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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No. 1562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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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彼無而別説者。頌曰
    貪生身語業 邪命難除故
    執命資貪生 違經故非理
論曰。瞋癡所生語身二業。如次唯名邪語邪
業。從貪所生身語二業名邪語邪業。亦説名
邪命。以難除故異二別立。貪細能奪諸有情
心。極聰慧人猶難禁護。故此對二爲極難除。
諸在家人邪見難斷。以多妄執吉祥等故。諸
出家者邪命難除。所有命縁皆屬他故。爲於
正命令殷重修。故佛離前別説爲一。有餘師
執。縁命資具貪欲所生。身語二業方名邪命
非餘貪生。所以者何。爲自戲樂作歌舞等。
非資命故。此違經故。理定不然。戒蘊經中觀
象鬪等。世尊亦立在邪命中。邪受外塵虚延
命故。由此非獨命資糧。貪所發身語方名邪
命。正語業命翻此應知。何縁業道中先身後
語。於八道支内先語後身。以業道中隨麁細
説。道支次第據順相生。故契經中言尋伺已
發語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第四十二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三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業品第四之十一
如前所説果有五種。何等業有幾果。頌曰
    斷道有漏業 具足有五果
    無漏業有四 謂唯除異熟
    餘有漏善惡 亦四除離繋
    餘無漏無記 三除前所除
論曰。道能證斷及能斷惑得斷道名即無間
道。此道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有漏道業具
有五果。等流果者。謂自地中後等。若増諸相
似法。異熟果者。謂自地中斷道所招可愛異
熟。離繋果者。謂此道力。斷惑所證擇滅無
爲。士用果者。謂道所牽倶有解脱所修及斷。
言倶有者。謂倶生法。言解脱者。謂無間生。即
解脱道。言所修者。謂未來修。斷謂擇滅。由道
力故彼得方起。増上果者。有如是説。謂離自
性餘有爲法。唯除前生。有作是言。斷亦應
是道増上果。道増上力能證彼故。若爾何故
毘婆沙中。唯説欲界十隨眠斷。爲苦法智忍
離繋士用果。曾不説是増上果耶。非由不説
便非彼果。以即彼文説苦法智。爲苦法智忍
等流士用果。曾不説是増上果故。然實苦法
智是彼増上果。而不説者義極成故。此亦應
然擧士用果。理則已擧増上果故。非唯可生
是増上果。説非擇滅是心果故。離此更無餘
果義故。即斷道中無漏道業。唯有四果謂除
異熟。餘有漏善及不善業亦有四果謂除離
繋。異前斷道故説爲餘。次後餘言例此應釋。
謂餘無漏及無記業。唯有三果除前所除。謂
除前所除異熟及離繋。已總分別諸業有果。
次辯果門業有果相。於中先辯善等三業。頌

    善等於善等 初有四二三
    中有二三四 後二三三果
論曰。最後所説皆如次言。顯隨所應遍前門
義。且善不善無記三業一一爲因。如其次第
對善不善無記。三法辯有果數後例應知。謂
初善業以善法爲四果除異熟。以不善爲二
果。謂士用及増上。以無記爲三果除等流及
離繋。中不善業以善法爲二果。謂士用及増
上。以不善爲三果除異熟及離繋。以無記爲
四果除離繋。等流果者。謂見苦所斷一切不
善業及見集所斷遍行不善業。以欲界中身
邊見品。諸無記法爲等流故。後無記業以善
法爲二果。謂士用及増上。以不善爲三果除
異熟及離繋。等流果者。謂身邊見品。諸無記
業以五部不善爲等流故。以無記爲三果如
不善。已辯三性當辯三世。頌曰
    過於三各四 現於未亦爾
    現於現二果 未於未果三
論曰。過去現在未來三業一一爲因。如其所
應以過去等爲果。別者謂過去業以三世法
各爲四果除離繋。現在世業以未來爲四果
如前説。以現在爲二果。謂士用及増上。未來
世業以未來爲三果。除等流及離繋。不説後
業有前果者。前法定非後業果故。已辯三世
當辯諸地。頌曰
    同地有四果 異地二或三
論曰。於諸地中隨何地業。以同地法爲四果
除離繋。若是有漏以異地法爲二果。謂士用
及増上。若是無漏以異地法爲三果。除異熟
及離繋不墮界故。不遮等流。已辯諸地當辯
學等。頌曰
    學於三各三 無學一三二
    非學非無學 有二二五果
論曰。學等三業一一爲因。如其次第各以三
法爲果。別者謂學業以學法爲三果。除異熟
及離繋。以無學法爲三亦爾。以非二爲三果。
除異熟及等流。無學業以學法爲一果謂増
上。理應言二謂加等流。以無學爲三果。除異
熟及離繋。以非二爲二果。謂士用及増上。非
二業以學法爲二果。謂士用及増上。以無學
法爲二亦爾。以非二爲五果已辯學等當辯
見所斷等。頌曰
    見所斷業等 一一各於三
    初有三四一 中二四三果
    後有一二四 皆如次應知
論曰。見所斷等三業如次。一一爲因各以三
法爲果。別者初見所斷業。以見所斷法爲三
果。除異熟及離繋。以修所斷法爲四果除離
繋。以非所斷法爲一果。謂増上。中修所斷
業以見所斷法爲二果。謂士用及増上。以修
所斷。法爲四果除離繋。以非所斷法爲三
果。除異熟及等流。後非所斷業以見所斷法
爲一果。謂増上。以修所斷法爲二果。謂士用
及増上。以非所斷法爲四果除異熟。皆如次
者隨其所應遍上諸門。略法應爾因辯諸業
應復問言。如本論中所説三業。謂應作業不
應作業。及非應作非不應作業。其相云何。頌

    染業不應作 有説亦壞軌
    應作業翻此 倶相違第三
論曰。有説染汚身語意業名不應作。以從非
理作意生故。有餘師言。諸壞軌則身語意業。
設是不染亦不應作。由彼不合世軌則故。謂
諸無覆無記身業。若住若行若飮食等。諸有
不合世俗禮儀。皆説名爲壞軌身業。諸有無
覆無記語業。壞形言時及作者等。但有不合
世俗禮儀皆説名爲壞軌。語業等起前二
名壞軌。意業此及染業名不應作。應作業者
與此相翻。倶違前二是第三業。若依世俗後
亦可然。若就勝義前説爲善。謂唯善業名爲
應作。唯諸染業名不應作。無覆無記身語意
業。名非應作非不應作。然非一切不應作
業皆惡行攝。唯有不善是惡性故得惡行名。
以招愛果名爲妙行。招非愛果名爲惡行。有
覆無記雖是不應作而非惡行攝。由此所行
決定不能招愛非愛果故。今於此中復應思
擇。爲由一業但引一生。爲引多生。又爲一生
但一業引。爲多業引。頌曰
    一業引一生 多業能圓滿
論曰。若依正理應決定説。但由一業唯引一
生。此一生言顯衆同分。以得同分方説名生。
若説一生由多業引。或説一業能引多生。如
是二言於理何失。且初有失。謂一生中前業
果終後業果起。業果別故應有死生。或應多
生無死生。理業果終起如一生故。二倶有過。
一本有中應有衆多死生有故。或應乃至無
餘涅槃中間永無死及生故。何縁定限一趣處
中。有異業果生便有生死。有異業果起而無
死生。一業果終餘業果起。理定應立有死有
生。又許一生定爲多種造作増長業所引故。
則應決定無中夭者。或應不受果而永棄彼
業。然先已説先説者何。謂理必無時分定業。
所感異熟轉餘時受。又理必無時分定業非
造作増長必受異熟故。若謂有生由定不定
多種業引。或復有生唯爲多種。定業所引故
有中夭。及有盡壽此亦不然。時分果業定不
定受無決定故。若有一類中年老年時分果
業決定應受嬰孩童子少年果業。不定受者
彼復如何。理必無容離前有後。或應前位所
有果業必是定受定受果故。然於此中無決
定理。令前位業決定受果。令後位業受果不
定。故無一生多業所引。後亦有失一業引多
生時分定業應成雜亂故。此無雜亂如先已
辯。故無一業能引多生。若爾何縁尊者無滅
自言。我憶昔於一時於殊勝福田一施食異
熟。從茲七返生三十三天。七生人中爲轉輪
聖帝。最後生在大釋迦家。豐足珍財多受快
樂。毘婆沙者已釋此言。一施食爲依起多勝
思願。能引位別多異熟生。故作如是言。一施
食異熟。不應異熟能復感生。但爲顯依一施
食境。起多思願所招異熟分位差別故作是
言。或顯初基故作是説。彼由一業感一生中
大貴多財及宿生智。乘斯更造感餘生福。如
是展轉至最後身。生富貴家得究竟果。如
有縁一迦栗沙鉢拏。方便勤求息利成千倍。
言我本由一迦栗沙鉢拏。遂至今時成大富
貴。是故一業唯引一生。雖言一生由一業引。
而許圓滿由多業成。譬如畫師先以一色圖
其形状後填衆彩。今於此中一色所喩爲一
類業。爲一刹那。若喩一類違此宗理。以非一
業引一生。言可約一類類必多故。多引一生
不應理故。若言一色喩一刹那。非一刹那能
圖形状。即所立喩於證無能。今見此中喩一
類業。如何引業約類得成。引一趣業有衆
多故。此言意顯一類業中唯一刹那引衆同
分同類異類。多刹那業能爲圓滿故。説爲多
故如一色先圖形状。後填衆彩此言應理。是
故雖有同禀人身。而於其中有具支體諸根
形量色力莊嚴。或有於前多缺減者。爲但由
業能引滿生。不爾一切業一果法勢力強故。
亦引滿生與此相違能滿非引。如是二類其
體是何。頌曰
    二無心定得 不能引餘通
論曰。二無心定雖有異熟。而無勢力引衆同
分。以與諸業非倶有故。一切不善善有漏得。
亦無勢力引衆同分。以與諸業非一果故。諸
餘不善善有漏法。皆容通二謂引及滿。薄伽
梵説重障有三。謂業障煩惱障異熟障。如是
三障其體是何。頌曰
    三障無間業 及數行煩惱
    并一切惡趣 北洲無想天
論曰。業障體者。謂五無間。一者害母。二者害
父。三者害阿羅漢。四者破和合僧。五者惡心
出佛身血。煩惱障體者。謂數行煩惱下品煩
惱。若有數行雖欲伏除難得其便。由彼展轉
令上品生。難可伏除故亦名障。上品煩惱若
不數行。對治道生易得其便。雖極猛利而非
障攝。雖住欲界具縛有情。平等皆成一切煩
惱。而現行別爲障不同。故煩惱中隨品上下。
但數行者名煩惱障。異熟障體者。謂三惡趣
全及善趣一分。即北洲無想。何故名障能障
聖道。及道資糧并離染故。非唯無間是業障
體。所有定業能障見諦一切皆應是業障攝。
謂有諸業造作増長。能感惡趣卵生濕生。女
身人天第八有等。并感大梵順後受業或色
無色一處二生。有此皆無入見諦理。何縁不
説是業障收見。此類中有非定故。謂於如是
業種類中。皆有強縁可令迴轉。不障聖道及
道資糧故。於此中雖有少業不可轉者不立
爲障。無間種類皆不可轉故。唯於此立爲業
障。毘婆沙説此五因縁。易見易知説爲業障。
謂處趣生果及補特伽羅。處謂此五定以母
等爲起處故。趣謂此五定以地獄爲所趣故。
生謂此五定無間生感異熟故。果謂此五決
定能招非愛果故。補特伽羅謂此五逆依行
重惑補特伽羅。共了此人能害母等。餘業
不爾不立爲障。餘障廢立如應當知。此三障
中煩惱最重。以能發業業感果故。有餘師
言。煩惱與業二障皆最重。以有此者第二生
中亦不可治故。無間何義。此無間業於無間
生必受果故。無餘生果業能隔故。有説造逆
補特伽羅。從此命終定墮地獄中無間隔故
名無間。彼有無間得無間名與無間法合故
名無間。如與沙門合故名沙門。三障應知何
趣中有。頌曰
    三洲有無間 非餘扇搋等
    少恩少羞恥 除障通五趣
論曰。非一切障諸趣皆有。且無間業唯人三
洲。非北倶盧餘趣餘界。於三洲内唯女及男。
非扇搋等如無惡戒。有説父母於彼少恩彼
於父母少羞恥故。謂彼父母生不具身愛念。
又微故言恩少彼於父母慚愧亦微。要壞重
慚愧方觸無間罪。然上座言彼扇搋等若害
母等亦成無間。彼愚癡類作不應作業。豈容
乘此生覩史多天。豈但有人作不應作不。生
彼天處。即定生地獄故。雖徴責而詞乖理。
都無思慮闇發此言。又彼自徴傍生趣等。亦
害父母何非無間。便自釋言覺慧劣故。想變
壞故。慈愛薄故。豈不此因於扇搋等亦容得
有故無無間。設許彼類有無間罪。非上座説
令少信知故。我所宗於理爲善。若有人害非
人父母。亦不成逆罪少恩羞恥故。謂彼於子
無如人恩子於彼無如人慚愧。已辯業障唯
人三洲。餘障應知五趣皆有然煩惱障遍一
切處。若異熟障全三惡趣。人唯北洲。天唯無
想。豈不三洲處扇搋等身非聖道器故異熟
障攝。無如是理。以於彼生引業所牽同分相
續。可成男等爲聖道器唯三惡趣。無想北洲
決定無容證聖道義。故唯於彼立異熟障。有
説彼處唯屬異生。餘處皆容與聖者共故不
説是異熟障攝。於前所辯三重障中。説五無
間爲業障體。五無間業其體是何。且上座言
三業爲體。身業語業一一獨能招異熟果。理
難成故以但意業所作事重故。許能感殊勝
異熟。此極疎怳。疎怳者何汝已許思依身語
轉名身語業。今許意業爲無間體。便應暫起
造逆思即成無間。又言意業所作事重許
感殊勝異熟果者。此唯妄許違自宗故。謂若
有思動發身語。此思可説所作事重然彼不
可説爲意業。以依身語二門轉故。若思不能
動發身語彼許是意業。然所作非重寧説意
業所作事重。若謂動發身語二思是意業思
所作重事故。説意業所作重者此亦非理。事
非重故唯思不成身語二業。意業引彼事重
豈成所作事重。言顯動發身語故所作重非
意業思。若觀果思所作重故。亦説意業所作
重者。意業前思能引意業果。果事重故亦應
名事重。如是則應有大過失。又非意業與身
語思。因果性故共感異熟。勿彼意業與彼前
思亦因果故同感異熟。如是則應有非愛過。
又彼先説證此因。言身業語業獨招異熟難
成故者。此言何義豈與意業共招異熟。即令
此彼體類是同。獨思離心能招異熟亦難成
故。則應許心是無間體或體是思。又應推徴
説有意業是無間者。且害母者由何思力引
地獄生。爲思惟思爲業道思。若思惟思如何
於母全未有損害定引地獄生若業道思如何
可説非身語業獨能感果。非由思惟思彼方
取果故。又彼自許先思惟思後業道思。先是
意業後身語業前後相望時相各異無一果理
如何可言身業語業獨感異熟。其理難成故
彼所言在聖教外。然我所宗決定義者。頌曰
    此五無間中 四身一語業
    三殺一誑語 一殺生加行
論曰。五無間中四是身業。一是語業。三是殺
生。一虚誑語根本業道。一是殺生業道加行。
以如來身不可害故。破僧無間是虚誑語。既
是虚誑語何縁名破僧。因受果名。或能破故。
若爾僧破其體是何。能所破人誰所成就。頌

    僧破不和合 心不相應行
    無覆無記性 所破僧所成
論曰。僧破體是不和合。性無覆無記。心不相
應行蘊所攝豈成無間。如是僧破因誑語生。
故説破僧是無間果。非能破者成。此僧破但
是所破僧衆所成。此能破人何所成就。破僧
異熟何處幾時。頌曰
    能破者唯成 此虚誑語罪
    無間一劫熟 隨罪増苦増
論曰。能破僧人成破僧罪。此破僧罪誑語爲
性。即僧破倶生語表無表業。此必無間大
地獄中經一中劫受極重苦餘逆不必生於無
間。然此不經一大劫者。欲界無有此壽量故。
一中劫時亦不滿足。經説天授人壽四萬歳
時。來生人中證獨覺菩提故。然不違背壽一
劫言。一劫少分中立一劫名故。現有一分亦
立全名。如言此日我有障礙。或如説言賊燒
村等。若造多逆初一已招無間獄生餘應無
果。無無果失造多逆人。唯一能引餘助滿故。
隨彼罪増苦還増劇。謂由多逆感地獄中大
柔軟身。多猛苦具受二二四五倍重苦。或無
夭受苦多時。如何可言餘應無果。上座
於此作如是釋。或於地獄死已更生。若爾寧
非順後受業。彼於此難反詰答言若有先造
餘不善業已引地獄。後造無間此復云何成
無間業。爲有天世於中間耶。豈不隨前無間
即受。我先已辯時分定業。無轉餘位受異
熟理。由此不應作如是詰。有説先造餘定惡
引次地獄生後不造無間。有説設造唯成
滿業如造多逆先引後滿。非唯能引名無間
業。故彼反詰於答無能。然彼所言爲有天
世於中間者。此極麁疎於感次生無用同故。
如爲天世善業所間隔。惡業無力感次地獄
生。便説名爲順後受業。如是地獄餘業所間
無力能感次地獄生。云何不如天世所隔。令
後造逆成順後受。故對法宗所釋無失。經説
五逆順生受故。誰於何處能破於誰。破在何
時。經幾時破。頌曰
    苾芻見淨行 破異處愚夫
    忍異師道時 名破不經宿
論曰。能破僧者要大苾芻。必非在家苾芻尼
等。以彼依止無威徳故。唯見行人非愛行者。
以惡意樂極堅深故。於染淨品倶躁動故。要
住淨行方能破僧。以犯戒人無威徳故。即由
此證造餘逆後不能破僧。以造餘逆及受彼
果處無定故。於斯且擧淨行爲初類。顯端嚴
語具圓等。醜陋訥等無破能故。要異處破非
對大師。以諸如來不可輕逼。言詞威肅對必
無能。唯破異生非破聖者。他不能引得證淨
故。有説得忍亦不可破。由決定忍佛所説故。
爲含二義説愚夫言。要所破僧忍師異佛。忍
異佛説有餘聖道。應説僧破在如是時。此夜
必和不經宿住。如是名曰破法輪僧。能障佛
法輪。壞僧和合故。謂由僧壞邪道轉時。聖
道被遮暫時不轉。言邪道者。提婆達多妄説
五事爲出離道。一者不應受用乳等。二者斷
肉。三者斷鹽。四者應被不截衣服。五者應居
聚落邊寺衆。若忍許彼所説時名破法輪。亦
名僧破。何洲人幾破法輪僧破羯磨僧。何洲
人幾。頌曰
    贍部洲九等 方破法輪僧
    唯破羯磨僧 通三洲八等
論曰。唯贍部洲人少至九。或復過此能破法
輪。非於餘洲以無佛故。要有佛處可立
師。要八苾芻分爲二衆以爲所破能破第九
故衆極少猶須九人。等言爲明過此無限。唯
破羯磨通在三洲。極少八人多亦無限。通三
洲者。以有聖教及有出家弟子衆故。要一界
中僧分二部別作羯磨故須八人。過此無遮
故亦言等於何時分容有破僧破羯磨僧。從
結界後迄今亦有至法未滅破法輪僧。除六
時分。何等爲六。頌曰
    初後皰雙前 佛滅未結界
    於如是六位 無破法輪僧
論曰。初謂世尊成佛未久有情有善阿世耶
故惡阿世耶猶未起故。後謂善逝將般涅槃。
聖教増廣善安住故。必僧和合佛方涅槃。有
餘師言。證法性定故。衆咸憂慼故。非初非後
於聖教中戒見二皰。若未起位亦無破僧。要
見皰生方敢破故。未立止觀第一雙時。法爾
由彼速還合故佛滅後時他不信受。無有眞
佛爲敵對故。未結界時無一界内。僧分二部
可名僧破。於此六位無破法輪。如是破僧諸
佛皆有。不爾要有宿破他業。於此賢劫迦葉
波佛時。釋迦牟尼曾破他衆故。具止傍論
應辯逆縁。頌曰
    棄壞恩徳田 轉形亦成逆
    母謂因彼血 誤等無或有
    打心出佛血 害後無學無
論曰。何縁害母等成無間非餘。由棄恩田壞
徳田故。謂害父母是棄恩田。如何有恩身生
本故。如何棄彼謂捨彼恩徳田。謂餘阿羅漢
等。具諸勝徳及能生故。壞徳所依故成逆罪。
若有父母子初生時。爲殺棄於豺狼路等。或
於胎内方便欲殺。由定業力子不命終。彼有
何恩棄之成逆。彼定由有不活等畏於子事
急起欲殺心。然棄等時必懷悲愍數數縁子
愛戀纒心。若棄此恩下逆罪觸。爲顯逆罪有
下中上故説棄恩皆成逆罪。或由母等田器
法。然設彼無恩但害其命。必應無間生地獄
中。諸聰慧人咸作是説。世尊於法了達根源。
作如是言但應深信。父母形轉殺成逆邪。逆
罪亦成依止一故。由如是義故有問言。頗有
令男離命根。非父阿羅漢而爲無間罪觸不。
有謂母轉形與此相違。問女亦爾設有女人
羯剌藍墮。餘女收取置産門中生子。殺何成
害母逆因。彼血生者識託方増故。第二女人
但如養母。雖諸所作皆應諮決。而害但成無
間同類。上座於此作如是言。若羯剌藍有命
無墮。若有墮者必已命終。有情必無住糞穢
故。由無是事爲問唐捐。設有如斯害後成逆
棄重恩故。害前不然於子重恩非關彼故。上
座決定於業趣中。不能審知功能差別如何
中有穿度金剛。母腹所拘不往餘處。母腹中
火能消金石。而羯剌藍於中増長。地獄中
有現母腹中而不能燒腹。及同類此亦應爾
業力難思。雖此腹中羯剌藍墮。何妨轉至餘
腹中増。曾聞經中説有尊者童子迦葉。如是
而生既置産門。吸至胎處故不可説住糞穢
中。或有但從口飮入腹。亦由業力轉至胎處。
有情業用不可思議。雖無欲心而由業力。有
吸至腹即成胎藏。後母雖有持養等恩而於
子身非能生本。若持養等害便成逆。殺養母
人應成無間。故彼所立棄重恩田。便有不成
或不定失。前母雖闕持養等恩。而於子身是
能生本。若非持養害不成逆。如前所説於子
有怨。子反害之應無無間。故彼所立非關彼
因。亦有不成及不定失。故唯人趣結生勝縁。
害成害母逆非唯持養者。若於父母起殺加
行。誤殺餘人無無間罪。於非父母起殺加
行。誤殺父母亦不成逆。若一加行害母及餘。
二無表生表唯逆罪。以無間業勢力強故。妙
音尊者作如是言。於此位中亦有二表。表是
積集極微成故。今觀彼意表有多微。有逆罪
收有餘罪攝。有於阿羅漢無阿羅漢想。亦無
決定解此非阿羅漢。無簡別故害成逆罪。非
於父母全與此同。以易識知而不識者雖行
殺害無棄恩心。阿羅漢人無別標相既難識
是亦難知非故漫心殺亦成無間。若有害父
父是阿羅漢。得一逆罪以依止一故。若爾喩
説當云何通。佛告始欠持。汝已造二逆所謂
害父殺阿羅漢。彼顯一逆由二縁成。或以二
門訶責彼罪。若於佛所惡心出血。一切皆得
無間罪耶。要以殺心方成逆罪。打心出血無
間則無。無決定心壞福田故。若殺加行位彼
未成無學。將死方得阿羅漢果。能殺彼者有
逆罪耶。無。於無學身無殺加行故。若造無間
加行不可轉。爲有離染及得聖果耶。頌曰
    造逆定加行 無離染得果
論曰。無間加行若必定成中間決無離染得
果。餘惡業道加行中間。若聖道生業道不起。
轉得相續定違彼故。非已見諦者業道罪所
觸。無間加行爲有可轉。而言若彼不可轉耶。
有作是言。皆不可轉故本論説。頗有未害生
殺生未滅。此業受異熟定生地獄耶。曰有。如
作無間業加行位命終指鬘。雖發欲害母心
而未正興害母加行。於世尊所雖有害心亦
未正興害佛加行。彼作是意近方下手。世尊
爲遮彼業障故。至未生信不令得近室利毱
多。於薄伽梵亦不全起。無所顧心以發意言。
世尊若是一切智者自知避故。有餘師説。亦
有可轉本論不言無間加行皆不可轉。但説
加行不息。死者定生地獄。加行息者非彼所
論。然我所宗無間加行總説有二。一近二遠。
於中近者不可轉故。本論依之而興問答。謂
有於母起害加行。纔撃無間母命未終。或母
力強反害其子。或爲王等擒捉而殺。或子
壽盡自致命終。本論依斯作如是説。於中遠
者由尚未至不可轉位容有可轉。若不爾者
世尊應説無間加行亦無間罪。譬喩者言。五
無間業尚有可轉況彼加行。故契經言若有
一類。於五無間造作増長。無間必墮㮏落迦
中。准此一類言知別有一類。雖造無間不生
地獄。不爾一類成無用言。又世尊言娑羅
設解。我所説義但無解能。此中既唯説不解
語是決定障。故知世尊説一切業皆悉可轉。
又世尊記旋繞制多一切皆當得生天故。又
世尊記提婆達多。斷善根後不可治故。又如
煩惱障業障亦可轉。如是所言皆非能立。於
經及理不善了故。且彼所引有一類經。意顯
有人具造五逆。無間必墮㮏落迦中。或有乃
至唯造一逆。或有造訖多門増長。或有唯造
後更不増。皆無間生墮於地獄。且擧初故説
一類言。或顯有人乘無間業無間必墮㮏落
迦中。有乘餘業故言一類。不説一類便謂唯
乘無間業因無間生彼。婆羅經意顯造逆人
不解如來所説深義。業障礙故當所獲得。彼
異熟果増上力故。觀諦善根因被損故。或有
悔憂所損惱故。於佛所説不能深解。若執經
義但如其文。是則極成無間不轉。言無間者
顯無隔故。又彼天授麁解佛言。何縁必生無
間地獄。故知此據解深説解。記生天證理亦
不成。佛於彼經差別説故。謂彼經説諸有依
人旋遶制多皆生天故。有方便者名有依人。
即是有容生天理義。然譬喩者略引彼經便
開有情多造惡行。以許造作猛利極重。諸惡
行者起下善心。或無記心於制多所。暫時
旋遶便總滅故。斷善後證理亦不成。唯斷善
根亦可迴轉。佛不應説彼不可治。故知彼言
更有別義。謂彼天授先起惡欲。由此已應墮
於惡趣。次起加行將破僧時。由此已應墮於
地獄。次後妄語破壞僧時。由此已招無間
劫壽。後起邪見斷善根已。定不可令現起白
法。故説此後必不可治。非謂彼爾時方定墮
地獄。然於此位容有生疑。提婆達多雖至此
位佛何不療。如未生怨爲遣彼疑。陳不療意
言。我不見提婆達多可令現身起少白法。故
我棄捨不欲療治。少白法言顯善悔愧。此中
意顯佛曉諸親。天授如斯造重惡業。斷諸善
本都無愧心。我當如何能救療彼。言可療者
謂可化令生善。悔心伏惡行病。若未増者令
其不増。若有已増令漸微薄。非要絶本方名
療治。如世良醫療病法爾。煩惱障喩證亦不
成。我亦不許彼可轉故。謂煩惱障發時定
業。必護異熟皆不可轉。故譬喩者不善了知
經及理趣。以大無義蘊在己心妄興邪辯。於
諸惡行無間業中何罪最重。於諸妙行世善
業中何最大果。頌曰
    破僧虚誑語 於罪中最大
    感第一有思 世善中大果
論曰。爲破僧故發虚誑語。諸惡行中此罪最
大。如何此罪虚誑語收。由所發言依異想故。
謂彼於法有法想。於非法有非法想。於大師
有大師想。於己身有非一切智想。然由深固惡
阿世耶。隱覆此想作別異説。設有不以異想
破僧。則不能生劫壽重罪。何縁此罪惡行中
最。由此毀傷佛法身故。障世生天解脱道故。
謂僧已破乃至未合。力能遮遏諸異生等。未
入正定令不得入。若已入正定令不得餘果。
若已得餘果令不得離染。若已得離染令不
證漏盡。習定温誦思等業息。以要言之由僧
被破。大千世界法輪不轉。天人龍等身心擾
亂。由此定招無間地獄一劫異熟。非餘惡行
故惡行中此罪最重。若爾何故世尊或時於
諸罪中説邪見重。又説意業罪中最大。據五
無間説破僧重。據五僻見説邪見重。據一切
業説意業大。或約修見倶所斷罪。如其次第
説爲最重。或依廣果斷諸善根害多有情。如
次説重。感第一有異熟果思。於世善中爲
最大果。能感最極靜異熟故。約異熟果故作
是説。如其通就五果説者。是則應説與金剛
喩定相應思能得大果。謂此能得異熟果外
諸有爲無爲四阿羅漢果。雖諸無漏無間道
思。皆除異熟得餘四果。然此所得最爲殊勝。
諸結永斷爲此果故。爲簡此故説世善言。爲
唯無間罪定生地獄。諸無間同類亦定生彼。
非定無間生。非無間業故。無間同類其相云
何。頌曰
    汚母無學尼 殺住定菩薩
    及有學聖者 奪僧和合縁
    破壞窣堵波 是無間同類
論曰。言同類者是相似義。若有於母阿羅漢
尼行非梵行。爲極汚辱是名第一同類業相。
若有殺害住定菩薩。是名害父同類業相。若
有殺害有學聖者。是名第三同類業相。若有
侵奪僧和合縁。是名破僧同類業相。若有破
壞佛窣堵波。是名第五同類業相。有異熟業
於三時中極能爲障。言三時者。頌曰
    將得忍不還 無學業爲障
論曰。若從頂位將得忍時。感惡趣業皆極爲
障。以忍超彼異熟地故。如人將離本所居國。
一切債主皆極爲障。若有將得不還果時。欲
界繋業皆極爲障。若有將得無學果時。色無
色業皆極爲障。此後二位喩説如前。然於此
中除順現受。及順不定受異熟。不定業并異
熟定中非異處熟者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三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四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業品第四之十二
如上所言住定菩薩爲從何位。得住定名。彼
復於何説名爲定。頌曰
    從修妙相業 菩薩得定名
    生善趣貴家 具男念堅故
論曰。從修能感妙三十二大士夫相異熟果
業。菩薩方得立住定名。以從此時乃至成佛
常生善趣。及貴家等。生善趣者。謂生人天。
由此趣中多行善故。妙可稱故立善趣名。於
善趣内常生貴家。謂婆羅門。或刹帝利。巨富
長者。大婆羅門家。於貴家中根有具缺。然彼
菩薩恒具勝根。恒受男身尚不爲女。何況有
受扇搋等身。生生常能憶念宿命。所作善事
常無退屈。謂於利樂一切有情。一切時中一
切方便。心無厭倦名無退屈。由無退屈故説
爲堅豈不未修妙相業位菩提心不退應立住
定名。何故要修妙相業位。菩薩方受住定位
名。爾時人天方共知故。先時但爲諸天所知。
或於爾時趣等覺定。先唯等覺決定非餘。何
相應知修妙相業。頌曰
    贍部男對佛 佛思思所成
    餘百劫方修 各百福嚴飾
論曰。菩薩要在贍部洲中。方能造修引妙相
業。此洲覺慧最明利故。唯是男子非女等身。
爾時已超女等位故。此不應説於前頌中。恒
受男身義已顯故。若謂先説造此業。已恒受
男身。今説爲明初造此業亦非女等故。此
與前義有差別。此救非理義已成故。謂先已
説造此業已。非女等身已顯造時。亦非女等
以非女等。適造此業即轉形故。能招善逝殊
妙相業。必依淨身方能引起。故由先説此義
已成。造此業時唯現對佛。謂親見佛不共色
身相好端嚴種種奇特。有欲引起感此類思。
不對如來無容起故。此妙相業唯縁佛思。佛
是可欣順徳境故。感妙相業唯思所成。非修
所成不定界故。所感異熟此所繋故。非聞所
成彼羸劣故。亦非生得加行起故。謂彼唯於
三無數劫。修行施等波羅蜜多圓滿身中方
可得故。唯是加行非生得善。唯餘百劫造修
非多。諸佛因中法應如是。唯薄伽梵釋迦
牟尼。精進滿時能超九劫。九十一劫妙相業
成。是故如來告聚落主。我憶九十一劫以來。
不見一家因施我食。有少傷損唯成大利。從
此自性恒憶宿生。故説齊斯非前不憶。一一
妙相百福莊嚴。此中百思名爲百福。謂將
一一妙相業時先起五十思淨治身器。其次
方起引一相業。於後復起五十善思。莊嚴引
業令得圓滿。五十思者依十業道。一一業道
各起五思。且依最初離殺業道。有五思者一
離殺思。二勸導思。三讃美思。四隨喜思。五迴
向思。謂迴所修向解脱故。乃至正見各五亦
然。有餘師言。依十業道各起下等五品善思。
前後各然如熏靜慮。有餘師説。依十業道各
起五思。一加行淨。二根本淨。三後起淨。四非
尋害。五念攝受。復有師言。一一相業各爲縁
佛。未曾習思具百現前而爲嚴飾。百福一一
其量云何。有説以依三無數劫増長功徳。所
集成身發起如斯。無對無數殊勝福徳量唯
佛知。有説若由業増上力。感輪王位王四
大洲自在而轉是一福量。有説若由業増上
力得爲帝釋王。二欲天自在而轉是一福量。
有説唯除近佛菩薩所餘一切有情。所修富
樂果業是一福量。有餘師言。此量太少應言
世界將欲成時。一切有情感大千土。業増上
力是一福量。今薄伽梵昔菩薩時。三無數劫
中各供養幾佛。頌曰
    於三無數劫 各供養七萬
    又如次供養 五六七千佛
論曰。初無數劫中供養七萬五千佛。次無數
劫中供養七萬六千佛。後無數劫中供養七
萬七千佛。三無數劫一一滿時。及初發心各
逢何佛。頌曰
    三無數劫滿 逆次逢勝觀
    然燈寶髻佛 初釋迦牟尼
論曰。言逆次者自後向前。謂於第三無數劫
滿。所逢事佛名爲勝觀。第二劫滿所逢事佛
名曰然燈。第一劫滿所逢事佛名爲寶髻。初
無數劫首逢釋迦牟尼。謂我世尊初發心位。
逢一薄伽梵號釋迦牟尼。彼佛出時正居末
劫。滅後正法唯住千年。時我世尊爲陶師子。
於彼佛所起殷淨心。塗以香油浴以香水。設
供養已發弘誓願。願我當作佛一如今世尊。
故今如來一一同彼。我釋迦菩薩於何位中。
何波羅蜜多修習圓滿。頌曰
    但由悲普施 被析身無忿
    讃歎底沙佛 次無上菩提
    六波羅蜜多 於如是四位
    一二又一二 如次修圓滿
論曰。菩薩發願初修施時。未能遍於一切含
識。施一切物唯運悲心。彼於後時串習力
故。悲心轉盛能遍施與。一切有情非一切物。
若時菩薩普於一切。能捨一切但由悲心。非
自希求勝生差別。齊此布施波羅蜜多修習
圓滿。有説菩薩觀諸世間。匱乏資財貧苦所
逼。爲欲饒益亦帶悲心。發願自求勝生差別。
以諸菩薩曾無一時不運悲心而行施故。若時
菩薩被析身支雖未離欲。貪而心無少忿
齊此戒忍波羅蜜多修習圓滿。忍圓滿者。於
彼有情心無忿。故戒圓滿者不起害他身語
業故。心無忿故身語無惡故。無忿時戒忍圓
滿。若時菩薩勇猛精進。讃歎底沙便超九劫。
齊此精進波羅蜜多修習圓滿。謂昔有佛號
曰底沙。彼佛有二菩薩弟子。一名釋迦牟尼。
一名梅怛儷藥。佛因觀察自所化田。分明照
知此二弟子。能寂所化先熟非自身。慈氏自
身先熟非所化。知已復作如是思惟。速熟一
身其事少易。遂以方便入寶龕中。結加趺坐
依殊勝定。不共佛法普現在前。能寂因行遇
見彼佛。威光赫奕特異於常。欻爲淨心執持
擧體。一足而立經七晝夜。以妙伽他讃彼佛

    天地此界多聞室 逝宮天處十方無
    丈夫牛王大沙門 尋地山林遍無等
如是讃已便超九劫。於慈氏前證無上果。若
時菩薩處金剛座。將登無上正等菩提。次無
上覺前住金剛喩定。齊此定慧波羅蜜多修
習圓滿。理應此位無間方圓得盡智時此方
滿故。別別能到圓徳彼岸故。此六名波羅蜜
多。契經説有三福業事。一施類福業事。二戒
類福業事。三修類福業事。此云何立福業事
名。頌曰
    施戒修三類 各隨其所應
    受福業事名 差別如業道
論曰。三類皆福或業或事隨其所應如業道
説。謂如分別十業道中。有業亦道。有道非
業。此中有福亦業亦事。有福業非事。有福
事非業。有唯是福非業非事。且施類中身語
二業。具福業事三種義名。善故是福。作故亦
業。是能等起身語業思。轉所依門故亦名事。
彼等起思唯名福業。思倶有法唯受福名。戒
類既唯身語業性。故皆具受福業事名。修類
中慈唯名福事。業之事故慈相應思。以慈爲
門而造作故。慈倶思戒唯名福業。餘倶有法
唯受福名。悲等准此皆應思擇。有説福業顯
作福義。謂福加行事顯所依。謂施戒修是福
業之事。爲成彼三起福加行故。有説唯思是
眞福業。福業之事謂施戒修。以三爲門福業
轉故。何法名施施招何果。頌曰
    由此捨名施 謂爲供爲益
    身語及能發 此招大富果
論曰。雖所捨物及能捨具皆可名施。而於此
中所立施名但依捨具。謂由此具捨事得成
故。捨所由是眞施體。如所度境不得量名。所
立量名依能度具。或爲角勝貯藏稱譽。傳習
隨他親愛親附。由如是等捨事亦成。然非此
中正意所説。爲簡彼故説爲供爲益。言於已
涅槃唯爲。供養於餘亦爲益。彼大種諸根有
行施時。但爲益彼具名何謂。謂身語業及此
能發。能發謂何謂。無貪倶能起此聚即身
語業。及能起心并此倶行總名施體。如有頌

    若人以淨心 輟己而行施
    此刹那善蘊 總立以施名
應知如是施類福業事。迴向解脱亦得離繋
果。而且就近決定爲言但説能招大財富果。
依何立此大財富名。以財妙廣不可奪故。角
勝等施毒刺所傷。雖施而無大財富果。言施
類福者。顯施爲體義。如泥類器木類柱等。亦
見類言非顯體義。如聞類智非今所許。戒修
類言准此應釋。爲何所益而行施耶。頌曰
    爲益自他倶 不爲二行施
論曰。施主施時觀於二益。一爲自益感果善
根。二爲益他諸根大種。施主有二。一有煩惱。
二無煩惱。有煩惱者。復有二種。一未離欲貪。
二已離欲貪。於此二中各有二種。一諸聖者。
二諸異生。此中未離欲貪聖者。及已未離欲
貪異生。奉施制多唯爲自益。謂自増長二種
善根。一者能招大富爲果。二者爲得上義資
糧。諸有已離欲貪聖者。奉施制多除順現受
不招大富。由彼已能畢竟超彼異熟地故。而
容爲得上義資糧。是故亦名唯爲自益。非此
能益他根大種故。不益他無煩惱者。施他有
情唯爲益他。謂能益他諸根大種非自増長
二種善根故。非自益有煩惱者。施他有情爲
二倶益無煩惱者。奉施制多除順現受不爲
二益。有師唯約施招大富分別施果。彼作是
説此中一切。未離欲貪及離欲貪。諸異生類
持己所有。奉施制多此施名爲唯爲自益。非
彼由此有獲益故。若諸聖者已離欲貪。施諸
有情除順現受。此施名曰唯爲益他。以彼
由此獲饒益故。非爲自益超果地故。若彼一
切未離欲貪及離欲貪。諸異生類持己所有
施諸有情。此施名爲爲二倶益。若彼聖者
已離欲貪。奉施制多除順現受。此施名曰
不爲益二。以此唯爲供養報恩。前已總明施
招大富。今次當辯施果別因。頌曰
    由主財田異 故施果差別
論曰。施有差別由三種因謂。主財田有差別
故。施差別故果有差別。言主財田有差別者。
謂如是類施主財田勝劣與餘主財田異。
由施主有差別者。頌曰
    主異由信等 行敬重等施
    得尊重廣愛 應時難奪果
論曰。或有施主於因果中得決定信。或有
施主於因果中心懷猶豫。或有施主率爾隨
欲。或有施主具淨尸羅。或少虧違。或全無
戒。或有施主於佛教法具足多聞。或有少聞。
或無聞等。而行惠施由施主具信戒聞等。差
別功徳故名主異。由主異故施成差別。由施
差別得果有異。諸有施主具如是徳。能如法
行敬重等四施。如次便得尊重等四果。謂若
施主行敬重施。便感常爲他所尊重。若自手
施便能感得於廣大財愛樂受用。若應時施
感應時財。所須應時非餘時故。若無損他施
便感資財。不爲王火等之所侵壞。由所施財
有差別者。頌曰
    財異由色等 得妙色好名
    衆愛柔軟身 有隨時樂觸
論曰。由所施財或闕或具色香味觸。如次便
得或闕或具妙色等果。謂所施財色具足故。
便感妙色香具足故。便感好名如香芬馥。遍
諸方故味具足故。便感衆愛如味美妙。衆
所愛故觸具足故。感柔軟身及有隨時生樂
受觸。若有所闕隨應果減。如是亦由具色香
等。故名財異由財異故。施體及果皆有差別。
由所施田有差別者。頌曰
    田異由趣苦 恩徳有差別
論曰。由所施田趣苦恩徳各有差別。故名田
異由田異故施果有殊。由趣別者如世尊説。
若施傍生受百倍果。施犯戒人受千倍果。百
倍千倍果量如何。隨所施田由受食等。令其
壽等増爾所量。施主由斯於人天中受等過
彼百倍千倍。故世尊説。施主施時施所施田
壽等五事。施主由此於人天中還當獲得壽
等五果。由苦別者如七有依福業事中。先
説應施客行病侍園林常食。及寒風等隨時衣
藥。復説若有具足淨信男子女人。成此所説
七種有依福業事者。所獲福徳不可取量。今
於此中由縁差別故苦有異。由除受者差別
苦故果有差別。由恩別者如父母師及餘有
恩。如熊鹿等本生經説。諸有恩類於有恩所。
起諸惡業果現可知由此比知行報恩善其果
必定由徳別者如契經言。施持戒人果百千
倍。乃至施佛果最無量。雖皆無量亦有少多。
如殑伽河大海水滴。如望財施法施爲尊。就
財施中何爲最勝。頌曰
    脱於脱菩薩 第八施最勝
論曰。若已解脱者施已解脱田。於財施中此
最爲勝。若諸菩薩以勝意樂等欲利樂一切
有情。爲大菩提而行惠施。雖非解脱施解脱
田。而施福中此最爲勝。除此更有八種施中。
第八施福亦最爲勝。八施者何。一隨至施。二
怖畏施。三報恩施。四求報施。五習先施。六希
天施。七要名施。八爲莊嚴心。爲資助心爲資
瑜伽。爲得上義而行惠施。隨至施者。謂隨
有情投造已來隨宜。施與衣服飮食非深敬
重。怖畏施者。謂覩災厄爲令靜息而行惠施。
或見此物壞相現前。寧施不亡故行惠施。習
先施者。謂習先人父祖家法而行惠施。爲嚴
心者。謂爲引發信等聖財故行惠施。資
心者。謂欲滅除諸慳悋垢而行惠施。資瑜伽
者。謂求定樂展轉生因而行惠施。謂由施故
便得無悔。展轉乃至心一境性。得上義者。謂
得涅槃。由初捨財乃至展轉一切生死皆能
捨故。又行惠施是勝生因。依此能引發證涅
槃法故。餘施易了故不別釋。如世尊説施聖
果無量。頗施非聖果亦無量耶。頌曰
    父母病法師 最後生菩薩
    設非證聖者 施果亦無量
論曰。如是五種設是異生施者。亦能招無量
果。住最後有名最後生法師。四田中是何田
所攝是恩田攝。所以者何。以説法師能示將
墮諸惡趣者。安隱城門開示生天解脱道故。
能令已作非理行者轉於如理所作中行。能
善宣揚黒白品法自性及果對治等故。能施
無智盲者慧眼。由説法師所説教力。無倒觀
察染淨品故。以要説者。善説法師乃至能爲
佛所作事。故唯此是勝義恩田施者。必應招
無量果。一切能感無量果業。上下品類皆平
等*耶。不爾云何。由六因故令一切業成輕重
品。其六者何。頌曰
    後起田根本 加行思意樂
    由此下上故 業成下上品
論曰。後起者。謂作此業已。或頓或數隨前
而作。田謂於彼造善造惡。根本者謂根本業
道。加行者謂引彼身語。思謂由彼業道究竟。
意樂者謂所有意趣。我應當造如是如是。若
有六因皆是上品。此業最重翻此最輕。除此
中間非最輕重。謂或有業唯由後起所攝受。
故得成重品定安立彼異熟果故。乃至或有
唯由意樂。由二三等如理應知。如契經言。審
思作業名爲造作。亦名増長。何因説業名増
長*耶。由五種因何等爲五。頌曰
    由審思圓滿 無惡作對治
    有伴異熟故 此業名増長
論曰。由審思故者。謂審思而作非率爾思作。
亦非全不思。由圓滿故者。謂齊此量業應墮
惡趣。此業圓滿名爲増長。餘唯造作。如有一
類於惡行中。由一爲因便墮惡趣。或有一類
乃至由三。十業道中或有由一或乃至十方
墮惡趣。由無惡作對治故者。謂無追悔無對
治業。由有伴故者。謂作不善業不善爲助伴。
如盜他財。復汚他室。殺他子等。由異熟故者。
謂時不定業定。與異熟善上相違。異此應知
唯名造作。如上所説。未離欲等奉施制多。唯
爲自益既無受用者。施福如何成。頌曰
    制多捨類福 如慈等無受
論曰。非我唯許所捨財物。受者受用施福方
成。所許者何謂。諸施福略有二類。一捨二受。
捨類福者。謂由善心但捨資財施福便起。受
類福者謂所施田受用施物施福方起。於制
多所奉施供具。雖無受類有捨類福。然捨類
福初捨資財此福即成對治貪故。無貪倶思
所等起故。捨資財已隨所施田受用。或不施
福無失。若不爾者有施僧伽。或別人等諸資
生具。或彼未用物便壞失。如是施主物應唐
捐施福不生無當果故。彼既未用福由何生。
用福雖無而有受福制多無受福由何生。復
何因證知福生要由受不受於彼無攝益故。
此非定證。所以者何。如修慈等福亦生故。謂
修慈定於諸有情平等發起與樂意樂。雖無
受者亦無攝益。而勝解力有多福生。修
等定得福亦爾。施制多福類亦應然。於有
田追生勝解起極尊敬。奉施制多雖無受者
亦無攝益。由自思力有多福生然不唐捐。起
施敬業要因起業方起勝思。勝思方能生勝
福故。如有一類欲害怨家。怨命雖終猶懷怨
想。發起種種惡身語業。生多非福非但起心。
如是大師雖已過去追申敬養。起身語業方
生多福非但起心。有設難言於善田所。殖施
業種既愛果生。*殖在惡田果應非愛。此難
非理。所以者何。頌曰
    惡田有愛果 果種無倒故
論曰。現見田中種果無倒。從未度迦種
果終不生。賃婆種中不生甘果。非由田力種
果有倒。然由田過令所*殖種。或生果少或果
全無。如是雖於惡田*殖施。而由施主利樂他
心。唯愛果生不招非愛。已辯施類戒類當
辯。頌曰
    離犯戒及遮 名戒各有二
    非犯戒因壞 依治滅淨等
論曰。言犯戒者。謂諸不善色即從殺生。乃至
雜穢語此中性罪立犯戒名遮。謂佛所遮即
非時食等。雖非性罪而佛爲護正法有情。別
意遮止受戒者犯亦名犯戒。簡性罪故但立
遮名。離性及遮倶説名戒。此各有二。謂表無
表。以身語業爲自性故。戒具四徳得清淨名。
隨有所減不名清淨。言四徳者。一者不爲犯
戒所壞。言犯戒者謂審思犯。二者不爲彼因
所壞。彼因謂貪等煩惱隨煩惱。三者依治謂
依念住等。此能對治犯戒及因故。四者依滅
謂依涅槃迴向涅槃非有財故。等言爲顯復
有異説。有説戒淨由五種因。一根本淨。二眷
屬淨。三非尋害。四念攝受。五迴向寂。有餘師
説。戒有四種。一怖畏戒。謂怖不活惡名治罰
惡趣畏故受護尸羅。二希望戒。謂貪諸有勝
位多財恭敬稱譽受持淨戒。三順覺支戒。謂
爲求解脱及止觀故受持淨戒。四清淨戒。謂
無漏戒。彼能永離業惑垢故。已辯戒類修類
當辯。頌曰
    等引善名修 極能熏心故
論曰。等引善者謂於定中等持自性。及彼倶
有即此名修。極熏心故修是熏義如花熏麻。
謂諸定善於心相續。極能熏習令成徳類。非
不定善故獨名修。前辯施福能招大富。戒修
二類所感云何。頌曰
    戒修勝如次 感生天解脱
論曰。戒感生天。修感解脱。勝言爲顯就勝爲
言。謂施亦能感生天果就勝説戒。持戒亦能
感離繋果。就勝説修。如是戒修亦感大富。就
勝説施准例應知。經説四人能生梵福。一爲
供養如來馱都。建窣堵波於未曾處。二爲供
養四方僧伽。造寺施園四事供給。三佛弟子
破已能和。四於有情普修慈等。如是梵福其
量云何。頌曰
    感劫生天等 爲一梵福量
論曰。有餘師説。隨福能感一劫生天。受諸快
樂齊是名曰一梵福量。由彼所感受快樂時。
同梵輔天一劫壽故。以於餘部有伽他言
    有信正見人 修十勝行者
    便爲生梵福 感劫天樂故
已離欲者修四無量。生上界天受劫壽樂。若
未離欲建窣堵波。造寺和僧能勤修習慈等
加行。彼亦如修無量根本感劫天樂。豈不前
説欲界無有善業能招一劫異熟。無一善業
猶如不善。唯一刹那能招劫壽。依如是理故
作是説。然於一事發起多思。次第能招劫量
天樂。謂於彼死復於中生。故劫樂言無違前
失。有餘師説。此如所辯妙相業中所説福
量。謂説唯除後有菩薩。所餘一切有情所
修。感富樂果業是一福量等。契經説施略有
二種。一者財施。二者法施。財施已辯。法施
云何。頌曰
    法施謂如實 無染辯經等
論曰。若能如實爲諸有情。以無染心辯契經
等。令生正解名爲法施。説如實言顯法施主。
於契經等解無顛倒。説無染言顯法施主。不
希利養恭敬名譽。不爾便爲自他倶損。契經
等者等餘十一。即顯契經乃至論議。言契經
者。謂能總攝容納隨順世俗勝義堅實理言。
如是契經是佛所説。或佛弟子佛許故説。言
應頌者。謂以勝妙緝句言詞。隨述讃前契經
所説。有説亦是不了義經。言記別者。謂隨
餘問酬答辯析。如波羅衍拏等中辯。或諸所
有辯曾當現。眞實義言皆名記別。有説是佛
諸了義經。言諷頌者。謂以勝妙緝句言詞。
非隨述前而爲讃詠。或二三四五六句等。言
自説者。謂不因請世尊欲令正法久住。都希
奇事悦意自説妙辯等流。如説此那伽由彼
那伽等。言縁起者。謂説一切起説所由。多是
調伏相應論道。彼由縁起之所顯故。言譬喩
者。爲令曉悟所説義宗。廣引多門比例開示。
如長喩等契經所説。有説此是除諸菩薩。説
餘本行能有所證示所化。言言本事者。謂説
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説人談所説事。言本生
者。謂説菩薩本所行行。或依過去事起諸言
論。即由過去事言論究竟是名本事。如曼馱
多經。若依現在事起諸言論。要由過去事言
論究竟是名本生。如邏刹私經。言方廣者。
謂以正理廣辯諸法。以一切法性相衆多。非
廣言詞不能辯故。亦名廣破。由此廣言。能
破極堅無智闇故。或名無比。由此廣言理趣
幽博餘無比故。有説此廣辯大菩提資糧。言
希法者謂於此中唯説希奇出世間法。由此
能正顯三乘希有故。有餘師説辯三寶言世
&T032800;聞故名希法。言論議者。謂於上説諸分
義中。無倒顯示釋難決擇。有説於經所説深
義已見眞者。或餘智人隨理辯釋亦名論議。
即此名曰摩怛理迦。釋餘經義時此爲本母
故。此又名爲阿毘達磨。以能現對諸法相故。
無倒顯示諸法相故。如是所説十二分教略
説應知三藏所攝。言三藏者。一素怛纜藏。二
毘柰耶藏。三阿毘達磨藏。如是三藏差別云
何。未種善根未欣勝義。令種欣故爲説契經。
已種已欣令熟相續。作所作故爲説調伏。已
熟已作令悟解脱。正方便故爲説對法。或以
廣略清妙文詞。綴緝雜染及清淨法。令易解
了名爲契經。宣説修行尸羅軌則。淨命方便
名爲調伏。善能顯示諸契經中。深義趣言名
爲對法。或依増上心戒惠學所興論道。如
其次第名爲契經調伏對法。或素怛纜藏是
力等流。以諸經中所説義理。畢竟無有能屈
伏故。毘柰*耶藏是大悲等流。辯説尸羅濟惡
趣故。阿毘達磨藏是無畏等流。眞法相中能
善安立。問答決擇無所畏故。如是等類三藏
不同。毘婆沙中已廣分別。前已別釋三福業
事。今釋經中順三分善。頌曰
    順福順解脱 順決擇分三
    感愛果涅槃 聖道善如次
論曰。順福分善。謂感世間人天等中愛果種
子。由此力故能感世間高族大宗大富妙色。
輪王帝釋魔王梵王。如是等類諸可愛果。順
解脱分善。謂安立解脱善阿世*耶令無傾動。
由此決定當般涅槃。辯此善根自性地等。應
知如辯賢聖處説。順決擇分善。謂煗等四此
亦如後辯賢處説。如世間所説書印算文數。
此五自體云何應知。頌曰
    諸如理所起 三業并能發
    如次爲書印 算文數自體
論曰。如理起者正加行生。三業應知即身語
意。能發即是能起此三。如其所應受想等法。
此中書印以前身業及彼能發五蘊爲體。非
諸字像即名爲書。所雕印文即名爲印。然由
業造字像印文。應知名爲此中書印次算及
文。以前語業及彼能發五蘊爲體。後數應知
以前意業。及彼能發四蘊爲體。但由意思能
數法故。應辯聖教諸法相中。少分異名令不
迷謬。頌曰
    善無漏名妙 染有罪覆劣
    善有爲應習 解脱名無上
論曰。善無漏法亦名爲妙。勝染無記及有漏
法故唯此法獨受妙名。諸染汚法亦名有罪。
是諸智者所訶厭故亦名有覆。以能覆障解
脱道故。亦名爲劣極鄙穢故應棄捨故。准此
妙劣餘中已成。故頌不辯即有漏善。無覆無
記總名爲中。諸有爲善亦名應習。餘非應習
義准已成。何故無爲不名應習。以不可説在
相續中。數習令増及無果故。謂若有法於相
續中。可數令生習令増長。如聖道等可名應
習。無爲不爾故不立應習名。然勸以涅槃置
在心中者。教有情類令趣涅槃。勸令數現起
縁涅槃善智。故作是言非謂應習。又爲果故
習無爲無果故。不善無記非應習者。以彼體
昇進法故。解脱涅槃亦名無上。以無一法
能勝涅槃。是善是常超衆法故。涅槃是善何
理。應知以契經言極安隱故。又説安隱是善
義故。餘法有上義准已成。即一切有爲虚空
非擇滅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四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五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隨眠品第五之一
辯諸業并決擇已。諸契經中説感有處。皆
言諸業能爲引因。然見世間有離染者。雖亦
造善身語意業。而無功能招後有果。故於感
有業應非因。業獨爲因非我所許。要隨眠助
方有感能。非離隨眠業獨能感。故縁起教初
説隨眠。此復何因隨眠有幾。頌曰
    隨眠諸有本 此差別有六
    謂貪瞋亦慢 無明見及疑
論曰。由此隨眠是諸有本。故業離此無感有
能。何故隨眠能爲有本。諸煩惱現起爲十六
事故。一堅固根本令得堅牢。對治遠故煩惱
根本謂煩惱得。二生依麁重能辯所依中無
堪任性故。三建立相續能數令餘連續起故。
四修治自田令所依止順彼住故。五憎背功
徳性相能違諸功徳故。六爲厭訶本發智所。
厭訶身語意業故。七引毒等流能引如自隨
煩惱故。八擁解脱路棄背親近正説者故。九
能發業有發起能招後有業故。十攝自資糧
能數數攝。起非理作意故。十一迷於所縁能
害自身正覺慧故。十二殖衆苦種能生一
切生死苦故。十三將導識流於後有所縁能
引發識故。十四違越善品令諸善法皆退失
故。十五廣繋縛義令不能越自界自地。以能
長養染汚界故。十六攝世非愛諸増上果。因
此外物皆衰變故。由是隨眠能爲有本。故業
因此有感有能雖離染者亦造善業。而無勢
力能招後有。是故智者應勤精進。思擇隨眠
速令除滅。以何門義思擇隨眠。謂觀隨眠此
見所斷。此修所斷。此唯一部此二此四此通
五部。此是遍行此非遍行。此自界遍此他
界遍。此有漏縁此無漏縁。此有爲縁此無
爲縁。此云何起云何隨増。此由遍知所縁
故斷此由斷滅所縁故斷。此由永害助伴故
斷。此由清淨相續故斷。此與彼相應此與彼
不相應。此斷已可退此斷已不可退。此有非
愛異熟此全無異熟。此是彼等無間此是彼
所縁。此因所縁斷此因所縁下斷。此體雖已
斷而所縁故縛。此於定地無容得有。此非世
間治道所滅。此唯意識身此通六識身。此能
等起身語二業。此能斷善根此能續善根。此
是見性此非見性。此唯九品斷此唯一品斷。
此一品斷或九品斷此田彼故成就。此由彼
故不成就。此由彼故相應。此由彼故不相應。
此於彼位容有現行。此雖未斷而不現行。此
唯在欲界斷此亦在上界斷。有成就此果有
不成就此果。此同對治此別對治。以如是等
衆多義門應善思擇。諸隨眠相如是。善知隨
眠相已方能決定除滅隨眠。亦能爲他無倒
顯説。自他相續善品更生。能速了知遣除
方便。是故若欲利樂自他。應於隨眠如是思
擇。隨眠差別略有六種。謂貪瞋慢無明見疑。
經主於此作如是釋。頌説亦言意顯慢等亦
由貪力於境隨増。謂契經言因愛生恚。如瞋
由貪力於境隨増。慢等亦由貪故復言亦。此
釋無理非文意故。謂此本爲標數列名。不明
此因彼於境隨増義。今詳亦字爲滿句言。若
必欲令此有別義。更爲方便作無過釋。謂瞋
如貪雖有多類。而可總説爲一隨眠。慢等亦
然故復言亦。或此爲顯如貪與瞋行相不同
是故別立。如是慢等。行相雖同餘義有殊故
亦別立。及聲爲顯釋據相違。或顯總攝隨眠
類盡。若諸隨眠數唯有六。何縁經説有七隨
眠。頌曰
    六由貪異七 有貪上二界
    於内門轉故 爲遮解脱想
論曰。即前所説六隨眠中。分貪爲二故經説
七。何等爲七。一欲貪隨眠。二瞋隨眠。三有貪
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
隨眠。欲貪隨眠依何義釋爲欲貪。體即是隨
眠爲是欲貪之隨眠義。於餘六義徴問亦爾。
經主於此作是釋言。此是欲貪之隨眠義。然
隨眠體非心相應。非不相應無別物故。煩惱
睡位説名隨眠。於覺位中即名纒故。何名
爲睡。謂不現行種子隨逐。何名爲覺。謂諸煩
惱現起纒心。何等名爲煩惱種子。謂自體上
差別功能。從煩惱生能生煩惱。如念種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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