非顛倒。由是開一施爲三
施。開三施爲六度。開六度爲萬行。萬行不出
六度。六度不出三施。三施不出一種壇那。是
故此中唯言布施。二別釋疏指。三事者六境
雖差統唯三事。謂自下列偈云下釋。初二句
標。斯不著者斯此也。不令著此三事也。次二
句釋。存己不施者釋上自身也。爲著自身不
行施故。求異事者。釋上報恩果報也。此非菩
薩所行正行故云異事。報恩酬過去之恩。果
報望未來之報。自身不施義當現在。護亦防
也。意令於此三世事中防護。悉皆不著。即是
不住色等布施也。三中疏前但下。意云。前之
三事收過未盡。不妨有不著自身不著果報。
不爲報恩而行施者。亦非無住。今則下。顯今
經意。心即能縁境即所縁。有即雙該心境。及
心境所餘收不盡者。皆有字攝。空者即離心
境等相也。問住境理有所乖離心。此復何失。
答空有二法相待立名。有之與空二倶是相。
隨墮一相非是常心。是故此令一切皆遣。微
細盡袪者。不論心境空有。起心動念則乖法
體。是故一切盡令袪遣。直須施時其心平等
不起分別。方成無住也。問若然者。生心動念
則非無住。且衆生心行任運非常。若待相應
畢竟無分。若一向不施又不成佛因。若行布
施即墮住相。進退不可其事云何。答欲求菩
提必須行施。初行施時難頓相應。要須用心
方便隨順。任運起念作意遠之。用心多時自
然任運得與理合。從微至著漸次相應爾。如
起信説眞如離言説名字。心縁不及。遂致問
云。若如是義者。諸衆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
入。故答云。若知一切法雖念亦無能念可念。
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爲得入云云。偈云下。
引證上義故知心境空有等莫非相也。論云
下約離二執。三輪釋上離相。施物是法。施者
受者是人。今皆不見則離二執名爲二空。二
空皆離即三輪體空。輪者喩也。如車輪内虚
方能運轉故。老子云。當其無有車之用。三事
體空能招佛果。三體體實即墮世間。斯則以
無相輪摧三有相。超出世間也。無著下。但證
成上義。相即境也。想即心也有人下。指斥謬
判如文。四顯益經此亦別斷一疑。應云無住
則無福徳疑也。大雲二十七疑。從此便爲第
一云無住有福疑。今則不取。爲大段疑數。何
者。縁是答問之中曲分疑也。故論云得降伏
心故。是以次説布施利益不住相者。施成就
義。次後方始。文勢云。自此已下一切修多羅
示現斷生疑心也。疏二一科釋文意。若離等
者釋徴意也。以魏云不住相想。遂疑云。若存
施想即有施因。以有施因方有施果。既無施
想則無施因。因尚不成果何得立。如放債須
記。若忘誰還。此疑同無記心中行施也。法中
亦爾。不可思量者。以是無相施福故不可思
量。喩中東方是衆方之首。是故先明。南西北
方如次例説。法喩皆同不可思量。意云。非謂
無空此空相對義在合中。虚空下二別辨喩
旨。遍一切處者。謂色非色中皆有空故。謂住
下法合也。住不住中皆有福故。謂近感十王
住中福。遠招菩提不住福。又近得色身住中
福。遠得法身不住福。空雖無相非謂無空。福
雖不住非謂無福。二者寛廣即横遍十方。高
即竪窮三際。大即通該横竪。如上之義法喩
皆大。殊勝者。喩則三災不壞法則四相不遷。
三者無盡究竟不窮蓋一義耳。然世界有盡
虚空無窮。有漏有窮無漏無盡。三種常義厥
在茲焉。大抵意云。無住之福遍滿一切。無住
之福高大殊勝。無住之福究竟不窮。猶如虚
空思量不及。以稱法界故。得如斯義利昭然。
復何所惑。五中經但應如所教住者。問前令
不住此又令住。住與不住何是何非。答前令
不住用心。此令住於不住。不住而住即住眞
空。如鳥不住空却能住空。若住於空即不住
空也。故魏經云。但應如是行於布施。準此答
三問已。便合經終入流通分。縁空生於如來
答處。生起疑情。所以爲斷。斷已又起展轉滋
多。執盡疑除終二十七段。由是更有次下經
文也。疏二躡跡下文二。初約論分文。躡跡斷
疑者。謂躡前語跡斷彼疑情。經中雖不顯有
疑辭。而伏在文内。故但言斷而不言起。彌勒
頌中亦同於此。故偈云。調伏彼事中遠離取
相心。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示現者二意。
一則空生假設云爲。二則指示顯現故。第一疏
初標章。爲求下指疑起處也。此從不住相布
施中來。爲聞前不住三世空有等相方名眞
施。遂疑云。凡所行施蓋爲求佛。既有所求云
何無住。又不住等者。此縱難也。設使因成無
住此亦非理故。次云因果不類故。夫爲因果
必須相類。有即倶有空即倶空。染淨皆爾。既
若色相是果。云何以無住爲因。則因空果有
理恐不然。今將果驗因因合有住。佛説無住
是誑我耶。擧疑因經。意云。於汝意中。還可用
三十二相之身見法身如來。爲不可耶。此相
是疑起之因。故擧以問。本只下釋起疑因。以
二乘人唯取丈六相爲眞佛。既將此相爲果
故。不信無住之因。因果不相類故。佛今擧果
以問。令知果海無相。自然於因不惑無住也。
防相酬經意。空生見佛擧相以問。即知不得
相求。故答不也。遮防等者。意恐末代衆生不
達此理。取相爲眞故此遠遮迷見。準義則正
斷空生現行。遮防未來種子也。遮斷之義具
在懸談。論云下引證。問經中云見。論釋云成
就。豈合佛意耶。答既作此見必作此證故無
違也。異有爲經徴意云。以何義故。不以三十
二相見法身如來。釋意云。以如來所説三十
二相之身相。即非法身之相故。即猶是也非
猶不也。本文猶倒正言不是也。相是等者。謂
三十二相蓋是鏡智之上所現影像。既墮有
爲之數。故當四相所遷。況對機宜有無不定。
焉可將此而爲法身。故言相是有爲等。此釋
經中如來所説身相也。佛體異此等者。法身
佛體異此有爲。故説三十二相不是法身相
也。此釋即非身相。偈云下引證。具云。分別有
爲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
於中初二句義當前段。後一句當次科。第三
一句合當此文。故偏言證。佛體下轉釋偈文。
即經云即非身相。住異下釋三相義。以前標
四相。此偈唯三者。以生在過去滅屬未來。住
異二種同處現在。又此二相不相捨離。即住
而異即異而住。以同時處故合爲一。恐濫常
住但標異也。若細下約義細分即爲四也。此
引唯識釋相。謂從無而有名生。自有而無爲
滅。前後改變爲異。暫爾相續爲住。然法身如
來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無有變異不可破壞。
故異此也。印無相經意云。夫一切相皆從妄
念而生。是故佛相亦是虚妄。若分別不起相
自無生。即見非相。諸相既亡唯是覺體名見
如來。由是則知佛身無相。疏二。一釋前二句
二。初正釋。非但者不獨也。凡即六道衆生。聖
即三乘賢聖。依有淨穢正即凡聖。爲對依報
故重牒之。諸法雖多不出此四。雖擧四法該
一切也。此釋經中。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恐人
聞説身相非相。將謂唯獨佛身。今言凡所以
遮局見。以從下釋所以。凡聖染淨勝劣雖殊。
皆從念生無不虚妄。念無自相不離覺性。念
尚無性況所現相而實有耶。以念是所依相
是能依。所依尚虚能依何有。其猶皮既不
存毛將安附。起信下二引證。於中順顯反顯
詳而悉之。若見下二釋。後二句二。初正釋。遮
離等者。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離色求空斯
爲大失。故此遮矣。不唯等者。又恐聞相即非
相是如來。將謂只約佛身相説。除佛身外相
非如來。故云一切相皆無也。此釋經中諸字
也。譬如鏡中現一人像兼現餘物。不唯人像
空處是鏡。餘物空處亦皆是鏡。合法可知。如
是了者。則知見與見縁似現前境。元我覺明。
故起下二引論釋四。初引起信。此有二意。一
證諸相皆無相義。以相依念生。覺體尚離於
念。何況於相耶。二證諸相無處皆如來義離
念之相名爲法身。法身既等虚空。虚空何曾
有相。無相平等攝一切相。即是法身。下文云。
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又云。如來者即諸法如
義。故云不唯等也。肇云下。二引肇注。此即名
見法身佛之行相。恐人聞諸相非相即見如
來。便希無相之佛昭然目前。若如是者。何殊
彼相。故云行合等。智與理冥心與神會。故云
行合。解通者。如前解了一切相非相也。前是
眞見。此是似見。故起信云。法身無有彼此色
相迭相見故。偈云下三引本論。即前殘偈。此
依天親論釋。無著下四引無著。離遍計者不
執虚相爲實故。唯識云。圓成實於彼常遠離
前性。眞色身者有兩意。一則以虚妄爲虚妄。
但如其事。不必取不生不滅以爲眞也。如以
水月爲水月。雖似而非眞矣。故華嚴云。於
實見眞實不實見不實。如是解法相是則名
爲佛。二謂相即無相同法身故。攝末歸本名
眞色身。即眞善妙色也故涅槃云。吾今此身
即是常身法身。金剛不壞之身問前則泯相。
此乃存相何相違耶。答前顯法身故云相即
非相。今明色身故言無相即相。蓋以果佛必
具二身。二身相即如波與水。兩論之中各顯
一義。言似相反意實相符。菩薩巧便妙在於
此。故彼下兩文皆證顯色身義耳。然此一段
疑中。從微至著明眞應二身。總有六重。一明
佛相非相。二明佛相非即如來。三明一切相
皆非相。四明一切相非相皆如來。五明唯證
相應無佛可見。六明無相之相是眞色身。然
此六重。前前則淺後後轉深。文不累書理即
頓現。達者所見必須一時無前後耳。第二疏
初標章。論云下指疑起處。無住等者。此指正
答住修降問也。無相見佛。即前若見諸相非
相即見如來。未來下結成疑也。意云。因果既
皆無相即因果倶深。如我親承方能領悟。末
世鈍根云何信受。既不信受空説何益耶。呈
疑經問意云。未來末世能有衆生聞此因果
倶深章句。生眞實信心不。頗能也。意揀汎爾
之信故言實信。魏云下引魏本會文。魏經有
之。此經闕者羅什巧譯妙在影略耳。亦可。此
文通約現未爲問。以佛世時亦有難信此深法
者。如諸小乘及外道等。法華會上猶有退席
聲聞。況今般若。至下佛答但擧末世以況現
在。末世尚有佛世豈無。故今秦本不言未來
等也。句詮差別者。以名但詮諸法自性。如言
色即揀非心等。言心揀非色等。然其色心各
有多種。而未明此何色心耶。句能分辨眞心
妄心形色顯色等。故云句詮差別也。章解句
者。以句雖詮差別而未廣顯義理。以眞妄形
顯色心之中含多義故。章能明之。故云解句。
章猶彰也。疏文順義故先解句。大品下明信
之相。謂見有色心三科等法。是信一切法也。
今以般若照之。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
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眞爲妙覺明體。是
不信一切法。方名信般若矣。其猶淨眼不見
空華。若執空華豈信淨眼。法合可知。顯信經。
莫作是説者。訶勸之辭。豈謂後世一向無信。
如佛滅後末法之中有戒定者。能於深義實
有信心。信此爲實也。大集下。明佛滅後有五
五百歳。前前勝後後劣。解脱者證也即三乘
聖果。禪定者行也。即漏無漏大小乘事理等
定也。多聞者解也。即頓漸偏圓空有等。解此
上三者。前必具後後未必具前。塔寺者。謂不
求至道多好有爲。以身外資財修世間福業
等。鬥諍者。此明佛法之中多有諍論。且如西
天大小乘宗分河飮水。大乘之内性相又殊。
小乘之中二十部異。各皆儻己自是非他。爰
及此方未免於是。若相若性南宗北宗禪講
相非。彼此朋儻互不相許名鬥諍也。皆如例
者。須有五百歳及牢固之言。牢固者。人多相
襲決定不捨也。然此但就増勝説之。非不相
通。如佛滅後二百年内。育王造塔豈局第四
耶。又菩薩藏經云。後五百歳無量善人修禪
定解脱多聞。豈唯一二三耶。今經云。後五百
歳即此時也。雖當鬥諍之代。亦有戒徳之人。
是知五種牢固但約増勝而説。本疑下疏以
斷疑之文。照前呈疑之處。是顯空生疑於惡
世無信也。前引魏經以證斯義。惡世尚爾況
餘世耶。戒定下約三學釋定。是福體故對於
定。正解無倒者。既有正解必無倒惑。以解因
果無相道理。名爲實信。即慧學也。無著下引
證。魏經云。有持戒修福得智慧者。彌勒頌云。
説因果深義。於後惡世時。不空以有實。菩薩
三徳備。三徳即是三學。今文但取於此章句。
能生信心以此爲實。即是慧也。若其無慧孰
能以此爲實而生信耶。少欲下持戒少欲。修
定靜亂習慧斷惑故言等也。言増上者。以戒
等三學是増勝上法。經中説爲三決定義。戒
出下辨三益相。有戒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
生四洲六欲故。戒經云。欲得生天上若生人
中者。常當護戒足勿令有毀損。定出六欲者。
欲界無定故。得定者。生上二界故。圓覺經云。
棄愛樂捨還資愛本。便現有爲増上善果。慧
出三界者。三界之本是其業惑。有智慧者悉
能除遣。業惑既遣自然超越。故心經云。觀自
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
空。度一切苦厄。然淺慧尚能得出三界。豈況
大乘甚深般若。信因經反顯。順明之異可知。
縁勝者。雖則益我爲友人。皆友焉。且凡不及
聖。小不如大。因不及果。一佛雖果不及多佛。
既云無量千萬故云終勝也。因勝者。三毒即
貪瞋癡。此明能害有情故貶云毒。以生起即
是不善。久伏故名善根故華嚴云。我昔所造
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唯識云。善謂信慚
愧無貪等三根。有生長義故名根也。善與不
善皆由此三。苟能伏之乃名因勝。因縁倶勝
方起此信。是知。實信誠不易得。一念尚爾況
乎永信。及持説等耶。福徳門經意云。信經之
人得無量福。如來於彼咸悉知見。如是無量
福者指信經福。同前不住施福十方虚空不
可思量也。無著下文二。初釋佛知見。行住等
即四威儀中各有所作差別故。注云四蘊者。
即受想行識。謂相應不相應。思何事念何事
取捨憂喜等念。皆名心也。注云色身者。即爲
四蘊所依止故。今約義標故云依止。即行住
坐臥屈伸俯仰等。斯則生心起念無所不知。
擧動施爲靡不咸見。蓋佛智眼廓爾無邊。依
正斯在豈不齊鑒。法華云。我常知衆生行道
不行道。心無形相故但言知。身質既形故得
云見斯人。徳行既備善根夙成。佛不攝授於
理如何。故云此等顯示等。然則佛智無偏觀
生如一。有感斯應其誰謂之不然。論云下。或
問。見之與知説一則可。云何經内具言之乎。
故云若不説等。以凡夫亦有知見。見通肉眼
知兼比量。由是故有不知不見。今佛知見非同
此也。謂於見處即知非如比量知。知處即見
非同肉眼見。即無事不知無事不見。經標悉
言其在茲矣。故彌勒頌云。佛非見果知。願智
力現見。得福下二釋得福。先引經。論云下釋
義。能生因者正修福業。即信解持説者也。自
體果者。即熏成種子自體。後感當果也。正起
者。作福之時當於現行。彼滅者。謂現行滅謝
種子方成蘊在識中用感當果。此云下正會
今文以得之一字。生取倶舍。謂生得取得也。
秦譯之妙其在此矣。二所以中疏二。一叙意
科分。由無等者。謂無我法二執分別。是得攝
受所以也。已斷麁執經意如疏。初徴下文二。
初節釋經文。徴意可知。釋中我者。謂執自五
蘊總相爲我。人者計我死已生天。天死爲畜
等故。梵語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即是人也。
衆生者。計我衆多之法相續生故。壽者亦云
壽命。計我一生壽命不斷絶故。然我是總主
人等爲別。攝別歸總故言我執。由是三中皆
言計我等也。然上四相。雖是經中所無不可
不了耳。能取等者。心境倶亡也。以萬法雖多
統唯心境。心境各有無量差別。故云一切也。
眞空等者。雖即諸法皆空。非謂一向非相。但
以離執眞空不斷故。故云亦無非法相。然離
下二商較經旨。此明得佛知見之兼正也。故
論下引證中有徴釋詳而示之。實相差別者。
實相即無差別。但是能生實相方便有差別
耳。持戒功徳即指前段。信心等者。下云信心
清淨則生實相。彌勒頌云。彼人依信心恭敬
生實相。不但等者。意謂能生實相有多方便。
不必獨説智慧。前云離執此言般若者。由是
般若能除執故。前約所斷此約能斷。能所雖
異而意不異。未除細執者。謂二執倶生任運
起者。前離分別麁執。已能成就淨信得佛知
見猶淺。細執未除究竟障於聖道故。今顯示
令其斷之。經徴意云以何義故。要無法非法
相。釋意云。由取相故即著我人等。餘文云云。
可以詳悉。疏二。初釋總明二相。總解等者。經
云若心取相。相中意舍法非法相故云總也。
亦是等者。以次文別明取法非法。皆著我人
等相故。此且是立其宗也。若取下二釋別明二
相二。一正辨二相。無明使者法執倶生也。是
無明住地所攝故名爲使。現行等者。即我執
分別現行前已斷者。示無我見者。結成上義。
但取等者即前無明使是所有者。轉猶起也。
我想者。我執分別現行也。依止者。分別種子
爲彼現行所依止故。亦可法執分別名爲依
止。與彼我執所依止故。斯皆不起也。中有下
二別解。徴意可知。以後釋前者。不如云以細
釋麁義則易見。問二乘之人亦有法執。云何
不起我見耶。答以二乘人從初修行偏斷我
執。至無學位麁細盡除。是故雖有法執而不
起我執。今約大乘學者。雙斷二執。分別並遣
倶生兩存。由是二執任運而起也。故無著云。
以我相中隨眠不斷故。則有我取。玄門經是
故者。由前取法非法皆著我等。故所以勸。令
不應即入中道也。以是義故者。由是不取法
非法故。疏結歸中者。不應取法離有也。不應
取非法離無也。既離有無即歸中道。假言顯
義者。謂所言非法。是顯法體離於性計。若無
非法之言罔知彼義。餘皆例此。當知義不自
顯必假於言。故淨名云。無離文字説解脱也。
不應等者。謂雖聞非法。不得如言便執空義。
此遮一向執言者也。不執等者。謂若全棄非
之於言。則安解諸法空義。將知但除其病不
除其法。此遮一向離言者也。是則全執全棄二
皆不可。故華嚴疏云。夫法無言象非離言象。
無言象而倒惑執言象而迷眞。偈云等者。餘
兩句云。如人捨船筏。法中義亦然。論云下轉
釋偈文。得證智等者。以言詮智得智忘言。忘
言即不住也。如乘筏渡河至岸捨筏。隨順等
者。未得證智不可都忘其言。未達彼岸不應
捨筏。實相生者。實相名法得實相智無相無
得。故云應捨。以實相無相故。唯識云。若時於
所縁智都無所得。理不應者。此實相法尚不
可得。況離實相外一切法耶。除諸法實相餘
皆魔事故。故云。非法不與理合故不相應。以
是例非故云何況。第三中疏初標章。向説下
指疑起處。此從第一中來。以彼文云。不可以
身相得見如來。佛非有爲者。此指偈云分別
有爲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
來。故云非有爲。亦是按定立其理也。云何下
結成疑。既若佛非有爲。即不合有得有説。因
何釋迦於菩提樹下得菩提。前後諸會説法。
既有得有説即墮有爲。云何前言不以相見
作無爲耶。擧因問經意云。於汝心中。所謂如
何謂我得菩提爲不得耶。謂我説法爲不説
耶伊本疑此。故擧問之。佛問等者空生疑得
疑説。佛即順疑以問。辭雖云得意顯無得。試
其所答解與不解。無著下引證。彼疑有取佛
顯無取。以無破有故云翻也。説法例之。順理
酬經意可知。定者實義。謂無實法名菩提。
無實法名如來説。此一向約勝義答也。偈云
等者。餘句云説法不二取。無説離言相。意謂
釋迦如來是其應化。應化之相俗有眞無。是
故答中皆言無定準。金光明經及攝論説。佛
果無別色聲功徳。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獨存。
此是眞佛。今既異此豈得言眞。故云應化非
眞等。無定法經徴意云。以何義故無定法可
説耶。釋意云。欲言其有無状無名。欲言其無
聖以之靈。諦理若此欲何説哉。説尚不得欲
何取哉。取即得也是故上云。無有定法如來
可説等。疏二。一引無著。正聞等者。此則聞而
無聞。説而無説。非謂全不聞不説也。如淨名
云。夫説法者無説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
是茲義矣。分別性者。一切諸法皆依妄念而
有差別。念尚無念法豈是法。故云非法。法無
我者。但分別性亡即是法無我理。此理不無
故云非非法也。論云下二引天親二。一釋文
依眞等者。此且標立所依之本。然於其上説
離有無。一切等者。縁生之法本無眞實之體。
亦無眞實之相故云非也。實相有者。諸法既
無即眞實相。實相不無故云非非法也。此即
非却非法也。何故下二通難。難意云。本來疑
證疑説。問答悉以雙該。今於釋所以中。何故
但言所説而不言證耶。有言下釋也。此乃以
説反驗於證。且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増
潤。内無徳本外豈能談。故但言説自表其證
也。又此言取即是證也。無取經徴意云。所以
言無取無説非法非非法者何也。釋意云聖
人即是無爲。無爲即無分別。若有取説法非
法等。皆屬分別不名無爲。何爲聖人故。無取
説等。言賢聖者。賢即是聖鄰近釋也。魏云等
者。問行位通於賢聖。云何唯取聖人。答若以
通論即該賢位。此明證果深淺故唯言聖。得
名者即差別也。以諸聖人皆約證無爲差別
之義。而立其名。如證偏行眞如。得名歡喜地。
菩薩等此則得名差別。蓋一義耳。輪意等者。
謂登地已上隨證一分眞如。皆斷一障二愚。
即是一分清淨。約於此義便立一名。乃至佛地
例皆如此。非別得法者。無得而得即是眞得
菩提。若言有得即是不得。當知菩提樹下都
無實事。故偈云。應化非眞佛等故。無取説者。
結歸經文無分別義也。具足清淨者佛也。謂
一切惑習悉皆斷除。蕩無纖塵純一無雜故。
分清淨者菩薩也。分斷諸障分證眞如。垢未
全除故名爲分。故佛頂經云。餘塵尚諸學。明
極即如來。廣如序中滿淨覺者處説。無著下
約無爲差別明賢聖也。無分別者。即無爲義。
無所作爲故云無爲。無爲眞如蓋是一法。菩
薩等者。有分別故。有所爲故。如來等者。無分
別故。無所作故。初無爲者。菩薩也。折伏等者。
此約在觀分別不生。分得相應故云顯了。後
無爲者。如來也。無復分別是眞無爲。即第一
義也。此約於佛故。復云者。更無過上故云無
上覺即佛也。三乘下結通諸乘。以二乘之人
亦分證眞理。故此通攝也。是知三乘賢聖皆
修證無爲。所證雖無淺深能證有其差別。猶
如三獸同度一河。能度有差所度無別故。大
品云。欲求聲聞乘。當學般若波羅蜜。欲求縁
覺菩薩無上佛乘。皆言當學般若波羅蜜。是
故經云。一切賢聖也。校量等者。問本因善吉
起疑。所以世尊爲斷。斷疑既已何用校量。答
論云。法雖不可取不可説。而不空故。意云。恐
有人聞是法不可取説。便欲一向毀廢言教
故。此校量顯勝令其演説受持。故大雲於此
開立第五不空福徳疑。以論文不言斷疑。故
此不立也。劣福問經意云。七寶最珍三千最
大。用此布施福多不多。倶舍下明三千世界。
四大洲者。謂東勝身洲。南贍部洲。西牛貨洲。
北倶盧洲。日月者。即一四天下。同一日月之
所照臨。蘇迷亦云須彌盧。但梵語楚夏耳。此
云妙高山。四寶所成高八萬由旬。欲天者六
欲天也。謂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
化樂天他化自在天。梵世者色界初天也。於
中復有三天。謂梵衆天梵輔天大梵天。各一千
等者。如上各滿一千。方成一小千界。此小千
等者。又一千箇小千界。方成一中千界。此千
等者。又以一千箇中千界。方成一大千界。皆
同等者。謂四禪已上三災不及。故不説成之
與壞。三禪已下統維三災故云同一成壞。就
中從初禪已下同火災。二禪已下同水災。三
禪已下同風災。七寶等可知。福多酬經答文
可見。徴云。以何義故説多。釋意云。不約勝義
空故説多。是約世諦有故説多。勝義空者。此
門是絶相無爲。不可言福與不福。福既不有。
無以言多。世俗有者。此門是有相有爲可以
言福。以有福故兼可言多。判經福經意可知。
然四句尚爾況全部耶。疏二一正釋經文。偈釋
持説。因明勝之所以。望後經文有似太疾以
偈文。連環不可分故悉之。受持及説者。標二
法門不空等者。謂持説此經不同寶施空得
福徳更得何物。次文是也。福不趣菩提者。謂
寶施雖多。但成世間有漏之福。終不能成無
上菩提。二能趣菩提者。謂持説此經斷除煩
惱。煩惱盡處即是菩提故。四句下二別示句
相。詮義等者。謂以一句詮一義。一義爲一句。
四義方成一偈。一異有空常無常等。皆各有
四句。然今經四句人説不同。有説。取無我無
人無衆生無壽者爲四句。有説。取若以色見
我等爲四句。有説。一切有爲法等爲四句。有
説。但於一經之中隨取四句經文。便爲四句。
有説。始從如是終至奉行。方成四句。然上諸
説皆非正義。如凡下明正義。斯則約有無等
爲四句也。謂第一是有句。第二是無句。第三
是亦有亦無句。第四是非有非無句。文義兼
備。故云最妙。以此四義能通實相即是四門。
然但下通妨先問。且一二二。句皆是四言。第
三一句獨成六字。文既増減云何成偈。故此
釋也。持説等者。以此四義是萬法之門。若了
四義即通萬法。萬法既通豈有菩提而不證
哉。文或等者。但論其義。義不在文義必周圓。
文從増減。義若等者。謂闕之成謗具之成門。
成謗者。謂闕無成増益謗。闕有成損減謗。闕
非有非無成相違謗。闕亦有亦無成戲論謗。
以有則定有無則定無。餘二例之故成四謗。
何以故。法不如是故。不如法見故。斯則般若
波羅蜜猶如大火聚。四面不可取也。具四句
者。謂義無所闕故。有不定有。是即無之有。無
不定無是即有之無。餘亦例之。隨於一句之
中。圓見四句之義。不墮増減等謗故成門也。
何以故。法如是故。如法見故。斯則般若波羅
蜜猶如清涼池四面皆得入。但以人依於法。
法異人乖。苟法義之所全。豈菩提而不證矣。
故言受持此經勝於施福。正釋經徴意云。以
何義故持説此經。勝於寶施。釋意可知。諸佛
菩提法者。揀非餘乘菩提法也。然餘菩提非
此不出。但擧勝者而以例之。此二者持説也。
了因者。以法身是本眞之理。不生不滅。但以
煩惱覆之則隱。智慧了之則顯。持説此法妙
慧自彰。觀破煩惱法身現矣。生因者。報化之
身本來無有。萬行所致故名爲生。故彌勒頌
云。於實爲了因。亦爲餘生因。爲經云一切諸
佛菩提法。皆從此經處。轉釋經所言佛法者。
約世諦故有。即非佛法者約第一義。即無第一
等者。謂俗諦相中有迷悟染淨凡聖之異。故
説佛法從經而出。眞諦之理離於迷悟染淨凡
聖之相。故不可説出佛法之義也。故圓覺云。
一切如來圓覺妙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
無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然則
本論異此不能煩述。第四疏初標章。向説下
指疑起處。此從第三中來。不可取説者。以前
文云如來所説法皆不可取不可説。云何下
結成疑也。前云一切賢聖通於三乘故。疑聲
聞得果是取。如初果人證自初果。亦自説言
已證初果等。入流果經問意云。於汝意中如
何。汝謂須陀洹人作念云得須陀洹果不。答
言不也。徴意云。若如是者。以何義故得名須
陀洹。釋意云。但約不入色等境界。即名須陀
洹。疏三。初正釋經文。入流者四果名爲聖人。
經從凡夫剏入聖類故流類也。預厠也。只由
下釋得名所以。入者取著義。若取六塵即滯
凡流。不取六塵名入聖流。是知功過在人不
在六塵境界。據此則何有別法而爲所入耶。
論云下引證上義。不取一法者。不唯六塵也。
名逆流者逆凡流也。謂若取六塵即入凡流逆
聖流。既不取著即入聖流逆凡流也。乃至下
例明餘果。初果尚爾況餘果耶。然非下二商
教果證。或問既皆不取應亦不證。故此釋也。
但於下轉釋。意明但無取心非謂不證。若起
下反明。凡夫著我既由起心。聖人無我。必不
起也。故知下三結斷疑情。空生本謂證果是
取故生疑。今明無取方成證義。永異所疑也。
若準斷疑斯文已畢。以四果是小乘賢聖修
證行位。是故經中具而明也。然此四果復有
四向。謂向於果故。即須陀洹向等。於四果之
中初爲見道。次二修道。後一無學道。且初修
行得入見道。謂十六心斷三界四諦下八十
八使分別麁惑。得初果證。謂三界各有四諦。
毎諦下各有煩惱。即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
邪見見取戒禁取。四諦之下或具或闕故成
八十八使。雜心論云。苦下具一切。集滅除三
見。道除於二見。上界不行恚。謂初句即欲界
苦諦下全具十使。次句即集滅二諦下各除
三見。即身邊二見及戒禁取。所以除此三者。
縁身是苦本。觀苦已斷身見邊見。依身而起
故亦隨亡。無戒禁取者。以集諦不計非道爲
道。滅諦又非修位。是故皆無戒禁取。道當修
位却或有之故不除矣。故云道除於二見。不
除戒禁也。由是苦下具十。集滅二諦下各七。
通前即二十四。道諦下八合三十二。後句云
上界不行恚。即於二四諦下各除一瞋。毎界
各有二十八共成五十六。兼下欲界三十二。
即都合爲八十八也。云何十六心。謂欲界四
諦下。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又合上二界爲
一四諦。類下欲界觀。斷亦各一忍一智。以成
八心。二八即爲十六心也。忍即無間道。是正
斷惑時。智即解脱道是斷了時。所謂苦法智
忍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乃至道法智忍
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斷至十五心道類
智忍名初果向。至第十六心道類智時。名證
初果。入於見道爲須陀洹。分別麁惑一時頓
斷。猶如劈竹三節並開。即以見諦八智爲初
果體。初果行相略明如是。餘之三果佇見次
文。一來果經問答及徴意。皆同上釋。意明斯
陀含者。但於人間天上一度往來。雖復往來
實無往來之者。只約此義名斯陀含。斷惑者。
謂欲界修惑有四。即貪瞋癡慢。此是倶生細
惑。任運起者障於修道。以難斷故分爲九品。
所謂上上乃至下下。此九品惑二三果人斷
之。斷至五品名二果向。斷六品盡名第二果。
故倶舍云。斷至五二向。斷六一來果。一往等
者以九品修惑。能潤欲界七生。謂上上品潤
兩生。次三各一生。次二品共一生。下三品共一
生。今斷六品已損六生。猶殘下三品潤欲界
一生。是故一往天上。更須一來人間受生斷
餘惑也。便得等者。問據此次第。合是第三。云
何僣言便得羅漢。答所言便得羅漢等者。非
謂逾越不證第三。但約欲界惑盡往而不來。
望一去説。故云便得等也。若改便得爲直至
何也。餘下三品一生斷盡。便往羅漢即不須
前來和會也。故名下結成第二果。即以見道
八品無爲。及修道六品無爲。爲此果體。無我
等者。由無我故不計去來。非謂不去不來。但
不計去來之者。其猶魯船匠士刻木爲人。雖
復驅使往來。實無情慮所計。不來果經問答
徴意。亦同上釋。意云阿那含者。一往天上更
不再來。雖爾不來亦無不來之者。但約此義。
名阿那含。不來不還。蓋是一義。斷惑等者。謂
前九品惑中餘下三品。斷至八品名三果向。
斷九品盡名第三果。故倶舍云。斷惑七八品
名第三果向。九品全斷盡即得不還果。更不
還者。欲界修惑但餘三品。三品煩惱共潤一
生。今以斷之。更無惑潤杜絶紆絆故無再來。
故云下結成第三果也。即以見道八品無爲及
修道九品無爲。爲此果體。此二三果人斷惑。
猶如截木横斷。而已知之。同前者。合云已悟
無我雖能往來。四不生下二。初辨得名。三釋
者。由有三義故存梵音。無賊者。意以煩惱爲
賊。謂斷人慧命劫功徳財。致使行人失於聖
道。流迸生死曠野。不達涅槃寶所。爲害頗深
故名爲賊。見修等者。謂上二界各有三種修
惑。謂貪癡慢。此惑微細難除。故約八地分之。
毎地分成九品。都合七十二品。毎品各有一
無間一解脱。斷至七十一品名阿羅漢向。斷
七十二品惑盡成阿羅漢。此果斷惑如登樓
臺漸陟漸高。見修合論兼欲界一地。總以八
十九品無爲。爲此果體。若約四果有爲出體
者。即初果唯取道類智一解脱道爲體。第二
唯取斷欲界九品修惑中。第六品一解脱道
爲體。三果唯取第九品一解脱道爲體。羅漢
唯取有頂地第九品中一解脱道盡智爲體。
所言無爲即離繋果。有爲即等流果。不生等
者。謂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
有。然前三句。即是盡智。後句即是無生智。謂
不向三界之中。受有苦身也。以世間因亡果
喪。出世間因成果證故。應受等者爲超出人
天故。堪受人天供養。若或一種淪溺寧堪供
之。故倶舍云。供養阿羅漢得現在福報。蓋由
業煩惱盡福田勝故。當知。未出三界受他供
養者。大須隨順出離。豈得安然免之哉。擧問
經意準前可知。明答及徴意準前釋。意云阿
羅漢者。無煩惱不受生應供養。以是義故名
阿羅漢。除此之外。更無一法名阿羅漢。若阿
下反釋云。若或作念言。我得阿羅漢果。便著
我人等相。則與凡夫何所異哉。由此驗知。的
無是念引己證令信者。以己方人也。亦令衆
生皆亡是念。入於聖道故。先印經意云。佛於
往日。曾説於我得是三昧人中第一。不惱等
者。若人嫌立則復爲坐。乃至不向貧家乞食。
皆爲不惱他也。能令下釋。既不惱之煩惱何
起。第一等者。謂十大弟子各有一能。皆稱第
一即迦葉頭陀。阿難多聞。舍利弗智慧。目連
神通。羅睺羅密行。阿那律天眼。富樓那説法。
迦旃延論義。優波離持律。須菩提解空。今言
無諍者。只由解空得無諍故。亦如夫子十哲。
各有能事。謂徳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
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
夏。離欲等者。謂貪使煩惱通於三界。斷盡此
貪方眞離欲也。問若然者。則但是羅漢皆斷
三界煩惱。云何善現稱第一耶。答所言第一
者。蓋約無諍不約離欲也。故經云。我得無諍
三昧。人中最爲第一。又魏經云。我若作念。世
尊則不記我無諍行第一。意者。以空生獨得
無諍三昧故。於諸離欲羅漢之中。稱爲第一
也。不取經云。佛雖讃我我於此時輒無是念。
佛意經云。若我當此之時作如是念。我得阿
羅漢果。佛則不説我爲樂寂靜者。只縁不作
是念故佛讃之。無所行者。即不作念也。故經
中反説。即言若作是念。順釋即言實無所行。
離煩惱障者。謂貪等十使麁細盡除。離三昧
障者。三昧是定障即是惑。三昧之障依主釋
也。不同煩惱即障持業釋故。然此二障離。各
有由離煩惱障得羅漢故。離三昧障得無諍
故。寂靜者。寂靜即是無諍定意言。須菩提是
樂寂靜之者。第五疏初標章。釋迦下先述疑
即釋迦因中爲善慧仙人。蒙然燈如來授
記云。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由此
増進入第八地。故云受法。廣有因縁如第十
二中説。云何下指疑起處。便結成疑。此亦從
前第三中來。以彼文云如來所説法。皆不可
取不可説故。經問意云。於汝意中如何。謂我
昔於然燈佛所。於授記言説之中。有法爲所
得爲無所得。答意云。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
授記言説之中。實無法爲所得。説是語言等
者。以是語言故無所得。語言非實者。謂語言
從縁縁無自性。擧體全空空故無得。也斯則
聞而無聞説而無説。智證法者。釋得記之由
也。意明。但以自無分別智證自無差別理。智
與理冥境與神會。豈有所説所得耶。論云下
引證上義。證法離言説相故不可説證法離
心縁相故不可取也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四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五
 長水沙門子璿録 
第六疏初標章。若法下指疑起處。此亦從前
第三中來。云何下結成疑也。既興功運行六
度齊修。迴向發心嚴淨佛土。此若非取則孰
爲取耶。佛身之疑意亦同此。以是二報不相
離故。故論文中二疑雙叙。然今此科但斷一
種擧問。經意云。菩薩取形相莊嚴佛土不。佛
意等者。空生本疑有取。佛意欲顯無取。取與
無取在於性相二土。故且擧相問之。試其解
不。釋答經意云。不取相莊嚴佛土也。徴意云。
以何義故不取相莊嚴佛土。釋意云。不以相
莊嚴是眞實莊嚴也。偈云下。於中前三句正
釋經。後一句即却釋偈之第三句也。又前兩
句。釋經中莊嚴佛土者。非形釋即非莊嚴。第
一體釋是名莊嚴。非嚴顯偈中非形。莊嚴意。
顯偈中第一體。此但指配其文。義意即邐迤
次顯。論釋下轉釋偈文。諸佛下至不可取。釋
偈之前半。謂修習無分別智。通達唯識眞實
之性。此則以智契如名爲莊嚴。即是無取之
義。所疑有取自此釋遣。莊嚴有二下釋後半。
先列二土。形相即法相土。謂金地寶池等。以
要言之。但有所見聞皆屬形相。第一義即法性
土。謂離一切相無所見聞。即眞如理是。非嚴
下正釋。即以後第三句爲出所以。由是故得
非嚴及莊嚴也。非嚴即揀法相土。非今所嚴
之者。當於經中則非莊嚴也。莊嚴意。即顯法
性土。是此所嚴之者。當於經中是名莊嚴。所
謂顯發過恒河沙數功徳。而爲莊嚴。如金作
器器非外來。即以此器反嚴於金。是故前引
論云。諸佛無有莊嚴國土事等。是則於諸嚴
中更無過者故。云第一莊嚴等也。言意者。即
指非形第一體。是非嚴莊嚴之意也。意即所
以也。問諸佛身土必須性相具足方爲了義。
今既唯言於性。豈不闕於相耶。答身土之相
唯心之影。心淨方能現之。苟能清淨其心。身
土自然顯現。其猶磨鏡塵盡像生自然。如然
故非造作。故唯識云。大圓鏡智。能現能生身
土智影。況是即相亡相非謂棄相取性。但無
執情何閡於相。然以經宗無相此義稍増。首
末皆爾。用心之相如次所明。淨心勸經意云。
以是義故。汝諸菩薩應生無住清淨之心。若
人下。先叙所遮之心。意以形相爲眞佛土。由
是見故便欲形相莊嚴。故云我成就等。彼住
下顯失也。意明本欲嚴淨如何却生染心。以
住色等即生死心。何名淨耶。爲遮下。躡前所
遮引起經意。既以不住色等爲清淨心。當知。
住於色等誠爲染矣。正智者。無住之心既是
正智。當知有住所生之心同爲妄識。此中正
智而言生者。所謂顯發非剏然而生。故大經
云。於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羅蜜生也。以此
般若不生不滅故云眞心。若都下。顯意遮過
恐惰空見。故令生此眞心。天眞之心本無生
滅。但縁住境即不相應。亦非斷滅心。若不住
般若。了然亦非生起。恐人迷此故爲顯而遮
之。是則前令不住色等是遮有。後令生心是
遮無。既離有無即名中道。如斯體達是眞莊
嚴。何有佛土而不清淨。故淨名云。欲淨佛土
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即佛土淨。淨其心者即離
有無也。第七疏初標章。疑起之意前章已叙。
問此與第三何別。答前化此報故不同也。縁
前聞應化非眞。故無有取。便云報身是實應
有取心。是故此疑躡彼第三而起也。斷疑經
問答可知。徴意云。以何義故。名之爲大。釋意
云。非有漏有爲身。是無漏無爲身。若準無著
則全異於此。大抵首末皆依二諦而釋也。今
此疏中有依天親。有依無著。則此一段且依
天親也。疏二初總釋喩旨。高遠等者。謂下據
金輪高八萬由旬。六萬諸山而爲眷屬故。名
爲大。故華嚴疏云。須彌横海落群峰之高。而
不取等者。彼山雖大四寶所成。五位法中色
法所攝。三性之内無記性收。豈有分別而取
爲王也。報佛下正明所喩。謂進修多劫福智
圓明。純淨無垢更無過此。故云無上。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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