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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No. 1606_ 安慧玄奘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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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爲業。尋伺二種行相相類故。以麁細建立
差別
復次諸善心法斷自所治爲業。煩惱隨煩惱
障自能治爲業。如信慚等能斷不信及無慚
等貪等煩惱能障無貪對治等法。謂障礙彼
令不生故。當知忿等諸隨煩惱能障慈等。各
別對治亦爾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一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二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二
何等名爲心不相應行。謂得無想定滅盡定
無想異熟命根衆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
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
和合等。如是心不相應行。應以五門建立差
別。謂依處故自體故假立故作意故地故。二
無心定具足五門。無想天異熟除作意。餘唯
初三
得者。謂於善不善無記法。若増若減假立獲
得成就。善不善無記法者。顯依處。若増若減
者。顯自體。何以故。由有増故説名成就上
品信等。由有減故説名成就下品信等。假立
獲得成就者。顯假立。如是於餘隨其所應建
立當知
無想定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出離想
作意爲先故。於不恒行心心法滅。假立無想
定。已離遍淨欲者。已離第三靜慮貪。未離上
欲者。未離第四靜慮已上貪。出離想作意爲
先者。解脱想作意爲前方便。不恒行者。轉識
所攝。滅者。謂定心所引不恒現行。諸心心法
暫時間滅所依位差別。以能滅故名滅
滅盡定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超過有頂。暫
息想作意爲先故。於不恒行諸心*心法及恒
行一分心*心法滅。假立滅盡定。此中所以不
言未離上欲者。爲顯離有頂欲。阿羅漢等亦
得此定故。一分恒行者。謂染汚意所攝
無想異熟者。謂已生無想有情天。於不恒行
心*心法滅。假立無想異熟
命根者。謂於衆同分先業所感。住時決定假
立壽命。衆同分者。於一生中諸蘊相續。住時
決定者。齊爾所時令衆同分常得安住。或經
百年或千年等。由業所引功能差別
衆同分者。謂如是如是有情於種種類自體
相似假立衆同分。於種種類者。於人天等種
類差別。於自體相似者。於一種類性
生者。謂於衆同分諸行本。無今有性。假立爲
生。問外諸色等亦有生相。何故唯擧衆同分
耶。答爲於有情相續建立有爲相故。所以者
何。外諸色等有爲相成壞所顯。内諸行有爲
相生老等所顯故。老者。謂於衆同分諸行相
續變異性。假立爲老。住者。謂於衆同分諸行
相續不變壞性。假立爲住。無常者。謂於衆同
分諸行相續變壞性。假立無常相續。變壞者。
謂捨壽時當知此中依相續位建立生等。不
依刹那
名身者。謂於諸法自性増言。假立名身。自性
増言者。謂説天人眼耳等事
句身者。謂於諸法差別増言。假立句身。差別
増言者。謂説諸行無常一切有情當死等義。
文身者。謂於彼二所依諸字。假立文身。彼二
所依諸字者謂。自性差別増言所依諸字如
&T046110;壹鄔等。又自性差別及此二言總攝一切。
如是一切由此三種之所詮表。是故建立此
三爲名句文身。此言文者。能彰彼二故。此
又名顯能顯義故。此復名字無異轉故。所以
者何。如眼名眼異。此名外更有照了導等異
名改轉。由彼同顯此想故。非&T046110;壹等字離&T046110;
壹等差別外更有差別能顯此。字故無異轉
説名。爲字無異。轉者謂不流變
異生性者。謂於聖法不得假立異生性
流轉者。謂於因果相續不斷。假立流轉。所以
唯於相續不斷立流轉者。於一刹那或於間
斷。無此言故
定異者。謂於因果種種差別假立定異。因果
種種差別者。謂可愛果妙行爲因。不可愛果
惡行爲因。諸如是等種種因果展轉差別。相
應者。謂於因果相稱假立相應。因果相稱者。
雖復異類因果相順亦名相稱。由如布施感
富財等
勢速者。謂於因果迅疾流轉。假立勢速
次第者。謂於因果一一流轉。假立次第因。果
一一流轉者謂不倶轉
時者。謂於因果相續流轉。假立爲時。何以
故。由有因果相續轉故。若此因果已生已滅
立。過去時。此若未生立未來時。已生未滅立
現在時
方者。謂即於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因果差別
假立爲方。何以故。即於十方因果遍滿假説
方故。當知此中唯説色法所攝因果。無色之
法遍布處所無功能故
數者。謂於諸行一一差別。假立爲數。一一差
別者於一無別二三等數不應理故
和合者。謂於因果衆縁集會。假立和合。因果
衆縁集會者。且如識法因果相續。必假衆縁
和會。謂根不壞境界現前能。生此識作意正
起。如是於餘一切如理應知
如是等心不相應行法。唯依分位差別而建
立故。當知皆是假有。謂於善不善等増減。分
位差別建立一種。於心心法分位差別建立
三種。於住分位差別建立一種。於相似分位
差別建立一種。於相分位差別建立四種。於
言説分位差別建立三種。於不得分位差別
建立一種。於因果分位差別建立餘種。因果
者。謂一切有爲法能生餘故名因。從餘生故
名果
云何建立識蘊。謂心意識差別
心者。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頼耶
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
習氣故。習氣者。謂由現行蘊等令彼種子皆
得増益。一切種子識者。謂能生蘊等諸法種
子所積集故。阿頼耶識者。謂能攝藏諸法種
子故。又諸有情取爲我故。異熟識者。先業所
生故。阿陀那識者。謂能數數令生相續。持
根等令不壞故。又言心者。謂能積集一切
法習氣故
云何知有阿頼耶識。若無此識。執受初明了
種子業身受無心定命終無。皆不應理。釋此
伽他。如攝決擇分説。由八種相。證阿頼耶識
決定是有。謂若離阿頼耶識依止執受不可
得故。最初生起不可得故。明了生起不可得
故。種子體性不可得故。業用體性不可得故。
身受體性不可得故。處無心定不可得故。命
終之識不可得故。云何依止執受不可得耶。
由五因故。謂阿頼耶識先行因感眼等。轉識
現縁因發。如説根境作意力故諸轉識生。乃
至廣説。是名初因。又六識身善惡可得。是第
二因。又六識身一類異熟無記性攝必不可
得。是第三因。又六識身各別依轉。隨所依止
彼識生時。即應彼識執所依止。餘無執受不
應道理。設許執受亦不應理。以離識故。是第
四因。又所依止應成數數執受過失。所以者
何。由彼眼識於一時轉一時不轉。餘識亦爾。
是第五因
云何最初生起不可得耶。謂設有難言。若有
阿頼耶識。應一有情二識倶起。應告彼曰。汝
於非過妄生過想。容有二識倶時轉故。所以
者何。猶如有一倶時欲見乃至欲識。隨有一
識。最初生起不應道理。何以故。爾時作意無
有差別。根及境界不壞現前。何因縁故識不
倶轉
云何明了生起不可得耶。謂若有定執識不
倶生。與眼等識倶行一境。明了意識應不可
得。所以者何。若時隨憶曾所受境。爾時意識
不明了生。非於現境所生意識。得有如是不
明了相。是故應信諸識倶轉。或應許彼第六
意識無明了性
云何種子體性不可得耶。謂六轉識身各各
異故。所以者何。此六轉識從善無間不善性
生。不善無間善性復生。從二無間無記性生。
下界無間中界生。中界無間妙界生。妙界無
間乃至下界生。有漏無間無漏生。無漏無間
有漏生世間無間出世生。出世無間世間生。
非如是相識爲種子體應正道理。又心相續
長時間斷經久流轉不息。是故轉識能持種
子不應道理。云何業用不可得耶。謂若無諸
識同時生。起業用倶轉不應道理。所以者何。
略説識業有四種。謂了別外器。了別依止。能
了別我。了別境界。如是四種識了別業。一一
刹那倶現可得。非於一識一刹那中有如是
等差別業用。是故必有諸識倶起
云何身受體性不可得耶。謂如有一。或如理
思。或不如理思。或不思惟。或復推尋。若心
在定若不在定。身受生起非一衆多。若無阿
頼耶識如是身受應不可得。既現可得。是故
定有阿頼耶識
云何處無心定不可得耶。如世尊説。入無想
定及滅盡定。當知爾時識不離身。若無阿頼
耶識。爾時識應離身。識若離身便應捨命。非
謂處定
云何命終之識不可得耶。謂臨命終時識漸
捨離所依身分。發起冷觸或上或下。非彼意
識有時不轉。故知唯有阿頼耶識。能執持身
隨於身分。若捨此識冷觸可得身無覺受。意
識不然。是故若無阿頼耶識。命終之識必不
可得
意者。謂一切時縁阿頼耶識。思度爲性。與四
煩惱恒相應。謂我見我愛我慢無明。又此意
遍行。一切善不善無記位。唯除聖道現前若
處滅盡定及在無學地。又復六識以無間滅
識爲意。當知此中由所縁故。釋義故相應故
生起時故。顯了於意。何故聖道現前無染汚
意耶。由勝義智與我見現行極相違故。出聖
道後。從阿頼耶識復更現起。以有學位未永
斷故。又滅盡定望無想定。極寂靜故。此染汚
意不得現行。無間滅意者。由隨覺故。無間覺
義是意義。當知此中隨顯相説
識者。謂六識身眼識乃至意識眼識者。謂依
眼縁色了別爲性。耳識者。謂依耳縁聲了別
爲性。鼻識者。謂依鼻縁香了別爲性。舌識
者。謂依舌縁味了別爲性。身識者。謂依身縁
觸了別爲性。意識者。謂依意縁法了別爲性。
當知此中由所依故。所縁故自性故。建立於
識。云何建立界。謂色蘊即十界眼等五根界。
色等五境界及法界一分。受想行蘊即法界
一分。識蘊即七識界。謂眼等六識界及意界。
何故建立界處無別相耶。建立蘊中已説眼
等各別相故。是故從諸蘊中出界建立。從諸
界中出處建立
何等界法蘊不攝耶。法界中無爲法蘊所不
攝。此無爲法。復有八種。謂善法眞如。不善
眞如。無記法眞如。虚空非擇滅擇滅。不動及
想受滅
如是建立八無爲中。當知所依差別故。分析
眞如假立三種。不由自性故。善法眞如者。謂
無我性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何故眞如
説名眞如。由彼自性無變異故。謂一切時無
我實性無改轉故説無變異。當知此則是無
我性。離二我故。何故復説此名空性。一切雜
染所不行故。所以者何。由縁此故能令一切
諸雜染事悉皆空寂。雖復有時説有雜染。當
知但是客塵煩惱之所染汚。何等名爲客塵
染汚。謂由未拔所取能取種子故。令依他性
心二行相轉。非法性心。以諸法法性自性清
淨故。何故復説此名無相。諸相寂靜故。諸相
者。謂色受等乃至菩提。諸所戲論。眞如性中
彼相寂滅。故名無相。何故復説此名實際。無
倒所縁故。實者。謂無顛倒。此處究竟故名爲
實際。過無我性更無所求故。何故復説此名
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何故復説此名法
界。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所依相故。如善
法眞如。當知不善法眞如無記法眞如亦爾。
虚空者。謂無色性。容受一切所作業故。無色
性者。謂唯違於色。無性相法意識境界。是名
虚空。意識境界者。謂法界攝故。唯違色言。爲
別受等共有眞如擇滅非擇滅無常性等。雖
兎角等亦是無性。然彼不與諸法相違。以彼
唯是畢竟無故。又兎角等非唯違色。由與受
等諸法共故。是故唯説與色相違無性相言。
爲別受等無色之法。何以故。受等自體是有
性相非無性相故
非擇滅者。謂是滅非離繋。不永害隨眠故。擇
滅者。謂是滅是離繋。永害隨眠故
不動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苦樂滅無

想受滅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止息想作意
爲先故。諸不恒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
*心法滅。無爲
當知。此中有二種應斷法。謂諸煩惱及此所
依受。受有二種。謂變異及不變異。如其次第
苦樂非苦樂當知煩惱斷故。建立擇滅二受
斷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動及受想滅。煩惱斷
者。謂除此品麁重所得轉依。受斷者。謂除此
能治定障所得轉依。是故得第二靜慮時。雖
證苦滅而不建立無爲。以變異受未盡斷故。
又若五種色若受想行蘊。及此所説八無爲
法。如是十六總名法界
云何建立處。謂十色界即十色處。七識界即
意處。法界即法處
由此道理諸蘊界處三法所攝。謂色蘊法界
及與意處。由色蘊攝十色界。法界即攝法界。
意處攝七識界。是故三法攝一切法
如是建立蘊界處已。今乘此義應更分別。問
眼耳與鼻各有二種。云何不立二十一界。答
彼雖有二然界不別。所以者何。其相相似倶
眼相故。所作相似倶於眼境。眼識一所作故。
如是耳鼻隨理應知。爲身端嚴各生二種。何
以故。如是分布一界二所身得端嚴。不由餘
故。問爲常依一一眼故眼識得生。爲亦依二
耶。答亦得依二。明了取故。所以者何。若倶
開二眼取色明了非如開一譬如一室倶然二
燈。同發一光照極明了。如是一光依二燈轉
當知此中道理亦爾。問於一一根門種種境
界倶現在前。於此多境爲有多識次第而起。
爲倶起耶。答唯有一識種種行相倶時而起。
若諸段食與舌根合。當知身舌二識恒倶時
起。又聲間斷故。不從異處展轉生起相續
往趣餘方。然譬於燈置在自處。能於一時隨
其勢力遍發光明。聲頓遍發理亦如是。問何
故於近障聲聞不明了。答聲有對故。於障細
隙微少而生故不明了。問於六識中幾有分
別。答唯一意識由三分別故有分別。三分別
者。謂自性分別。隨念分別。計度分別。自性
分別者。謂於現在所受諸行自相行分別。隨
念分別者。謂於昔曾所受諸行追念行分別。
計度分別者。謂於去來今不現見事思搆行
分別。復有七種分別。謂於所縁任運分別。有
相分別。無相分別。尋求分別。伺察分別。染
汚分別。不染汚分別。初分別者。謂五識身如
所縁相無異分別。於自境界任運轉故。有相
分別者。謂自性隨念二種分別。取過現境種
種相故。無相分別者。謂希求未來境行分別。
所餘分別皆用計度分別以爲自性。所以者
何。以思度故。或時尋求。或時伺察。或時染
汚。或不染汚。種種分別。問若了別色等故名
爲識。何故但名眼等識。不名色等識耶。答以
依眼等五種解釋道理成就。非於色等。何以
故。眼中之識故名眼識。依眼處所識得生故。
又由有眼識得有故。所以者何。若有眼根眼
識定生。不盲瞑者乃至闇中亦能見故。不由
有色眼識定生。以盲瞑者不能見故。又眼所
發識故名眼識。由眼變異識亦變異。色雖無
變識有變故。如迦末羅病損壞眼根。於青
等色皆見爲黄。又屬眼之識故名眼識。由識
種子隨逐於眼而得生故。又助眼之識故名
眼識。作彼損益故。所以者何。由根合識有所
領受令根損益。非境界故。又如眼之識故名
眼識。倶有情數之所攝故。色則不爾。不決定
故。眼識既然餘識亦爾。問爲眼見色。爲識等
耶。答非眼見色亦非識等。以一切法無作用
故。由有和合假立爲見。又由六相。眼於見色
中最勝非識等。是故説眼能見諸色何等爲
六。一由生因。眼能生彼故。二由依處。見依
眼故。三由無動轉。眼常一類故。四由自在
轉。不待縁合念念生故。五由端嚴。轉由此莊
嚴所依身故。六由聖教。如經中説。眼能見
色故。如是所説六種相貌。於識等中皆不可
得。識動轉者。當知多種差別生起。何故無爲
立在界處不在蘊耶。無蘊義故。所以者何。色
等諸法有去來等種種差別總略積聚説名爲
蘊。聚積義是蘊義常住之法無有此義。是故
無爲非蘊所攝。何故即如是法以蘊界處門
差別説耶。欲令所化有情於廣略門生善巧
故。所以者何。於蘊門中略説色識。於界處門
隨其所應廣説十七。又於蘊門廣説受等。於
界處門略説爲一法界法處。又蘊門中唯説
建立有爲法相。界門廣説建立能取所取及
取體性處門唯説建立能取所取。由此唯顯
取生門故。已辯傍乘義。今當釋本文
問如經中説眼及眼界。若眼亦眼界耶。設眼
界亦眼耶答或有眼非眼界。謂阿羅漢最後
眼。或有眼界非眼。謂處卵&T021400;羯邏藍時。頞
部陀時。閉尸時。在母腹中若不得眼。設得
已失。若生無色。異生所有眼因或有眼亦眼
界謂於餘位。或有無眼無眼界。謂已入無餘
涅槃界。及諸聖者生無色界。如眼與眼界。如
是耳鼻舌身與耳等界。隨其所應盡當知。阿
羅漢最後眼者。謂入涅槃時最後刹那。爾時
眼非眼界。非餘眼因故。無色界異生有眼因
者。謂從彼退墮當生有色界。以阿頼耶識持
眼種子定當生眼故。生彼衆聖不退還故。無
有眼界。有身界無身者。謂唯生無色界異生。
彼唯有身因故。非處卵&T021400;等。彼必有身故。若
身壞滅壽命亦無。問若有意亦意界耶。設有
意界亦意耶。答或有意非意界。謂阿羅漢最
後意。或有意界非意。謂處滅定者所有意因。
或有意亦意界。謂於所餘位。或有無意無意
界。謂已入無。餘涅槃界。唯有意界非意。中
所以不取入無想定者。以彼有染汚意故。問
若生長彼地即。用彼地眼還見彼地色耶。答
或有即用彼地眼還見彼地色。或復餘地。謂
生長欲界用欲行眼還見欲行色。或用色行
眼見色行色。或用上地眼見下地色。如以眼
對色。如是以耳對聲。如生長欲界。如是生長
色界。生者。謂初受生時。長者。謂後増長。若
生長欲界即以欲行鼻舌身。還嗅嘗覺欲行
香味觸。若生長色界即以色行身。還覺自地
觸。彼界自性定無香味。離段食貪故。由此道
理亦無鼻舌兩識若生長欲界即以欲行意了
三界法及無漏法。如生長欲界。如是生長色
界。若生長無色界。以無色行意了無色行自
地法及無漏法。若以無漏意了三界法及無
漏法。無色行意了無色行自地法及無漏法
者。謂依聖弟子説。若外異生唯了自地法若
住此法者。或有由先聞熏習力。亦縁上地爲
起彼故
問何故諸蘊如是次第。答由識住故。謂四識
住及識。又前爲後依故。如其色相而領受故。
如所領受而了知故。如所了知而思作故。如
所思作隨彼彼處而了別故。如其色相而領
受者。謂由隨順樂受等根境二力故。樂受等
生。如所領受而了知者。謂隨所受取諸相故。
如所了知而思作者。謂隨所想造諸業故。如
所思作隨彼彼處而了別者。謂隨所作業於
諸境界及異趣中識轉變故。又由染汚清淨
故。謂若依是處而起染淨。若由領受取相造
作故。染汚清淨。若所染汚及所清淨。由此理
故説蘊次第。若依是處起染淨者。謂依有根
身。若由領受者。謂由有染無染等受。如其次
第染汚清淨。若由取相造作者。謂由如理不
如理轉故。如其次第染汚清淨。若所染汚及
所清淨者。謂心有麁重無麁重生故
何故諸界如是次第。由隨世事差別轉故。云
何世事差別而轉。謂諸世間最初相見。既相
見已更相問訊。既問訊已即受沐浴塗香花
鬘。次受種種上妙飮食。次受種種臥具侍女。
然後意界處處分別。以内界次第故建立外
界。隨此次第建立識界。如界次第處亦如是。
問蘊義云何。答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
現在。若内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
若近。彼一切略説一色蘊。積聚義故。如財貨
蘊。如是乃至識蘊當知依止十一種。愛所依
處故。於色等法建立過去等差別。十一種愛
者。謂顧戀愛。希望愛。執著愛。内我愛。境界
愛。欲愛定愛。惡行苦愛。妙行樂愛。遠愛。近
愛。由如是愛所縁境故。如其次第立過去等
種種差別。又有差別。謂已生未生差別故能
取所取差別故。外門内門差別故。染不染差
別故。近遠差別故。如其所應於色等諸法建
立過去等差別。已生者。謂過去現在。未生
者。謂未來。外門者。謂不定地内門者。謂諸定
地。餘句易了不復分別。又苦相廣大故名爲
蘊。如大材蘊。依止色等發起生等廣大苦故。
如經言。如是純大衆苦蘊集。又荷雜染擔故
名爲蘊如肩荷擔。荷雜染擔者。謂煩惱等諸
雜染法依色等故。譬如世間身之一分能荷
於擔。即此一分名肩名蘊。色等亦爾。能荷
雜染擔故。名之爲蘊
問界義云何。答一切法種子義。謂依阿頼耶
識中諸法種子説名爲界。界是因義故。又能
持自相義是界義。又能持因果性義是界義。
能持因果性者。謂於十八界中根境諸界及
六識界。如其次第又攝持一切。法差別義是
界義。攝持一切法差別者。謂諸經説地等諸
界及所餘界。隨其所應皆十八界攝
問處義云何。答識生長門義是處義。當知種
子義。攝一切法差別義。亦是處義
復次如佛所説。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陽
焔。行如芭蕉。識如幻化。問以何義故色如
聚沫。乃至識如幻化。答以無我故。離淨故。少
味故。不堅實故。謂非有遠離虚妄不堅實義。
是經所説諸句義。又爲對治我淨樂常四顛
倒故。如其次第説無我等諸句差別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二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三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三
復次蘊界處廣分別云何拕南曰
    實有性等所知等 色等漏等已生等
    過去世等諸縁等 云何幾種爲何義
問蘊界處中云何實有。幾是實有。爲何義
故觀實有耶。答謂不待名言此餘根境是實
有義。一切皆是實有。爲捨執著實有我故。觀
察實有。所以建立此三問者。爲斷相事二
愚及増益執故。云何實有者辯實有相爲斷
相愚。一切實有者爲斷事愚。捨著實我者爲
斷増益執。如是餘處如理應知。不待名言根
境者。謂不分別色受等名言而取自所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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