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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釋論 (No. 1559_ 婆藪盤豆眞諦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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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故。或説此四似道路師似路似宗侶似乘。
經中説。有學人與八分相應。無學人與十分
相應。云何不説有學人有正解脱正解脱知
見。偈曰。解脱非學分有繋故二種。釋曰。有學
位中人正有繋。由未能免離煩惱縛故。若正
有繋。云何立彼爲解脱。若解脱一分縛。不可
説爲已解脱。若無解脱。云何得立解脱知見。
無學人已永解脱一切煩惱縛故。可説有解
脱。由依自二證智所顯故。此言如理。何法名
解脱。此解脱有二種。一有爲。二無爲。此中偈
曰。惑滅是無爲。心淨了有爲。釋曰。無爲解
脱。謂諸惑滅盡。有爲解脱謂無學心淨了。偈
曰。此分。釋曰。此有爲解脱。説名無學分。諸分
有爲故。偈曰。即二脱。釋曰。此有爲解脱。經
中説爲二種解脱。謂心解脱及慧解脱。應知
此二於無學人是解脱分。若爾於餘經中云
何説此言。毘耶伽何者爲解脱。謂心永圓淨。
此中有比丘。於欲心離欲及解脱。於瞋癡心
離欲及解脱。如此若未圓滿解脱聚爲圓滿。
若已圓滿。爲攝持是欲及精進等。廣説如經。
是故不應但以心了爲解脱。此云何眞慧。已
遣欲等諸惑。是心一向無垢。餘師説名解脱。
説正解脱已。正解脱知見。異於正見。此是何
類。偈曰。慧如説菩提。釋曰。是前所説名菩
提。此法於今應知説名正解脱知見。謂盡智
無生智。復次何心得解脱。爲是過去現在未
來。偈曰。解脱正生心。無學從惑障。釋曰。未
來心説名正生。此心屬無學人。從此惑障得
解脱。阿毘達磨云知此。此心何法爲障。煩
惱至得爲障。能礙彼生故。何以故。於金剛
定時。此至得即滅。滅時此無學心正生。
此生時即是解脱。此至得已滅。此無學心已
生。説名已解脱。若爾未生心。及世間心。此心
亦解脱。云何説正生及無學。若生必定解脱。
此心是今所説。世間心從何惑解脱。從障生
解脱。若人未解脱。解脱心爲不生耶。生不
如今所論解脱心。此心何如。與惑至得相應
故。此道在何位。能除自生障。偈曰。正滅道能
滅能障道諸惑。釋曰。若道正在現世。能損前
惑。爲未來惑作次第縁。力於未來惑引擇滅
爲永遮令不更生。是故道正在現世。損現在
遮未來將起時。是前所説無爲解脱。經中所
説界有三種。謂滅界離欲界永除界。此法有
何異。偈曰。無爲解脱界。釋曰。此無爲解脱
即是三界。此中偈曰。離欲謂欲滅。釋曰。欲煩
惱滅説名離欲界。偈曰。滅界餘惑滅。釋曰。異
欲餘煩惱滅。説名滅界。偈曰。永除別類滅。釋
曰。離惑類所餘諸法滅。説名永除界。此三界
即是無爲解脱。若由此類心起厭惡。爲由此
類心得離欲不。此中有四句。云何作四句。偈
曰。厭離由苦集。忍智故。釋曰。由苦集忍及智
心。但生厭惡。不由餘法。何以故。此二是憂惱
境界類故。偈曰。離欲。釋曰。由滅道忍及智
心。但得離欲。不由餘法。何以故。此二是喜樂
境界類故。偈曰。二由一切滅。釋曰。是一切苦
集滅道忍及智。能滅諸惑。由彼心得厭惡。亦
得離欲。非二由餘法若彼不能滅惑。此中若
已離欲人。重觀四諦。由法智忍。不能滅惑。若
智加行解脱増進道所攝。此智亦不能滅惑。
偈曰。此中立四句。釋曰。是故應知四句義如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卷第十八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卷第十九
  *婆藪盤豆造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分別慧品第七之一
已説諸忍及諸智已。説正見及正智。諸忍爲
非智。正智爲非正見耶。偈曰。無垢忍非智。釋
曰。是前所説八種無流忍非智。是所應滅隨
眠疑惑未滅故。可説彼名見。決度尋覓爲體
性故。如忍但是見性非智如此。偈曰。盡無生
非見。釋曰。盡智無生智非見。非決度尋覓爲
性故。偈曰。異彼聖智二。釋曰。異於忍及盡智
無生智。所餘無流般若。亦見亦智。偈曰。餘智。
釋曰。世間般若一切皆是智。偈曰。見有六。釋
曰。五見及世間正見。此六種世間般若。名見
亦智。所餘非見但智。由幾量能攝一切智。由
十智。若略攝十智。唯有二智。偈曰。有流無
流智。釋曰。一切智不出二性。謂世智出世智。
此二中偈曰。第一名俗智。釋曰。有流智説名
世俗智。何以故。此智由多縁瓶衣男女等俗
類爲境故。偈曰。無流智有二。法智及類智。釋
曰。無流分爲二智。謂法智類智。以此二智合
前成三智。謂世俗智法智類智。此中偈曰。俗
智一切境。釋曰。一切有爲無爲法。皆是俗智
境。偈曰。欲苦等爲境。法智。釋曰。法智者。
於欲界中以苦苦集苦滅苦滅對治爲境。偈
曰。若類智。上苦等爲境。釋曰。類智者。於
色無色界中以苦苦集苦滅苦滅對治爲境。
偈曰。此二由諦異。成四。釋曰。法智類智。由
諦有差別故成四智。謂苦智集滅道智。由縁
四諦起故。偈曰。四更二。名盡無生智。釋曰。
法智類智。由境已成四種。於中若非無學正
見爲性。名盡智無生智。偈曰。此智復初生。苦
集類智性。釋曰。此二智若初生。名盡智無生
智。以苦集類智爲性。由苦集各四行相。縁有
頂陰爲境界故。金剛譬三摩提。與此二所縁
境同不。若金剛譬三摩提縁苦集爲境則與
二智同境。若縁滅道爲境則與二智不同。偈
曰。從四他心智。釋曰。他心智從四智成。謂法
類道世俗智。此他心智。更須決判。偈曰。過地
根人上。釋曰。若過地心。下地不能知上。謂下
地定心不能知上地定心。若過根軟根不能
知上。謂信樂得人。及時解脱人道。不能知見
至得人及非時解脱人道。若過人下人不能
知上人心。謂阿那含阿羅漢聲聞獨覺佛道。
下不能知上。偈曰。滅未生不知。釋曰。若過去
未來他心。他心智則不能知。以現在他心爲
境界故。復有何非所知。偈曰。法類互不知。釋
曰。法智種性他心智。不能知類智種性他心。
類智種性他心智。不能知法智種性他心。何
以故。此二心以欲界上界對治爲境界故。於
見位中無他心智通。以時促故。見位得爲他
心智境。此中若人由他心智。欲知見道心。先
作加行已。偈曰。見位初二念。聲聞犀喩二。
佛自然具知。釋曰。若聲聞修他心智。欲知見
道中他心。得知前二刹那心。謂法智忍法智。
知類智種性境。別加行所成故。是時於中修
彼他心智方便。此修觀人。已度至第十六心。
於中間不能得知。若犀角喩獨覺。欲知見道
中他心。得知三刹那心。謂前二心及第八集
類智心。由加行軟故。餘師説。知第一二第十
五心。佛世尊一切見道刹那心。不由加行心
知。但以自性心知。復次盡智無生智。此二有
何差別。偈曰。盡智於四諦。已知等決知。不更
應知等。説名無生智。釋曰。阿毘達磨藏云。
何者盡智。苦諦我已知厭。集諦我已斷除。滅
諦我已證得。道諦我已修習。以此義。是知見
明覺慧解先正對觀。是名盡智。何者無生智。
苦諦我已知厭。不更知厭。乃至道諦我已修
習。不更修習。以此義。是知乃至正對觀。是名
無生智。云何由無流智得知如此。由無流智
後智出。觀已得知如此。由後智有差別故。立
盡無生智有差別。罽賓國阿毘達磨師説如
此。有餘師説。由無流智得知此義。説盡無生
智爲見者。爲以一切名釋此義故。復次由證
智爲性故名見。是故阿毘達磨藏中説。若法
是智即此法是見。復次爲顯今所説見異前
所説見。如此名十智。謂法智類智世俗智他
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此中
世俗智。是一智一智分。法智是一智七智分。
類智亦爾。苦智是一智四智分。集智滅智亦
爾。道智是一智是五智分。他心智是一智四
智分。盡智是一智六智分。無生智亦爾。云何
智唯三。安立爲十。偈曰。由自性對治。行相行
相境。加行作事辦。因圓故説十。釋曰。彼説由
七種因縁。安立智成十。一由自性故安立世
俗智。非能知眞實義故。二由對治故安立法
類二智。由能對治欲界上界故。三由所縁相
異故安立苦集二智。不由境界體異故。四由
所縁相及境界體異故安立滅道二智。五由
加行異故安立他心智。何以故。由此智他心
法非所知故。唯欲知他心故。修加行人。得他
心智。六由作事已辦故安立盡智。由事已辦
人相續初生故。七由因縁圓滿故安立無生
智。以一切無流法爲因故。是一切三界具對
治故。於前已説。法智唯能對治欲界。復次偈
曰。法智於滅諦。及道諦修道。是三界對治。釋
曰。滅道二法智。若修道所攝。能對治三界。偈
曰。類智非欲治。釋曰。類智一向不能對治欲
界。此智異二故。説具對治。此十種智中。幾智
有行相。復有幾行相。偈曰。法智及類智。有十
六行相。釋曰。此二智一一皆具十六行相。此
行相後當説。偈曰。俗智如不如。釋曰。世俗智
有十六行相。有別相能縁一切法通相別相
等故。偈曰。由自諦相四。釋曰。苦集滅道智。
由縁自諦行相起故。一一有四行相。偈曰。他
心智亦爾。無垢。釋曰。無流他心智。亦如此由
縁自諦行相故。亦成四行相。唯道智故。偈曰。
復有垢。如應知自相。釋曰。若有流他心智。是
自所應知心及心法如。如彼相思想亦爾。能
取別相爲境故。此二種偈曰。縁一物爲境。釋
曰。是時若縁心爲境。不能縁心法爲境。若縁
受不能縁想。如此等。若爾云何佛世尊説。若
心有欲如實能知。此心有欲。如此等心及心
法。不得一時取。譬如衣及衣垢非倶時取故。
有欲心者。有欲有二種。一相雜有欲。二相應
有欲。此中若心與欲相雜。由二義有欲。若異
此有流心由相應義。是故有欲。此經中所説
有欲。是相應有欲。若欲對治説名無欲。餘師
説如此。何以故。若與欲相應説名無欲。何有
與別惑相雜亦應成無欲。是義不然。何以
故。此心非欲對治故。若無染汚心。非有欲非
無欲。不應成無欲如此等。是故與欲相應心。
此中説名有欲。乃至有癡無癡等。應知亦爾。
略心者是善心。由境界少故。散心者是染汚
心。與散亂相應故。復次略心者與睡眠相應。
散心者所餘有染汚心。西國諸師説如此。毘
婆沙師不許作此説。彼説。此一心亦略亦散。
染汚睡眠相應故。若爾則與阿毘達磨藏相
違。彼藏云。若如實知略心。此智成四智。謂法
智類智世俗智道智。下劣心者。是染汚心。與
懶惰相應故。上勝心者。是善心。與精進相
應故。小行心者。是染汚心。或善小淨品所
治故。大行心者。翻於前心。由根價伴類隨從
力少多故。何以故。若有染汚心則與二根相
應。若善心則與三善根相應。若染汚心則少
價。不由功用所成故。若善心則大價。由多功
用所成故。若染汚心。無未來同類修故。無多
伴類若善心有過去未來同類修故。有多伴
類。若染汚心則少隨從。三陰所隨從故。若善
心則多隨從。四陰所隨從故。染汚心力少。彼
所斷善根更相續故。善心力多。由一刹那苦
法智忍生。能殺害十惑永不生故。是故有染
汚心説名小。善心説名大。動心者是染汚心。
與掉起相應故。不動心者是善心。能對治彼
故。非寂靜心寂靜心亦爾。非定心者。是染汚
心。與散亂相應故。定心者是善心。能對治彼
故。非修心者是染汚心。非生修及事修所
修故。修心者是善心。生事二修所修故。非解
脱心者是染汚心。由非自性解脱相續解脱
所解脱故。解脱心者是善心。由二解脱所解
脱故。毘婆沙師説如此。若作此解則不隨順
經。亦不能釋如此文句差別義。云何不隨順
經。如經言。云何心於内成略。若心與羸弱睡
眠相應。或於内攝持相應。不與毘鉢舍那相
應。云何心於外成散。若心於五欲塵倒亂馳
動故。於前不已説耶。此心亦略亦散。已説
不應理。説睡眠相應染汚心不立爲散故。於
前不已説耶。與阿毘達磨藏相違。阿毘達磨
藏相違。此亦可然。但勿與經相違。云何不能
釋文句差別義。不説散下劣動不寂靜不定
非修非解脱心差別義故。略上勝等亦爾。若
非不已説諸文句差別義。同是染汚心。由顯
彼過失差別故。同是善心。由顯彼功徳差別
故。是故彼義差別已説。不救經相違故。
所説義。非文句義。若於經中許此心是下
劣。心即是動心。汝釋可然。經中不説此義。經
言是時若心下劣。或疑欲下劣。於此時中輕
安三摩提捨覺分。非是修時。是時若心馳動。
或疑欲馳動。於此時中擇法精進喜覺分非
是修時。諸覺分爲有散心修不思量。彼此中
説名修。由能令現前故。是故無失。此中若心
由*懶惰勝。説名下劣。若心由掉起勝。説名
馳動。是故無失。如此等或共生故。是故我等
説。若心下劣即有馳動此語與密意相應。我
亦不遮。於經中意不爾故。我説如此。是汝所
説。一切欲相應心。説名有欲。何心與欲相應。
若汝言欲至得相應故。説與欲相應。無流心
應成有欲。謂有學心。若言縁欲爲境界説名
有欲。阿羅漢心亦應有欲。何以故。此心有時
縁有流心分別有欲。由縁欲爲境界故。是心
云何得成有流。若汝言縁通*惑爲境故。是故
説有欲。若爾是心但有癡非是有欲。由縁癡
爲境界故。縁他心爲境界心。不縁至得爲境
界。非此心境界。縁欲爲境界。是故不由欲相
應故心有欲。此中應知。若爾有欲心云何。與
欲相雜是名有欲。不與欲相雜。是名無欲。見
經意如此。餘經中所説是人心無欲無瞋無
癡。不迴轉爲法。於欲界色界無色界依欲等
至得滅。故説此文。若爾於前爲不已説耶。若
心與別惑相雜。由但不與欲相雜故。應成無
欲。由此經意則無過失。不得取此心爲無欲。
云何不取。由經已説。此心有瞋有癡等。故勿
復廣論。應説本悉檀。爲取他心行相。爲取他
心所縁境。不取此二爲境。不觀行相境界起
故。但知此心有欲。不能知色等境。是心生欲
處。若不爾。此心則縁色等爲境界。若取他心
縁色等爲境。他心智應成取自性。一切他心
智知物別相。謂心及心法。現世他相續。欲色
相應不相應爲境界。於見位被遮。於修位中
得。非空無相不相應法盡智無生智所攝。無
間道所遮。此義應知。説他心智已。偈曰。後二
十四相。空無我所雜。釋曰。後二者。謂盡智
無生智。此二智行相有十四。離空無我二行
相故。此二雖縁眞如。多縁虚假知。我生已盡。
我不見從此後更受別有。由觀中智力故。出
觀説如此言。爲有無流別行相心。爲無。若
依罽賓國師説。偈曰。無淨出十六。行相。釋
曰。彼説無無流行相出四諦十六行相心。偈
曰餘師有。釋曰。西國師説。阿毘達磨藏中説。
異十六心別有無流心。云何得知。彼藏云。若
不相應心。爲得知與欲界相應法不得知。由
無常苦空無我。或由因集有縁得知。或有是
處有是義。由道理相應故得知。無是處無是
義。由道理不相應故得知。此執非彼藏義。謂
有是處有是義由道理相應故得知等。此何
爲有是處有是義。由無常等相故得知。是彼
藏義。是義不然。何以故。於餘文中不説此義
故。如此執若是彼藏義。此文句於餘處亦必
定應説。彼藏云。由見諦所滅心。爲知與欲界
相應法不。得知。由我由我所由斷由常由無
因由無事由非撥由勝由上由無等由極由
淨。由解脱由出離由不決由二心由疑由愛
著由瞋恚由高慢由不了。由如此非理相應
得知。若爲結前此文句中應説前文句。謂有
是處有是義等。由不説故。是故知非是此義
四諦十六行相。爲由名有十六。爲由實物有
十六。餘師説。由實物唯有七。由名有十六。集
滅道行相。各共顯一物故。毘婆沙師説不爾。
彼説云何。偈曰。實物有十六。釋曰。此中隨屬
縁故無常。逼惱爲性故苦。對治我所執故空。
對治我見故非我。同種子法道理故因。和合
顯現行故集。生所顯故有相應能成故縁譬
如土聚弋輪繩水等聚集故。能成瓶等果。此
法亦爾。諸陰斷絶故滅。能殺三火故靜。無災
横故妙。出一切過失外故離。由行義故道。與
理相應故如。正所成就故行。一向過度故出。
復次一向不定故無常。負重故苦。由人所離
故空。不如意作故非我來義故因。生起故集。
行相應故有。爲勝依故縁。無相應相應斷故
滅。三有爲相所離故靜眞實善故妙。極至止
息故離。能對治邪道故道。能對治不如故如。
順趣涅槃土故行。一切有對治故出。如我等
所信受今當説。生滅爲法故無常。違意故苦
我所離故空。自非我故非我。因集有縁。如經
中説。是五取陰。依欲爲根依欲爲集。依欲爲
生。依欲爲有。有名應在後説。此四於欲有何
差別。愛欲有四種。於自體稱我起愛欲。名自
體無差別。愛欲。謂我應生名無差別後有愛
欲。謂我應生如此如此。名有差別後有愛欲
結生愛欲名受生愛欲。此中第一是苦初因
似根。譬如於果種子故名因。第二由前所。引
譬如果初出芽等故名集。第三是如此種類
苦縁。譬如於果田水土等爲縁。何以故。由隨
田等縁於果中香味力熟威徳差別得成故名
等。四即是生。從此生成故。譬如於果華
終故名有於愛欲行經中有二五二四有四
欲。生起事盡故滅。無苦故靜。如經言。比丘如
此諸行皆苦唯涅槃寂靜。無上故妙。不更迴
轉故離。由成路故道。如實生起故如。定淨故
行。如經偈言唯此道無餘。能清淨見故。永破
有故出。復次爲對治常樂我所我見行故。修
無常苦空無我行相。爲對治無因一因轉變
因知先因見行故。修因集有縁行相。爲對治
無解脱見行故。修滅行相爲對治計解脱爲
苦見行故。修靜行相。爲對治於定起美妙見
行故。修妙行相。爲對治數數退故解脱非極
定見行故。修離行相。爲對治無道邪道有餘
道此道更迴轉見行故。修道如行出行相。行
相是何法。偈曰。行相謂智慧。釋曰。若爾行相
不成智慧。智慧與別智慧不相應故。若執如
此則應道理。謂一切心及心法。於境界中取
差別名行相。爲但智慧能取境差別耶。非。云
何。偈曰。共此縁境法。釋曰。般若及一切有境
界法。皆能取境差別。偈曰。所取別有法。釋
曰。若法是有一切必定取差別所取。若如此
執。此義則成。智慧是行相。復由取差別能觀
有法。復爲餘法所觀。所餘有境界法。由取差
別能觀有法。復爲餘法所觀。若無境界法。但
是取差別所觀。從此後是十種智。今當説善
等差別。偈曰。初智三餘善。釋曰。是一初智謂
世俗智最先所説故言初。此智有三性謂善
惡無記。所餘九智唯是善性。偈曰。此智通諸
地。釋曰。一切地者。謂欲界乃至有頂。偈曰。
法智六地。釋曰。法智於四定及未至中間定
所得。偈曰。類。九地。釋曰。類智於前六地及
三無色所得。偈曰。復六智。釋曰。苦集滅道盡
無生此六智。若通論亦於九地所得。若別論
法智所攝。則於六地得。若類智所攝。則於九
地得。偈曰。四定他心智。釋曰。他心智但於四
定得。非餘處。偈曰。欲色身依止。釋曰。此他
心智。於欲色界得修令現前。偈曰。法智依欲
身。釋曰。法智但依欲界身現前。非於色無色
界身可令現前。偈曰。餘智依三界。釋曰。何者
爲餘智。除他心智及法智。所餘八智。分別諸
智地及依止已。以四念處攝諸智今當説。偈
曰。念處一滅智。釋曰。是一滅智名法念處。
偈曰。他心智三念。釋曰。他心智若縁他心起。
必定縁受想行等。偈曰。所餘四念處。釋曰。
除滅智他心智。所餘八智。通四念處攝。何智
幾智爲所縁境。偈曰。法智境九智。釋曰。法智
縁九智爲境。除類智。偈曰。類道智境九。釋
曰。類智亦縁九智爲境。除法智。道智亦縁
九智爲境。除世俗智。偈曰。苦集智境二。釋
曰。世俗智若他心智是有流。此二智是苦集
智境。偈曰。四智十。釋曰。世俗智他心智盡
智無生智此四智。縁十智爲境。偈曰。非一。釋
曰。唯一滅智不縁智爲境。縁無爲法爲境故。
偈曰。應合法有十。釋曰。爲分別智境。於十種
法中應合十智。何者十法。偈曰。三界無流法。
無爲二二種。釋曰。有爲法分爲八。欲界色界
無色界無流界。與心相應。與心不相應差別
故。無爲分爲二。善無記差別故。是名十法。此
云何合。何智縁幾。法爲境。此中世俗智。縁一
切十法爲境。法智縁五法爲境。欲界及無流
四法善無爲法。類智縁七法爲境。色界無色
界及無流六法善無爲法。苦智集智縁欲界
色界無色界六法爲境。滅智但縁善無爲一
法爲境。道智縁無流二法爲境。他心智縁三
法爲境。欲界色界及無流相應法。盡智無生
智縁九法爲境。除無記無爲。由一智能知一
切法不。不得。雖不得。偈曰。世智除類初。一
智由無我。釋曰。世俗智除自類初刹那。一切
餘法由無我相能解。謂一切法無我。是自體
及自體共生諸法名自類。不能縁此法。有境
界及境界有差別故。共一境界故。最近同時
故。此智若是欲界智。是聞思二慧。若是色界
智。但是聞慧非修慧。修慧縁別地爲境故。此
義已度。是義今當説。何人與幾智相應。若凡
夫人。但與一世俗智相應。若離欲凡夫人。
與他心智相應。復次若聖人。偈曰。一智應有
欲。於無流初念。釋曰。若未離欲聖人。若法
智忍初生刹那。與一世俗智相應。忍非智
故。偈曰。第二三應。釋曰。於苦法智刹那。與
三智相應。世俗智法智苦智。偈曰。上。於四一
一増。釋曰。從第二刹那上第四刹那。應知一
一智増。苦類智刹那苦類智増。集滅道法智
刹那集滅道智増。是故於道法智與七智相
應。若先離欲人。應知一切位中。他心智増相
應。復次於何位中修習得智有幾。偈曰。如生
彼所修。忍智於見位。未來。釋曰。於見道中若
忍若智正生。此二同類。於未來被修。是彼行
相有四亦被修。於見道中云何唯修同類智
及行相。未通達餘性故。偈曰。於中爾。世智
於三類。釋曰。於見道中世俗智是所修於苦
集滅三類智時。非法智時不能對觀一切諦
故。故偈曰。名對觀後智。釋曰。是故此世俗
智。説名對觀後智。於一一諦對觀最後時所
修故。云何於道類智不修此智。此道先由世
道。未曾對觀故。對觀不遍故。何以故。一切苦
可得遍知。一切集可得遍除。一切滅可得圓
證。道則不爾。不可圓修故。是故無對觀後。於
中不得修對觀後智。若爾是時一切集未皆
滅除。集類智亦無對觀後。不應得修對觀後
智。是義不然。何以故。見集諦所應滅集。皆已
滅盡故。道者是見諦所滅惑對治。不可一切
皆修令盡。由性多故。是故道有別異。有餘師
説。由見道伴類故。此執不可取。爲證不成就
故。對觀後世俗智。有時可令現前不一向。無
時可令現前。此云何。偈曰。此無生爲法。釋
曰。此智於在觀及出觀位。一向不生爲法。若
入觀不得生此智。以相違故。若出觀亦不得
生此智。以心麁故。若爾此云何可修。先未曾
得今始得故。今時云何得。若不可令現前生。
由至得故得。由得故得。此釋所未曾聞。是故
如此修必定不成。若執如此。修義得成。如宿
舊師説。彼説云何。由出世法功力故。此對觀
後智則是所修。云何已修觀後出觀人。縁四
諦爲境。最勝世間智。今得現前。即彼是修如
此修即是至得。若得能現前彼依止相續。何
以故。若得性已性果必可得。毘婆沙師不樂
受此義。復次此世俗智。爲依幾地修。隨見道
地。偈曰。自下地。釋曰。隨見道所依止地。或
即依此地。或依此地之下地。修世俗智。若是
道依止未至定地生。所修世俗智有二地。或
依未至定地。或依欲界地。乃至若見道依止
第四定地生。所修世俗智。或同或下。有此世
俗智。幾念處攝。偈曰。滅後。釋曰。若觀滅諦
已後。所得世俗智。是最後念處攝。謂法念處
由決判一世俗智。所餘應知。皆是四念處攝。
此觀後世俗智。偈曰。共諦相。釋曰。隨正對
觀諦所得。此智行相則同此諦行相。由説與
對觀同行相。則已説此智與彼所縁同諦。由
見道所得故。偈曰。用得。釋曰。世俗。智有二
種。一性法得。二修習得。由執此智共同類
起。於欲界色界四陰五陰爲自性。偈曰。十六
六有欲。釋曰。所修此言流。若未離欲人。於
第十六道類智刹那中。有二智現在修。有六
智未來修。謂法智類智苦集滅道智。偈曰。離
欲人有七。釋曰。若人先已離欲。於道類智中。
他心智是第七所修。偈曰。有欲修道中。從此
上七修。釋曰。從第十六刹那上。於修道中乃
至未得離欲。於一切加行無間解脱増進道
中修七智。謂法智類智苦集滅道智世俗智。
若修世間道世俗世智。是現在修。若修出世
道。四種法智中。隨一是現在修。餘六智是
未來修。偈曰。七地勝通解。得不壞雜修。於無
間道。釋曰。七智所修此言流。七地者。四定三
無色。放彼離欲故名爲勝。於五通慧通達不
壞性時。若有學人於雜修定位並論。在一切
無間道中。則修七智。如前所説。若修世俗道。
現在修世俗智。若修出世道。四種類智及二
種法智中。隨一現在修。通達不壞性時。不修
世俗智。非有頂對治故。此中應知。盡智爲第
七。偈曰。上。諸八解脱道。釋曰。從離欲七地
上離欲有頂。於諸八解脱道中修七智。謂法
智類智苦集滅道智及他心智。不修世俗智。
非有頂對治故。若現在修四種類智。及二種
法智中。隨修一智。偈曰。學練根解脱。六七智
修餘。釋曰。若有學人。修練根時。於解脱道
中。若有欲人。但修六智。謂法智類智苦集滅
道智。若離欲人修七智。以他心智爲第七。有
餘師説。世俗智於二位中所修。此二道於前
加行中。得修世俗智。偈曰。無間道六修。釋
曰。若已離欲未離欲有學人。修練根無間道
中。但修六智。如前。不得修世俗智。似見道
故。不得修他心智。一切無間道中所遮故。云
何遮非惑對治故。偈曰。有頂勝亦爾。釋曰。
若離欲有頂時。於諸無間道中如此修六智。
偈曰。於盡智修九。釋曰。離欲有頂時第九解
脱道。即名盡智。此中修九智。除無生智。偈
曰。得不壞修十。釋曰。若人本以不壞法爲性。
此人於盡智位中。得修十智。得無生智故。偈
曰。練不壞解脱。釋曰。若人練根至不壞性。此
人於最後解脱道中。亦得修十智。偈曰。所説
餘修八。釋曰。何者爲餘。離欲欲界時。第九解
脱道中。離欲七地五通慧。有學雜修定中。一
切解脱道。爲通達不壞性。諸八解脱道中。一
切離欲人加行及増進道。於此一切道中得
修未來八智。除盡智無生智。若有學判如此。
若無學人五通慧雜修定。加行解脱道増進
道中。或修九智。或修十智。五通慧雜修定無
間道中。或修八智。或修九智。二通慧解脱道
中。由無記故。無未來修。若凡夫人欲界及三
定離欲。最後解脱道中。依定地修加行。三通
慧解脱道無量等功徳攝。於時世俗智未來
修。他心智亦爾。除決擇分能善根見道伴類
故。於餘處得未曾得道時。但世俗智未來修。
復次於何道中所修智有幾地。世俗智者。隨
道所依地。此地或由道初得。以此地爲依止。
未來修世俗智。無流道者。非一向隨道所依
地未來修。此云何。偈曰。爲離此地欲。是得此
下修。釋曰。若爲離欲此地修二種道。謂加行
道等。隨地由離欲初所得。或以此地爲依止。
或以下地爲依止。一切無流智必定是所修。
偈曰。有流於盡智。釋曰。於盡智生時。一切地
諸有流功徳。凡是盡智所應得。皆是所修。謂
不淨觀。阿那波那。念處。無量八解脱等。譬如
同時繩斷諸被絞人一時氣通。復次此人已
至心自在王位。一切善根由至得故。並皆起
迎。譬如有人得大王位。由貢獻財物説國土
迎。隨有所得皆是所修不。於前若未得則是
所修。何以故。偈曰。先曾得非修。釋曰。若法
退已還得。此非所修。已修所棄捨故。爲但得
爲修爲復有餘。非唯得。何以故。修有四種。一
得修。二習修。三對治修。四治淨修。此中偈
曰。得修及習修。是善有爲修。對治治淨修。有
流諸法修。釋曰。得修習修者。謂修一切有爲
善法。於未來有一修。於現在有二修。此二修
依前二正勤成。未生令生。已生令長。對治修
治淨修者。謂修諸有流法。此二修依後二正
勤成。未生令不生。已生令滅。若爾有流善法。
則具四修。若無流法。但有前二修。若染汚及
無記法。但有後二修。西國阿毘達磨師説。有
六種修。四修同前。五守修。六擇修。守修是六
根修。擇修是身修。如經言。是六根已善調伏
已善修。復次經言。於身中有如此物。謂髮齒
爪毛等。廣説如經。如此於身簡擇故。自愛不
起。罽賓國師説。此二修入對治修及治淨修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卷第十九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卷第二十
  *婆藪盤豆造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分別慧品之二
説一切凡夫及聖人。由通義於一切智修諸
徳已。十八不共得佛法。謂力等。此法唯佛
世尊一人。於盡智生時已至得得修。非於餘
人。今當説。何者。十八。偈曰。十八不共得。佛
法。謂力等。釋曰。十力四無畏三念處大悲。是
名十八。此中解十力有七義。何者爲七。一自
性。二分別。三獨得。四平等。五作事。六次第。
七差別。此義應知。此中偈曰。處非處十智。釋
曰。處非處中智力具十智。偈曰。業力有八智。
釋曰。於業及果報中智力具八智。除滅智道
智。偈曰。定根欲性力。九智遍行道。或十智。
釋曰。定解脱三摩提三摩跋提智力。轉轉根
智力。種種欲智力。種種性智力。各九智力除
滅智。遍行道智力。或十智。或九智。何以故。
若執此道共果説名遍行道智力。則具十智。
若執不共果。但有九智除滅智。偈曰。世智。於
二。釋曰。宿住念智力。及死生智力。但是世俗
智。偈曰。六十滅。釋曰。流盡智力。或六智爲
性。謂法智類智滅智盡智無生智世俗智。若
執唯滅智名流盡智力。其義如此。若執流盡
相續中智説名流盡智。力。則具十智。説十智
力性已。彼地今當説。偈曰。宿住退生力。於
定。釋曰。宿住智力。及死生智力。依四定爲
地。偈曰。所餘力。於諸地。釋曰。所餘八智力。
一切地所攝。一切地有十。一謂欲界未至定
中間定四色定四無色定。一切十智力。依止
剡浮洲界人身起。離佛世尊不出世時。此十
種智力。於餘人不説名力。但於佛相續説名
力。於他有對怨及礙故。不説名力。偈曰。云
何。力由此無礙。釋曰。唯佛滅一切流及無明
習氣等皆盡。於一切境界智生無礙是故於
威力。於餘人有礙。何以故。彼欲知此境。
於境中智不生故。是故不應受力名。曾聞大
徳舍利弗棄捨求欲出家人。復次曾聞鷂所
怖鳥。大徳舍利弗。不能知其受生初及受生
終。如此由智無對怨及礙故。佛世尊心力。如
境界無有邊際。若心力如此。身力云何。偈曰。
身那羅延力。釋曰。復次有餘師説佛世尊身
那羅延力。偈曰。或節節。釋曰。有餘師説。於
一一節中具那羅延力。大徳説。如佛心力無
邊際。佛身力亦爾。何以故。若不爾。此身則
不堪受無邊際智力。何以故。一切佛世尊獨
覺轉輪王。節節中有龍結鎖鉤骨故。那羅延
力其量云何。偈曰。百増。象等七種力。釋曰。
人道中百香象力敵一白象王力。百白象王
力敵一摩訶諾那力。百摩訶諾那力敵一鉢
娑建提力。百鉢娑建提力敵一婆郎伽力。百
*婆郎伽力敵一遮㝹羅力。百遮&T072933;羅力敵一
那羅延力。如此百百増。香象白象。摩訶諾那。
鉢娑建提。*婆郎伽。遮&T072933;羅力。成那羅延力。
有餘師説。二倍此力名那羅延力。隨轉増爲
勝。何以故。佛力無量故。偈曰。此觸入爲性釋
曰。此身力應知。觸入爲自性。是四大勝類所
造色。異七種觸。餘師説如此。偈曰。無畏有四
種。釋曰。依經文説。無畏有四種。偈曰。前二
初十力。後二第二七。釋曰。處非處智力。如
第一無畏。如經言。我今已成三若三佛陀。廣
説如經。應知是第一無畏。流盡智力。如第二
無畏。如經言。我今諸流已盡。廣説如經。應知
是第二無畏。屬業智力。如第三無畏。如經言。
是我所説。於弟子衆。與障礙相應法。廣説如
經。應知是第三無畏。遍行道智力。如第四無
畏。如經言。是我所説。於弟子衆。爲出離生死
諸淨品道。廣説如經。應知是第四無畏。如此
四法。應知是四無畏。無畏以無怖爲性。云何
説。智慧爲無畏。由此四法故。諸佛於大集中。
無復疑心故。説彼名無畏。此無疑是智慧所
成故。於智説無畏非智。此四顯何義。顯自
利利他義。前二是自利。後二是利他。復次
此四唯是利益他事。能除説者垢及所説垢
故。説四無畏已。念處者。由弟子衆差別故
有三。如經説此念處。偈曰。三念念慧性。釋
曰。此三念處念慧爲性。是時若弟子衆。恭
敬心聽及修行。不恭敬心聽及修行。復有具
二。於中佛世尊無愛欲心。無瞋恚心。無雜
汚心。云何説此三。爲佛不共得法。此三顯
如來習氣滅盡。復次若自弟子衆。於師教
恭敬受行。不恭敬受行。及具二事中。喜憂等
事。如於佛一向不生。於他不爾。此三不生。於
佛是希有法。餘人則無。故立此法爲不共得。
大悲今當説。偈曰。大悲世俗智。釋曰。大悲
以世俗智爲性。若不爾則不應成縁一切衆
生爲境界。亦不得以三苦爲行相。譬如聲聞
悲。云何名大悲。偈曰。由資糧行相。境平等最
上。釋曰。一由資糧大。能生長大福徳智慧資
糧故。二由行相大。以三苦爲行相。縁衆生起
故。三由境界大。通縁三界衆生爲境故。四由
平等大。於一切衆生平等起利益事故。五由
最上大。無餘悲上此故大悲與悲有何差別。
偈曰。差別有八種。釋曰。一性差別。由無瞋無
癡爲性故。二行相差別。由一苦三苦爲行相
故。三境界差別。由縁一界三界爲境起故。四
地差別。由依四定。第四定爲地故。五相續差
別由依聲聞等相續。佛相續生故。六至得差
別。由離欲欲界有頂所得故。七救濟差別。由
欲救濟欲成救濟故。八悲差別。由不同同悲
故。已説諸佛由十八法不與他共。爲與諸佛
一向共不。與諸佛有共不共。此云何。偈曰。由
資糧法身。及行他利益。一切佛平等。非壽姓
量等。釋曰。由三因縁。一切諸佛一切平等。一
因圓滿平等。由昔行福徳智慧資糧同圓滿
故。二果圓滿平等。由所得法身同具足成就
故。三利益他平等。由對背證轉利益他事同
究竟故。由此三義諸佛平等。不共者謂差別。
由壽命種姓身量等。所成壽命有長短。前世
後世生有異故。婆羅門刹帝利種不同故。迦
葉波瞿多摩等姓不同故。身量光明有大小
故。等言者。法住身壞不壞等故。如此由隨
時生。故有差別。若聰明人。思惟諸佛三種圓
滿勝徳。於佛世尊所。必能得生最極愛念尊
重之心。謂圓滿因勝徳。圓滿果勝徳。圓滿
恩勝徳。此中圓滿因勝徳有四種。一一切福
徳智慧皆數習行。二長時行。三無間行。四尊
重行。圓滿果勝徳有四種。一智勝徳。二斷勝
徳。三威力勝徳。四色身勝徳。圓滿恩勝徳有
四種。謂永解脱三惡道生死恩徳。或安立善
道及三乘恩徳。智勝徳復有四種。一無師智。
二一切智。三一切種智。四無功用智。斷勝徳
亦有四種。一一切解脱障滅。二一切定障滅。
三一切智障滅。四永時滅。威力勝徳亦有四
種。一於外塵化生轉變願成合散自在威力。
二於壽命捨取安自在威力。三於障及虚空最
遠最速行。於少令多入自在威力。四種種自
性希有法圓徳威力。威力勝徳復有四種。一
難化能化。二答難必能斷疑。三立教決定出
離。四能制伏惡魔外道等。色身勝徳有四種。
一大相勝徳。二小相勝徳。三力勝徳。四金剛
眞實骨身勝徳。諸佛勝徳若。總説有如此
等。若分別此勝徳差別。則無有邊。此勝徳唯
有諸佛如來。能具知具説。若諸佛如來。攝持
壽命無數阿僧祇劫。説乃可盡。如此諸佛如
來。是無邊希有功徳。智徳斷徳恩徳。大寶之
池。凡夫衆生。由自徳貧乏。損害信樂。雖證聞
如此等圓滿勝徳。於佛不起尊重心。於如來
正法亦爾。若聰明人聞此功徳。起歸依心徹
於骨髓。於佛正法亦爾。此人由一向淨信心。
則已制伏不定報惡業聚已。受人天道吉祥
樂報。最後趣般涅槃爲勝。是故諸佛如來出
世。爲一切衆生無上福田。由能生不空可愛
勝疾善後果故。云何得知。佛世尊自説偈以
顯此義偈
    若人當來世 於佛行少善
    受諸天生已 必得不死足
説諸佛如此等不共徳已。偈曰。有餘佛法共。
弟子及凡夫。釋曰。諸佛如來有功徳。與弟子
共得。或與凡夫共得。是何功徳。如次第。偈
曰。無諍及願智。無礙解等徳。釋曰。諸徳謂無
諍三摩提願智。四無礙解。通慧定無色三摩
提。無量解脱。制入遍入等。此中無諍三摩提
者。有諸阿羅漢比丘已知衆生衆苦是惑所
生起。欲令自身於他成無上福田。欲制伏他
縁自身煩惱生起。生如此相智。由此智他人
不得生起一切種諍。由此智無有他人縁觀
行人。或起欲心。或起瞋心。或起高慢心等由
此正行。必不發動隨餘一人所應起煩惱。故
名無諍。此三摩提體相云何。偈曰。世俗智無
諍。釋曰。此是三摩提自性。謂世俗智。偈曰
後定。釋曰。後定謂第四定最後分。此定雖通
以第四定爲地。但是樂速智。偈曰。不壞法。釋
曰。但於不壞法阿羅漢相續中生。非餘阿羅
漢。何以故。餘阿羅漢於自相續。有時不能令
離餘諍生起。偈曰。人道生。釋曰。此定在人道
中修得。唯於三洲。此定縁何境生。偈曰。未
生。欲有類或境。釋曰。未來欲界有類。*或爲
此定境。願他諸惑勿生依此門生故。無類惑
者。不可遮離諸遍行惑。縁具界地生起故。如
説無諍。偈曰。願智亦如此釋曰。此亦世俗智
爲性。依後定爲地。依不壞法相續生。於人道
修得。若爾差別云何。偈曰。但縁一切境。釋
曰。願智縁一切法爲境起故。此異於彼無色
界法。由願智不可證知。雖然由等流行差別。
則可比知。毘婆沙師説。此中行田人爲譬。
願智所修法門云何。是自己所求欲知衆事。
爲此故入遠際第四三摩提。願我必知此事。
即於此事如實而知。隨此定近遠行力知近
遠亦爾。偈曰。於法義方言。巧辯無礙解。釋
曰。無礙解有四種。一法無礙解。二義無礙解。
三方言無礙解。四巧辯無礙解。此無礙解。應
知如無諍三摩提。云何如依不壞法相續生。
於人道修得。此二同彼境界地。自性差別説
此異彼。偈曰。前三名義言。次第無礙解。釋曰。
於名句字聚中。於義中。於言語中。不可迴轉
智。是名法義方言無礙解。次第應知。偈曰。第
四中理脱。於言道自在。釋曰。不可迴轉智此
言流。中理離障失言。中定道自在顯現中。不
可迴轉智。説名巧辯無礙解。偈曰。此縁言道
境。釋曰。正説及道。是此智境界。偈曰。九智。
釋曰。此解以九智爲性。謂巧辯道自在無礙
解。除滅智。偈曰。一切地。釋曰。此解依一切
地起。謂欲界乃至有頂。由縁言道隨一爲境
故。偈曰。十或六義解。釋曰。義中無礙解。若
以一切法爲義。此解以十智爲性。若唯涅槃
爲義。但以六智爲性。謂法智類智滅智盡智
無生智世俗智。偈曰。遍處。釋曰。此義無礙
解。依一切地起。偈曰。餘世智。釋曰。所餘法
方言二無礙解。以世俗智爲性。縁名句等言
語爲境故。偈曰。欲界定法解。釋曰。法無礙解
有五地欲界及四定所攝故。於上無名等聚
故。偈曰。於言欲初定。釋曰。方言無礙解。依
欲界初定爲地。於上無覺觀故。於分別假名
論中。分別四無礙解云。於名句字中。於彼所
目義中。此義一二多三時男女等差別説中。
此説無障失中。不可迴轉智。名法等無礙解。
是故彼次第得成。方言者。因理釋言。譬如
由有礙故名色等。言於立破勝言説名巧辯。
餘師説。此四無礙解。算數佛世尊言聲論因
縁論。次第是此四解。先加行法門。何以故。若
人於四處未修明了加行。不能得生此解。有
餘師説。於佛世尊正法中。彼一切加行。皆圓
滿成。若人得一。是人必定具得四。何以故。偈
曰。若不具未得。釋曰。若得彼不具足不可説。
此人得四無礙解。是所説無諍等功徳。偈曰。
六遠際定得。釋曰。此六由遠際定力所得故。
説彼爲遠際定。偈曰。此六。釋曰。是第四定名
遠際。六法爲體。謂無諍三摩提願智三無礙
解。及遠際三摩提。方言無礙解。雖由遠際定
力得。不依第四定爲地起。是故不取。何法名
遠際三摩提。偈曰。最後定。隨順一切地。此至
増究竟。釋曰。此定唯以第四定爲地。云何隨
順一切地。先從欲界善思心入初定。從初定
入二定。如此次第。乃至入非想非非想定。復
次從非想非非想定。次第逆修。乃至至欲界
心。復次從欲界心。更次第順修。乃至第四定。
如此修隨順一切地。云何名至増究竟。如此
修第四定。從軟修中從中修上。此三更各分
爲三。故成九品。最後品名至増究竟。如此定
名遠際定。際者或差別爲義。或増極爲義。譬
如四際及實際。如此。六功徳。偈曰。唯佛。非行
得。釋曰。異佛所餘諸人。必由修行方得。不由
離欲得。唯佛世尊。無功徳是修行得。一切功
徳皆是離欲得。何以故。唯一世尊法王。於一
切法得自在故。是故一切功徳。隨如來意欲
皆悉現前。如此諸徳皆與弟子共得。若通慧
等亦與凡夫共得。何法名通慧。偈曰。如意成
耳心。宿住死生盡。智證名通解。六種。釋曰。如
意成境。智證通慧天耳。他心差別宿。住念死
生流盡。智證通慧此六名通慧。於中前五與
凡夫共得。一切六通慧。偈曰。解脱智。釋曰。
以解脱道智爲性。譬如沙門果。偈曰。此四世
俗智。釋曰。除他心差別通慧及流盡通慧。餘
四皆以世俗智爲體。偈曰。他心慧五智。釋曰。
他心通慧。以五智爲體。謂法智類智道智世
俗智他心智。偈曰。盡通慧如力。釋曰。如前所
説。流盡智力。此通慧應知亦爾。或六智或十
智爲體。彼以一切地爲依止。應知此亦爾。偈
曰。餘五於四定。釋曰。所餘五以四定地爲依
止。此云何不以無色定地爲依止。於中三通
慧縁色爲境故。不得依無色定地起。他心差
別通慧。色門所生故。亦不以無色定地爲依
止。宿住念通慧。憶持位差別次第所生故。亦
不以無色定地爲依止。此以處所姓名住等
爲境界故。若人欲知他心。於自相續先觀身
心二相。謂我身相如此。心相如此。如觀自身
心相。於他相續亦起如此相思惟。由此即知
他心。是故通慧得生。若此通慧已成不觀色。
自知他心。若人欲憶持宿住。從前次第觀察
滅自識相已。如此逆次第思惟諸位差別。乃
託胎心。次由憶持中陰一刹那故。此通已
成。如憶持自宿住。憶持他宿住亦爾。若此通
已成。亦得起憶宿住。若此事昔已經受。此事
是所憶餘則非。若爾於他事云何亦如此。若
爾云何憶持五淨居天宿住。由聽聞所曾受
故得憶持。若人從無色界退生於此界。由以
他相續爲依止故。得修無色宿住通慧。所餘
依止自相續得知。如意成通慧等。觀察輕相
音聲光明。是彼加行。復次此五通慧。偈曰。自
下地境通解。釋曰。隨所依止地。如意成通慧
性。由此得行此地及化生等諸物。或於下地
非於上地。如此由天耳通慧。得聞自地聲及
下地聲。不得聞上地聲。由他心差別通慧。不
得知上地他心。由宿住念通慧。不得憶上地
宿住。由死生通慧。不得見上地死生。是故依
止無色地心。由他心通慧宿住念通慧。皆不
得取。由地上故。此諸通慧云何得。若未曾悉
由修行所得。偈曰。曾悉離得。釋曰。此五通
慧。若餘生所數習。則由離欲得。若別勝由修
行得。一切皆由修行得生。偈曰。第三三念處。
釋曰。他心差別通慧。三念處攝。謂受心法念
處。心及心法爲境界故。偈曰。意成耳眼初。釋
曰。如意成天耳天眼通慧。初念處攝。謂身念
處。縁色爲境界故。如意成通慧。以四外入爲
境界除聲。天耳天眼通慧。以聲色爲境界。若
爾死生通慧。云何能知如此。如經言。是彼衆
生與身邪行相應。口意邪行相應。誹謗聖人
起邪見。受邪見法及業故。由此捨身命。必受
無行惡道墮負黒闇處生。所餘廣説如經。由
天眼不得知。如此有別智。是天眼通慧伴類。
於聖人相續中生。能知如此由不決定故。所
餘通慧以四念處爲性此義自成。偈曰。天耳
眼無記。餘通慧皆善。釋曰。天耳天眼通慧。是
無記性。此通慧以耳識眼識相應智爲體。若
爾此二以四定地爲依止。云何得成。由隨依
止地説爲彼地。故不相違。眼耳根是此識依
止。以四定爲地。復次由隨無間道立彼地。所
餘四皆是善性。若爾於分別道理論中云何
説。何者爲通慧謂善慧。此文或約勝義説。或
約多義説。於六通慧中。偈曰。三明得。釋曰。
宿住念死生流盡通慧。説此三爲無學明得。
云何唯此三名明得。所餘非。偈曰。前際。等無
明對治。釋曰。此三能次第斷除前際後際中
際無明故。是故唯三名明得。三中若眞實無
學。偈曰。最後無學。釋曰。流盡證智定是無學。
偈曰。二。同名彼續生。釋曰。所餘二通慧。由
生於無學相續中故。説名無學。此二自性非
有學非無學。若爾云何不許此二通慧名有
學。偈曰。於學不説明。續有無明故。釋曰。由
佛不説此二通慧是有學法。云何不説。若相
續有無明。於中安立明得。則不應理。更爲無
明所制伏故。於六通慧中。偈曰。一三六是導。
釋曰。如意成他心差別流盡通慧。此三如次
第。即是三導。謂如意成導記心導正教導。此
三各從初最能引受化人意故。有増礙心未
信心不欲修心。此受化人。由此三起歸向心
信受心修行心故。説此三爲導。偈曰。三中正
教勝。釋曰。於三導中。正教導爲最勝。何以
故。偈曰。非不決定故。生善愛果故。釋曰。如
意成導記心導。由明可作。有明處名乾陀梨。
誦此明呪。即能飛行空中。復有明處。名伊
叉尼柯。通此明處能知他心。如實正教。不可
由別方便作。由此非不決定。故勝前二。由前
二導。但能迴轉事成。由正教導。一能生善果。
二能生可愛果。由此能顯正方便故勝前二。
前已説如意成。此是何法。若順毘婆沙道理。
偈曰。如意成定。釋曰。由彼如意事成就故。
定名如意成。何事由彼成。應説此事。偈曰。
中。行空及化生。釋曰。此中行空有三種。一引
將身行。二願成行。三心疾行。此中偈曰。心疾
行唯佛。釋曰。此行最迅速如心。唯佛世尊有
如此行。餘人則無。於最遠處。由發一行心時
即至彼故。故佛世尊説。諸佛境界難可思議。
所餘二不由説於佛自成。偈曰。餘將身願成。
釋曰。聲聞獨覺。有引將身行。如鳥次第引將
身行。願成行者。是極遠處。願令最近故。由此
疾彼行。化生如意成有二種。一欲界相應。二
色界相應。此中偈曰。欲界化外入四入類二
種。釋曰。欲界中化生。以色香味觸入爲體。此
有二種。或與自身相應。或與他身相應。偈
曰。色二。釋曰。色界相應化生。唯以二入爲
體。謂色入觸入。於彼無香味故。此亦有二種
如前。如於欲界化生有四種。於色界亦爾。是
故略説化生有八。若生色界人。化生欲界物。
云何不至得香味。譬如衣及莊嚴具。無有至
得。化生物亦爾。有餘師説。彼所生物。唯有二
入。爲由化生通慧化生諸物。爲不爾。非。此云
何由通慧果。此是何法。偈曰。由化心。此心有
十四。釋曰。有通慧果是生化心。能生一切所
化物。此心有十四。偈曰。如次第定果。二至
五。釋曰。初定地通慧果心有二。一欲界地。二
初定地。第二定地通慧果心有三。謂欲界初
定二定地如此。第三第四定地通慧果心有
四有五應知。此義變化心應知。是諸定果屬
自地及下地。偈曰。非上。釋曰。無有上地變化
心爲下地定果。第二定果欲界變化心。從初
定地。彼果由道爲勝。偈曰。得如定。釋曰。此
變化心至得如定至得。爲唯從變化心即出
觀爲不。無如此義。是故説此義。偈曰。淨定。
自生二從彼。釋曰。從清淨定次第生變化通
慧。從變化通慧次第生變化果心。從變化果
心生無量變化果心。不從餘心生。次從變化
果心生變化通慧。從變化通慧生淨定。或生
變化果心。何以故。若人住定果。不更入本
定。無有從定果即出觀義。一切所化物。偈曰。
由自地化生。釋曰。隨化生物地。化生心地。
則與此同地。何以故。由別地變化心。不能
化生別地諸物。偈曰。言説由餘地。釋曰。由同
地心亦得言説。若所化人在欲界。或初定地。
由同地心。可得令言説。若所化人在上地。但
由初定心令言説。於上地無發起有教業心
故。若令多所化人言説。爲同爲不同。偈曰。與
能化非佛。釋曰。離佛世尊所化人。餘一切人
所化人。與能化人倶同言説。若能化人有言
説。與多所化人倶同言説。如偈
    一人正説言 諸所化倶説
    一人若默然 諸所化亦爾
唯佛世尊。如所意欲。或前或後。所化衆人。或
彼問佛答。或佛問彼答。是時若起言説心。是
時即無變化心。應無所化。云何能化人。
令所化言説。偈曰。立願已別作。釋曰。由欲
令所化久住故。先發化生願。然後入觀。更由
別心。發起有教業故。令彼同有言説。爲人生
在所願事皆隨意成。爲死後亦成。偈曰。已死
願事成。釋曰。由聖大徳迦葉願力故。骨身住
不壞故。知死後願事亦得成此願。偈曰。非虚
餘説無。釋曰。若物非堅實。相續不久。於中願
事不成。聖大迦葉。不願留皮肉等身分故。有
餘師説。若人已死。無復願事。若爾聖大迦葉
骨身云何得住。由大徳弟子諸天威力護持
故得住。爲由一心化生一物。爲由多心化生
一物。偈曰。初一由多心。已成翻此能。釋曰。
初修學時。隨一所化物。起多變化心。化生事
方成。若化生通慧已成。由一變化心。化生非
一物。隨量欲化生。爲一切變化心皆是無記
不。偈曰。修得是無記。釋曰。若變化心。是修
得果。必定是無記。偈曰。若生得有三。釋曰。
若變化心。由生得則有善惡無記。謂天龍鬼
神等生得變化心所作。或於自身化生。或於
他身化生。此九入爲性。有色入除聲故。不各
離根生故。譬如&T075577;美虫及伊師迦草。如意成
有二種。一修得。二生得。此復有二種。偈曰。
意成由呪藥。業生故五種。釋曰。若略説如意
成有五種。一修果。二生得。三呪成。四藥成。
五業成。業成者。譬如頂生王等及中陰衆生。
是所説天耳及天眼。此二爲是天種類故説
天。爲如天故説天。此義應思如天耳天眼者。
謂菩薩轉輪王寶長者。若是天種類耳眼。偈
曰。天耳及天眼。清淨色定地。釋曰。若人入四
定。縁音聲光明。修加行爲方便故。依四定地。
四大有二種。清淨色起遍耳眼邊。爲聞聲見
色依止。由依定地生故。此耳眼是天種類。復
次此二。偈曰。等分具恒故。遠細等境界。釋
曰。天耳天眼無非等分。恒與識相應故。無不
具根。無盲亂等失故。譬如色界衆生。上細障
遠等色及聲。皆是彼境。若肉眼如偈説。遠住
被障細。遍處色不見。肉眼見對色。天眼則翻
此。若由天眼見色。所見色近遠云何。隨人隨
眼所見色近遠亦爾。聲聞獨覺佛世尊。若不
作功用心。欲見能見一千二千三千世界。若
作功用心欲見。偈曰。二三千無數。應供獨
覺佛。釋曰。若大聲聞由天眼欲見。作大功用
心。能見中二千世界。若犀角喩獨覺。由天眼
欲見作大功用心。能見大三千世界。若佛世
尊。由天眼欲見。能見阿僧祇世界。隨佛所欲
見。何以故。如智能於法天眼。能於色亦爾。爲
但如意成有生得。爲餘亦生得。偈曰。有餘
生得。釋曰。天眼等四亦有生得。一切生所得。
不得通慧名。偈曰。眼。中陰非彼境。釋曰。是
生得天眼不能見中陰衆生色。何以故。此色
但是通慧眼所見。非生得天眼所見。除彼同
類。偈曰。他心智有三。釋曰。生得言流。若生
得應知三種。謂善惡無記。偈曰。觀明呪所作。
釋曰。不但生得有三種。學伊叉尼柯論。能觀
相人所得他心智。由思惟分別所成。或由明
呪所作。此應知亦有三種。謂善惡無記不如
修得一向是善。由生所得他心智及宿住念
智。偈曰。地獄初能知。釋曰。地獄衆生。初受
生乃至未爲苦受所逼。於中能了達他心。及
能憶持宿住。若生住餘道。由此二恒知。偈曰。
於人無生得。釋曰。唯於人道如前所説。如意
成等五。無生所得。若爾云何得有自性憶持
宿住人。此從業差別所作。何以故。於彼亦有
三種。宿住念智。有修得果。有生得。有業所作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卷第二十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卷第二十一
  *婆藪盤豆造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分別三摩跋提品第八
由依止智慧一切功徳。謂智慧種類分別説已。
別性類功徳今當分別説。是故最初依定應
作分別説。由一切功徳依止彼故。偈曰。四定
有二種。釋曰。若略説定有二種。由生得定修
得定差別故。復次此定唯有四種。謂初定二
定三定四定。此中受生中定。不應更説。於分
別世間品中。偈曰。生得定已説。釋曰。云何説。
各各定三地。四定有八地。修得定必定應説。
故説此言。偈曰。修定善一類。釋曰。若不分別。
唯心善一類名定。是三摩提性故。偈曰。共伴
類五陰。釋曰。若分別諸定。共隨行相應法。應
知五陰爲性。何法名一類。謂一境等。若爾唯
心一境成定。非別類心法成定。不説諸心是
定。由彼法諸心成一類故。説彼法爲定。彼法
名一類。爲不如此耶。一切心刹那刹那滅故。
皆是一類。若汝言第二心從此境不散故。是
一類。是義不然。於相應法中。定大地應無用。
由此是三摩提。是故諸心共縁一境。汝何故
不許此義。若言由定大地故諸心成一類。應
立一切心皆成一類。此亦成失。是義不然。由
此定勢力弱故。經部師説。是心同一類故説名
定。何以故。三摩提者。謂依心學。心清淨爲勝。
經中説名四定。餘師説。如此定者。名持訶那。
持訶那是何義。由此得知得見故。名持訶那。
何以故。若心得定。則能如實知見。此名以思
量爲義。思者即是般若。此悉檀作如此説。
若爾一切三摩提。皆應名持訶那。由一類能令
如實知見故。是義不然。於勝類中立彼名故。
譬如作光名曰。於中與何勝法類相應。若定
與分相應此定則與勝類相應。何以故。此共
奢摩他毘鉢舍那。雙生起故。故説爲現法安
樂住。及遲速樂行。由彼最明了思量故。故彼
是勝類。若善一類。名持訶那。有染汚云何名
持訶那。由邪思惟故。若爾則有大過之失。是
義不然。於相似中。由但立名故。譬如壞種子。
故佛世尊。亦説惡法。爲持訶那。復次是善一
類。有何相名初定。乃至是善一類。有何相名
第四定。偈曰。有觀及喜樂。釋曰。覺觀喜樂相
善一類。説名初定。由説觀覺。即被説覺
觀。如火及烟。相應行故。有不相離相離故。
無有觀有喜樂與覺相離。所餘三定偈曰。前
前分所離。釋曰。善一類言流。覺觀所離。但有
喜樂。是第二定覺觀喜所離但有樂。是第三
定。覺觀喜樂所離但有捨。是第四定。如説四
定。偈曰。無色爾。釋曰。無色有幾種。義與定
同。彼亦有二種。由修得生得故。亦有四種。由
減損想故。是彼生得。於前已説。謂無色界無
處。由生有四種聚同分及命。依此心相續。修
得無色定。若不分別。但以善一類爲性。由此
義無色定與四定同。偈曰。四陰。釋曰。若分別
諸定。共隨行相應法。應知四陰爲性。無隨行
色故。偈曰。寂離下地生。釋曰。空遍入從寂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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