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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中邊論 (No. 1600_ 世親玄奘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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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心。三加行位。謂發心已未得果證。四果
位。謂已得果。五有所作位。謂住有學。六無所
作位。謂住無學。七殊勝位。謂已成就諸神通
等殊勝功徳。八有上位。謂超聲聞等已入菩
薩地。九無上位。謂已成佛。從此以上無勝位
故。十勝解行位。謂勝解行地一切菩薩。十一
證入位。謂極喜地。十二出離位。謂次六地。十
三受記位。謂第八地。十四辯説位。謂第九地。
十五灌頂位。謂第十地。十六證得位。謂佛法
身。十七勝利位。謂受用身。十八成所作位。謂
變化身。此諸分位差別雖多應知。略説但有
三種。其三者何頌曰
    應知法界中 略有三分位
    不淨淨不淨 清淨隨所應
論曰。於眞法界位略有三。隨其所應攝前諸
位。一不淨位。謂從因位乃至加行。二淨不淨
位。謂有學位。三清淨位。謂無學位。云何應知
依前諸位差別建立補特伽羅。頌曰
    依前諸位中 所有差別相
    隨所應建立 諸補特伽羅
論曰。應知依前諸位別相。如應建立補特伽
羅謂此住種*性。此已發心等
修分位總義者。謂堪能位即種*性位。發趣位
即入加行位。不淨位淨不淨位。清淨位有莊
嚴位遍滿位。謂遍滿十地故無上位
辯中邊論卷*中





辯中邊論卷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得果品第六
已辯修位。得果云何。頌曰
    器説爲異熟 力是彼増上
    愛樂増長淨 如次即五果
論曰。器謂隨順善法。異熟力。謂由彼器増上
力。令諸善法成上品性。愛樂謂先世數修善
力。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増長謂現在數修
善力。令所修善根速得圓滿。淨謂障斷得永
離繋。此五如次即是五果。一異熟果。二増上
果。三等流果。四士用果。五離繋果。復次頌曰
    復略説餘果 後後初數習
    究竟順障滅 離勝上無上
論曰。略説餘果差別有十。一後後果。謂因種
性得發心果如是等果展轉應知。二最初果。
謂最初證出世間法。三數習果。謂從此後諸
有學位。四究竟果。謂無學法。五隨順果。謂
因漸次應知。即是後後果攝。六障滅果。謂能
斷道即最初果。能滅障故説爲障滅。七離繋
果。謂即數習及究竟果。學無學位如次遠離
煩惱繋故。八殊勝果。謂神通等殊勝功徳。九
有上果。謂菩薩地。超出餘乘未成佛故。十無
上果。謂如來地。此上更無餘勝法故。此中所
説後六種果。即究竟等前四差別。如是諸果
但是略説。若廣説即無量果總義者。謂攝受
故。差別故。宿習故。後後引發故。標故。釋故。
此中攝受者。謂五果。差別者。謂餘果。宿習
者。謂異熟果。後後引發者。謂餘四果。*標者
謂後後等四果。釋者謂隨順等六果。分別前
四果故
  辯無上乘品第七
已辯得果。無上乘今當説。頌曰
    總由三無上 説爲無上乘
    謂正行所縁 及修證無上
論曰。此大乘中總由三種無上義故名無上
乘。三無上者。一正行無上。二所縁無上。三修
證無上。此中正行無上者。謂十波羅蜜多行。
此正行相云何應知。頌曰
    正行有六種 謂最勝作意
    隨法離二邊 差別無差別
論曰。即於十種波羅蜜多隨修差別有六正
行。一最勝正行。二作意正行。三隨法正行四
離二邊正行。五差別正行。六無差別正行。最
勝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最勝有十二 謂廣大長時
    依處及無盡 無間無難性
    自在攝發起 得等流究竟
    由斯説十度 名波羅蜜多
論曰。最勝正行有十二種。一廣大最勝。二長
時最勝。三依處最勝。四無盡最勝。五無間最
勝。六無難最勝。七自在最勝。八攝受最勝。九
發起最勝。十至得最勝。十一等流最勝。十二
究竟最勝。此中廣大最勝者。終不欣樂一切
世間富樂自在。志高遠故。長時最勝者。三無
數劫熏習成故。依處最勝者。普爲利樂一切
有情爲依處故。無盡最勝者。迴向無上正等
菩提無窮盡故。無間最勝者。由得自他平等
勝解。於諸有情發起施等波羅蜜多。速圓滿
故。無難最勝者。於他有情所修善法但深隨
喜。令自施等波羅蜜多速圓滿故。自在最勝
者。由虚空藏等三摩地力。令所修施等速圓
滿故。攝受最勝者。無分別智之所攝受。能令
施等極清淨故。發起最勝者。在勝解行地最
上品忍中。至得最勝者在極喜地。等流最勝
者。在次八地。究竟最勝者。在第十地及佛地
中。菩薩如來因果滿故。由施等十波羅蜜多。
皆有如斯十二最勝。是故皆得到彼岸名。何
等名爲十到彼岸。頌曰
    十波羅蜜多 謂施戒安忍
    精進定般若 方便願力智
論曰。此顯施等十度別名。施等云何各別作
業。頌曰
    饒益不害受 増徳能入脱
    無盡常起定 受用成熟他
論曰。此顯施等十到彼岸各別事業。如次應
知。謂諸菩薩由布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
普能饒益。由淨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不
爲損害。由安忍波羅蜜多故。他損害時深能
忍。受由精進波羅蜜多故。増長功徳。由靜慮
波羅蜜多故。起神通等能引有情令入正法。
由般若波羅蜜多故。能正教授教誡有情令
得解脱。由方便善巧波羅蜜多故。迴向無上
正等菩提。能令施等功徳無盡。由願波羅蜜
多故。攝受隨順施等勝生。一切生中恒得値
佛。恭敬供養常起施等。由力波羅蜜多故。具
足思擇修習二力伏滅諸障。能令施等常決
定轉。由智波羅蜜多故。離如聞言諸法迷
謬。受用施等増上法樂。無倒成熟一切有情。
如是已説最勝正行。作意正行其相云何。頌

    菩薩以三慧 恒思惟大乘
    如所施設法 名作意正行
論曰。若諸菩薩以聞思修所成妙慧。數數作
意思惟大乘。依布施等如所施設契經等法。
如是名爲作意正行。此諸菩薩以三妙慧思
惟大乘有何功徳。頌曰
    此増長善界 入義及事成
論曰。聞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善根界得増
長思所成慧思惟大乘。能正悟入所聞實義。
修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所求事業成滿。謂
能趣入修治地故。作意正行有何助伴。頌曰
    此助伴應知 即十種法行
論曰。應知如是作意正行。由十法行之所攝
受。何等名爲十種法行。頌曰
    謂書寫供養 施他聽披讀
    受持正開演 諷誦及思修
論曰。於此大乘有十法行。一書寫。二供養。
三施他。四若他誦讀專心諦聽。五自披讀。六
受持。七正爲他開演文義。八諷誦。九思惟。十
修習行。十法行。獲幾所福。頌曰
    行十法行者 獲福聚無量
論曰。修行如是十種法行。所獲福聚其量無
邊。何故但於大乘經等説修法行獲最大果。
於聲聞乘不如是説。頌曰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論曰。於此大乘修諸法行。由二縁故獲最大
果。一最勝故。二無盡故。由能攝益他諸有情。
是故大乘説爲最勝。由雖證得無餘涅槃。利
益他事而恒不息。是故大乘説爲無盡。如是
已説作意正行。隨法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隨法行二種 謂諸無散亂
    無顛倒轉變 諸菩薩應知
論曰。隨法正行略有二種。一無散亂轉變。二
無顛倒轉變。菩薩於此應正了知。此中六種
散亂無故。名無散亂。六散亂者。一自性散亂。
二外散亂。三内散亂。四相散亂。五麁重散亂。
六作意散亂。此六種相云何應知。頌曰
    出定於境流 味沈掉矯示
    我執心下劣 諸智者應知
論曰。此中出定由五識身。當知即是自性散
亂。於境流者。馳散外縁即外散亂。味沈掉者。
味著等持惛沈掉擧即内散亂。矯示者。即相
散亂。矯現相已修定加行故。我執者。即麁重
散亂。由麁重力我慢現行故。心下劣者。即作
意散亂。依下劣乘起作意故。菩薩於此六散
亂相。應遍了知當速除滅。如是已説無散亂
轉變。無顛倒轉變云何應知。頌曰
    智見於文義 作意及不動
    二相染淨客 無怖高無倒
論曰。依十事中如實智見。應知建立十無倒
名。此中云何於文無倒。頌曰
    知但由相應 串習或翻此
    有義及非有 是於文無倒
論曰。若於諸文能無間斷次第宣唱説名相
應。共<#0475_1/>許此名唯目此事。展轉憶念名爲串
習。但由此二成有義文。與此相違文成無義。
如實知見此二文者。應知是名於文無倒。於
義無倒其相云何。頌曰
    似二性顯現 如現實非有
    知離有非有 是於義無倒
論曰。似二性顯現者。謂似所取能取性現。亂
識似彼行相生故。如現實非有者。謂如所顯
現實不如是有。離有者。謂此義所取能取性
非有故。離非有者。謂彼亂識現似有故。如實
知見此中義者。應知是名於義無倒。於作意
無倒者。頌曰
    於作意無倒 知彼言熏習
    言作意彼依 現似二因故
論曰。所取能取言所熏習名言作意。即此作
意是所能取分別所依。是能現似二取因故。
由此作意是戲論想之所熏習名言作意。如
實知見此作意者。應知是於作意無倒。於不
動無倒者。頌曰
    於不動無倒 謂知義非有
    非無如幻等 有無不動故
論曰。前説諸義離有非有。此如幻等非有無
故。謂如幻作諸象馬等。彼非實有。象馬等性
亦非全無。亂識似彼諸象馬等而顯現故如
是諸義無如現似所取能取。定實有性亦非
全無。亂識似彼所取能取而顯現故。等聲顯
示陽焔夢境及水月等。如應當知。以能諦觀
義如幻等。於有無品心不動散。如實知見此
不動者。應知是於不動無倒。於二相無倒者。
謂於自相及共相中倶無顛倒。於自相無倒
者。頌曰
    於自相無倒 知一切唯名
    離一切分別 依勝義自相
論曰。如實知見一切眼色乃至意法皆唯有
名。即能對治一切分別。應知是於自相無倒。
此依勝義自相而説。若依世俗非但有名。可
取種種差別相故。於共相無倒者。頌曰
    以離眞法界 無別有一法
    故通達此者 於共相無倒
論曰。以無一法離法無我者故。眞法界諸法
共相攝。如實知見此共相者。應知是於共相
無倒。於染淨無倒者。頌曰
    知顛倒作意 未滅及已滅
    於法界雜染 清淨無顛倒
論曰。若未斷滅顛倒作意。爾時法界説爲雜
染。已斷滅時説爲清淨。如實知見此染淨者。
如次是於染淨無倒。於客無倒其相云何。頌

    知法界本性 清淨如虚空
    故染淨非主 是於客無倒
論曰。法界本性淨若虚空。由此應知。先染後
淨二差別相。是客非主。如實知見此客相者。
應知是名於客無倒。於無怖無高倶無顛倒
者。頌曰
    有情法無故 染淨性倶無
    知此無怖高 是於二無倒
論曰。有情及法倶非有故。彼染淨性亦倶非
有。以染淨義倶不可得。故染淨品無減無増。
由此於中無怖無慢。如實知見無怖高者。應
知是名於二無倒
無倒行總義者。謂由文無倒。能正通達止觀
二相。由義無倒。能正通達諸顛倒相。由作意
無倒。於倒因縁能正遠離。由不動無倒。善取
彼相。由自相無倒。修彼對治無分別道。由共
相無倒。能正通達本性清淨。由染淨無倒。了
知未斷及已斷障。由客無倒。如實了知染淨
二相。由無怖無高二種無倒。諸障斷滅得永
出離。此十無倒如次安立。於彼十種金剛句
中。何等名爲十金剛句。謂有非有無顛倒。所
依幻等喩無分別。本性清淨雜染清淨。虚空
喩無減無増。爲攝如是十金剛句有二。頌言
    應知有非有 無顛倒所依
    幻等無分別 本性常清淨
    及雜染清淨 性淨喩虚空
    無減亦無増 是十金剛句
且初安立十金剛句。自性者。謂自性故。所縁
故。無分別故。釋難故。自性故者。謂三自性。
即圓成實遍計所執及依他起。是初三句如
次應知。所縁故者即三自性。無分別故者。謂
由此無分別即無分別智。及於此無分別即
本性清淨。如次應知安立境智。謂三自性及
無分別。釋難故者。謂所餘句。且有難言。遍計
所執依他起相。若實是無云何可得。若實是
有不應諸法本性清淨。爲釋此難説幻等喩。
如幻事等雖實是無而現可得。復有難言。若
一切法本性清淨。如何得有先染後淨。爲釋
此難説有染淨及虚空喩。謂如虚空雖本性
淨。而有雜染及清淨時。復有難言。有無量佛
出現於世。一一能度無量有情。令出生死
入於涅槃。云何生死無斷滅失。涅槃界中無
増益過。爲釋此難説染及淨無減無増。又有
情界及清淨品倶無量故。第二安立彼自性
者。如有頌言
    亂境自性因 無亂自性境
    亂無亂二果 及彼二邊際
如是已説隨法正行。離二邊正行云何應知。
如寶積經所説中道行。此行遠離何等二邊。
頌曰
    異性與一性 外道及聲聞
    増益損減邊 有情法各二
    所治及能治 常住與斷滅
    所取能取邊 染淨二三種
    分別二邊性 應知復有七
    謂有非有邊 所能寂怖畏
    所能取正邪 有用并無用
    不起及時等 是分別二邊
論曰。若於色等執我有異。或執是一名爲一
邊。爲離此執説中道行。謂觀無我乃至儒童。
見有我者定起此執。我異於身或即身故。若
於色等執爲常住是外道邊。執無常者是聲
聞邊。爲離此執説中道行。謂觀色等非常無
常定執有我。是増益有情邊。定執無我是損
減有情邊。彼亦撥無假有情故。爲離此執説
中道行。謂我無我二邊中智定執心有實。是
増益法邊。定執心無實。是損減法邊。爲離此
執説中道行。謂於是處無心無思無意無識。
執有不善等諸雜染法。是所治邊。執有善等
諸清淨法。是能治邊。爲離此執説中道行。謂
於二邊不隨觀説。於有情法定執爲有。是常
住邊。定執非有是斷滅邊。爲離此執説中道
行。謂即於此二邊中智執有無明所取能取
各爲一邊。若執有明所取能取各爲一邊。如
是執有所治諸行能治無爲。乃至老死及能
滅。彼諸對治道所取能取各爲一邊。此所能
治所取能取。即是黒品白品差別。爲離此執
説中道行。謂明與無明無二無二分。乃至廣
説。明無明等所取能取皆非有故。雜染有三。
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煩惱雜染復有
三種。一諸見。二貪瞋癡相。三後有願。此能對
治。謂空智無相智無願智。業雜染。謂所作善
惡業。此能對治。謂不作智。生雜染有三種。一
後有生。二生已心心所念念起。三後有相續。
此能對治。謂無生智無起智無自性智。如是
三種雜染除滅説爲清淨。空等智境。謂空等
法三種雜染。隨其所應。非空等智令作空等。
由彼本性是空性等。法界本來性無染故。若
於法界或執雜染或執清淨各爲一邊。本性
無染非染淨故。爲離此執説中道行。謂不由
空能空於法。法性自空乃至廣説
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何等爲七。謂分別有分
別非有各爲一邊。彼執實有補特伽羅以爲
壞滅。立空性故。或於無我分別爲無爲。離如
是二邊分別説中道行。謂不爲滅補特伽羅
方立空性。然彼空性本性自空。前際亦空後
際亦空中際亦空。乃至廣説。分別所寂分別
能寂各爲一邊。執有所斷及有能斷。怖畏空
故。爲離如是二邊分別。説虚空喩。分別所怖
分別從彼所生可畏各爲一邊。執有遍計所
執色等。可生怖故。執有從彼所生苦法。可生
畏故。爲離如是二邊分別説畫師喩。前虚空
喩爲聲聞説。今畫師喩爲菩薩説。分別所取
分別能取各爲一邊。爲離如是二邊分別説幻
師喩。由唯識智無境智生。由無境智生復捨
唯識。智境既非有識。亦是無要。託所縁識方
生故。由斯所喩與喩同法。分別正性分別邪
性各爲一邊。執如實觀爲正爲邪。二種性故。
爲離如是二邊分別説兩木生火喩。謂如兩
木雖無火相。由相鑚截而能生火。火既生已
還燒兩木。此如實觀亦復如是。雖無聖道正
性之相。而能發生正性聖慧如是正性聖慧。
生已。復能除遣此如實觀。由斯所喩與喩同
法。然如實觀雖無正性相。順正性故亦無邪
性相。分別有用分別無用各爲一邊。彼執聖
智要先分別方能除染。或全無用。爲離如是
二邊分別説初燈喩。分別不起分別時等各爲
一邊。彼執能治畢竟不起。或執與染應等時
長。爲離如是二邊分別説後燈喩。如是已説
離二邊正行差別。無差別正行云何。頌曰
    差別無差別 應知於十地
    十波羅蜜多 増上等修集
論曰。於十地中十到彼岸。隨一増上而修集
者。應知説爲差別正行。於一切地皆等修集
布施等十波羅蜜多。如是正行名無差別六
正行總義者。謂即如是品類最勝。由此思惟
如所施設大乘法等。由如是品無亂轉變修
奢摩他。及無倒轉變修毘鉢舍那爲如是義
修中道行而求出離。於十地中修習差別無
差別行。如是已説正行無上。所縁無上其相
云何。頌曰
    所縁謂安界 所能立任持
    印内持通達 増證運最勝
論曰。如是所縁有十二種。一安立法施設所
縁。二法界所縁。三所立所縁。四能立所縁。五
任持所縁六印持所縁。七内持所縁。八通達
所縁。九増<#0477_1/>長所縁。十分證所縁。十一等運
所縁。十二最勝所縁。此中最初謂所安立。到
彼岸等差別法門。第二謂眞如。第三第四如
次應知。即前二種到彼岸等差別法門。要由
通達法界成故。第五謂聞所成慧境。任持文
故。第六謂思所成慧境。印持義故。第七謂修
所成慧境。内別持故。第八謂初地中見道境。
第九謂修道中乃至七地境。第十謂即七地
中世出世道品類差別分分證境。第十一謂
第八地境。第十二謂第九第十如來地境。應
知此中即初第二。隨諸義位得彼彼名。如是
已説所縁無上。修證無上其相云何。頌曰
    修證謂無闕 不毀動圓滿
    起堅固調柔 不住無障息
論曰。如是修證總有十種。一種<#0477_2/>性修證。縁
無闕故。二信解修證。不謗毀大乘故。三發心
修證。非下劣乘所擾動故。四正行修證。波羅
蜜多得圓滿故。五入離生修證。起聖道故。六
成熟有情修證。堅固善根長時集故。七淨土
修證。心調柔故八得不退地受記修證。以不
住<#0477_3/>著生死涅槃。非此二種所退轉故。九佛地
修證。無二障故。十示現菩提修證。無休息故。
無上乘總義者。略有三種無上乘義。謂正行
無上故。正行持無上故。正行果無上故。何故
此論名辯中邊。頌曰
    此論辯中邊 深密堅實義
    廣大一切義 除諸不吉祥
論曰。此論能辯中邊行故名辯中邊。即是顯
了處中二邊能縁行義。又此能辯中邊境故
名辯中邊。即是顯了處中二邊所縁境義。或
此正辯離初後邊中道法故名辯中邊。此論
所辯是深密義。非諸尋思所行處故。是堅實
義。能摧他辯非彼伏故。是廣大義。能<#0477_4/>辯利
樂自他事故。是一切義。普能決了三乘法故。
又能除滅諸不吉祥。永斷煩惱所知障故
    我辯此論諸功徳 咸持普施群生類
    令獲勝生増福慧 疾證廣大三菩提
辯中邊論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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