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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No. 1562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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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非罪依止。此曾未起殺生加行成殺業道
理不應然。若爾此中爲問非理。既殺加行所
依止身。非即能令殺生果滿。於前二分便爲
闕一。如何以此蘊在心中。而可問言頗有殺
者起殺加行及令果滿。若謂此中約一相續。
言此起加行即此果滿者。是則亦應殺罪所
觸。許前後生相續一故。又所説因無能證力。
以能殺者死活不殊。謂就依身設彼活位。亦
有念念異滅異生。非起加行身即能令果滿。
何言依別故非殺罪所觸。若謂死後同分異
故。與活有殊是。則還成闕於一分。爲問非理。
此問應理因有證能。所以者何。義有別故。謂
先問者作是問言。頗一相續起殺加行亦令果
滿。而彼不爲殺罪觸耶。既前後生相續是一
非闕一分。於後答者作是答言。以前後生身
及同分是別業果。別依生故。不爲前生所作
罪觸。若不許爾害非父母應成無間。又非人
趣應成逆罪。而不許然。故依別因有能證力。
若有多人集爲軍衆欲殺怨敵。或獵獸等。於
中隨有一殺生時。何人得成殺生業道。頌曰
    軍等若同事 皆成如作者
論曰。於軍等中若隨有一作殺生事如自作
者。一切皆成殺生業道。由彼同許爲一事故。
如爲一事展轉相教故。一殺生餘皆得罪。若
有他力逼入此中。因即同心亦成殺罪。唯除
若有立誓要期。救自命終亦不行殺。無殺心
故不得殺罪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一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二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業品第四之十
今應思擇成業道相。謂齊何量名自殺生。乃
至齊何名爲邪見。且先分別殺生相者。頌曰
    殺生由故思 他想不誤殺
論曰。要由先發欲殺故思。於他有情他有情
想作殺加行不誤而殺。謂唯殺彼不漫殺餘。
齊此名爲殺生業道。有懷猶豫爲杌爲人。設
復是人爲彼非彼因起決志。若是若非我定
當殺。由心無顧。若殺有情亦成業道。如
業道若定若疑。但具殺縁皆有成理。於刹那
滅行殺罪。如何成如何不成。無殺義故。謂衆
生命過去已滅現在自滅未來未至。是故必
無殺生命理。如何説滅。燈焔鈴聲准彼亦應
通殺生義。謂障當命應生不生。以起惡心行
殺加行。令所殺者現命滅時。不能爲因引同
類命。障應生命令永不生。故名殺生。由斯
獲罪。此所斷命爲屬於誰。謂命若無彼名死
者。即是此命所依附身。標第六聲顯相屬義。
如伽他説壽煖等言。故有命身名有命者。非
實有我其理決然。已分別殺生。當辯不與
取。頌曰
    不與取他物 力竊取屬己
論曰。前不誤等言如應流至後。謂要先發欲
盜故思。於他物中起他物想。或力或竊起盜
加行。不誤而取令屬己身。齊此名爲不與取
罪。若有盜取窣堵波物於佛得罪。佛將涅槃
總受世間所施物故。有説。此罪於能護人。則
彼自恣應無有罪。是故前説於理爲勝。盜亡
僧物已作羯磨。於界内僧得偸盜罪。羯磨未
了。於一切僧。若盜他人及象馬等。出所住
處業道方成。已*辯不與取。當*辯欲邪行。頌

    欲邪行四種 行所不應行
論曰。總有四種行不應行。皆得名爲欲邪行
罪。一於非境。謂他所護。或母或父或父母
親。乃至或夫所守護境。二於非道。謂設己妻
口及餘道。三於非處。謂於制多寺中逈處。四
於非時。謂懷胎時。飮兒乳時。受齋戒時。有
説。若夫許受齋戒而有所犯。方謂非時。既不
誤言亦流至此。若於他婦謂是己妻。或於己
妻謂爲他婦。道非道等但有誤心。雖有所行
而非業道。若於此他婦作餘他婦想行非梵
行。有説。亦成加行受用時並於他境故。有説。
如殺業道不成加行。究竟時前境各別故。苾
芻尼等如有戒妻。若有侵&T020717;亦成業道。有
説。此罪於所住王。以能護持及不許故。若王
自犯業道亦成。故前所説於理爲勝。已辯欲
邪行。當辯虚誑語。頌曰
    染異想發言 解義虚誑語
論曰。説聽力故成虚誑語謂於所説異想發
言。及所誑者解所説義。染心不誤方成業道。
所誑未解雜穢語收。語多字成要最後念表
無表業方成業道。或隨所誑解義即成。前字
倶行皆此加行。此中解義據所誑者能解名
解非正解義。齊何名爲能解正解。前謂解
者住耳識時。後謂正能分別其義。若正解義
義意識知。語表耳識倶時滅故。應此業道
唯無表成。是故理應善義言者住耳識位業
道即成。能誑具足表無表故。有言。所誑隨
解不解。但異想説業道即成。不爾此同離間
語故。隨忍不忍要解方成。經説諸言略有十
六。謂於不見不聞不覺不知事中言實見等。
所見等中言不見等。如是八種名非聖言。不
見等中言不見等。所見等中言實見等。如是
八種名爲望言。何等名爲所見等相。頌曰
    由眼耳意識 并餘三所證
    如次第名爲 所見聞知覺
論曰。若境由眼耳意餘識所證。如次名所見
等。鼻舌身根取至境故總名爲覺餘。經定説
三根所取爲所覺故。經言。大母。汝意云何。
諸所有色非汝眼見。非汝曾見非汝當見非
希求見汝。爲因此起欲起貪起親起愛起阿
頼耶起尼延底起耽著不。不爾大徳。諸所有
聲非汝耳聞。廣説乃至。諸所有法非汝意知。
廣説乃至。不爾大徳。復告*大母汝於此中應
知所見唯有所見。應知所聞所覺所知。唯有
所聞所覺所知。此經既於色聲法境説爲所
見所聞所知。准此於餘定立所覺。若不許
爾。所覺是何又香等三。在所見等外。於彼三
境應不起言説。經主撥言。此不成證。經義別
故。非此經中佛欲決判四所言相然見此經
所説義者。謂佛勸彼於六境中。及於見等四
所言事。應知但有所見等言。不應増益愛非
愛相。若爾何相名所見等。有餘師説。若是五
現所證境名爲所見。若他傳説名爲所聞。
運自心以種種理比度所許名爲所覺。若
意*現證名爲所知。於五境中皆容起四。於第
六境除見有三。由此覺名非無所目。香等三
境言説非無。復引古師別釋此四。今謂經主
唯申自執非我許此。經判所言相故但言經
證。三根所取名爲所覺。起所覺言故。我師宗
隨此經立所見等相。於理無違。雖説爲遮於
彼増益愛非愛相。非不應理言六四別於理
不然。前經後經義相似故。我見此經所説義
者謂教*大母如於三時色等境中。若不見等
不希求故。欲等不生如是。若知所見等境唯
有所見等。欲等亦不生欲等。但由自分別故。
我隨經義解此經文。非如經主隨自分別。故
後*大母領佛教言。我解世尊所説義者
    見色已失念 妄増愛相者
    心便受愛染 及住於耽著
    彼由起此受 衆多相現前
    故彼心恒時 爲諸貪害惱
    如是集衆苦 便遠於涅槃
    愛盡故涅槃 日親之所説
    見色已正念 不増愛相者
    心不受愛染 及不住耽著
    彼由不起受 衆多相現前
    故彼心恒時 離諸貪害惱
    如是滅衆苦 便近於涅槃
    愛盡故涅槃 日親之所説
如是於聲香味觸法一一廣説。世尊亦讃能
如是解。善哉善哉。故經主言經義別者。誠
如所説以經義別。經主於中異分別故。又何
意趣朋彼二師違理教釋。而偏憎背毘婆
沙者順理教言。且彼二師所釋違教。所見等
相佛於經中於色等境分明別説。而彼棄捨
異建立故。亦與隨教正理相違。説五境中各
具有四。第六境上唯有三等。然法最可立所
見名。非聲等中可名所見。如言佛見去來世
等。此皆意識不共境故。曾無聖教言耳見聲
鼻見香等。如何五境皆名所見唯非第六。又
彼自説若意現證名爲所知。法既所知應名
所見。現所證故猶如色等。此有何理唯五所
證。立所見名。又後師釋。自内所受及自所
證。名爲所知。若爾見何縁非自内所受。是則
所見應即所知。又所覺知應無差別。倶是意
識自所證故。又諸比量現量爲先達正理人
皆所共許。若比量境方名所覺。不應所覺在
所知先。故彼二師義無端緒。今謂經主僻執
居心。背此正宗黨彼邪説。頗有由身表異想
義成妄語不。有。故論言頗有不動身殺生罪
觸耶。曰有。謂發語。頗有不發語妄語罪觸耶。
曰有。謂動身。頗有不動身不發語二罪所觸
耶。曰有。謂仙人意憤。及長養業時。經主於此
作如是難。若不動身亦不發語。欲無無表離
表而生。此二如何得成業道。於如是難應設
劬勞。彼謂實無表無表業。豈容不立此二業
道。彼亦應辯觸二罪因。非但起惡思有太過
失故。若要依身語二門轉思。起欲殺誑心即
應成逆。彼不成者仙等應同。既不動身亦不
發語。如何成業道。及依身語門應設劬勞。
釋如是難。然我且釋布灑他時。如由動身能
表語義生語業道。若身不動能表語義業道
亦生。然説戒時彼有所犯。默然表淨令衆咸
知。如何不生妄語業道。仙人意憤義等教他。
彼於有情心無所顧。非人敬彼知有惡心。動
身爲殺彼生業道。仙以何表令鬼知心。彼由
意憤身語必變。或由呪詛必動身語。有餘師
説。非於欲界一切無表悉依表生。如得果時
五苾芻等得別解脱戒。不善亦應然然彼先
時決定有表。餘亦應爾。仙如前説。布灑他
時得妄語者。謂不清淨詐入僧中坐現威儀。
或有所説。此謂先表。餘例應思。已*辯虚誑
語。當*辯餘三語。頌曰
    染心壞他語 説名離間語
    非愛麁惡語 諸染雜穢語
    餘説異三染 佞歌邪論等
論曰。若染汚心發壞他語。若他壞不壞倶成
離間語。解義不誤流至此中。若以染心發非
愛語。毀訾於他名麁惡語。前染心語流至此
故。解義不誤亦與前同。一切染心所發諸語。
名雜穢語。皆雜穢故。唯前語字流至此中。有
説。異前三餘染心所發佞歌邪論等方雜穢
語收。佞謂苾芻邪求名利發諂愛語。歌謂倡
伎染心悦他作諸詞曲。及染心者諷吟相調。
邪論者。謂勝數明等述惡見言等。謂染心所
發悲歎及戲論語。輪王現時歌詠等語。隨順
出離與染相違。故彼皆非雜穢語攝。有説。彼
有嫁娶等言。雜穢語收非業道攝。薄塵類故。
不引無表非無無表可業道攝。已辯三語。當
辯意三。頌曰
    惡欲他財貪 憎有情瞋恚
    撥善惡等見 名邪見業道
論曰。於他財物非理耽求欲令屬己。或力或
竊。如是惡欲名貪業道。豈不欲愛皆名爲貪。
如五蓋經。依貪欲蓋佛説應斷。此世間貪雖
皆名貪非皆業道。由前已説諸惡行中攝麁
品爲十業道故。唯於他物起惡欲貪名貪業
道。若異此者貪著己物業道應成。輪王北洲
爲難亦爾。於有情類起憎恚心。欲爲逼迫。名
瞋業道。於善惡等惡見撥無。此見名爲邪見
業道。擧初攝後故説等言。具足應如契經所
説謗因謗果。二世尊等總十一類邪見不同。
謂無施與。乃至廣説。如是已辯十業道相。依
何義釋諸業道名。頌曰
    此中三唯道 七業亦道故
論曰。十業道中後三唯道。業之道故立業道
名。彼相應思説名爲業。彼轉故轉。彼行故
行。如彼勢力而造作故。前七是業身。語業故。
亦業之道。思所遊故。由能等起身語業思。託
身語業爲境轉故。業業之道立業道名。故於
此中言業道者。具顯業道業業道業。雖不同
類而一爲餘。世記論中倶極成故。或業之道
故名業道。亦業亦道故名業道。具足應言業
道業道。以一爲餘但言業道。善業道義類此
應知。加行後起應名業道。思亦縁彼爲境轉
故。理亦應説而不説者。爲本依本彼方轉故。
先説麁品爲業道故。又由根本有減増故。令
内外物有減有増。二分不然。故非業道。一切
惡業道皆現善相違。斷諸善根由何業道。斷
續善相差別云何。頌曰
    唯邪見斷善 所斷欲生得
    撥因果一切 漸斷二倶捨
    人三洲男女 見行斷非得
    續善疑有見 頓現除逆者
論曰。惡業道中唯有上品圓滿邪見能斷善
根。若爾何縁本論中説。云何上品諸不善根。
謂諸不善根能斷善根者。或離欲位最初所
除。由不善根能引邪見。故邪見事推在彼根。
如火燒村。火由賊起。故世間説被賊燒村。何
等善根爲此所斷。謂唯欲界生得善根。色無
色善先不成故。施設足論當云何通。如彼論
言唯由此量是人已斷三界善根。依上善根
得更遠説。令此相續非彼器故。何縁唯斷生
得善根。加行善根先已退故。如説。如是補
特伽羅成就善法。乃至廣説。此中所言成善
法者。總説成就加行生得。復言善法隱沒
者。此言唯説加行善。將斷善時最初捨故。言
有隨倶行善根未斷者。此顯猶有生得善根。
彼於後時一切悉斷。由此斷故名斷善根。此
斷善根何因何位。謂有一類先成暴惡意樂
隨眠。後逢惡友縁力所資轉復増盛。故善根
減不善根増。後起撥因撥果邪見。令一切善
皆悉隱沒。由此相續離善而住。此因此位斷
諸善根。何名撥因撥果邪見。謗妙惡行名爲
撥因。謗果異熟名爲撥果。邪見有二。謂自
界縁及他界縁。或有漏縁及無漏縁。誰能
斷善。應言一切能斷善根。九品善根爲可頓
斷。如見道斷見所斷耶。不爾云何。謂漸次斷
九品邪見。九品善根順逆相望漸次斷故。如
修道斷修所斷惑。謂下下品斷上上品。至上
上品斷下下品。故本論説。云何名微倶行善
根。謂斷善根時最後所捨者。由捨彼故名斷
善根。若爾彼文何理。復説云何上品諸不善
根。謂諸不善根能斷善根者。不應於此微其
理趣。乘前爲問其理已成。謂此乘前所斷微
善。即問能斷上不善根。前微善根既下品攝。
後能斷者理上品收。故於此中不勞徴難。既
如修道斷所斷惑。理於中間通起不起。諸律
儀果有從加行。有從生得善心所生。若從加
行善心生者。律儀先捨後斷善根。然斷善根
加行根本皆名斷善。依此故説斷善根位捨
諸律儀。若從生得善心生者。隨斷何品能
生善根。所生律儀爾時便捨。捨能等起彼隨
捨故。爲在何處能斷善根。人趣三洲非在惡
趣亦非天趣。所以者何。以惡趣中染不染慧
不堅牢故。以天趣中現見善惡諸業果故。言
三洲者。除北倶盧。彼無極惡阿世耶故。有
餘師説。唯贍部洲。若爾便違本論所説。如本
論説。贍部洲人極少成八根。東西洲亦爾。如
是斷善依何類身。唯男女身志意定故。有餘
師説。亦非女身欲勤慧等皆昧鈍故。若爾便
違本論所説。如本論説若成女根定成八根。
男根亦爾。爲何行者能斷善根。唯見行人非
愛行者。諸見行者惡阿世耶極堅深故。彼惡
意樂推求相續。故名極堅。見遠隨入故名極
深。以極堅深故能斷善。諸愛行者惡阿世耶
極躁動故。由斯理趣非扇搋等能斷善根。又
此類人如惡趣故。此善根斷其體是何。善
斷應知非得爲體。以重邪見現在前時。能令
善根成就得滅。不成就得相續而生。此位名
爲善根已斷。故善斷體即是非得。前已成立
非得實有。善根斷已由何復續。由疑有見謂
續善位或由因力或依善友。有於因果欻復
生疑。所招後世爲無爲有。有於因果欻生正
見。定有後世先執是邪。爾時善根成就得還
起。不成就得滅名續善根。九品善根頓續漸
起。如頓除病氣力漸増。於現身中能續善不。
亦有能續除造逆人。有餘師言。斷見増者亦
非現世。能續善根依彼二人。經作是説。彼定
於現法不能續善根。彼人定從地獄將沒。或
即於彼將受生時能續善根非餘位。故言將
生位謂中有中。將歿時言謂彼將死。若由因
力彼斷善根。將死時續。若由縁力彼斷善根
將生時續。由自他力應知亦爾。又意樂壞非
加行壞。斷善根者是人現世能續善根。
意樂壞加行亦壞。斷善根者要身壞後方續
善根。謂世有人撥無後世名意樂壞。而不隨
彼意樂所作非加行壞。見壞戒不壞。見壞戒
亦壞。斷善根者應知亦爾。非劫將壞及劫初
成有斷善根。壞器世間増上力故。相續潤
故。行妙行者不斷善根。以心堅牢有所樂故。
斷善邪定四句差別。謂補剌拏未生怨王提
婆達多所餘人等。如其次第應知差別。斷善
邪見破僧妄語。當知定招無間異熟。餘無間
業或招無間。或招所餘地獄異熟。已乘義便
辯斷善根。今應復明本業道義。所説善惡二
業道中。有幾並生與思倶轉。頌曰
    業道思倶轉 不善一至八
    善總開至十 別遮一八五
論曰。於諸業道思倶轉中。且不善與思從一
唯至八。一倶轉者。謂離所餘貪等三中隨一
現起。若先加行所造惡業。貪等餘染及不染
心現在前時隨一究竟。經主唯説不染汚心
此言太減。以慢疑等染心起時亦有由先加
行所起業道成故。又説加行造惡色業色言
太増。無色無容先加行造不染心起業道方
成。須簡別故。後如是類例應彈斥。有餘師
説。身三業道一一思倶轉。謂殺盜邪婬。理不
應然。邪婬必二無遣他爲故。必貪究竟故。殺
盜自爲。亦必二故。設據遣他作應差別言。謂
於究竟時貪等不起。又説。雜穢語及貪瞋等
三。隨一現前名一倶轉。此亦非理。闕唯言故。
如我先説於理爲善。二倶轉者。謂行邪行
若自行殺盜雜穢語。或遣他爲隨一成位。貪
瞋邪見隨一現前。若先加行所造惡業貪等
餘染。及不染心現在前時隨二究竟。經主於
此作如是言。謂瞋心時究竟殺業。若起貪位
成不與取。或欲邪行或雜穢語。此亦非理。若
自究竟則應於殺無勞説瞋。此更無容餘究
竟故。於盜邪行説貪亦然。説起貪時成雜穢
語。此言闕減。容三成故。若先加行於究竟
時一一應言貪等隨一。有餘師説。於他命財
起欲殺盜心令死時即取。或他婢等住船等
中。犯邪行時。盜離本處。此非唯二。以貪瞋中
隨其所應必有一故。又説虚誑離間麁惡隨
起一時亦二倶轉。此亦非理貪瞋等。三隨其
所應容有一故。由此先説於理爲善。三倶轉
者。謂先加行所造惡業貪等起時隨二究竟。
若遣一使作殺等一。自行婬等。倶時究竟。若
自作二如理應思。若先加行所造惡業。貪等
餘染及不染心現在前時隨三究竟。若起貪
等餘染心時。自成攝離間虚誑語業等使作
一等如理應思。有餘師言。遣二使已自行邪
行倶究竟時。及語前三隨倶起二此亦非理。
婬究竟時定有貪故。發語業道貪等三中容
有一故。設起餘心應差別故。四倶轉者。謂欲
壞他説虚誑言。或麁惡語。意業道一。語業道
三。若遣二使自行婬等。若先加行所造惡業。
貪等起時隨三究竟。如是等類准例應思。有
餘師言。倶説四語。此説非理。應分別故。如是
五六七皆如理應思。八倶轉者。謂先加行作
六惡業。自行邪欲倶時究竟。餘例應思。後三
不倶故無九十。何縁邪欲要自究竟非如殺
等。遣他亦成殺等遣他染心定故。謂若遣使
行殺生等定有染心。遣他行婬容心無染。如
嫁女等。又此類惑必現前故。謂由此類煩惱
現起。自行殺等令他亦然。非遣他婬惑必如
自。又自遠離行不應行。非遣他行名自犯故。
謂有遠離行不應行。授女與夫自非犯者。若
於此境自離殺生。遣他殺時自名殺者。曾聞
菩薩將女施他便獲愛果。然非梵行不善業
攝。若遣他犯與自作同。豈容安住惡業加行
能招福果。或諸菩薩應犯邪行。又離殺等依
遮境成。離行邪婬遮己身故。由此非殺一切
有情。皆成他勝隨於一切。但有行婬皆名
犯重。又理必爾以諸苾芻但遣殺人必成他
勝。雖行媒嫁而不犯重。何縁遣離殺不得離
殺戒。但遣他殺生便得殺生罪。此例非等非
無殺思有遣他殺有無離殺思。而遣他離殺
義不同故。又受持戒於此處強捨犯尸羅於
他處勝故於犯戒有遣他犯名自犯。若於持
戒無遣他持名自持。又先已説。先説者何。謂
欲界中惡勝善劣。又縁起法有種種殊不可
爲難。且如眼識不住色中。亦非住眼隨眼増
損而不隨色。又如從心生大顯等不隨心力
成善等性。而形善等差別隨心。又語業聲性
隨心轉。彈指聲等性不隨心。又他命終方成
殺業。他壞不壞成離間等。如是於戒遣他受
持無自受持。若於犯戒遣他毀犯有自毀犯。
於中遣殺成能殺人。遣他行婬不成婬者。如
是已説不善業道與思倶轉數有不同。善業
道與思總開容至十。別據顯相遮一八五。二
倶轉者。謂善五識及依無色。盡無生智現在
前時無散善七。此相應慧非見性故。無色定
倶無律儀故。三倶轉者。謂與正見相應。意識
現在前時無七色善。四倶轉者謂惡無記心
現在前位。得近住近事勤策律儀。六倶轉者。
謂善五識現在前時得上三戒。七倶轉者謂
善意識無隨轉色正見相應現在前時得上三
戒。或惡無記心現前時得苾芻戒。九倶轉者。
謂善五識及依無色。盡無生智現在前時得
苾芻戒。或靜慮攝盡無生智相應意識現在
前時。十倶轉者。謂善意識無隨轉色。正見
相應現在前時得苾芻戒。或餘一切有隨轉
色正見相應心正起位。別據顯相所遮如是。
通據隱顯則無所遮。謂離律儀有一八五。一
倶轉者。謂惡無記心現在前時得一支遠離。
五倶轉者。謂善意識無隨轉色正見相應現
在前時得二支等。八倶轉者。謂此意識現在
前時。得五支等。善惡業道。於何界趣處。幾唯
成就。幾亦通現行。頌曰
    不善地獄中 麁雜瞋通二
    貪邪見成就 北洲成後三
    雜語通現成 餘欲十通二
    善於一切處 後三通現成
    無色無想天 前七唯成就
    除處通成現 除地獄北洲
論曰。且於不善十業道中。那落迦中三通二
種。謂麁惡語雜穢語瞋。三種皆通現行成就。
苦逼相罵故有麁惡語。怨歎悲叫故有雜穢
語。身心麁強&T014461;戻不調由互相憎故有瞋恚。
貪及邪見成而不行。無可愛境故。現見業果
故。無相害法故無殺生。謂彼但由業盡故死。
無攝財女故無盜婬。以無用故無虚誑語。或
虚誑語令他想倒。彼想常倒故無誑語。彼常
離故。或無用故。無離間語。北倶盧洲貪瞋
邪見皆定成就而不現行。不攝我所故。身心
柔軟故。無惱害事故。無惡意樂故。唯雜穢
語彼通現成。由彼有時染心歌詠。壽量定故
無有殺生。無攝財物及女人故無不與取及
欲邪行。無誑心故無虚誑語。或無用故常和
穆故無離間語。言清美故無麁惡語。彼人云
何行非梵行。謂彼男女互起染時。執手相牽
往詣樹下。樹枝垂覆知是應行樹不垂枝兩
愧而別。除前地獄北倶盧洲。餘欲界中十皆
通二。謂於欲界天鬼傍生及人三洲。十惡業
道皆通成現。然有差別。謂天鬼傍生。前七
業道唯有處中攝無不律儀。人三洲中二種
倶有。雖諸天衆無有殺天。而或有時殺害餘
趣。有餘師説。天亦殺天。雖天身支斷已還出。
斬首中截則不更生。故欲天中有殺業道。已
説不善。善業道中無貪等三。於三界五趣皆
通二種。謂成就現行。身語七支無色無想但
容成就必不現行。謂聖有情生無色界成就
過未無漏律儀。無想有情必成過未第四靜
慮靜慮律儀。然聖隨依何靜慮地曾起曾滅
無漏尸羅。生無色時成彼過去。若未來世六
地皆成。二處皆無現起義者。無色唯有四蘊
性故。無想有情無定心故。律儀必託大種。定
心二處互無故不現起。餘界趣處除地獄北
洲。七善皆通現行及成就。然有差別。謂鬼傍
生有離律儀處中業道。若於色界唯有律儀。
三洲欲天皆具二種。善惡業道得果云何。頌

    皆能招異熟 等流増上果
    此令他受苦 斷命壞威故
論曰。且先分別十惡業道各招三果。其三者
何。異熟等流増上別故。謂於十種若習若修
若多所作。由此力故生捺落迦。是異熟果。從
彼出已來生此間人同分中受等流果。謂殺
生者壽量短促。不與取者資財乏匱。欲邪行
者妻不貞良。虚誑語者多遭誹謗。離間語者
親友乖穆。麁惡語者恒聞惡聲。雜穢語者言
不威肅。貪者貪盛。瞋者瞋増。邪見者癡増
上。何縁邪見令癡轉増。習異不應令異増長。
經主作是釋。彼品癡増故。豈不邪見相應無
明。非相用増依邪見故。今觀此義邪見起
時。於有事中無行相轉壞現見事。此與貪瞋
相應無明。彼癡増重貪瞋於有境有行相轉
故。或見行者由邪見力。能令眞智遠而更遠。
以癡増者邪見便増由癡轉令倒推求故。邪
見増者癡復轉増。由見轉令障眞智故。由此
説邪智是正智近怨。以與無明爲朋黨故。是
名業道等流果別。如何短壽是殺等流。人壽
必應是善業果。經主於此作如是釋。不言人
壽即殺業果。但言由殺人壽量短。應知殺業
與人命根作障礙因令不久住。此所言義極
難了知。若殺爲因能招壽短。短名目何法
是殺果非壽。譬如金鋌短即是金。壽亦應然
短豈非壽。如何可説壽非殺果。若謂殺業能
感命災故殺爲因非感壽者。此中應辯。何謂
命災不可説言。謂刀毒等。刀等但是災之
縁故。又不應説是殺等流。彼是有情増上果
故。命災命障其義是一。既説殺業作命障因。
應辯此中命障何謂若謂命障。即壽不生此
復應思爲有非有若非有者果。體不成非住
本心人。説無爲有果若是有者此非異壽便
違所説壽非殺果。理應釋言。不説人壽是殺
異熟。但應説言是殺生業近増上果。謂雖人
壽是善業招。而由殺生増上力故。令彼相續
唯經少時。以欲界中不善勝善。有増上力能
伏善故。若爾何故説名等流果。顯増上果
中有最近故。若二倶立増上果名。則不顯果
有近遠別。若謂不然如何不善。以修所斷
無覆無記爲等流果。與理無違是故可言即
人短壽是殺生業所引等流。此十所招増上
果者。謂外所有諸資生具。由殺生故光澤
少。不與取故多遭霜雹。稼穡微薄果實希小。
欲邪行故多諸塵埃。虚誑語故多諸臭穢。離
間語故所居險曲。麁惡語故多諸惡觸。田豐
荊棘磽确醎鹵。雜穢語故時候變改。貪故果
少。瞋故果辣。由邪見故果少或無。是名業
道増上果別。爲一殺業感地獄已。復感短壽
外惡果耶。有餘師言。即一殺業先受異熟。次
近増上後遠増上故有三果。理實殺時能令
所殺受苦命斷壞失威光。令他苦故生於地
獄。斷他命故人中壽短。先是加行果。後是根
本果。根本近分倶命殺生。由壞威光感惡外
具。是故殺業得三種果。餘惡業道如理應思。
由此應准知。善業道三果且於離殺。若習若
修若多所作。由此力故生於天中受異熟果。
從彼沒已來生人中。受極長壽近増上果。即
復由此感諸外具。有大威光遠増上果。餘
善三果翻惡應説。又契經説八邪支中分色
業爲三謂邪語業命離邪語業邪命是何。雖
離彼無而別説者。頌曰
    貪生身語業 邪命難除故
    執命資貪生 違經故非理
論曰。瞋癡所生語身二業。如次唯名邪語邪
業。從貪所生身語二業名邪語邪業。亦説名
邪命。以難除故異二別立。貪細能奪諸有情
心。極聰慧人猶難禁護。故此對二爲極難除。
諸在家人邪見難斷。以多妄執吉祥等故。諸
出家者邪命難除。所有命縁皆屬他故。爲於
正命令殷重修。故佛離前別説爲一。有餘師
執。縁命資具貪欲所生。身語二業方名邪命
非餘貪生。所以者何。爲自戲樂作歌舞等。
非資命故。此違經故。理定不然。戒蘊經中觀
象鬪等。世尊亦立在邪命中。邪受外塵虚延
命故。由此非獨命資糧。貪所發身語方名邪
命。正語業命翻此應知。何縁業道中先身後
語。於八道支内先語後身。以業道中隨麁細
説。道支次第據順相生。故契經中言尋伺已
發語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第四十二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三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業品第四之十一
如前所説果有五種。何等業有幾果。頌曰
    斷道有漏業 具足有五果
    無漏業有四 謂唯除異熟
    餘有漏善惡 亦四除離繋
    餘無漏無記 三除前所除
論曰。道能證斷及能斷惑得斷道名即無間
道。此道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有漏道業具
有五果。等流果者。謂自地中後等。若増諸相
似法。異熟果者。謂自地中斷道所招可愛異
熟。離繋果者。謂此道力。斷惑所證擇滅無
爲。士用果者。謂道所牽倶有解脱所修及斷。
言倶有者。謂倶生法。言解脱者。謂無間生。即
解脱道。言所修者。謂未來修。斷謂擇滅。由道
力故彼得方起。増上果者。有如是説。謂離自
性餘有爲法。唯除前生。有作是言。斷亦應
是道増上果。道増上力能證彼故。若爾何故
毘婆沙中。唯説欲界十隨眠斷。爲苦法智忍
離繋士用果。曾不説是増上果耶。非由不説
便非彼果。以即彼文説苦法智。爲苦法智忍
等流士用果。曾不説是増上果故。然實苦法
智是彼増上果。而不説者義極成故。此亦應
然擧士用果。理則已擧増上果故。非唯可生
是増上果。説非擇滅是心果故。離此更無餘
果義故。即斷道中無漏道業。唯有四果謂除
異熟。餘有漏善及不善業亦有四果謂除離
繋。異前斷道故説爲餘。次後餘言例此應釋。
謂餘無漏及無記業。唯有三果除前所除。謂
除前所除異熟及離繋。已總分別諸業有果。
次辯果門業有果相。於中先辯善等三業。頌

    善等於善等 初有四二三
    中有二三四 後二三三果
論曰。最後所説皆如次言。顯隨所應遍前門
義。且善不善無記三業一一爲因。如其次第
對善不善無記。三法辯有果數後例應知。謂
初善業以善法爲四果除異熟。以不善爲二
果。謂士用及増上。以無記爲三果除等流及
離繋。中不善業以善法爲二果。謂士用及増
上。以不善爲三果除異熟及離繋。以無記爲
四果除離繋。等流果者。謂見苦所斷一切不
善業及見集所斷遍行不善業。以欲界中身
邊見品。諸無記法爲等流故。後無記業以善
法爲二果。謂士用及増上。以不善爲三果除
異熟及離繋。等流果者。謂身邊見品。諸無記
業以五部不善爲等流故。以無記爲三果如
不善。已辯三性當辯三世。頌曰
    過於三各四 現於未亦爾
    現於現二果 未於未果三
論曰。過去現在未來三業一一爲因。如其所
應以過去等爲果。別者謂過去業以三世法
各爲四果除離繋。現在世業以未來爲四果
如前説。以現在爲二果。謂士用及増上。未來
世業以未來爲三果。除等流及離繋。不説後
業有前果者。前法定非後業果故。已辯三世
當辯諸地。頌曰
    同地有四果 異地二或三
論曰。於諸地中隨何地業。以同地法爲四果
除離繋。若是有漏以異地法爲二果。謂士用
及増上。若是無漏以異地法爲三果。除異熟
及離繋不墮界故。不遮等流。已辯諸地當辯
學等。頌曰
    學於三各三 無學一三二
    非學非無學 有二二五果
論曰。學等三業一一爲因。如其次第各以三
法爲果。別者謂學業以學法爲三果。除異熟
及離繋。以無學法爲三亦爾。以非二爲三果。
除異熟及等流。無學業以學法爲一果謂増
上。理應言二謂加等流。以無學爲三果。除異
熟及離繋。以非二爲二果。謂士用及増上。非
二業以學法爲二果。謂士用及増上。以無學
法爲二亦爾。以非二爲五果已辯學等當辯
見所斷等。頌曰
    見所斷業等 一一各於三
    初有三四一 中二四三果
    後有一二四 皆如次應知
論曰。見所斷等三業如次。一一爲因各以三
法爲果。別者初見所斷業。以見所斷法爲三
果。除異熟及離繋。以修所斷法爲四果除離
繋。以非所斷法爲一果。謂増上。中修所斷
業以見所斷法爲二果。謂士用及増上。以修
所斷。法爲四果除離繋。以非所斷法爲三
果。除異熟及等流。後非所斷業以見所斷法
爲一果。謂増上。以修所斷法爲二果。謂士用
及増上。以非所斷法爲四果除異熟。皆如次
者隨其所應遍上諸門。略法應爾因辯諸業
應復問言。如本論中所説三業。謂應作業不
應作業。及非應作非不應作業。其相云何。頌

    染業不應作 有説亦壞軌
    應作業翻此 倶相違第三
論曰。有説染汚身語意業名不應作。以從非
理作意生故。有餘師言。諸壞軌則身語意業。
設是不染亦不應作。由彼不合世軌則故。謂
諸無覆無記身業。若住若行若飮食等。諸有
不合世俗禮儀。皆説名爲壞軌身業。諸有無
覆無記語業。壞形言時及作者等。但有不合
世俗禮儀皆説名爲壞軌。語業等起前二
名壞軌。意業此及染業名不應作。應作業者
與此相翻。倶違前二是第三業。若依世俗後
亦可然。若就勝義前説爲善。謂唯善業名爲
應作。唯諸染業名不應作。無覆無記身語意
業。名非應作非不應作。然非一切不應作
業皆惡行攝。唯有不善是惡性故得惡行名。
以招愛果名爲妙行。招非愛果名爲惡行。有
覆無記雖是不應作而非惡行攝。由此所行
決定不能招愛非愛果故。今於此中復應思
擇。爲由一業但引一生。爲引多生。又爲一生
但一業引。爲多業引。頌曰
    一業引一生 多業能圓滿
論曰。若依正理應決定説。但由一業唯引一
生。此一生言顯衆同分。以得同分方説名生。
若説一生由多業引。或説一業能引多生。如
是二言於理何失。且初有失。謂一生中前業
果終後業果起。業果別故應有死生。或應多
生無死生。理業果終起如一生故。二倶有過。
一本有中應有衆多死生有故。或應乃至無
餘涅槃中間永無死及生故。何縁定限一趣處
中。有異業果生便有生死。有異業果起而無
死生。一業果終餘業果起。理定應立有死有
生。又許一生定爲多種造作増長業所引故。
則應決定無中夭者。或應不受果而永棄彼
業。然先已説先説者何。謂理必無時分定業。
所感異熟轉餘時受。又理必無時分定業非
造作増長必受異熟故。若謂有生由定不定
多種業引。或復有生唯爲多種。定業所引故
有中夭。及有盡壽此亦不然。時分果業定不
定受無決定故。若有一類中年老年時分果
業決定應受嬰孩童子少年果業。不定受者
彼復如何。理必無容離前有後。或應前位所
有果業必是定受定受果故。然於此中無決
定理。令前位業決定受果。令後位業受果不
定。故無一生多業所引。後亦有失一業引多
生時分定業應成雜亂故。此無雜亂如先已
辯。故無一業能引多生。若爾何縁尊者無滅
自言。我憶昔於一時於殊勝福田一施食異
熟。從茲七返生三十三天。七生人中爲轉輪
聖帝。最後生在大釋迦家。豐足珍財多受快
樂。毘婆沙者已釋此言。一施食爲依起多勝
思願。能引位別多異熟生。故作如是言。一施
食異熟。不應異熟能復感生。但爲顯依一施
食境。起多思願所招異熟分位差別故作是
言。或顯初基故作是説。彼由一業感一生中
大貴多財及宿生智。乘斯更造感餘生福。如
是展轉至最後身。生富貴家得究竟果。如
有縁一迦栗沙鉢拏。方便勤求息利成千倍。
言我本由一迦栗沙鉢拏。遂至今時成大富
貴。是故一業唯引一生。雖言一生由一業引。
而許圓滿由多業成。譬如畫師先以一色圖
其形状後填衆彩。今於此中一色所喩爲一
類業。爲一刹那。若喩一類違此宗理。以非一
業引一生。言可約一類類必多故。多引一生
不應理故。若言一色喩一刹那。非一刹那能
圖形状。即所立喩於證無能。今見此中喩一
類業。如何引業約類得成。引一趣業有衆
多故。此言意顯一類業中唯一刹那引衆同
分同類異類。多刹那業能爲圓滿故。説爲多
故如一色先圖形状。後填衆彩此言應理。是
故雖有同禀人身。而於其中有具支體諸根
形量色力莊嚴。或有於前多缺減者。爲但由
業能引滿生。不爾一切業一果法勢力強故。
亦引滿生與此相違能滿非引。如是二類其
體是何。頌曰
    二無心定得 不能引餘通
論曰。二無心定雖有異熟。而無勢力引衆同
分。以與諸業非倶有故。一切不善善有漏得。
亦無勢力引衆同分。以與諸業非一果故。諸
餘不善善有漏法。皆容通二謂引及滿。薄伽
梵説重障有三。謂業障煩惱障異熟障。如是
三障其體是何。頌曰
    三障無間業 及數行煩惱
    并一切惡趣 北洲無想天
論曰。業障體者。謂五無間。一者害母。二者害
父。三者害阿羅漢。四者破和合僧。五者惡心
出佛身血。煩惱障體者。謂數行煩惱下品煩
惱。若有數行雖欲伏除難得其便。由彼展轉
令上品生。難可伏除故亦名障。上品煩惱若
不數行。對治道生易得其便。雖極猛利而非
障攝。雖住欲界具縛有情。平等皆成一切煩
惱。而現行別爲障不同。故煩惱中隨品上下。
但數行者名煩惱障。異熟障體者。謂三惡趣
全及善趣一分。即北洲無想。何故名障能障
聖道。及道資糧并離染故。非唯無間是業障
體。所有定業能障見諦一切皆應是業障攝。
謂有諸業造作増長。能感惡趣卵生濕生。女
身人天第八有等。并感大梵順後受業或色
無色一處二生。有此皆無入見諦理。何縁不
説是業障收見。此類中有非定故。謂於如是
業種類中。皆有強縁可令迴轉。不障聖道及
道資糧故。於此中雖有少業不可轉者不立
爲障。無間種類皆不可轉故。唯於此立爲業
障。毘婆沙説此五因縁。易見易知説爲業障。
謂處趣生果及補特伽羅。處謂此五定以母
等爲起處故。趣謂此五定以地獄爲所趣故。
生謂此五定無間生感異熟故。果謂此五決
定能招非愛果故。補特伽羅謂此五逆依行
重惑補特伽羅。共了此人能害母等。餘業
不爾不立爲障。餘障廢立如應當知。此三障
中煩惱最重。以能發業業感果故。有餘師
言。煩惱與業二障皆最重。以有此者第二生
中亦不可治故。無間何義。此無間業於無間
生必受果故。無餘生果業能隔故。有説造逆
補特伽羅。從此命終定墮地獄中無間隔故
名無間。彼有無間得無間名與無間法合故
名無間。如與沙門合故名沙門。三障應知何
趣中有。頌曰
    三洲有無間 非餘扇搋等
    少恩少羞恥 除障通五趣
論曰。非一切障諸趣皆有。且無間業唯人三
洲。非北倶盧餘趣餘界。於三洲内唯女及男。
非扇搋等如無惡戒。有説父母於彼少恩彼
於父母少羞恥故。謂彼父母生不具身愛念。
又微故言恩少彼於父母慚愧亦微。要壞重
慚愧方觸無間罪。然上座言彼扇搋等若害
母等亦成無間。彼愚癡類作不應作業。豈容
乘此生覩史多天。豈但有人作不應作不。生
彼天處。即定生地獄故。雖徴責而詞乖理。
都無思慮闇發此言。又彼自徴傍生趣等。亦
害父母何非無間。便自釋言覺慧劣故。想變
壞故。慈愛薄故。豈不此因於扇搋等亦容得
有故無無間。設許彼類有無間罪。非上座説
令少信知故。我所宗於理爲善。若有人害非
人父母。亦不成逆罪少恩羞恥故。謂彼於子
無如人恩子於彼無如人慚愧。已辯業障唯
人三洲。餘障應知五趣皆有然煩惱障遍一
切處。若異熟障全三惡趣。人唯北洲。天唯無
想。豈不三洲處扇搋等身非聖道器故異熟
障攝。無如是理。以於彼生引業所牽同分相
續。可成男等爲聖道器唯三惡趣。無想北洲
決定無容證聖道義。故唯於彼立異熟障。有
説彼處唯屬異生。餘處皆容與聖者共故不
説是異熟障攝。於前所辯三重障中。説五無
間爲業障體。五無間業其體是何。且上座言
三業爲體。身業語業一一獨能招異熟果。理
難成故以但意業所作事重故。許能感殊勝
異熟。此極疎怳。疎怳者何汝已許思依身語
轉名身語業。今許意業爲無間體。便應暫起
造逆思即成無間。又言意業所作事重許
感殊勝異熟果者。此唯妄許違自宗故。謂若
有思動發身語。此思可説所作事重然彼不
可説爲意業。以依身語二門轉故。若思不能
動發身語彼許是意業。然所作非重寧説意
業所作事重。若謂動發身語二思是意業思
所作重事故。説意業所作重者此亦非理。事
非重故唯思不成身語二業。意業引彼事重
豈成所作事重。言顯動發身語故所作重非
意業思。若觀果思所作重故。亦説意業所作
重者。意業前思能引意業果。果事重故亦應
名事重。如是則應有大過失。又非意業與身
語思。因果性故共感異熟。勿彼意業與彼前
思亦因果故同感異熟。如是則應有非愛過。
又彼先説證此因。言身業語業獨招異熟難
成故者。此言何義豈與意業共招異熟。即令
此彼體類是同。獨思離心能招異熟亦難成
故。則應許心是無間體或體是思。又應推徴
説有意業是無間者。且害母者由何思力引
地獄生。爲思惟思爲業道思。若思惟思如何
於母全未有損害定引地獄生若業道思如何
可説非身語業獨能感果。非由思惟思彼方
取果故。又彼自許先思惟思後業道思。先是
意業後身語業前後相望時相各異無一果理
如何可言身業語業獨感異熟。其理難成故
彼所言在聖教外。然我所宗決定義者。頌曰
    此五無間中 四身一語業
    三殺一誑語 一殺生加行
論曰。五無間中四是身業。一是語業。三是殺
生。一虚誑語根本業道。一是殺生業道加行。
以如來身不可害故。破僧無間是虚誑語。既
是虚誑語何縁名破僧。因受果名。或能破故。
若爾僧破其體是何。能所破人誰所成就。頌

    僧破不和合 心不相應行
    無覆無記性 所破僧所成
論曰。僧破體是不和合。性無覆無記。心不相
應行蘊所攝豈成無間。如是僧破因誑語生。
故説破僧是無間果。非能破者成。此僧破但
是所破僧衆所成。此能破人何所成就。破僧
異熟何處幾時。頌曰
    能破者唯成 此虚誑語罪
    無間一劫熟 隨罪増苦増
論曰。能破僧人成破僧罪。此破僧罪誑語爲
性。即僧破倶生語表無表業。此必無間大
地獄中經一中劫受極重苦餘逆不必生於無
間。然此不經一大劫者。欲界無有此壽量故。
一中劫時亦不滿足。經説天授人壽四萬歳
時。來生人中證獨覺菩提故。然不違背壽一
劫言。一劫少分中立一劫名故。現有一分亦
立全名。如言此日我有障礙。或如説言賊燒
村等。若造多逆初一已招無間獄生餘應無
果。無無果失造多逆人。唯一能引餘助滿故。
隨彼罪増苦還増劇。謂由多逆感地獄中大
柔軟身。多猛苦具受二二四五倍重苦。或無
夭受苦多時。如何可言餘應無果。上座
於此作如是釋。或於地獄死已更生。若爾寧
非順後受業。彼於此難反詰答言若有先造
餘不善業已引地獄。後造無間此復云何成
無間業。爲有天世於中間耶。豈不隨前無間
即受。我先已辯時分定業。無轉餘位受異
熟理。由此不應作如是詰。有説先造餘定惡
引次地獄生後不造無間。有説設造唯成
滿業如造多逆先引後滿。非唯能引名無間
業。故彼反詰於答無能。然彼所言爲有天
世於中間者。此極麁疎於感次生無用同故。
如爲天世善業所間隔。惡業無力感次地獄
生。便説名爲順後受業。如是地獄餘業所間
無力能感次地獄生。云何不如天世所隔。令
後造逆成順後受。故對法宗所釋無失。經説
五逆順生受故。誰於何處能破於誰。破在何
時。經幾時破。頌曰
    苾芻見淨行 破異處愚夫
    忍異師道時 名破不經宿
論曰。能破僧者要大苾芻。必非在家苾芻尼
等。以彼依止無威徳故。唯見行人非愛行者。
以惡意樂極堅深故。於染淨品倶躁動故。要
住淨行方能破僧。以犯戒人無威徳故。即由
此證造餘逆後不能破僧。以造餘逆及受彼
果處無定故。於斯且擧淨行爲初類。顯端嚴
語具圓等。醜陋訥等無破能故。要異處破非
對大師。以諸如來不可輕逼。言詞威肅對必
無能。唯破異生非破聖者。他不能引得證淨
故。有説得忍亦不可破。由決定忍佛所説故。
爲含二義説愚夫言。要所破僧忍師異佛。忍
異佛説有餘聖道。應説僧破在如是時。此夜
必和不經宿住。如是名曰破法輪僧。能障佛
法輪。壞僧和合故。謂由僧壞邪道轉時。聖
道被遮暫時不轉。言邪道者。提婆達多妄説
五事爲出離道。一者不應受用乳等。二者斷
肉。三者斷鹽。四者應被不截衣服。五者應居
聚落邊寺衆。若忍許彼所説時名破法輪。亦
名僧破。何洲人幾破法輪僧破羯磨僧。何洲
人幾。頌曰
    贍部洲九等 方破法輪僧
    唯破羯磨僧 通三洲八等
論曰。唯贍部洲人少至九。或復過此能破法
輪。非於餘洲以無佛故。要有佛處可立
師。要八苾芻分爲二衆以爲所破能破第九
故衆極少猶須九人。等言爲明過此無限。唯
破羯磨通在三洲。極少八人多亦無限。通三
洲者。以有聖教及有出家弟子衆故。要一界
中僧分二部別作羯磨故須八人。過此無遮
故亦言等於何時分容有破僧破羯磨僧。從
結界後迄今亦有至法未滅破法輪僧。除六
時分。何等爲六。頌曰
    初後皰雙前 佛滅未結界
    於如是六位 無破法輪僧
論曰。初謂世尊成佛未久有情有善阿世耶
故惡阿世耶猶未起故。後謂善逝將般涅槃。
聖教増廣善安住故。必僧和合佛方涅槃。有
餘師言。證法性定故。衆咸憂慼故。非初非後
於聖教中戒見二皰。若未起位亦無破僧。要
見皰生方敢破故。未立止觀第一雙時。法爾
由彼速還合故佛滅後時他不信受。無有眞
佛爲敵對故。未結界時無一界内。僧分二部
可名僧破。於此六位無破法輪。如是破僧諸
佛皆有。不爾要有宿破他業。於此賢劫迦葉
波佛時。釋迦牟尼曾破他衆故。具止傍論
應辯逆縁。頌曰
    棄壞恩徳田 轉形亦成逆
    母謂因彼血 誤等無或有
    打心出佛血 害後無學無
論曰。何縁害母等成無間非餘。由棄恩田壞
徳田故。謂害父母是棄恩田。如何有恩身生
本故。如何棄彼謂捨彼恩徳田。謂餘阿羅漢
等。具諸勝徳及能生故。壞徳所依故成逆罪。
若有父母子初生時。爲殺棄於豺狼路等。或
於胎内方便欲殺。由定業力子不命終。彼有
何恩棄之成逆。彼定由有不活等畏於子事
急起欲殺心。然棄等時必懷悲愍數數縁子
愛戀纒心。若棄此恩下逆罪觸。爲顯逆罪有
下中上故説棄恩皆成逆罪。或由母等田器
法。然設彼無恩但害其命。必應無間生地獄
中。諸聰慧人咸作是説。世尊於法了達根源。
作如是言但應深信。父母形轉殺成逆邪。逆
罪亦成依止一故。由如是義故有問言。頗有
令男離命根。非父阿羅漢而爲無間罪觸不。
有謂母轉形與此相違。問女亦爾設有女人
羯剌藍墮。餘女收取置産門中生子。殺何成
害母逆因。彼血生者識託方増故。第二女人
但如養母。雖諸所作皆應諮決。而害但成無
間同類。上座於此作如是言。若羯剌藍有命
無墮。若有墮者必已命終。有情必無住糞穢
故。由無是事爲問唐捐。設有如斯害後成逆
棄重恩故。害前不然於子重恩非關彼故。上
座決定於業趣中。不能審知功能差別如何
中有穿度金剛。母腹所拘不往餘處。母腹中
火能消金石。而羯剌藍於中増長。地獄中
有現母腹中而不能燒腹。及同類此亦應爾
業力難思。雖此腹中羯剌藍墮。何妨轉至餘
腹中増。曾聞經中説有尊者童子迦葉。如是
而生既置産門。吸至胎處故不可説住糞穢
中。或有但從口飮入腹。亦由業力轉至胎處。
有情業用不可思議。雖無欲心而由業力。有
吸至腹即成胎藏。後母雖有持養等恩而於
子身非能生本。若持養等害便成逆。殺養母
人應成無間。故彼所立棄重恩田。便有不成
或不定失。前母雖闕持養等恩。而於子身是
能生本。若非持養害不成逆。如前所説於子
有怨。子反害之應無無間。故彼所立非關彼
因。亦有不成及不定失。故唯人趣結生勝縁。
害成害母逆非唯持養者。若於父母起殺加
行。誤殺餘人無無間罪。於非父母起殺加
行。誤殺父母亦不成逆。若一加行害母及餘。
二無表生表唯逆罪。以無間業勢力強故。妙
音尊者作如是言。於此位中亦有二表。表是
積集極微成故。今觀彼意表有多微。有逆罪
收有餘罪攝。有於阿羅漢無阿羅漢想。亦無
決定解此非阿羅漢。無簡別故害成逆罪。非
於父母全與此同。以易識知而不識者雖行
殺害無棄恩心。阿羅漢人無別標相既難識
是亦難知非故漫心殺亦成無間。若有害父
父是阿羅漢。得一逆罪以依止一故。若爾喩
説當云何通。佛告始欠持。汝已造二逆所謂
害父殺阿羅漢。彼顯一逆由二縁成。或以二
門訶責彼罪。若於佛所惡心出血。一切皆得
無間罪耶。要以殺心方成逆罪。打心出血無
間則無。無決定心壞福田故。若殺加行位彼
未成無學。將死方得阿羅漢果。能殺彼者有
逆罪耶。無。於無學身無殺加行故。若造無間
加行不可轉。爲有離染及得聖果耶。頌曰
    造逆定加行 無離染得果
論曰。無間加行若必定成中間決無離染得
果。餘惡業道加行中間。若聖道生業道不起。
轉得相續定違彼故。非已見諦者業道罪所
觸。無間加行爲有可轉。而言若彼不可轉耶。
有作是言。皆不可轉故本論説。頗有未害生
殺生未滅。此業受異熟定生地獄耶。曰有。如
作無間業加行位命終指鬘。雖發欲害母心
而未正興害母加行。於世尊所雖有害心亦
未正興害佛加行。彼作是意近方下手。世尊
爲遮彼業障故。至未生信不令得近室利毱
多。於薄伽梵亦不全起。無所顧心以發意言。
世尊若是一切智者自知避故。有餘師説。亦
有可轉本論不言無間加行皆不可轉。但説
加行不息。死者定生地獄。加行息者非彼所
論。然我所宗無間加行總説有二。一近二遠。
於中近者不可轉故。本論依之而興問答。謂
有於母起害加行。纔撃無間母命未終。或母
力強反害其子。或爲王等擒捉而殺。或子
壽盡自致命終。本論依斯作如是説。於中遠
者由尚未至不可轉位容有可轉。若不爾者
世尊應説無間加行亦無間罪。譬喩者言。五
無間業尚有可轉況彼加行。故契經言若有
一類。於五無間造作増長。無間必墮㮏落迦
中。准此一類言知別有一類。雖造無間不生
地獄。不爾一類成無用言。又世尊言娑羅
設解。我所説義但無解能。此中既唯説不解
語是決定障。故知世尊説一切業皆悉可轉。
又世尊記旋繞制多一切皆當得生天故。又
世尊記提婆達多。斷善根後不可治故。又如
煩惱障業障亦可轉。如是所言皆非能立。於
經及理不善了故。且彼所引有一類經。意顯
有人具造五逆。無間必墮㮏落迦中。或有乃
至唯造一逆。或有造訖多門増長。或有唯造
後更不増。皆無間生墮於地獄。且擧初故説
一類言。或顯有人乘無間業無間必墮㮏落
迦中。有乘餘業故言一類。不説一類便謂唯
乘無間業因無間生彼。婆羅經意顯造逆人
不解如來所説深義。業障礙故當所獲得。彼
異熟果増上力故。觀諦善根因被損故。或有
悔憂所損惱故。於佛所説不能深解。若執經
義但如其文。是則極成無間不轉。言無間者
顯無隔故。又彼天授麁解佛言。何縁必生無
間地獄。故知此據解深説解。記生天證理亦
不成。佛於彼經差別説故。謂彼經説諸有依
人旋遶制多皆生天故。有方便者名有依人。
即是有容生天理義。然譬喩者略引彼經便
開有情多造惡行。以許造作猛利極重。諸惡
行者起下善心。或無記心於制多所。暫時
旋遶便總滅故。斷善後證理亦不成。唯斷善
根亦可迴轉。佛不應説彼不可治。故知彼言
更有別義。謂彼天授先起惡欲。由此已應墮
於惡趣。次起加行將破僧時。由此已應墮於
地獄。次後妄語破壞僧時。由此已招無間
劫壽。後起邪見斷善根已。定不可令現起白
法。故説此後必不可治。非謂彼爾時方定墮
地獄。然於此位容有生疑。提婆達多雖至此
位佛何不療。如未生怨爲遣彼疑。陳不療意
言。我不見提婆達多可令現身起少白法。故
我棄捨不欲療治。少白法言顯善悔愧。此中
意顯佛曉諸親。天授如斯造重惡業。斷諸善
本都無愧心。我當如何能救療彼。言可療者
謂可化令生善。悔心伏惡行病。若未増者令
其不増。若有已増令漸微薄。非要絶本方名
療治。如世良醫療病法爾。煩惱障喩證亦不
成。我亦不許彼可轉故。謂煩惱障發時定
業。必護異熟皆不可轉。故譬喩者不善了知
經及理趣。以大無義蘊在己心妄興邪辯。於
諸惡行無間業中何罪最重。於諸妙行世善
業中何最大果。頌曰
    破僧虚誑語 於罪中最大
    感第一有思 世善中大果
論曰。爲破僧故發虚誑語。諸惡行中此罪最
大。如何此罪虚誑語收。由所發言依異想故。
謂彼於法有法想。於非法有非法想。於大師
有大師想。於己身有非一切智想。然由深固惡
阿世耶。隱覆此想作別異説。設有不以異想
破僧。則不能生劫壽重罪。何縁此罪惡行中
最。由此毀傷佛法身故。障世生天解脱道故。
謂僧已破乃至未合。力能遮遏諸異生等。未
入正定令不得入。若已入正定令不得餘果。
若已得餘果令不得離染。若已得離染令不
證漏盡。習定温誦思等業息。以要言之由僧
被破。大千世界法輪不轉。天人龍等身心擾
亂。由此定招無間地獄一劫異熟。非餘惡行
故惡行中此罪最重。若爾何故世尊或時於
諸罪中説邪見重。又説意業罪中最大。據五
無間説破僧重。據五僻見説邪見重。據一切
業説意業大。或約修見倶所斷罪。如其次第
説爲最重。或依廣果斷諸善根害多有情。如
次説重。感第一有異熟果思。於世善中爲
最大果。能感最極靜異熟故。約異熟果故作
是説。如其通就五果説者。是則應説與金剛
喩定相應思能得大果。謂此能得異熟果外
諸有爲無爲四阿羅漢果。雖諸無漏無間道
思。皆除異熟得餘四果。然此所得最爲殊勝。
諸結永斷爲此果故。爲簡此故説世善言。爲
唯無間罪定生地獄。諸無間同類亦定生彼。
非定無間生。非無間業故。無間同類其相云
何。頌曰
    汚母無學尼 殺住定菩薩
    及有學聖者 奪僧和合縁
    破壞窣堵波 是無間同類
論曰。言同類者是相似義。若有於母阿羅漢
尼行非梵行。爲極汚辱是名第一同類業相。
若有殺害住定菩薩。是名害父同類業相。若
有殺害有學聖者。是名第三同類業相。若有
侵奪僧和合縁。是名破僧同類業相。若有破
壞佛窣堵波。是名第五同類業相。有異熟業
於三時中極能爲障。言三時者。頌曰
    將得忍不還 無學業爲障
論曰。若從頂位將得忍時。感惡趣業皆極爲
障。以忍超彼異熟地故。如人將離本所居國。
一切債主皆極爲障。若有將得不還果時。欲
界繋業皆極爲障。若有將得無學果時。色無
色業皆極爲障。此後二位喩説如前。然於此
中除順現受。及順不定受異熟。不定業并異
熟定中非異處熟者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三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四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業品第四之十二
如上所言住定菩薩爲從何位。得住定名。彼
復於何説名爲定。頌曰
    從修妙相業 菩薩得定名
    生善趣貴家 具男念堅故
論曰。從修能感妙三十二大士夫相異熟果
業。菩薩方得立住定名。以從此時乃至成佛
常生善趣。及貴家等。生善趣者。謂生人天。
由此趣中多行善故。妙可稱故立善趣名。於
善趣内常生貴家。謂婆羅門。或刹帝利。巨富
長者。大婆羅門家。於貴家中根有具缺。然彼
菩薩恒具勝根。恒受男身尚不爲女。何況有
受扇搋等身。生生常能憶念宿命。所作善事
常無退屈。謂於利樂一切有情。一切時中一
切方便。心無厭倦名無退屈。由無退屈故説
爲堅豈不未修妙相業位菩提心不退應立住
定名。何故要修妙相業位。菩薩方受住定位
名。爾時人天方共知故。先時但爲諸天所知。
或於爾時趣等覺定。先唯等覺決定非餘。何
相應知修妙相業。頌曰
    贍部男對佛 佛思思所成
    餘百劫方修 各百福嚴飾
論曰。菩薩要在贍部洲中。方能造修引妙相
業。此洲覺慧最明利故。唯是男子非女等身。
爾時已超女等位故。此不應説於前頌中。恒
受男身義已顯故。若謂先説造此業。已恒受
男身。今説爲明初造此業亦非女等故。此
與前義有差別。此救非理義已成故。謂先已
説造此業已。非女等身已顯造時。亦非女等
以非女等。適造此業即轉形故。能招善逝殊
妙相業。必依淨身方能引起。故由先説此義
已成。造此業時唯現對佛。謂親見佛不共色
身相好端嚴種種奇特。有欲引起感此類思。
不對如來無容起故。此妙相業唯縁佛思。佛
是可欣順徳境故。感妙相業唯思所成。非修
所成不定界故。所感異熟此所繋故。非聞所
成彼羸劣故。亦非生得加行起故。謂彼唯於
三無數劫。修行施等波羅蜜多圓滿身中方
可得故。唯是加行非生得善。唯餘百劫造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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