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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 (No. 1546_ 迦旃延子浮陀跋摩道泰五百羅漢釋 ) in Vol.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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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四十一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使犍度十門品第四之五
問曰。世尊何故先説苦諦。乃至後説道諦。
答曰。欲令文義隨順故。若先説苦諦。後乃至
説道諦。則文義隨順。復次若如是説諦。則説
者亦易。受者亦易。復次此諸法。或以起處
得名。或以隨義得名。或以見時得名。以起處
得名者。如念處禪無色定等行者。先修身念
處。佛先説身念處。後乃至説法念處禪無色
定。廣説亦爾。隨義得名者。如正斷神足根力
覺道等。見時得名者。如四聖諦行者。先見苦
諦。佛先説苦諦。後乃至見道諦。佛後説道
諦。問曰。此中因論生論。行者何故先見苦諦。
後乃至見道諦。答曰。以麁細故。四諦中苦諦
最麁。以苦麁故。行者先見三諦。細故行者後
見。如索迦人蛇摩那人兜佉羅人學射之時。
先射簸箕草人濕泥團等。箭矢無不著。後漸
更學。乃至射一毛。彼亦如是。問曰。應先因
後果何故行者先見苦果。後見集因。答曰。先
見苦。後斷集。是隨順法。云何知苦隨順斷集
耶。答曰。如樹先斷其枝後拔根易。如生死樹。
先知苦枝。後拔集根則易。問曰。道在前滅
在後。何故行者先證滅。後修道。答曰。先
修道。是則隨順。若當先修道後證滅者。不
知此道爲是誰道。若先證滅後修道者。乃知
此道是滅道如人問他示我道處。他人問言。
爲問至何處道。答言欲至城道。他人答言。此
道即是。如彼以城示道。則得隨順。此亦如
是。以滅示道。則得隨順。復次行者先以道斷
縁三諦愚。後起縁道現在前斷縁道愚。如人
於他面無疑。於自面有疑。若以明鏡。照自面
像。疑心則除。彼亦如是。復次縁苦愚持縁集
愚。縁集愚持縁滅愚。縁滅愚持縁道愚。不得
不除縁苦愚。除縁集愚。不得不除縁集愚除
縁滅愚。不得不除縁滅愚。除縁道愚。如持生
亦如是。復次觀苦觀能生觀集觀。觀集觀能
生觀滅觀。觀滅觀能生觀道觀。不可不生觀
苦觀。乃至能生觀道觀復次觀苦觀是集觀
因。是根本是出處是所作。是縁是起處。集觀
是滅觀因。等滅觀是道觀因等。不可不生觀
苦觀。乃至生觀道觀。復次觀苦觀是觀集觀。
方便是門是所依。乃至滅觀是觀道觀。方便
是門是所依。餘廣説如上。復次觀苦觀。是觀
集觀所依處立足處。乃至觀滅觀。是觀道觀
所依處立足處。餘廣説如上。尊者波奢説曰
行者先知五取陰如癰。後求其因知集是因。
何處能除此因。滅處能除。唯能滅耶。道能
滅之。如身體細軟之人。色生癰瘡受大苦惱。
作如是念。此瘡何由而生。知從風冷熱生。何
處能令無此。謂無病處。誰能除此。謂若塗
若熟若破。彼亦如是。復次行者知此五取陰
是過患。誰是其因。集是其因。何處得除。滅處
得除。誰能除之。道能除之。如人有子。作賊
行惡。親近惡友。彼人作是念。誰令我子。作如
是惡。知親惡友。誰能除制。知是善友。彼亦如

彼見苦時。先見欲界苦。後見色無色界苦。問
曰。何故行者先見欲界苦後見色無色界苦
耶。答曰。以麁細故。欲界苦麁。色無色界苦
細。行者先見欲界麁苦。後見色無色界細苦。
問曰。若然者色界苦麁。無色界苦細。何故一
時見耶。答曰。以與此身倶不倶故。欲界苦
與身倶。色無色界苦。雖有麁細而不與此身
倶。故一時見。復次欲界苦。屬我是我有。色無
色界苦。不屬我。不是我有。是故倶見。復次
欲界苦。苦痛逼切。如負重擔。是以先見色無
色界苦。非苦痛逼切。重擔故。是以倶見。
復次欲界苦。是近故先見。色無色界苦。是遠
故倶見。如近遠倶不倶。此身他身説亦如是。
問曰。行者於色無色界苦爲現見不。答曰。現
見有二種。一離欲現見。二自身現見。行者於
欲界苦。有二種現見。謂自身現見。離欲現見。
於色無色界苦。雖有離欲現見。而無自身現
見。譬如賈客。有財兩擔。一自身擔。二使他
擔。於自身擔者。有二種現見。一知財現見。二
知重現見。於他擔者。有一種現見。謂知財現
見。復次見欲界苦。是善不善無記。是以先
見。色無色界苦。是善無記。是故倶見。復次行
者成就欲界凡夫性。是以先見。不成就色無
色界凡夫性。是故倶見。復次誹謗時。先謗無
欲界苦。是以先於欲界苦生信。後誹謗色無
色界苦。是以後生信
問曰。見諦時。爲別相見。爲總相見。若以
別相者。別相有無量。見諦則無竟已。如地有
無量別相。若觀地別相。不能令盡。而便命
終。若以總相者。云何不名一時見諦。別相諸
法復云何知。答曰。應作是説。以總相見諦。
問曰。若然者云何不名一時見諦。答曰。以總
相者。於一諦總相。非四諦總相。爲少分相故。
分別無量。總相別相。如地有總相。以三大
故。地是別相。一切地。皆是堅相是總相。四大
是色陰。色陰有總相別相。別相者以四陰故。
總相者一切色皆是障礙。五取陰是苦諦。苦
諦有別相總相。別相者以三諦故。總相者一
切苦。皆是逼切相。以如是總相見諦。以無
常苦空無我行見諦。以苦諦故是總相。以餘
三諦故是別相。以諦故是別相。以陰故是總
相。復次一諦非四諦。四諦非一諦。是故不一
時見諦。復次一行非四行。四行非一行。是
故不一時見諦。復次以覺所覺分明了了故。
根根義所境界境界。亦分明了了故。不一時
見諦。復次以有漏無漏別故。不一時見諦。復
次以有爲無爲差別故。不一時見諦。復次苦
諦不一時見。先見欲界苦。後見色無色界苦。
先見欲界諸行因。後見色無色界諸行因。先
見欲界諸行滅。後見色無色界諸行滅。先見
欲界對治道。後見色無色界對治道。是故非
一時見諦。云何知別相法耶。答曰。見諦時
不知別相法。一切別相。智所應知者。盡以總
相智知。復次若縁諦別相無知。若縁諦總相
無知。一時斷故。是故總相見諦時。亦知別相
所知
佛經説未知苦聖諦。當知阿毘曇説。云何智
所知法。答曰。一切法。問曰。一切諸法。是智
所知。如阿毘曇説。佛經何故但説知苦耶。答
曰。佛經説知苦是出世間智。阿毘曇説。知一
切法。是世間出世間智。如世間出世間。有漏
無漏縛解繋不繋。當知亦如是。復次佛經説。
知苦是近智。阿毘曇説。知一切法。是近智遠
智。如近遠倶不倶。當知亦如是。復次以總相
知故。佛説知苦。以總相別相知故。阿毘曇説
知一切法。如總相知。別相知。總相解。別相
解。總相觀。別相觀。當知亦爾。復次佛經説不
共智。阿毘曇説共不共智。復次佛經説見苦
時。阿毘曇説觀行時。復次解有二種。一者假
名。二者實義。佛經説假名解知苦。阿毘曇説
實義知一切法。問曰。云何假名解。答曰。現見
苦是知果。現見集是知因。證滅時知滅。有二
功徳不在身中。行修道時。爲斷一切煩惱道。
以如是等總相解故。名假名解。尊者波奢説
曰。佛經説當知苦。或謂但當知苦。更不知餘。
是故阿毘曇。作如是説。應知一切法。佛經説
當斷集。或謂但當斷集更不斷餘。是故阿毘
曇作如是説。云何斷法。一切有漏法。佛經説
當證滅。或謂但當證滅更不證餘。是故阿毘
曇作如是説。云何證法。答曰。一切善法。佛經
説當修道。或謂但當修道更不修餘。欲令此
事決定故。阿毘曇作如是説。云何修法。答
曰。善有爲法。復次爲斷生死根本及道故。佛
經説當知苦身見是六十二見根。六十二見
是煩惱根。煩惱是業根。業是報根。依報故
生善不善無記法。身見知苦時斷。是故佛經
唯説知苦。復次若知苦時。斷五我見十五我
所見。是故佛經唯説知苦。復次知苦時斷二
見謂身見邊見。得二三昧。謂空無願。是故佛
經唯説知苦。復次無始已來。衆生於陰中。計
我想人想念想。誰能斷此惡想使住善想。唯
知苦能。是故佛經唯説知苦。復次衆生無始
已來。於此無常無我無樂無淨陰中。計有常
我樂淨。誰能斷如是顛倒。唯有知苦。是故
佛經唯説知苦。復次爲斷貪著陰者故。衆生
無始已來爲此陰受苦痛逼切。如負重擔。受
是苦已。復追求陰。以追求故。復更生陰。猶如
小兒爲乳母所打還復歸趣。彼亦如是。爲苦
所逼。還復歸苦。是故佛經唯説知苦。復次
行者見苦時。令無始已來諂曲之心邪見顛
倒煩惱惡行皆令正直。是故佛經唯説知苦。
復次若知苦時。亦名斷苦。若斷集時。不名知
集。是故佛經唯説知苦。復次行者知苦時。住
不顛倒想。無有是處。以分別故。説若行
者知苦更不知餘諦。若有人問。此陰爲是常。
是無常耶。答言無常。無一刹那住故。是苦是
樂耶。答言是苦。如熱鐵丸。是淨不淨耶。答言
不淨。猶如糞穢。有我無我耶。答言中無有
人。無作者受者。但是諸行糞穢之聚。復次苦
如癰瘡。常自困苦。如箭入身。如刀自割。如毒
自殺。如火自燒。如怨自害。如住邊城多受厄
難。復次行者見苦時。名眞佛出世間。如法入
佛法。得無障礙。受行佛法。復次行者見苦
時。捨舊縁得新縁。捨共得不共。捨世間得出
世間。復次行者見苦時。未開無漏道門今開。
未曾捨凡夫性今捨。未曾得聖道今得。復次
行者見苦時。捨名得名。捨界得界。捨性得性。
捨名得名者。捨凡夫名得聖人名。捨界得界
者。捨凡夫界。得聖人界。捨性得性者。捨凡
夫性。得聖人性。復次行者見苦時。得心不得
心因。得業不得業因。得明不得明因。復次行
者見苦時。得離五人聚入八人聚。五人聚者。
謂五逆人。八人聚者。謂四向四果。復次行者
見苦時。捨如樹華凡夫性。得住如門閫聖性。
復次行者見苦時。初得於法不壞信。復次行
者見苦時。得無有是處法。如説無有是處。是
見諦具足人。不故殺生。不故犯戒。乃至廣
説。以如是等事故。佛經唯説知苦。佛經説集
聖諦應知應斷。阿毘曇説。云何斷法。謂有漏
法。若作是説。生後有愛是。集聖諦者。則生
是難。如阿毘曇説。云何斷法。一切有漏法。何
故佛經但説生彼有愛是集諦耶。答曰。前説
愛。所以此中應廣説。若作是説。一切有漏因
是集諦。則生是難。如苦亦應斷。何故佛經但
説斷集。答曰。爲不生苦故。佛作是説。汝等若
不欲苦。應當斷集。若斷集者。苦則不生。復次
爲不生果故。佛作是説。若汝等不欲果者。應
當斷因。若斷因者。果則不生。復次欲斷苦流
故。猶如水相續流。若不斷其源。則水流不止。
若斷其源。水則不流。如是若不斷苦源。苦流
不止。若斷苦源。苦流則止。復次若斷集者。則
斷倶因。倶繋得解。得無漏解脱得。斷非想非
非想處一切遍因。復次若斷因者果亦斷。因
若滅果亦滅。捨因亦捨果。吐因亦吐果。復
次爲捨重擔。如人身負重擔上嶮難處。爲此
重擔之所逼切。他人語言。汝若爲此重擔所
逼切者。應斷其擔索。若擔索斷。擔自當墮。
衆生亦爾。身負陰擔。上於生死險難之山。爲
此陰擔之所逼切。佛作是説。汝等若不欲負
陰擔者。應斷於集。若斷於集。陰擔則墮。復
次爲對外道故。外道不欲苦果。而不斷因。猶
如愚狗捨人逐塊。外道亦爾。不斷苦因。不欲
苦果。佛作是説。汝等若不欲苦果。當斷其
因。若斷其因。苦則不生。復次集中已有三界
上中下果。佛作是説。汝等若於三界上中下
果。不欲求者。應當斷集。若斷集者。則三界上
中下果。更不復生。復次以集能生三苦故。三
苦者謂欲界色界無色界苦。佛作是説。汝等
不欲三苦者。應當斷集。廣説如上。復次以
集能生四苦故。四苦者謂四生。佛作是説。汝
等若不欲四苦者。廣説如上。復次以集能生
五苦故。五苦者謂五趣。佛作是説。汝等若不
欲五苦者。廣説如上。以如是等事故。佛經説
集應知應斷
佛經説苦滅聖諦應知應證。阿毘曇説。云何
得作證法。答曰。一切善法。問曰。如阿毘曇
説一切善法應證。佛經何故唯説證滅。答曰。
此滅是解脱。亦是不繋相。復次此滅無處所。
無有所依。復次此滅是因無果。是果無因。復
次此滅是因非有因。是所作非有所作。是縁
非有縁。是離非有離。是果非有果。復次此滅
能令陰無非無法體。復次此滅息三攝四捨
五。復次此滅是一味種種道果。淨於四姓。名
無上法。復次此滅是無漏。得是有漏無漏。滅
是非學非無學。得是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滅
是不繋。得是繋不繋。滅是無斷。得是修道斷
或不斷。滅是滅諦攝。得是苦諦集諦道諦攝。
復次此滅是善是常。是善離陰。是善無有上
中下。是無前後際。復次此滅是沙門果非沙
門。是婆羅門果非婆羅門。是梵行果非梵行。
是道果非道。以如是等事故。佛經説應證滅。
佛經説苦滅道聖諦應知應修。阿毘曇説。云
何修法。答曰。一切有爲善法。問曰。如阿毘曇
説一切有爲善法皆應修。何故佛經但説修
道。答曰。以道應修應習故。復次以道有二
種修故。一得修。二行修。世俗道有四種修。謂
得修。行修。對治修。除去修。復次此道修時。
不斷縁愛。世俗道修時。斷於縁愛。復次此道
修時。其性出而不沒。世俗道修時。其性亦出
亦沒。於欲界而出。於初禪而沒。乃至於無
所有處而出。於非想非非想處而沒。問曰。無
漏道亦爾。離欲界欲。而生初禪。乃至離無所
有處欲。而生非想非非想處。答曰。世俗道。於
彼處生報。非無漏道。復次此道若修。則
損毀壞於有。世俗道修時。則増益長養於有。
復次此道若修則令有不相續斷。増長生老
病死法。世俗道修時。令有相續増長生老病
死法。復次此道若修是滅苦集道。是滅増長
生老病死道。世俗道修時。是苦集道。是増
長生老病死道。復次此道修時。不爲身見作
所縁。乃至不墮苦集諦中。世俗道雖修爲身
見作所縁。乃至墮苦集諦中。復次此道修時。
不爲界趣生増長生死法作因。世俗道雖修
爲界趣生増長生死法作因。復次此道修時。
能盡界趣生増長生死法。世俗道雖修不能
盡界趣生増長生死法。復次此道修時。是沙
門是沙門果。是婆羅門是婆羅門果。是梵
行是梵行果是有果。以如是等事故。佛經唯
説修道。問曰。聖行名有十六種。體有幾耶。答
曰。或有説者。名有十六體有七。縁苦四行。名
有四體亦有四。縁集四行。名有四體有一。縁
滅道亦爾。問曰。何故縁苦四行。名有四體亦
有四。答曰。縁苦四行。是顛倒近對治。如顛
倒。名有四體亦有四。此行亦爾。評曰。應作是
説。聖行名有十六。體有十六。如名體。名數體
數名相體相名異體異。當知亦如是。問曰。聖
行體性是何。答曰。體性是慧。彼慧體是行
行餘行。亦爲行所行彼相應法體。非行行餘
行。亦爲行所行。彼共有法體。非行不行餘行。
爲行所行。復有説者。聖行是心心數法。若作
是説。聖行體性。是心心數法者。相應法體性。
是行行餘行。爲行所行。不相應法體。非行不
行餘行。爲行所行。復有説者。聖行體性。是
一切法。若作是説。聖行體性是一切法者。相
應法體。是行行餘行。爲行所行。不相應法
體。是行不行餘行。爲行所行。評曰。應作是
説。聖行體性是慧。如先所説。此是行體性。乃
至廣説
已説體性。所以今當説。何故名無常行。乃至
名乘行耶。答曰。以二事故。是無常。一以所
作。二屬於縁。所作者。一切有爲法所作。唯一
刹那頃。屬於縁者。待因縁而生。苦痛逼切
如負重擔。是苦對我所見故是空。對我見故
是無我。因如種子法。集如出現法。有如相續
法。能生故是縁。如泥團杖輪水縷等合集故
瓶生。彼亦如是。諸陰盡是滅。無三相故是
止。是善是常故。是妙是離。更無所離故是離。
對邪道故是道。對不正故是正。能到解脱城
故是迹。體性是出。不沈沒故是乘。復次非究
竟故是無常。如重擔故苦。内無人無作者無
受者無説者故空。不自在故無我。生故是因。
出現故是集。流故是有。作相故是縁。不相續
盡相續故是滅。滅三火故是止。無苦惱故是
妙。無過患故是離。能去是道相應方便故是
正。能到正故名迹。畢竟過生死故是乘
問曰。見苦諦時。見苦四行。謂無常苦空無
我。何故但説苦諦。不説無常空無我諦耶。答
曰。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次若説
苦諦。當知已説無常空無我諦。復次此行是
不共行。唯在苦諦中。無常行在三諦中。空無
我行在一切法中。復次此行與有相違。能棄
生死。若有美妙飮食。持與小兒。而語之言。此
食是苦。小兒聞已。便生捨心。而不欲食。復次
此行是一切所信處。謂愚智内道外道。復次
智所知善分別故。佛經説苦智。爲知何法。答
曰。知苦如智所知。解所解行所行根根義所
境界境界。當知亦如是。復次此行是舊法。是
舊文句。過去諸佛。説苦諦苦行。今佛亦説苦
諦苦行。問曰。見集諦時。見集四行。謂因集有
縁。何故但説集諦。不説因有縁諦。答曰。應
説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次若説
諦。當知已説因有縁諦。復次智所知善分明
故。佛經説集智。爲知何法。答曰。知集如智所
知。乃至所境界境界。説亦如是。復次此行是
舊法。是舊文句。過去諸佛。説集諦集行。今佛
亦説集諦集行。問曰。見滅時見滅四行。謂滅
止妙離。何故但説滅諦。不説止妙離諦。答曰。
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餘如集諦説。
道諦隨義説亦如是。滅諦名涅槃。名不相似。
名非品。名無色。名第一。名勝智果。名阿羅漢
不應親近不應修。名可受。名近名妙名離。廣
解如雜犍度
佛以聖語。爲四天王。説四諦二解二不解。佛
欲饒益憐愍故。復作陀毘羅語説四諦。謂伊
彌彌禰踰被陀踏被。二不解者。一解一不
解。世尊欲饒益憐愍故。作彌梨車語説四諦。
謂摩奢兜奢僧奢摩薩婆多毘羅緻。是名苦
邊。四皆得解。問曰。佛能以聖語。爲四天王説
四諦。令其解不。若能者何故不使他解。不能
者偈所説云何通。如偈説
    佛以一音演説法 而現種種若干義
    衆生皆謂獨爲我 解説諸法不爲他
一音者謂梵音。現種種義者。若會中有眞丹人
者。謂佛以眞丹語。爲我説法。如有釋迦人夜
摩那人陀羅陀人摩羅娑人佉沙人兜佉羅
人。如是等人。在會中者。彼各各作是念。佛以
我等語。獨爲我説法。若貪欲多者。佛爲我説
不淨。瞋恚多者。佛爲我説慈心。愚癡多者。佛
爲我説縁起。衆生皆謂爲我解説。諸法不爲
他者。時會各謂佛爲説法不爲他。答曰。應作
是説。佛能。問曰。若然者。何故不令他解。答
曰。爲滿足諸天王心所念故。二天王作是念。
若佛爲我作聖語。説四諦者。我則能解。一
天王作是念。若佛以毘羅語。説四諦者。我則
能解。一天王作是念。若佛以彌梨車語。説四
諦者。我則能解。如其念而爲説之。復次欲現
知衆生語言音聲故。或謂如來唯能作聖語
不能作餘語。欲令如是疑心得決定故。而作
是説。復次受化者。或於如來。不變形言。而得
受化。或於如來。變異形言。而得受化者。若
於如來不變形言得受化者。若變形言而受
化者。則不能解。曾聞佛在摩伽陀國。爲尊
弗迦羅婆羅故。歩行經十二由旬。令十萬衆
生皆得見諦。皆以不變形言故。若變形言。彼
諸衆生則不能見諦。若衆生應見如來變現
形言而得度者。若不變形言則不得度。復有
説者。不能。世尊非境界事。不能爲境界。佛雖
得自在。不能以耳見色眼聽聲。問曰。若然者
偈義云何通。答曰。此是歎説如來之言。所説
大過。如毘婆闍婆提作如是説。如來常定善
安住念慧故。如來不眠。以離蓋故。如是皆是
歎説如來過美之言。復次如來言音。能遍一
切聲境界。如其所念皆悉能語。如來秦語。勝
秦中生者。如來若作彌梨車語。勝彌梨車中
生者。復次如來語言。速疾迴轉。若作秦語。次
作釋迦語。以速疾迴轉故。人謂一時
佛經説諸比丘。是苦聖諦。曾從他聞於法中
正觀思惟。生眼智明覺。諸比丘是苦聖諦。我
應當知。曾從他聞。廣説如上。諸比丘是苦
聖諦。我已知。曾從他聞。廣説如上。集滅道説
亦如是。諸比丘是苦聖諦。曾從他聞。廣説如
上。是説未知欲知根。諸比丘是苦聖諦。我應
當知。曾從他聞。廣説如上。是説知根。諸比
丘是苦聖諦。我已知。曾從他聞。廣説如上。是
説知已根。如是餘一二諦三轉生三根亦爾。
尊者達磨多羅作如是説。我思惟此所説法。
擧身毛竪。如來所説。義無相違。不失次第。
今此所説。失於次第。所以者何。此中知已
根。後説未知欲知根。如是觀法。非佛辟支佛
聲聞所觀。所以者何。無有知已根。後起未知
知根。現在前者。若欲捨是所説。是則不
可。所以者何。此是如來最初之説。五比丘八
萬諸天爲證。若欲不捨此所説者。失於次第。
彼尊者雖有此念。而不捨此説。但正其文。此
經應如是説。諸比丘。是苦聖諦。曾從他聞。於
法中正觀思惟。生眼智明覺。是集聖諦。是滅
聖諦。是道聖諦。廣説如上。諸比丘是苦聖諦。
我應當知。是苦集諦我應當斷。是苦滅諦。我
應當證。是苦滅道諦。我應當修。廣説如上。
諸比丘是苦聖諦。我已知。是苦集諦。我已斷。
是苦滅諦。我已證。是苦滅道諦。我已修。廣
説如上。若作是説。則不失次第。隨順見諦
時。阿毘曇者作如是説。經文不應正。所以者
何。過去諸大論師。利根智慧。不正經文。何況
尊者達*磨多羅。利根智慧。不如前者。問曰。
若然者此所説豈不違次第耶。答曰。有二種
隨順。一所説隨順。二見諦隨順。以所説隨順
故。世尊作如是説。以隨順見諦故。尊者達
*磨多羅。作如是説。尊者波奢説曰。此中不
説未知欲知根知已根。此中説菩薩欲界聞
慧思慧。菩薩坐道樹下時。作如是方便觀行。
問曰。若然者。此説云何通。如説諸比丘。我是
時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來以欲界聞
慧思慧。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答曰。如
來本爲菩薩。作如是方便觀行時。以欲界聞
慧思慧。觀於諸法。生智慧光明。除去愚闇義。
名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人先以生
皮覆面。除去之後。以沙羅覆面。其所障礙。
而甚微少。彼亦如是。諸比丘。我三轉四諦十
二行。生眼智明覺。問曰。如此三轉四諦十
二行。應有四十八行。何故但説三轉四諦十
二行耶。答曰。此是三説十二行法不過十二。
餘廣説如雜揵度
問曰。此四聖諦。若是體斷。亦是縁斷耶。答
曰。或是體斷。非縁斷。或是縁斷。非體斷。乃
至廣作四句。體斷非縁斷者。謂苦諦集諦無
漏縁無縁法。縁斷非體斷者。謂道諦縁有漏
法。體斷縁斷者。謂苦集諦縁有漏法。非體斷
非縁斷者。謂道諦縁無漏無縁法。一切滅諦。
四禪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問曰。何故
作此論。答曰。欲令疑者得決定故。波伽羅那
説云何初禪。答曰。初禪所攝善五陰。乃至云
何第四禪。答曰。答四禪所攝善五陰。彼中説
善禪。不説染汚不隱沒無記。或謂。禪唯是善
非染汚不隱沒無記。今欲決定説禪是善染
汚不隱沒無記故。而作此論。四禪初禪。乃至
第四禪。問曰。何故名禪。爲以斷結故名禪。爲
以正觀故名禪。若以斷結故名禪者。無色中
亦有定能斷結亦應名禪。若以正觀故名禪
者。欲界亦有定能正觀。亦應名禪。答曰。應作
是説。斷結故名禪。問曰。若然者無色中亦有
定能斷結。亦應名禪。答曰。若定能斷不善無
記結者是禪。無色定雖能斷無記結。不能斷
不善結故。不名爲禪。問曰。若作是説。唯未
至依是禪。所以者何。能斷不善無記結故。答
曰。此中説過患對治。對治有二種。有過患對
治斷對治。上地雖無不善結斷對治。有過患
對治問曰。若作是説。上地滅法智。道法智。
一切比智。則不名禪。所以者何。於欲界結。不
能作斷對治過患對治故。答曰。雖非全界全
地。而彼界彼地中。有能與欲界結。作過患對
治者。以能者故。不能者亦得名禪。復次禪
中遮少分有少分與欲界結作斷對治過患對
治。無色界悉遮。乃至無一刹那與欲界結作
斷對治過患對治者。尊者瞿沙。作如是説。此
六地盡能與欲界結作斷對治過患對治。以
未至禪初出故。斷欲界結。餘者不斷。以未
至禪斷故。如日光初中後時盡與闇相妨然。
初出者。能除夜闇。中後者。雖與闇相妨。而
不除闇。以初者除故。猶如六人共一怨家。而
共議言。我等若先得怨者。必斷其命。六人之
中。一得怨而殺。餘五人雖於彼人是怨。而
不殺者。先已殺故。如人持六燈次第入闇室
中。初入者除室中闇。餘燈雖與闇相妨。而不
破闇者。已先破故。如是六地中。雖與欲界結
作斷對治過患對治。以未至禪初生斷欲界
結。餘地不斷者。以未至禪先已斷故。若六
地作欲界結斷對治者。依根本禪。得正決定
時。欲界見道所斷結。則無分齊。亦不應證解
脱得。以依根本禪。得正決定者。於欲界見道
所斷煩惱。而有分齊。證解脱得。以是事故
知六地盡有欲界煩惱斷對治過患對治。復
次若定能畢竟斷見道修道所斷結者名禪。
無色定雖畢竟斷修道所斷結。不斷見道所
斷結。復次若定能遍縁能斷結者名禪。無色
定雖能斷結。不能遍縁欲界定。雖能遍縁。不
能斷結。禪定能遍縁。亦能斷結。復次若定與
五陰倶生作依者名禪。無色定與四陰倶生
作依者。不名爲禪。復次若定有四枝五枝者
名禪。無色定無四枝五枝故。不名爲禪。復次
若有樂道處名禪。無色定無樂道故不名禪。
復次若定能與道作依者名禪。無色定不能
與道作依者不名禪。復次若定有三種示現
者名禪。無色定無三種示現故不名禪。復次
若定有三無漏根者名禪。無色定不具三無
漏根故不名禪。三道亦如是。復次若有二道
處名禪。二道者。謂見道。修道。忍道。智道。法
智道。比智道。無色中無見道忍道法智道故
不名禪。復有説者。以正觀名禪。問曰。若然
者。欲界亦有正觀。應名爲禪。答曰。若定能
正觀亦能斷結者名禪。欲界定雖能正觀。不
能斷結。故不名禪。復次若定牢固相續久住
出入意不捨者名禪。欲界定與此相違。故不
名禪。復次若有定名亦有定用者名禪。欲界
定雖有定名。無有定用猶如泥椽。雖有椽
名。而無椽用。禪定猶如木椽。亦有椽名。亦
有椽用。復次若定不爲嬈亂風所吹動者名
禪。欲界定。爲嬈亂風所吹動故不名禪。猶如
四衢道中燈爲風所吹動。禪定不爲嬈亂風
所吹動故名禪。猶室中燈不爲風所吹動彼
亦如是
禪有十八枝。初禪有五枝。覺觀喜樂一心。第
二禪有四枝。内信喜樂一心。第三禪有五枝。
捨念慧樂一心。第四禪有四枝。不苦不樂捨
念一心。問曰。禪枝名十八。體有幾。答曰。名
有十八。體有十一。初禪有五枝。名有五。體亦
有五。第二禪増一枝謂内信。第三禪増四枝。
謂捨念慧樂。第四禪増一枝。謂不苦不樂。是
故禪枝名有十八。體有十一。復有説禪枝名
有十八。體有十。所以者何。初禪第二禪第三
禪樂。倶是一樂枝故。不應作是説。所以者何。
初禪樂第二禪樂異。第三禪異。初禪第二禪
樂是猗樂。第三禪樂是受樂。初禪第二禪樂
是行陰攝。第三禪樂是受陰攝。是故如前説
者好。如名體名數體數。乃至知名知體。説亦
如是。問曰。何者是禪。何者是枝。答曰。一心是
禪。餘者是枝。問曰。若然者。初禪第三禪有四
枝。第二禪第四禪有三枝。答曰。一心是禪。亦
是禪枝。餘者是枝非禪。如正見是道是道枝。
餘是道枝。如擇法覺是覺是覺枝。餘者是覺
枝不非時食是齋是齋枝。餘者是齋枝。如是
一心是禪亦是禪枝。此是禪枝體性。乃至廣
説。已説體性。所以今當説。何故名枝。枝是何
義。答曰。隨順義是枝義。倶負義是枝義。成大
事義是枝義。牢堅最勝義是枝義。別異義是
枝義。隨順義是枝義者。若法隨順彼地立枝。
倶負重成大事牢堅最勝亦如是。別異義是
枝義者。如軍別異名軍枝。如車別異名車枝。
如是禪別異故名禪枝。是故隨順義是枝義。
乃至廣説
問曰。若是初禪枝。亦是二禪枝耶。答曰。或是
初禪枝。非二禪枝。乃至廣作四句。是初禪枝
非二禪枝者。覺觀是也。是第二禪枝非初禪
枝者。内信是也。是初禪第二禪枝者。喜樂一
心是也。非初禪非第二禪枝者。除上爾所事。
若是初禪枝。亦是第三禪枝耶。乃至廣作四
句。是初禪枝非第三禪枝者。覺觀喜樂是也。
是第三禪枝非初禪枝者。捨念慧樂是也。是
初禪枝是第三禪枝者。一心是也。非初禪枝
非第三禪枝者。除上爾所事。若是初禪枝。亦
是第四禪枝。乃至廣作四句。是初禪枝非第
四禪枝者。覺觀喜樂是也。是第四禪枝。非初
枝者。不苦不樂捨念是也。是初禪枝亦是
第四禪枝者。一心是也。非初禪枝非第四禪
枝者。除上爾所事。是第二禪枝。亦是第三禪
枝耶。乃至廣作四句。是第二禪枝非第三禪
枝者。内信喜樂是也。是第三禪枝非第二禪
枝者。捨念慧樂是也。是第二禪枝亦是第三
禪枝者。一心是也。非第二禪枝非第三禪枝
者。除上爾所事。乃至第三禪四句。歴第四
禪。應隨相説
問曰。如猗捨一切地中有。何故初禪二禪。
立猗不立捨耶。第三第四禪。立捨不立猗耶。
答曰。先作是説。隨順義是枝義。若法隨順
彼地者立枝。猗隨順初禪第二禪故立枝。
捨隨順第三第四禪故立枝。復次勢用勝故。
更相覆蔽。如初禪第二禪。猗勢用勝。覆蔽於
捨。第三第四禪。捨勢用勝故。覆蔽於猗。問
曰。云何此二法。更相覆蔽。答曰。以所行相違
故。如一人一時。亦行亦住。亦眠亦寤。一向相
違。彼亦如是。復次對治欲界五識及麁身故。
初禪立猗爲枝。對治初禪三識及麁身故。第
二禪立猗爲枝。第二禪無麁身故。第三禪
不立猗爲枝。第三禪無麁身故。第四禪不
立猗爲枝。復次以初禪二禪有染汚喜。以是
事故。佛作是説。應猗不應捨。是故初禪二禪。
立猗爲枝。第三第四禪。無染汚喜。是故諸
聖行捨。復次以初禪二禪。猗生有所縁如説。
若心喜時。身則生猗。第三第四禪。猗生無所
縁。是故諸聖行捨。問曰。内信一切地盡有何
故。第二禪地立枝。非初禪耶。答曰。先作是
説。隨順義是枝。若法隨順彼地者立枝。内
信隨順第二禪地故立枝。復次初禪覺觀如
火。識身如汚泥。令心擾濁。信不明淨。如熱濁
泥中面像不現。第二禪無覺觀火識身汚泥。
信則明淨。如清冷水面像則現彼亦如是。復
次行者住第二禪。於界離欲。於地離欲。生大
信心。行者離不定欲界欲。起初禪現在前。作
如是念。我已得離不定界欲。不知定界欲爲
可離不。後離初禪欲。起二禪現在前。是時於
界離欲。於地離欲。生大信心。如初禪地欲可
離。當知一切地。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欲盡可
離。以是事故。二禪信立枝。初禪不立。問曰。
念慧一切地中有。何故第三禪地立枝。非餘
地耶。答曰。先作是説。隨順義是枝。若法隨
順彼地者立枝。念慧隨順第三禪故立枝。復
次第三禪道。多諸留難。自地亦有留難。他地
亦有留難。他地道多諸留難者。第二禪喜漂
沒輕躁。猶如羅刹。令行者離第三禪欲時。生
諸衰退。爲對是事故。第三禪立念爲枝。是故
佛作是説。汝等當正念。莫爲第二禪喜之所
漂沒。自地留難者。第三禪樂受。是一切生
死中最勝樂。令行者樂著不能離上地欲。爲
如是事故。第三禪慧立枝。是故佛作是説。汝
等應於是樂莫生貪著。不求上地離欲法。問
曰。念慧一切地中有。何故第四禪地立念爲
枝。不立慧。答曰。先作是説。隨順義是枝。若
法隨順彼地者立枝。念隨順第四禪故立枝
慧不隨順故不立枝。復次第四禪道。多諸留
難。他地有留難。自地無留難者。第三禪地
樂受。於一切生死中最勝。行者貪著故。不求
離上地欲。是故佛作是説。汝等應當正念。莫
爲第三禪地樂之所覆沒。以自地無留難故。
不立慧爲枝。復次第四禪地。立不苦不樂受
爲枝。不苦不樂受。是無明分。慧是明分。明
無明。是相違法故
問曰。若是禪枝。亦是助道分耶。答曰。或是禪
枝非助道分。乃至廣作四句。是禪枝非助道
分者。初禪觀第三禪樂第四禪不苦不樂是
也。是助道分非禪枝者。精進正語正業正命
是也。是禪枝亦是助道分者。諸餘助道分是
也。非禪枝非助道分者。除上爾所事。問曰。初
禪觀第三禪樂。第四禪不苦不樂。何故不
立助道分耶。答曰。以覆蔽故。初禪地觀。爲覺
所覆蔽故。不立助道分。第三禪地樂。爲猗樂
所覆蔽故。不立助道分。第四禪地。不苦不
樂。爲行捨所覆蔽故。不立助道分。以如是事
故。不立助道分。問曰。精進何故不立禪枝。答
曰。禪枝於得地勝。精進於他地勝。初禪地精
進。作第二禪地方便勝。乃至無所有處精進。
作非想非非想處方便勝。復次精進與生定
法相妨。與何生定法相妨。答曰。樂如説樂
故。定心生衆生行精進者必苦。問曰。何故正
語正業正命。不立禪枝耶。答曰。禪枝是相應。
是有縁。是有行。是有依。是有勢用。正語正業
正命。與此相違。故不立禪枝。問曰。若是禪
枝。亦是念處耶。若是念處。亦是禪枝耶。若是
禪枝。亦是正斷神足根力覺道分耶。若是正
斷神足根力覺道分。亦是禪枝耶。應隨相廣
説。復作是問曰。若是初禪枝。亦是助道分
耶。若是助道分。亦是初禪枝耶。乃至第四禪
問亦如是。應隨相廣説。復作是問。若是初禪
枝。亦是念處正斷神足根力覺道分耶。若是
念處。乃至八道分。亦是初禪枝耶。乃至第四
禪。問亦如是。應隨相廣説
問曰。諸邊及無色定爲立枝不。若立者。此中
何故不説。若不立者。施設經云何通。如説頗
有空處定於空處定道勝根勝定勝枝等耶。
答曰。有從空處定起次第。還入空處定。答
曰。或有説者。諸邊及無色定立枝。施設經
所説善通。此中何故不説。答曰。應説如初
禪。有五枝邊。亦有五枝。除喜増不苦不樂受。
如根本第二禪。有四枝邊。亦有四枝除喜増
不苦不樂受。如根本第三禪。有五枝邊。亦有
五枝除樂増不苦不樂受。如根本第四禪。有
四枝邊。亦有四枝。如第四禪四無色定亦應
爾。評曰。諸邊及無色定不立枝。是故此中不
説。問曰。施設經所説云何通。答曰。此中説根
勝道勝定勝者。以後定用前定爲因生故枝
等者説覺道枝
問曰。何故初禪第三禪立五枝。第二第四禪
立四枝耶。答曰。先作是説。隨順義是枝。若法
隨順彼地者立枝。五枝隨順初禪第三禪故
立五枝。四枝隨順第二第四禪故立四枝。復
次欲界是難斷難除難過之界。必須牢強對
治。是故彼對治初禪立五枝。第二禪喜。難斷
難除難過故。必須牢強對治。是故彼對治第
三禪立五枝。初禪不難斷難除難過故。不須
牢強對治。是故彼對治第二禪立四枝。復次
爲對欲界五種境界愛故。初禪立五枝爲對
二禪五種喜愛故。第三禪立五枝。初禪無五
種境界愛故。第二禪不立五枝。第三禪無五
種喜愛故。第四禪不立五枝。復次欲令行者
入超越。定得隨順故。起五枝定。入五枝定。起
四枝定。入四枝定。問曰。如起第三禪入空處
定。若是四枝。或是無枝。此中云何得隨順耶。
答曰。一切外法内法所作。初須隨順後事成
時。則不須隨順外法所作者。曾聞有王名
陀掘。臣名遮那伽於十二年。造出金法。始成
得一麥粒許。便作師子吼。我今力能造作
金山。内法所作者。如行者修神足時。初能擧
身離地。如半胡麻。轉如胡麻。半麥一麥。半指
一指。半寸一寸。半尺一尺。半肘一肘。半尋一
尋。衣鉤衣架。後若成時。擧身至阿迦膩吒
天。如是外法内法。事未成時。必須隨順。事已
成後。不須隨順。彼超越定亦爾。事未成時。起
五枝定。入五枝定。起四枝定。入四枝定。事已
成後。起五枝定。入四枝定。若無枝定
佛經説有四種勝心數法定。受現法樂。問曰。
何故名四種勝心數法定。答曰。彼定有大勢
力。能成大事。有大功用。是根本禪。是故根本
四禪名勝心數法定。復次彼定中。多諸心數
法可得故。如無量解脱勝處一切處無礙無
諍願智半多倶置等。是故名勝心數法定。復
次行者於彼定。得多種心受樂。如無量解
脱乃至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
昧。是故名勝心數法定。受現法樂者。問曰。此
法亦受後法樂。不但現法樂。何故説言受現
法樂。不説受後法樂耶。答曰。應説如説受現
法樂。亦應説受後法樂。而不説者。當知此説
有餘。復次若説現法樂。當知已説後法樂。所
以者何。後法樂必因現法樂故。如説先於此
修定。後生彼處。復次現法樂。能令後法樂相
續。非後法樂能令現法樂相續。是故説現法
樂。復次現法樂。是後法樂方便所依門。復次
現法樂。是一切所信處。如愚智内道外道。皆
信現法樂後法樂。或有信者。或有不信者。不
信後法樂者如外道。復次諸凡小。貪著少欲
樂。不求離欲。佛作是説。汝等若欲得廣大
樂者。當斷欲愛。起根本禪現在前。當受廣大
之樂。復次現法樂一切盡受。後法樂。有受者。
有不受者。以如是等事故。佛説禪是現法樂。
非後法樂
佛經説。諸比丘有四種天道。能令衆生。不淨
者淨。淨者轉更明勝。問曰。云何立天道。爲以
得正決定。爲以盡漏耶。若以得正決定立天
道者。則應有六。所以者何。依六地得正決
定故。六地者。未至中間根本四禪。若以盡漏
者。則應有九。所以者何。行者依九地。得盡
漏故。九地者。謂未至中間四禪三無色定。答
曰。應作是説。亦以得正決定。亦以盡漏。故立
天道。是説則遮無色定。問曰。若然者天道應
有六。尊者波奢説曰。此中説禪及眷屬故。有
四無六。尊者瞿沙。作是説。此中説清淨天
名天。天有三種。一假名天。二生天。三清淨
天。假名天者。謂人王等。生天者。從四天王
天。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天。清淨天者。謂阿羅
漢。此中説清淨天名天。得二種道。謂見道修
道。忍道智道。法智道比智道。能令身心清淨
者。復次於生天道。生怖畏想。欲令安住實義
天道故。佛説此經有四種天道。生天者。謂三
十三天是也。彼有四種園林。一名質多羅咃。
二名頗留沙。三名彌尸迦婆那。四名難陀那。
彼園林中。有四種道。種種綵女所遊行處。作
諸音樂。燒衆名香。安置種種餚膳飮食。隨意
生形。鳥出種種音。能令諸天。遊戲園林。受於
快樂。諸聖亦爾。滅盡涅槃。爲園林四禪爲
道。種種道品善法。而嚴飾之。令諸賢聖。受種
種快樂。入於涅槃。云何四種天道。如比丘離
欲惡不善法。乃至廣説。問曰。盡離欲界法。
何故佛但説離欲惡不善法耶。答曰。如佛説
離欲惡不善法。當知已説盡離欲界法。復次
此法體應斷。斷已則不成就。與聖道相妨。有
漏善法。不隱沒無記法。不與聖道相妨。欲惡
不善法。與聖道相妨。若斷欲惡不善法。當知
有漏善法不隱沒無記法亦斷。所以者何。同
一對治斷故。譬如燈不與炷油器相妨而與
闇相妨。若破闇時。亦燋炷盡油令器熱。復次
以此法難斷難除難過故。復次以此法是重
惡多諸過患故。復次此法離欲愛時。多作留
難。令離欲法不得相續。如守門人。不令他人
入。彼亦如是。復次行者爲對除此法故。修初
禪定道。復次行者以憎惡此法故。盡離欲界。
復次此法上地所無所不行故。以如是等事
故。佛説離欲惡不善法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四十一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四十二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使犍度十門品之六
問曰。此中何者是欲。何者是惡不善法。答
曰。資生欲是欲。煩惱欲是惡不善法。復次欲
是五欲。惡不善法是五蓋。復次欲是欲愛使。
惡不善法是餘煩惱。復次欲是欲覺。惡不善
法是恚覺害覺。復次欲是欲界。惡不善法是
恚界害界。復次欲是欲想。惡不善法是恚想
害想。有覺有觀者。與覺倶故名有覺。與觀倶
故名有觀。離生者。問曰。如上地離清淨妙好。
何故但説初禪離。不説上地離。答曰。説始以
顯終故。世尊或説始以明終。或説終以明始。
説始以明終者。如此中説。説終以明始者。如
説何處受身。不自害命。不害他命。佛告舍利
弗。非想非非想處天受身。不自害命。亦不害
他命。如始終初入已度方便畢竟亦如是。復
次以此離初入初得故。復次初禪離從離生。
從初禪定心生。如因陸生故名陸生。因水生
故名水生。彼亦如是。因離生故名離生。復次
初禪離。爲二種無漏所守護。二種者謂未至
中間。復次初禪離。是上地離方便所依門。復
次初禪離。能生養増廣上地離。復次初禪離。
是上地離因根本有。集縁生起處。復次初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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