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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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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治。一者爲斷不正尋思。以無顛倒數數
二行。於諸念住善住其心。二者爲斷諸不
正想。修習無相心三摩地。此修對治。要由
於彼修對治中猛利樂欲。方得成辦。非彼
樂欲不猛利者。此猛利欲由二縁生。謂
此對治有大果故。不共一切諸外道故。有
大果者。謂修習時便能剋證無相心定。及
住二界妙甘露門。所謂斷界及無欲界。若有
餘依及無餘依。安住此者近二涅槃。未於
今時一切皆得言不共者。謂無相定唯内
法有。諸外道無。何以故。由彼外道若有所
得即便増益不如量觀。若無所得即妄分
別。由我見故。愚於諸行。或唯於身或唯無
色。或總於二生我執著。以執我故。謂我
當無。便於涅槃心不欣樂。尚未能入。
況乎安住。唯増驚怖其心退還。住内法者
與彼相違。於般涅槃心無退轉。了唯苦滅
見唯靜徳。若諸有學唯祈内滅。非爲生道
更從他求教授教誡。若諸無學唯欣内滅。
終不更求盡諸煩惱。唯有先因所生諸行。
任運歸滅而般涅槃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六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七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行擇攝第一之三
復次嗢拕南曰
    因勝利二智 愚夫分位五
    二種見差別 於斯聖教等
一切行因略有二種。一共。二不共。共因者。
謂喜爲先因。由此喜故於彼彼生處。障
於厭離滋潤自體。爲欲將生所生之處。
雖有一切煩惱爲因。而於生處生喜者生。
非於彼起厭逆想者。又即此喜唯依色説。
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故。不共因者。
謂順苦樂非苦樂觸。望於受等所有心法
無間滅意及倶生名十種。色等望六種識。
由彼雖從先因所生。刹那刹那別待餘因
方得生起
復次有解脱心有淨智見諸阿羅漢。有四
勝利。當知不與諸外道共。一於行時恒常
住性。二於住時無相住性。三往昔因所生
諸行任運歸滅。四後有行今因斷故當不復
生。爲證如是四種勝利。有三漸次。謂學智
見爲依止故。得厭離者於諸行中不生
喜樂。乃至不生耽湎而住。厭離爲先而
得離欲。離欲爲先心善解脱。自斯已後即
由如是心善解脱。恒常住。故無順無違。又
於行時或於住時。於一切相無復作意。
於無相界作意思惟。無相而住。能障於此
一切見趣先已永斷。況當爲礙。彼由是二
若行若住乃至壽盡。便以無學内般涅槃而
般涅槃。先所生有於今永盡。當來諸行無
復更生。又由三分當知建立薩迦耶見以
爲根本一切見趣。一由前際倶行故。二由
後際倶行故。三由前後際倶行故。前際倶
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去世爲曾
有耶。爲曾無耶。曾爲是誰。云何曾有。後際
倶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來世
爲當有耶。爲當無耶。當爲是誰。云何當
有。前後際倶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
曾有誰。誰當有我。今此有情來何所從。於
此沒已去何所至。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爲
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謂四常見論。四一
分常見論。二無因論。四有邊無邊想論。四
不死矯亂論。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
際説我論者。又有十六有見想論。八無想
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七斷見論。五現法
涅槃論。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説
我論者。如是計度後際論者。略攝有五。
一有想論。二無想論。三非有想非無想論。四
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如是五種復略爲
三。一常見論。二斷見論。三現法涅槃論。又
此一切諸惡見趣由六因縁而得建立。一
由因縁故。二由依教故。三由依靜慮故。
四由依世故。五由依諸見故。六由生處
故。由因縁者。謂彼一切薩迦耶見以爲因
縁。由依教者。謂由依彼能顯見趣不正
法藏。師弟傳聞展轉相授爲方便故。由依
靜慮者。謂以靜慮爲依上故。於先所聞
先所信解而得決定。又此靜慮復有二種。
一與宿住隨念倶行。二與所得天眼倶行。
宿住隨念倶行者。謂計前際三常論中。由
下中上清淨差別。及於四種邊無邊論。由彼
憶念諸器世間成壞兩劫出現方便。若時憶
念成劫分位。爾時便生三種妄想。若有一向
憶念上下。下至無間㮈落迦下。上至第四
靜慮之上。憶念如是分量邊際。便於世間
住有邊想。若有一向傍憶無際。便於世間
住無邊想。若有憶念二種倶行。便於世間
住二倶想。若時憶念壞劫分位。爾時便住
非有邊想非無邊想。諸器世間無所得故。復
有依止諸靜慮故。當知或説一分常論。或
説無因論。或説不死矯亂論。應知此中有
二淨天。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若唯能入世
俗定者。當知是天不善清淨。於諸諦中不
了達故。其心未得善解脱故。若能證入内
法定者。當知是天名善清淨。於諸諦中已
了達故。其心已得善解脱故。當知無亂亦
有二種。一無相無分別。二有相有分別。此中
第一是善清淨天。第二是不善清淨天。前清
淨天於自不死無亂而轉。是故説名不死
無亂。後不清淨若有依於不死無亂。有所
詰問。便託餘事矯亂避之。以於諸諦無相
心定不善巧故。先興心慮作是思惟。我等
既稱不死無亂。復有所餘不死無亂。於諸
聖諦無相心定。已得善巧。彼所成徳望我
爲勝。彼若於。中詰問於我。我若記別或爲
異記。或撥實有或許非有。彼於記別見如
是等諸過失已作是思惟。我於一切所詰
問中皆不應記。又於是中見有餘過。謂
他由此鑒我無知因。則輕笑不死無亂。有
行諂者作是思惟。我於此中應如是記。
非我淨天一切隱密皆許記別。謂自所證及
清淨道。如是思已故。設詭言而相矯亂。彼
既如是住邪思惟遍布其心。於彼最上清
淨天所。故稱我是不死無亂。由懷恐怖而
無記別。勿我劣昧爲他所知。由是因縁不
能解脱。以此爲室而自安處。又有愚戇專
修止行。不能以其諂詐方便矯設亂言。但
作是思。諸有來問我當反詰。隨彼所答我
當一切如言無減而印順之。由是計度有
差別故。建立四種。由依世者。謂依過去及
現在世起分別故。名計前際。依未來世
起分別故。名計後際。由依諸見者。謂依
三見如前應知。由依初見於現法中計
我有色。後或有色有想。或無有想。或非有想
非無想。依第二見於現法中計我無色。於
後所計如前應知。依第三見我論有二。
一者説我有色無色。二者説我非有色非無
色。餘如前説。又即計我是有色者。或言狹
小或言無量。計我無色當知亦爾。此二我
論依第三見立爲二論。一者計我狹小。二
者計我無量。由是四種我論差別説。我有邊
説。我無邊説。我亦有邊亦無邊説。我非有邊
非無邊。隨其次第如前應知。又即依止如
是諸見及依我論。復宣説我清淨解脱。於
欲靜慮皆得自在。隨其所欲多住變化。如
其所欲安住靜慮。以清淨見遊戲受用方
便法樂。如是名爲依諸見故。應知安立。
由生處者。謂我有一想乃至廣説。有一想
者。謂在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有種種想
者。謂在下地。即如所説隨其次第。應知
説我有狹小想。有無量想。一向有樂者。謂
在下三靜慮。一向有苦者。謂在捺落迦。有
樂有苦者。謂在鬼傍生人欲界天。有不苦
不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乃至非想非非
想處。又於如是諸外道處。當知總有三
種衰損。一者見及欲樂展轉相違論衰損。二
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三者依法隨法行
證得衰損。此中三種。若計有想若計無
想。若計非有想非無想論者。及斷見論者。
或依責他爲勝利論。或依免難爲勝利
論而起計度。當知是名第一衰損。由彼諸
論計度後際。依未來世妄計於我爲有無
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者。謂於若諸雜
染若雜染處若能雜染。如是一切世俗勝義
二諦道理不如實知。由此無智有所趣向
以爲先故。得有差別。從此無智何所趣
向。謂三四轉。一常無常等。二有邊無邊等。
三自作他作等。所以者何。彼由無智要先
趣向。如是差別後方問記。又於聖法毘奈
耶中。所有智者不可記事。於二道理不
容記故。謂世俗勝義二諦道理。此中四種
一向常論計前際者。及計前際無因論者
二種差別。皆先計我後方縁我一向常等諸
論差別。又即四種一分常論計前際者。彼
有差別。謂有一分縁常無常論。或有一分
縁非常非無常論。邊無邊等諸轉如前邊
無邊等。應知其相。若欲一切皆宿因作。名
自作論。若欲一切皆自在等變化因作。名他
作論。若欲少分自在天等變化因作一分不
爾。名倶作論。若無因作論名倶非作論。當
知是名第二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由彼
諸論計度前際依過現世妄分別。故依法
隨法行證得衰損者。謂有沙門若婆羅門。
不觀責他爲勝利論。不觀免難爲勝利
論。亦不依我無智諸論爲求利養恭敬等
事樂欲開闡。於惡説法毘奈耶中而求出
家。唯除樂求出離解脱。當知彼是薄塵種
類。爲性愚戇專修止行。彼由爲得初靜慮
定教授教誡能於後際倶行見趣。及於前際
倶行見趣。不然許故。而得超過。於現法中
又能超過欲界諸結。證遠離喜。自斯已上
無聞無知。即於此中生涅槃想。如由彼故
證遠離喜。如是。或有由別因縁證得第
二第三靜慮無愛味樂。第四靜慮無苦樂受。
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當知亦爾。
於種種想倶行苦樂受等差別。已超過故。
如是彼於趣諸取行不能超越。樂退還法。
未般涅槃。起涅槃慢。當知是名第三衰損。
此中如來自然證覺寂靜妙迹。於如所説
一切行相三種衰損。由五種相如實了知。
謂若彼自性。若彼諸見。若由無智彼得生
起。若所縁轉。若彼所縁麁弊過患及上出
離。於如是事如實了知。即出離中常自出

復次有二智。能令見清淨。及見善清淨。謂
法住智及此爲先涅槃智。法住智者。謂能了
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及能了知諸行共相
過患差別。謂於隨順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三
位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涅槃智者。謂
於如是一切行中。先起苦想後如是思。即
此一切有苦諸行無餘永斷。廣説乃至名爲
涅槃。如是了知名涅槃智。即此二智令見
清淨及善清淨。要由二門正勤修習方令
彼淨。一自無力補特伽羅。因他教授能令
彼淨。二自有力補特伽羅。多聞思求能令彼
淨。此中第一補特伽羅。不聰利故。信等諸
根唯一味故。止觀所縁於少分法諦察忍轉。
與此相違當知第二補特伽羅。復有三種現
觀邊智。修習彼故見得清淨。一能順生無
漏智智。二無漏智。三無漏智後相續智。初
世間第一法所攝智。第二若住於彼能斷見
斷一切煩惱。第三煩惱斷後解脱相續智。
若住中智便名已入正性離生。超過異生
地。未得預流果。雖未剋證第三解脱預流
果智。於其中間所住刹那如未剋證。終無
中夭以時少故。從此無間必證第三。住此
位中如實現見所知境故。名見清淨。有餘
惑故非善清淨。若於此智更多修習成阿
羅漢。一切煩惱皆離繋故。名善清淨。又無
餘斷三相應智。一由不現行故。二由界
故。三由事故。不現行者。謂雖生起而不
染著。雖未永斷由數修習諸善法故。令
成遠分諸纒煩惱不復現行。界者三界。如
前應知。事謂二事。一煩惱事。二是苦事。又
於安樂利益隨逐諸離繋品五種界中。有寂
靜微妙勝功徳等。乃至涅槃。爲其最後。差
別應知。又於此中一切依持皆棄捨者。當
知割捨父母等事。又於中有生有後有無
復更生。如其次第當知説名無有相續無
取無生。又於三品由三種門爲障礙故。當
知建立三結差別。謂未發趣故。雖已發趣
邪成立故。於正法中不正行故。即在家品
處惡説法毘奈耶中。而出家品處善説法毘
奈耶品。又行趣向逆流行者。解脱惡趣。成
就二種解脱決定。一者煩惱解脱決定。二者
後有解脱決定。由是因縁故名預流。乃至
廣説。又若證得阿羅漢果先在學地。於
諸行中已不執受我及我所。後於諸漏皆
得解脱。又與四種義相應故。當知是名阿
羅漢相。一者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
二者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三者
未來行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四
者超有學地入無學地相應義故
復次愚位有五。若於中轉墮愚夫數。何等
爲五。一不獲得倶生慧故。二不獲得從
聞他音縁生慧故。三不獲得眞聖慧故。
四愚癡纒所纒縛故。五彼隨眠所隨縛故。
復有四種妄計我論。一者宣説諸行是我。
二者宣説我有諸行。三者宣説諸行屬我。
四者宣説我在行中。由二因縁妄計我論
作諸雜染。一執著故。二隨眠故。執著故者。
謂諸外道雖求解脱。由彼爲障於一切種
不能獲得。隨眠故者。謂諸内法耽著境界。
暫時爲障而非究竟
復次若有我見若無我見。同縁諸行爲境
事故。説名同分。而於彼事邪取正取染汚
清淨等義別故。名不同分。又由四相於所
縁事。邪僻執著増上力故。能令我見作諸
雜染。一因縁故。二自性故。三由果故。四等
流故。因縁故者。謂二愚癡。一事愚癡。二見愚
癡。事愚癡者。由愚事故。先聞邪法。後起我
見。見愚癡者。謂愚見故。於見相應諸無明
觸。所生起受。妄計爲我。由此爲縁。恒爲
我愛之所隨逐。復由此故常於我見不能
捨離。自性故者。謂二因縁之所攝受。等隨觀
察。於彼隨眠。不得遠離。由果故者。謂即
以彼薩迦耶見爲依止故。不能遠離我慢
隨眠。是二隨眠増上力故。能引當來諸根令
起。由彼領納苦樂二受因。更發起計我我
所。不如正理思惟相應。意言分別謂我我
所有其領受。等流故者。謂由先因力所持
故。即見種子所隨逐意。後有意界。由前因
縁所熏修力而得成滿。即於如是後有意
中。有無明種及無明界。是二種子所隨逐
意所縁法界。彼由宿世依惡説法及毘奈耶
所生分別薩迦耶見以爲依止。集成今界。
即由此界増上力故。發起倶生薩迦耶見。
於善説法毘奈耶中。亦復現行能爲障礙。又
即此見由二種相六轉現行。一由世故。二
由慢故。由世故者。謂我於過去爲曾有
耶。爲曾無耶。乃至廣説如應當知。由慢故
者。謂我爲勝。乃至廣説。彼於如是一切如
實不知不見。由此因縁不如正理起於
邪觀。又明位有三。謂聞他音如理作意。是
初明位。已能證入正性離生。是第二明位。心
善解脱阿羅漢果。是第三明位。其無明位
復有二種。一先。二後。隨眠位是先。諸纒位
爲後。又約見修所斷有異。當知是名第二
差別。復次是處世尊依自聖教。爲欲顯示
善説發起。依他邪教。爲欲顯示惡説失墜。
自有所説。後結集者。於法門中。稱爲世尊
嗢拕南説。由二因縁善説法律名爲發起
大果大利。惡説法律即爲唐捐。一者於善説
法毘奈耶中。一切衆苦永離可得。謂三種
苦性。二者一切諸結永斷可得。謂下上分
結。於惡説法毘奈耶中。如是二事皆不可
得。彼由依止薩迦耶見。於諸行中心厭苦
苦。欲樂爲依起茲勝解。願於當來無有
苦我。我無有苦。或復已斷即彼苦因及彼
當果。於未來世由二種相而生勝解。謂苦
未來當離於我。及我未來當無有苦。雖由
如是四種行相樂斷爲依。離欲界欲生
初靜慮。次第乃至於彼非想非非想處若定
若生。由是因縁超越苦苦。而未能斷下
分諸結。未斷彼故。當知苦苦未永超越。彼
壞行二苦斷中尚不生樂。何況能斷。
由彼隨順所未斷故。當知於順上分諸
結亦未能斷。住内法者。初修觀時。雖於
欲界未得離欲。有情勝故。而於三苦深心
厭離。依樂斷欲。於諸行中。用無我見
以爲依止。發其勝解。願於未來無三苦
我我無三苦。彼初修習如是行已。於欲
界欲而得遠離。永斷苦苦。如前復生如
是勝解。當無彼我。我當無彼。如是行
者於其苦苦究竟解脱。亦永超越順下分
結。即於此道次第進修。乃至能得阿羅漢
果。若諸愚夫薩迦耶見以爲依止。於永超
越壞行二苦。及永斷滅隨順上分一切結
中。謂我當無於不應怖妄生怖畏。尚不
起樂。況當能斷。又於是處由二因縁不
應生怖。謂唯有心住四識住。有轉有染。
又唯有心斷四識住。無轉無染。復有四依。
謂色受想行。復有四取。謂於欲見戒禁我
語所有欲貪。復有二縁。謂若所縁及若能
縁。復有六識。謂眼識等。復有二識住。謂煩
惱纒住及彼隨眠住。此中諸取増上力故。
以不如理分別爲先。由我我所邪境界取。
由縁自相境界之取。由倶有依。此三因縁
令諸識轉。及令染汚。復由三種。謂於現
法趣集諦故。縁未來苦我當如是。如是
愛故。於彼先因所生現苦。而安住故。復由
三種。謂趣樂位故。縁苦位故。安住不苦不
樂位故。復由三種。謂趣來世故。縁去世
故。住現世故。復由三種。謂由後有愛。趣
後有故。由彼彼喜樂愛。縁未來境界故。由
喜貪倶行愛。住現在已得境界故。復由
三種。由貪欲身繋。趣向隨順貪處事故。由
瞋恚身繋縁彼事故。由戒禁此實二取身
繋。住彼事故。中嗢拕南曰
    果因與受 世愛及繋
喜愛滋潤如前應知。謂如諸行因中宣説。
又即彼識如是轉時。於二生處當知結生
相續増廣。一於有色。二於無色。於有色處
依止中有而有去來。於無色處唯有
生。即於兩處乃至壽盡相續而住故。名爲
住。當知此住欲界人中。有三分位。謂初入
胎識所滋潤。胎分圓滿。自胎而出。當知此
三復有差別。欲色無色如其次第。若有棄
捨如來所説識流轉道。而作是言。我當更
作別異施設。當知是人所施設者。其文有
異其義無別。但有言事。或餘智者於其異
文先示道理。後方詰問汝所施設別異者
何。彼於爾時茫然不了。或於後時自得達
鑑。於前所立如理諦觀。反生愚昧。由愚昧
故。自覺無知我本受持爲惡非善。又十色
界名爲色界。當知復有六種受界想界行
界。又於三位當知諸識解脱煩惱。謂於諸
深見過患。能令諸纒遠分離故。於見
地中。一切外道諸繋隨眠永斷滅故。依止
修道得究竟故。又諸外道於所妄計一切
生處。謂大自在。那羅拏。及衆主等無量
品類。樂生彼故。名貪身繋。於他諸見異分
法中。深憎嫉故。名瞋身繋。依於邪願修梵
行故。於同梵行可樂法中。起増背故。由
此二縁於憎上戒學能爲雜染。當知即彼
由戒禁取。於増上心學能爲雜染。由此實
執取身繋故。於増上慧學能爲雜染。如是
四法能於色身名身趣向所縁安立事中。令
心繋縛故。名身繋。又彼在意地故。意分別
故。意相應故。意隨眠故。染汚意故。名意所
成。又彼斷者。謂縁彼境諸煩惱斷。非彼所
縁。即於彼境無倒解故。又由後有諸業煩
惱之所攝持。後有種識當知。於此依止建
立。彼無有故。當來三種如前所説。差別理
趣生長廣大。當知一切悉皆盡滅。又即由彼
無所住識。因分果分不復生長。諸道所攝
而得生長。又彼空解脱門爲依止故。名無
所爲。無願解脱門爲依止故。名爲喜足。無
相解脱門爲依止故。説名爲住。於彼愛樂
數修習故。得善解脱。一切隨眠永滅盡故。心
善解脱。從是已後逮得恒住。雖住諸行而
無所畏。已得諸蘊任運而滅。餘因斷故無
復更生。彼有漏識由永滅已。遍於十方皆
無所趣。唯除如影諸受與彼識蘊識樹。當
知如燈皆歸寂滅。即於有餘涅槃界中。依
初纒斷。説名寂靜。依第二斷。説名清涼。依
第三斷。説名宴默。又由三縁識趣識住皆
無所有。一由自然非染汚故。二由所餘不
染汚故。三由餘識助伴無故。復次嗢
南曰
    斷支實顯了 行縁無等教
    四種有情衆 道四究竟五
諸修斷者略由五支攝受。於斷能於諸行
如實顯了。一由身遠離故。二由心遠離故。
三由奢摩他品三摩地故。四由毘鉢舍那品
三摩地故。五由常委所作故
復次當知有十二種如實顯了行相。如攝異
門分説。謂聽聞各別善取惡取故。正教現量
比量境界故。自相共相故。如所有性盡所有
性故。入見究竟地故
復次略有四種如實顯了行相道理智所縁
事。謂住内法異生。於率爾墮境所起受中。
不如實知増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
如實知故能令清淨。復有在家異生。於欣
後有等所依中。不如實知増上力故。能令
諸行流轉雜染。與彼相違能令清淨。復有
諸外道。於所愛樂虚妄分別。定生喜愛。所
依行中不如實知増上力故。能令諸行流
轉雜染。與彼相違能令清淨。復有住於内
法有學。依諸根境所有妄念。於餘殘行不
如實知増上力故。流轉雜染。斷餘殘故便
得清淨。當知於此一切品中。諸清淨品皆
住内法。如是名爲四所縁事
復次由三因縁。如來所説教無與等。一者
宣説不共法故。二者宣説無倒法故。三者
宣説自覺法故。此中宣説。若趣薩迦耶集
行。即是趣苦集行。若趣薩迦耶滅行。即是
趣苦滅行。是名宣説不共法教。若復説言
此眞實有。是名宣説無倒法教。若復説言
我如實知。是名宣説自覺法教。復有三種
諸行流轉差別。一者薩迦耶是諸有情染著
安足處所義故。二者世間是染著處敗壞義
故。三者有是染著者更生義故
復次彼有情衆略有四種。何等爲四。一者一
向安住可愛業果。即於此果耽著受用。謂
生天處專行放逸。二者一向因轉。謂希求
彼所有沙門若婆羅門。三者樂般涅槃諸有
情衆。四者諸雜種類。謂住於此或住於
果。耽著受用。或樂攝受當來愛果。或時時
修涅槃資糧。離諸放逸。於前三種有情衆
中。隨其所應當知世間彼集滅邊。及薩迦
耶彼集滅邊。於後第四有情衆中。當知薩
迦耶彼集彼滅趣道差別
復次依二種道。當知施設四種行相。云何
依二種道。謂依見道及依修道。云何施設
四種行相。一應遍知行相。二應永斷行相。
三應作證行相。四應修習行相。如是四種。
三依見道。一依修道。入見道時諦現觀倶
能遍知。苦斷一分集證一分。滅於彼一分
能斷證者。於修道中爲求無餘斷及證故。
如所得道應勤修習。因修如是諸思擇道
及修道故。永斷餘集證得餘滅。復次證得
如是極究竟者。由五種相。應知究竟。何等
爲五。謂已證得苦及苦因無餘盡故。堪作
他義一切自義皆圓滿故。證得畢竟斷及智
故。能入究竟涅槃城故。既得入已於其聖
住能安住故。於第一相有割愛等四種差
別。如前應知。於第二相有阿羅漢盡諸漏
等所有差別。如前應知。於第三相有畢竟
究竟一切行事皆悉斷故。有畢竟無垢一切
煩惱畢竟斷故。有畢竟梵行以爲後邊。謂
已獲得彼對治故。於第四相譬如世間具
五種相名入宮城。隨闕一種不名爲入。
如是要具與彼相似五種相故。當知名入
涅槃宮城。何等名具世間五相。一者闢宮
城門。二者超踰隍塹而不墮落。三者深起
果決而越度之。四者越隍塹已逼臨宮闕。
五者非自非餘之所希望。勝幢既仆徐入
中宮。如是入宮無諸罣礙。入涅槃宮亦復
如是。先斷能順五下分結。如彼闢門。次
於涅槃起深坑想。無明怖畏斷無餘故。如
超隍塹而不墮落。能到薩迦耶彼岸故。能
持最後身故。如彼果決而越度之。將入無
餘依涅槃界如逼宮闕。已斷有愛於諸境
界無復愛生。遍於一切憍慢不起而入涅
槃。如非自他之所希望。勝幢既仆徐入中
宮。如前所説五種因縁。入涅槃宮當知亦
爾。又既入已由二種相安住聖住。一由行
故。二由住故。行由三相應正了知。一不共
故。二無染故。三正依止所依止故。永斷順
五下分結故。於諸欲中畢竟離欲。即於是
處而遊行故。説名不共。於六恒住常攝受
故。名爲無染。於一分法思擇遠離。謂惡象
馬等。於一分法思擇習近。謂衣服飮食等。
是名爲正依止所依。如是於行善清淨已。
復由五相應了知住。謂若由此而住。若此
爲依。若由此離繋。若此爲依。若由此相應。
當知此中由不動心解脱而住。於一分法
思擇除遣。謂遊行散亂劬勞因縁身心疲怠。
於一分法思擇忍受。謂寒熱等。是名爲依。
由於三種雜染離繋。謂見雜染及愛雜染
尋思雜染。由見雜染得離繋故。於後有中
心無動搖。由愛雜染得離繋故。於諸境界
不被漂淪。尋思雜染得離繋故。尋思唯善
無有不善。如是名爲由此離繋。此依四種
靜慮無動三摩地。安住第一現法樂住。是名
爲依。由與無學心善解脱。慧善解脱而共
相應。又離愛者。於第二身不復生故。於涅
槃舍無退轉故。剋證無上圓滿徳故。由
此五相應知圓滿住第一住
復次嗢拕南曰
    二品總略三有異 勝解斷流轉有性
    不善清淨善清淨 善説惡説師等別
略由三處總攝一切黒品白品。一由所遍
知法故。二由遍知故。三由成遍知故。所
遍知法者。謂苦諦集諦。當知總攝一切黒
品。遍知者。謂滅諦。當知此攝白品一分。成
遍知者。謂補特伽羅及道諦。補特伽羅雖是
假有。當知亦是白品所攝。此即如來諸聖弟
子。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皆悉善巧。依二道
理如實隨觀。倶不可記。謂如來滅後。
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皆不可取亦
不可記。所以者何。且依勝義彼不可得。
況其滅後或有或無。若依世俗爲於諸行
假立如來。爲於涅槃若於諸行。如來滅後
無有一行流轉可得。爾時何處假立如來。
既無如來何有無等。若於涅槃。涅槃唯是
無行所顯。絶諸戲論。自内所證絶戲論故。
施設爲有不應道理。亦復不應施設非有。
勿當損毀施設妙有寂靜涅槃。又此涅槃
極難知故。最微細故。説名甚深。種種非一。
諸行煩惱斷所顯故。説名廣大。現量比量及
正教量所不量故。説名無量
復次由三因縁。内荷擔苦與外荷擔苦有
其差別。一所荷擔。二能荷擔。三荷擔時。謂外
荷擔色一分攝。或稈或薪或餘種類是所荷
擔。愚夫乃以一切諸行爲所荷擔。又外荷
擔屬在身肩。是能荷擔。愚夫乃以一切愛
蘊爲能荷擔。又外荷擔唯以現肩荷擔所
擔。愚夫乃以一切愛蘊荷擔所擔。欲捨所
擔要并除蘊。無別方便而能棄捨。乃至未
能捨所擔來恒常荷擔大重擔故。執持
尫劣微弱細軟不靜肩故。長時無間荷所擔
故。内有三徳領受如是荷擔衆苦。外則不
然。是名二種荷擔差別
復次由五種相。愚夫内縛與彼外縛而有
差別。謂彼外縛爲色一分之所繋縛。或木
或鐵或索所繋。愚夫乃爲諸行所縛。又彼
外縛他縛所縛。愚夫乃爲自縛所縛。又彼
外縛易可了知縛縛因縁脱脱方便。愚夫内
縛一切難知。又彼外縛死後即無。愚夫内縛
死後諸行隨逐往來循環不捨。又彼外縛所
有出家能捨諸欲。便得解脱。一切怨讐不
能拘礙。愚夫内縛雖得離欲。乃至有頂尚
未能脱。況唯出家。當知此中在離欲位。魔
羅於彼不得自在。未離欲位便得自在。其
出家位未脱魔手。若在家位隨欲所作。未
離欲位魔縛所縛。由世間道雖生有頂未
脱魔羂
復次略由四相。當知如來與慧解脱阿羅
漢等同分異分。由一種相説名同分。謂解
脱等故。由三種相説名異分。謂現等覺故。
能説法故。行正行故。此中如來無師自然
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等正覺已遍
依勝義。若於現法有能無能。若現見法不
現見法。於一切種皆悉了達。是名自然等
覺菩提。如是了達勝義法已。於其二障善
得解脱。謂并習氣諸煩惱障及所知障。與
諸天衆及餘世間。爲解脱師獨一無二。當
知了達如是四相。是名自然等覺菩提。由
此不與諸聲聞共。又依他義作所作等能
説正法。由五種相當知不共。何等爲五。
一者如來如實了知一切種道爲道。一切種
非道爲非道。二者知已如實宣説是道非
道。爲令趣道不趣非道。三者若有如所
説道樂欲勤行。爲令彼行攝受方便如理
所引作意正道。以教授門而爲宣説。四者
彼如聖教行時。若有障礙止觀過失皆令
除遣。五者若有隨順彼法皆令攝受。是名
能説不同分法。此中正行不同分者。謂彼聲
聞先依如來後行正行。夫如來者無少所
依。又彼成就聲聞種性行於正行。而佛如
來成自種性。又彼聲聞或已成熟或當成熟。
非最後有菩薩身中二行可得。若未熟者彼
隨道行能熟當來成熟相續。若已熟者彼於
現法成大師。教如此二種如其聖教即如
是行。若隨道行彼於來世當證涅槃。若
於現法成大師。教彼依此身便證聖道道
果涅槃。即此聖道及聖道果。無損樂故名
如實法。饒益性故又説爲善
復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無我勝解。一者聞
思増上勝解。二者修證増上勝解。此中聞思
増上勝解。能與修證増上勝解作生依止。
諸善男子淨信出家。雖復在此極善殷到。
且於其中不應喜足。要此爲依於諸行中。
漸次修習無常等想。證得無我増上勝解。爲
令彼證轉増勝故勤修觀解
復次由四種相。應知諸行有二種斷。何等
爲四。一諸纒斷故。二隨眠斷故。三後有諸
行因性斷故。四現在諸行染行斷故。如是
四種當知總説爲二種斷。謂煩惱斷及以事
斷。前之二相名煩惱斷。後之二相説爲事

復次於欲界中諸行流轉初中後位。當知略
有三種密苦。一者生時爲其胎藏所覆障
故。有覆障苦。二者生已處嬰稚位多疾病
苦。三者衰耄諸根成熟有老死苦。又彼諸行
流轉生起初中後滅。當知即是三種苦滅
復次有三有性。爲斷彼故諸聖弟子當勤
修學。一依過去爲因有性。由是因縁淨信
捨家趣於非家。深見過患厭棄諸欲。二依
未來所生諸行爲因有性。三依現在未斷
意樂雜染有性。爲斷如是三種有性故。
有三斷。謂無顧戀故。不欣樂故。斷離欲滅
界集成故
復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離増上慢觀無
我見。何等爲二。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云
何名爲不善清淨。謂如有一遠離而住。依
觀諸行無常性忍。由世間智於無我性發
生勝解。因此勝解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
法等隨觀察。我我所相不現行故。説名爲
斷。又能制伏四外繋所攝貪瞋癡三種所有。
謂貪欲身繋攝貪所有。瞋恚身繋攝瞋所有。
餘二身繋攝癡所有。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
所有義。離増上慢無我智者如理作意。共相
應故定地攝故。當知此智由二因縁不善清
淨。一者即於此時。謂於趣入順決擇分善
根位時。有麁我慢隨入微細現行作意間無
間轉。由是因縁作如是念。我今於空能修
能證。空是我有。由是空故計我爲勝。如空
無相及無所有當知亦爾。二者能令彼法現
行因縁。謂於諸欲或薩迦耶有染愛識。由
於如是有染愛識。不遍了知増上力故。便
爲諸欲薩迦耶愛之所漂溺。由此意樂於
彼涅槃不能趣入。其心退還。如前已説。又
由八相能遍了知。遍了知故除諸過患。當
知是名極善清淨。離増上慢無我眞智。又
於此中已滅壞故。滅壞法故。説名無常。諸
業煩惱所集成故。説名有爲。由昔願力所
集成故。名思所造。從自種子現在外縁所
集成故。説名縁生。於未來世衰老法故。説
名盡法。死歿法故。説名歿法。未老死來爲
疾病等種種災横所逼惱故。名破壞法。由
依現量能離欲故能斷滅故。名於現法
得離欲法及以滅法。當知此中除離欲法及
以滅法。由所餘相略觀三世所有過患。由
所除相觀彼出離。若由如是過患出離遍
知。彼識名善遍知一切法中無有我性。名
諸法印。即此法印隨論道理法王所造。於
諸聖身不爲惱害。隨喜能得一切聖財。由
此自然吉安超度生死廣大險難長道。是故
亦名衆聖法印。當知此中由前名通達智。
後名善清淨見
復次應知由五種相於内外法師及弟子
高下差別。一由住故。二由御衆故。三由論
決擇故。四由建立開顯道故。五由行故。謂
諸外道師及弟子。恒常住於憒鬧之住。内法
弟時時住於極寂靜住。是名第一高下
差別。又外道師由自有量出家弟子。諸外道
僧説名有僧。由自有量在家弟子。諸外道衆
説名有衆。希彼一切共許爲師故名衆師。
愚類衆生咸謂有徳。是故説名共推善色。當
知如來與彼相違。雖爲一切天及世間無
上大師。於彼同尊而無所冀。又外道師與
自弟子共興議論決擇之時。凡有所説展
轉意解。各各差別不相扶順。轉増愚昧非
淨其智。當知内法與彼相違。又外道師爲
諸弟子。依止無因不平等因。施設建立開顯
其道。聽聞如是不正法故。爲大羅刹嬈亂
其心。又由不正尋思相應非理作意其心散
動。以於他所懷勝負心咎責於他。若他反
詰便興辛暴。不審思擇。輕出言詞。自爲
無因不平等因所覆藏故。名爲雜染。由此
愚夫於染因縁。若自若他不如實知故。名
愚昧。離清淨故。名不明了。於清淨因不
善巧故。説名不善。又乃至於應所説語。
如所説語。是處説語。如是一切不如實
知。是故説彼爲不知量。爲不知恩。當知内
法與彼相違。又諸外道師及弟子雖無異
説。所説無減無顛倒故。雖不流漫所説
無増無加益故。雖等所説義相似故。雖是
法説文平等故。雖復記別法及隨法。然於
同法樂爲朋黨。當知彼於法隨法行自義
證得不放逸者。尚不能得。況縱逸者。彼由
如是不得自義。便爲他論制伏。輕毀并彼
所受諸惡邪法。當知内法與彼相違。是名
五種高下差別
復次由四種相。當知諸行非定苦染。又由
四相。非定樂淨。如是四相總依三事。何等
爲三。一依生處故。二依受故。三依世故。
此中樂者。謂在第三靜慮。樂所隨者。謂在
人中。容有二種。喜樂遍者。謂在初二靜慮。
未永離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此中苦
者。謂在餓鬼及以傍生。苦所隨者。謂在人
中。憂苦遍者。謂在那落迦。未永離苦者。謂
在上天衆中。當苦所隨故。又言樂者。謂不
苦不樂受現在前位。樂所隨者。謂苦受現在
前位。喜樂遍者。謂樂受現在前位。不永離
樂者。謂於一切位樂因所隨故。若與此相
違當知苦差別。又言樂者。謂順樂行及樂
已滅。樂所隨者。謂有樂因於未來世當生
起樂。喜樂遍者。謂於現在隨順樂處。未永
離樂者。謂餘三世。與此相違苦差別四。如
應當知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七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八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行擇攝第一之四
復次嗢拕南曰
    二智并其事 樂等行轉變
    請無請説經 涅槃有二種
智有二種。一者正智。二者邪智。此中正智
依有事生。邪智亦爾。雖此二智倶依有事。
然正智如實取事。邪智邪分別不如實取
事。由有正教如理作意爲前行故。於所
知境正智得生。由有邪教非理作意爲前
行故。於所知境邪智得生。非正智生壞所
知境。但於此境捨於邪執而起正智。如
闇中色。明燈生時不壞此色。但能照了。當
知此義亦復如是
復次隨順樂受諸行與無常相共相應故。
若至苦位爾時説名損惱迫迮。若至不苦
不樂位。爾時方於行苦名苦迫迮。若不至
彼位。便應畢竟唯順樂受勿至餘位。又生
老等法所隨諸行皆悉是苦。彼若至疾病位。
説名損惱迫迮。若至生等苦位。名苦迫迮。
若不至彼位。於諸行中生等苦因之所隨
逐。勿至果位。又本性諸行衆縁生故。不得
自在。亦無宰主。若有宰主。彼一切行雖
無常。應隨所樂流轉不絶或不令生。廣説
乃至於死
復次有二種契經。一因請而説。二不因請
説。因請説者。謂若有補特伽羅由此諸行
相教而調伏者。因彼請故。爲轉如是諸行
相教。不因請説者。謂若於彼多百衆中。以
無量門作美妙説。或爲大師近住弟子阿難
陀等。作如是説。爲令正法得久住故
復次當知由三分故。攝受圓滿涅槃。一由
隨順教授故。二由正觀察一切行故。三
由永斷一切煩惱故。隨順教授者。謂記説
教誡神變所攝。如來隨欲記説彼心。由自
定意以三行相遍照他心。若展轉久遠滅
心。若無間滅心。若於現在所縁轉心。從定
已隨念分別思惟定内所受他心。如
其所受即如是記。汝有如是心。謂久遠滅
者。如是意。謂無間滅者。如是識。謂現在者
此據種類不據刹那。即以如是記説神變
爲依止故。於其三處而爲教誡。一於行處
現前境界。開許如理作意。遮止不如理作
意。二於住處遮止不正尋思。開許正尋思。
三於止觀勤修行處。開許令斷未斷諸行。
及令煩惱永得離繋而證涅槃。如是宣説
令從三處諸隨煩惱心得清淨。謂從行處
住處依處。又正觀察過去未來現在諸行。名
正觀察。一切諸行又有三漏。三漏爲先而
有欲害。欲害爲先而有尋思熱惱。尋思熱
惱爲先而有追求憂惱。如是一切皆永斷。
故説名永斷一切煩惱。如是定住心善解
脱無相樂住。無恐怖時於現法中名入圓
滿般涅槃數。又依三法依止自義。名住
歸依。依止他義名住洲渚。何者爲三。一
依内如理作意爲先法隨法行。二依佛聽
聞所説正法。三依親近正法内善士。不依
親近餘正法外一切外道諸不善士。如是三
法當知顯示人中四種多所作法。謂親近善
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復由三
縁及五種相當知證得彼分涅槃。何等三
縁。一遍知苦故。二深見一切隨順苦行諸
過患故。三超過愁等一切苦故。云何五相。
一知苦種類相交渉時發生愁等。是名於
彼遍知自性。二知有種子彼法得生。是
名於彼遍知因性。三知自所行所知境界。
是名於彼遍知縁性。四隨觀執著我所及
我皆是能順衆苦諸行。是名於彼遍知行
性。五隨觀三世欲界所繋諸行過患。能斷一
切愁等諸苦。當知由此三縁五相。獲得如
是彼分涅槃。由可愛事無常轉變悲傷心
慼故。名爲愁。由彼發言咨嗟歔欷故。名爲
歎。因此拊膺故。名爲苦。内懷寃結故。名
爲憂。因茲迷亂故。名爲惱。又以喪失財
寶無病親戚等事隨一現前創生憂惱。説名
爲愁。由依此故次乃發言哀吟悲寃。擧
身煩熱名歎。苦位過此愁歎。身煩熱已内
燒外靜心猶未平。説名憂位。過初日已或
二三五十日夜月由彼因縁意尚未寧。説名
爲惱
復次嗢拕南曰
    芽見大染 一趣學四怖
    善説惡説中 宿住念差別
由四因縁如來不與世間迷執共爲怨諍。
然彼世間起邪分別謂爲怨諍。何等爲四。
一者宣説道理義故。二者宣説眞實義故。
三者宣説利益義故。四者有時隨世轉故。
此中如來依四道理宣説正法如前。所謂
觀待道理。作用道理。因成道理。法爾道理。由
此如來名法語者。如來終不故往他所求
興諍事。所以者何。由諸世間違返他義謂
爲自義故興諍論。如來乃以一切他義即
爲自義故。無所諍。唯除哀愍令其得義
故。往他所爲説正法。而諸邪執愚癡世間
顛倒妄謂自義我義。而有差別故。興我
諍。由此因縁當知如來名道理語者。又復
如來名眞實語者。謂若世間諸聰敏者共許
爲有。如來於彼亦説爲有。謂一切行皆是無
常。若於世間諸聰敏者共許爲無。如來於
彼亦説爲無。謂一切行皆是常住。又復如來
名利益語者。謂諸世間有盲冥者。自於世
法不能了知。如來於彼自現等覺而爲開
闡。又復如來或時隨順世間而轉。謂阿死羅
摩登祇等依少事業以自存活。然諸世人爲
彼假立大富大財大食名想。如彼世人假
立名想。如來隨彼亦如是説。又如一事於
一國土假立名想。於餘國土即於此事立
餘名想。如來隨彼亦如是説。若懷怨諍而
興怨諍。則不得名道理語者。眞實語者。利
益語者。隨世轉者。由具如是四種因縁。是
故當知如來無諍。又佛世尊自然觀察所應
作義。雖無請問而自宣揚現等覺法。能以
稱當名句文身。施設建立諸法差別。廣説
如前攝異門分。如是當知乃至説名平等
開示
復次一因二縁令後有芽當得生長。謂五
品行中煩惱種子所隨逐識。説名爲因。與
因相似四種識住。説名爲縁。又由憙貪滋
潤其識。令於彼彼當受生處結生相續。感
薩迦耶。亦名爲縁。此中有一由四識住攝
受所依由憙貪故。於現法中新新造集及
以増長。彼於後時成阿羅漢。令識種子悉
皆腐敗。一切有*芽永不得生。又復有一具
一切縛。勤修正行欣樂涅槃。遍於一切諸
受生處。起厭逆想。彼具縛故種子不壞。識
住和合。然於諸有起厭逆想故無憙貪。彼
由如是修正行故。於現法中堪般涅槃。其
後有*芽亦不得生。又復有一住於學地
得不還果。唯有非想非非想處諸行爲餘。
於有頂定具足安住。彼識種子猶未一切悉
皆滅盡。然於識住能遍了知能遍通達。彼
由忘念増上力故。上地貪愛猶殘少分。是
不還者。當來下地一切有*芽不復更生。與
此相違當知一切諸後有*芽皆得生長
復次雜染有二。一見雜染。二餘煩惱雜染。
見雜染者。謂於諸行計我我所邪執而轉
薩迦耶見。由此見故或執諸行以爲實我。
或執諸行爲實我所。復有所餘。此爲根本
諸外見趣其餘貪等所有煩惱。當知是名第
二雜染。又見雜染得解脱時。亦能於餘畢
竟解脱。非餘雜染得解脱時即能解脱諸
見雜染。所以者何。由生此者依世間道。乃
至能離無所有處所有貪欲。於諸下地其餘
煩惱心得解脱。而未能脱薩迦耶見。由此
見故。於下上地所有諸行和雜自體。不觀
差別。總計爲我。或計我所。由此因縁雖
昇有頂。而復退還。若於如是一切自體。遍
知爲苦。由出世道先斷一切薩迦耶見。後
能永斷所餘煩惱。由此因縁無復退轉。是
故當知唯見雜染是大雜染。復次應知由三
種相道名一趣。謂於異生地以五行相。觀
察諸行五處差別。即此觀察於二時中修治
令淨。謂於行向學地及無學地。云何名爲
五種行相觀察諸行。一者觀察諸行自性。二
者觀察諸行因縁。三者觀察雜染因縁。四
者觀察清淨因縁。五者觀察清淨
復次應知於異生位先於五處得善巧已
後。於學位即於如是五種處所。更以五種
差別行相審諦觀察。能令獲得速疾通慧。
何等名爲五種行相。謂觀察諸行。諸行因
縁。雜染因縁。清淨因縁。滅寂靜故。趣向清
淨道出離故。諸行種種衆多性故。各自種子
所生起故。各待餘縁所生起故
復次應知由四因縁。於二處所發生恐怖
能爲障礙。何等爲四。一者若於此位生起。
二者若依此法生起。三者若彼如是生起。
四者若彼行相生起。位生起者。謂於非聖
位中。生起於諸聖諦。未得善巧。又此非聖
於五處所亦未善巧。依生起者。謂於諸行
起邪行相。計我我所薩迦耶見爲依生起。
如是生起者。謂由二種諸行變壞差別生
起。一由異縁所變壞故。二由自心起邪分
別而變壞故。行相生起者。謂於所愛慮恐
未來當變壞故。生恐怖行相。於正變壞
生損惱行相。即於所愛已變壞中。欣彼重
生起顧戀行相。又於涅槃分別自體永變
壞故。起怖畏行相。如是行相差別轉時。於
愛樂聖教及愛樂涅槃。能爲障礙。又由二
種門於所縁境自所行處。我我所執差別而
轉。謂推求故。及領受故。即見及受
復次由三種相。善説法者惡説法者。於等事
中宿住隨念。當知染淨有其差別。何等爲
三。謂惡説法者宿住隨念。於彼諸行自相
共相不如實知。便於諸行或全計常。或一
分常或計非常。或計無因。善説法者宿住隨
念。如實知故無邪分別。是名第一二念差
別。又惡説法者。隨依何定發宿住念。不
能如實了知是苦。便生愛味。由愛味故。
於過去行深生顧戀。於未來行深生欣樂。
於現在行不能修行厭離欲滅。善説法者。
當知一切與彼相違。是名第二二念差別。
又惡説法者。如是邪行四種雜染所雜染
故。能感後有。何等名爲四種雜染。一業雜
染。二見我慢纒雜染。三愛纒雜染。四彼隨眠
雜染。若諸新業造作増長。若諸故業數數觸
已而不變吐。是名業雜染。若於諸行邪分
別起薩迦耶見。於他有情以諸沙門婆羅
門等與己挍量。謂自爲勝或等或劣。是名
見我慢纒雜染。於内於外所起貪欲。於愛
行中應知其相。是名愛纒雜染。於相續中
見我慢愛三品麁重常所隨逐。是名彼隨眠
雜染。如是四種總攝爲二。謂業煩惱。煩惱
復二。纒及隨眠。於諸行中先起邪執後生
貪著。由此二種増上力故。雖復有餘煩惱
雜染。而但取此。爾所煩惱於諸行中不挍
量他。自起邪執。説名爲見。挍量於他。説名
我慢。如是邪執是無明品。由此爲先發起
貪著。名爲愛品。由此二種根本煩惱。於生
死中流轉不絶。若善説法毘奈耶中正修行
者。能斷如是四種雜染。於現法中能般涅
槃。又由此故能住究竟圓滿涅槃。若不爾
者尚不能住彼分涅槃。何況究竟。是名第
三二念差別。又於此中見及我慢。説名高
視。愛説名烟。何以故。於諸行中爲見我慢
所覆障者。不如實知其性弊劣諸行體相。
於人天身及彼衆具。謂爲高勝。是故彼二説
名高視。愛猶如烟令心擾亂不得安隱。是
故名烟
復次嗢拕南曰
    無厭患無欲 無亂問記相
    障希奇無因 毀純染倶後
有二信者。而非稱當信者所作何等爲二
一在家信者。信有涅槃及一切行是無常
性。然於諸行不觀過患不厭離住。不知
出離而受用之。二捨離家法趣於非家有
淨信者。彼於涅槃不能安住猛利樂欲。
不用此欲爲所依止。常勤修習所有善法。
於現法中不般涅槃。與此相違應知稱當
信者所作
復次於内法中略有二種具聰明者。若有
淨信或諸外道來請問時能無亂記。謂依中
道。於諸行中問生滅時。不増有情不減
實事。唯於諸行安立生滅不亂而記。若立
有情有生有滅。是名一邊。謂増益邊。若立
生滅都無所有。是第二邊。謂損減邊。唯於
諸行安立生滅。是名中道遠離二邊。是故
若能如是記別。爲善記別。如來所讃。或復
有言。何因縁故乃於沙門喬答摩所修習
梵行。若得此問應如前説。遠離増益損
減二邊。依中道記名不亂記。若謂有情修
習染淨。是名一邊。謂増益邊。若謂一切都
無修習。是第二邊。謂損減邊。若爲諸行厭
離欲滅而修習者。是名中道遠離二邊。是
故此記名不亂記。名爲善記。當知此記諸
佛所讃
復次法有二種。一者有爲。二者無爲。此中有
爲是無常性。三有爲相施設可得。一生。二
滅。三住異性。如是三相依二種行流轉安
立。一依生身展轉流轉。二依刹那展轉流
轉。依初流轉者。謂於彼彼有情衆同分中。
初生名生。終沒名滅。於二中間嬰孩等位
立住異性。乃至壽住説名爲住。諸位後後轉
變差別。名住異性。依後流轉者。謂彼諸行
刹那刹那新新而生。説名爲生。生刹那後不
住名滅。唯生刹那住故名住。異性有二。一
異性異性。二轉變異性。異性異性者。謂諸行
相似相續而轉。轉變異性者。謂不相似相續
而轉。非此異性離住相外別體可得。是故
二種總攝爲一。施設一相。與此相違應知
常住無爲三相
復次應知修集涅槃資糧略有三障。一者
依廣事業財寶具足多行放逸。二者無善
知識方便曉喩。三者未聞正法未得正法。
忽遇死縁非時夭沒。與此相違當知無障。
亦有三種。又諸聖者將欲終時。略有二種聖
者之相。謂臨終時諸根澄淨蒙佛所記。由
三種相佛爲過世一切聖者記別。聖性種
性。滿故但記物類。我已了知法及隨法者。
法謂正見前行聖道言。隨法者。謂依彼法
聽聞他音如理作意。又我未曾惱亂正法
所依處者。謂爲此義如來告命。及爲此義
有所宣説。乃至爲令諸漏永盡。彼由此故
已得盡漏。復次諸佛如來略有二種甚希奇
法。謂未信者令信。已信者令増長。速於聖
教令得悟入。謂大師相。或法教相。或已證
得第一徳相。普於十方美妙聲稱廣大讃
頌無不遍滿。又能除遣説無因論及惡因
論。攝受一切説正因論。所以者何。説無因
論及惡因論。尚非欲往人天善趣及樂解
脱諸聰慧者勝解依處。況是其餘。當所趣
入説正因論。當知其相與彼相違。大師相
者。謂薄伽梵是眞如來應正等覺乃至世尊。
廣釋如前攝異門分。法教相者。謂説正法
初中後善。乃至廣説。當知亦如攝異門分。
證得第一*徳相者。謂於一切此世他世自
然通達。現等正覺。乃至廣説。此中欲界説名
此世。色無色界名爲他世。現在過去二世別
故。當知是名第二差別。不由師故説名自
然。六種通慧現所得故。名爲作證。於諸有
情最第一故。説名圓滿。此第一性自然知
故。顯示他故説名開示
復次由二種相。無因論者。於諸行中執無
因轉。謂於諸行生起因縁滅盡因縁。不了
知故。由此生故彼諸行生。由此滅故彼諸
行滅。於此二事不能證得。又不證得諸行
性相。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者定有。無者
定無。無不可生。有不可滅。即此論者於三
位中現可證得諸行生滅一切世間共所
了達麁淺現量毀謗違逆。何以故。現見彼
彼若刹帝利或婆羅門吠舍等家所有男女和
合因縁。或過八月或九月已便生男女。如
是生已或有一類。當於爾時壽盡中夭。
復有一類乃至住壽存活支持。或苦或樂或
非苦樂受位差別心諸心法。皆是新新而非
古古
復次略有二種自讃毀他。謂唯語言及説法
正行。若唯語言而自稱讃毀呰他者。彼但
由於非善士法纒擾其心。是名自毀。非勝
賢善。若由説法行正行者。雖無讃毀而
是眞實自讃毀他。又諸如來宣説正法。速
能壞滅二種無智。謂聞不正法生勝解等。
長時積習堅固無智及非久習近生無智。復
由倶生不能了知往善趣道。亦不了知
能往現法涅槃道故
復次當知十一種相總攝諸行立爲行聚。
應知聚義是其蘊義。又由一向雜染因縁増
上力故。建立取蘊。當知取蘊唯是有漏。又
由雜染清淨因縁二増上力。建立總蘊。當
知此蘊通漏無漏。又由三相於諸行中煩
惱生起。謂所依故。所縁故。助伴故
復次嗢拕南曰
    少欲自性等記三 似正法疑癡處所
    不記變壞大師記 三見滿外愚相等
由三種相如來心入少欲住中。一由爾時
化事究竟。爲欲安住現法樂住。二由弟子
於正行門深可厭薄。三爲化導常樂營爲
多事多業所化有情。又如前説如來入
于寂靜天住一切因縁。當知此中亦復如

復次諸所化者略有三種所調伏性。一愚癡
放逸性。二極下劣心性。三能修正行性
復次由四種相於四處所。生恭敬住速證
無上。一於所應得生猛利樂欲故。二於得
方便法隨法行生猛利愛樂故。三於大師
所生猛利愛敬故。四於所説法生猛利淨
信故
復次有三種無上。謂妙智無上。正行無上。解
脱無上。妙智無上者。謂盡智。無生智。無學
正見智。正行無上者。謂樂速通行。解脱無
上者。謂不動心解脱。當知此中總説智斷
現法樂住。有學妙智正行解脱。不名無上。
猶有上故。當知一切阿羅漢行。皆得名爲
樂速通行。一切麁重永滅故。一切所作已辦

復次依菩提分擇諸行故。於二時中由四
種相。如實遍知薩迦耶見。即於二時無間
證得諸漏永盡。云何二時。一在異生地。二
在見地。云何由四種相。一由自性故。二由
處所故。三由等起故。四由果故。自性故
者。謂諸行自性薩迦耶見及五種行。彼計
爲我或爲我所。處所故者。謂所縁境。等起
故者。謂見取所攝無明。觸生受爲縁愛。此
復有五縁起次第。謂界種種性爲縁。生觸
種種性。觸種種性爲縁生受種種性。受種種
性爲縁。生愛種種性。愛種種性爲縁。生取
種種性。夫縁生者體必無常。由果故者。謂
於三時薩迦耶見能爲障礙。一依無我諦
察法忍時。二現觀時。三得阿羅漢時。此中
一時由彼隨眠薩迦耶見増上力故。有惑有
疑。由多修習諦察法忍爲因縁故。雖於
疑惑少能除遣。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意
樂故恐於涅槃我當無有。由此隨眠薩迦
耶見増上力故。於諸行中起邪分別。謂我
當斷當壞當無。便於涅槃發生斷見及無
有見。由此因縁於般涅槃。其心退還不樂
趣入。彼於異時雖從此過淨修其心又於
聖諦已得現諦。然謂我能證諦現諦。彼於
此慢由隨眠故。仍未能離。又時時間由忘
念故。觀我起慢。因此慢纒差別而轉。謂我
爲勝或等或劣。前兩位中由隨眠力能作
障礙。於第三位由習氣力能作障礙。又由
三縁諸行生長。一由宿世業煩惱力。二由
願力。三由現在衆因縁力。於異生地能遍
知故。於見地中無間能得見道所斷諸漏永
盡。於見地中能遍知故。次斷餘結得阿羅
漢。無間證得諸漏永盡
復次由五種相於諸行中如理問記。何等
爲五。一自性故。二流轉還滅根本故。三還
滅故。四流轉故。五流轉還滅方便故。自性
故者。當知色等五種自性。流轉還滅根本故
者。謂欲。由善法欲乃至能得諸漏永盡。是
故此欲名還滅根本。若由是欲願我當得
人中下類。乃至當生梵衆天等衆同分中。
由於此心親近修習多修習故。得生於彼。
是故此欲名流轉根本。還滅故者。於諸行
中唯欲貪取得斷滅故。若即諸行是取性
者。應不可滅。以阿羅漢猶有諸行現可得
故。若異諸行有取性者。應是無爲。無爲
故常亦不可滅。是故取性但是諸行一分所
攝。即此一分已得斷滅。畢竟不行故。可
還滅。流轉故者。復有三種。一後有因故。二
品類別故。三現在因故。後有因者。謂如有
一願樂當來造作諸業。彼作是念。願我來
世當成此行。由是因縁能引後有諸行生
因。不引現在。彼於現在不能引故。施設
諸行唯有二種。品類別者。謂十一種諸行品
類。如前應知。現在因者。謂所造色因四大
種。受等心法以觸爲縁。所有諸識名色爲
縁。流轉方便者。謂薩迦耶見爲所依故。於
諸行中發生我慢及諸愛味我我所見。還滅
方便者。謂於諸行遠離我慢。及見過患并
彼出離無我我所。又流轉方便者。謂無明愛
品。隨其所應當知其相。還滅方便者。謂彼
對治。又由二縁諸不聰慧聲聞弟子。越大
師教墮惡見中。或起言説。何等二縁。一愚
世俗諦。二愚勝義諦。由此愚故違越一向
世俗諦理。及違越一向勝義諦理。於行流
轉不正思惟
復次於三種處唯諸聖者隨其所樂能如
實記。非諸異生。除從他聞。謂諸行中我我
所見我非如實。若彼爲依有我慢轉。彼雖
已斷。而此我慢一切未斷。若無起依。我慢
不斷如故現行。當知此中二種我慢。一於
諸行執著現行。二由失念率爾現行。此中
執著現行我慢。聖者已斷不復現行。第二
我慢由隨眠故。薩迦耶見雖復永斷。以於
聖道未善修故。猶起現行。薩迦耶見唯有
習氣。常所隨逐於失念時。能與我慢作所
依止。令暫現行。是故此慢亦名未斷亦得
現行。又諸聖者若於諸行思惟自相。尚令
我慢不復現行。況觀共相。若於假法作意
思惟。住正念者。亦令我慢不得現行。若
於假法作意思惟。不住正念爾時我慢暫
得現行。若諸異生雖於諸行思惟共相。尚
爲我慢亂心相續。況住餘位。又薩迦耶見
聖相續中隨眠與纒皆已斷盡。於學位中習
氣隨逐未能永斷。若諸我慢隨眠與纒皆未
能斷。又計我欲者當知即是我慢纒攝。何
以故。由失念故。於欲於定爲諸愛味所漂
淪者。依此欲門諸我慢纒數數現起。言未
斷者。由隨眠故。未遍知者。由彼纒故。彼
於爾時有忘念故。言未滅者。雖於此纒
暫得遠離。尋復現行。言未吐者。由彼隨眠
未永拔故
復次同梵行者於餘同梵行所略有二種慰
問。一問病苦。二問安樂。問病苦者。如問
彼言所受疹疾寧可忍不者。謂問氣息無
擁滯乎。得支持不者。謂問苦受不至増
乎。非無間乎。非不愛觸之所觸乎。非違慮
乎。非笮身乎。或被笮者得除釋乎。問安
樂者。謂如有一隨所問言少病不者。此
問不爲嬰疹惱耶。少惱不者。此問不爲
外諸災横所侵逼耶。起居輕利不者。此問
夜寐得安善耶。所進飮食易消化耶。有歡
樂不者。此問得住無罪觸耶。如是等類
差別言詞。如聲聞地於所飮食知量中釋。
當知此問在四位中。一内逼惱分。二外逼惱
分。三住於夜分。四住於晝分
復次若有説言諸阿羅漢於現法中。於食
物務蘊界處等。若順不順不如實知。言阿
羅漢不順。不順是不如理虚妄分別。非阿羅
漢現法不順。所以者何。彼於食物務蘊界處
等。現可見故。由此因縁諸阿羅漢。於其滅
後。不順諸行不了執著。是故世尊言。阿羅
漢是不順者。定是密語。當知此是似正法見。
由二種義勢力爲縁。諸同梵行或大聲聞。爲
欲斷滅如是所生似正法見。極作功用。
勿令彼人或自陳説或示於他。由是因縁
墮極下趣。或由愛敬如來聖教。勿因如
是似正法見令佛聖教速疾隱滅。復有二
因。能生如是似正法見。一者於内薩迦耶
見未能永斷。二者依此妄計流轉還滅士
夫。爲斷如是二種因故。説二正法以爲
對治。謂於諸行次第宣説無常無我。於四
句中推求流轉還滅士夫。都不可得。謂依
有爲。或依無爲。聲聞獨覺佛世尊我説名
如來。當知此我二種假立。有餘依中假立有
爲。無餘依中假立無爲。若依勝義非有爲
非無爲。亦非無爲非有爲。由説如是正法
教故。於六種相覺悟生時。當知永斷似正
法見。謂阿羅漢於依所攝滅壞法故。覺悟
無常。於現法中爲老病等衆苦器故。覺悟
是苦。於任運滅。斷界。離界。及與滅界。覺悟
爲滅寂靜。清涼。及與永沒。若具如是正覺
悟者。是阿羅漢邪。増上慢倶行妄想尚不
得有。況可如是於其滅後若順不順戲論
執著。當知未斷薩迦耶見有二過患。一於
能害有苦諸行。執我我所。由此因縁能感
流轉生死大苦。二於現法能礙無上聖慧
命根。譬如有人自知無力能害怨家。恐彼
爲害。先相親附以如意事現承奉之時。彼
怨家知親附已便害其命。愚夫異生亦復
如是。恐似怨家薩迦耶見當爲苦害。便
起愛縛以可意行而現承奉。如是愚癡異
生之類。於能爲害薩迦耶見。唯見功徳不
見過失。殷到親附。既親附已。由未得退。
説名損害聖慧命根。復次諸外道輩於内法
律二種處所疑惑愚癡。何等爲二。謂佛世尊
誹毀有見及無有見。而於弟子終歿之後。
記一有生。記一無生。又説勝義常住之我
現法當來都不可得。世有三師而現可得。
一常論者。二斷論者。三者如來。此疑癡者有
二種因。當知如前似正法見二種法教。能
斷此因。亦如前説由二因縁。即此所説無
我法性。彼諸外道難入難了。謂此自性難
了知故。雖此相貌易可了知。然其相貌不
相似故。當知此中無虚誑義自所證義。是不
共義故。彼自性難可悟入。即此自性體是甚
深似甚深現。是故説名無虚誑義。又此自
性於内難見。從他言音亦難覺了。是故説
名自所證義。又此自性非尋思者之所尋
思。非度量者所行境界。是故説名是不共
義。又即此法微妙審諦聰明智者内所證故。
説名難了。此等差別當知如前攝異門分。
由二種相。一切如來所説義智。皆應了知。何
等爲二。一者教智。二者證智。教智者。謂諸
異生聞思修所成慧。證智者謂學無學慧及
後所得諸世間慧。此中異生非於一切佛
所説義皆能了知。亦非於慢覺察是慢。又
能斷。若諸有學非於我見一切義中皆
不了知。又能於慢覺察是慢。而未能斷。若
諸無學能作一切。復次諸佛如來於世俗諦
及勝義諦。皆如實知。正觀於彼二種道理
不應記別。若記別者能引無義故。不記別
亦不執著。謂於滅後若有。若無。亦有亦無。
非有非無。若於如來如是智見爲先不記。
謂無知者當知自顯妄見倶行無智之性
復次應知略有二種變壞。一者諸行衰老變
壞。謂如有一年百二十其形衰邁。由是因
縁名身老病。二者心憂變壞。由是因縁名
心老病。第一變壞。若愚若智皆於其中不
隨所欲。第二變壞。智者於中能隨所欲。非
諸愚者。又諸愚夫若身老病。當知其心定隨
老病。其有智者。身雖老病而心自在不隨
老病。是名此中愚智差別
復次善取法者由聞思故。善思惟者由修
慧故。善顯了者如所有性故。善通達者盡
所有性故。由二種相。諸聖弟子能正請問
大師善記。謂於諸取斷遍知論。何等爲二。
一者於此諸取斷遍知論。二者爲此諸取斷
遍知論。當知此中於一切行斷遍知論。所
謂如來。又此諸取若未斷滅隨觀。彼有三
種過患。若已斷滅隨觀。彼有三種功徳。一者
於諸行中所生諸取行。若變壞便生愁等。
應知是名第一過患。已得諸行變壞所作。
二者於諸行中所生諸取。爲得未得可意
諸行。於追求時。廣行非一種種衆多差別
不善。由此追求行不善故。住四種苦。一
將現前隣近所起。二正現前現在所起。三
他逼迫増上所起。四自雜染増上所起。應
知是名第二過患。三者即由如是惡不善
愛習爲因。身壞死後往諸惡趣。應知是
名第三過患。與此相違於諸取斷隨觀三
種功徳勝利。如應當知
復次當知略有三種聖者三見圓滿能超三
苦。云何名爲三種聖者。一正見具足。謂於
無倒法無我忍住異生位者。二已見聖諦。
已能趣入正性離生。已入現觀。已得至果。
住有學位者。三已得最後究竟第一阿羅漢
果。住無學位者。云何名爲三見圓滿。一初
聖者隨順無漏有漏見圓滿。二未善淨無漏
見圓滿。三善清淨無漏見圓滿。此三圓滿
依説三種補特伽羅。隨其次第如前應知。
云何名爲超三種苦。謂初見圓滿。能超外
道我見違諍所生衆苦。第二見圓滿能超一
切惡趣衆苦。第三見圓滿。能超一切後有
衆苦。此中云何名諸外道我見違諍所生衆
苦。謂此正法毘奈耶外。所有世間種種異道
薩迦耶見以爲根本所生一切顛倒見趣。如
是一切總稱我見。謂我論者我論相應一切
見趣。或一切常論者。或一分常論者。或無
因論者。或邊無邊論者。或斷滅論者。或現
法涅槃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或有情論
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諸邪見撥無一切
化生有情。誹謗他世。或命論者彼論相應一
切見趣。謂命論者計命即身或異身等。或吉
祥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觀參羅暦算
筮種種邪論。妄計誦呪祠祀火等得所
愛境能生吉祥能斷無義。又計覩相爲祥
不祥。彼復云何。謂二十句薩迦耶見爲所依
止。發起妄計前際後際六十二種諸惡見
趣。及起總謗一切邪見。云何違諍所生衆
苦。謂彼展轉見欲相違。互興諍論。發起種
種心憂惱苦。深愛藏苦。互勝劣苦。堅執著
苦。當知此中若他所勝便生愁惱。是名初
苦。若勝於他遂作方便。令自見品轉復増
盛。令他見品漸更隱昧。唯我見淨非餘所
見。執著邪見深起愛藏。由此因縁發生種
種不正尋思。及起種種不寂靜意。損害其
心。名第二苦。愛藏邪見増上力故。以他量
己。謂已爲勝或等或劣。因自高擧凌蔑於
他。是名第三互勝劣苦。彼依此故追求利
養。即爲追求苦之所觸。凡有所作皆爲惱
亂。詰責他論。及爲自論免脱他難。是名第
四堅執著苦。如是四種名見違諍所生衆
苦。内法異生安住上品無我勝解。當知已
斷如是衆苦。所以者何。彼於當來由意樂
故。於如是等諸惡見趣堪能除遣。是故若
住初見圓滿能超初苦又即依此初見圓
滿。親近修習極多修習。於内諸行發生法
智。於不現見發生類智。總攝爲一聚。以
不縁他智而入現觀。謂以無常行。或隨餘
一行。彼於爾時能隨證得第二見圓滿。及
能超第二苦。彼住此已。如先所得七覺分
法。親近修習極多修習。能斷如前所説四
種業等雜染。能隨證得後見圓滿。超後有
苦。此中第一補特伽羅。猶殘二苦。及殘現
在所依身苦。第二補特伽羅。唯殘一苦及
依身苦。第三補特伽羅。一切苦斷。但依身
苦暫時餘在。譬如幻化。又依分別薩迦耶
見立二十句。不依倶生。又内法者無如是
行。依遍處定。謂地爲我。我即是地。乃至廣
説。一切應知
復次諸外道輩。略有五種愚夫之相。由彼
相故墮愚夫數。謂諸外道性聰慧者。猶尚不
免懷聰慧慢。況非聰慧。是名第一愚夫之
相。又諸外道多爲貪求利養恭敬自讃毀
他。是名第二愚夫之相。又諸外道若諸聖者
爲説正法正教正誡。即便違逆呵罵毀呰。是
名第三愚夫之相。又諸外道憙自陳説似正
法論。或開示他。是名第四愚夫之相。又諸
外道雖爲如來如來弟子之所降伏。亦知
如來所説法律是眞善説。知自法律是妄惡
説。然由我慢増上力故。都不信受。乃至不
集觀察因縁。是名第五愚夫之相
復次如來成就六分。得名無間論師子王。
何等爲六。所謂最初往詣外道敵論者所。
乃至恣其問一切義。凡所興論非爲諍論。
唯除哀愍諸有情故。其未信者令彼生信。
若已信者令倍増長。又興論時。諸根寂靜形
色無變。亦無怖畏習氣隨逐。又終不爲諸
天世間之所勝伏。一切世間無敵論者。能
越一翻唯説一翻。皆能摧伏。又諸世間極
聰慧者。極無畏者。若與如來共興論時。所
有辯才皆悉謇訥。増上怖畏逼切身心。一
切矯術虚詐言論。皆不能設。又復一切同
一會坐處中大衆。皆於佛所起勝他心。於
彼外道敵論者所起他勝心。又佛世尊言辭
威肅。其敵論者所出言詞無有威肅。復次
有二種論。何等爲二。一有我論。二無我論。
無我論有力。有我論無力。有我論者常爲
無我論者所伏。唯除論者其力羸劣。云何
名爲有我論者。謂如有一。起如是見。立
如是論。於色等行建立爲我。謂我有行。行
是我所。我在行中不流不散。遍隨支節
無所不至。是故色等諸行性我。依諸行田
生福非福。因茲領受愛不愛果。譬如農夫
依止良田營事農業及與種植藥草叢林。
是名我論。云何名爲無我論者。謂有二種。
一破我論。二立無我。破我論者。若計實
我能有作用於愛非愛諸果業中得自在
者。此我恒時欣樂厭苦。是故此我唯應生
福不生非福。又我作用常現在前内外諸
行。若變異時。不應發生愁憂悲歎。又我是
常以覺爲先。凡所生起。常應隨轉無有變
易。然不可得。如是名爲破有我論立無
我者。以一切行從衆縁生。若遇福縁福便
生起。與此相違生起非福。由此爲縁能招
一切愛非愛果。依衆縁故皆是無常。唯於
如是因果所攝諸行流轉。假立我等。若依
勝義。一切諸法皆無我等。如是名爲立無
我論
復次由五種相。有學無學二種差別。謂諸無
學所成就智説名無上。一切有學所成就
智説名有上。如智無上。當知正行及與解
脱無上亦爾。又諸無學以善清淨諸聖慧眼
觀佛法身。有學不爾。又諸無學以善圓滿
無顛倒行奉事如來。有學不爾。是名五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八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九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一
如是已説行擇攝。處擇攝我今當説。總嗢
拕南曰
    初安立等智同等 最後當知離欲等
別嗢拕南曰
    安立與差別 愚不愚教授
    解脱煩惱業 皆廣説應知
由五種相。當知安立諸受差別。一自性故。
二所依故。三所縁故。四助伴故。五隨轉故。自
性故者。謂有三受。一苦。二樂。三不苦不樂。
所依故者。謂有六種。即眼耳鼻舌身與意。
所縁故者。謂色等六所縁境界。助伴故者。謂
想思或餘善不善無記心法。與此相應。隨
轉故者。謂此相應心由依彼故。三受隨轉。
彼爲諸受同生同滅所依止處。復次如是五
相安立諸受。當知復有八種差別。一内處
差別二外處差別三六識身差別四六觸身
差別。五六受身差別。六六想身差別。七六
思身差別。八六愛身差別。當知此中由三和
合義立前三差別。由受因縁義立第四差
別。由三和合觸果義立第五差別。由分別
受隨言説義立第六差別。所以者何。受諸
受時作如是想。我今領受此苦此樂此非
苦樂。亦復爲他隨起言説。由業煩惱二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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