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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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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有窟宅。終不可得。由諸行中離諸
行性別有實我。住諸行中不可得故。由是
因縁。約世俗諦諸行尚空不可施設。何況
勝義。是故一向於空立空。如是由心如理
作意。聞解了故。思等了故。修諦了故。如其
次第差別説言。應當歡喜。應當等喜。應當
遍喜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二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四
復次嗢拕南曰
    上貪教授及苦住 觀察引發不應供
    明解脱修無我論 定法見苦最爲後
三因縁故。補特伽羅於所縁境。上品貪行。
何等爲三。一者康強非羸劣。二者端儼非
醜陋。三者習貪非捨貪。復由三種對治。攝
受尚令如是懷上品貪補特伽羅。於善説
法毘奈耶中。勤修梵行。調伏其心。令得寂
靜。何況但懷中軟品貪微薄塵者。何等爲
三。一者密護根門爲所依止。遠離一切欲
樂邊故。二者於食知量初夜後夜減省睡
眠爲所依止。遠離一切自苦邊故。三者最
勝正念正知爲所依止。行於中道出離行
故。當知此中於四念住善住心者。或於行
時境界現前。若不取相及與隨好。如實了
知受生住滅。若取其相及與隨好。如實了
知想生住滅。或於住時如實了知彼因尋
思生住與滅。由如是相。正念正知。於一
切時。於一切種所縁境界。能如正軌守護
其心。是名最勝正念正知。復有最勝正念正
知。謂已獲得滅盡定者。或已獲得無想定
者。或已獲得無尋伺者。當知依止聖住天
住。除此最勝正念知住。更無有餘能過上
者。或從滅定起已而住。或將入定。方便而
住。如實了知受生住滅。是名最勝正念正
知。如依滅定如實知受。依無*想定如實
知想。無尋伺定如實了知所有尋伺。當知
亦爾。由此最勝正念正知。唯取法故。不於
如是受想尋伺。起我我所虚妄分別。若諸
愚夫受想尋伺差別生時。於受等法不能
發起唯有法想。但作是念。我能領受。乃至
廣説。由是因縁。彼尚無有正念正知。何況
最勝。此中後説正念正知。或不還果或阿羅
漢。當知前説正念正知。從得作意無有放
逸諸異生位至一來果
復次由二因縁。如來自言。其年衰暮身力疲
怠。勸諸聲聞請他説法。一者爲令恃其少
年專行憍傲。住放逸者自怖厭故。二者
爲令於當來世諸有苾芻。其年衰老無有
勢力。遠離疑悔。勸請少年諸苾芻等。宣説
正法。諸有苾芻。其年盛美具足勢力。遠離
疑悔。無所恐懼。爲他説法。當知此中略有
二種處大集會宣説正法。一者決擇説。二
者直言説。決擇説者。謂興詰問徴覈方便。説
正道理滅除疑惑。直言説者。謂諸聽衆默然
而住。如説法師宣説正法。又由四相
能隨順教授教誡。一能分析諸處差別。於
諸行中得無我智見清淨故。二於諸受并
所依滅離増上慢最極寂靜見清淨故。三能
超越未來諸苦見清淨故。四能超越現在諸
苦見清淨故。此中分析内外諸處識觸受想
思愛衆別。顯示無我。由依縁起方便道
理。能引最初正見清淨。如明依燈。如影依
樹。彼非有故此亦非有。顯示内外諸處差
別爲因諸受。由彼諸處無餘滅故。此亦隨
滅。離増上慢。於其涅槃如實了知。最勝寂
靜。能引第二正見清淨。於現法中以智慧
刀。能永斷滅一切煩惱。顯示無餘超越當
來所有衆苦。能引第三正見清淨。顯示遍
於順苦順樂順非苦樂一切法中。不起貪
欲。不起瞋恚。不起愚癡。顯示見道於其
念住善住其心。顯示修道。修諸覺分。謂令
諸漏永滅盡故。超越現法雜染苦住。能引
第四正見清淨
復次有諸苾芻。不守根住。於諸境界心多
愛染。心多散亂。由此因縁受二種苦。一者
麁重所作苦。二者於諸法中疑惑所作苦。
所以者何。由彼方便應勤修身。勤修身
已。應勤修戒奢摩他支。以不修身亦不
修戒奢摩他支。爲因縁故。身不輕安。心
不輕安。是故彼受麁重所作苦。輕安闕故。
不能觸證勝三摩地。由是因縁應如實
知不如實知多生疑惑。是故彼受於諸法
中疑惑所作苦。由此二種苦惱住故。名不
守根増上縁力所得衆苦不安隱住。如是
名爲於現法中不守根者所有過患。與此
相違。當知即是守護根者所有功徳
復次有諸苾芻。爲離欲貪勤修方便。由正
修習加行道故。伏諸煩惱。作是思惟。我於
諸欲爲有欲貪而不覺了。爲無有耶。乃
以淨相作意思惟。於斷未斷方得決定。觀
察作意爲依止故。尋求貪欲生起處所。如
實了知。憶念分別。是諸煩惱勝安足處。由
彼煩惱未永斷故。若爲煩惱漂漾心時。
了知能趣下劣分故。便即制伏。若不制伏。
於先所得少三摩地。尚還退失。況能進趣
勝品功徳。由整攝故。能不退失。亦能進趣
勝品功徳。若不觀察復還發起増上慢故。
亦有退失。由觀察故。能證決定。若心漂漾
能正了知還復整攝。是故不退。如修方便
爲離欲貪於餘上位隨其所應。當知亦
爾。若猛利見審觀察時。而不生起。彼便獲
得決定勝解。我於諸處已能勝伏。謂此所
縁應生煩惱。我於是處已勝伏故。令不
生起。超過學地。猶如大王能隨己心自在
而轉。降伏一切魔羅聚落。證得究竟盡無
生智。梵行圓滿。復次於其六根如前所説。
五寂靜相不寂靜故。當知攝受三種苦果。
謂現法中依根増上雜染而住。由諸不善
現行爲因。或於他所成其退劣。或被譏
呵。或被殺害。受如是等現法衆苦。又受
當來生老病死種種諸苦。又受當來由先數
習所引等流。不護諸根諸雜染故。亦名
爲苦。與此相違。於其六根由有五種寂靜
相故。當知攝受三苦滅果
復次略有二種世俗梵志。實非福田懷増
上慢。自謂福田。自稱我是眞實福田。當知
成就非實福田性及相故。不應供養。一者
從他所得利養恭敬現前猛利耽著。諸根饕
餮。爲性躁擾。詐示現前離欲之行。二者攝
受家産。親屬雜居。鄙穢專自修身。凡所行
行既非自利。亦非利他。遠離尸羅正法正
行。遠離能住善趣善行。遠離能住涅槃妙
行。當知彼與一切愚夫異生之類無有差
別。住正法者。與此相違。當知是名勝義梵

復次此正法外有諸沙門婆羅門等。爲諸弟
子宣説法時。多分爲求詰責勝利。及求
免脱他難勝利。當知如是宣説法者。就
第一義無義無利。非自利益。非利益他。
諸佛如來爲諸弟子宣説正法。唯爲證得
明及解脱二果勝利。當知如是説正法者。
大果大利自利利他無不圓滿。行於三世
無忘失。住最勝義故。三種所縁境差別故。
説名三明。若心解脱。若慧解脱。皆名解脱。
是愛無明根本雜染勝對治故。爲得未得明
與解脱。當知略有四種修道。謂修根故能
正修身。修身所引善行修故。能正修戒。修
戒所引念住覺支無倒修故。能修心慧。此
中修根復有三種。一世間修。二有學修。三
無學修。若思擇力爲所依上。雖取可愛不
可愛境不如理相。而不發起煩惱諸纒。設令
暫起尋復除遣。是世間修。若於聖諦已得
現觀。由失念故或生適意或不適意。或兼
二意。而心不爲纒縛堅住。速於雜染能得
解脱。是有學修。若即此心堅固安住。如前
於内無有隘迮。善脱善修。都無一切下至
失念。於諸可意不可意等。發心親近。計彼
有徳而趣向之。是名無學善淨修根。當知
修戒修心修慧三種亦爾。此中最初是初
修根所引。第二是第二所引。第三是第三
所引。修戒修心修慧相望各有三種所引。
當知亦爾。此中可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有
恩有怨有情差別故。功徳過失相應有情差
別故。所愛非所愛有情差別故。當知一向
適意一向不適意。適意不適意相雜差別。可
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者。自有境界一向可
意。自有境界一向不可意。自有境界其類相
雜少分可意少分不可意。如是有情或一向
有恩。或一向有怨。或恩怨相雜。或一向有
得。或一向有失。或*得失倶備。若於有
情愛復生愛。當知一向是其所愛。若於有
情恚復生恚。當知一向非其所愛。若於有
情愛已生恚。或於有情恚已生愛。當知
是名所愛非所愛。由如是等差別因縁。適
意等三有其差別。又於惡行隨觀現法所
有過患。隨觀當來所有過患。是故遠離修習
妙行。若於六處由一切門皆被誹毀。是名
現法所有過患。由是因縁。墮於惡趣。是名
當來所有過患。此中爲他所誹毀者。謂爲
外道及餘世間有聰敏者。聞其鄙惡名稱聲
頌。咸共誹毀。當知其餘即如所説。又此中
言修念住者。謂念覺分創始發起。在異生
地。數修習者。在有學地。修圓滿者。在無學
地。修習覺分未得斷界。於其斷界正希求
時。名依遠離。未得無欲界。於無欲界正
希求時。名依離欲。未得滅界於其滅界
正希求時。名依於滅。棄捨下劣修覺分
故。迴向勝妙修覺分故。名棄捨迴向。又諸
苾芻守護諸根有慚有愧。由是因縁。恥於
惡行。修習妙行。修妙行故。無有變悔。無
變悔故。發生歡喜。此爲先故心得正定。心
正定故。能見如實。見如實故。明及解脱皆悉
圓滿。當知是名修行次第
復次有一沙門若婆羅門。自既不能善修
諸根。而不如理爲他施設善修根法。見唯
棄背所有境界。名護諸根。然其自於諸弟
子衆深生染著。一分起愛。一分生憎。謂於
其教順逆因縁適不適意常現行故。於此微
細自己雜染。不能以慧如實悟入。而謂自
能善修諸根起増上慢。諸有隨順如是見
者。彼雖令根離諸境界。獨處空閑。而縁
彼境發起種種尋思雜染。然無智慧而自
悟入。是亦不名善修諸根。又亦不爲善修
根故。勤修正行。但信他言起邪勝解及以
邪慢。諸佛如來。爲諸弟子如理施設煩惱
斷故。名善修根。非唯一向背諸境界。又諸
如來於其三種不共念住。善住其心故。不
染著諸弟子衆。於正行衆悦意現行。於邪
行衆行不悦意。由此所生貪欲雜染。瞋恚
雜染。都無所有。由是因縁。雖與弟子等煩
惱斷。而名無上善修諸根。又此修根依五
品衆有差別故。當知亦有五轉差別。謂佛
世尊或有弟子一向正行而亦畢竟。或有弟
子一向放逸而亦畢竟。或有弟子修行正行
而不畢竟。或有弟子行於邪行而不畢竟。
或有弟子多種品類一行正行。一行放逸。一
行一分或時放逸。或不放逸。如是名爲第五
品衆。此中如來稱可意者。謂諸弟子於善
説法毘柰耶中。爲修諸根得圓滿故。修行
正行。復有一類不可意者。謂行邪行或不
修行。是故如來觀第一衆生。起悦意。觀第
二衆生。不悦意。觀第三衆生。起悦意。生不
悦意。觀第四衆生。不悦意。生起悦意。觀第
五衆生。起悦意。生不悦意。亦復生起悦不
悦意。如來雖復於此五衆發起如是五轉
差別悦不悦意。然諸如來終不爲彼愛恚行
相之所染汚。由諸煩惱并其習氣永離繋
故。善修根故。是故如來一切煩惱并習永斷。
爲所依止。能善住念。於弟子衆無諸雜染。
説名五轉無上修根。又於如是一切五轉。
隨其所應。當正思惟三種對治。一無常想。
二者慈心。三無*想定。如是三種。隨其所應
當知其相。又佛世尊所作已辦無學弟子。
名已修根。由彼長夜樂涅槃故。雖遇如
前諸有情數境相現前。或純可愛。或純非愛。
或多雜類通愛非愛。由貪瞋癡永遠離故。
由心解脱及慧解脱増上力故。即由無相
令心於彼速疾棄捨。由意樂故。於諸境界
起厭逆想。又於涅槃見寂靜徳。如是速能
安住於捨。由此因縁。一刹那頃失念所作
雜染汚心。亦不得起。當知齊此善修習故。
名善修根。若諸有學未能速疾安住於捨。
有餘煩惱熏彼相續成雜穢故。又於一切
三轉境中。憎惡所起諸煩惱故。現行煩惱所
逼迫時。則能方便住厭逆想及過患想。如
是修行能令修根速得圓滿。是故説彼名
正行者。如是當知於善説法毘柰耶中。大
師美妙諸弟子衆。得所得義。能修正行
復次無我論師略有三種正所作事。何等爲
三。謂於苦集諦所攝行自相共相。應正顯
了安立無我。當知此中顯各各別衆多性
故。顯了自相。開示生滅相似性故。顯了共
相。是名第一正所作事。復於無我唯有因
行。如其所有雜染清淨如實顯了。當知此
中於三種受縁。生三種煩惱隨眠。未能永
斷。於其見道我見隨眠。未能除遣。於其修
道我慢隨眠。未能除遣。於見慢品能起無
明。亦未永斷。未能生起彼對治明。是故
不能作苦邊際。如是名爲顯示雜染。與
此相違。當知即是顯示清淨。是名第二正
所作事。復於諸行斷増益我薩迦耶見。依
能取實無我正見。如清淨相應。實顯了此
無我見。在異生位。能正攝受聖諦現觀。又
能證得諸聖慧眼。在有學位。能得上位盡
無生智。在無學位。能令一切學與無學見
修所斷所有煩惱無餘永斷。是故當知。此無
我見能令清淨故。應顯了。是名第三正所
作事
復次於其成就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正
法者。即成就此世間正見多聞。得定住正
法者。當知略有五種殊勝正加行果稱讃利
益。何等爲五。謂彼第一住正法者。先由其
心未得定故。奢摩他支戒未清淨。亦未鮮
白。即此第二住正法者。心得定故。清淨
鮮白。當知是名第一殊勝正加行果稱讃利
益。又彼第一心未得定補特伽羅。於一切
受。并其所依。并其所縁。并其助伴。并其隨
轉。不如實知。由不知故。便爲三種無智
爲因過患所觸。何等爲三。一受雜染所作
過患。二世雜染所作過患。三現法後法雜染
所作過患。當知此中受雜染所作過患者。謂
愚癡者於其樂受并彼隨轉并所隨染。有貪
愛縛。於苦受等。有瞋恚縛。於其不苦不樂
受等。有愚愛縛及隨眠縛。由有愚癡所隨
眠故。世雜染所作過患者。謂愚癡者於現
在世有貪染縛。於過去世有顧戀縛。於未
來世有繋心縛。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者。
謂彼如是雜染心者。於世於受有雜染故。
便能生長感後有業。由此増益後有諸蘊。
令當得生。又能増長所有貪愛。謂後有愛
及資財愛。後有愛故。能生當來所有自體。資
財愛故。於追求時。極生疲怠。若得境界便
生染惱。若不獲得所欲不遂。便自燒然。若
得已失便爲愁惱之所損害。如是名爲現
法過患。若即由彼作及増長。能感後有。諸
業煩惱増上力故。起於當來生老死等衆
苦差別。如是名爲後法過患。第二心定補特
伽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當知是名第二
殊勝。餘如前説。又彼第一補特伽羅。心未
定故。於其無智所作過患。若自若他不如
實知。第二心定補特伽羅。於彼皆能如實了
知。當知是名第三殊勝。餘如前説。又彼第
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於諸過患如實了
知。已入修地。即前所得無我相應所有正
見。由此修故。於二時中。依其斷界及無欲
界與彼一切菩提分法。皆共圓滿。初未得
定補特伽羅。心未定故。於彼一切皆未圓
滿。當知是名第四殊勝。餘如前説。又彼第
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所有多聞毘鉢舍那
助伴支分。彼能攝受勝三摩地。能淨修治
毘鉢舍那。由是因縁。止觀二種平等雙轉。
心未得定補特伽羅。應知多聞與彼倶闕。
如是於成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於正法
補特伽羅。即此成就世間正見多聞。得定
住於正法補特伽羅。當知有此第五殊勝
正加行果稱讃利益。如是即彼由已獲得勝
奢摩他毘鉢舍那。依於斷界。應遍知者。能
正遍知。應永斷者。能正永斷。應作證者。能
正作證。應修習者。能正修習。依無欲界於
彼一切已知已斷已證已修。於所依色及能
依名。正知已知。於所依無明及能依有愛。
正斷已斷。於所依明淨智及能依解脱。煩惱
斷正證已證。於所依奢摩他及能依毘鉢舍
那。正修已修
復次有二法見。一有爲法見。二無爲法見。有
爲法見者。謂如有一。於諦依處及諦自性。
皆如實知。云何名爲諦所依處。謂名色及
人天等有情數物。云何爲諦。謂世俗諦及勝
義諦。云何世俗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假
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又自
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又起言説。
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説如前。
當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説所
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諦。云何勝義諦。謂
即於彼諦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説乃至。有
縁生性。如前廣説。如無常性有苦性等。當
知亦爾。若於如是世俗勝義諦所依處。其
世俗諦如實了知是世俗諦。其勝義諦如實
了知是勝義諦。如是名爲有爲法見。若
有成就有爲法見。苾芻齊此言説滿足。云
何名爲無爲法見。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已
得二種諦善巧者。由此善巧増上力故。於
一切依等盡涅槃。深見寂靜。其心趣入。如
前廣説。乃至解脱。如是名爲無爲法見。若
有成就無爲法見。苾芻齊此言説滿足。又
此法見當知三種補特伽羅皆得成就。一者
異生法隨法行已得定心。博識聰敏能如正
理觀察諸法。二者有學已見諦迹。三者無
學諸漏永盡
復次若有希求人天盛事自發誓願行梵
行者當知彼爲稱讃人天二種過患。何等
爲二。一者煩惱所生衆苦。二者無常所生
衆苦。云何煩惱所生衆苦。謂於人天住境
界愛。依現在世故住境界樂。依過去世故
住境界欣。於現在世依過去境生愛樂
故住境界喜。於未來世依現在境生愛樂
故。若於如是三世境中住染汚者。當知彼
爲稱讃所欲有匱乏苦。及生老等所有衆
苦。是名生起煩惱所作衆苦過患。云何
無常所作衆苦。謂順樂處有背失故。起變
壞苦。隨順苦處現在前故。起厭離苦。一切
自體於終沒時皆滅壞故。有滅壞苦。當知
是名三種無常所作衆苦。此中如來超過如
是二種過患。住一向樂。即於此樂應如實
知由此故樂。復應如實知樂方便。云何爲
樂。謂一切境相應永盡無上安隱。即有餘依
般涅槃界。云何方便。謂如前説。於五種受
發起五轉如實妙智。若諸聲聞棄捨大師所
證超過人天妙樂。希求下劣人天樂者。當
知彼於諸智者所。多受毀辱。亦自欺誑
復次嗢拕南曰
    一住遠涅槃 略説内所證
    辯一切智相 捨所學業等
    空隨行恒住 師弟二圓滿
由二因縁。當知名爲有第二住。謂有愛故。
爲欲生起第二自體。受習其因。此自體滅
第二自體次生起故。云何有愛。謂諸可愛
所縁境界將得現前。最初生起染汚欣悦。
名有憙樂。從此已後乃至未得於彼。多住
作意思惟。設復已得而未受用。於其中間。
即由憙樂増上力故。住染欣悦。名有歡喜。
於受用時多生貪愛。名有染著故名有愛。
又於未來起希求故。及於已得生領納
故。名有憙樂。於過去世隨憶念故。名有歡
喜。於已獲得正受用時。生貪愛故。名有
染著。如是名爲第二差別。云何生起第二
自體。謂憙樂等爲集因故。於當來世生老
爲根衆苦生起。與此相違。當知是名無第
二住
復次有二種法。更互相違。一者煩惱。二者涅
槃。是故安住雜染法已。即便隨順後有而
轉。若於後有隨順轉時。當知説名去涅槃
遠。復有六種鄙碎士夫補特伽羅鄙碎行相。
一者性多忿恚。二者所作不思。三者樂逼
惱他。四者若苦所觸便發不實麁惡語言。五
者或發眞實能引無義麁惡語言。六者因
此展轉發起無量差別惡言。非但少詞而
生喜足。由二因縁。諸出家者力勵受行。速
疾能證沙門義利。諸未信者令生淨信。其
已信者倍令増長。何等爲二。一者忍辱。二
者柔和。言忍辱者。謂於他怨終無返報。
言柔和者。謂心無憤性不惱他
復次以要言之。如來略依二種處所。説無
界教。一者説有餘依涅槃界教。二者説無
餘依涅槃界教。若由如是煩惱斷故。名成
就斷。補特伽羅不成煩惱。即由如是不住
彼果後有衆苦。當知是名説有餘依涅槃
界教。若由如是不住煩惱後有苦果。即由
如是乃至壽盡既滅沒已。一切餘依都無所
有。不住此身。不住餘身。不住中有。證得
一切衆苦邊際。當知是名説無餘依涅槃界
教。略有三種念力強因。一由其年少壯。二
由前生串習。三由現法數習
復次由五種相。當知涅槃是内證法。謂離
信故。乃至離見審察忍故。如前應知。謂現
法中於内各別内外増上所生雜染。如實
了知有及非有
復次由三因縁。顯示諸佛無上菩提。一者
覺了一切境故。二者覺了有及非有如實
事故。三者覺了染淨二品一切法故。是故
他於如是三處。請問世尊
復次諸有爲法倶有轉時。令心迷亂。能令於
相邪取分別。是故如來。爲諸弟子分別開
示。令於彼相決定悟入。爲欲了知眞實
相故。又爲於自無欺誑故。又爲於他
然無畏正記別故
復次諸出家者。棄捨所學増上力故。當知
安立顧戀境界。又出家者。毀犯尸羅増上
力故。當知安立未出家者棄背趣入心株
覆事。遠離慚愧故。一向愛味故。若堅執取
所縁境界。當知彼名最極愛味。由是因縁。
於修上品諸善業中。爲心株杌。是不調柔。
無堪能義。又即由此増上力故。行諸惡行。
内懷隱匿所造衆惡故。生其覆。如是一
切略攝爲一。説名於境最極愛味心株覆

復次若於諸根無護行者。由樂聽聞不正
法故。便生無明觸所生起染汚作意。即此
作意増上力故。於當來世諸處生起所有過
患。不如實知。不如實知彼過患故。便起
希求。希求彼故。造作増長彼相應業。造作
増長相應業故。於當來世六處生起。如是
名爲順次道理。逆次第者。謂彼六處以業爲
因。業愛爲因。愛復用彼無明爲因。無明復
用不如正理作意爲因。不正作意復用無
明觸爲其因。又於此中先所造業。是現法
受六處之因。現法造業。是次生受六處之縁。
或是後受六處由藉。愛等業等隨其所應。當
知亦爾
復次由二因縁。後有生起。一後有業。二後有
愛。而但説言諸有情類隨業而行。不言隨
愛。何以故。略有三愛。一者欲愛。二者色愛。
三無色愛。此中欲愛。是不善者雖有異熟。
然若不起惡不善業。終不能與惡趣異熟。
若欲界愛。於無明觸所生諸受。起希求時。
於可愛境發生貪欲。於可憎境發生瞋
恚。於可迷境發生愚癡。由此三種増上力
故。行不善業。由此業故。生諸惡趣。非但
由彼貪瞋癡纒定墮惡趣。然即此愛於所
造業異熟生時。能爲助伴。又由希求可愛
境界増上力故。修行善行身語意業。由此
爲因。得生善趣。此中可愛諸異熟果。但應
用業爲引生因。非染性愛。又若此愛色無
色繋。雖非不善。然是染汚。一切皆非有異
熟果。又即由此色無色愛。名有愛者。彼由
聽聞正法因故。於其欲界觀麁鄙相證
得明觸而生世間如理作意相應諸受。調
伏欲界貪瞋癡等。造修所成善有漏業。由
於此間造彼業故。當得生彼。不由於彼
染汚性愛。然即此愛於所造業。異熟生時。
能爲助伴。是故但説諸有情類隨業而行。
不言隨愛
復次於外事中。世間假名増上力故。亦説有
果及有受者。彼或時空世現可得。或時不
空。如果受者。因與作者。當知亦爾。如是
名爲世俗諦空。非勝義空。若説恒時一切
諸行唯有因果。都無受者及與作者。當知
是名勝義諦空。應知此空復有七種。一後
際空。二前際空。三中際空。四常空。五我空。
六受者空。七作者空。當知此中無有諸行
於未來世。實有行聚自性安立諸行生時從
彼而來。若有是事彼不應生。於未來世
諸行自性已實有故。又不應有無常可得。
既有可得。是故當知。諸行生時。無所從
來。本無今有。是名後際空。又無諸行於過
去世。有實行聚自性。安立。已生已滅。諸行
往彼積集而住。若有是事。不應施設諸行
有滅。過去行聚自性儼然常安住故。若無
有滅。彼無常性應不可知。既有可知。是
故諸行於正滅時。都無所往積集而住。有已
散滅不待餘因。自然滅壞。是名前際空。又
於刹那生滅行中。唯有諸行暫時可得。其
中都無餘行可得。亦無別物。是名中際空。
當知亦是常空我空。以無我故。果性諸行
空無受者。因性業行空無作者。如是名爲
受者作者二種皆空。作者受者無所有故。唯
有諸行。於前生滅。唯有諸行。於後生生。
於中都無捨前生者取後生者。是故説言
唯有諸法從衆縁生能生諸法。又一切法
都無作用。無有少法能生少法。是故説
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但唯於彼因果
法中。依世俗諦假立作用。宣説此法能生

復次由五種相。於能順喜所縁境界。隨順
而行。深心喜樂。不如正理。執取其相。發
生貪欲。多起尋思。方便求覓。因此廣行福
非福行。如能順喜所縁境界。順憂順捨所
縁境界。如其所應當知亦爾。其差別者。於
能順憂所縁境界。隨順而行。*深心厭惡發
生瞋恚。於能順捨所縁境界。隨順而行。深
心愚昧發生愚癡。餘如前説
復次有諸苾芻。證阿羅漢諸漏永盡。於一
切境隨順而行。恒時不堪。乃至失念生諸
煩惱。是故恒住無雜染住。由是因縁。説名
恒住。彼隨行品若喜若憂。若欣若慼。諸阿羅
漢皆無所有。乃至善中亦無是事。又彼恒住
極難行故。及無罪故。名爲最勝。能成就者
極難得故。説名第一眞實福田。應當奉請。
乃至廣説。當知如前攝異門分
復次於善説法毘奈耶中。應知大師及弟子
衆。各由二相其徳圓滿。云何二相應知
大師其徳圓滿。謂依利他行。欲令悟入諸
所有受皆是苦故。説受所依。説彼因縁。説
能雜染所有隨行。説所對治及能對治師句
安立。説一切種究竟出離是名第一師徳圓
滿。又依自利行。宣説不共三種念住無雜染
住。是名第二師徳圓滿。云何二相應知弟
子其徳圓滿。謂於如來無量法教。能了知已
而未得到聞之彼岸。若以得到其彼岸者。
要爲修行法隨法行。證得出離。非爲受持
了知是已如理修行法隨法行。非但隨説
音聲語言以爲究竟。是名第一諸弟子衆其
徳圓滿。如是修行法隨法行。不以下劣而
生喜足。要當往趣賢敏丈夫所趣之地。定
當獲得彼所應得。是名第二諸弟子衆其徳
圓滿
復次於善説法毘柰耶中。復由三相。應知
大師其徳圓滿。又由二相。應知弟子其徳
圓滿。云何三相應知大師其徳圓滿。謂佛
世尊。爲諸弟子。最初施設遠離二邊中道
正行。是名第一師徳圓滿。又於聖教未生
信者。有毀犯者。以正方便令入聖教
離諸毀犯。是名第二師徳圓滿。又於聖教
已得入者。由四法攝正攝受之。是名第三
師徳圓滿。云何名爲四種法攝。一於祕密
以其如法閑靜教授。而教授之不以非法。
二於違犯以其如法苦切語言。現前呵擯。非
不如法。三於尋思依止耽嗜。教令於内勤
修寂靜。四令時時聽聞正法。常無懈廢。又
令遠離相似正法。及令對治棄捨正行。當
知即是於其祕密。能引如法閑靜教授。於
實毀犯若正了知。要當呵擯。方調伏者。以
如法言現前呵擯。心無雜染。於尋思者。方
便令其易得決了。於諸流蕩五妙欲者。
示其過患令生厭離。漸次修學乃至證入
第四靜慮。所有尋思依止耽嗜方能於内究
竟寂靜。自令無惱。令他攝取。當知是名
於時時間聽聞正法常無懈*廢。云何二相
諸弟子衆其徳圓滿。謂諸弟子最初忍受大
師所見。謂諸法中空無我見。由是因縁。於
諸法中不増益我起邪執著。亦不毀壞
世俗道理。勝意樂故無所隨從。隨言説故
亦不遠離。是名第一諸弟子衆其徳圓滿。又
彼於見既忍受已。能正修行法隨法行。由
四法攝所攝受時。若彼諸法有苦有害。如
實了知能速斷滅。若彼諸法無苦無害。如
實了知能速作證。是名第二諸弟子衆其徳
圓滿。如是大師及弟子衆之所攝受諸佛聖
教。當知一向無染清淨。諸聰慧者之所歸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二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三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縁起食諦界擇攝第三
之一
如是已説處擇攝。縁起食諦界擇攝。我今當
説。總嗢拕南曰
    立等二諦等 以觸爲縁等
    有滅等食等 最後如理等
別嗢拕南曰
    立苦聚諦觀 攝聖教微智
    思量際觀察 上慢後甚深
略由三相。應知建立縁起差別。一從前際
中際得生。二從中際後際得生。三於中
際生已隨轉及趣清淨。此中云何從其前
際中際得生。及於中際生已隨轉。謂如有
一。宿非聰慧無明爲縁。造作増長罪福不
動身語意業。由此爲縁。隨業行識乃至命
終隨轉不絶。能爲後世續生識因。如是展
轉。有内外愛。識生果時。能爲助伴。現前而
起。既命終已。由前際因。於現在世。自體得
生。生已漸次於母腹中。因識爲縁續生果
識隨轉不絶。任持所有羯邏藍等名色分
位。後後殘勝。始從胎藏乃至衰老。又即此
識當續生時。能感生業與異熟果。異熟生
識。復依名色相續而轉。謂依眼等六依轉
故。由是説言名色縁識。倶生五根。説名爲
色。無間滅等説名爲名。隨其所應。能與六
識作所依止。識依彼故。乃至命終數數隨
轉。又五色根根依大種。根處大種。所生諸
色。及諸餘名。由彼執持所有根等。墮在相
續流轉不絶。此二總名隨轉依止。由是故
言識縁名色。名色縁識。於現在世猶如束
蘆相依而轉。乃至壽住如是。名爲從其前
際。中際縁起。諸行得生。於其中際生已隨
轉。當知此中依胎生者説轉次第。卵生濕
生除在母腹。有餘差別有色有情。在欲色
界受化生者。於初生時諸根圓滿。與餘差
別。在無色界。諸有情類識。依於名及色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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