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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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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二未與果。三果正現前。四果不現前。五軟
品。六中品。七上品。八被損伏。九不被損伏。
若已與果。此名果正現前。若果正現前。此名
已與果。若未與果。此名果不現前。若果不
現前。此名未與果。若住本性。名軟品。若修
若練善不善法未到究竟。名中品。若修若
練已到究竟。名上品。損及不如前應

復次我當略説安立種子。云何略説安立種
子。謂於阿頼耶識中。一切諸法遍計自性妄
執習氣。是名安立種子。然此習氣是實物有。
是世俗有。望彼諸法不可定説異不異相。
猶如眞如。即此亦名遍行麁重。問若此習氣
攝一切種子。復名遍行麁重者。諸出世間
法從何種子生。若言麁重自性種子爲種
子生。不應道理。答諸出世間法從眞如所
縁縁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問
若非習氣積集種子所生者。何因縁故建立
三種般涅槃法種性差別補特伽羅。及建立
不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所以者何。一切
皆有眞如所縁縁故。答由有障無障差別
故。若於通達眞如所縁縁中。有畢竟障種
子者。建立爲不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若
不爾者。建立爲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若
有畢竟所知障種子布在所依。非煩惱障
種子者。於彼一分建立聲聞種性補特伽
羅。一分建立獨覺種性補特伽羅。若不爾
者。建立如來種性補特伽羅。是故無過。若
出世間諸法生已即便隨轉。當知由轉依力
所任持故。然此轉依與阿頼耶識互相違
反。對治阿頼耶識。名無漏界離諸戲論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三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三
復次云何表業。謂略有三種。一染汚。二善。
三無記。若於身語意十不善業道。不離現行
増上力故。所有身語表業。名染汚表業。若即
於彼誓受遠離。所有身語表業。名善表業。
若諸威儀路工巧處一分所有身語表業。名
無記表業。若有不欲表示於他。唯自起心
内意思擇不説語言。但發善染汚無記法現
行意表業。名意表業。此中唯有身餘處滅
於餘處生或即此處唯變異生。名身表業。
唯有語音名語表業。唯有發起心造作
思名意表業。何以故。由一切行皆刹那故。
從其餘方徙至餘方。不應道理。又離唯諸
行生餘實作用由眼耳。意皆不可得。是故
當知一切表業皆是假有。復次若有生不律
儀家有所了別自發期心。謂我當以此活
命事而自活命。又於此活命事重復起心
欲樂忍可。爾時説名不律儀者。由不律儀所
攝故。極重不如理作意。損害心所攝故。但
成廣大諸不善根。然未成就殺生所生。及
餘不善業道所生諸不善業。乃至所期事未
現行。後若現行。若少若多隨其所應。更復
成就諸不善業。如生不律儀家如是。隨是
何人。隨由何事起決猛心。廣説應知。此人
乃至不律儀思未捨已來。常得説名不律儀
者。於日日分彼不善思廣積集故。彼不善業
多現行故。當知非福運運増長
復次此邪惡願思。恒與不信懈怠忘念散亂
惡慧倶行。能受彼業能發彼業。從此已後
由種子故及現行故。處相續中現在轉時
名不律儀者。乃至由捨因縁未捨未棄。此
中若於惡業後不愛果。不信不解亦不隨
入。是名不信。若隨所欲於彼惡業憙樂而
轉。不能勤勵息滅彼業。是名懈怠。若與過
失相應。於有罪法不能如實明記有罪。
是名忘念。若散亂染汚心相續不安住轉。
是名散亂。若顛倒心相續而轉。於諸過失
見勝功徳。是名惡慧。由惡尸羅増上力故。
所有不善思倶行不善不信等現在轉時。名
惡戒者。若與此相違。如其所應當知得有
律儀。隨轉差別者。謂有堪受律儀方可得
受。此中或有由他由自而受律儀。或復有
一唯自然受。除苾芻律儀。何以故。由苾芻
律儀非一切堪受故。若苾芻律儀。非要從
他受者。若堪出家若不堪出家。但欲出
家者。便應一切隨其所欲自然出家。如是
聖教便無。軌範亦無。善説法毘柰耶而可了
知。是故苾芻律儀無有自然受義
問若除苾芻律儀。所餘律儀有自然受者。
何因縁故復從他受。答由有二種遠離惡
戒受隨護支。所謂慚愧。若於他處及於自
處現行罪時深生羞恥。如是於離惡戒
受隨護支。乃能具受。故從他受。若有慚正
現前必亦有愧。非有愧者必定有慚。是故慚
法最爲強勝。若有如自所受而深護持。當
知所生福徳等無差別。又若起心往趣師
所慇懃勸請。方便發起禮敬等業。以正威
儀在師前住。又以語言表宣所欲造作
勝義。是名身表語表業。意表業者。謂二前
行。若自然受者唯有意表業。若遠離思與不
律儀相違。由遠離増上力故與五根倶行
説名律儀。復次當知由百行所攝而受律
儀。謂於十種不善業道少分離殺。乃至少
分遠離邪見。是名初十行。若多分離殺生。
乃至多分離邪見。是名第二十行。若全分
離殺生。乃至全分離邪見。是名第三十行。
若少時離殺生乃至離邪見。謂或一日一
夜。或半月一月。或至一年。是名第四十行。
若多時離殺生乃至離邪見。謂過一年不
至命終。是名第五十行。若盡壽離殺生乃
至離邪見。是名第六十行。若自離殺生乃
至離邪見。是名第七十行。若於此事勸進
他人。是名第八十行。若即於彼以無量門
稱揚讃述。是名第九十行。若見離殺生者
乃至離邪見者。深心慶悦生大歡喜。是名
第十十行。如是十十行總説爲百行。所生福
量當知亦爾
復次律儀當知略有八種。一能起律儀。二攝
受律儀。三防護律儀。四還引律儀。五下品律
儀。六中品律儀。七上品律儀。八清淨律儀。若
未正受先作是心我當定受。如是遠離。是
名能起律儀。若正攝受遠離戒時。名攝受
律儀。從是已後此遠離思五根攝受増上力
故。恒與彼種子倶行。於時時間亦與現行
行。即由五根所攝善思。如先所受律儀
防護而轉。由此思故或因親近惡友。或因
煩惱増多。隨所生起惡現行欲。即便慚羞
速能捨離。勿彼令我違越所受當墮惡趣。
是名防護律儀。若時失念諸惡現行。即便速
疾令念安住。自懇自責發露所犯蠲除憂
悔。後堅守護所受律儀。是名還引律儀。若
於殺等諸惡業道。少分遠離少時遠離。唯自
遠離不勸進他。不無量門稱揚讃述。亦不
見彼諸同法者深心慶悦多生歡喜。是名
下品律儀。若於諸惡多分遠離多時遠離不
至命終。自能遠離亦勸進他。然於遠離不
以無量門稱揚讃述。見同法者不深心慶
悦生大歡喜。是名中品律儀。若於諸惡一
切分一切時自能遠離亦勸進他。以無量門
稱揚讃述。見同法者深心慶悦生大歡喜。
是名上品律儀。若即於此所受律儀能無
缺犯以爲依止修無悔等。乃至具足入初
靜慮。由奢摩他能損伏力。損伏一切犯戒種
子。是名靜慮律儀。如初靜慮如是。第二第
三第四靜慮當知亦爾。此中差別者。由遠分
對治所攝奢摩他道轉深。損伏惡戒種子。當
知此名初清淨力所引清淨律儀。若即於
此尸羅律儀無有缺犯。又復依止靜慮律
儀。入諦現觀得不還果。爾時一切惡戒種
子皆悉永害。若依未至定證得初果。爾時
一切能往惡趣惡戒種子皆悉永害。此即名
爲聖所愛戒。當知此名第二清淨力所引
清淨律儀。即此亦名無漏律儀。此無漏律儀
若得阿羅漢果時。但由能治清淨勝故勝。
不由所治斷勝故勝。如是八種總立唯三。
一受律儀。二持律儀。三清淨律儀。前二是受。
防護還引是持。下中上三通受持二。靜慮
無漏是清淨攝
問何故世尊建立苾芻近事近住三種律儀。
答由三因故。謂佛所化有三種類。或有能
行離惡行行及離欲行。或有能行離惡行
行非離欲行。或不能行離惡行行及離欲
行。依初所化類建立苾芻律儀。依第二所
化類建立近事律儀。何以故。非居家迫迮
現處塵俗。而能一向相續圓滿護衆學處。
依第三所化類建立近住律儀。何以故。由
此不能究竟行倶離行。但當勸進攝受。二
勿彼自謂重擔所鎭。謂前三支修離惡
行。其後四支修離欲行。離非梵行倶修二

問苾芻近事近住律儀。當知各由幾支所攝。
答苾芻律儀四支所攝。何等爲四。一受具足
支。二受隨法學處支。三隨護他心支。四隨
護如所受學處支。若作表白第四羯磨。及略
攝受。隨麁學處。是名受具足支。由具此
支故。名初苾芻具苾芻戒。自此以後於毘
奈耶別解脱中所有隨順苾芻尸羅。若彼所
引衆多學處。於彼一切守護奉行。由此得
名守護別解脱律儀者。是名受隨法學處
支。由成就此二支者所有軌範具足所行具
足。是名隨護他心支。軌範具足所行具足。
如聲聞地已説。若於微細罪中深見怖畏。
於所受學諸學處中能不毀犯。設犯能出。
謂由深見怖畏及聰叡故。是名隨護如所
受學處支。近事律儀由三支所攝。何等爲
三。一受遠離最勝損他事支。二違越所受
重修行支。三不越所受支。若永遠離損
害他命損壞他財損他妻妾。是名初支遠
離妄語。是第二支。遠離諸酒衆放逸處。是第
三支。略説近住律儀。由五支所攝。何等爲
五。一受遠離損害他支。二受遠離損害自他
支。三違越所受重修行支。四不越所受正念
住支。五不壞正念支。若能遠離損害他命
損壞他財。是名初支。離非梵行。是第二支。
所以者何。由離此者不染習自妻妾故不
自損害。亦不染習他妻妾故不損害他。遠
離妄語是第三支。除離諸酒衆放逸處離
餘三處。是第四支。何以故。由歌舞伎樂塗
冠香鬘昇高大床非時飮食常所串習。若
遠離彼數數自憶。我今安住決定齋戒。於
一切持堅守正念。遠離諸酒衆放逸處。是
第五支。何以故。彼雖安住正憶念支。謂我
今住決定齋戒。若爲諸酒所醉便發狂亂
不自在轉。今於此中若苾芻尼律儀。若正
學勤策勤策女律儀。皆在出家品所攝故。
當知攝屬苾芻律儀。若近事女律儀墮在家
品故。相似學所顯故。當知攝屬近事律儀。
問何故世尊於苾芻律儀中。制立苾芻勤策
二衆律儀。於苾芻尼律儀中制立苾芻尼正
學勤策女三衆律儀。答由彼母邑多煩惱
故。令漸受學苾芻尼律儀。若於勤策女少
分學處深生喜樂。次應授彼正學所有學
處。若於正學多分學處深生愛樂。不應率
爾授彼具足。必更二年久處習學。若深愛樂
然後當授彼具足戒。如是長時於少學處
積修學已。次方有力能受廣大衆多學處。
然後於苾芻尼律儀能具修學。問何故於勤
策律儀中増離金銀。非於近住律儀耶。答
由彼勤策在出家衆攝。夫出家者於二種
處極非淨妙。一者墮欲樂邊。嬉戲嚴身所
行所受皆隨所樂。二者蓄積財寶。爲除斷
初非淨妙處。施設遠離歌舞*伎樂乃至非時
而食。爲斷第二非淨妙處。施設遠離執受
金銀。由彼金銀一切財寶之根本故。又最勝
故。問何故於勤策律儀中。遠離歌舞*伎樂
及塗冠香鬘。制立二支。於近住律儀中合
爲一支耶。答諸在家者於此處所非不如
法。諸出家者極不如法。是故於在家者就
輕總制爲一學處。云何令彼若暫違犯尋自
懇責合一發露不由二種。諸出家者於此
一處就重別制以爲兩支。云何令彼若起
違犯便自懇責二種發露不但由一
問何故不許扇搋迦半擇迦出家及受具足
戒耶。答由此二種若置苾芻衆中便參女
過。若置苾芻尼衆中因摩觸等便參男過。
由不應與二衆共居。是故不許此類出家
及受具足。又由此二煩惱多故。性煩惱障
極覆障故。不能發起如是思擇。彼尚不能
思擇。思擇令其戒蘊清淨現行。何況當證
勝過人法。是故不許彼類出家及受具戒。
又彼衆中好人難得亦難觀察。問何故此二
雖受歸依亦能隨受諸近事男所有學處。
而不得名近事男耶。答近事男者。名能親
近承事苾芻苾芻尼衆。彼雖能護所受律
儀。而不應數親近承事苾芻苾芻尼衆。苾
芻苾芻尼等亦復不應親近攝受若摩若觸。
如是種類又亦不應如近事男而相親善。
是故彼類不得名近事男。然其受護所有
學處。當知福徳等無差別。復次云何非律儀
非不律儀。謂除如先所説律儀不律儀業。
所有善不善等身語意業。當知一切皆是非
律儀非不律儀業所攝。問諸有律儀若由自
受。若由他受。若從他受若自然受。如是所
受律儀所獲福徳。爲有勝劣差別不耶。答
若等心受亦如是持。當知無有差別。
問由幾因縁雖樂欲受苾芻律儀。而不應
授。答苾芻律儀略由六因。一意樂損害。二
依止損害。三男形損害。四白法損害。五繋屬
於他六爲護他故。若有爲王之所逼録。或
爲強賊之所逼録。或爲債主之所逼迫。或
由怖畏之所逼迫。或畏不活。彼如是思我
處居家難可存活。是諸苾芻活命甚易。我
今應往苾芻衆中。詐現自身與彼同法易
當活命。彼由如是諂詐意樂既出家已。雖
懷恐怖守護奉行隨一學處。勿諸苾芻與
我同止。知我犯戒便當驅擯。然彼意樂被
損害故。不名出家受具足戒。如是名爲意
樂損害。若復有人作如是思。我處居家難
可活命。要當出家方易存濟。如諸苾芻所
修梵行我亦如是。乃至命終當修梵行。如
是出家者不名意樂損害。雖非純淨非
不説名出家受具。若有身帶癰腫等疾。如
遮法中所説病状。如是名爲依止損害。由
彼依止被損害故。雖復出家然無力能供
事師長。彼由如是無力能故。所受師長同
梵行者供事之業。及受純信施主衣服飮食
等淨信施物。此之二種淨信所施。彼極難消
不應受用。令彼退減諸善法故。是故依止
被損害者。不應出家受具足戒。若扇搋迦
及半擇迦。名男形損害。不應出家受具足
戒。當知因縁如前已説。又半擇迦略有三
種。一全分半擇迦。二一分半擇迦。三損害半
擇迦。若有生便不成男根。是名全分半擇
迦。若有半月起男勢用。或有被他於己
爲過。或復見他行非梵行男勢方起。是名
一分半擇迦。若被刀等之所損害。或爲病
藥若火呪等之所損害。先得男根今被斷
壞。既斷壞已男勢不轉。是名損害半擇迦。
初半擇迦名半擇迦亦扇搋迦。第二唯半擇
迦非扇搋迦。第三若不被他於己爲過。唯
扇搋迦非半擇迦。若有被他於己爲過。名
半擇迦亦扇搋迦。若造無間業汚苾芻尼。
外道賊住若別異住若不共住。是名白法損
害。不應爲授具足戒。所以者何。彼由上
品無慚無愧極垢染法。令慚愧等所有白法
極成劣薄。若諸王臣若王所惡。若有造作
王不宜業。若被債主之所拘執。若他僕隷
若他劫引若他所得若有諍訟。若爲父母
所不開許。是名繋屬於他。不應爲授具
戒。若變化者爲護他故不應爲授具戒。所
以者何。或有龍等爲受法故自化己身爲
苾芻像求受具戒。若便爲彼授具戒者。彼
睡眠時便復本形。既睡悟已作苾芻像假想
苾芻。若守園者若近事男。率爾往趣見彼身
形如是變已。便於一切眞苾芻所起憎惡
心。謂諸苾芻皆非人類。誰能敬事施彼衣
食。勿令他人得此惡見。是故爲隨護他。不
應爲彼受具足戒。由此六因不應授彼
苾芻律儀。又除闕減能作羯磨。阿遮利耶鄔
拕耶住清淨戒圓滿僧衆。問由幾因縁
不應授彼近事男律儀。答略由二因。一意
樂損害故。二男形損害故。若意樂損害者。當
知一切不應爲受。若男形損害者。或有爲
受。然不得説名近事男。不説因縁前已具
辯。若近住律儀。當知唯由意樂損害不應
爲受。何以故。或有隨他轉故。或有爲得
財利恭敬詐稱。欲受近住律儀。然彼實無
求受意樂。當知是名意樂損害。若無如所
説不應受因縁。當知應受如前所説所有
律儀
問有幾因縁苾芻律儀受已還捨。答或由
捨所學處故。或由犯根本罪故。或由形
沒二形生故。或由善根斷故。或由棄捨衆
同分故。苾芻律儀受已還捨。若正法毀壞正
法隱沒。雖無新受苾芻律儀。先已受得當
知不捨。所以者何。由於爾時穢劫正起。無
一有情不損意樂能受具戒。況當有證沙
門果者。若近事男律儀。當知由起不同分
心故。善根斷故。棄捨衆同分故。受已還捨。
若正法隱沒時。如苾芻律儀道理。當知近事
男律儀亦爾。若近住律儀。當知由日出已
後。或由發起不同分心。或於中間捨衆同
分。雖已受得必復還捨
復次云何無想定。謂已離遍淨貪未離上
貪。由出離想作意爲先故。諸心心所唯滅
靜唯不轉。是名無想定。此是假有非實物
有。當知差別略有三種。一下品修。二中品
修。三上品修。若下品修者。於現法退不能
速疾還引現前。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得
依身。不甚清淨。威光赫奕形色廣大如餘天
衆。定當中夭。若中品修者。雖現法退。然能
速疾還引現前。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感
依身。雖甚清淨光明赫奕形色廣大。然不
究竟最極清淨。雖有中夭而不決定。若上
品修者。必無有退。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
感依身。甚爲清淨威光赫奕形色廣大。又到
究竟最極清淨必無中夭。窮滿壽量後方
殞沒
復次若由此因此縁。所有生得心心*所滅。
是名無想
復次云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貪未
離上貪。或復已離由止息想作意爲先故。
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
此定唯能滅靜轉識。不能滅靜阿頼耶識。
當知此定亦是假有非實物有。此定差別略
有三種。下品修等如前已説。若下品修者
於現法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中品修者
雖現法退。然能速疾還引現前。上品修者畢
竟不退。有學聖者能入此定。謂不還身證。
無學聖者亦復能入。謂倶分解脱。前無想定
非學所入亦非無學。何以故。此中無有慧
現行故。此上有勝寂靜住及生故。又復此
定不能證得所未證得諸勝善法。由是稽
留誑幻處故
復次虚空云何。謂唯諸色非有所顯。是名
虚空。所以者何。若處所行都無所得。是處方
有虚空想轉。是故當知此唯假有非實物

復次云何非擇滅。謂若餘法生縁現前。餘法
生故餘不得生。唯滅唯靜名非擇滅。諸所
有法此時應生。越生時故彼於此時終不
更生。是故此滅亦是假有非實物有。所以者
何。此無有餘自相可得故。此法種類非離
繋故。復於餘時遇縁可生。是故非擇滅非
一向決定。若學見跡。於卵濕二生北拘盧洲
無想天。若女若扇搋迦若半擇迦無形二形
等生。及於後有若愛若願所得非擇滅。當知
一向決定。由學見迹。甞不於後有起希願
纒發生後有。唯除未無餘永害愛種子
故。
問何因縁故名心不相應耶。答此是假想。
於諸事中爲起言説。於有色等二種倶非。
於有見等二種倶非。如是廣説安立道理
一切當知
如是已説六種善巧。謂蘊善巧乃至根善巧。
云何應知是諸善巧廣建立義
復次嗢柁南曰
    自性義差別 次第攝依止
問何等是色自性。答略有十一。謂眼等十色
處及法處所攝色。又總有二。謂四大種及所
造色。如是一切皆變礙相
問何等是受自性。答略有六種。謂依眼等六
觸所生。此復二種。若色爲依名身受。無色
爲依名心受。何以故。由前五根皆色性故。
問若前五根皆是色性依眼等受名身受
者。何故眼等非唯是身。答由相異故。所以
者何。眼等五根展轉相異。問若眼等根其相
異故非皆身相。依彼諸受由是因縁應非
身受。答餘有色根不離身故就彼爲名。此
復何過。問若不離身故無過者。意根亦爾
不離身轉。依意根受應名身受。是即一切
皆是身受無心受耶。答諸有色根定不離
身。意即不爾故無有過。所以者何。生無色
界有情意根離身而轉。是故五根所生諸受
合名身受。唯依意者獨名心受。故總説二。
謂身心受。又一切受皆領納相。問何等是想
自性。答此亦六種。如前應知。又想有六。一
有相想。二無相想。三狹小想。四廣大想。五無
量想。六無所有想。又略有二。一世間想。二
世想。狹小想者。謂欲𢋨想。廣大想者。謂
色𢋨想。無量想者。謂空識無邊處𢋨想。無
所有想者。謂無所有處𢋨想。即此一切名有
相想。無相想者。謂有頂想及一切出世間學
無學想。又一切想皆等了相
問何等是行自性。答此亦六種。如前應知。
又此行相由五種類令心造作。一爲境隨
與。二爲彼合會。三爲彼別離。四能發雜染
業。五令心自在轉。又此行相略有三種。一
者善行。二不善行。三無記行。又一切行皆造
作相
問何等是識自性。答略有六種。所謂眼識乃
至意識。是識自性差別。又識有三種。一領受
差別。二採境差別。三分位差別。領受差別有
三。採境差別有六。分位差別有三。如是識
蘊差別總有十八自性。應知是名諸蘊自
性。復次蘊義云何。爲顯何義建立諸蘊。謂
所有色若去來今乃至遠近。如色乃至識亦
爾。如是總略攝一切蘊。積聚義是蘊義。又
由諸蘊唯有種種名性諸行。當知爲顯無
我性義建立諸蘊
復次云何色蘊差別。略由六種。一由事故。
二由相故。三由識執不執故。四由識空不
空故。五由想所行故。六由邊際故。事者。
謂所有諸色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相
者。略有三種。一清淨色。二清淨所取色。三
意所取色。又變礙相是色共相。識執不執者。
若識依執名執受色。此復云何。謂識所託
安危事同和合生長。又此爲依能生諸受。與
此相違非執受色。識空不空者。若識不空名
同分色。由此與識等義轉故。若識空者名
彼同分色。似自相續而隨轉故。想所行者。謂
縁色想略有三種。一者色想。二有對想。三
別異想。色想亦三。一有光影相。二據方處
相。三積集住相。如是三相隨其次第。三想
所行取青等相。名爲色想。能取行礙名有
對想。能取男女舍田等假名別異相。是名想
所行差別。邊際者。謂色邊際略有二種。一墮
下界。謂欲𢋨色。二墮中界。謂色𢋨色。當知
此中就業増上所生諸色。説無色界無有
諸色。非就勝定自在色説。何以故。由彼勝
定於一切色皆得自在諸定加行令現前
故。當知此色名極微細定所生色
復次云何受蘊差別。略由五種。一由事故。
二由相故。三由生故。四由觀察故。五由出
離故。事者。謂領納及順領納法。相者。謂自
相及共相。自相有三。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
行苦故苦。由此因縁諸所有受皆説名苦。
是名受共相。生者。謂一切受。十六觸所生。
何等十六。謂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
有對觸増語觸。順樂受觸。順苦受觸。順不苦
不樂受觸。愛觸。恚觸。明觸。無明觸。非明非
無明觸。由所依及所取境故。建立六觸及
有對觸。由分別境故建立増語觸。由領納
境故建立順樂受等觸。由染淨故建立愛
恚明無明非明非無明觸。是名受生差別。觀
察差別者。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世間。皆
於諸受起八種觀。謂受有幾種。誰爲受集。
誰是受滅。誰是受集趣行。誰是受滅趣行。誰
是受愛味。誰是受過患。誰是受出離。如是觀
時如實了知受有三種。觸集故受集。應知
如經分別廣説。如是八種觀察諸受。當知
略顯自相。觀現法轉因觀彼滅。觀後法轉
因觀彼滅。觀彼二轉因。觀彼二轉滅。因觀
及清淨觀。是名觀察差別。出離者。謂初靜慮
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
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於無想界
出離捨根。是名出離差別
復次云何想蘊差別。略由五種。一由事故。
二由相故。三由顛倒故。四由無顛倒故。五
由分別故。事者謂取所縁相及隨順彼法。
相者。自相有六種。如前應知。等了相是共
相。是名相差別。顛倒差別者。謂諸愚夫無
所知曉。隨逐無明起不如理作意。於所縁
境無常計常取相而轉。是名想倒。如於無
常計常。如是於苦計樂於不淨計淨於
無我計我。此想顛倒。諸在家者能發心倒。
一分出家者能發見倒。是名顛倒差別。此想
顛倒復有差別。謂於四事邪取其相是名
想倒。若由如是等了相故於境貪著。是名
心倒。若由如是等了相故有執著者。於顛
倒事堅執忍可開示建立。是名見倒。無顛倒
差別者。謂諸聰叡有所曉了。隨智慧明起
如理作意。於所縁境無常知無常。苦知是
苦。不淨知不淨。無我知無我。正取相轉。是
名想無顛倒。心無顛倒。見無顛倒。是名無
顛倒差別。分別差別者。略有五種想分別相。
一境界分別。二領納分別。三假設分別。四虚
妄分別。五實義分別。若於境界取隨味相。
名境界分別。執取境界所生諸受。名領納
分別。若於自他取如是名如是類如是姓
等種種世俗言説相。名假設分別。於諸境
界取顛倒相。名虚妄分別。於諸境界取無
倒相。名實義分別。如是總名想蘊分別差
別。復次云何行蘊差別。亦由五相。一由境
界故。二由分位故。三由雜染故。四由清
淨故。五由造作故。由境界者。謂於行
蘊立六思身。由分位者。謂立生等不相應
行由彼生等唯有分位所顯現故。由雜
染者。謂於雜染諸行建立煩惱及隨煩惱。
由清淨者。謂於清淨諸行建立信等。由造
作者。謂如前説五造作相爲境隨與等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三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四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四
復次云何識蘊差別。此亦五種應知。一由安
住故。二由雜染故。三由所依故。四由住
故。五由異相故
云何安住。謂習欲者欲界諸識執外色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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