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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品遊意 (No. 1696_ 吉藏撰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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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696 [cf.No.223]
大品遊意
斯道幽微。深遠難測。無知無照。無名無相。
理絶百非。道亡四句。言語無所厝其辨。情識
無所沒其慮。雖復一相無相。萬用無虧。至寂
至空。道光法界。故開經宗之始。以不住法住。
辨其義之終。以無得爲得。是故絶相必假言
宣。無名要由教顯也。摩訶波若波羅經者。此
云名之爲大。大者。廣博苞容莫先爲義。波
若者。釋論云。如猛火聚四邊不可觸。觸之皆
燒。此意正法波若。翻不翻皆不可得也。波羅
蜜者。此云度彼岸。經者。訓法訓常。前賢後聖
莫能改之。故云常。階摸行人心識。目之爲法。
故云經耳
般若義有五重
 第一釋名 第二辨宗 第三會教
 第四明縁起  第五出部儻也
第一釋名中有五。第一摩訶。二波若。三波羅
蜜。四修多羅。五序也
摩訶有名。謂摩訶摩醯優波。此云大也。龍樹
云。摩訶有三。謂大多勝也。大者。以廣博苞容
莫先爲義。如大經中説。明此大義有兩家。招
提涅槃師述莊嚴義云。大義有十種。一境。二
人。三體。四用。五因。六果。七導。八利益。九斷
結。十滅罪也。第一義境遍法界。故名境大。會
此法者。名爲人大。故十二門論云。世音大勢
等大士所乘故。故名爲大也。實相般若。是萬
行之本。容受萬品。名爲體大。所謂百華異色
皆成一陰。萬品體殊皆歸波若。波若能照第
一義空。此用最勝。故名爲用大。上句直謂智
能。此句作用爲異耳。菩薩修萬行。名爲因大。
因既廣大。所得彌博。故名爲果大。二乘所道。
唯止於三。菩薩遍導萬行。故名導大。既導萬
品。利功最勝。故名利益大。二乘唯斷正使見
諦思。不及習氣無明。唯菩薩兼斷。故名斷結
大。故大品經云。一念相應慧斷無量煩惱及
習也。二乘唯滅輕罪。不及四重五逆。故阿含
經云。阿闍世王堕&MT05815;毱地獄也。菩薩頓滅。故
名滅罪大。大品云。若聞此經。即滅惡創癩病。
釋論第五十九卷釋法稱品云。惡創癩病者。
謂四重五逆也。故經云。世王滅罪。謂此也。龍
光述開善義云。大有六種。人境體用因果也。
後導與滅罪等四。攝入用大中也。併云。此皆
望小名大。而未照也。今假若就横門釋者。於
義亦得。而言同旨異也。今所用者。唯存體用
兩大。何者。義不出中假故。前家所明十種六
種。皆是用大也。就此義中。大義有三。一者待
小名大。謂大小小大因縁也。二者對小名大。
此破小乘狹劣之病。以廣大上句直明因縁
相。此句偏明除病之耳。三者秤讃名大法。絶
離如大火聚。而大勝義輪。以大名秤讃其
本。此非大非小。强名爲大耳。問。若非大非小
名爲大者。亦應非偏非中名爲中。何故非有
非無爲中耶。答。義有左右。何者。若相攝明
者。亦應非有非無名爲大。非大非小名爲中。
而互相避者。各有故生故也。何者。佛常行中
道。爲衆生説有説無。此有此無。非是令保。義
在表理。故十地經云。從有無方便。入非有非
無。故即非有非無。名爲中也。欲讃理極。強名
摩訶。恐有還著。故云非大非小名爲大也。
第二波若。波若名義。經論不同。今略出六種。
一者波若。二者斑若。三者鉢若。四者鉢羅若。
五者蔓多羅。六者摩何曼多羅。或云毘曇。此
云無比法也。此翻譯不同。釋論第十八卷云。
波若是智慧第四十三卷云。波若是智慧。又
六波羅蜜經云。波若是智慧也。道安法師造
折疑論。以經無間品云。般若覺遠離。叡法師
云。波若是清淨也。而開善述者云。遠離清
淨等。皆是波若中用。非正波若義也。如空慧
中。有忌與導等多用故。第十八卷云。波若是
慧者。正翻波若。餘皆義訓也。今解不然。何
者。此經初云。波若非愚非智。論云。波若深
重。智慧輕薄。故不可翻。故正法波若。不得以
一義翻譯。而三代法師説此文者。一者云。不
得以下地智慧翻上地波若也。一云。此説無
文。不足爲依所。依成論世諦品説。何者。彼品
云。縁世諦心淺。縁第一義諦深。故不得以淺
智慧翻深波若也。今解。正法波若。非愚非智。
慧智等法。是其末用。故不得以其末翻彼本
體。正法是其源。仍授波若秤。智慧是末。故與
淺名多。長安叡法師。與什法師對翻大品。其
序云。胡音失者。正之天竺。秦言謬者。定之
字義。不得翻者即而盡。是以異名熾然。胡漢
殆半。應述其言也。而經論此云智。此云慧者。
欲擧一義令生信樂。非是正翻也。大品經云。
波若謂諸衆生。毘婆沙那謂聲聞縁覺。闍那
謂佛菩薩也。成論釋此文者。凡夫之人。依教
翻癡根生無癡善根。故與波若之名。二乘見
四眞諦。分亦見空。故與見秤。菩薩照境決
斷。故授智號也。今解。凡夫二乘菩薩皆見正
法之用。凡夫唯有趣向之心。而無用道別起。
仍授體名。後二者同前釋也。復次經云。説智
及智處。皆名般若者。成論師云。謂教行境也。
何者。教能詮智。智能照境。境能發智。此皆波
若之縁。故總名波若。而觀照波若。實是智慧。
故能照境。第一義空。是智之縁。故名實相波
若。何者。我心悟理即生明解。違即生惑。故此
三種。其相性實異也。今解不然。何者。若有境
智之別。境不生智。智不照境。即是性義不離
斷常矣。今解。境能發智。智能照境。境智智
境。境智是空境智即非境非智。平等無二。是
有所辨之宗也。此不二爲物所開。即名教行
波若。開而不歔。即名正法波若也。既是空
境空智。是以言智不失境。言境不失智。故知
成論境智定異也。又成實論云。斷惑之導。唯
須空慧。何者。已與執相違故也。而開善義。在
東山時。説五方便。皆縁於假理。故第一法。與
苦忍不爲習因也。還陽州時云。五方便皆縁
於眞。故縁假解對退不伏進不斷。而死時云。
先説謂得。何者。成論四無礙品云。何者近法
住世諦智。論主答頂是也。今解。有四句。假
伏中斷。中伏假斷。中假具斷。中假具伏。如斷
伏義中具説也。成論師云。無始以來。所染煩
惱。隨心成就。如影隨形。故修行十地。漸斷諸
結也。今即不爾。許心造空。即名斷惑。無有成
就。如影隨形。而迷得悟。故經云。無明即變爲
明。而顛倒本空寂。去無所至。故經云。明與無
明。眞性無二也。但佛果斷惑不斷惑以來有
二。開善云。佛地即惑。此義難解。何者。若佛
心起時。煩惱滅者。即應惑屬佛地也。莊嚴云。
滅惑生解。如因滅果生。故佛地不即惑。若爾
煩惱自滅。解不開於也。解云。常迫迮伏惑力
轉弱。理應滅惑時。解力轉勝。方可生時。故雖
不相經干。有存亡。理數然爾。般若義。釋論
出八家。第一家云。無漏爲般若。成論主所用
也。第二家云。有漏爲般若。數家所用。何者。
見有得道故也。第三家云。有漏無漏合爲般
若。第四家云。因中智慧。是般若故。經在因名
般若。果薩般若也。第五家云。無漏無爲不可
見無對般若。第六家云。離有無四句。爲般若。
第七家云。前六併是也。第八家云。前六中。唯
第六家所説解。是也。龍樹菩薩唯出八家而
已。不復簡是非也。今解。若如前五家所執。只
是般若中一片。是非般若正義。第七家合取
爲般若者。此擧時用。第六家云。正是般若體
也。所以明般若者。諸師有二釋。一云。初教所
破。是有法無諸利益。故立正因果。以破其執。
既立因果。故以有相爲宗。而未申本意。故第
二説般若。是慧觀法師所申也。一者云。初教
亦説無相。故見空得道。而言相教。從多論耳。
既是略説。故第二廣説無相般若也。而釋論
以十九復次。廣辨之。而無一復次因於此釋
也。今略者。一二復次。第一復次云。爲彌勒廣
菩薩行故説般若也。第二斷邪見疑網。第三
破邪見。令信入中道。第四斷有無二見。令進
入中道。第五令信正法。第六復次云。爲四悉
檀故説般若也。第七復次云。次別大小乘故
説般若。其餘復次。如論中説也
波羅蜜第三波羅者。亦名波伽也。波羅此云
彼岸。密者言度。又賢劫經云。波言岸。密者言
究竟也。釋論中廣説此彼兩岸及度也。今略
擧三。以示其相。第一者小乘爲此岸。大乘爲
彼岸。何者爲小乘人委曲授教。未及廣遠。名
爲此岸。爲大根人説大乘満教名彼岸。檀波
羅蜜爲中流。此行至果。名爲度。而龍樹云。在
海中爲度。已至彼岸爲到。亦眼目之異名。第
二雙者。魔爲此岸。佛爲彼岸。中流如前也。第
三雙者。世間爲此岸。涅槃爲彼岸。受是生死
河。八正華爲中流也。成論師有相爲此岸。無
相爲彼岸。生死爲此岸。涅槃爲彼岸。衆惑爲
此岸。種智爲彼岸。此即三同前釋。而實碩異
也。賴殰假捨此經彼。必爲度彼岸也。今則不
然。無有一法以此到彼。唯遠我無我。不二名
爲度。度者水勉也
明修多羅第四。三義之中。有一分名經。何者
是三。一者佛口説。二者神眼見。三者光明也。
如坐席衆中弟子所説也。言放光者。若入林
磎答。正造論時。佛放光明。表有疑者。即入修
多羅。若闕此三義者。雖有聖明之徳。不入經
疑。故佛在舍利弗。造阿毘曇。迦旃延造毘勒
論。曇摩陳那比丘尼亦造論。皆名爲論也。如
外典聖人所説。名爲經。賢人所吐。名爲書也。
修多羅。略有三名。謂修多羅。修嵐林。修多
懶。而經論翻譯不同。仁王經云法本。大經與
雜心云契經。成論云。直説聖言。或經云經
也。言經者。有時一云。直別經論之異。如聖説
名經。異人説名書。非翻修多羅也
明序第五。從來釋者。序是由漸義。若非時方
人正教無由。故所因謂之序也。而序訓有三。
一屋。二舒。三王也。天子正坐大極殿。諸臣所
居。左庠右序。若謂王所從。庠序而進。不得直
就。説之時。必因五事。不得頓説。故以序品
初。以況聖義耳。既有時方人者。教自開敷。詔
之序也。正行教也。名爲王者往也。如王命之
事道而不塞。非命之事。應而不行者也。秡
渠者。此云品也。義類不同。謂之品也。若具
言。應言佛陀槃遮摩訶般若波羅蜜。此云修
多羅。凡説法有五。一佛。二弟子。三諸天。四
仙人。五化人。故簡聖餘名。故云佛説。記胡來
經本有經名字。皆題經初。故皆唯道安法師
竺法眞。欲令易故。以題内面也
第二辨宗體。有五重。第一明體。第二明宗。第
三簡因果。第四明長短。第五辨遠近
明體凡有四釋。第一家云。以理爲正經。何者
如拕多多羅長者。以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檢
魔所説陰十三入十九界。故理是正。經文云
是傍。如龍光云。理爲能印。文爲所印。第二靈
味寺實法師云。教理相合。因成假爲經。何
者。文理相科合爲經。偏即非經。故外道有教
無理。如虫食木也。而成論云。異法一時。具曰
因成假。若如此釋。直是因成假也。第三靈耀
寺盛法師云。文是文經。理是理經。教理各是
經耳。何者。文能詮理。理是所詮。教詮教能詮
教理所並是經也。第四太創寺宗法師。與白
馬寺要法法師。以教爲經。此開善寺之師也。
開善師云。十四種色中。色聲兩塵。是經體也。
後時營法師加觸也。何者。闇中摩石碑。即知
字義。故聲觸皆是經體也。成論云。是音聲性
法入所攝故。五塵中唯是法塵。何者。詮辨之
功。於行乃得。故攝入法塵也。今解。萬法無
非是經。何者。色表有色。心表爲心。諸法例
然。故縁覺悟縁。雖而得道。豈有教耶。一方所
須。各是所主。故香積佛香作佛必。釋迦化
土。以音聲作事。此化縁不同故也。善見毘婆
沙中。阿難以七義。明修多羅。一發。二善語。
三秀出。四經強。五涌泉。六繩墨。七綖也。凡
爲佛語。必有所詮之實。外道言詮之教無理。
以内外相望者。佛有妙開之實。謂之徴發。既
有當之絶。名爲善言。開發妙理。名爲秀出教
理相開。謂之住強。南北爲住。東西爲強也。
詮理無窮。謂之涌泉。裁形就正。名繩墨。以教
持理。如糸補衣。謂之綖。且胡見賣糸之肆。謂
之修多羅也。阿毘曇以五義辨之。一云出生。
二顯示。三涌泉。四繩墨。五結鬘。准可知

第二明宗。成論師釋。若以色聲爲經體者。體
異於宗。若以所詮爲經體者。體之是宗。而以
所辨爲宗也。辨宗有三家。第一新安耀法師
云。以境智爲宗。何者。非境無以生智。非智無
以顯境。境智於&T043488;。是聖義。故以境智。合爲經
宗也。第二家𧜣法師云。權實二智爲宗。此法
師只存四時。故般若維摩。合爲第二。故以二
智。爲二宗也。第三治城道法師云。唯實智爲
宗。何者。第一義空。諸法之本。世諦是末。故
以照一眞智爲宗。照末爲傍。故實智爲宗也。
今經境智。皆從不二起。故非境非智。是體宗。
是境智智境聖未用
第三明因果。莊嚴云。波若唯止於因。不通於
果。故經云。在因波若。至果薩波若。又云。般
若有佛法。有二乘法。是菩薩法。又云。欲得一
切種智果。當學波若波羅蜜。故知唯止於因
也開善云。波若通因果。所以通因果者。大經
云。解脱之法。亦非涅槃。摩訶波若。亦非涅
槃。又勝鬘經云。明佛智所斷。佛菩提智所斷。
羅漢悟波若。是胡悟。故智通因果也。今解波
若非有智。非因非果。以因怙爲因。以果怙爲
果。故在因名般若。至果名薩波若。因名十地。
果名法界。因名佛性。果名涅槃。此皆隨所辨
説。更無異法。而或者迷名生法癡有斷爭訟

第四辨壽命長短。成論師説不同。云初教佛
壽八十年。第二佛壽無量。故釋論佛有二種。
一者父母法身即是經中常身佛也。二者法
性身。壽命無量。光明無量。即是經中特尊佛
也。又大品云。欲得壽命。當學波若波羅蜜又
釋論婆伽梵子。一村衆生。猶壽命長。何況佛
度無量衆生。故壽命無量。第三七百阿僧祇。
第四如法華中説。第五明常住。一云。初教與
第二品。是八十。若爾云何示特尊佛耶。解云。
八十年即現特尊佛。非別有佛也。慧觀師義。
自第二已明常也。今解不爾。何者。經説無
定。或云七十九年。或云八十五年。又阿含經
云。佛壽無量。別有淨土。唯現餘報耳。若爾云
何定報耶。若一往判者。初教八十。第二教佛
壽無量。此是長短方便。故言長不失短。短不
失長。是因縁
第五明遠近。成論師云。初教明唯成道。不明
前世所行。故彌勒經云。此阿逸多具凡夫未
斷諸漏者。謂此也。自第二始開佛道長遠。故
大品第八卷云。於華嚴城燃燈佛所。不離六
波羅蜜。爲無所得。又云。彌勒已修六波羅蜜。
爲無所得。故此皆明前得道。故自第二長遠
矣。今則不爾。只是近遠方便。故近而無暫。遠
而無久。豈有遠近之異乎。而或者執遠近之
方。執近失遠。持遠失近。故墮有所得斷常。今
解。無礙法門何義。豈長短不可定。謂如當説

第三會教。成論師云。佛教不出三。一者頓教。
如華嚴大乘等也。二者偏方不定教。如勝鬘
金光明遺教佛藏經等也。三者漸教。如四阿
含及涅槃是也。就漸教中。有二教。一者諸法
師。作四教。阿含爲初。波若維摩思益法鼓楞
伽等爲第二。法華爲第三。涅槃爲第四也。所
以波若思益。合爲第二者。大品經諸天子云。
見第二法輪。思益云。見第二法輪也。作五教
師不同。兩義本是慧觀師所説也。一家云。阿
含爲初。禪經爲第二。波若維摩法鼓等爲第
三。法華爲第四。涅槃爲第五也。一家云。阿含
爲初經。維摩思益法鼓爲第二。法華爲第三。
波若爲第四。涅槃爲第五。所以波若爲第四
者。釋論云。須菩提聞法華。擧手低頭。皆成佛
道。是故今問退不退。故知法華故後也。廣
州大亮法師云。五時阿含爲初。離三藏爲第
二。如優婆塞經也。波若維摩思益法鼓爲第
三。法華爲第四。涅槃爲第五也。慧觀法師云。
阿含爲初。波若爲第二。維摩思益等爲第三。
法華爲第四。涅槃爲第五也。二經同云。見第
二法輪者。一是爲小中。第二是大中。第二也。
開善寺所述也。今解。半満兩教。何者。經中唯
説半満兩處。又釋論第百云。法雲波若。是顯
現教。法華涅槃。是祕密教。若爾維摩波若等。
還淺深法華等乎
次辨五家味相生。第一家云。十二部配當阿
含。修多羅配禪經。何者。定能發智以修多羅。
配當禪經也。方等配波若思益等。波若配法
華。醍醐配涅槃也。慧觀師所以十二配阿含
者。阿含約事分別。四諦理配爲十二。分別法
性也。第二無相教。名修多羅者。所説二諦體
生行人。空理萬法之本。故受法本名也。第三
名方等者。就教得名。此改小乘。無狹劣之通。
故名方等也。第四名波若者。能令衆生。同佛
壽量。平等大慧。如多寶佛品中論也。第五名
大涅槃者。永除生死。如醍醐體性清涼。故名
涅槃。今解。小教名爲十二部經。如提謂等三
歸五戒等也。修多羅配小乘半字。何者爲。滿
字。作本故也。方等總配滿字。波若別配波若。
何者。方等雖廣。波若爲要。得果之主故也。既
有能得之因。應有所得之果。故第五別配聖
果。而涅槃與波若。是眼目異名故。故諸大乘
中。皆得配之。非汝所謂第五教涅槃。唯是極
果。前皆非極也。就五時四時辨教。宗蜜亦不
同。慧觀師新安師大令正小。莊嚴營師云。自
第二已明常住。何者。仁王經云。超度世諦第
一義。一轉妙覺常湛然。又大品曇無歇菩薩
品云。法身無來無去。淨名經云。金剛之身。佛
身無爲。不墮諸教。故已明常住也。開善寺云。
前四時教。唯明無常。無量光明與倍數。終歸
於磨滅。故倶是無常也。而仁王經云。一轉妙
覺者。經説三諦有多種。或就因果説二諦。或
就假實明二諦。故成實論云。色等及泥爲眞
諦。四大五根爲世諦。已此二諦入眞實之時。
與理冥同。更無退轉。故云湛然。非謂無生滅
也。今解。常無常。非常非無常。跡義也。仁王
經云。超度世諦。第一義諦者。即語非有非無。
謂又妙覺具二諦。是故可謂。從有無方便。入
非有非無者。亦五時名目不同。慧觀師云。初
教名爲相教。第二名通教者。本空未轉故。説
通教者。勒取三乘果。故經云。欲得菩薩果。乃
至欲得聲聞果。當學波若波羅蜜也。第三維
摩名貶教。第四名同歸教。第五明常住也。開
善等云。以第二教破初教者。此義不爾。云何
佛自破聖言耶。初教名爲三乘別教。何者。別
説三乘果故也。第二無相教。亦名三乘通教
者。通者非二乘果爲通。唯取所學之法。名爲
通教。何者。欲得菩薩果乃至聲聞果。常學般
若波羅蜜。故知所勸爲通。且先勸三乘。後即
貶故。經云上人法。第三爲抑揚教。發軫初毀
小故。經云。廣原陸地不生蓮華。卑濕淤泥乃
生蓮華。又入正法倍曾。終不發阿耨三菩提。
起我見。如須彌山。不能發菩提也。第四名同
歸教。亦名善法教。何者。彼云汝等所行是菩
薩道。又云。擧手低頭皆成佛道。以教爲名也。
第五教名常住。即□可見也。明壽命不同。如
辨宗中説也。而七百之言。維摩思益等經。無
有此言。唯首楞嚴經云。東方莊嚴王佛。七百
阿僧祇入涅槃。即我身是也。所以異經爲失。
第三教者。理自應爾。何者。初教壽八十。第二
無量。第四復倍上數。第五常住。若爾七百之
壽。應入第二。故云七百阿僧祇耳。今解。此皆
隨機所説。無有八十與七百阿僧祇之殊。故
經云。十方法諸如來。同共一法身。既以正
法爲體。豈有常無常長短之異乎。顯現祕密
有二種。一者法。二者其事可見也。顯現祕密
者。淨名經云。佛轉法輪於大千。其輪本來常
清淨。天人得益斯證者。名爲顯示等也。顯
現祕密者。釋論第百卷云。法雲般若顯現。法
華涅槃是祕密。而成實論師云。大品等五時
波若。唯解果内淺事。非是難解。故名爲顯現
教。所以然者。仁王云。若三界外。別有衆生
者。是大有説。非七佛所説也。其法華經。兼内
外事深。故非易可見。名爲祕密也。今解不然。
何者。法雲等發軫。頓開本經。故名顯教。法華
涅槃。先改執。後顯正法。故名祕密教也。顯現
祕密。有異聖究竟。如常説也。且成論師云。十
二年前。説小乘後説。今則不然。有四句。一
始終大。二始終説小。三初大後小。四初小後
大。何者涅槃經中。嘆十二年童子迦葉三十
六問等無有異。故知佛初成道。既説涅槃。而
成實論師云。是華嚴經也。涅槃既爾。餘經應
然。何者。釋論云。須菩提聞法華。擧手低頭
成佛道。今問不退。若云何得定言法華以前
説般若耶。且諸佛化衆生。應有縁即説。何後
時乃説大耶。故知應有四句也。次明但不但
義。但是住義。是不行義。若是佛教大小。皆是
無跡義。故云有不住有。言空不住空。而一往
開者。小乘是但。大乘是不但。何者。小乘爲淺
行人。施四諦因果法門。名爲但也。大教爲大
士。開不住法門。以示諸法無迹。爲不但也。大
小兩乘。既有二智。人亦有二。何者。小乘人。
保昔經教。名爲但。大乘人如幻化。無有去就。
名爲不但。故人法但人但不但義也。若例前
句。應有四句。如二句上例。三者但不但倶不
但。四者但不但倶但也。如十地論成論等所
執。皆存大小之相。名爲但。若如今説。大小倶
無迹。名爲不但也。若就兩佛者。一往釋迦教
是但。舍那教是不但。而釋迦教。有但不但。何
者。難化衆生説故也。舍那佛唯一大乘故。無
但不但也。且經云。華嚴經不入二乘手者。二
乘存著故。即爲聖教不入不云都不聞見也。
大品初佛説五品爲不共。第二傳教須菩提
説善品。爲共説故也
第四波若部儻。釋論云。有二種波若。一者共。
二者不共。有二種釋一云。共者。大品云三乘
通教是也。不共者。別第十地行聞波若。非九
地行所聞也。一云。只就大品中。亦有共不共。
何者。經云。欲得菩薩果乃至聲聞果當學者。
此是共般若。復有菩薩所對。名爲不共也。今
則無別深般若。但二乘分亦得聞。謂之共。菩
薩之殊於二乘。名爲不共。此就有方便無方
便。簡聖共不共。無別深波若也。復有三種波
若。一者上。二中。三下。上者光讃波若是也。
若具翻者。應是五十卷。而存長時遺少唯翻
十卷。即竺法護所翻也。中者是大品也。而卷
數不定。或二十七卷。併什法師翻也。放光波
若。是二十卷。是朱士行取於于闐國。即是大
品也。下者小品是也。有七卷。則是隨行也。復
有四種般若。謂上中下與金剛波若也。一云。
上中下與不共波若也。復有五種波若。謂摩
訶波若。天王問波若。光讃波若。仁王波若也。
從天王問波若。出五般若。一者須眞天子問
波若。有七卷。二者法文天子問波若。有三
卷。三者四天王問波若。有一卷。四者文殊師
利問波若。五者思益梵志問波若也。從光讃
波若。出二波若。一者成具波若。二者光淨般
若也。或云金剛波若。其本有一卷。此是校量
功徳一品。而抄爲別經也。一云。五時波若中。
一時説也。若其依仁王經法者。金剛波若。是
第二也。而一義云。金剛波若。理應最初。何
者。以三義驗耳。一者從衆。二者乞食等事。
三者經中有文。何者。大品衆是五千。分金剛
衆是千二百五十。云何前多。後還成少耶。且
大品中。不數地。雖地四寸。金剛經足數於地。
且經中云。所得慧眼。未曾得聞。此三義故。其
非後耳。或云。如仁王經中列法也
次第五明縁起。魏時沙門朱士行。導讃小品。
即知文義未盡。故甘露六年於干闐國。相經
本遇得大品。而彼國名僧。唯信小乘。故朱士
行將還時。彼僧白王曰。漢通人棄佛正教。
以持波羅門經。將還本國而宣流。王今不應
撿許。王即順語。遮而不許。于時朱士行。即白
王言。我今不顧身命而來。正止由經。王若不
許此經者。應撿一願。即誓言曰。若此經於漢
地有縁者。投火即應滅。誓言即摩訶波若波
羅蜜經者。斯道幽微深遠難測。無知無照。無
相無名。理絶百非。道亡四句。言語。無所厝其
詳。理絶二邊。情識。無沒其慮。雖復一相無
相。萬用無虧。至寂至空道光法界。故開宗之
始。以不住法住。辨義之終。以無得爲得。是故
絶相必假言宣。無名要由教顯。摩訶波若波
羅蜜者。摩訶者。翻云大。大者廣博爲義。苞容
爲義。莫先爲義。波若者。釋論自云。如猛火聚
不可觸。觸即皆燒。翻不翻皆不可得也。而約
用□亦得皆翻也。即波羅蜜者到彼岸也。經
者訓法訓常
大品經遊意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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