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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揚聖教論 (No. 1602_ 無著玄奘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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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對治一切染汚義及一切染汚永斷義
故。一切少分是無斷。問何義幾種是無色乃
至廣説。答翻前所説色等義故。是無色等義。
應知
顯揚聖教論卷第五



顯揚聖教論卷第六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二
論曰。如是廣説世俗諦已。勝義諦云何。頌

    五三法眞實 彼復四應知
    及四種尋思 四種如實智
論曰。五法者。一相二名三分別四眞如五正
智。相者。若略説。謂一切言説所依處。名者。
謂於諸相中依増語。分別者。謂三界所攝諸
心心法。眞如者。謂法無我所顯聖智所行一
切言説。所不依處。正智者。略有二種。一唯出
世間。二世間出世間。唯出世間正智者。謂由
正智聲聞獨覺諸菩薩等通達眞如。又諸菩
薩以世出世智。於五明處精勤學時。由遍滿
眞如智多現在前故。速疾證得所知障淨。世
間出世間正智者。謂諸聲聞及獨覺等初通
達眞如已。由初一向出世間正智力。後所得
世間出世間正智故。於諸安立諦中起厭怖
三界心。及愛味三界寂靜處。又由彼正智多
現在前故。速疾證得煩惱障淨
三法者。謂三自體。一遍計所執自體。二依
他起自體。三圓成實自體。遍計所執自體者。
謂依名言假立自體爲欲。隨順世間言説故。
依他起自體者。謂從縁所生法自體。圓成實
自體者。謂諸法眞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
智所縁爲欲。證得極清淨故。爲令一切相及
麁重二縛得解脱故。爲欲引發諸功徳故
彼復四應知者。彼眞實復有四種。一世間眞
實。二道理眞實。三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四
所知障淨智所行眞實
世間眞實者。謂一切世間於諸事中由串習
所得悟入智見。共施設世俗性。如於地謂唯
是地非火等。如是於水火風色聲香味觸飮
食服乘諸莊嚴具及諸什物香鬘塗飾歌舞音
樂衆朋男女威儀諸行田宅財物及苦樂等。
於苦謂苦非樂。於樂謂樂非苦。又若略説者。
謂此是此非彼。如是謂彼是彼非餘。若事世
間有情決定勝解所行。一切世間自昔傳來
名言決定自他分別。共爲眞實非邪思搆。觀
察所取。是名世間眞實
道理眞實者。謂正智者有道理義。諸聰叡
者。諸黠慧者。諸推求者。諸審察者。住尋思地
者。具自辯才者。處異生位者。隨觀察行者。依
現比至教三量。極善決擇智所行所知事。
以證成。道理所建立故。是名道理眞實
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者。謂一切聲聞獨覺
無漏方便智。無漏正智。無漏後所得世間智
等所行境界。是名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由
縁此故。於煩惱障智得清淨。及後證住無障
礙性。是故説爲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問此
中何者是眞實。答謂苦集滅道名之所顯四
種聖諦。由簡擇如是四聖諦故。得入現觀位。
於現觀位中眞實智生
所知障淨智所行眞實者。謂於所知中能礙
智故名所知障。若眞實性是解脱所知障智
所行境界。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眞實。應知。
此復云何。謂諸菩薩佛薄伽梵爲入法無我及
已入極清淨者。依一切法。離言説自性。假説
自性。無分別平等智所行境界。謂最勝眞如
無上所知究竟性。此性一切正法簡擇。不能
迴轉不能過越。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眞實」
四種尋思者。一名尋思。二事尋思。三自體假
立尋思。四差別假立尋思。名尋思者。謂諸菩
薩於名唯見名。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事唯
見事。自體假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假立自
體唯見假立自體。差別假立尋思者。謂諸菩
薩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是名差別假
立尋思。此諸菩薩於名事二種。或離相觀。或
合相觀。依名事合觀故。通達自體假立差別
假立
四種如實智者。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二事
尋思所引如實智。三自體假立尋思所引如
實智。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名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名尋思
唯有名已。於名如實了知。謂此名爲此義故。
於此事中建立。爲令世間起想見言説故。若
於色等所想事中。不爲建立色等名者。一切
世間無有能想此事。是色等若無想者。無有
能起増益執著。若不執著則無言説。若如是
如實了知。是名第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事
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事尋思唯
有事已。如實了知色等所想事性。離一切言
説不可言説。是名第二事尋思所引如實智」
自體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
色等所想事假立自體中尋思唯假立。故如
實通達假立自體。非實彼事自體而似彼事
自體顯現。又能了知彼事自體猶如變化影
像響應光影水月焔水夢幻似有體性。是名
第三自體假立尋思所引甚深義所行境如實

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
差別假立尋思唯假立性故。於色等所想事
差別假立中。善能通達不二之義。謂彼諸事
非有性非無性。由可言説自體不成就故。非
有性由不可言説自體成就故。非無性如是
非有色猶勝義諦故。非無色由世俗諦中假
立色故。如有性無性有色無色。如是有見無
見等諸差別假立法門。彼一切由是理趣盡應
知。若能如實了知差別假立如是不二之義。
是名第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如是
顯了所入事能入因及能入已。復次頌曰
    三自體成立 差別業隱密
    方便攝別異 是各有多種
論曰。彼三種自體成立差別業用隱密方便
攝別異。應知各有多種。成立多種者。如成無
性品中當廣説
差別者。問遍計所執自體有幾種。答如依他
起自體中所有假立自體差別。如是遍計所
執自體。是故遍計所執自體無有限量。應知。
復次於依他起自體中有二種遍計所執自體
分別。謂隨勝覺及隨數習習氣隨眠。問依他
起自體有幾種。答即如諸相多種差別。應知。
謂色相心相心法相心不相應相如是等。復
次若略説有二種。依他起自體謂遍計所執
自體分別所起及非分別所起。問圓成實自
體有幾種。答圓成實自體於一切處一味故。
不可建立。差別
業者。問遍計所執自體能作幾業。答有五種。
一能生依他起自體。二即於是中起諸言説。
三能生衆生執。四能生法執。五能攝受二執
習氣麁重。問依他起自體能作幾業。答有五
種。一能生諸雜染體。二能爲遍計所執自體
及圓成實自體所依。三能爲衆生執所依。四
能爲法執所依。五能爲二執習氣麁重所依。
問圓成實自體能作幾業。答有五種。謂能爲
二種。五業對治生起所縁性故
隱密者。謂當隨三種自體義解釋一切不了
義經。由無量經中一切如來隱密語言。及一
切菩薩隱密語言。皆隨三種自體方可悟入
彼義故。問如經中説。三解脱門彼云何建立。
答由三自體故。謂由遍計所執自體故建立
空解脱門。由依他起自體故建立無願解脱
門。由圓成實自體故建立無相解脱門。問如
經中説無生法忍。彼云何建立。答由三自體
故。謂由遍計所執自體故説本來無生忍。由
依他起自體故説自然無生忍。由圓成實自
體故説煩惱苦垢無生忍。此三種忍在不退
轉地。應知。由如是等差別義故。於餘一切隱
密語言。皆應隨三自體解釋。應知
方便者。謂了知如是三種自體。能作一切聲
聞獨覺無上正等菩提方便
攝者。謂三種自體及相名分別等五事相攝。
問如是五事初自體幾事攝。答無。問第二自
體幾事攝。答四。問第三自體幾事攝。答一。別
異者。謂遍計所執自體。唯正應知。依他起自
體。應知及應斷。圓成實自體。應知及應作證。
如是悟入俗諦勝義諦已。復次頌曰
    聞十二分教 三最勝歸依
    三學三菩提 爲有情淨説
論曰。聞十二分教者。謂聞契經應頌記別諷
頌自説縁起譬喩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
議聖教。契經者。謂諸經中佛薄伽梵於種
種時處。依種種所化有情調伏行差別。或説
蘊所攝法。界所攝法。處所攝法。或説縁起所
攝法。或説食所攝法。諦所攝法。或説聲聞獨
覺如來所攝法。或説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
支道支所攝法。或説不淨息念學證淨等所
攝法
如來説是語已。諸結集者。歡喜敬受。爲令聖
教得久住故。以諸善妙名句字身。如其所
應次第結集。次第安置。以能綴緝引諸義利
引諸梵行種種善義。故名契經
應頌者。謂諸經中。或於中間。或於最後。以頌
重顯。及諸經中不了義説。是爲應頌
記別者。謂諸經中記諸弟子命終之後生處
差別。及諸經中顯了義説。是爲記別
諷頌者。謂諸經中非長行直説。然以句結成。
或二句或三句或四*句或五*句或六句。
是爲諷頌
自説者。謂諸經中不列請者姓名。爲令正法
久住故。及爲聖教久住故。自然宣説。是爲自

*縁起者。謂諸經中列請者姓名已而爲宣説。
及諸所有毘柰耶攝有*縁起教別解脱戒經
等。是爲*縁起
譬喩者。謂諸經中有譬喩説。由譬喩故本義
明白。是爲譬喩
本事者。謂宣説前世諸相應事。是爲本事。本
生者。謂諸經中宣説如來於過去世處種種
生死行菩薩行。是爲本生
方廣者。謂諸經中宣説能證無上菩提諸菩
薩道。令彼證得十力無障智等。是爲方廣。
未曾有法者。謂諸經中宣説諸佛及諸弟子
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鄔波
索迦鄔波私迦等共不共功徳。及餘最勝殊
特驚異甚深之法。是爲*未曾有法
論議者。謂一切摩怛履迦阿毘達磨。研究解
釋諸經中義。是爲論議
如是十二分教中具有經律阿毘達磨藏。此
中所説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説譬喩本事本
生方廣*未曾有法是爲經藏。此中所説*縁
起是爲律藏。此中所説論議是爲阿毘達磨

三最勝歸依者。謂佛法僧三種歸趣。三學者。
謂増上戒學。増上心學。増上慧學。三菩提者。
謂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正等菩提
爲有情淨説者。爲令有情得清淨故。次第宣
説是三種法。謂能持方便果。能持者。謂聞及
歸依。方便者。謂三學。果者。謂三菩提。復次
如是聞等。云何分別。應知。頌曰
    聞歸學菩提 六三十二五
    隨名數次第 如應廣分別
論曰。聞六種分別者。一依處。二依攝。三依清
淨。四依行。五依理趣。六依義。依處者。謂依
五明處。一内明處。二因明處。三聲明處。四醫
方明處。五工業明處
依攝者。有二種。謂聲聞藏攝。菩薩藏攝
依清淨者。謂十種清淨説清淨有五。一善説
者説故。二顯了文句説故。三盡所知義如所
知義説故。四易方便修行説故。五能出離一
切苦説故。聽清淨有五。一不以求過意聽故。
二以求涅槃意聽故。三極善諦聽故。四依名
句字身義極善分別聽故。五以正修行意聽

依行者。謂十種法行
依理趣者。有六種理趣。謂眞義理趣。乃至意
樂理趣。此中前三理趣由後三理趣隨釋。應
知。謂由離二邊理趣隨釋眞義理趣。由不思
議理趣隨釋證得理趣。由意樂理趣隨釋教
導理趣。此中眞義即是理趣。故名眞義理趣。
乃至意樂即是理趣。故名意樂理趣。於彼彼
處無顛倒性。是理趣義
眞義理趣者。略有六種。應知。謂世間眞實。乃
至所知障淨智所行眞實。及安立眞實非安
立眞實。此中前四種眞實。如前分別。應知。安
立眞實者。謂四聖諦。苦眞苦。故安立爲苦。乃
至道眞道。故安立爲道。問何因縁故名爲安
立。答由三種俗所安立故。一由世間俗。二由
道理俗。三由證得俗。世間俗者。謂安立田宅
瓶盆軍林數等。及安立我有情等。道理俗者。
謂安立蘊界處等。證得俗者。謂安立預流果
等。及安立彼所依住法。復有四種安立。謂前
三種及由勝義俗安立勝義諦性不可安立。
由内自所證故。爲欲隨順引生彼智。依俗安
立。非安立眞實者。謂一切法眞如實性
證得理趣者。略有四種。一一切有情業報證
得。二聲聞乘證得。三獨覺乘證得。四大乘證

一切有情業報證得者。謂一切有情造作淨
不淨業。依自業故於五趣流轉中。感種種異
熟。受種種異熟
聲聞乘證得者。謂初受三歸乃至依止。聞莊
嚴故得五證得。一地證得。二智證得。三淨證
得。四果證得。五功徳證得。地證得者。謂得三
地。一見地。二修地。三究竟地。智證得者。謂
得九智。一法智。二種類智。三苦智。四集智。
五滅智。六道智。七此後所得俗智。八盡智。九
無生智。淨證得者。謂四證淨果。證得者。謂
四沙門果。功徳證得者。謂無量解脱勝處遍
處無諍願智無礙解神通等功徳。復次聲聞
乘證得中證得依止者。謂先修世間道離欲。
次修順解脱分善根。後修順決擇分善根
獨覺乘證得者。略有三種。一由先已得順決
擇分善根故。二由先已得無漏眞證故。三由
次第得故。此中由前二證得者。名非獨勝覺。
由後證得者。名犀角喩覺
大乘證得者。謂大悲證得。發心證得。波羅蜜
多證得。攝事證得。地證得。於五無量中隨至
眞如證得。不思議威徳證得。不共佛法證得。
彼一切如前分別應知
教導理趣者。謂略有三處所攝。一藏所攝。二
摩怛履迦所攝。三彼倶所攝。藏所攝者。謂聲
聞乘藏及大乘藏。摩怛履迦所攝者。謂十七
本地及四種攝。彼倶所攝者。謂略有十種。如
前分別義中十種義。應知。此爲攝。前一切藏
所攝。及摩怛履迦所攝。故名爲總。略摩怛
履迦
復有十二種教。一事教。謂宣説各別色等眼
等一切法教二想差別教。謂宣説蘊界處縁
起是處非處諸根諸諦念住有色無色有見無
見有對無對等。如是廣説。無量佛薄伽梵想
差別教。三自宗觀察教。謂契經應頌記別等
教。依攝釋中之所顯示。四他宗觀察教。謂
依七種因明摧伏他論成立自論教。七種因
明者。謂論體論處所等。後當分別。五不了義
教。謂契經應頌記別等中。薄伽梵略摽其義。
未廣分別。應更開示教。六了義教。謂翻前應
知。七俗諦教。謂諸所有言路顯示。彼一切皆
名俗諦。又依名想言説増上所起相名分別。
亦是俗諦。八勝義諦教。謂四聖諦教。及眞如
實際法性教。九隱密教。謂多分聲聞藏教。十
顯了教。謂多分大乘藏教。十一可記事教。如
四種法嗢拕南教。謂一切行無常乃至涅槃
寂靜。如是等教。十二不可記事教。謂有問言。
世間爲常爲無常耶。如來爾時默然不記。但
告彼言。我説此事不可記別。乃至問言。如來
滅後爲非有非無耶。如來爾時默然不記。但
告彼言。我説此事不可記別。此中四因縁故。
宣説不可記事。應知。一無體性故不可記別。
如有問言。我與諸蘊爲異不異爲常無常如
是等。二能引無義利故不可記別。如升攝波
葉經説。有無量法我已證覺。而不宣説。何以
故。彼法能引無義利故。三甚深故不可記別。
謂有問言。我爲有爲無耶。此不可記別。何以
故。若如來記別我有者。彼人或執蘊中有我。
或執離蘊有我。若記別我無者。彼人或謗世
俗言説。我亦是無乃至有問。如來滅後爲有
爲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由甚深故皆不
記別。四彼相法爾故不可記別。謂諸法眞如
與彼諸法若一若異不可記別。由彼如相法
爾不可安立。若異性若不異性故。復有四種
因縁如來宣説不可記別事。應知。一由此事
外道所説故。二不如理故。三不引義利故。四
唯能發起諍論纒故。有二因縁不引義利。應
知。一遠離因果思惟故。二遠離雜染清淨思
惟故
離二邊理趣者。略有六種。應知。一遠離於不
實有増益邊。二遠離於眞實有損減邊。三遠
離執常邊。四遠離執斷邊。五遠離受用欲樂
邊。六遠離受用自苦邊
不可思議理趣者。略有六種不可思議事。一
我不可思議。二有情不可思議。三世間不可
思議。四一切有情業報不可思議。五證靜慮
者及靜慮境界不可思議。六諸佛及諸佛境
界不可思議
意樂理趣者。略有十六種意樂。一開示意樂。
二離欲意樂。三勸導意樂。四奬勵意樂。五
讃悦意樂。六令入意樂。七除疑意樂。八成熟
意樂。九安定意樂。十解脱意樂。十一依別義
意樂。十二發證行者無過歡喜意樂。十三令
聞行者於説法師起尊重意樂。十四法眼流
布意樂。十五善増廣意樂。十六摧壞一切相
意樂
依義者謂不了義及了義
歸三種分別者。一成就。二建立。三差別。成就
者。唯佛法僧是眞歸依。非餘天等。何以故。由
二因故。一無所能爲故。二不現見故
云何無所能爲。謂諸天神不能爲諸衆生作
利益事。此諸天神或無能故。或待敬事故。或
不忍疲苦故。或無慈悲故。或有障礙故。如是
一切非眞歸處。謂無能故。墮偏黨故。避自疲
苦無自在故。無哀愍故。徳微劣故
云何不現見。謂諸天神非現證見。世間未見
不現見主能爲所依。除可依信現攝受他。餘
現見依所不見故。問夢中見故應是歸依。答欲
想所見或實不實。又復覺時何不現見。雖於
夢中少見實相。此亦欲想所作。又衆縁現前
令處夢者少有所見。此亦多虚。復次由五種
因諸天神等非歸依處。何等爲五。一由相故。
二由體故。三由業故。四由法爾故。五由因果

由相故者。謂諸天神世不現見無談論故。容
色奮發有怖畏故。染習放逸有貪愛故。捨他
利益無悲愍故。不能解了作與不作不達實
義故。不可歸依。云何相故佛可歸依。謂世間
現見有談論故。容色和靜無怖畏故。遠離放
逸無貪愛故。不捨利他有大悲故。善能解了
作與不作通達實義故。復由五相佛可歸依。
何等爲五。爲利有情證大菩提故。現處大衆
開正法眼故。怨親有情平等利益故。於諸家
室攝受。捨離貪著諸根寂靜故。善除一切衆
生疑網故
由體故者。謂由如來永斷諸漏。自既調御亦
調御他故可歸依。諸天神等具諸漏故。尚
自調御。況調御他。故非歸處
由業故者。謂如來安住廣大無垢靜慮等業。
又復能爲利衆生業故可歸依。諸天神等安
住穢下受用欲業。又有殺害諸衆生業。故非
歸處
由法爾故者。謂一切世間及出世間功徳勝
利。皆依自己功用所得。若離自己功用。雖
於天神起深敬信亦不能證設於天神不生敬
信。但自用功必能證得。是故天神非歸依處。
由因果故者。今問事天神者。天神體性。爲由
天業感得。爲由供養天得。爲無因得。若天業
得者。即應歸業。非天若無因得者。應歸無因。
非天若供養天神得者。爲唯因供養感天神
體爲唯因天神爲因二種。若唯因供養者。即
徒事天神隨處供養。皆應能感天報。若唯因
天神者。即徒設供養。雖不供養。但由天神
應得天報。若倶因二種者。但設供養天神攝
受。諸所祈願悉應果遂。又於七種所祈願事
不定果遂。是故不然。一於供養縁攝受。二
於信解縁攝受。三於信解彼者。發起信解
能感最勝天神自體。四於能感最勝所受富
樂。五於摧壞阿素洛等怨敵。六於出生。七於
終沒建立者。問有幾種歸趣。答三種歸趣。謂
佛法僧。問何因唯有三種歸趣。答由四因故。
唯有如來是可歸趣。謂善自調故。善解一切
種調伏方便故。以財供養不悦意故。以行供
養悦可意故。由具此徳彼所説法及弟子衆
亦可歸依。問齊何當名能歸趣耶。答具四因
故。名能歸趣。一善知有徳故。二善知差別故。
三自誓受故。四更不餘歸趣故。問歸趣
云何。答有四種歸趣正行。應知。一親近善
人。二聽聞正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復
有四種正行。應知。一善攝諸根令不掉動。二
受正學處。三悲愍衆生。四時時如法供養三
寶。問歸趣三寶有何利益。答有四種利益。一
得廣大功徳。二得廣大歡喜。三得勝等持。四
得善清淨。復有四種利益。一大護具足。二
一切邪解障礙漸得微薄遍盡滅沒。三得入
聰慧正至善人衆中。所謂大師同梵行衆。四
爲信聖教諸天之所愛樂。彼諸天等若見有
受三歸趣者。生大歡喜展轉相告。我等往昔
皆由成就三歸趣故。從彼命終來生此間。是
善男子等今亦成就此三歸趣多住不捨。不
久當來爲我等伴
差別者。謂由六種因故三寶差別應知。一由
相故。二由業故。三由信解故。四由行故。五由
隨念故。六由生福故。由相故。差別者。自證覺
相是佛寶。證覺果相是法寶。由隨他教正修
行相是僧寶。由業故差別者。轉正説業是佛
寶。煩惱苦斷所縁境業是法寶。増勤勇業是
僧寶。由信解故差別者。謂於佛寶應親近敬
事。於正法寶應信敬作證。於諸僧寶應同法
共住敬信親近。由行故差別者。謂於佛寶應
起延請迎接承事供養行。於正法寶應起如
理方便修習行。於諸僧寶應起互共受用財
法行。由隨念故差別者。於三寶所應各起別
行隨念。如經中説。此薄伽梵如來應正等覺。
乃至廣説。由生福故差別者。謂於佛寶依一
有情生最勝福。於正法寶依増上法生最勝
福。於諸僧寶依多有情生最勝福
顯揚聖教論卷第六



顯揚聖教論*卷第七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三
論曰。學十二種分別者。一差別分別。二生
起分別。三轉異分別。四能治所治分別。五能
勝生定勝分別。六順法分別。七補特伽羅
分別。八下中上分別。九瑜伽分別。十作意分
別。十一引發分別。十二問答分別
差別分別者。謂分別三學差別増上戒學。差
別者如經中説。若諸比丘尸羅成就住。守別
解脱律儀軌則所行悉皆具足。於微細罪深
見怖畏。受學學處名具戒者
此中尸羅成就住者。謂於所受學處身業無
犯語業無犯不破不穴。如是尸羅成就住
守別解脱律儀者。謂七衆尸羅名別解脱律
儀。即此尸羅衆差別故。建立多種律儀。此中
義者。唯依比丘律儀相説。是名守別解脱律

軌則具足者。謂或於威儀。或於所作。或於方
便。修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世間不違世間。
隨順毘柰耶不違毘柰耶
云何於威儀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
毘柰耶。謂若是時是處應行。及如是應行。即
於是時是處如是正行。不爲世間訶責譏毀。
及不爲聰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學律者
訶責譏毀。如行住坐臥亦如是知
云何於所作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
毘柰耶。謂著衣服大小便利用水齒木入村
乞食迴還受用洗鉢安置洗足敷具。又復略
作鉢業衣。及餘所有如法作業。是名所作。
如其所應。若是時是處。應作及如是應作。即
於是時是處如是正作。不爲世間訶責譏毀。
及不爲聰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學律者
訶責譏毀。是名於所作中軌則具足隨順不
違世間及毘柰耶
云何於方便修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
世間及毘奈耶。謂讀誦經典和敬師長。修承
事業瞻侍疾患。互起慈心與欲宣説。方便修
習。請問聽法精勤無墮。於諸聰慧同梵行者
躬自供事。奬勸他人修行善品。及爲宣説深
妙之法。入靜密處結加趺坐。諸如是等及餘
善法。是名方便修諸善品。如是於方便修習。
如所説善品中。若是時是處應修及如是應
修。即於是時是處如是正修。由如是修故。不
爲世間訶責譏毀。及不爲聰慧正至善人同
法者持律者學律者訶責譏毀。是名方便修
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毘柰耶。
若如是相軌則具足。是名軌則具足
所行具足者。謂五處非比丘所行。何等爲五。
一唱令家。二婬女家。三酤酒家。四王宮。五
旃荼羅羯耻那家。及如來餘所制不應行處。
除此餘是所行。如是以時行無過處。是名所
行具足
於微細罪深見怖畏者。謂犯小隨小學處犯
已可出者。皆名微細罪。復次若犯已少用功
出者。名微細罪。若於此中深見怖畏。謂勿令
我因此犯故便不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
證所未證。勿復令我墮於惡趣起惡趣行。勿
復令我後自悔責。勿爲大師諸天聰慧同梵
行者以法訶責。又勿令我惡名稱等流布十
方。因見如是現法後法。不可樂事深生怖懼。
爲如是故。於小隨小學處乃至命難因縁。終
不故犯。設復失念。或時犯已。疾疾悔過如法
而出。如是名爲於微細罪深見怖畏
受學學處者。謂先受別解脱律儀時。由白四
羯磨受具足故。略已得聞學處體性及於別
解脱經所説過一百五十學處。唯自誓受我
當盡學一切學處。復從鄔波柁耶阿遮利耶
及諸共談論者。互問難者。數習近者。善同意
者所。數數聞已。又半月半月聞説別解脱經。
由如是受一切學處故。名得別解脱律儀。從
是已後於諸所善學處無有毀犯。設有毀犯
即如法出。若於先所誓受學處不善不達者。
應如先所受。復於鄔波柁耶阿遮利耶等所。
數數請問聽受令善達解。如尊所説不増不
減。善修學已又無倒受持。若文若義。如是名
爲受學學處
如是廣説尸羅律儀差別已。若略説彼義者。
謂此中薄伽梵以三種相顯了戒蘊。一無失
壞相。二自體相。三自體功徳相。此中如前所
説。尸羅成就住者。此顯尸羅律儀無失壞相。
次言守別解脱律儀者。此顯自體相。復言軌
則所行悉具足者。此顯如所受別解脱律儀
觀他増上功徳名稱相。何以故。由他見此軌
則所行具足相故。未信者信。已信者増長。由
未信者依此信故。心無輕毀無惡名聞。若不
爾者。雖具足尸羅。由越軌則所行故。則無觀
他増上徳稱。若翻於此則無過失。後言於微
細罪深見怖畏受學學處者。此顯觀自増上
功徳名稱相。何以故。雖復軌則所行具足故
得觀他増上功徳名稱。然毀尸羅已。由此因
縁或生惡趣。或不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
證所未證。若能於微細罪尚見怖畏。何況
上品。又受學學處。由此因縁。身壞命終生於
善趣。又復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證所未
證。以是縁故。名尸羅律儀觀自増上功徳名
稱相
復次此中薄伽梵顯三種尸羅性。一受尸羅
性。二出離尸羅性。三修習尸羅性。初説尸羅
成就住者。此顯受尸羅性。次説守別解脱律
儀者。此顯出離尸羅性。何以故。由別解脱律
儀所攝尸羅。説名増上戒學。依増上戒學故。
能修増上心學及増上慧學。由依此故。能令
一切苦永盡出離。如是出離。先依尸羅行然
後方得。是故別解脱律儀。説爲出離尸羅性。
後説軌則所行悉皆具足。於微細罪深見怖
畏。受學學處者。此顯修習尸羅性。若依如是
相修習別解脱律儀尸羅者。是名修習善修
習。如是名爲増上戒學差別分別
増上心學差別分別者。若比丘離欲惡不善
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復尋
伺寂靜内遍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三摩地生
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復離喜故住捨念正
知身受樂聖者宣説有捨念樂住第三靜慮具
足住。復斷樂先已斷苦及喜憂沒不苦不樂
捨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此差別義如前
已説。是名増上心學差別分別。増上慧學差
別分別者。若比丘於苦聖諦如實知苦。於集
聖諦如實知集。於苦滅聖諦如實知滅。於苦
滅趣行聖諦如實知趣行。是名増上慧學差
別分別
生起分別者。謂由尸羅成就故。無悔由無悔
故。生悦生悦故。心喜心喜故。身安身安故。受
樂受樂故。心定心定故。觀如實觀如實故。起
厭起厭故。離欲離欲故。解脱解脱故。自謂我
證解脱。復起如是智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以分別者。謂或有増上戒學無増上心無
増上慧。或有増上戒學増上心學無増上慧。
若有増上慧學。必有増上戒及増上心
能治所治分別者。謂増上戒學是煩惱纒。止
息對治。増上心學是煩惱纒。制伏對治。増上
慧學是煩惱隨眠。永斷對治。能引勝生
勝分別者。謂増上戒學増上心學能引清淨地
及清淨*勝生。増上慧學能引出世決定勝徳」
順法分別者。謂十種隨順學法。一先因。二順
教。三如理方便。四無間殷重修。五猛利樂欲。
六修持力。七身心麁重安息。八數數觀察。九
無怯怖。十無増上慢。先因者。謂先世根熟及
根成滿。順教者。謂無倒次第之教。如理方便
者。謂如教修行。如是修時能生正見。無間殷
重修者。謂如是方便時無空過。修習善品及
至誠。速疾引發善品。猛利樂欲者。謂於増上
解脱起證樂欲念。我何時證於衆聖具足住
處。修持力者。謂二因縁得修持力。一性利根
故。二長時純熟修故。身心麁重安息者。若由
身疲倦起身心麁重。則易奪威儀令得安息。
若由極尋伺起身心麁重。則内修寂靜令得
安息。若由勵意極攝斂心及沈下心惛沈睡
眠纒起身心麁重。則修慧觀及淨勝作意令
得安息。若由自性未斷煩惱順煩惱品身心
麁重隨逐不離。則正修聖道令得安息。數數
觀察者。謂依尸羅數數觀察。惡作善作如實
了知。若於惡作不爲不應捨離。若於善作不
爲則應捨離。若於惡作爲之則應捨離。若於
善作爲之不應捨離。如是觀察作意増上力
故數數觀察。一切煩惱已斷未斷。若知已斷
應深慶悦。若知未斷數數應修此對治道。無
怯怖者。謂於時時中應知應觀。於法由不知
不觀不證入故。生於怯怖。心有萎悴心有虚
乏。如是數數生時。心不執著除斷棄捨。無増
上慢者。謂於所得所悟所證中。離増上慢不
顛倒執。於已得中起已得想。於已悟中起已
悟想。於已證中起已證想。如是十法樂正修
行諸學處者。由初中後隨順學處。是故名爲
隨順學法。此十法中先因一種隨順増上戒
學最勝。餘之九種隨順増上心學増上慧學
最勝
補特伽羅分別者。謂此三學通諸異生及見
諦者。下中上品分別者。謂由行故。及方便故。
由行故者。謂苦遲通行名下品學。苦速通行
及樂遲通行名中品學。樂速通行名上品學。
由方便故者。不殷重方便及不無間方便修
者。名下品學。隨一方便修者。名中品學。具
二方便修者。名上品學
瑜伽分別者。謂依四種瑜伽正學學處。一信。
二欲。三正勤。四方便
信者。謂二行相及二依處。二行相者。一忍可
行相。二清淨行相。二依處者。一觀法道理依
處。二信解人威徳依處。欲者有四種欲。一爲
證得欲。二爲問論欲。三爲證資糧欲。四爲方
便修欲。爲證得欲者。如一行者於上解脱起
證樂欲。廣説如前。爲問論欲者。如一行者起
證欲已。趣僧伽藍中。詣有識者。同梵行者。
正行智者所。爲聞所未聞。及已聞者明淨故。
爲證資糧欲者。如有行人於尸羅律儀清淨
中。飮食知量中。覺悟方便中。正知住中。及
進上中。起證樂欲。爲方便修欲者。謂於無間
方便中。殷重方便中。修聖道中。生希求作證
樂欲
正勤者。謂四種正勤。一爲聞法故。二爲思惟
故。三爲修習故。四爲障淨故。爲聞法故者。謂
爲聞所未聞。及已聞者明淨故。策勵於心方
便修習所未委處。爲思惟故者。如所聞法獨
在靜處。思惟稱量觀察其義。爲修習故者。謂
處靜室數修止觀。爲障淨故者。謂爲淨諸蓋
晝夜精勤經行宴坐。策勵於心方便修習所
未委處
方便者。亦有四種。謂守護尸羅及守護諸根
増上力故。令根律儀清淨善住於念。由善住
念故得不放逸。守護於心修習善法。由不放
逸故。令其内心與止相應。及得増上慧觀察
諸法。如是四種瑜伽分爲十六行。此中由信
故。信當得義。由信當得義故。於諸善法起
修作欲。由修作欲故。晝夜精勤。住於策勵堅
固勇猛。由正勤故。攝修方便爲令得所未得
義故。悟所未悟義故。證所未證義故。是故此
四種法。説名瑜伽
作意分別者。謂了相等七種作意。了相作意
者。由作意故。了達欲界麁相及初靜慮靜相。
云何了達欲界麁相。謂六種尋思諸欲過失。
一義。二事。三相。四品類。五時。六道理
尋思義者。謂尋思諸欲多諸過患多諸累惱
多諸疫癘多諸災横如是諸欲多諸過患。乃
至多諸災横。是爲麁義尋思。事者。謂或於内
諸欲起於貪欲。或於外諸欲起於貪欲
尋思相者。謂尋思自相及共相。尋思自相者。
謂此是煩惱欲。此是事欲。如是諸欲或隨順
樂。或隨順苦。或復隨順不苦不樂。隨順樂者。
是貪欲依處及想心顛倒依處。隨順苦者。是
瞋恚依處及忿恨依處。隨順不苦不樂者。是
覆惱誑諂無慚無愧依處及見倒依處。如是
諸欲或暴惡受之所隨行。或不暴惡受之所
隨行。如是名爲尋思諸欲自相尋思。共相者。
謂尋思諸欲生苦乃至求不得苦。平等平等
隨逐隨縛。受用欲者。雖復諸欲廣備。亦應解
了是生苦等法。此廣備欲須臾變壞。如是名
爲尋思諸欲共相
尋思品類者。謂尋思諸欲墮黒品類。如連鎖
枯骨。如穢段肉。如草炬火。如一分炭火。如
蟒毒蛇如夢所見。猶如假借莊嚴之具。如樹
抄果。又復尋思一切有情受追求所作苦。受
親愛離壞所作苦。受無厭足所作苦。受不自
在所作苦。受惡行所作苦。又薄伽梵言。我説
習近諸欲有五過患。一諸欲。少味。二習近
欲者。多諸苦惱多諸過患。三習近欲者。無厭
無足無休無息。四習近欲者。諸結増長。五習
近欲者。無惡不造。又復聰慧正至善人。以無
量門訶責諸欲。謂此諸欲増染無厭。衆所共
有非法顛倒。諸惡行因増長欲愛。智者捨遠
速疾散壞。依於諸縁放逸之地。其性無常爲
空爲虚。誑失之法如幻如化誘誑愚夫。若現
法欲。若後法欲。若天上欲。若人間欲。一切
皆是魔之所行魔所住處。又依彼欲能令心
生無量種種惡不善法。謂貪瞋恨等諸障礙
法。諸聖弟子學學處時能爲障礙。由如是等
差別過失多分尋思諸欲墮黒品類。如是名
爲尋思品類
尋思時者。謂於去來今世常恒相續。尋思諸
欲多諸累惱多諸災横多諸過患。如是名爲
尋思於時
尋思道理者。謂此諸欲由大資具由大追求
由大勞倦。復由種種雜功業處方得圓備成
立増長。雖復如是外資生物増長成滿。然其
法爾速疾散滅。又復父母妻子奴婢諸作業者
朋友官僚兄弟親族等。雖暫集會不久散壞。
又復内身麁色。四大所生。糜飯所長。常棄穢
惡澡浴按摩等。雖復暫治所生苦惱。終是離
散壞滅之法。爲治飢渇苦故受諸飯食。爲治
寒熱苦惱及爲覆障可羞慚處。受畜衣服。爲
治惛睡逼苦及爲對治行住疲苦。受諸臥具。
爲治諸疾病苦。受諸醫藥。如是諸欲皆爲治
苦。不應貪著。唯除應如重病所執治病之藥。
或依聖教尋思如是如是諸欲麁相。或復内
自智見發起或復尋思隨順道理或復尋思諸
欲自性。無始世來法爾成就。不思議法不應
思議不應分別。如是名爲尋思道理。如是六
種了知諸欲麁相已。又復了知初靜慮靜相。
謂於初靜慮中無如欲界極麁重相。由離如
是欲麁相故。名初靜慮靜相。如是名爲了知
初靜慮靜相。由定地作意故。了知欲界麁相
及初靜慮靜相。是名了相作意。此中猶有聞
思間雜。應知
勝解作意者。謂如其所應尋思了達欲界麁
相及初靜慮靜相。不爲聞思之所間雜。純起
修行勝解縁麁靜相。修習止觀修習之時。如
所尋思麁靜之相數起勝解。是故名爲勝解
作意
遠離作意者。謂多修習此種類故。爲欲斷除
初分煩惱。起對治道與斷煩惱。能對治道倶
生作意。名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者。謂已斷欲
界初分煩惱。及已遠離彼品麁重。於後勝品
斷及遠離起於喜樂。又於斷處見勝功徳。證
於少分遠離喜樂。於時時中以淨勝作意而
自慶悦。爲欲斷除惛沈睡眠掉擧纒故。是名
攝樂作意。觀察作意者。謂如是正修樂斷樂
修已善品方便之所扶持。令欲界繋諸煩惱
纒。若行若住不復現行。如是行者復自思惟。
我此身中爲有貪欲爲無貪欲。而於諸欲境
不執受耶。爲自觀察故。隨於一境思惟勝妙
清淨之相。而彼行者。由未盡斷諸隨眠故。思
惟如是淨妙相時。隨順染習趣向染習臨至
染習。不住於捨亦不厭毀遮止違逆。行者爾
時如是自知。我於諸欲未正遠離心未解脱
故。諸欲行繋攝我心。猶如持水法爾攝伏。我
今定當倍修治道。令餘隨眠無餘斷故。倍復
欣樂勝斷勝修。是名觀察作意
方便究竟作意者。謂倍修習止品樂斷樂修
故。雙修止觀數數觀察。如是行者修習對治。
時時觀察斷與未斷。令心遠離欲界煩惱繋
縛。此暫時伏離非是究竟永拔種子。行者爾
時得初靜慮方便道。究竟一切煩惱對治作
意。是名方便究竟作意
方便究竟果作意者。謂從此後無間由前因
縁故。證入根本初靜慮定。此根本初靜慮倶
生作意。是名方便究竟果作意。如初靜慮有
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乃至非
想非非想處定如其所應。盡當知
復次麁相者。謂於一切下地。從欲界乃至無
所有處。略有三種。諸下地法而可厭離。應
知。一極苦住性。二極不寂靜住性。三極短壽
住性
引發分別者。謂四種引發。一果引發。二離欲
引發。三轉根引發。四勝徳引發
問答分別者。謂無量門問答分別今少顯示。
問増上戒學云何不清淨云何清淨。答有十
種因戒不清淨。何者爲十。一初不如法受尸
羅律儀。二極沈下。三極浮散。四放逸懈怠所
攝。五發起邪願。六犯軌則攝。七犯邪命攝。八
墮於二邊。九不能出離。十違越所受
初不如法受尸羅律儀者。如有一人或避王
逼惱。或避強賊之所逼惱。或避債主逼惱。或
因恐怖逼惱。或怖不活等故。出家受戒。不爲
營修聖道不爲清淨梵行。不爲自調伏。不爲
自寂靜。不爲自涅槃。諸如是等是爲不如法
受尸羅律儀
極沈下者。如有一人無慚無愧。悔心微劣其
性慢緩。於諸學處慢緩修習。如是名極沈下。
極浮散者。如有一人僻執所受非處生悔。於
不應悔處而生悔。故於他人所非處而生陵
蔑之心及損害心。數習不捨。如是名極浮散。
放逸懈怠所攝者。如有一人於過去世已有
違犯。由忘念故而不如法起於對治。如是於
未來現在起於違犯。由忘念故而不如法起
於對治。先亦不起猛勵樂欲。當於禁戒終不
違犯。謂我當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如所
應行如所應住令無所犯。又復如是行如是
住應可犯者而有毀犯。此人於前中後際及
先時所作倶隨行時。皆現成就於放逸故。又
執睡眠及與偃息。以之爲樂。慢緩嬾墮不樂
修營。於梵行智人身不供侍。如是名爲放逸
懈怠所攝
發起邪願者。如有一人發起邪願行於梵行。
謂我今所修戒禁梵行。當爲天主。或作餘天。
或復樂欲利養尊敬。謂從他人求諸利養及
與尊敬。或唯願證利養尊敬。如是名爲發起
邪願。犯軌則攝者。如有一人於諸威儀。或於
所作。或於方便。修善品中如前所説。凡有所
行違於世間越毘柰耶。如是名爲犯軌則攝
犯邪命攝者。如有一人爲性大欲及不知足。
難養難滿。又以非法求覓一切衣服飮食諸
坐臥具病縁醫藥及餘資具。不以法故。此人
爲求衣服飮食等因顯己功徳。故於他人前
詐現非其自性及非串習威儀。又現諸根寂
靜無有掉動。意令他人謂己有徳。當有所施
及以供事。謂衣服飮食諸坐臥具病縁醫藥
及餘資具身業給使。又復此人形貌躁惡發
言麁獷無所忌憚。嚴飾其身稱揚己名及與
姓。或復多聞。或廣持法。爲得利養及恭
敬故。而爲他人宣説諸佛及佛弟子所演之
法。或自説己實有功徳。或少増益。或令他人
稱顯異相。爲求多勝衣服飮食及餘沙門種
種資具。雖復衣服無所闕少。故現受用弊壞
衣服。意令信我長者居士知闕少故。便多施
與上妙衣服。如衣服餘沙門資命之具亦復
如是。又於信敬婆羅門諸長者所不得如所
欲物。或是所無或是受用不可與故。而便逼
切訶罵求索。或得下劣之物。輕毀退還。對施
主前説如是語。咄善男子。有餘善男子善女
人。若比於汝族姓下劣資財貧匱。尚能捨施
如是如是妙可意物。況汝於彼族姓高勝富
有財産。而以如是鄙可惡物施於我耶。諸如
是等。或依詐現威儀。或依非法言説。或依稱
顯異相。或依逼切訶罵。或依以利比引於利
非法求覓衣服飮食坐臥之具。病縁醫藥及
餘資具。不以法求。是謂邪命。如是名爲犯邪
命攝
墮二邊者。如有一人樂著受用。諸欲妙樂從
他而得衣服等具。或如法或不如法。不見過
患不知出離。而受用之。此謂一邊。又如一人
修自苦行。無量種種苦事煎迫其身。受行種
種極苦禁戒。或依處棘刺。或依處灰。或依於
杵。或依於板。或依髑髏。或復蹲住。或修蹲
定。或復事火乃至日三。或復處水乃至日三。
或翹一足視日隨轉。諸如是等及餘修自苦
行。是第二邊。如是名爲墮於二邊
不能出離者。如有一人執見尸羅及餘禁戒。
謂唯修習尸羅禁戒。當得清淨解脱出離。
復執見善守善淨諸外道戒。當得清淨解脱
出離。如是二種非究竟淨故。不能出離。如是
名爲不能出離。違越所受者。如有一人都無
羞恥。曾不顧惜沙門儀範。違毀禁戒行諸惡
法。内懷朽爛隨順下流。如穢蝸虫螺音狗行。
非沙門稱沙門。無梵行稱梵行者。如是名爲
違越所受。由是十因増上戒學而不清淨。若
翻此者。是則清淨
増上心學。淨不淨義者。如攝事品清淨靜慮
中説。又由此清淨故。増上慧學清淨應知。如
是等類問答分別無量無邊准義應知
菩提五種分別者。一種性。二方便。三時。四
證覺。五解脱
種*性者。聲聞菩提依鈍根種*性。獨覺菩
依中根種*性。無上正等菩提依利根種*性」
方便者。聲聞菩提由行六處善巧方便。獨覺
菩提由多分行甚深縁起善巧方便。無上正
等菩提由五明處善巧方便
時者。聲聞菩提極少三生修行而得。獨覺菩
提由百大劫修行而得。無上正等菩提由三
大劫阿僧企耶修行而得
證覺者。聲聞菩提由師證覺。獨覺菩提唯誓
自利無師證覺。無上正等菩提自利利他無
師證覺
解脱者。聲聞菩提。獨覺菩提所證轉依。
脱煩惱障解脱身攝。無上正等菩提所證轉
依。解脱一切煩惱障及所知障。解脱身攝及
法身攝
顯揚聖教論卷第七



顯揚聖教論*卷第八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四
如是分別聞歸等已。復次頌曰
    聖行無上乘 大菩提功徳
    異論論法釋 應知各多種
論曰。聖行多種者。謂四聖行。一到彼岸行。二
菩提分行。三神通行。四成熟有情行
到彼岸行者。謂如前所説。十波羅蜜多是名
到彼岸行
菩提分行者。謂如前所説。四念住等一切三
十七覺分法及四種尋思四種如實遍智。是
名菩提分行
神通行者。謂如前所説。六種神通名神通行。
成熟有情行者。謂如前所説。二種無量。一所
調伏無量。二調伏方便無量。復有六種成熟。
一成熟自體。二所成熟者。三成熟差別。四成
熟方便。五能成熟者。六已成熟者相。如是名
爲成熟有情行應知
無上乘多種者。謂五種大乘。一種子。二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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