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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No. 1562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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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師已熟修位。爲令略觀勝解自在。除半
頭骨繋心眉間。專注一縁湛然而住。齊此極
略不淨觀成。名瑜伽師超作意位。應知至此
不淨觀成。諸所應爲皆究竟故。住空閑者作
如是言。此觀爾時有究竟相。謂有淨相欻爾
現前。由此或令入息減少。或令發起不欣樂
心。了知所修地究竟故。淨色相起擾亂心故。
如人温誦所熟誦文。又由得先所未得故。進
證得餘勝善根故。如畦中水汎溢漫流。如是
相名爲此觀究竟相。有餘師説。若於爾時不
於外縁起加行覺名不淨觀。究竟圓滿所縁
自在。若小若大應作四句。如理應思今應思
擇。此不淨觀既是勝解作意所攝。理應名爲
顛倒作意。則應此觀體非是善。非此所縁體
皆是骨。皆作骨解豈非顛倒。此不淨觀且不
可言。皆是勝解作意所攝。以不淨觀總有二
種。一依自實。二依勝解。依自實者。謂由作意
相應慧力。如實觀察自内身*支所有不淨。若
形若顯差別諸色。如九仙骨二商佉等。或如
身中髮毛爪等。廣説具有三十六物。此等名
爲依自實觀。由與自相作意相應。是故不能
永斷煩惱。依勝解者。謂勝解力假想思惟。諸
不淨相此非顛倒作意所攝。以與煩惱性相
違故。夫顛倒者本所欲爲不能成辦。此隨所
欲能伏煩惱。如何顛倒若謂此境非皆是骨。
謂皆是骨寧非倒者。理亦不然如應解故。謂
諸於杌起人覺者。不作是解我今於杌以人
相觀故是顛倒。今觀行者作如是思。諸境界
中雖非皆骨。我今爲伏諸煩惱故。應以勝解
遍觀爲骨。既隨所欲如應而解。能伏煩惱寧
是顛倒。此觀勢力能伏煩惱令暫不行。既有
如斯巧方便力如何非善。是故無有如所難
失。此不淨觀何性幾地縁。何境何處生何行
相。縁何世爲有漏爲無漏。爲離欲得爲加行
得。頌曰
    無貪性十地 縁欲色人生
    不淨自世縁 有漏通二得
論曰。如先所問今次第答。謂此觀以無貪爲
性。違逆作意爲因所引。厭惡棄背與貪相翻。
應知此中名不淨觀。名不淨觀應是慧者。理
亦不然。觀所順故謂不淨觀能近治貪故。應
正以無貪爲性。貪因淨相由觀力除。故説無
貪爲觀所順。諸不淨觀皆是無貪。非諸無貪
皆不淨觀。唯能伏治顯色等貪。方説名爲此
觀體故。此約自性若兼隨行。具以四蘊五蘊
爲性。通依十地謂四靜慮。及四近分中間欲
界。唯爾所地此容有故。此觀唯縁欲界色處
境。欲界顯形爲此觀境故。若爾何故契經中
言。耳根律儀所防護者。住不淨觀乃至廣説。
此言爲説諸爲色貪所摧伏者。彼必由爲縁
聲等貪之所摧伏故。欲摧伏縁色貪者。必先
應住耳根律儀。由此方能住不淨觀。有説。此
觀唯依意識能引。所餘違逆行相故若有住
耳根律儀彼必應先住不淨觀。此不淨觀力
能遍縁。欲界所攝一切色處。若謂尊者阿泥
律陀。不能觀天以爲不淨。舍利子等於佛色
身亦不能觀以爲不淨。如何此觀遍縁欲色。
此難不然。勝無滅者能觀天色爲不淨故。佛
能觀佛微妙色身爲不淨故。由是此觀定能
遍縁欲色爲境。由此已顯縁義非名。亦已顯
成通縁三性。初習業者唯依人趣。能生此觀
非北倶盧。天趣中無青瘀等故不能初起。先
於此起後生彼處亦得現前。此觀行相唯不
淨轉。是善性故體應是淨。約行相故説爲不
淨。是身念住攝加行非根本。雖與喜樂捨三
根相應。而厭倶行如苦集忍智。隨在何世縁
自世境。若不生法通縁三世。此觀行相非無
常等十六行攝。故唯有漏通加行得及離染
得。離彼彼地染得彼彼定時。亦即獲得彼地
此觀。離染得已於後後時。亦由加行令得現
起。未離染者唯加行得。此中一切聖最後有
異生皆通未曾。餘唯曾得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九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六之四
説不淨觀相差別已。次應辯持息念。此差別
相云何。頌曰
    息念慧五地 縁風依欲身
    二得實外無 有六謂數等
論曰。言息念者。即契經中所説阿那阿波那
念。言阿那者。謂持息入是引外風令入身義。
阿波那者。謂持息出是引内風令出身義。如
契經説。苾芻當知。持息入者。飮吸外風令入
身内。持息出者。驅擯内風令出身外。慧由念
力觀此爲境。故名阿那阿波那念。有餘師説。
言阿那者。謂能持來。阿波那者。謂能持去。此
言意顯入息出息有能持義。慧由念觀此故
得此念名。辯屬身風略有六種。一入息風。二
出息風。三發語風。四除棄風。五隨轉風。六動
身風。謂諸有情處胎卵位。先於臍處業生風
起。穿身成穴如藕根莖。最初有風來入身内。
乘茲口鼻餘風續入。此初及後名入息風。此
入息風適至身内。有風續出名出息風。如鍛
師開㰆嚢口自然風入。風性法爾但有孔
隙。必隨入故入已按之其風還出。入息出息
次第亦然。理實此風無入無出。但如是轉能
損益身。相續道中假名入出。入息轉位能逐
身中。腐敗汚垢諸臭穢物。増長火界令身
輕擧。出息轉時能除欝蒸。損減火界令身沈
重。發語風者。謂有別風是欲爲先。展轉所引
發語心起。所令増盛生從臍處。流轉衝喉撃
異熟生。長養大種引等流性。風大種生鼓動
齒脣。舌腭差別由此勢力。引起未來顯名句
文。造色自性此居口内。名語亦業流出外時。
但名爲語。心生大種其理極成。謂見貪瞋癡
心起者。面有潤慘亂色異常。又亦傳聞懷
瞋毒者。面門生焔非有慈心。貪引火生焚身
等故。除棄風者。謂有別風。隨便路行能蠲二
穢。由穢内逼有苦受生。由苦受生發除棄欲。
由除棄欲引起風心。此心起風成除棄業。又
此風力令身安隱。隨轉風者。謂有別風遍隨
身支諸毛孔轉。由此故得隨轉風名。此不依
心但依業力。隨身孔隙自然流行。由此能除
依孔隙住。腐敗*汚垢諸臭穢物。動身風者。
謂有別風。能撃動身引起表業。應知此起以
心爲因。遍諸身支能爲撃動。因顯風義乘辯
六風。然於此中正明二息。此中意辯持息念
故。此念自性是慧非餘。以契經説了知言故。
此品念勝故得念名。由念力記持入出息量。
故爲顯縁息定慧得成。由念功能故説爲念。
并隨行性應准前門。此念所依唯通五地。謂
依欲界靜慮中間。及初二三靜慮近分。由此
但與捨根相應爲對治尋。修此念故樂苦等
受。能順引發親里等尋故對治尋。要任運受
現在前位。若爾何故辯息念中言覺喜樂。此
亦無過以諸勤修持息念位。中間有彼無色
相生。諸瑜伽師雖覺彼相。於持息念不名乖
越。約此密説覺喜樂言。不可由斯執持息念。
亦容得與餘受相應。理實此中亦覺餘法以
身念住。加行位中亦説觀於多六法故。謂若
諸法隨屬於身。於彼法相如理觀察。亦名於
身住循身觀。或彼行者轉縁風覺。暫時觀察
喜受樂受。是故説言覺喜覺樂。由此故説諸
聖弟子。爾時於受住循受觀。豈不此位出持
息念。不爾彼加行意樂不息故。速復更起縁
風念故。若爾何故唯覺喜樂不覺餘受。由
此二受爲貪染因力最勝故。行者欲令心於
貪染。速解脱故偏觀喜樂。有餘師説。此非
息念是彼加行所生功徳。故覺喜樂立息念
名有説。下三根本靜慮正在定位亦有捨受。
彼説此念通依八地。上定現前息便無故。此
念但縁息風爲境。非通縁上所説六風。此
念初依欲界身起。唯人天趣除北倶盧。唯加
行得非離染得。未離染者定由加行現在前
故。非離染得地所攝故。已説皆是近分地攝
非根本故。又此念唯是勝加行引故。不應説
此有離染得。此唯眞實作意相應。有説。亦通
勝解作意。正法有情方能修習。外道無有無
説者故。彼不能覺微細法故。此與我執極相
違故。彼我執有故此念無。由具六因此相圓
滿。何等爲六。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轉六淨。
數謂繋心數入出息。從一至十不減不増。恐
心於境極聚散故。然於此中容有三失。一數
減失。二數増失。三雜亂失。數減失者。於二等
謂一等。數増失者於一等謂二等。雜亂失者。
於五入數爲出於五。出數爲入是於入謂出
於出謂入義。離此三失名爲正數
或三失者。一太緩失。二太急失。三散亂失。太
緩失者。謂由加行太慢緩故。便有懈怠惛睡
纒心。或復縱心馳散外境。太急失者。謂由加
行太躁急故。便令身心不平等起。若時力
數入出息。息被逼迫便令身中不和風起。由
此風故初令身支諸脈洪數。此風増位能引
病生。以身支病生名身不平等。或由力
數入出息。心被逼切便致狂亂。或爲重憂之
所摧伏。如是名曰心不平等。故有説言。諸有
一切美妙飮食長養身支。無如有方便調入
出息者。諸有一切毒刺刀火烈灰坑等損壞
身支。無如無方便調入出息者。散亂失者。謂
由心散便爲一切煩惱摧伏。若十中間心散
亂者。復應從一次第數之。終而復始乃至得
定。凡數息時應先數入。以初生位入息在先。
乃至死時出息最後。如是覺察死生位故。於
無常想漸能修習隨謂繋心。隨入出息念入
出息。爲短爲長爲遠至何。復還旋返且念入
息。爲行遍身爲行一分。隨彼息入。行至
心臍髖髀膝。脛踝足指念恒隨逐。有餘師言。
念此入息從足下出。穿度金輪下至風輪復
還旋返。若念出息離身爲至一磔一尋。隨所
至方念恒隨逐。有餘師説。念出息風至吠嵐
婆復還旋返。經主於此斥彼師言。此念眞實
作意倶起。不應念息至風輪等。彼言息念本
根雖與實作意倶。中間有餘勝解作意相應
起者。爲令眞實作意速成。故於中間起斯
假想。雖爾無有出息念失。以息念加行意樂
不歇故。止謂繋念唯在鼻端或在眉間乃至
足指。隨所樂處安止其心。觀息住身如珠中
縷。爲冷爲煖爲損爲益。觀謂觀察此息風已。
兼觀息倶大種造色。及依色住心及心所。具
觀五蘊以爲境界。轉謂移轉縁息風覺。安
置後後勝善根中。謂念住爲初至世第一法。
淨謂昇進入見道等。有餘師説。念住爲初金
剛喩定爲後名轉。盡智等方名淨。息相差別
云何應知。頌曰
    入出息隨身 依二差別轉
    情數非執受 等流非下縁
論曰。隨身生地息彼地攝。以息是身一分攝
故。此入出息轉依身心差別故。本論説息
依身轉。亦依心轉隨其所應。若入出息唯依
身轉不依心轉。則入無想定或入滅盡定。及
生無想天息亦應轉。乃至廣説。具四縁故息
方得轉。依此理説隨所應言。顯息必依身心
差別。言四縁者。一入出息所依身。二毛孔開。
三風道通。四入出息地麁心現前。於此四中
隨有所闕息便不轉。無心位中心無有故。生
無色界四種皆無故息不轉。處卵胎中羯剌
藍等。毛孔未開風道未通故息不轉。若處
卵胎羯剌藍位。入出息轉則應躁動。身微薄
故便應散壞。頞部曇等位身雖漸厚。而無孔
隙故息猶不轉。入第四定毛孔不開。無現麁
心故息不轉。何縁但説入定非生。豈不已説
生如説生。無想有本不説生無想者。但言入
定生彼已成以契經中作如是説。此先入定
後方生彼。有餘師説。生第四定能發表業心
現前時亦有息轉。生彼容有息現前義故不
説生。毘婆沙師不許此義。若爾生彼如何發
言。彼亦有風然不名息。無損益果故無有失。
言諸根熟諸根滿者。此言不顯眼等諸根。現
見彼闕息亦轉故。但於四縁具説根熟滿聲。
以諸根聲顯増上義。四縁於息轉有増上力。
論假説爲根亦無有過。如是諸根。處卵等位
名未成熟。諸有正入第四定等名未圓滿。言
入第四定毛孔不開。如何有色身而無毛孔。
毛孔者謂空界。豈有色聚離空界耶。理實應
然但今於此約通息道説有色身。而無毛孔
亦無有失。何縁但入第四靜慮。身無毛孔非
餘定耶。以彼等持極淳厚故。引第四定大種
遍身即由此縁。尊者世友説。入彼定身毛孔
合。若入世俗第四靜慮。身無毛孔其理可然。
以彼定能引彼地攝。微密大種充滿身故。若
入無漏第四定時。此身如何亦無毛孔。以彼
但引隨所生地。大種現前造無表故。彼無漏
定所引大種。雖生處攝而極微密。與彼相似
故無有過。若生彼地身無毛孔。如何生彼能
發語言。非發語言要由毛孔。但由頷動亦得
發聲。如機關聲豈由毛孔。有餘師説。生於
彼地咽喉以上亦有毛孔。有説。生彼能發語
心。現在前時暫開毛孔。此入出息有情數
收。無覺身中息無有故。是雖從外來而繋屬
内義。此入出息非有執受。以息闕減執受相
故。身中雖有有執受風。而此息風唯無執受。
此入出息體是等流。是同類因所生果故。身
中雖有長養異熟風。而此息風唯是等流性。
身増長位息便損減。身損減時息増長故。非
所長養斷已於後更相續故。非異熟生餘異
熟色無此相故。唯自上地心之所觀。非下
地心所縁境故。謂生欲界起欲界心。彼欲界
身欲界息。依欲界心轉即彼心所觀。若生欲
界起初定心。彼欲界身欲界息。依初定心轉
即彼心所觀。起二三定心皆准前應説。生初
靜慮起三地心。生二生三起二起自准生欲
界如理應説。若生上地起下地心。彼上地身
上地息。依下地心轉非彼心所觀。如是欲界
息四地心所觀。初二三定息如其次第。爲三
二地自地心所觀。有息地四無息地五。住
有息地起無息地心息必不轉。住無息地起
有息地心息亦不轉。住有息地起有息地心。
隨其所應有入出息轉。所辯持息念成滿相
云何。應作是言。若觀行者注想觀息微細徐
流。謂想遍身如筒一穴。息風連續如貫末
尼。不能動身不發身識。齊此應説持息念
成。有餘師言。増長自在所作事辦名此念成。
初増長言顯持息念。下中上品次第成立。乃
至若時隨其所樂。能入能出名爲自在。若於
此位能攝益身。遠耽嗜依尋名所作事辦。有
餘師説。若具六相遠離三失。或若具足修十
六種殊勝行相。齊此應説持息念成。經説息
念有十七種。謂念入出息了知我已念入出
息。短入出息長覺遍身。止身行覺喜覺樂
覺。心行止心行覺心令心歡喜。令心攝持令
心解脱。隨觀無常隨觀斷隨觀離隨觀滅。如
是一一皆自了知。此十七中初是總觀。後十
六種是差別觀。約四念住如次應知。各有
四門成十六種。如何覺心行可受念住攝。因
受果名故無有過。非此中説心行謂思。應
知此中受名心行。謂由耽著樂受味故。便於
彼彼境界。或生思造作心名爲心行。受是思
因故名心行無失。或但能覺受自體者。義准
亦於思等自體。次第能覺生住壞相。如甞大
海一渧水醎。則亦遍知大海水味。故唯覺受
名覺心行。廣解一一相如經釋中辯。如是已
説入修二門。由此二門心便得定。心得定已
復何所修。頌曰
    依已修成止 爲觀修念住
    以自相共相 觀身受心法
    自性聞等慧 餘相雜所縁
    説次第隨生 治倒故唯四
論曰。已修成止以爲所依。爲觀速成修四念
住。非不得定者能如實見故。如何修習四念
住耶。以自相共相觀身受心法。謂修觀者專
心一趣。以自共相於身等境。一一別觀修四
念住。分別此法與所餘法。有差別義名觀自
相。分列此法與所餘法。無差別義名觀共相。
且身念住觀自相者。謂觀察身内外十處。自
性各別從眼至觸。一一皆有處自相故。如是
於彼各別法中。有正智生名觀自相。此自相
觀得成滿時。有道色起爾時方立。自相種性
身念住名。此亦遍知彼法自相。由此各別有
正智生。非諸境中總生一智。有説。非此自
相觀中觀無表色。以無表色與無色品極相
似故。有説。此觀亦觀無表。亦別於無表有道
色生故。次身念住觀共相者。謂觀察身一一
處相。雖有差別而身相同。又於爾時觀十一
處。倶是色相無有差別。謂皆不越大種所造。
如是於彼一類法中。有正智生名觀共相。此
共相觀得成滿時。有道色起爾時方立。共
相種性身念住名。此亦遍知彼法共相。由
此總有一正智生。非諸境中各生一智。或身
念住觀自相者。謂觀於身各別自性。次身
念住觀共相者。謂觀身上與餘有爲。倶無
常性與餘有漏。倶是苦性。與餘一切法倶空
無我性。若時觀身無二念住故。唯極微集故。
一一差別爾時名曰身念住成。如是應知受
等念住相及成滿隨其所應。體皆非色故無
極微差別。或如前説觀究竟相。謂後後位
善根増長。如畦中水汎溢漫流。有説。欻然非
愛相起。此有二種。其二者何。一能發瞋。二令
不樂。此中但有令不樂相。以所習事若未自
在。爲求成滿故起欣樂。此於所習已得自在。
止息希求故無欣樂。此四念住各有三種。自
性相雜所縁別故。自性念住以慧爲體。契經
説爲一趣道故。一是獨義求戰勝者。由此執
此害煩惱怨。依此而行能趣圓寂。是故於此
立趣道名。唯此獨尊名一趣道。此即是慧於
斷煩惱。趣涅槃中慧最勝故。如契經説。姊妹
當知諸聖弟子執智慧劍。能斷一切結縛隨
眠。直趣涅槃無罣礙故。又契經説。若有於身
住循身觀名身念住。於受心法説亦如是。諸
循觀名唯目慧體。非慧無有循觀用故本論
亦説。身念住云何。謂縁身慧餘三説亦爾。故
知唯慧得念住名。慧中何等名自性念住。應
知唯取聞思修所成。此中隨聞加行所起。縁
別義慧名聞所成。若隨思義加行所起。非不
待名亦非在定。縁別義慧名思所成。若在定
中隨觀別義。不待名慧名修所成。即此亦
名三種念住。相雜念住以慧所餘倶有爲體。
慧倶有法與慧倶時相雜住故。如契經説。苾
芻當知説善法聚言即説四念住。既於念住
説善聚言。故以慧倶多法爲體。本論亦説由
身増上所生善道。通有漏無漏亦名身念住。
乃至廣説。此文總説與慧相應。倶有諸法名
爲念住。此文不言縁身道者。勿謂此如自性
念住。體唯取相應道爲其體故。所縁念住以
慧所縁諸法爲體。以一切法無不皆是。慧所
縁故應名慧住。何故經中標以異名作異廣
釋。此亦無失。約前三種釋念住名皆唯慧故。
且就自性釋念住名。謂諸法中若有一法。由
念得住彼名念住。此是何法是慧非餘。寧知
慧住要由念力。以有念者慧増明故。謂慧得
住由念所持。是念力資方得住義。如是標釋
念住名時。唯依於慧不依餘法。是故廣釋如
所標名。名義相符斯有何失。若就相雜釋念
住名。謂與慧倶念方得住。令念得住故慧得
念住名。念住相應及倶有法。與念住相雜名
相雜念住。豈不定等亦與慧倶方得安住。則
應許慧體令定等。住故得定等住名。不爾此
中爲顯念慧。相資力勝故偏立念住名。謂慧
若於身受心法。以自共相循循觀時。要念力
持方得明了。以於此地串習記持。方能進修
餘未習地。是故於慧簡擇法時。念最能爲堅
強助伴。念於身等得安住時。要慧力持方能
明記。故世尊説若有於身。住循身觀者念便
住不謬。尊者無滅亦作是言。若有能於身住
循身觀縁身念得住。乃至廣説。或若行者觀
身等竟。無間不能觀於受等。便應追念先加
行時。所有曾修受等行相。由追念故彼相現
前。因此便能觀察受等。故説有念慧得増明。
如是念生由先慧力。故念與慧爲勝助伴。或
此二法於一切時。所有功能相隨勝劣。故説
二種相資最勝。若就所縁釋念住名。謂慧由
念令念住故。便於慧體立念住名。念住所縁
身等諸法。是念住所縁名所縁念住。故約三
種釋念住名。皆顯慧強獨名念住。由此念住
是慧理成。故釋與標無相違失。分別論者作
如是言。念住即用念爲自體。此中不應置
念根故。標釋兩文倶説念故。此中不説慧住
名故。彼言非理。所以者何。雖於此中置念
名想。而依業用已置慧根。如信定慧根雖不
如次置證淨靜慮。了別諦中而由功能義已
置故。標釋兩文顯説慧故。謂前已辯標念
住名。依慧非餘顯標慧故釋中具以循觀正
知。二種慧名再説慧故。由此標釋都不相違。
説念住言義如前説。前何所説。謂前所言爲
顯念慧相資力勝。是故偏立念住名等。又爲
具顯三種念住。故不於此説慧住言。謂説
念言顯相雜念住。復説住言顯所縁念住。説
循觀言顯自性念住。若言慧住唯局慧體。自
相不捨得慧住名。此則但明自性念住。便爲
棄捨相雜所縁。則彼倶應不名念住然不應
許。以於契經及本論中皆説三故。由此爲證
諸念住言。目慧非餘決定成立。何縁故説
三種念住。爲愚行相資糧所縁。三種有情故
説三種。或根勝解分位各三。機宜不同故説
三種。三中相雜能斷煩惱。非二能斷太減増
故。與慧雜住得相雜名。理則但應慧倶有法。
可得名曰相雜念住。非慧與慧可有相雜。無
有一身二慧倶故。由此知慧非相雜攝。不
應唯説相雜念住。能斷煩惱理應具言。自性
相雜能斷煩惱。於斷煩惱慧爲首故。無如是
過。斷煩惱時於慧亦立相雜名故。謂得止觀
平等運道能斷煩惱。其理決定。所餘一切心
心所等。有止品攝有觀品收。此平等時彼亦
平等。由是一切相雜理齊。顯斷惑時相雜理
等。故亦於慧立相雜名。多於所成有勝能故。
自性念住非。不亦能斷諸煩惱體是慧故。然
名自性謂無所待。斷煩惱時必待餘法故。斷
煩惱位慧立相雜名。由此所言相雜念住。能
斷煩惱理善成立。此中斷煩惱但由修所成。
然非此中聞思無用。隨順修故如殖樹根。修
所成中唯法念住能斷煩惱。縁四五蘊或縁
涅槃能斷惑故。法念住中共相作意能斷煩
惱。自相作意縁少分境故無此能。四念住
内前之三種。唯不雜縁第四通二。然三諦智
唯有雜縁能斷煩惱。唯滅諦智雖不雜縁亦
斷煩惱。雜縁智内至縁三蘊。亦定無有斷惑
功能。即於此中總縁一切。有漏無漏爲無爲
等。亦定無有斷惑功能。然不雜縁少雜多雜。
於斷煩惱非全無用。引發能斷故修治身器
故。彼於斷惑但可能爲。加行勝進二道自體。
唯有處中雜縁法念住。及唯縁滅不雜法念
住。亦爲無間解脱道體。若斷煩惱唯法念住。
則法念住爲無間道。此無間道現在前時。云
何能修餘三念住。若三念住非斷治攝。乘無
間道於未來修。斷有頂染時應修世俗智。諸
無間道中應修他心智。彼何障礙非未來修。
故於此中應詳理趣。非要同治方未來修。亦
非所修都無限齊。後辯修處當廣爲釋。身等
念住各有三種。縁内外倶有差別故。且身念
住有三種中。縁自相續説名爲内縁他身等
説名爲外。雙縁二種説爲内外。以有我愛而
慢緩者。應觀内身猶如外故。或内如前縁無
執受説名爲外。縁他相續説爲内外。待無執
受及待自身得二名故。或縁根境及倶名三。
或縁有情及非情數。通縁二種。差別爲三。或
縁有情外非情數。及髮毛等差別爲三。以彼
皆從内身生故。離根住故具得二名。或縁有
情現在名内。縁外非情三世名外。縁情去來
説爲内外。有情類故墮法數故。又彼未來當
墮情數。正墮法數彼過去時。曾墮情數正墮
法數。彼不生法是生類故。受等三種一一各
三。隨其所應准前應釋。此四念住説次隨
生。生復何縁次第如是。生次如是相隨順故。
有情多分於諸色中好受用故。不逮勝法好
受用色以何爲縁。謂於受中情深欣樂。欣樂
於受由心不調。心之不調由諸煩惱。心由信
等可令調伏。隨觀此理四念住生。或隨所縁
麁細生故。然非由此心最後觀。法中涅槃極
微細故。彼想思等循觀受時。准義已能了知
其相。同依心起等安危故。有餘師説。色可聚
散可取可捨。相似相續不淨苦等易了知故。
多分縁身生貪等故。男女展轉起貪處故。不
淨觀持息念及分別界。*三入修門一切多縁
身爲境故。修念住位應最初觀。此觀爲因生
輕安觸。由輕安觸引生樂受。經説身安便受
樂故。如是樂受依心而生。淨心爲因得解脱
果。由是受等隨次而觀。故念住生如是次第。
此四念住不増不減。能治淨等思顛倒故。觀
身不淨治於不淨。謂淨顛倒雖浮顛倒通縁
五蘊。然但觀身自性非淨便能總伏。如人已
觀糞體不淨。亦不欣樂從糞所生。如是已觀
身體不淨。亦不欣樂從身所生。由此觀身爲
不淨者。於五取蘊皆不欣樂。以有爲身淨想
迷者。彼方欣樂依身所生。是故觀身爲不淨
者。於身所起亦不欣樂。如有安住不淨觀
時。雖不親觀聲等爲境。而於歌等棄如糞穢。
如是安住身念住時。雖不親觀受等爲境。觀
身自體爲不淨故。終不欣樂受等三境。又雖
不觀色無色境。以爲不淨而於彼境。非不引
生不樂行相。是故淨倒雖縁五蘊身念住成
便能總伏。後三念住雖各別觀。例此應思能
總伏理。觀受是苦能治於苦謂樂顛倒。謂若
有法眞可欣欲。是爲樂義於多過患。所雜行
中見有可欣殊勝功徳。是名於苦謂樂顛倒。
此倒必用耽受爲先。以於受中深耽著著己。
方於一切逼惱所依。有漏行中妄生樂想。是
故觀受爲苦性時。便能總伏計樂顛倒。觀心
無常能治無常謂常顛倒。謂觀行者憎厭受
故。於所依心見有衆多。品類差別引無常觀
令現在前。便於有爲不生常想。故能總伏計
常顛倒。觀法無我能治無我謂我顛倒。謂有
一類聞我無常。心不生喜遂作是念。誰令此
心有多差別。彼即是我爲遮彼計。復應諦觀
除三所餘。亦唯是法便於一切不起我想。故
能總伏計我顛倒。或爲對治段觸識思食。如
次建立身等四念住。數唯有四不増不減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一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六之五
如是熟修不淨觀持息念。二加行已能次第
引所縁不雜。身受心法念住現前。復於不雜
縁法念住無間。引所縁雜法念住生。次應修
總縁共相法念住。此法念住其相云何。頌曰
    彼居法念住 總觀四所縁
    修無常及苦 空*無我行相
論曰。雜縁法念住總有四種。二三四五蘊爲
境別故。唯總縁五名此所修。彼居此中修四
行相。總觀一切身受心法。所謂*無常苦空
無我。然於修習此念住時。有餘善根能爲方
便。彼應次第修令現前。謂彼已熟修雜縁法
念住。將欲修習此念住時。先應總縁修無我
行。次觀生滅次觀縁起。以觀行者先觀諸行
從因生滅。便於因果相屬觀門易趣入故。或
有欲令先觀縁起。此後引起縁三義觀。此觀
無間修七處善。於七處善得善巧故。能於先
來諸所見境。立因果諦次第觀察。如是熟修
智及定已。便能安立順現觀諦。謂欲上界苦
等各別。於如是八隨次第觀。修未曾修十六
行相。彼由聞慧於八諦中。初起如斯十六行
觀。如隔薄絹覩見衆色。齊此名爲聞慧圓滿。
思所成慧准此應説。次於生死深生厭患。欣
樂涅槃寂靜功徳。此後多引厭觀現前方便
勤修漸増漸勝。引起如是能順決擇。思所成
攝最勝善根。即所修總縁共相法念住。從此
無間生何善根頌曰
    從此生煖法 具觀四聖諦
    修十六行相 次生頂亦然
    如是二善根 皆初法後四
    次忍唯法念 下中品同頂
    上唯觀欲苦 一行一刹那
    世第一亦然 皆慧五除得
論曰。從順決擇勝思所成。總縁共相法念住
後。有修所成順決擇分。初善根起名爲煖法。
是總縁共相法念住差別。如是所起是當所
修。能燒煩惱薪聖道火前相。如鑚火位初煖
相生。法與煖同故名煖法。住空閑者執煖
法前。已起修所成共相法念住。雖亦有此而
不皆然。若有先離欲界染者。依色界攝修所
成慧。厭患生死欣樂涅槃。多厭行倶作意次
第。能引異類煖善根生。諸有先時未離欲染。
依思所成慧引煖善根生。故彼不應作一向
執。此善根起分位長故。能其觀察四聖諦
境。由此具修十六行相。觀苦聖諦修四行相。
一*無常二苦三空四*無我。觀集聖諦修四
行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縁。觀滅聖諦修四行
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觀道聖諦修四行相。
一道二如三行四出。此相差別如後當辨。如
契經説。此二癡人違越我法毘柰耶故。於中
乃至亦無煖法。諸無煖者一切皆名違越正
法毘柰耶不。不爾。二人資糧已備。有障法故
退所應得故。言違越法毘柰耶。非諸無煖皆
名違越。或此二人遇佛出世。捨所親愛歸佛
出家。於古聖賢所遊徑路。已得安足若勤修
習必於現身逮得勝利。以彼違越法毘柰耶。
於諸勝利皆悉退失。下至煖法亦不能證。是
故諸有遇佛出家。同此二人不能起。煖方名
違越法毘柰耶。非諸無煖皆名違越。然諸煖
法雖縁四諦。而從多分説厭行倶。以起彼時
相多故。行者修習此煖善根。下中上品
漸次増進。於佛所説苦集滅道。生隨順信觀
察諸有。恒爲猛盛焔所焚燒。於三寶中信爲
上首。有修所成順決擇分。次善根起名爲頂
法。是總縁共相法念住差別。頂聲顯此是最
勝處。如吉祥事至成辦時。世間説爲此人至
頂。謂色界攝四善根中。二是可動二不可動。
可動二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動中上故。不
動二中下者名忍。於四諦境極堪忍故。上者
名爲世第一法。世中勝故猶如醍醐閑居者
言修此善品。其相至頂故名頂法。此境行相
與煖法同。謂觀四諦境修十六行相。何故唯
説彼縁滅道。如契經説於佛法僧生少小信
是名爲頂。説信佛僧顯縁道諦。信法言顯縁
滅諦故。無如是過。此信法言已具顯縁三諦
信故。如説於苦得現觀時得法證淨。乃至廣
説。或由滅道於生信勝。無過失故此中偏説。
或由滅道可信可求。餘不可求故此不説。如
是煖頂二種善根。初安足時唯法念住。後増
進位四皆現前。初安足言顯以行相。最初遊
踐四聖諦迹。後増進言顯從此後。下中上品
次第數習。諸先所得後不現前。於彼不生欽
重心故。以勝加行引此善根。故已得中不生
欽重。然此頂法雖縁四諦。縁三寶信多分現
行。此頂善根下中上品。漸次増長至成滿時。
有修所成順決擇分。勝善根起名爲忍法。是
總縁共相法念住差別。於四諦理能忍可中
此最勝故。又此位忍無退墮故名爲忍法。世
第一法雖於聖諦。亦能忍可無間必能入見
道故。必無退墮而不具觀四聖諦理。此具觀
故偏得忍名。故偏説此名順諦忍。此忍善根
安足増進。皆法念住與前有別。此與見道漸
相似故。以見道位中唯法念住故。然此忍法
有下中上。下中二品與頂法同。謂具觀察四
聖諦境。及能具修十六行相。上品有異唯觀
欲苦。與世第一相隣接故。由此能准煖等善
根。皆時具縁三界苦等。義已成立無簡別
故。忍下中上如何分別。旦下品忍具八類心。
謂瑜伽師以四行相。觀欲界苦名一類心。如
是次觀色無色苦。集滅道諦亦如是觀。成八
類心名下品忍。中忍減略行相所縁。謂瑜伽
師以四行相。觀欲界苦乃至具足。以四行相
觀欲界道。於上界道減一行相。從此名曰中
品忍初。如是次第漸減漸略行相所縁。乃至
極少唯以二心觀欲界苦。如苦法忍苦法智
位。齊此名爲中品忍滿。上忍唯觀欲界苦諦。
修一行相唯一刹那。此善根起不相續故。上
忍無間有修所成。初開聖道門世功徳中勝。
是總縁共相法念住差別。順決擇分攝最上
善根生。此即説名世第一法。此有漏故名爲
世間。是最勝故名。爲第一。有士用力離同類
因。引聖道起故名最勝。是故名爲世第一法。
有餘師説。此有漏故名爲世間。成此必無斷
善根理故名第一。彼説不然。諸有修習施戒
聞等殊勝善根。亦不斷善不往惡趣。非皆可
名世第一法。故彼所説非決定因。又彼自説
與定相應。念住等差別名世第一法。然有得
定念住差別。於後退失復斷善根。如天授等。
故伽他説
    乃至彼愚夫 由生長無義
    損害諸白分 知於頂退墮
依天授説如是伽*他。又理應然天授曾得神
境通等勝功徳故。由彼得定念住攝善。仍斷
善根是故彼宗。世第一法亦非決定不斷善
根。又成世間離欲道者亦不斷善。應名第一
成彼必無斷善根故。若謂彼道非爲決定。不
斷善根以有退故。是則汝宗世第一法。許有
退故應容斷善。以彼宗許第一有退。如言
此退亦不相違。謂此退言於教及理。皆無違
故許亦無失。然彼復説此或無退。以善根中
此殊勝故。如是於證理亦不成。於諸行中殊
勝作意亦應不退。彼宗許此於善根中是殊
勝故。非此即是世第一法。以彼教中各別説
故。若謂如是世第一法一切不退。此亦非因
彼於善根亦殊勝故。一切不退應名第一。故
彼所言不斷善故名第一者非爲善説。彼復
有説此有漏故。名爲世間。住等引中觀四諦
故名爲第一。理亦不然。已見諦者有住等引。
俗智現前觀察四諦應名第一。若謂第一能
入離生。又必應依異生身者。亦不應理因相
等故。又諸行中殊勝作意。亦有此相應名第
一。又無經説此觀四諦。故彼所言定不應理。
由此所説此有漏故名爲世間。入離生故名
爲第一。於理爲善。此如上忍縁欲苦諦。修一
行相唯一刹那。如如減略行相所縁。如是如
是漸近見諦。故世第一唯縁欲苦。修一行相
唯一刹那。説無間入離生位故。此位決定無
相續理。若謂於此既有處説。起世第一當入
離生。應相續者亦不應理。顯入離生定由此
故。謂此意顯諸欲當入正性離生。一切必應
起世第一故作是説。或於此中所言起者。顯
世第一未已生位。當至已生位入正性離生。
不可引彼證此相續。又若相續第一不成。謂
有二義可名第一。居異生身最後邊故譬如
樹端。或世法中最爲勝故譬如勝士。依此二
理相續不成。以望後刹那前非第一故。謂前
望後非最後邊。亦非最勝何名第一。由此故
説開聖道門。此爲最勝故名第一。尚無二心
倶時而起。爲初聖道等無間縁。況有多心故
無相續。由此本論言唯一心。所以者何。若
非一者後於前心爲劣等勝。且劣非理要勝
進時。入離生故等亦非理。前既有障後應爾
故。後若勝者前非第一。此中有難煖善根等。
亦應准彼如是推徴。煖頂忍位若多心者。後
於前心爲劣等勝。且劣非理非劣能入頂等
位故。等亦非理前不能入後應爾故。後若勝
者前非煖等。彼難不然。於煖頂忍曾不有説
第一聲故。謂於此中思擇第一。彼聲爲説一
心多心。然第一聲唯説最勝。最勝心位可名
第一。尚不説等何況劣心。煖頂忍中不言第
一。何勞思擇爲劣等勝。由煖等位無第一言。
可得析爲下中上品。有多品故可非一心。世
第一法無容如是。以上上品一刹那心。能入
離生可名第一。非煖頂忍能入離生。是故不
應如世第一。推徴煖等唯上上品。許是第一
名所顯故。謂色界繋有九善根。下下下中下
上名煖。中下中中中上名頂。上下上中名忍。
上上名世第一。彼又難言。如煖頂忍縁諸諦
故。非唯一心世第一法。亦縁多諦寧唯一心。
亦不應理。彼不了達此論宗故。夫欲設難須
達論宗。知他所許方可徴例。非我論宗許世
第一。能縁多諦爲例不成。又煖等中雖皆具
有下中上品。曾不於彼説第一聲故。第一聲
説上上品。上上品故唯一刹那。謂前三中皆
有上品不説第一。故説第一唯上上品。由此
第一刹那理成。對法諸師作如是説。爲苦法
忍等無間縁。故立一刹那名世第一法。有作
是難此説不然。曾無此説故。無差別言故。異
類爲縁成過失故。唯一刹那不可説故。謂曾
無聖教作如是説。能爲苦法忍等無間縁故。
立一刹那名世第一法。又諸聖教無差別言。
但總相説起世第一。當入離生斯有是處。又
若第一爲苦法忍等無間縁。是則不應説名
異類猶如煖等。謂如煖等能爲頂等等無間
縁。非是異類如是第一。若爲苦忍等無間縁
應非異類。若是異類能爲苦忍等無間縁便
成過失。又多物合一用方成故。若一刹那應
不可宣説世第一法。能爲苦忍等無間縁。唯
一刹那義已成立。於如是説理應棄捨不應
酬對。然彼愚類不了正宗。於此義中固爲
難。今愍彼類略復開曉。反詰彼宗與此同
故。言雖無別義已成故。等無間縁許異類故。
許彼理實不可説故。謂亦無聖教説念住等
名世第一。及成此必無斷善根理故名第一。
彼宗何故作如是言。又聖教中但總相説起
世第一。當入離生義已顯成世第一法。爲苦
法忍等無間縁。以苦法忍是離生一分故。説
世第一無間入離生故。對法諸師爲令所説
易可了故。於離生位摽初刹那名苦法忍。彼
宗亦許有苦法忍。以彼宗許苦法忍位有多
那故。彼論言如世第一非唯一念。苦法忍
等例亦應然。或彼宗但許於離生位有多刹
那。即許初刹那以世第一爲等無間。非彼一
切離生刹那。可有一時倶生理故。由此彼説
曾無説故。言無別故皆不應理。又我宗許異
類亦作等無間縁理必應爾。以有諸法倶生
相違。彼生必由互相開避。前法爲後等無間
縁。非倶生相違唯諸同類故。異類相望亦爲
此縁。由此應知若染不染。有漏無漏及界地
等。同類異類心心所法。展轉容作等無間縁。
既爾彼言若世第一。爲苦法忍等無間縁。是
則不應説名異類。如煖等者有言無義。又我
不言世第一法有能説者。如何爲此許世第
一有多刹那。然我所宗許世第一實不可説。
而説名爲世第一者。如説刹那謂如刹那實
不可説。爲欲展轉相開示故。世間非不説爲
刹那。説世第一應知亦爾。然彼所言要多物
合一用成者。此亦不定用有二種。一者世俗。
二者勝義。即是假實世俗。一用依多物成。勝
義一用依一物成。世第一法既是勝義。寧説
彼一用要依多物成。以許此中實不可説。故
世第一唯一刹那由此所説。爲苦法忍等無
間縁。立一刹那名世第一理善成立。此義已
了。*今復應思煖等四法以何爲體。煖等自性
皆慧爲體。若并助伴皆五蘊攝。定倶必有隨
轉色故然除彼得。勿諸聖者煖等善根重現
前故。然已見諦不許煖等重現在前。已見諦
者加行現前成無用故。有餘師言。依異生法
無容聖者身中行故。有説此二倶非過失。得
雖煖等攝如異生性故。謂如異生性是不得
聖法。得聖法已彼猶現行。然彼體非異生性
攝。不得一切聖法方名異生性故。如是煖等
得。雖是煖等體。而無聖者身中行失。倶生相
續體非體故。如沙門果諸無漏得。若謂相續
沙門果得亦沙門果故。非喩者則應於後勝
果道中有果現前。成違宗失。以宗安立八聖
者中。住勝果道時於前沙門果。許得成就遮
在身行故。彼所許有違宗過。又應果向倶時
現行。立八聖者便不成就。住後果向前果唯
成。而不現行可立八故。謂諸後向説前位果
不在身行。爲遮全果在身現行故作是説。得
雖是果而非全故。設後位現行無住前果失。
彼應許畢竟無住果者。畢竟無全果頓現行
故。又勝果道無全現行故。亦應無住勝果道。
然勝果道一分現行。亦許名爲住勝果道。住
少分果例亦應然。若謂定中有所得道。於出
定位彼道不行與果何殊。而決定説唯是住
向非住果者。又住果者起有漏心。果道不行
應非住果。以非全果現在前故。或應與彼復
共思擇。何縁唯約聖道現行。立八聖者非約
成就。勿住果向二聖相雜無如是失。以若住
後勝果道時彼道勝故。如苾芻位雖成勤策
近住律儀。而從勝故但名苾芻非勤策等。雖
如是立八聖亦成。而約現行立八聖者。證知
住勝果道時。果不全現行故不名住果。由
此前説於宗違害。及應果向倶時現行。二種
過失彼定不免。是故前言倶生相續體非體
故。聖者身中煖等諸得雖亦現起。而無煖等
聖身行過故。應於此更辨。何縁煖等諸得
非煖等體由此已遮。有餘師説。勿世第一有
相續過故。得定非世第一體。復有別失謂煖
等三位。相續故得應彼體。或不應言世第一
法一刹那故得非彼體。如是所説言有理無。
故應捨此攝受前説。謂煖等得如異生性理
不應然。異生性體與諸聖法極相違故。煖等
得體與諸聖法。都不相違如何成例。以煖等
得通在聖身。異生性得則不如是。故彼所引
爲例不齊。又沙門果諸相續得。雖亦許爲沙
門果體。而無八聖位相雜失。以諸安住勝果
道者。果攝所得法必定不行故。安住果者勝
果道攝。諸所得法亦不成故。若爾應許如
苦忍等。謂且應如苦法智忍自性是慧。若并
助伴即兼倶得五蘊爲性。苦法智等現在前
時。彼苦法忍得不名苦法忍。不爾應有相續
過故。智現行時應修忍故。忍智二體應倶行
故。如是煖等倶生諸得。雖亦名爲煖法等體。
而頂法等現在前時。彼煖等得不名煖等。不
爾應煖等頂等爲因故。及有如前所説過故。
如是所説亦無深理。以煖法等性類同故。煖
頂忍三位相續故。謂前已説色界所繋有九
善根。分爲煖等以同類故互不相違。後念起
前亦無有過。又煖頂忍位相續長。體雖已滅
得相續起。名爲煖等斯有何失。非世第一一
刹那故。彼得便非世第一體。與餘善根性類
同故。順決擇分相無異故。若倶生得亦彼體
者。何理能遮彼相續得。後得非故前亦應非
由此極成。若并助伴皆五蘊性然除彼得。此
中煖法初安足時。於三諦中隨縁何諦。法念
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四。
唯修同分非不同分。縁滅諦法念住現在修
未來一。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四。非初觀蘊
滅能修縁蘊道。後増進位於三諦中。隨縁何
諦隨一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
修未來十六。縁滅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四。
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此初安足唯修
同分者。先未曾得如是種性故。於諸諦中
行未廣故。後増進位與此相違。故彼能修同
分異分。頂初安足於四諦中。隨縁何諦法念
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
六。後増進位於三諦中。隨縁何諦隨一念住
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
縁滅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
在修未來十六。忍初安足及後増進。於四諦
中隨縁何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
相。現在修未來十六。此依忍類總相而説。差
別説者略所縁時。隨略彼所縁不修彼行相。
謂具縁四具修十六。若縁三二一修十二八
四。世第一法縁欲苦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
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四唯同分修無縁
餘諦。世第一法是故唯修爾所行相。有餘師
説。近見道故似見道故。唯修爾所謂苦法忍。
唯縁欲苦諦修四行相。世第一亦然。已辯所
生善根相體。今次應辯彼差別義。頌曰
    此順決擇分 四皆修所成
    六地二或七 依欲界身九
    三女男得二 第四女亦爾
    聖由失地捨 異生由命終
    初二亦退捨 依本必見諦
    捨已得非先 二捨性非得
論曰。此煖頂忍世第一法。四殊勝善根名順
決擇分。由下中上及上上品。分爲四種如前
已説。決謂決斷。擇謂簡擇決斷簡擇。謂諸聖
道。以諸聖道能斷疑故。及能分別四諦相故。
分謂分段即是見道。是決擇中一分攝故。煖
等爲縁引決擇分。順益彼故得順彼名。故此
名爲順決擇分。如是四種皆修所成。非聞思
所成。遠決擇分故此四善根皆依六地。謂四
靜慮未至中間。欲界中無闕等引故。餘上地
亦無見道眷屬故。又無色界心不縁欲界故。
欲界先應遍知斷故。於三界中彼最麁故。此
四善根能感色界五蘊異熟爲圓滿因。不能
牽引衆同分故。極厭諸有欣圓寂故。或聲爲
顯二有異説。謂煖頂二。尊者妙音説。依前六
及欲七地。對法諸師不許彼説。非聞思所成
順決擇分故。此四善根依欲身起。人天九處
除北倶盧。唯依欲九身容入離生故。除増上
忍世第一法。餘三善根三洲初起。後生天處
亦續現前。所餘亦依天處初起。有餘師説。
若於先時曾已修治此四加行。彼於天處皆
得初起。此四善根唯依男女。前三男女倶通
得二。第四女身亦得二種。勿後得男身不成
煖等故。依男唯得男身善根。聖轉至餘生亦
不爲女故。煖頂忍位容有轉形故。二依善根
展轉爲因性。世第一法依女身者。能爲二因
女得聖已。容有轉得男身理故。依男身者但
爲一因。已得女身非擇滅故。聖依此地得此
善根。失此地時善根方捨。失地言顯遷生上
地異生。於地若失不失但失衆同分。必捨此
善根聖身見道力所資故。此四善根無命終
捨。寧知命終捨唯異生非聖。以本論説。卵胎
中異生唯成就身不成身業故。豈不異生先
依下地起煖法等。後生上地亦必定捨。煖等
善根無如是失。以彼異生爾時捨善根由捨
同分故。謂住死有無聖道資。捨諸善根非由
上地中有等起。若諸聖者住死有中。由聖道
資不捨煖等。但由上地中有等起。捨下善根
捨時雖同而所由別。是故異生無失地捨。聖
者必無由命終捨。異生命終雖捨忍法。而定
無有墮諸惡趣。得惡趣生非擇滅故。身是忍
法曾所居故。能感惡趣諸業煩惱。不復能在
身中行故。如師子窟雜獸不居。初二善根亦
由退捨。如是退捨異生非聖。後二異生亦無
退捨。依根本地起煖等善根。彼於此生必定
得見諦。以根利故厭有深故。依未至中間起
煖等者。於此生不必得入見諦。有餘師言。依
根本定起煖等者。此生必定得至涅槃厭有
深故。若先捨已後重得時。所得必非先之所
捨由先捨已。後重得時亦大劬勞方得起故。
於先所捨不欽敬故。如先已捨別解脱戒。後
重受時得未曾得。煖等亦爾後得非先。若
已得煖等善根。經生故捨遇了分位。善説法
師便生頂等。若不遇者還從本修。失退二捨
非得爲性。退捨必因起過而得失捨。或有由
徳増進得此善根有何勝利。頌曰
    煖必至涅槃 頂終不斷善
    忍不墮惡趣 第一入離生
論曰。四善根中若得煖法。雖有退斷善根。造
無間業墮惡趣等。而無久流轉必至涅槃故。
若爾何殊順解脱分。若無障礙去見諦近。此
與見道行相同故。是等引攝勝善根故。若得
頂法雖有退等。而増畢竟不斷善根。觀察三
寶殊勝功徳爲門引生淨信心故。若得頂已
不斷善根。如何經説天授退頂。由彼曾起近
頂善根。依未得退密作是説。若得忍法雖命
終捨住異生位。而増無退不造無間不墮惡
趣。然頌但説不墮惡趣言。義准已知不造無
間業。造無間業者必墮惡趣故。忍位無退如
前已辯。得忍不墮諸惡趣者。已遠趣彼業煩
惱故。得惡趣生非擇滅故。由下忍力已得一
切惡趣無生。由上忍力復得少分生等無生。
少分生者謂卵濕生。由此二生多愚昧故。等
言爲顯處身有惑處。謂無想大梵北洲。無
想大梵僻見處故。北倶盧洲無現觀故。身謂
扇搋等多諸煩惱故。有謂第八等聖必不受
故。或謂見斷惑必不復起故。得世第一法雖
住異生位。而能趣入正性離生。頌雖不言
離命終捨。既無間入正性離生。義准已成無
命終捨。何縁唯此能入離生。已得異生非擇
滅故。能如無間道捨異生性故。此四善根各
有三品。由聲聞等種性別故。隨何種*性善
根已生。彼可移轉向餘乘不。頌曰
    轉聲聞種*性 二成佛三餘
    麟角佛無轉 一坐成覺故
論曰。未殖佛乘順解脱分。依聲聞種*性起
煖頂善根。容可轉生佛乘煖頂。是經長時方
能起義。若起彼忍無向佛乘。以聲聞乘加行
最久。經六十劫自果必成。菩薩專求利他事
故。爲欲拔濟無邊有情。弘誓莊嚴經無量劫。
故往惡趣如遊園苑。若不爾者無成佛義。起
忍得一切惡趣非擇滅故。起彼忍無向佛乘
斷絶衆多利他事故。若時菩薩已*殖佛乘順
解脱分。爲遮惡趣展轉堅攝施戒慧三。爾時
無勞起餘乘忍。故聲聞煖頂可轉向佛乘。起
忍則無轉成佛義。依聲聞種性起煖頂忍三。
皆可轉生獨覺乘道。非聲聞種*性忍法已生。
於獨覺菩提有能障義。故起彼忍亦成獨覺。
此在佛外故頌言餘。起獨覺乘種性煖頂。爲
有轉向餘乘理。不然。獨覺乘總有二種。一麟
角喩。二先聲聞。若先聲聞如聲聞説。麟角及
佛倶不可轉。以倶一坐成菩提故。第四靜慮
是不傾動。最極明利三摩地故。堪爲麟角大
覺所依。故彼倶依第四靜慮。從身念住至盡
無生。唯於一坐能次第起。故麟角喩及佛種
*性。煖等善根皆不可轉。頗有初*殖順解脱
分。此生即能起順決擇分耶。不爾云何。頌

    前順解脱分 速三生解脱
    聞思成三業 *殖在人三洲
論曰。順決擇分今生起者。前生必起順解脱
分。諸有創*殖順解脱分。極速三生方得解
脱。謂初生*殖順解脱分。次生成熟第三生。
起順決擇分即入聖道。若謂第二生起順決
擇分。第三生入聖乃至得解脱。彼言便與前
説相違。謂依根本地起煖等者。彼必於此生
得入見諦。或彼應許極速二生。謂第二生依
根本地。起煖等者彼於現生。必入聖道得解
脱故。順解脱分聞思所成非修所成。諸有未
*殖順解脱分者。彼不能*殖故。順解脱分三
業爲體。最勝唯是意地意業。此思願力攝起
身語。亦得名爲順解脱分。有由少分施戒聞
等。便能種*殖順解脱分。謂勝意樂至誠相
續。厭背生死欣樂涅槃。與此相違雖多修善。
而不能*殖順解脱分。由意業勝*殖此善根。
故唯人中三方能*殖。厭離般若餘處劣故。有
佛出世若無佛時。倶能種*殖順解脱分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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