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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 (No. 1546_ 迦旃延子浮陀跋摩道泰五百羅漢釋 ) in Vol.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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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論卷第十二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犍度智品之八
云何所作因。乃至廣説。問曰。何以作此論。
答曰。爲止諸法生時無所作者意。亦明法生
時因所作而作此論
云何所作因。眼縁色生眼識。彼識以眼作所
作因。亦以色。亦以相應共有法。亦以耳聲。乃
至意識相應共有法。作所作因。如眼識乃至
意識亦如是。應説如是等。不應説色法無色
法等。所以者何。此六二法。攝一切法。以善
説善解。應作是説。而不説者有何意。答曰。初
是廣説。後是略説。初是別説。後是總説。初是
分別。後不分別。初説是次第。後非次第。問
曰。何以不作是説。云何所作因。答曰。一切法
有自體過故。若説一切法是所作因。自體亦
在一切中。欲令無如是過故。不作是説。眼縁
色生眼識。問曰。除自體餘一切法亦是縁。能
生眼識。何以但言眼縁色生眼識耶。答曰。取
眼識所依。取眼識所縁故。復次以眼色與眼
識作近威勢縁故。作如是説。眼色與眼識。作
近威勢縁。勝眼識倶生生等。是故作是説。除
其自體問曰。何故自體不作所作因。答曰。非
其田器。乃至廣説。復有説者。一切法除其自
體。於他法作縁。自體於自體。無損無益。無
増無減。無進無退。復有説者。無有差別過。
所以者何。因即是果。作即作事。成即成事。乃
至生即生事。復次自體不能與自體作依。復
次自體不於自體作尊勝。復次與世現見法相
違。世現見。眼不自見。指端不能自觸。刀不
能自割。多力之人。不能自負。彼亦如是。復
有説者。不障礙義。是所作因義。自體障礙。自
體障礙有二種。一者假名。二者眞實。假名障
礙者。如人在床座上。眞實障礙者。如自體障
礙。自體復有説者。若自體作所作因者復違
佛經。如經説無明縁行乃至廣説。若自體作
所作因者。則無明縁。無明不縁行。乃至生縁。
生不縁老死。如經説眼縁色生眼識。不應眼
縁色生眼識。應縁眼識生眼識。欲令無如是
過故。自體不作所作因
所作因即是威勢縁。云何威勢縁。如説。此法
與彼法作威勢縁。或時此法不與彼法作威
勢縁耶。答曰。無也。問曰。法生時除自體。餘
一切法。是威勢縁和合。則生無有。不和合時。
何以不數數生。尊者和須蜜説曰。法生時有
一和合。無二無多。法滅時亦一和合。無二無
多。復有説者。法生已餘生法多。彼法無力能
更生。如人墮河欲起復墮一河彼亦如是。尊
者佛陀提婆説曰。一和合能生一事。無有一事
能生二果。問曰。威勢縁體性是何。答曰。一切
法。問曰。云何是威勢縁義。答曰。多勝義。是
威勢縁義。問曰。如波伽羅那説。云何境界縁。
云何威勢縁。答曰。一切法。此有何多勝。答曰。
若以境界。若以前物言之。則無多勝。若以刹
那。則有多勝。若縁一切法無我。此法何所不
縁。答曰。不縁自體。自體不縁相應共有。誰
不作威勢。唯自體
威勢縁。即是所作因。云何是所作因義。答曰。
如先説。不障礙義。是所作因義。問曰。若不障
礙義。是所作因義者。如人陰界入障礙人趣。
餘趣不能障礙。如眼識障礙所依處。餘識不生
處所。有房舍樹木。則餘房舍樹木不生。若如
是者云何不障礙義。是所作因義。答曰。以如
所説故。不障礙義。是所作因義。如義言。人中
陰界入。語餘趣陰界入言。我障礙人趣。不障
礙餘趣使汝餘趣得生。如是眼識語餘識言。
我障礙眼處所。不障礙餘處所。使汝得生。一房
舍樹木。語餘房舍樹木言。我障礙此處所。不
障礙餘處所。使汝得成。以是事故。不障礙義。
是所作因義。五陰生時。一切法。與威勢縁。若
有一法不隨順者則不生。問曰。如色法生時
一切法與威勢縁。無色法生時。一切法亦與威
勢縁不。若無色法生時。一切法與威勢縁。色
法生時。一切法亦與威勢縁不。答曰。不也。若
與色法威勢縁時。與無色法威勢縁亦爾者。
一切法皆是色耶。若與無色法威勢縁時。與
色法作威勢縁亦爾者。一切法皆是無色耶」
阿毘曇者作如是説。法生時有因故生。滅時
有因故滅。有縁故生。有縁故滅。有事故生。有
事故滅。譬喩者作如是説。法生時有因故生。
法滅時無因故滅。有縁故生。無縁故滅。有事
故生。無事故滅。我不説滅法有因縁應説。喩
如射箭空中。去時用力。墮時不用力。誰作其
因。如陶家輪。轉時用力。住時不用力。誰作其
因。評曰。不應作是説。如前説者好。問曰。若
然者譬喩者説喩云何通。答曰。此不必須通。
所以者何。此非修多羅毘尼阿毘曇。不可以
世間現喩難賢聖法。世俗法異。賢聖法異。若
欲通者當云何通。答曰。彼箭墮亦有因。以何
爲因。箭去時若楯等種種餘物障礙使墮。即
是其因。設無障礙者。用力射時。即是其因。若
無射者。何由而墮。如是陶家輪轉。若以手等
餘物持令不行。即是其因。設無手等持者。先
用力轉時。即是其因。若無轉者。何由而住。問
曰。若法生亦有因。滅亦有因。乃至廣説。何以
生時不滅。滅時不生。尊者和須蜜説曰。生時
和合異。滅時和合異。復有説者。法生時作縁
異。法滅時作縁異。云何生時異。生時作縁則
隨順。滅時作縁則不隨順。猶如外國皆夏安
居時。多持衣鉢從一寺至一寺。爾時諸賊善
取其相。此諸比丘。出在曠野有人之處。諸賊
親近禮拜而隨順之。前至嶮難無人之處。劫
其衣鉢而不隨順。彼亦如是
一法與多法。作所作因。多法亦與一法作所
作因。問曰。一法與多法作因時。爲如一法與
耶。爲如多法與耶。多法與一法作因時。爲如
多法與耶。爲如一法與耶。若如一法與多法
作因者。云何非一因果。若如多法與一法作
因者。云何一法不作多果。多法與一法作威
勢縁時云何作。爲如多法與耶。爲如一法與
耶。若如多法與一法作威勢縁者。云何不多
因多果。若如一法與者。云何多法作一法耶。
評曰。應作是説。一法如多法與威勢縁。多法
如一法與威勢縁。問曰。若然者云何多不作
一。一不作多。答曰。如我義。一亦作多多亦作
一。以所作因義。不以法體有異
過去法與未來現在法。作近所作因。義言過
去法語未來現在法言。若我不與汝等作所
作因者。則汝無因。一切有爲法。無有無因者。
現在法與過去未來法。作近所作因。義言現
在法語過去未來法言。若我不與汝等作所作
因者。則汝過去法無果。未來法無因。一切有
爲法。無有無果無因者。過去法是未來現在
法所作因。未來現在法。是過去法果。未來法
是過去現在法所作因。過去現在法。非未來
果。所以者何。果法若倶若在後。過去現在。於
未來法。不倶不在後。現在法與過去未來法。
作所作因。未來法作所作因。未來法與現在
法作果。過去法非果。所以者何。果法若倶若
在後。過去法於現在法。不倶不在後。色法
與色法。作所作因。作威勢果。色法與無色法。
作所作因及威勢果。無色法與無色法。作所
作因及威勢果。無色法與色法。作所作因及
威勢果。如是可見與可見。可見與不可見。
不可見與不可見。不可見與可見。作所作因
及威勢果。有對無對有漏無漏亦如是。有爲
法與有爲法。作所作因及威勢果。有爲法與
無爲法。作威勢果。不作所作因。無爲法與無
爲法。不作所作因。不作威勢果。無爲法與有
爲法。作所作因。不作威勢果。問曰。何以故有
爲法有因有縁。無爲法無因無縁。答曰。有爲
法性羸劣須因縁。無爲法性猛健不須因縁。
如人羸劣依他而住。如人猛健不依他住。彼
亦如是。復次有爲法有所作故須因縁。無爲
法無所作故不須因縁。如掘者須钁。
者須鎌。彼亦如是。復次有爲法隨世行。能
取果能知縁。故須因縁。無爲法不隨世行。廣
説如上。如人遠行須糧不遠行者不須糧。彼
亦如是。復次有爲法如王及眷屬。如因陀
羅及眷屬。故須因縁。無爲法如王。不如王
眷屬。如因陀羅。不如因陀羅眷屬。故不須
因縁。問曰。有爲法不生。爲是有爲留難故不
生。爲是無爲留難故不生耶。答曰。有爲留
難故不生。非無爲法。無爲法威勢縁不與他
不生法作留難。若生隨順作縁。如潢池邊。
剋木作師子口摩竭魚口。水在中流出。水不
流時。非此口中爲作留難。自有餘縁。令水不
流。水若流時。爲作所依。彼亦如是。問曰。無
爲法與有爲法二種縁。謂境界縁。威勢縁。無
爲法與他作近威勢縁時。爲與有縁者。爲與
無縁者。答曰。或有説者。與有縁者不與無縁
者。評曰。不應作是説。應作是説。與他作威勢
縁。等無有異如小豆聚境界縁。或與或不與。
有縁法則與。無縁法則不與
善法與善法。作近所作因善法與不善法。作
近所作因。不善法與不善法。作近所作因
不善法與善法作近所作因。善法與善法
作近所作因者。以善業故生大富長者商主
家。其家諸人好樂行善。以親近故亦好行善。
是名善與善作近所作因。善與不善作近所
作因者。以善業故生王若大臣家。其家諸人
好行諸惡。以親近故亦好行諸惡。是名善與
不善作近所作因。不善與不善作近所作因
者。以不善業故生惡戒家。以親近故常作諸
惡。是名不善與不善作近所作因。不善與善
作近所作因者。以不善業故身生重患。以厭
患故修行於善。是名不善與善作近所作因」
内法與内法作近所作因。内法與外法。外法
與外法。外法與内法。作近所作因。内法與内
法作近所作因者。如一人能供足多人。内法
與外法作近所作因者。如人種外種子。外與
外者。如糞土水等長養苗稼。外與内者。如以
飮食等長養衆生身。如是衆生數與衆生數。
衆生數與非衆生數。非衆生數與非衆生數。
非衆生數與衆生數。廣説如上
一趣能長養五趣。如多人食一羊肉。或有行
善或有行惡。行善者能長養二趣。謂天趣人
趣。行惡者長養三趣。謂地獄畜生餓鬼
問曰。如一人殺生一切衆生盡與作所作因。
何以有得殺罪有不得者。答曰。若作殺方便。
亦滿殺果得殺罪。若不作方便。不滿殺果。不
得殺罪。復次若有惡心。而得殺罪。若無惡心
殺心。不得殺罪。問曰。如一衆生不與取一切
衆生與作所作因。何以有得不與取罪。有不
得者。答曰。若作方便。滿其果者。得不與取罪。
不作方便。不滿其果。不得不與取罪。復次若
以貪心取他物想。得不與取罪不者不得」
問曰。如外物是一切衆生威勢所生。何以或
於他邊得不與取罪。或不得耶。答曰。有功
用果威勢果者。是人邊得不與取罪。*唯有威
勢果無功用果者。是人邊不得不與取罪。復
次於物作己有想。是人邊得罪。於物不作己
有想者。是人邊不得罪。問曰。威勢果。功用
果。有何差別。答曰。作者是功用果。食者是威
勢果。如農夫種。作者是功用果非威勢果。
食其子實者。是威勢果非功用果
問曰。如四天下須彌山等外物。是一切衆生
業威勢故生。衆生有得涅槃者。此物等何故
不減少耶。尊者和須蜜説曰。有餘世界衆生
來生此間。以其業勢力故。使不減少。復次是
一切衆生業勢力故生。設令*唯有一衆生在。
猶不減少。所以者何。彼亦有業威勢。在其中
故。何況阿僧祇那由他衆生在。如尊貴人。業
威勢故。生園林樓觀象馬車乘。如是衆生數
非衆生數物等。其人雖死此物不減。彼亦如
是。尊者佛陀提婆説曰。以過去業故。所以不
減少。問曰。如一轉輪聖王。王四天下。而得自
在。彼是何業報耶。答曰。是造生處業果報。問
曰。爲所作因多。爲所作因果多。答曰。所作因
多。非所作因果。所以者何。所作因是一切法。
所作因果是有爲法以是事故。作如是論。頗
法非是因非次第非境界非威勢耶。答曰。有
自體於自體是也。於他體有耶。答曰。有有爲
於無爲。無爲於無爲
佛經説有三種威勢。所謂世威勢我威勢法
威勢。世威勢者。猶如有一煩惱現在前境界
易得。爲世人譏嫌故。不作惡業。我威勢者。猶
如有一煩惱現在前境界易得。爲我不墮惡
道故。不作惡業。法威勢者。猶如有一煩惱現
在前境界易得。彼以多聞故。不作惡業。亦令
世人不譏嫌故。不作惡業。問曰。此三何以説
名威勢。答曰。以能近生善法故。一切衆生。威
勢盡故死。除佛世尊威勢不盡而般涅槃
問曰。所作因爲有増減不。答曰有。如有多人
挽大材時。其中或有盡手足力者。有不多用
力者。如竪大塔住時。糺索其中。有急有緩。
如是等是名外法有増減。如與親里所作因
及供給所須。則勝他人。是名内法有増減
若是因縁。亦是次第縁。亦是境界縁。亦是威
勢縁。如是一一縁。應次第有四縁義。問曰。若
然者云何有四縁體。答曰。以所作故有四。非
以物體故有四。其事云何。如前刹那使後刹
那増長。名曰因縁。前作次第縁。令後者生名
次第縁。後能縁前是境界縁。不爲他作障礙
是威勢縁。因縁如種子法。次第縁是開導法。
境界縁是執杖法。威勢縁是不障礙法。總而
言之因縁有四縁義。非一一法從因縁生。盡
有四縁義
問曰。因之與縁。有何差別。尊者和須蜜説曰。
因即是縁。若有此則有是。亦是因亦是縁。世
尊亦説。阿難有如是因如是縁。如是作生。爲
老死因。問曰。若有此則有是。是因是縁者。如
人見瓶生覺心。瓶是覺因耶。答曰。不以有瓶
是覺因。所以者何。自有瓶不生覺心。和合乃
生覺心。和合是覺縁非瓶。復有説者。和合是
因。和合事是縁。問曰。若一不爲因。多亦不爲
因。答曰。如一一事。不能爲因。和合衆事。則
能爲因。其事云何。如一一事不名和合。衆事
集故乃名和合。彼亦如是。復有説者。相似是
因。不相似是縁。相似者如麥似麥。如火似火。
問曰。麥與麥牙。有何相似。答曰。總而言之
麥是*牙因。問曰。若然者四大因等。總而言
之亦是*牙因耶。復有説者。近者是因遠者是
縁。問曰。若然者因之與縁。無有差別。所以者
何。如心次第生善心是因。不名爲縁耶。復
有説者。不共者是因。共者是縁。問曰。若然者
麥亦是*牙。亦是爛壞。彼復是縁耶。如眼是
眼識生處。不共餘識。彼眼復是眼識因耶。復
有説者。生是因隨生是縁。問曰。若然者生不
是縁。隨生不是因耶。復有説者。自體長養是
因。他體長養是縁。問曰。若然者現在善心。縁
於善法。*唯名爲因。不名爲縁耶。尊者佛陀
提婆説曰。作是因所作是縁。復有説者。相似
是因。不相似是縁復有説者。近者是因遠者
是縁。如近遠彼此亦如是。此所作因。定是一
切法果。是威勢果。問曰。若有相應因亦有共
生因耶。答曰。若有相應因亦有共生因。頗有
共生因無相應因耶。答曰。有不相應法共生
因。若有相應因。亦有相似因耶。若有相似因。
亦有相應因耶。乃至廣作四句。有相應因無
相似因者。未來世相應因。有相似因無相應
因者。不相應法相似因。有相應因亦有相似因
者。相應法相似因。無相應因亦無相似因者。
除上爾所事。若有相應因。亦有一切遍因耶。
若有一切遍因。亦有相應因耶。乃至廣作四
句。有相應因無一切遍因者。未來世相應因。
過去現在非一切遍相應因。一切遍因非相應
因者。不相應法一切遍因。相應因一切遍因
者。相應法一切遍因。非相應因非。一切遍因
者。除上爾所事。若有相應因。亦有報因耶。若
有報因。亦有相應因耶。乃至廣作四句。有相
應因無報因者。無記無漏相應因。有報因無
相應因者。不相應法報因。有相應因亦有報
因者。相應報因。非相應因非報因者。除上爾
所事。若有相應因亦有所作因耶。答曰。若相
應因。亦有所作因。頗有所作因無相應因耶。
答曰。有諸不相應法所作因。若有共生因亦
有相似因耶。答曰。若有相似因。亦有共生因。
頗有共生因無相似因耶。答曰。有未來世共
生因。若有共生因亦有一切遍因耶。答曰。若
有一切遍因。亦有共生因。頗有共生因無一切
遍因耶。答曰。有非一切遍共生因。若有共生
因亦有報因耶。答曰。若有報因者。亦有共
生因。頗有共生因非報因耶。答曰有。無記無
漏共生因。若有共生因亦有所作因耶。答曰。
若有共生因。亦有所作因。頗有所作因非共
生因耶。答曰有。無爲法所作因。若有相似因
亦有一切遍因耶。答曰。若有一切遍因亦有
相似因。頗有相似因無一切遍因耶。答曰有。
非一切遍相似因。有相似因。亦有報因耶。若
有報因亦有相似因耶。乃至廣作四句。有相
似因無報因者。無記無漏相似因。有報因無
相似因者。未來世報因。有相似因亦有報因
者。過去現在報因。非相似因非報因者。除
上爾所事。若有相似因亦有所作因耶。答曰。
若有相似因亦有所作因。頗有所作因非相
似因耶。答曰有。未來世無爲法所作因。若有
一切遍因。亦有報因耶。若有報因。亦有一切
遍因耶。乃至廣作四句。一切相遍因非報因
者。無記一切遍因。有報因非一切遍因者。未
來世報因。過去現在非一切遍報因。一切遍
因報因者。一切遍報因。非一切報因非報因
者。除上爾所事。若有一切遍因。亦有所作因
耶。答曰。若有一切遍因。亦有所作因。頗有所
作因。非一切遍因耶。答曰有。未來世過去現
在非一切遍無爲法所作因。若有報因。亦有
所作因耶。答曰。若有報因。亦有所作因。頗有
所作因。非報因耶。答曰有。無記無漏所作因」
問曰。此六因。幾色幾非色。答曰。二是非色。
謂相應因。一切遍因。餘是色非色。如色非色。
相應不相應。有依無依。有勢用無勢用。有縁
無縁。有對無對。可見不可見。當知亦如是。
問曰。此六因。幾有漏幾無漏。答曰。二有漏。
謂一切遍因報因。餘有漏無漏。問曰。此六因。
幾有爲幾無爲。答曰。五是有爲。相應因乃至
報因。一是有爲無爲。謂所作因。問曰。此六
因。幾過去幾現在幾未來。答曰。二是過去現
在謂相似因一切遍因。三在三世。謂相應因共
生因報因。一在三世亦不在世。謂所作因。問
曰。此六因。幾善幾不善幾無記。答曰。一是不
善無記謂一切遍因。一是善不善謂報因。餘
是善不善無記。問曰。此六因。幾欲界繋乃至
不繋。答曰。三是三界繋。謂一切遍因報因。
餘是三界繋不繋。問曰。此六因。幾學幾無學
幾非學非無學。答曰。二是非學非無學。謂一
切遍因報因。餘是三種。問曰。此六因。幾見道
所斷幾修道所斷幾無斷。答曰。一是見道所
斷謂一切遍因。一是見道修道斷。謂報因餘
是見道斷修道斷不斷。問曰。此六因。幾染汚
幾不染汚。答曰。一是染汚。謂一切遍因。餘是
染汚不染汚。如染汚不染汚。有過無過黒白。
隱沒不隱沒退不退。當知亦如是。問曰。此六
因。幾有報幾無報。答曰。一是有報謂報因。餘
是有報無報相應因共生因。現在世一刹那
頃。取果與果。相似因。一切遍因。所作因。現
在取果。過去現在與果。一刹那取果。多刹
那與果。報因現在取果。過去與果。一刹那取
果。多刹那與果。若心有使使有使心。彼使使
此心耶。乃至廣説。問曰。何故作此論。答曰。
爲止一心者論故。彼作是説。有使心無使心。
即是一心。所以者何。聖道生時。與使相妨。
不與心相妨。如治刀法。與垢相妨。不與刀相
妨。如衣器鏡垢。與治法相妨。不與衣器鏡等
相妨。如是聖道生時。與使相妨。不與心相妨。
乃至聖道未生心則有使。聖道若生心則無
使。我人論者作如是説。人縛人解非法縛解。
尊者曇摩多羅作如是説。諸使不相應使。亦
不縁使。彼作是説。若作縁使相應使無漏法。
若作相應使。一切時恒使無不與心心數相
應時。以是事故。欲止他義。欲顯己義。欲現
與法相相應義故。而作此論也
若心有使者。有五種心名有使。見苦所斷心。
乃至修道所斷心。以二事故。心名有使。一以
使性。二以伴性。見苦所斷心。見苦所斷使。有
二事使性伴性。見集所斷一切遍使有使性。
餘使無使性伴性。見集所斷心。見集所
使。有二事使性伴性。見苦所斷一切遍使有
使性。餘使無使性伴性。見滅所斷心。見滅所
斷使。有二事使性伴性。見苦見集所斷一切
遍使有使性。餘使無使性伴性。見道所斷亦
如是。修道所斷心。修道所斷使。有二事使性
伴性。見苦見集所斷一切遍使有使性。餘使
無使性伴性。見苦所斷心。與一切遍相應。不
一切遍相應。見集所斷亦如是。見滅所斷心。
有漏縁使相應。無漏縁使相應。見道所斷亦
如是。修道所斷心。染汚不染汚。彼見苦所斷
一切遍使相應心。見苦所斷一切遍使。有二
事使性伴性。見苦所斷不一切遍使。見集所
斷一切遍使有使性。餘使無使性伴性。見苦
所斷不一切遍使相應心不一切遍使。有二
事使性伴性。見苦見集所斷一切遍使。有使
性無伴性。餘使倶無。見集所斷亦如是。見滅
所斷有漏縁使相應心。見滅所斷有漏縁使。
有二事使性伴性。見苦見集所斷一切遍使。
有使性無伴性。餘使倶無。見滅所斷。無漏縁
使相應心。見滅所斷無漏縁使倶有。見滅所
斷有漏縁使。見苦見集所斷一切遍使。有使
性無伴性。餘使倶無。見道所斷亦如是。修道
所斷染汚心。修道所斷使倶有。見苦見集所
斷一切遍使。有使性無伴性餘使倶無。修道
所斷不染汚心。修道所斷使。見苦見集所斷
一切遍。有使性無伴性性。餘使倶無。彼見
苦所斷心有十種。謂五見相應心。疑愛恚慢。
不共無明相應心。見集所斷心有七種。謂二
見相應心。疑愛恚慢。不共無明相應心。見滅
所斷亦如是。見道所斷心有八種。謂三見相
應心。疑愛恚慢。不共無明相應心。修道所斷
有五種。謂愛恚慢。不共無明相應心。不染汚
善無記相應心。彼身見相應心。身見身見相
應無明。有二事。有使性伴性。餘見苦所斷使。
見集所斷一切遍使。有使性無伴性。乃至見
苦所斷慢使亦如是。見苦所斷不共無明相應
心。見苦所斷不共無明使。有二事使性伴性。
餘見苦所斷使。見集所斷一切遍使。有使性
無伴性。餘使倶無。見集所斷。亦應如是説。見
滅所斷邪見相應心。見滅所斷邪見邪見相
應無明。有二事使性伴性。見滅所斷有漏縁
使。見苦集所斷一切遍使。有使性無伴性。疑
相應心。當知亦如是。見滅所斷見取相應心。
見滅所斷見取。見取相應無明倶有。餘見滅
所斷有漏縁使。諸一切遍有使性無伴性。餘
倶無。見滅所斷愛恚慢。當知亦如是。見滅所
斷不共無明相應心。見滅所斷不共無明使
倶有。見滅所斷有漏縁使。諸一切*遍。有使
性無伴性。餘使倶無。見道所斷。亦應如是説。
修道所斷愛相應心。修道所斷愛。愛相應無
明倶有。餘修道所斷使。諸一切*遍。有使性
無伴性。餘使倶無。修道所斷恚慢。當知亦如
是。修道所斷不共無明相應心。修道所斷不
共無明倶有。餘修道所斷使。諸一切遍使。有
使性無伴性。餘使倶無。修道所斷不染汚心。
修道所斷使。諸一切遍使。有使性無伴性。餘
使倶無。所説是集要毘婆沙。若心有使。三界
有五種。使有使心。三界亦有五種
若心有使使有使心。彼使使此心耶。答曰。或
使或不使。云何使。答曰。諸使未斷彼使使此
有使心。云何不使。答曰。諸使斷。彼使不使。
此有使心。所以者何。諸使未斷故使。斷故不
使
問曰。何故縁使未斷。名有使心。斷則不有。相
應使斷與不斷。恒名有使心耶。答曰。先作是
説。以二事故。心名有使。一是使性。二是伴
性。諸縁使與心。是名使性。不名伴性。若彼
得斷。彼使性義亦斷。相應使有二事使性伴
性。彼若得斷。使性則斷。伴性不斷。不能除心
伴性。如去文闍草皮。尊者和須蜜説曰。相應
使心。染汚縁使心。不染汚相應使無別異。縁
使不爾。相應使覆蔽心。縁使不爾。相應使同
所依。同一行。同一縁。縁使不爾。相應使
與心同一生一住一滅。縁使不爾。亦同一果
一依一報。縁使不爾。相應使與心倶生。縁使
不爾。無有能除心相應使。如去文闍草皮」
設使使心即使使。彼有使心耶。答曰。或是彼
非異。或是彼是異。是彼非異者。或有説者。具
縛凡夫染汚心。評曰。不應作是説。所以者
何。具縛者可爾。不具亦可爾。染汚心可爾。不
染汚心亦可爾。應作是説。若心不斷。是説爲
使所使。心名有使。若不爲使所使。是説心名
無使。是彼是異者。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若心
見苦所斷。見集所斷縁。是彼者見集所斷使
所使。是異者。見苦所斷不使。問曰。以何等
故。他種説是彼自種説是異。答曰。是故先作
是説。設使使心即彼使有心。彼見集所斷使
縁使故。説是彼見苦所斷不使故説是異。復
有説者。是異者置異處故。云何置異處。斷故
説置異處。復有説者。本得自在隨意所作。今
者已斷。是故説異。復有説者。今已斷故。更無
所爲。猶如死人。是故説異復有説者。聖道力
使彼異故説異。問曰。修道中亦有是彼是異
何故不説。答曰。或有説者。應説而不説者。當
知此義是有餘説。復有説者。若他種是彼自
種是異。此中説之。修道所斷自種。是彼自種
是異。是故不説。問曰云何縁使。云何相應使。
罽賓沙門作如是説。諸使隨所行。如愛於境
界愛樂可適。廣説餘使。隨所行亦爾。相應使
者。如同罪同繋。西方沙門作如是説。繋縛義。
是縁使。親近義。是相應使。尊者婆已説曰。以
四事故使名所使。一墮惡意。二如火熱。三如
煙塵垢。四是呵責。墮惡意者。如一人作惡令
多人亦作。以一煩惱故。令多心心數法盡墮
惡意。如火熱者。如火燒鐵丸所著器中其器
皆熱。如是煩惱從何心品生令彼皆熱。如煙
塵垢者。如煙塵垢所著之處令彼皆汚。如是
諸煩惱。隨彼生處。令彼心垢汚。呵責者。如一
比丘作惡令僧受呵責。如是諸使。隨彼生處。
令彼心受呵責。云何相應使。答曰。如縁使所
使。相應使亦爾。問曰。相應使無縁。云何説如
縁使。答曰。相應使雖無縁。有如上四過。問
曰。過去未來使能使不耶。答曰。能使。若不
使者。無染心現在前。應是無使。人復有説
者。出生諸得。如火出煙。過去未來諸結出生。
諸得亦復如是。復有説者。若不使者。則違佛
經。如經説。佛告摩勒子比丘童子。不知欲事
況起欲心。然爲欲愛所使。復有説者。以五事。
故。過去未來使所使。一不斷其因。二得不斷。
三不轉其器。四不知縁。五不得對治
若心有使。使有使心。彼使此心當斷耶。此説
縁使當斷。諸使於縁可制伏。相應使不可制
伏。如去文闍草皮。若心有使。乃至廣説。云何
斷諸使。於縁不斷。不應作是説。諸使於縁不
斷。所以者何。先已問故。應作是説。諸使不斷
當斷。云何不斷。諸使已斷。及相應使。諸使云
何斷。答曰。諸使縁斷。先已現義先已現義者上
言縁使當斷者

今欲説文。諸使於縁生過患。是故制伏於
縁。如人好樂博奕喜入酒舍婬舍而可制伏。
如是諸使於縁生過患。亦可制伏。如是汝語
諸使縁斷耶。此是定他之言。若不定他言。説
他過患。反生自過。彼作是説。答曰。如是若作
是説。諸使見滅見道所斷無漏縁。此使云何
斷。若言此相應使斷。先定言諸使縁斷非相
應使。若如所説諸使縁斷者。諸使於縁不生
過患應作是説。諸見滅見道有漏縁使。此使
當斷。此使若斷。彼使亦斷。如樹有根莖葉等
滋茂。若斷其根莖等。更不滋茂。彼亦如是。問
曰。若然者。先定言諸使縁斷。今則明後縁使
斷。復有説者。如是使縁斷耶。答曰。諸使若見
所縁則斷。若作是説。諸使見滅見道有漏縁
使。此使云何斷。若見苦集斷。此使非見苦集
時斷。若見滅道斷。此使則不縁滅道應作是
説。諸見滅道無漏縁使若斷。彼使亦斷。所以
者何。有漏縁使。依無漏縁使。而得増長。若彼
無漏縁使斷。此亦斷。如人依材得立。若去其
材。是人必墮。彼亦如是。問曰。若然者先定言
諸使見縁斷今則明縁使斷。答曰。若爾有何
過。諸使見縁則斷。何況所縁斷而彼不斷耶。
如果依樹。動樹則墮。何況斷根而不墮耶。彼
亦如是。復有説者。如是使縁斷耶。答曰。諸使
有縁道所斷評曰不應作是説所以者何。世
尊説。此八聖道。能斷去來今苦。永無生分。滅
盡離欲得寂滅涅槃有縁道。無縁道。倶能斷
使。尊者奢摩達多説曰。以四事故諸使斷。一
以縁斷故。二以後縁故。三以展轉相縁故。
四得對治故。以縁斷者。見滅道所斷有漏縁
使。以後縁斷者。自界使斷。他界縁使亦斷展
轉縁斷者。餘有漏縁使。得對治斷者。隨所得
對治。即以斷彼使。復有説者。以四事故諸使
斷。一知縁故斷。二斷縁。三斷後縁。四得對治
斷。亦應廣説
設使心當斷。彼心有此使耶。答曰。或是彼非
異。或是彼是異。云何是彼非異。答曰。若心無
染。修道所斷。是彼縁使非異相應使使所使。
所以者何。以體無使故。是彼是異者染汚心。
是彼者縁使所使。是異者共住不相離。問曰。
以何等故相應使説是異。答曰。是故先作是
説。設使心當斷。彼心有此使耶。諸縁使説是
當斷。彼心説有使莫謂諸當斷者。是心有使。
諸不斷者。如相應使非心有使。欲現決定義
故。亦説心有使。復有説者。彼相應使。雖不與
心可斷。而於縁可斷。伏復有説者。欲生論本。
故作是説。是彼者縁使。是異者相應使。頗使
斷慧不見所縁。慧見所縁使不斷。乃至廣作
四句。使斷慧不見所縁者。見諦道中。見欲界
苦集時。斷他界縁使。見滅道時。斷見滅道所
斷有漏縁使修道中。以滅道法智離欲時。斷
修道所斷使。慧見所縁使不斷者。見色無色
界苦集時。欲界他界縁使。見苦時見集所斷
界縁使。見滅道所斷有漏縁使。修道所斷
使見集時。當知亦如是。修道中以苦智集智
等智離欲時。見道所斷有漏縁使。以滅智道
智離欲時。無漏縁使。使斷慧見所縁者。見苦
見集時。自界縁使。見滅道時。無漏縁使。修道
中以苦智集智等智離欲時。斷修道所斷使。
使不斷慧不見所縁者除上爾所事。頗一刹
那頃。使斷慧不見所縁。慧見所縁使不斷。乃
至廣作四句。使斷慧不見所斷者。一品欲乃
至離多分欲。道法忍現在前時。彼斷欲界見
道所斷有漏縁使。慧見所縁使不斷者。先所
斷道諦所斷無漏縁使。使斷慧亦見所縁者。
斷見道所斷無漏縁使。使不斷慧不見所縁
者。先所斷見道有漏縁使。道比忍亦應作如
是四句。見滅時亦作如是二四句。頗使滅身
作證慧不見滅。身不作證慧見滅。乃至廣作
四句。初句者見苦時斷見苦所斷使。見集時
斷見集所斷使。見道時斷見道所斷使。修道
中以苦智集智道智等智離欲。斷修道所斷
結。第二句者。見滅時見苦見集見道所斷使。
第三句者。見滅時斷見滅所斷使。修道中以
滅智離欲。第四句者。除上爾所事。頗一刹那
頃。使滅身作證慧不見滅。慧見滅身不作證。
乃至廣作四句。以滅法智。得斯陀含果時。使
滅身作證慧不見滅者。色無色界見道所斷
使。慧見滅身不作證者。欲界餘不斷使。身作
證慧見滅者。欲界先所斷使。及今所斷使。非
身作證非慧見滅者。色無色界修道所斷使。
云何縁斷因識。乃至廣説。此中所説識者。所
縁斷因亦斷。諸作是説。自種不與自種。作
遍因者。此説縁斷因識因都斷。其事云何。苦
智已生。集智未生。若心集諦所斷。苦諦所斷
縁。此説因都斷所縁都斷縁斷因識。是時集
諦所斷心縁。集諦所斷縁滅道修道所斷。此
心因都斷所縁不斷。是時集諦所斷心縁。苦
集滅道修道所斷。此心因都斷所縁。有斷不
斷。諸作是説。自種與自種。作遍因者。是説他
種因斷縁斷因識。其事云何。苦智已生。集智
未生。若心集諦所斷苦諦所斷縁。是名縁斷
因識。所以者何。苦諦所斷是彼因。是彼所縁。
彼已倶斷故。名縁斷因識。若以苦諦所斷言
之。是縁斷因識。若以集諦所斷言之。因有斷
不斷縁斷。是時集諦所斷心縁集滅道修道
所斷因有斷不斷所縁不斷。是時集諦所斷
心。縁苦所斷。乃至修道所斷因。有斷不
斷。所縁亦有斷不斷。如此現義。今當説
縁斷因識幾使。答曰。十九一心耶。答曰。不
也。未離欲界欲。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若心集
諦所斷苦諦所斷縁。此心爲欲界集諦所斷
七使所使。已離欲界欲。未離色界欲。乃至彼
識爲幾使所使。答曰。色界集諦所斷六使。問
曰未離欲界欲亦可爾。何以説離欲界欲耶。
答曰是中説現前行時。不説成就色界使現
在前時。要離欲界欲。非不離欲。是故説現前
行時。不説成就離色界欲未離無色界欲。評
曰。不應説未離無色界欲。所以者何。若集智
未生。當知未離無色界欲。應作是説。離色界
欲。苦智已生集智未生。乃至廣説。彼識幾使
所使。答曰。無色界集諦所斷六使。問曰修
道中亦有縁斷因識。其事云何。答曰如上上
使斷餘八種心。是縁斷因識。所以者何。彼上
上斷使。亦是因亦是所縁。乃至八種斷餘一
種未斷八種。於一種。亦是因亦是所縁。何故
不説耶。答曰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是有
餘説。復有説者。他種爲因他種爲縁。是他種
識。是中説之。彼三種盡在修道中。彼雖有九
種而盡在修道中。是故不説
問曰以何等故。諸因次第説使。答曰以是阿
毘曇藏故。應以十四事了知阿毘曇。何等十
四。六因四縁攝相應成就不成就。若了知此
十四事。名了知阿毘曇。復有説者。應以七事
了知阿毘曇。一善知因。二善知縁。三善知總
相。四善知別相。五善知攝不攝。六善知相應
不相應。七善知成就不成就。若於七法善知
者。當知於阿毘曇亦善。於七法善者名阿毘
曇人。非謂但誦持其文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二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三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揵度人品第三
一人此生十二支縁。幾在過去幾在未來幾
在現在。如是章及解章義。此中應廣説優波
提舍。問曰何故作此論。答曰爲止他義故。如
毘婆闍婆提説縁起是無爲法。問曰彼以何
義故説縁起是無爲法。答曰彼依佛經。佛經
説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如來成等
正覺。爲他顯現乃至廣説。彼以是義故説縁
起法是無爲。爲止如是説者意故。縁起法墮
在世中。若墮在世。當知縁起法定是有爲非
是無爲。所以者何。無有無爲法墮在世中。問
曰若縁起是有爲法。彼經云何通。若佛出世。
若不出世。法住法界。乃至廣説。答曰應知彼
經意趣。問曰彼經意趣云何。答曰彼經説因
果決定義故。若佛出世若不出世。無明常是
行因。行常是無明果。如是乃至生是老死因。
老死是生果。如此義是彼經意趣。若如汝所
解。彼經意趣。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地常堅相。
乃至風常動相。四大可是無爲法耶。若佛出
世若不出世。色常色相。乃至識常識相。如是
諸陰。復是無爲法耶。若佛出世若不出世。訶
梨勒果迦中伽盧醯尼藥。常是苦味。復是無
爲法耶。如汝所説。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四大
諸陰。訶梨勒果迦中伽盧醯尼藥等。常是有
爲。如是縁起法。若佛出世若不出世。雖住法
界亦應是有爲。非是無爲。是故爲止他義欲
顯己義。亦欲現法相相應義故。而作此論」
一人此生乃至廣説。彼尊者於此中。欲明五
種義故。一者何以唯説一人。二者爲説何等
人。三者何以説此生。四者爲説何等生。五者
説何現在。唯説一人者。欲去經文煩鬧過故。
若説一切衆生經文則煩。欲令無煩過故唯説
一人。如説一人當知一切衆生亦爾。爲説何
等人者。若人經歴十二支縁。猶如登石亦如
上梯。若過去無明行起現在前。能生現在識
名色六入觸受。若現在愛取有起現在前。能
生未來生老死者。説如此人。若過去無明行
起現在前。能生現在識名色六入觸受。若現
在愛取有不起現在前。不能生未來生老死
者。此中不説如此人。若過去無明行。乃至能
生未來生老死者。此中説之。如智揵度中所
説。學人成就八種道迹。彼中爲説何等學人。
答曰若經歴諸禪三昧。猶如登石亦如上梯
者。先入有覺有觀定。次入無覺無觀定。次入
無色定。出無色定入滅盡定。出滅盡定起世
俗心。現在前者彼中説如此人若入有覺有觀
定。從彼定起。乃至入滅盡定。從滅盡定起。無
漏心現在前者。彼中不説。若入有覺有觀定。
從彼定起。乃至入滅盡定。從滅定起。有漏心
現在前。彼中説之。亦如經説。見此姊妹形容
端正。彼於後時羸痩老劣。復於後時見病著
床席。復於後時見其已死。經一日二日乃至
七日。復於後時見其色青。乃至骨節散壞。
彼中所説女人。要經上爾所時事。若不經上
爾所時事。彼中不説。此中説一人者要經歴
十二因縁。廣説如上。何以説此生者。若説現
在生。當知説過去未來亦爾。爲説何等生者。
通此一身以生名説。説何現在者。説此一生
現在。不説刹那現在。不説時現在
一人此生十二支縁。幾在過去。答曰二謂無
明行則止無前世所更事。二在未來謂生老
死則止無未來世生事。八是現在識。乃至有
則説因果相續。二是過去則止常見。二是未
來則止斷見。*八是現在則顯中道。問曰過去
亦有十二支縁。未來亦有十二支縁。現在亦
有十二支縁。何故説二在過去二在未來八
在現在耶。答曰現在法。以因推果以果推因。
現在以因推果者。現在愛取有。是未來生老
死因。生老死是其果。以果推因者。現在識
名色六入觸受果。此因是過去無明行。以現
在因推果。以現在果推因故。而作是説。此中
説衆生數縁起法。如波伽羅那經所説。云何
縁起法。答曰一切有爲法。問曰此説彼説有
何差別。答曰此説衆生數。彼説衆生數非衆
生數。此説有根法。彼説有根無根法。此説有
心法。彼説有心無心法。此説内法。彼説内外
法。此文不了義。彼文了義。乃至廣説。縁起法
有四種。一者刹那。二者相續。三者時。四者次
第。此説刹那。彼説相續。此説時。彼説次第。
問曰。此中何以唯説衆生數縁起法耶。答曰
彼尊者依佛經作論。佛經中説衆生數縁起
法。佛經是此論根本。是故彼尊者依佛經作
論。問曰如是因論生論。以何等故世尊經中。
唯説衆生數縁起法。不説非衆生數。答曰隨
順有義是支義。此支隨順有故。是故唯説衆
生數。不説非衆生數。如此經説衆生數縁起
法。當知餘經説有支。亦説衆生數縁起法。問
曰縁起法縁生法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者
無有差別。所以者何。如波伽羅那經所説。云
何縁起法。一切有爲法。云何縁生法。一切有
爲法。此義可爾。然亦應更求差別相。因是縁
起。果是縁生。如因果。事所事。相所相。成所
成。續所續。生所生。取所取。當知亦如是。復
有説者。過去是縁起。未來現在是縁生。復有
説者。過去是縁起。未來是縁生。復有説者。無
明是縁起。行是縁生。乃至生是縁起。老死是
縁生。復有説者。無明是縁起。老死是縁生。餘
十支是縁起縁生。復有説者。二在過去是縁
起。二在未來是縁生。餘支是縁起縁生。尊者
富那奢説曰。此中應作四句。或有縁起非縁
生。或有縁生非縁起。乃至廣作四句。縁起非
縁生者。未來法是也。縁生非縁起者。過去現
在阿羅漢最後死陰是也。縁起縁生者。除過
去現在阿羅漢死五陰。諸餘過去現在法是
也。非縁起非縁生者。無爲法是也。如法身經
所説。諸無明決定生行不相離常相隨。是名
縁起縁生。若無明不決定生行。或時相離不
相隨。是名縁生非縁起。乃至生老死。亦應如
是説。尊者和須蜜説曰。因是縁起。從因生法
是縁生。復次和合是縁起。從和合生是縁生。
復次起所起。生所生亦如是。縁起縁生是謂
差別
問曰此縁起法體性是何。答曰體是五陰。五
陰是縁起體。是性是我。是物是相。已説體性。
所以今當説。以何等故名縁起法。答曰或有
説者。體性可起待縁而起故名縁起。復有説
者。各各從異縁起故名縁起。復有説者。等從
縁生故名縁起。問曰諸法或從四縁生。或從
三縁生二縁生。云何等從縁生是縁起義耶。
答曰。即以是事故。等從縁生是縁起義。若法
應從四縁生者。三縁二縁則不能生。從三縁
生者。二縁四縁則不能生。從二縁生者。三縁
四縁則不能生。以是事故等從縁生。是縁起
義。復有説者。法生時除其自體。餘一切法與
威勢縁。以是事故等從縁生。是縁起義。復有
説者。等生是縁起義。如説一切衆生心等生
等住等滅。復有説者。一切衆生等同此縁。故
名縁起法。問曰如此衆生。或有前般涅槃者。
或有後般涅槃者。云何等同此縁耶。答曰前
般涅槃者。於縁起法前少後多。後般涅槃者。
於縁起法前多後少。以是事故等從同縁生。
是縁起義。此中説時縁起法。有十二時十二
支十二五陰。尊者奢摩達説曰。於一刹那頃。
有十二支縁。若以貪心殺生。彼相應愚是無
明。彼相應思是行。彼相應心是識。起有作業
必有名色。起有作業必有六入。彼相應觸是
觸。彼相應受是受。貪即是愛。彼相應纒是取。
彼身口作業是有。如此諸法生是生。此諸法
變是老。此諸法壞是死。此所説可爾。但此中
説時縁起。有十二時十二支十二五陰。不説
一刹那頃也。如識身經説。於前物愚故生愛。
愚即是無明。愛即是行。分別前物是識。與識
倶生四陰是名色。與名色相隨諸根是六入。
六入和合是觸。觸所更是受。受所樂是愛。愛
増廣是取。能得未來業是有。増長諸陰是生。
諸陰變是老。陰散壞是死内熱是憂。發聲哀
泣是悲。身心燋悸是苦惱。如是等事是大苦
陰。種種厄難。問曰前説此説有何差別。答曰
前説是一心。此説是多心。前説是一刹那後
是多相續
如施設經所説。云何無明。過去諸結是也。評
曰不應作是説。若然者諸法則離自相。應作
是説。云何無明過去諸結時。云何行過去諸
行時。云何識相續心及眷屬。云何名色。已受
生相續。未生四種色根。六入未具。一歌羅
羅。二阿浮陀。三卑尸。四伽那。五波羅奢呵。
如是等名曰名色。云何六入。已生四種色根。
具足六入。此諸根未能爲觸作所依。是時名
六入云何爲觸。此諸根已能爲觸作所依。未
別苦樂。不能避危害&T015430;火觸毒把刃及諸不
淨。是時名觸。云何爲受。能分別苦樂避諸危
害。不*&T015430;火觸毒不把刃。離諸不淨。能生
愛不起婬欲。於一切物不生染著。是時名受。
云何爲愛。具上三愛。是時名愛。云何爲取。以
貪境界故四方追求。是時名取。云何爲有。追
求之時起身口意業。是時名有。云何爲生。如
現在識在於未來。是時名生。云何老死。如現
在名色六入觸受在於未來。是時名老死。復
有説者。無明有二種。有破體無明。有不破體
無明。縁行有二種。有思有思所造。行縁識有
二種。有與悔倶有不與悔倶。識縁名色有二
種。有愛處有不愛處。名色縁六入有二種。有
報有長養。六入縁觸有二種。有對觸増語觸。
觸縁受有二種。有身受有心受。受縁愛有二
種。有婬欲愛有資生愛。愛縁取有二種。有從
見生有從愛生。取縁有有二種。有從内生有
從外生。有縁生有二種。有一刹那有通一身。
生縁老有二種。有眼所見有與慧所見。老
縁死有二種。有刹那死有一身死
如説無明因行。問曰以何等故。但説無明縁
行。不説無明因行耶。答曰或有説者。亦説無
明因行。如摩訶尼陀那經所説。佛告阿難。以
如是因如是縁如是事。生爲老死因。如生爲
老死因。乃至無明爲行作因亦如是。復有説
者。若説無明因行。但説因縁。不説餘縁。若説
無明縁行。則具説四縁。復有説者。若説無明
因行。唯説染汚行。若説無明縁行。則説染
汚不染汚行。問曰以何等故唯説無明縁行。
不説行縁無明。答曰或有説者。若説行縁無
明。則唯説縁不説因。復次此中説時縁起法。
前生者是無明後生者是行。問曰如無明是
十二支縁。何以但説無明縁行。答曰或有説
者。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乃至廣説。
復有説者。縁有二種。有近有遠。若説無明縁
行則説近縁。若於餘支則説遠縁。是中説近
不説遠。如近遠此生他生當知亦如是。復次
無明與行作縁隨順不同餘支。是故説與行
作縁不與餘支。如説行縁識。亦説名色縁識。
復説縁二生識。此三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
者。行縁識説業差別。名色縁識説識住差別。
二生識。説所依及境界差別。復有説者。
行縁識如初取時。名色縁識如守護時。縁二
生識如長養時。復有説者。行縁識説初相續。
名色縁識説已成立。縁二生識説成立已能縁
境界。復有説者。行縁識説行名色。名色縁識
説報名色。縁二生識説所依及縁境界。復有
説者。行縁識説惡趣識。名色縁識説人及六
欲天識。縁二生識説色無色界色識。尊者波
奢説曰。行縁識是中陰識。名色縁識是生陰
識。縁二生識是根本有識。復有説者。行縁識。
名色縁識説染汚識。縁二生識説染汚不染
汚識。如染汚不染汚。隱沒不隱沒。有過無過。
退不退。當知亦如是。問曰識縁名色名色縁
識有何差別。答曰識縁名色説初相續。名色
縁識已相續説成立。如是識縁名色説初生。
名色縁識説生已守護。復有説者。此展轉相
縁。如束葦相依而立。如御者與象展轉相依
能有所至。亦如船與船師展轉相依到彼岸。
問曰如化生。云何識縁名色。答曰此説胎生
不説化生也。評曰應説化生亦爾。如化生者。
初得諸根。未猛利時。説是識時。後若猛利説
名色。名色縁六入。問曰如名色在六入内。何
故言名色縁六入耶。答曰如先説。未得四種
色根。六入未具歌羅羅阿浮陀卑尸伽那波
羅奢佉時。是名名色時。六入縁觸。問曰此中
説六入縁觸。餘處復有説名色縁觸。復説縁
二生觸。此三有何差別。答曰六入縁觸。説所
依差別。名色縁觸。説所依及境界差別。所以
者何。一切外法和合。皆依於内。縁二生觸。説
現在觸。復有説者。六入縁觸説時觸。名色縁
觸即説觸體。縁二生觸。説三等觸。觸縁受。問
曰觸受是相應共有法。何故説觸縁受不説
受縁觸耶。答曰雖是相應共有法。自有法與
彼法。有隨順有不隨順。如觸與受作縁隨順。
受與觸作縁不隨順。如燈雖與照倶生。燈是
照因。照非燈因。彼亦如是。如向所説。此中説
時縁起法。觸是前時。受是後時。是故説觸縁
受。不説受縁觸受縁愛。問曰如樂受縁愛可
爾所以者何。爲稱意故。四方追求苦受。云何
與愛作縁。尊者和須蜜説曰。苦受與愛作
縁。勝於樂受不苦不樂受。其事云何。如世尊
説。爲苦受所逼。貪求樂受。受樂受故。爲欲愛
使所使。復有説者。三種受。盡能與愛作縁。其
事云何。義言曰樂受作如是説。我能使生有
相續。衆生以貪我故。四方追求。苦受作如是
説。我亦能使生有相續。爲我所逼。以貪樂故。
四方追求。不苦不樂受。作如是説。有苦樂受
處。我亦能使生有相續。何況第四禪已上無
苦樂處。而不能也。復有説者。三受悉能與愛
作縁。如識身經所説。不如實知三受。便生
於愛。問曰此三受云何與愛作縁耶。答曰愛
有五種。一求樂愛。二不欲離樂愛。三不生苦
愛。四速離苦愛。五愚愛。求樂愛者。未生樂
受。欲令生故生愛。不欲離樂愛者。已至樂
受。心不欲離故生愛。不生苦愛者。苦受未至。
欲令不生故生愛。速離苦愛者。已生苦*受。
欲令速滅故生愛。未生不苦不樂受。欲令生
故生愛。已生欲不失故生愛。亦能生於愚愛。
愛縁取。問曰受縁愛取中愛。此二有何差別。
答曰。初生愛名愛。愛増廣名取。復有説者。下
者名愛。上者名取。復有説者。若愛以*受爲
因。是名*受縁愛。以愛爲因。是名爲取。復有
説者。若愛是受果。是名受縁愛。若愛是愛果。
是名爲取。復有説者。若愛從受生。是名受縁
愛。若愛從愛生。是名爲取。復有説者。若愛能
生煩惱。是名受縁愛。若愛能生業。是名爲取。
問曰以何等故。前生縁起無明在初。後生縁
起愛在初耶。答曰或有説者。以此二結是根
本使。無明是過去縁起因。愛是未來縁起因。
復有説者。無明有六事。一通五種。二通六識。
三能起身口業。四是使性。五斷善根時。能作
堅強方便。六是一切遍愛有。五事如上所説。
唯非一切遍。以無明有六事故。在前生縁起
法初。以愛有五事故。在後生縁起法初。復有
説者。無明有三事故説在初。一常爲元首。二
與一切結相應。三是一切遍愛。於受生法中
勝故。説在後縁起法初。復有説者。無明有四
事。一縁有漏無漏。二縁有爲無爲。三是遍非
遍。四能縁自界他界。愛唯縁有漏縁有爲。是
不遍縁自界。以是事故。愛能生未來苦勝故。
説在後縁起法初。此中因事故略説。後當廣
説。有縁生。問曰以何等故。三有爲相中。生獨
説一支。老死共説一支耶。尊者波奢説曰。佛
知諸法相。餘無能過。乃至廣説。復有説者。隨
其事相故。法起時生勢用勝。法滅時老死勢
用勝。復有説者。法起時生能使此法相續成
立。老死能使不相續不成立。問曰以何等故。
病不立有支耶。答曰。或有説者。病無支相故。
復有説者。若一切衆生。一切時一切處有者
説支病。非一切衆生一切時一切處盡有。如
尊者婆拘羅所説。我於佛法中出家。年過八
十不曾有小頭痛。何況身病。如此欲界衆生
不盡有身病。況色無色界老死縁憂悲苦惱。
問曰憂悲苦惱。爲是有支非耶。答曰非也。所
以者何。有支既立憂悲等法。壞散有支。猶如
霜雹。是故非支。問曰如憂悲等法壞散有支。
猶如霜雹。十二有支盡爲作縁。何以唯説老
死耶。答曰或有説者。應作是説。無明縁行。乃
至憂悲苦惱。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有
説者。以終顯始故。復有説者。老死時生大憂
悲苦惱故。復有説者。當於爾時。行惡行者。生
大恐怖故。問曰無明爲有因不。老死爲有果
不。若有者。云何不有十三十四支縁耶。若無
者云何無明非是無因法。老死非是無果法
耶。答曰應作是説。無明有因。老死有果。但不
在有支中。何者是無明因。謂不正念思惟。何
者是老死果。謂憂悲苦惱。復有説者。無明有
因老死有果。體是有支。非不在有支中。是故
有支有非十三十四。無明因是何。謂老死。老
死果是何。謂無明。現在愛取是過去無明。現
在名色六入觸受。此四若在未來名老死。如
説受縁愛。當知説老死縁無明。十二支縁當
知猶如輪轉
應知有一種縁起法。如説云何縁起法。謂
一切有爲法。復有二種縁起法。所謂因果。復
有三種縁起法。所謂業煩惱體。行有是業。無
明愛取是煩惱。餘支是體。復有四種縁起
法。所謂無明行生老死。現在八支。應攝在過
去未來四支中。現在愛取攝在過去無明中。
現在有攝在過去行中。現在識攝在未來生
中。現在名色六入觸受攝在未來老死中。復
有五種縁起法。所謂愛取有生老死。過去現
在七支。應攝在現在未來五支中。過去無明
是現在愛取。過去行是現在有。現在識是未
來生。現在名色六入觸受是未來老死。復有
六種縁起法。過去因果。現在因果。未來因果。
復有七種縁起法。所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
觸受。諸未來現在五支。應攝在過去現在七
支中。現在愛取是過去無明。現在有是過去
行。未來生是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色
六入觸受。復有八種縁起法。所謂識乃至有。
過去未來四支。應攝在現在八支中。過去無
明是現在愛取。過去行是現在有。未來生是
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色六入觸受。復
有九種縁起法。如摩訶尼陀那經所説。復有
十種縁起法。如城喩經所説。復有十一種縁
起法。如智種中説。復有十二種縁起法。如餘
經處處中説十二有支
此十二支縁。煩惱爲業作縁。業爲苦作縁。苦
爲苦作縁。苦爲煩惱作縁。煩惱爲煩惱作縁。
煩惱爲業作縁。業爲苦作縁。苦爲苦作縁。如
説無明縁行。是名煩惱爲業作縁。行縁識是
名業爲苦作縁。識縁名色乃至觸縁受。是名
苦爲苦作縁。受縁愛是名苦與煩惱作縁。愛
縁取是名煩惱與煩惱作縁。取縁有是名煩
惱與業作縁。有縁生是名業與苦作縁。生
縁老死是名苦與苦作縁
此十二支縁。二是相續餘是三分。二是相續
者識與生。三分者業煩惱體。業者行與有。煩
惱者無明愛取。體者謂餘支。如業煩惱體。當
知三集三道亦如是
此十二支縁。如樹有根有體有花有果。無明
行是其根。識名色六入觸受是其體。愛取有
是其花。生老死是其果。此十二支縁。或有花
有果或無花無果。有花有果者。謂凡夫人學
人。無花無果者。謂阿羅漢
問曰此十二支縁。幾是刹那幾是相續。答曰
二是刹那。謂識與生。餘是相續。問曰十二支。
幾是染汚幾是不染汚。答曰。五是染汚。謂無
明識愛取生。餘是染汚不染汚。評曰此中説
時縁起法。應説是染汚不染汚。如前所説五
時。若是心心數法是染汚。餘染汚不染汚」
此十二支縁。幾在欲界幾在色無色界。答曰
或有説者。此中唯説欲界網生衆生。復有
説者。欲界有十二支。色界有十一支除名色
時。無色界有十支除名色六入時。色界應作
是説識縁六入。無色界應作是説識縁觸。評
曰應作是説。欲界有十二支。色無色界亦有
十二支。問曰如色界無名色。無色界無名色
六入。云何倶有十二支耶。答曰如初生色界
衆生。諸根未猛利。名名色時。無色界雖無色
有名。雖無色根。而有意根。彼應作是説。識縁
名。名縁意入。意入縁觸。以是義故一切處悉
有十二支縁
相似有支。還令相似有支相續。欲界有支。還
令欲界有支相續。色無色界亦如是。唯除
時。能令不相似支相續。其事云何。如生欲界
中未離欲。起欲界愛取有現在前。造未來生
老死。彼現在有一愛一取一有。未來有一生
一老死。離欲界欲。未離初禪欲。起初禪愛取
有現在前。造未來生老死。彼現在有二愛二
取二有。未來有二生二老死。如是乃至離無
所有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起非想非
非想處愛取有現在前。造未來生老死。彼現
在有九愛九取九有。未來有九生九老死。彼
人從欲界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彼本曾起
非想非非想地。現在愛取是過去無明有是
行。未來生是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意
觸受。諸餘地若現在。若未來諸支。彼亦不過
去。亦不現在。亦不未來。所以者何。若成就因
果則有過去未來現在。以不成就因果故。則
無過去未來現在。彼復從非想非非想處命
終。生無所有處。本曾起無所有處。現在愛取
有。愛取是過去無明。有是過去行。未來生是
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意觸受。諸餘地
若現在未來諸支。亦不過去未來現在。所以
者何。以成就因果故。則有過去未來現在。以
不成就因果故。則無過去未來現在。從無所
有處命終。乃至生欲界中。本曾起欲界愛取
有現在前。愛取是過去無明。有是過去行。未
來生是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色六入
觸受。諸餘地支若現在未來。非過去未來現
在。所以者何。若成就因果。則有過去未來現
在。若不成就因果。則無過去未來現在。生欲
界中。能造業増長。諸有無明現在時。現在有
一支即無明也。餘支在未來。無明時造諸行。
現在有二支謂無明行。十在未來。從行時至
識時。一在現在謂識也。二在過去謂無明行。
餘支在未來。乃至從取時至有時。二支在過
去謂無明行。二支在未來謂生老死。八在現
在識乃至有。尊者富那奢重明此義。若無明
行在現在。當知十支在未來。八在次生中。謂
識乃至有。二在第三生謂生老死。若生老死
現在前。十支在過去。八支在次前生中謂識
乃至有。二在前第三生謂無明行。若八現在
前。二在過去謂無明行。二在未來謂生老死。
佛經中處處説因縁法。或時説因。或時説果。
或時説因果。爲誰説因。爲誰説果。爲誰倶説。
答曰受化衆生凡有三種。有上中下根。爲上
根者説因。爲中根者説因果。爲下根者説果。
復有衆生。初學已學久學應隨爲説。或有衆
生。於因中果中因果中愚。若於因中愚者爲
説因。果中愚者爲説果。因果中愚者爲説因
果。問曰若爲下根衆生説縁起果。菩薩於一
切衆生中其根最勝。以何等故觀縁起果。答
曰或有説者。彼隨順觀法故。所以者何。菩薩
見老病死作是思惟。此老病死何縁而有皆由
有生。乃至廣説。復有説者。菩薩見老病死厭
世出家。既出家已隨其本心觀生老死。復有
説者。隨順得正決定故菩薩得正決定時先觀
於果。何況未得正決定不先觀也。復有説者。
如先所説。爲初學者説果。菩薩於最後生名
爲初學。雖曾無數劫觀因縁法。後若觀時還
從本始。如人先雖數數上樹。後若上時還從
根上。彼亦如是。復有説者。欲燒増長有樹使
無餘故。如人以火先燒樹端至根乃止。彼亦
如是。尊者波奢説曰。不以菩薩觀因縁果故
名爲下根。然有二種人。有隨見行有隨愛行
若隨見行者。依空三昧得正決定觀縁起因。
隨愛行者。依無願三昧得正決定觀縁起果。
菩薩雖隨愛行。能依空三昧得正決定觀縁起
果。菩薩厭老病死苦。於諸生死不生欲樂。問
曰何故菩薩不觀無明行耶。答曰或有説者。
先已廣略觀故。觀愛取時即是觀無明。觀有
時即是觀行。以是事故名先已觀。乃至廣説。
問曰若然者。觀老死時即是觀名色六入觸
受。觀生時即是觀識。何以復更觀耶。答曰先
是略觀後是廣觀。先不分別後是分別。問曰
若然者。識無廣略何以重觀耶。答曰雖無廣
略。菩薩畏於生故是以重觀。所以者何菩薩
厭老病死。推求其本。此老病死由何而有。知
從相續識生。誰造相續識知從業而得。業從
誰起知從煩惱起。煩惱爲何所依知依於體。
彼復更思惟。誰造此體知從相續識生。菩薩
於是念。從相續識造一切過患。以是事故重
觀於識不觀於行。以行無廣略義故齊識而
止。問曰若然者。無明有廣略義。何以不觀耶。
答曰以行無廣略義故是以不觀。不可捨行復
觀無明。何以故。觀縁起法應從次第。不應越
次。復有説者。菩薩觀有縁生時。即是觀業名
色。若觀行縁識亦是觀業名色。如此則是無
差別觀。復非是觀報名色。若觀名色縁識。則
是觀報名色。復有説者。若觀有縁生時。是名
觀遠縁法。若觀行縁識。亦是觀遠縁法。如此
則是無差別觀。復非是觀近縁法。若觀名色
縁識則是觀近縁法。如近遠。此身他身當知
亦如是。復有説者。若觀有縁生則是觀前生
縁法。若觀行縁識亦是觀前生縁法。復非是
觀共生縁法。若觀名色縁識則觀共生縁法。
復有説者。識從二縁生謂遠縁生伴侶生。若
觀有縁生是則觀遠縁。若觀行縁識亦是觀遠
縁。如此則是無差別觀。復非是觀伴縁法。若
觀名色縁識是則觀伴縁法。復有説者。欲離
無窮過故。菩薩觀老死時。即觀此身名色六
入觸受。觀生時即觀此身相續識。若觀名色
六入觸受。即觀第二生中老死。若觀識時即
觀第二身生。若觀無明行即是觀第三世。亦
可觀第四世。如是轉轉便爲無窮。欲離如是
過故不觀無明行。問曰以何等故。菩薩於起
作分中觀十支。寂滅分中觀十二支耶。答曰
菩薩憎惡起作愛樂寂滅。是故於起作分中
觀十。寂滅分中觀於十二。如説比丘我於是
識心便轉還。問曰以何等故。菩薩於識心中
便轉還耶。尊者波奢説曰。識住所依。何等是
識所依所謂名色。以名色未斷故齊識而還。
復有説者。以縁還故名爲轉還。如説識縁名
色。亦説名色縁識。以識是名色縁故。説於縁
轉還。復有説者。以此二法展轉相縁故。名於
縁轉還。復有説者。如歩屈虫乘草而行。先安
前足得移後足。若至草端無安足處而便轉
還。彼亦如是。復有説者。菩薩厭老病死。求其
原本何由而有。知從相續識生。乃至知煩惱
依體推體。復依何而有知從相續識生。作是
思惟一切衆患皆從此生。若觀識縁名色。即
觀此身相續識。若觀名色縁識。即觀過去身
相續識。以是事故尊者富那奢所説。義便爲
明了。若生老死二支現在時。十支在過去。八
支在次前生中。二支在前第三生中。若觀此
生過去相續識過患。未來相續識亦如是。故
於識心便轉還。佛經處處説縁起法。喩如燈
如火聚如城。問曰以何等故佛經説縁起法。
如燈乃至如城。答曰有人以燈喩縁起法而
得明了者。佛説如燈。若以火聚城喩得分明
者。佛説如火聚如城。復有説者。或有衆生於
愛取中。有少分在者。有中分在者。有上分在
者。若少分在者説猶如燈。中分在者説猶如
火聚。上分在者説猶如城
如佛經説無明縁行。乃至廣説。問曰何故作
此論。答曰。欲令疑者得決定故。所以者何。行
與有體倶是業。人謂是一。今欲説其所以及
差別相故作此論
云何無明縁行。答曰爲顯示分明施設解説
諸業相故。若於餘生中作業。亦令増長彼業
報。今得此身。彼業此生中倶受報。是名無明
縁行。問曰作與増長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
者。無有差別。所以者何。作即増長増長即作
故。復有説者。應有差別。所以者何。或有以
一惡行故墮於惡道。或有以三惡行故墮於
惡道。若作一惡行應墮地獄。方便時止。是名
爲作不名増長。若此行成滿。亦名爲作亦名
増長。以三惡行應墮地獄。若作一行二行。是
名爲作不名増長。若作三行滿足。亦名爲作
亦名増長。善行生人天當知亦如是。復有説
者。若作一無間業應墮地獄。若方便時止。
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此業成滿。亦名爲作
亦名増長。若作五無間業應墮地獄。若作一
二三四。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具作五無間
業。是名爲作亦名増長。十惡墮惡道十善生
人天説亦如是。復有説者。或以一善業得生
人中。或以多善業得生人中。如菩薩以三十
二百福故得最後邊身。若作三十一百福時。
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具三十二百福。是名
爲作亦名増長。復有説者。業有二種。有決定
有不決定。若作不決定業者。是名爲作不名
増長。若作決定業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
如是必生報。必不生報。現報生報後報不定
報。當知亦如是。復有説者業有二種。有方
便業。無方便業。有方便業有作有増長。無
方便業有作無増長。如是故作不故作。有先
思而作。有不思而作。當知亦如是。復有説
者。業或有是造非滿。或是滿非造。或是造是
滿。若是造是滿。是名爲作亦名増長。餘者名
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若業不善得惡道果。
若業不善得人天果。不善得惡道果者。是名
爲作亦名増長。不善得人天果者。是名爲作
不名増長。復有説者不善業。或有心壞方便
不壞。有方便壞心不壞。有心壞方便壞。若心
壞方便壞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餘者名作
不名増長。復有説者。有善心具足方便不具
足有方便具足善心不具足。有善心具足方
便具足。善心具足方便具足者。是名爲作亦
名増長。餘者名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不善
業有壞戒不壞見。有壞見不壞戒。有壞戒壞
見。壞戒壞見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餘者名
作不名増長。如是善業使戒具足見具足説
亦如是。復有説者。有善業以善業爲眷屬。有
善業以不善業爲眷屬。善業以善業爲眷屬
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善業以不善業爲眷
屬者。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説不善。與上相
違。復有説者。作不善業。不捨不咄。不訶責。
不依對治。是名爲作亦名増長。作不善業。捨
*咄訶責依對治。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復有
説者。有作善業常生憶念。有作善業不生憶
念。常生憶念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不生憶
念者。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若作不
善業不悔。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作不善業
悔。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如是見過不見過。犯
惡向他説罪還如法行。犯惡不向他説罪不
如法行。説亦如是。復有説者。若作惡知有報。
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作惡不知有報。是名
爲作亦名増長。復有説者。若數數作業不隨
喜。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數數作業隨喜。是
名爲作亦名増長。復有説者。若作善行於此
身中。數生善心。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作善
行。不數生善心。是名爲作不名増長。作不善
行。説亦如是。復有説者。若作業都竟。如作房
舍一切都竟。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作業不
竟。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若作業爲
同行人所稱譽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不者
名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若作和合行得和
合果。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作和合行不得
和合果者。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和合如作。十
善行具足。得人天果。復有説者。若善業決定
迴向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善業不決定
迴向者。是名爲作不名増長。不善業決定迴
向亦如是。復有説者。善業爲煩惱所覆者。是
名爲作不名増長。不爲煩惱所覆者。是名爲
作亦名増長。不善業不爲善業所覆。是名爲
作亦名増長。爲善業所覆。是名爲作不名増
長。作與増長。是名差別。若業報今得此有。是
名無明縁行。諸過去如是等業。當知盡攝在
行分中。云何取縁有。若於此作業。亦令増長。
彼業報使。未來有相續。諸未來如是等業。當
知盡攝在有分中。問曰以何等故。過去業説
名爲行。現在業説名爲有耶。答曰以過去業
已消已用已作已與果無勢力報已熟。猶如
糞掃棄於空地。更不能生報果。以是事故説
名爲行。與上相違説名爲有。問曰無明縁行。
取縁有。有何差別。答曰已説差別。此是過去。
此是現在。此是已與果。此是未與果。此是故
業。此是新業。問曰如汝所説可爾。應當説縁
差別相。答曰無明縁行。爲顯示業。廣説如上。
彼業縁世尊説是一結。謂無明結也。取縁有
者。若於此作業。乃至廣説。彼業縁世尊説。是
一切結。所謂諸取。問曰何故過去業縁説是
無明。現在業縁説是一切結。答曰諸過去世
不現見故。云何爲諸趣。答曰所謂趣生方時
所爲方便起處身縁起者。不知本在何趣造。
今有業生者。不知於何生造。今有業方者。不
知在何方造。今有業時者。不知於何時造。今
有業所爲者。不知爲是殺生爲是打縛乃至
爲是無義言造。今有業方便者。不知爲於衆
生數爲於非衆生數作方便造。今有業起處
者。爲是貪欲瞋恚愚癡處造。今有業身者。不
知爲是男女身造。今有業縁者。不知爲縁過
去未來現在爲縁色聲香味觸造。今有業如
是。過去世不現見故。説行縁是無明現在世。
如上所説趣。乃至縁盡是現見。是故彼業説
縁是一切結。復有説者。過去無明縁行。是已
作方便。是已與果不猛利。不猛利故説是無
明。取縁有。是現在業。不已作方便。未與果性
是猛利。以猛利故説是取。復有説者過去業。
不知爲從貪生爲從瞋生爲從癡生。自身他
身無現見者。然煩惱相應共有法中。盡有無
明。是故説是無明。現在業自身他身。倶可現
見。亦可知從貪恚癡及餘煩惱生。是故説一
切結。問曰諸阿羅漢所有業。爲是無明縁行。
爲是取縁有耶。答曰非是無明縁行。亦非取
縁有。所以者何。以不從無明生亦不從取生。
雖然已與果報已熟。當知盡攝在行分中。若
未與果報未熟。當知此業攝在有分中。已離
有支不在有支中
問曰凡夫人生欲界中。爲造幾種業耶。答
曰凡夫人生欲界中未離欲。能造四種善不善
業。已離欲界欲。未離初禪欲。能造欲界四種
善業。造初禪三種業。除現報業。如是乃至離
無所有處欲。能造欲界四種善業。能造四禪
四無色定三種業。除現報業。凡夫人生初禪
中未離欲。能造初禪中四種業。若離初禪欲。
未離第二禪欲。能造初禪中三種業。除生報
業。能造二禪中三種業。除現報業。離二禪
欲。未離三禪欲。能造初禪中三種業。除生報
業。能造二禪中二種業。除生報現報業。能造
三禪中三種業。除現報業。乃至離無所有處
欲。能造初禪中三種業。除生報業。三禪三無
色定中。能造二種業。除生報現報業。能造
非想非非想處三種業。除現報業。如是凡夫
人。乃至生無所有處未離欲。能造無所有處
四種業。已離欲能造無所有處三種業。除生
報業。能造非想非非想處三種業。除現報業。
凡夫人生非想非非想處。能造四種業。聖人
生欲界中未離欲。能造四種業。若離欲界欲
未離初禪欲。能造欲界二種善業。除生報後
報業。能造初禪三種業。除現報業。離初禪欲
未離二禪欲。能造欲界二種業如前説。若是
不退法。唯能造初禪一種業。謂不定報業。若
是退法。能造三種業。除現報業。能造二禪中
三種業。除現報業。離二禪三禪四禪欲。當知
説亦如是。未離空處欲。能造欲界二種業。除
生報後報業。若是不退法。能造四禪中一種
業。謂不定報業。若是退法。能造三種業。除現
報業。能造空處三種業。除現報業若造生報
業。不造後報業。若造後報業。不造生報業。乃
至離無所有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能
造欲界二種業如前説。若是不退法。能造四
禪三無色一種業如前説。若是退法。能造三
種業如前説。能造非想非非想處三種業。如
空處説。聖人生初禪中。未離初禪欲。能造初
禪三種業。除後報業。離初禪欲未離二禪欲。
能造初禪二種業。除生報後報業。能造二禪
三種業。除現報業。離二禪欲未離三禪欲。
造初禪二種業。除生報後報業。能造二禪一
種業。謂不定報業。能造三禪三種業。除現報
業。乃至離四禪欲。未離空處欲。能造初禪二
種業如前説。能造餘三禪一種業。謂不定報
業。能造空處二種業。除現報後報業。乃至離
無所有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能造初
禪二種業如前説。能造餘三禪三無色定一
種業。謂不定報業。能造非想非非想處二種
業。除現報後報業。如説生初禪。當知生餘三
禪亦如是。是中差別者。生餘三禪中未離自
地欲。能造四種業。聖人生空處未離彼地欲。
能造空處二種業。除生報後報業。離空處欲
未離識處欲。能造空處二種業如前説。能造
識處二種業。除現報後報業。乃至離無所有
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能造空處二種
業如前説。能造識處無所有處一種業。謂不
定報業。能造非想非非想處二種業。除現報
後報業。如是生無所有處。説亦如是。聖人生
非想非非想處。若離欲若未離欲。能造彼處
二種業。除生報後報業。住欲界中陰中。能造
二十二種業。還中陰受定不定報。如是歌羅
羅阿浮陀卑尸伽那波羅耆佉嬰孩童子。少
年中年老時。皆受定不定報。住歌羅羅時。
能造二十種業。還歌羅羅時。受定不定報。乃
至老時。皆受定不定報。乃至住老時。造二種
業。還於老時受二種報。謂定不定報。問曰住
中陰中造業。生陰中受報。此報爲是生報爲
是現報耶。答曰當言現報。不當言生報。所以
者何。中陰即是此生身故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三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四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揵度人品中
頗行縁無明。不縁明耶。乃至廣説。問曰何
故因無明與明而作此論。答曰或有説者。作
經者意欲爾。乃至廣説。復有説者。無明與明
相違。明與無明相違。無明與明作對治。明與
無明作對治。復有説者。以倶是無首倶是九
種倶是根本。無明是起作法根本。明是寂滅
分根本
頗行縁無明。乃至廣説。處處廣説諸行名。如
説無明縁行。阿毘曇人作如是説。此中説時
五陰是行。尊者瞿沙作如是説。此中説業是
行。如説有害他行。此中説不善業是行。如説
無有害他行。此中説善業是行。如説造有爲
行。如説一造有爲行此中説思是行。如説五
陰色心心數法心不相應行無爲。此中説心
不相應行陰是行。如説有此色受想行識。此
中説心相應不相應五陰是行。如説三行。謂
身口意。身行者謂出入息。口行者謂覺觀。意
行者謂想思。此中説想陰及二陰少分是行。
如説三行有福分非福分不動分。此中説善
不善業是行。如説行有五過患。此中説不善
法是行。亦説是苦觸。復有説者。此中説五取
陰是行。如説聰明者。不以行捨行。如説諸行
無常。此中説五取陰是行。如説寂滅爲樂。此
中説寂滅爲樂。此中説寂滅是數法無漏行
非以數滅。如説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
靜。此中説一切有爲法是行。此經亦説一切
有爲法是行。若説相似行。凡有十一種。欲界
有四善不善隱沒不隱沒。色界有三善隱沒不
隱沒。無色界亦爾及無漏行。無明與明。非欲
界善行因。爲作三縁。謂次第境界威勢縁。無
明與不善行作四因。謂相應共生相似遍因。
爲作四縁。明非其因。爲作二縁。謂境界威勢
縁。欲界隱沒無記説亦如是。無明非欲界不
隱沒無記因。除無明報。爲作三縁。謂次第境
界威勢縁。明非其因。爲作一縁。謂威勢縁。無
明與無明報。作一因謂報因。作四縁謂因次
第境界威勢縁。明非其因。爲作一縁謂威勢
縁。無明與明。非色界善行因。爲作三因除
因縁。無明與色界隱沒無記行作四因。謂相
應共生相似遍因。爲作四縁。明非其因。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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