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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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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危事同和合生長。又此爲依能生諸受。與
此相違非執受色。識空不空者。若識不空名
同分色。由此與識等義轉故。若識空者名
彼同分色。似自相續而隨轉故。想所行者。謂
縁色想略有三種。一者色想。二有對想。三
別異想。色想亦三。一有光影相。二據方處
相。三積集住相。如是三相隨其次第。三想
所行取青等相。名爲色想。能取行礙名有
對想。能取男女舍田等假名別異相。是名想
所行差別。邊際者。謂色邊際略有二種。一墮
下界。謂欲𢋨色。二墮中界。謂色𢋨色。當知
此中就業増上所生諸色。説無色界無有
諸色。非就勝定自在色説。何以故。由彼勝
定於一切色皆得自在諸定加行令現前
故。當知此色名極微細定所生色
復次云何受蘊差別。略由五種。一由事故。
二由相故。三由生故。四由觀察故。五由出
離故。事者。謂領納及順領納法。相者。謂自
相及共相。自相有三。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
行苦故苦。由此因縁諸所有受皆説名苦。
是名受共相。生者。謂一切受。十六觸所生。
何等十六。謂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
有對觸増語觸。順樂受觸。順苦受觸。順不苦
不樂受觸。愛觸。恚觸。明觸。無明觸。非明非
無明觸。由所依及所取境故。建立六觸及
有對觸。由分別境故建立増語觸。由領納
境故建立順樂受等觸。由染淨故建立愛
恚明無明非明非無明觸。是名受生差別。觀
察差別者。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世間。皆
於諸受起八種觀。謂受有幾種。誰爲受集。
誰是受滅。誰是受集趣行。誰是受滅趣行。誰
是受愛味。誰是受過患。誰是受出離。如是觀
時如實了知受有三種。觸集故受集。應知
如經分別廣説。如是八種觀察諸受。當知
略顯自相。觀現法轉因觀彼滅。觀後法轉
因觀彼滅。觀彼二轉因。觀彼二轉滅。因觀
及清淨觀。是名觀察差別。出離者。謂初靜慮
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
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於無想界
出離捨根。是名出離差別
復次云何想蘊差別。略由五種。一由事故。
二由相故。三由顛倒故。四由無顛倒故。五
由分別故。事者謂取所縁相及隨順彼法。
相者。自相有六種。如前應知。等了相是共
相。是名相差別。顛倒差別者。謂諸愚夫無
所知曉。隨逐無明起不如理作意。於所縁
境無常計常取相而轉。是名想倒。如於無
常計常。如是於苦計樂於不淨計淨於
無我計我。此想顛倒。諸在家者能發心倒。
一分出家者能發見倒。是名顛倒差別。此想
顛倒復有差別。謂於四事邪取其相是名
想倒。若由如是等了相故於境貪著。是名
心倒。若由如是等了相故有執著者。於顛
倒事堅執忍可開示建立。是名見倒。無顛倒
差別者。謂諸聰叡有所曉了。隨智慧明起
如理作意。於所縁境無常知無常。苦知是
苦。不淨知不淨。無我知無我。正取相轉。是
名想無顛倒。心無顛倒。見無顛倒。是名無
顛倒差別。分別差別者。略有五種想分別相。
一境界分別。二領納分別。三假設分別。四虚
妄分別。五實義分別。若於境界取隨味相。
名境界分別。執取境界所生諸受。名領納
分別。若於自他取如是名如是類如是姓
等種種世俗言説相。名假設分別。於諸境
界取顛倒相。名虚妄分別。於諸境界取無
倒相。名實義分別。如是總名想蘊分別差
別。復次云何行蘊差別。亦由五相。一由境
界故。二由分位故。三由雜染故。四由清
淨故。五由造作故。由境界者。謂於行
蘊立六思身。由分位者。謂立生等不相應
行由彼生等唯有分位所顯現故。由雜
染者。謂於雜染諸行建立煩惱及隨煩惱。
由清淨者。謂於清淨諸行建立信等。由造
作者。謂如前説五造作相爲境隨與等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三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四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四
復次云何識蘊差別。此亦五種應知。一由安
住故。二由雜染故。三由所依故。四由住
故。五由異相故
云何安住。謂習欲者欲界諸識執外色塵。名
色安住。若清淨天色界諸識執内名色。名倶
安住。無色界識唯執内名。名名安住。是名
識安住差別
云何雜染差別。謂諸愚夫由二種門識被染
汚。一於現法中由受用境界門。二於後法
中由生老等門。是名識雜染差別
云何所依差別。謂六所依諸識隨轉。謂依眼
等六處六識身轉。如世間火依糠牛糞薪札
等轉。是名識所依差別
云何住差別。謂四識住。如經言。有四依取
以爲所縁令識安住。謂識隨色住縁色爲
境。廣説如經。乃至我終不説此識往於東
方乃至四維。然我唯説於現法中必離欲
影寂滅寂靜清涼清淨。如是已顯經中如來
所説諸識住相。從此以後我當宣説此相
差別。謂此經中略顯識住及因縁相。識住因
縁二種邊際。識住因縁二種寂止。當知此中
若諸煩惱事。若屬彼煩惱。説名依取。應知
此二亦名所縁。所縁性故有所縁故。由彼
貪愛爲煩惱縁。名趣所執事。由貪欲等四
種身繋。爲發業縁名縁。所縁事彼二隨眠
所隨逐故。名建立事。若諸異生補特伽羅。
未得厭離對治喜愛。由所潤識能取能滿
當來内身。由此展轉能取能滿。不能棄捨
諸異生性。以於内身能取能滿故。於流轉
中相續決定。是名爲住。餘住因縁如前應
知。是名略説住及因縁相。有色界識有來
有去。無色界識有死有生。又此二住乃至壽
盡。又復此二生長増益及廣大義。如前應知
齊是名爲識住邊際及住因縁邊際。若復
異此而施設者。當知唯有文字差別非義
差別。由所餘義境界無故。若他正詰不知
何答。亦由餘義境界無故。或復有能於後
自然如理觀察。便自迷悶謂我愚癡作如是
説。若聰慧者於諸色愛乃至行愛所攝貪纒
能永斷離。於煩惱分所攝發業四身繋纒亦
能永斷。所以者何。由在家衆依貪欲瞋恚
二繋。發起諸業攝受境界爲因故。損害
有情爲因故。若出家衆依戒禁取。此實執
取二繋發起諸業。以戒禁取猶如貪欲求
生天故。此實執取猶如瞋恚傍涅槃故當
知四身繋唯在意地分別所生故。從此以
後由多修習勝對治故。復能永斷貪愛身
繋二種隨眠。由此斷故煩惱所縁色受等境
亦不相續。以究竟離繋故。由此所縁不相
續故。有隨眠識究竟寂滅。於色受等諸識
住中不復安住。由對治識永清淨故。是名
識住因縁寂止。又由當來因縁滅故。於内
身分不取不滿。決定無有流轉相續。是名
識住寂止。又復對治所攝淨識名無所住。由
彼因縁故名不生長。由善修習空解脱門
故。名無所爲。由善修習無願解脱門故。名
爲知足。由善修習無相解脱門故。名爲安
住。如是不生長故。乃至安住故。名極解脱。
又於行等都不執著我及我所。由此
縁色等壞時亦不恐怖。由此相貌顯彼自
體已得清淨。又由彼識永清淨故。不待餘
因任運自然入於寂滅。此識相續究竟斷故。
於十方界不復流轉。於命及死不希求
故。名永離欲。又所有受是識樹影。彼於爾
時不復有故。名永離影。諸有漏識於現法
中畢竟滅盡故。名寂滅。諸無漏識隨其次
第有學解脱。名爲寂靜。無學解脱。名曰清
涼。餘依永滅故。説清淨。又復諸識自性非
染。由世尊説一切心性本清淨故。所以者
何。非心自性畢竟不淨能生過失。猶如貪
等一切煩惱亦不獨爲煩惱因縁如色受
等。所以者何。以必無有獨於識性而起染
愛如於色等。是故唯識不立識住。是名識
蘊由住差別。云何異相差別。謂有貪心離貪
心有瞋心離瞋心等如經廣説。乃至不解脱
心極解脱心。是名一門異相差別。復有約
界異相差別。謂欲界有四心。善心不善心。有
覆無記心。無覆無記心。色界有三心。除不
善。無色界有三心。亦除不善。無漏有二心。
有學及無學。又欲界善心有二種。謂加行及
生得。無覆無記心有四種異熟生心。威儀路
心。工巧處心。及變化心。此唯是生得。謂天龍
藥叉等然無修果心。於色界中無工巧處
心。無色界亦爾。當知善心如下上亦爾。一
切處有。又有約種異相差別。謂欲界有五
心。一見苦所斷心。二見集所斷心。三見滅所
斷心。四見道所斷心。五修道所斷心。如欲界
有五心。如是色無色界各有五心并無漏
心。總爲十六。初異相心差別義。我當分別。
一切有情略有三品。一未發趣定品。二雖已
發趣未得定品。三已得定品。此復二種。一
不清淨。二極清淨。於初品中或時起染汚
心。由貪等纒繞彼心故。或時起善無記心。
由貪等纒暫遠離故。第二品中或時令心於
内靜息。或時失念於五妙欲其心馳散。或
時極靜息故。便爲惛沈睡眠纒覆其心。或
時爲斷彼故。於淨妙境安處其心。或時於
彼不正安處心便掉擧。若正安處便不掉
擧。由沈掉蓋未斷滅故。於彼二品倶不寂
靜。由斷滅故心得寂靜。若由如理作意。已
得根本靜慮。名定心。若未得者名不定心。
道究竟故。名善修心。斷究竟故。名極解脱
心。與此相違。名不善修心及不解脱心。從
定心已來當知是第三品。是名識蘊異相差
別。復次云何諸蘊次第。謂説差別此復五種
應知。一生起所作。二對治所作。三流轉所
作。四住所作。五安立所作。生起所作者。謂眼
色爲縁能生眼識。乃至意法爲縁能生意
識。此中先説色蘊次説識蘊。此則是諸心
所所依。由依彼故受等心*所生故次。經言
三和故觸。觸縁受等。是名諸蘊生起所作
宣説次第。對治所作者。爲欲對治四顛倒
故説四念住。謂於不淨計淨顛倒。於苦計
樂顛倒。於無我計我顛倒。於無常計常顛
倒。此中先説色蘊。次説受蘊。次説識蘊。後
説想行二蘊。是名對治所作宣説次第。流
轉所作者。根及境界爲依止故。於現法中
由二種蘊受用境界起諸雜染。謂領納境
界及彩畫境界。由一種蘊造作一切善不
善業。於後法中起生老等一切雜染。一是
所染故最後説。住所作者。由四識住及識次
第而説。是名住所作。安立所作者。謂諸世
間互相見已先了其色。是故先立色蘊。次
由受蘊知彼進退或苦或樂。是故次立受
蘊。次由想蘊知彼如是名如是類如是
性等。是故次立想蘊。次由行蘊知彼如
是愚癡如是聰叡。是故次立行蘊。後由識
蘊安立内我。謂於諸蘊中安立所了有苦
有樂。隨起言説及愚智等。是名諸蘊安立
所作宣説次第。又復依止我衆具事及我事
故。應知諸蘊宣説次第。謂我依身於諸境
界受用苦樂。於己於他隨起言説。謂如是
名如是種類如是*性等。此之二種依法非
法方得積集。如是應知我衆具事。當知最
後蘊是我事
復次色蘊攝幾蘊幾界幾處幾有支幾處非
處幾根耶。如色蘊如是乃至識蘊。謂色蘊
攝一蘊全。十界十處全。一界一處少分。六
有支少分。處非處少分。七根全。受蘊攝一
蘊全。一界一處少分。一有支全。三有支少
分。處非處少分。五根全。三根少分。想蘊
攝一蘊全。一界一處少分。三有支少分。處
非處少分。不攝諸根。行蘊攝一蘊全。一界
一處少分。四有支全。五有支少分。處非處少
分。六根全。三根少分。識蘊攝一蘊全。七界
全。一處全。一有支全。四有支少分。處非處少
分。一根全。三根少分。如是有六種攝。所謂
蘊攝乃至根攝。由此相攝道理。展轉相攝
如應當知
復有餘十種攝應當了知一者界攝。謂諸
蘊等各自種子所攝。二者相攝。謂諸蘊等自
相共相所攝。三種類攝。謂諸蘊等遍自種類
所攝。四分位攝。謂諸蘊等順樂受等分位所
攝。五不相離攝。謂諸蘊等由一一法及諸助
伴攝一切蘊等。六者時攝。謂諸蘊等過去未
來現在各自相攝。七者方攝。謂諸蘊等在此
方轉或依此生即此方攝。八者全攝。謂諸
蘊等五等所攝。九少分攝。謂諸蘊等各各差
別少分所攝。十勝義攝。謂諸蘊等眞如相所
攝如是諸蘊一切攝義總有十六。如蘊乃
至根亦爾。又由三法攝一切法。謂色蘊法
界意處。復次依止幾處色蘊轉耶。依止幾
處名所攝四蘊轉耶。謂依止六處色蘊轉。
一建立處。二覆藏處。三資具處。四根處。五根
住處。六有威徳定所行處。依止七處名所
攝四蘊轉。一樂欲。二希望。三境界。四尋伺。
五正知。六清淨方便。七清淨。諸受用欲者。
依止四處。住律儀者精進行者。依止一處。
已得近分定者。依止一處。安住根本定者。
依止一處。如是七處略有四位應知。復次
我當先説分別色蘊一一別義。然後分別
名四蘊義。云何分別色蘊。嗢拕南曰
    物極微生起 安立與流業
    刹那獨所行 餘相雜最後
問色蘊中眼幾物所攝。答若據相攝唯有一
物。謂眼識所依清淨色。若據不相離攝則
有七物。謂即此眼及與身地色香味觸。若皆
據界攝則有十物。即此七物界及水火風
界。如眼耳鼻舌當知亦爾。此中差別者。謂
耳耳識所依清淨色。鼻鼻識所依清淨色。舌
舌識所依清淨色。餘如前説。若身當除眼
等四。何以故。由遠離彼獨可得故。此相者
謂身識所依清淨色。若於外色香味觸彼所
行相中。除一切根餘一切如前應知。聲及
聲界不恒有故。今當別説。若於是處有
聲。當知此處復増其一。應知聲界一切處
増。復次色等所縁境界。如本地分已廣分別。
若觸處中所説造色滑乃至勇。當知即於大
種分位假施設有。謂於大種清淨性假立
滑性。於大種堅實性假立重性。於大種不
清淨不堅實性假立澁性及輕性。於大種
不清淨慢緩性假立軟性。由水與風和合
生故假立有冷。由闕任持不平等故假立
飢渇及弱力。由無所闕無不平等故假立
強力及飽。由不平等變異錯亂不平等故假
立病。由時分變異不平等故假立老。由命
根變異不平等故假立死。由血有過患不
平等故假立癢。由惡飮食不平等故假立
悶絶。由地與水和合生故假立黏。由往來
勞倦不平等故假立疲極。若遠離彼由平
等故假立憩息。由除垢等離萎顇故假
立勇鋭。如是一切説諸大種總有六位。謂
淨不淨位。堅不堅位。慢緩位。和合位。不平等
位。平等位。如是六位復開爲八。若八若六
平等平等。復次一切色乃至觸。皆二識所識。
謂自識所識及意識所識。或漸或頓。眼等五
根一意識所識
復次色界中無現香味然有彼界。何以故。
此二皆是叚食攝故。由無此二鼻舌二識亦
無。此就現行説非就界説
如是一切色蘊所攝色中。九種是實物有。觸
所攝中四大種是實物有。當知所餘唯是假
有。墮法處色亦有二種。謂實有假有。若有
威徳定所行境猶如變化。彼果彼境及彼相
應識等境色是實物有。若律儀色不律儀色
皆是假有。又定所行色若依此繋定。即由此
繋大種所造。又此定色但是世間有漏無漏
由定而生。非出世間由此定色有戲論行
定爲因故。又非一切所有定心皆有能生
此色功能。唯一類有如能起化。謂不思惟。
但由先時作意所引。離諸闇昧極善清淨
明了現前。當知是定乃能生色。若定力勵
數數思惟。假勝解力而得見者。當知不
能生起此色。又復此色雖非出世定之所
行。然由彼定増上力故有一能現。當知此
事不可思議
問欲色二界實物有色何差別耶。答色界諸
色清淨最勝能發光明。又極微細下地諸根
所不行故又無有苦。依彼諸色苦受不生
故。欲界不爾。是名差別
復次色蘊略由六相應知。一自相。二共相。
三能依所依相屬相。四受用相。五業相。六微
細相。自相者。謂地等以堅等爲相。眼等以
各別清淨色爲相。共相者。謂一切色皆變礙
相。能依所依相。屬相者。大種爲所依。造色
是能依。受用相者。爲内色處有所受用増
上力故。外色境界差別而生。或有色聚唯
有堅生。或唯有濕或唯有煗。或唯有動或
和合生。爲欲隨順内諸色處受用差別故。
業相者。謂地等諸大種。以依持攝受成熟
増長爲相。復有餘業後當廣説。微細相者。
謂極微相
復次微細性略有三種。一損減微細性。二種
類微細性。三心自在轉微細性。損減微細性
者。謂分析諸色至最細位。名曰極微。種
類微細性者。謂風等色及中有色。心自在轉
微細性者。謂色無色二界諸色。如經説。有
等心諸天。曾於人中如是如是資熏磨瑩
其心。隨此修力住一毛端空量地處。展轉
更互不相妨礙。如是等輩應當思惟觀察
色蘊物類差別。問諸極微色由幾種相建立
應知。答略説由五種相。若廣建立如本地
分。何等爲五。一由分別故。二由差別故。
三由獨立故。四由助伴故。五由無分故。
分別建立者。謂由分別覺慧分析諸色。至
極邊際建立極微。非由體有。是故極微無
生無滅。亦非色聚集極微成。差別建立者。
略説極微有十五種。謂眼等根有五極微。色
等境界亦五極微。地等極微復有四種。法處
所攝實物有色極微有一。獨立建立者。謂事
極微建立自相故。助伴建立者。謂聚極微。
所以者何。於一地等極微處。所有餘極微同
聚一處不相捨離。是故依此立聚極微。問
何因縁故諸有對法同處一處不相捨離。而
不説名無對性耶。答隨順轉故。由彼展轉
相隨順生不相妨礙。又由如是種類之業増
上所感如是而生。何以故。一切色聚一切
色根共受用故。若異此者。一切聚中非有
一切地等諸色不相捨離。若爾眼等諸識境
界。便不遍滿一切聚中。如是應無遍滿受
用。是故當知定有諸色同一處所不相捨
離。又有諸色。或於是處互相妨礙。或於是
處不相妨礙。如中有色等。而彼諸色非無
對性。此中道理當知亦爾。無分建立極微者。
謂非彼極微更有餘分。非聚性故。諸聚極
微可有細分。若極微處即唯此處。更無細
分可以分析
問如是所説五相極微復有五眼。所謂肉
眼。天眼。聖慧眼。法眼。佛眼。當言幾眼用幾
極微爲所行境。答當言除肉眼天眼所餘
眼用一切極微爲所行境。何以故。以彼天
眼唯取聚色中表上下前後兩邊若明若闇。
必不能取極微處所。由極微體以慧分
而建立故
問何故説極微無生無滅耶。答由諸聚色最
初生時全分而生。最後滅時不至極微位。中
間盡滅猶如水滴
復由五相應知名不如理思議極微。謂於
色聚中有諸極微自性而住。應知名初不
理思議極微。或謂極微有生有滅。或謂
極微與餘極微或合或散。或謂衆色於極
微量積集而住。或謂極微能生別異衆多色
聚。應知名後不如正理思議極微。故應方
便以如理思思議極微。斷此五種非理思

復次建立極微當知有五種勝利。謂由分
*析一合聚色安立方便。於所縁境便能清
淨廣大修習。是初勝利。又能漸斷薩迦耶見。
是第二勝利。如能漸斷薩迦耶見。如是亦
能漸斷憍慢。是第三勝利。又能漸伏諸煩
惱纒。是第四勝利。又能速疾除遣諸相。是第
五勝利。如是等類應當如理思惟極微
復次略説色物生當知有五種。何等爲五。
一依止生。二種子生。三勢引生。四攝受生。五
損減生
云何依止生。謂於所依大種處所。有餘所
造色生。故如是説由四大種造所造色是
同一處攝持彼義。又若於此色積聚中。有
彼大種及所造色自相可得。當知此中即有
彼法。若於此處彼法自相都不可得。當知
此處無有彼法。是名總建立有非有相。若
有説言於此處所彼法自相雖不可得然
必有者。今應問彼。此不可得與可得者。
爲物是等爲不等耶。若物等者。物既是等
而不可得。不應道理。若不等者。爲即此
量説物不等。爲據威勢説不等耶。若即此
量説不等者。少分自相亦不可得。不應道
理。若據威勢説不等者。離彼自相有餘
威勢不可得故。不應道理。如是等類當知
名依止生
云何種子生。謂所有色各從自種子所生如
硬聚。或時遇縁便生流濕。流濕遇縁復
生堅硬。不煗生煗煗復生冷。不動生動
生不動。如是好色惡色等差別應知。由
如是等雖無自相然有其界。從彼彼聚
彼彼色法差別而生。如是等類當知名種
子生
云何勢引生。謂内色根増上力故。外分差別
相續而生。謂器世界等。又由先業勢所引
故。内諸色處差別而生。又復諸天或現前欲
或不現前欲。及北拘廬洲所有資具。當知
多分勢引而生差別而轉。人中相續生者唯
有器世界。如是等類當知名勢引生
云何攝受生。謂遇彼彼攝受縁故。彼彼色法
展轉増益勝上而生。猶如水等潤萌茅等。
如是等類名攝受生。與此相違應知名損
減生
復次諸聚色生時。如種種物石磨爲末以水
和合團雜而生。非如苣蕂麥豆等聚。何以
故。隨彼生因増上力故。如是而生爲有用

問若一切行皆自種子所生。何因縁故説諸
大種造所造色。答由彼變異而變異故。彼
所建立及任持故。由三因縁大種變異令
所造色變異而轉。一士夫用故。二業所作故。
三由勝定故。士夫用者。謂由地大所打
觸故。器差別故。田差別故。令所造色變異
可得。或由水所潤等火所熟等風所燥等。
令所造色變異可得。當知是名由彼大種
士夫用故令所造色變異而生。業所作者。
隨業勢力先大種生。後隨彼力色變異生。
是名業所作故。由勝定者。勝定力故先起
大種。然後造色變異而生。當知是名由勝
定故大種變異因此造色變異而生
復次略由五縁所有大種令其異果轉成異
果。何等爲五。一大種力故。二士夫用力故。
三明呪力故。四神通力故。五業所作力故
問從此沒已。何因何縁。中有色聚續得生
耶。答當知此色用自種子爲因。感生業爲

問何因得知有中有耶。答從此沒已。若無
所依諸心心所。無有道理轉至餘方故。不
應如響唯惑亂故。不應如影彼不滅故。
亦不應説如取所縁。非行往故。由如是
等所説譬喩。不應道理。是故當知定有中
有。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生起
復次色蘊生時誰爲先首據其處所。依此
處所餘色轉耶。當知大種先據處所。後餘
造色依此處轉。唯諸大種於此處所現前。
障礙所餘造色自相遍滿。當知由彼勢力任
持有所據礙
復次地等諸四大種。隨其次第麁顯應知。
謂地界及果。能持最勝水火風等流潤燒然
動搖等業。依止彼。故方得流轉
復次諸聲纔宣發已尋即斷滅。故於色聚中
不恒相續。又此音聲依質生時。質處及外倶
頓可得。隨所聞處於此處所。遍滿頓起如
焔光明。非漸漸生展轉往趣
復次風有二種。謂恒相續不恒相續。諸輪行
風名恒相續。在空行者名不恒相續。在物
行者名恒攝受。又當知風機關運轉名恒相
續。所餘當知非恒相續
問何等名空界。答明闇所攝造色説名空界。
此亦二種。一恒相續。二不恒相續。若諸有
情所居處所常闇常明名恒相續。餘不爾處
非恒相續。當知此亦依止色聚。又此空界
光明攝者名爲清淨。隙穴攝者名不清淨
問諸長短等所説形色。當言實有爲假有
耶。答當言假有。何以故。積集而住故名爲
形。唯有衆色積集可得。餘形色相不可得
故。又必相待。相待之法有自性者。彼法便
有雜亂過失。又如車等。彼覺可壞故。復次
法處所攝勝定果色中。當知唯有顯色等相。
何以故。於彼香等生因闕故。又無用故。如
是於空行風中。無有倶生香等。唯有假合
者。又離輪外所發光明。所餘大種及與香
等皆不可得。又法處所攝勝定果色。當知
此色唯依勝定不依大種。然從縁彼種類
影像三摩地發故。亦説彼大種所造。非依
彼生故名爲造
問於色蘊中幾法由有見有對故住。幾法
由無見有對故住。幾法由無見無對故住。
答一由二種。謂眼所行。餘唯有對。除法處
所攝色。當知此色無見無對。如是等類應
當思惟色蘊安立。復次色蘊由幾種流而
相續轉。謂由三種。一等流流。二異熟生流。
三長養流。初等流流復有四種一異熟等流
流。二長養等流流。三變異等流流。四本性
等流流。異熟流者。復有二種。一者最初。二
者相續。謂業生異熟及異熟所生。謂即從彼
業力所引異熟後時轉者。長養流者。亦有二
種。一處寛遍長養流。二相増盛長養流。初
長養流唯色長養。當知由食睡眠梵行等至
長養諸色。餘長養流當知亦由食故。彼所依
故。修勝作意故。長時淳熟故。而得長養。諸
有色法由二長養之所長養。諸無色法唯相
増盛説名長養。又欲界色具由四食及餘一
切長養因縁而得長養。色界諸色不由段
食睡眠梵行而得長養。又諸色根當知由
二種流而得流轉。以諸色根離異熟長養。
相續流外無別等流流。問異熟相續有時亦
有増長廣大可得。何故異熟攝流非即長
養耶。答由別有長養相續能攝能持異熟
等流流故。現有増長等若非根所攝色。當
知具三種流。諸心心所有等流流異熟生流
第二長養所長養流。法處所攝色無異熟生
流餘如心心所應知。又欲界中具有内外
諸色成熟。於色界中遠離香味。又欲界中
諸色根成熟或具不具。於色界中必具諸
根。又諸聲界亦有異熟非聲。如是等類應
當思惟色蘊流義。復次色蘊所攝地界能爲
幾業。乃至風界能爲幾業。當知一切皆爲
五業。謂地界能爲打觸變壞業。建立業。與
依止業。違損業。攝受業。水界能爲流潤業。
攝持業。漑灌業。違損業。攝受業。火界能爲
照了業。成熟業。燒然業。違損業攝受業。風界
能爲發動業。隨轉業。消燥業。違損業。攝受
業。又諸大種於所生造色。當知能作五業。
謂生起業。依止業。建立業。任持業。増長業。
於彼變異生時能爲導首故。變異生已與
彼爲處不相捨離能爲依止故。攝受損害
安危共同能建立彼故。持彼本量令不損
減故能任持。令彼積集増進廣大故能増
長。問眼耳所行善不善色。彼何因縁成善等
性非餘色耶。答若略説由軟中上品三種
思差別故。一加行思。二決定思。三等起思。
由此能起若善不善身語表業。當知上品思
爲依止故能發善不善業
問依止聚色而有運動。當言與彼異不
異耶。答當言不異。何以故。於彼處所若
生不生或滅不滅而有運動。皆有過失可得
故。問有何過失。答若言生而有動便越刹
那相。若言不生便應無動。若言滅者應與
餘等。若言不滅便越行相。又於異處生
起因縁分明可得。是故當知無別運動實
物可得。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作業
復次一切色蘊當言皆是刹那滅性。何以故。
諸行纔生尋即壞滅。現可得故。又不應謂
能生之因即是滅因。其相異故。又法生已餘
停住因不可得故。是故當知一切諸行皆任
運滅。由此道理刹那義成。若謂火等是滅
壞因。不應道理。何以故。由彼火等與彼
諸行倶生倶滅現可得故。唯能爲彼變異生
縁説有作用。又謂壞滅是壞滅因。不應道
理。何以故。與彼倶生不應理故。若彼生時
即有壞滅。便成相續斷壞過失。又唯自性滅
壞説名爲滅。而言能爲滅因。不應道理。若
言別有滅壞自性離彼法外別有滅相。畢
竟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謂火等爲滅助
伴方能滅者。於燈電等及心心所任運滅
中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謂生彼有別
別功能。此差別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謂
二種於一處所有滅功能。即應二種倶於
兩分有滅功能或無功能有過失故。不
應道理。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刹那滅
義。謂由任運壞滅因故。遮計火等爲滅因
故。遮計滅相爲滅因故。遮計二種爲滅
因故。如是等類盡當了知。又一切行是心
果故。當知如心皆刹那滅
復次所造色於諸大種。當言有異相耶。當
言無異相耶。謂有異相。何以故。異相可
得故。此中異相者。謂異根所行故。所以者
何。由餘色根能取大種。復由餘根取所造
色故。又可運轉不可運轉。現可得故。謂
從衆花運轉香氣置*苣蕂中世現可得。
非彼堅等而可運轉。又變異不變異現可得
故。謂煎酥等中有色味等變異差別可得。
非彼堅等。是故當知大種造色其相有異。
若於異相而執爲一。於諸大種亦應爾耶。
由諸大種其相展轉互相異故。若許爾者。
應當唯有一大種耶。是故當知諸所造色
望彼大種定有異相。如是等類應當思惟
諸大種色獨非獨相
復次諸色所攝法。幾是根性。幾是所行性。謂
五是根性。六是所行性。問何等所行境。是根
所行耶。答若根不壞等。如本地分中已廣説。
謂由依處故。或由相故。或由方故。或由時
故。或由明了不明了故。或由全事一分事
故。問由幾因縁説諸根壞及不壞耶。答由
二因縁。一由羸損故。二由全壞故。與此相
違當知不壞。又略由四縁諸根變異。一由
外縁所生。謂由受用攝受損壞外境界故。
或由他輩所損益故。二由内縁所生。謂由
各別不如理作意所生貪等諸纒煩惱故。或
由如理作意所生三摩鉢底等故。三由業
縁所生。謂由先業増上縁力感得端正醜陋
等故。四由自體變異所生。謂彼諸根自相
差別故。問由幾因縁意根壞耶。答由四因
縁。一由蓋所作。謂於五蓋中隨由一蓋覆
蔽其心。二由散亂所作。謂由鬼魅嬈亂其
心。三由未證所作。謂彼内心猶未證得靜
慮無色勝品功徳。然於其中強發作意。四
由未解所作。謂於多聞工巧等事。心未純
熟強施方便
云何色等境界望彼諸根名爲現前謂色於
眼非合非闇非極細遠。亦非有障名爲現
前。要唯有見有明無障在可行處乃名現
前。又於一眼雖闇障色亦名現前。聲於耳
根亦必非合非極細遠得名現前。有障無
障若明若闇在可行處皆名現前。香味觸
三於鼻舌身。唯合能取在可行處。乃名現
前。所行境界。若諸天眼唯照有見有障無
障。若明若闇若近若遠。皆名現前。然在可
行處非不可行處。若聖慧眼一切種色皆
是所行
問如本地分説六種所行性。此何差別耶。答
初所行性。謂有情世間所攝色及器世間所
攝色。第二所行性。謂由三自性。自性差別
故。相差別故。作用差別故。分位差別故。色相
差別者。謂青黄赤白等乃至廣説。作用差別
者。謂有表無表。律儀不律儀。非律儀非不律
儀所攝作用。分位差別者。謂可意不可意色
及順捨處色。聲相差別者。謂執受大種爲因。
非執受大種爲因。執受非執受大種爲因。
作用差別者。謂語表業。分位差別者。如前
應知。香相差別者。謂根莖皮實華葉果香。
作用差別者。謂香味觸皆無作用分位差別。
如前應知。味相差別者。謂甘苦等如前已
説。觸相差別亦如前説多種應知。第三所
行性。謂東南西北等方維差別。應知第四所
行性。謂過去未來現在差別應知。第五所行
性。謂取實不實差別應知。第六所行性。謂
取一分事或遍滿事差別應知。如是等類
是名諸色境界現前差別應知
云何名爲能生作意。謂由所依不壞故。境
界現前故。所起能引發心所。如是等類應當
思惟色蘊所行相
復次在欲界者依欲界身。發起色界大種。
現前彼諸大種。云何與下界色共住。爲異
處耶非異處耶。當言如水處沙非住異
處。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互相雜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五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五
如是已思擇色蘊。我次當説名所攝四無
色蘊。隨所應建立相。如本地分立一心相。
今先顯示。如世尊言。若有衆生於如來所。
但發一心及一言説善逝大師善逝大師。如
是發心。我尚説彼於諸善法多有所作。何
況身語如其心量隨順奉行。又如是言由
一淨心當往善趣。如是等類當知此中依
轉所攝相續一心。由世俗道名發一心。又
依世俗相續道理。名發一語及發身業。問
有分別心無分別心。當言同縁現在境耶。
爲不同耶。答當言同縁現在境界。何以故。
由三因故。謂極明了故。於彼作意故。二依
資養故。問染心生時。當言自性故染。爲相
應故。爲隨眠故。答當言相應故隨眠故。非
自性故。若彼自性是染汚者。應如貪等畢
竟不淨。若爾大過。由彼自性不染汚故。説
心生時自性清淨。問諸煩惱纒於心二種染
汚因中當言何等。答當言相應。問此中何
等説名隨眠。答諸煩惱品所有麁重不安隱
性。又持諸行令成苦性。是故聖者由行苦
故現觀爲苦。於諸行中安住苦觀。云何觀
耶。如毒熱癰乃至廣説。如有尋有伺地應
如是觀
復有三種染惱心法。當知普攝一切染惱。
所謂業染惱受染惱煩惱染惱。初二染惱唯
欲界繋。最後染惱通三界繋。問何等名爲心
煩惱縛。答一切隨眠。問何等名業縛。答樂
著事業名爲業縛。又於三處爲障礙業亦
名業縛。謂於出離心。於得出離喜樂。於
得聖道。又順異熟障業亦名業縛。又邪願
業亦名業縛。如是四種別開有六總合爲

問諸識生時。與幾遍行心法倶起。答五。一
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問復與幾不遍
行心法倶起。答不遍行法乃有多種。勝者唯
五。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
作意云何。謂能引發心*法觸云何。謂三和
合故能攝受義。受云何。謂三和合故能領納
義。想云何。謂三和合故施設所縁假合而取。
此復二種。一隨覺想。二言説隨眠想。隨覺想
者。謂善言説人天等想。言説隨眠想者。謂
不善言説嬰兒等類乃至禽獸等想。思云何。
謂三和合故令心造作。於所縁境隨與領納
和合乖離。欲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希
樂。勝解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印可。念
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明記。三摩地云
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爲審慮依心
一境性。慧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
簡擇諸法。或如理觀察。或不如理觀察。或
非如理非不如理觀察。復次作意爲何業。謂
於所縁引心爲業。觸爲何業。謂受想思所
依爲業。受爲何業。謂愛生所待爲業。想
爲何業。謂於所縁令心彩畫言説爲業。
思爲何業。謂發起尋伺身語業爲業。欲爲
何業。謂發生勤勵爲業。勝解爲何業。謂於
所縁功徳過失或倶相違印持爲業。念爲何
業。謂於久所思所作所説記憶爲業。三摩
地爲何業。謂智所依爲業。慧爲何業。謂於
言論所行染汚清淨隨順考察爲業
問此不遍行五種心法。於何各別境事生
耶。答如其次第於所愛決定串習觀察四境
事生。三摩地慧於最後境。餘隨次第於前
三境。問諸名所攝與心相應所餘蘊法。當
言率爾起耶。尋求耶決定耶。答若依彼類
心。當言即彼類
問如經言。此四無色蘊當言和合非不和
合。不可説言如是諸法可分可析令其差
別。何故彼法異相成就而説和合無差別
耶。答衆多和合。於所縁境受用領解方圓滿
故。若不爾者。隨闕一種於所爲事應不
圓滿
問諸心心*法。凡有幾種差別名耶。答有衆
多名。謂有所縁。相應。有行。有所依等無量差
別。問何故眼等亦有境界。而但説彼名有
所縁。非眼等耶。答由彼眼等離所取境亦
得生起。心與心*法則不如是。問何故名
相應。答由事等故。處等故。時等故。所作等
故。問何故名有行。答於一所縁作無量種
差別行相轉故。問何故名有所依。答由一
種類託衆所依差別轉故。雖有爲法無無
依者。然非此中所説依義。唯恒所依爲此
量故
問何故樂望苦受苦望樂受。若樂若苦望
非苦樂説互相對。答由自種類而不同分。
互相對故。問何故不苦不樂受望彼無明説
互相對。答由與諸受一切煩惱皆爲助伴。
互相對故。問何故明與無明説互相對。答能
治所治互相對故。問何故明與涅槃説互相
對。答因果相屬互相對故。云何建立四無色
蘊。爲善不善無記性耶。謂一切無差別。嗢
南曰
    依處與自由 相應世俗等
    軟等事差別 徳失能所治
問善法依處有幾種。答略説有六。一決定
時。二止息時。三作業時。四世間清淨時。五出
世清淨時。六攝受衆生時。問何等爲自性。答
謂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
捨不害。如是諸法名自性善。問如是諸法
互相應義云何應知。答於決定時有信相
應。止息雜染時有慚與愧顧自他故。善品
業轉時有無貪無瞋無癡精進。世間道離欲
時有輕安。出世道離欲時有不放逸。及捨
攝受衆生時有不害。此是悲所攝故。問是
諸善法幾世俗有幾實物有。答三世俗有。謂
不放逸捨及不害。所以者何。不放逸捨是無
貪無瞋無癡精進分故。即如是法離雜染義
建立爲捨。治雜染義立不放逸。不害即是
瞋分故無別實物
問何等名軟善根。答諸不定地所有善根。或
在定地而能對治上品煩惱。問何等名中
品善根。答若在定地世間善根。或能對治
中品煩惱。問何等名上品善根。答謂出世間
所有善根。或能對治下品煩惱。又諸善法
或由加行力。或由串習力。或由自性力。或
由田士力。或由清淨力。當知成上品
問善根生時依幾種事而得生耶。答若略説
依八種事。一施所成福業事。二戒所成福業
事。三修所成福業事。四聞所成事。五思所成
事。六餘修所成事。七*簡擇所成事。八攝受
有情所成事。當知此中隨其所應依所説
事。或於現法或於後法。隨爲一種貪瞋惡
見於心相續。先成穢染。既被染已。由彼對
治令於是處不復相應
問何等名爲善法差別。答或有一種乃至十
種。如本地分已廣宣説。又諸善法或有對
治雜染故。或有雜染靜息故。或有攝受可
愛果故。或有相續清淨故。或有供養靈
廟故。或有攝受有情故。如是等類善法差
別應當了知。復次善法無有過失有何功
徳。善法功徳有無量種。謂能淨治心令離
煩惱纒及隨眠。令於所縁無有顛倒。能令
善根堅固不退。令等流行相續而轉。不爲
自害不爲他害。不爲倶害。不生現法罪。
不生後法罪。不生現法後法罪。能令受彼
所生喜樂能盡生爲上首所有衆苦。又能
増長涅槃勝解。能親近彼。能令財位無有
退失。處衆勇猛無懼無畏。廣大名稱流布
十方。爲衆聖賢之所稱讃。臨命終時不生
憂悔。身壞已後生諸善趣。於諸善法令無
退失。能速隨證自所求義。如是等類諸善
功徳無邊無量。當盡了知
云何建立諸善對治由十五種。謂厭患對治
故。斷對治故。持對治故。遠分對治故。所欲
趣纒對治故。非所欲趣纒對治故。隨眠對治
故。軟品煩惱對治故。中品煩惱對治故。上品
煩惱對治故。散亂對治故。諫悔對治故。羸劣
對治故。制伏對治故。離繋對治故
復次諸染汚法二相所顯。一本煩惱。二隨煩
惱。今當先説本煩惱。後當分別隨煩惱」
問本煩惱有幾種依處。答六。一與無明倶
可意雜染境界。二與無明倶不可意雜染境
界。三與不如理作意倶雜染境界。四與無
明倶劣等勝有情各別五取蘊得未得顛倒
功徳顛倒。五與無明不如理作意倶聽聞
不正法。六與無明不如理作意倶於聽正
法而生懈怠。當知最初欣樂和合依處。第
二欣樂別離依處。第三於境顛倒依處。第四
陵蔑上慢依處。第五邪執法行依處。第六不
修正行不爲還滅依處
問煩惱自性有幾種。答有六種。一貪。二瞋。
三無明。四慢。五見。六疑
問何煩惱與何煩惱相應。答無明與一切
疑都無所有。貪瞋互相無。此或與慢見。謂
染愛時或高擧或推求。如染愛憎恚亦爾。慢
之與見或更相應。謂高擧時復邪推搆
問是諸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答見世俗
有是慧分故。餘實物有別有心所性
問是諸煩惱云何建立軟中上品。答最後所
斷名軟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
上品。復由六因諸煩惱成上品。一婬欲所
生煩惱性多上品。二串習所生煩惱性多上
品。三安足處煩惱。謂根熟者性多上品。四不
可治煩惱。謂無涅槃法者性多上品。五非處
加行煩惱。謂於尊重福田等所性多上品。六
有業煩惱。謂正發業者性多上品
問煩惱生時由幾煩惱事而得生耶。答貪
由十事生。一取蘊。二諸見。三未得境界。四
已得境界。五已所受用過去境界。六惡行。七
男女。八親友。九資具。十後有及無有
問何貪於何事生耶。答隨其次第十貪於
十事生。何等爲十。謂事貪見貪。貪貪慳貪。
蓋貪惡行貪。子息貪親友貪。資具貪有無有

瞋事亦有十種。一己身。二所愛有情。三非所
愛有情。四過去怨親。五未來怨親。六現在怨
親。七不可意境。八嫉妬。九宿習。十他見。瞋
亦有十。如其次第依彼而生。依前六事
立九惱事。縁彼一切瞋皆名有情瞋。餘名
境界瞋。若不忍爲先亦有情瞋。若宿習瞋若
見瞋。如是十瞋略有三種。一有情瞋。二境
界瞋。三見瞋。無明依七事起。一世事。二世
間安立事。三運轉事。四最勝事。五眞實事。六
雜染清淨事。七増上慢事。依此七事起七
無知。或復十九當知於初事由三種門生
疑惑。於第二事由内六處若外若倶生我我
所怨親等見。於第三事由業異熟及倶生作
者受者無因惡因見。於第四事誹謗三寶。
於第五事誹謗諸諦。於第六事起邪解行。
於第七事依得自義起増上慢
慢依六事生。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勝有
情。四内取蘊。五已得未得顛倒。六功徳顛倒。
依此六事生七種慢。謂慢過慢等。當知二
慢依勝有情事生。餘各依一事
見依二事生。一増益事。二損減事。増益事
有四種。一我有性増益。二常無常性増益。三
増上生方便増益。四解脱方便増益。損減事
亦有四種。一謗因。二謗果。三謗作用。四
謗善事。當知此中謂無施與乃至無妙行
惡行。是名謗因。謂無妙行惡行業果異熟。
是名謗果。謂無此世間乃至無化生有情。
名謗作用。所以者何。諸士夫用是此中作用
義。此士夫用復有四種。一往來用。二持胎藏
用。三置種子用。四後有業用。若謂世間無
阿羅漢等。名謗善事。依此廣略八事二事。
生於五見。謂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
取。邪見。又依六十二事生邊執見及邪見。
謂計前際事計後際事。如經廣説。依此事
差別有六十二見。疑依六事生。一聞不正
法。二見師邪行。三見所信受意見差別
四性自愚魯。五甚深法性。六廣大法教
問何等名爲煩惱差別。答一切差別略有十
五。一内門煩惱。二外門煩惱。三見斷煩惱。四
修斷煩惱。五可愛趣纒所攝煩惱。六非可愛
趣纒所攝煩惱。七隨眠所攝煩惱。八軟品煩
惱。九中品煩惱。十上品煩惱。十一散亂位煩
惱。十二諫悔位煩惱。十三羸劣位煩惱。十
四制伏位煩惱。十五離繋位煩惱
復次煩惱無有功徳有多過失。謂於纒位
汚心相續。廣説如有尋有伺地。復次煩惱非
能對治。雖復經言依愛斷愛依慢斷慢。然
非煩惱。但是善心加行希求高擧行相與彼
相似。假説愛慢
復次如前説十五種心對治差別。當知煩惱
是彼所治亦十五種
復次隨煩惱依處當知略有九種。一展轉共
住。二展轉相擧。三利養。四邪命。五不敬尊
師。六不忍。七毀増上戒。八毀増上心。九毀増
上慧
復次隨煩惱自性云何。謂忿恨覆惱。嫉慳誑
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擧不信。懈怠放
逸。忘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如本
地分已廣詮説。如是等類名隨煩惱自性」
此中初二依初依處而生。第三第四依第
二。第五第六依第三。第七第八依第四。第
九依第五。第十依第六。十一十二依第七。
所餘十二依後二依處而生
當知此中毀増上心毀増上慧由三門轉。一
由毀止相門。二由毀擧相門。三由毀捨相
門。惛沈睡眠由初依處生。掉擧惡作由第
二依處生。不信乃至尋伺由第三依處生
復次隨煩惱云何展轉相應。當知無慚無愧
與一切不善相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
惡慧與一切染汚心相應。睡眠惡作與一切
善不善無記相應所餘當知互不相應
復次隨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謂忿恨惱
嫉害是瞋分故皆世俗有。慳憍掉擧是貪分
故皆世俗有。覆誑諂惛沈睡眠惡作是癡分
故皆世俗有。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是實物有。
放逸是假有。如前説。忘念散亂惡慧是癡分
故一切皆是世俗有。尋伺二種是發語言心
加行分故及慧分故倶是假有
復次隨煩惱云何成軟中上品。當知如本煩
惱説。如是隨煩惱若事若差別若過失若所
治。隨其所應皆如煩惱應知
復次諸無記法依處當知略有四種。謂業所
引生。生已若行住。若養命。若三摩地差別。
復次彼自性云何。謂異熟生蘊若中庸加行
所攝威儀路及工巧處。若爲嬉戲加行所攝
變化
問彼云何展轉相應耶。答威儀路工巧處或
於一時展轉相應如説。或有事業行時易
作非住非坐亦非偃臥。乃至或有事業若
行若住若坐若臥皆悉易作。如經廣説。所
餘無有展轉相應
問是諸無記幾實物有幾是假有。答於異熟
所攝諸蘊及心加行差別中而施設故。當知
一切皆世俗有
云何彼成軟中上品。謂異熟生及威儀路不
猛利故倶是軟品。諸工巧處性猛利故説
名中品。當知變化性極猛利故是上品。又
四種類各有差別。謂無色界異熟是軟品。色
界異熟是中品。欲界異熟是上品。若坐若臥
是軟。威儀住是中。威儀行是上。威儀初習
業者是下工巧。已串習者是中工巧。堪爲師
者是上工巧。下品修三摩地所得是軟變
化。中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中變化。上品修
三摩地所得是上變化。如是等類軟中上品
差別應知。問是諸無記依何事生。答當知
略説依十二事。如聞所成地已説
云何諸無記差別。謂異熟生五趣別故。五種
差別。若威儀路威儀別故四種差別。若工巧
處十二事差別故即十二種差別。異生聲聞
獨覺菩薩如來差別故。爲嬉戲爲利他身
語變化差別故。當知變化八種差別。由此差
別即攝餘事故不別説。又異熟生一向無
記。二三可得一有二種。若依伎樂以染
汚心發起威儀。是染汚性。若依寂靜即是
善性。若依染著發起工巧是染汚性。若善
加行所起工巧。即是善性。爲引導他或爲
利益諸有情故。而起變化當知是善此無
染汚
復次如是五蘊幾諦所攝。又此諸諦幾蘊所
攝。當知三諦五蘊更互相攝。滅諦諸蘊互不
相攝。由滅諦性是彼寂靜所顯故
問如聲聞地已説於四諦中有十六行觀。
何故於苦諦爲四行觀。答爲欲對治四顛
倒故。謂初一行對治初一顛倒。次一行對
治次二顛倒。後二行對治後一顛倒。問何故
於集諦爲四行觀。答由有四種愛故。此四
種愛當知由常樂淨我愛差別故。建立差
別。初愛爲縁建立後有愛。第二第三愛爲
縁建立喜貪倶行愛及彼彼希樂愛。最後
愛爲縁建立獨愛。當知此愛隨逐自體。又
愛云何。謂於自體親昵藏護。後有愛云何。
謂求當來自體差別。喜貪倶行愛云何。謂於
現前或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法起貪
著愛。彼彼希望愛云何。謂於所餘可愛色
等起希求愛。問何故於滅諦爲四行觀。答
由四種愛滅所顯故。問何故於道諦爲四
行觀。答由能證彼四愛滅故
復次如聲聞地已説壞等十種行相。此中無
所得云何。謂唯有根唯有境界。唯有彼所
生受。唯有彼所生心。唯有計我我想。唯有
計我我見。唯有我我言説戲論。除此七外
餘實我相了不可得。不自在云何。謂衆縁生
無常苦相所攝。諸行離我相故
問此十行相由何行相攝壞苦耶。答由結
行相及變壞増上所起憂惱。當知是壞苦性。
非唯變壞。已離憂者雖復遇彼不爲害
故。問何等行相攝苦苦耶。答由不可愛行
相。問何等行相攝行苦耶。答由不安隱行

復次如經言。生苦乃至略攝五取蘊苦。如是
諸苦相幾苦苦攝。謂初五。幾壞苦攝。謂中二。
幾行苦攝。謂後一。復次初七苦苦攝。彼所對
治淨妙煩惱。壞苦攝。最後一行苦攝。由世
尊言入變壞心。又作是言由蓋纒故領彼
所生心諸憂苦。故知煩惱壞苦。故苦道理成
執。復次如經言有四種苦。一者生苦。二縁
内苦。三縁外苦。四麁重苦。問此中何行攝何
苦何苦攝何行。答初行初苦展轉相攝。次
有三行。與第二苦展轉相攝。次有三行。
與第三苦展轉相攝。最後一行與最後苦
展轉相攝。前所説愛自性差別建立集諦四
種行相。當知爲生今果差別四種苦故
復次此十六行幾是空行。謂二。即苦諦後二
行。幾是無願行。謂六。即苦諦前二行及集諦
一切。幾是無相行。謂滅諦一切。幾是清淨因
所顯行。謂道諦一切
問要由無常想能住無我想。何故此中先説
空耶。答此約無我觀已生由無常觀建立
無願。以此二觀前後展轉互修治故
復次四聖諦説次第者。謂由此故苦此最爲
初。如此故苦此爲第二。此二攝黒品究竟。
由此故樂此爲第三。如此故樂是爲第四。
此二攝白品究竟。譬如重病病因病愈良藥
又有差別。謂如世間遭苦次第。當知建
立聖諦次第。所以者何。如諸世間曾所遭
苦。即於此處先發作意。次於遭苦因。次
於苦解脱。後於解脱方便發起作意。問諦
義云何。答如所説相不捨離義。由觀此故
到清淨究竟義。是諦義。問苦諦義云何。答
煩惱所生行義。問集諦義云何。答能生苦
諦義。問滅諦義云何。答彼倶寂靜義。問道諦
義云何。答能成三諦義
問如是四聖諦爲世俗諦攝。爲勝義諦攝。
答勝義諦攝。何以故。於順苦樂不苦不樂
諸行中。由自相差別故建立世俗諦。由彼
共相一味苦故當知建立勝義諦
問何縁故説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
諦。修習道諦。答由彼苦諦是四顛倒所依
處故。爲除顛倒故遍知苦。既遍知苦即遍
知集。由彼集諦苦諦攝故。雖遍知苦仍爲
集諦之所隨逐。故須更説永斷集諦。言觸
證者。是現見義。由於滅諦現前見故不
生怖畏愛樂攝受。是故次説觸證滅諦。若
勤修道乃能成辦所説三義。是故後説修
習道諦
問諦現觀有幾種。此復何相。答決定義是現
觀義。此則於諸諦中決定智慧及彼因彼相
應彼共有法爲體。是名現觀相。此復六種
應知如有尋有伺地説
此中云何名初現觀。謂於諸諦決定思惟。
云何名爲第二現觀。謂三寶所三種淨信。
由於寶義已決定故。及聞所成決定智慧」
云何名爲第三現觀。謂聖所愛戒。於惡趣
業已得決定不作律儀故
云何名爲第四現觀。謂於加行道中先集
資糧極圓滿故。又善方便磨瑩心故。從世
間順決擇分邊際善根。無間。有初内遣有情
假法縁心生。能除軟品見道所斷煩惱麁重。
從此無間第二内遣諸法假法縁心生。能
除中品見道所斷煩惱麁重。從此無間第三
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法縁心生。能除一切
見道所斷煩惱麁重。又此現觀即是見道。亦
名雙運道。此中雖有毘鉢舍那品三心及奢
摩他品三心。然由雙運合立三心。以於一
刹那中止觀倶可得故。當知此諸心唯縁
非安立諦境。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類
智相應。又即由此心勢力故。於苦等安立
諦中。有第二現觀位清淨無礙苦等智生。
當知依此智故苦集滅道智得成立。即前
三心并止觀品能證見斷煩惱寂滅。能得
永滅一切煩惱及所依事。出世間道。是名
現觀智諦現觀
云何名爲現觀邊智諦現觀。謂此現觀後所
得智。名現觀邊智。當知此智第三心無間
從見道起方現在前。縁先世智曾所觀察
下上二地及二増上安立諦境。似法類智世
俗智攝通世出世。是出世間智後所得。如
其次第於一一諦二種智生。謂忍可欲樂智
及現觀決定智。如是依前現觀起已。於下
上諸諦中二二智生。是名現觀邊智諦現觀。
此中前智遣假法縁故是無分別。後智隨逐
假法縁故是有分別。又前智於依止中能斷
見斷煩惱隨眠。後智思惟所縁故令彼所
斷更不復起。又前智能進趣修道中出世斷
道。第二智能進趣世出世斷道。無有純世
間道能永害隨眠。由世間道是曾習故。相執
所引故。如相執所引如是。亦不能泯伏
諸相。如不能泯伏諸相。如是亦不能永
害麁重。是故彼道無有永害諸隨眠義
云何名爲究竟現觀。謂由永斷修所斷故。
所有盡智無生智生。或一向出世。或通世出
世。於現法中一切煩惱永斷決定故。於當
來世一切依事永滅決定故。名究竟現觀。何
等名爲出世盡智。謂若智於盡無分別。何
等名爲世出世盡智。謂若智於盡有分別。
何等名爲出世無生智。謂即此依事滅因義
故。於當來世依事不生中所有無分別智。
何等名爲世出世無生智。謂於當來世依事
不生中。所有有分別智
復次有種姓婆羅門。建立三處爲實爲諦。
然彼種姓諸婆羅門於此三處住三過失
汚其心故。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
何等三處。一爲養命。二爲修福。三安立果。
爲養命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爲活命故。
於施主前或呪願或讃美或序述。呪願者謂
彼種姓諸婆羅門。希求隨一資生具故。往
詣王所或王大臣或婆羅門長者居士商主等
所。矯設呪願。當願汝等所有怨敵皆悉殄
滅横遭殃禍摧屈縛録又願汝等所有吉祥
常無轉動不可侵奪。讃美者。爲希求故
往到彼所*矯設讃美言。汝勇健多諸計
策善害怨敵。又於害怨假興讃述唱言。汝
曹如是如是害除怨敵甚爲希有。如汝等
輩世間難得。又於財位久興盛者*矯施讃
述言。諸世間如汝吉祥成就無動甚爲難
有。序述者。謂彼爲希求故往到他所妄興
序述言。汝成就善丈夫相。不久定當一切
怨敵皆悉殄滅横遭殃禍摧屈縛録。又若成
就如是相者。定當吉祥無有退轉。又如汝
等諸親友家若施主家。常無有餘沙門婆羅
門於中受施執爲己有。唯我常得恭敬供
養衣服飮食諸臥具等。彼由如是方便所獲
利養深生染著。耽嗜迷悶堅固保執而受用
之。爲修福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宣説。殺
害無量衆生興祠祀福。宣説祠祀獲常處
果。又興祠祀時召命無量國王大臣長者居
士。爲欲攝受上妙衆多資生具故。彼既獲
已執爲我所。展轉互起凌蔑之心。當知彼
有如是三失。安立果者。謂彼種姓諸婆羅
門。説阿素洛身應可殺害天身是常。唯婆
羅門最上種姓。餘姓下劣。廣説乃至諸婆羅
門大梵所生大梵所化大梵支胤。彼種姓婆
羅門作如是計立如是論。當知是名安
立果。如是種姓婆羅門於此三處猛利取執
隨興言論。唯此是實是諦餘並愚妄。何等名
爲由三過失染汚其心。謂語言過失。憍慢
過失。勝解過失。若即於此三處邪語業轉。
當知是名語言過失。若復於此三處施設
建立。及隨發起不正言論。方比於他謂己
爲勝或等或劣。當知是名憍慢過失。若復
於此三處不觀*徳失一向信受。雖遇諸
佛及佛弟子正教誨時。於處非處不能正
住。於遍分別不能正住。於諸正行不能
正住。於智者論不能正住。當知是名勝解
過失。此三過失當知皆是惡見所起。若有
住此三處成就三種過失。雖是種姓諸婆
羅門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
復次若有建立三處爲諦爲實。又於三處
無三過失染汚其心。彼雖非種姓婆羅門
然墮第一義婆羅門數。何等三處。謂不應害
一切衆生。是名初處。此所説處唯諦唯實無
有虚妄。是故於此初處。無語言過失染汚
其心。又彼於是處。不由諦實言論方比
於他謂己爲勝若等若劣。是故彼於此處。
無憍慢過失染汚其心。又彼於此處審觀
*徳失。觀彼所縁能増善法。又能攝益身心
無罪現法樂住。於諸有情多住慈想晝夜
修學。又於此處非信他行。内自正覺爲諦
爲實。然於諦實不妄執著。是故當知彼
於此處無勝解過失染汚其心。如是一切
行無常。是名第二處。餘如前説。一切法無
我。是名第三處。餘如前説。此中差別者。於
第二諦。應言於一切行多住生滅觀晝夜
修學。於第三諦。應言於一切法多住無我
我所想晝夜修學。若有於此三處無三過
失染汚其心。彼雖非種姓婆羅門然墮第
一義婆羅門數。如是三處成婆羅門諦實之
法。離三過失唯有如來是眞覺者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五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六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六
問諸蘊分位有幾種。答有多種。謂得無想
定等心不相應行。廣説如前
問依何分位建立。得此復幾種。答依因自
在現行分位建立。得此復三種。謂種子成
就自在成就。現行成就
問依何分位建立無想定滅盡定及無想
天。此三各有幾種。答依已離遍淨貪未
離上貪出離想作意爲先。名滅分位。建立
無想定。此復三種。自性者唯是善。補特伽羅
者在異生相續。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
第四靜慮當受彼果。依已離無所有處貪
止息想作意爲先。名滅分位。建立滅盡定。
此復三種。自性者唯是善。補特伽羅者在聖
相續。通學無學。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
重現在前。託色所依方現前故。此據未建
立阿頼耶識教。若已建立於一切處皆得現
前。依已生無想有情天中名滅分位。建立
無想此亦三種。自性者無覆無記。補特伽羅
者唯異生性。彼非諸聖者。起者謂能引發
無想定思。能感彼異熟果。後想生已是諸有
情便從彼沒
問依何分位建立命根。此復幾種。答依業
所引異熟住時決定分位建立命根。此復三
種。謂定不定故。愛非愛故。歳劫數等所安
立故。問依何分位建立衆同分。此復幾種。
答依諸有情相似分位立衆同分。此復三
種。所謂種類同分。自性同分。工巧業處養命
同分
問依何分位建立生。此復幾種。答依現在
分位建立生。此復三種。所謂刹那生。相續
生。分位生。問依何分位建立老。此復幾種。
答依前後分位建立老。此復三種。謂異性
老。轉變老。受用老。問依何分位建立住。此
復幾種。答即依生分位建立住。此復三種。
謂刹那住。相續住。立制住。問依何分位建
立無常。此復幾種。答依生已壞滅分位建
立無常。此復三種。謂壞滅無常。轉變無常。別
離無常
問依何分位建立名身。此復幾種。答依假
言説分位建立名身。此復三種。謂假設名
身。實物名身。世所共了不了名身。如名身。
句身文身當知亦爾。此中差別者。謂標句釋
句。音所攝字所攝
問依何分位建立異生性。此復幾種。答依
未生起一切出世聖法分位。建立異生性。
此復三種。謂欲界繋。色界繋。無色界繋
問依何分位建立流轉。此復幾種。答依因
果相續分位建立流轉。此復三種。謂刹那展
轉流轉。生展轉流轉。染汚清淨展轉流轉。問
依何分位建立定異。此復幾種。答依法別
相分位建立定異。此復三種。謂相定異。因
定異。果定異。問依何分位建立相應。此復
幾種。答依因果相稱分位建立相應。此復
三種。謂和合相應。方便相應。稱可道理所作
相應。問依何分位建立勢速。此復幾種。答
依迅疾流轉分位建立勢速。此復三種。謂
諸行勢速。士用勢速。神通勢速。問依何分
位建立次第。此復幾種。答依一一行流轉
分位建立次第。此復三種。謂刹那流轉次
第。内身流轉次第。成立所作流轉次第。問依
何分位建立時。此復幾種。答依行相續不
斷分位建立時。此復三種。謂去來今。問依
何分位建立方。此復幾種。答依所攝受諸
色分位建立方。此復三種。謂上下傍。問依
何分位建立數。此復幾種。答依法齊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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