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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No. 1562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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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理。形亦無有隨所依義。此所住處。名曰所
依。故像與影。無有同義。若謂像與影隨義同
故。像應無體者。理亦不然。隨義雖同。而見別
故。謂像影形。雖同隨質。而像隨質。亦有高
下。影唯隨質。有麁分量。於麁分量。隨義雖
同。而像隨質分量決定。影非決定與質量同。
或大或小。或時等故。由此像與影隨義雖同
而但影無形非像無顯。若顯亦無則無隨故。
謂於影色有顯自成。此影既用顯色爲體。説
形隨質可無有過。像體既非形。若亦非顯者。
則無像體。如何可説像隨本質。或隨所依
故。像定應唯顯爲體形色分齊。必依極礙。
顯色分齊。唯依顯相。是故影像畫等無形。由
此已遮像形同難。以彼形相隨義雖同然
高下形可取而非有。前已説形色亦比量取
故。形色於中非如所取。取不定故。可謂爲無
顯色於中取無不定。同餘顯取故。像唯顯爲
體。若爾應如影像形色隨義雖別而無義等。
如是像顯及與影形。隨義雖別應無義等。此
例不然。前已説故。謂像若無顯隨義亦應無。
又汝何縁不作是取。如影與像形隨雖同。而
於隨中非無差別。如是像顯及與影形。隨義
雖同。而有無別。豈不於此應設難言。如影等
中。雖無形色。而於顯色。現有分量。如是亦應
於諸和集極礙色聚唯顯無形。此難不然。若
諸和集極礙色聚。亦無有形影像應無分量
可取。於彩畫等。諸工巧人。以餘顯色。間雜
餘顯。摸倣本質。高下等形。實於其中。無高
下等。若諸和集。極礙色聚。亦無實形。唯有顯
者。應如畫等藉餘顯色間餘顯色。状似有形。
而實於中無高下等。然諸和集極礙色聚。不
待餘顯間餘顯色。自有高下等實形量可取。
由此證知。諸極礙聚。異諸顯色。別有實形。由
此能令影像畫等雖無形色而似有形。是故
彼言非爲正難。豈不如從非形爲體像爲其
質所生別像。雖現可取。而無實形。如是應從
非形爲體。諸極礙聚。有影像生。有顯無形。然
形可取。此亦非理。隨本質形。所起像顯。似
有形故。從此所生像亦似有。形量可得。理必
應然。從無形質所起像顯所生別像。唯顯無
形。故像無形。唯顯爲體。即由如是問答分別。
已遣執像影爲體論。以像與影非同法故。像
如本質。有種種相。影即不然。故非同法。又諸
影起。由障光明。光明有處。必無有影。像則不
爾。故非同法。又見諸像入水鏡中。見影不然。
故非同法。又非因影別有影生。像能爲因生
於別像。故像與影。定非同法。又影不隨質有
高下。像則不爾。故非同法。是故不應執像即
影。然初誦者。作如是言。影等聚中。非無形
色。以顯増故。唯顯可了然諸形色。略有二
種。一者謂在和集顯色極礙聚邊。周匝安布。
二者謂在和集顯色無礙聚邊。周匝安布。唯
在和集極礙聚邊。形之差別。是名身表。故於
此中。無所説過。已辯身表業語表業。云何謂
即言聲名語表業。何故語表體即語言。身表
意業非即身意。以離語言無別聲能。表離身
及意有色表思業故立。身業名從所依。語業
約自性。意業隨等起。由此於中無相違過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三十四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三十五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辨業品第四之三
如是已辨二表業相。無表業相。初品已*辨。
然經部言。此亦非實。由先誓限。唯不作故。彼
亦依過去大種施設。然過去大種體非有故。
又諸無表無色相故。如是諸因。皆不應理。且
非唯不作即名無表業。以無表業待勝縁故。
謂唯不作。於立誓先與立誓後。無差別故。未
立誓位。不作已成。復立誓限。便爲無用。若謂
不作要待勝縁方可得成。律儀性者。是則應
許有別法生。現見世間。待勝縁合。必有有
體別法生故。若謂立誓故得阿世耶。應責阿
世耶名何所目。謂心心所法。如是差別轉。若
爾此息位。便失律儀。則應須數數重立誓受。
若謂如是不作阿世耶。於一切時恒無息故
者。彼言實爾。此體都無。無法無容有起息
故。又獨靜處立誓要期。如此阿世耶。何非
律儀性。既許此性必待勝縁。故知定應有勝
法起。謂必應有殊勝法性。待如是縁。和合方
起。非都無有殊勝法性。因廣大教。加行方得。
若異此者。是則應同諸婆羅門及離繋者。矯
設大方便。而空無所得。若謂如是立誓要期
要對衆前自顯心願。如證悔法方得成者。不
服法衣。不落鬚髮。不持應器。但對衆前。立
誓要期。從今已去。我定不作如是諸惡。應
名出家受具戒者。又世現見。彼彼有情。種種
施爲殊勝加行。便有種種異類法生。既見出
家受具戒者。施爲種種殊勝加行。比知必定
有勝法生。此於我宗。名無表業。縱汝立此名
阿世耶。異心無心。恒隨相續。此名於理亦
無有過。若全無物而立此名。則成第四業道
重罪。又彼所言。彼亦依過去大種施設。然過
去大種體非有者。理亦不然。應共思擇。過去
法體。爲有爲無。方可難故。又過去世地等大
種。能爲生縁。非所許故。彼曾現在與無表色。
能爲生縁。今雖過去所生無表。續轉無失。又
言無表無色相者。理亦不然。前已説故。謂初
品内。已*辨斯理。無色法中。無此相故。彼約
變壞及表示等諸相差別。釋總色名。無色法
中。無此相故。雖非此義遍一切色。而成無過。
訓釋色詞。或應識中亦有此失。以非諸識皆
了別故。彼既無過。此寧有失。又釋諸色。略有
三義。一示現方處義。二觸對變壞義。三約色
施設義。謂有見色。可示在此在彼方所。故名
爲色。諸有對色。可爲手等觸對變壞故名爲
色。諸無見無對色。約色施設。故名爲色。非離
身語此可施設。以無色界中此施設無故。或
如過去未來諸色。雖無變壞等。而亦受色名。
此亦應然。故彼非難。又定應許諸無表色是
實有性。所以者何。頌曰
    説三無漏色 増非作等故
論曰。以契經説。色有三種。此三爲處。攝一切
色。一者有色有見有對。二者有色無見有對。
三者有色無見無對。除無表色。更復説何。爲
此中第三無見無對色。此中上座。率自妄情。
改換正文。作如是誦。一者有色無見有對。謂
一觸處。非所見故。是所觸故。二者有色有
見無對。謂一色處。是所見故非所觸故。三者
有色無見無對。謂餘八處。非所見故。非所觸
故。定無有色有見有對。如是誦釋。若有信受。
或有正理。可許引來遮破我宗所立無表。然
彼誦釋。不離前來所説過故。曾無餘經作此
誦故。誰能信受。彼作是説。經部諸師。所誦經
中。曾見有此。諸對法者。應專信學。對法諸
師。由愛無表。令心倒亂。謬誦此經。故非無
經。作如是誦。阿毘達磨諸大論師。實謂奇哉
壞賢泛愛。如斯&T014461;戻越路而行。一類自稱經
爲量者。猶能眷攝爲内法人時與評論。甚深
理教。然彼所誦。於諸部中。所有聖言。曾不見
有。所釋義理。違背餘經。寧勸智人。令專信學
愛無表色。正合其儀。佛於經中。自攝受故。謂
象迹喩契經中説。有法處色。故彼經言。具壽
此中有諸色法。唯意識境。體是色蘊。法處所
攝。無見無對。若離無表。更有何色。説是色蘊
法處攝耶。何不許斯是去來色。應十處色不
通三世。許眼等去來皆法處攝故。又應違背
各別處經。法謂外處。是十一處所不攝法。無
見無對。此經遮眼等是法處攝故。又彼過去
未來眼等。隨應體是有見有對。由此不應是
法處攝。又彼勿許過去未來眼等是色。以於
爾時無變壞等諸色相故。是則前難。及釋此
經。自互相違。非爲善説。又法處色。決定應
有。各別處經。説外法處非如意處。説無色故。
以法處中決定有色。不説無色。深爲應理。
辨本事品。已廣分別。如是彼誦。違教理言。
但合無知經部所誦。又彼所釋。遮隔世尊教
所攝受殊勝諸色。對法諸師。若信學此。便爲
不欲饒益自他。故彼不應勸人信學。由彼一
類不樂極成聖教正理。專率己見妄爲頌釋。
惑亂愚人。故我從今漸當捨棄。又彼所誦。非
但違經。巨細推徴。亦無正理。謂有何理。唯一
觸處。名爲有對。非餘礙色。諸有礙色。於自所
居。障餘用起。故名爲對。有此對者。得有對
名。現見色處。於自所居。展轉相望。能爲障
礙。聲等眼等。相礙亦然。現於所居。互相障
礙。而言無對。意趣難知。故上座言。全無正
理。又依訓釋。色取蘊名。證有對名。非唯目
觸。謂爲手等所觸對時。即便變壞。名色取蘊。
由此足能證色處等皆是有對。所以者何。非
唯大種名色取蘊及名手等。可説彼此互相
觸時。便有變壞。手等總聚。互相觸對。則便變
壞。是此中義。現見世間。以餘聚物。觸餘聚
物。則便變壞。故彼所誦。違正教理。經主於
此作是釋言。諸瑜伽師。作如是説。修靜慮者。
定力所生。定境界色。爲此第三。非眼根境。故
名無見。不障處所。故名無對。此釋非理。以一
切法皆是意識所縁境故。住空閑者。意識即
縁諸有見色。爲定境界。此色種類。異餘色等。
是從定起。大種所生。無障澄清。如空界色。如
是理趣。辨本事品。因釋夢境。已具分別。應如
是責。如何定境。青等長等。顯形爲性。如餘色
處非有見攝。然從定起大種所生。極清妙故。
又在定中。眼識無故。非眼根境。如中有色。
雖具顯形。而非生有眼所能見。或如上地色。
非下地眼境。既有現在少分色處。不與少分
眼根爲境。如何不許有少色處。不與一切眼
根爲境。又於夢中所縁色處。應無見無對。唯
意識境故。是故由經説有三色。證無表色。實
有理成。又契經中説有無漏色。如契經説。無
漏法云何。謂於過去未來現在諸所有色。不
起愛恚。乃至識亦然。是名無漏法。除無表色。
何法名爲此契經中諸無漏色。此中經主。亦
作釋言。諸瑜伽師。作如是説。即由定力所生
色中。依無漏定者。即説爲無漏。未審經主。曾
於何處逢事何等。諸瑜伽師數引彼言會通
聖教。旦曾聞有五百阿羅漢。乃至正法住。不
般涅槃。然未曾聞彼有此説。設有此説。於理
無違。無漏定倶生所有諸色。以形顯爲體。不
應理故。若許彼非形顯爲體。是無漏色。依
定而生。此即應知是無表色。譬喩者説。無
學身中。及外器中。所有諸色。非漏依故。得無
漏名。然契經言。有漏法者。諸所有眼。乃至廣
説。此非漏對治故。得有漏名。爲挫彼宗廣興
諍論。具如思擇有漏相中。故於此中不重彈
斥。又非眼等非漏對治得有漏名。勿有世間
雜染道成無漏過。後於義便。當廣成立。
世間道中。有能離染。又彼眼等。非如意法。意
識説故。謂佛有漏無漏相中。作如是言。墮世
間意。墮世間法。墮世間意識。是名有漏。出世
間意。出世間法。出世間意識。是名無漏。非眼
等中作如是説。故知彼説。但述邪計。然契經
中。説無漏色。故無表色。實有理成。又契經
説。有福増長。如契經言。諸有淨信。若善男
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業事。若行若住。
若寐若覺。恒時相續。福業漸増。福業續起。無
依亦爾。除無表業。若起餘心。或無心時。依何
法説福業増長。此中上座作如是言。由所施
物。福業増長。故如是言。乃至所施房舍久
住。能令施主福業増長。恒相續生。又伽他中。
亦作是説
    施園林池井 橋船梯隥舍
    是人由此故 晝夜福常増
上座引此。殊未通經。但足自宗撥無表失。謂
他先責。若無無表。染心等位。何福猶存。而契
經言。福常増長。言福増長由所施物。此於
他責。豈曰能通。理實福増。由所施物。然應分
別。染心等位。何福不斷。而説爲増。上座於中
申其理。雖有所説而成無用。又彼自設所
疑難言。若於其中。施物不住。如後三種。福云
何増。即自釋言。由所施食。所生饒益。猶安住
故。能令施主施福常増。此亦同前。有所説過。
又彼重説。或阿世耶。不忘失故。福常増長。若
爾施主染心等位。頗有縁施。憶念猶存。由此
故言。不忘失故。彼言不爾。不忘者何。謂阿世
耶。離心心所及無表業。此名何義。豈不如
是進退推徴。彼顯佛言都無有義。又彼自問。
云何無依福業事中。可作是説。由所施物。福
業増長。即自答言。此乘前誦諸有依福言便
故來。理實此中無福増義。上座多分。率己
妄情。擅立義宗。違諸聖教。不能通釋。遂撥
極成所違契經。言無實義。如是謗法。豈曰善
人。若於契經。不了深義。不言爲勝。何輒非
撥。又言或由發起濃厚阿世耶故。福亦隨増。
此亦非理。前已徴責。此阿世耶。理不成故。又
應捨前所立論故。若無施物。福亦増長。前不
應言由所施物相續久住福常増長。經主於
此作如是言。先軌範師作如是釋。由法爾力
福業増長。如如施主所施財物。如是如是。
受者受用。由諸受者受用施物功徳攝益有
差別故。於後施主心雖異縁。而前縁施思所
熏習。微細相續。漸漸轉變差別而生。由此當
來。能感多果。故密意説。恒時相續。福業漸
増。福業續起。應問此中何名相續。何名轉變。
何名差別。彼作是答。思業爲先。後後心生。説
名相續。即此相續。於後後時。別別而生。説名
轉變。即此無間。能生果時功力勝前。説名
差別。如有取識爲命終心。於此心前。雖有
種種感後有業。而於此時。唯有極重。或唯
串習。或近作業。感果功力。顯著非餘。諸異
熟因。所引相續轉變差別。與果功能。與異熟
果。已此功能便息。諸同類因所引。相續轉變
差別。與果功能。若染汚者。至得畢竟對治
道時。與等流果。功能便息。不染汚者。隨心
相續。至無餘依般涅槃位。與等流果。所有功
能。方畢竟息。如是所説。即是前來。我所數
破。舊隨界等。而今但以別異言詞。如倡伎
人矯易服飾。方便通釋所引契經。然彼所言。
微細相續轉變差別。無少理趣。可令智者
録在胸襟。唯有憑虚文詞假合。如勝論者所
執合徳同異和合。無別體故。所以者何。如説
心相續有染有淨義。即心前後。染淨差別。如
是相續轉變差別。亦應即心前後別義。此心
差別。爲因得果。此果可有前後差別。然所得
果。體種種殊。彼所從因。定應有異。非一心體
可有種種。若謂此如鉢特摩種。亦不應理。彼
多極微合成種故。可有差別。又種芽等。諸
相續中。前後相望。勢用無別。一心相續。前後
相望。有善惡等。勢用各別。非無細分。一念
識體。可有善等勢用不同。又聖教中。許一身
有順現法受等分位差別業。由此爲因。如其
次第。感現法受等分位差別果。非一心體可
能爲因。感得如斯分位別果。若謂如種縁合
力殊。或能生芽。或生灰等。此亦非理。善不
善二因。應倶能招愛非愛果故。然契經説。無
是處言。又如種等。雖一相續。而縁合位。不從
*芽等有*芽等生。心亦應然。雖一相續。而縁
合位。不從善心生非愛果。亦非愛果從惡心
生。故汝應許。於一心相續同時。便有無量
心倶生。或應許心如和香飮。有無量體和合
而生。或應許因過去有體。或應許果無因而
生。如是便成迷失路者。又彼所説。一心相續。
於後後位別別而生。名爲轉變。定不應理。且
如有造福行無間即復造作非福行者。此二
爲是一類轉變。爲是異類而轉變耶。若言此
是一類轉變。是則應無罪福差別。若言異類
而轉變者。應説更有何第三心。依之何相名
福行轉變。復説何相名罪行轉變。由如是等
種種推徴。所計相續轉變差別。一切不順聖
教正理。又彼所宗。唯現在有。於一念法。相續
不成。相續既無。説何轉變。轉變無故。差別亦
無。由此彼言都無實義。故有別法。若起餘
心。或無心時。恒現相續。漸漸増長。説名無
表。故無表色實有理成。經主此中極爲
惚。不審了達自他宗趣。欲以己過攀他令等。
逆述他責。作是釋言。若謂如何由餘相續徳
益差別。令餘相續心雖異縁而有轉變。釋此
疑難。與無表同。彼復如何由餘相續徳益差
別。令餘相續別有眞實無表法生。不爾身心
互相隨故。由施主有福思差別。有如是相。表
及無表。前行造色。與四大種。倶時而生。生已
無間。此四大種。及所造色。倶時而滅。以倶生
故。從此所生。後無表色。嗣前種類。乃至未
遇。捨無表縁。恒相續轉。如是施主。心雖異
縁。而由受者徳益差別。福常増長。理不相
違。然増長言。顯下中等品類差別。諸有爲
法。外縁所資。法皆然故。或此意顯相續轉多。
故次復言。福業續起。汝宗不爾。所以者何。施
主福思差別滅已。無間便有染心續生。受者
爾時徳益差別。施主由彼染汚心増。何用如
斯福業増長。若謂別有非染法増。離染汚心
有何別法。名爲福業。説彼漸増宜善思尋求
其自體。摽之心首徐當顯示。今詳汝等無
顯示能 是故汝曹由未承禀妙閑聖教通正
理師。大欲居心自立法想妄自擧恃。朋經部
宗。捧自執塵坌穢聖教。又彼所説無表論者。
無依福中。既無表業。寧有無表。此亦不然。善
無表業。彼定有故。謂聞某處某方邑中。現有
如來或弟子住。生歡喜故。福常増者。彼必
應有増上信心。遙向彼方。敬申禮讃。起福表
業。及福無表。而自莊嚴。希親奉覲。故依無
表。説福常増。世尊經中。但説能起。此於福
起。爲勝因故。除無表色。若起餘心。或無心
時。必無福業。相續増長。如前已*辨。若唯
彼有歡喜心。彼則唯應有意妙行。暫起便息。
無常増理。故我決定許彼爾時。必亦應有身
語妙行。又非自作。但遣他爲。若無無表業。不
應成業道。以遣他表非彼業道攝。此業未能
正作所作故。使作所作已此性無異故。經主
於此作是釋言。應如是説。由本加行。使者依
教。所作成時。法爾能令教者微細相續轉變
差別而生。由此當來能感多果。諸有自作事
究竟時。當知亦由如是道理。應知即此微細
相續轉變差別。名爲業道。此即於果。假立因
名。是身語業。所引果故。彼釋非理。微細相續
轉變差別。前已破故。無容更有釋難功能。故
於此中重引無用。又彼應説。由能教者。使往
餘處害餘有情。教者後時。若於因果相屬道
理。得善了知。由此便能生深悔愧。或能發起
餘勝善心。使者爾時。殺事究竟。能令教者
心相續中殺業道生。此心相續。爲得愛果。爲
得非愛果。爲倶得二果。理皆不然。殺業爾時。
正究竟故。善心無容招苦果故。順現受等。業
成雜亂過故。若謂唯教者發表業思能牽引
當來非愛果者。理實應爾。然彼所執。相續
轉變差別是何。能教者心。既善相續。復執何
法。能感當來多非愛果。以能教者。後相續中。
無別法生。能多感故。如是所立。不令生喜。然
由先表及能起心爲加行故。後時教者。雖起
善心多時相續。仍有不善。得相續生。使所作
成時有力能。引如是類大種及造色生。此所
造色生。是根本業道。即彼先表及能起心。在
現在時。爲因能取今所造色。爲等流果。於今
正起無表色時。彼在過去能與今果。唯彼先
時所起思業。於非愛果。爲牽引因。後業道生。
能爲助滿令所引果決定當生。如是所宗。可
令生喜。非牽引力即令當來愛非愛果決定
當起。除能教者能起表思。若於後時善心相
續。乃至使者事究竟時。無表若無。更無別法。
於非愛果。能爲圓滿。助因可得。果應不生。若
加行心。即能令果決定當起。不須滿因。使者
或時不爲殺事。教者非愛果亦應決定生。既
不許然。故汝經部。於業果理。極爲惡立。然上
座言於所教者。加行無間。令能教者。爲加
行生無間罪觸。以所遣使事究竟時。教者加
行果方成故。此中彼執無間是何爲母等亡
爲所生罪。若謂無間即母等亡。應離殺思亦
成無間。若謂無間是所生罪。彼所教者事究
竟時。能教者思。若是染汚。可爲無間重罪所
觸。若能教者。正起善思。使者爾時殺事究竟。
彼能教者。有何罪生。如何發言。都無忌憚。
説彼無間重罪所。觸。是故定應許實無表。若
自不作。但遣他爲。由無表生。成業道罪。又若
無無表。應無八道。支以在定時語等無故。經
主於此作如是責。且彼應説正在道時。如何
得有正語業命。爲於此位有發正言起正作
業求衣等不。此責非理。佛語同故。經部諸
師。亦應被責。正在道位。爲有發言。及起作
業。求衣等不。如何佛言正語業命。道支所攝。
故責應同。然彼釋言。雖無無表。而在道位。獲
得如斯意樂依止。故出觀後。由前勢力。能起
三正。不起三邪。以於因中立果名故。可具安
立八聖道支。彼釋不然。應正見等同此釋故。
謂正見等。亦應可爲如是計度。雖在道位無
正見等。而得如斯意樂依止。故出觀後。由前
勢力。起正見等。邪見等無。以於因中立果名
故。可具安立八聖道支。然非觀中無正見等。
若無正見等。道亦應無故。由如是理。對法諸
師。應作是例。如正見等正在道時。實有自體
亦應實有。正語業命。諸無漏戒。如在觀時。得
正見等。於出觀後。不同異生起邪見等。如是
觀中。得正語等。於出觀後。不同異生起邪語
等。如何所起不同異生。謂預流等。雖起染心
習欲等事。而不可説起邪思惟及邪語等。同
於觀中。得彼對治。唯許別有正見等體。非正
語等。斯有何理。又有何理。許依正見等假立
正語等。非此相違。或應不許別有彼體。故彼
所宗。非爲善立。又如見定戒亦應然。説此皆
通學無學故。謂契經説。有學尸羅。無學尸羅。
有學三摩地無學三麾地。有學般若無學般
若。若謂尸羅於正見等假安立者。別説尸羅。
通學無學。便爲無用。上座意謂堪能不作身
語惡行。名正語等。由聖道力。轉相續故。於二
惡行。堪能不作。故正語等。非別有體。若爾正
見。亦應唯是堪能不作意惡行性。所以者何。
由聖道力。轉相續故。於意惡行。堪能不作。即
名正見。非別有體。經説。邪見名意惡行。今於
此中。有何別理。一許有體。一則不然。故彼所
言。都無實義。又應問彼。堪能不作。體是何
法。彼言。即是勝阿世耶。所隨善淨心心所法。
此如前破。前破者何。謂彼止息起染等心。應
失律儀。如未得位。非於息位。有少如前勝阿
世耶。所隨逐法。可立不作殊勝想名非染等
心。亦可得説名堪不作語惡行等。先所説過。
皆應集此。又彼所説。言尸羅者。是串習義。
是故尸羅無別實體。彼説不然。雖*串習義而
別説故。定別有體。如契經説。若已善修戒定
慧三。修即*串習。若唯*串習名尸羅者。契經
不應別説修戒。理不應説修*串習故。若修定
慧。即名尸羅。是則不應言修三種。又契經説。
依住尸羅。修習二法。豈應説言依住修習。修
習二法。今詳具壽覺慧所行。唯憑世典作關
聖教。故無表色。實有理成。雖彼有多餘無端
説。而皆不越前來所破。恐文煩重不別遮遣。
且由前説。無表足成。此無表名。爲目何體。目
遠離體。遠離非作。非造無表。一體異名。非唯
遮作即名無表。如世間説。非婆羅門。世共了
知。別目一類。業爲因故。如彩畫業。此無表
色。亦立業名。因表因思。而得生故。爲諸無表
皆二力生。不爾。云何。唯欲界繋所有無表。可
由強力二因所生。以欲界思非等引故。離身
語表。無有功能。發無表業。靜慮倶思定力持
故。不待於表有勝功能。發無表業。由此無
表。雖非是業。業爲因故。亦得業名。不可受等
亦名爲業。以止息表業。立無表業故。非止息
業而立受等。是故受等。雖業爲因。無同無表
亦名業過。又諸無表。以業爲因。非爲業因。受
等與業。互爲因果。是故無有同無表失。無表
亦用非業爲因。何縁不許亦名非業。亦許非
業以非作故。但業爲因。故亦名業。世尊亦説。
非作名業。如説。云何名白白異熟業。謂五尸
羅七種尸羅。乃至廣説。解聲明者。亦於非作
眠及住位。以業聲説。亦見世間。於非作位。同
有所作。立作業名。如問天授汝作何業。答言。
我今作眠或住。故同世俗言説無失。若爾欲
界初念無表。不應建立無表業名。與表業倶。
止息表業。理不成故。此難非理。以初無表是
止息表。無表種類。後隨初念相續轉故。謂初
刹那表倶無表。是後息表無表業類。許彼相
望種類同故。雖與表業倶時而生。而得立爲
無表業體。皆由表業而得生故。或善無表止
息惡業。不善無表止息善業故雖初念與表
倶生。而亦得説名無表業。遠離非作非造業
名。准斯例釋。皆無有過。無表與表。倶所造
色。所依大種。爲異爲同。頌曰
    此能造大種 異於表所依
論曰。無表與表。雖有倶生。然能生因大種各
異。麁細兩果。因必異故。生因和合有差別
故。一切所造色多與生因大種倶生。然現在
未來。亦有少分因過去者。少分者何。頌曰
    欲後念無表 依過大種生
論曰。唯欲界繋初刹那後。所有無表從過大
生。謂欲界所繋初念無表。與能生大種倶時
而生。此大種生已。能爲一切未來自相續無
表生因。此與初刹那無表倶滅已。第二念等
無表生時。一切皆是前過去大所造。此過大
種。爲後後念無表所依。能引發故。與後後念
無表倶起。身中大種。但能爲依。此大種若無。
無表不轉故。如是前倶二四大種。望後諸無
表。爲轉隨轉因。譬如輪行因手依地。手能
引發。地但爲依。前倶大種。應知亦爾。大種通
五地。身語業亦然。何地身語業。何地大種造。
頌曰
    有漏自地依 無漏隨生處
論曰。身語二業。略有二種。一者有漏。二者無
漏。若有漏者。五地所繋。欲界所繋。身語二
業。唯欲界繋。大種所造。如是乃至。第四靜
慮。身語二業。唯是彼地。大種所造。若無漏
者。依五地身。隨生此地。應起現前。即是此地
大種所造。以無漏法不墮界故。必無大種。是
無漏故。由所依力。無漏生故。表無表業。其類
是何。復是何類。大種所造。頌曰
    無表無執受 亦等流情數
    散依等流性 有受異大生
    定生依長養 無受無異大
    表唯等流性 屬身有執受
論曰。今此頌中。先*辨無表。諸無表業。略有
二種。定不定地。有差別故。然其總相。皆無執
受。與有執受。相相違故。唯善不善故。非異熟
生。無極微集故。非所長養。有同類因故。有是
等流。亦言爲顯有刹那性。謂初無漏倶生無
表。待識生故。有情數攝。若就差別。分別所
依。不定地中。所有無表。等流有受異大種生
異大生言顯身語七。一一是別大種所造。定
生無表差別有二。謂諸靜慮無漏律儀。此二
倶依定所長養。無受無異。大種所生。無異大
言。顯此無表。七支同一。具四大種。所造應
知。有表唯是等流。此若屬身。是有執受。餘義
皆與散無表同。謂有情數。及依等流。有受別
異。四大種起。何縁散地。所有無表。能造大
種。唯等流性。定地無表。所長養生。以殊勝心
現在前位。必能長養大種諸根。故定心倶必
有殊勝長養大種。能作生因。造定心倶所有
無表散地無表因等起心。不倶時故。在無心
位。亦有起故。所依大種。唯是等流。因等起
心。不能長養能生無表諸大種故。若爾散地
無表所依。誰等流果。有作是説。是次前滅大
種等流。能造無對所有大種。非造有對大種
等流。果有細麁。種類別故。如是説者。從無始
來。定有能造無對造色。已滅大種。爲同類因。
能生今時等流大種。造有表業大種亦應是
無始來。同類大種之等流果。非從異類定生
無表。所依大種無執受者。定心果故。必無愛
心執此大種以爲現在内自體故。又此大種。
無有其餘執受相故。名無執受。散地無表。所
依大種。有執受者。散心果故。以有愛心。執
爲現在内自體故。如顯色等所依大種。繋屬
依身。而得生故。亦可毀壞。外物觸時。可生苦
樂。何縁定心所生無表。是無別異大種所生。
散無表生依別異大。定生無表。七支相望。展
轉力生同一果故。唯從一具四大種生。散此
相違故依異大。有説。若彼同一生因。隨越一
時。應捨一切定生無表。七支相望。生因既同。
必頓捨故。豈不如對一切有情相續所生。遠
離殺戒。雖同一具大種所生。非越一時頓捨
一切。七支相對。理亦應然。此例不然。彼雖一
具大種所造。然其所對。一一有情相續異故。
若七支戒。無異大生。所對有情。相續既一。何
縁越一非捨一切。是故此彼爲例不齊。若爾
此應同命根理。如命根體。爲具身依。身不具
時。亦爲依止。故身雖缺。隨有餘根命猶能持。
令不斷壞。如是一具大種爲因。能生律儀具
不具果。故支雖缺。隨有餘支。大猶能持。令不
斷壞。此亦非例。以彼命根先與缺身倶時而
起。中間有與具身倶生。後缺減時。復有倶
起。故於具缺各別任持。大種不然。一具大
種。爲一相續。無表生因。若與七支。爲生因
者。未嘗暫與缺支倶生。如何缺一時。持餘令
不捨。即由此理。從無貪等爲因所生。離殺
等戒。雖有對一有情相續。而越一時非捨一
切。以是各別大種果故。大種別者。果類別故。
雖對別異有情相續。發多無貪所生無表。而
但一具大種爲因。以所生果類無別故。由是
若對一有情身。一具七支生因同者。則隨越
一應捨一切。如是立證。理亦可成。故散七
支。依別大種。然依不許別捨律儀。此證不成。
前説爲善。如天眼起非壞本形。表色生時。理
亦應爾。故雖身表在身中生。而無異熟色斷
已更續過。亦無一具大種聚中有二形色倶
時起過。以諸身表別有等流大種新生。爲所
依故。隨依身分。表色生時。此一分身。應大於
本大及形色極微増故。然不現見。其理如何。
有釋此言。以表及大相微薄故。如染支體。然
不見有大相可得。有説。身中有孔竅故。雖得
相容納而。不大於本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三十五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三十六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業品第四之四
辯業門略有二種。謂思思已業差別故。復
有三種。謂身語意業差別故。復有五種。謂身
語二各表無表。及思惟一業差別故。如是五
業性及界地建立云何。頌曰
    無表記餘三 不善唯在欲
    無表遍欲色 表唯有伺二
    欲無有覆表 以無等起故
論曰。無表唯通善不善性無有無記。所以者
何。是強力心所等起故。無記心劣無有功能
爲因等起引強力業。令於後後餘心位中。及
無心時亦恒續起。所言餘者。謂二表及思三
謂皆通善不善無記。於中不善在欲非餘。有
不善根無慚愧故。善及無記隨其所應。
界皆有。不別遮故。欲色二界皆有無表。決定
不在無色界中。以無色界中有伏色想故。厭
背諸色入無色定。故彼定中不能生色。或隨
何處有身語轉唯是處有身語律儀。有作是
言。以無色界無大種故無無表色。彼但能遮
有漏無表。無漏無表無理能遮。謂無色中無
大種故。墮界繋地有漏律儀必定無容是別界
地大種所造故。無色無無漏律儀。既許得爲
別界別地大種所造。無色界有何理能遮。是
故前説於理無過。毘婆沙師作如是説。爲治
惡戒故起尸羅。唯欲界中有諸惡戒。無色於
欲具四種遠。一所依遠。二行相遠。三所縁遠。
四對治遠。所依遠者。謂於等至入出位中。等
無間縁爲所依體。無容有故。行相遠者。謂無
色心畢竟無能於欲界法作苦麁等諸行相
故。所縁遠義類此應知。由無色心但能以下
第四靜慮有漏諸法。爲苦麁等行相所縁。對
治遠者。謂若未離欲界貪時。必定無容起無
色定。能爲欲界惡戒等法厭壞及斷二對治
故。非不能縁可能厭壞。故無色界無無表色。
表色唯在二有伺地。謂通欲界初靜慮中。非
上地中可言有表。説有伺者。爲顯一切初靜
慮中遍有表業。若於上地表業全無。語表既
無何有聲處。有外大種爲因發聲不遮外聲
故無有失。有餘師説。上三靜慮亦有無覆無
記表業理必應爾。上三地中起三識身既無
有失。如何不起發表業心。然善染心上不起
下下善下染劣故斷故。由是生上無善染表。
前説爲善。所以者何。雖彼現前非彼繋故。有
覆無記表欲界定無。唯初靜慮中可得説有。
曾聞大梵有誑諂言。謂自衆中爲避馬勝所
徴問故矯自歎等。復以何縁二定以上都無
表業。於欲界中無有有覆無記表業。以無發
業等起心故。有尋伺心能發表業。二定以上
都無此心。豈不前言生上三地如亦得起下
三識身。發表業心如何不起。豈不已説依上
地身雖得現前而非彼繋。有作是説。依餘地
身非起餘地心能發身語表。若爾經説世尊
一時升淨居天。彼諸天衆禮拜讃歎供養世
尊。此經應成有語無義。又聞經説淨居天等
來詣佛所讃禮問難。故生餘地起餘地心發
身語表於理無失。然如識身等非彼地所繋。
又發表心唯修所斷。見所斷惑内門轉故。以
欲界中決定無有有覆無記修所斷惑。是故
表業上三地都無。欲界中無有覆無記表。爲
但由等起令諸法成善不善性等。不爾。云何。
由四種因成善性等。一由勝義。二由自性。三
由相應。四由等起。何法何性由何因成。頌

    勝義善解脱 自性慚愧根
    相應彼相應 等起色業等
    翻此名不善 勝無記二常
論曰。勝義善者。謂眞解脱以安隱義説名爲
善。謂涅槃中衆苦永寂最極安隱猶如無病。
此由勝義安立善名。是故涅槃名勝義善。或
眞解脱是勝是義得勝義名。勝謂最尊無與等
者。義謂別有眞實體性。此顯涅槃無等實有
故名勝義。如是勝義安隱名善。如是涅槃是
善常故。於一切法其體最尊。是故獨摽爲勝
義善。自性善者。謂慚愧根。以有爲中唯慚與
愧及無貪等三種善根。不待相應及餘等起
體性是善。猶如良藥。相應善者。謂彼相應
以心心所要與慚愧善根相應方成善性。若
不與彼慚等相應善性不成。如雜藥水。等起
善者。謂身語業生等及得二無心定。以是自
性及相應善所等起故立等起名。如良藥汁
所引生乳。因異類心亦起諸得。如因靜慮得
通果心。勝無記心現在前故。得諸染法。勝
染汚心現在前故。得諸善法。此等如何成善
等性。以就彼法倶生得故密作是言。非異類
心不作縁起故無有失。雖異類心亦爲縁起。
而成善等非待彼心。或復因彼諸得等起。即
待彼故成善等性故。得由等起成善等性異。
如説善性四種差別。不善四種與此相違。云
何相違。勝義不善。謂生死法由生死中。諸法
皆以苦爲自性。極不安隱猶如痼疾。自性不
善。謂無慚愧三不善根。由有漏中唯無慚愧
及貪瞋等三不善根不待相應及餘等起。體
是不善猶如毒藥。相應不善。謂彼相應由心
心所法。要與無慚愧不善根相應。方成不善
性。異則不然如雜毒水。等起不善。謂身語
業生等及得。以是自性相應不善所等起故。
如毒藥汁所引生乳。若爾應無一有漏法是
無記或善。皆生死攝故一切皆應是不善攝。
雖據勝義理實應然。而於此中約異熟説。諸
有漏法若不能記異熟果者立無記名。於中
若能記愛異熟説名爲善。有爲無記有漏善
法以起少苦猶如輕病。亦得名爲勝義不善。
如善不善既有勝義。亦有勝義無記法耶。亦
有。云何。謂二常法以非擇滅及太虚空更無
異門。唯無記性。是故獨立勝義無記。無別
自性相應等起。無一心所唯無記性。與無記
心遍相應故。設方便立自性等三亦攝不盡
無記多故。由是無記唯有二種。一者勝義。二
者自性。有爲無記是自性攝。不待別因成無
記故。無爲無記是勝義攝。以性是常無異門
故。若等起力令身語業成善不善。此身語業
所依大種例亦應然。倶從一心所等起故。此
難非理。以作者心本欲起業非大種故。謂無
作者於大種中發起樂欲。我當引發如是種
類大種現前。由此爲門善惡心起。又世現見
身語二業待心而生。未曾見有身語二業離
心而起。然四大種離心亦生。故知彼法非待
心起。又如眼等不待心生。其性便無善等差
別。如是大種不待心生。故理亦無善等差別。
若爾諸得及生等相。應無等起善等差別。以
非本心所欲起故。無心位中亦現起故。此難
非理。由法勢力安立善等差別成故。謂得四
相依法而立。非如大種無待自成。有爲法中
無有一法不待心力成善不善。是故諸得及
生等相如所屬法。要由心力成善等性其理
善成。生已離心雖相續轉亦無有過。即是前
心勢力所引令其轉故。隨定無表定等力生
理亦應成。等起善性天眼天耳應善性攝。以
是善心所等起故。此難非理。以彼二通解脱
道心是無記故。彼二與道倶時生故。通斯似
難何費劬勞。如上所言身語二業由等起力成
善不善。等起有幾。何等起力令身語業成善
不善。等起相望差別云何。頌曰
    等起有二種 因及彼刹那
    如次第應知 名轉名隨轉
    見斷識唯轉 唯隨轉五識
    修斷意通二 無漏異熟非
    於轉善等性 隨轉各容三
    牟尼善必同 無記隨或善
論曰。身語二業等起有二。謂因等起。刹那等
起。在先爲因故。彼刹那有故。如次初名轉。第
二名隨轉。謂因等起將作業時作是思惟。我
今當作如是如是所應作業。能引發故説名
爲轉。刹那等起正作業時。與先轉心所引發
業。倶時行故説名隨轉。若無隨轉雖有先因
爲能引發。如無心位或如死屍。表應不轉隨
轉。於表有轉功能無表不依隨轉而轉。無心
亦有無表轉故。如上所言見所斷惑内門轉
故不能發表。若爾何縁薄伽梵説由邪見故
起邪思惟邪語邪業及邪命等。此不相違見
所斷識於發表業但能爲轉。於能起表尋伺
生中爲資糧故不爲隨轉。於外門心正起業
時此無有故。由此故説見所斷心爲因等起
發身語業。定不能爲刹那等起見所斷識。雖
能思量而無功能動身發語。然於動發一表
業中。容有多心思量動發。唯後一念與表倶
行。異此表應非刹那性見所斷識。雖能爲轉
發有表業然非表業。於此識後無間即生内
門轉心。不能引起與身語表倶行識故。若異
此者見所斷心亦應於表業爲刹那等起。以
修所斷加行意識能無間引表倶行心。亦與
表倶行爲刹那等起故。見所斷雖能爲因引
諸表業。離修所斷因等起心表倶行心無容
得起。是故欲界無有有覆無記表業。然契經
中但據展轉爲因等起。密作是言。由邪見故
起邪語等。阿毘達磨據彼不能無間引生表
倶行識。故密意説見所斷心内門轉故不能
發表。是故經論理不相違。又見所斷若發
表色。此色則應是見所斷。色非見斷已廣成
立。若五識身唯作隨轉無分別故外門起故。
修斷意識有通二種。有分別故外門起故。由
此應成四句分別。有轉非隨轉。謂見所斷
心。有隨轉非轉。謂眼等五識。有轉亦隨轉。
謂修所斷一分意識。有非轉非隨轉。謂餘
一切修所成識。以修所成無分別故。然説無
漏異熟非者。此有太減及太過失。有漏定心
亦倶非故。諸異熟識但可非轉能爲隨轉何
理能遮。然經主言。不由加行任運轉故。諸異
熟識非轉隨轉。有餘復言。此唯先業勢力所
引餘心息位方可現前故非二種。設此能起
身語表業是何性類。爲異熟生爲威儀路爲
工巧處。且非異熟生現加行起故。亦非餘
二種異熟心起故。如是理趣但可能遮。異熟
生心爲因等起餘心爲轉。所發表業異熟生
心外門轉故能爲隨轉。何理相違。且若無心
表業不轉許表業轉。用異熟識爲隨轉因斯
有何過。又但應説異熟生心勢微劣故非因
等起。不應説言不由加行任運轉故。勿生得
善亦不爲因發有表業。亦非加行任運轉故。
由此經主有減増失。因復非因智者應了。轉
隨轉識性必同耶。不爾。云何。謂前轉識若是
善性。後隨轉識通善等三。不善無記爲轉亦
爾。唯牟尼尊轉隨轉識多分同性少有不同。
謂轉若善心隨轉亦善。轉心若無記隨轉亦
然。於續刹那定無迷故。而或有位善隨無
記轉。曾無有時無記隨善轉。以佛世尊於説
法等心或増長無萎歇故。有餘部説。諸佛世
尊常在定故心唯是善無無記心。故契經説
    那伽行在定 那伽住在定
    那伽坐在定 那伽臥在定
毘婆沙師作如是釋。此顯佛意必正知生。亦
無有心不隨欲起。於境無亂故立定名。非佛
世尊無威儀路異熟生識及通果心。起此等
心於理無失。既説善等轉隨轉各三。准此標
釋中足爲明證。所發諸業成善惡等。隨因
等起非隨刹那。異此善心所引發業。既與
不善無記心倶。何理能遮成惡無記。是則
應有從別思惟爲因引生別性類業。如是勤
勵欲爲善者。翻有不善無記業生。或此相違
便乖正理故。業成善等定由轉力。非由隨轉
力。其理善成。然隨定心諸無表業與倶時
起心一果故。由隨轉力善性得成。定屬此
心而得生故。經主於此標釋理中不審了知。
復作是責。諸有表業成善等性。爲如轉心
爲如隨轉。設爾何失。若如轉者則欲界中
應有有覆無記表業。身見邊見能爲轉故。或
應簡別非一切種見所斷心皆能爲轉。若如
隨轉惡無記心倶得別解脱表應非善性。於
此徴難應設劬勞。未審此言何密意説。爲
勸對法諸大論師令設劬勞爲當自勸。若勸
對法諸大論師。彼於此中已勤方便善思善
説何復勸爲。如其自勸即知經主於斯義理
未設劬勞。今正見生方能自省。未能解了對
法所宗。幸自精勤求標釋理。又作是説。若
表不由隨轉心力成善等者。則不應言彼經
但據前因等起非據刹那。故欲界中定無有
覆無記表業。彼謂此説表成善等性決定。但
由刹那等起力故。見所斷惑雖爲因等起。而
欲界定無有覆無記業。此由經主不達我宗
所有言義故作是説。此説意言若見所斷惑
爲刹那等起與業倶行。是則不應隔修所斷
能起表業因等起心。則欲界中何縁無有有
覆無記身語表業。然見所斷惑。尚不能爲因
無間引生業倶行識。何能自作刹那等起。説
不能作刹那等起。顯不能爲近因等起。但有
能作近因等起者。此必能爲刹那等起。故身
見邊見雖爲遠因引身語表。而由修斷近因
勢力成不善性。是故説言彼經但據前因等
起非據刹那。故欲界中定無有覆無記表業。
若不爾者。則不應言彼經但據前因等起。前
言爲顯隔近因故。簡近因故説前因言。故彼
此中不達言義辨業界地。傍論已周。復應
辨前表無表相。頌曰
    無表三律儀 不律儀非二
論曰。應知無表略説有三。一者律儀。二不
律儀。三者非二。謂非律儀非不律儀。能遮能
滅惡戒相續故名律儀。如是律儀差別有幾。
頌曰
    律儀別解脱 靜慮及道生
論曰。律儀差別略有三種。一別解脱律儀。謂
𢋨戒。二靜慮生律儀。謂色*𢋨戒。三道生
律儀。謂無漏戒。初律儀相差別云何。頌曰
    初律儀八種 實體唯有四
    形轉名異故 各別不相違
論曰。別解脱律儀相差別有八。一苾芻律儀。
二苾芻尼律儀。三正學律儀。四勤策律儀。五
勤策女律儀。六鄔波索迦律儀。七鄔波斯迦
律儀。八鄔波婆娑律儀。如是八種律儀相差
別。總名第一別解脱律儀。此中依能修離惡
行及離欲行補特伽羅。安立前五律儀差別。
以如是類補特伽羅。乃至命終能離殺等諸
惡行故。及能遠離非梵行故。次復依能修離
惡行非離欲行補特伽羅。安立盡形在家二
衆律儀差別。以如是類補特伽羅乃至命終
能離殺等諸惡行故。不能遠離非梵行故。由
是經中但作是説。離欲邪行非非梵行。後復
依能修非全離惡行欲行補特伽羅。安立在
家一晝一夜律儀差別。以如是類補特伽羅
不能全離惡行諸欲。爲令漸習全離惡行及
諸欲行方便住。故雖名有八實體唯四。一苾
芻律儀。二勤策律儀。三近事律儀。四近住律
儀。唯此四種別解律儀皆有體實相各別故。
所以者何。離苾芻律儀無別苾芻尼律儀。離
勤策律儀無別正學勤策女律儀。離近事律
儀無別近事女律儀。云何知然。由形改轉。體
雖無捨得而名有異故。形謂形相即男女根。
由此二根男女形別。但由形轉令諸律儀名
爲苾芻苾芻尼等。謂轉根位令本苾芻律儀
名苾芻尼律儀。或苾芻尼律儀名苾芻律儀。
令本勤策律儀名勤策女律儀。或勤策女律
儀及正學律儀名勤策律儀。令本近事律儀
名近事女律儀。或近事女律儀名近事律儀。
非轉根位有捨先得得先未得律儀因縁。故
四律儀非異三體。若從近事律儀受勤策律
儀。復從勤策律儀受苾芻律儀。此三律儀爲
由増足遠離方便立別別名。如隻雙金錢及
五十二十爲體各別。具足頓生三種律儀。體
不相雜其相各別。具足頓生三律儀中具三
離殺。一一離殺其體各異。餘隨所應當知亦
爾。由因縁別故體不同。如如求受多種學處。
如是如是能離多種高廣床座飮諸酒等憍逸
處時。即離衆多殺等縁起。以諸遠離依因縁
發。故因縁別遠離有異。若無此事捨苾芻律
儀。爾時則應三律儀皆捨。前二攝在後一中
故。既不許然故三各別。然此三種互不相違。
於一身中倶時而轉。非由受後捨前律儀勿
捨苾芻戒便非近事等。先已捨彼二律儀故。
若有勤策受近事律儀。或有苾芻受前二種
戒爲受得不。有作是言。此不應責。若前已有
無更得理。先已得故。若前未有則非勤策亦
非苾芻。以先不受近事律儀必無受得勤策戒
理。若先不受勤策律儀亦無受得苾芻戒理。
是則不可立彼二名。以此推尋受應不得。有
餘師説。不受前律儀亦有即能受得後戒理。
故持律者作是誦言。雖於先時不受勤策戒。
而今但受具足律儀者亦名善受具足律儀。
由此勤策容有受得近事律儀。苾芻容有受
得勤策近事戒理。豈不勤策。不應自稱唯願
證知我是近事。苾芻亦爾不應自稱唯願證
知我是前二。非離如是自稱號言有得近事
勤策戒理。此難非理倶可稱故。謂可稱言我
是勤策亦是近事唯願證知。苾芻亦應如應
而説。然就勝戒顯彼二名亦無有失。若爾勤
策及苾芻等。亦應受得近住律儀。如得近事
許亦何過。然由下劣無欣受者。近事近住勤
策苾芻四種律儀云何安立。頌曰
    受離五八十 一切所應離
    立近事近住 勤策及苾芻
論曰。應知此中如數次第依四遠離立四律
儀。謂受離五所應離法。建立第一近事律儀。
何等爲五所應離法。一者殺生。二不與取。三
欲邪行。四虚誑語。五飮諸酒。若受離八所
應離法。建立第二近住律儀。何等爲八所應
離法。一者殺生。二不與取。三非梵行。四虚
誑語。五飮諸酒。六塗飾香鬘舞歌觀聽。七眠
坐高廣嚴麗床座。八食非時食。若受離十所
應離法。建立第三勤策律儀。何等爲十所應
離法。謂於前八塗飾香鬘舞歌觀聽開爲二
種。復加受畜金銀等寶以爲第十。爲引怖怯
衆多學處在家有情顯易受持。故於八戒合
二爲一。如佛爲栗氏子略説學處有三。若受
離一切應離身語業。建立第四苾芻律儀。別
解脱律儀衆名差別者。頌曰
    倶得名尸羅 妙行業律儀
    唯初表無表 名別解業道
論曰。以清涼故名曰尸羅。此中尸羅是平治
義。故字相處作是釋言。平治義中置尸羅界。
戒能平險業故得名尸羅。智者稱揚故名妙
行。或修行此得愛果故。所作自體故名爲業。
雖契經中説諸無表名爲非造。亦名非作。以
有慚恥受無表力不造惡故。而有作義如前
已辨。亦名律儀如前已釋。如是應知別解脱
戒通初後位無差別名。唯初刹那表及無表。
得別解脱及業道名。謂受戒時初表無表別
別棄捨種種惡故。依初別捨義立別解脱名。
或初所應修故名別解脱。或彼初起最能超
過如獄險惡趣故名別解脱。即初刹那表與
無表。亦得名爲根本業道。初防身語暢思業
故從第二念乃至未捨不名別解脱。名別解
脱律儀。不名業道名爲後起。已辨安立差別
律儀。當辯律儀成就差別。誰成就何律儀。頌

    八成別解脱 得靜慮聖者
    成靜慮道生 後二隨心轉
論曰。八衆皆成就別解脱律儀。謂從苾芻乃
至近住。外道無有所受戒耶。雖有不名別解
脱戒。由彼所受無有功能永脱諸惡。依著有
故。靜慮生者。謂此律儀由從或依靜慮生故。
若得靜慮者定成此律儀。靜慮眷屬亦名靜
慮。道生律儀聖者皆成就。此復二種。謂學及
無學。於前所説三律儀中。何等律儀隨心而
轉。唯後二種。謂靜慮生及道生。二非別解脱。
所以者何。異心無心亦恒轉故。靜慮無漏二
種律儀亦名斷律儀。依何位建立。頌曰
    未至九無間 倶生二名斷
論曰。未至定中九無間道倶生靜慮無漏律
儀。以能永斷欲*𢋨惡戒及能起惑名斷律
儀。唯未至定中有斷對治故。由此但攝九無
間道。此中尸羅滅惡戒故。由此或有靜慮
律儀非斷律儀。應作四句。第一句者。除未
至定九無間道有漏律儀。所餘有漏靜慮律
儀。第二句者。依未至定九無間道無漏律儀。
第三句者。依未至定九無間道有漏律儀。第
四句者。除未至定九無間道無漏律儀。所餘
一切無漏律儀。如是或有無漏律儀非斷律
儀。應作四句。謂前四句逆次應知。若爾世尊
所説略戒
    身律儀善哉 善哉語律儀
    意律儀善哉 善哉遍律儀
又契經説。應善守護應善安住眼根律儀。此
意根律儀以何爲自性。此二自性非無表色。
若爾是何。頌曰
    正知正念合 名意根律儀
論曰。意根律儀一一各用正知正念合爲自
體。故契經説。眼見色已不喜不憂。恒安住
捨正知正念。如是乃至意了法已。列別名已
重説合言遮謂二律儀如次二爲體。今應思
擇表及無表誰成就何齊何時分。且辨成無
表律儀不律儀。頌曰
    住別解無表 未捨恒成現
    刹那後成過 不律儀亦然
    得靜慮律儀 恒成就過未
    聖初除過去 住定道成中
論曰。住別解脱補特伽羅從初刹那乃至未
遇捨學處等諸捨戒縁恒成現世。此別解脱
律儀無表初刹那後亦成過去。前未捨言遍
流至後。前生所得別解脱戒。於今受戒最初
刹那。如靜慮律儀何不成過去。此責非理。此
戒與心非同果故。離染心等皆同一果故。彼
戒如心得過去生者。又別解脱未曾得故。應
如勝品靜慮律儀。非初刹那中得過去生者。
如説安住別解律儀。住不律儀應知亦爾。謂
從初念乃至未過。受律儀等捨惡戒縁。恒
成現世惡戒無表。初刹那後亦成過去。諸有
獲得靜慮律儀。乃至未捨恒成過未。前生所
失過去定律儀。今初刹那必還得彼故。此中
應作簡別而説。以順決擇分所攝定律儀。初
刹那中不成過去。餘生所得命終時捨。今生
無容重得彼故。又非一切有情曾起有涅槃
法者方可有彼故。一切聖者無漏律儀過去
未來亦恒成就。有差別者謂初刹那必成未
來非成過去。此類聖道先未起故。昔曾未得
創得名初。先得已失今創得時亦得過去。已
曾生者初刹那後乃至未捨亦成過去。乃至
未般無餘依位恒成未來。若有現住靜慮彼
道如次成現在靜慮道律儀。非出觀時有成
現在。理應但説在定道時。成現在世定道無
表。不應言住如住果言。唯説果成非果現起。
今但言住云何得知定道現前非但成就。是
故彼説猶令生疑。不能定顯成現無表故應
但説在定道言。雖説住言勞而無用。今詳彼
意前文已説成就去來。此句正明成就中世。
故知説住顯起非成。以非唯成證成現故。定
道無表隨心轉故。散心現前必無彼故。已辨
安住善惡律儀。住中云何。頌曰
    住中有無表 初成中後二
論曰。言住中者謂非律儀非不律儀。彼所起
業不必一切皆有無表。若有無表即是善戒。
或是惡戒種類所攝。或非二類彼初刹那但
成中世。謂成現在此是過去未來中故。初刹
那後未捨以來。恒成過現二世無表。若有安
住律不律儀。亦有成惡善無表不。設有成者
爲經幾時。頌曰
    住律不律儀 起染淨無表
    初成中後二 至染淨勢終
論曰。若住律儀由勝煩惱。作殺縛等諸不善
業。由此便發不善無表。住不律儀由淳淨信。
作禮佛等諸勝善業。由此亦發諸善無表。乃
至此二心未斷來所發無表恒時相續。然其
初念唯成現在。第二念等通成過現。已辨成
無表。成表業云何。頌曰
    表正作成中 後成過非未
    有覆及無覆 唯成就現在
論曰。一切安住律不律儀。及住中者乃至正
作。諸表業來恒成現表。初刹那後至未捨來。
恒成過去必無成就。未來表者不隨心色。勢
微劣故。諸散無表亦同此釋。有覆無覆二
無記表。定無有能成就過未。法力劣故。唯
能引起法倶行得。得力劣故。不能引生自類
相續。可法滅已追得言成。亦無功能逆得當
法。豈不此表如能起心。亦應有成去來世者。
此表力劣由彼劣故。此責非理所起劣於能
起心故。所以然者。如無記心能發表業。所發
表業不生無表。故知所起劣能起心。如律儀
名既有差別。不律儀號亦有別耶。亦有云何。
頌曰
    惡行惡戒業 業道不律儀
論曰。此惡行等五種異名。是不律儀名之差
別。是諸智者所訶厭故。果非愛故立惡行名。
障淨尸羅故名惡戒。身語所造故名爲業。根
本所攝能暢業思。業所遊路故名業道。不靜
身語名不律儀。然業道名唯目初念。通初後
位立餘四名。今應思擇若成就表亦無表耶。
應作四句。頌曰
    成表非無表 住中劣思作
    捨未生表聖 成無表非表
論曰。唯成就表非無表者。謂住非律非不律
儀。劣善惡思造善造惡。身語二業唯能發表。
此尚不能發無表業。況諸無記思所發表。除
有依福及成業道。彼雖劣思起亦發無表故
唯成無表。非表業者謂異生聖補特伽羅。今
表未生先生已捨。豈不已得靜慮異生。今表
未生先生已失。亦成無表非表業耶。何故頌
中但摽於聖。非*異生者理亦可然。何故釋
中摽*異生者倶成非句。如理應思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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