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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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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身業。若欲界若色界。在下名福非福。在
上名不動。語行云何。謂語業。餘如前應知。
意行云何。謂意業。若在欲界。名福非福。在
上二界。唯名不動。眼識云何。謂於當來
止眼根。了別色境識。所有福非福不動行
熏發種子識。及彼種子所生果識。如
識如是。乃至意識。應知亦爾。由所依及境
了別差別應知。此於欲界
六種。色界唯四。無色界唯一。受蘊云何。謂一
切領納種類。想蘊云何。謂一切了像種類。行
蘊云何。謂一切心所造作意業種類。識蘊云
何謂一切了別種類。如是諸蘊。皆通三界
四大種云何。謂地水火風界。此皆通二界。四
大種所造色云何。謂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
欲界具十及法處所攝假色。色界有八及法
處所攝色。然非一切。此亦二種。謂識種子
攝受種子名色。及於彼所生果名色」
眼處云何。謂眼識所依淨色。由此於色已見
現見當見。如眼處如是。乃至意處。隨其所
。盡當知。於一切處。應三時業用差別
此亦二種。謂名色種子所攝受種子六處。及
彼所生果六處。五在欲色界。第六通三界
眼觸云何。謂三和所生。能取境界淨妙等義
是餘觸各隨別境相應知。此復二種。
謂六處種子所攝受種子觸。及彼所生果觸。
欲界具六。色界四。無色界一
樂受云何。謂順樂諸根境界爲縁所生。適
悦受。受所攝
苦受云何。謂順苦二爲縁所生。非適悦受。
受所攝
不苦不樂受云何。謂順不苦不樂二爲縁所
生。非適悦非不適悦受。受所攝。欲界三。色
界二。第四靜慮以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唯
第三不苦不樂。此亦二種。謂觸種子所攝
受種子受。及彼所生果受
瑜伽師地論卷第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七
欲愛云何。謂欲界諸行爲縁所生。於欲界
染汚希求。由此能生欲界苦果。色愛云
何。謂色界諸行爲縁所生。於色界染汚
希求。由此能生色界苦果。無色愛云何。謂
無色界諸行爲縁所生。於無色界染汚
希求。由此能生無色界苦果。欲取云何。謂
諸欲所有欲貪。見取云何。謂除薩迦耶
。於所餘見所有欲貪。戒禁取云何。謂於
邪願起戒禁所有欲貪。我語取云何。謂
薩迦耶見所有欲貪。初唯能生欲界苦
。餘三通生三界苦果。欲有云何。謂欲界
前時有。業有。死有。中有。生有。及那落迦
傍生餓鬼人天有。總説名欲有。此復由先所
作諸行煩惱攝受之所熏發。色有云何。謂
那落迦傍生餓鬼人有。所餘是色有應知。
無色有云何。謂復除中有所餘是無色有
知。問依何義故建立七有。所謂那落迦
傍生餓鬼人天有。業有中有。答依三種所作
故。一能引有。謂一。二趣有有。謂一。三受用
果有。謂五。生云何。謂於胎卵二生。初託生
時。等生云何。謂即於彼身分圓滿。仍未
時。趣云何。謂從彼出。起云何。謂出已増長。
出現云何。謂於濕化二生。身分頓起。蘊得云
何。謂即於彼諸生位中。五取蘊轉。界得云
何。謂即彼諸蘊因縁所攝性。處得云何。謂即
彼諸蘊餘縁所攝性。諸蘊生起云何。謂即彼
諸蘊日日飮食之所資長命根。出現云何。謂
即彼諸蘊餘壽力故。得相續住。此生支略義
者。謂若生自性。若生處位。若所生。若因縁所
攝。若任持所引。若倶生依持。是名略義
衰云何。謂依止劣故。令彼掉動。老云何。謂
髮色衰變。攝云何。謂皮膚緩皺。熟云何。謂火
力衰減。無復勢力受用欲塵。氣力損壞云
何。謂性多疾病故。無勢力能作事業
黒黶間身云何。謂黯黒出現損其容色。身脊
傴曲喘息奔急云何。謂行歩威儀。身形所顯。
此發起極重喘嗽。形貌僂前云何。謂坐
威儀位。身首低曲。憑據杖策云何。謂住威
儀位。依杖力而住。昏昧云何。謂臥威儀位。
數重睡眠。羸劣云何。謂即於此位力速
。損減云何。謂念慧衰退。衰退云何。謂念慧
劣故。至善法現行。諸根耄熟云何。
謂身體尫羸。功用破壞云何。謂彼於境不
明利。諸行朽故云何。謂彼於後將欲終時。
其形腐敗云何。謂壽量將盡。身形臨壞。於
諸事業。無復功能。此老略義者。謂依止變
鬚髮變壞。充悦變壞。火力變壞。無病變
壞。色相變壞。威儀變壞。無色諸根變壞。有色
諸根變壞。時分已過。壽量將盡。略義應知。
彼彼有情云何。謂那落迦等。有情種類云何。
謂即彼一切。終云何。謂諸有情離解支節
死。盡云何。謂諸有情由支節而死。壞云
何。謂識離身。沒云何。謂諸色根滅。捨壽云
何。謂氣將盡位。捨煖云何。謂不動位棄
諸蘊。命根謝滅云何。謂時死。死云何。謂遇
横縁非時而死。時運盡云何。謂初死未
位。又死魔業名時運盡。此死略義者。謂若死
若死法。若死差別。若死後位。是名略義。如
是名爲縁起差別
問何因縁故。無明等諸有支。作是次第
説。答諸愚癡者。要先愚於所應知事。次即於
彼發起邪行。由邪行故。令心顛倒。心顛倒
故。結生相續。生相續故。諸根圓滿。根圓滿
故。二受用境。受用境故。若耽著若希求。由
故。於方覓時。煩惱滋長。煩惱滋長故。發
起後有愛非愛業。由所起業滋長力故。於
五趣生死中苦果生。苦果生已。有老死等苦
謂内身變異所引老死苦。及境界變異所
憂歎苦。熱惱之苦。是故世尊。如是次第説
二支。復有次第差別。謂依二種縁。建立縁
起次第。一内身縁。二受用境界縁。内身縁。前
六支所攝。受用境界縁。後六支所攝。先於
我執等愚。由此不諸業所引苦果
異熟故。發起諸業。既發起已。即隨彼業。多
尋思。由業與識爲助伴故。能感當來三
種苦果。謂根初起所攝苦果。根圓滿所攝苦
果。受用境界所攝苦果。即名色爲先。觸爲
最後。又於現法中。依觸縁受。發起於愛。由
受用境界縁。廣起追求。或由事業門。或由
利養門。或由戒禁門。或由解脱門。發起欲
求内身求。邪解脱求。如是求時。令先所起
煩惱及業所引五趣生死果生。既得生已。老
死隨逐。復有次第差別。謂由三種有情聚。一
樂出世清淨。二樂世間清淨。三樂著境界。由
初聚故。滅諸縁起。増白淨品。由第二有情
故。不實知諸諦道理。若住正念。或
福業。或作有漏修所引不動業。若不
正念。便發非福業。或起追悔所引。或不追
悔歡喜所引心。相續住。彼又如前於下中上
生處次第。能感當來三種苦果。謂名色爲
先。觸爲最後。由第三有情聚故。依現受用
境所生受。於現法中前次第。起後六支
受爲先。老死爲後。問何因縁故。逆次第
中。老死爲先。説諸縁起。答依止宣説諦道
故。以生及老死能顯苦諦。如世尊言。新
名色滅爲上首法
問何故不諸無明滅爲上首耶。答依
解脱者。而施設故。由彼於現法中。種子苦。
及當來苦果。不生而滅。故説名色爲先。受
最後。得究竟滅。又於現法中。受諸受
時。愛及隨眠。永拔不起。説名爲滅。由彼滅
故。以彼爲先。餘支亦滅。如是等類。宣説縁
起次第知。問何故縁起説爲縁起。答由
煩惱繋縛往諸趣中數數生起故。縁起
此依字釋名。復次依託衆縁。速謝滅已。
和合生。故名縁起。此依刹那義釋。復次衆
縁過去而不捨離。依自相續而得生起故。
縁起。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非
餘。依此義故。釋名應知。復次數數謝滅。
復相續起故。名縁起。此依數壞數滅義釋。
復次於過去世縁性已。等相續起故。名
縁起。如世尊言。我已覺悟。正起宣説。即由
此名展轉傳説。故名縁起。問無明望行爲
幾種縁。答望諸色行。爲増上縁。望無色行
三縁。謂等無間縁。所縁縁。増上縁。如
餘支爲縁多少。應此知。謂有色支望
色支一増上縁。望無色支二縁。謂所
縁縁。及増上縁。若無色支望有色支唯爲
一縁。望無色支三縁。謂等無間縁。所縁
縁。増上縁。問何故諸支相望無因縁耶。答
因縁者。自體種子縁所顯故。問若諸支相望
因縁者。何故説言因果體性立縁
耶。答依増上縁所攝。引發因。牽引因。生
起因故。説名爲因。問幾支是引因所攝。答
無明乃至受。問幾支是生因所攝。答從
愛乃至有。問幾支是生引二因果所攝耶。答
現法後法中。識等乃至受。於生老死位
攝諸支。問若説無明以不如理作意
因。何因縁故。於縁起教中。不先説耶。答彼
唯是不斷因故。非雜染因故。所以者何。非
不愚者起此作意。依雜染因縁起教。無
明自性是染汚。不如理作意自性。非染汚
故彼不染汚無明。然由無明力染汚
又生雜染業煩惱力之所熏發業之初因。謂
初縁起。是故不不如理作意。問何故不
自體。爲自體縁耶。答由彼自體若不
餘縁。於自體雜染増長。亦不
。是故不説。問何因縁故。福行不動行。由
正簡擇功力而起。仍説無明縁耶。答
達世俗苦因縁。起非福行。由
達勝義苦因縁。生福及不動行。是
故亦説彼以無明縁。問如經中説諸業
貪瞋癡縁。何故此中唯説癡爲縁耶。
答此中通説福非福不動業縁。貪瞋癡縁唯
非福業故。問身業語業。思所發起。是則
行亦縁行。何故但説無明縁行。答依
一切行而説故。及依生善染汚思縁
説故。問識亦以名色縁。何故此中但説
行爲縁耶。答行爲識雜染縁。能引能生後
有果故。非名色但爲所依所縁生起縁
故。問名色亦由大種所造。及由觸生。何故
但説識爲縁耶。答識能爲彼新生因故。彼
既生已。或正生時。大種及觸。唯能與彼爲
建立因
問如經中説。六界爲縁得母胎。何故此
中唯説識界。答若有識界。決定於母胎中
精血大種。腹穴無闕故。又識界勝故。又依
一切生一切有生時而説故。問六處亦以
縁。何故此中但説名色爲縁耶。答此
中説名色是彼生因故。彼既生已。亦以
任持因。問觸以三和縁。何故此
中但説六處爲縁。答若有六處。定有餘二
闕故。又六處勝故。由六處攝二種故。問
若自所逼迫。若他所逼迫。若時候變異。若
先業所引。皆得受。何故此中但顯觸爲
彼縁。答觸是彼近因故。由觸所引故。餘縁
所生受。亦從觸生故。必不觸。是故偏説。
問經中亦説無明爲縁生愛。順愛境界。亦
縁。何故此中但説受爲縁耶。答以
故。於相似境。或求和合。或求乖離。由
愚癡力。但於諸受起盡等相。不實知。由
此不御其心。問由隨眠未斷。順
諸法。取皆得生。何故此中但説愛爲取縁
答由希望生故。於追求時。能發隨眠。及能
彼隨順法故。問前已説無明爲縁發
業有。何故今者説取縁有。答由取力故。即
彼業於彼彼生處能引識名色等果。問
生亦以精血等縁。何故此中唯説有縁
生耶。答由有有故。定有餘縁闕。又有
勝故。唯説彼爲縁。問亦由遠行。不不平
。他所逼迫縁。老死可得。何故此中但
生縁老死耶。答雖彼諸縁。必以
根本故。縱闕彼縁。但生爲縁。定有

問此十二支幾是煩惱道。幾是業道。幾是苦
道。答三是煩惱道。二是業道。餘是苦道。問幾
唯是因。幾唯是果。幾通因果。答初一唯因。
後一唯果。餘通因果。又即於此問。更作
答。三唯是因。二唯是果。當知所餘亦因亦
果。問幾是獨相。幾是雜相。答三是獨相。行等
是雜相。問何故行有是雜相。答由一種
故。謂能引愛非愛果故。及能生趣差別故。
問何故識與名色六處一分雜相。答由
三種説故。謂依雜染時故。依潤時故。依
轉時故。問何故識乃至受與老死雜相
答由二種説故。謂別顯苦相故。及顯引生
差別故。復次於縁起中。云何數往義。謂生
已不住義。云何和合義。謂諸縁聚集義。云何
起義。謂諸縁和合之所引攝新新生義。云何
縁起。云何縁生。謂諸行生起法性是名
。即彼生已説名縁生。問幾支苦諦攝及現
法爲苦。答二。謂生及老死。問幾支苦諦攝。
當來爲苦。答識乃至受種子性。問幾支集諦
攝。答所餘支。問無明與行爲倶有縁。爲
無間滅縁。爲久遠滅縁。答當知具作
三縁。謂由無知。於隨順諸行法中。爲倶有
覆障縁。爲彼彼事。發起諸行。又由惡見放
逸倶行無知。爲無間滅生起縁。發起諸行
又由無知。爲久遠滅引發縁故。建立順
當生相續。問云何應諸行望識爲三種
。答由能熏發彼種子故。爲倶有縁。次後
彼勢力轉故。爲無間滅生起縁。由彼當
來果得生故。爲久遠滅引發縁。如行望識。
是識望名色。名色望六處。六處望觸。觸
受亦爾
問云何應受望愛爲三種縁。答當知由
彼起樂著故。爲倶有縁。從此無間由彼勢
。起追求等作用轉故。爲無間滅生起縁
立當來。難脱彼相續故。爲久遠滅
引發縁。問云何愛望取爲三種縁。答由
貪倶行。於隨順取法中樂安立故。爲
有縁。由無間滅勢力轉故。爲生起縁。建
當來。難脱彼相續故。爲久遠滅引發
。問云何取望有爲三種縁。答由彼倶
業能招諸趣果故。爲倶有縁。又由
。於此生處能引識等故。爲無間滅生起
。又能引發彼界功能故。爲久遠滅引發
。問云何有望生爲三種縁。答熏發彼種
故。爲倶有縁。由彼勢力無間隨轉故。爲
生起縁。雖久遠滅。而果轉故。爲引發縁。如
有望生。當知生望老死。爲縁亦爾。復次建
立有支二種。一就勝分建立。謂取所
業。如前已説。二全分建立。謂業及識。乃
至受所有種子。取所攝受。建立爲有應知。
問是諸有支。唯有次第行爲縁。乃至老
死更有餘業用耶。答即此業用及於各別
所行境中。如其所應。所有業用當知。是名
第二業用
問無明唯與行爲縁。亦與餘支縁耶。答
無明乃至亦與老死縁。前言唯與行爲
縁者。但説近縁義。如是所餘盡應當知。復
次後支非前支縁。何以故。如後支故。
勤作功用於前支。由前斷故後亦隨斷。
前故勤作功用於後支。是故當
知。唯此爲彼縁。問云何説言此有故彼有
答由未斷縁。餘得生義故。問云何此生故彼
生。答由無常縁。餘得生義故。問何故説言
生故有老死。要由生縁而有老死。如
乃至無明望行。答由此言教道理。顯
實作用縁餘得生義故。問何故説言
故有老死。非生縁而有老死。如是乃至
無明望行。答由此言教道理。顯自相續
。即自相續餘得生義故。問若法無明爲
縁。彼法是行耶。設是行者。彼無明爲縁耶。
答應四句。或有行非無明爲縁。謂無漏
及無覆無記身語意行。或無明爲縁而非
。謂除行所攝有支。所餘有支。或有亦無
明爲縁亦是行。謂福非福不動身語意行。除
是相是第四句。問若行爲縁彼亦識耶。
設是識者行爲縁耶。答應四句。或行爲
縁非識。謂除識所餘有支。或識非行爲縁。
謂無漏識及無覆無記識。除異熟生。或亦識
亦行爲縁。謂後有種子識及果識。除
。是第四句。由此道理。乃至觸縁受。隨
所應。四句應知。問若受爲縁皆是愛耶。設
是愛者皆受爲縁耶。答應四句。或有
愛非受爲縁。謂希求勝解脱。及依善愛
餘愛。或受爲縁而非是愛。謂除無明觸
所生受爲縁。所餘有支法生。或有受爲
亦是愛。謂無明觸所生受爲縁。染汚愛生。
是相是第四句。問若愛爲縁皆是取
耶。設是取者皆愛爲縁耶。答當知此中是
後句。謂所有取皆愛爲縁。或愛爲縁而
是取。謂除取所餘有支。及縁善愛勤精
進等諸善法生。問若取爲縁皆是有耶。設是
有者皆取爲縁耶。答亦應後句。謂所
有有皆取爲縁。或取爲縁而非是有。謂除
有所餘有支。問若有爲縁皆是生耶。設是生
者皆有爲縁耶。答諸所有生皆有爲縁。或
有爲縁而非是生。謂除生所餘老死最後
有支。問若生爲縁皆老死耶。設是老死皆生
縁耶。答所有老死皆生爲縁。或生爲
而非老死。所謂疾病。怨憎合會。親愛別離。
求不遂。及彼所起愁歎憂苦。種種熱惱。
問是諸有支幾與道支所攝正見勝障礙
答無明及彼所起意行。若有一分能爲勝障
於正見。如是於正思惟。及正精進亦爾。
若正語正業正命。以身行語行。及有一分
勝障礙。若正命正定。以餘有支。爲勝障
知。問是諸有支幾唯雜染品。幾通
染清淨品。答四唯雜染品。餘通雜染清淨品
問云何生支通二品耶。答若生惡趣及有難
。唯是雜染品。若生人天諸無難處。此通
染淨品。當知餘支。隨其所應。皆通二品。問
何等無明不有故行不有。何等無明滅故行
滅耶。答有三種發起纒。隨眠。無明。由此無
明滅故。彼無明滅。由彼滅故。行亦隨滅
問何等行不有故識不有。何等行滅故識滅
耶。答諸行於自相續中。已作已滅。及未
對治。又由意行有故。起身語行。由此有
故。彼有。彼無故彼縁識亦無。此若全滅。當
知識亦隨滅。問何等識不有故名色不有。
何等識滅故名色滅耶。答種子識不有故。果
識不有。此倶滅故。倶名色滅。如識望名色
道理。如是餘支乃至受。隨其所應。當知亦
爾。如無明縁行道理是愛縁取。取縁
道理。當知亦爾。如行縁識道理。如是有縁
生。當知亦爾。如識縁名色道理。生縁
。當知亦爾。問何等受不有故愛不有。何
等受滅故愛滅耶。答如行縁識道理。當
亦爾。問如前所説八縁起門。幾門是十二支
縁起所顯。幾門非耶。答三門是彼所顯。謂二
一分所顯。一全分所顯。餘門非。何等爲二一
分所顯。謂内識生門。自業所作門。何等爲
全分所顯。謂有情世間轉門。問不實知
縁起道理者。有幾種過患耶。答有五。謂起
我見。及能發起前際倶行見。如前際倶行
。如是後際倶行見。前後際倶行見亦爾。又
彼見猛利堅執。有取有怖。於現法中
般涅槃。是名第五過患。問如實知者有
幾種勝利耶。答翻前五過勝利亦有
五種。復次是十二支縁起。幾支是實有。謂九。
幾支非實有。謂餘。幾一事爲自性。謂五。幾
一事爲自性。謂餘。幾是所知障因。謂一。
幾能生苦。謂五。幾苦胎藏。謂五。幾唯是苦。謂
二。幾説爲因分。謂前六。無明乃至觸。及愛
取有三説爲因分。幾説爲果分。謂後二説
果分。幾説爲雜因果分。謂所餘支説爲
雜分。所以者何。有二種受。名爲雜分。一謂
後法以觸爲縁因受。二謂現法與愛爲
果受。此二雜説爲觸縁受。復次幾支能生
愛非愛境界果。幾支能生自體果。謂前六支
能生前果。後三支能生後果。一支倶生
。復次幾支樂受倶行。謂除二所餘支。幾支
苦受倶行。謂即彼及所除中一。幾支不苦不
樂受倶行。謂如樂受道理知。幾支不
受倶行。謂所除中一。復次幾支壞苦攝。謂樂
受倶行支。及非受倶行支一分。幾支苦苦攝。
謂苦受倶行支。及非受倶行支一分。幾支行
苦攝。謂所有壞苦。苦苦支。亦是行苦支。或
行苦所攝。非餘二苦。謂不苦不樂受倶行
支。及非受倶行支一分。問於一切生處及三
摩鉢底中。皆有一切支現行可得耶。答不
得。謂無想天中。及滅盡定。無想定中。有
色支可得。非無色支。若生無色界。無色支
得。非有色支。問頗有支得支耶。
答有。謂依上地支。離下地支。此但一分非
全。唯暫時非究竟。問幾支染汚。幾支不染
汚。答三染。餘通二種。若不染汚。善及無覆
無記別故。分爲二種知。問幾支欲界繋。
答一切支。和合等起故。問幾支色界繋。答一
切一分。問云何應知。彼有老耶。答彼諸行
朽壞腐敗性故。如色界繋。當知無色界
繋亦爾。問幾支是學。答無。問幾支是無學。答
亦無。問幾支是非學非無學。答一切。問所
有善有漏支。彼何故非學耶。答墮流轉故。
若學所有善有漏法。彼與流轉相違故。及
明爲縁故非支。問預流果當幾支已
耶。答一切一分無全斷者。如預流果。如
是一來果亦爾。問不還果當幾支已斷
耶。答欲界一切。色無色界不定。問阿羅漢當
幾支已斷耶。答三界一切。復次於彼彼
經中。由幾種言説道理縁起耶。謂略説
六種言説道理。一由順次第説。二由
次第説。三由一分支説。四由具分支説。五
黒品説。六由白品説。問如世尊説縁起
甚深。此甚深義。云何應知。答由十種相。應
縁起甚深義。謂依無常義。苦義。空義。無
我義説。依無常義者。謂從自種子生。亦
他縁。又從他縁生。亦待自種子。又從
種子又從他縁生。而種及縁於此生事。無
作無用。亦無運轉。又復此二因性功能。非
是有。又諸有支。雖無始來其相成就。然
刹那刹那新新相轉。又縁起支雖刹那速滅
然似停住運動相現。依苦義者。謂縁起支。
一味苦相而似三種相現。依空義者。謂縁
起支。雖有情作者受者。然似離。顯
現而説。依無我義者。謂縁起支。雖自在
實無我相。然似我相顯現。依勝義諦。諸
法自性雖説。而言諸法自性可説。問
幾智縁起耶。答二。謂以法住智。
及眞實智。云何以法住智。謂如佛施設開
。無倒而知。云何以眞實智。謂如學見
甚深義。問如世尊言。是諸縁起。非我所
亦非餘作。所以者何。若佛出世。若不出
世。安住法性法住法界。云何法性。云何法
住。云何法界。答是諸縁起。無始時來。理成就
性是名法性。如成就性。以無顛倒文句
立。是名法住。由此法住以彼法性因。是
故説彼名爲法界。問如經言。生若無者。無
處無位。生可是有。若一切種生非有者。生
老死。應不可得。何故此中説彼自性縁
自性耶。答依自種子果生説故。謂識乃至
受支。是生種子故。義説爲生。由此有故。後
時即此果支。名有縁生。如是餘支。如經所
説。隨其所應。盡當
問已説一切支非更互爲縁。何故建立名
色與識互爲縁耶。答識於現法中。用名色
縁故。名色復於後法中。用識爲縁故。所
以者何。以母腹中。有相續時。説互爲
故。由識爲縁。於母腹中。諸精血色。名所
。和合共成羯羅藍性。即此名色爲縁。復
彼識於此得住。問何故菩薩觀黒品時。
唯至識支。其意轉還。非餘支耶。答由
二支更互爲縁故。如識縁名色。如是名色
亦縁識。是故觀心至識轉還。於餘支中。無
是轉還道理。於此一處。顯示更互爲
縁道理。故名轉還。於還滅品中。名色非
後有識還滅因。由此因縁過觀察。問何
因縁故説縁起支非自作。非他作。非倶作。
亦非無因生耶。答生者非有故。縁無作用
故。縁力所生故。問於縁起中。何等是苦芽。
誰守養苦。何等爲苦樹。答無明行縁所
引識乃至受是苦*芽。受縁所引愛。乃至有是
養苦*芽。生與老死。當知是苦樹。問幾縁
起支當知如炷。答識乃至受。問幾支如膏。
元明行。愛取有。問幾支如焔。答生老死
知。問何因縁故。於縁起黒品教中。説名
増益。答一切有支純大苦聚爲後果故。又諸
有支前前爲縁。後後所隨故。問何因縁故。
白品教中。説名損減。答由一切支前前
永斷後後故。又是純大苦聚損減因故。
問幾縁起支名有因法。答謂前七。問幾縁起
支名有因苦。答餘五。問幾支滅是漏盡所顯。
答三。問幾支滅是縁盡所顯。答即此三是餘
支縁故。問幾支滅是受盡所顯。答一。謂由
惱已斷故。所依滅時。此一切受。皆永息滅
故。問何因縁故。依止縁起。建立七十七智
耶。答爲有因雜染智故。又復爲於自
相續自已所作雜染智故。又復爲前際
諸支無始時故。又復爲後際諸支容有
雜染還滅義故。又復爲支所攝諸有
漏慧遍知義故。於一一支。皆作七智。當
總有七十七智。問何因縁故。於縁起中。建
立四十四智耶。答爲一一支四聖
察道理。是故總有四十四智。復次若
欲界。依欲界身。引發上地若眼若耳。由
此見聞下地自地所有色聲。又依此身。起
三界意及不繋意。而現在前。若生色無色界
其下地。一切現前。如欲界
復次此三種雜染。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
染。爲斷故。修六種現觀。應知何等爲
六。謂思現觀。信現觀。戒現觀。現觀智諦現
觀。現觀邊智諦現觀。究竟現觀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一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第六之一
已説有尋有伺等三。云何三摩呬多地。嗢拕
南曰
    總標與安立 作意相差別
    攝諸經宗要 最後衆雜義
若略説三摩呬多地。當知由總標故。安立
故。作意差別故。相差別故。略攝諸經宗要
故。云何總標。謂此地中略有四種。一者
靜慮。二者解脱。三者等持。四者等至。靜慮
者。謂四靜慮。一從離生有尋有伺靜慮。二從
定生無尋無伺靜慮。三離喜靜慮。四捨念清
淨靜慮。解脱者。謂八解脱。一有色觀諸色解
脱。二内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脱。三淨解脱身
作證具足住解脱。四空無邊處解脱。五識無
邊處解脱。六無所有處解脱。七非想非非想
處解脱。八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脱。等
持者。謂三三摩地。一空。二無願。三無相。復
三種。謂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
復有三種。謂小大無量。復有二種。謂一分
修。具分修。復有三種。謂喜倶行。樂倶行。捨
倶行。復有四種。謂四修定。復有五種。謂五
聖智三摩地。復有五種。謂聖五支三摩地。復
有因有具聖正三摩地。復有金剛喩三摩
。復有有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等三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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