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顯揚聖教論 (No. 1602_ 無著玄奘譯 ) in Vol. 31

[First] [Prev+100] [Prev] 563 564 565 566 567 568 569 570 571 572 573 574 575 576 577 578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故起苦諦四行。一爲對治常顛倒故起無常
行。二爲對治樂淨倒故起於苦行。三爲對治
我顛倒故起於空行。四即爲治此起無我行。
所以者何。離諸行外餘我空故。即諸行體非
我性故。次於常樂淨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
縁四行。次於此斷滅諦起滅靜妙離四行。次
於此能證道諦起道如行出四行。復次頌曰
    從是轉修習 於心總厭離
    諦簡擇決定 究竟覺生起
論曰。從十六行智後復轉修習。先縁自心總
厭心智生此説名煖。從此已上諦簡擇智生。
此説名頂從此已上決定覺智生。此説名忍。
復從此已上究竟覺智生。此説名爲世第一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六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七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成現觀品第八之餘
論曰。如是已得煖等善根。當知從此入於現
觀。頌曰
    從此無加行 解脱智三心
    一百一十二 煩惱斷十攝
論曰。從此無間無有加行。解脱見道所斷隨
眠三心智生。一内遣有情假縁智。二内遣諸
法假縁智。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縁智。此
中前二是法智。第三是種類智。如是三智能
斷一百一十二煩惱。如是煩惱十種所攝。一
百一十二煩惱者。謂欲界見苦諦等所斷各
有十種。色無色界見苦諦等所斷各有九種。
謂各除瞋。如是名爲一百一十二煩惱。何等
十煩惱所攝。謂五見自性五非見自性。如前
已説。復次頌曰
    此證菩提分 六種淨智相
    行無分別故 隨所作建立
論曰。當知此智眞證覺分非方便位。亦是六
種清淨智相。所謂法智種類智苦智集智滅
智道智相。此智無分別故但隨所作建立六
智相貌。不由行差別故建立六種。應知。復
次頌曰
    菩薩在此位 先修勝因力
    於自他身苦 起平等心性
論曰。在此現觀位中諸菩薩。由先修習勝資
糧力故。於自他相續苦中起五種平等心。謂
麁重平等心。無我平等心。斷精進平等心。無
愛味精進平等心。一切菩薩現觀平等心。復
次頌曰
    是大我意樂 於自性無得
    廣意樂當知 二性無分別
論曰。當知此平等心性即是大我阿世耶。及
廣大阿世耶。於遍計所執自性無所得故。於
有漏無漏二性過失功徳亦無所得。由無分
別故。復次頌曰
    次上十六行 清淨世間智
    對治界地故 究竟事成就
論曰。從此諦現觀已上。於修道中有十六行。
世出世清淨智生。謂於欲繋苦諦生二智。一
現觀審察智。二現觀決定智。於色無色繋苦
諦亦有如是二智。如於苦諦有四智。如是於
集滅道諦亦各有四智。如是總有十六種智。
復次如是現觀智。若聲聞等所得。爲對治欲
色無色三界雜染。若諸菩薩所得。爲對治十
種地障。如是當知諸所作事成就究竟。所謂
轉依究竟亦是現觀智究竟。亦名究竟現觀。
復次頌曰
    此現觀差別 或六或十八
    相勝利衆多 隨經論所説
論曰。當知現觀差別復有六種。一思現觀二
信現觀三戒現觀四現觀智諦現觀。五現觀
邊智諦現觀六究竟現觀。問思現觀以何爲
體答以上品思所生慧爲體。或彼倶行菩
提分法爲體。問信現觀以何爲體。答以上品
世出世縁三寶淨信爲體。或*彼倶行菩提分
法爲體。問戒現觀以何爲體。答以聖所愛身
語等業爲體。或*彼倶行菩提分法爲體。問現
觀智諦現觀以何爲體。答以縁非安立諦聖
慧爲體。或*彼倶行菩提分法爲體。問現觀邊
智諦現觀以何爲體。答以縁安立諦聖慧爲
體或*彼倶行菩提分法爲體問究竟現觀以
何爲體答以盡智無生智等爲體。或*彼倶
行菩提分法爲體
又此現觀差別有十八種。謂聞所生智現觀。
思所生智現觀。修所生智現觀。順決擇分智
現觀。見道現觀。修道現觀。究竟道現觀。不
善清淨世俗智現觀。善清淨世俗智現觀。勝
義智現觀。不善清淨行有分別智現觀。善清
淨行有分別智現觀。善清淨行無分別智現
觀。成所作前行智現觀。成所作智現觀。成所
作後智現觀。聲聞等智現觀。菩薩等智現觀。
復次如是現觀相貌勝利。隨諸經論多種應
知。問思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思現
觀者。能正了知諸行無常。諸行皆苦。諸法無
我。涅槃寂靜。雖住異生位已能如是決定解
了一切。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及餘世間。決
定無能如法引奪。問信現觀有何相*貌。答若
有成就信現觀者。或住異生位或住非異生
位。若於現法若現後法終不宣説。於異衆中
別有大師。別有善説法別有正行僧。問戒現
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戒現觀者。乃至
畜生終不故害其命。及不與取行邪佚行。知
而妄語飮窣羅迷隷耶末陀放逸處酒。問現
觀智諦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現觀智
諦現觀者。終不依止異見起所作業。及於自
所證起疑起惑。及染著一切生處計行吉相
而得清淨。誹謗三乘造惡趣業。況復能起害
害母等諸無間業。乃至終不生第八有。問
現觀邊智諦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現
觀邊智諦現觀者。於自所證。若他問難終不
怯怖。問究竟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究
竟現觀者。終不墮於五種犯處。終不故害衆
生之命。及不與取習近婬佚非梵行法。故説
妄語貯積財物受用諸欲。又終不怖畏不可
記論事。終不計執自作苦樂他作苦樂自他
作苦樂。非自非他作無因生苦樂。諸如是等
爲現觀相*貌。當知此即現觀勝利。若隨
隨論如前廣説
  顯揚聖教論成瑜伽品第九
論曰。前説菩薩於此位中先修因力等。云何
名爲先因力耶。頌曰
    般若度瑜伽 等至無分別
    一切一切種 無有分別故
論曰。依止三摩鉢底發起般若波羅蜜多瑜
伽勝行。即此正慧能到彼岸。是大菩提最勝
方便。故名瑜伽。此所依止等至無有分別。於
一切法及一切種無分別故。云何一切及一
切種。頌曰
    一切一切種 三相與三輪
    謂名相染淨 及倶非二種
論曰。一切者。謂三輪。一所知境。二能知智。
三能知者。一切種者。謂三相。一名相。二染
淨。三倶非。名者。謂假立等十二種。名相者。
謂自相及共相。染者。謂染汚法。淨者。謂諸
善法。倶非者。謂無覆無記法。復次如是所説
無分別者。於何等法説無分別耶。頌曰
    於法及法空 無二種戲論
    無分別無窮 此上非應理
論曰。法與法空倶無二種戲論。故名無分
別。云何爲二。謂有及無。何以故。色非是有。
遍計所執相無故。亦非是無。彼假所依事有
故。色空亦非有。遍計所執相無所顯故。亦非
是無。諸法無我有所顯故。如於色色空。如是
於餘一切法及一切法空。當知亦爾。非離諸
法及法空外更有餘境是可得者。是故但説
二無分別非無分別。更無分別有無窮過。此
上更無所知境故。復次頌曰
    若都無所取 無慧亦無度
    倶成取離言 爲順非無用
論曰。此若無有二種分別。即無有取。都無取
故慧體尚無。況到彼岸。是故必有離言相取。
由此取故慧到彼岸二倶成就。所以者何。由
此聖慧雖不取如所言相性。而取離言相性
故。問若此聖慧不取如言相性者。宣説正法
應無所用。答不然。爲隨順故。所以者何爲
欲隨順離言相取。是故如來宣説正法
  *顯揚聖教論成不思議品第十
*論曰。要先思惟方入現觀。是故應離不可
思議處方便思惟。云何名爲不可思議處。頌

    九事不思議 由依止五處
    有五種因故 得失倶三種
論曰。有九種事不可思議。一我。二有情。三
世界。四業報。五靜慮者境界。六諸佛境界。七
十四不可記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煩惱之所
引攝。若有思惟如是九事。必定依止五種
處所方起思惟。一見。二忍。三推尋。四利養。
五散亂。依止於見思惟我及有情。依止於忍
思惟世界。依止推尋思惟業報。靜慮者境界
諸佛境界及十四種不可記事。依止利養思
惟非正法。依止散亂思惟。一切煩惱之所引
攝。問何因縁故。如是九事不應思議。答五因
縁故。一我及有情無自相故。不應思議。二世
界現成相故。不應思議。三業報及二境界甚
深相故。不應思議。四不可記事非一定相故。
不應思議。五非正法及諸煩惱之所引攝能
引無義相故。不應思議若有思議如是等事。
當知能引三種過失。一起心亂過失。二生非
福過失。三不得善過失。若不思議能引三種
功徳。翻此應知。復次頌曰
    不應思不記 當知由四因
    非定一甚深 引無義相住
論曰。又若略説。由四種因於不可思議事自
不應思惟。亦不應爲他記別。一我及有情若
有若無非一定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二業
報及二境界皆甚深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
三世界不可記事非正法。一切煩惱之所引
攝。引無義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四眞如於
行等法不即不離。其相法爾安住故。不可思
惟不可記別。復次頌曰
    不思我有無 成二過失故
    於他亦二失 不應思一異
論曰。不應思我若有若無。何以故。成二過失
故。若思爲有。即於非實有義起増益執過。若
思爲無。即於假有義起損減執過於他有情。
若執一異亦成二過。若執爲一。有情多過。若
執爲異。非六處過。復次頌曰
    二雖不依見 成故不應思
    不思如是生 三過所隨故
論曰。有情世界器世界。此之二種雖不依見
亦不應思。何以故。世共了知現成相故問何
故不思此事如是生非不如是耶。答若如是
思者。或謂即如是。或謂異如是。或謂無如是。
此三種過所隨逐故。復次頌曰
    善趣與惡趣 二作者非定
    過去善惡業 處事等難思
論曰。於業報中不應思議。修福行者定往善
趣。爲惡行者定往惡趣。不決定故。又過去世
淨不淨業。若處若事若因若報等。不可思議。
復次頌曰
    眞如無漏性 成所作義利
    靜慮者如來 無譬自在故
論曰。靜慮者及佛二種境界中。眞如及無漏
性皆不可思議。又諸佛等成所作義。謂所作
利益衆生事亦不可思議。何以故。無譬喩故。
一切世間無有少事能譬甚深二種境界。又
自在故諸如來等由内證得心自在故起所作
事世間所有一切作用。若離因縁和合所不
見故。復次頌曰
    外道所宣説 能引無義利
    非理遠四處 無記不應思
論曰。一切不應記事不應思議。諸邪外道之
所説故。能引諸無義利故。不如正理故。遠離
四種正思惟處故。謂因思惟處。果思惟處。雜
染思惟處。清淨思惟處。復次如前所説。若思
惟彼有三種過。云何而有。頌曰
    非處勤功用 毀謗於大
    不修清淨善 故成三過失
論曰。由於非處勤功用故起心亂過失。由於
得靜慮者及佛世尊毀謗最勝功徳故生非福
過失。由不發起淨善法故。有不得善過失。復
次頌曰
    遠離不思議 思可思議處
    具八種功徳 故如理應思
論曰。由於不可思議處強思議者有如是過
失。故應遠離。於可思議處如理思惟。若如是
思具八功徳。何等爲八。所謂能善了知。
説大説。依義思惟不依文字。少以淨信信解。
少以慧觀觀察。堅固思惟。審諦思惟。常勤思
惟。於所思惟善能究竟中。無懈退。復次頌

    諸佛之所説 遍知等無違
    五因二因故 於此不應思
論曰。由五因故於不可思議處不應欣樂思
惟。謂諸佛所説故。及於四諦中遍知斷證修
不相違故。又略由二因故謂教及證教。謂諸
佛所説證謂遍知苦等
  *顯揚聖教論攝勝決擇品第十一之一
*論曰。如是遠離不思議處方便思已。於九
種事應以十相起種種最勝決擇。何等
爲十。頌曰
    數相別有處 邊際與生起
    想善巧攝等 勝決擇諸事
論曰。十種相者。一數二相。三差別。四有性。
五處所。六邊際。七生起。八想。九善巧。十攝
等。此中數者。謂色數。有十五如是等相者。謂
假立相自相共相。此中事亦名相。是所相故。
名亦名相。相應亦名相。倶是能相具故。如與
火色相應表知有煖。如是等衆生亦名相。
是相者故。取亦名相。是能相體故。差別者。謂
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差別。有性者。謂假有
性實有性勝義有性。處所者。如四大展轉及
與造色同一處住又色心等同一處所。又依
欲界身色界等心展轉安住。邊際者。如色至
色界及與極微。是其邊際樂受。乃至第三靜
慮。是其邊際如是等。生起者。謂由如是因縁
如是法生。如引勢生等。想者。謂句迷惑等。
善巧者。謂蘊善巧等。攝等者。謂若攝若相應
若依若縁若問論。如是問論復有多種。謂一
行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事句。若能如是善
了知者。名善問記。復次於一切事應起種種
最勝決擇。心事決擇今當先説。頌曰
    心性有二種 異熟及與轉
    初阿頼耶識 種子二應知
論曰。略説心性有二種。一名異熟心。二名轉
心。異熟心者。即是阿頼耶識。亦名一切種子
識。此復二種應知。一證成。二建立。云何證
成。頌曰
    執受初明了 種子業身受
    無心定命終 無皆不應理
論曰。由八種相證阿頼耶識決定是有。謂若
無阿頼耶識依止執受應不可得。最初生起
定不可得。明了生起應不可得。諸法種子應
不可得。四種業用應不可得。種種身受應不
可得。二無心定應不可得。命終時識應不可
得。問何故若無阿頼耶識依止執受不可得
耶。答由五因故。何等爲五。謂阿頼耶識先行
因生。眼等轉識現縁因起。如經言。根境作意
力故諸轉識生乃至廣説。是名初因。又六識
身善不善可得。是名第二因。又六識身一類
異熟無記。所攝必不可得。是名第三因。又六
識身各別依轉。若依彼彼所。依彼彼識。轉彼
彼所依。應有執受。餘無執受不應道理。雖許
能執。亦不應理。識遠離故。是名第四因。又所
依止應成數數執受過失。所以者何。眼識一
時轉一時不轉。餘識亦爾。是名第五因。如是
先業因現縁因所生故。善不善故。一類不可
得故。各別所依故。數數執受過故不應道理。
問何故最初生起不可得耶。答設有難言。若
有阿頼耶識應有二識同時生起。應告彼言。
汝於無過妄生過想。容有二識同時轉故。所
以者何。謂如有一倶時欲見乃至欲識。隨別
一識最初生起。不應道理。何以故。爾時作
意無有差別。根及境界不壞現前。何因縁故
識不倶轉。問何故明了生起不可得耶。答若
有定執識不倶生。與眼等識同行一境。明了
意識應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時縁過去境生
起憶念。爾時不明了意識現在前行。非於現
境意識現行。得有如是不明了相。是故應許
諸識倶轉。或應許彼第六意識無明了性。是
即有過。問何故種子不可得耶。答六轉識身
各別異故。所以者何。是六轉識從善無間不
善性生。不善無間善性復生。從二無間無記
性生。劣界無間中界生。中界無間妙界生。
如是妙界無間乃至劣界生。有漏無間無漏
生。無漏無間有漏生。世間無間出世生。出世
無間世間生。非如是相爲種子體。應正道理。
又彼諸識長時間斷。相續經久流轉不息。是
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
問何故諸業不可得耶。答若無諸識同時生
起諸業倶轉。不應道理。所以者何。若略説業
有四種。一器了別業。二依了別業。三我了別
業。四境了別業。如是四種了別業用。刹那刹
那倶現可得。非於一識一刹那中有如是等
差別業用。是故必有諸識倶起
問何故若無阿頼耶識。身受不可得耶。答謂
如有一或如理思惟。或不如理思惟。所有推
尋。若心在定若不在定。身受生起非一衆多。
若無此識應不可得如是身受既現可得。是
故定有阿頼耶識
問何故若無阿頼耶識。諸無心定不可得耶。
答如薄伽梵説。入無想定及滅盡定。當知爾
時識不離身。若無此識爾時識應離身。識若
離身便應捨命。非謂在定
問何故若無阿頼耶識命終時識不可得耶。
答謂如有一臨命終時。或從身上分識漸捨
離冷觸漸發。或從身下分非彼意識有時不
轉。故知唯有阿頼耶識能執持身。此識若捨
於彼身分冷觸可得身無覺受。意識不爾。是
故若無此識。不應道理。如是已説阿頼耶識
證成道理。云何建立。頌曰
    所縁境相應 更互二因性
    識等倶流轉 雜染汚還滅
論曰。略説此識建立由五種相。一所縁境相。
二相應相。三互爲因相。四倶轉相。五雜染還
滅相。當知前四種相建立流轉雜染還滅相。
一種當知建立還滅
問所縁境相建立云何。答若略説此識由了
別二種所縁境故轉。一由了別内執受故。二
由了別外無分別相器故。了別内執受者。謂
了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及諸色根根
所依處。謂在有色界若無色界。唯有妄執習
氣執受。了別外無分別相器者。謂了別依止
縁内執受阿頼耶識故。於一切時無有間斷。
器世界相。譬如燈焔生時。内執炷膩外發光
明。如是阿頼耶識。内縁執受境。外縁器世界
境。生起道理應知亦爾。又即此識縁境微細。
世聰慧者難了知故。又即此識縁境無廢時
無變易。從初執受刹那乃至命終一味了別
而流轉故。又即此識於所縁境念念生滅。當
知刹那相續流轉非常非一。又即此識於欲
界中縁狹小執受境。於色界中縁廣大執受
境。於無色界中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縁無量
執受境。無所有處縁微細執受境。非想非非
想處縁極微細執受境。如是了別二種所縁
境故。微細了別所縁境故。相似了別故。刹那
了別故。了別*狹小執受所縁境故。了別廣大
執受所縁境故。了別無量執受所縁境故。了
別微細執受所縁境故。了別極微細執受所
縁境故。是名建立阿頼耶識所縁境相
問相應轉相建立云何。答此阿頼耶識恒與
遍行五種心法相應。所謂作意觸受想思。如
是五法亦異熟攝。最極微細。世聰慧者亦
難了故。如是心法亦常一類縁境而轉。又即
此識相應受一向不苦不樂無記性攝。當知
餘心所法行相亦爾。如是遍行心法相應故。
一類異熟相應故。最極微細相應故。恒常
一類縁境而起相應故。不苦不樂相應故。一
向無記相應故。是名建立阿頼耶識相應轉

問互爲因相建立云何。答阿頼耶識與彼轉
識爲二種因。一爲種子生因。二爲所依止因。
種子生因者。謂諸所有善不善無記轉識生
時。一切皆因阿頼耶識種子而生。所依止因
者。謂由阿頼耶識所執色根爲依止故。五識
身轉非無執受又由有此識故得有意根。由
此意根爲依止故意識得生。譬如依止眼等
五種色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意識亦爾。非
無意根。復次轉識與阿頼耶識爲二種因。一
於現法中長養彼種子故。二於後法中爲彼
得生攝殖彼種子故。於現法中長養彼種子
者。謂隨依止阿頼耶識。如是如是善不善無
記轉識生時。於一依止同生同滅。如是如是
熏習此識。由是爲因縁故後後轉識善不善
無記性轉。復増上轉復熾然轉。復明了而得
生起。於後法中攝*殖彼種子者。謂彼熏習種
類能引攝未來即此異熟阿頼耶識。如是種
子因故。依止因故。長養種子故。攝殖種子
故。是名建立阿頼耶識轉識互爲因相
問諸識倶轉相建立云何。答阿頼耶識或於
一時唯與一轉識倶起謂與意根。所以者何。
由此意根恒與我見我慢等相應。高擧行相。
若有心位若無心位。恒與此識倶時生起。又
此意根恒縁阿頼耶識爲其境界。執我及慢
高擧行相而起。又即此識於一時間或與二
轉識倶起。謂意及意識於一時間或與三轉
識倶起。謂五識身隨一起時前二及此一。於
一時間或與四轉識倶起。謂五識身隨二起
時前二及此二。如是於一時間或乃至與七
轉識倶起。謂五識身和合起時前二及此五
復次前説意識依染汚意生。意未滅時於相
了別縛不得解脱。若意滅已相縛解脱。又此
意識能縁他境及縁自境。縁他境者。謂或總
或別縁五識身境。縁自境者。謂縁法境。復次
阿頼耶識或於一時與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倶轉。此受與轉識相應依轉識起。從此識種
子生。又於人趣若於欲纒天中及於一分鬼
畜趣中。倶生不苦不樂受。與彼苦樂不苦不
樂轉識身相應。雜相續受一時倶轉。若於
獄趣中他所映奪不苦不樂受與彼轉識相應
純苦無雜相續受倶轉。當知此受被映奪故。
相難可了。如於地獄一向與苦受倶轉。如是
於下三靜慮地。一向與樂受倶轉。於第四靜
慮地乃至有頂地中。一向與不苦不樂受倶

復次阿頼耶識於一時間或與轉識相應善不
善無記諸心法倶轉。如是阿頼耶識與諸轉
識一時倶轉。亦客受及客善不善無記
心法倶轉。然不應説與彼相應。何以故。由不
與彼同一縁轉故。猶如眼識與眼。雖復倶轉。
然不相應。此亦如是。由與彼法少分相似故
得爲喩。喩之道理應如是知又如諸心法。心
法體義雖無差別。然相異故一身倶轉。互不
相違。如是此識與諸轉識。當知倶轉亦不相
違。又如依止暴流有多波浪種種倶起互不
相違。又如依止清淨鏡面種種影像同時倶
起互不相違。如是依止阿頼耶識有多轉識。
當知倶起亦不相違。又如一眼識於一時間
於一事境。唯取一類無異相色。或於一時頓
取非一種種相色。如眼識於色如是乃至身
識於觸於一時一事境。或取一相。或復頓取
多種境相。如是分別意識於一時間或取一
境或復頓取衆多境界。當知亦不相違
復次如前所説意根常與此識倶轉。於一切
時乃至未斷。當知恒與任運倶生。四種煩惱
相應。所謂薩迦耶見我慢我愛無明。此四煩
惱。若在定地若不定地。當知恒行不與善等
相違。是有覆無記性。如是與轉識倶轉故。諸
受倶轉故。善等倶轉故。是名建立阿頼耶識
倶轉相
問阿頼耶識雜染還滅相建立云何。答若略
説阿頼耶識。當知是一切雜染法根本。所以
者何。此阿頼耶識亦是有情世間生起根本。
能生諸根根所依處及轉識等故。亦是器世
間生起根本。能生器世間故。又即此識亦是
一切有情互相生起根本。一切有情互爲増
上縁故。所以者何。無有衆生於餘衆生見聞
等時不受用彼起苦樂等受。由此義故。當知
衆生界互爲増上縁
復次阿頼耶識具一切種子故。於現在世是
苦諦體。是未來世苦諦生因。亦是現在世集
諦生因。如是有情世間生根本故。器世間生
根本故。是現在世苦諦體故。能生未來苦諦
故。能生現在集諦故。當知阿頼耶識是一切
雜染根本
復次阿頼耶識所有攝持順解脱分及順決擇
分等善根種子。此非集諦因由。順解脱分善
根等違流轉故。所餘世間所有善根因此生
故轉復明淨。所以者何。由是縁故。彼所攝受
自類種子。轉有功能轉有勢力。増長種子而
得成立。由此種子故。彼諸善法轉明淨生。又
復能感後世増上可愛異熟。又依此一切種
子阿頼耶識故。薄伽梵説。眼界色界眼識界。
乃至意界法界意識界。由於阿頼耶識中有
種種界故。又如經説惡叉聚喩。由於阿頼耶
識中有非一界故。是故當知即此雜染根本。
阿頼耶識以修習善法故即得轉滅。又此善
法修習。若諸異生以縁轉識爲境作意故。方
便住心爲欲入初諦現觀故非未見諦者。於
諸諦中未得法眼。而能通達一切種子阿頼
耶識。此未見諦者修如是行已。或入聲聞正
性離生。或入菩薩正性離生。通達一切法界
已。亦能通達阿頼耶識。當於爾時總觀各別
自内一切雜染。又復了知自身外爲相縛所
縛内爲麁重縛所縛
又此行者由阿頼耶識是一切戲論所攝諸
行界故。略彼諸行於阿頼耶識總爲一團一
積一聚。爲一聚已。以縁眞如境智。修習多修
習故。所依止轉轉依無間。當知已斷阿頼耶
識。由此斷故。當知已斷一切雜染
又此轉依以相違故。當知能治阿頼耶識。又
阿頼耶識體是無常有取受性。轉依是常無
取受性。以縁眞如境聖道能轉故。又阿頼耶
識麁重所隨轉依。究竟遠離一切麁重。又阿
頼耶識是煩惱生因。聖道不生因。轉依是煩
惱不生因。聖道生因。此是建立因體非生因
體。又阿頼耶識令於善淨無記法中不得自
在。轉依令於一切善淨無記法中得大自在。
復次此阿頼耶識斷滅相者。謂此阿頼耶識
正斷滅故。便捨二種取。其身雖住猶如變化。
所以者何。未來後有苦因斷故。便捨未來後
有之取於現法中一切煩惱因斷故。便捨現
法一切雜染所依之取。一切麁重遠離故。唯
有命縁暫住。由有此故。佛經中説。爾時但受
身邊際受命邊際受。廣説乃至即於現法一
切所受究竟滅盡。如是建立雜染根本故。趣
入通達修習作意故。建立轉依故。是名建立
阿頼耶識雜染還滅相。如是由勝義道理。建
立心意識已。隨此所説道理故。於三界中一
切心意識一切雜染道理及清淨道理。應隨
顯了。若於餘處所顯心意識道理。此由所化
有情差別故。但依具愚夫慧所化有情而説
方便令彼易入法故
問若成就阿頼耶識。亦成就轉識耶。設成就
轉識。亦成就阿頼耶識耶。答此應爲四句。謂
或成就阿頼耶識非轉識。謂無心睡眠者。無
心悶絶者。入無想定者。入滅盡定者。生無想
天者。或有成就轉識非阿頼耶識。謂住有心
位阿羅漢獨覺不退轉菩薩及與如來。或有
倶成就。謂所餘住有心位者。或有倶不成就。
謂阿羅漢獨覺不退轉菩薩及與如來入滅盡
定。若處無餘依涅槃界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七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八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勝決擇品第十一之二
復次心差別相建立應知。頌曰
    所依境界力 建立心差別
    復由七種行 難了相應知
論曰。心差別相當知。復由所依所縁力而得
建立。由所依力者。謂立眼識乃至意識。所縁
力者。謂立色識乃至法識。青識黄識乃至苦
識樂識。如是等復由七種行相。了知諸心難
知差別。一不可知相續久住器差別相。二多
種相境差別相。三倶有差別相。四能治所治
速疾迴轉差別相。五習氣差別相。六續生差
別相。七解脱心差別相。復次頌曰
    所縁無自在 住惡所依止
    隨縁力所轉 心繋縛應知
論曰。由三因故説心被縛。一於所縁境不自
在故。二安住穢惡所依止故。三隨衆縁力而
轉變故。此中於所縁境不自在者。謂於制伏
相於化於變等。不如所欲住境自在。復次頌

    散亂及安住 六種十五種
    縁境界六等 所治心非一
論曰。當知心散亂有六種心安住。有十五種
心縁境。有六種等衆多差別。所對治心亦非
一種。應知
心散亂有六種者。一作意心散亂。謂諸菩薩
棄捨大乘相應作意。退習聲聞獨覺相應下
劣作意。二外心散亂。謂於外妙五欲中及憒
閙相貌尋思隨煩惱外境界中縱心流散。三
内心散亂。謂或由惛沈睡眠下劣。或由味著
諸定。或由種種定中隨煩惱故。惱亂其心。四
相心散亂。謂依止外相作意思惟内境相貌。
五麁重心散亂。謂内作意爲縁生起諸受。由
麁重身故計我我所。六自性心散亂。謂五識
身心安住有十五種者。一初發安住心。謂修
三摩地方便。二證得安住心。謂已得未至三
摩地。三圓滿安住心。謂已得根本靜慮三摩
地。四自在安住心。謂即於此得隨所欲。五有
動安住心。謂於下三靜慮。六無動安住心。謂
於第四靜慮。七此上寂靜安住心。謂於寂靜
無色解脱。八最勝寂靜安住心。謂於想受滅
解脱。九信解安住心。謂於聞所生智。十決定
安住心。謂於思所生智。十一影像安住心。謂
於世間修所生智。十二成實安住心。謂出世
間修所生智。十三有増上慢出離安住心。謂
於世間靜慮無色。十四無増上慢出離安住
心。謂於出離世間靜慮無色。十五三行雜染
安住心。謂識隨色而住。縁色而住。依色而住。
如是乃至隨行而住。縁行而住。依行而住。此
中隨色而住者。謂執受所依故。縁色而住者。
取境界故。依色而住者。謂由麁重故。如
是乃至隨行等三。當知識非識住。縁自心心
能盡愛故。復次縁境界六等者。謂常縁境非
常縁境。遍滿縁境。淨行縁境。善巧縁境。淨惑
縁境。如是爲先復有多種餘縁境界。謂欲界
繋心縁欲色無色及不繋境。如是色無色界
繋心及不繋心各縁四種境。又依欲界繋心
起欲色無色界繋心及不繋心。依色界繋心
起色無色界繋心及不繋心。依無色界繋心
起無色界繋心及不繋心。又過去心縁過去
未來現在。如是未來現在心各縁三種。又善
心縁善不善無記。如是不善無記心各縁三
種。又樂倶行心縁樂倶行等三種境界。如是
苦倶行心。不苦不樂倶行心。各縁三種。又貪
瞋癡相應心。各縁貪等相應三種境界
復次所治心非一者。謂欲界繋有五種心。謂
見苦所斷心。乃至修道所斷心。如是色無色
界繋心。各有五種。及無漏心合爲十六種心
復有二十種心。謂欲界繋心有八種。一生得
善心。二方便善心。三不善心。四有覆無記心。
及無覆無記心。分爲四種。謂異熟生心。威儀
路心。工巧處心。變化心。色界繋有六心。除不
善工巧處心。無色界繋有四心。謂除不善威
儀路工巧處變化心。不繋心有二種。謂學心
無學心。復次心所有事勝決擇。今當説。頌曰
    依多境了別 各爲自業生
    心法不應思 相似境轉故
論曰。心所有法依止。能縁多境八種識故。各
各造作自業而起。依心而有故名心所有法。
不應更思。彼所縁境。由彼與識等縁轉故。如
經言若於此受即於此思若於此思即於此想
若於此想即於此了別。復次今當略説作意
觸受想思五種遍行心法作業。頌曰
    引心三分別 領位審了
    得失等營爲 名作意等業
論曰。引發於心是作意業。三和分別是觸業。
領納違順倶相違位是受業。審了位相是想
業。爲造功徳過失倶非是思業。餘心法業如
前廣説。復次色事決擇今當説。頌曰
    上界無香味 大造隨可得
    極微無自體 非實有七事
論曰。上界無香味者。欲界已上香味無故。大
造隨可得者。四大及所造色隨於聚中現。可
得者即自相有。不可得者此中即無。極微無
自體者。謂諸極微但假想立自體實無。非實
有七事者。謂七種事無有實體。一表色。二形
色。三影像。四響音。五觸處造色。六律儀色。
七不律儀色。復次頌曰
    微和合不離 善惡無自然
    三相想外無 法處色十二
論曰。微和合不離者。謂於大極微能依造色
處不相離。餘異處色若和若合亦不相離。善
惡無自然者。色非自體有善惡性。隨能發心
假説善惡故。三相想外無者。三相色外無別
有色。謂有見有對色無見有對色。無見無對
色。三想所行色外亦無別色。謂色想有對想
種種別異想。法處色十二者。謂法處所攝色。
略説有十二種相。一影像相。二所作成就相。
三無見相。四無對相。五非實大種所生相。六
屬心相。七世間相。八不可思議相。九世間三
摩地果相。十出世間三摩地果相。十一自地
下地境界相。十二諸佛菩薩隨心自在轉變
不可思議相。復次心不相應行勝決擇。今當
説。頌曰
    當知不相應 皆假施設有
    假有性六種 彼皆三過故
論曰。當知心不相應行皆是假有。假有之性
略有六種。云何爲六。謂若事能起六種言論。
何等名爲六種言論。一屬主相應言論。二遠
離此彼言論。三衆共施設言論。四衆法聚集
言論。五不遍一切言論。六非常言論。屬主相
應言論者。謂諸言論配屬於主方解其相。非
不屬主。如説生時。此誰之生。觀所屬主起
此言論。所謂色之生。受想行識之生。非説色
時。此誰之色。觀所屬主起此言論。如生如是
住異無常等心不相應行類。如其所應盡當
知。是名屬主相應言論。若事能起如是言論。
當知此是假相
遠離此彼言論者。謂諸言論非以此顯此。亦
非以彼顯彼。此説名爲遠離此彼言論。若以
此顯此言論。此言論亦於實相處起。亦於假
相處起。若以彼顯彼言論。此言論亦於實相
處起。亦於假相處起。若非以此顯此。亦非以
彼顯。彼言論此言論。一向於假相處起。云何
以此顯此言論。於實相處起。如言地之堅。云
何此復於假相處起。如言石之圓。如地之堅
石之圓。如是水之濕油之滑火之煖燬之焔
風之動飄之鼓當知亦爾。云何以彼顯彼言
論。於實相處起。如言眼之識身之觸。如是等
云何此復於假相處起。如言佛救徳友之食
飮衣服嚴具。如是等云何非以此顯此。亦非
以彼顯彼言論一向於假相處起。如舍之門
舍之壁甕之口甕之腹軍之車林之樹百之十
十之三。如是等是名遠離此彼言論。衆共
施設言論者。謂六種相*貌言説自體施設言
論。六種相*貌者。謂事相。應識相。好等相。
益等相。言説状相。邪行等相。事相者。謂若
相識所取。應識相者。謂若相由作意故能起
於識。好等相者。謂若相觸所取。益等相者。
謂若相受所取。言説状相者。謂若相想所取。
邪行等相者。謂若相思所取
衆法聚集言論者。謂於衆多和合安立自體
言論。如於内色受想行識説我等言論。於外
色香味觸安立差別説舍甕軍林等言論
不遍一切言論者。謂諸言論有處隨轉有處
退還。如於舍舍言唯隨舍轉。於村亭等即便
退還。於甕甕言於餘瓶器等即便退還。軍言
於別男女等退還。林言於別樹根莖葉花果
等退還
非常言論者。當知四種因。謂破壞故。不破壞
故。加行故。轉變故。破壞故者。如瓶壞已瓶言
捨瓦等言生。不破壞故者。如種種藥物共和
合已或丸或散種種藥言捨藥物丸散等言
生。加行故者。如於金段起諸加行造作環釧
等異莊嚴具爾時金段之言捨異物環釧等言
生。轉變故者。如飮食等轉變時飮食等言捨
糞穢等言生。如是等類應知。非常言論隨於
諸物。發起如是六種言論。當知此物皆是假
有。問諸心不相應行皆是假有。云何應知。答
由二種過失故。一因過失。二體過失。因過失
者。若言生是生因。能生生故説名爲生。是即
無別果生可得。此生爲誰。能生因故説之爲
生。若言生是生體。是即從他生故。不應説爲
能生。如是餘心不相應行。如理應知。復次彼
心等乃至心不相應行。諸有爲法是因性故。
此因決擇今當説。頌曰
    三過因非五 因相略繋合
    相依處差別 建立有多種
論曰。有一異計立六種因。謂同類因。遍行因。
倶有因。相應因。異熟因。能作因。如是六種。
除異熟因餘五因性。不應道理。由有三種過
失故。何等爲三。旦如同類因有三過失。若言
同類之因。名同類因。有已成過。何以故。若善
等法善等體性。先已成就。彼何用因。若言同
類即因。名同類因。是即無果。有不定過。何以
故。不示其果。是誰因耶。又非決定因體同類
不相似法亦爲因故。若言非同類即因亦非
同類之因是即言名有虚設過。同類因言無
有所主浪施設故。如是於餘四因三種過失。
亦應如理廣説
復次已破不如理因。今當建立如理因相。若
略説有二種因。一繋縛相因。二和合相因。繋
縛相因者。謂煩惱隨眠。此依能生後有而説。
和合相因者。謂因縁和合彼彼法生。此依能
生現在時説
又應知此略所説因相。及依處差別。建立復
有多種
相者。謂若由此爲先。此爲建立。此和合故。彼
彼諸法。或生或得。或成立或成辦。或起作
用。當知説此即是彼因
問以誰爲先。誰爲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生耶。
答自種子爲先。除所依種外。所餘若色非色
所依及業以爲建立。伴及所縁境爲和合故。
如其所應欲繋色繋無色繋及不繋諸法生。
問以誰爲先。誰爲建立。誰和合故。得何法耶。
答聲聞獨覺及與如來種性爲先。内因力爲
建立。外因力爲和合故。證得煩惱離繋涅槃。
此中内因力者。謂如理作意少欲知足等内
分善法。又得人身生在聖處。諸根無缺無諸
業障。於如來所具淨信心。如是等法是名内
因力。外因力者。謂諸佛出世宣説妙法。住正
法者共爲伴侶。具悲信者以爲施主。如是等
法名外因力
問以誰爲先。誰爲建立。誰和合故。何法成立。
答於所知法勝解欲樂爲先。宗因譬喩以爲
建立。不相違衆及對論者爲和合故。所欲立
義方得成立
問以誰爲先。誰爲建立。誰和合故。何法成辦。
答工巧智爲先。隨彼勤勞爲建立。工巧業處
衆具爲和合故。彼彼工巧業處成辦。又愛爲
先。由食住者依止爲建立。四食爲和合故。已
生有情存養得住
問以誰爲先。誰爲建立誰和合故。何法作用。
答自種爲先。即彼前生爲建立。彼生縁爲和
合故。自作業者自所作用而得成辦。自所作
業者。如眼之見業。如是所餘諸根當知各別
作業。又如地能持水能爛火能燒風能燥。如
是等類是名外法。各別作業
依處者有十五種因縁所依處。一語。二領受。
三習氣。四有潤種子。五無間滅。六境界。七
根。八作用。九士夫用。十眞實見。十一隨順。
十二差別功能。十三和合。十四障礙。十五不
障礙。差別者。謂十因四縁五果十因者。謂隨
説因。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
因。定別因。同事因。相違因。不相違因。四縁
者。謂因縁。等無間縁。所縁縁。増上縁。五果
者。謂異熟果。等流果。離繋果。士用果。増上

此中隨一切法名爲先故想。想爲先故説。是
謂彼諸法隨説因。若觀待此故。若因此故。於
彼諸事若求若取。是謂觀待因。如觀待手故。
手爲因故。起執取業。觀待足故。足爲因故。起
往來業。觀待節故。節爲因故。起屈伸業。觀待
飢渇故。飢渇爲因故追求飮食。隨如是等
無量所受。當知皆名觀待因。若種子於最後
自果是牽引因。即此種子是自果生起因。除
種子外。所餘縁是攝受因。即此種子果生已
後。是種所牽引果引發因。能作種種異類各
別之因。是名定別因。若觀待因。若牽引因。若
生起因。若攝受因。若引發因。若定別因。總攝
如是等因。名同事因。若果生已能爲障礙。
是名相違因。若離障礙。是名不相違因
諸法種子是因縁。等無間縁者。若從此識等
無間。諸識等決定生。此是彼等無間縁。若諸
心心所有法所縁境。是所縁縁増上縁者。除
種子外。餘所依如眼及諸共有法於眼識等。
如是所餘諸根等。於餘識等又善不善法攝
受愛不愛果。如是等類是増上縁。諸不善法
所招惡趣報。有漏善法所招善趣*報。是名
異熟果。若由習不善故。樂住不善不善増多。
修習善故。樂住於善善法増多。又與前業相
似後果隨轉。是名等流果。若由聖八支道諸
煩惱滅。是離繋果。若諸異生由世間道諸煩
惱滅。非究竟轉故非離繋果。若諸世間於現
法中隨依一種工巧業處起士夫用。謂營農
商賈事王書算計數造印等。由依此故苗稼
成滿。獲商利等果法成就。是名士用果。眼識
是眼根増上果。如是乃至意識是意根増上
果。又諸衆生身不散壞是命根増上果。又二
十二根一切各別増上力故彼果得生。應知
彼果皆名増上果
問建立云何。答依語因依處建立隨説
因。何以故。由於欲界繋法色無色界繋法及
不繋法建立。名爲先故想轉。想爲先故起語。
由語故隨見隨聞隨覺隨知起諸言説。是故
依語依處建立隨説因
依領受因依處建立觀待因。何以故。諸有欲
求欲界繋樂者。彼觀此故。於諸欲具或爲求
得。或求積集或求受用。諸有欲求色無色繋
樂者。彼觀此故。於彼諸縁或爲求得。或求受
用。諸有欲求不繋樂者。彼觀此故。於彼諸縁
或爲求得。或求受用。諸有不欲苦者。彼觀此
故。於得彼縁於斷彼縁。或求遠離或求受用。
是故依領受依處建立觀待因
依習氣因依處建立牽引因。何以故。由淨不
淨業熏習三界諸行。於愛不愛趣中能感愛
不愛自身。又即由此増上力故。諸外資具或
成滿或損減。是故依諸行淨不淨業習氣依
處建立牽引因
依有潤種子因依處建立生起因。何以故。欲
繋諸法及色無色繋諸法。各從自種而得生
起。愛名能潤種是所潤。由此所潤諸種子故。
先所牽引各別自身今得生起。如經言。業爲
感生因。愛爲生起因。是故依有潤種子依處
建立生起因
依無間滅因依處及境界根作用士用眞實見
因依處建立攝受因。何以故。由欲繋諸法無
間滅攝受故。境界攝受故。根攝受故。作用攝
受故。士用攝受故。彼諸行轉。如欲繋諸行。如
是色無色繋諸行亦爾。眞實見攝受故。餘不
繋諸行轉。是故依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
眞實見依處建立攝受因
依隨順因依處建立引發因。何以故。欲繋善
法能引欲繋諸勝善法如是欲繋善法能引色
無色繋諸勝善法隨順彼故。如欲繋善法。如
是色繋善法能引色繋諸勝善法及無色繋若
不繋諸勝善法。如色繋善法。如是無色繋善
法能引無色繋諸勝善法及不繋善法。如無
色繋善法。如是不繋善法能引不繋諸勝善
法及能引無爲作證之法。又不善法能引勝
不善法。謂如欲貪能引瞋癡慢見疑身惡行語
惡行意惡行。如欲貪如是瞋癡慢見疑。如其
所應盡當知。如是無記之法能引善不善無
記法。所謂能持善不善無記種子阿頼耶識。
又無記法能引同類勝無記法。謂諸段食能
引已生有情令住不壞。及能引彼適悦勢力
令其増長。隨順彼故。是故依隨順因依處建
立引發因
依差別功能因依處建立定別因。何以故。由
欲繋法自體功能有差別故。能生種種體差
別法。如欲繋法如是色繋法無色繋法及不
繋法亦爾。是故依差別功能依處建立定別
因。依和合因依處建立同事因。何以故。要由
獲得自生和合故欲繋法生。如欲繋法如是
色繋法無色繋法及不繋法亦爾。如生和合
如是得和合成立和合成辦和合作用和合亦
爾。是故依和合依處建立同事因
依有障礙因依處建立相違因。何以故。若欲
繋法將生時。若有障礙現前便不得起。如欲
繋法如是色無色繋法及不繋法亦爾。如爲
欲生如是爲欲得爲欲成立爲欲成辦爲欲作
用亦爾。是故依障礙依處建立相違因。依無
障礙因依處建立不相違因。何以故。若欲繋
法將生時。若無障礙現前便得生起。如欲繋
法如是色無色繋法及不繋法亦爾。如生如
是得成立成辦作用亦爾。是故依無障礙依
建立不相違因
復次依種子縁依處建立因縁。依無間滅縁
依處建立等無間縁。依境界縁依處建立所
縁縁。依所餘縁依處建立増上縁
復次依習氣及隨順因。依處縁依處建立異
熟果及等流果。依眞實見因依處縁依處建
立離繋果。依士用因依處縁依處建立士用
果。依所餘因依處縁依處建立増上果
復次順益義是因義。建立義是縁義。成辦義
是果義。復次建立因有五種相。謂能生因。方
便因。倶有因。無間滅因。久遠滅因。能生因
者。謂生起因。方便因者。謂所餘因。倶有因
者。謂攝受因一分。如眼於眼識。如是耳等於
所餘識。無間滅因者。謂生起因。久遠滅因者。
謂牽引因。又建立因有五種相。謂可愛因。不
可愛因。増長因。流轉因。還滅因。又建立因有
七種相。謂無常法是因相。無有常法得名爲
因。謂若生因若得因。若成立因。若成辦因。若
作用因。又無常法爲無常法因時。與他性爲
因。非己性。亦與後自性爲因。非即此刹那。又
與他性爲因。及後自性爲因時。必已生未滅。
非未生已滅。又已生未滅爲因時。必得餘縁。
非不得。又得餘縁時。必成變異。非未成變異。
又成變異時。必有功能相應。非功能退失。又
功能相應時。必相稱隨順。非不相稱不隨順。
如是七種因相。如其所應建立應知。復次無
爲決擇今當説。頌曰
    心所縁等故 清淨所縁故
    四種離繋故 建立八無爲
論曰。八種無爲。如攝事品已説。虚空無爲者
由心所縁境相相似故立爲常。非縁彼心縁
彼境界有時變異故。由清淨所縁故建立眞
如。由此眞如如清淨時所縁體相。常如是住
故。由四種離繋故。建立餘四無爲。謂非擇
滅等四種。離繋者。謂縁差脱畢竟離繋。簡
擇煩惱究竟離繋。苦樂暫時離繋。心心法暫
時離繋。如是已説一切決擇界事。決擇今當
説。頌曰
    三界應當知 十二相差別
    所治及能治 唯能損伏種
論曰。當知欲色無色三界有十二種相差別。
一多種差別。此復六種應知。謂多種所依。多
種相貌。多種處所。多種境界。多種煩惱。多種
作業。二趣差別。三苦樂不苦不樂倶行差別。
四有難無難差別。謂欲界或有難或無難。上
二界唯有難少功能故。五不清淨處不清淨
身等差別。謂或有處。不清淨身清淨。謂欲界
無難處生。或有處清淨非身清淨。謂色無色
界異生或有處不清淨身不清淨。謂欲界有
難處生。或有處清淨身清淨。謂色無色界已
見諦者。六受用差別。謂欲界受用外門境界
及受用四食。上二界受用内門境界及受用
三食。七善根勝劣差別。八雜惡行不雜惡行
善根差別。九麁重厚薄差別。十生差別。十一
得自體差別。謂於欲界具四種得自體。上二
界唯有一種。由彼界無故。自害亦無他害故。
十二言説差別。謂欲界中具四種言説。色界
無覺無推度故。無色界中一切無有。又此三
界能治所治差別應知。謂欲界是所治。色界
是能治。色界是所治。無色界是能治。又下地
是所治。上地是能治。如是對治唯損伏種。令
其微劣。非是永害以更生故。復次頌曰
    法王海醎味 欲惡趣長壽
    多世界共一 各二種因縁
論曰。何因縁故焔魔鬼王。説名法王。謂由攝
益彼衆生故。由二種因能爲攝益。一令彼憶
念。前生所作。令自訶厭先世惡業故。二令於
地獄卒所不造餘惡業故。從彼*地獄速得
出離。何因縁故諸大海水皆悲醎味。謂由二
因故。一水生衆生福力増上故。令餘衆生不
能趣入。二陸生衆生非福増上故。令彼不得
入取珍寶。何因縁故。於*地獄畜生趣一分
衆生壽量長遠非於欲界所攝善趣。謂惡趣
長壽由二因故。一欲界善法思擇勵力方能
起故。二諸不善法不由思擇任運起故。何因
縁故。此三千大千世界中。有多世界乃至色
究竟天。而同説爲一世界但至梵世。謂亦由
二因故。一同成壞故。二建立衆會故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八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九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勝決擇品第十一之三
論曰。如是已説界事決擇。於雜染事勝決擇
中。煩惱雜染勝決擇。今當先説。頌
    意相應四惑 遍行而倶起
    無記最後滅 隨所生彼性
論曰。當知意相應煩惱遍行一切位與一切
有漏善等心。倶時現行不相違故。又此煩惱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563 564 565 566 567 568 569 570 571 572 573 574 575 576 577 578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