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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 (No. 1546_ 迦旃延子浮陀跋摩道泰五百羅漢釋 ) in Vol.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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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他身。亦縁非身法。漏盡智力。若以境界。
縁於非身。若以在身。三種盡縁。餘力縁自身
他身。問曰。此諸力。爲從方便生。爲從離欲得
耶答曰。可言從方便生亦從離欲得。所以者
何。以從三阿僧祇劫積集方便生故。言從方
便生。以從離非想非非想處欲得故。言從離
欲得。問曰。何處生此力。答曰。依欲界身。生
閻浮提非餘方。依男子身非女身。問曰。知業
法集智力。生死智力。有何差別。答曰。從麁至
細是生死智力。從細至麁是知業法集智力。
如麁細現見不現見因果。當知亦如是。已説
力無畏。今當説三藐三佛陀有四無所畏。乃
至廣説。問曰。無畏體性是何。答曰。體性是慧
身。初力是初無畏。第十力是第二無畏。第二
力是第三無畏。第七力是第四無畏。一一力
攝四無畏。一一無畏攝十力。則有四十力四
十無畏。佛略説故。我成就十力四無所畏。廣
説則成就四十力四十無畏。已説體性。所以
今當説。何等是無畏義。答曰。不可動義是無
畏義。勇猛義是無畏義。不怯弱義是無畏義。
安隱義清淨義純白義是無畏義
問曰。力即是無畏。爲異無畏耶。答曰諸力即
是諸無畏。如先所説。初力即初無畏。乃至廣
説。問曰。若然者力與無畏。有何差別。答曰。
無有差別。如説無畏即力力即無畏。復有説
者。名即差別。所以者何是名爲力是名無畏。
復有説者。初立是力。已立不動是無畏。復次
有堅強是力。勇決是無畏。復次不爲他所伏
是力。不怯弱是無畏。復次智是力。辦是無
畏。復次因是力。果是無畏。復次不爲他所蓋
是力。能蓋他是無畏。復次自饒益是力。饒益
他是無畏。自利利他亦爾。復次自覺是力。爲
他説是無畏。積集是力。受用是無畏。受財義
是力。分財義是無畏。復次知醫方是力。治他
病是無畏。復次法義無礙是力。辭樂説無礙
是無畏。復次讃求法義無礙是力。讃求辭樂
説無礙是無畏。諸餘分別如力中説
如來有大悲。問曰。大悲體性是何。答曰。是
慧。復有説者是照。評曰不應作是説。如前説
者好。大悲當知即是是處非處力。地者是第
四禪地。其餘分別。應隨相説。問曰此中何以
唯説力無畏大悲。不説三念處耶。答曰是三
種於説法分中。勝三念處不爾。説力則顯
現自義。説無畏則現摧伏他義。大悲則生欲
説法心。三念處不*爾。是故不説
如來亦説成就七法。彼七法者。當知即是是
處非處力。如來若更有餘不共法者。當知盡
是是處非處力。問曰。此七爲是幾智性耶。答
曰知法知量知衆。此是一等智。知義者諸作
是説。涅槃是第一義者。是六智性。除苦集智
他心智道智。諸作是説。一切法是第一義者。
是十智性。知時知人。是九智性。除滅智。自知
是八知性。除滅智他心智。尊者婆已説曰。自
知是四智性。謂法智比智道智等智。評曰如
此諸所説。可有是理。但彼經所説七法義。是
一等智。如來有五聖智三昧。此亦是是處非
處力。五智者。法智比智道智盡智無生智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六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七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揵度愛敬品中
云何數滅。云何非數滅。乃至廣説。問曰。何
故作此論。答曰。爲止並義者意。如譬喩者説。
三種滅無體。爲止如是説者意。欲明三種滅
各有體相故而作此論。復次所以作此論者。
毘婆闍婆提説。三種滅皆是無爲。欲止如是
説者意。説三種滅。二是無爲。一是有爲故而
作此論
云何數滅。答曰。若滅得解脱是也。彼法滅。彼
得得解脱。得解脱得。是名數滅。云何非數滅。
答曰。若滅非解脱是也。彼法若滅。彼得不得
解脱。不得解脱得。是名非數滅。云何無常滅。
答曰。諸行散滅是也。無常滅。散滅諸行。非
如散豆穀等。無常滅。令諸行於前一刹那能
有所作。於後刹那。更不能有所作。非無行
體。止其所作故。作如是説。問曰。非數滅無常
滅。有何差別。答曰。非數滅者。疾痩困厄自作
他作苦惱種種魔事。如是隨世等法。若得解
脱。是名非數滅。若説疾痩困厄自作他作苦
惱種種魔事等法。若得解脱。是名有漏諸行
得非數滅。若説隨世等法。若得解脱。是名無
漏諸行得非數滅。所以者何無漏諸行。亦在
世故。無常滅者。令諸行散滅。乃至廣説。問曰。
何故但問非數滅無常滅。不問數滅耶。答曰。
或有説者。彼作經者意欲爾。乃至廣説。復有
説者。先已説差別。如説云何數滅。其滅者是
解脱。乃至廣説。二滅者非解脱。是以問其差
別。復有説者。以此二滅倶不用功滅故。復有
説者。盡應問三種滅差別。云何數滅。答曰。若
滅是解脱不繋相。非數滅者。是解脱非不繋
相。無常滅。非是解脱。亦非不繋相。復有説
者。數滅三世陰入界中可得。非數滅未來世
不生法中可得。無常滅現在世中可得。復有
説者。數滅是善。彼得亦善。非數滅是無記。彼
得亦是無記。無常滅有三種。彼得亦有三種。
復有説者。數滅是不繋。彼得是繋不繋。非數
滅是不繋。彼得是繋。無常是繋不繋。彼得亦
是繋不繋。復有説者。數滅是非學非無學。彼
得是學無學非學非無學。非數滅是非學非
無學。彼得亦是非學非無學。無常滅三種。彼
得亦三種。復有説者。數滅是不斷。彼得或修
道斷。或不斷。非數滅是不斷。彼得是修道斷。
無常滅三種。彼得亦三種。復有説者。數滅是
道果。彼得或是道是道果。或非道非道果。非
數滅非道果。彼得非道非道果。無常滅或是
道非道果。或是道亦道果。或非道非道果。彼
得亦爾。復有説者。數滅是滅諦所攝。彼得是
三諦所攝。非數滅非滅諦所攝。彼得苦集諦
所攝。無常滅三種諦所攝。得亦爾
問曰。何等是數滅義。答曰。數者是慧。滅是慧
果。故名數滅。復有説者。別數得故。言是數
滅。如見苦時苦忍苦智所得別。見集見滅見
道所得亦別。故名數滅。復有説者。以難得多
用功故。名爲數滅。問曰。此滅爲是一體。爲是
多體耶。答曰。或有説者。是一體問曰。若是一
體者。證見道所斷諸結滅時。亦證修道所斷。
諸結滅不耶。若證者則修道無用。若不證者
云何一體法。少分證少分不證。復有説者。滅
體有五見苦所斷煩惱滅。是一種。乃至修道
所斷煩惱滅。是第五種。問曰。此亦有過。所
以者何。如證欲界修道所斷上上使滅時。復
證餘品使滅不耶。若當證者。餘品對治道。則
無功用。若不證者。云何一體法。少分證少分
不證。復有説者。滅體有十三。見道所斷有四。
修道所斷有九。問曰。此亦有過。所以者何。
若證欲界修道所斷滅時。復證初禪修道所
斷滅不。若證不證。倶同前過。評曰。應作是説。
隨有漏法體滅體亦爾。問曰。若然者。先何故
問涅槃爲一體爲多體耶。答曰。先應作是問。
若一衆生。證一法滅時。一切衆生。亦同證此
滅不耶。若同者。云何涅槃不是共法。一衆生
得涅槃時。一切衆生。亦應得涅槃。若異者。云
何涅槃非是相似法耶。此經復云何通。如説
如來解脱。阿羅漢解脱等。無差別。答曰。應作
是説。如一衆生證此法。一切衆生亦同證此
法。問曰。若然者。云何涅槃不是共法耶。答曰。
以體言之則同。以得言之則異。所以者何。以
諸得各異故。問曰。若然者。云何不一衆生得
涅槃時。一切衆生亦得涅槃耶。答曰。若成就
涅槃得者得涅槃。若不成就得者。不得涅槃。
復有説者若一衆生。證此滅時。餘衆生所證
者各異。問曰。若然者。云何涅槃非是相似法
答曰。言非相似者。非相似因。以涅槃無相似
因故。言非相似法。問曰。若然者。苦法忍無相
似因。亦是非相似法耶。答曰。苦法忍雖不從
相似因生。而能與他作相似因。涅槃不從相
似因生。亦不與他作相似因。復有説者。以
不同故。言不相似。有爲法性同。云何性同。同
在世。同是陰。同是苦。無有一法是常是善者。
復有説者。世法是同。彼非世故不同。如是陰
法苦法諸生法諸趣法。當知亦爾。復有説者。
前後是相似。彼法無前後。故言不相似。如前
後。上中下法亦如是。如來解脱。羅漢解脱。此
經云何通者。以倶是常是善故。復有説者。以
在一身中決定倶有故。所以者何。一切衆生
盡有三種菩提性。所謂佛辟支佛聲聞菩提。
若從佛道去。亦證此法。若從辟支佛聲聞道
去。亦證此法。是故言無差別。評曰。不應作是
説。如前説者好
問曰。外物中數滅爲有得者不耶。若得者衆
生不成就外法云何得。若得者此經復云何
通。如説諸長老。我斷一切愛。得内解脱。若不
得者此經復云何通。如説云何斷界。答曰。一
切諸行斷。是名斷界。乃至廣説。答曰。應作是
説有得者。問曰。若然者不成就外法。云何得
耶。答曰。雖不成就外法。而得外法數滅。如過
去未來命等八根。雖不成就。得其數滅。我斷
一切愛。得内解脱。此經云何通者。此説若内
得解脱。當知外法亦得解脱。復有説者。以此
解脱從自身修方便得。不由外人修方便得。
是故言得内解脱。復有説者。不得外法中數
滅。問曰。若然者此經云何通。如説一切諸行。
斷名斷界。乃至廣説。答曰。有二種一切。有分。
一切。有一切一切。此中説分一切。故言一切。
復有説者。外物中有數滅。而不可得。評曰。不
應作是説。寧當説無。不應説有而不可得。何
用是無。用物爲亦有亦得。如是説者好。若當
外物數滅不可得者。則違波伽羅那經。如説
云何得作證法。答言。一切善法。此法是善。
亦得可得證。欲令無如是過故。説言可得
問曰。此數滅體。爲是陰爲非陰耶。若是陰者。
何不本是涅槃。何以故。先有諸陰故。若非陰
者。云何爲無所有法。而修於道。答曰。應作
是説。體非是陰亦非陰。然從色陰乃至識陰
體得之。此數滅亦名涅槃亦名不相似。亦名
非品亦名無跋那跋那秦言色亦言性
亦言稱讃亦言字
亦言最勝
亦名智。亦名應亦名不親近。亦名不修亦名
可樂。亦名近亦名妙亦名離。問曰。何故言涅
槃。答曰。槃那言林。涅者言離。永離陰林離三
火林離四林。故言涅槃。復次不織義是涅槃。
如先説。何故名不相似者。無相似因故。如先
説。無上中下等故。何故名非品者。離諸品
故。如説有爲法體性是品。諸作是説。有住
相者。四相及彼法五法。是倶生品。諸作是説。
無住相者。三相及彼法四法。是倶生品。彼法
無如是相故。名爲非品。復有説者。世是品法。
彼法離世。名爲非品。諸陰諸苦諸生諸趣説
亦如是。何故名無跋那者。稱讃之體。已自成
故。不待復更稱讃。如人本性賢善。不待稱讃。
本賢善故。彼亦如是。復次有爲法中。或以因
稱果。或以果稱因。彼法無果可以稱因。無因
可以稱果。復次諸聖親證此法故。不待稱讃。
復次不稱讃者。有無邊稱故。如人大徳言。此
人徳不可説。彼亦如是。復次不可稱讃者。周
匝有美稱故。如淨明珠周匝除闇。彼亦如是。
亦如阿波那加珠所在之處。而便安立。如是
若解脱得。在人身中。此身名爲安立。復次不
可稱讃者。名爲非稱。無有人能如法説其過
者。名爲非稱。復有説者。離諸性故。言無跋那。
此中無刹利婆羅門居士首陀性故。言無跋
那。亦無青黄等色故。言無跋那。有爲法。或性
是色。或依色。或爲色作所依。彼法性。非是色。
亦非依色。亦不爲色作所依。何故名最勝者。
以上妙故名最勝。如世間以上妙飮食衣服
纓絡等故名最勝。尊者瞿沙説曰。彼法是最
勝。以是通暢究竟法故。何故名智者。以智果
故。如經中説。六入是業。六入是業果。以業名
説。如斷是智果以智名説。如天眼天耳是通
果以通名説。彼亦如是。是智果故。以智名説。
何故名應者。應受供養故名應。世界所有上
供。盡應受故。何故名不親近者。以無可親近
故。有爲法以貪其果。而親近之。如人爲貪蔭
涼花果故親近於樹。彼法與上相違故。名不
親近。問曰。若説不親近者。何以故。經中説親
近明人耶。答曰。以得智故。明人者佛若佛弟
子。以親近故。得所縁忍智及成就得。是故説
親近。復有説者。明人所依去故説親近。如
説阿羅漢去至涅槃何故名不修者。以不在
身中。若法住在身中者。修彼法。不在身中。是
故不修。復有説者。以無可修法故。如阿毘曇
所説。修法彼中無故。名曰不修。復有説者。以
無可親近事故。所以不修。問曰。若不修者此
偈云何通。如偈説
    瞿曇坐樹下 禪思不放逸
    不久履道迹 涅槃在心中
答曰。如尊者波奢所説言。涅槃在心中者。心
中成就涅槃得故。何故名可樂者。以離一切
苦故。聖人畏苦涅槃。無身心苦故。聖人樂之。
如苦惡戒生死増長老死。説亦如是。世尊經
説時。解脱是樂法。無漏戒是樂戒者。以能到
涅槃故。何故名近者。以是有法故。或有説是
非有法。而彼法實有體性。是故説近。以是事
故。世尊經説。行者精進成就十五法。是名學
迹。得近涅槃。復次不選擇身故名近。若刹利
修道。即證婆羅門。毘舍首陀修道亦證。復次
不選擇處所故名近。若於村落。若於靜處。修
道即得。復次以是近觀故名近。諸聖起縁。彼
忍智現在前。正觀此法。如在目前。復次以比
相故知近。如波伽羅那經所説。云何遠法。謂
過去未來法。云何近法。謂現在前。及無爲法。
復次住近處得故名處近。近處者謂現在世
現在世證故名近。復次捨近法得故名近。近
法名現在。聖人捨現在。法入涅槃故名近。尊
者瞿沙説曰。精勤次第趣向。修正方便者得
故名近。復次聖道所依身定故。此法不爾名
近。若依此身。應起聖道。餘身不能。涅槃不爾。
隨修道所依身則能證。是名爲近。問曰。何故
名妙耶。如道亦是妙。何以獨稱涅槃爲妙。波
伽羅那所説。云何妙法。無漏善法是也。答曰。
道雖是妙。涅槃是妙中妙。復次道雖是妙。雜
無常過故。涅槃不爾。復次道有對治厭惡善
根故。如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
三昧。無有善法能厭惡涅槃者故名爲妙。問
曰。涅槃何故名離耶。如道亦是離相。如波伽
羅那所説。云何離法。答言。欲界繋。或色無色
界繋。出要寂靜善定學法無學法。數滅等法
是也。答曰。涅槃唯是離道是離是可離。復
次捨一切法故言離。有漏法有二種捨。一者
離欲捨。二者棄捨。無漏有爲法。雖無離欲捨。
而有棄捨。涅槃無離欲捨。亦無棄捨。復次第
一義是離。以色故離欲。以無色故離色。諸有
所作。諸有所思。以涅槃故離
云何非數滅。答曰。是滅非解脱。問曰。何故名
非數滅。答曰。不以功作而得。是名非數滅。所
以者何。如人住此四方所有色聲香味觸。是
五識身所縁法。不以功作而住。不生法中。故
非數滅。問曰。以何法能得此法耶。答曰。或有
説者。以過去未來陰入界。非現在世。所以者
何。以陰入界現在身中可得故。如此説者。一
一刹那中。有失有得。刹那生時失。刹那滅時
得。復有説者。未來世中得非過去。所以者何。
過去諸陰。曾在身中。今日陰即在身故。此説
亦有過。所以者何。未來法生時。此法亦捨故。
評曰。於未來不生法中得。如是説者好。以是
故。一切時常増益。問曰。數滅多。非數滅多耶。
答曰。或有説者。數滅多。非數滅少。所以者
何。數滅於過去未來現在法中得。非數滅唯
未來不生法中得故。復有説者。非數滅多。數
滅少。所以者何。非數滅有漏無漏法中得。數
滅唯有漏法中得故。評曰。應作是説。此二法
倶無量無邊。以是事故應作四句。有法是數
滅所得非非數滅所得。有法非數滅所得非
是數滅所得。有法亦數滅所得亦非數滅所
得。有法非數滅所得亦非非數滅所得。初句
者過去現在有漏法。及未來世生者是也。第
二句者未來世不生無漏法是也。第三句者
謂未來世不生有漏法是。第四句者謂過去
現在無漏法。未來世必生無漏法是也
如住此凡夫人得五道中五識非數滅。所以
者何。彼中所有色聲香味觸。縁彼識住。在不
生法中故。是以得彼非數滅。如此處色聲香
味觸。彼五處衆生。亦於此得非數滅。若惡道
分已斷者。彼盡得惡道中非數滅。問曰。誰能
斷惡道。答曰。或是布施。或是持戒。或是聞
慧。或是思慧。如不淨阿那般那念處。或是修
慧。如煗法頂法至忍必斷。尊者婆檀陀説曰。
若不因覺知縁起法。則不斷惡道。此説云何
言覺知縁起法者。盡是無漏道。評曰。不應作
是説。如是説者好。或以布施。或以持戒。得惡
道非數滅。乃至以頂得惡道非數滅。自有衆
生。得如上善根惡道分斷。鈍根者。乃至忍斷。
問曰。爲一時得三惡道非數滅。爲次第得耶。
答曰。或有説者。三種一時得。問曰。若爾者提
婆達多生地獄中。豈非得餓鬼畜生非數滅
耶。答曰。唯除地獄一生分。餘地獄生分。及
餓鬼畜生分一時得。評曰。若起達分善根。斷
惡道者。一切惡道。得非數滅。若施等斷惡道。
此則不定。若斷地獄。則得地獄非數滅。餘則
不定。餘趣亦如是。若以達分善根。斷惡道
者。彼惡道一時非數滅
已説得惡道非數滅。復云何得生處非數滅。
答曰住増上忍時。除人天中七生分色無色
界一切處一生分。其餘諸生。皆得非數滅。須
陀洹趣斯陀含果。住方便道不起。得斯陀含
得欲界六生分非數滅。若起得者。住第六無
礙道時得也。若斯陀含趣阿那含果。住方便
道不起。得阿那含。得欲界一生分非數滅。最
後無礙道。當得欲界一切生分數滅。若起得
者。最後無礙道得。欲界一生分非數滅。當得
欲界一切生分數滅。離初禪欲時。若是不退
法。住方便道不起者。得初禪二分二生分非
數滅。最後無礙道。當得初禪一切生分數滅。
若起者最後無礙道。得二生分非數滅。當得
一切生分數滅。若是退法。若起若不起。最後
無礙道。當得初禪地一切生分數滅。不得非
數滅。乃至離無所有處欲。説亦如是。若離非
想非非想處欲。若是不退。住方便道不起者。
得非想非非想處一生分非數滅。最後無礙
道。當得非想非非想處一切。生分數滅。若起
者最後無礙道。得非想非非想處一生分非
數滅。當得一切生分數滅。若是退法不起離
欲者。住方便道。得八地餘生分非數滅。最後
無礙道當得非想非非想處一切生分數滅。
若起者最後無礙道。得八地中餘生分非數
滅。當得非想非非想處一切生分數滅
已説生處。諸煩惱復云何。答曰。住増上忍時。
得三界見道所斷煩惱非數滅。隨無礙道隨
種當得數滅。若是聖人。是不退法。是不起離
欲界欲隨所斷種。住方便道。得非數滅。隨無
礙道隨種。當得數滅。若起者。隨無礙道隨種。
得非數滅。當得數滅。若是退法。若起若不起。
隨無礙道隨種。不得非數滅。當得數滅乃至
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説亦如是。問曰。退法者
於諸煩惱。何時得非數滅。答曰。或有説者。若
信解脱轉根得見到時。解脱轉根得不動。評
曰。應作是説。若得決定更不退。爾時得諸煩
惱非數滅。以是事故。而作四句。或有煩惱先
得非數滅。後得數滅。先得數滅後得非數滅。
或有倶得。或有倶不得。初句者住増上忍。於
三界見道所斷煩惱。是不退法。不起離欲。住
方便道修道所斷煩惱。是謂先得非數滅後
得數滅。第二句者若是退法。三界修道所斷
煩惱。是謂先得數滅後得非數滅。第三句者
若是不退法起離欲隨無礙道隨種。得非數
滅。得數滅。復有離欲界欲。斷上上煩惱時。染
汚五識身。於所縁得非數滅。得數滅。乃至離
八種欲亦如是。若斷下下煩惱時。彼下下染
汚五識身。於所縁得非數滅。得數滅。亦得欲
界善不隱沒無記行數滅。離初禪欲。斷上上
煩惱。彼上上染汚三識身。於所縁得非數滅。
得數滅。離八種欲亦如是。若斷下下煩惱時。
彼初禪下下染汚三識身。於所縁得非數滅。
得數滅。亦得初禪地善不隱沒無記行數滅。
是謂倶得。第四句者除上爾所事
已説煩惱道復云何。答曰。堅信人行堅信
道時。於堅法道。得非數滅。堅法人行堅法道
時。於堅信道。得非數滅。見到人行見到道時。
於信解脱道。得非數滅。非時解脱人。行非時
解脱道時。於時解脱道。得非數滅。聲聞人於
聲。聞道決定者。於辟支佛道佛道得非數滅。
辟支佛人。於辟支佛道決定者。於佛道聲聞
道。得非數滅。求佛道者。於佛道決定時。於聲
聞辟支佛道。得非數滅。阿羅漢有六種。一退
法。二思法。三護法。四等住。五能勝進。六不
動。問曰。此諸阿羅漢於何時得非數滅耶。答
曰。若退法者。於退法決定者。於五種得非數
滅。若不決定者不得。乃至能勝進説亦如是。
不動法者。得不動法。於五種道。得非數滅。
問曰。非數滅。皆是勝進時得。何以不是道果
耶。答曰。本離欲時。不爲此法作方便得故。若
當爲非數滅作方便者。非數滅則不可得。所
以者何。若心貪著。有是人不能過三惡道。若
心爲涅槃能過惡道
問曰。非數滅得。是何心果。答曰。或有説者。
是造受生處心果。復有説者。若心能使生相
續。是彼心功用果。評曰。應作是説。隨住何心
得非數滅。即彼心果。問曰。於何法得非數滅。
答曰。於三界繋及不繋法中得。生欲界於此
四法中得。生色無色界亦如是。非數滅得。隨
生何地。即彼地繋
問曰。非數滅。於何法得増長耶。答曰。生欲界
中。於欲界繋五識身。而得増長。亦有縁現在
欲界意識身而得増長。然微細難現。於色界
三識無量解脱勝處一切處。而得増長。無色
界唯一切處。生色界中。欲界五識身。而得
増長。意識亦得増長。然微細難現。色界三識
無量解脱勝處一切處。而得増長。無色界唯
一切處。生色界中。於欲界五識色界三識無
量解脱勝處一切處。而得増長
問曰。聖人生色界中。於欲界繋。何法中得非
數滅耶。答曰。初禪命終。生二禪中。初禪果。
欲界變化心。得非數滅。若生三禪中。初禪二
禪果。欲界變化心。得非數滅。若生第四禪中。
初禪二禪三禪果。欲界變化心。得非數滅。乃
至第三禪命終。生第四禪中。第三禪果。欲界
變化心。得非數滅。問曰。色界命終。生無色界
中。於欲界繋何法中。得非數滅耶。答曰。若初
禪命終。生無色中。四禪果。欲界變化心。得非
數滅。第二禪命終。生無色中。三禪果。欲界變
化心。得非數滅。第三禪命終。生無色中。二禪
果。欲界變化心。得非數滅。第四禪命終。生無
色中。一禪果。欲界變化心。得非數滅。聖人生
無色界中。於欲色界繋法。不得非數滅。所以
者何。先已得故
問曰。先入涅槃阿羅漢。得非數滅多。後入涅
槃阿羅漢。得非數滅多耶。答曰。前入涅槃者
多。迦葉佛時。入涅槃者則多。釋迦牟尼佛時
入涅槃者。釋迦牟尼佛時。入涅槃者則多。彌
勒佛時入涅槃者。問曰。何等阿羅漢。成就非
數滅最多。答曰。生無色界阿羅漢。住最後心
者。於一切法。得非數滅多。頗有陰界入永滅
而不得非數滅耶。答曰有。謂阿羅漢住最後
心。評曰。不應作是説。所以者何。無有陰界入
永滅而不得非數滅者。問曰。阿羅漢住最後
心時。非是不得非數滅耶。答曰。非不得。所
以者何。阿羅漢。若決定欲入涅槃時。爾時除。
若五心六心。當起現在前。餘陰界入悉得非
數滅
世尊説。有二涅槃界。謂有餘身涅槃界。無餘
身涅槃界。乃至廣説。問曰。何故作此論。答曰
上説。云何數滅。答曰。若滅是解脱。彼數滅有
二種。一是有餘身涅槃界。二是無餘身涅槃
界。未説云何有餘身涅槃界無餘身涅槃界。
今欲説故而作此論。復有説有餘身涅槃界
有體。無餘身涅槃界無體。復有説有餘身涅
槃界是善。無餘身涅槃界是無記。復有説有
餘身涅槃界是道果。無餘身涅槃界非道果。
復有説有餘身涅槃界是諦所攝。無餘身涅
槃界非諦所攝。復有説有餘身涅槃界是有
爲。無餘身涅槃界是無爲。有漏無漏亦如是。
爲止如是説者意欲明此義倶是無漏。以是
事故。爲止他義欲顯己義。乃至廣説而作此
論。云何有餘身涅槃界。答曰。阿羅漢住壽。四
大未滅。乃至廣説。四大者即四大是也。諸根
者造色是也。相續心者是心心數法也。若此
四大造色。心心數法未滅。是有餘身涅槃界。
復有説者。四大是四大身。諸根即諸根。相續
心是覺性。若身諸根。覺性未滅。是有餘身涅
槃界。如是等諸有餘故。名有餘身涅槃界。身
有二種。一煩惱身。二生身。雖無煩惱身。而
有生身。復有説者。身有二種。有染汚不染汚。
染汚已盡唯有不染汚。是故説四大等。有餘
故言有餘。四大爲生何法。謂生造色。依造色
能生心心數法。乃至廣説。彼斷一切結得作
證。是名有餘身涅槃界。云何無餘身涅槃界。
若阿羅漢。已入涅槃四大滅。乃至廣説。四大
者即四大。諸根者是造色。相續心者是心心
數法。若此四大諸根心心數法滅。是名無餘
身涅槃界。復有説者。四大身。諸根即諸根。
相續心是覺性。若身諸根覺性滅。是名無餘
身涅槃界。問曰。此文不應作是説。身諸根覺
性滅。名無餘身涅槃界。應作是説。阿羅漢斷
一切結盡入於涅槃。是名無餘身涅槃界。而
不説者有何意耶。答曰。彼尊者依世俗言。説
信經故而作是説。阿羅漢死時。風大能損火
大。火大損故飮食不消。飮食不消故四大羸。
四大羸故諸根亦劣。諸根劣故不能與心心
數法作所依。心心數法無所依故則不生心
心數法不生便是無餘身涅槃界。身有二種。
一者生身。二煩惱身。彼二種身倶滅是名無
餘身涅槃界。復有説者。身有二種。謂染汚不
染汚。二種身倶滅一切結使斷。是名無餘身
涅槃界。問曰。此中何以不説斷一切結得作
證耶。答曰。以現在得作證故。言得作證。彼時
現在得滅故。不言得作證。復有説者。有衆生
處有得誰得此得言是提婆達多延若達多。
彼中無如是衆生差別故。唯此法性。是故不
説得作證等
問曰。凡夫人學人斷。爲是有餘身涅槃界。
爲是無餘身涅槃界耶。答曰。亦不名有餘身
涅槃界。亦不名無餘身涅槃界。但名爲斷。亦
無。亦名爲滅。亦名爲諦少分。是斷智少
分。非斷智少分。是沙門果少分。非沙門果
問曰。頗有阿羅漢不住有餘身涅槃界不住
無餘身涅槃界耶。答曰。如經本所説有。如説。
具三事者。名有餘身涅槃界。無三事者。名無
餘身涅槃界。生色界阿羅漢。入滅盡定。唯有
四大諸根。無相續心。生無色界阿羅漢。唯有
相續心。無諸根四大。生欲界阿羅漢。唯有四
大相續心。有諸根不具者。評曰。如是諸阿羅
漢。皆當言住有餘身涅槃界。經文應如是説。
云何住有餘身涅槃界。答曰。阿羅漢住壽。一
切結盡得作證。云何無餘身涅槃界。答曰。阿
羅漢一切結盡入涅槃。若作是説。盡攝生欲
界生色無色界有心無心具根不具根者
涅槃當言學耶。乃至廣説。問曰。何故作此論。
答曰。先説數滅是二種涅槃界。乃至廣説。未
説是學無學非學非無學。今欲説故。而作此
論。復次何故作此論者。爲止並義者意故。如
犢子部説涅槃有三種。是學無學非學非無
學。若學斷諸結得作證。是名學。若無學斷諸
結得作證。是名無學。若非學非無學斷諸結
得作證。是名非學非無學。爲止如是説者意
欲顯己義故。而作此論
涅槃當言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耶。答曰。涅槃
當言非學非無學。復有説者。涅槃是學無學
非學非無學者。此是犢子部所説。所以者何。
彼説涅槃有三種性。若學斷諸結得作證是
名學也。無學非學非無學。説亦如是。作如是
説者則有大過。云何一解脱體爲三。得所得
便有三性。如我義者。如此文。如此義。如此
論。如我等意。涅槃是非學非無學。此是尊者
旃延子。欲顯己義經本應齊作是説。不應
作餘説。所以者何。若作餘説。育多婆提所説
有過。復有説者。應作餘説。所以者何。毘婆闍
婆提。問育多婆提。如是汝説涅槃是非學非
無學耶。此是問亦是定言。所以者何。若不定
他言説。説他過者。是則不可。育多婆提答言。
如是。毘婆闍婆提。復作是難。於意云何。若先
以世俗道斷結作證。乃至廣説。得阿那含果。
彼是學耶。育多婆提答言。不也。所以者何。我
説涅槃是非學非無學。育多婆提欲説毘婆
闍婆提過。若當先以世俗道斷結得作證。乃
至廣説。乃至得阿那含果彼是學者。本應是
學。若不得果而是學者。此事不可。趣阿羅
漢斷結作證。阿羅漢斷結作證退。説亦如是。
育多婆提。於他法中。不順義者。集置一處。而
説其過。若當涅槃是非學非無學。復作學學
作無學無學作學者。是則不定若不定者。則
是無常。若無常者。有爲無爲。無有差別。所以
者何。涅槃未曾作非學非無學復作學學作
無學無學作學。以是故。涅槃於一切時。是常
是寂滅。是非學非無學。廣説如經本。復有説
者。育多婆提。欲説毘婆闍婆提過。毘婆闍婆
提。有二種過。一説涅槃是非學非無學復作
學。學作無學無學作學。二説涅槃是非學非
無學者常是非學非無學。學常是學。無學常
是無學。育多婆提。難毘婆闍婆提言。涅槃是
非學非無學復作學。學作無學。無學作學者。
如是汝説涅槃是非學非無學。然後作學耶。
毘婆闍婆提答言。如是。育多婆提。復難毘婆
闍婆提言。於意云何。若先以世俗道。乃至廣
説。後見四聖諦。得阿那含果。彼是學耶。毘婆
闍婆提答言。如是。所以者何。我説涅槃是非
學非無學復作學故。育多婆提復問毘婆闍
婆提言。汝意云何。先以世俗道。斷結得作證。
是非學非無學。即彼非學非無學作學耶。毘
婆闍婆提答言。如是。所以者何。我説非學非
無學後作學故。育多婆提。復説毘婆闍婆提
過。若先以世俗道。斷結得作證。後得阿那含
果。當是學者。本應是學。若不得果。而是學者。
是則不可。育多婆提。復難毘婆闍婆提言。趣
阿羅漢。斷結得作證。是學後作。無學阿羅漢。
斷結得作證。退作學。説亦如是。育多婆提。於
他法中。不順義者。集置一處。説過如上。若説
涅槃是非學非無學常是非學非無學乃至無
學常是無學者。育多婆提。難毘婆闍婆提言。
汝説涅槃有三種耶。答曰。如是。育多婆提。
難毘婆闍婆提言。於意云何。若先以世俗道。
斷欲愛恚。未見眞諦。欲得見故。懃修方便。修
方便時。得見眞諦。得阿那含。彼是學耶。答曰。
如是。所以者何。我説涅槃有三種故。育多婆
提。難毘婆闍婆提言。於意云何。若先以世俗
道。斷結作證。是非學非無學。後得阿那含果。
即是學耶。答言。不也。所以者何。我説涅槃是
非學非無學常是非學非無學。乃至廣説。毘
婆闍婆提。反難育多婆提。若當涅槃是非學
非無學。後作學者。未得阿那含果時。本應是
學。育多婆提。欲去此過故。若不得阿那含果。
而是學者。此則不可。育多婆提。復難毘婆闍
婆提。若趣阿羅漢果。斷結作證。阿羅漢斷結
作證退。説亦如是。育多婆提。於他法中。不順
義者。集置一處。而説其過。若當涅槃是非學
非無學後作學學作無學無學作學非學非無
學常是非學非無學乃至無學常是無學者。是
則不定。若不定者。則是無常。若無常者。有爲
無爲。無有差別。涅槃未曾作非學非無學後
作學學作無學無學作學非學非無學常是非
學非無學乃至無學常是無學。以是事故。涅
槃於一切時。是常是寂滅。非學非無學。廣説
如經本。問曰。所説得。復有得不耶。若當有
者。得復有得。便爲無窮。若無窮者。無成就此
得者。答曰。應作此論。得復有得。問曰。若然
者是則無窮。答曰。無窮有何過。未來世寛。能
容此得。以生死法無窮故。得亦復然。是故難
斷難除難過。衆苦相續。猶如連鎖。復有説者。
以倶在一世一刹那中故非無窮。評曰。應作
是説。法生時。三法倶生。謂法得得得以得故
成就彼法及得得以得得故成就得。是故非
無窮。以是事故而作此論
頗有行陰色陰同於一得耶。答曰有。所謂色
得得是也。乃至行陰識陰。説亦如是。有爲無
爲。亦同一得。所以者何。無爲得得無爲及得
得。是名有爲無爲同共一得。問曰。有成就過
去未來得不。若成就者。云何非是無窮。所以
者何。法生時。法得得得倶生。此三滅已。便生
六得。三是得。三是得得。是六生十二。十二生
二十四。乃至無量無邊。若不成就者。定揵度
又云何通耶。如説無色界命終。生欲界中。
所得陰界入四大。善不善無記根結縛使纒
煩惱。當言本得得本不得得。答曰。善染汚。當
言本得得報。當言本不得得。彼得亦有善。亦
有染汚。復有説者。有成就過去未來得者。問
曰。若然者。云何非是無窮。答曰。假令無窮復
有何過。未來世窮無容處耶。以生死是無窮
故。難斷難除難過。衆苦相續。猶如連鎖。復有
説者。無有成就者。問曰。若然者。如説無色界
命終生欲界。乃至廣説。此文云何通耶。答曰。
此文不説得。説得所不攝法。評曰。不應作是
説。應作是説。有成就過去未來得者。所以者
何。以得故。沙門果有差別。若不成就過去未
來得者。一一刹那沙門果。亦得亦捨。修梵行
者。則無休息心。復更有過。以三事故。捨於聖
道。一退。二轉根。三得果。不因此三。亦捨聖
道。然無是處。是故有成就過去未來得者。苦
法忍有十五得。一是苦法忍倶。二是苦法智
倶。乃至道比忍倶有十五。乃至無學初智。除
其自體。盡是因。廣説如上。苦集諦得。苦集諦
攝。滅諦得。三諦攝。道諦得。即道諦攝。苦集
道諦三世攝。彼得亦三世攝。滅諦不在。三世
得。三世攝。苦集諦。是善不善無記。彼得亦是
善不善無記。滅道諦是善。彼得亦是善。苦集
諦是三界繋。彼得亦三界繋。滅諦是不繋。彼
得是色無色界繋。亦是不繋道諦是不繋。得
亦是不繋。苦集諦是非學非無學。彼得亦是
非學非無學。滅諦是非學非無學。彼得是學
無學非學非無學。道諦是學無學。彼得亦是
學無學。苦集諦是見道修道斷。彼得亦是見
道修道斷。滅諦是不斷。彼得是修道斷不斷。
道諦是不斷。彼得亦是不斷。欲界見道修道
所斷。乃至無所有處。見道修道所斷解脱得
有三種。學無學非學非無學。非想非非想處。
見道所斷修道所斷八種解脱得有二種。學
無學。第九種解脱得是無學。所以者何。彼得
與盡智倶生故
問曰。欲界見道修道所斷。乃至非想非非想
處見道修道所斷。彼解脱得幾地所攝耶。答
曰。或有説者。隨其斷對治道在何地。彼得亦
爾。諸作是説。隨其斷對治道所在之地。彼得
亦爾者。欲界見道修道所斷解脱得。未至禪
所攝。初禪解脱得。三地所攝。謂未至初禪中
間禪。第二禪者。四地所攝。第三禪者。五地所
攝。第四禪見道修道所斷無色。見道所斷者。
是六地所攝。空處修道所斷者。七地所攝。識
處八地。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九地。復有
説者隨彼過患對治所在之地。彼得亦爾。諸
作是説。彼隨有過患對治所在之地。彼得亦
爾者。欲色界見道修道所斷解脱得。六地所
攝。空處見道修道所斷。七地識處。見道修道
所斷八地。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見道修
道所斷九地。復有説者。隨地有法智分。彼地
亦有欲界見道修道所斷解脱得。若地有比
智分。彼亦色無色界見道修道所斷解脱得。
諸作是説。隨彼有法智分。彼地亦爾者。欲界
見道修道所斷解脱得。六地所攝。色無色界
見道修道所斷解脱得。九地所攝。評曰。不應
作是説。如前説隨地有斷對治道。彼得亦爾
者好
問若以滅道法智。離色無色界欲。彼色無色
界修道所斷解脱得。爲是法智分。爲是比智
分耶。答曰。或有説。是法智分。所以者何以是
法智所證故。評曰。不應作是説。是比智分
問曰。是法智所證。云何是比智分耶。答曰。雖
是法智所證。而以比智所知。然皆是色無色
界根本對治。隨以何斷。而皆是比智分
問曰。若離五種欲入見道者。苦法忍滅苦法
智生。彼前所斷欲界見苦所斷五種欲。彼刹
那中所斷四種欲。彼九種盡是與苦法忍倶。
生無漏得作證。如是乃至道法忍滅道法智
生。彼前所斷欲界見道所斷五種欲。彼刹那
中所斷四種欲彼九種盡是與道法智倶生無
漏得作證。若道比忍滅道比智生。是時得三
界見道所斷。與道比智倶生解脱得。彼得欲
界修道所斷五種欲。無漏解脱得不。尊者僧
伽婆修答曰得。所以者何。以是須陀洹。亦是
斯陀含向故。評曰。不應作是説。言不得者好。
所以者何。不可説住果時復得趣果道。彼不
得趣果道。爲以何事言是趣果。問曰。爲以何
時得彼解脱得耶。答曰。或有説者若修向斯
陀含果方便是時便得。評曰。不應作是説言
是時得解脱得。應作是説。若得斯陀含果是
時便得
問曰。聖人以世俗道離欲。此道爲是曾所得
道。爲是未曾得道耶。答曰。或有説者。是曾所
得道。所以者何。如無始以來所用離欲道。今
所用道。即是彼道。若以曾所得道。離欲界上
上欲時。於離上上欲中。得二種解脱得。一是
世俗以曾得者。二是無漏道未來修故。亦得
欲界見道所斷上上煩惱解脱無漏得。問曰。
若作是説。是共對治。亦是不共對治。所以者
何。以曾所得道。斷見道修道所斷煩惱。同在
一處。如斷草束。亦如刻契。斷九種欲。是名
共對治道。若聖人以此道斷修道所斷結時。
是名不共。答曰。所曾得道。唯是共對治。所以
者何。以見道所斷結已斷。若當不斷。此亦能
斷。復有説者。聖人所用世俗道。是未曾得道。
所以者何。無始以來所用道異。今所用道異。
若作是説。以未曾得道。離欲界上上欲時。得
二種解脱得。一是世俗。二是無漏。世俗者。以
未曾得道故。無漏者。以未來修故。於欲界見
道所斷上上煩惱非對治。所以者何。以未曾
得此道故。若作是説。則是不共對治。第九解
脱道。若未曾得道。已曾得道。一時悉得。亦得
欲界見道修道所斷漏無漏二種解脱得。問
曰。以何等故。第九解脱道。已曾得道。已未
曾得道修。餘無礙解脱道。何以不修耶。答曰。
離欲得地時修異。斷欲道時異。第九解脱道
時。是離欲得地。是故以曾得道未曾得道修。
斷欲道時不得地。是故未曾得道修。曾得道
不修以是事故。智揵度所説善通。如説。若成
就現在他心智。亦成就過去未來耶。答曰。如
是。評曰。如是説者好。以未曾得道離欲已曾
得道未曾得道修。若作是説。以未曾得道離
欲已曾得道未曾得道修者。離欲界修道所
斷上上欲時。得三種解脱得。一是世俗曾得
道。二未曾得道。三無漏。於見道所斷上上
欲。得一解脱得。以曾得道故。以是義故。善去
不共對治過。亦作過説
頗有不退不得果不轉根。而於見道所斷結。
得作證耶。答曰有。如此所説者是也。如上上
煩惱。乃至下下煩惱説亦如是。如離欲界欲。
乃至離無所有處欲。説亦如是
問曰。頗一刹那頃。當得信等五根。得而不捨。
捨而不得。乃至廣作四句。答曰。有初句者。向
阿那含果。住最後無礙道時。當得初禪地善
有漏諸根是也。第二句者欲界悔憂倶根是
也。第三句者無漏諸根。捨無礙道所攝。當得
解脱道所攝。第四句者除上爾所事。問曰。諸
得過去。彼法亦過去耶。若法過去。彼得過去
耶。乃至廣作四句。答曰。有初句者。數滅非數
滅。得在過去。彼法非過去是也。第二句者。過
去世非衆生數法是也。第三句者。過去世衆
生數法是也。第四句者虚空未來現在非衆
生數法是也。未來現在亦應如是作四句
問曰。若法修彼法。得亦修耶。答曰。若法修彼
法得亦修。頗法得修彼法不修耶。答曰。有數
滅是
問曰。若法無得。彼法非不有解脱得耶。若無
解脱得。彼法非不有得耶。乃至廣作四句。答
曰。有初句者。非衆生數法。是謂無得非不有
解脱得耶。第二句者有爲無漏數滅非數滅。
是謂無解脱得非不有得也。第三句者虚空。
是謂非有得非有解脱得也。第四句者。衆生
數有漏法。是謂非不有得。非不有解脱得也。
問曰。若法有得。彼法無解脱得耶。若法有解
脱得。彼法無得耶。乃至廣作四句。答曰。有初
句者。有爲無漏。及數滅非數滅是也。第二句
非衆生數法是也。第三句者衆生數有漏法
是也。第四句者虚空是也此是句應
在非句前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七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八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揵度愛敬品
世尊説無學成就戒身。乃至廣説。問曰。何故
作此論。答曰。此是佛經。佛經中説無學成就
戒身。雖作是説而不分別。佛經是此論根本。
今欲廣解佛經故而作此論。復次所以作
者。先説有餘身涅槃界無餘身涅槃界。涅槃
當言學無學非學非無學。如此皆説無爲阿
羅漢果。今説有爲阿羅漢果故而作此論。云
何無學戒身。答曰。無學身戒口戒及淨命。如
餘處無學支中説。正業即是此中無學身戒。
正語即是口戒。正命是淨命。問曰。如身口戒
外更無淨命。云何立此三名耶。答曰。以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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