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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莊嚴經論 (No. 1604_ 無著波羅頗蜜多羅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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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其音而爲説法。他心通知障有無爲之除
斷。宿住通知過去行借力令知使其生信。天
眼通知死此生彼令其生厭。漏盡通爲之説
法令得解脱。遊戲成就者。此有多種。謂變化
等諸定。遊願成就者。謂入願力遊諸願果。謂
放光發聲等。此不可數。廣如十地經説。自
在成就者。謂十自在。亦如十地經説。得法成
就者。謂得力無所畏及不共法。已説菩薩修
習四神足。次説菩薩修習五根。偈曰
    覺行聞止觀 信等根所縁
    増上是根義 成就利益故
釋曰。信根以菩提爲所縁。進根以菩薩行爲
所縁。念根以聞大乘法爲所縁。定根以奢摩
他爲所縁。慧根以如實智爲所縁。問云何是
根義。答此信等於所縁増上。故名爲根。能成
就利益故。已説菩薩修習五根。次説菩薩修
習五力。偈曰
    應知信等根 垂入於初地
    如前五根障 能羸故名力
釋曰。此中五根臨入初地時。能令不信懈怠
失念亂心無知*羸劣。故名爲力。已説菩薩修
習五力。次説菩薩修習七覺分。偈曰
    菩薩入初地 建立於覺分
    諸法及衆生 於此得平等
釋曰。諸菩薩入初地時。覺彼法故建立覺
分。問云何覺。答於一切法及自他身得平等
解。如此名覺。如其次第。法無我及人無我故。
偈曰
    譬如輪王行 七寶爲先導
    菩薩趣正覺 七分常圓滿
釋曰。此明諸菩薩七覺分與轉輪聖王七寶
相似。問何分與何寶相似。偈曰
    念伏於諸境 擇法破分別
    進速無餘覺 明増喜遍身
    障盡猗而樂 諸作從定生
    隨時所欲住 棄取皆由捨
釋曰。第一念覺分與輪寶相似。未降國土輪
能降故。未伏境界念能伏故。第二擇法覺分
與象寶相似。諸國勍敵象能摧故。分別勝
擇能破故。第三精進覺分與馬寶相似。大地
闊邊馬速窮故。眞如極際進速覺故。第四喜
覺分與珠寶相似。珠光燭幽王歡極故。法明
破暗心喜滿故第五猗覺分與女寶相似王
受快樂女摩觸故。智脱障惱猗息惡故。第六
定覺分與藏臣寶相似。王有所須從臣出故。
智有所用從定生故。第七捨覺分與兵寶相
似。主兵閲衆棄弱取強隨轉輪聖王所住不
疲倦故。菩薩修行棄惡取善隨無分別智所
住無功用故。成立七覺分與七寶相似。其義
如此。偈曰
    依止及自性 出離與功徳
    第五説不染 此分有三種
釋曰。七覺分如其次第。念是依止分。一切菩
提分依此而行故。擇是自性分。一切菩提以
此爲自體故。進是出離分。以此能令菩薩至
究竟故。喜是功徳分。以此能令心樂滿故。猗
定捨三是不染分。猗是不染因故。定是不染
依止故。捨是不染自性故。已説菩薩修習七
覺分。次説菩薩修習八正道分。偈曰
    一轉如前覺 立分二亦然
    次三三業淨 後三三障斷
釋曰。一轉如前覺者。第一分。如前位中如實
覺後時隨轉。説名正見。立分二亦然者。第二
分。如前位中自所立分而解。入佛經中如佛
所立爲他分別。名正思惟。次三三業淨者。次
三謂正語正業正命。三業謂語業身業倶業。
如其次第。以次三正攝此三業故。後三三障
斷者。後三謂正勤正念正定。三障謂智障定
障自在障。如其次第。以後三正治此三障。由
修正勤長時不退屈故智障斷。由修正念掉
沒無體故定障斷。由修正定勝徳成就故自
在障斷。如是建立八正道分應知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一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覺分品第二十一之二
釋曰。已説菩薩修習道分。次説菩薩修習止
觀。偈言
    安心於正定 此即名爲止
    正住法分別 是名爲觀相
釋曰。安心於正定此即名爲止者。謂心依正
定而不見。心非無正定而立止故。是名止
相。正住法分別是名爲觀相者。謂依正住分
別法體。是名觀相。問此二行云何修。偈曰
    普欲諸功徳 是二悉應修
    一分非一分 修有單雙故
釋曰。普欲諸功徳是二悉應修者。若人遍欲
求諸功徳。是人於止觀二行悉應修習。如經
中説。佛告諸比丘。若有所求云何令得。諸比
丘。離欲離惡不善法。乃至廣説。諸比丘。有
二法應須修習。所謂止觀。一分非一分者。一
分謂或止或觀。非一分謂止觀合。問何故。答
修有單雙故單修者一分或止修或觀修雙
修者非一分。謂止觀合修。問此二行云何種
差別。復云何業。偈曰
    能通及能出 無相亦無爲
    淨土及淨果 是二即爲業
釋曰。此偈上半明種差別。下半明業。此二法
在信行地名依止修。若入大地復有四種差
別。一能通修。謂入初地。二能出修。謂入乃至
六地。於彼六地出有相方便故。三無相修。謂
入第七地。四無爲修。謂入後三地。作功用修
名有爲。後三地不作功用故名無爲。此五是
種差別。淨土者。依後三地修淨土行。淨果者。
作轉依行。此二淨。即是彼業。已説菩薩止
觀。次説菩薩修習五種巧方便。偈曰
    自熟與成生 速果并作業
    生死道不絶 説此爲五巧
釋曰。五種巧方便者。一自熟佛法。以無分別
智爲巧方便。二成熟衆生。以四攝法爲巧方
便。三速得菩提。以懺悔隨喜請轉法輪生起
勝願爲巧方便。四作業成就。以二門爲巧方
便。二門者。謂陀羅尼門及三昧門。以此二門
能成就利益衆生業故。五生死道不絶。以無
住處涅槃爲巧方便。問云何巧差別。云何巧
業。偈曰
    菩薩巧無等 差別依諸地
    能成自他利 説是名爲業
釋曰。此偈上半明巧差別。下半明巧業。差別
者。此五方便於諸菩薩最上無等。何以故。於
諸地中不與二乘共故。是故差別。業者。能
成就自身他身一切利益。是名爲業。已説菩
薩巧方便。次説菩薩陀羅尼。偈曰
    業報及聞習 亦以定爲因
    依止此三行 持類有三種
釋曰。陀羅尼品類有三種。一報得。由先世業
力得故。二習得。由現在聞持力而得故。三修
得。由依定力得故。問云何種差別。偈曰
    二小一爲大 一大復三種
    地前與地上 不淨及淨故
釋曰。二小一爲大者。於彼三種品類中。報得
及習得。應知此二爲小。修得者。應知此一爲
大。一大復三種者。於彼大種類中。應知復
有三種。謂軟中上。未入地菩薩所有爲軟。以
入不淨地菩薩所有爲中。謂初七地。入清淨
地菩薩所有爲上。謂後三地。問云何業。偈

    應知諸菩薩 恒依陀羅尼
    聞法及持法 作業皆如是
釋曰。此中應知。諸菩薩依止陀羅尼恒開示
妙法及常受持。以此爲業。已説菩薩陀羅尼。
次説菩薩起諸願。偈曰
    思欲共爲體 智獨是彼
    諸地即爲地 二果亦爲果
    應知差別三 種種大清淨
    此業有二種 自利與利他
釋曰。此二偈以六義分別諸願。一自性二因
三地四果五差別六業。彼思欲相應共爲自
性。以智爲因。諸地爲地。二果爲果。謂即果及
未來果。以諸願爲因。心得遂故。心遂者。如
心所欲皆成就故。又以願力遊諸願果。所謂
身放光明口發音響乃至廣説。差別有三種。
一種種。謂信行地願如是如是欲得故。二廣
大。謂入地菩薩十大願故。三清淨。謂後後諸
地轉轉清淨。乃至佛地極清淨故。是名差別。
彼業二種。一自利成就。二利他成就。是名爲
業。已説菩薩諸願。次説菩薩修習三三昧。偈

    應知二無我 及以二我依
    二依常寂滅 三定所行境
釋曰。三三昧有三種所行。一人法。二無我。是
空三昧所行。二彼二執所依五取陰。是無願
三昧所行。三彼依畢竟寂滅。是無相三昧所
行。彼三種所取體爲三種境界。彼三種能取
體爲三種三昧。是名三三昧。問三三昧名義
云何。偈曰
    空定無分別 無願厭背生
    無相恒樂得 彼依常寂滅
釋曰。空定無分別者。無分別義是空三昧義。
由人法二我不分別故。無願厭背生者。厭背
義是無願三昧義。由厭背我執所依故。無相
恒樂得彼依常寂滅者。樂得義是無相三昧
義。由樂得彼所依畢竟寂滅故。問三三昧云
何起。偈曰
    應知及應斷 及以應作證
    次第空等定 修習有三種
釋曰。應知及應斷及以應作證者。應知謂人
法二無我。應斷謂二我執所依。應證謂彼依
畢竟寂滅。次第空等定修習有三種者。此中
爲知人法二無我故修空三昧。爲斷彼二執
所依故修無願三昧。爲證彼依畢竟寂滅故
修無相三昧。已説菩薩修習三三昧。次説
薩四法憂陀那。偈曰
    如前三三昧 四印爲依止
    菩薩如是説 爲利群生故
釋曰。四法印者。一者一切行無常印。二者一
切行苦印。三者一切法無我印。四者涅槃寂
滅印。此中應知。無常印及苦印爲成無願三
昧依止。無我印爲成空三昧依止。寂滅印爲
成無相三昧依止。菩薩説此四印爲三三昧
依止。皆爲利益諸衆生故。問何等是無常義
乃至何等是寂滅義。偈曰
    無義分別義 不眞分別義
    息諸分別義 是名四印義
釋曰。此中諸菩薩以無義是無常義。由分別
相畢竟常無故。以分別義是無我義。由分別
相唯有分別。此二是分別相。由無體故。不眞
分別義是苦義。由三界心心法爲苦體故。此
是依他相。息諸分別義是寂滅義。此是眞實
相。復次應知依他相。復以刹那刹那壞爲無
常義。問云何成立刹那壞義。偈曰
    由起及從因 相違亦不住
    無體與相定 隨轉并滅盡
    變異因亦果 執持與増上
    隨淨及隨生 成義有十五
釋曰。此二偈以十五義成立刹那刹那滅義。
一由起。二從因。三相違。四不住。五無體。六
相定。七隨轉。八滅盡。九變異。十因。十一果。
十二執持。十三増上。十四隨淨。十五隨生。由
此十五義刹那壞義可得成立。第一由起者。
諸行相續流名起。若無刹那刹那滅義。而有
諸行相續流名起者不然。若汝言物有暫時
住後時先者滅後者起名相續者則無相續。由
暫住時後起無故。第二從因者。凡物前滅後
起必籍因縁。若離因縁則無體故。若汝言彼
物初因能生後時多果者不然。初因作業即
便滅盡。豈得與後諸果作因。若汝言初因起
已更不起者。建立此因復何所用。若汝言起
已未滅後時方滅者。彼至後時誰爲滅因。第
三相違者。若汝復執是能起因復爲滅因者
不然。起滅相違同共一因無此理故。譬如光
暗不並冷熱不倶。此亦如是。是故起因非即
滅因。若如汝執諸行起已非即滅者。則違阿
含及道理。違阿含者。佛語諸比丘。諸行如幻
是壞滅法。是暫時法刹那不住。違道理者。諸
修行人於諸行生滅中思惟刹那刹那滅。若
不如是於臨終時見彼滅相則無厭惡離欲解
脱。是則同餘凡夫。第四不住者。若汝言諸行
起已得有住者。爲行自住得因他住。若行自
住何故不能恒住。若因他住彼住無體。何所
可因。二倶不爾。是故刹那刹那滅義得成。第
五無體者。若汝執住因雖無壞因未至。是故
得住。壞因若至後時即滅。非如火變黒鐵者
然。壞因畢竟無有體故。火變鐵譬我無此
理。鐵與火合黒相似滅赤相似起。能牽赤相
似起是火功能。實非以火變於黒鐵。又如
水至極少位後水不生亦非火合水方無體。
第六相定者。佛説有爲法有爲相一向決定
所謂無常。汝執諸行起已非即滅者。是有爲
法則有少時而非無常。便墮非一向。相第七
隨轉者。若汝言若物刹那刹那新生者云何
於中作舊物解。應説由相似隨轉得作是知。
譬如燈焔相似起故起舊燈知而實差別前體
無故。第八滅盡者。若汝言云何得知後物非
前。應説由滅盡故。若住不滅則後刹那與初
刹那住無差別。由有差別故知後物而非前
物。第九變異者。若汝言物之初起非即變異
者不然。内外法體後邊不可得故。由初起即
變漸至明了。譬如乳至酪位酪相方現。而
變體微細難可了知。由相似隨轉謂是前物。
以是故刹那刹那滅義得成。第十因者。若汝
許心是刹那滅。彼心起因謂眼色等諸行。彼
果刹那滅故因亦刹那。由不可以常因起無
常果故。第十一果者。彼眼等諸行亦是心果。
是故刹那滅義得成。由不可以無常因起常
果故。第十二執持者。若汝言云何得知眼等
諸行亦是心果。應説由心執持得増長故。第
十三増上者。又如佛説心將世間去。心牽
世間來。由心自在世間隨轉。識縁名色此説
亦爾。故知諸行是心果。第十四隨淨者。淨是
禪定人心。彼人諸行隨淨心轉。如經中説。
修禪比丘具足神通心得自在。若欲令木爲金
則得隨意。故知諸行皆是心果。第十五隨生
者。如作罪衆生所得外物一切下劣。作福衆
生所得外物一切妙好。故知諸行皆是心果。
因是刹那果非刹那無此道理。由因自在故。
如是總成立一切内外諸行是刹那已。次別
成立内法是刹那。偈曰
    初起及續起 長起及依起
    變起與熟起 劣起亦勝起
    明起無明起 及以異處起
    種起無種起 像起十四起
釋曰。此二偈以十四種起成立内法諸行是
刹那義。一者初起。謂最初自體生。二者續起。
謂除初刹那餘刹那生。三者長起。謂眠食梵
行正受長養故生。四者依起。謂眼等諸識依
止眼等根生。五者變起。謂貪等染汚令色等
變生。六者熟起。謂成胎嬰兒童子少壯中年
老位等生。七者劣起。謂諸惡道生。八者勝起。
謂諸善道生。九者明起。謂欲界後二天及色
界無色界一切天生。十者無明起。謂除前明
處所餘諸處生。十一者異處起。謂此處死彼
處生。十二者種起。謂除阿羅漢最後五陰生。
十三者無種起。謂前所除最後五陰生。由後
生種子無故。十四者像起。謂入解脱禪者定
自在力故諸行像生。問復以何因成立此十
四種起。偈曰
    續異及斷異 隨長亦隨依
    住過及去過 無住無無死
    亦有隨心相 行者應當知
    如此九種因 成前十四起
釋曰。此二偈以九種因成立。前十四起。九種
因者。一續異。二斷異。三隨長。四隨依。五住
過。六去過。七無住。八有死。九隨心。第一續
異者。此因成立第一初起。若最初起時因體
無差別者。則後時諸行相續而起亦無差別。
因體無差別故。由因有差別故。後餘諸行刹
那得成。第二斷異者。此因成立第二續起。若
一一刹那無差別因者。則後時斷差別亦不
可得。由斷有差別故。諸行刹那此義得成。第
三隨長者。此因成立第三長起。能令諸行圓
滿故名爲長。若無刹那而有諸行長養者不
然。由彼住故。若諸行得住則不得漸大圓滿。
非謂長養第四隨依者。此因成立第四依起。
若執能依不住所依得住者不然。如人乘馬
人去馬不去無有此理。如是識依於根。識有
刹那。依無刹那不然亦爾。第五住過者。此因
成立六起。謂變起熟起劣起勝起明起無明
起。成立變起熟起者。若執諸行初起即住不
滅者不然。無變起故。謂貪等變色永不可得。
由初無變後亦爾故。若初無變後諸熟位亦
不可得。由先有變後方熟故。成立劣起勝起
刹那亦爾。若執諸行得住而有善惡熏習次
第與果者不然。諸行不住次第相續各得與
果。此義可爾。成立明起無明起刹那亦爾。若
諸行得住則明起亦。無不住則有。由心轉故。
無無明起亦爾。後時無變異故。第六去過者。
此因成立第十一異處起。若執諸行往餘處
名去者不然。我今問汝。諸行去作爲起已將
諸行往餘處。爲不起將諸行往餘處。若起已
將往者此處起已餘處不起此即是住。而言
去者是義相違。若不起將往者不起則本來
無去。而言去者此語無義。又復若諸行去作
住此處。即作所作令諸行去。是亦不然。住則
不得到餘處故。若諸行到餘處方作所作。是
亦不然。無有離去而有諸行到餘處故。若此
處住若餘處住。離諸行外畢竟求作不可得。
是故不異諸行相續而有去。作去既無體則
刹那義成。若汝言若實無去云何世人見去。
應説由無間相續假説名去實無去體。若汝
言復有何因諸行得相續去。應説因縁無量。
有心力自在如威儀等去。有宿業自在如中
陰中去。有手力自在如放箭擲石去。有依止
自在如乘車乘船去。有使力自在如風吹物
去。有自體自在如風性傍去火性上去水性
下去。有術力自在如依呪依藥在空而去。有
磁石自在能令鐵去。有通力自在如乘通去。
如是等有無量因縁。能令諸行相續假説名
去。是義應知。第七無住者。此因成立第十二
種起。若諸行得住。餘時更有種子起者不然。
刹那刹那無餘因故。若諸行不住後種子起
是義可然。第八有死者。此因成立第十三無
種起。若無刹那而有死時無種起者不然。先
有種起後命終時方無種起。是亦不然。由一
一刹那因無體故。是故死心刹那不可得成。
第九隨心者。此因成立第十四像起。由心自
在刹那刹那彼像得起。若無刹那而像得起
無此理故。問如是別成立内有爲法刹那已。
復有何因能成立外法四大及六種造色是刹
那耶。偈曰
    由滋及由涸 性動増亦減
    二起與四變 薪力及漸微
    亦説隨心起 及以難問成
    一切諸外法 無非刹那體
釋曰。此二偈以十四因成立外法是刹那。水
有二因。一滋二涸。若無刹那水或時滋長或
時乾涸不可顯現。若人作如是問既無刹那
水有何因而滋。復有何因而涸。彼則不能答。
今見水有滋涸。故知刹那是水滋涸因。風有
三因。一性動二増盛。三減息。若風性住則無
動時。行無體故。亦無増盛亦無減息。由彼
住故。地有六因。謂二起四變。二起者。由水由
風地起可得。謂劫生時。彼地是水風果。故知
地亦是刹那。四變者。由四所作地變可得。一
業力所作。由衆生業力有差別故。二人功所
作。由掘鑿等故。三諸大所作。由火水風故。四
時節所作。由時改轉異相現故。若無刹那四
變不可得。因無體故。如地有六因。知是刹那。
色香味觸六因亦爾。是故亦是刹那。火有一
因。所謂薪力。薪力火増故火得起。已共火起
薪即不得住。火燒薪已火亦不住。若火不由
薪。後時無薪火應久住。由隨同義故火。聲在
後説聲有一因。所謂漸微譬如鍾聲後時漸
微可得。若無刹那後時小聲無可得。理法入
色有一因謂隨心起。如受戒時隨心下中上。
起心因刹那故。彼果亦刹那。是故外法刹那
亦成。復次總由難問故。我今問汝。何故欲得
諸行無常不欲得諸行刹那滅。若汝言一一
刹那滅不可知者不然。譬如燈焔。於不動位
彼刹那亦不可知。汝何故不欲令彼體無刹
那。若汝言燈焔體有刹那細故不可覺者。諸
行亦爾。何故不欲令有刹那。若汝言燈焔與
諸行不相似者不然。不相似有二種。一自性
不相似。二時分不相似。若此自性不相似者。
此譬得成。非自體爲譬故。非如以燈喩燈以
牛喩牛譬則不成。若取時分不相似者。此譬
亦成。由燈焔及諸行皆刹那相似故。若非刹
那譬則不成。今更問汝。如人乘乘。其乘住
時其人去不。答不。若爾者所依根住能依識
去。亦無道理。若汝言何故現見燈焔念念滅。
燈炷如是住。應説汝見非見。由炷相續刹那
刹那有壞有起汝不如實知故。若汝言諸行
刹那如燈焔者世人何故不知。應説由諸行
是顛倒物故相續刹那隨轉。此不可知而實
別別起。世人謂是前物生顛倒知。若不爾則
無無常常倒。倒體若無染汚亦無。復從何處
而有解脱。由是難問則諸行刹那成。成立無
常義已。次成立無我義。問人者爲可説有
爲可説無。偈曰
    人假非實有 言實不可得
    顛倒及染汚 染因成立故
釋曰。人假非實有者。可説人是假名有非實
體有。若如此則不墮一向執。離有無故。問
人是實有云何知無。答言。實不可得。由彼人
不如色等有實可得非覺智證故。問人非覺
智不證。佛又説我者現在可得。汝言不可得
者不然。答此言可得非實可得。由顛倒故。佛
説無我計我。是名顛倒問云何知是顛倒。答
由染汚故。身見是染汚。所謂我我所執。若不
顛倒則非染汚。問云何知我執是染汚。答染
汚因故。由我執爲因貪等染汚得起。是故知
是染汚。問如汝所許於色等五陰説人假有。
此人與陰爲一爲異。偈曰
    假人與實陰 不可説一異
    若説一異者 則有二過生
釋曰。假人與陰不可説一不可説異。若説一
異二過則生。二過者。若説人與陰一。陰即是
人及人是實。若説人與陰異。陰雖非人人亦
是實。以是故。人是施設有。一異不可説。是故
如來止記論成。偈曰
    若執人是實 一異應可説
    一異不可説 此説則無理
釋曰。若人違大師教執有實人。是實人與陰
一異則應可説。而執與陰一異不可説。此説
則無道理。若汝言人不可説如火與薪非異
非不異者不然。偈曰
    異相及世見 聖説亦不然
    火薪非不説 有二可得故
釋曰。異相者。火謂火大。薪謂餘大。各有別
相。是故火與薪異。世見者。世人離火見薪。謂
可燒木等。亦離薪見火。如風吹焔去。是故火
與薪異。聖説亦不然者。佛世尊無處説。火之
與薪一異不可説。是故汝執火薪一異不可
説。此説無道理。若汝言非離薪見火風即是
薪者不然。有二可得故。由火之與風二相別
故。復次偈曰
    二有故識起 人縁則非義
    好滅及惡生 言生復非理
釋曰。若人執人有實。謂見者聞者覺者識者
食者知者説者。若爾彼眼等識起。爲以人爲
縁説人是作者。爲以人是主説人是作者。若
以人爲縁者。二有故識起人縁則非義。由人
於識起中無有少力可見故。若以人是主者。
好滅及惡生言生復非理。若人爲主。已生所
愛識。應畢竟令不滅。不應令滅。未生不愛識。
應畢竟令不生。不應令生。以是故。汝不應執
人是見者乃至識者。復次偈曰
    汝執實人中 何業可成立
    無實強令實 違佛三菩提
釋曰。若人是實有。汝以何業可得成立。凡是
實有必有事業。如眼等淨色以見等事業可
得成立。人無是等事業可得成立。是故人非
實有。復次汝於無實人中強欲令有實人。即
違如來三種菩提。一者甚深菩提。二者不共
菩提。三者出世菩提。若見實人。則非甚深菩
提。則非不共外道菩提。則非世間不習菩提。
是故此執是世間所取。是外道著處。是生死。
恒習。復次若人是見者乃至識者眼等諸根
爲有功用爲無功用。若有功用爲自然起爲
由人起。問彼何所疑。偈曰
    若用自然起 即有三過生
    若以人爲縁 眼等則無用
釋曰。若言眼等功用自然起者。人於眼等不
作事業則有三種過生。若言以人爲縁功用
得起者。眼等諸根則一向無有功用。問何者
是功。用自然起三過。偈曰
    人非作者故 用非常起故
    起非一時故 自起則不然
釋曰。若眼等功用不待人作自然而起。則人
非作者。云何名見者乃至識者。此是第一過
失。若眼等功用自然起則應常起。不應起時
非常。此是第二過失。若眼等功用常起則起
應一時。云何不得並起。此是第三過失。由此
義故。若言自然起者不然。問以人爲縁復有
何過。偈曰
    人住用先無 人壞則人斷
    更有第三體 爲縁無此義
釋曰。若言人住與功用爲縁者。人既常有。何
故功用先無後有。是義不然。若言人壞爲縁
者。人壞則墮無常。是亦不然。若言更有第三
不住不壞人爲縁者。無有此義。如是依道理
説實人不可得。復次偈曰
    諸法無我印 及説眞實空
    有我有五過 是故知無我
釋曰。法印經中佛説。一切法無我。眞實空
經中佛説。有業有報作者不可得。捨前陰起
後陰。起滅唯法。増五經中説。若執有我有
五過失。一者墮於見處起我見命者見。二者
同於外道。三者僻行邪行。四者。於空不欲
不信不住。五者聖法不得清淨。如是依阿含
説。有實人亦不可得。問若無實人。云何世尊
處處經中而説有人。謂知者負擔者及建立
隨信行等人耶。偈曰
    由依染淨法 位斷説有異
    行異相續異 無實假説人
釋曰。由依染汚法及清淨法。有位差別及斷
差別。故建立假人有差別。若無假人差別則
不可説有行差別及相續差別。如知經中説。
何等諸法謂染汚法。何等爲知謂清淨法。如
負擔經中説。何者負擔謂染汚法。何者棄擔
謂清淨法。若無行差別及相續差別則不可
説。此二法爲知者負擔者。菩提分法多位差
別。謂方便道見道修道究竟道。若無行及相
續差別則不可説。彼菩提分法有隨信行等
人差別。由無實人。約法差別可得假説。以此
道理。故知所説但是假人。若佛意不説是假
人説實人則無用。由起衆生我見故。偈曰
    不爲起我見 由見已起故
    無始已習故 無用應解脱
釋曰。佛不應爲起衆生我見説有實人。由衆
生我見先已起故。亦不爲令衆生數習我見
説有實人。由衆生我見先已習故。亦不爲令
我見衆生得解脱故説有實人。一切無功用
者。皆應自然得解脱故。以是故一切未見諦
者。有我見而無解脱。非如苦體先時不見後
時方見。人不如是。非先不見後時方見。又如
苦體先時不見後亦不見。即無解脱人體亦
爾。先時亦見後時亦見。則無解脱。若實有我
則決定有我所。從此二執即起我愛及餘煩
惱。如是則無解脱。以是故不應欲得有實人。
以我見等過皆悉起故。如是別説菩提分已。
次總結前義。偈曰
    慚羞等功徳 菩薩常具足
    自利既不捨 亦令他利成
釋曰。此義如前所顯略説。覺分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一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二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功徳品第二十二
釋曰。已説菩薩諸覺分。次説菩薩諸功徳。偈

    捨身及勝位 忍下亦長勤
    不味不分別 六行説希有
釋曰。此偈顯示行希有。檀行者。若能施自身
命。則爲希有。餘非希有。戒行者。若能棄捨勝
位慕道出家。則爲希有。餘非希有。忍行者。
若能不顧身命忍於下劣衆生。則爲希有。餘
非希有。精進行者。若能長時正勤乃至窮生
死際而不斷絶。則爲希有。餘非希有。禪行者。
若能於勝定樂而不噉味不彼受生。則爲希
有。餘非希有。慧行者。若能起無分別智。則爲
希有。餘非希有。若聲聞人分別四諦而有厭
離。菩薩則不爾。是名六種行希有。偈曰
    生在如來家 得記并受職
    及以得菩提 四果説希有
釋曰。此偈顯示果希有。菩薩有四種果。一者
入初地時生如來家。是須陀洹果。二者於第
八地中而得授記。是斯陀含果。三者於第十
地中而得受職。是阿那含果。四者佛地。是
阿羅漢果。前三是學果。第四是無學果。
已説菩薩希有。次説菩薩非希有。偈曰
    離欲與得悲 勝修及平等
    依此修諸度 是行非希有
釋曰。若菩薩已得離欲而行布施非爲希有。
不染於物物易捨故。若菩薩已得大悲而持
戒忍辱非爲希有。若菩薩已得勝修。謂第八
地。由無功用無分別故。行後三度非爲希有。
若菩薩已得自他平等心行一切諸度亦非希
有。由利他時即如自利。無有退屈心故。已説
菩薩非希有。次説菩薩平等心。偈曰
    菩薩愛衆生 不同生五愛
    自身與眷屬 子友及諸親
釋曰。此偈顯示菩薩於諸衆生得平等心。衆
生有五種愛心不得平等。一愛自身。二愛眷
屬。三愛兒子。四愛朋友。五愛諸親。由此五
愛不得平等亦非畢竟。如人或時亦行自害。
菩薩愛衆生心則平等。由不捨不退故。偈曰
    無偏及無犯 遍忍起善利
    禪亦無分別 六度心平等
釋曰。此偈顯示菩薩行六度得心平等。無偏
者。是布施心平等。於諸求者不墮愛憎故。
無犯者。是持戒心平等。乃至微細戒行亦不
缺故。遍忍者。是忍辱心平等。普於勝劣衆生
皆能忍故。起善利者。是精進心平等。爲起一
切善根及起自他一切種利而勤行故。禪*亦
者。是學定心平等。菩薩修定亦爲起諸善根
及爲起諸利益而精進故。無分別者。是修慧
心平等。從初發心乃至究竟所行諸度皆三
輪清淨故。是名諸度心平等。已説菩薩平等
心。次説菩薩饒益衆生事。偈曰
    令器及令禁 耐惡與助善
    入法亦斷疑 六行饒益事
釋曰。此偈顯示諸菩薩以六波羅蜜饒益諸
衆生。令器者。以施饒益。令彼得成修善器故。
令禁者。以戒饒益。隨其堪能而令持故。耐惡
者。以忍饒益。能受衆生違逆事故。助善者。以
進饒益。佐助衆生營善業故。入法者。以定
饒益。迴邪入正通力能故。斷疑者。以智饒益。
若凡若聖所有疑網皆除故。已説菩薩六度
饒益。次説菩薩七似饒益。一似母饒益。二似
父饒益。三似善友饒益。四似同侶饒益。五似
健奴饒益。六似闍梨饒益。七似和上饒益。
問云何似母饒益。偈曰
    等心生聖地 長善防諸惡
    教習以多聞 五業如慈母
釋曰。譬如慈母於子作五種饒益業。一懷胎。
二出生。三長養。四防害。五教語。菩薩饒益衆
生五業亦爾。一等心向衆生。二生之於聖地。
三長養諸善根。四防護諸惡作。五教習以多
聞。是名菩薩五種似母業。問云何似父饒益。
偈曰
    令信令戒定 令脱令勸請
    亦爲防後障 五業如慈父
釋曰。譬如慈父於子作五種饒益業。一下種
子。二教工巧。三爲娉室。四付善友。五爲絶債
不令後償。菩薩五業亦爾。一令起信以爲聖
體種子。二令學増上戒定以爲工巧。三令得
解脱喜樂以爲娉室。四令勸請諸佛以爲善
友。五爲遮諸障閡以爲絶債。是名菩薩五
種似父業。問云何似善友饒益。偈曰
    祕深及呵犯 讃持與教授
    令覺諸魔事 五業如善友
釋曰。譬如善友於己作五種饒益業。一密語
爲覆。二惡行令斷。三善行稱譽。四所造佐助。
五遮習惡事。惡事四種。一射獵。二姦非。三耽
酒。四博戲。菩薩五業亦爾。一非器者祕其深
説。二犯戒者如法呵責。三具戒者以善稱譽。
四修行者教令速證。五魔事者即令覺知。是
名菩薩五種似善友業。問云何似同侶饒益。
偈曰
    與樂及與利 樂恒利亦恒
    及以不離散 五業如同侶
釋曰。譬如有智同侶於己作五種饒益業。一
與樂。二與利。三恒與樂。四恒與利。五不乖
離。菩薩五業亦爾。一與不顛倒樂。世間成
就者名樂。由此得樂受故。二與不顛倒利。出
世成就者名利。由此對治煩惱病故。餘三可
解。是名菩薩五種似同侶業。問云何似健奴
饒益。偈曰
    成生開出要 忍害與二成
    示以巧方便 五業如健奴
釋曰。譬如健奴爲主作五種饒益業。一極諸
所作。二得不欺誑。三忍諸打罵。四作事精好。
五解巧方便。菩薩五業亦爾。一成熟衆生。二
開示出要。三忍諸惡事。四與世間樂。五與出
世利。是名菩薩五種似健奴業。問云何似闍
*梨饒益。偈曰
    遍授及示要 舒顏亦愛語
    不求彼恩報 五業如闍*梨
釋曰。得無生忍者説爲闍*梨。譬如闍*梨於
弟子作五種饒益業。一教其諸法。二示其速
要。三身知舒顏。四口知愛語。五心無悕望。
菩薩五業亦爾應知。問云何似*和上饒益。偈

    令滿及令脱 斷障與世樂
    及與出世利 五業如*和上
釋曰。譬如*和上於弟子作五種饒益業。一
度令出家。二與其受戒。三禁斷諸過。四攝持
以財。五教授以法。菩薩五業亦爾。一令滿二
聚。二令得解脱。三令斷諸障。四與世間樂。五
與出世利。是名菩薩五種似*和上業。已説菩
薩七似饒益。次説衆生六種報恩。偈曰
    不著及不犯 知作亦善行
    如是修六度 是報菩薩恩
釋曰。如菩薩饒益衆生。衆生報菩薩恩亦如
是。不著者。布施報恩。不犯者。持戒報恩。知
作者。修忍報恩。菩薩愛忍彼知而作。即是報
恩。善行者。行餘三度報恩。以精進行定慧即
得解脱故。後三度合名善行。已説衆生六種
報恩。次説菩薩五種希望。偈曰
    六増及六減 成生與進地
    大覺是五處 希望有五種
釋曰。諸菩薩於五處常起希望。一希望六度
増長。二希望六蔽損減。三希望成熟衆生。四
希望勝進諸地。五希望無上菩提。是名五種
希望。已説菩薩五種希望。次説菩薩四種不
空果。偈曰
    斷怖與發心 除疑亦起行
    四事化衆生 必定不空果
釋曰。諸菩薩四業利益。衆生必不空果。一爲
説深法必得不怖。二令發菩提心必得佛果。
三爲之斷疑必無重起。四爲説六度必能修
習。是名四業不空果。已説菩薩四種不空果。
次説菩薩六種正行。偈曰
    離求離後有 遍起諸功徳
    修禪捨無色 智合方便行
釋曰。離求者。布施正行不望報故。離後有者。
戒忍正行不求後有故。遍起諸功徳者。精進
正行。修禪捨無色者。禪定正行。智合方便行
者。般若正行。三輪清淨爲般若。迴向菩提爲
方便。如寶積經説。施不求報如是廣説。已
説菩薩六種正行。次説菩薩六度進退分。偈

    著財與毀禁 慢下將墮善
    噉味亦分別 是退翻爲進
釋曰。六度所對治是退分因。翻彼所對治。即
是能對治。應知即是進分因。已説菩薩六度
進退分。次説菩薩六度眞似功徳。偈曰
    假許及詐相 誑喜亦僞勤
    身靜口善説 是似翻即眞
釋曰。假許者是似布施。謂語求者言所有恣
取而彼來即悋。詐相者是似持戒。謂覆藏諸
惡而詐善威儀。誑喜者是似忍辱。謂甘言虚
悦而規害待時。僞勤者是似精進。謂虚説我
求佛果而實心希世報。身靜者是似禪定。謂
身口端默而惡覺擾心口。善説者是似般若。
謂爲他巧説而身自不行。此六是不眞行。翻
此不眞行即爲眞行。已説菩薩眞似功徳。次
説菩薩爲衆生除六蔽。偈曰
    與彼六度行 除彼六蔽障
    菩薩化衆生 地地皆如是
釋曰。衆生有六蔽能障彼六波羅蜜。所謂慳
貪破戒嗔恚懈怠亂心愚癡。菩薩如其次第。
給其所須令行布施。乃至令行般若。使彼衆
生得除六障。即是與施乃至與智。已説菩薩
除衆生六蔽。次説諸佛授菩薩記。偈曰
    授記有二種 人別及時別
    轉記及大記 此復爲二種
釋曰。授記有二種。一人差別。二時差別。人差
別授記有四種。一未發心授記。謂性位。二已
發心授記。三現前授記。四不現前授記。時差
別授記有二種。一有數時授記。二無數時授
記。復次更有二種授記。一轉授記。二大授記。
轉授記者。謂記彼菩薩後於如是如來如是
時節當得授記。問云何大授記。偈曰
    八地得無生 斷慢斷功用
    諸佛及佛子 一體同如故
釋曰。大授記者。謂在第八地中得無生忍時。
由斷自言我當作佛慢故。及斷一切分別相
功用故。得一切諸佛菩薩同一體故。問云何
同一體。答不見諸佛諸菩薩與自己身而有
差別。何以故。同一如故。偈曰
    刹土及名號 時節與劫名
    眷屬并法住 記復有六種
釋曰。復有此六種授記。一者於如是刹土。二
者有如是名號。三者經如是時節。四者有如
是劫名。五者得如是眷屬。六者如是時節正
法住世。已説諸佛授記。次説菩薩六種決定。
偈曰
    財成及生勝 不退與修習
    定業無功用 六事決定成
釋曰。菩薩由六度増上得六種決定。一者財
成決定。由施常得大財成就故。二者生勝決
定。由戒常得隨意受生故。三者不退決定。由
忍諸苦常不退故。四者修習決定。由進恒時
習善無間息故。五者定業決定。由禪成就衆
生業永不退故。六者無功用決定。由智得無
生忍無分別智自然住故。已説菩薩六種決
定。次説菩薩六種必應作。偈曰
    供養及學戒 修悲亦勤善
    離諠深樂法 六事必應作
釋曰。諸菩薩爲成就六度故。於諸地中決定
應作六事。一者必應供養。此爲成就檀度。若
不長時供養則檀度不得圓滿。供養義如供
養品説。二者必應學戒。此爲成就戒度。若不
長時學戒則戒度不得圓滿。三者必應修悲。
此爲成就忍度。若不長時忍諸不饒益事則
忍度不得圓滿。四者必應勤善。此爲成就進
度。若心放逸不修諸善則進度不得圓滿。五
者必應離諠。此爲成就禪度。若在聚落多諍
擾心則禪度不得圓滿。六者必應樂法。此爲
成就智度。若不遍歴諸佛聽法無厭。如海納
流無時盈溢。則智度不得圓滿。已説菩薩六
種必應作。次説菩薩六種必常作。偈曰
    厭塵及自省 耐苦修善法
    不味不分別 六行必常起
釋曰。諸菩薩爲成就六度故。必應常作六事。
一者厭塵。謂知五欲過失。譬如糞穢雖少亦
臭。布施果報雖多亦苦。由不著故能行三施。
此事常修則檀度圓滿。二者自省。謂晝夜六
時常自省察所作三業。知過則改。此事常修
則戒度圓滿。三者耐苦。若有他來作諸不饒
益事。及自求法忍諸寒熱等苦。此事常修則
忍度圓滿。四者修善。善謂六波羅蜜。於諸
地中此事常修則進度圓滿。五者不味。謂不
噉禪中勝樂恒來欲界受生。此事常修則禪
度圓滿。六者不分別。謂於三輪異相不起分
別。此事常修則智度圓滿。已説菩薩六種必
常作。次説菩薩六度勝類。偈曰
    法施及聖戒 無生起大乘
    定悲如實智 六行此爲勝
釋曰。施有多種。以法施而爲最上。戒有多種。
以聖人所愛無流戒而爲最上。忍有多種。以
八地無生忍而爲最上。精進有多種。以起大
乘度脱衆生而爲最上。定有多種。以出世第
四禪與大悲合者而爲最上。智有多種。以如
實通達諸法智而爲最上。已説菩薩六度
類。次説四種假建立。偈曰
    立法及立諦 立理亦立乘
    五七四三種 建立假差別
釋曰。四種假建立者。一法假建立。二諦假建
立。三道理假建立。四乘假建立。問各有幾種。
答法假建立有五種差別。諦假建立有七種
差別。道理假建立有四種差別。乘假建立有
三種差別。法假建立五種者。偈曰
    所謂五明處 皆是大乘種
    修多祇夜等 類有差別故
釋曰。法假建立五種。即是五明論。此五皆是
大乘修多羅祇夜等種類差別。五明處如覺
分品説。諦假建立七種者。偈曰
    輪轉及空相 唯識與依止
    邪行亦清淨 正行如七種
釋曰。七種差別即是七如。一輪轉如。二空
相如。三唯識如。四依止如。五邪行如。六清
淨如。七正行如。輪轉如者謂生死。即是三
界心心法。此從分別起。此分別復從因縁起。
不從自在等因生。亦非無因生。由分別境
界空故。一切時但有分別依他二性輪轉。空
相如者謂法無我。一切諸法同一空如以爲
相故唯識如者謂無分別智。依止如者謂苦
諦。此有二種。一器世間。二衆生世間。邪行
如者謂集諦。此即是愛。清淨如者謂滅諦。此
有二種。一煩惱障淨。二智障淨。正行如者謂
道諦。如此七種如名諦假建立。此中應知三
種如是分別依他二性。謂輪轉如依止如邪
行如。四種如是眞實性。謂空相如唯識如清
淨如正行如故。分別依他二性攝者即是世
諦。眞實性攝者即是眞諦。道理假建立四種
者。偈曰
    正思正見果 擇法現等量
    亦説不思議 道理有四種
釋曰。道理假建立有四種。一相待道理。二因
果道理。三成就道理。四法然道理。相待道理
者。所謂正思。由待正思出世正見方始得起。
離正思惟更無別方便故。因果道理者。所謂
正見及果。成就道理者。所謂以現等量簡擇
諸法。法然道理者。所謂不可思議處。此法已
成故如。問何故正思能起正見。此已成就不
應更思。何故正見能斷煩惱及得於滅。此已
成就不可更思。諸如是義悉是法然道理。如
此四種名道理假建立。乘假建立三種者。偈

    心説行聚果 五各下中上
    依此三品異 建立有三乘
釋曰。依五義三品建立三乘。五義者。一心二
説三行四聚五果。三品者。謂下中上。若聲聞
五事倶下。心下者求自解脱。説下者説自利
法。行下者行自利行。聚下者福智狹小但三
生等。果下者得聲聞果。若縁覺乘五事倶中。
若菩薩乘五事倶上。心上者謂四種恩心。如
金剛波若經説。説上者如其恩心作如是説
法。行上者如其説法作如是行行。聚上者如
其行行得如是聚滿。果上者如其聚滿得無
上菩提。復次若聲聞乘從他聞法内自思惟。
以分別智得果。若縁覺乘不從他聞内自思
惟。亦以分別智得果。若菩薩乘不從他聞。以
無分別智得果。此三種名乘假建立。已説四
種假建立。次説菩薩四種求知。偈曰
    名物互爲客 二性倶是假
    二別不可得 是名四求義
釋曰。諸菩薩四種求諸法。一名求。二物求。三
自性求。四差別求。名求者。推名於物是客。此
謂名求。物求者。推物於名是客。此謂物求。自
性求者。推名自性及物自性知倶是假。此謂
自性求。差別求者。推名差別及物差別。知倶
空故悉不可得。此謂差別求。説四求已。次分
別四如實知。偈曰
    眞智有四種 名等不可得
    二利爲大業 成在諸地中
釋曰。諸菩薩於諸法有四種如實知。一縁名
如實知。二縁物如實知。三縁自性如實知。四
縁差別如實知。如實知者。由知一切名等皆
不可得故。二利爲大業成在諸地中者。諸菩
薩於諸地中起自利利他大事。此名如實知
業。偈曰
    住持及受用 種子合三因
    依止及心法 亦種爲彼縛
釋曰。三因者。一住持因。二受用因。三種子
因。住持因者謂器世界。受用因者謂五欲境
界。種子因者謂阿梨耶識。由此識是内外諸
法種子因故。此三因如繩即是能縛。問此縛
縛何等物。答依止及心法。亦種爲彼縛所縛
亦有三種。一依止。二心法。三阿梨耶識。問
依止是何等。答是眼等六根。問阿梨耶識是
何等。答是三界内外諸法種子。此中但有阿
梨耶識可縛。無人我可縛。此名如實知繋
縛。偈曰
    安相在心前 及以自然住
    一切倶觀察 至得大菩提
釋曰。安相在心前者。安相謂聞思修慧方便。
人所縁起分別故。名安相及以自然住者。彼
相謂自性現前。非分別故名自然住。一切倶
觀察者。彼二所縁非所縁體。無分別故。以此
方便爲諸相對治。彼二應次第觀察。謂先觀
安相。後觀自然住相。此二皆非縁體。彼起四
倒即得隨滅。至得大菩提者。若修行人但觀
察人相。唯得聲聞縁覺菩提。若觀察一切法
相即得無上菩提。如是隨其所縛而得解脱
此名如實知解脱。問此解脱由何所知由何
所盡。偈曰
    若智縁眞如 遠離彼二執
    亦知熏聚因 依他性即盡
釋曰。若具知三性即盡依他性。若智縁眞如
者。是知眞實性。遠離彼二執者。是知分別
性。亦知熏聚因者。是知依他性。依他性即盡
者。由知三性即熏習聚盡。熏習聚者。謂阿梨
耶識問此盡有何功徳。偈曰
    縁彼眞如智 觀察無異相
    有非有現見 想作自在成
釋曰。觀察無異相者。別相及如無差別見故。
此説二乘與菩薩差別。二乘相及無相差別
而見。如是見已悉捨於相。於無相界起作意
縁入無相三昧。菩薩則不爾。於眞如外不見
別有諸相。於無相界亦見無相。由菩薩智無
種種相修故。有非有現見者。有名眞如境界。
非有名相境界。皆現見故。想作自在成者。謂
欲作神通等事一切皆由憶想分別而成。此
是如實知利益。問凡夫及菩薩二見云何顯
示。偈曰
    覆實見不實 應知是凡夫
    見實覆不實 如是名菩薩
釋曰。凡夫無功用不見眞如見不眞實相。菩
薩無功用見眞如不見不眞實相。問已知差
別。云何轉依及得解脱。偈曰
    不見見應知 無義有義境
    轉依及解脱 以得自在故
釋曰。無義境界謂諸相。此即不見。有義境界
謂眞如。此即見。如是説名轉依。見所執境界
無體。及見眞如有體。如是説名解脱。何以故。
以得自在故。自在者。謂隨自意轉自然不行
諸境界。如經説。若有相則被縛。若被縛則無
解脱。不行一切境界即是解脱。問云何如實
知淨土方便。偈曰
    衆生同一種 地境皆普見
    此即淨土障 應知亦應捨
釋曰。衆生同一種地境皆普見者。器世界是
大境界。一切衆生同見一種類。皆言此是大
地故。此即淨土障者。由作此見即與淨土方
便而爲障礙。應知亦應捨者。菩薩知此想爲
障礙已。即應勤捨此想。是名對治。已説菩薩
四種如實知。次説菩薩五種無量。偈曰
    應化及應淨 應得亦應成
    應説此五事 菩薩五無量
釋曰。五事無量者。一應化事無量。由攝一切
衆生界故。二應淨事無量。由攝一切器世界
故。三應得事無量。由攝一切法界故。四應成
事無量。由攝一切可化衆生故。五應説事無
量。由攝十二部經是化衆生方便故。已説菩
薩五種無量。次説菩薩説法有八果。偈曰
    發心及得忍 淨眼與盡漏
    法住學亦斷 受用爲八果
釋曰。菩薩若勤説法能得八果。一諸聽法者
或發菩提心。二或得無生忍。三或於諸法遠
塵離垢得法眼淨。此謂下乘所攝。四或得諸
漏盡。五令正法久住。由此正説得展轉受持
故。六未學義者令得學義。七未斷疑者令得
斷疑。八已斷疑者令得受用正法無障大喜
味。已説菩薩説法有八果。次説大乘七大義。
偈曰
    縁行智勤巧 果事皆具足
    依此七大義 建立於大乘
釋曰。若具足七種大義説爲大乘。一者縁大。
由無量修多羅等廣大法爲縁故。二者行大。
由自利利他行皆具足故三者智大由人法
二無我一時通達故。四者勤大。由三大阿僧
祇劫無間修故。五者巧大。由不捨生死而不
染故。六者果大。由至得力無所畏不共法
故。七者事大。由數數示現大菩提大涅槃故。
已説大乘七大義。次説八法攝大乘。偈曰
    性信心行入 成淨菩提勝
    如是八種事 總攝諸大乘
釋曰。此以八事總攝一切大乘。八事者。一種
性如性品説。二信法如信品説。三發心如發
心品説四行行如度攝品説。五入道如教授
品説六成熟衆生。謂初七地七淨佛國土。謂
第八不退地。八菩提勝謂佛地。菩提有三種。
謂聲聞菩提。縁覺菩提。佛菩提。佛菩提大故
爲勝。於此佛地示現大菩提及大涅槃故。已
説八法攝大乘。次説菩薩五人差別。偈曰
    信行及淨行 相行無相行
    及以無作行 差別依諸地
釋曰。菩薩有五人差別。一信行人。謂地前一
阿僧祇劫。二淨心行人。謂入初地。三相行人。
謂二地至六地。四無相行人。謂第七地。五無
作行人。謂後三地已説菩薩五人差別。次説
菩薩諸相差別。偈曰
    不著及清淨 降嗔與勤徳
    不動并見實 有欲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自利門説菩薩相。不著者是能
行施不著諸欲故。清淨者是能持戒。降嗔者
是能忍辱。勤徳者是能精進。不動者是能習
定。見實者是能修智。有欲者是能起願樂大
菩提故。行此七事説名菩薩相。偈曰
    隨攝及無惱 耐損并勇力
    不放逸多聞 利彼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利他門説菩薩相。隨攝者是施。
恒以四攝攝衆生故。無惱者是戒。自信於他
不起惱害見故。耐損者是忍。他來違逆不懷
加報意故。勇力者是進。在苦度衆生無有退
屈心故。不放逸者是定。不著禪味來就下處
生故。多聞者是智。能斷一切衆生疑故。如是
勤行利他是菩薩相。偈曰
    厭財及捨欲 忘怨亦勤善
    巧相無惡見 内住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住功徳門説菩薩相。厭財者住
施功徳。知慳財過墮於惡道來貧窮故。捨欲
者住戒功徳。若著五欲不能出家受持戒故。
忘怨者住忍功徳。他來損己不懷不報故。懷
報者如似畫石。不懷報者如似畫水。一墮惡
道。一生善趣。勤善者住進功徳。爲自他二利
恒行六波羅蜜故。巧相者住定功徳。善能分
別止擧捨三相故。無惡見者住智功徳。一切
諸相不可得故。内住者住願功徳。内謂大乘
論住不動故。偈曰
    具悲亦起慚 耐苦及捨樂
    持念并善定 不捨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不退門説菩薩相。具悲者是施
不退。愍他苦人能行施故。起慚者是戒不退。
觀此世他世及法人不造諸非故。耐苦者是
忍不退。風雨寒熱等及他違損事一切皆忍
故。捨樂者是進不退。能行正勤人不著自樂
故。持念者是定不退。能善攝心人由念力故。
善定者是慧不退。無分別智具足故。不捨者
是願不退。不捨大乘故。偈曰
    除苦不作苦 容苦不畏苦
    脱苦不思苦 欲苦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離苦門説菩薩相。除苦者是施。
施他物時除他貧窮故。不作苦者是戒。戒自
居時不作苦惱他故。容苦者是忍。自他利時
諸苦能受故。不畏苦者是進。行難行時恒得
不退故。脱苦者是定。離欲欲界時解脱苦苦
故。不思苦者是慧。三輪清淨時不起分別故。
欲苦者是願。爲化衆生樂住生死故。偈曰
    樂法及性法 呵法亦勤法
    自在法明法 向法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攝法門説菩薩相。樂法者是施。
愛施等法故。性法者是戒。自性護持故。呵法
者是忍。譏嫌瞋法故。勤法者是進。勤行大乘
法故。自在法者是定。諸禪自在故。明法者是
慧。無上般若具足故。向法者是願。一向樂大
菩提故。問云何名法。答由一切諸波羅蜜法
皆隨轉故。偈曰
    財制護善樂 法乘於此七
    七種不放逸 是故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不放逸門説菩薩相。一財不放
逸。此由布施不施不堅施則堅固故。二制不
放逸。此由持戒如佛説應作者作不應作者
不作故。三護不放逸。此由忍辱護自他心無
兩害故。四善不放逸。此由精進常起正勤行
六度故。五樂不放逸。此由修定諸禪樂受不
味著故。六法不放逸。如實眞法此能知故。七
乘不放逸。此由大願魔王來壞其菩提心亦
不退故。偈曰
    不遂及小罪 不忍退亦亂
    小見及異乘 七羞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有羞門説菩薩相。一不遂羞。羞
慳貪故。二小罪羞。羞微細罪見怖畏故。三不
忍羞羞不忍故。四退羞。羞懈怠故。五亂羞。
羞退定故。六小見羞。羞餘小執通達法無我
故。七異乘羞。羞起小乘心捨大菩提故。偈

    今世後世捨 起勤亦得通
    等説及大果 七攝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攝生門説菩薩相。一今世攝。謂
以布施攝現在衆生。二後世攝。謂以持戒攝
未來衆生。得勝生處方能攝故。三捨攝。謂以
忍辱攝有惱亂衆生。四起勤攝。謂以精進攝
懈怠衆生。五得通攝。謂以禪定攝他方衆生
往彼化故。六等説攝。謂以智慧攝下中上衆
生。等心爲説無増減故。七大果攝。謂以大願
若得佛果攝諸衆生無有餘故。此諸偈義以
異門説六度及大願。是菩薩相應知。已説菩
薩諸相差別。次説菩薩諸名差別。偈曰
    應知諸菩薩 亦名摩訶薩
    亦名有慧者 亦名上成就
    亦名降伏子 亦名降伏持
    亦名能降伏 亦名降伏牙
    亦名爲勇猛 亦名爲上聖
    亦名爲導師 亦名大名稱
    亦名爲有悲 亦名大福徳
    亦名自在行 亦名正説者
釋曰。此十六名皆依義立。一切菩薩總有此
名。若人聞有此名。應知即是菩薩。已説菩薩
諸名差別。次説菩薩諸義差別。偈曰
    實覺大義覺 一切覺恒覺
    及以方便覺 五覺名菩薩
釋曰。由有五覺故名菩薩。一者實義覺。覺人
法無我故。二者大義覺覺自他義故。三者一
切覺。覺一切種義故。四者恒覺。雖現涅槃覺
無盡故。五者方便覺。覺隨物機而作方便故。
偈曰
    隨我及小見 及以諸識身
    亦於虚分別 四覺名菩薩
釋曰。復由四覺名爲菩薩。一隨我覺。由覺心
故。心謂阿梨耶識。二小見覺。由覺意故。意謂
與我見等四惑相應縁阿梨耶識者。三識身
覺。由覺識故。識謂六識身。四虚分別覺。由覺
不眞分別故。不眞分別者。即前心意識。一切
菩薩唯覺。此是不眞分別故。偈曰
    無境及眞義 永無亦圓滿
    亦説不可得 五覺名菩薩
釋曰。復由五覺名爲菩薩。一無境覺。覺依他
性故。二眞義覺。覺眞實性故。三永無覺。覺分
別性故。四圓滿覺。覺一切境一切種故。五不
可得覺。覺三輪清淨故。三輪者。一應覺。謂菩
薩境。二依覺。謂菩薩身。三覺性。謂菩薩智。
此三不可得故。名不可得覺。偈曰
    成就及處所 胎藏隨次現
    及以斷深疑 五覺名菩薩
釋曰。復由五覺名爲菩薩。一成就覺。謂成佛
果二處所覺。謂住兜率天宮。三胎藏覺。謂入
母胎。四隨次現覺。謂出胎受欲出家修行成
道五斷深疑覺。謂爲諸衆生轉大法輪。偈

    得不得及住 於自亦於他
    有説與無説 有慢及慢斷
    未熟亦已熟 如此十一種
    一切皆能覺 是故名菩薩
釋曰。復由十一種覺故名菩薩。得不得及住
者。如其次第過去未來現在覺。於自亦於他
者。謂内覺外覺。有説與無説者。謂麁覺細覺。
有慢及慢斷者。謂劣覺勝覺。未熟亦已熟者。
謂遠覺近覺。未熟者覺彼久遠方覺。已熟者
覺彼於近即覺。功徳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二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三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行住品第二十三
釋曰。已説菩薩功徳。次説菩薩五種相。偈

    内心有憐愍 愛語及勇健
    開手并釋義 此五菩薩相
釋曰。菩薩有五種相。一憐愍。二愛語。三勇
健。四開手。五釋義。憐愍者。以菩提心攝利
衆生故。愛語者。令於佛法得正信故。勇健者。
難行苦行不退屈故。開手者。以財攝故。釋義
者。以法攝故。此五種相應知。初一是心。後四
是行。已説菩薩五種相。次説菩薩在家出家
分。偈曰
    菩薩一切時 恒居輪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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