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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 (No. 1564_ 龍樹鳩摩羅什靑目釋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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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無異法故則無合。無合義今當説。問
曰。何故眼等三事無合。答曰
    見可見見者 是三各異方
    如是三法異 終無有合時
見是眼根。可見是色塵。見者是我。是三事各
在異處終無合時。異處者。眼在身内色在
身外。我者或言在身内。或言遍一切處。是
故無合。復次若謂有見法。爲合而見不合
而見。二倶不然。何以故。若合而見者。隨有
塵處應有根有我。但是事不然。是故不
合。若不合而見者。根我塵各在異處亦應
有見。而不見。何以故。如眼根在此不見
遠處瓶。是故二倶不見。問曰。我意根塵。四
事合故有知生。能知瓶衣等萬物。是故有
見可見見者。答曰。是事根品中已破。今當更
説。汝説四事合故知生。是知爲見瓶衣等
物已生。爲未見而生。若見已生者。知則無
用。若未見而生者。是則未合。云何有知生。
若謂四事一時合而知生。是亦不然。若一時
生則無相待。何以故。先有瓶次見後知生。
一時則無先後。知無故見可見見者亦無。如
是諸法如幻如夢無有定相。何得有合。
無合故空。復次
    染與於可染 染者亦復然
    餘入餘煩惱 皆亦復如是
如見可見見者無合故。染可染染者亦應無
合。如説見可見見者三法。則説聞可聞聞
者餘入等。如説染可染染者。則説瞋可瞋
瞋者餘煩惱等。復次
    異法當有合 見等無有異
    異相不成故 見等云何合
凡物皆以異故有合。而見等異相不可得。是
故無合。復次
    非但見等法 異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 皆亦無異相
非但見可見見者等三事異相不可得。一切
法皆無異相。問曰。何故無有異相。答曰
    異因異有異 異離異無異
    若法從因出 是法不異因
汝所謂異。是異因異法故名爲異。離異法
不名爲異。何以故。若法從衆縁生。是法不
異因。因壞果亦壞故。如因梁椽等有舍。
舍不異梁椽。梁椽等壞舍亦壞故。問曰。若
有定異法。有何咎。答曰
    若離從異異 應餘異有異
    離從異無異 是故無有異
若離從異有異法者。則應離餘異有異
法。而實離從異無有異法。是故無餘異。如
離五指異有拳異者拳異。應於瓶等異物
有異。今離五指異。拳異不可得。是故拳異。
於瓶等無有異法。問曰。我經説。異相不
從衆縁生。分別總相故有異相。因異相故
有異法。答曰
    異中無異相 不異中亦無
    無有異相故 則無此彼異
汝言分別總相故有異相。因異相故有異
法。若爾者。異相從衆縁生。如是即説衆縁
法。是異相離異法不可得故。異相因異法
而有。不能獨成。今異法中無異相。何以故。
先有異法故何用異相。不異法中亦無異
相。何以故。若異相在不異法中。不名不異
法。若二處倶無。即無異相。異相無故此彼法
亦無。復次異法無故亦無合
    是法不自合 異法亦不合
    合者及合時 合法亦皆無
是法自體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異
法亦不合。以異故。異事已成不須合故。如
是思惟。合法不可得。是故説合者合時合
法。皆不可得
中論卷第二



中論卷第三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觀有無品第十五 十一偈
問曰。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
瓶性布有布性。是性衆縁合時則出。答曰
    衆縁中有性 是事則不然
    性從衆縁出 即名爲作法
若諸法有性。不應從衆縁出。何以故。若
從衆縁出。即是作法無有定性。問曰。若諸
法性從衆縁作。有何咎。答曰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義
    性名爲無作 不待異法成
如金雜銅則非眞金。如是若有性則不須
衆縁。若從衆縁出當知無眞性。又性若決
定。不應待他出。非如長短彼此無定性
故待他而有。問曰。諸法若無自性。應有他
性。答曰
    法若無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於他性 亦名爲他性
諸法性衆縁作故。亦因待成故無自性。若爾
者。他性於他亦是自性。亦從衆縁生相待
故。亦無無故。云何言諸法從他性生。他性
亦是自性故。問曰。若離自性他性有諸法。
有何咎。答曰
    離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諸法則得成
汝説離自性他性有法者。是事不然。若離
自性他性則無有法何以故。有自性他性
法則成。如瓶體是自性依物是他性。問曰。
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今應有無。答曰
    有若不成者 無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壞名爲無
若汝已受有不成者。亦應受無亦無。何以
故。有法壞敗故名無。是無因有壞而有。復

    若人見有無 見自性他性
    如是則不見 佛法眞實義
若人深著諸法。必求有見。若破自性則見
他性。若破他性則見有。若破有則見無。若
破無則迷惑。若利根著心薄者。知滅諸見
安隱故。更不生四種戲論。是人則見佛法
眞實義。是故説上偈。復次
    佛能滅有無 化迦旃延
    經中之所説 離有亦離無
刪陀迦旃延經中。佛爲説正見義離有離
無。若諸法中少決定有者。佛不應破有無。
若破有則人謂爲無。佛通達諸法相故。説
二倶無。是故汝應捨有無見。復次
    若法實有性 後則不應
    性若有異相 是事終不然
若諸法決定有性。終不應變異。何以故。若
有自性。不應有異相。如上眞金喩。今
現見諸法有異相故。當知無有定相。復

    若法實有性 云何而可異
    若法實無性 云何而可異
若法定有性。云何可變異。若無性則無自
體。云何可變異。復次
    定有則著常 定無則著斷
    是故有智者 不應著有無
若法定有有相。則終無無相。是即爲常。何
以故。如説三世者。未來中有法相。是法
來至現在。轉入過去。不捨本相。是則爲
常。又説因中先有果。是亦爲常。若説定
有無。是無必先有今無。是則爲斷滅。斷滅
名無相續。因由是二見。即遠離佛法。問曰。
何故因有生常見。因無生斷見。答曰
    若法有定性 非無則是常
    先有而今無 是則爲斷滅
若法性定有。則是有相非無相。終不應無。
若無則非有。即爲無法。先已説過故。如
是則墮常見。若法先有。敗壞而無者。是名
斷滅。何以故。有不應無故。汝謂有無各有
定相故。若有斷常見者。則無罪福等破世
間事是故應捨
  中論觀縛解品第十六 十偈
問曰。生死非都無根本。於中應有衆生往
來若諸行往來。汝以何因縁故。説衆生及
諸行盡空無有往來。答曰
    諸行往來者 常不應往來
    無常亦不應 衆生亦復然
諸行往來六道生死中者。爲常相往來。爲
無常相往來。二倶不然。若常相往來者。則
無生死相續。以決定故。自性住故。若以無
常往來者。亦無往來生死相續。以不決定
故。無自性故。若衆生往來者。亦有如是
過。復次
    若衆生往來 陰界諸入中
    五種求盡無 誰有往來者
生死陰界入即是一義。若衆生於此陰界入
中往來者。是衆生於燃可燃品中。五種求
不可得。誰於陰界入中而有往來者。復次
    若從身至身 往來即無身
    若其無有身 則無有往來
若衆生往來。爲有身往來。爲無身往來。二
倶不然。何以故。若有身往來。從一身至一
身。如是則往來者無身。又若先已有身。不



應復從身至身。若先無身則無有。若無
有云何有生死往來。問曰。經説有涅槃滅
一切苦。是滅應諸行滅若衆生滅。答曰。二倶
不然。何以故
    諸行若滅者 是事終不然
    衆生若滅者 是事亦不然
汝説若諸行滅若衆生滅。是事先已答。諸行
無有性。衆生亦種種推求生死往來不可
得。是故諸行不滅。衆生亦不滅。問曰。若爾
者則無縛無解。根本不可得故。答曰
    諸行生滅相 不縛亦不解
    衆生如先説 不縛亦不解
汝謂諸行及衆生有縛解者。是事不然。諸
行念念生滅故。不應有縛解。衆生先説五
種推求不可得。云何有縛解。復次
    若身名爲縛 有身則不縛
    無身亦不縛 於何而有縛
若謂五陰身名爲縛。若衆生先有五陰。則
不應縛。何以故。一人有二身故。無身亦不
應縛。何以故。若無身則無五陰。無五陰
則空。云何可縛。如是第三更無所縛。復次
    若可縛先縛 則應縛可縛
    而先實無縛 餘如去來答
若謂可縛先有縛。則應縛可縛。而實離可
縛先無縛。是故不得言衆生有縛。或言。
衆生是可縛。五陰是縛。或言。五陰中諸煩惱
是縛。餘五陰是可縛。是事不然。何以故。若
離五陰先有衆生者。則應以五陰縛衆
生。而實離五陰無別衆生。若離五陰別有
煩惱者則應以煩惱縛五陰。而實離五陰
無別煩惱。復次如去來品中説。已去不去。
未去不去。去時不去。如是未縛不縛。縛已
不縛。縛時不縛。復次亦無有解。何以故
    縛者無有解 無縛亦無解
    縛時有解者 縛解則一時
縛者無有解。何以故。已縛故。無縛亦無解。
何以故。無縛故。若謂縛時有解。則縛解一
時。是事不然。又縛解相違故。問曰。有人修
道現入涅槃得解脱。云何言無。答曰
    若不受諸法 我當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 還爲受所縛
若人作是念。我離受得涅槃。是人即爲受
所縛。復次
    不離於生死 而別有涅槃
    實相義如是 云何有分別
諸法實相第一義中。不説離生死別有涅
槃。如經説。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
諸法實相中。云何言是生死是涅槃
  *中論觀業品第十七 三十三偈
問曰。汝雖種種破諸法。而業決定有。能令
一切衆生受果報。如經説。一切衆生皆隨
業而生。惡者入地獄。修福者生天。行道者
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應空。所謂業者
    人能降伏心 利益於衆生
    是名爲慈善 二世果報種
人有三毒。爲惱他故生行。善者先自滅
惡。是故説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
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惱衆生。是名利
益他。亦名慈善福徳。亦名今世後世樂果種
子。復次
    大聖説二業 思與從思生
    是業別相中 種種分別説
大聖略説業有二種。一者思。二者從思生。
是二業如阿毘曇中廣説。
    佛所説思者 所謂意業是
    所從思生者 即是口業
思是心數法。諸心數法中能發起有所作故
名業。因是思故起外身口業。雖因餘心心
數法有所作。但思爲所作本。故説思爲業。
是業今當説相
    身業及口業 作與無作業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從用生福徳 罪生亦如是
    及思爲七法 能了諸業相
口業者四種口業。身業者。三種身業。是七種
業有二種差別。有作有無作。作時名作
業。作已常隨逐生名無作業。是二種有善不
善。不善名不止惡。善名止惡。復有從用生
福徳。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
二種福。一從施生。二從用生。如人以箭射
人。若箭殺人有二種罪。一者從射生。二






者從殺生。若射不殺。射者但得射罪。無殺
罪。是故偈中説罪福從用生。如是名爲六
種業。第七名思。是七種即是分別業相。是
業有今世後世果報。是故決定有業有果
報故。諸法不應空。答曰
    業住至受報 是業即爲常
    若滅即無業 云何生果報
業若住至受果報。即爲是常。是事不然。何
以故。業是生滅相。一念尚不住。何況至果
報。若謂業滅。滅則無。云何能生果報。問曰
    如芽等相續 皆從種子生
    從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續
    從種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種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生
    從是而有果 離心無相續
    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業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從穀有芽。從芽有莖葉等相續。從是相
續而有果生。離種無相續生。是故從穀子
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先種後有果。故不
斷亦不常。如穀種喩。業果亦如是。初心起
罪福。猶如穀種。因是心餘心心數法相續
生。乃至果報。先業後果故不斷亦不常。若
離業有果報。則有斷常。是善業因縁果報
者。所謂
    能成福徳者 是十白業道
    二世五欲樂 即是白業報
白名善淨。成福徳因縁者。從是十白業道。
生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
不無益語不嫉不恚不邪見。是名爲善。從身
口意生是果報者。得今世名利。後世天人
中貴處生。布施恭敬等雖有種種福徳。略説
則攝在十善道中。答曰
    若如汝分別 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説 於義則不然
若以業果報相續故。以穀子爲喩者。其過
甚多。但此中不廣説。汝説穀子喩者。是喩
不然。何以故。穀子有觸有形。可見有相
續。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況心及業。無
觸無形不可見。生滅不住欲以相續。是
事不然。復次從穀子有芽等相續者。爲滅
已相續。爲不滅相續。若穀子滅已相續者。
則爲無因。若穀子不滅而相續者。從是穀
子常生諸穀。若如是者。一穀子則生一切
世間穀。是事不然。是故業果報相續則不
然。問曰
    今當復更説 順業果報義
    諸佛辟支佛 賢聖所稱歎
所謂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此性則無記 分別有四種
    見諦所不斷 但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若見諦所斷 而業至相似
    則得破業等 如是之過咎
    一切諸行業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爾時報獨生
    如是二種業 現世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 而業猶故在
    若度果已滅 若死已而滅
    於是中分別 有漏及無漏
不失法者。當知如券。業者如取物。是不失
法。欲界繋色界繋無色界繋亦不繋。若分別
善不善無記中。但是無記。是無記義阿毘
曇中廣説。見諦所不斷。從一果至一果。於
中思惟所斷。是以諸業。以不失法故果生。
若見諦所斷而業至相似。則得破業過。是
事阿毘曇中廣説。復次不失法者。於一界諸
業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時果報獨生。於現在
身從業更生業。是業有二種。隨重而受
報。或有言。是業受報已業猶在。以不念念
滅故。若度果已滅。若死已而滅者。須陀洹
等度果已而滅。諸凡夫及阿羅漢死已而滅。
於此中分別有漏及無漏者。從須陀洹等
諸賢聖。有漏無漏等應分別。答曰。是義倶不
離斷常過。是故亦不應受。問曰。若爾者。則
無業果報。答曰
    雖空亦不斷 雖有亦不常
    業果報不失 是名佛所説
此論所説義。離於斷常。何以故。業畢竟空
寂滅相。自性離有何法可斷何法可失。顛
倒因縁故往來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
從顛倒起。則是虚妄無實。無實故非常。復
次貪著顛倒不知實相故。言業不失。此是
佛所説。復次
    諸業本不生 以無定性故
    諸業亦不滅 以其不生故
    若業有性者 是則名爲常
    不作亦名業 常則不可作
    若有不作業 不作而有罪
    不斷於梵行 而有不淨過
    是則破一切 世間語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無有差別
    若言業決定 而自有性者
    受於果報已 而應更復受
    若諸世間業 從於煩惱
    是煩惱非實 業當何有實
第一義中諸業不生。何以故。無性故。以不
生因縁故則不滅。非以常故不滅。若不爾
者。業性應決定有。若業決定有性。則爲是
常。若常則是不作業。何以故。常法不可作
故。復次若有不作業者。則他人作罪此人
受報。又他人斷梵行而此人有罪。則破世
俗法。若先有者。冬不應思爲春事。春不應
思爲夏事。有如是等過。復次作福及作罪
者。則無有別異。起布施持戒等業。名爲作
福。起殺盜等業。名爲作罪。若不作而有業。
則無有分別。復次是業若決定有性。則一
時受果報已。復應更受。是故汝説以不失
法故有業報。則有如是等過。復次若業從
煩惱起。是煩惱無有決定。但從憶想分別
有。若諸煩惱無實。業云何有實。何以故。
因無性故業亦無性。問曰。若諸煩惱及業
無性不實。今果報身現有。應是實。答曰。
    諸煩惱及業 是説身因縁
    煩惱諸業空 何況於諸身
諸賢聖説。煩惱及業是身因縁。是中愛能
生。業能生上中下好醜貴賤等果報。今諸
煩惱及業。種種推求無有決定。何況諸身
有決定果。隨因縁故。問曰。汝雖種種因縁
破業及果報。而經説。有起業者。起業者有
故。有業有果報。如説
    無明之所蔽 愛結之所縛
    而於本作者 不即亦不
無始經中説。衆生爲無明所覆。愛結所縛。
於無始生死中。往來受種種苦樂。今受者
於先作者。不即是亦不異。若即是人作罪
受牛形。則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異則
失業果報墮於無因。無因則斷滅。是故
今受者於先作者。不即是亦不異。答曰
    業不從縁生 不從非縁生
    是故則無有 能起於業者
    無業無作者 何有業生果
    若其無有果 何有受果者
若無業無作業者。何有從業生果報。若
無果報。云何有受果報者。業有三種。五陰
中假名人是作者。是業於善惡處生。名爲
果報。若起業者尚無。何況有業有果報及
受果報者。問曰。汝雖種種破業果報及起
業者。而今現見衆生作業受果報。是事云
何。答曰
    如世尊神通 所作變化人
    如是變化人 復變作化人
    如初變化人 是名爲作者
    變化人所作 是則名爲業
    諸煩惱及業 作者及果報
    皆如幻與夢 如炎亦如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復化作化人。
如化人無有實事但可眼見。又化人口業
説法。身業布施等。是業雖無實而可眼見。
如是生死身作者及業。亦應如是知。諸煩
惱者。名爲三毒。分別有九十八使九結十纒
六垢等無量諸煩惱。業名爲身口意業。今世
後世分別有善不善無記。苦報樂報不苦不
樂報。現報業生報業後報業。如是等無量作
者。名爲能起諸煩惱業能受果報者。果報
名從善惡業生無記五陰。如是等諸業皆
空無性。如幻如夢。如炎如嚮
  *中論觀法品第十八 十二偈
問曰。若諸法盡畢竟空無生無滅。是名諸法
實相者。云何入。答曰。滅我我所著故。得一
切法空。無我慧名爲入。問曰。云何知諸法
無我。答曰
    若我是五陰 我即爲生滅
    若我異五陰 則非五陰
    若無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滅我我所故 名得無我智
    得無我智者 是則名實觀
    得無我智者 是人爲希有
    内外我我所 盡滅無有故
    諸受即爲滅 受滅則身滅
    業煩惱滅故 名之爲解脱
    業煩惱非實 入空戲論滅
    諸佛或説我 或説於無我
    諸法實相中 無我無非我
    諸法實相者 心行言語斷
    無生亦無滅 寂滅如涅槃
    一切實非實 亦實亦非實
    非實非非實 是名諸佛法
    自知不隨他 寂滅無戲論
    無異無分別 是則名實相
    若法從縁生 不即不異因
    是故名實相 不斷亦不常
    不一亦不異 不常亦不斷
    是名諸世尊 教化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滅盡
    諸辟支佛智 從於遠離生
有人説神。應有二種。若五陰即是神。若離
五陰有神。若五陰是神者神則生滅相。如
偈中説。若神是五陰即是生滅相。何以故。生
已壞敗故。以生滅相故。五陰是無常。如五
陰無常。生滅二法亦是無常。何以故。生滅
亦生已壞敗故無常。神若是五陰。五陰無常
故。神亦應無常生滅相。但是事不然。若離
五陰有神。神即無五陰相。如偈中説。若神
異五陰。則非五陰相。而離五陰更無有
法。若離五陰有法者。以何相何法而有。
若謂神如虚空離五陰而有者。是亦不
然。何以故。破六種品中已破。虚空無有法
名爲虚空。若謂以有信故有神。是事不
然。何以故。信有四種。一現事可信。二名比
知可信。如見煙知有火。三名譬喩可信。
如國無鋀石喩之如金。四名賢聖所説故
可信。如説有地獄有天有欝單曰。無
有見者。信聖人語故知。是神於一切信中
不可得。現事中亦無。比知中亦無。何以故。比
知。名先見故後比類而知。如人先見火有
煙。後但見煙則知有火。神義不然。誰能先
見神與五陰合。後見五陰知有神。若謂
有三種比知。一者如本。二者如殘。三者共
見。如本。名先見火有煙。今見煙知如本
有火。如殘。名如炊飯一粒熟知餘者皆熟。
共見。名如眼見人從此去到彼亦見其去。
日亦如是。從東方出至西方。雖不見去
以人有去相故。知日亦有去。如是苦樂
憎愛覺知等。亦應有所依。如見人民知必
依王。是事皆不然。何以故。共相信先見人
與去法合而至餘方。後見日到餘方故知
有去法。無有先見五陰與神合後見五
陰知有神。是故共相比知中亦無神。聖人
所説中亦無神。何以故。聖人所説。皆先眼見
而後説。又諸聖人説餘事可信故。當知説
地獄等亦可信。而神不爾。無有先見神而
後説者。是故於四信等諸信中。求神不可
得。求神不可得故無。是故離五陰無別神。
復次破根品中。見見者可見破故。神亦同破。
又眼見麁法尚不可得。何況虚妄憶想等而
有神。是故知無我。因有我故有我所。若
無我則無我所。修習八聖道分。滅我我所
因縁故。得無我無我所決定智慧
又無我無我所者。於第一義中亦不可得。無
我無我所者。能眞見諸法。凡夫人以我我
所障慧眼故。不能見實。今聖人無我我
所故。諸煩惱亦滅。諸煩惱滅故。能見諸法
實相。内外我我所滅故諸受亦滅。諸受滅故
無量後身皆亦滅。是名説無餘涅槃。問曰。
有餘涅槃云何。答曰。諸煩惱及業滅故。名心
得解脱。是諸煩惱業。皆從憶想分別生無
有實。諸憶想分別皆從戲論生。得諸法實
相畢竟空。諸戲論則滅。是名説有餘涅槃。
實相法如是。諸佛以一切智觀衆生故。種
種爲説。亦説有我亦説無我。若心未熟者。
未有涅槃分。不知畏罪。爲是等故説有
我。又有得道者。知諸法空但假名有我。
爲是等故説我無咎。又有布施持戒等福
徳。厭離生死苦惱畏涅槃永滅。是故佛爲
是等説無我。諸法但因縁和合。生時空生。
滅時空滅。是故説無我。但假名説有我。又
得道者。知無我不墮斷滅故説無我無
咎。是故偈中説。諸佛説有我亦説於無我。
若於眞實中不説我非我。問曰。若無我是
實。但以世俗故説有我。有何咎。答曰。因
破我法有無我。我決定不可得。何有無
我。若決定有無我。則是斷滅生於貪著。如
般若中説菩薩有我亦非行。無我亦非行。
問曰。若不説我非我空不空。佛法爲何所
説。答曰。佛説諸法實相。實相中無語言道。
滅諸心行。心以取相縁。生以先世業果報
故有。不能實見諸法。是故説心行滅。問曰。
若諸凡夫心不能見實。聖人心應能見實。
何故説一切心行滅。答曰。諸法實相即是
涅槃。涅槃名滅。是滅爲向涅槃故亦名爲
滅。若心是實。何用空等解脱門。諸禪定中。
何故以滅盡定爲第一。又亦終歸無餘涅
槃。是故當知。一切心行皆是虚妄。虚妄故
應滅。諸法實相者。出諸心數法。無生無滅
寂滅相。如涅槃。問曰經中説。諸法先來寂滅
相即是涅槃。何以言如涅槃。答曰。著法者。
分別法有二種。是世間是涅槃。説涅槃是
寂滅不説世間是寂滅。此論中説一切法
性空寂滅相。爲著法者不解故。以涅槃爲
喩。如汝説涅槃相空無相寂滅無戲論。一
切世間法亦如是
問曰。若佛不説我非我。諸心行滅。言語道
斷者。云何令人知諸法實相。答曰。諸佛無
量方便力。諸法無決定相。爲度衆生或説
一切實。或説一切不實。或説一切實不實。
或説一切非實非不實。一切實者。推求諸法
實性。皆入第一義平等一相。所謂無相。如
諸流異色異味入於大海則一色一味。一
切不實者。諸法未入實相時。各各分別觀
皆無有實。但衆縁合故有。一切實不實者。
衆生有三品有上中下。上者觀諸法相非
實非不實。中者觀諸法相一切實一切不實。
下者智力淺故。觀諸法相少實少不實。觀涅
槃無爲法不壞故實。觀生死有爲法虚僞故
不實。非實非不實者。爲破實不實故。説非
實非不實。問曰。佛於餘處。説離非有非無。
此中何以言非有非無是佛所説。答曰。餘處
爲破四種貪著故説。而此中於四句無戲
論。聞佛説則得道。是故言非實非不實。問
曰。知佛以是四句因縁説。又得諸法實相
者以何相可知。又實相云何。答曰。若能不
隨他。不隨他者。若外道雖現神力説是
道是非道。自信其心而不隨之。乃至變身
雖不知非佛。善解實相故心不可迴。此
中無法可取可捨故。名寂滅相。寂滅相故。
不爲戲論所戲論。戲論有二種。一者愛論。
二者見論。是中無此二戲論。二戲論無故。
無憶想分別。無別異相。是名實相。問曰。
若諸法盡空。將不墮斷滅耶。又不生不滅
或墮常耶。答曰不然。先説實相無戲論。心
相寂滅言語道斷。汝今貪著取相。於實
法中見斷常過。得實相者。説諸法從衆
縁生。不即是因亦不異因。是故不斷不
常。若果異因則是斷。若不異因則是常。問
曰。若如是解有何等利。答曰。若行道者。能
通達如是義。則於一切法。不一不異不斷
不常。若能如是。即得滅諸煩惱戲論。得常
樂涅槃。是故説諸佛以甘露味教化。如世
間言得天甘露漿。則無老病死無諸衰惱。
此實相法是眞甘露味。佛説實相有三種。
若得諸法實相。滅諸煩惱。名爲聲聞法。若
生大悲發無上心。名爲大乘。若佛不出
世。無有佛法時。辟支佛因遠離生智。若
佛度衆生已。入無餘涅槃。遺法滅盡。先世
若有應得道者。少觀厭離因縁。獨入山
林遠離憒鬧得道。名辟支佛
  中論<#0025_7/>觀時品第十九 六偈
問曰。應有時以因待故成。因有過去時。
則有未來現在時。因現在時。有過去未來
時。因未來時。有過去現在時。上中下一異
等法。亦相因待故有。答曰
    若因<#0025_8/>過去時 有<#0025_9/>未來<#0025_10/>現在
    未來及現在 應在過去時
若因過去時。有未來現在時者。則過去時
中。應有未來現在時。何以故。隨所因處有
法成。是處應有是法。如因燈有明成。隨
有燈處應有明。如是因過去時。成未來
現在時者。則過去時中。應有未來現在時。
若過去時中。有未來現在時者。則三時盡
名過去時。何以故。未來現在時。在過去時
中故。若一切時盡過去者。則無未來現在
時。盡過去故。若無未來現在時。亦應無過
去時。何以故。過去時因未來現在時故。名
過去時。如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如是
亦應因未來現在時成過去時。今無未來
現在時故。過去時亦應無。是故先説。因過
去時成未來現在時。是事不然。若謂過去
時中無未來現在時。而因過去時成未來
現在時。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過去時中 無未來現在
    未來現在時 云何因過去
若未來現在時。不在過去時中者。云何因
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何以故。若三時各異
相。不應相因待成。如瓶衣等物各自別成
不相因待。而今不因過去時。則未來現在
時不成。不因現在時。則過去未來時不成。
不因未來時。則過去現在時不成。汝先説
過去時中。雖無未來現在時。而因過去時。
成未來現在時者。是事不然。問曰。若不因
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而有何咎。答曰
    不因過去時 則無未來時
    亦無現在時 是故無二時
不因過去時。則不成未來現在時。何以故。
若不因過去時。有現在時者。於何處有
現在時。未來亦如是。於何處有未來時。是
故不因過去時。則無未來現在時。如是相
待有故。實無有時
    以如是義故 則知餘二時
    上中下一異 是等法皆無
以如是義故。當知餘未來現在亦應無。及
上中下一異等諸法亦應皆無。如因上有
中下。離上則無中下。若離上有中下。則
不應相因待。因一故有異。因異故有一。
若一實有不應因異而有。若異實有。不應
因一而有。如是等諸法。亦應如是破。問曰。
如有歳月日須臾等差別故知有時。答曰
    時住不可得 時去亦叵得
    時若不可得 云何説時相
    因物故有時 離物何有時
    物尚無所有 何況當有時
時若不住不應可得。時住亦無。若時不可
得。云何説時相。若無時相則無時。因物生
故則名時。若離物則無時。上來種種因縁
破諸物。物無故何有時
  ◎中論觀因果品第二十 二十四偈
問曰。衆因縁和合現有果生故。當知是果
從衆縁和合有。答曰
    若衆縁和合 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 何須和合生
若謂衆因縁和合有果生。是果則和合中
已有。而從和合生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果
若先有定體。則不應從和合生。問曰。衆縁
和合中雖無果。而果從衆縁生者。有何咎。
答曰
    若衆縁和合 是中無果者
    云何從衆縁 和合而果生
若從衆縁和合則果生者。是和合中無果。
而從和合生。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物無自
性。是物終不生復次
    若衆縁和合 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應有 而實不可得
若從衆縁和合中有果者。若色應可眼見。
若非色應可意知。而實和合中果不可得。是
故和合中有果。是事不然。復次
    若衆縁和合 是中無果者
    是則衆因縁 與非因縁同
若衆縁和合中無果者。則衆因縁即同非因
縁。如乳是酪因縁。若乳中無酪。水中亦無
酪。若乳中無酪則與水同。不應言但從
乳出。是故衆縁和合中無果者。是事不然。
問曰。因爲果作因已滅。而有因果。無如
是咎。答曰
    若因與果因 作因已而滅
    是因有二體 一與一則滅
若因與果作因已而滅者是因則有二體。一
謂與因。二謂滅因。是事不然。一法有二體
故。是故因與果作因已而滅。是事不然。問
曰。若謂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亦有果生。
有何咎。答曰
    若因不與果 作因已而滅
    因滅而果生 是果則無因
若是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者。則因滅已
而果生。是果則無因。是事不然。何以故。現
見一切果。無有無因生者。是故汝説因不
與果作因已而滅亦有果生者。是事不然。
問曰。衆縁合時而有果生者。有何咎。答曰
    若衆縁合時 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 則爲一時倶
若衆縁合時有果生者。則生者可生即一時
倶。但是事不爾何以故。如父子不得一時
生。是故汝説衆縁合時有果生者。是事不
然。問曰。若先有果生。而後衆縁合。有何咎。
答曰
    若先有果生 而後衆縁合
    此即離因縁 名爲無因果
若衆縁未合。而先有果生者。是事不然。
果離因縁故。則名無因果。是故汝説衆縁
未合時先有果生者。是事則不然。問曰。因
滅變爲果者。有何咎。答曰
    若因變爲果 因即至於果
    是則前生因 生已而復生
因有二種。一者前生。二者共生。若因滅變
果。是前生因應還更生。但是事不然。何
以故。已生物不應更生。若謂是因即變
爲果。是亦不然。何以故。若即是不名爲
變。若變不名即是。問曰。因不盡滅但名字
滅。而因體變爲果。如泥團變爲瓶。失泥團
名而瓶名生。答曰。泥團先滅而有瓶生。
不名爲變。又泥團體不獨生。瓶盆甕等皆
從泥中出。若泥團但有名。不應變爲瓶。
變名如乳變爲酪。是故汝説因名雖滅而
變爲果。是事不然。問曰。因雖滅失而能
生果。是故有果。無如是咎。答曰
    云何因滅失 而能生於果
    又若因在果 云何因生果
若因滅失已。云何能生果。若因不滅而與
果合。何能更生果。問曰。是因遍有果而果
生。答曰
    若因遍有果 更生何等果
    因見不見果 是二倶不生
是因若不見果。尚不應生果。何況見。若因
自不見果。則不應生果。何以故。若不見
果。果則不隨因。又未有果。云何生果若
因先見果。不應復生。果已有故。復次
    若言過去因 而於過去果
    未來現在果 是則終不合
    若言未來因 而於未來果
    現在過去果 是則終不合
    若言現在因 而於現在果
    未來過去果 是則終不合
過去果不與過去未來現在因合。未來果
不與未來現在過去因合。現在果不與現
在未來過去因合。如是三種果。終不與過
去未來現在因合。復次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有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因果不和合則無果。若無果云何因能
生果。若謂因果和合時因能生果者。是亦
不然。何以故。若果在因中。則因中已有果。
云何而復生。復次
    若因空無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無果者。以無果故因空。云何因生果。
如人不懷妊。云何能生子。若因先有果。已
有果故不應復生。復次今當説果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滅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滅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滅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滅
果若不空。不應生不應滅。何以故。果若因
中先決定有。更不須復生。生無故無滅。是
故果不空故。不生不滅。若謂果空故有生
滅。是亦不然。何以故。果若空。空名無所有。
云何當有生滅。是故説果空故不生不滅。
復次今以一異破因果
    因果是一者 是事終不然
    因果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異 因則同非因
    若果定有性 因爲何所生
    若果定無性 因爲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 則無有因相
    若無有因相 誰能有是果
    若從衆因縁 而有和合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是故果不從 縁合不合生
    若無有果者 何處有合法
是衆縁和合法。不能生自體。自體無故云
何能生果。是故果不從縁合生。亦不從不
合生。若無有果者。何處有合法
  *中論觀成壞品第二十一 二十偈
問曰。一切世間事現是壞敗相。是故有壞。答

    離成及共成 是中無有壞
    離壞及共壞 是中亦無成
若有成若無成倶無壞。若有壞若無壞倶
無成。何以故
    若離於成者 云何而有壞
    如離生有死 是事則不然
    成壞共有者 云何有成壞
    如世間生死 一時倶不然
    若離於壞者 云何當有成
    無常未曾有 不在諸法時
若離成壞不可得。何以故。若離成有壞者。
則不因成有壞。壞則無因。又無成法而
可壞。成名衆縁合。壞名衆縁散。若離成
有壞者。無成誰當壞。如無瓶不得言瓶
壞。是故離成無壞。若謂共成有壞者。是
亦不然。何以故。法先別成而後有合。合法
不離異。若壞離異壞則無因。是故共成亦
無壞。若離壞共壞無有成者。若離壞有
成成則爲常。常是不壞相。而實不見有法
常不壞相。是故離壞無成。若謂共壞有成
者。是亦不然。成壞相違。云何一時有。如人
有髮無髮不得一時倶。成壞亦爾。是故
共壞有成。是事不然。何以故。若謂分別法
者。説成中常有壞。是事不然。何以故。若成
中常有壞。則不應有住法。而實有住。是故
若離壞共壞不應有成。復次
    成壞共無成 離亦無有成
    是二倶不可 云何當有成
若成壞共亦無成。離亦無成。若共成則二法
相違。云何一時。若離則無因。二門倶不成。
云何當有成。若有應説。問曰現有盡滅相
法。是盡滅相法。亦説盡亦説不盡。如是則
應有成壞。答曰
    盡則無有成 不盡亦無成
    盡則無有壞 不盡亦不壞
諸法日夜中念念常滅盡過去。如水流不住。
是則名盡。是事不可取不可説。如野馬
無決定性可得。如是盡無決定性可得。
云何可得分別説有成。是故言盡亦不成。
成無故亦不應有壞。是故説盡亦無有壞。
又念念生滅常相續不斷故名不盡。如是法
決定常住不斷。云何可得分別説言今是
成時。是故説無盡亦無成。成無故無壞。是
故説不盡亦無壞。如是推求。實事不可得
故。無成無壞。問曰。且置成壞。但令有法
有何咎。答曰
    若離於成壞 是亦無有法
    若當離於法 亦無有成壞
離成壞無法者。若法無成無壞。是法應
或無或常。而世間無有常法。汝説離成壞
有法。是事不然。問曰。若離法但有成壞。
有何咎。答曰。離法有成壞。是亦不然。何以
故。若離法誰成誰壞。是故離法有成壞。是
事不然。復次
    若法性空者 誰當有成壞
    若性不空者 亦無有成壞
若諸法性空。空何有成壞。若諸法性不空。
不空則決定有。亦不應有成壞。復次
    成壞若一者 是事則不然
    成壞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推求成壞一則不可得。何以故。異相故。種種
分別故。又成壞異亦不可得。何以故。無有
別故。亦無因故。復次
    若謂以眼見 而有生滅者
    則爲是癡妄 而見有生滅
若謂以眼見有生滅者。云何以言説破。
是事不然。何以故。眼見生滅者。則是愚癡顛
倒故。見諸法性空無決定如幻如夢。但凡
夫先世顛倒因縁得此眼。今世憶想分別因
縁故。言眼見生滅。第一義中實無生滅。是
事已於破相品中廣説。復次
    從法不生法 亦不生非法
    從非法不生 法及於非法
從法不生法者。若失若至二倶不然。從
法生法。若至若失是則無因。無因則墮斷
常。若已至從法生法。是法至已而名爲生。
則爲是常。又生已更生。又亦無因生。是事
不然。若*已失從法生法者。是則失因。生
者無因。是故從失亦不生法。從法不生
非法者。非法名無所有。法名有。云何從有
相生無相。是故從法不生非法。從非法
不生法者。非法名爲無。無云何生有。若
從無生有者。是則無因。無因則有大過。
是故不從非法生法。不從非法生非法
者。非法名無所有。云何從無所有生無所
有。如兎角不生龜毛。是故不從非法生
非法。問曰。法非法雖種種分別故無生。但法
應生法。答曰
    法不從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從自他生 云何而有生
法未生時無所有故。又即自不生故。是故法
不自生。若法未生則亦無他。無他故不得
言從他生。又未生則無自。無自亦無他。
共亦不生。若三種不生。云何從法有法
生。復次
    若有所受法 即墮於斷常
    當知所受法 爲常爲無常
受法者。分別是善是不善常無常等。是人必
墮若常見若斷見。何以故。所受法應有二
種。若常若無常。二倶不然。何以故。若常即
墮常邊。若無常即墮斷邊。問曰
    所有受法者 不墮於斷常
    因果相續故 不斷亦不常
有人雖信受分別説諸法。而不墮斷常。
如經説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而不斷滅。雖
説罪福無量劫數不失。而不是常。何以故。
是法因果常生滅相續故往來不絶。生滅故
不常。相續故不斷。答曰
    若因果生滅 相續而不斷
    滅更不生故 因即爲斷滅
若汝説諸法因果相續故不斷不常。若滅法
已滅更不復生。是則因斷。若因斷云何有相
續。已滅不生故。復次
    法住於自性 不應有有無
    涅槃滅相續 則墮於斷滅
法決定在有相中。爾時無無相。如瓶定在
瓶相。爾時無失壞相。隨有瓶時無失壞相。
無瓶時亦無失壞相。何以故。若無瓶則無
所破。以是義故滅不可得。離滅故亦無生。
何以故。生滅相因待故。又有常等過故。是
故不應於一法而有有無。又汝先説因果
生滅相續故。雖受諸法不墮斷常。是事
不然。何以故。汝説因果相續故有三有相
續。滅相續名涅槃。若爾者。涅槃時應墮斷
滅。以滅三有相續故。復次
    若初有滅者 則無有後有
    初有若不滅 亦無有後有
初有名今世有。後有名來世有。若初有
滅次有後有。是即無因。是事不然。是故
不得言初有滅有後有。若初有不滅。亦
不應有後有。何以故。若初有未滅而有後
有者。是則一時有二有。是事不然。是故初
有不滅無有後有。問曰。後有不以初有
滅生。不以不滅生。但滅時生。答曰
    若初有滅時 而後有生者
    滅時是一有 生時是一有
若初有滅時。後有生者。即二有一時倶。一有
是滅時。一有是生時。問曰。滅時生時二有倶
者則不然。但現見初有滅時後有生。答曰
    若言於生滅 而謂一時者
    則於此陰死 即於此陰生
若生時滅時一時無二有。而謂初有滅時後
有生者。今應隨在何陰中死。即於此陰生。
不應餘陰中生。何以故。死者即是生者。
如是死生相違法。不應一時一處。是故汝
先説滅時生時一時無二有。但現見初有滅
時後有生者。是事不然。復次
    三世中求有 相續不可得
    若三世中無 何有有相續
三有名欲有色有無色有。無始生死中不得
實智故。常有三有相續。今於三世中諦求
不可得。若三世中無有。當於何處有有相
續。當知有有相續。皆從愚癡顛倒故有。實
中則無
中論卷第三








中論卷第四
 龍樹菩薩造*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觀如來品第二十二 十六偈
問曰。一切世中尊。唯有如來正遍知。號爲
法王。一切智人是則應有。答曰。今諦思惟。
若有應取。若無何所取。何以故。如來
    非陰不離陰 此彼不相在
    如來不有陰 何處有如來
若如來實有者。爲五陰是如來。爲離五陰
有如來。爲如來中有五陰。爲五陰中有如
來。爲如來有五陰。是事皆不然。五陰非是
如來。何以故。生滅相故。五陰生滅相。若如來
是五陰。如來即是生滅相。若生滅相者。如
來即有無常斷滅等過。又受者受法則一。受
者是如來。受法是五陰。是事不然。是故如來
非是五陰。離五陰亦無如來。若離五陰
有如來者。不應有生滅相。若爾者。如來
有常等過。又眼等諸根不能見知。但是事
不然。是故離五陰亦無如來。如來中亦
無五陰。何以故。若如來中有五陰。如器中
有果水中有魚者。則爲有異。若異者。即有
如上常等過。是故如來中無五陰。又五陰中
無如來。何以故。若五陰中有如來。如床上
有人器中有乳者。如是則有別異。如上説
過。是故五陰中無如來。如來亦不有五陰。
何以故。若如來有五陰。如人有子。如是則
有別異。若爾者。有如上過。是事不然。是故
如來不有五陰。如是五種求不可得。何等
是如來。問曰。如是義求如來不可得。而五
陰和合有如來。答曰
    陰合有如來 則無有自性
    若無有自性 云何因他有
若如來五陰和合故有。即無自性。何以故。
因五陰和合有故。問曰。如來不以自
有。但因他性有。答曰。若無自性。云何因
他性有。何以故。他性亦無自性。又無相待
因故。他性不可得。不可得故不名爲他。復

    法若因他生 是即爲非我
    若法非我者 云何是如來
若法因衆縁生。即無有我。如因五指有
拳。是拳無有自體。如是因五陰名我。是
我即無自體。我有種種名。或名衆生人天
如來等。若如來因五陰有。即無自性。無自
性故無我。若無我云何説名如來。是故偈
中説法若因他生是即爲非我。若法非我者
云何是如來。復次
    若無有自性 云何有他性
    離自性他性 何名爲如來
無自性。他性亦不應有。因自性故名
他性。此無故彼亦無。是故自性他性二倶無。
若離自性他性。誰爲如來。復
    若不因五陰 先有如來者
    以今受陰故 則説爲如來
    今實不受陰 更無如來法
    若以不受無 今當云何受
    若其未有受 所受不名受
    無有無受法 而名爲如來
    若於一異中 如來不可得
    五種求亦無 云何受中有
    又所受五陰 不從自性有
    若無自性者 云何有他性
若未受五陰。先有如來者。是如來今應受
五陰。已作如來。而實未受五陰時先無如
來。今云何當受。又不受五陰者。五陰不名
爲受。無有無受而名爲如來。又如來一異
中求不可得。五陰中五種求亦不可得。若爾
者。云何於五陰中説有如來。又所受五陰。
不從自性有。若謂從他性有。若不從自
性有。云何從他性有。何以故。以無自性
故。又他性亦無。復次
    以如是義故 受空受者空
    云何當以空 而説空如來
以是義思惟。受及受者皆空。若受空者。云
何以空受。而説空如來。問曰。汝謂受空受
者空。則定有空耶。答曰不然。何以故
    空則不可説 非空不可説
    共不共叵説 但以假名説
諸法空則不應説。諸法不空亦不應説。諸
法空不空亦不應説。非空非不空亦不應
説。何以故。但破相違故。以假名説。如是
正觀思惟。諸法實相中。不應以諸難爲難。
何以故
    寂滅相中無 常無常等四
    寂滅相中無 邊無邊等四
諸法實相。如是微妙寂滅。但因過去世。起
四種邪見。世間有常。世間無常。世間常無
常。世間非常非無常。寂滅中盡無。何以故。諸
法實相。畢竟清淨不可取。空尚不受。何況
有四種見。四種見皆因受生。諸法實相無
所因受。四種見皆以自見爲貴。他見爲賤。
諸法實相無有此彼。是故説寂滅中無四
種見。如因過去世有四種見。因未來世
有四種見亦如是。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
間有邊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問曰。若
如是破如來者。則無如來耶。答曰
    邪見深厚者 則説無如來
    如來寂滅相 分別有亦非
邪見有二種。一者破世間樂。二者破涅槃
道。破世間樂者。是麁邪見。言無罪無福。
無如來等賢聖。起是邪見捨善爲惡。則破
世間樂。破涅槃道者。貪著於我。分別有無。
起善滅惡。起善故得世間樂。分別有無故
不得涅槃。是故若言無如來者。是深厚邪
見。乃失世間樂。何況涅槃。若言有如來。亦
是邪見。何以故。如來寂滅相。而種種分別故。
是故寂滅相中。分別有如來。亦爲非
    如是性空中 思惟亦不可
    如來滅度後 分別於有無
諸法實相性空故。不應於如來滅後思惟
若有若無。若有無。如來從本已來畢竟空。
何況滅後
    如來過戲論 而人生戲論
    戲論破慧眼 是皆不見佛
戲論名憶念取相分別此彼。言佛滅不滅
等。是人爲戲論。覆慧眼故不能見如來法
身。此如來品中。初中後思惟。如來定性不
可得。是故偈説
    如來所有性 即是世間性
    如來無有性 世間亦無性
此品中思惟推求。如來性即是一切世間性。
問曰。何等是如來性。答曰。如來無有性。同
世間無性
  中論觀顛倒品第二十三 二十四偈
問曰
    從憶想分別 生於貪恚癡
    淨不淨顛倒 皆從衆縁生
經説因淨不淨顛倒。憶想分別生貪恚癡。是
故當知有貪恚癡。答曰
    若因淨不淨 顛倒生三毒
    三毒即無性 故煩惱無實
若諸煩惱。因淨不淨顛倒。憶想分別生。即
無自性。是故諸煩惱無實。復次
    我法有以無 是事終不成
    無我諸煩惱 有無亦不成
我無有因縁若有若無而可成。今無我諸
煩惱云何以有無而可成。何以故
    誰有此煩惱 是即爲不成
    若離是而有 煩惱則無屬
煩惱名爲能惱他。惱他者應是衆生。是衆
生於一切處推求不可得。若謂離衆生但
有煩惱。是煩惱則無所屬。若謂雖無我而
煩惱屬心。是事亦不然。何以故
    如身見五種 求之不可得
    煩惱於垢心 五求亦不得
如身見。五陰中五種求不可得。諸煩惱亦於
垢心中。五種求亦不可得。又垢心於煩惱
中。五種求亦不可得。復次
    淨不淨顛倒 是則無自性
    云何因此二 而生諸煩惱
淨不淨顛倒者。顛倒名虚妄。若虚妄即
性。無性則無顛倒。若無顛倒。云何因顛倒
起諸煩惱。問曰
    色聲香味觸 及法爲六種
    如是之六種 是三毒根本
是六入三毒根本。因此六入生淨不淨顛
倒。因淨不淨顛倒生貪恚癡。答曰
    色聲香味觸 及法體六種
    皆空如炎夢 如乾闥婆城
    如是六種中 何有淨不淨
    猶如幻化人 亦如鏡中像
色聲香味觸法自體。未與心和合時。空無
所有。如炎如夢。如化如鏡中像。但誑惑
於心無有定相。如是六入中。何有淨不淨。
復次
    不因於淨相 則無有不淨
    因淨有不淨 是故無不淨
若不因於淨。先無有不淨。因何而説不
淨。是故無不淨。復次
    不因於不淨 則亦無有淨
    因不淨有淨 是故無有淨
若不因不淨。先無有淨。因何而説淨。是
故無有淨。復次
    若無有淨者 何由而有貪
    若無有不淨 何由而有恚
無淨不淨故。則不生貪恚。問曰。經説常等
四顛倒。若無常中見常。是名顛倒。若無常
中見無常。此非顛倒。餘三顛倒亦如是。有
顛倒故。顛倒者亦應有。何故言都無。答

    於無常著常 是則名顛倒
    空中無有常 何處有常倒
若於無常中著常。名爲顛倒。諸法性空中
無有常。是中何處有常顛倒。餘三亦如是。
復次
    若於無常中 著無常非倒
    空中無無常 何有非顛倒
若著無常言是無常。不名爲顛倒者。諸法
性空中無無常。無常無故誰爲非顛倒。餘三
亦如是。復次
    可著著者著 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滅相 云何而有著
可著名物著者名作者。著名業。所用法名
所用事。是皆性空寂滅相。如如來品中所
説。是故無有著。復次
    若無有著法 言邪是顛倒
    言正不顛倒 誰有如是事
著名憶想分別此彼有無等。若無此著者。
誰爲邪顛倒。誰爲正不顛倒。復次
    有倒不生倒 無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 不倒亦不
    若於顛倒時 亦不生顛倒
    汝可自觀察 誰生於顛倒
已顛倒者。則更不生顛倒。已顛倒故。不顛
倒者亦不顛倒。無有顛倒故。顛倒時亦
不顛倒。有二過故。汝今除憍慢心。善自
觀察。誰爲顛倒者。復次
    諸顛倒不生 云何有此義
    無有顛倒故 何有顛倒者
顛倒種種因縁破故。墮在不生。彼貪著不
生。謂不生是顛倒實相。是故偈説。云何名
不生爲顛倒。乃至無漏法尚不名爲不生
相。何況顛倒是不生相。顛倒無故何有顛倒
者。因顛倒有顛倒者。復次
    常我樂淨 而是實有者
    是常我樂淨 則非是顛倒
*若常我樂淨是四實有性者。是常我樂淨
則非顛倒。何以故。定有實事故。云何言顛
倒。若謂常*我樂淨倒是四無者。無常苦無
我不淨。是四應實有。不名顛倒。顛倒相違
名不顛倒。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常我樂淨 而實無有者
    無常苦不淨 是則亦應無
若*常我樂淨是四實無。無故無常等四事
亦不應有。何以故。無相因待故。復次
    如是顛倒滅 無明則亦滅
    以無明滅故 諸行等亦滅
如是者如其義。滅諸顛倒故。十二因縁根
本無明亦滅。無明滅故三種行業。乃至老死
等皆滅。復次
    若煩惱性實 而有所屬者
    云何當可斷 誰能斷其性
若諸煩惱即是顛倒。而實有性者。云何可
斷。誰能斷其性。若謂諸煩惱皆虚妄無性
而可斷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煩惱虚妄 無性無屬者
    云何當可斷 誰能斷無性
若諸煩惱虚妄無性。則無所屬。云何可斷。
誰能斷無性法
  ◎中論觀四諦品第二十四 四十偈
問曰。破四顛倒。通達四諦。得四沙門果
    若一切皆空 無生亦無滅
    如是則無有 四聖諦之法
    以無四諦故 見苦與斷集
    證滅及修道 如是事皆無
    以是事無故 則無四道果
    無有四果故 向者亦無
    若無八賢聖 則無有僧寶
    以無四諦故 亦無有法寶
    以無法僧寶 亦無有佛寶
    如是説空者 是則破三寶
若一切世間皆空無所有者。即應無生無
滅。以無生無滅故。則無四聖諦。何以故。
從集諦生苦諦。集諦是因苦諦是果。滅苦
集諦名爲滅諦。能至滅諦名爲道諦。道諦
是因滅諦是果。如是四諦有因有果。若無
生無滅則無四諦。四諦無故。則無見苦斷
集證滅修道。見苦斷集證滅修道無故。則無
四沙門果。四沙門果無故。則無四向四得者。
若無此八賢聖。則無僧寶。又四聖諦無故。
法寶亦無。若無法寶僧寶者。云何有佛。得
法名爲佛。無法何有佛。汝説諸法皆空。則
壞三寶。復次
    空法壞因果 亦壞於罪福
    亦復悉毀壞 一切世俗法
若受空法者。則破罪福及罪福果報。亦破
世俗法。有如是等諸過故。諸法不應空。答

    汝今實不能 知空空因縁
    及知於空義 是故自生惱
汝不解云何是空相。以何因縁説空。亦不
解空義。不能如實知故。生如是疑難。復

    諸佛依二諦 爲衆生説法
    一以世俗諦 二第一義諦
    若人不能知 分別於二諦
    則於深佛法 不知眞實義
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虚
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眞知顛倒性。故
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
爲實。諸佛依是二諦。而爲衆生説法。若人
不能如實分別二諦。則於甚深佛法。不
知實義。若謂一切法不生是第一義諦。不




須第二俗諦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不依俗諦 不得第一義
    不得第一義 則不得涅槃
第一義皆因言説。 言説是世俗。是故若不
依世俗。第一義則不可説。若不得第一
義。云何得至涅槃。是故諸法雖無生。而有
二諦。復次
    不能正觀空 鈍根則自害
    如不善咒術 不善捉毒蛇
若人鈍根。不善解空法。於空有失而生邪
見。如爲利捉毒蛇不能善捉反爲所害。
又如咒術欲有所作不能善成則還自害。
鈍根觀空法亦如是。復次
    世尊知是法 甚深微妙相
    非鈍根所及 是故不欲説
世尊以法甚深微妙。非鈍根所解。是故不
欲説。復次
    汝謂我著空 而爲我生過
    汝今所説過 於空則無有
汝謂我著空故。爲我生過。我所説性空。空
復空。無如是過。復次
    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
    若無空義者 一切則不成
以有空義故。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皆悉成
就。若無空義。則皆不成就。復次
    汝今自有過 而以迴向我
    如人乘馬者 自忘於所乘
汝於有法中有過不能自覺。而於空中見
過。如人乘馬而忘其所乘。可以故
    若汝見諸法 決定有性者
    即爲見諸法 無因亦無縁
汝説諸法有定性。若爾者。則見諸法無因
無縁。何以故。若法決定有性。則應不生
不滅。如是法何用因縁。若諸法從因縁生
則無有性。是故諸法決定有性。則無因縁。
若謂諸法決定住自性。是則不然。何以故
    即爲破因果 作作者作法
    亦復壞一切 萬物之生滅
諸法有定性。則無因果等諸事。如偈説
    衆因縁生法 我説即是無
    亦爲是假名 亦是中道義
    未曾有一法 不從因縁生
    是故一切法 無不是空者
衆因縁生法。我説即是空。何以故。衆縁具足
和合而物生。是物屬衆因縁故無自性。無
自性故空。空亦復空。但爲引導衆生故。
以假名説。離有無二邊故名爲中道。是法
無性故不得言有。亦無空故不得言無。
若法有性相。則不待衆縁而有。若不待
衆縁則無法。是故無有不空法。汝上所説
空法有過者。此過今還在汝。何以故
    若一切不空 則無有生滅
    如是則無有 四聖諦之法
若一切法各各有性不空者。則無有生滅。
無生滅故。則無四聖諦法。何以故
    苦不從縁生 云何當有苦
    無常是苦義 定性無無常
苦不從縁生故則無苦。何以故。經説無常
是苦義。若苦有定性。云何有無常。以不捨
自性故。復次
    若苦有定性 何故從集生
    是故無有集 以破空義故
若苦有定性者。則不應更生。先已有故。
若爾者。則無集諦。以壞空義故。復次
    苦若有定性 則不應有滅
    汝著定性故 即破於滅諦
苦若有定性者。則不應滅。何以故。性則無
滅故。復次
    苦若有定性 則無有修道
    若道可修習 即無有定性
法若定有。則無有修道。何以故。若法實者
則是常。常則不可増益。若道可修。道則無
有定性。復次
    若無有苦諦 及無集滅諦
    所可滅苦道 竟爲何所至
諸法若先定有性。則無苦集滅諦。今滅苦
道。竟爲至何滅苦處。復次
    若苦定有性 先來所不見
    於今云何見 其性不異故
若先凡夫時。不能見苦性。今亦不應見。何
以故。不見性定故。復次
    如見苦不然 斷集及證滅
    修道及四果 是亦皆不然
如苦諦性先不見者後亦不應見。如是亦
不應有斷集證滅修道。何以故。是集性先
來不斷。今亦不應斷。性不可斷故。滅先來
不證。今亦不應證。先來不證故。道先來不
修。今亦不應修。先來不修故。是故四聖諦。
見斷證修四種行。皆不應有。四種行無故。
四道果亦無。何以故
    是四道果性 先來不可得
    諸法性若定 今云何可得
諸法若有定性。四沙門果先來未得。今云何
可得。若可得者。性則無定。復次
    若無有四果 則無得向者
    以無八聖故 則無有僧寶
無四沙門果故。則無得果向果者。無八賢
聖故。則無有僧寶。而經説八賢聖。名爲僧
寶。復次
    無四聖諦故 亦無有法寶
    無法寶僧寶 云何有佛寶
行四聖諦得涅槃法。若無四諦則無法寶。
若無二寶云何當有佛寶。汝以如是因縁。
説諸法定性。則壞三寶問曰。汝雖破諸法。
究竟道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應有。因是道
故名爲佛。答曰
    汝説則不因 菩提而有佛
    亦復不因佛 而有於菩提
汝説諸法有定性者。則不應因菩提有
佛。因佛有菩提。是二性常定故。復次
    雖復勤精進 修行菩提道
    若先非佛性 不應得成佛
以先無性故。如鐵無金性。雖復種種鍛
煉。終不成金。復次
    若諸法不空 無作罪福者
    不空何所作 以其性定故
若諸法不空。終無有人作罪福者。何以故。
罪福性先已定故。又無作作者故。復次
    汝於罪福中 不生果報者
    是則離罪福 而有諸果報
汝於罪福因縁中。皆無果報者。則應離罪
福因縁而有果報。何以故。果報不待因出
故。問曰。離罪福可無善惡果報。但從罪
福有善惡果報。答曰
    若謂從罪福 而生果報者
    果從罪福生 云何言不空
若離罪福無善惡果。云何言果不空。若爾
作者則無罪福。汝先説諸法不空。是
事不然。復次
    汝破一切法 諸因縁空義
    則破於世俗 諸餘所有法
汝若破衆因縁法第一空義者。則破一切世
俗法。何以故
    若破於空義 即應無所作
    無作而有作 不作名作者
若破空義。則一切果皆無作無因。又不作
而作。又一切作者不應有所作。又離作者。
應有業有果報有受者。但是事皆不然。是
故不應破空。復次
    若有決定性 世間種種相
    則不生不滅 常住而不壞
若諸法有定性。則世間種種相。天人畜生萬
物。皆應不生不滅常住不壞。何以故。有實
性不可變異故。而現見萬物。各有變異相
生滅變易。是故不應有定性。復次
    若無有空者 未得不應得
    亦無斷煩惱 亦無苦盡事
若無有空法者。則世間出世間所有功徳未
得者。皆不應得。亦不應有斷煩惱者。亦
無苦盡。何以故。以性定故
    是故經中説 若見因縁法
    則爲能見佛 見苦集滅道
若人見一切法從衆縁生。是人即能見佛
法身。増益智慧。能見四聖諦苦集滅道。見
四聖諦得四果滅諸苦惱。是故不應破空
義。若破空義則破因縁法。破因縁法。則破
三寶。若破三寶。則爲自破。
  *中論觀涅槃品第二十五 二十四偈
問曰
    若一切法空 無生無滅者
    何斷何所滅 而稱爲涅槃
若一切法空。則無生無滅。無生無滅者。何
所斷何所滅。而名爲涅槃。是故一切法不
應空。以諸法不空故。斷諸煩惱滅五陰。
名爲涅槃。答曰
    若諸法不空 則無生無滅
    何斷何所滅 而稱爲涅槃
若一切世間不空。則無生無滅。何所斷何
所滅。而名爲涅槃。是故有無二門。則非
至涅槃。所名涅槃者
    無得亦無至 不斷亦不常
    不生亦不滅 是説名涅槃
無得者。於行於果無所得。無至者。無處
可至。不斷者。五陰先來畢竟空故。得道入
無餘涅槃時。亦無所斷。不常者。若有法可
得分別者。則名爲常。涅槃寂滅無法可分
別故。不名爲常。生滅亦爾。如是相者名爲
涅槃。復次經説。涅槃非有非無非有無。非
非有非非無。一切法不受内寂滅名涅槃。
何以故
    涅槃不名有 有則老死相
    終無有有法 離於老死相
眼見一切萬物皆生滅故。是老死相。涅槃若
是有則應有老死相。但是事不然。是故涅
槃不名有。又不見離生滅老死別有定法
而名涅槃。若涅槃是有即應有生滅老死
相。以離老死相故。名爲涅槃。復次
    若涅槃是有 涅槃即有爲
    終無有一法 而是無爲者
涅槃非是有。何以故。一切萬物從衆縁生。
皆是有爲。無有一法名爲無爲者。雖常法
假名無爲。以理推之。無常法尚無有。何
況常法不可見不可得者。復次
    若涅槃是有 云何名無受
    無有不從受 而名爲有法
若謂涅槃是有法者。經則不應説無受是
涅槃。何以故。無有有法不受而有。是故涅
槃非有。問曰。若有非涅槃者無應是涅槃
耶。答曰
    有尚非涅槃 何況於無耶
    涅槃無有有 何處當有無
若有非涅槃。無云何是涅槃。何以故。因有
故有無。若無有。何有無。如經説。先有今
無則名無。涅槃則不爾。何以故。非有法變
爲無故。是故無亦不作涅槃。復次
    若無是涅槃 云何名不受
    未曾有不受 而名爲無法
若謂無是涅槃。經則不應説不受名涅槃。
何以故。無有不受而名無法。是故知涅槃
非無。問曰。若涅槃非有非無者。何等是涅
槃。答曰
    受諸因縁故 輪轉生死中
    不受諸因縁 是名爲涅槃
不如實知顛倒故。因五受陰往來生死。如
實知顛倒故。則不復因五受陰往來生
死。無性五陰不復相續故。説名涅槃。復次
    如佛經中説 斷有斷非有
    是故知涅槃 非有亦非無
有名三有。非有名三有斷滅。佛説斷此二
事故。當知涅槃非有亦非無。問曰。若有若
無非涅槃者。今有無共合。是涅槃耶。答曰
    若謂於有無 合爲涅槃者
    有無即解脱 是事則不然
若謂於有無合爲涅槃者。即有無二事合
爲解脱。是事不然。何以故。有無二事相違
故。云何一處有。復次
    若謂於有無 合爲涅槃者
    涅槃非無受 是二從受生
謂有無合爲涅槃者。經不應説涅槃
名無受。何以故。有無二事從受生。相因而
有。是故有無二事。不得合爲涅槃。復次
    有無共合成 云何名涅槃
    涅槃名無爲 有無是有爲
有無二事共合。不得名涅槃。涅槃名無爲。
有無是有爲。是故有無非是涅槃。復次
    有無二事共 云何是涅槃
    是二不同處 如明暗不倶
有無二事。不得名涅槃。何以故。有無相違
一處不可得。如明暗不倶。是故有時無無。
無時無有。云何有無共合。而名爲涅槃。問
曰。若有無共合非涅槃者。今非有非無應
是涅槃。答曰
    若非有非無 名之爲涅槃
    此非有非無 以何而分別
若涅槃非有非無者。此非有非無。因何而
分別。是故非有非無是涅槃者。是事不然。
復次
    分別非有無 如是名涅槃
    若有無成者 非有非無成
汝分別非有非無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
故。若有無成者。然後非有非無成。有相違名
無。無相違名有。是有無第三句中已破。有
無無故。云何有非有非無。是故涅槃。非非
有非非無。復次
    如來滅度後 不言有與無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如來現在時 不言有與無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若如來滅後若現在。有如來亦不受。無如
來亦不受。亦有如來亦無如來亦不受。非
有如來非無如來亦不受。以不受故。不
應分別涅槃有無等。離如來誰當得涅
槃。何時何處以何法説涅槃。是故一切時
一切種。求涅槃相不可得。復次
    涅槃與世間 無有少分別
    世間與涅槃 亦無少分別
五陰相續往來因縁故。説名世間。五陰性畢
竟空無受寂滅。此義先已説。以一切法不生
不滅故。世間與涅槃無有分別。涅槃與世
間亦無分別。復次
    涅槃之實際 及與世間際
    如是二際者 無毫釐差別
究竟推求世間涅槃實際無生際。以平等不
可得故。無毫釐差別。復次
    滅後有無等 有邊等常等
    諸見依涅槃 未來過去世
如來滅後有如來無如來。亦有如來亦無
如來。非有如來非無如來。世間有邊世
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邊
非無邊。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
世間非有常非無常。此三種十二見。如來滅
後有無等四見。依涅槃起。世間有邊無邊
等四見。依未來世起。世間常無常等四見。
依過去世起。如來滅後有無等不可得。涅槃
亦如是。如世間前際後際有邊無邊有常無
常等不可得。涅槃亦如是。是故説世間涅槃
等無有異。復次
    一切法空故 何有邊無邊
    亦邊亦無邊 非有非無邊
    何者爲一異 何有常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諸法不可得 滅一切戲論
    無人亦無處 佛亦無所説
一切法一切時一切種。從衆縁生故。畢竟空
故無自性。如是法中。何者是有邊誰爲有
邊。何者是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
邊。誰爲非有邊非無邊。何者是常誰爲
常。何者是無常。常無常非常非無常。誰爲非
常非無常。何者身即是神。何者身異於神。
如是等六十二邪見。於畢竟空中皆不可得。
諸有所得皆息。戲論皆滅。戲論滅故。通達諸
法實相得安隱道。從因縁品來。分別推求
諸法。有亦無。無亦無。有無亦無。非有非無亦
無。是名諸法實相。亦名如法性實際涅槃。
是故如來無時無處。爲人説涅槃定相。是
故説諸有所得皆息。戲論皆滅
  *中論觀十二因縁品第二十六 九偈
問曰汝以摩訶衍説第一義道。我今欲聞
説聲聞法入第一義道。答曰
    衆生癡所覆 爲後起三行
    以起是行故 隨行墮六趣
    以諸行因縁 識受六道身
    以有識著故 増長於名色
    名色増長故 因而生六入
    情塵識和合 而生於六
    因於六觸故 即生於三
    以因三受故 而生於渇愛
    因愛有四取 因取故有
    若取者不取 則解脱無有
    從有而有生 從生有老死
    從老死故有 憂悲諸苦惱
    如是等諸事 皆從生而有
    但以是因縁 而集大苦陰
    是謂爲生死 諸行之根本
    無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爲
    以是事滅故 是事則不生
    但是苦陰聚 如是而正滅
凡夫爲無明所盲故。以身口意業。爲後身
起六趣諸行。隨所起行有上中下。識入六
趣隨行受身。以識著因縁故名色集。名
色集故有六入。六入因縁故有六觸。六觸因
縁故有三受。三受因縁故生渇愛。渇愛因縁
故有四取。四取取時以身口意業起罪福。
令後三有相續。從有而有生。從生而有老
死。從老死有憂悲苦惱種種衆患。但有大
苦陰集。是故知凡夫無智。起此生死諸行根
本。智者所不起。以如實見故。則無明滅。
無明滅故諸行亦滅。以因滅故果亦滅。如
是修習觀十二因縁生滅智故是事滅。是事
滅故乃至生老死憂悲大苦陰皆如實正滅。
正滅者畢竟滅。是十二因縁生滅義。如阿毘
曇修多羅中廣説
*中論觀邪見品第二十七 三十一偈
問曰。已聞大乘法破邪見。今欲聞聲聞法
破邪見。答曰
    我於過去世 爲有爲是無
    世間常等見 皆依過去世
    我於未來世 爲作爲不作
    有邊等諸見 皆依未來世
我於過去世。爲有爲無。爲有無爲非有非
無。是名常等諸見依過去世。我於未來世。
爲作爲不作。爲作不作爲非作非不作。是
名邊無邊等諸見依未來世。如是等諸邪
見。何因縁故名爲邪見。是事今當説
    過去世有我 是事不可得
    過去世中我 不作今世我
    若謂我即是 而身有異相
    若當離於身 何處別有我
    離有無身我 是事爲已成
    若謂身即我 若都無有我
    但身不爲我 身相生滅故
    云何當以受 而作於受者
    若離身有我 是事則不然
    無受而有我 而實不可得
    今我不離受 亦不即是受
    非無受非無 此即決定義
我於過去世有者。是事不然。何以故。先世
中我不即作今我。有常過故。若常則有無
量過。何以故。如人修福因縁故作天而後
作人。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天即是人。又
人以罪業因縁故作旃陀羅。後作婆羅門。
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旃陀羅即是婆羅門。
譬如舍衞國婆羅門名提婆達。到王舍城
亦名提*婆達。不以至王舍城故爲異。若
作天後作人。則天即是人。旃陀羅即是
婆羅門。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天不即是人。
旃陀羅不即是婆羅門。有此等常過故。若
謂先世我不作今我。如人浣衣時名爲浣
者。刈時名爲刈者。而浣者與刈者雖不異。
而浣者不即是刈者。如是我受天身名爲
天。我受人身名爲人。我不異而身有異
者。是事不然。何以故。若即是者。不應言
天作人。今浣者於刈者。爲異爲不異。若
不異。浣者應即是刈者。如是先世天即是
人。旃陀羅即是婆羅門。我亦有常過。若異
者。浣者即不作刈者。如是天不作人。我亦
無常。無常則無我相。是故不得言即是。問
曰。我即是。但因受故分別是天是人。受名
五陰身。以業因縁故分別是天是人是旃陀
羅是婆羅門。而我實非天非人。非旃陀羅
非婆羅門。是故無如是過。答曰。是事不然。
何以故。若身作天作人。作旃陀羅作婆羅
門。非是我者。則離身別有我。今罪福生死
往來。皆是身非是我。罪因縁故墮三惡道。
福因縁故生三善道。若苦樂瞋喜憂怖等。皆
是身非我者。何用我爲。如治俗人罪。不豫
出家人。五陰因縁相續罪福不失故有解脱。
若皆是身非我者。何用我爲。問曰。罪福等
依止於我。我有所知身無所知故。知者應
是我。起業因縁罪福是作法。當知應有作
者。作者是我。身是我所用。亦是我所住處。譬
如舍主以草木泥墍等治舍。自爲身故
隨所用治舍有好惡。我亦如是。隨作善
惡等得好醜身。六道生死皆我所作。是故罪
福之身皆屬於我。譬如舍但屬舍主不屬
他人。答曰。是喩不然。何以故。舍主有形。有
觸有力故能治舍。汝所説我無形無觸
故無作力。自無作力亦不能使他作。若世
間有一法無形無觸能有所作者。則可
信受知有作者。但是事不然。若我是作者。
則不應自作苦事。若是念者。可貪樂事
不應忘失。若我不作苦而苦強生者。餘一
切皆亦自生。非我所作。若見者是我。眼能
見色眼應是我。若眼見而非我。則違先言
見者是我。若見者是我。我則不應得聞聲
等諸塵。何以故。眼是見者。不能得聞聲
塵故。是故我是見者。是事不然。若謂如刈
者用鎌刈草。我亦如是以手等能有所作
者。是事不然。何以故。今離鎌別有刈者。
而離身心諸根無別作者。若謂作者雖非
眼耳等所得亦有作者。則石女兒能有所
作。如是一切諸根皆應無我。若謂右眼
見物而左眼識。當知別有見者。是事不然。
今右手習作左手不能。是故無別有作者。
若別有作者。右手所習左手亦應能。而實
不能。是故更無作者。復次有我者言。見
他食果口中涎出。是爲我相。是事不然。何
以故。是念力故非是我力。又亦即是破我
因縁。人在衆中愧於涎出。而涎強出不得
自在。當知無我。復次又有顛倒過罪。先
世是父今世爲子。是父子我一。但身有異。
如從一舍至一舍。父故是父。不以入異
舍故便有異。若有我是二應一。如是則有
大過。若謂無我五陰相續中亦有是過。是
事不然。何以故。五陰雖相續。或時有用
或時無用。如蒲桃漿持戒者應飮蒲*桃酒
不應飮。若變爲苦酒還復應飮。五陰相續
亦如是。有用有不用。若始終一我有如是
過。五陰相續無如是過。但五陰和合故假名
爲我無有決定。如梁椽和合有舍。離梁
椽無別舍。如是五陰和合故有我。若離
五陰實無別我。是故我但有假名無有定
實。汝先説離受別有受者。以受分別受者
是天是人。是皆不然。當知但有受無別受
者。若謂離受別有我。是事不然。若離受
有我。云何可得説是我相。若無相可説。
則離受無我。若謂離身無我但身是我。是
亦不然。何以故。身有生滅相。我則不爾。復
次云何以受即名受者。若謂離受有受者。
是亦不然。若不受五陰而有受者。應離
五陰別有受者。眼等根可得而實不可得。
是故我不離受。不即是受。亦非無受。亦復
非無。此是定義。是故當知。過去世有我者。
是事不然。何以故
    過去我不作 是事則不然
    過去世中我 異今亦不然
    若謂有異者 離彼應有今
    我住過去世 而今我自生
    如是則斷滅 失於業果報
    彼作而此受 有如是等過
    先無而今有 此中亦有過
    我則是作法 亦爲是無因
過去世中我。不作今我。是事不然。何以故。
過去世中我。與今我不異。若今我與過去
世我異者。應離彼我而有今我。又過去世
我。亦應住彼此身自更生。若爾者即墮斷
邊。失諸業果報。又彼人作罪此人受報。有
如是等無量過。又是我應先無而今有。是亦
有過。我則是作法。亦是無因生。是故過去
我。不作今我。是事不然。復次
    如過去世中 有我無我見
    若共若不共 是事皆不然
如是推求過去世中邪見有無。亦有亦無。非
有非無。是諸邪見。先説因縁過故。是皆不

    我於未來世 爲作爲不作
    如是之見者 皆同過去世
我於未來世中。爲作爲不作。如是四句。如
過去世中過咎。應在此中説。復次
    若天即是人 則墮於常邊
    天則爲無生 常法不生故
若天即是人。是則爲常。若天不生人中。云
何名爲人。常法不生故。常亦不然。復次
    若天異於人 是即爲無常
    若天異人者 是則無相續
若天與人異。則爲無常。無常則爲斷滅等
過。如先説過。若天與人異。則無相續。若有
相續。不得言異。復次
    若半天半人 則墮於二邊
    常及於無常 是事則不然
若衆生半身是天。半身是人。若爾則有常
無常。半天是常。半人是無常。但是事不然。
何以故。一身有二相過故。復次
    若常及無常 是二倶成者
    如是則應成 非常非無常
若常無常二倶成者。然後成非常非無常。與
常無常相違故。今實常無常不成。是故非常
非無常亦不成。復次今生死無始。是亦不
然。何以故
    法若定有來 及定有去者
    生死則無始 而實無此事
法若決定有所從來。有所從去者。生死
則應無始。是法以智慧推求。不得有所
從來。有所從去。是故生死無始。是事不然。
復次
    今若無有常 云何有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若爾者。以智慧推求。無法可得常者。誰當
有無常。因常有無常故。若二倶無者。云何
有亦有常亦無常。若無有常無常。云何有
非有常非無常。因亦有常亦無常故。有非
有常非無常。是故依止過去世常等四句不
可得。有邊無邊等四句依止未來世。是事不
可得。今當説。何以故
    若世間有邊 云何有後世
    若世間無邊 云何有後世
若世間有邊。不應有後世。而今實有後世。
是故世間有邊不然。若世間無邊。亦不應
有後世。而實有後世。是故世間無邊亦不
然。復次是二邊不可得。何以故
    五陰常相續 猶如燈火炎
    以是故世間 不應邊無邊
從五陰復生五陰。是五陰次第相續。如衆
縁和合有燈炎。若衆縁不盡燈則不滅。若
盡則滅。是故不得説世間有邊無邊。復

    若先五陰壞 不因是五陰
    更生後五陰 世間則有邊
    若先陰不壞 亦不因是陰
    而生後五陰 世間則無邊
若先五陰壞。不因是五陰更生後五陰。如
是則世間有邊。若先五陰滅已。更不生餘五
陰。是名爲邊。邊名末後身。若先五陰不壞。
不因是五陰而生後五陰。世間則無邊。是
則爲常。而實不爾。是故世間無邊。是事不
然。世間有二種。國土世間。衆生世間。此是
衆生世間。復次如四百觀中説
    眞法及説者 聽者難得故
    如是則生死 非有邊無邊
不得眞法因縁故。生死往來無有邊。或時
得聞眞法得道故。不得言無邊。今當更
破亦有邊亦無邊
    若世半有邊 世間半無邊
    是則亦有邊 亦無邊不然
若世間半有邊半無邊。則應是亦有邊亦無
邊。若爾者。則一法二相。是事不然。何以故
    彼受五陰者 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 是事則不然
    受亦復如是 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 是事亦不然
受五陰者。云何一分破。一分不破。一事不
得亦常亦無常。受亦如是。云何一分破。一
分不破。常無常二相過故。是故世間亦有邊
亦無邊則不然。今當破非有邊非無邊見
    若亦有無邊 是二得成者
    非有非無邊 是則亦應成
與有邊相違故有無邊。如長相違有短。與
有無相違。則有亦有亦無。與亦有亦無相
違故。則有非有非無。若亦有邊亦無邊定成
者。應有非有邊非無邊。何以故。因相待故。
上已破亦有邊亦無邊第三句。今云何當有
非有邊非無邊。以無相待故。如是推求。依
止未來世有邊等四見皆不可得。復次
    一切法空故 世間常等見
    何處於何時 誰起是諸見
以聲聞法破諸見。今此大乘法中説。諸
法從本*以來畢竟空性。如是空性法中無
人無法。不應生邪見正見。處名土地。時
名日月歳數。誰名爲人。是名諸見體。若有
常無常等決定見者。應當有人出生此見。
破我故無人生是見。應有處所色法現見
尚可破。何況時方。若有諸見者應有定實。
若定則不應破。上來*以種種因縁破。是故
當知見無定體。云何得生。如偈説。何處
於何時。誰起是諸見
    瞿曇大聖主 憐愍説是法
    悉斷一切見 我今稽首禮
一切見者。略説則五見。廣説則六十二見。
爲斷是諸見故説法。大聖主瞿曇。是無量
無邊不可思議智慧者。是故我稽首禮
中論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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