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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心論 (No. 1632_ 吉迦夜譯 ) in Vol.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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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632

方便心論一卷
  後魏西域三藏吉迦夜譯
明造論品第一
    若能解此論 則達諸論法
    如是深遠義 今當廣宣説
問曰。不應造論。所以者何。凡造論者。多起恚
恨憍逸貢高。自擾亂心少柔和意。顯現他惡
自歎己善。如斯衆過智者所呵。是故一切諸
賢聖人。無量方便斷諍論者。常樂遠離如捨
毒器。又造論者。内實調柔外觀多過。是以
若欲自利利人。應當捨此諍論之法。答曰不
然。今造此論不爲勝負利養名聞。但欲顯示
善惡諸相故造此論。世若無論迷惑者衆。則
爲世間邪智巧辯。所共誑惑起不善業。輪迴
惡趣失眞實利。若達論者則自分別善惡空
相。衆魔外道邪見之人。無能惱壞作障礙也。
故我爲欲利益衆生。造此正論。又欲令正
流布於世。如爲修治菴婆羅果。而外廣植荊
棘之林。爲防果故。今我造論亦復如是。欲護
正法不求名聞故。汝前説長諍論者。是事不
然。爲護法故故應造論。問曰。汝先言解此
論者。達諸論法當説其相。答曰。此論分別
有八種義。若有能通達解其義趣。則能廣爲
其餘諸論。如種稻麥以水漑灌則嘉苗滋茂。
不去稊稗善穀不生。若人雖聞此八不解其
義。則於諸論皆生疑惑。設有明解斯八義者。
決定能達一切論法。問曰。汝言解此論者。決
了論法。今諸外道有論法不耶。答曰有。如衞
世師有六諦。所謂陀羅驃求那總諦別諦作
諦不作諦。如斯等比皆名論法。雖善通達猶
不了別諸餘經論。如此八種深妙論法我當
略説。爲開諸論門。爲斷戲論故。一曰譬喩。二
隨所執。三曰語善。四曰言失。五曰知因。六應
時語。七似因非因。八隨語難。喩有二種。一具
足喩。二少分喩。隨所執者名究竟義。語善者
謂語順於義。言失者謂言乖於理。知因者能
知二因。一生因。二了因。語應時者若先説界
入後説五陰。名不應時。若善通達言語次第。
是則名曰應時語也。似因者如焔似水而實非
水。若有論者嚴飾言辭以爲水者是名似因。
隨言難者如言新衣。即便難曰。衣非是時云
何名新。如是等名隨言難也。我已略説此八
種義。今當次第廣明其相。問曰。汝前言喩今
立喩者作何方便。答曰。若説喩者。凡聖同
解然後可説。如言是心動發猶如迅風。一切
凡夫知風動故。便得決了心爲輕躁。若不知
者不得爲喩。問曰。何故不但説正義而説喩
耶。答曰。凡説喩者爲明正義。問曰。汝先言
凡聖同解方得爲喩。何者名同云何爲異。答
曰。如前風喩名之爲同。聖得涅槃而凡不得。
是名爲異。問曰。已説喩相。執相云何。答曰。
隨其所執廣引因縁立義堅固。名爲執相。問
曰。執法有幾。答曰有四。一一切同。二一切異。
三初同後異。四初異後同。問曰。汝今應當説
此四相。答曰。凡欲立義。當依四種知見。何等
爲四。一者現見。二者比知。三以喩知。四隨經
書。一切同者。如説者言無我我所。問者亦説
無我我所。名一切同。一切異者。説者言異問
則説一。是名倶異。初同後異者。如説者曰現
法皆有。神非現見亦復是有。問者或言現見
之法可名爲有。神若非現何得有耶。若言比
知而有神者。要先現見後乃可比。神非現法
云何得比。若復以喩明神有者。有相似法然
後得喩。神類何等而爲喩乎。若隨經書證有
神者。是事不可。經書意亦難解。或時言有或
時言無。云何取信。是名初同後異。初異後同
者。如説者言無我無所。而問者曰有我有人。
此二論者倶信涅槃。是名初異後同。復次執
法隨義有無量相。如十二因縁苦習滅道三
十七品四沙門果。如是等法名佛正義。如説
晨朝禮敬殺生祭祠。然衆香木獻諸油燈。如
是四種名事火外道。六十三字四句之義。是
音聲外道。明藥有六。一藥名。二藥徳。三藥味。
四藥勢力。五和合。六成熟。是名醫法。如六諦
等衞世師有。冥初一義多我異解。是僧伽有八
微。所謂四大空意明無明八自在。一能小。二
爲大。三輕擧。四遠到。五隨所欲。六分身。七尊
勝。八隱沒。是名踰伽外道。有命無命罪福
漏無漏差戒具足縛解。五智聞智思智自覺
智慧智義智。六障不見障苦受障愚癡障命
盡障性障名障。四濁瞋慢貪諂。是皆名爲尼
乾陀法。又有説言。一切諸法盡是有故當知
是一。又一切法盡有求那亦名爲一。又一切
法從冥初生。根本一故當知是一。又頭足等
成身與身爲一。又依者是空當知是一。如是
等名計一外道。又言一切法異。所以者何。如頭
足等與身爲異。又衆相差別如牛非馬等故
知法異。如是等名計異外道。若言一切法有
故一者。有法二種。一有覺二無覺。云何爲一。
因不同故。如是等法皆已總破。論者言。若有
人説苦*習滅道十二因縁有無等法。爲一異
者。皆非正因。所以者何。若言一者則墮苦邊。
若言異者則墮樂邊。是故有説。若一若異必
墮二邊。非佛法義。復次如有説言。涅槃之性
無苦無樂。何以知之。凡一切法以有覺故故
有苦樂。涅槃無覺云何言樂。復有説者而言
有樂。所以者何。樂有三種。一樂受樂。二無惱
害。三無希求。涅槃之中無所求故。是故得名
涅槃爲樂。又有問言。我先已知涅槃是常。今
與諸行爲異不耶。答曰。汝若先知涅槃常者。
云何謂爲同諸行耶。諸行之性流轉敗壞。涅
槃之體是常是樂。誰有智者言同於行。復有
問言。神我之性雖有形色。而未分別常與無
常。答曰若一切法有對礙者皆悉無常。如瓶
有礙則可破壞。我若如是必亦無常。然我有
形非經所載無有道理。如取沙礫名爲珍寶。
汝亦如是言多虚妄。問曰。汝何故言我無形
耶。答曰。我先已説瓶有形礙故可毀壞。我若
如是亦應磨滅。云何復問何故而説我無形
耶。復次復有不定執相。如或問言。以物爲聲
常無常乎。答曰。爲分成者皆悉無常。聲亦
分成豈獨常也。問曰。何名聲物。答曰。若未
分別云何爲問。問曰。我身與命。於未來世獨
受苦樂。共身受耶。答曰。此身滅已我餘身受。
問曰。何者是我。於未來世受苦樂乎。答曰。汝
前言我。云何復問有我不耶。此非道理。問
曰。已説執義。云何名爲語善相耶。答曰。不違
於理不増不減。善解章句應相説法。所演譬
喩而無違背。無能輕訶。以是因縁名爲語善。
問曰。不違於理。其事云何。答曰。有人計識是
我。以諸行空無我故。非一切行皆是於識此
非道理。行是識因。因無我故識云何我。問曰。
一切諸法皆悉無常。聲非一切是故爲常答
曰。汝言一切聲有何義非一切耶此説非因。
又一切法有造作者。皆悉無常。如火傳等聲
亦如是。是故無常。是則名爲不相違相
問曰。云何名爲言不増減。答曰。我當先説増
減之相。減有三種。一因減。二言減。三喩減。若
言六識無常猶如瓶等。不説因縁。是名因減。
若言是身無我衆縁成故。聲亦無我從縁而
有。是名喩減。若言四大無常如瓶造作。是名
言減。與上相違。名爲具足。又具足者。若人言
我。應當問言。汝所説我爲常無常。若無常者
則同諸行便是斷滅。若令常者即是涅槃更
何須求。是則名爲具足之相。問曰。何名言増。
答曰。増亦三種。一因増。二喩増。三言増。若
言聲法無常和合成故。如瓶造作則爲無常。
又言聲是空之求那。空非對礙聲是色法。云
何相依。是名因増。若言五根無常如呼聲響
造作法故聲亦如是。何以知之。爲脣口等之
所出故。是名喩増。如言微塵細小虚空遍大。
如此二法則名爲常。聲不如是故曰無常。是
名喩増。又説聲是無常衆縁成故。若言常者是
事不然。所以者何。有二種因。一從形出。二爲
根了。云何言常。又同異法皆無常故。是名言
増。問曰。何語能令世人信受。答曰。若爲愚者
分別深義。所謂諸法皆悉空寂。無我無人如
幻如化無有眞實。如斯深義智者乃解。凡夫
若聞迷沒墮落。是則不名應時語也。若言諸
法有業有報。及縛解等作者受者。淺智若聞
即便信受。如鑚燧和合則火得生。若所演説
應前衆生則皆信樂。如是名爲隨時而語。問
曰。何名言證。答曰。雖多所説善能憶念。若宣
諸義深得其相。所立堅固令人愛樂。如言諸
法皆空無主。現見萬物衆縁成故。是名言證。
問曰。何名言失。答曰。與上相違名爲言失。又
二種語亦名爲失。何等爲二。一義無異而重
分別。二辭無異而重分別。云何一義而重分
別。如言憍尸迦。亦言天帝釋。亦言富蘭陀那。
是名義一名異而重分別。名義同者如言因陀
羅。又言因陀羅。是名義無異而重分別。復次
凡所言説。但飾文辭無有義趣。皆名爲失。
又雖有義理而無次第。亦名言失。如偈説
    如人讃歎 天帝釋女 名曰金色
    足手殊勝 而便説於 釋提桓因
    壞阿修羅 三種之城 如是名爲
    無次第語
問曰。何名知因。答曰。知因有四。一現見。二
比知。三喩知。四隨經書。此四知中現見爲上。
問曰。何因縁故現見上耶。答曰。後三種知由
現見故。名之爲上。如見火有烟。後時見烟便
知有火。是故現見爲勝。又如見焔便得喩水。
故知先現見故然後得喩。後現見時始知眞
實。問曰。已知三事由現故知。今此現見何者
最實。答曰。五根所知有時虚僞。唯有智慧
正觀諸法。名爲最上。又如見熱時焔旋火輪
乾闥婆城。此雖名現而非眞實。又相不明了
故見錯謬如夜見杌疑謂是人。以指按目則
覩二月。若得空智名爲實見。問曰。已知現相。
比相云何
答曰。前已分別今當更説。比知有三。一曰前
比。二曰後比。三曰同比。前比者。如見小兒有
六指頭上有瘡。後見長大聞提婆達。即便憶
念本六指者。是今所見。是名前比。後比者。
如飮海水得其醎味。知後水者皆悉同醎。是
名後比。同比者。如即此人行至於彼。天上日
月東出西沒。雖不見其動。而知必行。是名同

問曰。聞見云何。答曰。若見眞實耆舊長宿
諸佛菩薩。從諸賢聖聽受經法。能生知見。是
名聞見。譬如良醫善知方藥慈心教授是名
善聞。又諸賢聖證一切法有大智慧。從其聞
者是名善聞。問曰。喩相云何
答曰。若一切法皆空寂滅如幻如化。想如野
馬。行如芭蕉。貪欲之相如瘡如毒。是名爲喩。
如是四事名之爲因。能通達者名爲知因。問
曰。何名似因。答曰。凡似因者。是論法中之大
過也。應當覺知而速捨離。如此似因我當宣
説。似因隨相有無量義。略則唯八。一隨其言
横爲生過。二就同異而爲生過。三疑似因。四
過時語。五曰類同。六曰説同。七名言異。八曰
相違
問曰。如此八法當廣分別
答曰。言那婆者凡有四名。一名新。二名九。三
名非汝所有。四名不著。如有人言。我所服者
是那婆衣。難曰。今汝所著唯是一衣。云何言

答曰。我言那婆乃新衣耳。非謂九也。難曰。何
名爲新
答曰。以那婆毛作故名新
問曰。實無量毛。云何而言那婆毛耶
答曰。我先已説新名。那婆非是數也。難曰。今
知此衣是汝所有。云何乃言非我衣乎
答曰。我言新衣。不言此物非汝所有。難曰。今
現見汝身著此衣。云何而言不著衣耶
答曰。我言新衣不言不著。是名似因。亦名隨
言而爲生過。又復隨言而生過者。如説燒山。
難曰。實焚草木。云何燒山。是名隨言生過。乃
至諸法皆亦如是。復次隨言生過。凡有二種。
一如前説。二於同異而爲生過。如言有爲諸
法皆空寂滅猶如虚空。難曰。若爾二者皆是
空無。無性之法便同虚空。如是名爲同異生

問曰。何故名生
答曰。有故名生。如泥有瓶性故得生瓶。難曰。
若泥有瓶性。泥即是瓶。不應假於陶師輪繩
和合而有。若泥是有故生瓶者。水亦是有應
當生瓶。若水是有不生瓶者。泥云何得獨生
瓶耶。是名同異尋言生過
問曰。生疑似因其相云何
答曰。如有樹杌似於人故。若夜見之便作是
念。杌耶人耶。是則名爲生疑似因。問曰。云何
名爲過時似因
答曰。如言聲常。韋陀經典從聲出故。亦名
爲常。難曰。汝今未立聲常因縁。云何便言
*韋陀常乎
答曰。如虚空無形色故常。聲亦無形是故爲
常。言雖後説義亦成就
難曰。此語過時。如舍燒已盡方以水救。汝亦
如是。是名過時。問曰。類同云何。答曰。我與
身異故我是常。如瓶異虚空故瓶無常。是名
類同
難曰。若我異身而名常者。瓶亦異身。瓶應名
爲常。若瓶異身猶無常者。我雖異身云何常
乎。是名同類
問曰説同云何
答曰。如言虚空是常無有觸故。意識亦爾。是
名説同。問曰。何名言異。答曰。如言五塵無常
爲根覺故。四大亦爾。是故無常。難曰。龜毛鹽
香是無所有。而爲意識所得豈無常耶。是名
言異。問曰。相違云何
答曰。相違二種。一喩相違。二理相違。如言我
常無形礙故如牛。是名喩違。理違者。如婆羅
門統理王業作屠獵等教。刹利種坐禪念定。
是名理違。如此二法。愚者不解謂爲眞實。是
名相違。問曰。何者名爲不相違耶
答曰。異上二法名不相違。是名似因
  明負處品第二
論者言。已説如上八種論法。復有衆多負法。
今當宣説。問曰。何名語法
答曰。如言四大是假名。所以者何。爲色等
法之所成故。復有人言四大實有。何以知之。
堅是地性。乃至動是風性故知爲實。更相違
返便生諍訟。如有言地是成身因縁。餘大亦

難曰。地等亦能成一切物。云何而言唯成身
乎。是名非語。若不如是是名是語。問曰。何爲
名負
答曰。如言聲常無形色故如空
難曰。聲雖無形而爲根覺。有對有礙如瓶造
作。而虚空性非是作法。何得爲喩。此名負義
立曰。瓶是有形可爲無常。聲無形法何得爲

難曰。聲雖異瓶而爲根覺爲耳所聞。是故無
常。問曰。何等之義不墮負處
答曰。諸行與識作故無常。涅槃非作故常。如
此之言句味眞正。名非負處。問曰。何者之言
而可難
答曰。若語顛倒立因不正引喩不同。此則可
難。如言想能斷結。問者曰。云何以想便斷結
耶。以不先言智從想發直言想故。此語顛倒
則爲可難
問曰。何因縁故重説此語
答曰。欲令人知立無執義必墮負處故説。復
次應問不問。應答不答。三説法要不令他解。
自三説法而不別知。皆名負處。又共他論彼
義短闕而不覺知。餘人語曰。此義錯謬汝不
知乎。即墮負處。又他正義而爲生過。亦墮負
處。又有説者。衆人悉解而獨不悟。亦墮負處。
問亦如是。如此負處。是議論之大棘刺爲深
過患。應當覺知速宜遠離
問曰。問有幾種
答曰。有三種。一説同。二義同。三因同。若諸
論者。不以此三爲問答者。名爲違錯。此三答
中若少其一則不具足。若言我不廣通如此
三問。隨我所解便當相問。是亦無過。説同者。
如言無我。還依此語後方爲問。是名語同。義
同者。但取其意是名義同。因同者。知他意趣
之所因起。是名因同。若能如是名非負處。若
輕疾聽者不悟亦墮負處。問曰唯有此等
更有餘耶。答曰有。所謂語少語多。無義語非
時語。義重捨本宗等。悉名負處。若以此等爲
前人説。亦墮負處
問曰。云何名爲違本宗耶
答曰。如言識是常法。所以者何。識體二種。一
識體生。二識體用。瓶亦二種。一瓶體生。二瓶
體用。然識生時即有用故。故名爲常。瓶體生
已後方有用。故是無常
難曰。若以生便有用名爲常者。燈生時即用
應當是常
答曰。燈爲眼見聲爲耳聞。云何爲喩。是捨本
宗名墮負處。復次有説神常。何以知之。非根
覺故如虚空。不爲根覺故常
難曰。微塵不爲根得而是無常
答曰。神非作故常。微塵造作故無常。難曰。汝
前言非覺今言不作。是違本宗。答曰。汝言我
違。汝乖我言豈不違乎。難曰。如此之相可有
斯理。我言違者。汝之所説自乖前義故言違
耳。又汝前言。不大分別故我生疑。非我違汝。
如是以疑爲違。亦墮負處
  辯正論品第三
論者言。若人説有衆生乃至亦有壽者命者。
何以知之。爲根覺故。如無餘涅槃不爲根覺
故無。衆生不爾故知是有。神是常法。何以故。
如阿羅漢果。唯當時有而前後無故知爲無。
如第二頭第三手等。本無今有故知前無。有
已還滅故知後無。神不如是。是以爲常
難曰。如樹根地下水。不見言無。阿羅漢者亦
復如是。非是無法。汝自不證。立曰不然。水以
地障是故不見。今阿羅漢有何障礙而不見
乎。是以知無。難曰。汝以第二頭第三手不可
見故。明無羅漢。是事不然。雖無二頭非無第
一。言無羅漢乃是悉無。何得爲喩。又汝言以
無覺知無涅槃者。是亦不然。如大海水不知
渧。可言無耶。若不知*渧數而猶有海。涅
槃亦然。雖不可覺實自有之。而言無者應説
因縁。若不能説。汝義自壞。是則名爲如法論

復次若以無覺明無涅槃。他則生疑。如夜見
樹心便生疑。杌耶人耶。當知此樹非定人因
非定杌因。若令無覺定與涅槃爲無因者。不
應生疑。又諸業報不可毀滅故有涅槃。所以
者何。譬如大火焚燒山林故火是滅因。今此
業報是何滅因而得滅耶。若得涅槃則便散
壞。立曰。實有滅因。障故不見。難曰。亦有涅
槃。但以癡障故不見耳。復次汝今若不分別
諸業有滅因者。汝義自壞。若滅因無故而不
説者亦無障礙。何須説耶。以是等縁知業不
滅。是則名爲如法論也。立者曰。汝若以海水
有故成有涅槃。豈復能令二頭有耶。若設二
頭不可爲有。涅槃云何獨得有耶。汝海水喩
尚不能立。涅槃爲有。何能成於二頭有乎。難
曰。汝意若謂涅槃無者。爲有是無。爲當無
無。若無無者。云何覺知無涅槃耶。若有此無。
云何而言都無所有。若言雖有是無涅槃之
法。猶自無者尚有是無。何故不得有涅槃耶。
當説因縁。若不能説。當知涅槃決定實有。是
亦名爲如法論也
問曰。神爲是常爲無常乎。立曰。神非造作故
常。瓶等作法故是無常。難曰。若以無作明神
常者。是事不然。何以知之。生人疑故。若非造
作神即常者。不應生疑爲常無常。以生疑故
當知有過。立曰。此過非但唯獨我有。一切論
者皆有斯過。如言聲常無形色故。有過去身
以宿命智知故。如是立義如前生疑。故一切
處皆有是過。難曰。喩者決疑。汝所引喩令我
生疑。是不成喩。喩不成者義則自壞。即墮負
處。而汝乃言一切有過非獨我有。斯則自咎
非餘過也。所以者何。如人被誣而不自明。而
言一切皆悉是盜。當知此人即自爲盜。汝亦
如是故墮負處。今汝若欲自宣明者。理極於
先。必欲復説則墮多過。汝第一立第二已破。
第三之義我又爲難。欲以第五而止過者。不
出於初及汝後義。是則爲重。若有重過即墮
負處
問曰。設第六人更可問乎
答曰。第五之人已成於過。何有第六得爲問
耶。若必説之則同前過。問既有過。答應默然。
復次第六人過。而第五者不得詰之。所以者
何。由第五故是第六人便得爲問。既自有過
何由過彼。如是等名正法論也
  *相應品第四
問曰。汝已分別如法正論。云何名爲相應義

答曰。問答相應有二十種。若人能以此二十
義助發正理。是人則名解眞實論。若不如是。
不名通達議論之法。此二十種。要則有二。一
異二同。以同顯義名同。以異顯義名異。凡爲
義者必依此二故。此二者通二十法。云何
同。如言煩惱盡處是無所有。虚空之性亦無
所有。是名爲同。云何名異。如説涅槃非作故
常。則知諸行作故無常。是名爲異
問曰。此同異義云何爲難
答曰。欲難同者。作如是言。色以眼見聲爲耳
聞。云何言同。若色異聲色自無常聲應是常。
若難異者。以色根覺故無常。我非根覺故常。
瓶我倶有有。若同者。瓶既無常。我亦應爾。若
説瓶有異我有者。可言我常而瓶無常。常有
既同我應無常。如斯難者。有二十種。一曰増
多。二曰損減。三説同異。四問多答少。五
多問少。六曰因同。七曰果同。八曰遍同。九不
遍同。十曰時同。十一不到。十二名到。十三相
違。十四不違。十五疑。十六不疑。十七喩破。
十八聞同。十九聞異。二十不生。是名二十問
答之法
問曰。此二十法應分別説
答曰。増多者。如言我常非根覺故。虚空非覺
是故爲常。一切不爲根所覺者盡皆是常。而
我非覺得非常乎。難曰。虚空無知故常。我有
知故云何言常。若空有知則非道理。若我無
知可同<#0028_1/>於虚空。如其知者必爲無常。是名増
多。損減者。若空無知而我有知。云何以空喩
於我乎。是名損減。同異者。如立我常引空爲
喩。空我一者一法何得以空喩我。若其異者
不得相喩。是名同異。復次汝立我常言非根
覺。如虚空非根覺故常。然非根覺不必盡常。
何得爲證。是名問多答少。復次汝立我常言
非根覺。非根覺法凡有二種。微塵非覺而是
無常。虚空非覺而是常法。汝何得言非覺
故常。是名第五問少答多。復次汝以非覺爲
因故知我常者。空與我異。云何倶以非覺爲
因。是名因同。復次五大成者皆悉無常。虚空
與我亦五大成。云何言常。是名果同。復次汝
以虚空非覺故常。然虚空者遍一切處。一切
處物豈非覺也。是名遍同。復次微塵非遍。而
非根覺是無常法。我非根覺云何爲常。是不
遍同。復次汝立我常言非根覺。爲是現在過
去未來。若言過去過去已滅。若言未來未來
未有。若言現在則不爲因。如二角並生。則不
得相因。是名時<#0028_2/>因。復次汝立我常以非根覺。
到故爲因。爲不到乎。若不到則不成因。如火
不到則不能燒。如刀不到則不能割。不到於
我。云何爲因。是名不到。復次若到因者。到便
即是無有因義。是名爲到。復次汝以一切無
常。我非一切故常者。我即是有故應無常。如
&T073554;少燒。以多不燒應名不燒。是名相違。復次
汝以我非根覺同於虚空。虚空不覺我亦應
爾。若我覺者虚空亦應覺於苦樂。虚空與我
無有異故。是不相違。復次我同有故不定爲
常。容可生疑。爲常無常。是名爲疑。復次汝言
有我非根所覺。則可生疑。有何障故非根覺
耶。<#0028_3/>當説因縁。若無因縁。我義自壞。是名不
疑。復次汝以我非根覺故爲常者。樹根地下
水亦非根覺而是無常。我云<#0028_4/>何常。是名喩
破。復次汝以經説。我非覺故知是常者。經中
亦説無我我所。尼乾法中明我非常。我定常
者。諸經不應有異有同。是名聞同。復次若汝
信一經。以我爲常。亦應信餘經我爲無常。若
二信者。一我便應亦常無常。是名聞異。復次
汝以有因知有我者。<#0028_5/>娑羅樹子既是有故應
生多羅。若以無故而知無者。多羅子中無樹
形相。不應得生。若有亦不生。無亦不生。我
亦如是。若定有者。不須以根不覺爲因。我若
定無。以根不覺不可令有。是名不生。若復有
人立聲是常。亦以如上二十種法同異破之」
問曰。此二十種。更有因縁自解説耶。答曰
<#0028_6/>自有。應當問言。由有我故汝破於我。若無
我者汝何所破。以有能破故有所破
難曰。理實無我。汝横計爲有故我難汝。汝言
以有所破故有我者。以有能破故知無我。若
言汝執我義以明無我。是事不然。非用汝義。
今汝自用我所執耳。立曰。汝云何知我執汝
義。應説因縁。難曰。我前已言。非執汝義汝執
他立。何故復問。云何知我執汝義耶。汝言自
違即墮負處。又汝初以根不覺故知實有我。
後以衆法而爲證明。立因不定違失義宗。亦
墮負處。汝義已壞。我若更説不出於初。受言
多過。凡問答者。答極至於五。過此更言皆名
爲過。若有智慧思惟深理。廣説譬喩能解於
義。然其所論不出此法。論者言。已説如上諸
<#0028_7/>説法要。此論要者。諸論之本。由此論故廣
生問答増長智慧。譬如種子若遇良地根莖滋
茂。若種惡田無有果實。此法亦爾。若有智慧
能善思量。則廣生諸論。若愚癡人少於智慧。
雖習此論不能通達。是則不名眞善知見。是
故諸有欲生實智分別善惡。當勤修習此正
法論
方便心論<#0028_8/>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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