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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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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是名第二師徳圓滿。云何二相應知弟
子其徳圓滿。謂於如來無量法教。能了知已
而未得到聞之彼岸。若以得到其彼岸者。
要爲修行法隨法行。證得出離。非爲受持
了知是已如理修行法隨法行。非但隨説
音聲語言以爲究竟。是名第一諸弟子衆其
徳圓滿。如是修行法隨法行。不以下劣而
生喜足。要當往趣賢敏丈夫所趣之地。定
當獲得彼所應得。是名第二諸弟子衆其徳
圓滿
復次於善説法毘柰耶中。復由三相。應知
大師其徳圓滿。又由二相。應知弟子其徳
圓滿。云何三相應知大師其徳圓滿。謂佛
世尊。爲諸弟子。最初施設遠離二邊中道
正行。是名第一師徳圓滿。又於聖教未生
信者。有毀犯者。以正方便令入聖教
離諸毀犯。是名第二師徳圓滿。又於聖教
已得入者。由四法攝正攝受之。是名第三
師徳圓滿。云何名爲四種法攝。一於祕密
以其如法閑靜教授。而教授之不以非法。
二於違犯以其如法苦切語言。現前呵擯。非
不如法。三於尋思依止耽嗜。教令於内勤
修寂靜。四令時時聽聞正法。常無懈廢。又
令遠離相似正法。及令對治棄捨正行。當
知即是於其祕密。能引如法閑靜教授。於
實毀犯若正了知。要當呵擯。方調伏者。以
如法言現前呵擯。心無雜染。於尋思者。方
便令其易得決了。於諸流蕩五妙欲者。
示其過患令生厭離。漸次修學乃至證入
第四靜慮。所有尋思依止耽嗜方能於内究
竟寂靜。自令無惱。令他攝取。當知是名
於時時間聽聞正法常無懈*廢。云何二相
諸弟子衆其徳圓滿。謂諸弟子最初忍受大
師所見。謂諸法中空無我見。由是因縁。於
諸法中不増益我起邪執著。亦不毀壞
世俗道理。勝意樂故無所隨從。隨言説故
亦不遠離。是名第一諸弟子衆其徳圓滿。又
彼於見既忍受已。能正修行法隨法行。由
四法攝所攝受時。若彼諸法有苦有害。如
實了知能速斷滅。若彼諸法無苦無害。如
實了知能速作證。是名第二諸弟子衆其徳
圓滿。如是大師及弟子衆之所攝受諸佛聖
教。當知一向無染清淨。諸聰慧者之所歸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二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三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縁起食諦界擇攝第三
之一
如是已説處擇攝。縁起食諦界擇攝。我今當
説。總嗢拕南曰
    立等二諦等 以觸爲縁等
    有滅等食等 最後如理等
別嗢拕南曰
    立苦聚諦觀 攝聖教微智
    思量際觀察 上慢後甚深
略由三相。應知建立縁起差別。一從前際
中際得生。二從中際後際得生。三於中
際生已隨轉及趣清淨。此中云何從其前
際中際得生。及於中際生已隨轉。謂如有
一。宿非聰慧無明爲縁。造作増長罪福不
動身語意業。由此爲縁。隨業行識乃至命
終隨轉不絶。能爲後世續生識因。如是展
轉。有内外愛。識生果時。能爲助伴。現前而
起。既命終已。由前際因。於現在世。自體得
生。生已漸次於母腹中。因識爲縁續生果
識隨轉不絶。任持所有羯邏藍等名色分
位。後後殘勝。始從胎藏乃至衰老。又即此
識當續生時。能感生業與異熟果。異熟生
識。復依名色相續而轉。謂依眼等六依轉
故。由是説言名色縁識。倶生五根。説名爲
色。無間滅等説名爲名。隨其所應。能與六
識作所依止。識依彼故。乃至命終數數隨
轉。又五色根根依大種。根處大種。所生諸
色。及諸餘名。由彼執持所有根等。墮在相
續流轉不絶。此二總名隨轉依止。由是故
言識縁名色。名色縁識。於現在世猶如束
蘆相依而轉。乃至壽住如是。名爲從其前
際。中際縁起。諸行得生。於其中際生已隨
轉。當知此中依胎生者説轉次第。卵生濕
生除在母腹。有餘差別有色有情。在欲色
界受化生者。於初生時諸根圓滿。與餘差
別。在無色界。諸有情類識。依於名及色種
子。名及色種依識而轉。由彼識中有色種
故。色雖間斷後當更生。如是名爲此中差
別。由福業故。生於欲界人天兩趣。由罪業
故。生惡趣中。由不動業。生色無色。云何名
爲從其中際後際縁起諸行得生。云何不
生。由不生故證得清淨。謂彼如是於中
際。生補特伽羅。領受先業所得二果。一者
領受内異熟果。二者領受境界所生受増上
果。彼由聽聞不正法故。或由先世串習力
故。於二種果發起愚癡。彼由於内異熟果
中有愚癡故。不能如實了知當來後有生
苦。由此前際後際無明増上力故。如前造
作増長諸行。由此新業。熏變識故。於現法
中隨業而行。如是無明以爲縁故。諸行得
生。行爲縁故。令識轉變。當知此識於現法
中但是因性。攝受當生諸識果故。約就一
切相續爲名。説六識身。又即此識當來後
有名色種子之所隨逐。名色種子。復爲當來
後有六處種子隨逐。六處種子。復爲當來
後有諸觸種子隨逐。此觸種子。復爲當來後
有諸受種子隨逐。當知是名於其中際後
有引因。由識爲先受爲最後。遍能牽引諸
自體故。如是由先異熟果愚。引後有已。復
由第二境界所生増上果愚。縁境界受發
生貪愛。由此愛故。或求諸欲。或求諸有。又
取欲取。或取見戒禁我語取。取諸取已。
愛取和合潤先引因轉。名爲有。是當生起
因所攝故。此有無間既命終已。如其引因所
引。諸行識爲最初。受爲最後。或漸次生。或
復頓生。如是應知。於現法中。初用無明觸
所生受爲縁生愛。愛爲縁故。次生於取。
取爲縁故。轉成其有。有爲縁故。當生得生。
生爲縁故。老病死等衆苦差別次第現前。當
知此中或有處所生處現前。或有處所種子
隨逐。如是中際無明縁行。受縁愛等。能生
後際縁起諸行。若現法中從他聞法。或於
先世已集資糧。由彼爲因。能於二種果性
諸行。如理思惟。若於彼因。若於彼滅若趣
滅行。如理作意。思惟彼故。發生正見。又
於諸諦漸次獲得有學無學清淨智見。彼
由如是智見力故。能無餘斷無明及愛。由
彼斷故。即彼所縁不如實知。諸無明觸所
生諸受。亦復隨斷。由此斷故。於現法中。
由離無明證慧解脱。又無明觸所生諸受。
相應心中所有相應貪愛煩惱。彼於其心
亦得離繋。由離貪故。證心解脱。又即由彼
無明滅故。諸有無明猶未斷時。依於後際
應生行識乃至諸受皆不得生。成不生法。
是故説言。無明滅故。諸行隨滅。次第乃至異
熟所生諸觸滅故。異熟所生諸受隨滅。又現
法中無明滅故。無明觸滅。由無明觸永得
滅故。從無明觸所生受滅。由無明觸所生
諸受永得滅故。愛亦隨滅。由愛滅故。如前
説名所有取等乃至損惱以爲後邊。諸行皆
滅成不生法。於現法中如是諸行皆不流
轉。不流轉故。於現法中住有餘依般涅槃
界。名爲證得現法涅槃。彼於爾時識縁名
色。名色縁識。有餘未滅而得説名清淨鮮
白。乃至有識身住未滅。彼恒領受離繋諸
受。無有繋縛。彼有識身。乃至先業所引壽
量。恒相續住。壽量若盡。能執持識。捨所執
身。命根亦捨。從此已後。所有命根無餘永
滅都無所有。又彼諸識與一切受。於此位
中。任運而滅。先因滅故。餘更不續。亦無餘
滅。由此道理。名無餘依般涅槃界。究竟寂
靜常住妙跡。爲此義故。常隨涅槃。常以涅
槃爲其究竟。於世尊所熟修梵行。是名廣
説由三種相建立縁起。謂從前際中際流
轉。從其中際後際流轉。復於中際流轉清
淨。復次安立九相。後有苦樹能生當有。謂
有世間非聰慧者。於現法中所造新業如
小苦樹。若彼世間非聰慧者。於能隨順諸
漏處所。依現在世隨觀愛味。依過去世深
生顧戀。依未來世專心繋著。如是住已。先
所未斷一切貪愛。由數習故。轉更増長。此
非聰慧補特伽羅。欲令如是後有小樹復
加滋茂以貪愛水而恒漑灌。令如前説能
感當來取所得果。漸次圓滿。若有多聞諸
聖弟子。雖造有漏能感當來諸業小樹。然
於能順煩惱諸行。無倒隨觀生滅法性。於
斷無欲及以滅界。無倒隨觀是寂靜性。損減
彼業不令増長。使其愛水亦皆消散故。聰
慧者不欲滋榮後有小樹。便斷其愛。愛縁
取等損壞。如是後有小樹尚令一切皆無
所有。何況使其後更増長。復更有一補特伽
羅。已生自體。諸先所有造作増長順後
業。於現法中爲其所繋。即彼自體及先
所造順後受業。總攝爲一。説名後有如大
苦樹。若於能順諸煩惱法。如前乃至專心
繋著。如是住已。彼先所造順後受業。如直
下根令樹欝茂。於現法中彼愛煩惱。如傍
注道令樹潤澤。以此爲因。令隨惑業行一
切種子識。於當來世正續生時。住於名色。
如是苦樹長時安立。當知如是補特伽羅。
欲令苦樹展轉滋茂。此中白品如前應

復次世尊在昔爲菩薩時。棄前所得諸世
俗道及世諸師。處菩提座。爲欲悲愍利他
有情以爲上首。自於諸諦起正觀察。爾時
爲欲歴觀苦諦。由老死支苦諦所攝故。於
縁起逆歴觀察。當知此中由三種相。於其
老死如理觀察。一者觀察細因縁故。二者
觀察麁因縁故。三者觀察非不定故。感生
因縁。亦名爲生。即生自體亦名爲生。前生
是細。後生爲麁。此中觀前細生有故而有
老死。亦觀由後麁生縁故得有老死。當來
老死細生爲因。現法老死麁生爲因。云何名
爲非不決。定謂即除彼生處所攝二種生體。
餘定無能與老死果。如觀老死。生有取愛。
各由二種如理觀察。當知亦爾。如是名爲
始從老死次第逆觀苦集二諦縁起道理。應
知此中順集諦法。猶如燈炷。即此集諦如
膏油等。苦諦類燈。諸非聰慧補特伽羅。譬
於灌油并集炷者。如是苦燈燒然長世。當
知白品與此相違。謂善方便觀滅道諦。復
有二種補特伽羅。何等爲二。一唯行自非
利益行。謂但於己集炷灌油。令一苦燈相
久住。二復有餘補特伽羅。兼行自他無
量大衆。非利益行。爲然自他大苦火聚。
攝受聽聞邪法爲先。聞思修慧所引邪行。譬
如積集乾薪乾草及乾牛糞。由是因縁。令
苦火聚長時熾然。無有斷絶
復次世尊在昔爲菩薩時。處菩提座。依縁
起門逆次而入。先縁後際如理思惟老死
苦諦乃至其愛。如是觀察後際苦諦及後際
苦所有集諦。未爲喜足。遂復觀察後際集
諦因縁所攝現在衆苦。謂遍逆觀受觸六處
名色與識。當知此中。觀未來苦是當苦諦。
觀彼集因是當集諦。觀未來世苦之集諦由
誰而有。知由從先集所生起識爲邊際。
現法苦有。既知從先集所生起。不應復觀
此云何有。是故世尊昔菩薩時。爲觀當來所
有苦集。觀現在苦乃至作意相應心識。而復
轉還。又爲漸次觀彼後際集諦依處。後際苦
諦所依止處。當知即是後際集諦。故乃至識
復還順上。如是順逆如理觀察縁起苦集。
從此無間爲觀滅諦。始從老死逆次第入。
乃至無明。何以故。觀察如是。現在苦諦云
何一切皆悉盡滅。謂不造作無明爲縁新業
行故。如是歴觀三聖諦已。次更尋求此滅
聖諦何道何行而能證得。由如前説宿住隨
念。憶昔爲求諸漏永盡世間正見。如教授
者令現在前作是思惟。我今證得先舊正
道古昔諸仙同所遊履。如是但以世間作
意。歴觀四諦。又以正見於諸諦中得入
現觀。次第方便證覺無上正等菩提。現見方
便獲得無漏有學無學善淨智見。爲此義
故。於三大劫阿僧企耶。修行一切難行之
行。今於此義皆已證得。爲利他故。哀愍
世間諸人天故。隨有堪能入聖法者。開
四聖諦令生等覺
復次佛世尊教三處所攝。何等爲三。一善
建立諸縁生法無作用故。二彼爲依利他
行故。三彼爲依自利行故。此中善建立諸
縁生法無作用故者。謂從後際苦逆觀現
法前際苦集。名色縁識。識縁名色。譬如束
蘆展轉相依而得住立。於其中間諸縁生
法。皆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作。非無因
生。如是施設。名善建立諸縁生法無作用
故。所以者何。無常諸行前際無故。後際無故。
中際雖有唯刹那故。作用動轉。約第一義
都無所有。但依世俗暫假施設。如是施設。
如實無倒。是故説此名善建立。即依如是
善建立性。依諸縁起爲他宣説聖諦法教。
名彼爲依利他行故。即此爲依自能趣入
聖諦現觀。法隨法行又能證得現法涅槃。當
知是名用彼爲依自利行故。又先積集智
慧資糧諸弟子衆。成就猛利倶生慧故。名
爲聰慧。具教智故。名爲明了。具證智故。
名善調伏。不由他縁自覺法故。名無所
畏。縁於涅槃如實覺故。名見甘露。盡無
生智爲所依止。證有餘依涅槃界故。名身
證。得妙甘露界。具足安住
復次有諸愚夫外道種類。雖能觀見四大種
身麁無常性。由觀此身雖久住立而有増
減。死時生時有捨取故。便於其身能厭能
離能起勝解。以世間道離欲界欲。離色界
欲極至有頂。然彼於身當知仍名未得
解脱。所以者何。由於彼彼所得定中。瑩磨
其識執取爲我。雜染而住。復於後時壽盡
業盡。還退生下。以於縁起不善巧故。諸
聖弟子。雖於縁起已得善巧。而但隨觀四
大種身細無常性。未即觀察識無常性。所以
者何。四大種身經久時住常相可得。刹那
相似相續隨轉。其無常性難可得故。識無常
相麁顯可得。刹那刹那所縁易脱。其相轉變
無量品類有差別故。雖即此識無常性相。
無量品類麁顯易得。然復説名最極微細。當
知其性難可識故。難可入故。所以者何。唯
是慧眼所見境故。四大種身有増有減有
捨有取。其無常性尚爲非理肉眼境界。況
其餘眼縁起善巧。諸聖弟子復欲悟入最極
微細識無常性。即於縁起如理思惟。由能
分別墮自相續觸所生起諸受分位差別
性故。便能悟入識無常性。彼既成就如是
智見。漸次於受所依止身。所因諸觸及餘
一切名所攝行。皆能厭離生於勝解。亦得解
脱。得解脱故。安住畢竟若有餘依若無餘
依二涅槃界
復次於縁起法善巧苾芻。由三種相。於其
三際。能正思量正能盡苦。云何三相。一苦依
處。二苦因縁。三苦因縁依處。是名三相。云
何三際。一者中際。二過去際。三未來際。是
名三際。當知此中内身苦依。是寒熱等及病
死等衆苦差別現法生起之所依處。何以故。
由有此故。於所依身彼得生故。外父母等
親屬朋黨。攝受苦依。是供侍等執持刀杖
以爲後邊。憂愁歎等衆苦差別之所依處。何
以故。如前説故。此二種依用攝受愛以爲
其因。由似集愛此依生起。名苦因縁。又
即此愛依止可樂妙色境界以爲依處。方
乃得生。説彼名苦因縁依處。又諸所有現
在境界。貪瞋癡火熱惱爲因令生燋渇。由
是遂飮。譬如雜毒可樂。妙色所縁境界甘
美之飮。不能棄捨。轉増渇愛。由渇愛故。
有當來依。當來依故。便有衆苦。如是當知。
由第一義。名爲趣死。即由如是現在道
理。應當了知去來道理。當知是名能正
思量中去來際。又即依止四種言説。應知
一切所依三量。若見若知二種言説是依
現量。若覺言説是依比量。若聞言説依
至教量
復次由五種相。正勤方便觀察縁起。能盡
衆苦能作苦邊。何等爲五。一者觀察諸縁
生法生起因縁。二者觀察彼滅因縁。三者
如實了知能趣彼滅正行。四者修行法隨
法行。五者於證離増上慢。如是名爲善起
觀察及果成滿。始從未來依因縁苦。逆次乃
至識縁名色。由四種相。觀察通達修習正
行。謂由二相觀察當來。因有故果有。因無
故果無。既觀察已通達因無。由修正行。既
通達已隨正修行法隨法行。又正觀察於現
法中。無明爲縁福及非福不動新業因法有
故。隨福非福不動業行果識等有。彼非有
故。此亦非有。既觀察已。如前通達。及正
修行。正修行時。不造無明爲縁新業故業。
觸已速能變吐。於現法中證得如前現見
聖道。道果涅槃。彼於爾時譬如陶師。擧
煩惱火隨眠烝熱。隨有識身熟烝熱瓮。置
極清涼涅槃岸上。令離一切煩惱烝熱。又
令如瓦有識身攝依得清涼。應知如前領
受所有身邊際受。乃至廣説。未捨命來常
處恒住。終不退失阿羅漢果。亦不能造
無明縁行。云何於證離増上慢。謂彼爾時
成就能縁縁起妙善清淨智見。作是思惟。
依勝義諦無流轉者。無涅槃者。唯有彼彼
法生故。令彼彼法生。彼彼法滅故。令彼彼
法滅
復次略有二種増上慢者。一於有學増上慢
者。二於無學増上慢者。若於有學増上慢
者。彼告他言。我已渡疑永斷三結。我於
所證有學解脱。已離猶豫。已拔毒箭。已能
永斷薩迦耶見以爲根本一切見趣。若於
無學増上慢者。彼告他言。我無有上。所應
作事所應決擇。我皆已作。如是二種。或依
縁起。或依涅槃。又依聖説而起説時。謂説
甚深出離世間空性相應縁性縁起順逆等
事。於其所説不能覺了。不隨悟入。由此
二種因及縁故。於如實覺發起狐疑。於自
相續煩惱永斷涅槃作證。亦生猶豫。所以者
何。由於有學増上慢者。計我我所。常所
隨逐。隨入作意。微細我慢。間無間轉不能
了達。又奢摩他任持相續。防麁煩惱令不
雜亂。由是因縁。彼於未得生已得想。於
未防護。生已護想。便告於他。又於無學
増上慢者。彼自謂言。我已寂靜。我已涅槃。我
已離愛我已離取。於此未斷微細現行諸
増上慢。不能了達。於所未得生已得想。
於未防護生已護想。便告於他。又於無學
増上慢者。當知決定先於有學起増上慢。
無有實義。諸有學者。於上無學起増上慢。
所以者何。非彼相續煩惱現行。如是纒心
堅牢而住。由此因縁。於所未得生已得想。
起増上慢。堅固執著經多時住。或告於他。
唯有失念。狹小暫時煩惱現行。尋復通達速
能遠離。又彼如是或由先時於所未得起
得増上慢故。或由今時於其所得生疑惑。
猶豫壞其心故。便生憂慼。作是思惟。
若我所證無所有者。他之所證亦應無有。
如是便生謗聖邪見。受惡趣因。獲大衰損。
云何如前聖説甚深。謂能開示甚深縁起。究
竟涅槃。三相相應有爲無爲體性差別。有爲
無常。無爲常住。諸行皆苦。涅槃寂靜。一切有
爲總唯是苦。及唯苦因。一切無爲總唯衆苦。
及因永滅。若諸苾芻。於現法中得涅槃者。
永斷後有衆苦因道。令當來世所有苦果究
竟不轉。入無餘依般涅槃時。後苦不續。先
因所引現在苦依。任運而滅。至苦邊際。此
中都無先流轉者。亦無於今般涅槃者。若
能開示如是義言。當知名爲如前所説聖
説甚深
次縁起本性最極甚深而有一。能開示
令淺當知此。由二因縁故。一由大師善開
示故。二即由此補特伽羅成就微細審悉聰
敏博達智故。若説若聽。是諸句義應知。如
前攝異門分。當知此中諸縁起法。略由四
相最極甚深。何等爲四。一由微細因果難
了知故。二由無我難了知故。三由離繋有
情而有繋縛難了知故。四由有繋有情而
離繋縛難了知故。云何微細因果難可了
知。謂依觀察聖諦道理。始從老死乃至識
縁名色所有有支。有縁體性。云何名爲有
縁體性。謂於是中有因縁生。未永斷故。而
有生生。生既生已。唯當希待後時老死。當
知此中生之因縁亦名爲生。因縁所起亦
名爲生。有前生故。而有後生。有後生故。
而有老死。此中前生是後生因。亦老死縁。後
生唯是老死之縁。如是一切聰攝爲一。略
説名爲生縁老死。當知是名初老死支有
縁體性。如説生支如是。有支取支安立。
當知亦爾。取差別者。謂無差別欲貪名取。
取之差別安立有四。如是愛支或求欲門發
起諸業。或求有門發起諸業。此二業門所有
諸愛。當知歸趣愛非愛受。又即此愛
六處門。所起無明觸所生受爲縁故轉。復
有餘受非此愛縁。謂明觸所生。及非明非
無明觸所生。又即此受當知。一切皆用相
似觸爲其縁。此復云何。謂明無明相應是増
語觸。與此相違。是有對觸。又此明觸及無明
觸所隨増語觸。如其所應當知。彼用聽
聞正法或不正法。於所縁境。若正若邪聞
思修智相應諸名。以爲其縁。非明非無明觸
所攝有對觸。當知彼用若内若外諸色爲
縁。如是總名名色縁觸。又即六處略爲二
分。謂名及色。與觸爲縁。當知此中。意處非
色與餘非色諸法相應如是一分。説名爲
名。諸餘色處總爲一分。説名爲色。又此名
色於現法中由續生識爲縁牽引。及能執
持令不散壞。又即此識續生已後依名色
住。或於同時或無間生。依彼而轉故。於現
法此亦用彼名色爲縁。應知先業所引名
色與識展轉相依。展轉爲縁如是。當知識
縁名色以爲後邊。所有有支隨老死相。如
前所説。隨其所應有縁體性。如是名爲微
細因果難可了知。難了知故。當知縁起名
爲甚深最極甚深。云何無我難可了知。謂
諸因果安立縁起。齊爾所事。遍於一切有
情衆中。起無差別有情増語。即此増語應知
是路。依此處所有言辭轉施設各異有情衆
別。謂鳥魚蛇蠍人天等類。又立各異名字
差別。謂鸚鵡。舍利。孔雀。鴻雁。多聞。持國。増
長。醜目。舍利子。極賢善。給孤獨。一切義成
等名字差別。齊爾所事。於諸世俗言説士
夫有言論轉。謂諸所有受若明觸所生。若
無明觸所生。若非明非無明觸所生。如是
一切與名色倶。若諸名色無餘永滅。所有
諸受無容得生。當知是名無我縁起難可
了知。云何離繋有情而有繋縛難了知性。
謂如外道觸對無明觸所生受。由三門故。
於其無我縁生諸行。分別有我起見施設。
云何三門。一於欲界未得離欲。於欲界繋
三種受中。妄計一分爲明我所。妄計一分
爲受者性。分別有我起見施設。二於欲界
已得離欲。第三靜慮未得離欲唯於樂受
計有所得。即妄計此爲明我所。計此受外
別有實我。是能受者。起見施設。謂即此我
是有受法。即用彼受領納其受。三於第三
靜慮已上不苦不樂微細諸受。不能通達
分別有我。謂於諸受都非受者。起見施設。
如是一切由三種門所起我見。皆不應理。
所以者何。以三種受皆無常故。其所計我
應亦無常。是故彼見三受爲我。不應道理。
又於第四靜慮已上都無樂受。其中亦無能
受樂者。計我於彼由樂受故名有受法。
不應道理。又於第四靜慮已上無色定等。彼
所計我應無覺受。彼由寂靜定所生受。發
起我慢。謂我寂靜。此慢應無。然有此慢。是
故此計亦不應理。當知是中若諸縁起非
甚深者。彼應無有。如是無智妄計失壞内
法。多聞諸聖弟子。觸對明觸所生受故。
了知一切所起我見皆不應理。是故觀見
諸法無我。彼於世俗及勝義諦。皆得善巧。
於如前説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乃至非有非
無。皆不執著。於如是事。心得解脱。設有
來問如是爲有。如其所應而不記別。如
是爲無倶及倶非。皆如所應而不記別。如
是彼由妙智爲先而不記別。或有謂言是
無知者。當知此是極大無智。極大邪見。又
彼如是見行外道。於現法中依如前説三
種妄見或施設我是其有色。或施設我是其
無色。或施設我以爲狹小。或施設我以爲
無量。如現法中妄分別我是眞可得起見
施設。如是當來分別起見爲他施設。當知
亦爾。雖有多種妄分別我。然唯一類薩迦
耶見隨眠所繋未斷彼故。雖由下劣諸世
俗道。漸離繋縛。乃至有頂。當知即彼猶
名繋縛。如是名爲以諸縁起善巧妙智能
隨悟入。離繋有情而有繋縛難了知性。云
何名爲有繋有情而離繋縛難了知性。謂
多聞諸聖弟子。觸對明觸所生受故。
於現法中不得實我。亦不施設。身壞已後
亦不於彼七識住中施設一切有情衆。已
復於其下續生識處。又復於彼生起識處。彼
於識住及於二處。以諸縁起聖諦道理。如
實觀時。成阿羅漢或慧解脱或倶解脱。具
八解脱靜慮等至。彼於現法雖可現見有
生老死。然名從彼而得離繋。雖復現見領
納諸受。然名於受而得離繋。雖復現見有
識名色。然名於彼而得離繋。如是名爲以
諸縁起善巧妙智如實了知。有繋有情而
離繋縛難了知性。由此四相。應知縁起名
爲甚深最極甚深
復次嗢*拕南曰
    異世俗勝義 法爾此作等
    大空與分別 自作爲其後
於此正法毘奈耶中。雖復愚智倶從前際
至於中際。並由二種根本煩惱。集成如是
有識之身。此身爲縁於外所有情非情數名
色所攝所縁境界。領納三受。然其智者。於
彼一切前中後際。與彼愚者大有差別。當
知此中。於其中際有差別者。謂由二種根
本煩惱。集成如是有識之身。於現法中。此
二皆斷。斷此二故。於當來世。無復有彼識
所隨身。是即名爲後際差別。問何縁智者
成智者性。答於現法中所有集諦。及於後
際所有苦諦。皆離繋故。問何縁愚者成愚者
性。答於斷彼二。無力能故。曾習聖教。名
爲智者。先已尋求智資糧。攝諸梵行故。於
其聖教曾未修習。名爲愚者。彼相違故。當
知是名智者愚者前際差別
復次於諸縁起。善巧多聞諸聖弟子。如實
了知世俗勝義二諦道理。如實知故。於現
法中有識身等所有諸法。了知無我。終不執
彼爲我我所。由於勝義得善巧故。無是
邪執。於墮諸行相續自業所作有情。如實
了知無有展轉所能作者。亦無不作有吉
祥義。了知是已。遂正勤修煩惱離繋。由於
世俗得善巧故。遠離所有増益不實損減
實事。彼現法中。於有識身先所造作。思
所祈願。思所建立。由誓願故。即以聞思
所成妙慧。縁起善巧爲所依止。用奢摩他
毘鉢舍那修所成行。能隨悟入。又於識觸
受想思身。歴觀爲苦。又於愛身差別觀時。
當知即是觀察集諦。彼於二諦有生滅智。
如實了知。由因集故。如其所集。由因滅
故。如其所滅。謂由定地世間作意。修習
如是作意因縁。入諦現觀。彼於先時。於
世間集及世間滅。由聞思慧。説名善見。亦
名善知。由修慧故。名善思惟。今於聖諦
入現觀時。名爲善了。亦名善達。由盡所
有如所有故。隨其次第。彼於爾時。由聞
思慧。名趣正法。由修慧故。名近正法。由
諦通達。名證正法。又由趣由近正法故。
名到源底。由證正法故。名遍到源底。又
有學慧。名入世間出沒妙慧。此無漏故。聖
相續中而可得故。名爲聖慧。能盡能出一
切煩惱及諸苦故。名出離慧。最極究竟能通
達故。名決擇慧。彼既成就如是妙慧。復作
是思。我當進斷後諸所有一切煩惱。即於
此事多修習故。於修道中。出餘煩惱。盡一
切苦。如是顯示從初業地乃至獲得阿羅
漢果所有正道
復次由二因縁。於諸縁起及縁生法。建立
二分差別道理。謂如所流轉故。及諸所流
轉故。當知此中有十二支差別流轉。彼復
如其所應。稱理因果次第流轉。又此稱理
因果次第。無始時來展轉安立。名爲法性。
由現在世。名爲法住。由過去世。名爲法定。
由未來世。名法如性。非無因性故。名如
性。非不如性如實因性故。名實性。如實果
性故。名諦性。所知實性故。名眞性。由如實
智依處性故。名無倒性。非顛倒性。由彼
一切縁起相應文字。建立依處性故。名此
縁起順次第性。又此二種善巧多聞諸聖弟
子。於三世中如實了知。遠離一切非理作
意。於諸聖諦。能入現觀。於諸外道諸見趣
中。能得離繋。如前趣等。廣説應知。又彼縁
起無始時來因果展轉。流轉相續。如來於
此流轉實性。現等覺已。以微妙智。起正言
詞。方便開示非生非作。當知此中無始時
來。因果展轉。法住法性。由彼相應名句文
身。爲令解了隨順建立法住法界種性依

復次由二因縁。此作。此受。餘作。餘受。不應
記別。云何爲二。一者因果相屬一故。諸行
相續前後異故。二者所餘作者受者不可得
故。若於此論不受不執。以中道行如唯
因果而正記別。亦無過失
復次一切無我無有差別。總名爲空。謂補
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補特伽羅無我者。
謂離一切縁生行。外別有實我不可得故。
法無我者。謂即一切縁生諸行性。非實我。
是無常故。如是二種。略攝爲一。彼處説此
名爲大空。謂若有離世俗言説妄見爲依。
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謂有別物異縁生
法。或縁生法異彼屬彼。此依妄見非住梵
行。何以故。由如是見依止初空所治見轉。
非此見者應解脱故。或復即於名色所攝
縁生法中。依如前説三種妄見。起如是
見。立如是論。命即是身。乃至廣説。如是亦
非安住梵行。何以故。由如是見依第二空
所治見轉非此見者。應解脱故。遠離如
是二邪見邊。唯見因果名中道行。所知眞
如。名如實性。能知眞如。名無倒性。於有
諸行。假施設有。謂是諸行。諸行屬彼。若依
勝義有如是者。彼一切行若滅若斷。云何可
説此是諸行。或行屬彼。由於爾時如是
二種不可得故
復次由二因縁。當知施設所有縁起一切種
相。謂總標擧。或別分別。云何爲二。一如所
有性故。二盡所有性故。云何如所有性。謂無
明等諸縁生法。漸次相稱因果體性。及有此
因未斷故。有彼果未斷。此未斷因生故。彼
未斷果生。如是名爲如所有性。云何盡所
有性。謂無明等諸縁生行一切種相。如彼無
明。是前際無智。乃至廣説差別體相。廣分
別名。應知如前攝異門分。建立分別。如前
應知。如是名爲盡所有性。即依如是如所
有性盡所有性。若總標擧。若別分別。先
標擧。説名爲初後。即於此復廣開示。説名
分別
復次由二因縁。自作苦樂。不可施設。不可
記別。如是他作。倶作。倶非所作。無因而生。
當知亦爾。云何爲二。一者諸行如前所説
無作用故。二者有餘作者有情不可得故。
此中諸行無作用故。此受此領自作苦樂。
不應道理。又彼有餘作者有情不可得故。
餘受餘領不應道理。受所渇愛攝受他受。
亦不應理。有諸縁故。諸受得生故。無因生
亦不應理。是故遠離前之三種惡因論邊。
後之一種無因論邊。覺了如前中道行教。
勤修正行能盡衆苦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三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四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縁起食諦界擇攝第三
之二
復次嗢拕南曰
    觸縁見圓滿 實解不愛樂
    法住智精進 生處等爲後
於一切觸縁受有中。若諸沙門或婆羅門。
宣説無因惡因論者。如前請問。此作此受。
乃至廣説。安住正法大師弟子。若勝若劣。
略有三種無倒記別。一開自宗記。二伏他
宗記。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記。當知此中。
於彼所問無差別記。謂諸苦樂皆從縁生。
是我宗致。斯則名爲開自宗記。若於彼問
作如是記。諸計苦樂自作他作倶作倶非
無因而生。於一切處由觸生受。何用妄計
自他作等。若觸因受現不可得。更求餘因
可爲巧妙。然觸因受。既現可得故。求餘
因非爲巧妙。如是記者。是則名爲伏他宗
記。所以者何。由二因縁。彼爲摧伏。一者除
唯根境識合。不能顯示餘作者故。二者不
能誹撥一切世間現量如理所得觸因縁
故。又彼不能立自宗故。亦復不能破他
宗故。名被摧伏。若於彼問作如是記。我
亦唯依根境界識。假立自作他作倶作。若
苦若樂。而於實我都無所執。汝於此中有
邪執著故。不隨許。所以者何。若有執著即
爲雜染。若無執著即爲清淨。云何名爲若
有執著。即爲雜染。謂彼世間不聰慧者。若
於前際有所執著。無明縁行。廣説如前。
便於中際苦樂雜染。若於中際有所執著。
彼亦如前。當於後際苦樂雜染。云何名爲
若無執著即爲清淨。謂聰慧者。若於前際
或於中際。不於諸行執我我所。彼於前
際。諸受因滅已。般涅槃。或於後際。諸受因
滅。當般涅槃。是名第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

復次若有棄捨無因惡因。於因生法五種因
中。獲得正見。名見圓滿。於此正法及毘奈
耶。不可轉故。亦得名爲成正直見。由於
涅槃意樂淨故。亦名成就於佛證淨。於所
知境。智清淨故。由此三縁。如其次第。名
於正法趣向親近。及與正證。云何名爲從
因生法五種因耶。一惡趣因。謂諸不善及不
善根。二善趣因。謂一切善及諸善根。三於
識住令識住因。謂四種食。四現法後法雜
染因。謂一切漏。五清淨因。謂諦縁起。若
有於此諸因自性。如實了知是其自性。於
此因縁。如實了知是其因縁。於因縁滅
如實了知眞實是滅。於趣滅道。如實了知
眞實是道。名見圓滿。觀縁生事乃至無明
爲邊際故。過此更無縁生因。觀唯由此。
觀自義究竟
復次略有三種。於現法中。眞實寂滅。乃至
壽量未永止息。恒相續轉所知境事。於彼
有學正修行時。施設學性。於彼無學作是
思惟。我一切盡不復當盡。盡無生智所思
擇故。名思擇法。云何爲三。一六處。二六處
縁觸。三觸縁受。當知此中。所有多聞諸聖
弟子。隨所領受。即於彼受如實遍知。又即
於彼厭離。欲滅勤修正行。又能如實了知
彼受觸所引生。觸復由彼六處引生。即於
彼觸引因六處。厭離欲滅勤修正行。又於
彼受觸及六處。一切實事。略攝爲一。了知
一切由無常滅名滅法。已於現法中。於此
一切三種實事無常滅法。如前修行厭離欲
滅。由此正行。名學常委。又由修行此正
行故。無所造作。究竟解脱。是故説名擇法
常委。爲欲證得曾所未得。曾所未證。修
行無間殷重方便。名學常委。爲於所有現
法樂住。無有退失。無間所作。殷重所作。
由是説名擇法常委等。説一切事法増上
名句文身。名爲法界。諸有獲得無礙解故。
名句文身隨欲自在。是故説名善達法界。
由於法界善通達故。即於如是眞實想義。
更以餘名隨其所樂。差別宣説。乃至能於
七日七夜或過彼量。辭辯無竭。復以如是
差別種類。如實宣説。彼是有爲思所造作
動轉。羸頓如病如癰。乃至廣説
復次當知。具解諸阿羅漢。略有六種記別
所解。一有異門記。別二無異門記別。三智
記別。四斷記別。五總記別。六別記別。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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