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顯揚聖教論 (No. 1602_ 無著玄奘譯 ) in Vol. 31

[First] [Prev+100] [Prev]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因諸天神等非歸依處。何等爲五。一由相故。
二由體故。三由業故。四由法爾故。五由因果

由相故者。謂諸天神世不現見無談論故。容
色奮發有怖畏故。染習放逸有貪愛故。捨他
利益無悲愍故。不能解了作與不作不達實
義故。不可歸依。云何相故佛可歸依。謂世間
現見有談論故。容色和靜無怖畏故。遠離放
逸無貪愛故。不捨利他有大悲故。善能解了
作與不作通達實義故。復由五相佛可歸依。
何等爲五。爲利有情證大菩提故。現處大衆
開正法眼故。怨親有情平等利益故。於諸家
室攝受。捨離貪著諸根寂靜故。善除一切衆
生疑網故
由體故者。謂由如來永斷諸漏。自既調御亦
調御他故可歸依。諸天神等具諸漏故。尚
自調御。況調御他。故非歸處
由業故者。謂如來安住廣大無垢靜慮等業。
又復能爲利衆生業故可歸依。諸天神等安
住穢下受用欲業。又有殺害諸衆生業。故非
歸處
由法爾故者。謂一切世間及出世間功徳勝
利。皆依自己功用所得。若離自己功用。雖
於天神起深敬信亦不能證設於天神不生敬
信。但自用功必能證得。是故天神非歸依處。
由因果故者。今問事天神者。天神體性。爲由
天業感得。爲由供養天得。爲無因得。若天業
得者。即應歸業。非天若無因得者。應歸無因。
非天若供養天神得者。爲唯因供養感天神
體爲唯因天神爲因二種。若唯因供養者。即
徒事天神隨處供養。皆應能感天報。若唯因
天神者。即徒設供養。雖不供養。但由天神
應得天報。若倶因二種者。但設供養天神攝
受。諸所祈願悉應果遂。又於七種所祈願事
不定果遂。是故不然。一於供養縁攝受。二
於信解縁攝受。三於信解彼者。發起信解
能感最勝天神自體。四於能感最勝所受富
樂。五於摧壞阿素洛等怨敵。六於出生。七於
終沒建立者。問有幾種歸趣。答三種歸趣。謂
佛法僧。問何因唯有三種歸趣。答由四因故。
唯有如來是可歸趣。謂善自調故。善解一切
種調伏方便故。以財供養不悦意故。以行供
養悦可意故。由具此徳彼所説法及弟子衆
亦可歸依。問齊何當名能歸趣耶。答具四因
故。名能歸趣。一善知有徳故。二善知差別故。
三自誓受故。四更不餘歸趣故。問歸趣
云何。答有四種歸趣正行。應知。一親近善
人。二聽聞正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復
有四種正行。應知。一善攝諸根令不掉動。二
受正學處。三悲愍衆生。四時時如法供養三
寶。問歸趣三寶有何利益。答有四種利益。一
得廣大功徳。二得廣大歡喜。三得勝等持。四
得善清淨。復有四種利益。一大護具足。二
一切邪解障礙漸得微薄遍盡滅沒。三得入
聰慧正至善人衆中。所謂大師同梵行衆。四
爲信聖教諸天之所愛樂。彼諸天等若見有
受三歸趣者。生大歡喜展轉相告。我等往昔
皆由成就三歸趣故。從彼命終來生此間。是
善男子等今亦成就此三歸趣多住不捨。不
久當來爲我等伴
差別者。謂由六種因故三寶差別應知。一由
相故。二由業故。三由信解故。四由行故。五由
隨念故。六由生福故。由相故。差別者。自證覺
相是佛寶。證覺果相是法寶。由隨他教正修
行相是僧寶。由業故差別者。轉正説業是佛
寶。煩惱苦斷所縁境業是法寶。増勤勇業是
僧寶。由信解故差別者。謂於佛寶應親近敬
事。於正法寶應信敬作證。於諸僧寶應同法
共住敬信親近。由行故差別者。謂於佛寶應
起延請迎接承事供養行。於正法寶應起如
理方便修習行。於諸僧寶應起互共受用財
法行。由隨念故差別者。於三寶所應各起別
行隨念。如經中説。此薄伽梵如來應正等覺。
乃至廣説。由生福故差別者。謂於佛寶依一
有情生最勝福。於正法寶依増上法生最勝
福。於諸僧寶依多有情生最勝福
顯揚聖教論卷第六



顯揚聖教論*卷第七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三
論曰。學十二種分別者。一差別分別。二生
起分別。三轉異分別。四能治所治分別。五能
勝生定勝分別。六順法分別。七補特伽羅
分別。八下中上分別。九瑜伽分別。十作意分
別。十一引發分別。十二問答分別
差別分別者。謂分別三學差別増上戒學。差
別者如經中説。若諸比丘尸羅成就住。守別
解脱律儀軌則所行悉皆具足。於微細罪深
見怖畏。受學學處名具戒者
此中尸羅成就住者。謂於所受學處身業無
犯語業無犯不破不穴。如是尸羅成就住
守別解脱律儀者。謂七衆尸羅名別解脱律
儀。即此尸羅衆差別故。建立多種律儀。此中
義者。唯依比丘律儀相説。是名守別解脱律

軌則具足者。謂或於威儀。或於所作。或於方
便。修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世間不違世間。
隨順毘柰耶不違毘柰耶
云何於威儀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
毘柰耶。謂若是時是處應行。及如是應行。即
於是時是處如是正行。不爲世間訶責譏毀。
及不爲聰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學律者
訶責譏毀。如行住坐臥亦如是知
云何於所作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
毘柰耶。謂著衣服大小便利用水齒木入村
乞食迴還受用洗鉢安置洗足敷具。又復略
作鉢業衣。及餘所有如法作業。是名所作。
如其所應。若是時是處。應作及如是應作。即
於是時是處如是正作。不爲世間訶責譏毀。
及不爲聰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學律者
訶責譏毀。是名於所作中軌則具足隨順不
違世間及毘柰耶
云何於方便修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
世間及毘奈耶。謂讀誦經典和敬師長。修承
事業瞻侍疾患。互起慈心與欲宣説。方便修
習。請問聽法精勤無墮。於諸聰慧同梵行者
躬自供事。奬勸他人修行善品。及爲宣説深
妙之法。入靜密處結加趺坐。諸如是等及餘
善法。是名方便修諸善品。如是於方便修習。
如所説善品中。若是時是處應修及如是應
修。即於是時是處如是正修。由如是修故。不
爲世間訶責譏毀。及不爲聰慧正至善人同
法者持律者學律者訶責譏毀。是名方便修
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毘柰耶。
若如是相軌則具足。是名軌則具足
所行具足者。謂五處非比丘所行。何等爲五。
一唱令家。二婬女家。三酤酒家。四王宮。五
旃荼羅羯耻那家。及如來餘所制不應行處。
除此餘是所行。如是以時行無過處。是名所
行具足
於微細罪深見怖畏者。謂犯小隨小學處犯
已可出者。皆名微細罪。復次若犯已少用功
出者。名微細罪。若於此中深見怖畏。謂勿令
我因此犯故便不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
證所未證。勿復令我墮於惡趣起惡趣行。勿
復令我後自悔責。勿爲大師諸天聰慧同梵
行者以法訶責。又勿令我惡名稱等流布十
方。因見如是現法後法。不可樂事深生怖懼。
爲如是故。於小隨小學處乃至命難因縁。終
不故犯。設復失念。或時犯已。疾疾悔過如法
而出。如是名爲於微細罪深見怖畏
受學學處者。謂先受別解脱律儀時。由白四
羯磨受具足故。略已得聞學處體性及於別
解脱經所説過一百五十學處。唯自誓受我
當盡學一切學處。復從鄔波柁耶阿遮利耶
及諸共談論者。互問難者。數習近者。善同意
者所。數數聞已。又半月半月聞説別解脱經。
由如是受一切學處故。名得別解脱律儀。從
是已後於諸所善學處無有毀犯。設有毀犯
即如法出。若於先所誓受學處不善不達者。
應如先所受。復於鄔波柁耶阿遮利耶等所。
數數請問聽受令善達解。如尊所説不増不
減。善修學已又無倒受持。若文若義。如是名
爲受學學處
如是廣説尸羅律儀差別已。若略説彼義者。
謂此中薄伽梵以三種相顯了戒蘊。一無失
壞相。二自體相。三自體功徳相。此中如前所
説。尸羅成就住者。此顯尸羅律儀無失壞相。
次言守別解脱律儀者。此顯自體相。復言軌
則所行悉具足者。此顯如所受別解脱律儀
觀他増上功徳名稱相。何以故。由他見此軌
則所行具足相故。未信者信。已信者増長。由
未信者依此信故。心無輕毀無惡名聞。若不
爾者。雖具足尸羅。由越軌則所行故。則無觀
他増上徳稱。若翻於此則無過失。後言於微
細罪深見怖畏受學學處者。此顯觀自増上
功徳名稱相。何以故。雖復軌則所行具足故
得觀他増上功徳名稱。然毀尸羅已。由此因
縁或生惡趣。或不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
證所未證。若能於微細罪尚見怖畏。何況
上品。又受學學處。由此因縁。身壞命終生於
善趣。又復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證所未
證。以是縁故。名尸羅律儀觀自増上功徳名
稱相
復次此中薄伽梵顯三種尸羅性。一受尸羅
性。二出離尸羅性。三修習尸羅性。初説尸羅
成就住者。此顯受尸羅性。次説守別解脱律
儀者。此顯出離尸羅性。何以故。由別解脱律
儀所攝尸羅。説名増上戒學。依増上戒學故。
能修増上心學及増上慧學。由依此故。能令
一切苦永盡出離。如是出離。先依尸羅行然
後方得。是故別解脱律儀。説爲出離尸羅性。
後説軌則所行悉皆具足。於微細罪深見怖
畏。受學學處者。此顯修習尸羅性。若依如是
相修習別解脱律儀尸羅者。是名修習善修
習。如是名爲増上戒學差別分別
増上心學差別分別者。若比丘離欲惡不善
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復尋
伺寂靜内遍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三摩地生
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復離喜故住捨念正
知身受樂聖者宣説有捨念樂住第三靜慮具
足住。復斷樂先已斷苦及喜憂沒不苦不樂
捨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此差別義如前
已説。是名増上心學差別分別。増上慧學差
別分別者。若比丘於苦聖諦如實知苦。於集
聖諦如實知集。於苦滅聖諦如實知滅。於苦
滅趣行聖諦如實知趣行。是名増上慧學差
別分別
生起分別者。謂由尸羅成就故。無悔由無悔
故。生悦生悦故。心喜心喜故。身安身安故。受
樂受樂故。心定心定故。觀如實觀如實故。起
厭起厭故。離欲離欲故。解脱解脱故。自謂我
證解脱。復起如是智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以分別者。謂或有増上戒學無増上心無
増上慧。或有増上戒學増上心學無増上慧。
若有増上慧學。必有増上戒及増上心
能治所治分別者。謂増上戒學是煩惱纒。止
息對治。増上心學是煩惱纒。制伏對治。増上
慧學是煩惱隨眠。永斷對治。能引勝生
勝分別者。謂増上戒學増上心學能引清淨地
及清淨*勝生。増上慧學能引出世決定勝徳」
順法分別者。謂十種隨順學法。一先因。二順
教。三如理方便。四無間殷重修。五猛利樂欲。
六修持力。七身心麁重安息。八數數觀察。九
無怯怖。十無増上慢。先因者。謂先世根熟及
根成滿。順教者。謂無倒次第之教。如理方便
者。謂如教修行。如是修時能生正見。無間殷
重修者。謂如是方便時無空過。修習善品及
至誠。速疾引發善品。猛利樂欲者。謂於増上
解脱起證樂欲念。我何時證於衆聖具足住
處。修持力者。謂二因縁得修持力。一性利根
故。二長時純熟修故。身心麁重安息者。若由
身疲倦起身心麁重。則易奪威儀令得安息。
若由極尋伺起身心麁重。則内修寂靜令得
安息。若由勵意極攝斂心及沈下心惛沈睡
眠纒起身心麁重。則修慧觀及淨勝作意令
得安息。若由自性未斷煩惱順煩惱品身心
麁重隨逐不離。則正修聖道令得安息。數數
觀察者。謂依尸羅數數觀察。惡作善作如實
了知。若於惡作不爲不應捨離。若於善作不
爲則應捨離。若於惡作爲之則應捨離。若於
善作爲之不應捨離。如是觀察作意増上力
故數數觀察。一切煩惱已斷未斷。若知已斷
應深慶悦。若知未斷數數應修此對治道。無
怯怖者。謂於時時中應知應觀。於法由不知
不觀不證入故。生於怯怖。心有萎悴心有虚
乏。如是數數生時。心不執著除斷棄捨。無増
上慢者。謂於所得所悟所證中。離増上慢不
顛倒執。於已得中起已得想。於已悟中起已
悟想。於已證中起已證想。如是十法樂正修
行諸學處者。由初中後隨順學處。是故名爲
隨順學法。此十法中先因一種隨順増上戒
學最勝。餘之九種隨順増上心學増上慧學
最勝
補特伽羅分別者。謂此三學通諸異生及見
諦者。下中上品分別者。謂由行故。及方便故。
由行故者。謂苦遲通行名下品學。苦速通行
及樂遲通行名中品學。樂速通行名上品學。
由方便故者。不殷重方便及不無間方便修
者。名下品學。隨一方便修者。名中品學。具
二方便修者。名上品學
瑜伽分別者。謂依四種瑜伽正學學處。一信。
二欲。三正勤。四方便
信者。謂二行相及二依處。二行相者。一忍可
行相。二清淨行相。二依處者。一觀法道理依
處。二信解人威徳依處。欲者有四種欲。一爲
證得欲。二爲問論欲。三爲證資糧欲。四爲方
便修欲。爲證得欲者。如一行者於上解脱起
證樂欲。廣説如前。爲問論欲者。如一行者起
證欲已。趣僧伽藍中。詣有識者。同梵行者。
正行智者所。爲聞所未聞。及已聞者明淨故。
爲證資糧欲者。如有行人於尸羅律儀清淨
中。飮食知量中。覺悟方便中。正知住中。及
進上中。起證樂欲。爲方便修欲者。謂於無間
方便中。殷重方便中。修聖道中。生希求作證
樂欲
正勤者。謂四種正勤。一爲聞法故。二爲思惟
故。三爲修習故。四爲障淨故。爲聞法故者。謂
爲聞所未聞。及已聞者明淨故。策勵於心方
便修習所未委處。爲思惟故者。如所聞法獨
在靜處。思惟稱量觀察其義。爲修習故者。謂
處靜室數修止觀。爲障淨故者。謂爲淨諸蓋
晝夜精勤經行宴坐。策勵於心方便修習所
未委處
方便者。亦有四種。謂守護尸羅及守護諸根
増上力故。令根律儀清淨善住於念。由善住
念故得不放逸。守護於心修習善法。由不放
逸故。令其内心與止相應。及得増上慧觀察
諸法。如是四種瑜伽分爲十六行。此中由信
故。信當得義。由信當得義故。於諸善法起
修作欲。由修作欲故。晝夜精勤。住於策勵堅
固勇猛。由正勤故。攝修方便爲令得所未得
義故。悟所未悟義故。證所未證義故。是故此
四種法。説名瑜伽
作意分別者。謂了相等七種作意。了相作意
者。由作意故。了達欲界麁相及初靜慮靜相。
云何了達欲界麁相。謂六種尋思諸欲過失。
一義。二事。三相。四品類。五時。六道理
尋思義者。謂尋思諸欲多諸過患多諸累惱
多諸疫癘多諸災横如是諸欲多諸過患。乃
至多諸災横。是爲麁義尋思。事者。謂或於内
諸欲起於貪欲。或於外諸欲起於貪欲
尋思相者。謂尋思自相及共相。尋思自相者。
謂此是煩惱欲。此是事欲。如是諸欲或隨順
樂。或隨順苦。或復隨順不苦不樂。隨順樂者。
是貪欲依處及想心顛倒依處。隨順苦者。是
瞋恚依處及忿恨依處。隨順不苦不樂者。是
覆惱誑諂無慚無愧依處及見倒依處。如是
諸欲或暴惡受之所隨行。或不暴惡受之所
隨行。如是名爲尋思諸欲自相尋思。共相者。
謂尋思諸欲生苦乃至求不得苦。平等平等
隨逐隨縛。受用欲者。雖復諸欲廣備。亦應解
了是生苦等法。此廣備欲須臾變壞。如是名
爲尋思諸欲共相
尋思品類者。謂尋思諸欲墮黒品類。如連鎖
枯骨。如穢段肉。如草炬火。如一分炭火。如
蟒毒蛇如夢所見。猶如假借莊嚴之具。如樹
抄果。又復尋思一切有情受追求所作苦。受
親愛離壞所作苦。受無厭足所作苦。受不自
在所作苦。受惡行所作苦。又薄伽梵言。我説
習近諸欲有五過患。一諸欲。少味。二習近
欲者。多諸苦惱多諸過患。三習近欲者。無厭
無足無休無息。四習近欲者。諸結増長。五習
近欲者。無惡不造。又復聰慧正至善人。以無
量門訶責諸欲。謂此諸欲増染無厭。衆所共
有非法顛倒。諸惡行因増長欲愛。智者捨遠
速疾散壞。依於諸縁放逸之地。其性無常爲
空爲虚。誑失之法如幻如化誘誑愚夫。若現
法欲。若後法欲。若天上欲。若人間欲。一切
皆是魔之所行魔所住處。又依彼欲能令心
生無量種種惡不善法。謂貪瞋恨等諸障礙
法。諸聖弟子學學處時能爲障礙。由如是等
差別過失多分尋思諸欲墮黒品類。如是名
爲尋思品類
尋思時者。謂於去來今世常恒相續。尋思諸
欲多諸累惱多諸災横多諸過患。如是名爲
尋思於時
尋思道理者。謂此諸欲由大資具由大追求
由大勞倦。復由種種雜功業處方得圓備成
立増長。雖復如是外資生物増長成滿。然其
法爾速疾散滅。又復父母妻子奴婢諸作業者
朋友官僚兄弟親族等。雖暫集會不久散壞。
又復内身麁色。四大所生。糜飯所長。常棄穢
惡澡浴按摩等。雖復暫治所生苦惱。終是離
散壞滅之法。爲治飢渇苦故受諸飯食。爲治
寒熱苦惱及爲覆障可羞慚處。受畜衣服。爲
治惛睡逼苦及爲對治行住疲苦。受諸臥具。
爲治諸疾病苦。受諸醫藥。如是諸欲皆爲治
苦。不應貪著。唯除應如重病所執治病之藥。
或依聖教尋思如是如是諸欲麁相。或復内
自智見發起或復尋思隨順道理或復尋思諸
欲自性。無始世來法爾成就。不思議法不應
思議不應分別。如是名爲尋思道理。如是六
種了知諸欲麁相已。又復了知初靜慮靜相。
謂於初靜慮中無如欲界極麁重相。由離如
是欲麁相故。名初靜慮靜相。如是名爲了知
初靜慮靜相。由定地作意故。了知欲界麁相
及初靜慮靜相。是名了相作意。此中猶有聞
思間雜。應知
勝解作意者。謂如其所應尋思了達欲界麁
相及初靜慮靜相。不爲聞思之所間雜。純起
修行勝解縁麁靜相。修習止觀修習之時。如
所尋思麁靜之相數起勝解。是故名爲勝解
作意
遠離作意者。謂多修習此種類故。爲欲斷除
初分煩惱。起對治道與斷煩惱。能對治道倶
生作意。名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者。謂已斷欲
界初分煩惱。及已遠離彼品麁重。於後勝品
斷及遠離起於喜樂。又於斷處見勝功徳。證
於少分遠離喜樂。於時時中以淨勝作意而
自慶悦。爲欲斷除惛沈睡眠掉擧纒故。是名
攝樂作意。觀察作意者。謂如是正修樂斷樂
修已善品方便之所扶持。令欲界繋諸煩惱
纒。若行若住不復現行。如是行者復自思惟。
我此身中爲有貪欲爲無貪欲。而於諸欲境
不執受耶。爲自觀察故。隨於一境思惟勝妙
清淨之相。而彼行者。由未盡斷諸隨眠故。思
惟如是淨妙相時。隨順染習趣向染習臨至
染習。不住於捨亦不厭毀遮止違逆。行者爾
時如是自知。我於諸欲未正遠離心未解脱
故。諸欲行繋攝我心。猶如持水法爾攝伏。我
今定當倍修治道。令餘隨眠無餘斷故。倍復
欣樂勝斷勝修。是名觀察作意
方便究竟作意者。謂倍修習止品樂斷樂修
故。雙修止觀數數觀察。如是行者修習對治。
時時觀察斷與未斷。令心遠離欲界煩惱繋
縛。此暫時伏離非是究竟永拔種子。行者爾
時得初靜慮方便道。究竟一切煩惱對治作
意。是名方便究竟作意
方便究竟果作意者。謂從此後無間由前因
縁故。證入根本初靜慮定。此根本初靜慮倶
生作意。是名方便究竟果作意。如初靜慮有
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乃至非
想非非想處定如其所應。盡當知
復次麁相者。謂於一切下地。從欲界乃至無
所有處。略有三種。諸下地法而可厭離。應
知。一極苦住性。二極不寂靜住性。三極短壽
住性
引發分別者。謂四種引發。一果引發。二離欲
引發。三轉根引發。四勝徳引發
問答分別者。謂無量門問答分別今少顯示。
問増上戒學云何不清淨云何清淨。答有十
種因戒不清淨。何者爲十。一初不如法受尸
羅律儀。二極沈下。三極浮散。四放逸懈怠所
攝。五發起邪願。六犯軌則攝。七犯邪命攝。八
墮於二邊。九不能出離。十違越所受
初不如法受尸羅律儀者。如有一人或避王
逼惱。或避強賊之所逼惱。或避債主逼惱。或
因恐怖逼惱。或怖不活等故。出家受戒。不爲
營修聖道不爲清淨梵行。不爲自調伏。不爲
自寂靜。不爲自涅槃。諸如是等是爲不如法
受尸羅律儀
極沈下者。如有一人無慚無愧。悔心微劣其
性慢緩。於諸學處慢緩修習。如是名極沈下。
極浮散者。如有一人僻執所受非處生悔。於
不應悔處而生悔。故於他人所非處而生陵
蔑之心及損害心。數習不捨。如是名極浮散。
放逸懈怠所攝者。如有一人於過去世已有
違犯。由忘念故而不如法起於對治。如是於
未來現在起於違犯。由忘念故而不如法起
於對治。先亦不起猛勵樂欲。當於禁戒終不
違犯。謂我當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如所
應行如所應住令無所犯。又復如是行如是
住應可犯者而有毀犯。此人於前中後際及
先時所作倶隨行時。皆現成就於放逸故。又
執睡眠及與偃息。以之爲樂。慢緩嬾墮不樂
修營。於梵行智人身不供侍。如是名爲放逸
懈怠所攝
發起邪願者。如有一人發起邪願行於梵行。
謂我今所修戒禁梵行。當爲天主。或作餘天。
或復樂欲利養尊敬。謂從他人求諸利養及
與尊敬。或唯願證利養尊敬。如是名爲發起
邪願。犯軌則攝者。如有一人於諸威儀。或於
所作。或於方便。修善品中如前所説。凡有所
行違於世間越毘柰耶。如是名爲犯軌則攝
犯邪命攝者。如有一人爲性大欲及不知足。
難養難滿。又以非法求覓一切衣服飮食諸
坐臥具病縁醫藥及餘資具。不以法故。此人
爲求衣服飮食等因顯己功徳。故於他人前
詐現非其自性及非串習威儀。又現諸根寂
靜無有掉動。意令他人謂己有徳。當有所施
及以供事。謂衣服飮食諸坐臥具病縁醫藥
及餘資具身業給使。又復此人形貌躁惡發
言麁獷無所忌憚。嚴飾其身稱揚己名及與
姓。或復多聞。或廣持法。爲得利養及恭
敬故。而爲他人宣説諸佛及佛弟子所演之
法。或自説己實有功徳。或少増益。或令他人
稱顯異相。爲求多勝衣服飮食及餘沙門種
種資具。雖復衣服無所闕少。故現受用弊壞
衣服。意令信我長者居士知闕少故。便多施
與上妙衣服。如衣服餘沙門資命之具亦復
如是。又於信敬婆羅門諸長者所不得如所
欲物。或是所無或是受用不可與故。而便逼
切訶罵求索。或得下劣之物。輕毀退還。對施
主前説如是語。咄善男子。有餘善男子善女
人。若比於汝族姓下劣資財貧匱。尚能捨施
如是如是妙可意物。況汝於彼族姓高勝富
有財産。而以如是鄙可惡物施於我耶。諸如
是等。或依詐現威儀。或依非法言説。或依稱
顯異相。或依逼切訶罵。或依以利比引於利
非法求覓衣服飮食坐臥之具。病縁醫藥及
餘資具。不以法求。是謂邪命。如是名爲犯邪
命攝
墮二邊者。如有一人樂著受用。諸欲妙樂從
他而得衣服等具。或如法或不如法。不見過
患不知出離。而受用之。此謂一邊。又如一人
修自苦行。無量種種苦事煎迫其身。受行種
種極苦禁戒。或依處棘刺。或依處灰。或依於
杵。或依於板。或依髑髏。或復蹲住。或修蹲
定。或復事火乃至日三。或復處水乃至日三。
或翹一足視日隨轉。諸如是等及餘修自苦
行。是第二邊。如是名爲墮於二邊
不能出離者。如有一人執見尸羅及餘禁戒。
謂唯修習尸羅禁戒。當得清淨解脱出離。
復執見善守善淨諸外道戒。當得清淨解脱
出離。如是二種非究竟淨故。不能出離。如是
名爲不能出離。違越所受者。如有一人都無
羞恥。曾不顧惜沙門儀範。違毀禁戒行諸惡
法。内懷朽爛隨順下流。如穢蝸虫螺音狗行。
非沙門稱沙門。無梵行稱梵行者。如是名爲
違越所受。由是十因増上戒學而不清淨。若
翻此者。是則清淨
増上心學。淨不淨義者。如攝事品清淨靜慮
中説。又由此清淨故。増上慧學清淨應知。如
是等類問答分別無量無邊准義應知
菩提五種分別者。一種性。二方便。三時。四
證覺。五解脱
種*性者。聲聞菩提依鈍根種*性。獨覺菩
依中根種*性。無上正等菩提依利根種*性」
方便者。聲聞菩提由行六處善巧方便。獨覺
菩提由多分行甚深縁起善巧方便。無上正
等菩提由五明處善巧方便
時者。聲聞菩提極少三生修行而得。獨覺菩
提由百大劫修行而得。無上正等菩提由三
大劫阿僧企耶修行而得
證覺者。聲聞菩提由師證覺。獨覺菩提唯誓
自利無師證覺。無上正等菩提自利利他無
師證覺
解脱者。聲聞菩提。獨覺菩提所證轉依。
脱煩惱障解脱身攝。無上正等菩提所證轉
依。解脱一切煩惱障及所知障。解脱身攝及
法身攝
顯揚聖教論卷第七



顯揚聖教論*卷第八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四
如是分別聞歸等已。復次頌曰
    聖行無上乘 大菩提功徳
    異論論法釋 應知各多種
論曰。聖行多種者。謂四聖行。一到彼岸行。二
菩提分行。三神通行。四成熟有情行
到彼岸行者。謂如前所説。十波羅蜜多是名
到彼岸行
菩提分行者。謂如前所説。四念住等一切三
十七覺分法及四種尋思四種如實遍智。是
名菩提分行
神通行者。謂如前所説。六種神通名神通行。
成熟有情行者。謂如前所説。二種無量。一所
調伏無量。二調伏方便無量。復有六種成熟。
一成熟自體。二所成熟者。三成熟差別。四成
熟方便。五能成熟者。六已成熟者相。如是名
爲成熟有情行應知
無上乘多種者。謂五種大乘。一種子。二趣入。
三次第。四正行。五正行果。如其次第。菩薩地
中種性品發心品住品餘諸品大菩提建立
二品所攝應知。大菩提多種者。謂五種大菩
提。一自性。二功用。三方便。四轉。五滅
自性者。謂超過一切聲聞獨覺所得轉依。此
有四種應知。一生起依止。二不生依止。三善
觀察所知果。四法界淨相
生起依止者。謂佛相續出世間道。依此轉依
方得生起非不生起。若離此轉依亦生起者。
未轉依前應已生起。不生依止者。謂一切煩
惱及彼習氣。依此轉依不復生起若不爾者。
未轉依前衆縁和合。一切煩惱及彼習氣。永
更不生已應可得
善觀察所知果者。謂此轉依是善通達所知
實際所知眞如果。若不爾者。諸佛自體應更
了知。應更斷滅
法界淨相者。謂此轉依無衆相故。極善清淨
法界所顯。若不爾者。應是無常可思議法。然
此轉依是常住相不可思議無二所顯
此不可思議性復有五種應知。一自性。二處
所。三住。四一性異性。五成立所作
自性者。此轉依性即色離色不可思議。如是
即受想行識離受想行識不可思議。地界水
界火界風界若即若離不可思議。眼處耳處
鼻處舌處身處意處等。若即若離不可思議。
若有若無等不可思議
處所者。此轉依性若在欲界若離欲界不可
思議。若在色無色界若離色無色界不可思
議。人間天上若在若離不可思議。十方世界
若在若離不可思議
住者。謂此轉依住如是如是状貌安樂住不
可思議住。如是如是状貌奢摩他住不可思
議住。有心住不可思議住。無心住不可思議
住。如是如是状貌聖住不可思議住。如是如
是状貌天住梵住不可思議
一性異性者。一切諸佛同處一無漏界中。一
性異性不可思議
成立所作者。謂諸佛如來其性平等。智慧勢
力威徳平等。住無漏界依止轉依。爲利一切
諸有情故。成立如是如是利有情事不可思
議。此復二因縁故不可思議應知。一以離言
説義過言語道故不可思議。二以出世間義
世無比故不可思議
功用者。略而言之。十種自在名爲功用。何者
爲十。一壽自在。二心自在。三衆具自在。四業
自在。五生自在。六願自在。七勝解自在。八神
變自在。九智自在。十法自在
方便者。略而言之。四種變化名爲方便。一未
成熟者令成熟故。現諸菩薩所行行變化。二
已成熟者令解脱故。於三千大千世界百拘
胝贍部洲同時顯現如來變化。三方便攝受
聲聞變化。四爲彼所調伏有情顯現一切獨
覺變化。佛薄伽梵於此四種變化法中。十方
世界無礙作用應知
轉者。有二種應知。一暫時轉。二究竟轉。暫
時轉者。謂乃至有情未成熟未解脱。諸佛如
來化轉不息。究竟轉者。如無盡不可思議諸
佛威徳明轉。爲諸有情作利益事。流轉不息
故。滅者。有二種應知。一暫時滅。二究竟滅。
暫時滅者。於已成熟已解脱有情。諸佛如來
暫時示現入般涅槃非是究竟。究竟滅者。謂
一切煩惱及彼習氣及所依苦。究竟永盡。應
知。功徳多種者。嗢拕南曰
    殊特非殊特 平等心利益
    報恩與欣讃 不虚方便行
論曰。殊特者。謂諸菩薩修學無上正等覺乘
時。有五種殊特之法應知。何等爲五。一於一
切有情非有因縁而起親愛。二唯爲利益諸
有情故。常處流轉忍受大苦。三於多煩惱難
調有情。善能解了調伏方便。四於極難解眞
實義理。能隨悟入。五具足不思議威徳。如是
五法非餘有情所共有。故名爲殊特
非殊特者。謂諸菩薩修學無上正等覺乘時。
有五種非殊特法。菩薩摩訶薩由成就此五
種法故。則五種殊特法成就顯現。何等爲五。
謂諸菩薩以因利他苦即爲己樂。是故菩薩
恒遍受行利他因苦。是名第一非殊特法。又
諸菩薩雖善了知生死涅槃過失功徳。而樂
令有情畢竟清淨即爲己樂。是故菩薩爲淨
有情増上力故。恒誓受行處生死法。是名第
二非殊特法。又諸菩薩雖善了知默然樂味。
而樂令有情畢竟清淨即爲己樂。是故菩薩
爲淨有情増上力故。恒勤方便而爲説法。是
名第三非殊特法。又諸菩薩雖已積集六波
羅蜜多善根。而樂令有情畢竟清淨即爲己
樂。是故菩薩爲淨有情増上力故。以清淨意
而施與之。又不期彼施果異熟。是名第四非
殊特法。又諸菩薩以他利益事即爲自利益
事。是故菩薩恒現受行一切有情利益之事。
是名第五非殊特法。菩薩摩訶薩由成就此五
種法故。則五種殊特法成就顯現應知。平等
心者。謂諸菩薩於一切有情所有五種平等
心。一菩薩摩訶薩初發心時。如爲得大菩提
故起大誓願。如是亦爲利益諸有情故起平
等心。二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起悲愍倶平
等之心。三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起如一子
愛倶平等之心。四菩薩摩訶薩於從衆縁已
生諸行。知是所想有情事已。了達一有情法
性。即是一切有情法性。於一切有情所起平
等法性智倶平等之心。五菩薩摩訶薩如於
一有情行利益行。如是於一切有情亦行利
益行。故於一切有情所起欲作利益事倶平
等之心。如是名爲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起
於五種平等之心
利益者。謂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作一切利
益事。有五種相。應知。何等爲五。一於違損
事説正命法而引攝之。二於不隨順能饒益
事説隨順法而引攝之。三無依苦惱貧匱無
怙有情爲作依怙而引攝之。四宣説趣於善
趣之道而引攝之。五宣説三乘趣涅槃道而
引攝之
報恩者。謂菩薩摩訶薩於有恩有情所起於
五種反報利益。何等爲五。一安處有情令學
徳。二方便安處令學他徳。三無依無怙苦
惱貧匱者爲作依怙。四勸令供養諸佛如來。
五令自書寫佛所説法。及受持供養
欣讃者。有五種處。菩薩摩訶薩常應欣讃。何
等爲五。一値佛出世而得承事。二於如來所
常聞六波羅蜜多相應菩薩藏法。三於成熟
一切有情行堪任修習。四速證無上正等菩
提。五證菩提已菩薩聲聞大衆和合
不虚方便行者。謂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有五
種不虚利益方便勝行。何等爲五。一菩薩摩
訶薩於諸有情以利益安樂意爲先。二菩薩
摩訶薩成就不顛倒覺。於利益安樂事如實
了知。三以隨宜方便説種種法。令諸有情隨
所堪任悉得調伏。此唯如來究竟堪能。四菩
薩摩訶薩於一切時心無厭倦。五菩薩摩訶
薩平等大悲於下中上諸有情所心無偏黨。
復次嗢*拕南曰
    不顛倒方便 退墮與勝進
    相似實功徳 善調伏有情
論曰。不顛倒方便者。謂菩薩摩訶薩有五種
方便。攝一切正方便。應知。何等爲五。一隨護
方便。二無過方便。三擇力方便。四淨勝意樂
方便。五入決定方便。隨護方便者。謂菩薩摩
訶薩善護聰叡。以倶生智速攝受法。又善護
憶念。由憶念故所攝受法持不忘失。又善護
智慧。由智慧故於所攝受法善觀察義正慧
通達。由遠離隨順聰叡憶念智慧退分因故。
及由親近修習隨順住分勝分因故。又善護
自心。由善防護諸根門故。又善護他心。由正
方便護他心故。無過方便者。謂菩薩摩訶薩
於諸善法無倒勇猛。無量無間迴向菩提。擇
力方便者。謂即此一切住勝解行地中應知。
淨勝意樂方便者。謂住淨勝意樂地及行正
行地應知。入決定方便者。謂住決定地決定
行地到究竟地應知。如是五種方便。總攝菩
薩一切正方便應知。退墮者。謂諸菩薩五退
分法應知。一不敬正法及説法者。二放逸懈
怠。三習近煩惱。四習近惡行。五與餘菩薩校
量勝劣起増上慢。及於法顛倒起増上慢
勝進者。謂諸菩薩五勝分法。即如其次第。翻
前五種黒品應知
相似功徳者。謂諸菩薩五種相似功徳。實是
過失。應知。一於暴惡犯戒諸有情所。以是因
縁作不饒益。二詐現具足威儀。三於隨順世
間矯飾文詞及外道書論相應諸法。得預智
者聰叡者數。四修行有罪施等善行。五宣説
建立相似正法。廣令流布
實功徳者。謂諸菩薩五種眞實功徳。應知。一
於暴惡犯戒諸有情所。以是因縁起増上悲
心。二自性具足威儀。三於如來所説清淨眞
實。若教若證得預智者聰叡者數。四修習無
罪施等善行。五開示正法遮彼相似
善調伏有情者。謂諸菩薩略於十處無倒調
伏所化有情。一於離惡行處。二於離愛欲
處。三於無違犯犯已出處。四於守護一切諸
根門處。五於正知住處。六於離憒閙處。七於
遠離一切惡尋思處。八於離障處。九於離煩
惱纒處。十於離煩惱品麁重處。復次嗢*拕南

    諸菩薩受記 墮於決定數
    定作常應作 最勝法應知
論曰。諸菩薩受記者。謂諸菩薩於六種位蒙
諸如來授無上正等菩提記。一於種*性位未
發菩提心。二已發菩提心。三現前住。四不現
前住五有時限。謂齊爾所時當證無上正等
菩提。六無時限。謂不説決定時限
墮於決定數者。謂諸菩薩有三種墮決定位。
一種*性墮決定。二發心墮決定。三不虚行墮
決定
種*性墮決定者。謂諸菩薩住種*性位。便墮
菩薩決定之數。何以故。由諸菩薩成就種
*性。若遇勝縁必定堪任證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故。發心墮決定者。謂諸菩薩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起決定心。乃至證於無上正
等覺。不復退轉
不虚行墮決定者。謂諸菩薩已得自在。如其
所欲隨所造修。諸菩薩行無有空過。依此最
後墮決定位故。如來爲諸菩薩授墮決定記。
定作者。謂諸菩薩於五種處。決定應作。若不
作者。必不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菩提。云何爲
五。一發菩提心。二於諸有情起於憐愍。三勇
猛精勤。四於五明處方便修習。五心無厭倦。
常應作者。謂諸菩薩於五種處常應修作。一
常應修作不放逸行。二無依無怙苦惱有情
爲作依怙。三常應修作供養佛行。四常應遍
知誤失不誤失。五於一切所作若行若住諸
作意中。常應修作。大菩提心以爲導首
最勝法者。謂諸菩薩於十種同意最勝法。應
受持應建立。以爲最上。云何爲十。一菩薩種
性。於諸種*性最爲殊勝。二初發菩提心。於
諸正願最爲殊勝。三正勤般若。於一切度最
爲殊勝。四愛語。於諸攝法最爲殊勝。五如來。
於諸有情最爲殊勝。六悲。於諸無量最爲殊
勝。七第四靜慮。於諸靜慮最爲殊勝。八空三
摩地。於三三摩地最爲殊勝。九滅盡定。於九
次第定最爲殊勝。十清淨方便善巧。於諸方
便善巧最爲殊勝。復次嗢*拕南曰
    諸施設建立 一切法尋思
    及如實遍智 并及諸無量
    宣説果利益 大乘性與攝
    菩薩十應知 建立諸名號
論曰。諸施設建立者。謂諸菩薩四種施設建
立。唯有如來及諸菩薩能正施設建立。非餘
一切若天若人若沙門若婆羅門所能施設建
立。除竊佛法安置己論。何等爲四。一法施設
建立。二諦施設建立。三道理施設建立。四乘
施設建立
法施設建立者。謂素怛纜等十二分教次第
撰集次第安置次第製造。是名法施設建立。
諦施設建立者。謂或立一諦以不虚妄義。唯
是一更無第二。或立二諦。一世俗諦。二勝義
諦。或立三諦。一相諦。二詮諦。三用諦。或立
四諦。一苦諦。二集諦。三滅諦。四道諦。或立
五諦。一因諦。二果諦。三能知諦。四所知諦。
五不二諦。或立六諦。一眞諦。二妄諦。三應知
諦。四應斷諦。五應證諦。六應修諦。或立七
諦。一愛味諦。二過患諦。三出離諦。四法性
諦。五勝解諦。六聖諦。七非聖諦。或立八諦。
一行苦諦。二壞苦諦。三苦苦諦。四流轉諦。五
流息諦。六雜染諦。七清淨諦。八正方便諦。或
立九諦。一無常諦。二苦諦。三空諦。四無我
諦。五有愛諦。六無有愛諦。七彼斷方便諦。八
有餘依涅槃諦。九無餘依涅槃諦。或立十諦。
一逼切苦諦二所受用不具足苦諦。三界性
乖違苦諦四愛壞苦諦。五麁重苦諦。六業
諦。七煩惱諦。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諦。九正
見諦。十正見果諦。如是名爲菩薩諦施設建
立。若廣分別無量應知
道理施設建立者。有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
二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是名
道理施設建立應知。乘施設建立者。謂聲聞
獨覺無上大乘。各有七種施設建立應知
聲聞乘七種施設建立者。一於四聖諦諸無
倒慧。二此慧所依。三此慧所縁。四此慧伴類。
五慧所作業。六助慧資糧。七慧所證果。如聲
聞乘如是七種施設建立。獨覺乘亦爾
無上大乘七種施設建立者。一縁離言説一
切法眞如無分別平等出離慧。二此慧所依。
三此慧所縁。四此慧伴類。五慧所作業。六助
慧資糧。七慧所證果。是名三乘七種施設建
立應知。如是三世諸佛菩薩。皆由此四正施
設正建立無増無減
一切法尋思者。謂諸菩薩於一切法爲欲證
得如實遍智。起四尋思。如前已説
如實遍智者。謂諸菩薩於一切法起四種如
實遍智。如前已説
諸無量者。謂諸菩薩依五無量。能起一切善
巧作用。何者爲五。一有情界無量。二世界無
量。三法界無量。四所調伏界無量。五調伏方
便界無量
有情界無量者。謂六十四種有情衆。一那
迦。二傍生。三鬼趣。四天。五人。六刹帝利。七
婆羅門。八吠舍。九戍達羅。十女。十一男。十
二非男非女。十三下品。十四中品。十五上品。
十六在家。十七出家。十八苦行。十九律儀。二
十不律儀。二十一非律儀非不律儀。二十二
已離欲。二十三未離欲。二十四邪定聚。二十
五正定聚。二十六不定聚。二十七苾芻。二十
八苾芻尼。二十九式叉摩那。三十勤策男。
三十一勤策女。三十二鄔波索迦。三十三鄔
波斯迦。三十四習三摩地者。三十五温誦經
者。三十六供侍病者。三十七長宿。三十八中
年。三十九少年。四十阿遮利耶。四十一鄔
波柁耶。四十二共住。四十三近住。四十四賓
客。四十五監僧事者。四十六樂利養者。四十
七樂恭敬者。四十八樂遠離者。四十九多聞
者。五十有智者。五十一大福者。五十二法隨
法行者。五十三持素恒纜者。五十四持毘柰
耶者。五十五持摩怛理迦者。五十六異生者。
五十七見諦者。五十八學者。五十九無學者。
六十聲聞。六十一獨覺。六十二菩提薩埵。
六十三轉輪聖王。六十四如來若依身相續
差別則無量無邊。世界無量者。謂十方無量
世界無量名差別。如此世界名曰索訶。此界
梵王名索訶主。如是等無量差別應知
法界無量者。謂善法不善法無記法。如是等
差別門無量應知
所調伏界無量者。或立一種所調伏。謂一切
有情中可調伏者是一類故。或立二種。一具
縛。二不具縛。或立三種。一鈍根。二中根。三
利根。或立四種。一刹帝利。二婆羅門。三吠
舍。四戍達羅。或立五種。一貪行。二瞋行。三
癡行。四慢行。五覺行。或立六種。一在家。二
出家。三成熟。四未成熟。五解脱。六未解脱。
或立七種一信敬。二輕毀。三中庸。四廣
説。五略開智。六常所調伏。七隨縁。所
引。謂遇如是如是縁即如是如是轉變。或立
八種。謂八部衆。從刹帝利衆乃至梵衆。或立
九種。一如來所化。二聲聞所化。三獨覺所化。
四菩薩所化。五難調伏。六易調伏。七軟語調
伏。八訶擯調伏。九或遠或近調伏。或立十種。
一那落迦。二傍生。三鬼趣。四欲界天。五人。
六中有。七色有。八無色有。九有想無想。十
非有想非無想。如是略説五十五種。若依相
續差別則有無量應知。問有情界無量。所調
伏界無量。有何差別。答有情界者。謂無差別。
一切有情若有種*性若無種*性。所調伏界
者。謂唯有種*性諸位差別。調伏方便界無量
者。已如前説。應知。此亦差別分別有無量種。
問何故唯略説此五無量。答諸菩薩摩訶薩
專爲修習利衆生行。是故初立有情界無量。
是諸有情依於處所可得受化。是故第二立
世界無量。是諸有情於多世界由種種法得
有染淨差別。是故第三立法界無量。觀有情
中堪能究竟解脱苦者。建立第四所調伏界
無量。若諸方便善巧能令有情證於解脱。建
立第五調伏方便界無量。是故諸菩薩摩訶
薩依是五無量能起一切善巧作用。宣説果
利益者。謂諸菩薩摩訶薩爲諸有情宣説正
法。有五種廣大果利益。應知。云何爲五。一或
有有情聞説正法時。遠塵離垢於諸法中得
法眼生。二或有有情即説是正法時得諸漏
盡。三或有有情因説此法發於無上正等覺
心。四或有有情聞説此法即得菩薩最勝法
忍。五或有有情聞佛菩薩説正法已。受持修
行展轉宣説。令正法眼久住不滅。是名五種
宣説廣大果利益。應知
大乘性者。謂菩薩乘與七大性相應故。説名
大乘。云何爲七。一法大性。謂十二分教中菩
薩藏所攝方廣之教。二發心大性。謂已發無
上正等覺心。三勝解大性。謂於前所説法大
性境起勝信解。四勝意樂大性。謂已超過勝
解行地入淨勝意樂地。五資糧大性。謂已成
就福智二種大資糧故能證無上正等菩提。
六時大性。謂三大劫阿僧企耶時。能證無上
正等菩提。七成滿大性。謂即無上正等菩提。
此所成滿菩提自體。比餘成滿自體尚無與
等。何況超勝此中法大性乃至時大性。此之
六種是成滿大性之因。成滿大性一種。是前
六之果。應知
攝者。謂八種法。能具足攝一切大乘。一菩薩
藏教。二於菩薩藏中顯示諸法眞實義教。三
於菩薩藏中顯示一切諸佛菩薩不可思議最
勝廣大甚深威徳教。四於上所説如理聽聞。
五先如理思趣勝意樂。六得勝意樂入初修
行。七由入修行爲先故修果成就。八由修果
成就故究竟出離。菩薩摩訶薩由如是修學。
證得無上正等菩提
菩薩。十應知者。謂如是修學能證無上正等
菩提。諸菩薩略有十種。應知。一安住種*性。
二趣入。三不淨勝意樂。四淨勝意樂。五未成
熟。六已成熟。七未得決定。八已得決定。九
一生所繋。十住最後有。此中安住種*性菩
薩。若方便修學發菩提心。即名趣入。既趣入
已。乃至未入淨勝意樂地。即名不淨勝意樂。
若得入者。名淨勝意樂。即淨勝意樂菩薩乃
至未入到究竟地。名未成熟。若得入者。名已
成熟。即未成熟中乃至未入決定行地。名不
決定。若得入者。名得決定。已成熟中復有二
種。一一生所*繋。謂此生後無間證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二住最後有。謂即在此生
證得無上正等菩提。如是從住種*性乃至無
上正等菩提。如前所説。十種菩薩盡攝一切
菩薩。如前所説。菩薩學處盡攝菩薩所有學

建立諸名號者。謂諸菩薩無有差別隨徳衆
名。所謂菩提薩埵摩訶薩埵成就覺慧。最上
明照。最勝之子。最勝所依。最勝所使。最勝
萌芽。亦名猛健。亦名上軌範師亦名商主。亦
名具大名稱。亦名成就慈悲。亦名大福。亦名
富自在。亦名大法師。如是等十方無邊世界
中。依無量内徳差別。施設無數名號。應知。是
中若諸菩薩自稱我是菩薩。而不正勤修諸
菩薩所有學處。當知此是相似菩薩非實菩
薩。若諸菩薩自稱菩薩。亦復勤修菩薩學處。
當知此即眞實菩薩
顯揚聖教論卷第八



顯揚聖教論*卷第九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五
異論多種者。謂十六種異論。何等十六。嗢柁
南曰
    執因中有果 顯了有去來
    我常宿作因 自在等害法
    邊無邊矯亂 見無因斷空
    計勝淨吉祥 名十六異論
論曰。十六異論者。一因中有果論。二從縁顯
了論。三去來實有論。四計我論。五計常論。六
宿作因論。七自在等作者論。八害爲正法論。
九有邊無邊論。十不死矯亂論。十一無因見
論。十二斷見論。十三空見論。十四妄計最勝
論。十五妄計清淨論。十六妄計吉祥論
因中有果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因中常恒具有果性。謂
雨衆外道作如是計。問何因縁故。彼諸外道
於諸因中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顯示有果。答
由教及理故。教者。謂彼先師所造教藏。隨聞
傳授展轉至今。宣説因中先已有果。理者。謂
即如彼沙門及婆羅門。爲性尋思。爲性觀察。
住尋思地。住自辦地。住異生地。住隨思惟
觀察行地。彼如是思。若從彼體此體得生。一
切世間共知共立。彼是此因非餘。又諸世間
欲求此果。唯取此因不取餘因。又即於彼彼
事中。如是如是加功營造。非於餘事。又若彼
果即從彼生不從餘生。是故因中定已有果。
若不爾者。應立一切是一切因。又應求一一
果取一切因。又應於一切事加功營造爲求
一果。又應從一切一切果生。如是由建立故。
取故。作事故。生故。彼見因中常有果性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因果兩相爲異不異。若
不異者。即無決定因果二體。由此二相無差
別故。而言因中有果。不應道理。若異相者。汝
意云何。因中果體爲未生相爲已生相。若未
生相者。於彼因中果猶未生而説是有。不應
道理。若已生相者。則果體已生復從因生。不
應道理。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故待
縁而生
彼有相法於有相法中由五種相可得了知。
一於處所可得了知。謂如瓮中水。二於所依
止可得了知。如眼中眼識。三即於自相可得
了知。如因自體不由比決。四於自作業可得
了知。五由因變故果變可得。或由縁變故果
變可得。是故常時恒時説因中有果。不應道
理。由此義故。彼所立論非如理説。謂不異相
故。異相故不生相故。生相故。不應道理
從縁顯了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諸法體自本有。從
衆縁顯非縁所生。謂即因中有果論者及聲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