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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釋論 (No. 1559_ 婆藪盤豆眞諦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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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卷第十二
  *婆藪盤豆造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中分別業品之三
偈曰。復有五種業。釋曰。復有餘師説。業有五
種。不定受業分爲二。謂於報或定。於報或不
定。此中現法應受業者。於此生造業。即於此
生熟。生應受業者。於此生造業。於第二生熟。
後應受業者。於此生造業。從第二生後熟。有
餘師説。現法應受業果報。於餘生亦有。由隨
此功力立名故。勿最強力業果報劣薄。毘婆
沙師不許此義。何以故。彼説有業果報親近
果報非勝。有業翻此。譬如外種子。葵三月半
結實。麥等六月結實。偈曰。餘師説四句。釋
曰。譬喩部師。説有四句。有業於位定於報不
定。若業現報於報不定。有業於報定於位不
定。有業二處皆定。若現報等於報亦定。有業
於二處皆不定。若業不必應受。於報亦不定。
於彼人此業成八種。現報有二種。定不定乃
至定不。定亦爾。彼説現報等爲定。第四不定。
於一刹那中。得引四業。倶起不得。云何得。於
三教他自行邪婬。此四若一時究竟。是四業
中。偈曰。引聚同分三。釋曰。何以故。此現報
業。不能引聚同分。現有同分故。於何界何道
中。幾種業可引。偈曰。一切處四引。釋曰。
於三界及一切道中。四種業皆有引義。此
四或善或惡。此引如相應。此開今更立遮。偈
曰。地獄引善三。釋曰。於地獄中三種善業
有引。現報無引。於中無可愛報故。偈曰。凡
於離欲處。堅不引生報。釋曰。凡夫人若於
此地已得離欲。若堅住無退失於此下地中。
不得造生報業。能造餘三。偈曰。聖不造餘報。
釋曰。堅言流至此句。若聖人於此地已得離
欲。無復退墮。不能造二業。謂生報及後報。何
以故。此人不能更感下地生故。但能造現報
業及不定報業。於隨現生處。偈曰。欲頂退不
造。釋曰。若聖人有退墮。已離欲界及有頂。
於此二界不得造生報及後報業。何以故。此
人已退果。無捨壽義。此義後當廣説。於中陰
有引業義不。有。偈曰。二十二種業。於欲中陰
引。釋曰。若欲界中陰。能引二十二種業。此云
何。胎位有五。謂柯羅邏。頞浮陀。俾尸。伽
訶那。波羅捨佉。已生位有五。謂嬰兒童子
少壯中老。於此位中中陰衆生。有時引柯羅
邏受業。或不定或定。乃至老位應受。及中陰
中應受。偈曰。此業但現報。釋曰。此中陰所引
業。定有十一種。應知必是現報。何以故。偈
曰。彼是一果報。釋曰。此聚同分。唯有一一
業所引故。是中陰聚同分。及中陰後類十位。
是故不説別業感中陰。由此二同生報業所
引故。復有何相應。知此業是定。偈曰。重惑
及淨心。或是恒所行。於功徳田定。能損自父
母。釋曰。是業由重惑所造。或由重善心所
造。或恒時所行。或於有功徳田所起。應知此
業必定此中有功徳田。謂三寶或人差別。人
差別者。若人至果勝類。或定勝類。此中若無
重惑心。及重善心。此業或善或惡。必成定
業。若恒所行亦爾。復次若依自父母。以率爾
心造隨類違損業。此業亦必定受報。餘業則
不定。復次現法應受業。其相云何。偈曰。此業
成現報。由田意勝異。釋曰。現報業者。或由田
勝異成。如傳説。有一比丘。於大衆中行女人
言。故現身即轉根成女。此傳有文。由故意勝
異者。如傳説。有一黄門。由解脱牛黄門事故。
現身即轉根成男。復次偈曰。永離欲地故。釋
曰。若業或善或惡。依此地生。由永離欲。此
地此業。則成現報業。此業何相。偈曰。若業於
報定。釋曰。若業於果報定。於位不定。此業是
所説現報業。若業於餘位中定。此業定於餘
位中與報。有此業人無離欲故。若不定云何。
此業無報。由永離欲故。此田何相。於中所造
業。必定得現報。若總説。大比丘衆以佛爲現
前上首。若約人差別有五。偈曰。滅定無諍慈。
見羅漢果起。於彼損益業。果於現法受。釋曰。
若人出無。心定觀。即得最極心寂靜。由此定
似涅槃故。此人因此定。如往還於涅槃。若人
出無諍三摩提。觀無量衆生。無諍利益。善意
所隨逐最猛盛。無量福徳熏修所變。相續正
起。若人出無量慈觀。無量衆生安樂善意所
隨逐最猛盛。無量福徳薫修所變相續正起。
若人出四諦觀。見諦所破惑滅盡無餘。故新
得轉依。清淨相續即起。若人出阿羅漢果觀。
修道所破惑滅盡無餘。故新得轉依。清淨相
續即起。是故於此五人或作善利益事。或作
惡損惱事。此業果報。於現世必定應得。餘人
所修得道。未究竟故。若出未圓滿自性果觀。
新得轉依清淨不爾。是故彼不及前人福田。
若果報受爲勝。是故此義應思。有業但以
心受爲果報非身受不。有業但以身受爲果
報非心受不。説有。偈曰。若善業無覺。許受爲
果報。此受是心法。釋曰。無覺業者。從中間定
乃至有頂。此無覺善業。*唯以心受爲果報。
云何非身受。此身受必與覺觀倶起故。偈曰。
若惡*唯身受。釋曰。若惡業定以身受爲果
報。云何心受非彼報。此業以苦受爲報。若苦
受在心地則成憂根。此憂根非果報。於前已
説。若爾衆生有癲狂。此*癲狂於何心有。復
由何因生。偈曰。心癲於心心。釋曰。心心謂
意識。何以故。若人在於五識。則無*癲亂事。
五識無分別故。偈曰。此從業報生。釋曰。此心
*癲亂。從衆生業報生。若人以物呪及増加所
作。散壞他心。或不求欲衆生。令飮毒飮酒。或
恐怖衆生。於獵等時。或在礦野等處。縱火
焚燒。又以坑穽陷墜衆生。或由餘業令衆生
失念。因此業報。此衆生於未來世心則癲亂。
復有別因。偈曰。怖打不平憂。釋曰。怖者。諸
鬼神作可畏形相來逼。此人見即驚怖。打者
諸鬼神。因人惡行起憎恚心。於此人末摩作
打拍事。不平者。風熱淡互相違反。令身四大
皆不調適憂者。如婆師絺等。若意識*癲亂。
此心*癲亂。從業報生。云何言心受非果報。
我等不説此心是果報。何爲四大違損是果
報。從此心起故。説心從果報生。由業所生四
大不平等。故心狂亂。不自在失念。説此心名
*癲狂。若作如此四句得成。有心狂故亂。非
散故亂。廣説應知。狂亂非散亂者。心不自在
無染汚。散亂非狂亂者。心自在有染汚。狂亂
亦散亂者。心不自在有染汚。無狂亂亦無散
亂者。心自在無染汚。何衆生有狂亂心。偈曰。
欲界除鳩婁。釋曰。於欲界中有。*唯除北鳩
婁。何以故。於天中亦有狂天。何況於人畜生
鬼神道中。地獄衆生皆恒狂亂。是彼衆生萬
種損惱恚害。末摩量重難忍。苦受所逼。於
自身亦不了別。何況能識是非等事。何心
何啼天地獄傳此中應説。於聖人亦有心狂
亂。由四大不平等故。除佛世尊。若約先定業。
受報已畢。若約不定業則無果報。不由怖畏。
已度五怖畏故。不由損害。永無惡行能生鬼
神憎恚心故。不由憂惱。證見法如實性故。復
次於經中説有三曲。身曲口曲意曲。復有三
麁。身麁口麁意麁。復有三澁。身澁口澁意澁。
此中次第應知。偈曰。説曲麁澁業。諂曲瞋欲
生。釋曰。若身業從諂曲生。説名身曲業。邪
曲性類故。口意曲業亦爾。若身業從瞋恚生。
説名身麁業。忿怒性類故。口意麁業亦爾。若
身業從貪欲生説名身澁業。染汚性類故。口
意澁業亦爾。偈曰。黒白等差別。復説業四種。
釋曰。有黒業黒果報。有白業白果報。有黒
白業黒白果報。有不黒不白業不黒不白果
報。生能滅盡餘諸業故。偈曰。非善欲色有。
善次第應知。黒白有二業。能滅彼無流。釋曰。
非善業者。一向名黒。本性黒故。果報亦黒。果
報非可愛故。此業*唯欲界。有色界善業一向
白。非黒所雜故。果報亦白。果報可愛故。云何
不説無色界業。若是處有二種果報。謂中陰
生陰。有三種業。謂身口意。此中説黒白業。餘
處不説。有餘師云。此亦於餘經中説。欲界善
業名黒白業。非善所雜故。果報亦黒白。果報
相雜故。若分別此業。須約相續。不得約性。何
以故。無一業如此種類及果報。此業是黒即
是白。無如此義。互相違故。若爾惡業爲善
業所雜故。應成白黒業。惡爲善所雜。此義不
成。於欲界中惡力強故。*唯善可雜。由力弱
故。無流業者。若起能滅盡此三。何以故。此業
非黒。無染汚故。非白。無白果報故。此不白
言。是不了義説。有別意故。佛世尊於大空經
中。依無學法説。阿難如此法。一向白一向善
一向無訶。於阿毘達磨藏中説。何者爲白法
善法及無覆無記法。無果報者。不墮於界故。
與生死相違故。一切無流業爲悉能滅白等
三業不。不。此云何。偈曰。於法忍離欲。於八
次第道。十二種故意。此能滅黒業。釋曰於見
諦道中有四法忍。於離欲欲界中有八次第
道。於此中是故意有十二種。此業一向能滅
黒業。偈曰。於第九故意。能滅黒白業。釋曰。
於第九離欲。欲界次第道故意。能滅黒白業
及黒業。偈曰。白業離欲定。後次第道生。釋
曰。若人定定作離欲。是第九次第道。此中有
四種故意。一向能滅白業。云何但第九次第
道。能滅白業。不由餘。此善非自性滅。已滅可
更現前故。雖然縁彼爲境惑滅故。故説彼滅。
是故乃至餘一品惑。猶以彼爲境未滅。未可
説彼已滅。偈曰。餘説地獄報。及欲受報二。釋
曰。有餘師見。應受地獄報業。離地獄於欲界
餘道應受報業。次第應知。是黒業是黒白業。
何以故。*唯地獄定是惡業報故。説受地獄報
業名黒業。離地獄於欲界餘道中。有善惡業
報。是故受彼報業。名黒白業。偈曰。餘説見滅
黒。釋曰。有餘師説。見諦所滅業名黒業。與
善不相雜故。偈曰。餘欲業黒白。釋曰。欲界業
異見諦所滅業。名黒白業。此異云何。謂修道
所滅。何以故。此業有善有惡。於經中説。有三
牟那。謂身牟那口牟那意牟那。此中偈曰。無
學身口業。意應知次第。三牟那。釋曰。無學身
口二業。名身口牟那。無學心名意牟那。非意
業。何以故。心是眞實聖者。此由身口故定可
比量。復次此身口二業。離惡爲性。意業但思。
非有教故。不能比量爲離。故説牟那。是故
*唯心能離故。説名牟那。云何説無學不説餘。
阿羅漢是眞實聖者故。一切或言分別滅故。
偈曰。三淨。釋曰。於經中説。有三種清淨。謂
身清淨。口清淨。意清淨。此三種清淨。偈曰。
一切三善行。釋曰。一切身善行。名身清淨。一
切口意善行。名口意清淨。能除遮惡行及惑
汚故。或暫或永。此正説何爲。衆生信樂邪牟
那及邪清淨。爲令思量遠離故。經中復説有
三種惡行。偈曰。惡身口意業。説名三惡行。釋
曰。身口意業若不善。次第應知。名身口意惡
行。偈曰。非業貪瞋等。説意惡行三。釋曰。亦
有惡行非業性。謂三意惡行別類。非故意故。
譬喩部説。貪等名意業。於故心作。經中説。若
執如此惑業成一性。若爾何有若惑成業。無
如此義。於經中由故意因。此門起故。大師由
彼顯故意。毘婆沙師説如此。若不爾。惑業成
一體。十二縁生分。則不成就故。不許如此。由
此於果報非可愛。聰慧人所訶故。説身口意
行名惡行。偈曰。翻此名善行。釋曰。由翻惡行
應許爲善行。謂善身口意業。及無貪無瞋正
見。無利益損惱他事故。云何正見邪見得成。
善惡性爲損益根本故。是所説惡行及善行。
此中偈曰。由攝彼麁品。故説十業道。如理謂
善惡。釋曰。前所説惡行及善行中。由攝明了
易知善惡二業。是故經中説十業道。如理應
知。若善從善行出。若惡從惡行出。於中何惡
行及善行非所攝。於惡業道中。是身惡行一分
非所攝。謂前分後分。所餘染汚亦爾。此非麁
顯故。若身惡行。能令他失離壽命財物妻妾。
説名業道。欲令他分別離此故。於惡行別立
意惡行一分名故意。於善業道中。是身善行
一分非所攝。謂前後分。及離飮酒等。布施供
養等。口善行如愛語等。意善行如故。意如此
業道中。偈曰。六惡有無教。釋曰。唯六不善
業道。定以無教爲性。謂殺盜妾語兩舌惡口
無義語。若教他作。無根本有教故。偈曰。一二
種。釋曰。邪婬恒以有教無教爲性。何以故。此
自身所成就故。若令他作歡喜。不如自作故。
偈曰。身作。釋曰。是六種業道。若自作亦各二
種。謂有教無教。若正起有教時彼即死。則具
有教無教。若起有教後方死。但是無教。若善
業道。偈曰。七二種*唯善。釋曰。善有色七業
道。必定二種。謂有教無教。受所得戒依屬有
教故。偈曰。無教從定生。釋曰。定所生定無流
所攝諸護。説名定生。彼*唯無教。但依屬心
故。偈曰。近方便有教。釋曰。業道前方便。必
有教爲性。偈曰。無教或有無。釋曰。若最重上
惑所汚*惑。蜜味心清淨。作方便加行。則
有無教。若異此則無。偈曰。後分則翻此。前分
三根生。釋曰。翻前分方便義。應如是業道後
分。何以故。此後分必無教爲性。有教或有或
無。若人已作業道。後更起同類法。則有有教。
異此悉無。復次此業道前分。根本後分。從何
位可得安立。譬如有人欲殺禽獸。從床起捉
直行往彼所。揣觸其身即買牽還。將入屠所
欲就殺之。即便捉仗與一下手或再下手。乃
至未令命斷。名殺前分。是事能令命斷。此中
是有教無教身業。共一刹那起。是名根本業
道。何以故。由二種因縁。是人爲殺生罪所觸。
由作加行及果究竟故。從此刹那後無教刹
那。悉是業道後分。乃至治洗販賣。或煮自食
稱讃其美。如此等有教刹那。悉成後分。如此
於餘六業道中。前分根本後分義。如理應知。
不平貪等三無前後分。由現前起即成業道。
汝今應説此爲是衆生正在死有有教無教成
業道。爲已死成業道。若爾何有。若所殺衆生
正在死有。能殺及令殺人。若共一時死。應有
犯殺生罪。悉檀義不爾。若已死成業道。是悉
檀所説。謂若由此害事。能令彼離壽命。是有
教身業。及共一刹那起無教。是名業道。此言
不應説。復次於阿毘達磨藏中説。爲有如此
義不。是衆生已被殺。是人未離殺生事。有。
譬如已令此衆生離命根。能殺加行未捨未
息。此中後分由前分名説。此文句與毘婆沙
義相違。是根本此時中未滅故。是故如無失
道理。應許如此。云何無失。此中用前分名説
根本。此則無失。若爾如此相有教。云何成根
本業道。云何不成。無能故。若爾無教云何成
業道。是故加行果成就時。此二成業道。業道
者。有時是餘業道前分。或是餘業道後分。是
殺生事位。有時成業道。有時成前分。譬如
有人欲殺怨家。作惡方術殺禽獸祠鬼神。或
由偸他物。或於彼婦作邪婬。共彼人欲殺怨
家。或説妄語兩舌惡口軟語。破彼親友隨多
少能爲救護者。或於彼起不平貪。或於彼生
瞋。或爲殺彼増長邪見。如此於餘業道。如理
應思。貪等不應成前分。何以故。若由*唯發
起心。是人正行前分。無如此義。若離行事經
中説。比丘殺生有三種。一從貪欲生。二從
瞋恚生。三從無明生。乃至邪見亦爾。此經中
如此殺生相云何。殺從貪生者。若爲得彼身
分。爲得物。爲戲樂等事。令他失命。或爲救濟
自身及自眷屬。從瞋生者如爲報怨。從癡生
者。如大祠捨施人。由行善法意故。又如諸王。
隨法文句量故。行重罰怨家及惡人。諸王得
生大福徳。又波尸國人殺業亦從癡生。何以
故。彼説如此言。若二親老困。及有重疾。必應
爲捨命。有頻那柯外道説。蛇蜈蚣嚙毒等。
恒能傷害人。此必應殺鹿羊鳥牛等。爲供人
庖廚故受生。若殺無失。若殺生從邪見生。亦
是從癡生。盜從貪生者。隨其所求不與而取。
或爲得別利養愛重好名。爲救濟自身及自
眷屬。從瞋生者。如爲報怨。從癡生者。如諸王
由隨法文句量。爲罰惡人故奪其物。又如婆
羅門言。一切物梵王已捨與婆羅門。由婆羅
門力弱。諸蠻謾取受用。是故若婆羅門奪取
奪取自物。若食食自物。若衣衣自物。若施施
自物。於彼無非他財想。若盜從邪見生。亦是
從癡生。邪婬從貪生者。於他妻妾先起貪愛
方行邪婬。及爲得利養愛重。爲救濟自身及
自眷屬。從瞋生者。如爲報怨。從癡生者。如波
尸國人娶母等事。又如於瞿娑婆祠中。有餘
女吸水*嚙草。是人行著其親。或著姑姨姊
妹同姓等。又如頻那柯外道説。女人如臼花
菓熟食水渚道路等。妄語等從貪瞋生如前。
妄語從癡生者。如皮陀言
    戲笑及女人 娶婦并救命
    救財故妄語 梵王説無害
若妄語從邪見生。亦是從癡生。兩舌等若從
邪見生。亦是從癡生。一切從四皮陀所出邪
論言。皆是無義語。不平貪等。云何從貪等生。
偈曰。從彼次第生。貪等三根生。釋曰。從貪次
第生故。説彼從貪生。從瞋次第生故。説彼從
瞋生。從癡次第生故。説彼從癡生。説惡業道
已。善業道云何。偈曰。善業道前後。無貪瞋癡
生。釋曰。共前分後分。一切善業道。從無貪無
瞋無癡生。善故意所生故。此善故意。必定與
無貪等三善根相應故。前分等三其相云何。
此中若遠離惡業道前分。即是善業道前分。
若遠離根本即是根本。若遠離後分即是後
分。譬如沙彌欲受大戒。入不共住禮拜比丘。
請優波陀訶。乃至説一羯磨。及第二羯磨。此
名前分。第三羯磨竟時。是有教業共一刹那無
教。是根本業道從此後。乃至説四依。依此根
本所有有教業及無教業。乃至相續未斷。是
名後分。是所説言。非一切業道由貪等究竟。
此中何業道。由何惡根得究竟。偈曰。殺生瞋
惡口。成就皆由瞋。釋曰。殺生瞋恚惡口。必由
瞋得究竟。捨心澁心現前。此三得成故。偈曰。
邪婬貪欲盜。由貪故究竟。釋曰。由貪欲現前
故。邪婬貪欲偸盜得成就。偈曰。邪見由無明。
釋曰。若人起最重品癡。能成就邪見。偈曰。許
所餘由三。釋曰。何者爲餘。謂妄語兩舌無義
語。此三由三惡根。隨一成就。或由貪或由瞋
或由癡。是業道約四節所説。謂三三一三。如
此次第應知。偈曰。衆生受用依。名色及名聚。
釋曰。殺等依止衆生起。邪婬等依止受用物
起。邪見依止名色起。妄語等依止名聚起。若
人起定心。爲殺彼人。或與彼同時死。或在彼
前死。爲有根本業道不。偈曰。倶死及前死。無
根。釋曰。是故顯此問。若人行殺生事。果亦究
竟。不犯殺生罪。有如此義不有。若能殺人。或
在前死。或同時死。若爾何因所殺人猶活未
死。殺者與殺生罪不相應。若殺者同時死亦
不相應。云何不相應。偈曰。別依生。釋曰。由
此依止。於彼行殺事。此依止已斷滅。有別依
止生。異先聚同分。此依止不行殺事故。是故
無與業道相應義。復次若爲殺他故。集衆爲
軍。或掘坑或獵或偸破。多人聚集同爲此事。
於中一人若行殺生事。何人得殺生罪。偈曰。
軍等同事故。悉得如作者。釋曰。如作者犯罪。
如此一切人同犯一罪。共一事故。若由義此
彼更互相殺。若人由他勢力所逼引令入中。
是人亦與此罪相應。若人依此誓去。謂隨有
命爲救自命。我亦不殺。唯除此人。若人自
作殺生事。此行幾量成業道。乃至邪見。成業
道此相應説。偈曰。殺生有故意。他想不亂殺。
釋曰。若人有故意。我必應殺彼。於彼有彼想。
*唯殺彼不漫殺餘。由此三義殺生成業道。
若爾有人。心疑不決而殺生。謂此爲是衆生。
爲非衆生。爲是彼爲非彼。此人於殺已決方
殺。謂若是若非我必須殺。此人已作捨心。若
殺生得殺生罪。於刹那刹那滅五陰中。云何
斷波羅那。此名有何義。以風爲義。此風依身
依心起。若人斷此風。譬如風滅燈光手滅鈴
聲。斷此風亦爾。是名斷波羅那。或以命根爲
義。是一刹那命根。正欲生。若遮礙此。即犯殺
生罪。異此不犯。此命屬何人。由命斷彼死。説
此命屬彼人。何物爲彼。此義於破説我中當
共思量。佛世尊説
    命根暖及識 若三棄捨身
    彼捨即永眠 如枯木無覺
是故有命根身名活。無命根身名死。尼乾陀
子説。若不以知爲先殺生。殺者亦得罪。譬如
不以知爲先觸火亦被燒。於彼若遇見他婦及
觸。此義亦應然。拔尼乾陀子髮。教彼修苦行。
彼腹脹死。施主應得罪。母及胎互爲困苦因
故。犯罪人由與殺事相應故。如火燒自依。
若人教他殺。不應得罪。譬如教他觸火。由
教故自不被燒。無意土木等亦應得罪。如屋
倒殺生故。又於犯死罪理。不應但由立譬得
成。説殺生罪已。偈曰。偸盜於他物。力闇取屬
己。釋曰。不亂言流。若人由強力。或由闇竊取
他財物屬己。於他物中若有取意。由力由暗
除亂取。因此量成盜業道。若盜藪抖波物。
從佛得罪。何以故。一切供養物。於般涅槃時。
佛世尊悉已受。有餘師説。若人能護此物。從
此人得罪。若掘窖得無主物。從國主得罪。若
人偸迴轉物。若已作羯磨。從至不共住人得
罪。若未作羯磨。從一切佛弟子得罪。偈曰。行
非行邪婬。説此有四種。釋曰。四種行不應行
名邪婬。一行不應行。謂他所攝。若母女父母
親。二行不應行。謂非分。若自婦於下道及口。
三行不應行。謂非處。若露處。支提處。修梵行
處。四行不應行。謂非時。若自婦有胎時。飮兒
時。受護時。若由夫聽許故得護。此爲非時。餘
部説如此。不亂言流。若往他婦所。作自婦想。
不成業道。若作他婦想。往餘他婦所。餘師説。
由行於他婦及受用此類故成業道別。處欲
作。於別處行故。無業道罪。譬如殺生。餘師
説如此。若於比丘尼行此事。從何處得罪。
從國主得罪。何以故。此事非國主所忍許故。
若自婦有戒。尚不可行。何況比丘尼。若於童
女行此事。於父母所許人得罪。若未許人。於
守護人得罪。乃至於王得罪。偈曰。別想説此
言。於解義妄語。釋曰。是其所説義。於此義
中。起別異想説言。所依人若解此言義。此言
成妄語。若所依人不解此言義。此言云何。此
言則成無義語。所説言者。有時多文字成語。
於此語中何字成業道。最後字共無教成業
道。或隨處。彼人已解義。前文字但是前分加
行。説解義者。爲得聞已解義爲得聞能解義。
若爾何有。若已解義。語義是意識境界故。言
語與耳識倶滅故。應但以無教爲業道。若能
解義則無此失。云何成能解。解語人在於耳
識。此人爲能解。如執無失可許。如此於經中
説。言説有十六種。不見説見。乃至不知説
知。見説不見。乃至知説不知。此八非聖言説。
不見説不見。乃至不知説不知。已見説見。乃
至已知説知。此八是聖言説。此中見聞覺知
相云何。偈曰。眼耳及意識所證并餘三。此名
見聞知。次第或説覺。釋曰。若眼識所證爲見。
耳識所證爲聞。意識所證爲知。鼻舌身識所
證爲覺。何以故。香味觸本性無記故。譬如死
屍。是故縁彼識説爲覺。毘婆沙師説如此。此
中以何爲證。有二種證。謂阿含及道理。阿含
云。摩羅枳母。汝意云何。是色非汝眼昔所
曾見。非今正所見。非汝作心。我當應見。汝爲
因此色得起欲起愛起喜起著起結起貪不。
不爾。婆檀多。是聲非汝耳昔所曾聞。乃至是
法非汝意昔所曾知。廣説乃至。不爾婆檀多。
摩羅枳母。汝意云何。爲於此中於見*唯有見
生。於聞*唯有聞生。於覺*唯有覺生。於知
*唯有知生。於經中説如此。既於三塵説見聞
知。故知於餘三塵同立覺名。若不許如此。此
三在見等三外故。於香等應無言説。是名道
理。此經非證。有別義故。何以故。於此經中
非佛世尊欲判四言説相故。説此言説何爲。
佛言摩羅枳母。於六境界中。及於見等四種
言説中。爲但見等言説起。爲更増足愛不愛
等因。於此説中見經義如此。若爾何相爲見。
乃至何相爲知。有餘師説。五根所證爲見。從
他傳得爲聞。是時所籌量。自意所許爲覺。自
心所證爲知。是五塵隨一所見故。因此義立
見言説。若事非自所證。但從他傳得説此名
聞。若事約五塵。由自思量所立。自所許故。説
此名覺。第六塵異五故。但意識所證。説此名
知。是故於香等無無言説。是故汝所立道理。
不成道理。先舊諸師説如此。眼根所證説名
見。從他傳得説名聞。是自所思説名覺。對自
身所受所得説名知。勿廣論此。更釋此論。若
人由身顯義異。爲有妄語不。有。是故阿毘達
磨藏説。爲有不由身行殺生事犯殺生罪不。
有。若由言行。爲有不由言行妄語事犯妄語
罪不。有。若由身行。爲有不由身口行此事
犯殺生妄語罪不。有。如由仙人心忿責。此中
引布薩譬爲證。若由身口不行。無欲界無教
不以有教爲先故。云何此無教成業道。汝今
於中應作功用。説妄語已。偈曰。破語有染
心。所説壞他愛。釋曰。解義言無亂言流。若有
染汚心。爲壞他和合及相喜愛。是名破語。偈
曰。惡語非他愛。釋曰。有染汚心。解義不亂。
此三言流。此三何義。若人有染汚心。於解義
人。是所欲説處。是所欲説語。即説是名惡語。
偈曰。諸染非應語。釋曰。一切染汚言。與義不
相應故。名非應語。亦名散語。於義不相攝故。
偈曰。餘説異三染。釋曰。有餘師説。從妄語等
口業。若有染汚口業。異彼是名非應語。偈曰。
佞悲歌舞曲。邪論。釋曰。譬如邪命比丘。爲
得利養作諂佞言。復有人爲別離憂所逼作
悲思言。復有人由欲染心故歌。復有舞兒。於
舞時爲染汚他作諸詞曲。復有人執邪論。起
見弘説此論乃至俗話等言。異妄語等三。所
有染汚言。皆名非應語。轉輪王時有歌。云何
非非應語。是時彼人所歌。一切與出離義相
應。不與邪味相應。是時有求婦迎婦等語。雖
是非應語而非業道。餘師説如此。偈曰。貪欲
者。他財不平欲。釋曰。於他財物非道理非平
等求得。爲屬自己作是意願。如此等物皆悉
屬我。或由力或由闇。此貪欲名業道。有餘
師説。一切欲界愛欲。皆是貪欲業道。何以故。
於五蓋經。依愛欲有如此言。此人捨於世間
貪欲蓋。若一切愛皆是貪欲。非一切悉是業
道。由攝重品惡故。勿一切轉輪王及北鳩婁
人有貪欲業道。餘師説如此。偈曰。瞋恚捨衆
生。釋曰。縁衆生過失。起害捨心。於損傷他事
中。心強疾故成業道。偈曰。於善惡無見。邪
見。釋曰。於善惡二業撥云無業。是名邪見。如
經言。無施無供養無嗅多無善行無惡行。於
世間無沙門婆羅門是阿羅漢。此邪見具足。
謂撥業撥果撥聖人。於經中有多種文句。此
偈但顯重。是十業道體相。如此業道是何義。
偈曰。此後三。*唯道七業道。釋曰。貪欲等三
是業家道。故説業道。發起故意依彼起故。前
七亦業亦道。能顯本意故。是彼種類故。是故
名業。業道如前。無貪等及離殺生等。應知亦
如此。前後二分云何非業道。由彼生爲成此
及依止。此爲根本故。如麁攝爲業道故。此如
前説。復次由彼増減。於世間一切内外物。勝
劣顯現故。立彼爲業道。若爾譬喩部師執但
貪愛等是意業。此三於彼云何成業道。汝應
問彼師。此亦可答。彼是業亦是惡趣道故。彼
名業道。復次更互相乘故。皆名業道。是所説
十惡業道。此一切與善法行相違故。故説名
惡。偈曰。斷根由邪見。釋曰。於十惡中由何惡
斷善根。由最上上品圓滿邪見。若爾於阿毘
達磨藏中云何説言。何者最上上品惡根。是
彼能斷滅善根。若人正至離欲欲界位。最初
所除。由邪見爲惡根所引起故。於惡根中立
邪見事。譬如火能燒國土。劫能引火令起故。
説國土爲劫所燒。何者是所滅善根。偈曰。欲
界生得善。釋曰。*唯欲界中善根被斷。與色
無色界善根不相應故。若爾假名分別論云
何。將彼論云。*唯由此量。是人已斷三界善
根。上界善根至得。依最遠相離義故説此言。
由令相續非彼器故。*唯生得善根被斷滅。是
一切加行得善已退失故。此邪見能斷善根。
縁何境界。偈曰。謂撥無因果。釋曰。此邪見若
能撥因。謂無善惡行。若撥果謂無善惡行業
所有果報。此二邪見。似次第道及解脱道。餘
部師説。如此縁有流爲境。不縁無流。縁同分
界不縁非同分界。*唯由相應隨眠故。故彼力
弱。偈曰。一切次。釋曰。諸師分別説。如此一
切邪見。九品善根一時能斷。譬如見諦滅惑。
復有餘師説。次第斷。由九品邪見。九品善根
被斷。譬如修道滅惑。乃至最上上品邪見。斷
最下下品善根。若執如此。毘婆沙伽蘭他。則
被守護。伽蘭他言。何者善根最細恒隨。是斷
善根人。最後所斷。由彼斷滅。此人得斷善根
名。若爾此伽蘭他義云何。將伽蘭他言。何者
最上上品惡根。若是惡根能除滅善根。名最
上上品。約圓滿事故説此言。何以故。由此滅
無餘故。無一品類在不被斷。爲彼作生因。如
見諦道中間不出觀。斷善根亦爾。復有餘師
説。此事有二種。復有餘師説。先斷除護類善
根。後斷自性善根。復有餘師説。若護是心果。
由捨此心。護亦被捨。於何處善根可斷滅。偈
曰。人道。釋曰。於人道中。非惡道有。染無染
智不堅牢故。於天道證見業果報故。於三洲
非北鳩婁。彼本來無惡意故。餘師説。*唯剡
浮洲人。若執如此。與伽蘭他相違。伽蘭他云。
剡浮洲人。若與最少根相應。*唯與八根相
應。東毘提訶西瞿耶尼亦爾。此善根偈曰。能
斷*唯男女。釋曰。若斷善根。*唯男女能斷。餘
師説。智根精進根昧鈍故。女人不斷。若爾此
執與伽蘭他則相違。伽蘭他云。若人與女根
相應。此人必定與八根相應。於男女中貪愛
行。不能斷善根。意地動弱故。若爾何行人能
斷。偈曰。見行。釋曰。此人惡意甚深堅牢故。
是故黄門等不能斷。是貪愛行部類故。猶如
惡道。此斷善根體相云何。偈曰。此非得。釋
曰。是時善根至得斷不更生。非至得生。於非
至得生時。説善根已斷。此善根已斷。云何更
相續。偈曰。接善疑有見。釋曰。此人於因果中
若生疑心。或生有見。此名正見。是時正見至
得更起故。説接善根昔時九品已斷。今一時
相接。由次第現前。譬如得無病及力。是彼人
接善根。偈曰。今非作無間。釋曰。餘斷善根
人。於今生有接善根義。若作無間業人。今生
無接善根義。依此人故經中説。此人不應今
生得接善根。此人或從地獄。正退正生。是時
應接善根。正生謂住中陰。正退謂將死。此中
若由因力斷善根。是退時接善根。若由縁力
斷善根。是正生時接善根。由自力由他力亦
爾。復次若人由自意壞斷善根。此人於現世
得接善根。若人由自意壞。及他教壞斷善根。
此人於捨身後得接善根。若人由見壞。由見
戒壞亦爾。有斷善根不墮邪定聚。此義有四
句。第一句者。如富樓那等。第二句者。如未生
怨王等。第三句者。如提婆達多等。第四句者。
除前三句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卷第十二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卷第十三
  *婆藪盤豆造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中分別業品之四
由分別安立業道。此中是義應説。幾種業道
故意。與彼相應倶起。偈曰。故意倶乃至。與八
惡業道。釋曰。有時故意。與一惡業道倶起。離
餘業道。若貪欲等起現前。若人無染汚心。由
先教他作有色業道。隨一成就時。與二倶起
者。若人起瞋恚心殺生時。或貪欲所染心行。
盜及邪婬時。或説非應語。與三倶起者。若人
起瞋恚心。於他衆生倶時殺盜。若爾是時偸
盜不由貪欲成就。若人心不異成就業道時。
應知前決義。若人貪欲等所染。由教他有色
二業道成就時。如此等與三與四倶起者。若
人有欲破他和合意。説妄語惡語。此中意業
道隨一。口業道有三。有時貪欲等所染。由教
他別三成就時。餘五六七應知。合如此義。與
八倶起者。於六教他。自行邪婬。若彼共一時
倶成。由惡業道義極於此偈曰。若善乃至十。
釋曰。若論故意與善業道相應不相應。乃至
得與十業道相應。已作如此通説。爲簡擇此
故。更作別説。偈曰。不共一八五。釋曰。故意
無與一八五業道相應義。此中與二相應者。
於善五識起時。入無色定時。盡智無生智起
時。與三相應者。與正見相應意識起時。與四
相應者。惡心無記心起時。正受優婆塞護及
沙彌護。與六相應者。善五識起時。受前二護。
與七相應者。善意識起時。受前二護。或惡心
或無記心起時。受比丘護。與九相應者。善五
識起時。受比丘護。若意識與盡智無生智相
應。是盡智無生智相應心。與定相應。與十相
應者。異此於餘處善意識起時。受比丘護。一
切定護無流護相應故意。離盡智無生智。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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