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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廣百論釋論 (No. 1571_ 聖天玄奘護法釋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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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571_.30.0187a02:
T1571_.30.0187a03:
T1571_.30.0187a04:
T1571_.30.0187a05:   No.1571[cf.Nos.1569,1570]
T1571_.30.0187a06:
T1571_.30.0187a07: 大乘廣百論釋論卷第一
T1571_.30.0187a08:   聖天菩薩本 護法菩薩釋
T1571_.30.0187a09: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T1571_.30.0187a10: 破常品第一之一
T1571_.30.0187a11:     稽首妙慧如日輪 垂光破闇開淨眼
T1571_.30.0187a12:     遠布微言廣百論 百聖隨行我當釋
T1571_.30.0187a13: 論曰。爲顯邪執我我所事性相皆空。方便開
T1571_.30.0187a14: 示三解脱門故造斯論。執見事性爲方便故
T1571_.30.0187a15: 起相分別。隨取事相爲依止故生邪願樂。既
T1571_.30.0187a16: 顯事空二即非有。其我所事略有二種。謂常
T1571_.30.0187a17: 無常。常住事勝寂靜安樂。衆生聞樂清曠無
T1571_.30.0187a18: 爲多生欣樂。無常事劣能引諸苦。衆生見苦
T1571_.30.0187a19: 熾火所燒多生厭離由是論。初先破常事。故
T1571_.30.0187a20: 説頌曰
T1571_.30.0187a21:     一切爲果生 所以無常性
T1571_.30.0187a22:     故除佛無有 如實號如來
T1571_.30.0187a23: 論曰。諸有世間鄙執他論所説種種常住句
T1571_.30.0187a24: 義。多越現量所行境界。以能生果比量安立。
T1571_.30.0187a25: 既能生果。亦應比度從縁而生。如麁色等。若
T1571_.30.0187a26: 非縁生。無勝體用。應不能生。如空花等若許
T1571_.30.0187a27: 彼義從縁而生。即定滅壞。如所生果。所以佛
T1571_.30.0187a28: 説諸行無常。從縁生滅。如苦樂等。是故唯佛
T1571_.30.0187a29: 無顛倒説。得名如來。見一切境無罣礙故。若
T1571_.30.0187b01: 爾所餘無生果用此應是常。既不生果。不可
T1571_.30.0187b02: 比度。從縁生故。雖爾既無能生果用。如永滅
T1571_.30.0187b03: 無。應比非有。爲顯此言。其義決定。故復頌
T1571_.30.0187b04:
T1571_.30.0187b05:     無有時方物 有性非縁生
T1571_.30.0187b06:     故無時方物 有性而常住
T1571_.30.0187b07: 論曰。諸有性法。定從縁生。如苦樂等。若非
T1571_.30.0187b08: 縁生。定無有性。如空花等。此若有性。應
T1571_.30.0187b09: 從縁生。若從縁生。滅必隨逐。無容常住。如
T1571_.30.0187b10: 是説已。或復諸法。必依縁生。方知有性。如
T1571_.30.0187b11: 現在法。若非縁生。即非有性。如未來法。
T1571_.30.0187b12: 辨此義故説無有時方等言。此顯所説其
T1571_.30.0187b13: 理決定。若時若方。若物差別。遍一切處皆
T1571_.30.0187b14: 無諍論。如説菩薩住循法觀。於諸法中不見
T1571_.30.0187b15: 少法出縁生外。又彼非處方便慇懃。何以
T1571_.30.0187b16: 故。頌曰
T1571_.30.0187b17:     非無因有性
T1571_.30.0187b18: 論曰。彼雖方便慇懃立常。而竟不能説有
T1571_.30.0187b19: 道理。如是句義所立能立。一分所依不極
T1571_.30.0187b20: 成故。既不許有餘同類義。同喩闕故。比量不
T1571_.30.0187b21: 成。設復強説。終成非理。何以故。頌曰
T1571_.30.0187b22:     有因即非常
T1571_.30.0187b23: 論曰。縱彼強説常性有因。既許有因。即非常
T1571_.30.0187b24: 性。如苦熾火相應所生。此因便能違害根本
T1571_.30.0187b25: 雖無生因而有了因。有因總故。即爲極成。復
T1571_.30.0187b26: 次有執一切性皆是常。若立一切皆無常性。
T1571_.30.0187b27: 倶闕同喩。比量不成。此亦不然。同前過故。又
T1571_.30.0187b28: 彼雖立隱性爲常。而立顯相有其生滅。由此
T1571_.30.0187b29: 足能顯無常性。遮破常性。彼論遮破。顯相
T1571_.30.0187c01: 是常及非有故。若説顯相亦無生滅。前位無
T1571_.30.0187c02: 減。後位無増。諸造論者何所爲耶。何所造耶。
T1571_.30.0187c03: 若謂諸法雖有隱顯而無生滅。此亦不然。前
T1571_.30.0187c04: 後兩位若無差別。便無増減有何隱顯。又離
T1571_.30.0187c05: 體外無別有位。位有隱顯。體亦應然。汝雖不
T1571_.30.0187c06: 欲體有生滅。理所逼故。必應信受。如是所
T1571_.30.0187c07: 立前後兩位。隱顯非常爲同法喩。由此我立
T1571_.30.0187c08: 不與汝同。立常同喩定非有故。又所立義必
T1571_.30.0187c09: 須有因。非唯起心即可成立。故次頌曰
T1571_.30.0187c10:     故無因欲成 眞見説非有
T1571_.30.0187c11: 論曰。諸有比量。能成立他所不許義。乃名能
T1571_.30.0187c12: 立。若離正因。但有言説。虚陳自意。義終不
T1571_.30.0187c13: 成。有言無因義得成者。諸有所立一切應成。
T1571_.30.0187c14: 縱一切成。仁今何吝。我亦無吝。彼自不成。一
T1571_.30.0187c15: 切皆成。汝亦不許
T1571_.30.0187c16: 復次有餘偏執明論聲常。初不待縁。後無壞
T1571_.30.0187c17: 滅。性自能顯。越諸根義。爲決定量曾不差違。
T1571_.30.0187c18: 現比等量依士夫見。士夫有失見是疑因。故
T1571_.30.0187c19: 能依量皆難信受。此亦不然。與前所説非愛
T1571_.30.0187c20: 過咎。不相離故。若所依止。士夫及見皆有過
T1571_.30.0187c21: 故。能依諸量亦有失者。汝及汝師見及言論。
T1571_.30.0187c22: 既有過失。云何可信。汝所發言。便成自害若
T1571_.30.0187c23: 汝意謂。汝及汝師所發言詞。亦是定量。餘聲
T1571_.30.0187c24: 非者。無有比量。但愛自宗。亦復自違所立宗
T1571_.30.0187c25: 義。又以比量立明論聲非士夫造。體是常住。
T1571_.30.0187c26: 因及同喩。應更須成。設復能成。則爲自害。又
T1571_.30.0187c27: 明論聲與所餘聲同是聲性。云何但説此聲
T1571_.30.0187c28: 是常。餘聲無常亦不可説。餘人自許聲是無
T1571_.30.0187c29: 常。由士夫造故非是常。今則不許故是常住。
T1571_.30.0188a01: 法性決定。豈隨論者許與不許成常無常。不
T1571_.30.0188a02: 可説言一切法性隨見差別其體轉變。一物
T1571_.30.0188a03: 同時有多體相。更互相違。非道理故。若法隨
T1571_.30.0188a04: 人情計轉者。應捨自宗取所餘見。又立常者。
T1571_.30.0188a05: 所説道理唯依異法。無同法故。所立不成。或
T1571_.30.0188a06: 捨自意。是故彼宗不任推撿。唯構虚言。都無
T1571_.30.0188a07: 實義
T1571_.30.0188a08: 復次有餘執言。唯異法喩。即名能立。異法遍
T1571_.30.0188a09: 故。比量本爲遮餘義故。現見遮相所雜糅縁。
T1571_.30.0188a10: 能顯義故。爲定此義。復作是言。諸所作者。既
T1571_.30.0188a11: 是無常。故知非作理應常住。此言爲顯異法
T1571_.30.0188a12: 決定。此亦不然。隨自意語不能如實。顯正理
T1571_.30.0188a13: 故。所以者何。唯顯異義所遮事境名爲同
T1571_.30.0188a14: 喩。其異法喩二分倶行可名爲遍。若無同喩
T1571_.30.0188a15: 何所遍耶。不可説言自體自遍。又諸比量欲
T1571_.30.0188a16: 遮餘義。要有同法然後方成。同法若是無異
T1571_.30.0188a17: 法應非有。離其同異二聚法外。更不許有餘
T1571_.30.0188a18: 句義故。由此即破現見遮相。所雜糅縁能顯
T1571_.30.0188a19: 於義。又以不見所作爲因。欲成有常。終無是
T1571_.30.0188a20: 義。以一切處未曾見有。故説頌曰
T1571_.30.0188a21:     見所作無常 謂非作常住
T1571_.30.0188a22:     既見無常有 應言常性無
T1571_.30.0188a23: 論曰。見所作者。皆是無常。謂非作者。皆是常
T1571_.30.0188a24: 住。既見所作。無常性有。應言非作常住性無。
T1571_.30.0188a25: 諸所作者既許有體。非所作者應許無體。以
T1571_.30.0188a26: 非作因於樂等有曾所未見龜毛等無皆可得
T1571_.30.0188a27: 故。如是非作違害能立所依自相非正能立
T1571_.30.0188a28: 爲不爾耶。諸相違因若不遮礙。自共所許。乃
T1571_.30.0188a29: 於自境能立相違自相差別。今此所依共許
T1571_.30.0188b01: 爲有。若不共許。無容依此競常無常。故非作
T1571_.30.0188b02: 因。不能違害所依自相。有釋此言我今不許。
T1571_.30.0188b03: 聚極微外有散極微。故此違因無自害失。此
T1571_.30.0188b04: 釋不然。彼依總相建立一切常法爲有。豈勞
T1571_.30.0188b05: 分別聚散有無。如是釋者。空等無爲都不許
T1571_.30.0188b06: 有。不可爲難。色等極微雖依世俗許其爲有。
T1571_.30.0188b07: 而是所作。故非所作因義不成。若於如是不
T1571_.30.0188b08: 成因上。作相違過亦不得成。頌中應言常性
T1571_.30.0188b09: 無者。正破所依空等性有。兼*辨能依常住
T1571_.30.0188b10: 性無。若言空等無實有性。所依無故因義不
T1571_.30.0188b11: 成。何能違害有法自相。此亦不然。但説遮
T1571_.30.0188b12: 遣餘有類物爲此因故。因有三種。一有體
T1571_.30.0188b13: 法。如所作等。二無體法。如非作等。三通二法。
T1571_.30.0188b14: 如所知等。今所立因唯遮所作。不言別有非
T1571_.30.0188b15: 作自性。此因同類色等上無。於其異類龜毛
T1571_.30.0188b16: 等有。是故違害有法自相。又説頌曰
T1571_.30.0188b17:     愚夫妄分別 謂空等爲常
T1571_.30.0188b18: 論曰。隨有所見皆無諦實。智不清白。故名
T1571_.30.0188b19: 愚夫。於尋思地恒自安處。推求分別諸法性
T1571_.30.0188b20: 相。於中或有智見猛利。虚妄計度越路而
T1571_.30.0188b21: 行。各恃所知皆自憍擧。互興異論檀立師資。
T1571_.30.0188b22: 倶未斷除分別見網。無明昏睡纒覆其心。如
T1571_.30.0188b23: 在夢中所縁皆妄。非如夢智所計空等。常住
T1571_.30.0188b24: 實有而可信依
T1571_.30.0188b25: 復次有餘釋子執虚空等實有常住。故契經
T1571_.30.0188b26: 言。虚空無色無見無對。當何所依。然藉光明
T1571_.30.0188b27: 虚空顯了。此經義説。實有虚空常住無色無
T1571_.30.0188b28: 見無對。無復所依。因光明顯。或有疑難。佛既
T1571_.30.0188b29: 不説別有所依如風輪等。如是虚空應無體
T1571_.30.0188c01: 相。爲釋此難。故説虚空容受有對光明等色
T1571_.30.0188c02: 以果顯因有實體相。又説虚空風所依止。非
T1571_.30.0188c03: 無體相能作所依。此亦不然。非經義故。若謂
T1571_.30.0188c04: 虚空是有果法。應有生滅。生滅隨故。體則
T1571_.30.0188c05: 無常。如色心等。若無生滅。應無體相。如龜毛
T1571_.30.0188c06: 等。爲顯風輪離同類聚。無別所依如地輪等。
T1571_.30.0188c07: 所以經説。風輪依空。不遮風輪。前念現在同
T1571_.30.0188c08: 類同聚。生起所依。故作是説。爲顯虚空無有
T1571_.30.0188c09: 同異生起所依如過去等無別實有常住體相
T1571_.30.0188c10: 故。復經説虚空無色無見無對。當何所依。不
T1571_.30.0188c11: 見實有色受等物。無有同異生起所依。又顯
T1571_.30.0188c12: 虚空因光明等。依世俗諦假施設。有如因色
T1571_.30.0188c13: 等假立瓶等。是故復説。然藉光明虚空顯了。
T1571_.30.0188c14: 不可依此即説虚空。離光明等實有體相。雖
T1571_.30.0188c15: 因影闇亦立虚空。然影闇中眼有障礙。或有
T1571_.30.0188c16: 除此更無所見。不能辯了餘物有無。所以不
T1571_.30.0188c17: 説。然藉影闇虚空顯了。於光明中眼無障礙。
T1571_.30.0188c18: 若見無有餘障礙物。即便依此假立虚空。勿
T1571_.30.0188c19: 謗虚空假亦非有。是故不説無有虚空。又若
T1571_.30.0188c20: 虚空實有體相。藉諸光明而顯了者。應如青
T1571_.30.0188c21: 等有色有見有對有依。經不應説無色無見
T1571_.30.0188c22: 無對無依。世俗假有。無此過失。依無礙色假
T1571_.30.0188c23: 立虚空。質礙等性不相應故。又此虚空四
T1571_.30.0188c24: 不攝。雖執實有。然必應許。有分別智之所
T1571_.30.0188c25: 了知。除五識身所引意識。其餘有漏不定外
T1571_.30.0188c26: 門分別意識。決定不能縁實有境。故説頌
T1571_.30.0188c27:
T1571_.30.0188c28:     智者依世間 亦不見此義
T1571_.30.0188c29: 論曰。諸有智者。依止世間隨分別識於虚空
T1571_.30.0189a01: 等雖復專精願求實義。乃至少分亦不可得。
T1571_.30.0189a02: 唯見依名所起分別似虚空等種種影像
T1571_.30.0189a03: 復次爲破如前所執空等由遍滿故。體實有
T1571_.30.0189a04: 常。故説頌曰
T1571_.30.0189a05:     非唯一有分 遍滿一切分
T1571_.30.0189a06:     故知一一分 各別有有分
T1571_.30.0189a07: 論曰。時方物類各有差別。所以言分。空等與
T1571_.30.0189a08: 彼諸分相應。故名有分。非一有分常住眞實。
T1571_.30.0189a09: 與一切分周遍相應。勿復令此所相應分。一
T1571_.30.0189a10: 一遍與一切相應。故此有分。隨所相應諸分
T1571_.30.0189a11: 差別成無量分。即此諸分不待餘依。説名虚
T1571_.30.0189a12: 空。或餘物類。故汝所説實有常住空等遍滿
T1571_.30.0189a13: 因義不成。若言空等亦由分別假立方分故
T1571_.30.0189a14: 無過者。此亦不然。實無方分。不離如前所説
T1571_.30.0189a15: 過故。瓶等亦應假立方分。依第一義方分實
T1571_.30.0189a16: 無。此因但於異法上有。同法既闕與義相違。
T1571_.30.0189a17: 又虚空等差別名言。唯依諸分和合而立。分
T1571_.30.0189a18: 別假立有方分故。如唯依彼色等和合。立宮
T1571_.30.0189a19: 殿等種種名言。此意顯示。虚空等聲唯依世
T1571_.30.0189a20: 俗境界而立。又若可説有方分者。應如青等
T1571_.30.0189a21: 不可説爲常遍實有虚空等性。是則所立能
T1571_.30.0189a22: 立一分所依不成
T1571_.30.0189a23: 復次或有執時眞實常住。以見種等衆縁和
T1571_.30.0189a24: 合。有時生果。有時不生。時有作用。或舒或
T1571_.30.0189a25: 卷。令枝條等隨其榮瘁。此所説因具有離合。
T1571_.30.0189a26: 由是決定知實有時。時所待因都不可見。不
T1571_.30.0189a27: 見因故所以無生。以無生故即知無滅。無生
T1571_.30.0189a28: 無滅故復言常。爲破彼執。故説頌曰
T1571_.30.0189a29:     若法體實有 卷舒用可得
T1571_.30.0189b01:     此定從他生 故成所生果
T1571_.30.0189b02: 論曰。時用卷舒待他方立。故此時用隨縁而
T1571_.30.0189b03: 轉。體相若無取捨差別諸有作用興廢不成。
T1571_.30.0189b04: 又時作用依他而轉。如地色等定是無常。即
T1571_.30.0189b05: 以此事爲其同法。用所依時何容常住。故善
T1571_.30.0189b06: 時者作如是言。業風所引大種差別。自類爲
T1571_.30.0189b07: 因展轉相續。循環遞代終而復始。隨縁不同
T1571_.30.0189b08: 冷煖觸異。分位差別説名爲時。時雖具有因
T1571_.30.0189b09: 縁生滅。相似相續隱覆難知。豈以不知言無
T1571_.30.0189b10: 因等
T1571_.30.0189b11: 復次有執時體亦常亦遍。攝藏無量差別功
T1571_.30.0189b12: 能。外縁撃發起諸作用。芽莖等果隨用生成。
T1571_.30.0189b13: 此亦不然。所依時體若無遷變。能依功能豈
T1571_.30.0189b14: 可撃發。不見所依種等無變。而有生長芽等
T1571_.30.0189b15: 功能。即此撃發功能因縁。足有生成芽等作
T1571_.30.0189b16: 用。何須妄計無用時耶。又説頌曰
T1571_.30.0189b17:     若離所生果 無有能生因
T1571_.30.0189b18:     是故能生因 皆成所生果
T1571_.30.0189b19: 論曰。諸法要待自所生果。有勝體用方得名
T1571_.30.0189b20: 因。所生若無。能生詎有。由是所執能生之
T1571_.30.0189b21: 因。必待餘法成別因故。如苦樂等定是無常。
T1571_.30.0189b22: 豈不因法先有體用。後果生時因名方顯。如
T1571_.30.0189b23: 外衆縁先有體用。果法生已乃得縁名。時亦
T1571_.30.0189b24: 如是。其體常遍。具含種種生長功能。諸果
T1571_.30.0189b25: 生時名用方顯。又未生果亦得因名。待當果
T1571_.30.0189b26: 故。如稻麥種。汝所立時。其體常遍。具含種種
T1571_.30.0189b27: 生長功能。諸能與體既許無異。能應同體一
T1571_.30.0189b28: 一遍常。是則起用生一果時於一果處應生
T1571_.30.0189b29: 一切。如是便成因果雜亂。我立功能望所生
T1571_.30.0189c01: 果時處決定。故無此失。汝立功能一一常遍。
T1571_.30.0189c02: 不應輒許時處決定。若言論主所立功能同
T1571_.30.0189c03: 斯過者。此亦不然。我立功能依因縁有種種
T1571_.30.0189c04: 差別非遍非常。隨自因縁種種差別。所生諸
T1571_.30.0189c05: 果時處決定。故無起用生一果時於一果處
T1571_.30.0189c06: 遍生一切。所以因果不相雜亂。不同汝立時
T1571_.30.0189c07: 與功能。皆是遍常前後不異。是故唯汝有雜
T1571_.30.0189c08: 亂失。又説頌曰
T1571_.30.0189c09:     諸法必變異 方作餘生因
T1571_.30.0189c10:     如是變異因 豈得名常住
T1571_.30.0189c11: 論曰。世間共許。功能所依種子等法。必捨前
T1571_.30.0189c12: 位而取後位。體相轉變方爲芽等所生果因。
T1571_.30.0189c13: 如是因性理無差失。所立常因應亦同此。體
T1571_.30.0189c14: 相轉變方能爲因。既許轉變無容常住。豈不
T1571_.30.0189c15: 世間亦許種等。果未生位體相未轉。雖無作
T1571_.30.0189c16: 用而得名因。不爾世間雖假名説。而實種等
T1571_.30.0189c17: 至滅位。正能生果方得名因。種等爾時必
T1571_.30.0189c18: 有變異。爲不根塵不滅無變而有作用生諸
T1571_.30.0189c19: 識耶。此亦將滅體相轉變能生諸識。故不相
T1571_.30.0189c20: 違。有餘師説。根塵望識如種芽等生滅道理。
T1571_.30.0189c21: 一切因果法不同時此難於彼便成疎遠
T1571_.30.0189c22: 復次有餘外道。執自然因體常無有生滅變
T1571_.30.0189c23: 異。自然爲因生一切果。爲破彼執故。説頌
T1571_.30.0189c24:
T1571_.30.0189c25:     若本無今有 自然常爲因
T1571_.30.0189c26:     既許有自然 因則爲妄立
T1571_.30.0189c27: 論曰。若一切法本無今有。計有自然常住爲
T1571_.30.0189c28: 因。法應自然本無今有。何用妄立自然常因。
T1571_.30.0189c29: 既許自然不待因故。又體自然常無變易。果
T1571_.30.0190a01: 未生位既未能生。果法生位應亦如是。前後
T1571_.30.0190a02: 一故因義不成。計自然常便失二事。謂失攝
T1571_.30.0190a03: 受決定因縁能生自果。及失見有所生麁果。
T1571_.30.0190a04: 證有自許微細常因。若謂自然要待和合衆
T1571_.30.0190a05: 縁資助方能生果衆縁雖別。然和合時資助
T1571_.30.0190a06: 自然令起總用。此一總用本無今有。是故自
T1571_.30.0190a07: 然體雖常有。先不生果後方能生。是亦不然。
T1571_.30.0190a08: 自然常有。云何不令衆縁常合。衆縁合時其
T1571_.30.0190a09: 性雖別。然互相助共生一果。除此更無總用
T1571_.30.0190a10: 可得。又自然性雖處衆縁。共和合位亦不能
T1571_.30.0190a11: 生。體無別故。如未生位。又常住法體相
T1571_.30.0190a12: 然。不可改轉。縁何能助。若許自然從縁
T1571_.30.0190a13: 轉。如所生果應是無常。是故唯有無常諸縁。
T1571_.30.0190a14: 互相資助起勝體用。異於前位能生其果。非
T1571_.30.0190a15: 所立常能離前失。復次有諸外道建立常因。
T1571_.30.0190a16: 時無改變能生於果。此亦應以用相違因爲
T1571_.30.0190a17: 喩遮遣。又説頌曰
T1571_.30.0190a18:     云何依常性 而起於無常
T1571_.30.0190a19:     因果相不同 世所未曾見
T1571_.30.0190a20: 論曰。諸行生起必似自因。故不可言生異類
T1571_.30.0190a21: 果。豈不現見從月愛珠引出清流。因果異類。
T1571_.30.0190a22: 我亦不説從因生果。所有體相一切皆同。但
T1571_.30.0190a23: 言因果相生義中不相離相決定相似。以於
T1571_.30.0190a24: 世間曾未見有如是因果不同相故。世間共
T1571_.30.0190a25: 見麁無常果。無不從彼無常因生。類知細果
T1571_.30.0190a26: 是無常故。猶如麁果因定無常。是故色等因
T1571_.30.0190a27: 果性法。與無常相定不相離。爲決此義。復作
T1571_.30.0190a28: 是言。一切細果所因色等。定是無常。果無常
T1571_.30.0190a29: 故。譬如麁果所因色等
T1571_.30.0190b01: 復次有作是見。空等遍常。若於一分衆縁合
T1571_.30.0190b02: 時即依此分發生聲等。若遍所依發聲等者。
T1571_.30.0190b03: 住極遠境根亦應知。爲破彼見故。説頌曰
T1571_.30.0190b04:     若一分是因 餘分非因者
T1571_.30.0190b05:     即應成種種 種種故非常
T1571_.30.0190b06: 論曰。若謂空等衆縁合時。一分有用發生自
T1571_.30.0190b07: 果。餘分無用自果不生。空等即應分分差別。
T1571_.30.0190b08: 分分體用有差別故。應如聲等定是無常。又
T1571_.30.0190b09: 此空等體恒周遍。能爲種種自果所依。是種
T1571_.30.0190b10: 種相所依止故。如錦繍等可證非常。又如前
T1571_.30.0190b11: 説。常法凝然不可改轉。縁何能助所計空等。
T1571_.30.0190b12: 應亦如是體既常住。雖衆縁合何能發生聲
T1571_.30.0190b13: 等自果
T1571_.30.0190b14: 復次有作是見。一分起時但從一物大等諸
T1571_.30.0190b15: 果展轉變異差別増長。大等諸果變故無常。
T1571_.30.0190b16: 一物自性不變故常。此亦不然。義相違故。大
T1571_.30.0190b17: 等皆用自性爲體。大等變時自性應變。由此
T1571_.30.0190b18: 自性應是無常。體無異故。猶如大等。又此自
T1571_.30.0190b19: 性其體周遍。一分變時餘無量分體無異故。
T1571_.30.0190b20: 應亦隨變。是則一分一法起時。餘分餘法皆
T1571_.30.0190b21: 應同起。如是擧體有作用故。如大等果應是
T1571_.30.0190b22: 無常。又以前頌兼破此執。由彼所計自性最
T1571_.30.0190b23: 勝三分合成。所謂薩埵剌闍答摩。第一薩埵
T1571_.30.0190b24: 其性明白。第二剌闍其性躁動。第三答摩其
T1571_.30.0190b25: 闍昧。此三一一相用衆多。皆是神我所受
T1571_.30.0190b26: 用事。我以思爲性。思所受用時。剌闍性躁警
T1571_.30.0190b27: 薩埵等令起種種轉變功能。三法和同隨於
T1571_.30.0190b28: 一分。變成大等。轉名最勝。譬如大海其水湛
T1571_.30.0190b29: 然。隨於一分風等所撃。變成種種駭浪奔濤。
T1571_.30.0190c01: 如是所執自性最勝。一分有用變成大等。餘
T1571_.30.0190c02: 分無能無所轉變。是即自體應成種種。成種
T1571_.30.0190c03: 種故定是非常。如大等果相非常住。又三自
T1571_.30.0190c04: 性一一皆有明躁昧等衆多作用。自性作用
T1571_.30.0190c05: 既許體同。以性隨用應成多體。自性最勝無
T1571_.30.0190c06: 差別故。是則最勝體亦應多。自性最勝體成
T1571_.30.0190c07: 多故。應如大等定是無常
T1571_.30.0190c08: 復次有執極微是常。是實和合相助有所生
T1571_.30.0190c09: 成。自體無虧而起諸果。此亦不然。義不成故。
T1571_.30.0190c10: 若許和合必有方分。既有方分定是無常。若
T1571_.30.0190c11: 言極微遍體和合。無方分者。此亦不然。何
T1571_.30.0190c12: 以故。頌曰
T1571_.30.0190c13:     在因微圓相 於果則非有
T1571_.30.0190c14:     是故諸極微 非遍體和合
T1571_.30.0190c15: 論曰。若諸極微遍體和合。無方分故非少分
T1571_.30.0190c16: 合。是則諸微應同一處。實果應與自因遍合。
T1571_.30.0190c17: 無別處故。應亦微圓。若爾應許一切句義。皆
T1571_.30.0190c18: 越諸根所了知境。由見所依餘可知故。是則
T1571_.30.0190c19: 違害世間自宗。若言實果雖與自因遍體和合
T1571_.30.0190c20: 無別處所。然由量徳積集力故。令其實果亦
T1571_.30.0190c21: 可得見。謂諸實果雖無住處方分差別。然由
T1571_.30.0190c22: 量徳積集殊勝。令所依實非大似大。方分差
T1571_.30.0190c23: 別分明可見。此但有言都無實義。我先難汝。
T1571_.30.0190c24: 所生實果與諸極微既無別處。應如極微越
T1571_.30.0190c25: 諸根境。汝不能救何事餘言。若所依實如是
T1571_.30.0190c26: 相現。應捨實體同彼能依。既成他相應捨自
T1571_.30.0190c27: 相。亦不可説。如頗胝迦不捨前相而現餘相。
T1571_.30.0190c28: 其體無常前後異故。此若同彼。應捨實體。
T1571_.30.0190c29: 徳依於實。實體既無。徳亦非有。無實無徳。誰
T1571_.30.0191a01: 現誰相。故可不説所生實果不捨自相而現
T1571_.30.0191a02: 他相。如是即應唯徳可見。所有實性皆越根
T1571_.30.0191a03: 境。此亦違汝自所立宗
T1571_.30.0191a04: 復次有説極微有其形質。更相礙故居處不
T1571_.30.0191a05: 同。是則極微住雖隣次。而處各別應不和合。
T1571_.30.0191a06: 若許和合處同不同。即違自執。及有分過。有
T1571_.30.0191a07: 説極微生處各異。雖復無間而不相觸。各據
T1571_.30.0191a08: 一方相避而住。積集差別似有方分。無間處
T1571_.30.0191a09: 生似有流轉。刹那前後展轉相續。有因有果
T1571_.30.0191a10: 非斷非常。爲兼破彼。故復頌曰
T1571_.30.0191a11:     於一極微處 既不許有餘
T1571_.30.0191a12:     是故亦不應 許因果等量
T1571_.30.0191a13: 論曰。如是所説諸極微相。竟不能遮有方分
T1571_.30.0191a14: 失。何以故。頌曰
T1571_.30.0191a15:     微若有東方 必有東方分
T1571_.30.0191a16:     極微若有分 如何是極微
T1571_.30.0191a17: 論曰。是諸極微既有質礙。日輪纔擧舒光觸
T1571_.30.0191a18: 時。東西兩邊光影各現。逐日光移隨光影轉。
T1571_.30.0191a19: 承光發影處既不同。故知極微定有方分。既
T1571_.30.0191a20: 有方分便失極微。如是極微即可分析。應如
T1571_.30.0191a21: 麁物非實非常。違汝論宗極微無方分常住
T1571_.30.0191a22: 實有造世間萬物
T1571_.30.0191a23: 復次所執極微定有方分。行所依故。如能行
T1571_.30.0191a24: 者凡所遊行必有方分。若無方分則無所行。
T1571_.30.0191a25: 何以故。頌曰
T1571_.30.0191a26:     要取前捨後 方得説爲行
T1571_.30.0191a27: 論曰。進所欣處。名爲取前。退所厭處。名爲捨
T1571_.30.0191a28: 後。要依前後方分差別起取捨用。乃名爲行。
T1571_.30.0191a29: 離方分行所未曾見。極微既是行用所依。故
T1571_.30.0191b01: 知極微定有方分。若無所行行用差別。是則
T1571_.30.0191b02: 應撥行者爲無。故説頌曰
T1571_.30.0191b03:     此二若是無 行者應非有
T1571_.30.0191b04: 論曰。依前後方起取捨用。方若非有。用亦應
T1571_.30.0191b05: 無。若爾雖行應如不動。若汝撥無行處行用。
T1571_.30.0191b06: 是則所依行者亦無。執此極微便著邪見。又
T1571_.30.0191b07: 諸極微若無行用。則不能造有方分果。若無
T1571_.30.0191b08: 所造有方分果。即諸天眼亦無所見。是則所
T1571_.30.0191b09: 立一切句義。越諸根境頓絶名言。云何自立
T1571_.30.0191b10: 句義差別
T1571_.30.0191b11: 復次若執極微無初中後。即淨眼根亦不能
T1571_.30.0191b12: 見。應如空花都無所有。爲顯此義。故説頌
T1571_.30.0191b13:
T1571_.30.0191b14:     極微無初分 中後分亦無
T1571_.30.0191b15:     是則一切眼 皆所不能見
T1571_.30.0191b16: 論曰。若執極微是常是一。無生住滅三種時
T1571_.30.0191b17: 分。無前中後三種方分。應似空花都無實物。
T1571_.30.0191b18: 是則極微越諸根境。不爲一切眼所觀見。自
T1571_.30.0191b19: 他推撿都不可得。是故不應計爲實有。此中
T1571_.30.0191b20: 正破外道所執。極微是常無有方分。越諸根
T1571_.30.0191b21: 境非眼所見。兼顯極微無常有分。非越根境
T1571_.30.0191b22: 淨眼所見
T1571_.30.0191b23: 復次爲破極微因果同處。及顯因體定是無
T1571_.30.0191b24: 常。故説頌曰
T1571_.30.0191b25:     若因爲果壞 是因即非常
T1571_.30.0191b26:     或許果與因 二體不同處
T1571_.30.0191b27: 論曰。諸有礙物餘礙逼時。若不移處必當變
T1571_.30.0191b28: 壞。如是極微果所侵逼。或相受入異體同居。
T1571_.30.0191b29: 如以細流漑麁沙聚。或復入中令其轉變。如
T1571_.30.0191c01: 妙藥汁注赤鎔銅。若許如前則有諸分。既相
T1571_.30.0191c02: 受入諸分支離。如相離物不共生果。是則應
T1571_.30.0191c03: 無一切麁物。又若同彼有諸細分。即應如彼
T1571_.30.0191c04: 體是無常。若許如後自説極微。體有變壞何
T1571_.30.0191c05: 待徴難。若並不許。應許極微互相障隔因果
T1571_.30.0191c06: 別處。以有礙物處必不同。如非因果諸有礙
T1571_.30.0191c07: 物。又説頌曰
T1571_.30.0191c08:     不見有諸法 常而是有對
T1571_.30.0191c09:     故極微是常 諸佛未曾説
T1571_.30.0191c10: 論曰。現見石等於自住處對礙餘物。既是無
T1571_.30.0191c11: 常。極微亦爾。云何常住對礙與常。互相違反
T1571_.30.0191c12: 二法同體。理所不然。復有別釋。餘物共合變
T1571_.30.0191c13: 壞生因。名爲有對。不爾極微皆有對礙。礙證
T1571_.30.0191c14: 無常其義明了。若謂極微障礙餘物。他不全
T1571_.30.0191c15: 許。故須別立餘物共合變壞生因。比度極微
T1571_.30.0191c16: 是無常者。是則但應以能生義。證極微性定
T1571_.30.0191c17: 是無常。何以頌中説爲有對。故知此言是有
T1571_.30.0191c18: 礙義。雖不全許。而因義成。彼許極微礙餘物
T1571_.30.0191c19: 故。既破極微方亦隨壞。因極微果證實有方。
T1571_.30.0191c20: 極微既無。果則非有。何縁而立方實常耶。又
T1571_.30.0191c21: 方不定待縁而立。假施設有。非實非常。由上
T1571_.30.0191c22: 所説諸因縁故。極微是常。佛未曾説。但言諸
T1571_.30.0191c23: 行皆是無常。唯我大師獨稱覺者。於一切境
T1571_.30.0191c24: 智見無礙。所説無倒眞號如來。愍彼邪徒不
T1571_.30.0191c25: 能歸信諸行無常。誠哉佛説無爲非行。何廢
T1571_.30.0191c26: 常耶。然所立常無過二種。一有所作。二無
T1571_.30.0191c27: 所作。若有所作非謂無爲。若無所作但有名
T1571_.30.0191c28: 想。故契經説。去來及我虚空涅槃是五種法。
T1571_.30.0191c29: 但有名想都無實義
T1571_.30.0192a01: *大乘廣百論釋論卷第一
T1571_.30.0192a02:
T1571_.30.0192a03:
T1571_.30.0192a04:
T1571_.30.0192a05:
T1571_.30.0192a06: *大乘廣百論釋論卷第二
T1571_.30.0192a07:   聖天菩薩本 護法菩薩釋
T1571_.30.0192a08: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T1571_.30.0192a09:   破常品第一之餘
T1571_.30.0192a10: 復次有執涅槃實有常樂。如契經説。苾芻當
T1571_.30.0192a11: 知。有涅槃界。無生無滅無相無爲究竟安樂。
T1571_.30.0192a12: 此亦依前理教應破。又説頌曰
T1571_.30.0192a13:     離縛所縛因 更無眞解脱
T1571_.30.0192a14:     生成用闕故 設有亦名無
T1571_.30.0192a15: 論曰。前已具説諸有句義越現量境於諍論
T1571_.30.0192a16: 時。必以生果比量安立非涅槃界能有所生。
T1571_.30.0192a17: 云何比知實有常樂。若許能生。則違自論。涅
T1571_.30.0192a18: 槃無果。違諸行故。是故涅槃體非實有。設許
T1571_.30.0192a19: 實有。於自依身無成勝用。何名解脱。若令己
T1571_.30.0192a20: 身蕭然自在。永離繋縛可名解脱。此於己身
T1571_.30.0192a21: 無如是用。是故設有於身無益。何黨如是無
T1571_.30.0192a22: 用法爲。若許有用則同有爲。既許無用便同
T1571_.30.0192a23: 兎角。諸有智者。定應不許。有用無爲無用實
T1571_.30.0192a24: 有。故知涅槃體非實有。此中煩惱及隨煩惱。
T1571_.30.0192a25: 順生後受諸決定業。總名爲縛。由此勢力令
T1571_.30.0192a26: 諸有情久處生死廣大牢獄受諸劇苦不解脱
T1571_.30.0192a27: 故。諸縛所招五取蘊果。總名所縛。所生苦果
T1571_.30.0192a28: 繋屬集因不自在故。所有能除諸縛聖道。總
T1571_.30.0192a29: 名爲因。由此永斷煩惱隨眠。不引諸業不招
T1571_.30.0192b01: 後苦。證得離繋解脱果故。此解脱果。非離能
T1571_.30.0192b02: 縛所縛及因別有實體。謂從能縛得解脱時。
T1571_.30.0192b03: 非能縛外別證解脱。如實證見分位別故。即
T1571_.30.0192b04: 彼不生。名爲解脱。所縛亦爾。離煩惱縛蕭然
T1571_.30.0192b05: 自在分位差別。名爲解脱。無別有法。因亦如
T1571_.30.0192b06: 是。作用差別離諸煩惱。名爲解脱。離聖道外
T1571_.30.0192b07: 無別有法。是故離此縛所縛因。無別實有涅
T1571_.30.0192b08: 槃解脱
T1571_.30.0192b09: 復次涅槃若有必有所依。此所依者。若蘊若
T1571_.30.0192b10: 我般涅槃時。倶不可得。故説頌曰
T1571_.30.0192b11:     究竟涅槃時 無蘊亦無我
T1571_.30.0192b12:     不見涅槃者 依何有涅槃
T1571_.30.0192b13: 論曰。住無餘依般涅槃位。前蘊永滅後蘊不
T1571_.30.0192b14: 生。其中都無諸蘊相續。既不見有般涅槃者。
T1571_.30.0192b15: 依何説有眞實涅槃。若於爾時亦許施設。有
T1571_.30.0192b16: 其眞實補特伽羅。便墮如來滅後定有。見處
T1571_.30.0192b17: 過失。若於爾時不施設有補特伽羅。還同前
T1571_.30.0192b18: 過。般涅槃者。既不可得。是故決定無實涅槃。
T1571_.30.0192b19: 以於世間都未曾見無貪等者。有貪等故。設
T1571_.30.0192b20: 復計有涅槃所依。是則涅槃有所依故。應如
T1571_.30.0192b21: 貪等其性無常。又若涅槃體是有者。則有縁
T1571_.30.0192b22: 相而可了知。應如色等不出生死。如説世尊
T1571_.30.0192b23: 若求涅槃體實有者不出生死。所以者何。言
T1571_.30.0192b24: 涅槃者。永滅衆相離諸散動。此經義言。一切
T1571_.30.0192b25: 世間散動妄見皆永離故。彼所發起所取能
T1571_.30.0192b26: 取相永滅故。證得涅槃。是故涅槃決定非是
T1571_.30.0192b27: 一切有執所依縁處。有説二句知其次第。涅
T1571_.30.0192b28: 槃永滅所縁衆相。永離一切能縁散動。涅槃
T1571_.30.0192b29: 既絶衆相散動。不可以有而取涅槃。然經説
T1571_.30.0192c01: 有涅槃界等。爲破撥無涅槃者見。有執生死
T1571_.30.0192c02: 無始無終。決定無有般涅槃界。故佛説有煩
T1571_.30.0192c03: 惱衆苦熾火永滅。般涅槃界無生無滅無相
T1571_.30.0192c04: 無爲究竟安樂。此立道理。顯生死火非常相
T1571_.30.0192c05: 續永無滅期。從衆縁生有損惱故。猶如世間
T1571_.30.0192c06: 山林熾火。謂生死苦雖無始來依衆縁生相
T1571_.30.0192c07: 續無斷。若遇善友聞法修行。無漏聖道現在
T1571_.30.0192c08: 前時。滅諸煩惱不起諸業。後苦不續。名曰涅
T1571_.30.0192c09: 槃。譬如世間薪盡火滅。然此涅槃聖道所證。
T1571_.30.0192c10: 究竟寂滅離諸性相。永絶一切分別戲論。所
T1571_.30.0192c11: 以契經種種宣説。皆爲方便除妄見執。諸有
T1571_.30.0192c12: 智者應正覺知。勿謂涅槃是有無等。若於生
T1571_.30.0192c13: 死起諸分別。易作方便。令其斷除。若於涅槃
T1571_.30.0192c14: 起諸分別。其病深固難可救療。是故不應執
T1571_.30.0192c15: 有無等
T1571_.30.0192c16: 復次數論外道作如是言。因果散壞悕望止
T1571_.30.0192c17: 息。唯有思我離繋獨存。爾時名爲涅槃解脱。
T1571_.30.0192c18: 爲破彼執故。説頌曰
T1571_.30.0192c19:     我時捨諸徳 離愛有何思
T1571_.30.0192c20: 論曰。隨所現境分別受用。汝説名思。即執爲
T1571_.30.0192c21: 我。此必不離根境和合。如是二事不離悕望。
T1571_.30.0192c22: 爲滿悕望根境和合。隨所現境思即受用。般
T1571_.30.0192c23: 涅槃時悕望止息。因果散壞何得有思。既無
T1571_.30.0192c24: 有思我亦非有。云何汝説唯有思我離繋獨
T1571_.30.0192c25: 存。爾時名爲涅槃解脱。若汝復謂般涅槃時
T1571_.30.0192c26: 雖無有思而有我在。此亦不然。故説頌曰
T1571_.30.0192c27:     若有我無思 便同無所有
T1571_.30.0192c28: 論曰。汝宗計我思爲性相。般涅槃時思既非
T1571_.30.0192c29: 有。性相倶滅。更無所有。復依何物而説有我。
T1571_.30.0193a01: 若謂爾時雖無思用而有種子我體猶存。譬
T1571_.30.0193a02: 如眼根見色爲用。有時用滅而眼體在。此亦
T1571_.30.0193a03: 不然。若有所依可有是事。所以者何。功能差
T1571_.30.0193a04: 別。名爲種子。如是種子必依於他。既無所依。
T1571_.30.0193a05: 何有種子。先世諸行功能差別所引識上。能
T1571_.30.0193a06: 生眼識差別功能。説名爲眼。如是眼根必定
T1571_.30.0193a07: 依止阿頼耶識及四大種。無餘依中因果散
T1571_.30.0193a08: 壞。悕望思慮悉皆滅盡。都無所依。而計有我
T1571_.30.0193a09: 體是種子。理不應然。又若執我即是種子。由
T1571_.30.0193a10: 此發思差別作用。此我即應最勝所攝。有勝
T1571_.30.0193a11: 能起諸法故。又若執我是種所依。由此爲
T1571_.30.0193a12: 因。能生思果。便失自宗。思即是我。及失思我
T1571_.30.0193a13: 其性懈墮。唯是受者。而非作者。若所執我非
T1571_.30.0193a14: 即是思。汝今應説如是我相。若不説相而我
T1571_.30.0193a15: 成者。則應一切妄執皆成。又説頌曰
T1571_.30.0193a16:     無餘有我種 則定能生思
T1571_.30.0193a17:     要無我無思 諸有乃無有
T1571_.30.0193a18: 論曰。若無餘依般涅槃界有我種子不永拔
T1571_.30.0193a19: 者。則應決定生現起思。我無異故猶如前位。
T1571_.30.0193a20: 思若現起則有一切。何名解脱生死繋縛。若
T1571_.30.0193a21: 言此中雖有我種衆具闕故思不得生。此亦
T1571_.30.0193a22: 不然。我無異故應如前位。衆具無闕。又汝所
T1571_.30.0193a23: 執我體周遍。與他衆具恒共相應。無別處故
T1571_.30.0193a24: 猶如己有。云何而言衆具有闕。若言衆具各
T1571_.30.0193a25: 自我。雖他衆具恒共相應。不屬己故言有
T1571_.30.0193a26: 闕者。此亦不然。處無別故恒共相應。何不屬
T1571_.30.0193a27: 已。如是所執後當廣破。若説此位究竟寂滅。
T1571_.30.0193a28: 本無有我。今復無思。一切種子無所依故。即
T1571_.30.0193a29: 便永滅不生後有。如無外種芽等不生。如是
T1571_.30.0193b01: 即名究竟解脱。非空非有。非斷非常。非苦非
T1571_.30.0193b02: 樂。非我無我。非染非淨。絶諸戲論。爲止邪
T1571_.30.0193b03: 見撥無涅槃。故説眞有常樂我淨。此方便言。
T1571_.30.0193b04: 不應定執。既不執有亦不撥無。如是乃名正
T1571_.30.0193b05: 知解脱
T1571_.30.0193b06: 復次勝論外道作如是言。若能永拔苦樂等
T1571_.30.0193b07: 本。棄捨一切唯我獨存。蕭然自在無所爲作。
T1571_.30.0193b08: 常住安樂。名曰涅槃。如是涅槃決定應許。若
T1571_.30.0193b09: 唯苦滅無有我者。便爲斷壞。何謂涅槃。又此
T1571_.30.0193b10: 涅槃離諸繋縛。自在爲相。智者欣樂。體若都
T1571_.30.0193b11: 無。何所欣樂。此有虚言而無實義。爲破彼執。
T1571_.30.0193b12: 故次頌曰
T1571_.30.0193b13:     若離苦有我 則定無涅槃
T1571_.30.0193b14:     是故涅槃中 我等皆永滅
T1571_.30.0193b15: 論曰。汝執一切苦樂等法皆是我徳。乃至未
T1571_.30.0193b16: 滅恒常隨逐自所依我。云何此中與我相離。
T1571_.30.0193b17: 我無異故。應如前位與彼相應。又此樂等無
T1571_.30.0193b18: 餘依中應不永離自所依我是我徳故。猶如
T1571_.30.0193b19: 數等。如汝所執一徳遍徳是我徳故。常與我
T1571_.30.0193b20: 合。苦等亦然。云何相離。如是此我。於無餘依
T1571_.30.0193b21: 般涅槃界理所逼故。亦與苦等諸徳相應。是
T1571_.30.0193b22: 則涅槃決定無有。我恒被縛不解脱故。生死
T1571_.30.0193b23: 唯有衆苦聚集。因縁力故無始輪迴。無明所
T1571_.30.0193b24: 迷妄生我執。謂我恒爲苦火焚燒。恐失我故
T1571_.30.0193b25: 不求解脱。設求解脱亦不能證。妄執我故衆
T1571_.30.0193b26: 苦熾盛。諸有智者依眞善友無倒了知如是
T1571_.30.0193b27: 事已。爲欲息滅熾然大苦。精勤方便如救頭
T1571_.30.0193b28: 然。得聖慧水數數灌注。如所燒薪熾然永滅。
T1571_.30.0193b29: 寂靜安樂。名曰涅槃。如是生死純大苦聚。熾
T1571_.30.0193c01: 然永滅安樂涅槃。諸有智人誰不欣樂。誰有
T1571_.30.0193c02: 智者身嬰重病。恐身斷故欣樂此疾。唯有愚
T1571_.30.0193c03: 人能爲是事。如地獄中諸有情類。雖爲種種
T1571_.30.0193c04: 猛焔焚燒。大苦煎迫時無暫廢。而於自身深
T1571_.30.0193c05: 愛著者。皆是所作惡業勢力。無明妄見鬼魅
T1571_.30.0193c06: 所纒。未拔我見煩惱根本。令彼有情怖畏
T1571_.30.0193c07: 斷滅。智者觀見諸行相續。空無有我純大苦
T1571_.30.0193c08: 聚。永斷滅時何所怖畏。是故若能離於我見。
T1571_.30.0193c09: 必定欣樂永滅涅槃。由此亦能捨於斷見。以
T1571_.30.0193c10: 見我斷。名爲斷見。非唯苦斷名爲斷見。故契
T1571_.30.0193c11: 經説。見我世間永斷壞故。名爲斷見。言世間
T1571_.30.0193c12: 者。顯我所事執我我所眞實有體。聞彼斷時
T1571_.30.0193c13: 便生斷見。若無所執則無斷見。唯依所執我
T1571_.30.0193c14: 我所事。所起顛倒斷常兩見。無上大師立邊
T1571_.30.0193c15: 執見。由此妄見撃發生死。大苦熾火令其増
T1571_.30.0193c16: 廣逼迫無量無智有情。是故世尊稱讃永滅。
T1571_.30.0193c17: 離欲寂靜最勝安樂。令其可化深心欣樂。如
T1571_.30.0193c18: 是涅槃非無非有。妙智所證名爲勝義。又諸
T1571_.30.0193c19: 義中最爲勝故。過此更無所求義故。名爲勝
T1571_.30.0193c20: 義。復次有作是説。常法定有。以勝義諦無生
T1571_.30.0193c21: 無滅眞實善有能爲所縁生聖智故。此亦不
T1571_.30.0193c22: 然。非勝義故。若勝義諦是實有者。應如色等
T1571_.30.0193c23: 從衆縁生。若非縁生。應如兎角。體非實有。
T1571_.30.0193c24: 又無同喩有因不成。設許因成則非常住。又
T1571_.30.0193c25: 勝義諦體若是有。應如瓶等。非聖智境。若眞
T1571_.30.0193c26: 聖智縁有爲境。應如餘智。非眞聖智。不斷煩
T1571_.30.0193c27: 惱不證涅槃。勝義諦理。非空非有。非常
T1571_.30.0193c28: 無常。欲於其中求少有性。定不可得。爲顯此
T1571_.30.0193c29: 義故。次頌曰
T1571_.30.0194a01:     寧在世間求 非求於勝義
T1571_.30.0194a02:     以世間少有 於勝義都無
T1571_.30.0194a03: 論曰。世間有法略有三種。一現所知法。如色
T1571_.30.0194a04: 聲等。二現受用法。如瓶衣等。如是二法世
T1571_.30.0194a05: 共知有不待成立。三有作用法。如眼耳等。由
T1571_.30.0194a06: 彼彼用證知是有。如此三法是入世俗所了
T1571_.30.0194a07: 受境。世間復有三種無法。謂究竟無及隨三
T1571_.30.0194a08: 有前後際無。爲簡此無故説少有。又簡妄見
T1571_.30.0194a09: 所立諸法故言少有。如是世俗三有三無。依
T1571_.30.0194a10: 勝義説。皆非眞實。以勝義諦非有非無。分別
T1571_.30.0194a11: 語言皆不能及。寧在世間虚僞事内。欲求有
T1571_.30.0194a12: 性少易可得。於勝義諦眞實理中。欲求有性
T1571_.30.0194a13: 究竟難得。以此世間少分有性。於彼尚無。
T1571_.30.0194a14: 況餘有性。若爾寧樂如是少有世間不須如
T1571_.30.0194a15: 是都無勝義。以於世間雖有種種災患過失。
T1571_.30.0194a16: 而有少法可得受用。勝義諦中無有少法。何
T1571_.30.0194a17: 所受用。不爾世間勝義有苦無苦可欣厭故。
T1571_.30.0194a18: 誰有智者。知水不消成重病苦。更求多飮。哀
T1571_.30.0194a19: 哉世間愚癡顛倒。欣讃生死衆苦熾然。厭毀
T1571_.30.0194a20: 勝義寂靜安樂。如此癡言何煩聽受。是故智
T1571_.30.0194a21: 者當勤精進觀諸法空。於生死苦應除邪願。
T1571_.30.0194a22: 於勝義樂應修正願。如是具足三解脱門。雖
T1571_.30.0194a23: 復久居生死大海。而非生死過失所染。
T1571_.30.0194a24: 然解脱利樂有情。由此善通契經句義。方便
T1571_.30.0194a25: 善巧證法空者。雖處猛焔而不焚燒。雖現死
T1571_.30.0194a26: 生而常解脱
T1571_.30.0194a27:   大乘廣百論釋論破我品第二之一
T1571_.30.0194a28: 復次勝論外道作如是言。前説無餘般涅槃
T1571_.30.0194a29: 位。無蘊無我依誰而説。有涅槃者。其理不然。
T1571_.30.0194b01: 我定有故。若無我者。依縁何法而起我見。我
T1571_.30.0194b02: 見若無。執我所見亦不得有。若異生等從無
T1571_.30.0194b03: 始來。不起如是我我所見。應如永滅薩迦耶
T1571_.30.0194b04: 見。不受三界生死衆苦。又不應説縁心根身
T1571_.30.0194b05: 發生我見。以心根身世間説爲我所有故。又
T1571_.30.0194b06: 我我所決定有異。所屬能屬言所詮故。如天
T1571_.30.0194b07: 授等所乘車等。又縁他身我見無故。若許我
T1571_.30.0194b08: 見縁心根身爲境生者。應如天授徳授等見。
T1571_.30.0194b09: 亦縁他身爲境生起。亦不應説自他心等有
T1571_.30.0194b10: 差別故。我見不縁無始時來自心根等。刹那
T1571_.30.0194b11: 展轉前後各異。而許倶縁生我見故。又此我
T1571_.30.0194b12: 見不縁現在自心爲境。與世現見事相違故。
T1571_.30.0194b13: 亦不得縁過去未來心等爲境。彼無體故。如
T1571_.30.0194b14: 空華等不生我見。現見有我非曾當故。又於
T1571_.30.0194b15: 一身二心不並。故不可説縁現自心而生我
T1571_.30.0194b16: 見。又心念念異滅異生。若無我者。云何得
T1571_.30.0194b17: 有憶識習誦恩怨等事。又心根等決定不爲
T1571_.30.0194b18: 我見所縁。男女等相此中無故。如瓶盆等。是
T1571_.30.0194b19: 故決定有眞實我。由此爲縁發生我見。因斯
T1571_.30.0194b20: 謂我是大丈夫
T1571_.30.0194b21: 如是所説雖有虚言。而無實義。所以者何。我
T1571_.30.0194b22: 若是有。應如色等從縁而生。生定歸滅則非
T1571_.30.0194b23: 常住。若非縁生應如兎角。無勝體用。何名爲
T1571_.30.0194b24: 我。又雖立我是有是常。而竟不能立因立喩。
T1571_.30.0194b25: 非無因喩。所立得成。若唯立宗則得成者。一
T1571_.30.0194b26: 切所立皆應得成。設復方便矯立因喩。即所
T1571_.30.0194b27: 立我其體非常。一切有因皆非常故。又所立
T1571_.30.0194b28: 我定非實有。常住我性是所知故。是所説故。
T1571_.30.0194b29: 如瓶盆等。又所立我若是實有。應非顛倒我
T1571_.30.0194c01: 見所縁。若稱實見是顛倒者。一切聖智皆應
T1571_.30.0194c02: 顛倒。一切聖智稱境而見。既非顛倒。我見亦
T1571_.30.0194c03: 爾。應非顛倒。若爾我見應如聖智。非無始來
T1571_.30.0194c04: 生死根本。若此我見稱實而知。而無始來引
T1571_.30.0194c05: 生死者。聖智亦應引諸生死。則應究竟不得
T1571_.30.0194c06: 涅槃。是故異生愚癡顛倒。於五取蘊無我法
T1571_.30.0194c07: 中。妄執有我。因執我所。由此妄執我我所見。
T1571_.30.0194c08: 不稱實境成顛倒故。能引三界生死衆苦。若
T1571_.30.0194c09: 於無我五取蘊中。起聖智見通達無我及無
T1571_.30.0194c10: 我所。永斷生死證得涅槃。是故定應信受無
T1571_.30.0194c11: 我。又汝所言。以心根身世間説爲我所有故。
T1571_.30.0194c12: 不應縁彼生我見者。我亦不應是我見境。世
T1571_.30.0194c13: 間亦説我所有我。有如是相。是故不應以世
T1571_.30.0194c14: 間説爲我所故。非我見境我我所事相望不
T1571_.30.0194c15: 定。或有別物。或無別物。又汝所言。所屬能
T1571_.30.0194c16: 屬言所詮故。如天授等。我與我所定有異者。
T1571_.30.0194c17: 此因不定。世間亦説。如是飮食所有香味特
T1571_.30.0194c18: 異於常。豈離香味別有飮食。我我所見雖倶
T1571_.30.0194c19: 縁蘊。而或別執一蘊爲我。餘蘊爲所。或復總
T1571_.30.0194c20: 執内蘊爲我。外蘊爲所。故所立宗有相符過。
T1571_.30.0194c21: 又汝所言。以縁他身我見無故。心等非是我
T1571_.30.0194c22: 見境者。我亦應非我見所縁。由於他我我見
T1571_.30.0194c23: 無故。若縁他我不起我見。而縁自我生我見
T1571_.30.0194c24: 者。雖縁他身不起我見。何妨我見縁自心
T1571_.30.0194c25: 等。無智有情不了平等空無我理。唯於諸行
T1571_.30.0194c26: 無始數習我我所見。於自於他諸蘊相續。執
T1571_.30.0194c27: 自爲我。異我爲他。其中都無我之實性。又汝
T1571_.30.0194c28: 所言。亦不應説。自他心等有差別故。我見不
T1571_.30.0194c29: 縁無始時來自心根等刹那展轉前後各異。
T1571_.30.0195a01: 而許倶縁生我見者。此亦不然。自身前後因
T1571_.30.0195a02: 果相續。自望於他因果斷故。如汝所執。我體
T1571_.30.0195a03: 是一。前後無異。他我相別。我見自縁己身中
T1571_.30.0195a04: 我。力用斯盡不縁他我。我亦如是。自身前後
T1571_.30.0195a05: 雖念念別。而無始來因果不斷。如燈河等相
T1571_.30.0195a06: 續假一。無智有情謂爲一我而生我見。他身
T1571_.30.0195a07: 於自因果斷故。我見不縁。又汝計我。自他
T1571_.30.0195a08: 相似皆遍皆常。無所繋屬。我見何縁。縁此非
T1571_.30.0195a09: 彼。若汝計我有所繋屬。或有所生此彼差別。
T1571_.30.0195a10: 應如色等其性無常。是故當知有爲因果相
T1571_.30.0195a11: 續各異。故令我見如是差別。又汝所説。我見
T1571_.30.0195a12: 不縁現在自心爲境等難。皆不應理。所以者
T1571_.30.0195a13: 何。縁自身中前後因果。相續假一生我見故。
T1571_.30.0195a14: 無縁現在自心等過。又一身中有多心品。因
T1571_.30.0195a15: 果相屬名一有情。異心品中發起我見。縁異
T1571_.30.0195a16: 心品計我何失。汝等所計我是實者。我見見
T1571_.30.0195a17: 我應如正見即非妄見。若不見我應如邪見。
T1571_.30.0195a18: 則非我見。又汝所言。心等念念異滅異生。若
T1571_.30.0195a19: 無我者。云何得有憶識習誦恩怨等者。此亦
T1571_.30.0195a20: 不然。有情身中一一各有阿頼耶識。一類相續
T1571_.30.0195a21: 任持諸法種子不失。與一切法互爲因果。熏
T1571_.30.0195a22: 習力故。得有如是憶識習誦恩怨等事。汝所
T1571_.30.0195a23: 計我常無變易。後位如前應無是事。有應常
T1571_.30.0195a24: 有。無應常無。我體一故。不可説言。我用轉
T1571_.30.0195a25: 變。用不離體。我亦應變。若爾此我應如色等
T1571_.30.0195a26: 體用倶變則是無常。若言心等皆屬於我。心
T1571_.30.0195a27: 等轉變有如是事。故所屬我亦得其名。若爾
T1571_.30.0195a28: 心等應從我起。能生果故。我應非常。若我於
T1571_.30.0195a29: 心無生長用。云何得言心屬於我。我既是
T1571_.30.0195b01: 常。不能任持心等種子。云何得有憶識等事。
T1571_.30.0195b02: 又汝所言。此心根等決定不爲我見所縁。男
T1571_.30.0195b03: 女等相此中無故。如瓶等者。此因不成。男女
T1571_.30.0195b04: 等相身現有故。又所計我。亦應不爲我見所
T1571_.30.0195b05: 縁。男女等相我中無故。即所立因便爲不定。
T1571_.30.0195b06: 爲顯此義。故次頌曰
T1571_.30.0195b07:     内我實非男 非女非非二
T1571_.30.0195b08:     但由無智故 謂我爲丈夫
T1571_.30.0195b09: 論曰。依止身相有差別故。世俗説爲男女非
T1571_.30.0195b10: 二。此身別相内我中無。以所計我體是一故。
T1571_.30.0195b11: 又男等相生生改易。亦見此生有轉變者。捨
T1571_.30.0195b12: 別異相取所餘相。汝所執我常無變易。無捨
T1571_.30.0195b13: 無取故無此相。亦不可説男女等相。雖非我
T1571_.30.0195b14: 體而是我徳。我與徳合。説爲男等。所以者何。
T1571_.30.0195b15: 樂等徳中所不説故。我不共徳略有九種。一
T1571_.30.0195b16: 苦。二樂。三貪。四瞋。五勤勇。六法。七非法。八
T1571_.30.0195b17: 行。九智。男女等相九所不攝。云何而言。此是
T1571_.30.0195b18: 我徳。又樂等徳遍諸所依。男女等相所依不
T1571_.30.0195b19: 遍。云何得説此爲我徳。又不可説男女等相
T1571_.30.0195b20: 同異性攝。由同異性。亦得説我爲男女等。所
T1571_.30.0195b21: 以者何。同異性者。所依決定常遍所依。我既
T1571_.30.0195b22: 是常。男女等相常應不捨。應一切時常有三
T1571_.30.0195b23: 相。又男等相遍表一切我及身等。云何唯我
T1571_.30.0195b24: 同異性攝。又同異性所依各別。設許唯我同
T1571_.30.0195b25: 異性攝。云何一我有三同異。不見一依有多
T1571_.30.0195b26: 同異。亦不可説。如波羅奢一樹之上有三同
T1571_.30.0195b27: 異。波羅奢性樹性實性。我亦如是。一我體上
T1571_.30.0195b28: 有三同異。男性女性非男女性。所以者何。波
T1571_.30.0195b29: 羅奢性遍波羅奢。樹性遍樹。實性遍實。此三
T1571_.30.0195c01: 所依互有寛狹。我上三性皆唯遍我。所依無
T1571_.30.0195c02: 別。云何爲喩。是故唯依無始數習妄想分別
T1571_.30.0195c03: 所起假相。世俗道中説爲男等。非有實我有
T1571_.30.0195c04: 男等相。但由無明憍逸妄想。愚夫自謂我是
T1571_.30.0195c05: 丈夫。亦有自謂爲女非二。頌中略故。且説丈
T1571_.30.0195c06: 夫。以身中有男女等相。所執我體男等相無。
T1571_.30.0195c07: 故汝比量因有不成。不定過失。若汝復言。我
T1571_.30.0195c08: 及身等。雖復皆有男女等相。然我是實身等
T1571_.30.0195c09: 是假。此亦不然。若男等相二處皆有。云何得
T1571_.30.0195c10: 知一假一實。應立量言。我見決定不縁實我。
T1571_.30.0195c11: 男女等相所雜糅故。如縁身等。起男等相所
T1571_.30.0195c12: 雜糅心。又我見等。不縁實我有所縁故。如餘
T1571_.30.0195c13: 心等。又我見境非是實我。男等相心之所縁
T1571_.30.0195c14: 故。猶如身等。故汝所言虚無實義
T1571_.30.0195c15: 復次順世外道作如是言。諸法及我大種爲
T1571_.30.0195c16: 性。四大種外無別有物。即四大種和合爲我。
T1571_.30.0195c17: 及身心等内外諸法。現世是有前後世無。有
T1571_.30.0195c18: 情數法如浮泡等。皆從現在衆縁而生。非前
T1571_.30.0195c19: 世來不往後世。身根和合安立差別。爲縁發
T1571_.30.0195c20: 起男女等心。受用所依與我和合。令我體有
T1571_.30.0195c21: 男等相現。縁此我境復起我見。謂我是男女
T1571_.30.0195c22: 及非二。今應問彼。汝説大種和合變異爲身
T1571_.30.0195c23: 根等。如是成内大種自性。爲是男等。非男等
T1571_.30.0195c24: 耶。彼答言非。内外大種。性無異故。雖大種性
T1571_.30.0195c25: 内外無異。然有安立形相差別。如是世間所
T1571_.30.0195c26: 知形相。所有男等自性差別。皆是自心分別
T1571_.30.0195c27: 所起。非實物中有如是性。若爾頌曰
T1571_.30.0195c28:     若諸大種中 無男女非二
T1571_.30.0195c29:     云何諸大種 有男等相生
T1571_.30.0196a01: 論曰。若四大種本性無有男女非二。云何得
T1571_.30.0196a02: 有男等相生。男女等心何縁而起。受用所依
T1571_.30.0196a03: 雖與我合。云何令我男等相現。若我無有男
T1571_.30.0196a04: 女等相。云何我見。謂我是男女及非二。若本
T1571_.30.0196a05: 性無。雖與他合。終不能令轉成餘相。亦不能
T1571_.30.0196a06: 令生餘相心。如鮮白物雖合餘色不成餘相。
T1571_.30.0196a07: 不起餘心頗胝迦等。餘色合時前滅後生。不
T1571_.30.0196a08: 可爲喩。是故決定無有實我。大種爲性經久
T1571_.30.0196a09: 時住。有男等相我見所縁
T1571_.30.0196a10: 復次記論外道作如是言。諸法及我。一切皆
T1571_.30.0196a11: 與三相和合。由此三相。皆能發起三種心聲。
T1571_.30.0196a12: 何謂三相。一者男相。能生諸法。二者女相。能
T1571_.30.0196a13: 滅諸法。三非二相。能守本位。此亦不然。諸法
T1571_.30.0196a14: 及我。體非三相。云何能起三種心聲。亦不可
T1571_.30.0196a15: 説。與他合故轉成三相。前所説過不相離故。
T1571_.30.0196a16: 若法及我。體非三相。三相合故轉成三相。三
T1571_.30.0196a17: 相更無餘三相合。故此三相應非三相。應不
T1571_.30.0196a18: 能起三種心聲。又此三相與非相合。能使非
T1571_.30.0196a19: 相轉成相者。諸法及我與相合時。應令三相
T1571_.30.0196a20: 轉成非相。是則畢竟應不能起三種心聲。又
T1571_.30.0196a21: 此三相功能差別。更互相違必應不並。云何
T1571_.30.0196a22: 一物得有三聲。如角等物。男女非二。三聲所
T1571_.30.0196a23: 呼世共知故。又一物上三相功能。更互相違
T1571_.30.0196a24: 而得並者。應一切物皆具三相。不應現見聲
T1571_.30.0196a25: 有差別。又此三相若實有者。唯應依止有法
T1571_.30.0196a26: 非無。是則三聲應不周遍。云何現見諸方言
T1571_.30.0196a27: 音。有法上無。無法上有。現見境界不可誹謗。
T1571_.30.0196a28: 若無三相而有三聲。則一切處皆應如是。又
T1571_.30.0196a29: 此三相配生住滅。理不應然。男死女生非二
T1571_.30.0196b01: 生死。世現見故。又此三相無別實體。後當廣
T1571_.30.0196b02: 辨。是故但隨世俗言路。説有男等三聲差
T1571_.30.0196b03: 別。非別實有如是三相。外道執有如是三相。
T1571_.30.0196b04: 依附實我我見所縁。是顛倒智。内道不執。故
T1571_.30.0196b05: 無顛倒。汝不應依。有顛倒智與無倒者。正決
T1571_.30.0196b06: 擇時立爲定量。以我見縁證實有我。又此我
T1571_.30.0196b07: 見。爲隨我相執有我耶。爲隨自覺執有我耶。
T1571_.30.0196b08: 若隨我相應。名正見。若隨自覺。應不縁我。又
T1571_.30.0196b09: 若初者。頌曰
T1571_.30.0196b10:     汝我餘非我 故我無定相
T1571_.30.0196b11: 論曰。若汝身中我之自相。諸餘身中我亦同
T1571_.30.0196b12: 有。隨我自相而起我見。云何一見不縁一切。
T1571_.30.0196b13: 既無一見縁一切我。故知我見不隨我相。若
T1571_.30.0196b14: 汝身中我自相異。餘身中我自相復別。汝以
T1571_.30.0196b15: 爲我。餘則爲非。餘以爲我。汝則爲非。是則此
T1571_.30.0196b16: 我相不決定。既無定相。便無定性。性相不定。
T1571_.30.0196b17: 非實非常。云何執我眞實常住。又立量言。自
T1571_.30.0196b18: 身我見。不隨自我自相而起。不縁餘我自相
T1571_.30.0196b19: 生故。如所餘縁所有心等。又自身我應不爲
T1571_.30.0196b20: 縁。發自我見汝許我故。如他身我。又諸我
T1571_.30.0196b21: 見。定不縁我。自他境相互有無故。如青黄等
T1571_.30.0196b22: 能縁之心。又一切我非我見境。諸餘有法所
T1571_.30.0196b23: 不攝故。猶如一切兎角等無。又一切我非實
T1571_.30.0196b24: 我性。是所知故。如一切法。是故我見不縁實
T1571_.30.0196b25: 我。諸所計我無實性相。一切智者皆非所見。
T1571_.30.0196b26: 唯諸愚人恒深樂著。如病眼境定非實有。故
T1571_.30.0196b27: 不可以我見所縁。證立此我實有常住。若第
T1571_.30.0196b28: 二者。頌曰
T1571_.30.0196b29:     豈不於無常 妄分別爲我
T1571_.30.0196c01: 論曰。若隨自覺執有我者。豈不但縁無常身
T1571_.30.0196c02: 等。虚妄分別執爲實我。所以者何。現見世間
T1571_.30.0196c03: 但縁身等。前後隨縁分位差別。虚妄計度。我
T1571_.30.0196c04: 肥我痩。我勝我劣。我明我闇。我苦我樂。身
T1571_.30.0196c05: 等無常可有是事。常住實我無此差別。由此
T1571_.30.0196c06: 比知。一切我見。皆無實我以爲境界。唯縁虚
T1571_.30.0196c07: 妄身等爲境。隨自妄想覺慧生故。如縁闇繩
T1571_.30.0196c08: 顛倒蛇執。又如世間虚妄分別。執有空華第
T1571_.30.0196c09: 二月等。必由先見世間少事。然後方執有如
T1571_.30.0196c10: 是事。我見執我亦復如是。先縁生滅五取蘊
T1571_.30.0196c11: 事。後方決定執有實我。又如夢中虚妄境界。
T1571_.30.0196c12: 隨先所見和合計度。我見境界亦復如是。先
T1571_.30.0196c13: 縁諸蘊。然後和合虚妄計度。又諸我見略有
T1571_.30.0196c14: 二種。一者倶生。二者分別。倶生我見。由無
T1571_.30.0196c15: 始來。内因力故恒與身倶。不待邪教及邪分
T1571_.30.0196c16: 別。任運而起。故名倶生。此復二種。一常相
T1571_.30.0196c17: 續。在第七識縁第八識。起自心相。即執爲我。
T1571_.30.0196c18: 名爲我見。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縁五取蘊。或
T1571_.30.0196c19: 總或別起自心相。即執爲我。名爲我見
T1571_.30.0196c20: 如是二種。倶生我見微細難斷。數數修習勝
T1571_.30.0196c21: 無我觀。方能除滅分別我見。由現在世外縁
T1571_.30.0196c22: 力故。非與身倶。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
T1571_.30.0196c23: 起。故名分別。此亦二種。一縁邪教所説蘊相。
T1571_.30.0196c24: 起自心相。分別爲我。名爲我見。二縁邪教所
T1571_.30.0196c25: 説我相。起自心相。分別爲我。名爲我見如是
T1571_.30.0196c26: 二種分別我見。麁重易斷聖諦現觀。初現行
T1571_.30.0196c27: 時即便除滅。如是所説一切我見。心外蘊境
T1571_.30.0196c28: 或有或無。心内蘊境一切皆有。是故我見皆
T1571_.30.0196c29: 縁無常。諸蘊行相妄執爲我。諸蘊行相從縁
T1571_.30.0197a01: 生故。是虚幻有妄所執我。非縁生故決定非
T1571_.30.0197a02: 有。故契經説。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
T1571_.30.0197a03: 所有我見。一切皆縁五取蘊起
T1571_.30.0197a04: 復次今應審問。諸翳盲徒空無我理。有何所
T1571_.30.0197a05: 失。而強分別固執我耶。若一切法空無我者。
T1571_.30.0197a06: 生死涅槃二事倶失。所以者何。由有我故。
T1571_.30.0197a07: 諸無智者樂著生死。先造能招善不善業。
T1571_.30.0197a08: 後受所感愛非愛果。諸有智者欣樂涅槃。先
T1571_.30.0197a09: 觀生死苦火煎逼。發心厭離。後方捨惡勤修
T1571_.30.0197a10: 諸善。得正解脱。如是一切皆由我成。我爲作
T1571_.30.0197a11: 者。我爲受者。我爲苦逼發心厭離。捨惡修善
T1571_.30.0197a12: 證得涅槃。若爾頌曰
T1571_.30.0197a13:     我即同於身 生生有變易
T1571_.30.0197a14:     故離身有我 常住理不然
T1571_.30.0197a15: 論曰。若我先造種種行業。後方領受種種果
T1571_.30.0197a16: 報。是則此我體應轉變。因必有轉變。果有差
T1571_.30.0197a17: 別故。無有道理。因不轉變而果衆多。及非恒
T1571_.30.0197a18: 有。謂所執我那落迦等。諸趣諸界生差別中。
T1571_.30.0197a19: 若能造受種種業果。則應同身生生變易。非
T1571_.30.0197a20: 天授等。身無變易。先能造作善惡二業。後能
T1571_.30.0197a21: 領受苦樂兩果。是故我體同所依身。能造受
T1571_.30.0197a22: 故。生生變易。有變易故。則有生滅。生滅相
T1571_.30.0197a23: 應。豈得常住。又所執我不離身等。有情數
T1571_.30.0197a24: 攝。體非常故。如所依身。是故執我常住離身。
T1571_.30.0197a25: 能爲作者。及爲受者。生死輪迴。皆不應理。以
T1571_.30.0197a26: 離身等無別用故
T1571_.30.0197a27: 復次云何此我能造諸業。若謂與身合故能
T1571_.30.0197a28: 造。由此内我有勤勇徳。因此徳故。與身和合
T1571_.30.0197a29: 起諸作業。此徳作業雖待依身。而屬於我。如
T1571_.30.0197b01: 以金石投於樹枝。重徳相應故有搖動。是徳
T1571_.30.0197b02: 作用雖待樹枝。而屬金石。此亦不然。有觸對
T1571_.30.0197b03: 物。可有如是動搖作用。汝我不爾。云何身合
T1571_.30.0197b04: 能造諸業。所以者何。頌曰
T1571_.30.0197b05:     若法無觸對 則無有動搖
T1571_.30.0197b06:     是故身作業 非命者能造
T1571_.30.0197b07: 論曰。一切能起動搖作業。決定不離有觸對
T1571_.30.0197b08: 物。我無觸對。雖與身合。云何能作搖動業
T1571_.30.0197b09: 因。如所執時無有觸對。雖與身合不能作業。
T1571_.30.0197b10: 心及心法唯能生風。風與身合方能造業。故
T1571_.30.0197b11: 所立因無不定過。此説近因。非展轉故。又可
T1571_.30.0197b12: 合者必有方分。兩物相觸無間名合。所執我
T1571_.30.0197b13: 等既無方分。云何與身合故造業。不可假説
T1571_.30.0197b14: 我有方分。即有實起作業功能。勿以假名説
T1571_.30.0197b15: 水爲火。即有實火焚燒作用。由能説人假説
T1571_.30.0197b16: 諸法。非能説人有差別故。令所説法其性轉
T1571_.30.0197b17: 變。法性決定前已具論。於本頌中。無觸對者。
T1571_.30.0197b18: 顯無方分。無動搖者。顯無合義。又自有動
T1571_.30.0197b19: 方能動他。如金石等要自有動。方能爲因令
T1571_.30.0197b20: 樹枝動。我既無動無形礙故。何能爲因令所
T1571_.30.0197b21: 依動。如金石等不動轉位。無觸對者顯無形
T1571_.30.0197b22: 礙。無形礙故自無有動。無動搖者顯非動因。
T1571_.30.0197b23: 如是所執無動神我。尚無能動一毫之力。況
T1571_.30.0197b24: 能造業得名作者。既不造業即無有果。若不
T1571_.30.0197b25: 受果何名受者
T1571_.30.0197b26: 復次如汝所言。我爲苦逼發心厭離捨惡修
T1571_.30.0197b27: 善得解脱者。此亦不然。何以故。頌曰
T1571_.30.0197b28:     我常非所害 豈煩修護因
T1571_.30.0197b29:     誰恐食金剛 執仗防衆蠹
T1571_.30.0197c01: 論曰。汝所計我既無變易。如太虚空其體常
T1571_.30.0197c02: 住。一切災苦皆不能害。豈煩精進修防護因。
T1571_.30.0197c03: 有變壞身。苦所逼害罪所塗染。理須防護。誰
T1571_.30.0197c04: 有智者。了知金剛物無能壞。而恐侵食。率侶
T1571_.30.0197c05: 執仗防諸蠹蟲。唯有愚人。或爲是事。可變壞
T1571_.30.0197c06: 物應加守衞。若汝意謂。命可害故。我亦隨害。
T1571_.30.0197c07: 此亦不然。我既是常。不應隨害。又汝計命三
T1571_.30.0197c08: 事和合。謂身我意前已遮破。我與身合無方
T1571_.30.0197c09: 分故。如汝所計。色等諸徳無和合義。又和
T1571_.30.0197c10: 合者無別有性。唯有方分無間而生。既無別
T1571_.30.0197c11: 體。復何所害。此設可害必隨所依。所依既常。
T1571_.30.0197c12: 云何可害。設復害命。於我何惱。以汝所計我
T1571_.30.0197c13: 常無礙。如太虚空寒暑風雨霜雹無損。如是
T1571_.30.0197c14: 我性苦何所惱。又所執我其性凝然。前後
T1571_.30.0197c15: 無變。設離衆惡。復何所増而名解脱。豈不
T1571_.30.0197c16: 此位善法増耶。我性既常。善増何益。所執
T1571_.30.0197c17: 我體常無改變。餘法雖生亦無増損。如是解
T1571_.30.0197c18: 脱。於我無用。是故執我常住無變。生死涅槃
T1571_.30.0197c19: 二事倶失。若空無我二事倶成
T1571_.30.0197c20: 大乘廣百論釋論卷第二
T1571_.30.0197c21:
T1571_.30.0197c22:
T1571_.30.0197c23:
T1571_.30.0197c24:
T1571_.30.0197c25: *大乘廣百論釋論卷第三
T1571_.30.0197c26:   聖天菩薩本 護法菩薩釋
T1571_.30.0197c27: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T1571_.30.0197c28:   破我品第二之餘
T1571_.30.0197c29: 復次有作是言。若無我者。心等生已無間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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