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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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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求解。不修行究竟善自調伏。乃
至不般涅槃。由是事。憎惡大師
不平等。以廣大現前恩徳。不報故。
知此中總略義者。謂善説法毘奈耶中。既
出家已。由四因縁。如自己正所行。
而不行。如於大師聖教。出家正所行。
亦不行。謂樂相雜住故。隨順隨逐音
。勝解言説故。耽著利養恭敬故。由此耽
著増上縁力。聽聞正法。不自利利他行
故。又佛世尊不自顯能善御衆。而攝
。唯深哀愍諸有情故。由是因縁。於
。弟子衆中。能無護惜分明示語。寧使
子由此分明麁利益語。現捨正法及毘奈耶
利益。勿此廣興邪行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一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三
復次嗢拕南曰
    離欲未離欲 問因縁染路
    保命著處等 皆廣説應
若有苾芻。於其欲界或已離欲。或未離欲
五妙欲意所識法。定地三世。由三種纒及
彼根本所有隨眠。正雜染時。於現法中。不
證究竟涅槃。當知此中由過去世
彼取識。由未來世。屬彼取識。由現在
。著彼取識。由彼根本所有隨眠。墮在相
常隨逐故。執彼取識。與此相違。無
時於現法中。堪能趣證究竟涅槃
復次於聖教中。當知有四如理問者。一有
淨信。若諸長者。若長者子。二具聰慧多聞
苾芻。三是大師親承侍者。四即大師。有二因
。佛於弟子知而故問。謂觀弟子雖
。而無畏。或於其義了知。爲
現在未來過故。爲正法得久住
復次由二因縁。説六識身。以内六處因。
外六處縁。謂内六處爲彼種子所
故。又内六處相續一類。如先所得畢竟
轉故。境界不爾。非彼種子所依附故。又非
一類相續轉故。復次由二種相。當總了
一切雜染。一者一切雜染自性。二者一切雜
染行路。言自性者。所謂欲貪與諸雜染
根本故。言行路者。謂内外處。能取所取有
差別
復次若諸苾芻。於二處所。等隨觀察。若行若
住。如理作意爲所依止。於二雜染。應
。云何名爲於二處。所謂自保命忽然
喪。不善心殞往諸惡趣。云何名爲如理作意
所依止。復於何等二種雜染。應其心
謂我寧遭種種楚撻損害。於己諸處之身
復令我不善心殞生諸惡趣。又我應
喜樂倶如實觀察。爲治現行不善
懇勵修習諸行無常。若經行時。於諸境界
取諸相。執取隨好所有雜染。令心解脱
遠離住時。於諸不善種種尋思所有雜染。令
心解脱。當知此中第一雜染。是相似因。第
二雜染是相似果。又二雜染現在轉時。生
二處。謂自保命。即於爾時倏歸*殀喪。不善
心殞往諸惡趣。是故於彼二種雜染。一刹那
中深見過患。發生慚愧尚爲妙善。況能相

復有衆多魔所歸向所有雜染著安足處。智
者了知應當遠避。謂已離欲諸異生類繋
定生喜樂諸處所有愛味著安足處。未離欲
者於妙五欲受爲依故。喜樂諍競貪愛耽
染著安足處。於恩於怨。諸有情所一切愛
恚著安足處。廣大上品能引境界順樂順
求所尋所貪愛所有三世著安足處。
知此中。可欣可樂可愛可意諸句差別。
前已辯。不欣者。於未來世。不
故。不樂者。於過去世隨憶念
樂故。不愛者。於諸境界。不樂故。不
意者。由諸受樂故。又言苦者。
即於境界樂故。言損惱者。即於
樂故。言違背者。於過去世
樂故。言逆意者。於未來世。不樂故
復次有二雜染。一者外境雜染。二者内受雜
染。眼等爲依。於色等境。起諸貪著。名外境
雜染。諸觸爲依。貪著内受。名内受雜染。此
二雜染。於永寂滅般涅槃中。皆不得。非
諸魔怨所能遊履
復次由十五相。應當了知一切種類愛見雜
。謂於諸處諸纒故。名藏。由隨眠故。
護。由我見故。名覆。所餘差別。廣説如
前攝異門分。復次總嗢拕南曰
    因同分等 唯作縁等 上品貪等
    後多住等
別嗢拕南曰
    因同分思縛 解脱相觸遍
    勝解護根門 教愛相爲
諸聖弟子。因同分識。隨入無我。由三種相
諸識中正觀而住。云何因同分識。隨
無我。謂由現見五有色處。四大種身若増若
減。若取若捨。無常性故。於彼識入無
。無常則苦。苦則無我。由是因縁。隨入無
。云何隨入無我性已。由三種相。於諸識
。正觀而住。謂諸邪見。一切皆以我見
根。是故此根必應先斷。又以正慧即觀
。所依所縁差別轉故。有無量種。又觀
差別轉時。如刹那量安住堅實。尚不
得。何況畢竟
復次於六處滅究竟。寂靜無戲論。由
論倶四種行相。不思惟。不分別。不
詰問。唯應他増長覺慧。審諦觀察眞
實意趣。云何爲四。謂或有無。或異不異。以
彼六處有生有滅。展轉異相。施設可知。由
生滅故。有無可得。有異相故。待他種類
異性可得。待自種類前後無別不異可得。
六處永滅。常寂靜相。是故由彼戲論倶行四
種行相。思惟觀察不道理。當知此中能
無義思惟分別所發語言。名爲戲論。何
以故。於是事。勤加行時。不少分増
善法。損不善法。是故説彼名爲戲論
復次於内外處。若有欲貪境界現前。或不
現前。而其諸根不棄捨故。名爲縛。若無
欲貪。設有境界正現在前。諸根於彼尚能棄
捨。況不現前。故名解脱
復次善修梵行。於諸蘊處我我所見已永斷
者。若爲身。乃至奪命苦受觸。終無
變心變可得。如是名麁善守根相。彼由
是善守諸根。四苦解脱増上力故。得四種
。一由當來外縁生苦得解脱故。二由
來内縁生苦得解脱故。三於現法般涅槃
時。由二種依作衆苦得解脱故。四命終
已與世所見草木相似一切衆苦不相續
故。由二種相草木相似。一者六處離有情
。與世所見草木相似。二者六處爲所依
貪瞋癡火乃得燒然。與世所見草木
似。善修梵行諸聖弟子。當來後有苦不
故。與諸如來成就明力。少分相似。非現法
縁苦不生故。設暫生已速疾斷故。然諸如
來。二種明力。皆悉成就。是故説名無上明

復次有一沙門或婆羅門。越勝現量。世間愚
夫尚不迷惑。況諸智者。一切愚癡所安足
處。虚妄推度以爲依止。或依前際。或依
。堅固執著建立四種苦樂邪論。謂依
。虚妄計度宿作因故立諸苦樂。一向自
作。虚妄計度自在變化以爲因故立諸苦
。一向他作。虚妄計度先自在作。然後宿作
因所作故。立諸苦樂。自作他作。虚妄計
無因生故立諸苦樂。非自非他所作因生。
或依現法虚妄計度。若隨自欲自作功用
生起者。立爲自作。若不欲。不自覺
。他所引者。立爲他作。若隨所欲。自所
。他所引者。立自他作。若非自他功用爲
先。所生起者。但由境界現在前故。不
達微細因觸。便起邪執。謂自他所
因生。立無因生。此中唯有諸根境識和合所
生苦樂可得。都無前際。或現法中。若自若
他實有可得。唯即於此三事和合。假立
。是故當知。唯有其觸行一切苦樂
。復次由四種相。正發精進。速令諸漏永
盡無餘。何等爲四。一者發起平等精進。謂
極掉擧。發勤精進。令其身心疲倦損惱
亦不極下。發起精進。虚棄身命
得。是名初相。又不此而生憍慢。謂我
獨能發勤精進。餘則不爾。是第二相。又於
正發勤精進果世間安觸所證差別無
愛味。與此倶行修不放逸。是第三相。又於
精進平等之相。能善攝受。令當來
退失。是第四相。如是正發勤精進故。永盡
諸漏。成阿羅漢。若欲彼大師有智同梵
行所。記別自己所證差別。唯阿羅漢六處
勝解能正記別。謂依三學及以五種補特伽
。云何名爲六處勝解。一出離勝解。二無惱
勝解。三遠離勝解。四愛盡勝解。五取盡勝
解。六心無忘失勝解。云何三學。一増上戒學。
二増上心學。三増上慧學。云何五種補特伽
羅。一者異生處在居家。唯依於信生欣
樂出離勝解。從境界縛心求出離。是名
一補特伽羅。二者異生既出離已。唯依於戒
諸有情身語意行無惱行。是名第二
補特伽羅。三者異生能斷利養及恭敬愛。於
現法中欲界欲。是名第三補特伽羅。四
者有學已見諦跡。是名第四補特伽羅。五者
無學得阿羅漢。是名第五補特伽羅。當
此中。第一第二處所勝解。初學所依。第三處
所所起勝解。與第二學其所依。後三處
所所起勝解與第三學其所依。若由
能斷煩惱。及煩惱斷當知是名心無忘
。又於當來。後有因斷。説名愛盡。現法境
界諸雜染斷。説名取盡。又彼第一補特伽羅。
正信出離勝解而未決定
彼一切悉皆棄捨及與變異。第二有
無惱勝解。第三有其遠離勝解。當知亦爾。
若諸有學六處勝解。雖能當來棄捨及
與變異。然似幼童等持念慧。皆悉羸劣。雖
聖處善修故。於貪瞋癡。不遠離
餘永斷。由慧劣故。及由貪等未永斷
故。若遇勝妙境界現前。時時忘念。由此因
而勤生起。學心解脱及慧解脱。盡諸煩
。是故有學補特伽羅。仍有所作。由此分
故。而名減劣。若阿羅漢六處勝解。尚無
能當來變異。況有棄捨。善修道故。貪瞋癡
等永斷無餘。愛盡取盡勝解圓滿。已得盡智
無生智故。六種恒住所攝受故。所有智慧
有學時時忘念故。阿羅漢六處勝解。
第一義最極圓滿。亦名成就最極清淨
餘下位補特伽羅由此因縁亦無自高
別所解。於三摩地所行所縁。無散亂故。
内心住。即三摩地善成滿故。名不狹小
一切煩惱皆離繋故。名善解脱。所有智慧善
積集故。説名善修。見滅盡故。無愛味。其
心一向善而無
復次略有二種補特伽羅。一者不
根門。二者善能密護根門。云何名爲
護根門補特伽羅。謂如一。於諸境
如理作意思惟。於可愛色貪欲
之所纒縛。於不愛色瞋恚纒之所
。又於彼境念所有過患。設有
。不善修習。由是因縁。心爲時纒之所
。起諸纒已不制伏。又是異生未
學心慧解脱。於上無學心慧解脱。不
。由知故。於諸有學心慧解脱。亦不
滿。彼於爾時修力所依止。於
惱品所有麁重。未永害。又不先善思
擇力。念不成就因縁故。當知不
護根門。由此三相補特伽羅。應知不
護根門。一由纒故。二由思擇所攝對治有
缺減故。三由修力所攝對治有缺減故。
此相違。當知白品。於諸根門善能密

復次由二種相諸聖弟子。於其大師所説
法教。能正記別能善宣説。謂能辯釋眞實
故。云何爲二。一者由是意趣宣説。善能
入如是意趣。而正記別
二者如來以無量門廣宣聖教。爲無量品
補特伽羅種種辯説。於此法教法性
能正記別
復次於佛善説法毘奈耶。深心愛樂新學苾
芻。由二種相。應正了知。一由身相無變異
故。二由心相無變異故。謂由形色極光淨
故。面貌熙怡極鮮潔故。膚體充實不羸損
故。諸根適悦而寂靜故。身無變異
喜足故。遠離貪樂畜積資財而受用
故。於其室家顧戀故。心無變異。復有
種婬貪對治。能令婬貪未生不生。已生尋
。一者思惟不應行想。二者思惟極不淨想
三者密護一切根門。此中密護一切根門
略廣應知如聲聞地。謂能密護諸根門者。
母邑摩觸身故。名善護身。於
母邑觀不聽不憶念故。名善守根。設
見設聞設隨憶念。即能長時攝受正念。以
猛利慧深見過故。名善住念。彼由
善護其身。善守諸根。善住正念。便能思
不應行想。由此煩惱不心令暫欣味
又能思惟極不淨想。由此煩惱不
速迴轉。復次嗢拕南曰
    唯縁尋思願 一切種律儀
    入聖教護 勝資糧善備
    捨所學著處 不善義隨
    菩薩勝餘乘 論施設最後
先所作諸業煩惱及自種子相續所引諸
。生起其六觸處。唯爲作縁。如心所起功
用所引諸取受業。手唯能作取受。當
知此中道理亦爾。復次諸有苾芻受用如法
邊際臥具。安住空閑。若有能令尋思躁擾
勝妙境相來現於心。當知是魔品類所作。
此中苾芻應九相住其心。從諸境界
相應尋思。攝心令住無尋思隨一更起
若由此依此境界喰味。於此境
。隨其所得其所住。能自遠離彼。於
可愛事。終不止諸欲尋思。而有
。於恚尋思及害尋思。亦能遠離。淨修
。於現法中能得涅槃。得涅槃已。終不
他諍競而住。謂諸諍競於佛聖法毘奈耶
。極作衰損。如是愚癡所生尋思。亦不
餘外道。復次若由先世後有苦因。於
現法中六觸處果法而轉。由六境界
損惱時。若有苾芻。爲後有。自發誓願
行梵行。彼於爾時其第七後有苦因
倍更増長。轉爲損惱。於現法中能障
。由此因縁能得當來有暇。圓滿不決定
故。此後有願。當知於彼微細縛中。最極微
細。何以故。如彼三十三天宮中有一囹圄
其中禁縛天或非天。然彼法爾暫得解脱
天妙欲遊戲而住。乃至未逃竄之心
此心若起便失妙欲。還見自身爲縛所縛。
彼纔起心便爲微細縛之所縛。以時故。
説名微細。非識故而説微細。由被縛
。能自解了我今有縛。若諸苾芻心願
。此心若起便即被縛。既被縛已不
知自身有縛。是故此縛最極微細。當知時分
及以難識倶微細。故名極微細
復次若諸苾芻精勤加行。守護諸根。於其律
儀及非律儀。應當了知。於軟中上世間有學
無學律儀。應當了知。云何律儀。謂如一。
可愛境諸雜。染心。不忍不受不執不
取。設令暫起尋還棄捨。是名律儀。云何非
律儀。謂一苾芻如農者。親近善士
正法。如理作意。正修所縁境界良。令
起善根苗稼。然其種性猛利多貪。未
習貪欲對治猛利慚愧。亦未曾有若遇
勝妙境界現前。彼由本性猛利貪故。未
習貪對治故。所有慚愧皆羸劣故。便起
貪纒。堅執不捨。心於貪纒防護。而自
放縱非理作意相應心牛入境界田。損壞所
有善根苗稼。以是因縁。名非律儀。又如
一。能速作意。於諸境界而自攝斂。然未
所有過患再起。是名爲軟世間律
。又如一。能速作意。於諸境界而自攝
斂。亦能觀彼所有過患。令再起。是名爲
中世間律儀。由此爲依。獲得四種作意所
攝九相心住。當知如前聲聞地説。由
故。名欲貪諸異生類。彼先修習加行觀
時如農者今得増上猶如大王。於
得等至所生勝妙諸受。能正了知是大放
逸安足處已。便使臣。聽聞正法増上所
生勝奢摩他之所攝護毘鉢舍那。令其觀
察彼所生受性是縁生。縁生性故體是無
。彼由此故。便以意地諸過患相倶行作
。而得離欲。既離欲已復觀等至所依別
故。十種差別。時分別故。多百差別。此中等至
所依別故十種別者。謂有尋有伺。無尋唯
伺。無尋無伺。若喜倶行。若樂倶行。若捨倶
行。退分。住分。若勝進分。順決擇分。時分別
故多百差別者。謂即觀察如是行相。依
住滅時分作差別道理。當知復有多百
差別。如是了知彼所生受是無常性。流轉
差別種種性已。略由三相。復審觀彼是無
常性。謂所依故。現行故。因故。所依故者。謂
極乃至第四靜慮所有色身。是受所依。現行
故者。謂極乃至滅受想定其間想受多分現
行。言因故者。謂當來世所有受因。即思求
願。觀察如是乃至有頂所有諸法縁生性故
皆是無常。如是如理審正觀察諸離欲地。是
上品世間律儀。當知此中前二律儀。思擇
力攝。後一律儀。修習力攝。彼既成就如
勝妙不放逸力。如實通達聖諦理故。便能
永斷我我所。以爲前行一切見道所斷
煩惱。又能獲得有學律儀。彼即修習有學
律儀。復能永斷妄執我慢以爲前行一切
修道所斷煩惱。究竟證得無學律儀。此上
更無若過若勝所餘律儀
復次若諸苾芻。已入聖教諸根。彼便
一向造作衆苦。謂後法苦。或現法苦。當
是不根者。如癩病人入蘆荻叢。爲
其葉可愛境界破。裂其身。攝受當來微
細倶行後有衆苦。而不覺。如是名爲
後法苦。説衆苦。彼又於此起染起
著廣生毀犯。由是因縁。雖空寂阿練若
。而受行追悔起尋思之苦。如菅茅
刺傷害其足。不淨仙衆。設強
入清淨僧中。便爲有智同梵行人擧其所
。由彼内懷覆藏意故。心如鴆毒。於能擧
摻害。又諸有智同梵行者。知其鄙
劣樂沙門。即便遠避不與同住若諸村
邑若阿練若。咸共譏毀言。此長老如是毀犯。
是惡説。如是惡作。如是非法雜染而住。
已淨信者。令其變退。未淨信者。令信不
生。是故彼人於現法中。領受如追悔所
作。發憤所作。遠避所作。譏毀所作。種種諸
。此及前説領受後法所作衆苦。總略爲
一。名衆苦。此中云何名非律儀。謂於
是現法後法。具衆過患。行處境界。起不如
。妄執諸相隨好邪想。邪想爲先於其住
起順彼相應尋思。由此不前所
説一切過失如實觀見。雖復觀見所有過
。未數數多修習故。於所依中諸煩惱
品所有麁重。未除遣。身未輕安。謂色心
身。由此行相纒及隨眠猶尚和合。能令
背思擇修習二力對治。名非律儀。與此相
違。當知即是律儀行相。又此律儀三因縁故。
能令修習速得圓滿。何等爲三。所謂最初
善説法毘奈耶中。淨信出家。既出家已。便
神力相應聞慧。攝持蟲獸相似六根。既攝
持已。復用如理作意思慧。正審觀察過患
方便在聞慧上修慧下。故中間繋縛。中間繋
已。爲察於彼神力自在。乃取
淨相。於諸境界而放縱之。於彼神力
故。各各馳散別別境界。然其不究竟
逃竄。未善觀見彼過患故。令彼蟲獸未
調伏。又令神力不自在。了知是已。復多
習如理思慧。令究竟。超過作意。轉更
勤修循身正念。於此正念善修習故。彼不
復能各各馳散別別境界。當知爾時彼善調
伏。神力於彼而得自在
復次有諸苾芻。先已修集妙慧資糧。復得
遇善友。圓滿聽聞諸行三種過患。謂現法
過患。後法過患。現法後法過患。當知此中大
種互違爲所依止一切疾病。名現法過患
惡趣諸行常恒隨逐能作能往。名後法過患
先於現法就憙貪以爲所依。能引現法
後法老死。名現法後法過患。如是總略有
三種苦。一疾病苦。二惡趣苦。三老死苦。謂
善趣及依惡趣。聽聞如是諸過患已。精
進修行。法隨法行。因斯能入聖諦現觀。次
善淨無我眞智。如空室。現觀内外六
處皆空。彼於爾時。以慧通達依諸境界
。所生諸煩惱纒能爲損害。及有餘殘煩
惱隨眠貪愛隨眠。又自通達於相續中。有諸
煩惱。有諸貪愛。有諸苦惱。有諸損害及過。一
切煩惱貪愛。證有餘依般涅槃界。一向寂靜。
次後復證無有餘依般涅槃界。彼先修習譬
草木枝條莖葉。正法門慧積集聖道。法
隨法行爲所依筏。於修道中正勤修習。漸
次證於心善解脱。住有餘依般涅槃界。一切
災惱皆得解脱。既住於此。當知究竟越
衆苦。到於彼岸
復次由七因縁。於善説法毘奈耶中。雖出家
。復還退捨正所修學。云何爲七。謂諸異
生未度諸異生地。於五取蘊衆苦惱
。不實了知五轉。或復異生於諸妙
。不上品觀其過患。又於行時及於
。恒常縱逸於可愛境。取不如理所有相
。不繋念故。恒常尋思善品惡刺非理尋
。又無畏。若王若餘因事呼逼由怖畏
故。則便隨從。復有親愛諸親屬
。彼若招命由親愛故。則便隨從。又於
或隨順貪。或隨順瞋。或隨順癡。發起猛
利諸煩惱纒。又即於彼心相續中。常有
。又由就下劣勝解。無一切廣大勝
。謂於出離遠離涅槃。由彼成就劣勝解
故。於諸境界其心趣入。由一切父母等
。不孑然無顧戀故。於其出離心不
趣入。於八聖支勝解故。於其遠離
趣入。由彼果煩惱斷中勝解故。
其涅槃心不趣入。略由二處一切漏
一見所斷。二修所斷。當知此中非理作意。及
所縁境。名順漏法。若諸有學於能發起修所
斷漏非理作意所縁境界。雖永斷。而由
妙慧正通達故。説名此順漏法中其心
寂靜。猶有失念増上所生微劣纒故。未
清涼。未宴默。然其所起一切見道所斷
諸漏。皆永斷故。亦名清涼。以當來
故。亦名宴默。而彼異生成就下劣諸勝
者。遍於一切諸漏法。心不寂靜
清涼。不宴默。當知由是七因縁故。
復還退捨正所修學。與此相違所有白品七
因縁故。於善説法毘奈耶中。既出家已。終不
退捨正所修學
復次若有苾芻。依四著處。當知彼行四種
邪行。何等名爲四種著處。謂有苾芻。於
外處有貪愛故。能感後有。於現法中
涅槃。是初著處。復有苾芻。於先所捨外諸
所有父母等事。有顧戀縛其心。如
名爲第二著處。復如一。於現法中
一切利養恭敬。於諸所得利養恭敬。耽著不
捨。如是名爲第三著處。復如一。是有
學者已見諦跡。有餘我慢。少分貪愛之所
隨逐。於修棄捨縱逸而住。如是名爲第四
著處。云何名爲四種邪行。謂彼最初愛樂後
補特伽羅。於現法中涅槃。若諸有
學行於縱逸。由此著處増上力故。樂與
家及出家衆共相雜住。如是名爲最初邪
。又復即前愛樂後有補特伽羅。愛樂後
増上力故。發起邪願。行於梵行。如是名
第二邪行。又復於先所捨外事
。由彼著處増上力故。能令退捨正所
。如是名爲第三邪行。又於現世
利養及與恭敬。於諸所得利養恭敬。耽著不
捨補特伽羅。由此著處増上力故。毀犯尸
。廣説乃至。螺音狗行。彼由戀利養恭
。不所學。不是罪。公然犯戒。如
名爲第四邪行
復次有諸苾芻。於義不善從他所聞種種
文字一義言説。便懷猶豫歡喜。今於
是中何者爲實。復有四種能生微妙清淨
智見無倒觀門。何等爲四。謂極精勤觀
者。於生受因如實妙智。又於依持及所
依因如實妙智。又於住因如實妙智。又於
依縁自性助伴隨順苦樂非苦樂行如實妙
智。又二縁故。如來除滅於義不善補特伽
羅所有猶豫。一者顯示種種文詞所表一義
文有差別。義無差別。由是能令除猶豫
二者開顯聖教廣義。由此能令義通達
云何名爲聖教廣義。謂從資糧地乃至漏
盡。皆説名爲聖教廣義。此中邊際根成熟
住。如來所化無我相應善受堅固聞思所成
正見成就。此爲依止。此爲建立。獨處空閑
内外處四種識住。爲滅諸有取識
循身念勝奢摩他毘鉢舍那之所攝受
此親近修習勢力。發生如實縁初識住
逼現觀止觀雙行。從此無間於聖諦中
能入現觀。復更修習。如得道以漸進趣。
能得一切諸漏永盡。如能如實縁初識住
乃至如實縁第四識住。當知亦爾
復次如先所説。不根門補特伽羅。煩惱
諸纒現前不捨。世及出世思擇修習二力對
治有闕乏。煩惱生已性多堅執。魔既了
知性堅執已。便往其所諸境界而媚
。如是彼魔於性執著煩惱諸纒補特伽
。而得其便。爲媚惑。於其相續
所縁。又即如是不根門。補特伽羅。於
涅槃欲樂劣故。親愛劣故。譬如乾朽葦草
舍宅。魔便於積集可愛境界炬火而焚
燎之。由二因縁。彼爲境界常所蔽伏。一未
生纒令其生故。二已生纒令相續故。由
境界愛蔽伏。於廣追覓諸境界。多行
種種惡不善行。於是邪惡行。復
種種惡不善法之所蔽伏。如前所説。
邪行已。失路而行。沿流而去。名順流
。與此相違。所有白品。當知是名非順流

復次由八種相。當知總攝後有菩薩諸正行
道。及以道果。勝聲聞乘無有上。何等爲
八。謂哀愍故。内勇悍故。諦察法忍性現前
故。能出離故。自内發起觀諦行故。廣大善
修世間正見現在前故。由無漏菩提分法
故。由善清淨修覺分。倶進修
上純淨修道。依止六處修習圓滿。獲得六
種最勝無上圓滿徳故。當知此中於諸有
長時哀愍。熏修其心。住最後有諸大菩
薩。見諸愚夫墮貪愛河。順流漂溺爲五相
之所逼切。既觀見已深起大悲。何等爲
五。一者見彼墮貪愛河。不正尋思。不可愛
水常所逼觸。二者見彼内外六處三毒火
雞住於兩岸。三者見彼在於欲界衆多
憂苦種種災横諸惡毒刺遍布其下。四者見
彼在於色界世間慧眼有闕故猶如
冥處在其中。五者見彼在無色界世間慧
眼已圓滿故。諸聖慧眼有闕故。猶如
闇居在其上。既見是墮貪愛河諸有情
類。遍於一切皆不寂靜。若觸若岸若下中
上苦逼迫已。發起大悲。是名哀愍。又即成
就此哀愍者。或生王家或帝師家。雖
内興勇悍。我今定當達妙跡。歸修梵
。終無退轉。如是名爲内興勇悍。又彼即
出家。居贍部影。獨坐思惟。便能證
入最初靜慮。後於自他老病死法。正審觀察。
能定忍可。如是名爲諦察法忍内自現前。又
彼宿世所習善根一切善行之所覺發。復
勇悍諦察法忍増上力故。便能棄捨廣大
妙欲。淨信出家。雖施設。正梵行者而能
自然受持禁戒。由此禁戒爲依止故。漸次
能證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如是名爲能正出
。又彼爲世間道正求出離。由
先世正等覺。所獲得無上究竟出離。正聞
勝解。積集熏修。身相續故。於世間道都無
信樂。由是因縁菩提樹。即依先時觀
病死假想之道。於諸諦相次第觀察。作
思惟。是諸世間有情之類。墮在種種艱險
衆苦。有生有老有病有死。然其不
老病死究竟出離。如實了知如是次第。觀
於老死。觀老死集。觀老死滅。觀能趣證老
滅行。如理作意爲依止故。久已積集大
資糧故。以倶生慧便能覺悟一切法性。安
住諸法法住法界。如是名爲自内發起觀
察諦行。又彼復欲上漏盡。方便發起宿
住念智。憶念先世。從諸如來正等覺所。於
漏盡道習聞思。由是發起長時積集。世
間正見令現在前。然此正見。如教授者以
此爲依。能令菩薩安處一坐。乃至證得究
竟漏盡。如是名爲廣大善修正見現前。又
即由彼如教授者有正見漸次勝進。先
已遠離下地諸欲。乃至上極無所有處。當
聖諦現觀時。便證無漏四念住等。乃
至最後八聖支道所有一切菩提分法。擧
最後。當知亦攝前位一切。由彼故。成
還果。以無漏菩提分法。是故説名
清涼。彼由是獲得世間究竟安樂。獲
出世無漏安樂清涼故。名離熾然。由
間道。乃至已離無所有處所繋煩惱。及已遠
離見道所斷諸煩惱故。名離熱惱。爲
餘永斷有頂所繋煩惱故。復勤修純無漏
。所謂修習無上覺支。是名進修無上修
。由此修故。無學地中六種修法究竟圓
滿。一者修聖神通。究竟圓滿。二者修淨五
。究竟圓滿。三者證得煩惱并諸習氣無
離繋。究竟圓滿。四者證得四種現法樂住。究
竟圓滿。五者證得世間靜慮等脱等持等至
究竟圓滿。六者證得名身句身文身
所欲。得艱難説正法。究竟圓滿。當
此中修淨信根究竟滿者。謂於涅槃意樂
淨故。修精進根究竟滿者。謂能勇猛造
一切有情義利。善清淨故。修習念根究竟滿
者。謂三念住無忘失法。善清淨故。修習定
究竟滿者。謂於聖天及以梵住善清淨
故。修習慧根究竟滿者。謂十智力善清淨
故。彼由是能六處圓滿因。得
大王。所謂法王由是證得六種圓滿。謂聖
神通増上力故。得大財富自在圓滿。諸根
清淨増上力故。得大舍宅自在圓滿。斷
煩惱増上力故。得安樂諸坐臥具自在
圓滿。現法樂住増上力故。處其舍宅。坐
具中。證得第一無諸損惱大安樂住自在
圓滿。靜慮解脱等持等至増上力故。證
能辦一切有情正利益事。遊戲喜樂自在圓
滿。於諸名身句身文身。得所欲。得
説正法増上力故。得能於
他所獲得。平等分布作用自在圓滿。如是名
六處修滿爲依止故。證得六種自在圓
滿
復次略有四種尋求我論。由此論故。薩迦
耶見未永斷者。求我尋思數數現行。云何
四。一者尋求我。我用何以爲自性。二者
求我。我爲常。爲是無常。三者尋求云何
我。我是常。無常。四者尋求我。所有我住
何處。當知此中略有四種尋求於我。一者
求自性。二者尋求其轉。三者尋求其因
四者尋求窟宅。此中三種可設諸行
差別。又此施設可顛倒。第四一種由
切種。終不設差別。當知施設我自
者。謂即施設十二種處所生六識并受想
。以爲其我。過此餘我不得故。又即此
我體是無常。由生故。老故。死故。又此諸
行以諸趣種種自體生起差別。不成實
故。説幻事。想心見倒迷亂性故。説
陽焔。起盡法故。説増減。刹那性故。名曰
暫時。數數壞已速疾有餘。頻頻續故。説爲
速疾現前相續。來無所從。往無所至。是故
説爲本無今有有已散滅。由是相。略説
生身展轉無常。及有因刹那展轉無常。如
三種如理施設我之自性若轉若因。施設我
之所有窟宅。終不得。由諸行中離
行性別有實我。住諸行中可得故。由
因縁。約世俗諦諸行尚空不施設。何況
勝義。是故一向於空立空。如是由心如理
作意。聞解了故。思等了故。修諦了故。如
次第差別説言。應當歡喜。應當等喜。應當
遍喜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二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四
復次嗢拕南曰
    上貪教授及苦住 觀察引發不應供
    明解脱修無我論 定法見苦最爲
三因縁故。補特伽羅於所縁境。上品貪行。
何等爲三。一者康強非羸劣。二者端儼非
醜陋。三者習貪非貪。復由三種對治。攝
受尚令是懷上品貪補特伽羅。於善説
法毘奈耶中。勤修梵行。調伏其心。令
。何況但懷中軟品貪微薄塵者。何等爲
三。一者密護根門爲所依止。遠離一切欲
樂邊故。二者於食知量初夜後夜減省睡
所依止。遠離一切自苦邊故。三者最
勝正念正知爲所依止。行於中道出離行
故。當知此中於四念住善住心者。或於
境界現前。若不相及與隨好。如實了
知受生住滅。若取其相及與隨好。如實了
知想生住滅。或於住時實了知彼因
生住與滅。由是相。正念正知。於
切時。於一切種所縁境界。能如正軌
其心。是名最勝正念正知。復有最勝正念正
。謂已獲得滅盡定者。或已獲得無想定
者。或已獲得無尋伺者。當知依止聖住天
。除此最勝正念知住。更無餘能過上
。或從滅定起已而住。或將定。方便而
住。如實了知受生住滅。是名最勝正念正
。如滅定實知受。依無*想定
想。無尋伺定如實了知所有尋伺。當
亦爾。由此最勝正念正知。唯取法故。不
是受想尋伺我我所虚妄分別。若諸
愚夫受想尋伺差別生時。於受等法
起唯有法想。但作是念。我能領受。乃至
廣説。由是因縁。彼尚無正念正知。何況
最勝。此中後説正念正知。或不還果或阿羅
漢。當知前説正念正知。從作意無
諸異生位一來果
復次由二因縁。如來自言。其年衰暮身力疲
怠。勸諸聲聞他説法。一者爲其少
憍傲。住放逸者自怖厭故。二者
當來世諸有苾芻。其年衰老無
勢力。遠離疑悔。勸請少年諸苾芻等。宣
正法。諸有苾芻。其年盛美具足勢力。遠
疑悔。無恐懼。爲他説法。當知此中略有
二種處大集會説正法。一者決擇説。二
者直言説。決擇説者。謂興詰問徴覈方便。説
正道理除疑惑。直言説者。謂諸聽衆默然
而住。如説法師宣説正法。又由四相
能隨順教授教。一能分析諸處差別。於
諸行中無我智見清淨故。二於諸受并
所依滅増上慢最極寂靜見清淨故。三能
越未來諸苦見清淨故。四能超越現在諸
見清淨故。此中分析内外諸處識觸受想
思愛衆別。顯示無我。由縁起方便道
。能引最初正見清淨。如明依燈。如影依
樹。彼非有故此亦非有。顯示内外諸處差
別爲因諸受。由彼諸處無餘滅故。此亦隨
。離増上慢。於其涅槃實了知。最勝寂
靜。能引第二正見清淨。於現法中智慧
。能永斷滅一切煩惱。顯示無餘超越當
來所有衆苦。能引第三正見清淨。顯示遍
苦順樂順非苦樂一切法中。不
。不瞋恚。不愚癡。顯示見道
念住善住其心。顯示修道。修諸覺分。謂令
諸漏永滅盡故。超越現法雜染苦住。能引
第四正見清淨
復次有諸苾芻。不根住。於諸境界心多
愛染。心多散亂。由此因縁二種苦。一者
麁重所作苦。二者於諸法中疑惑所作苦。
所以者何。由彼方便應修身。勤修身
已。應修戒奢摩他支。以身亦不
戒奢摩他支。爲因縁故。身不輕安。心
輕安。是故彼受麁重所作苦。輕安闕故。
證勝三摩地。由是因縁
實知多生疑惑。是故彼受諸法
疑惑所作苦。由此二種苦惱住故。名
根増上縁力所得衆苦不安隱住。如
名爲現法中根者所有過患。與
相違。當知即是守護根者所有功徳
復次有諸苾芻。爲欲貪修方便。由
習加行道故。伏諸煩惱。作是思惟。我於
諸欲欲貪而不覺了。爲有耶。乃
淨相作意思惟。於斷未斷方得決定。觀
察作意爲依止故。尋求貪欲生起處所。如
實了知。憶念分別。是諸煩惱勝安足處。由
彼煩惱未永斷故。若爲煩惱漾心時。
知能趣下劣分故。便即制伏。若不制伏
先所得少三摩地。尚還退失。況能進
勝品功徳。由整攝故。能不退失。亦能進
勝品功徳。若不觀察復還發起増上慢故。
亦有退失。由觀察故。能證決定。若心漂漾
能正了知還復整攝。是故不退。如方便
欲貪餘上位其所應。當知亦
爾。若猛利見審觀察時。而不生起。彼便獲
得決定勝解。我於諸處能勝伏。謂此所
縁應生煩惱。我於是處已勝伏故。令
生起。超過學地。猶如大王能隨己心自在
而轉。降伏一切魔羅聚落。證得究竟盡無
生智。梵行圓滿。復次於其六根前所説。
五寂靜相不寂靜故。當知攝受三種苦果
謂現法中依根増上雜染而住。由諸不善
現行爲因。或於他所其退劣。或被
。或被殺害。受是等現法衆苦。又受
當來生老病死種種諸苦。又受當來由先數
習所引等流。不諸根諸雜染故。亦名
苦。與此相違。於其六根五種寂靜
故。當知攝受三苦滅果
復次略有二種世俗梵志。實非福田
上慢。自謂福田。自稱我是眞實福田。當
就非實福田性及相故。不供養。一者
他所得利養恭敬現前猛利耽著。諸根饕
餮。爲性躁擾。詐示現前離欲之行。二者攝
受家産。親屬雜居。鄙穢專自修身。凡所
行既非自利。亦非利他。遠離尸羅正法正
。遠離能住善趣善行。遠離能住涅槃
。當知彼與一切愚夫異生之類
。住正法者。與此相違。當知是名勝義梵

復次此正法外有諸沙門婆羅門等。爲諸弟
説法時。多分爲責勝利。及求
脱他難勝利。當知如是宣説法者。就
第一義義無利。非自利益。非益他
諸佛如來爲諸弟子説正法。唯爲
明及解脱二果勝利。當知如是説正法者。
大果大利自利利他無圓滿。行於三世
忘失。住最勝義故。三種所縁境差別故。
説名三明。若心解脱。若慧解脱。皆名解脱
是愛無明根本雜染勝對治故。爲得明
解脱。當知略有四種修道。謂修根故能
正修身。修身所引善行修故。能正修戒。修
戒所引念住覺支無倒修故。能修心慧。此
中修根復有三種。一世間修。二有學修。三
無學修。若思擇力爲所依。雖可愛不
可愛境不如理相。而不起煩惱諸纒。設令
暫起尋復除遣。是世間修。若於聖諦已得
現觀。由失念故或生適意或不適意。或兼
二意。而心不纒縛堅住。速於雜染能得
解脱。是有學修。若即此心堅固安住。如
内無隘迮。善脱善修。都無一切下至
失念。於諸可意不可意等。發心親近。計
有徳而趣向之。是名無學善淨修根。當
戒修心修慧三種亦爾。此中最初是初
修根所引。第二是第二所引。第三是第三
引。修戒修心修慧相望各有三種所引。
知亦爾。此中可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有
恩有怨有情差別故。功徳過失相應有情差
別故。所愛非所愛有情差別故。當知一向
適意一向不適意。適意不適意相雜差別。可
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者。自有境界一向可
。自有境界一向不可意。自有境界其類相
雜少分可意少分不可意。如是有情或一向
恩。或一向有怨。或恩怨相雜。或一向有
得。或一向有失。或*得失倶備。若於
愛復生愛。當知一向是其所愛。若於
恚復生恚。當知一向非其所愛。若於
愛已生恚。或於有情恚已生愛。當
是名所愛非所愛。由是等差別因縁。適
意等三有其差別。又於惡行觀現法所
有過患。隨觀當來所有過患。是故遠離修
妙行。若於六處一切門皆被誹毀。是名
現法所有過患。由是因縁。墮於惡趣。是名
當來所有過患。此中爲他所誹毀者。謂爲
外道及餘世間有聰敏者。聞其鄙惡名稱聲
。咸共誹毀。當知其餘即如所説。又此中
念住者。謂念覺分創始發起。在異生
。數修習者。在有學地。修圓滿者。在無學
。修習覺分斷界。於其斷界正希求
時。名遠離。未無欲界。於無欲界
希求時。名離欲。未滅界其滅界
正希求時。名於滅。棄捨下劣覺分
故。迴向勝妙覺分故。名棄捨迴向。又諸
苾芻守護諸根慚有愧。由是因縁。恥
惡行。修習妙行。修妙行故。無變悔。無
變悔故。發生歡喜。此爲先故心得正定。心
正定故。能見如實。見如實故。明及解脱皆悉
圓滿。當知是名修行次第
復次有一沙門若婆羅門。自既不善修
諸根。而不如理爲他施設善修根法。見
背所有境界。名護諸根。然其自於諸弟
子衆深生染著。一分起愛。一分生憎。謂於
其教順逆因縁適不適意常現行故。於此微
細自己雜染。不慧如實悟入。而謂
能善修諸根増上慢。諸有隨順如是見
者。彼雖諸境界。獨處空閑。而縁
彼境起種種尋思雜染。然無智慧而自
悟入。是亦不善修諸根。又亦不善修
根故。勤修正行。但信他言邪勝解及以
邪慢。諸佛如來。爲諸弟子如理施設煩惱
故。名善修根。非唯一向背諸境界。又諸
如來於其三種不共念住。善住其心故。不
著諸弟子衆。於正行衆悦意現行。於
行衆不悦意。由此所生貪欲雜染。瞋恚
雜染。都無所有。由是因縁。雖弟子等煩
惱斷。而名無上善修諸根。又此修根依
品衆差別故。當知亦有五轉差別。謂佛
世尊或有弟子一向正行而亦畢竟。或有
子一向放逸而亦畢竟。或有弟子修行正行
而不畢竟。或有弟子行於邪行而不畢竟
或有弟子多種品類一行正行。一行放逸。一
行一分或時放逸。或不放逸。如是名爲第五
品衆。此中如來稱可意者。謂諸弟子於
説法毘柰耶中。爲諸根圓滿故。修
正行。復有一類不可意者。謂行邪行或不
修行。是故如來觀第一衆生。起悦意。觀
二衆生。不悦意。觀第三衆生。起悦意。生
悦意。觀第四衆生。不悦意。生起悦意。觀
五衆生。起悦意。生不悦意。亦復生起悦不
悦意。如來雖此五衆發起如是五轉
差別悦不悦意。然諸如來終不彼愛恚行
之所染汚。由諸煩惱并其習氣永離繋
故。善修根故。是故如來一切煩惱并習永斷。
所依止。能善住念。於弟子衆諸雜染
説名五轉無上修根。又於是一切五轉
其所應。當正思惟三種對治。一無常想。
二者慈心。三無*想定。如是三種。隨其所應
其相。又佛世尊所作已辦無學弟子。
已修根。由彼長夜樂涅槃故。雖
前諸有情數境相現前。或純可愛。或純非愛。
或多雜類通愛非愛。由貪瞋癡永遠離故。
心解脱及慧解脱増上力故。即由無相
心於彼速疾棄捨。由意樂故。於諸境界
厭逆想。又於涅槃寂靜徳。如是速能
住於捨。由此因縁。一刹那頃失念所
雜染汚心。亦不起。當知齊此善修習故。
善修根。若諸有學未速疾安住於捨
有餘煩惱熏彼相續成雜穢故。又於一切
三轉境中。憎惡所起諸煩惱故。現行煩惱所
逼迫時。則能方便住厭逆想及過患想。如
是修行能令根速得圓滿。是故説彼名
正行者。如是當知於善説法毘柰耶中。大
師美妙諸弟子衆。得所得義。能修正行
復次無我論師略有三種正所作事。何等爲
三。謂於苦集諦所攝行自相共相。應正顯
了安立無我。當知此中顯各各別衆多性
故。顯了自相。開示生滅相似性故。顯了共
。是名第一正所作事。復於無我唯有
。如其所有雜染清淨實顯了。當知此
中於三種受縁。生三種煩惱隨眠。未
。於其見道我見隨眠。未除遣。於其修
我慢隨眠。未除遣。於見慢品能起
亦未永斷。未起彼對治明。是故
苦邊際。如是名爲示雜染。與
此相違。當知即是顯示清淨。是名第二正
所作事。復於諸行増益我薩迦耶見。依
能取實無我正見。如清淨相應。實顯了此
無我見。在異生位。能正攝受聖諦現觀。又
能證得諸聖慧眼。在有學位。能得上位盡
無生智。在無學位。能令一切學與無學
修所斷所有煩惱無餘永斷。是故當知。此無
我見能令清淨故。應顯了。是名第三正所
作事
復次於其成就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
者。即成就此世間正見多聞。得定住
。當知略有五種殊勝正加行果稱讃利
。何等爲五。謂彼第一住正法者。先由
心未定故。奢摩他支戒未清淨。亦未
。即此第二住正法者。心得定故。清淨
鮮白。當知是名第一殊勝正加行果稱讃利
。又彼第一心未定補特伽羅。於一切
受。并其所依。并其所縁。并其助伴。并其隨
。不實知。由知故。便爲三種無智
因過患觸。何等爲三。一受雜染所作
過患。二世雜染所作過患。三現法後法雜染
所作過患。當知此中受雜染所作過患者。謂
愚癡者於其樂受并彼隨轉并所隨染。有
愛縛。於苦受等。有瞋恚縛。於其不苦不樂
受等。有愚愛縛及隨眠縛。由愚癡所
故。世雜染所作過患者。謂愚癡者於
在世貪染縛。於過去世顧戀縛。於
來世繋心縛。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者。
謂彼如是雜染心者。於世於受有雜染故。
便能生長感後有。由此増益後有諸蘊
當得生。又能増長所有貪愛。謂後有愛
及資財愛。後有愛故。能生當來所有自體。資
財愛故。於追求時。極生疲怠。若得境界便
染惱。若不獲得所欲不遂。便自燒然。若
得已失便爲愁惱之所損害。如是名爲
法過患。若即由彼作及増長。能感後有。諸
業煩惱増上力故。起於當來生老死等衆
苦差別。如是名爲後法過患。第二心定補特
伽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當知是名第二
殊勝。餘如前説。又彼第一補特伽羅。心未
定故。於其無智所作過患。若自若他不
實知。第二心定補特伽羅。於彼皆能如實了
知。當知是名第三殊勝。餘如前説。又彼第
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於諸過患實了
知。已入修地。即前所得無我相應所有正
見。由此修故。於二時中。依其斷界及無欲
界與彼一切菩提分法。皆共圓滿。初未
定補特伽羅。心未定故。於彼一切皆未
滿。當知是名第四殊勝。餘如前説。又彼第
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所有多聞毘鉢舍那
助伴支分。彼能攝受勝三摩地。能淨修
毘鉢舍那。由是因縁。止觀二種平等雙轉。
心未定補特伽羅。應知多聞與彼倶闕。
是於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於正法
補特伽羅。即此成就世間正見多聞。得
於正法補特伽羅。當知有此第五殊勝
正加行果稱讃利益。如是即彼由已獲得勝
奢摩他毘鉢舍那。依於斷界。應遍知者。能
正遍知。應永斷者。能正永斷。應作證者。能
正作證。應修習者。能正修習。依無欲界
彼一切已知已斷已證已修。於所依色及能
依名。正知已知。於所依無明及能依有愛
正斷已斷。於所依明淨智及能依解脱。煩惱
斷正證已證。於所依奢摩他及能依毘鉢舍
。正修已修
復次有二法見。一有爲法見。二無爲法見。有
爲法見者。謂如一。於諦依處及諦自性
皆如實知。云何名爲諦所依處。謂名色及
人天等有情數物。云何爲諦。謂世俗諦及勝
義諦。云何世俗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假
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又自
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又起言説
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説如前。
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説所
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諦。云何勝義諦。謂
即於彼諦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説乃至。有
縁生性。如前廣説。如無常性苦性等。當
知亦爾。若於是世俗勝義諦所依處。其
世俗諦如實了知是世俗諦。其勝義諦如
知是勝義諦。如是名爲有爲法見。若
就有爲法見。苾芻齊此言説滿足。云
何名爲無爲法見。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已
二種諦善巧者。由此善巧増上力故。於
一切依等盡涅槃。深見寂靜。其心趣入。如
前廣説。乃至解脱。如是名爲無爲法見。若
就無爲法見。苾芻齊此言説滿足。又
此法見當知三種補特伽羅皆得成就。一者
異生法隨法行已得定心。博識聰敏能如
察諸法。二者有學已見諦迹。三者無
學諸漏永盡
復次若有求人天盛事自發誓願
者當知彼爲讃人天二種過患。何等
二。一者煩惱所生衆苦。二者無常所
衆苦。云何煩惱所生衆苦。謂於人天
界愛。依現在世故住境界樂。依過去世
境界欣。於現在世過去境愛樂
故住境界喜。於未來世現在境愛樂
故。若於是三世境中染汚者。當知彼
稱讃所欲有匱乏苦。及生老等所有衆
苦。是名起煩惱作衆苦過患。云何
無常所作衆苦。謂順樂處有背失故。起
壞苦。隨順苦處現在前故。起厭離苦。一切
自體於終沒時皆滅壞故。有滅壞苦。當
是名三種無常所作衆苦。此中如來超過如
是二種過患。住一向樂。即於此樂應如
此故樂。復應如實知樂方便。云何爲
樂。謂一切境相應永盡無上安隱。即有餘依
般涅槃界。云何方便。謂如前説。於五種受
起五轉如實妙智。若諸聲聞棄捨大師所
證超過人天妙樂。希求下劣人天樂者。當
知彼於諸智者所。多受毀辱。亦自欺誑
復次嗢拕南曰
    一住遠涅槃 略説内所證
    辯一切智相 捨所學業等
    空隨行恒住 師弟二圓滿
二因縁。當知名爲第二住。謂有愛故。
起第二自體。受習其因。此自體滅
第二自體次生起故。云何有愛。謂諸可愛
所縁境界將現前。最初生起染汚欣悦。
有憙樂。從此已後乃至未於彼。多住
作意思惟。設復已得而未受用。於其中間
即由憙樂増上力故。住染欣悦。名有歡喜
受用時多生貪愛。名有染著故名有愛
又於未來希求故。及於已得領納
故。名有憙樂。於過去世隨憶念故。名有歡
。於已獲得正受用時。生貪愛故。名
染著。如是名爲第二差別。云何生起第二
自體。謂憙樂等爲集因故。於當來世生老
根衆苦生起。與此相違。當知是名
二住
復次有二種法。更互相違。一者煩惱。二者涅
槃。是故安住雜染法已。即便隨順後有
轉。若於後有隨順轉時。當知説名涅槃
。復有六種鄙碎士夫補特伽羅鄙碎行相
一者性多忿恚。二者所作不思。三者樂逼
惱他。四者若苦所觸便發不實麁惡語言。五
者或發眞實能引無義麁惡語言。六者因
此展轉發起無量差別惡言。非但少詞而
喜足。由二因縁。諸出家者力勵受行。速
疾能證沙門義利。諸未信者令淨信。其
已信者倍令増長。何等爲二。一者忍辱。二
者柔和。言忍辱者。謂於他怨終無返報
柔和者。謂心無憤性
復次以要言之。如來略依二種處所。説
界教。一者説有餘依涅槃界教。二者説
餘依涅槃界教。若由是煩惱斷故。名
就斷。補特伽羅不煩惱。即由是不
彼果後有衆苦。當知是名有餘依涅槃
界教。若由是不煩惱後有苦果。即由
是乃至壽盡既滅沒已。一切餘依都無
。不此身。不餘身。不中有。證
一切衆苦邊際。當知是名無餘依涅槃界
。略有三種念力強因。一由其年少壯。二
前生串習。三由現法數習
復次由五種相。當知涅槃是内證法。謂離
信故。乃至離見審察忍故。如前應知。謂現
法中於内各別内外増上所生雜染。如
知有及非有
復次由三因縁。顯示諸佛無上菩提。一者
了一切境故。二者覺了有及非有如實
故。三者覺了染淨二品一切法故。是故
他於是三處。請問世尊
復次諸有爲法倶有轉時。令心迷亂。能令
相邪取分別。是故如來。爲諸弟子分別開
示。令彼相決定悟入。爲知眞實
故。又爲自無欺誑故。又爲
然無畏正記
復次諸出家者。棄捨所學増上力故。當
立顧戀境界。又出家者。毀犯尸羅増上
力故。當知安立未出家者棄背趣入心株
覆事。遠離慚愧故。一向愛味故。若堅執
所縁境界。當知彼名最極愛味。由是因縁
上品諸善業中。爲心株杌。是不調柔
堪能義。又即由此増上力故。行諸惡行
内懷隱匿所造衆惡故。生其覆。如是一
切略攝爲一。説名境最極愛味心株覆

復次若於諸根護行者。由樂聽聞不正
故。便生無明觸所生起染汚作意。即此
作意増上力故。於當來世諸處生起所有過
。不實知。不實知彼過患故。便起
希求。希求彼故。造作増長彼相應業。造
長相應業故。於當來世六處生起。如
名爲順次道理。逆次第者。謂彼六處以業爲
因。業愛爲因。愛復用彼無明因。無明復
正理作意因。不正作意復用
明觸其因。又於此中先所造業。是現法
受六處之因。現法造業。是次生受六處之縁。
或是後受六處由藉。愛等業等隨其所應。當
知亦爾
復次由二因縁。後有生起。一後有業。二後有
愛。而但説言諸有情類隨業而行。不
愛。何以故。略有三愛。一者欲愛。二者色愛。
三無色愛。此中欲愛。是不善者雖異熟
然若不惡不善業。終不惡趣異熟
若欲界愛。於無明觸所生諸受。起希求時。
可愛境生貪欲。於憎境生瞋
。於可迷境生愚癡。由此三種増上力
故。行不善業。由此業故。生諸惡趣。非
彼貪瞋癡纒惡趣。然即此愛於
造業異熟生時。能爲助伴。又由求可愛
境界増上力故。修行善行身語意業。由
因。得善趣。此中可愛諸異熟果。但應
業爲引生因。非染性愛。又若此愛色無
色繋。雖不善。然是染汚。一切皆非
熟果。又即由此色無色愛。名有愛者。彼由
聞正法故。於其欲界麁鄙相
得明觸生世間如理作意相應諸受。調
伏欲界貪瞋癡等。造修所成善有漏業。由
此間彼業故。當彼。不於彼
染汚性愛。然即此愛於造業。異熟生時。
能爲助伴。是故但説諸有情類隨業而行

復次於外事中。世間假名増上力故。亦説
果及有受者。彼或時空世現可得。或時不
空。如果受者。因與作者。當知亦爾。如
名爲世俗諦空。非勝義空。若説恒時一切
諸行唯有因果。都無受者及與作者。當
是名勝義諦空。應知此空復有七種。一後
際空。二前際空。三中際空。四常空。五我空。
六受者空。七作者空。當知此中無諸行
未來世。實有行聚自性安立諸行生時從
彼而來。若有是事彼不生。於未來世
諸行自性已實有故。又不無常可得。
既有得。是故當知。諸行生時。無
。本無今有。是名後際空。又無諸行於
去世。有實行聚自性。安立。已生已滅。諸行
彼積集而住。若有是事。不設諸行
滅。過去行聚自性儼然常安住故。若無
滅。彼無常性應知。既有可知。是
故諸行於正滅時。都無所往積集而住。有已
散滅不餘因。自然滅壞。是名前際空。又
刹那生滅行中。唯有諸行暫時可得。其
中都無餘行可得。亦無別物。是名中際空
知亦是常空我空。以無我故。果性諸行
空無受者。因性業行空無作者。如是名爲
受者作者二種皆空。作者受者無所有故。唯
諸行。於前生滅。唯有諸行。於後生生。
中都無前生者取後生。是故説言
唯有諸法從衆縁能生諸法。又一切法
都無作用。無少法能生少法。是故説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但唯於彼因果
法中。依世俗諦立作用。宣説此法能生

復次由五種相。於能順喜所縁境界。隨順
而行。深心喜樂。不正理。執取其相。發
生貪欲。多起尋思。方便求覓。因此廣行
非福行。如能順喜所縁境界。順憂順捨所
縁境界。如其所應知亦爾。其差別者。於
能順憂所縁境界。隨順而行。*深心厭惡發
生瞋恚。於能順捨所縁境界。隨順而行。深
心愚昧發生愚癡。餘如前説
復次有諸苾芻。證阿羅漢諸漏永盡。於
切境隨順而行。恒時不堪。乃至失念生
煩惱。是故恒住無雜染住。由是因縁。説名
恒住。彼隨行品若喜若憂。若欣若慼。諸阿羅
漢皆無所有。乃至善中亦無是事。又彼恒住
極難行故。及無罪故。名爲最勝。能成就者
極難得故。説名第一眞實福田。應當奉請。
乃至廣説。當知如前攝異門分
復次於善説法毘奈耶中。應知大師及弟子
衆。各由二相其徳圓滿。云何二相應
大師其徳圓滿。謂依利他行。欲入諸
所有受皆是苦故。説受所依。説彼因縁。説
能雜染所有隨行。説所對治及能對治師句
安立。説一切種究竟出離是名第一師徳圓
滿。又依自利行。宣説不共三種念住無雜染
。是名第二師徳圓滿。云何二相應
子其徳圓滿。謂於如來無量法教。能了知已
而未聞之彼岸。若以得其彼岸者。
要爲行法隨法行。證得出離。非
知是已如理修行法隨法行。非但隨説
音聲語言以爲究竟。是名第一諸弟子衆其
徳圓滿。如是修行法隨法行。不下劣
喜足。要當趣賢敏丈夫所趣之地。定
得彼所應得。是名第二諸弟子衆其徳
圓滿
復次於善説法毘柰耶中。復由三相。應
大師其徳圓滿。又由二相。應弟子其徳
圓滿。云何三相應大師其徳圓滿。謂佛
世尊。爲諸弟子。最初施設遠離二邊中道
正行。是名第一師徳圓滿。又於聖教
信者。有毀犯者。以正方便聖教
諸毀犯。是名第二師徳圓滿。又於聖教
已得入者。由四法攝正攝受之。是名第三
師徳圓滿。云何名爲四種法攝。一於祕密
其如法閑靜教授。而教授之非法
二於違犯其如法苦切語言。現前呵擯。非
如法。三於尋思依止耽嗜。教令内勤
修寂靜。四令時時聽聞正法。常無。又
離相似正法。及令治棄捨正行。當
知即是於其祕密。能引如法閑靜教授。於
實毀犯若正了知。要當呵擯。方調伏者。以
如法言現前呵擯。心無雜染。於尋思者。方
便令其易決了。於諸流蕩五妙欲
其過患厭離。漸次修學乃至證
第四靜慮。所有尋思依止耽嗜方能於内究
竟寂靜。自令惱。令他攝取。當知是名
時時間聞正法常無懈*廢。云何二相
諸弟子衆其徳圓滿。謂諸弟子最初忍受大
師所見。謂諸法中空無我見。由是因縁。於
諸法中益我邪執著。亦不
世俗道理。勝意樂故無隨從。隨言説
亦不遠離。是名第一諸弟子衆其徳圓滿。又
彼於見既忍受已。能正修行法隨法行。由
四法攝攝受時。若彼諸法有苦有害。如
實了知能速斷滅。若彼諸法無苦無害。如
實了知能速作證。是名第二諸弟子衆其徳
圓滿。如是大師及弟子衆之所攝受諸佛聖
教。當知一向無染清淨。諸聰慧者之所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二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三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縁起食諦界擇攝第三
之一
是已説處擇攝。縁起食諦界擇攝。我今當
説。總嗢拕南曰
    立等二諦等 以觸爲縁等
    有滅等食等 最後如理等
別嗢拕南曰
    立苦聚諦觀 攝聖教微智
    思量際觀察 上慢後甚深
略由三相。應立縁起差別。一從前際
中際生。二從中際後際得生。三於
生已隨轉及趣清淨。此中云何從其前
中際得生。及於中際生已隨轉。謂如
一。宿非聰慧無明爲縁。造作増長罪福不
動身語意業。由此爲縁。隨業行識乃至命
終隨轉不絶。能爲後世續生識因。如是展
轉。有内外愛。識生果時。能爲助伴。現前而
起。既命終已。由前際因。於現在世。自體得
生。生已漸次於母腹中。因識爲縁續生
隨轉不絶。任持所有羯邏藍等名色分
。後後殘勝。始從胎藏乃至衰老。又即此
識當續生時。能感生業與異熟果。異熟生
識。復依名色相續而轉。謂依眼等六依轉
故。由是説言名色縁識。倶生五根。説名爲
色。無間滅等説名爲名。隨其所應。能與
所依止。識依彼故。乃至命終數數隨
轉。又五色根根依大種。根處大種。所生諸
色。及諸餘名。由彼執持所有根等。墮在相
流轉不絶。此二總名隨轉依止。由是故
識縁名色。名色縁識。於現在世猶如
蘆相依而轉。乃至壽住如是。名爲其前
。中際縁起。諸行得生。於其中際生已隨
轉。當知此中依胎生者轉次第。卵生濕
生除母腹。有餘差別有色有情。在欲色
化生者。於初生時諸根圓滿。與餘差
別。在無色界。諸有情類識。依於名及色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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