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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邊分別論 (No. 1599_ 天親眞諦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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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所顯眞實。三聲聞乘出離所顯眞實。四辟
支乘出離所顯眞實。五大乘出離所顯眞實。
因此麁眞實成就衆生及法。微細眞實者解
脱衆生及法。六諸説墮負處所顯眞實者依
正譬喩依正道理。能令諸説墮下負處。七顯
了大乘所顯眞實。八一切種所知攝一切法
所顯眞實。九顯了不如及如所顯眞實。十我
執依處法一切義意入所顯眞實。中邊分別
大乘論眞實品説竟
中邊分別論卷上


中邊分別論卷下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對治修住品第四
修習對治者。三十七道品修習今當説。此論
中初心者我執種類
又云根塵識也
    麁行貪因故 種故不迷故
    爲入四諦故 修四念處觀
由身故麁行得顯現。思擇麁行故得入苦諦。
此身者麁大諸行爲相故。麁大者名行苦。因
此行苦一切有漏諸法。於中聖人觀苦諦。受
者貪愛依處。思擇諸受故得入集諦。心者我
執依處。爲思擇此心得入滅諦。離我斷怖畏
故。法者不淨淨二品。爲思擇此法離不淨淨
品無明故得入道諦。是故初行爲令入四諦
中。修習四念處所安立。次修習正
    已知非助道 一切種對治
    爲上二種故 修習四正勤
爲修習四念處究竟故。非助道黒法及助道
品白法。一切種已明了所見故。爲滅離非助
道法。爲生起助道法。四種正勤得起。第一爲
滅已生非善惡法。如經中廣説爲滅爲塞
爲生爲
    隨事住於彼 爲成就所須
    捨離五失故 修習八資糧
爲離爲得黒白二種法。修習正勤已。心者無
障有助故。得住此心。住有四能。四能者。一
隨教得成就。隨教得成就者。説名四如意足。
一切所求義成就因縁故。此中住者。心住名
三摩提應知。是故四正勤後次第説四如意
足。隨事隨教住者。爲滅五種過失。爲修習八
種資糧故應知。何者名失
    懈怠忘尊教 及下劣掉起
    不作意作意 此五失應知
懈怠者。沒嬾惡處。忘尊教者。如師所立法名
句味等。不憶不持故。下劣掉起者。兩障合爲
一憂喜爲體故。沈浮是其事。此位中沈時。
不作意是第四過失。若無此二而作意。是第
五過失。爲滅此五失安立八種禪定資糧。爲
滅懈怠。何者爲四。一欲二正勤三信四猗。復
有四法次第應知
    依處及能依 此因縁及果
欲者正勤依處。能依者正勤。此依處名欲。有
何因是名信。若有信即生欲。此能依者名正
勤果。此果名猗。若作正勤得所求禪定故。
餘四種資糧。一念二智三作竟四捨滅。餘四
種失如次第對治。此念等四法次第*應知
    縁境界不迷 高下能覺知
    滅彼心功用 寂靜時放捨
念者不忘失境界。智者不忘失境界時。覺知
沈浮兩事。覺知已爲滅此作功用意。是名作
意。此沈浮二法寂滅已。起放捨心放流相續
名捨滅。四如意足後次第説修習五根。此五
根云何得
    已下解脱種 欲事増上故
    境界不迷沒 不散及思擇
此中増上次第五處流爲修四勤故。心已隨
教得住。因此心已下解脱分善根種子。一欲
増上故。二勤修増上故。三不忘境界増上
故。四不散動増上故。五思擇法増上故。如次
第信等五根*應知
    説力損惑故 前因後是果
信等五法如前所説。爲有勝力故説名力。勝
力者何義。能損離非助惑故。若五法非信等
諸對治*惑不相障故。故説根力有次第。云何
信等五法前後次第説。五種法如前後爲因
果故。云何如此。若人信因信果。爲求得此果
故決勤行。因此勤行已守境不移。若念止住
心得三昧。平等住不高不下一三受故
二一境故又有五種住未説
若心不定
觀知如實境因此義是故五法立次第。若人
已下種解脱分善根已。説五根是其位。若人
已下通達分善根者。爲在五根位中。爲當在
方位
    二二通達分 五根及五力
煖位及頂位立行五根。忍位及世第一法立
行五力。若人下解脱善根種。此二二位決定
通達分。若未不如此力次説覺分。此云何安
*立
    依分自體分 第三出離分
    第四功徳分 三種滅惑分
見道位中顯立覺分。覺者何義。無分別如如
智是名覺。分者何義。同事法朋是名分義。此
七法中覺依止分者是名念覺。自性分者是
名擇法覺。出離分者名正勤覺。功徳分者名
喜覺。無染無障分。三法謂猗定捨。云何説三
法爲無染障
    因縁依處故 自性故言説
無障無染因者。猗惑障。爲重行作因故。此猗
與麁重因對治故。依止者是禪定。自性者不
捨覺分。次説道分。此法云何安*立
    分決及令至 令他信三種
    對治不助法 説道有八分
修習道位中顯立道分。見道分決分是正見。
此見世間正見。出世正見後得。因此智自所
得道及果決定分別。令他至分者。正思惟及
正言。因有發起語言。能令他知及得。令他信
分者有三種。正言正業正命。此三法次第
    見戒及知足 應知令他信
令他信分者。三處依正言説言語。共相難正
義共思擇義時他得信。是人有智。是故令他
信。智依正業他得信。持戒不作不如法事故。
依正命者他得信。輕財知足如法如量行。見
衣服等四命縁故。是故令他信知足輕財知
足。煩惱對治分者三種。正勤正念正定。此三
法如*次第
    大惑及小惑 自在障對治
非助道煩惱有三。一修習道所斷煩惱。是名
大惑。二心沈沒掉起煩惱。是名小惑。三自在
障者。能障礙顯出勝品功徳。第一煩惱者正
勤是其對治。云何如此。因正勤修道得成故。
若道得成思惟煩惱滅。第二煩惱者正念是
其對治。寂靜相處。若正念正寂靜相處。沈沒
及掉起滅故。第三煩惱者正定是其對治。依
止禪定故。能顯出六神通功徳故。此修習對
治。若略説有三種*應知
    隨不倒有倒 隨顛倒不倒
    無倒無隨倒 修對治三種
修習對治有三。何者三。一者隨應無倒法與
倒相雜。二者顛倒所隨逐無見倒。三者無顛
倒無倒法隨逐。如次第凡夫位中。有學聖位
中。無學聖位中。菩薩修對治者有別異。何者

    境界及思惟 至得有差別
聲聞及辟支自相續身等念處諸法。是其境
界。若菩薩自他相續身等念處諸法。是其境
界。聲聞及辟支由無常等諸相。思惟身等諸
法。若諸菩薩無生得道理故思惟觀察。若聲
聞及縁覺修習四念處等諸法。爲滅離身等
諸法。若菩薩修習此等法。不爲滅離故修習
諸法。非不爲滅離故修習諸法。但爲至得無
住處涅槃。修習對治已説。修住者何者
修住品第五
    修住有四種 因入行至得
    有作不作意 有上亦無上
    願樂位入位 出位受記位
    説者位灌位 至位功徳位
    作事位已説
修住位有十八。何者十八。一因位修住。若人
已住自性中。二入位修住。已發心。三行位修
住。從發心後未至果。四果位修住。已得時。五
有功用位修住。有學聖人。六無功用位修住。
無學聖人。七勝徳位修住。求行得六神通人。
八有上位修住。過聲聞等位未入初地菩薩
人。九無上位修住。諸佛如來。此位後無別位
故。十願樂位修住。諸菩薩人。一切願樂行位
中。十一入位修住者。初菩薩地。十二出離位
修住。初地後六地。十三受記位修住。第八地。
十四能説師位修住。第九地。十五灌頂位修
住。第十地。十六至得位修住。諸佛法身。十七
功徳位修住。諸佛應身。十八作事位修住。諸
佛化身。一切諸住無量應知。今但略説
    法界復有三 不淨不淨淨
    清淨如次第
若略説此位有三。一不淨位住者。從因位乃
至行住。二不淨淨位住者。有學聖人。三清淨
位住。無學聖人
    此中安立人 應知如道理
因此住別異故。如道理應知。諸凡聖別異安
立。此人者自性中住。此人已入位。如是等修
住已説。何者得果
得果品第六
    器果及報果 此是増上果
    愛樂及増長 清淨果次第
器果者。果報與善根相應。報果者。器果増上
故。善根最上品。愛樂果者。宿世數習故愛樂
善法。増長果者。現世數習功徳善根故善根
圓滿。清淨果者。滅離諸障。此位果有五種次
第應知。一者報果。二者増上果。三者隨流
果。四功用果。五相離
    上上及初果 數習究竟果
    隨順及對治 相離及勝位
    有上無上故 略説果如是
若略説果有十種。一者上上果。從自性發心
乃至修行。應知後後次第。二初果者。初得出
世諸法。數習果者。從初果後有學位中。究竟
果者。無學諸法。隨順果者。爲因縁故應知。上
上果對治果者。是滅道因此得初果。此中初
道名對治果相離果數習果圓滿果。爲遠離
惑障故。如次第有學無學諸聖人果。勝位果
者。神通等諸功徳。有上果者。菩薩地爲勝餘
乘故。無上果者諸如來地。如是四種果爲分
別圓滿果故。爲略説如是多。若廣説則無
量。此中修習對治合集衆義覺悟修習。令薄
修習。熟治修習。上事修習密合修習。智到
境一家故。上品修。勝品得修初發修。中行修。
最後修。有上修無上修者。境界無勝思量無
集。至得無勝故修住。合集衆義應成修住。住
者此人住自性中。作事修住者。從發心乃至
修行位。名最淨住最淨位住有莊嚴位住。遍
滿十地故。無上位住果合集衆義。一攝持果。
二最勝果。三宿習果。四上上引出果。五略果。
六廣果。此中攝持果者五種果。餘果是五種
果別異。宿世所集故名果報果。上上引出故。
有四種餘果。若略説上上果有四種。若廣説
隨順果有六。是四種果分別廣説故。中邊分
別論中此處有四三品。一對治品。二修住品。
三得果品。已廣説究竟一器果二果報果三愛樂果
四増長果五清淨果攝一切

  無上乘品第七
無上乘今當説
    無上乘三處 修行及境界
    亦説聚集起
無上有三種。大乘中因此三義乘成無上。何
者三義。一修行無上。二境界無上。三集起得
無上。此中何者名修行無上。十波羅蜜修行
中*應知
    修行復六種
此十波羅蜜中隨一有六種。何者
    無比及思擇 隨法與離邊
    別及通六修
如是六修。一無比修。二思擇修。三隨法修。四
離邊修。五別修。六通修。此中無比十二種。何
者爲十二
    廣大及長時 増上體無盡
    無間及無難 自在及攝治
    極作至得流 究竟無比知
    此處無比義 知十波羅蜜
如是十二種無比修行。一廣大無比。二長時
無比。三増上。四無盡。五無間。六無難。七自
在。八攝治。九極作。十至得。十一勝流。十二
究竟。何者廣大無比。不欲樂一切世間及出
世富樂故。是故廣大無比應知。何者長時無
比。一一處三阿僧祇劫修習得成故。何者増
上無比。一切衆生遍滿利益事故。何者無盡
無比。由迴向無上菩提故。最極無窮無盡
故。何者無間修無比。由得自他平等樂修故。
因一切衆生施等功徳能圓滿。成就十波羅
蜜故。何者無難無比。隨喜他所行諸波羅蜜。
自波羅蜜得圓滿故。何者自在無比。由破虚
空等諸禪定力故。施等波羅蜜得滿足成就。
何者攝治無比。由一切波羅蜜無分別智所
攝治護故。何者極作無比。地前方便願樂行
地中。最上法忍及道品隨一所成故。何者至
得無比。於初地中得未曾見出世法故。何者
勝流無比。離初地應知餘八種上地中。何者
究竟無比。第十地及佛地中應知何以故。菩
薩道及佛果圓滿故。此處無比義。知十波羅
蜜者。如是十二無比義。於十法中皆悉具有。
是故十法通得名波羅蜜多。何者名十波羅
蜜。爲顯此十法別名故。説偈言
    施戒忍精進 定般若方便
    願力及闍那 此十無比度
此十波羅蜜別事云何
    財利不損害 安受増功徳
    除惡及令入 解脱與無盡
    常起及決定 樂法成熟事
如是十波羅蜜次第事應知。由施故菩薩能
利益衆生。由持戒故不損害衆生壽命財物
及眷屬等。由忍辱故若他起損惱等事安心
忍受。由精進故生長他功徳。損滅他罪障等。
由禪定故因神通等諸功徳。令他衆生背惡
歸善得入正位。由般若故顯説正教令他解
脱。由方便故迴向善根趣大菩提。施等功徳
令流無盡。由願力故能受住捨隨樂生處。於
彼生中能事諸佛及聞正法。於施等中恒行
不息利益衆生。由思擇修習力故。伏滅對治。
決定能行施等諸度利益衆生。由智故滅離
如言法無明。施等諸行及施等増上縁法得
共受用。此二菩薩能成熟衆生。無比修行已
説。何者思量修行
    如言説正法 思量大乘義
    是菩薩常事 依三種般若
依十種施等波羅蜜。如諸佛所安立所説修
多羅等。諸法大乘中如理思惟數數聽聞思
量修習故。聞思修慧恒思惟行若因三慧修
行思惟生何功徳
    爲長養界入 爲得事究竟
若人因聞慧修行思惟者。一切善根界性
得増長。若因思慧修行思惟者。如所聞名句
義。此理得入意得生顯現故。若因修慧修行
思惟者。如所求正事得成就。爲入地爲治淨
故。此修行思惟有伴*應知
    十種正行法 共相應應知
此思惟修行者十種正法行所攝持應知。何
者十種法行
    書寫供養施 聽讀及受持
    廣説及讀誦 思惟及修習
大乘法修行有十。一書寫。二供養。三施與他
四若他讀誦一心聽聞。五自讀。六自如理取
句味及義。七如道理及名句味顯説。八正
心聞誦。九空處如理思量。十已入意爲不退
失故修習
    無量功徳聚 是十種正行
此十種正行有三種功徳。一無量功徳道。二
行方便功徳道。三清淨功徳道。云何大乘中
佛説最極大果報。聲聞乘等法不如是説。云
何如此有二種
    最勝無盡故 利他不息故
最勝者小乘經。但爲自利故。大乘自利利他
平等。是故最勝。第一爲自利故。第二爲利他
故。是故有下有上。是故説勝。大菩提者至無
餘涅槃。他利益事如因地中無息故。故説無
盡。無盡故勝小乘。思惟修行已説。何者隨
法*修行
    隨法有二種 不散動顛倒
隨法修行者如是二種。一無散動修行。二無
顛倒變異修行。此中散動有六種。滅除此六
種散動故説無散動。何者六種散動。一自性
散動。二外縁散動。三内散動。四相散動。五麁
惑散動。六思惟散動。此六散動何者爲相。應
故説
    起觀行六塵 貪味下掉起
    無決意於定 思量處我慢
    下劣心散亂 智者應當知
如是爲相。六種散動菩薩應知應離。何者六
相。一從禪定起散動。由五識故。是名性散動。
六塵中若心行動是名外散動。是禪定貪味
憂悔掉起。是名内散動。下地意未決未息。
是名相散動。因此相入定故。有我執思惟定
中所起。名麁散動。因此麁思惟生我慢起行
故。下劣品思惟。名思惟散動。下乘思惟起行
故。前兩散動未得令不得。次兩已得令退。第
五令不得解脱。第六令不得無上菩提應知。
此中無倒十種處應知。何者
    言辭義思惟 不動二相處
    不淨及淨客 無畏及無高
此中何法名無倒。無倒者。如理如量知見。此
無倒十種處。一者名句味無倒。如偈説
    聚集數習故 有義及無義
    是言辭無倒
若名句味若有相應。名言無間不相離説故。
此物是其名。數數習故。名句等有義。若翻此
三無義。若有如此知見名。名句味無倒。何者
無倒
    顯現似二種 如顯不實有
    是名義無倒 遠離有無邊
諸義顯現有二。一顯所執。二顯能執。由二相
生故。如是無所有。如所顯現義中。若生如此
知見。是名義無倒。云何如此義者遠離有相。
能執所執無有故。遠離無相似能似所散亂
有故。何者思惟*無倒
    此言熏言思 彼依思無倒
    爲顯二種因
所執能執言。所*熏習言語思惟。是能執所執
虚妄分別依處。若起如此知見一切處。是名思
惟無倒。何者思惟爲能執。所執虚妄作顯現。
因此思惟言語名句味兩法所生故。爲二法作
依處。離此思惟無倒境故。何者不動*無倒
    如幻等不有 亦有義應知
    是不動無倒 有無不散故
是義亦有亦無如前已説。此有無譬如幻化。
幻化者爲象馬等實體故。無有非無唯似象
等。散亂有故義亦如是不有。如所顯現能執
所執故非不有。唯相似散亂相有故。等者如
野馬夢幻水月等譬。如是道理應知。已見幻
等譬義故心不僻行。是名不動無倒。因此無
倒心。有無執中心不散動故。何者二相*無倒
    一切唯有名 爲分別不起
    是別相無倒
一切諸法唯有名言。何者名。一切眼及色乃
至心及法。如此知見
一切虚妄分別。爲對治故説名別相無倒。何
者名別相。爲虚妄爲眞實
此相名眞實眞實別相中是無倒。云何如此。
若爲俗諦故。一切諸法不但有名。如是執故。
何者通相*無倒
    出離於法界 更無有一法
    故法界通相 此智是無倒
無有別法離無我眞實有體。是故法界一切
通相。體平等故。如是知見是名通相無倒。何
者淨不淨*無倒
    顛倒邪思惟 未滅及已滅
    此不淨及淨 是彼不顛倒
顛倒不正思惟在及未盡。是名法界不清淨。
若不在及盡。是名法界清淨。若有此知見。是
名不淨及淨無倒如次第。何者客*無倒
    法界性淨故 譬之如虚空
    此二種是客 是彼不顛倒
復有法界如眞虚空自性淨故。是二種法非
舊法故名客。先不淨後及淨。若有此知見。
是名客相無倒。何者無怖及無高無倒
    染汚及清淨 法人二倶無
    無故無怖慢 是二處無倒
人者無染汚無清淨法。亦如是。先無染汚後
無清淨。云何如此人及法非實有故。是故二
中無有一物。是淨品及不淨品不淨品。時無
有一法被損減。清淨品時無有一物被増益。
爲此二法生怖畏生高慢。若有如此知見。是
名無怖畏無高慢無倒。如是十種無倒。十種
金剛足中。如次第應安立。何者名十種金剛
足。一有無無倒。二依處無倒。三幻化譬無倒。
四無分別無倒。五自性清淨無倒。六不淨無
倒。七淨無倒。八如眞空譬無倒。九不減無倒。
十不増無倒。已説隨法修行。何者遠離二邊
修行。如寶頂經中佛爲迦葉等説無相中道。
何者二邊爲遠離此故。此中道*應知
    別異邊一邊 外道及聲聞
    増益與損減 二種人及法
    非助對治邊 斷常名有邊
    能取及所取 染淨有二三
    分別二種邊 應知有七種
    有無及應止 能止可畏畏
    能取所取邊 正邪事無事
    不生及倶時 有無分別邊
色等諸陰立我別異。一邊立我與色一。一邊
爲離此二邊。佛説中道。不見我。不見人不見
衆生。及不見壽者。云何如此。若人執我見者
不離此二邊。壽者別異身亦別異。若不取執。
異即是壽。名即是身。此二見決定有爲。此
中道此二執不得起。色等常住是外道邊。無
常是聲聞邊。爲離此二邊故佛説中道。色等
諸法不觀常及無常故。是名中道。有我者増
益邊毀謗。無我者損減邊毀謗。有假名人故。
爲離此二邊故佛説中道。有我無我二。彼中
間非二。所觸無分別故。心實有是増益法邊。
不實有損減法邊。爲離此二邊故佛説中道。
此處無意無心無識無作意。一切不善法名
不淨品名非助道。一切善法等是淨品名對
治邊。爲離此二邊故佛説中道。佛説此二種
邊不去不來無譬無言。有者名常邊人及法。
無者名斷邊人及法。離此二邊故佛説中道。
是二種中間名中道如前説。無明者。所取一
邊能取第二邊。如無明明亦如是。一切有爲
法所取一邊能取一邊。無爲法亦如是。如無
明乃至老死所取能取。老死滅所取一邊。能
取第二邊。是滅道者所取能取。如是所取能
取二邊。由黒分白分別異故。爲離此二邊故
佛説中道。佛説無明及明此二無二無。如經
廣説。云何如此。無明及明等所取能取體無
故。染汚有三種。一煩惱。二業。三生染汚。煩
惱染汚復有三。一者諸見。二者欲瞋癡起相。
三更有生願。爲對治此三佛説。知空解脱門。
知無相解脱門。知無願解脱門。業染汚者。善
惡造作。爲對治此業佛説。智慧無造作。生染
汚者。更有中生已生意心及心法念念生有
生相續不斷。爲對治此佛説。智慧無生。智慧
無起。智慧無自性。如是三種染汚滅除名清
淨。知空等者。及染汚空等。是名境界清淨。智
及一切對治。名行清淨因此行煩惱除不更
起。名果清淨。此三種清淨染汚空等。如三種
清淨所作空等。諸法自性無故。法界自性無
別異故復有智慧空等諸法非染汚所造及非
智所造作。云何如是空等諸法自性有故。法
界自性無染汚故。若人思惟分別法界有時
染汚有時清淨。是邊自性無染汚。法自體無
染淨故。此執成邊。爲遠離此邊故。佛説此中
道非二空作空。令諸法空諸法自體空。如是
等如寶頂經廣説。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何者
七。一有中分別一邊。二無中分別一邊。有眞
實人爲滅此人。是故立空。有眞實無我。爲滅
此法。是故立不空。因此二分別起有執無執。
爲離此二邊故佛説中道。空者不滅人等。何
所爲無所爲。一切諸法自然性故。如經廣説。
一切無明等諸惑應止令滅。明等諸法道應
生。能令止滅如此分別。應止及能止故。空中
生怖畏。爲離此二種分別邊。佛説空譬。可
怖畏分別一邊。因此可畏起怖畏。復是一邊
分別所作色等諸塵。起怖畏及起苦怖畏。爲
離此二種怖畏分別邊。佛説畫師譬。前譬者
依小乘人説。今譬依菩薩説。所取分別一邊。
能取分別一邊。爲離此二邊佛説幻師譬。云
何如此。唯識智所作無塵智。無塵智者滅除
唯識智。塵無體故識亦不生。此中是相似正
位分別一邊。邪位分別一邊。分別眞實見爲
正位分別邪位。爲離此二邊佛説兩木截火
譬。譬如兩木無火相從此起火。火起成還燒
兩木。如是不正位相及正位相。眞實見正通
達爲相。聖智根起成已。是眞實見相正位。復
有了滅此中譬與其相似眞實見。邪位相無
有邪位相。邪位亦無隨順眞實位故。分別有
事一邊。分別無事一邊。有事者。智慧先分別
作意。復有分別無功用。爲離此二種功徳邊
佛説燈光譬。分別無生一邊。分別等時一邊。
若分別對治道無生。分別煩惱長時。爲離此
二邊佛説第二燈光譬。離十四二邊修行已
説。云何勝有等*修行
    勝有等修行 應知於十地
何者勝有等修行。十地中隨一此中波羅蜜
最勝無比。此波羅蜜名勝修行。若一切處同
無差別。是名有等修行。修行無上已説。何者
境界無
    安立及性界 所成能成就
    持決定依止 通達及廣大
    品行及生界 最勝等應知
如是境界有十二。何者十二。一安立法名境
界。二法性境界。三所成就境界。四能成境界。
五持境界。六決持境界。七定依止境界。八通
達境界。九相續境界。十勝得境界。十一生
境界。十二最勝境界。此中第一者。波羅蜜等
諸法。如佛所安立。第二法如如。第三第四此
二如前次第。通達法界故。得行波羅蜜等諸
法故。第五聞慧境界。第六思慧境界。云何名
決持。已知此法能持故。第七修慧境界。依内
依體得持故。第八初地中見境界。第九修道
境界乃至七地中。第十是七種地中世及出
世道。如品類諸法得成故。第十一八地中。第
十二九地等三處是。第一第二境界如前説。
處位中平等境界。所餘境界者。前二所顯
差別。境界已説何者習
    具足及不毀 避離令圓滿
    生起及堅固 隨事無住處
    無障及不捨 十習起應知
如是習起有十種。此中因縁具足名性習起。
不毀謗大乘法是名願樂習起。避下乘法是
名發心習起。修行圓滿波羅蜜名修行習起。
生起聖道名入正位習起。堅固善根長時數
習故。名成熟衆生習起。心隨事得成名淨土
習起。不住生死涅槃中。得不退位授記。不
退墮生死涅槃故。滅盡諸障名佛地習起。不
捨此等事名顯菩薩習起。如是此論名中邊
分別了中道故。復有分別中道及二邊故。是
中兩邊能現故。離初後此中兩處不著。如理
分別顯現故。故名中邊分別
    此論分別中 甚深眞實義
    大義一切義 除諸不吉祥
此中邊分別論名義如前説。甚深祕密義。非
覺觀等境界故。眞實堅義諸説不可破故。無
上菩提果故。大義自他利益事爲義故。一切
義因此論三乘義得顯現故。能除一切不吉
祥。不吉祥者。三品煩惱及三品生死。能離滅
此生死及煩惱不吉祥故。能滅四徳障故。能
攝持四徳故。故説除不吉祥。無上衆義者。略
説無上有三種。一正行。二正依持。三正行果。
此修行如品類無比。如方便。如佛所立諸法
大乘中思惟等。如前説。如道理無散動無倒
若修奢摩他無散動。若修毘婆舍那無顛倒
變異如所爲爲出離隨中道故。如處十地中。
如勝有等行。無倒衆義者。名句無倒故。通達
禪定相義無倒故。通達智慧相思惟無倒故。
得遠離顛倒因縁故。無不散動顛倒故。是中
道相分明所得。令成就別相無倒故。依此起
對治得生死分別道通相無倒故。得通達淨
品自性不淨及淨無倒故。惑障未滅及滅。得
智各無倒故。不淨及淨如實見。無怖畏無高
慢無倒故。滅除諸障得出離<#0464_1/>故
    空涅槃一路 佛日言<#0464_2/>光照
    聖衆行純熟 盲者不能見
    已知佛正教 壽命在喉邊
    諸惑力盛時 求道莫放逸
此中邊分別論。無上乘品究竟。婆藪槃豆釋
迦道人大乘學所<#0464_3/>造
    我今造此論 爲世福慧行
    普令一切衆 如願得菩提
中邊分別論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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