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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 (No. 1546_ 迦旃延子浮陀跋摩道泰五百羅漢釋 ) in Vol.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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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煩惱何故不立根。答曰。無根相故不立
根。復次威勢義是根義。煩惱威勢少故不立
根。問曰。煩惱能沒生死遠離涅槃。壞諸善法。
云何言威勢少耶。答曰。以是下賤可呵法故。
言威勢少。問曰。若然者。染汚受何故立根
耶。答曰。受於煩惱有威勢。煩惱威勢少。猶如
獄卒。雖所住處下。亦與貴勝交往。諸獄卒守
門者。雖復苦切於人無有威勢。而不得與貴
勝交往。彼亦如是。尊者僧伽婆修説曰。若法
有欲無欲身中可得故立根。煩惱唯有欲身
中可得故不立根。若作是説。則憂根知已根
不爾。所以者何。憂根唯有欲人身中可得。
知已根。唯無欲人身中可得。是故如前説者

問曰。何故受善染汚不隱沒無記立根。慧唯
善立根。染汚不隱沒無記不立根耶。答曰。受
於煩惱分中勢用勝。善染汚不隱沒無記盡
立根。慧於出要法中勢用勝。善慧能増益出
法。染汚慧能斷出要法。不隱沒無記慧。
於出要法無所増益
問曰。倶是不相應行陰。命根立根。受身處何
故不立根耶。答曰。無根相故不立根。復次
命根是報。一切報從業生。是以命根立根。受
身處不定。或有是依。或有是報。是故不立

問曰。最勝義是根義。滅盡涅槃。於一切有爲
無爲法中最勝。何以不立根耶。答曰。此是根
畢竟盡處不立根。譬如瓶衣。畢竟盡處。不名
瓶衣。復次若法行世。能取果。能有所作。能知
境界者立根。滅盡涅槃。與此相違故不立根。
復次若法是生滅有因。是有爲相者立根。滅
盡涅槃。與此相違故不立根。復次根屬因
屬縁屬所作立根。涅槃與此相違故不立根。
復次若法爲生所生爲老所老爲壞所壞者立
根。涅槃不爾。復次根在陰墮世。與苦相續。有
前後相上中下相者立根。涅槃不爾。復次言
最勝者。於有爲法中最勝故立根。涅槃於有
爲無爲法中最勝故不立根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七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八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使犍度十門品之二
十八界。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意界法界
意識界。界名略説亦名廣説。略説者於説大
經。如大因縁經大涅槃經等。廣説者。於説入
經入。亦名略説亦名廣説。略説者於説界經。
廣説者於説陰經。陰亦名略説亦名廣説。略
説者於説入經。廣説者如説。若有所受。當知
皆苦。於如是等經。名爲廣説。復有説者。界亦
名略説亦名廣説。即於界中。不於餘法。所以
者何。界中心色是廣説。心數法是略説。入亦
是略説。亦是廣説。即於入中。不於餘法。所以
者何。入中色是廣説。心心數是略説。陰亦是
略説。亦是廣説。即於陰中。不於餘法。所以者
何。陰中色心是略説。心數是廣説。如説若有
所受。當知皆苦。此説一向是略。復有説者。界
是廣説。亦攝一切法。大因縁經大涅槃經。雖
是廣説。不攝一切法入。雖攝一切法。而非廣
説。所以者何。是中説法故。陰不攝一切法。所
以者何。攝一切有爲法。不攝無爲法故。亦非
廣説。所以者何。是略説故。如説。若有所受當
知皆苦。此一向是略説。佛所説經。廣略義如
此。非謂如説法施財施是略説。大因縁經大
涅槃經是廣説。世尊於所知法。先廣説十八
界。即於彼所知。次略説十二入。於彼十二入。
除無爲法。略説五陰。是名世尊廣略之説。以
如是廣略所説法。佛告尊者舍利弗。我説諸
法。若廣若略。能知解者難得。以如是廣
略説故。尊者舍利弗。請於世尊。世尊説法若
廣若略。能有知解法寶者。譬如大海中龍於
大海中化作大身。上昇虚空興起大雲遍覆
虚空放電光。出如是雷音。我今當雨藥草樹
木。聞如是音。皆生恐怖作如是念。大海中龍。
若降雨者。我等皆當沒滅。是時大地。心無疑
懼。又無異色而請之言。汝當降雨經百千歳。
我盡能受。世尊亦爾。於主童佛然燈佛迦
拘遜陀村佛迦那含牟尼佛乃至迦葉佛所。
長養智身。上昇有餘涅槃虚空界中。以大悲
雲遍覆世間。放智電光。出無我師子吼音作
如是言。舍利弗我所説。若廣若略。知解者難
得。是時一切受化者。聞説是言心懷恐懼。唯
除尊者舍利弗。世尊以未曾聞名味句身。而
説諸法。我等所不能解。尊者舍利弗。於六十
劫中。増長如地知見。心無恐懼又無異色。而
請於佛。世尊説法。若廣若略。能有知解法寶
之者
問曰。有法非聲聞辟支佛境界。何故尊者舍
利弗。作如是請佛。答曰。聲聞所知。非佛知。
以聲聞境界非佛境界。以聲聞所行非佛所
行。以聲聞根非佛根。復次佛聽故請。尊者舍
利弗作如是念。世尊所説。常以憐愍知量。觀
其田器。當雨法雨。不唐捐其言。若説一句。
前人不受。佛則不説。世尊知我有爾所受法
器。則爲我説如是法。以是事故。佛聽故

問曰。爲何等受化者説界。何等説入。何等説
陰。答曰。於界中愚者爲説界。於入中愚者爲
説入。於陰中愚者爲説陰。復次受化者。或
是初行。或是已行。或是久行。爲初行者説界。
爲已行者説入。爲久行者説陰。下根中根上
根。樂廣樂略樂廣略者。説亦如是。復次若恃
性憍慢縱逸者爲説界。所以者何。性義是界
義故。若恃財憍慢縱逸者爲説入。所以者何。
輸門義是入義故。恃命憍慢縱逸者爲説陰。
所以者何。陰説名殺賊。復次於色心愚者爲
説界。所以者何。界中廣説色心。略説數法。
於色愚者爲説入。所以者何。入中廣説色。略
説心心數法。於心數法愚者爲説陰。所以者
何。陰中廣説心數法。略説色心。復次爲計我
者説界。爲於所依縁愚者説入。爲我憍者説
陰。佛爲如是受化衆生説陰界入
問曰。十八界。名有十八。實體有幾。答曰。十
八界。名有十八。實體或十七或十二。若説六
識身。則無意界。所以者何。離六識身外。更無
意界。是故名有十八。體有十七。若説意界。則
無六識身。所以者何。意界之外。更無六識身。
是故名有十八。體有十二。如名體。名假體假。
乃至知名知體。説亦如是。問曰。十八界體或
有十七。或有十二者。云何立十八界。答曰。以
三事故立十八界。一以所依。二以依。三以境
界。六界是所依。六界是依。六界是境界。所依
者。眼界乃至意界。依者。眼識乃至意識。境界
者。色乃至法。問曰。若以所依依境界。立十八
界者。阿羅漢最後心。則非意界。所以者何。不
能生識故。答曰。彼亦是意界。所以識更不相
續者。非以意界。更以餘事故。若識生者。亦
能作所依。過去有十八。未來現在。亦有十八。
問曰。過去有十八界可爾。所以者何。六識次
第滅者是意界。未來現在云何有十八界。答
曰。以是決定相故。若未來現在識。無意界相
者。過去者亦無。以決定相故。過去有十八界。
是故以三事説十八界。謂所依依境界。佛經
作如是喩。如大樹葉聚。比丘當知。無量界性
亦復如是。雖説無量界性。而不過十八界。盡
以三事故名界。謂所依依境界。佛經又説六
十二界。如多界經説。彼亦不過十八。盡以三
事故名界
問曰。佛經何故説六十二界。答曰。欲異外道
故。外道有六十二見。以身見爲本。爲對治彼
見故。説六十二界。餘經又説。憍尸迦。世間有
種種無量界衆生。各於自界。而起貪著。生牢
彊想。言我界勝。唯我是實。餘者是愚。如是
盡在十八界。亦以三事。謂所依依境界。復有
説者。此中諸見。以界名説。悉在法界中。以是
事故。十八界以三事立界。謂所依依境界。尊
者婆摩勒説曰。以四事故故立十八界。一以
自體二以事三以所作四以分別陰。以自體
者。色界乃至法界事者。眼識乃至意識。所作
者。眼界乃至意界。分別陰者。色陰有十界。
識陰有七。三陰有一界。此是界體性。乃至廣
説。已説體性。所以今當説。何故名界。界是何
義。答曰。性義是界義。叚義分義別義種種相
義不相似義分齊義。是界義。種種所依是界
所作。聲論者説曰。趣義是界義。持養義是界
義。性義是界義者。譬如一山之中多有諸性
鐵性白鑞性鉛性銅性銀性金性石性白
性。如是一所依身。有十八界性。叚義是界義
者。如諸材叚次第安置。名宮殿樓觀。次第
安置竹篾。名扇名蓋。次第安置肉叚。名爲男
女。分義是界義者。十八分是男。十八分是女。
別義是界義者。男別有十八。女別有十八種
種相義是界義者。眼界相異乃至法界相異。
不相似義是界義者。眼界於餘界不相似。乃
至法界。於餘界不相似分齊義是界義者。眼
界自有分齊。餘十七界亦有分齊。乃至法界
自有分齊。餘十七界。亦有分齊。種種所作是
界所作者。眼界所作。乃至非法界所作。法界
所作。乃至非眼界所作。聲論者説。趣義是界
義者。趣諸界諸趣諸生。持養義是界義者。能
持自性故。是故性義。乃至持養義是界義
已總説界所以。今當一一別説。云何眼界。若
眼已見色今見色。當見色。已見色是過去。今
見色是現在。當見色是未來。及諸餘彼分眼。
外國法師作如是説。彼分眼有四種。過去有
彼分眼界。謂眼不見色。滅墮過去者。現在亦
有彼分眼界。謂眼不見色今滅者。未來亦有
彼分眼界。謂眼不見色。當滅者及未來必不
生彼分眼。罽賓沙門説。彼分眼有五種。三種
如先説。未來必不生彼分眼。有二種。一與眼
識合。二不與眼識合。若以眼見色。於己名自
分。於餘一切衆生。亦名自分。若眼不見色。於
己名彼分。於餘一切衆生。亦名彼分。復有説
者。若以眼見色。於己名自分。於餘一切衆生。
名彼分。若眼不見色。於己名彼分。於餘一
切衆生。亦名彼分。復有説者。若以眼見色。於
己名自分。於餘一切衆生。不名自分。亦不
名彼分。若眼不見色。於己爲彼分。於餘一切
衆生。非自分亦非彼分。不應作是説。云何是
眼。不名自分亦非彼分。評曰。如前説者好。若
以眼見色。於己爲自分。於餘衆生。亦名自分。
若眼不見色。於己名彼分。於餘衆生。亦名彼

問曰。無有以他眼見色者。云何己眼於餘衆
生。名爲自分耶。答曰。誰説以他眼見色者耶。
問曰。若無説以他眼見色者。云何己眼於餘
衆生。名爲自分耶。答曰。以所作同故。如己眼
見色已滅。於餘衆生。亦名見色已滅。無有以
他眼見色者。問曰。自分眼見色。彼分眼不見
色。不見色眼。於見色眼。云何名彼分。答曰。展
轉爲因故。見色眼與不見色眼作因。不見色
眼與見色眼作因。復次以展轉相生故。見色
眼能生不見色眼。不見色眼。能生見色眼。復
次展轉相續故。見色眼續不見色眼。不見色
眼續見色眼。復次見色眼。不見色眼。倶是一
界一入一根一見。諸界有如是相者此中略
説。如眼界。耳界鼻舌界身界。説亦如是。云
何色界。答曰。若色爲眼。已見今見當見。已見
者是過去色。今見者。是現在色。當見者是未
來色。及餘彼分色。彼分色有四種。過去有彼
分色界。謂不爲眼所見已滅者。現在有彼分
色界。謂不爲眼所見今滅者。未來有彼分色
界。謂不爲眼所見當滅者。及未來必不生色。
有色界於一衆生。是自分。於二三乃至百千
衆生。是自分色界。於一衆生乃至百千衆生。
是自分者。如初生月。若生縁彼眼識。是自分
色界。若不生縁。彼眼識。是彼分色界。譬如大
會之中有一端正莊嚴伎女。在中種種舞戲。
若生縁。彼眼識。是名自分色界。若不生縁。
彼眼識。是名彼分色界。大衆之中。昇立坐
法師説法。亦復如是。有色界於一衆生。是彼
分。於二三乃至百千萬一切衆生。是彼分。謂
如須彌山中色大海大地中色。問曰。如是色
界。非天眼境界耶。答曰。雖是境界以不用故。
然有天眼者。不必一切時見所應見色
問曰。彼色不爲佛眼所見耶。答曰。是所見以
不用故。如今無佛。無佛眼見色。問曰。若以眼
見色。於己是自分。於餘一切衆生。亦是自
分。何故色界。若爲眼所見是自分。不爲眼所
見是彼分耶。答曰。一色界。容有一衆生。不
見二三衆生。則見無有一眼二人用見。何況
多耶。色界有如是相者。此中略説。如色界。聲
香味觸界説亦如是。以世俗言説故作是説。
世俗作如是語。汝所嗅香我亦嗅之。汝所甞
味我亦甞之。汝所覺觸我亦覺之實義不爾。
若一人已嗅香。第二人所不能嗅。一人已甞
味。第二人所不能甞。一人已覺觸。第二人所
不能觸。若世俗言説文説如上。若以實義文
應如是説。如眼界。耳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
身界觸界説亦如是。云何眼識界答曰。眼縁
色生眼識。問曰。眼識生時除其自體餘一
切法皆作縁。何以但説眼色作縁耶。答曰。此
説眼識所依及境界眼。是彼所依色。是彼境
界。復次與眼識。作近威勢縁者説。眼色與眼
識作近威勢縁勝。於自體生老無常。是以故
説。問曰。眼識亦縁色生。何以但言眼識不言
色識。答曰。如外入經説。縁色生識。是名色
識。乃至廣説
問曰。但一經説色識。餘經多説眼識。答曰。
若是内法則説。不説外法。如内外所依所縁
根根義所境界境界不共共説亦如是。復次
識以所依故有別名。從眼生者。名爲眼識。乃
至從意生者名爲意識。如聲以所依故有別
名。如鼓聲依鼓貝聲依貝琴聲依琴。彼亦如
是。問曰。此皆依意。何以不盡依名意識耶。答
曰。若依是不共不同別異相。作識別名。云何
眼識所依不共不同別異。謂依於眼不依餘。
乃至身識説亦如是。以是事故而作四句。或
作所依。不作次第縁。乃至廣作四句。作所依
不作次第縁者。謂倶生眼。作次第縁不作所
依者。謂前次第滅心數法。作所依作次第縁
者謂意界。不作所依不作次第縁者。除上爾
所事。乃至身識説亦如是。若爲意識作所依。
亦爲意識作次第縁耶。答曰。若作所依。亦作
次第縁。頗有作次第縁不作所依耶。答曰。有
前次第滅心數法。尊者和須蜜説曰。亦縁色
生識。何故不言色識。但言眼識。答曰。眼爲識
作所依非色。復次眼所作勝。復次眼在自身
中色則不定。復次眼是内入。色則不定。復次
眼屬内色則不定。復次眼於識有損益。色則
不爾。問曰。若然者色亦有損益。答曰。一色雖
有損益。餘色能生眼識。眼不爾。若一眼壞。更
無餘眼能生識。餘識説亦如是。復次眼有上
中下識。亦有上中下色則不爾。復次眼所不
共。色則不定。如縁一界中色生二界中識。無
有依一界中眼生二界中識。縁一趣中色生
五趣中識。無有依一趣中眼生二趣中識。何
況多四生説亦如是。復次眼是威勢非色。尊
者佛陀提婆説曰。若眼無留難。識亦無留難。
問曰。色若有留難。識亦有留難。若無色者。識
何縁生。答曰不爾。境界常不壞。所依有壞。若
所依壞者。識則不生。假令有那由他色若所
依壞。縁色識不生者識則住不生法中。問曰。
眼識識色。何故言眼識色耶。答曰。或説所依
以顯依。或説依以顯所依。説所依以顯依者。
如此中説。眼能識色。説依以顯所依者。如説
眼識所更所分別名見。復次以名義勝故。如
伎人染衣書法。猶如伎師作伎時。非無伎子
伎女及餘侍從時會。然伎師於中勝故。但言
伎師作樂。如以染染衣。非無人水器等。但染
勝故言以染染衣。如以筆作字令字有差別。
非無人工紙墨等。但筆於中勝故説筆作字
令字差別。如是雖識能識色。以眼勝故説眼
識色。復次眼是識色具故言眼識色。如説伴
行於道。行者是足非伴。伴是道行之具。彼亦
如是。雖識識色。眼是識色具。故言眼識色。有
心意識。問曰。心意識。有何差別。答曰。或有
説者。無有差別。心即是意。意即是識如是等。
皆同一義。無有差別。如火名火亦名炎亦名
熾亦名燋薪。如是等十名經説。帝釋名因
陀羅。亦名憍尸迦。亦名釋迦。亦名千眼。一帝
釋有如是等十名。如阿毘曇説。受名爲受。亦
名別受。亦名等受。亦名覺受。一受有如是等
五名。彼亦如是。一心法有三種名。復有説差
別者。名即差別。是名心。是名意。是名識。復
次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復次説界
時名心。説入時名意。説陰時名識。復次遠行
義。是心義。如偈説
    獨行遠逝 不依於身 能調是者
    解脱畏怖
復次前導義是意義。如偈説
    意爲前導 意尊意駛 意若念惡
    即言即行 罪惡報應 如影隨形
生相續義是識義。復次性義是心義。輸門義
是意義聚義是識義。復次種種雜色義是心
義。如説比丘當知。畜生趣所以有種種雜色
者。皆由心有種種故。有種種雜色。歸屬義是
意義。如説比丘當知。此五根雖行種種境界。
持意分別。終歸屬意。分別物體相是識義。
復次増積義是心義。解了義是意義。別識義
是識義。尊者婆奢説曰。増積義斷義是心義。
解了義知義是意義。能識義別識義是識義。
増積是有漏。斷是無漏解了是有漏。知是無
漏。能識是有漏。別識是無漏。心意識。是謂差
別。若界有如是相者。此中略説。如眼識耳識
鼻識舌識身識説亦如是。云何意界。答曰。若
意能識法。已識今識當識。及餘彼分意。是名
意界。已識是過去意界。今識是現在意界。當
識是未來意界。及餘彼分意界者。未來必不
生意界。無有過去現在彼分意界。如意界。意
識界亦如是。問曰。何故不説五識界彼分。答
曰。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次五識
以生爲差別。彼分是不生法。復次五識以所
作爲差別。彼分是無所作。復次若説意識界
彼分。當知亦略説五識界彼分。云何法界。答
曰。已爲意所知。今爲意所知。當爲意所知。已
爲意所知是過去法。今爲意所知是現在法。
當爲意所知是未來法。問曰。何故不説法界
彼分耶。答曰。無有彼分法界。所以者何。無有
如是法非意境界。若生一刹那意界。除其自
體相應共生。餘一切法盡縁。問曰。十色入亦
是意界境界。何故説名彼分耶。答曰。不以意
界故。説自分彼分。乃以眼於色有自分彼分。
色於眼有自分彼分。乃至身觸。亦如是。若以
意界。説自分彼分者。則十二入。盡是自分。無
有彼分。所以者何。盡是意境界故。以是事故。
作如是説。頗有共生法。或是自分。或是彼分
耶。答曰。有十色入是彼分。生老無常是自分。
所以者何。生老無常是法界所攝故。法界中
無有彼分。頗有相應共生法。或是自分或是
彼分耶。答曰。有未來必不生意界是彼分。彼
相應共生迴轉是自分。所以者何。是法界攝
故。法界中。無有彼分
問曰。頗以一眼界微塵作所依。一色界微塵
作境界。能生眼識耶。答曰。不生所以者何五
識身依積聚縁積聚。依合聚縁合聚。眼識依
自界縁自界他界。耳識亦爾。意識依自界他
界。縁自界他界。餘三識依自界縁自界。復次
眼識。依自縁自縁他。耳識亦爾。意識依自依
他。縁自縁他。餘三識依自縁自。此中説自
他者。即是界自他。復次眼識。依近縁近縁遠。
耳識亦爾。意識依近依遠。縁近縁遠。餘三識
依近縁近。所以者何。根與境界。無間識乃得
生。餘廣説如雜揵度
問曰。若彼繋眼。彼繋色。即生彼繋識。亦
生餘繋識耶。答曰。或即生彼繋識。亦生餘繋
識。即生彼繋識者。生欲界。欲界眼。見欲界
色。生欲界繋識。生欲界。初禪眼見初禪色。生
初禪眼識。生初禪初禪眼見初禪色。生初禪
眼識。是名即生彼繋識。生餘繋識者。生欲界。
以初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生欲界。以第
二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以第二禪眼。見
初禪色。生初禪識。以第二禪眼。見第二禪
色。生初禪識。以第三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
識。以第三禪眼。見初禪色。生初禪識。以第三
禪眼。見第二禪色。生初禪識。以第三禪眼。見
第三禪色。生初禪識。以第四禪眼。見欲界色。
生初禪識。以第四禪眼。見初禪色。生初禪識。
以第四禪眼。見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色。生
初禪識亦如是。是則説生欲界者生初禪。以
初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餘應隨相廣説。
如生欲界者。生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廣説
亦如是。問曰。彼繋身。彼繋眼。彼繋色。即生
彼繋識。亦生餘繋識耶。答曰。即生彼繋識。亦
生餘繋識。即生彼繋識者。生欲界。以欲界身
欲界眼。見欲界色。生欲界識。生初禪。以初禪
身初禪眼。見初禪色。生初禪識。是則説即生
彼繋識。生餘繋識者。生欲界。以欲界身初禪
眼。見初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初禪眼。
見初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以第二禪
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二禪眼。
見初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二禪眼。見
第二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三禪眼。見
欲界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三禪眼見初
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三禪眼見第二
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三禪眼。見第三
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四禪眼。見欲界
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四禪眼。見初禪色。
生初禪識。見第二禪。乃至見第四禪色。説亦
如是。是則説生欲界者。生初禪。以初禪身初
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以初禪身第二禪
眼。見欲界色。見初禪色。見第二禪色。説亦如
是。以初禪身第三禪眼。見欲界色。初禪色第
二禪色第三禪色。説亦如是。以初禪身第四
禪眼。見欲界色。初禪色第二禪色第三禪色
第四禪色。説亦如是。如生初禪。生第二第三。
第四禪亦應隨相。説以是事故。作如是説。頗
有餘繋身餘繋眼餘繋色。生餘繋識耶。答曰
有。生欲界以欲界身第三禪眼。見第二禪色
生初禪識。以第四禪眼。見第二禪色。以第
四禪眼。見第三禪色。説亦如是。生第二禪。以
第二禪身第三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亦
爾。以第二禪身*以第四禪眼。見欲界色。生
初禪識亦爾。以第二禪身第四禪眼。見第三
禪色。生初禪識亦爾。生第三禪。以第三禪身
第四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亦爾。以第三
禪身第四禪眼。見第二禪色。生初禪識亦爾。
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説亦
如是。問曰。若彼繋鼻。彼繋香。即生彼繋識。
亦生餘繋識耶。答曰。即生彼繋識。不生餘繋
識。欲界繋鼻欲界香。即生欲界繋識。如鼻界。
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説亦如是。問
曰。若彼繋身。彼繋觸。即生彼繋識。亦生餘繋
識耶。答曰。或生彼繋識。亦生餘繋識。生彼繋
識者。生欲界。以欲界身欲界觸。生欲界識。生
初禪。以初禪身初禪觸。生初禪識。是則説生
彼繋識。生餘繋識者。生第二禪。以第二禪身
第二禪觸。生初禪識。生第三第四禪亦如是。
所以者何。即彼身觸。非餘身觸。問曰。若彼繋
意。彼繋法。即生彼繋識。亦生餘繋識耶。答
曰。或生彼繋識。或生餘繋識。生彼繋識者。生
欲界。以欲界意。知欲界法。生欲界意識。乃至
生非想非非想處。以非想非非想處意。知非
想非非想處法。生非想非非想處識。是則説
即生彼處繋識。生餘繋識者。或有説。欲界善
心次第生未至依。未至依次第生欲界善心。
復有説者。欲界善心次第生未至依。亦生初
禪未至依。初禪次第生欲界善心
復有説者。欲界善心次第生未至依。初禪中
間禪。彼三地次第生欲界善心。尊者瞿沙。作
如是説。欲界善心次第生未至依。初禪中間
禪第二禪。彼四地次第生欲界善心。如行者
入超越定。從初禪超二禪及眷屬。起第三禪
現在前。此亦如是。評曰。應作是説。欲界善心
次第生未至依。初禪彼二地次第生欲界善
心。欲界善心次第生未至依。初禪者。欲界意
次第生初禪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繋。彼二
地意次第生欲界善心。初禪意生欲界意識
法。或三界繋。或不繋。初禪次第生第二禪。是
順次定。初禪意生第二禪意識法。或三界繋。
或不繋。第二禪次第生初禪。是逆次定。第二
禪意。生初禪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繋。乃至
第三禪次第生第四禪。是順次定。第三禪意。
生第四禪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繋。第四禪
次第生第三禪是逆次定。第四禪意。生第三
禪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繋。第四禪次第生
空處。是順次定。第四禪意。生空處意識法。
或無色界繋或不繋。空處次第生第四禪。是
逆次定。空處意。生第四禪意識法。或三界繋
或不繋。空處次第生識處。是順次定。空處意。
生識處意識法。或識處繋。或無所有處繋。或
非想非非想處繋。或不繋。識處次第生空處。
是逆次定。識處意。生空處。意識法。或無色界
繋或不繋。乃至無所有處次第生非想非非
想處。是順次定。無所有處意。生非想非非想
處意識法。或非想非非想處繋或不繋。非想
非非想處次第生無所有處。是逆次定。非想
非非想處意。生無所有處意識法。或無所有
處繋。或非想非非想處繋或不繋。初禪次第
生第三禪。是順超定。初禪意。生第三禪意識
法。或三界繋或不繋。第三禪次第生初禪。是
逆超定。第三禪意。生初禪意識法。或三界繋
或不繋。如是乃至識處次第生非想非非想
處。是順超定。識處意。生非想非非想處意識
法。或非想非非想處繋。或不繋。非想非非想
處次第生識處。是逆超定。非想非非想處意。
生識處意識法。或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
想處繋或不繋。如是等則説定。復有餘定亦
可爾。欲界有四種變化心。欲界有初禪果變
化心。欲界有第二第三第四禪果變化心。此
變化心次第生淨禪。淨禪次第生變化心。淨
初禪次第生欲界初禪果變化心。初禪意。生
欲界意識法。是變化。或四入。或二入。欲界初
禪果變化心次第生淨初禪。欲界意。生初禪
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繋。乃至淨第四禪次
第生欲界第四禪果變化心。第四禪意。生欲
界意識法。是變化。若四入。若二入。欲界第
四禪果變化心次第生淨第四禪。欲界意生
第四禪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繋。如是則説
定。生時亦可爾。欲界命終生初禪。欲界意生
初禪意識法。或八地繋或不繋。初禪命終生
欲界。初禪意生欲界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
繋。欲界命終。乃至生非想非非想處欲界意。
生非想非非想處意識法。或非想非非想處
繋或不繋。非想非非想處命終。生欲界。非想
非非想處意。生欲界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
繋。乃至無所有處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無
所有處意。生非想非非想處意識法。或非想
非非想處繋或不繋。非想非非想處命終。生
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意。生無所有處意
識法。或無所有處繋。或非想非非想處繋或
不繋。是則説生時
若成就眼界。亦成就色界耶。答曰。成就眼界。
亦成就色界。頗成就色界。非成就眼界耶。答
曰有。生欲界。若不得。設得便失。廣説如根
揵度。若成就眼界。亦成就眼識界耶。答曰。或
成就眼界。不成就眼識界。乃至廣作四句。成
就眼界。不成就眼識界者。生第二第三第四
禪。眼識不現在前。成就眼識界。不成就眼
界者。生欲界。不得眼界。設得便失。成就眼
界。亦成就眼識界者。生欲界得眼界不失。若
生初禪。若生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界現在
前。不成就眼界。亦不成就眼識界者。生無色
界。若成就色界。亦成就眼識界耶。答曰。若成
就眼識界。亦成就色界。頗成就色界。不成就
眼識界耶。答曰有。生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
不現在前。若不成就眼界。亦不成就色界耶。
答曰。若不成就色界。亦不成就眼界。頗不成
就眼界。非不成就色界耶。答曰有。生欲界。不
得眼界。設得便失。若不成就眼界。亦不成就
眼識界耶。答曰。若不成就眼界。非不成就眼
識界。乃至廣作四句。不成就眼界非不成就
眼識界者。生欲界不得眼界。設得便失。不成
就眼識界非不成就眼界者。生第二第三第
四禪。眼識不現在前。倶不成就者。生無色
界。倶非不成就者。生欲界。得眼界不失。若生
初禪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若不成
就色界。亦不成就眼識界耶。答曰。若不成就
色界。亦不成就眼識界。頗不成就眼識界。非
不成就色界耶。答曰有。生第二第三第四禪。
眼識不現在前。若成就眼界得。不成就色界
亦爾耶。答曰。或成就眼界得。不成就非色界。
乃至廣作四句。成就眼界。得不成就非色界
者。生欲界。失眼界。成就色界得不成就非眼
界者。生欲界無眼界。命終生無色界。倶成就
得不成就者。生欲界。有眼界。命終生無色界。
若色界命終。生無色界。倶不成就不得不成
就者。除上爾所事。若成就眼界得。不成就眼
識界亦爾耶。乃至廣作四句。成就眼界得不
成就非眼識界者。若欲界失眼界。第二第三
第四禪命終。生無色界。成就眼識界得不成
就非眼界者。欲界無眼界。命終生無色界。若
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而滅者。倶成
就得不成就者欲界有眼界。命終生無色界。
若初禪命終。生無色界。倶不成就不得不成
就者。除上爾所事。若成就色界得。不成就眼
識界亦爾耶。乃至廣作四句。成就色界得不
成就非眼識界者。第二第三第四禪命終。生
無色界。成就眼識界得不成就非色界者。第
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滅者。倶成就得
不成就者。欲界初禪命終。生無色界。倶不成
就不得不成就者。除上爾所事。若不成就眼
界得。成就色界亦爾耶。答曰有。若不成就色
界得。成就眼界亦爾。頗不成就眼界得。成就
非色界耶。答曰有。生欲界次第得眼界。若不
成就眼界得。成就眼識界亦爾耶。乃至廣作
四句。不成就眼界得成就非眼識界者。無色
界命終。生第二第三第四禪。生欲界次第得
眼界。不成就眼識界得成就非眼界者。生第
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倶不成就得成
就者。無色界命終。生欲界初禪。非倶不成
就得成就者。除上爾所事。若不成就色界得。
成就眼識界亦爾耶。乃至廣作四句。不成就
色界得成就非眼識界者。無色界命終。生第
二第三第四禪。不成就眼識界得成就非色
界者。生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倶
不成就得成就者。無色界命終。生欲界初禪。
非倶不成就得成就者。除上爾所事。如説眼
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意界法界意識界亦應
隨相説。是則説相似者。如眼色眼識界。於餘
不相似作五三句。耳聲耳識界作四二句。鼻
香鼻識界作三三句。舌味舌識界作二三句。
身觸身識界作一三句也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八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九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使犍度十門品之
十二入。眼入乃至法入。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此是佛經。佛經説。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
到已面共世尊種種語論。問訊已在一面坐。
爾時生聞婆羅門。白佛言。世尊。説一切者多。
一切有幾種。沙門瞿曇。爲施設何一切耶。佛
告婆羅門。我施設一切者。謂眼入乃至法入。
是名一切。如來説如是法名一切。婆羅門若
有作是説。我能遮止沙門瞿曇所説一切。更
説餘一切者。但有是語。而無有實。若還問者。
反生疑惑。所以者何。非境界故。佛經雖作是
説。而不廣分別。佛經是此論所爲根本。彼
中諸不説者。今欲廣説故。而作此論。問曰。若
作是説。有説。一切者。謂十八界。有説。一切
者。謂五陰及無爲法。有説。一切者。謂四諦及
虚空非數滅。有説。一切者。謂名色。如是等所
説。皆但有是語。而無有實。若還問者。反生愚
惑。非其境界耶。答曰。此中遮義不遮於文。若
作是説。一切法性。十二入攝。若更有説。餘法
非十二入攝者。如是説者。但有是語。空無有
實。乃至廣説。説十二入。是勝説妙説最上説。
問曰。説十二入。何故名勝説妙説最上説
耶。答曰。説入是中説能攝一切法。説界。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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