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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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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忘念愛慢及與無明疑上靜慮之所攝故。
亦有過失。彼増上慧。六十二見所損壞故。
亦有過失。與此相違。當知善説法律中。亦
七種無過失事。又有七法。令諸苾芻所
起違犯諍事止息。餘如攝事分中。當説當
知。此中有七種違犯諍事。一開悟現前犯諍
事。二開悟過去失念犯諍事。三開悟不自在
犯諍事。四尋思犯諍事。五決擇犯諍事。六自
悔犯諍事。七忍愧建立二衆展轉擧罪諍事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四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五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聞所成地第十之三
已説七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説八種。謂有
八支聖道所攝。令諸苾芻究竟斷結。三種修
法。謂修戒修定修慧。正語正業正命。名爲
修戒。正念正定。名爲修定。正見正思惟正精
進。名爲修慧。又由正方便及果増上力故。
立清淨品八種補特伽羅。謂行四向
四果者。又有二種施八相差別。一有過失
施。二無過失施。前七種施名有過失。最後一
種名無過失。謂有布施。懈怠所損故有
。或有布施。不所欲故有過失。謂有
染心者怖畏貧窮求富樂而行布施。或
布施。顧戀過去故有過失。或有布施
望未來故有過失。或有布施。有輕慢過
故有過失。或有布施求富樂故有過失
或有布施他知聞故有過失。無過失施
者。謂迴向涅槃故。爲彼資糧故。無染汚
善趣故。爲大財故。而行布施
又依四處八時中。趣入懈怠。不
。當知如是補特伽羅。是懈怠類非精進
。謂依乞食處。依所作處。依遊行處。依
不平等處。依此四處。八時差別多食精美
身沈重時。少食麁惡身劣頓時。將欲所作
惜力時。已有所作身疲倦時。將欲遊行
惜力時。已渉長塗身疲倦時。正爲病苦
纒擾時。所病已愈恐更發時。此懈怠類
補特伽羅。乃至。未懈怠所依。少似精進
若得遇已。速發懈怠。是故名爲懈怠種類
此相違亦依四處。於八時中。發勤精進
知如是補特伽羅。能伏懈怠勤精進類。
懈怠所依。亦能發勤精進。何況不遇。
是故名爲勤精進類。又有八種正願所攝可
愛生因。能令諸欲中増上生。不
一切欲者。當八種可愛生處。謂願
中卑惡種類。修小施戒二福業事。如是願
樂人中尊貴種類。四大王天。三十三天。夜摩
天。覩史多天。樂化天。他化自在天。修小施
戒二福業事。又四因縁故。於人趣中。建
如來四衆。三因縁故。於天趣中。建立四衆
最増上故。世間共許爲福田故。受用資財不
他故。棄捨一切世資財故。由此四縁
人趣中。建立四衆。依地邊際故。欲界邊
際故。語行邊際故。由此三縁。於天趣中
立四衆。又於世間三處轉時。恒常世間八法
觸。謂樂欲處。功用處。衆縁處。於樂欲處
轉時。或觸於利或觸非利。於功用處轉時。
或稱他意或不意。於背面位於毀
。於現前位於稱譏。於衆縁處轉時。或
先世。或由現法苦樂衆縁。觸於苦樂。又
八勝解能引不還或阿羅漢諸聖神通及最
勝住。謂未内色想。外無染汚色勝解。是
第一。已伏内色想。是名第二。淨不淨非
二。色第一捨勝解。是名第三。此三解脱。於
一切色自在故。便能引發諸聖神通。謂
諸神通不一切異生共有。空無邊勝解。
識無邊勝解。無所有勝解。非想非非想勝解。
微微任運心勝解。此五勝解。次第善修治故。
能引想受滅等至最勝住。又若觀諸色。若
所觀初三解脱中而修習者。謂三解
脱方便道所攝三勝處也。此中觀外諸色。若
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者。謂觀非三摩
地所行現所得色。由三摩地所行作意
種種現前故名爲勝。於三摩地所行中
奢摩他行名知。毘鉢舍那行名見。如
摩地所行若知若見。如彼色已尋思已
了別。如是於外所想非三摩地所行中。觀
諸色亦爾
已説八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説九種。謂有
九結。如攝事分當廣建立。又有九種生處
受生有情。於彼彼處同所居止。謂三界中。
諸惡趣可厭處故。如前已説
已説九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説十種。謂十遍
處。當知即諸解脱所作成就。餘解脱。勝處。
遍處。如攝事分。當廣分別。又有十無學支
知無學五蘊所攝。謂戒蘊。定蘊。慧蘊。解
脱蘊。解脱知見蘊。如是已説十種佛教所應
知處。及前所説佛教所應知處等。當知皆是
内明處攝
云何醫方明處。當知此明略有四種。謂於
病相善巧。於病因善巧。於已生病斷滅
巧。於已斷病後更不生方便善巧。如是善
巧廣分別義。如經應知。已説醫方明處。云
何因明處。謂於觀察義中。諸所有事。此復云
何。嗢拕南曰
    論體論處所 論據論莊嚴
    論負論出離 論多所作法
知此中略有七種。一論體性。二論處所。
三論所依。四論莊嚴。五論墮負。六論出離。七
論多所作法
云何論體性。謂有六種。一言論。二尚論。三
諍論。四毀謗論。五順正論。六教導論
言論者。謂一切言説。言音。言詞。是名言論
尚論者。謂諸世間隨聞。所有言論
諍論者。謂或依諸欲起。若自所攝諸欲
他所侵奪。若他所攝諸欲自行侵奪。若所愛
有情所攝諸欲。更相侵奪。或欲侵奪。若無
攝受諸欲。謂歌舞戲笑等所攝。若倡女僕從
等所攝。或爲觀看。或爲受用。於是等諸
欲事中。未欲者。爲欲界貪染汚者。
堅執故。因縛著故。因耽嗜故。因貪愛
故。發憤乖違。喜鬪諍者。興種種論。興怨害
。故名諍論。或依惡行起。若自所作身
語惡行。他所譏毀。若他所作身語惡行。自
譏毀。若所愛有情所作身語惡行。互相譏
毀。於是等行惡行。願作未作諸惡行
者。未欲界貪瞋癡者。重貪瞋癡所拘蔽
者。因堅執故。因縛著故。因耽嗜故。因
故。更相憤發。懷染汚心。互相乖違。喜鬪
諍者。興種種論。興怨害論。故名諍論。或依
諸見起。謂薩迦耶見。斷見。無因見。不平
等因見。常見。兩衆見等。種種邪見。及餘無量
諸惡見類。於是諸見中。或自所攝他所
遮斷。或他所攝自行遮斷。或所愛有情所攝。
他正遮斷。或已遮斷。或欲攝受攝受
此因縁。未欲者。如前廣説。乃至興
種論。興怨害論。是名諍論。毀謗論者。謂懷
憤發者。以染汚心。振發威勢。更相擯毀。所
有言論。謂麁惡所引。或不愻所引。或綺言
所引。乃至惡説法律中。爲諸有情。宣説彼
。研究決擇。教授教誡。如是等論。名毀謗
。順正論者。謂於善説法律中。爲諸有情
説正法。研究決擇。教授教誠。爲有情
疑惑故。爲甚深諸句義故。爲
見畢竟淨故。隨順正行。隨順解脱。是故此
論名順正論。教導論者。謂教習増上心
學。増上慧學。補特伽羅心未定者。令心得
定。心已定者。令解脱。所有言論。令彼覺
悟眞實智故。令彼開解眞實智故。是故此
論名教導論
問此六論中。幾論眞實。能引義利。所
。幾不眞實。能引無義。所遠離。答最後
二論。是眞是實。能引義利。所修習。中間
二論。不眞不實。能引無義。所遠離。初
種論。應當分別。云何論處所。當知亦
六種。一於王家。二於執理家。三於大衆
。四於賢哲者前。五於善解法義沙門婆
羅門前。六於法義者前
云何論所依。當知有十種。謂所成立義有
二種。能成立法有八種
所成立義有二種者。一自性。二差別所成
立。自性者。謂有立爲有。無立爲無所成立
差別者。謂有上立有上。無上立無上。常立
常。無常立無常。如是有色無色。有見無
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爲無爲。如是等
無量差別門。當知名所成立差別
能成立法有八種者。一立宗。二辯因。三引
喩。四同類。五異類。六現量。七比量。八正教

立宗者。謂依二種所成立義。各別攝受自品
所許。或攝受論宗。若自辯才。若輕蔑他。若
他聞。若覺眞實。或爲立自宗。或爲
壞他宗。或爲伏於他。或爲屈於
。或爲愍於他。建立宗義
辯因者。謂爲就所立宗義。依所引喩。同
類異類。現量比量。及與正教。建立順益道
言論
引喩者。亦爲就所立宗義。引因所依。諸
餘世間串習共許易了之法比況言論
同類者。謂隨所有法所餘法。其相展轉
少分相似。此復五種。一相状相似。二自體相
似。三業用相似。四法門相似。五因果相似。相
状相似者。謂於現在。或先所見相状。相屬展
轉相似。自體相似者。謂彼展轉其相相似。業
用相似者。謂彼展轉作用相似。法門相似者。
謂彼展轉法門相似。如無常與苦法。苦與
無我法。無我與生法。生法與老法。老法與
死法。如是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
有漏無漏。有爲無爲。如是等類。無量法門展
轉相似。因果相似者。謂彼展轉。若因若果。能
成所成。展轉相似。是名同類
異類者。謂所有法望所餘法。其相展轉。少
相似。此亦五種。與上相違。應知其相
現量者。謂有三種。一非現見。二非已思
思。三非錯亂境界
非不現見現量者。復有四種。謂諸根不壞。
作意現前。相似生故。超越生故。無障礙故。
極遠故。相似生者。謂欲界諸根。於欲界
。上地諸根。於上地境。已生已等生。若生
若起。是名相似生。超越生者。謂上地諸根。
下地境。已生等如前説。是名超越生。無
障礙者。復有四種。一非覆障所礙。二非
障所礙。三非映障所礙。四非惑障所礙。覆
障所礙者。謂黒闇。無明闇。不澄清色闇。所
覆障。隱障所礙者。謂或藥草力。或呪術力。或
神通力之所隱障。映障所礙者。謂少小物。
廣多物之所映奪故不得。如飮食中
藥。或復毛端。如是等類。無量無邊。且如
光大光所映故不得。所謂日光映星月
等。又如月光映奪衆星。又如能治映奪所
得。謂不淨作意。映奪淨相。無常
苦無我作意。映奪常樂我相。無相作意。映
奪一切衆相。惑障所礙者。謂幻化所作。或色
相殊勝。或復相似。或内所作。目眩惛夢。悶醉
放逸。或復顛狂。如是等類。名爲惑障。若不
此四障礙。名無障礙。非極遠者。謂非
三種極遠所遠。一處極遠。二時極遠。三損減
極遠。如是一切。總名非不現見。非現故。
名爲現量
非已思應思現量者。復有二種。一纔取便成
取所依境。二建立境界取所依境。纔取便成
取所依境者。謂若境能作纔取便成取所依
。猶如良醫授病者藥。色香味觸。皆悉圓
滿。有大勢力。成熟威徳。當知此藥色香味
觸。纔取便成取所依止。藥之所有大勢
徳。病若未愈名爲應思。其病若愈名爲
。如是等類。名纔取便成取所依境。建立
境界取所依境者。謂若境能爲立境界
所依止。如瑜伽師於地思惟水火風界。若
於地。思惟其水。即住地想。轉作水想。若
於地。思惟火風。即住地想。轉作火風想
此中地想。即是建立境界之取。地者即是建
立境界取之所依。如於地。住水火風。如
其所應。當知亦爾。是名建立境界取所依
。此中建立境界取所依境。非已思惟。非
應思惟。地等諸界。解若未成。名應思惟。解
若成就。名已思惟。如是名爲非已思應思
現量。非錯亂境界現量者。謂或五種或七種。
五種者。謂非五種錯亂境界。何等爲五。一
想錯亂。二數錯亂。三形錯亂。四顯錯亂。五業
錯亂。七種者。謂非七種錯亂境界。何等爲
七。謂即前五。及餘二種遍行錯亂。合爲
。何等爲二。一心錯亂。二見錯亂。想錯亂
者。謂於彼相。起彼相想。如陽焔鹿
渇相中起於水。數錯亂者。謂於少數
多數増上慢。如醫眩者於一月處多月
。形錯亂者。謂於餘形色。起餘形色増上
慢。如旋火彼輪形。顯錯亂者。謂於
顯色。起餘顯色増上慢。如迦末羅病損
眼根。於非黄色悉見黄相。業錯亂者。謂於
無業事。起有業増上慢。如拳馳走見
樹奔流。心錯亂者。謂即於五種所錯亂義。心
喜樂。見錯亂者。謂即於五種所錯亂義
忍受顯説吉祥想。堅執不捨。若非
錯亂境界。名爲現量
問如是現量誰所有耶。答略説四種所有。一
色根現量。二意受現量。三世間現量。四清淨
現量。色根現量者。謂五色根所行境界。如
説現量體相。意受現量者。謂諸意根所行
境界。如先所説現量體相。世間現量者。謂
即二種總説。爲一世間現量。清淨現量者。謂
諸所有世間現量。亦得名爲清淨現量。或
清淨現量。非世間現量。謂出世智於
行境。有知爲有。無知爲無。有上知有上。無
上知無上。如是等類。名不共世間清淨現

比量者。謂與思擇倶已思應思所有境思。
此復五種。一相比量。二體比量。三業比量。四
法比量。五因果比量
相比量者。謂隨所有相状相屬。或由現在
或先所見推度境界。如故比知車。
烟故比知火。如是以王比國。以
夫比妻。以角犎等知有牛。以膚細軟髮
黒輕躁容色妍美。比知少年。以面皺髮白等
。比知是老。以持自相。比知道俗。以
樂觀聖者。樂聞正法。遠離慳貪。比知正信
善思所思。善説所説。善作所作。比知聰
。以慈悲愛語。勇猛樂施。能善解釋甚深
義趣。比知菩薩。以掉動輕轉。嬉戲歌笑等
。比欲。以諸威儀恒常寂靜。比知離
。以如來微妙相好智慧寂靜正行神通
知如來應等正覺具一切智。以老時
彼幼年所有相状。比知是彼。如是等類。
相比量
體比量者。謂現見彼自體性故。比類彼物
現見。或現見彼一分自體。比類餘分
現在類過去。或以過去類未
。或以現在近事遠。或以現在於未
。又如飮食衣服嚴具車乘等事。觀見一分
得失之相。比知一切。又以一分成熟。比
熟分。如是等類。名體比量
業比量者。謂以作用業所依。如遠物
動搖鳥居其上。由是等事知是
。若有動搖等事。比知是人。廣跡住處比
知是象。曳身行處比知是蛇。若聞嘶聲
知是馬。若聞哮吼知師子。若聞咆勃
知牛王。見比於眼。聞比於耳。嗅比於鼻。甞
於舌。觸比於身。識比於意。水中見礙比
知有地。若見是處草木滋潤莖葉青翠
知有水。若見熱灰知有火。叢林掉動比
知有風。暝目執杖進止問他。蹎蹶失路。如
是等事比知是盲。高聲側聽比知是聾。正
信聰叡。離欲未離欲。菩薩如來。如是等類。
業比度。如前應
法比量者。謂以相隣相屬之法。比餘相隣相
屬之法。如無常知有苦。以苦故
空無我。以生故比老法。以
故比死法。以有色有見有對
及有形質。屬有漏故比知有苦。屬
故比知無苦。屬有爲故比知生住異滅
之法。屬無爲故比知無生住異滅。如
等類名法比量
因果比量者。謂以因果展轉相比。如
行比餘方。見餘方先有行。若見
人如法事王比知當廣大祿位。見
祿位知先已如法事王。若見人備
作業知必當大財富。見大財富
先已備善作業。見先修習善行惡行
興衰。見興衰。比先造作善行惡行。見
飮食知飽滿。見飽滿飮食
若見人食不平等。比病。現見
病比知是人食不平等。見靜慮知離
。見離欲者靜慮。若見修道
沙門果證。若見沙門果證。比
修道。如是等類。當知總名因果比量。是名
比量
正教量者。謂一切智所説言教。或從彼聞。或
彼法。此復三種。一不聖言。二能治
。三不法相
不違聖言者。謂聖弟子説。或佛自説經教。展
轉流布。至今不正法。不正義
能治雜染者。謂隨此法善修習時。能永調
伏貪瞋癡等一切煩惱及隨煩惱。不違法相
者。謂翻法相。當知即是不法相。何等
名爲法相耶。謂於無相増爲有相。如
有我有情命者生者等類。或常或斷。有色
無色。如是等類。或於有相減爲無相。或於
決定立爲不定。如一切行皆是無常。一切
有漏皆性是苦。一切諸法皆空無我。而妄建
立一分是常一分無常。一分是苦一分非苦。
一分有我一分無我。於佛所立不可記法。尋
求記別。謂爲可記。或安立記。或於不定
立爲定。如一切樂受皆貪所隨眠。一切
苦受瞋所隨眠。一切不苦不樂受癡所隨眠
一切樂受皆是有漏。一切樂倶故思造業。一
向決定受苦異熟。如是等類。或於有相法
。無差別相建立差別。有差別相立無差
。如有爲無差別相。於無爲中亦復建
立。於無爲法無差別相。於有爲法。亦復建
立。如有爲無爲。如是於有色無色。有見
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隨其所應。皆當
了知。又於有相正理因果相。如
妙行感不愛果。立諸惡行感可愛果。計
惡説法毘奈耶中。習諸邪行能得清淨。於
善説法毘奈耶中。修行正行謂爲雜染。於
不實相以假言説立眞實相。於眞實相
假言説種種安立。如一切離言法中
立言説第一義。如是等類名違法相。與
此相違當知即是不法相。是名正教
問若一切法自相成就。各自安立己法性中。
復何因縁建立二種所成義耶。答爲
他生信解故。非成諸法性相。問爲
就所成立義。何故先立宗耶。答爲先顯
示自所愛樂宗義故。問何故次辯因耶。答
開顯依現見事定道理。令他攝
所立宗義故。問何故次引喩耶。答爲
示能成道理之所依止現見事故。問何故後
同類異類。現量比量。正教等耶。答爲
示因喩二種相違不相違智故。又相違
者。由二因縁。一不決定故。二同所成故。不
相違者。亦二因縁。一決定故。二異所成故。其
相違者。於就所立宗義。不
故。不量。不相違者。於就所立宗
。能爲正量故名爲量。是名論所依
論莊嚴者。略有五種。一善自他宗。二言具
圓滿。三無。四敦肅。五應供。善自他宗者。
謂如有一若於此法毘奈耶中深生愛樂
即於此論宗旨。讀誦受持。聽聞思惟。純熟修
行。已善已説已明。若於彼法毘奈耶中
愛不樂。然於彼論宗旨。讀誦受持。聞思純
熟。而不修行。然已善已説已明。是名
他宗
具圓滿者。謂如有一凡有所説。皆以
非聲。何等爲聲。謂具五徳。乃名爲
聲。一不鄙陋。二輕易。三雄朗。四相應。五義
善。不鄙陋者。謂離邊方邊國鄙俚言詞。輕易
者。謂有所説皆以世間共用言詞。雄朗者。
所謂依義建立言詞能成彼義巧妙雄壯。相
應者。謂前後法義相符不散。義善者。謂能
發勝生定勝顛倒。又此聲論由
種相具圓滿。一不雜亂。二不麁獷。三辯
了。四限量。五與義相應。六以時。七決定。八
顯了。九相續。如是一切相總名言具圓滿
無畏者。謂如有一處在多衆雜衆大衆執衆
諦衆善衆等中。其心無下劣恒懼。身無
戰汗。面無怖色。音無謇吃。語無怯弱。如
説者。名爲無畏
敦肅者。謂如有一待時方説而不嚵速。是
敦肅
應供者。謂如有一爲性調善不於他。終
越諸調善者調善之地。隨順他心
言説。以時如實能引義利。言詞柔軟如
善友。是名應供
若有此五論莊嚴言論者。當知。復
二十七種稱讃功徳。何等名爲二十七種
一衆所敬重。二言必信受。三處大衆中
畏。四於他宗旨深知過隙。五於自宗
殊勝徳。六無僻執所受論
偏黨。七於自正法及毘奈耶能引奪
八於他所説速能了悟。九於他所説速能
領受。十於他所説速能酬對。十一具語言
衆愛樂。十二悦可信解此明論者。十
三能善宣釋義句文字。十四令身無倦。十
五令心無倦。十六言不謇澁。十七辯才無
盡。十八身不頓顇。十九念無忘失。二十心
損惱。二十一咽喉無損。二十二凡所
分明易了。二十三善護自心忿怒
二十四善順他心憤恚。二十五令
論者心生淨信。二十六凡有所行
。二十七廣大名稱聲流十方。世咸傳唱此
大法師處大師數。如受欲者以末尼眞珠琉
璃等寶。厠環釧等寶莊嚴具以自莊嚴。威徳
熾盛光明普照。如是論者以二十七稱讃功
。厠此五種論莊嚴具以自莊嚴。威徳熾盛
光明普照。是故名此爲論莊嚴。是名論莊

論墮負者。謂有三種。一捨言。二言屈。三言
過。捨言者。謂立論者。以十三種詞。謝對論
言論。何等名爲十三種詞。立論
者謝對論者曰。我論不善汝論爲善。我不
善觀。汝爲善觀。我論無理汝論有理。我論
能汝論有能。我論屈伏汝論成立。我之辯
才唯極於此。過此已上更善思量當
。且置是事我不復言。以是等十三種
。謝對論者所言論。捨所論故。當知。
破爲他所勝。墮在他後。屈伏於彼。是故
言名墮負處
言屈者。如立論者。爲對論者之所屈伏。或
餘事方便而退。或引外言。或現憤發。或
瞋恚。或現憍慢。或現所覆。或現惱害。或
不忍。或現不信。或復默然。或復憂慼。或
肩伏面。或沈思詞窮。假託餘事方便
退者。謂捨前所立更託餘宗。捨先因喩同
類異類現量比量及正教量。更託餘因乃至
正教。引外言者。謂捨所論事。論説飮食王
臣盜賊衢路倡穢等事。假託外縁本所
。以他難。現憤發者。謂以麁獷不
等言。擯對論者。現瞋恚者。謂以怨報之言
對論者。現憍慢者。謂以卑賤種族等言
對論者。現所覆者。謂以他所覆惡行
之言。擧對論者。現惱害者。謂以害酷怨言
對論者。現不忍者。謂發怨言對論
。現不信者。謂以毀壞行言。謗對論者。或
默然者。謂語業頓盡。或憂慼者。謂意業焦惱。
肩伏面者。謂身業威嚴而頓萎顇。沈思
詞窮者。謂才辯倶竭。由是等十三種事
知言屈。前二妄行矯亂。中七發起邪行
後四計行窮盡。是名言屈墮在負處
言過者。謂立論者爲九種過染其言。故
言過。何等爲九。一雜亂。二麁獷。三不
。四無限量。五非義相應。六不時。七不
決定。八不顯了。九不相續。雜亂者。謂捨
論事説異語。麁獷者。謂憤發掉擧及躁急
掉擧。不辯了者。謂若法若義衆及對論所
領悟。無限量者。謂所説義言詞復重或復減
少。非義相應者。當知有十種。一無義。二違
義。三損理。四與所成等。五招集過難。六
義利。七義無次序。八義不決定。九成
立能成。十順不理諸邪惡論。非時者。謂
説前後不次。不決定者。謂立已復毀。
毀而復立。速疾轉換難了知。不顯了者。
謂言招譏弄領而答。先爲典語後爲
。或先俗語後復典語。不相續者。謂於
言詞斷絶。凡所言論此九失。是名
過墮在負處
論出離者。謂立論者。先應彼三種觀察
察論端。方興言論。或不論。名論出
。三種觀察者。一觀察得失。二觀察時衆
三觀察善巧及不善巧
觀察得失者。謂立論者。方興論端。先當
。我立是論。將自損損他及倶損耶。不
現法後法及倶罪耶。勿身心諸憂苦
耶。莫此故執持刀杖鬪罵。諍訟諂誑妄
語而發起耶。將種種惡不善法而生長
耶。非益安樂若自若他及多衆耶。非
愍諸世間耶。不此故諸天世人無
義無利不安樂耶。彼立論者如是觀時。若
自了知我所立論能爲自損。乃至天人無
利亦無安樂。便自思勉不論。若如
是知我所立論不自損。乃至能引天人
義利及與安樂。便自思勉當正論。是名
第一或作不作論出離相
觀察時衆者。謂立論者方起論端。應善觀
察現前衆會。爲僻執執耶。爲
賢正有耶。爲善巧有耶。如
是觀時。若知衆會唯有僻執僻執。唯
賢正賢正。唯不善巧善巧者
便自思勉。於是衆中論。若知衆會
僻執僻執。唯有賢正不賢
。唯有善巧不善巧。便自思勉。於是衆
論。是名第二或作不作論出離
。觀察善巧不善巧者。謂立論者。方起
。應自觀察善與不善。我於論體論處。論
依論嚴。論負論出離等。爲善巧耶。不善巧
耶。我爲力能立自論他論耶。於
負處能解脱耶。如是觀時。若自了知我無
善巧善巧。我無力能力能。便
自思勉。與對論者論。若自了知我
善巧善巧。我有勢力勢力
便自思勉。與對論者共立論。是名第三
或作不作論出離相
論多所作法者。謂有三種。於所立論
作法。一善自他宗。二勇猛無畏。三辯才無
竭。問如是三法於所立論何故名爲多有
所作。答能善了知自他宗故。於一切法
談論。勇猛無畏故。處一切衆能起談論
辯才無竭故。隨問難皆善酬答。是故此
三於立論多有所作
已説因明處。云何聲明處。當知。此處略有
六相。一法施設建立相。二義施設建立相。三
補特伽羅施設建立相。四時施設建立相。五
數施設建立相。六處所根栽施設建立相。嗢
拕南曰
    法義數取趣 時數與處所
    若根栽所依 是略聲明相
云何法施設建立。謂名身句身文身。及五徳
相應聲。一不鄙陋。二輕易。三雄朗。四相應。
五義善
云何義施設建立。當知略有十種。一根建
立。二大種建立。三業建立。四尋求建立。五非
法建立。六法建立。七興盛建立。八衰損建立。
九受用建立。十守護建立。嗢拕南曰
    眼等與地等 身等及尋求
    非法法興盛 衰損受用護
根建立者。謂見義聞義。嗅義甞義。觸義知義。
大種建立者。謂依持等義。澆潤等義。照了等
義。動搖等義。業建立者。謂往來等義。宣説等
義。思念覺察等義。尋求建立者。謂追訪等義。
非法建立者。謂殺盜等義。法建立者。謂施戒
等義。興盛建立者。謂證得喜悦等義。衰損建
立者。謂破壞怖畏憂慼等義。受用建立者。謂
飮食覆障抱持受行等義。守護建立者。謂守
護育養盛滿等義
又復略説有六種義。一自性義。二因義。三果
義。四作用義。五差別相應義。六轉義。嗢拕南

    自性與因果 作用相應轉
云何補特伽羅施設建立。謂建立男女非男
非女聲相差別。或復建立初中上士聲相差

云何時施設建立。謂有三時聲相差別。一過
去過去殊勝。二未來未來殊勝。三現在現在
殊勝
云何數施設建立。謂有三數聲相差別。一者
一數。二者二數。三者多數
云何處所根栽施設建立。當知處所略有
一相續。二名號。三總略。四彼益。五宣説。
若界頌等名爲根栽。如是二種總名處所根
栽建立
已説聲明處。云何工業明處。謂於十二處
略説工業所有妙智。名工業明處。何等十二
工業處耶。謂營農工業。商估工業。事王工業。
書算計度數印工業。占相工業。呪術工業。營
造工業。生成工業。防那工業。和合工業。成
熟工業。音樂工業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五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六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思所成地第十一之一
已説聞所成地。云何思所成地。當知。略説
三種相。一由自性清淨故。二由擇所
故。三由擇諸法
云何自性清淨。謂九種相應知。一者謂如有
一獨處空閑審諦思惟如其所聞
諸法道理。二者遠離一切不思議處
諦思惟所應思處。三者能善了黒説大
。四者凡所思惟唯依於義於文。五
者於法少分唯生信解。於法少分慧觀
察。六者堅固思惟。七者安住思惟。八者相續
思惟。九者於思惟能善究竟終無中路
厭怖退屈。由此九相名爲清淨善淨思惟
云何思擇所知。謂善思擇所觀察義。何等名
所觀察義。謂於有法知有相。於非有
知無相。如是名爲所觀察義
何等名爲所觀有法。當知。此法略有五種
一自相有法。二共相有法。三假相有法。四因
相有法。五果相有法
何等名爲自相有法。當知此法略有三種
一勝義相有。二相状相有。三現在相有。勝義
相有者。謂諸法中離言説義出世間智所行
境界非安立相。相状相有者。謂由四種所觀
相状。一於是處名可得。二於是處事可得。
三此名於此事決定。謂或迷亂不
故。或無常不決定故。四此名於此事
礙隨轉。非或於是處隨轉。或於是處退還。
現在相有者。謂若已生及因果性。如是一切
總説爲一自相有法。何等名爲共相有法。當
知。此相復有五種。一種類共相。二成所作
共相。三一切行共相。四一切有漏共相。五一
切法共相。種類共相者。謂色受想行識等各
別種類。總名爲一種類共相。成所作共相者。
謂善有漏法。於愛果。由能成辦所作共
。説名共相。如善有漏法於愛果。如
不善法於非愛果。念住正斷。神足根力。
覺支道支。菩提分法。於菩提。由能成
所作共相。説名共相。當知亦爾。一切行共
相者謂一切行無常性相。一切有漏共相者
謂有漏行者皆苦性相。一切法共相者謂一
切法空無我性相。如是一切總説爲一共相
有法
何等名爲假相有法。謂若於是處。略有
種言論生起。當知。此處名假相有。何等名
六種言論。謂屬主相應言論。遠離此彼言
論。衆共施設言論。衆法聚集言論。不遍一切
言論。非常言論。屬主相應言論者。謂諸言論。
屬於主方解其相。非主。如
。此誰之生。待所屬主此言論。謂色之
生。受想行識之生。非色時此誰之色待
所屬主此言論。如生如是。老住無常等。
心不相應行。隨其所應盡當知。是名屬主
相應言論。若於是處此言論。當知。此處
是假相有。遠離此彼言論者。謂諸言論。非
此顯此。亦非彼顯彼。是説名爲遠離此
彼言論。若以此顯此。言論。是言論亦於
相處轉。亦於假相處轉。若以彼顯彼言論。
是言論亦於實相處轉。亦於假相處轉。若
此顯此亦非彼顯言論。是言
論一向於假相處轉。云何以此顯此言論。
實相處轉。如地之堅。云何此復於
相處轉。如石之圓。如地之堅石之圓。如
是水之濕。油之滴。火之煖。燬之焔。風之動。
飄之鼓亦爾。云何以彼顯彼言論。於實相
轉。如眼之識。身之觸。如是等。云何此
復於假相處轉。如佛授徳友之所飮食。
車乘衣服。莊嚴具等。云何非此顯此亦
彼顯彼言論。一向於假相處轉。如
宅之門。舍之壁。瓶之口。甕之腹。軍之車。林
之樹。百之十。十之三。如是等是名遠離此
彼言論。衆共施設言論者。謂於六種相状言
説自性立言論。六種相状者。一事相状。
二所識相状。三淨妙等相状。四饒益等相状。
五言説相状。六邪行等相状。事相状者。謂識
所取。所識相状者。謂作意所取。能起於識
淨妙等相状者。謂觸所取。饒益等相状者。謂
受所取。言説相状者。謂想所取。邪行等相状
者。謂思所取。衆法聚集言論者。謂於衆多和
立自性言論。如内色受想行識
立種種我等言論。於外色香味觸等事和
合差別。建立宅舍瓶衣車乘軍林樹等。種種
言論。不遍一切言論者。謂諸言論。有處隨轉。
有處旋還。如舍宅舍宅言論。於諸舍宅
處處隨轉。於村聚落亭邏國等。即便旋還。
盆甕等。盆等言論於*盆甕等處處隨
轉。於瓶器等即便旋還。於軍軍言隨諸軍
轉。於別男女幼少等類即便旋還。於林林
言隨諸林轉。於別樹根莖枝條葉華果等類
即便旋還。非常言論者。由四種相知。一
破壞故。二由不破壞故。三由加行故。
四由轉變故。破壞故者。謂瓶等破已。瓶等
言捨。瓦等言生。不破壞故者。謂種種物共和
合已。或丸或散。種種雜物差別言捨。丸散言
生。加行故者。謂於金段等。起諸加行。造
釧等異莊嚴具。金段等言捨。環釧等言生。轉
變故者。謂飮食等於轉變時。飮食等言捨。便
穢等言生。如是等類。應知名爲非常言論
於諸物起如是六種言論。當知。此物
皆是假有。是名假相有法。何等名爲因相
有法。當此因略有五種。一可愛因。二
不可愛因。三長養因。四流轉因。五還滅因。可
愛因者。謂善有漏法。不可愛因者。謂不善法。
長養因者。謂前前所生善不善無記法。修習
善修習。多修習故。能令後後所生善不善無
記法展轉増勝。名長養因。流轉因者。謂由
此種子。由此薫習。由此助伴。彼法流轉。此
彼法流轉因。還滅因者。謂諸行還滅。
雜染還滅。所有一切能寂靜道。能般涅槃。能
菩提。及彼資糧。并其方便能生能辦。名
還滅因。如是總名因相有法。若廣分別。如
思因果中。應其相。何等名爲果相有法
謂從彼五因。若生若得。若成若辦若轉。當
知。是名果相有法
何等名爲所觀無法。當知。此相亦有五種
一未生無。二已滅無。三互相無。四勝義無。五
畢竟無。未生無者。謂未來諸行。已滅無者。謂
過去諸行。互相無者。謂諸餘法由所餘相。若
遠離性。若非有性。或所餘法與諸餘法
性。勝義無者。謂由世俗言説自性。假設
言論安立性。畢竟無者。謂石女兒等。畢
竟無類。復有五種有性五種無性。何等名爲
五種有性。一圓成實相有性。二依他起相有
性。三遍計所執相有性。四差別相有性。五不
可説相有性。此中初是勝義相。第二是縁生
相相。第三是假施設相。第四是不二相。生相
老相。住相無常相。苦相空相。無我相事相。所
識相所取相。淨妙等相。饒益等相。言説相相。
邪行等相相。如是等相。應知名差別相。第
五由四種不可説故名不可説相。一無故不
説。謂補特伽羅於彼諸蘊説若
異不異。二甚深故不説。謂離言法性不可
思議。如來法身不可思議諸佛境界。如來滅
後若有若無等。不宣説。三能引無義
説。謂諸法非能引發法義梵行
諸佛世尊雖證不説。四法相法爾之所
故不説。所謂眞如於諸行等
説異不異性。何等名爲五種無性。一勝
義相無性。二自依相無性。三畢竟自相無性。
四無差別相無性。五可説相無性
云何思擇諸法。此復二種應知。一思擇素
呾纜義。二思擇伽他義。思擇素呾纜義。如
攝事分及菩薩藏教授中當廣説。思擇伽他
。復有三種。一者建立勝義伽他。二者建
立意趣義伽他。三者建立體義伽他。建
勝義伽他者。如經言
    都無宰主 及作者受者
    諸法亦無用 而用轉非
    唯十二有支 蘊處界流轉
    審思此一切 衆生不可得
    於内及於外 是一切皆空
    其能修空者 亦常無所有
    我我定非有 由顛倒妄計
    有情我皆無 唯有因法有
    諸行皆刹那 住尚無況用
    即説彼生起 爲用爲作者
    眼不色 耳不
    鼻不香 舌不
    身不觸 意不
    於此亦無能 任持驅役者
    法不他 亦不自生
    衆縁有故生 非故新新有
    法不他 亦不自滅
    衆縁有故生 生已自然滅
    由二品爲依 是生便可
    恒於境放逸 又復邪昇進
    愚癡之所漂 彼遂邪*昇進
    諸貪愛所引 於境常放逸
    由因諸法 衆苦亦復然
    根本二惑故 十二支分
    自無能作用 亦不他作
    非餘能有作 而作用非
    非内亦非外 非二種中間
    由行未生故 有時而可
    設諸行已生 由此故無
    未來無相 過去可分別
    分別曾所更 非曾亦分別
    行雖始 然有始可
    諸色如聚沫 諸受類浮泡
    諸想同陽焔 諸行喩芭蕉
    諸識猶幻事 親之所
    諸行一時生 亦一時住滅
    癡不癡 亦不
    非餘能有癡 而愚癡非
    不正思惟故 諸愚癡得
    此不正思惟 非不愚者起
    福非福不動 行又三應
    復有三種業 一切不和合
    現在速滅壞 過去住無
    未生依衆縁 而復心隨轉
    畢竟共相應 不相應亦爾
    非一切一切 而説心隨轉
    於此流無斷 相似不相似
    由順我見 世俗用非
    若壞於色身 名身亦隨滅
    而言今後世 自作自受
    前後差別故 自因果攝故
    作者與受者 一異不
    因道不斷故 和合作用轉
    從自因生 及攝受所作
    樂戲論因 若淨不淨業
    諸種子異熟 及愛非愛果
    依諸種異熟 我見而生起
    自内所證知 無色不
    無了別凡夫 計斯爲内我
    我見爲依故 起衆多妄見
    總執自種故 宿習助伴故
    聽聞隨順故 發生於我見
    貪愛及與縁 而生於内我
    攝受希望故 染習外
    世間眞可怖 愚癡故攝受
    先起愛藏已 由茲趣戲論
    彼所愛藏者 賢聖達爲
    此苦逼愚夫 刹那無暫息
    不平等纒心 積集彼衆苦
    積集是愚夫 計我苦樂縁
    諸愚夫固著 如大象溺
    由癡故増上 遍行遍所作
    此池派衆流 於世流
    非火風日竭 唯除正法行
    於苦計我受 苦樂知苦
    分別此起見 從彼生生
    染汚意恒時 諸惑倶生滅
    若解脱諸惑 非先亦非
    非彼法生已 後淨異而生
    彼先無染汚 説脱衆惑
    其有染汚者 畢竟性清淨
    既非所淨 何得能淨
    諸種子滅故 諸煩惱盡故
    即於此無染 顯示二差別
    自内所證故 唯衆苦盡故
    永絶戲論故 一切無戲論
    衆生名相續 及法想相中
    無生死流轉 亦無涅槃者
此中依止補特伽羅無我勝義。宣説如是勝
義伽他。爲治増益損減二邊執
攝受説爲宰主。於諸業用説爲
。於諸果報説爲受者。如是半頌。遮遣別
義所分別。諸法亦無用者。遮遣即法所
分別。由此遠離増益邊執。而用轉非
者。顯法有性。由此遠離損減邊執。用有
。一宰主用。二作者用。三受者用。因此用
故。假立宰主作者受者
諸法而未宣説。何等爲法。故次説言
唯有十二支等半頌。如有支次第。諸蘊等
流轉。此顯微細多我。便能對治宰主
作者及受者執。眼色爲縁生眼識果。無
受者。此中顯示即十八界説受者。性雖
主。而未説無何等主。爲顯示故。
次説言審思此一切衆生不可得。言審思
者。由依三量審諦觀察
此若無者。云何建立内外成就。故次説言
内及於外是一切皆空。此顯内外唯假建立
云何建立能觀所觀二種成就。故次説言
能修空者亦常無所有
云何建立聖者異生二種成就。故次説言
我定非有由顛倒妄計。此顯聖者及異生我
決定無眞實我性。唯由顛倒妄計有。
云何建立彼此成就。故次説言有情我皆無
云何建立染淨成就。故次説言唯有因法
。染者淨者皆不
諸法皆無作用。而未宣説云何無
用。故次説言諸行皆刹那住尚無況用。如
已説。用轉非無。云何無用而有用轉。故次
説言即説彼生起爲用爲作者。果故名爲用。
因故名作者。彼生起者。顯諸處諸識得
生。彼得生者。非眼等彼成就
前所説諸法無用。此顯用略有七種
一無作用用。謂眼不色等。二無隨轉
。謂於此亦無任持驅役者。如其次
宰主作者倶無所有故。無能隨轉作
。三無生他用。謂法不他。四無
生用。謂亦不自生。五無移轉用。謂衆縁
有故生。非故新新有。六無滅他用。謂法不
他。七無自滅用。謂亦不自滅
問如衆縁有故生。亦衆縁有故滅耶。答衆縁
有故生。生已自然滅
前所説。有因法有。欲在家及與出家
雜染自性有因法有。故次説言二品爲
依是生便可得等。由此二頌。顯無明愛有
因法有。次後五頌。顯雜染品差別所依因及
時分。此中有因諸法者。謂無明乃至受有因。
衆苦者。謂愛乃至老死。此言顯示煩惱業生
三種雜染。根本二惑故者。此言顯示煩惱雜
染唯取最勝煩惱雜染。自無能作用等言。復
重別顯業雜染義。由彼所作有差別故。彼
果異熟不思議故。自無能作用者。待善惡友
他所引故。亦不由他作者。待自功用
故。非餘能有作者。要待前生因差別故。
方有所作。非内亦非外等頌中。顯未來
雜染止現在過去諸行能生雜染
設行已生。即由此相分別。未來無
故。無分別此。如是當來決定不
故。若不是分別異類或時可得。若於
即可分別此。如是曾有相貌可
故。非唯曾更而可分別。未曾更者。雖
分明取其相貌。然隨種類亦可分別。此
則顯示依現在行分別爲因生諸雜染。行
始。然始可得者。顯示雜染時分差別
無始時來常隨逐故。刹那刹那新所起故
此已後顯清淨品。如實觀時得清淨故。
或由自相故。謂觀色等如聚沫。或由
故。謂觀有爲同生住滅所有共相。或由
世俗及勝義諦故。謂雖癡者愚癡
衆縁所生。世俗諦故説癡能癡。又復顯
不愚者不正思惟。是故彼爲愚癡所癡
又由世俗。宣説諸識隨福等行。若就勝義
隨逐。又三應知者。謂去來今。三種業
者。謂身等業。一切不和合者。更互相望不
故。所以者何。現在速滅壞。過去住無方。
生。依衆縁。而復心隨轉。若彼與此更互
相應。如福等行和合。彼心相應道理
亦爾。云何當實隨轉性。何以故。若心與
彼諸行相應。或不相應。非此與彼。或時不
相應。或時非相應。又非一切心。或相應
或不相應。如是由勝義故。心隨轉性不
成就。今當顯示。由世俗故。説心隨轉所有
因縁。於此流無斷者。今此頌中。顯世俗諦
作用及與隨轉。又由勝義作者
及與受者世俗故而得説自作自受
又作者受者。若一若異。皆不説。爲
故。次説言前後差別等頌
是由勝義故無宰主作者受者。唯有
因果。於因果相通疑難。略由五頌
此起我顛倒。初頌顯示雖我而有
後有斷絶。又諸因果非頓倶有。非
一切一切得生。又此因道無斷絶。頌中
四句。如其次第。釋此四難。由第二頌。顯
果相。由後三頌。顯無我諸因果中
顛倒。此中顯示彼所縁境。彼所依止。彼因彼
。初頌顯示彼所縁境。自内所證。無色難
見難尋思。故名無色。經説色相爲
故。難説示他故不見。由第二頌。顯
彼依果。凡夫是依。衆見是果。由第三頌。顯
示彼因。倶生我見。由總執計自種隨眠
生起。諸外道等分別我見。由宿習等
生起。此外道見。要由數習故。不正尋思
故。又得隨順從他聽聞非正法故。而得
。此中顯示由所依止作意所縁諸過失
故。分別我見方得生起。次後五頌。顯彼我
見由集次第生於苦。又即此苦并及我見
二苦因縁。又於解脱能爲障礙。此中初頌
示於集。第二第三顯示行苦所攝阿頼耶
識愛藏此已而趣戲論。謂我當有非當有
等。言愛藏者。攝爲己體故。又復此苦於
切時恒常隨逐。無一刹那而暫息者。由
四頌。顯示此苦是能計我及苦樂。由
五頌。顯示計我。由愚癡故障礙解脱。言
増上者。望餘二苦故。言遍行者。隨逐諸
故。遍所作者。遍善惡無記
今當顯示阿頼耶識所攝行苦共他相似。又
差別。由正法行方能竭故。於世衆流
暴惡。言衆流者。譬眼等六五趣三界等。又
法行者。顯示解了解脱遍知及縛遍知。解了
縛遍知者。即了知苦。謂了知我受苦受
皆依於苦。又此分別能起諸見。從彼所
亦能生彼。顯示解了縛遍知已。餘有六頌
示解了解脱遍知。謂染汚意。恒時諸惑倶
生滅。若解脱諸惑。非先亦非後等。非先者。
諸煩惱恒倶生故。非後者即與彼惑
時滅故。又顯所説解脱之相。謂非即彼生已
後方清淨。別有所餘清淨意。即彼先來
染汚故説爲解脱。爲此義故。復説
其有染汚者畢竟性清淨等。頌又復顯
示二種解脱。謂煩惱解脱。及事解脱。諸種子
滅故諸煩惱盡故者。顯示煩惱解脱。即於
染者。顯示事解脱。如經言。苾芻當知。
若於眼中貪欲永斷。如是此眼亦當永斷
乃至廣説。如是顯示有餘依解脱已。次當
示無餘依解脱。自内所證者。顯彼不思
故。唯衆苦盡者。爲妄計唯無性執。謂
有餘依。永寂滅故。説爲寂滅。非全無性。無
戲論者。此解脱性。唯内所證。若異不異。死後
有。或當無等。一切戲論不説故。爲
補特伽羅及法倶非轉生死或般涅
故。復頌言衆生名相續。及法想相中。無
生死流轉。亦無涅槃者
已釋勝義聖教伽他。次當立意趣義伽
。如經言。一時索訶世界主大梵天王。往
世尊所。頂禮佛足退坐一面。以妙伽他
讃請曰
    於學到究竟 善斷諸疑網
    今請學所學 修學爲我説
    大仙應善聽 學略有三種
    増上戒心慧 於彼當修學
    應滿六支 四樂住成就
    於四各四行 智慧常清淨
    初善住根本 次樂心寂靜
    後聖見惡見 相應不相應
    先淨樂靜慮 及於諦善巧
    即於諸諦中 應生遠増長
    於諸學處中 有四趣三所
    遠離於二趣 於二趣證得
    二安住二種 一能趣涅槃
    漸次爲因縁 純雜而修習
    最先離惡作 最後樂成滿
    諸學是爲初 於此學聰叡
    由此智修淨 淨生樂成滿
    諸學是爲中 於此學聰叡
    從此心解脱 永滅諸戲論
    諸學是爲尊 於此學聰叡
    若行趣不淨 亦趣於善趣
    是行説爲初 當知此非
    若行趣清淨 非諸趣究竟
    是行説爲中 當知亦非
    若行趣清淨 於諸趣究竟
    是行説爲尊 當知此必共
    若有學無學 當知並聰叡
    若有學無學 當知並愚夫
    若棄捨攝受 亦斷除麁重
    及現見所知 是受持三學
    若有縁無縁 亦細麁顯現
    由受持遠離 言發悟所引
    初學唯有一 第二學二種
    第三學具三 慧者皆超越
    不壞尸羅 於學誓能順
    軌範無譏論 於五處遠離
    若無犯出離 無惡作惡作
    於彼學尋求 及勤修彼行
    終無棄捨 命難亦無
    常住正行中 隨毘柰耶
    修治誓爲先 亦修治淨命
    二邊皆遠離 亦棄捨邪願
    於諸障礙法 終無耽染
    亂心法纔生 尋當速遠離
    非太沈太浮 恒善住正念
    根本眷屬淨 而修行梵行
    應勤精進 常堅固勇猛
    恒修不放逸 五支善安住
    當自諸善 亦發露衆惡
    得諸衣服等 麁妙皆歡喜
    少隨於世務 麁弊亦隨轉
    受杜多功徳 爲離煩惱
    當足威儀 應量而攝受
    終無所爲 詐現威儀相
    不自説實徳 亦不他説
    雖方求 而非異相
    從他邊乞求 終不強威逼
    以法而獲得 得已不輕毀
    不著利養 及所有恭敬
    亦不諸見 増益與損減
    不順世間 無義文呪術
    亦不積 無義長衣鉢
    恐諸煩惱 不習居家
    爲淨修智慧 當近賢聖
    不朋友家 恐憂悲亂
    能生苦煩惱 纔起尋遠離
    不於信施 恐加害瘡皰
    於如來正法 甞無棄捨
    於他愆犯中 無功用安樂
    常省自過失 知已速發露
    若犯於所犯 當出離
    所營事中 能勇勵自作
    於佛及弟子 威徳與言教
    一切皆信受 觀大罪不
    於極甚深法 不思度
    能捨舊師宗 不執自見
    常樂居遠離 及邊際臥具
    恒修習善法 堅精進勇猛
    無欲生欲 不憎惡憎惡
    離睡眠睡眠 時不寂靜
    離惡作惡作 無希慮希慮
    一切種恒時 成就正方便
    引發與覺悟 及和合所結
    有相若親昵 亦多種喜樂
    侵逼極親昵 名虚妄分別
    能生於欲貪 智者當遠離
    諸欲令飽 衆多所共有
    是非法因縁 能増長貪
    賢聖所離 速趣於壞滅
    仗託於衆縁 危逸所依地
    諸欲如枯骨 亦如肉段
    如草炬相似 猶如大火坑
    譬如蟒毒蛇 亦如夢所見
    如借莊嚴具 如樹端熟果
    如是知諸欲 都不耽樂
    當聞正法 常思惟修習
    先觀見麁靜 次於修一向
    捨煩惱麁重 於斷生欣樂
    於諸相觀察 得加行究竟
    能離欲&K99;界&K99;欲 及離色界欲
    入眞諦現觀 能離一切欲
    證現法涅槃 及餘依永盡
學到究竟。善斷諸疑網。今請學所學
學爲我説者。於此頌中。大梵天王先讃
。後興請問。讃世尊者。謂於一切學中
第一究竟。此依自利行圓滿不共徳説。
又能善斷展轉所生一切疑網。此依利他行
圓滿不共徳説。興請問者。何等爲學。學有
幾種。云何於彼當修學
是故世尊意。爲勵怖所作懈怠衆生
攝一切。略説三學。故次告曰大仙應
。學略有三種。増上戒心慧。於彼當修學
此中顯示。依戒心慧。若散亂者。令散亂
方便爲説増上戒學。心未定者。爲
方便爲説増上心學。心已得定未解脱者。
解脱方便爲説増上慧學。由此因縁
諸修行者。一切所作皆得究竟。此顯世尊密
意宣説一切諸學在此三學中
又爲示於諸學中此方便辦所學
故次説言應滿六支四樂住成就。於
各四行。智慧常清淨。今此頌中。如其次第
示成辦三學方便。應滿六支者。應
増上戒學方便修學。何等六支。一安
淨尸羅。二守護別解脱律儀。三軌則圓滿。四
所行圓滿。五於諸小罪大怖畏。六受學
學處。如是六支顯示四種尸羅清淨。安住淨
尸羅者。是所依根本。守護別解脱律儀者。顯
示出離。尸羅清淨。爲解脱而出離故。軌
則所行倶圓滿者。此二顯示無譏毀
羅清淨。於諸小罪見大怖畏者。顯穿缺
尸羅清淨。受學學處者。顯顛倒尸羅清
。如是六支極圓滿故。増上戒學。與餘方
便所依止。四樂住成就者。顯示増上心
學方便。四種靜慮名四心住。現法樂住故名
樂。於四各四行智慧常清淨者。依増上慧
説。謂於苦集滅道四聖諦中。一一皆有
四行。即無常等。増上慧學由此淨智之所
顯故
初善住根本。次樂心寂靜。後聖見惡見。相應
不相應者。此頌顯示増上三學次第生起。根
本者。謂増上戒。由後二種是此初學所流類
故。既具尸羅悔等。次第修習能得
二心樂靜定。心得定者見如實故。能得
三成就聖見離惡見
先淨樂靜慮。及於諦善巧。即於諸諦中。應生
遠増長者。此頌顯示三學次第清淨差別。先
淨者是初學。樂靜慮者是第二學。於諦善巧
者是第三學。又於是諦善巧中。應生者。
謂道諦。應生起故。應遠者。謂苦集諦。應
故。應増長者。謂滅諦。軟中上品煩惱次
第。數數漸斷。増長滅故
於諸學處中。有四趣三所。遠離於二趣。於二
趣證得者。此頌顯示於増上戒心慧學處
修學成敗故。隨其所應。所得果報
四趣差別。謂於欲界人天攝所有善趣。
是増上戒成所得果。即於欲界餘趣攝所
有惡趣。是増上戒敗所得果。色無色界天趣
攝所有上趣。是増上心果。三界所
涅槃趣。是増上慧果。於是諸趣中。遠
前二善趣惡趣已。應後二上趣及涅槃
。此言示世出世間二道所得
二安住二種。一能趣涅槃。漸次爲因縁。純雜
而修習者。於此頌中。顯示最初増上戒學増
上心學。漸次能爲増上心學増上慧學安住
因縁。顯示中間増上慧靜慮律儀所攝増上
戒學能爲二種安住因縁。顯示最上一種能
涅槃安住因縁。當知。此中顯示修習若
別若總隨其所應
最先離惡作。最後樂成滿。諸學是爲初。於此
學聰叡者。此頌顯示由増上戒學以無悔
漸次修習後轉因。由此智修淨。淨生
樂成滿。諸學是爲中。於此學聰叡者。此頌顯
示由増上心學修所成慧最勝善根漸次生
故爲最上學因
從此心解脱。永滅諸戲論。諸學是爲尊。於此
學聰叡者。此頌顯示由増上慧學能爲
勝涅槃果因
若行趣不淨。亦趣於善趣。是行説爲初。當知
此非共者。此頌顯示増上戒學若有敗毀
惡趣因。若能成立爲善趣因。此是不
後二學亦能成立故。若行趣清淨。非諸
趣究竟。是行説爲中。當知亦非共者。此頌顯
示中間學行離欲界欲清淨故名趣清
。未能盡離上界欲故。亦未永拔欲隨眠
故。不名爲諸趣中究竟清淨。此離
。亦能成辦故名不共。非最初。若行趣
清淨。於諸趣究竟。是行説爲尊。當知此必共
者。此頌顯示最上學行三界諸欲皆遠離故。
亦能永拔諸隨眠故。於諸趣中最爲究竟
前二爲獨成辦故。名必共
若有學無學。當知並聰叡者。此初半頌。顯
三學中聰叡者相。有正學故無邪學故」
若有學無學。當知並愚夫者。此後半頌。顯
三學中愚夫之相。有邪學故無正學故」
若棄捨攝受。亦斷除麁重。及現見所知。是受
持三學者。此頌顯示若能棄捨家親屬等所
攝受故。若能斷除三摩地障諸麁重故。若
能現見四聖諦相所知理故。如其次第
學成滿
若有縁無縁。亦細麁顯現者。此初半頌。顯
二學及最初學。如其次第有縁無縁細麁差
。由受持遠離。言發悟所引者。此後半頌。顯
初中後如其次第引發因縁。謂誓期所引故。
身心遠離所引故。由他言音内正思惟所引
故。初學唯有一。第二學二種。第三學具三。慧
者皆超越者。此頌顯示初一不共。中不
初。上不二。超彼一切。當知無學是阿羅
。不毀壞尸羅。於學誓能順。軌範無譏論。於
五處遠離者。此後顯示受持戒相。不
尸羅於學者。謂安住淨戒。誓能順者。謂守
護別解脱律儀。軌範無譏論者。謂軌則無犯。
於五處遠離者。謂所行無犯。略有五處。諸
苾芻等。非行。謂王家。唱令家。酤酒家。
倡穢家。旃茶羅及羯恥那家。唱令家者。謂
屠羊等。由遍宣告。此屠羊等。成極重罪。多
惡業。殺害羊等
若無犯出離。無惡作惡作者。顯示於諸小罪
見大怖畏。如其出離亦無惡作。如其惡作亦
犯。於彼學尋求。及勤修彼行者。顯
受學學處終無棄捨。命難亦無虧。常住正
行中。隨毘柰耶轉者。此頌四句。如其次第
示常尸羅性。堅尸羅性。恒所作性。恒隨轉
。修治誓爲先。亦修治淨命者。此初半頌。
示軌範及命清淨。由諸軌範先發誓願
方乃修行。故名爲誓。二邊皆遠離。亦棄捨邪
願者。此後半頌。顯示遠離受用欲樂自苦
二邊。及棄捨生天等願故尸羅清淨
於諸障礙法。終無有耽染。亂心法纔生。尋當
速遠離者。此頌顯示於諸根門守護
礙清淨。所學法中不功徳。無耽染故。
諸不善欲恚尋等擾亂意。雖暫生已
即除遣故學得清淨
非太沈太浮。恒善住正念。根本眷屬淨。而修
行梵行者。此頌顯示遠離微劣惡作故。遠
離非處惡作故。遠離失念故。於究竟時及
方便時。修行梵行皆得清淨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六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七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思所成地第十一之二
勤精進。常堅固勇猛。恒修不放逸。五
支善安住者。此頌顯示由被甲方便。無退
精進故。修習五支。不放逸故。令所修學清
淨殊勝。五支不放逸者。謂去來今先時所作
及倶所行
當隱自諸善。亦發露衆惡。得諸衣服等。麁妙
皆歡喜。少隨於世務。麁弊亦隨轉。受杜多功
徳。爲寂離煩惱者。此二頌中顯示遠離眷
屬貪欲多欲不知足因故。及遠離多欲不知
足障。淨學因故。學得清淨
當具足威儀。應量而攝受。終無有所爲詐現
威儀相者。此頌顯示具足威儀故。不
詭現相故。凡所攝受善知量故。爲
梵行持壽命。有所受故。學得清淨
不自説實徳。亦不令他説。雖有所方求。而非
現異相。從他邊乞求。終不強威逼。以法而獲
得。得已不輕毀者。此二頌中顯示遠離綺
言説故。詭現相故。強威逼故。以所得利
利故。令所修學清淨殊勝
不耽著利養。及所有恭敬。亦不執諸見。増益
與損減者。此頌顯示不著利養恭敬故。
著五種惡見故。令所修學清淨殊勝
不著順世間。無義文呪術。亦不樂畜積。無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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