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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 (No. 1546_ 迦旃延子浮陀跋摩道泰五百羅漢釋 ) in Vol.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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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爲幾使所使。答曰。色界集諦所斷六使。問
曰未離欲界欲亦可爾。何以説離欲界欲耶。
答曰是中説現前行時。不説成就色界使現
在前時。要離欲界欲。非不離欲。是故説現前
行時。不説成就離色界欲未離無色界欲。評
曰。不應説未離無色界欲。所以者何。若集智
未生。當知未離無色界欲。應作是説。離色界
欲。苦智已生集智未生。乃至廣説。彼識幾使
所使。答曰。無色界集諦所斷六使。問曰修
道中亦有縁斷因識。其事云何。答曰如上上
使斷餘八種心。是縁斷因識。所以者何。彼上
上斷使。亦是因亦是所縁。乃至八種斷餘一
種未斷八種。於一種。亦是因亦是所縁。何故
不説耶。答曰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是有
餘説。復有説者。他種爲因他種爲縁。是他種
識。是中説之。彼三種盡在修道中。彼雖有九
種而盡在修道中。是故不説
問曰以何等故。諸因次第説使。答曰以是阿
毘曇藏故。應以十四事了知阿毘曇。何等十
四。六因四縁攝相應成就不成就。若了知此
十四事。名了知阿毘曇。復有説者。應以七事
了知阿毘曇。一善知因。二善知縁。三善知總
相。四善知別相。五善知攝不攝。六善知相應
不相應。七善知成就不成就。若於七法善知
者。當知於阿毘曇亦善。於七法善者名阿毘
曇人。非謂但誦持其文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二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三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揵度人品第三
一人此生十二支縁。幾在過去幾在未來幾
在現在。如是章及解章義。此中應廣説優波
提舍。問曰何故作此論。答曰爲止他義故。如
毘婆闍婆提説縁起是無爲法。問曰彼以何
義故説縁起是無爲法。答曰彼依佛經。佛經
説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如來成等
正覺。爲他顯現乃至廣説。彼以是義故説縁
起法是無爲。爲止如是説者意故。縁起法墮
在世中。若墮在世。當知縁起法定是有爲非
是無爲。所以者何。無有無爲法墮在世中。問
曰若縁起是有爲法。彼經云何通。若佛出世。
若不出世。法住法界。乃至廣説。答曰應知彼
經意趣。問曰彼經意趣云何。答曰彼經説因
果決定義故。若佛出世若不出世。無明常是
行因。行常是無明果。如是乃至生是老死因。
老死是生果。如此義是彼經意趣。若如汝所
解。彼經意趣。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地常堅相。
乃至風常動相。四大可是無爲法耶。若佛出
世若不出世。色常色相。乃至識常識相。如是
諸陰。復是無爲法耶。若佛出世若不出世。訶
梨勒果迦中伽盧醯尼藥。常是苦味。復是無
爲法耶。如汝所説。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四大
諸陰。訶梨勒果迦中伽盧醯尼藥等。常是有
爲。如是縁起法。若佛出世若不出世。雖住法
界亦應是有爲。非是無爲。是故爲止他義欲
顯己義。亦欲現法相相應義故。而作此論」
一人此生乃至廣説。彼尊者於此中。欲明五
種義故。一者何以唯説一人。二者爲説何等
人。三者何以説此生。四者爲説何等生。五者
説何現在。唯説一人者。欲去經文煩鬧過故。
若説一切衆生經文則煩。欲令無煩過故唯説
一人。如説一人當知一切衆生亦爾。爲説何
等人者。若人經歴十二支縁。猶如登石亦如
上梯。若過去無明行起現在前。能生現在識
名色六入觸受。若現在愛取有起現在前。能
生未來生老死者。説如此人。若過去無明行
起現在前。能生現在識名色六入觸受。若現
在愛取有不起現在前。不能生未來生老死
者。此中不説如此人。若過去無明行。乃至能
生未來生老死者。此中説之。如智揵度中所
説。學人成就八種道迹。彼中爲説何等學人。
答曰若經歴諸禪三昧。猶如登石亦如上梯
者。先入有覺有觀定。次入無覺無觀定。次入
無色定。出無色定入滅盡定。出滅盡定起世
俗心。現在前者彼中説如此人若入有覺有觀
定。從彼定起。乃至入滅盡定。從滅盡定起。無
漏心現在前者。彼中不説。若入有覺有觀定。
從彼定起。乃至入滅盡定。從滅定起。有漏心
現在前。彼中説之。亦如經説。見此姊妹形容
端正。彼於後時羸痩老劣。復於後時見病著
床席。復於後時見其已死。經一日二日乃至
七日。復於後時見其色青。乃至骨節散壞。
彼中所説女人。要經上爾所時事。若不經上
爾所時事。彼中不説。此中説一人者要經歴
十二因縁。廣説如上。何以説此生者。若説現
在生。當知説過去未來亦爾。爲説何等生者。
通此一身以生名説。説何現在者。説此一生
現在。不説刹那現在。不説時現在
一人此生十二支縁。幾在過去。答曰二謂無
明行則止無前世所更事。二在未來謂生老
死則止無未來世生事。八是現在識。乃至有
則説因果相續。二是過去則止常見。二是未
來則止斷見。*八是現在則顯中道。問曰過去
亦有十二支縁。未來亦有十二支縁。現在亦
有十二支縁。何故説二在過去二在未來八
在現在耶。答曰現在法。以因推果以果推因。
現在以因推果者。現在愛取有。是未來生老
死因。生老死是其果。以果推因者。現在識
名色六入觸受果。此因是過去無明行。以現
在因推果。以現在果推因故。而作是説。此中
説衆生數縁起法。如波伽羅那經所説。云何
縁起法。答曰一切有爲法。問曰此説彼説有
何差別。答曰此説衆生數。彼説衆生數非衆
生數。此説有根法。彼説有根無根法。此説有
心法。彼説有心無心法。此説内法。彼説内外
法。此文不了義。彼文了義。乃至廣説。縁起法
有四種。一者刹那。二者相續。三者時。四者次
第。此説刹那。彼説相續。此説時。彼説次第。
問曰。此中何以唯説衆生數縁起法耶。答曰
彼尊者依佛經作論。佛經中説衆生數縁起
法。佛經是此論根本。是故彼尊者依佛經作
論。問曰如是因論生論。以何等故世尊經中。
唯説衆生數縁起法。不説非衆生數。答曰隨
順有義是支義。此支隨順有故。是故唯説衆
生數。不説非衆生數。如此經説衆生數縁起
法。當知餘經説有支。亦説衆生數縁起法。問
曰縁起法縁生法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者
無有差別。所以者何。如波伽羅那經所説。云
何縁起法。一切有爲法。云何縁生法。一切有
爲法。此義可爾。然亦應更求差別相。因是縁
起。果是縁生。如因果。事所事。相所相。成所
成。續所續。生所生。取所取。當知亦如是。復
有説者。過去是縁起。未來現在是縁生。復有
説者。過去是縁起。未來是縁生。復有説者。無
明是縁起。行是縁生。乃至生是縁起。老死是
縁生。復有説者。無明是縁起。老死是縁生。餘
十支是縁起縁生。復有説者。二在過去是縁
起。二在未來是縁生。餘支是縁起縁生。尊者
富那奢説曰。此中應作四句。或有縁起非縁
生。或有縁生非縁起。乃至廣作四句。縁起非
縁生者。未來法是也。縁生非縁起者。過去現
在阿羅漢最後死陰是也。縁起縁生者。除過
去現在阿羅漢死五陰。諸餘過去現在法是
也。非縁起非縁生者。無爲法是也。如法身經
所説。諸無明決定生行不相離常相隨。是名
縁起縁生。若無明不決定生行。或時相離不
相隨。是名縁生非縁起。乃至生老死。亦應如
是説。尊者和須蜜説曰。因是縁起。從因生法
是縁生。復次和合是縁起。從和合生是縁生。
復次起所起。生所生亦如是。縁起縁生是謂
差別
問曰此縁起法體性是何。答曰體是五陰。五
陰是縁起體。是性是我。是物是相。已説體性。
所以今當説。以何等故名縁起法。答曰或有
説者。體性可起待縁而起故名縁起。復有説
者。各各從異縁起故名縁起。復有説者。等從
縁生故名縁起。問曰諸法或從四縁生。或從
三縁生二縁生。云何等從縁生是縁起義耶。
答曰。即以是事故。等從縁生是縁起義。若法
應從四縁生者。三縁二縁則不能生。從三縁
生者。二縁四縁則不能生。從二縁生者。三縁
四縁則不能生。以是事故等從縁生。是縁起
義。復有説者。法生時除其自體。餘一切法與
威勢縁。以是事故等從縁生。是縁起義。復有
説者。等生是縁起義。如説一切衆生心等生
等住等滅。復有説者。一切衆生等同此縁。故
名縁起法。問曰如此衆生。或有前般涅槃者。
或有後般涅槃者。云何等同此縁耶。答曰前
般涅槃者。於縁起法前少後多。後般涅槃者。
於縁起法前多後少。以是事故等從同縁生。
是縁起義。此中説時縁起法。有十二時十二
支十二五陰。尊者奢摩達説曰。於一刹那頃。
有十二支縁。若以貪心殺生。彼相應愚是無
明。彼相應思是行。彼相應心是識。起有作業
必有名色。起有作業必有六入。彼相應觸是
觸。彼相應受是受。貪即是愛。彼相應纒是取。
彼身口作業是有。如此諸法生是生。此諸法
變是老。此諸法壞是死。此所説可爾。但此中
説時縁起。有十二時十二支十二五陰。不説
一刹那頃也。如識身經説。於前物愚故生愛。
愚即是無明。愛即是行。分別前物是識。與識
倶生四陰是名色。與名色相隨諸根是六入。
六入和合是觸。觸所更是受。受所樂是愛。愛
増廣是取。能得未來業是有。増長諸陰是生。
諸陰變是老。陰散壞是死内熱是憂。發聲哀
泣是悲。身心燋悸是苦惱。如是等事是大苦
陰。種種厄難。問曰前説此説有何差別。答曰
前説是一心。此説是多心。前説是一刹那後
是多相續
如施設經所説。云何無明。過去諸結是也。評
曰不應作是説。若然者諸法則離自相。應作
是説。云何無明過去諸結時。云何行過去諸
行時。云何識相續心及眷屬。云何名色。已受
生相續。未生四種色根。六入未具。一歌羅
羅。二阿浮陀。三卑尸。四伽那。五波羅奢呵。
如是等名曰名色。云何六入。已生四種色根。
具足六入。此諸根未能爲觸作所依。是時名
六入云何爲觸。此諸根已能爲觸作所依。未
別苦樂。不能避危害&T015430;火觸毒把刃及諸不
淨。是時名觸。云何爲受。能分別苦樂避諸危
害。不*&T015430;火觸毒不把刃。離諸不淨。能生
愛不起婬欲。於一切物不生染著。是時名受。
云何爲愛。具上三愛。是時名愛。云何爲取。以
貪境界故四方追求。是時名取。云何爲有。追
求之時起身口意業。是時名有。云何爲生。如
現在識在於未來。是時名生。云何老死。如現
在名色六入觸受在於未來。是時名老死。復
有説者。無明有二種。有破體無明。有不破體
無明。縁行有二種。有思有思所造。行縁識有
二種。有與悔倶有不與悔倶。識縁名色有二
種。有愛處有不愛處。名色縁六入有二種。有
報有長養。六入縁觸有二種。有對觸増語觸。
觸縁受有二種。有身受有心受。受縁愛有二
種。有婬欲愛有資生愛。愛縁取有二種。有從
見生有從愛生。取縁有有二種。有從内生有
從外生。有縁生有二種。有一刹那有通一身。
生縁老有二種。有眼所見有與慧所見。老
縁死有二種。有刹那死有一身死
如説無明因行。問曰以何等故。但説無明縁
行。不説無明因行耶。答曰或有説者。亦説無
明因行。如摩訶尼陀那經所説。佛告阿難。以
如是因如是縁如是事。生爲老死因。如生爲
老死因。乃至無明爲行作因亦如是。復有説
者。若説無明因行。但説因縁。不説餘縁。若説
無明縁行。則具説四縁。復有説者。若説無明
因行。唯説染汚行。若説無明縁行。則説染
汚不染汚行。問曰以何等故唯説無明縁行。
不説行縁無明。答曰或有説者。若説行縁無
明。則唯説縁不説因。復次此中説時縁起法。
前生者是無明後生者是行。問曰如無明是
十二支縁。何以但説無明縁行。答曰或有説
者。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乃至廣説。
復有説者。縁有二種。有近有遠。若説無明縁
行則説近縁。若於餘支則説遠縁。是中説近
不説遠。如近遠此生他生當知亦如是。復次
無明與行作縁隨順不同餘支。是故説與行
作縁不與餘支。如説行縁識。亦説名色縁識。
復説縁二生識。此三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
者。行縁識説業差別。名色縁識説識住差別。
二生識。説所依及境界差別。復有説者。
行縁識如初取時。名色縁識如守護時。縁二
生識如長養時。復有説者。行縁識説初相續。
名色縁識説已成立。縁二生識説成立已能縁
境界。復有説者。行縁識説行名色。名色縁識
説報名色。縁二生識説所依及縁境界。復有
説者。行縁識説惡趣識。名色縁識説人及六
欲天識。縁二生識説色無色界色識。尊者波
奢説曰。行縁識是中陰識。名色縁識是生陰
識。縁二生識是根本有識。復有説者。行縁識。
名色縁識説染汚識。縁二生識説染汚不染
汚識。如染汚不染汚。隱沒不隱沒。有過無過。
退不退。當知亦如是。問曰識縁名色名色縁
識有何差別。答曰識縁名色説初相續。名色
縁識已相續説成立。如是識縁名色説初生。
名色縁識説生已守護。復有説者。此展轉相
縁。如束葦相依而立。如御者與象展轉相依
能有所至。亦如船與船師展轉相依到彼岸。
問曰如化生。云何識縁名色。答曰此説胎生
不説化生也。評曰應説化生亦爾。如化生者。
初得諸根。未猛利時。説是識時。後若猛利説
名色。名色縁六入。問曰如名色在六入内。何
故言名色縁六入耶。答曰如先説。未得四種
色根。六入未具歌羅羅阿浮陀卑尸伽那波
羅奢佉時。是名名色時。六入縁觸。問曰此中
説六入縁觸。餘處復有説名色縁觸。復説縁
二生觸。此三有何差別。答曰六入縁觸。説所
依差別。名色縁觸。説所依及境界差別。所以
者何。一切外法和合。皆依於内。縁二生觸。説
現在觸。復有説者。六入縁觸説時觸。名色縁
觸即説觸體。縁二生觸。説三等觸。觸縁受。問
曰觸受是相應共有法。何故説觸縁受不説
受縁觸耶。答曰雖是相應共有法。自有法與
彼法。有隨順有不隨順。如觸與受作縁隨順。
受與觸作縁不隨順。如燈雖與照倶生。燈是
照因。照非燈因。彼亦如是。如向所説。此中説
時縁起法。觸是前時。受是後時。是故説觸縁
受。不説受縁觸受縁愛。問曰如樂受縁愛可
爾所以者何。爲稱意故。四方追求苦受。云何
與愛作縁。尊者和須蜜説曰。苦受與愛作
縁。勝於樂受不苦不樂受。其事云何。如世尊
説。爲苦受所逼。貪求樂受。受樂受故。爲欲愛
使所使。復有説者。三種受。盡能與愛作縁。其
事云何。義言曰樂受作如是説。我能使生有
相續。衆生以貪我故。四方追求。苦受作如是
説。我亦能使生有相續。爲我所逼。以貪樂故。
四方追求。不苦不樂受。作如是説。有苦樂受
處。我亦能使生有相續。何況第四禪已上無
苦樂處。而不能也。復有説者。三受悉能與愛
作縁。如識身經所説。不如實知三受。便生
於愛。問曰此三受云何與愛作縁耶。答曰愛
有五種。一求樂愛。二不欲離樂愛。三不生苦
愛。四速離苦愛。五愚愛。求樂愛者。未生樂
受。欲令生故生愛。不欲離樂愛者。已至樂
受。心不欲離故生愛。不生苦愛者。苦受未至。
欲令不生故生愛。速離苦愛者。已生苦*受。
欲令速滅故生愛。未生不苦不樂受。欲令生
故生愛。已生欲不失故生愛。亦能生於愚愛。
愛縁取。問曰受縁愛取中愛。此二有何差別。
答曰。初生愛名愛。愛増廣名取。復有説者。下
者名愛。上者名取。復有説者。若愛以*受爲
因。是名*受縁愛。以愛爲因。是名爲取。復有
説者。若愛是受果。是名受縁愛。若愛是愛果。
是名爲取。復有説者。若愛從受生。是名受縁
愛。若愛從愛生。是名爲取。復有説者。若愛能
生煩惱。是名受縁愛。若愛能生業。是名爲取。
問曰以何等故。前生縁起無明在初。後生縁
起愛在初耶。答曰或有説者。以此二結是根
本使。無明是過去縁起因。愛是未來縁起因。
復有説者。無明有六事。一通五種。二通六識。
三能起身口業。四是使性。五斷善根時。能作
堅強方便。六是一切遍愛有。五事如上所説。
唯非一切遍。以無明有六事故。在前生縁起
法初。以愛有五事故。在後生縁起法初。復有
説者。無明有三事故説在初。一常爲元首。二
與一切結相應。三是一切遍愛。於受生法中
勝故。説在後縁起法初。復有説者。無明有四
事。一縁有漏無漏。二縁有爲無爲。三是遍非
遍。四能縁自界他界。愛唯縁有漏縁有爲。是
不遍縁自界。以是事故。愛能生未來苦勝故。
説在後縁起法初。此中因事故略説。後當廣
説。有縁生。問曰以何等故。三有爲相中。生獨
説一支。老死共説一支耶。尊者波奢説曰。佛
知諸法相。餘無能過。乃至廣説。復有説者。隨
其事相故。法起時生勢用勝。法滅時老死勢
用勝。復有説者。法起時生能使此法相續成
立。老死能使不相續不成立。問曰以何等故。
病不立有支耶。答曰。或有説者。病無支相故。
復有説者。若一切衆生。一切時一切處有者
説支病。非一切衆生一切時一切處盡有。如
尊者婆拘羅所説。我於佛法中出家。年過八
十不曾有小頭痛。何況身病。如此欲界衆生
不盡有身病。況色無色界老死縁憂悲苦惱。
問曰憂悲苦惱。爲是有支非耶。答曰非也。所
以者何。有支既立憂悲等法。壞散有支。猶如
霜雹。是故非支。問曰如憂悲等法壞散有支。
猶如霜雹。十二有支盡爲作縁。何以唯説老
死耶。答曰或有説者。應作是説。無明縁行。乃
至憂悲苦惱。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有
説者。以終顯始故。復有説者。老死時生大憂
悲苦惱故。復有説者。當於爾時。行惡行者。生
大恐怖故。問曰無明爲有因不。老死爲有果
不。若有者。云何不有十三十四支縁耶。若無
者云何無明非是無因法。老死非是無果法
耶。答曰應作是説。無明有因。老死有果。但不
在有支中。何者是無明因。謂不正念思惟。何
者是老死果。謂憂悲苦惱。復有説者。無明有
因老死有果。體是有支。非不在有支中。是故
有支有非十三十四。無明因是何。謂老死。老
死果是何。謂無明。現在愛取是過去無明。現
在名色六入觸受。此四若在未來名老死。如
説受縁愛。當知説老死縁無明。十二支縁當
知猶如輪轉
應知有一種縁起法。如説云何縁起法。謂
一切有爲法。復有二種縁起法。所謂因果。復
有三種縁起法。所謂業煩惱體。行有是業。無
明愛取是煩惱。餘支是體。復有四種縁起
法。所謂無明行生老死。現在八支。應攝在過
去未來四支中。現在愛取攝在過去無明中。
現在有攝在過去行中。現在識攝在未來生
中。現在名色六入觸受攝在未來老死中。復
有五種縁起法。所謂愛取有生老死。過去現
在七支。應攝在現在未來五支中。過去無明
是現在愛取。過去行是現在有。現在識是未
來生。現在名色六入觸受是未來老死。復有
六種縁起法。過去因果。現在因果。未來因果。
復有七種縁起法。所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
觸受。諸未來現在五支。應攝在過去現在七
支中。現在愛取是過去無明。現在有是過去
行。未來生是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色
六入觸受。復有八種縁起法。所謂識乃至有。
過去未來四支。應攝在現在八支中。過去無
明是現在愛取。過去行是現在有。未來生是
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色六入觸受。復
有九種縁起法。如摩訶尼陀那經所説。復有
十種縁起法。如城喩經所説。復有十一種縁
起法。如智種中説。復有十二種縁起法。如餘
經處處中説十二有支
此十二支縁。煩惱爲業作縁。業爲苦作縁。苦
爲苦作縁。苦爲煩惱作縁。煩惱爲煩惱作縁。
煩惱爲業作縁。業爲苦作縁。苦爲苦作縁。如
説無明縁行。是名煩惱爲業作縁。行縁識是
名業爲苦作縁。識縁名色乃至觸縁受。是名
苦爲苦作縁。受縁愛是名苦與煩惱作縁。愛
縁取是名煩惱與煩惱作縁。取縁有是名煩
惱與業作縁。有縁生是名業與苦作縁。生
縁老死是名苦與苦作縁
此十二支縁。二是相續餘是三分。二是相續
者識與生。三分者業煩惱體。業者行與有。煩
惱者無明愛取。體者謂餘支。如業煩惱體。當
知三集三道亦如是
此十二支縁。如樹有根有體有花有果。無明
行是其根。識名色六入觸受是其體。愛取有
是其花。生老死是其果。此十二支縁。或有花
有果或無花無果。有花有果者。謂凡夫人學
人。無花無果者。謂阿羅漢
問曰此十二支縁。幾是刹那幾是相續。答曰
二是刹那。謂識與生。餘是相續。問曰十二支。
幾是染汚幾是不染汚。答曰。五是染汚。謂無
明識愛取生。餘是染汚不染汚。評曰此中説
時縁起法。應説是染汚不染汚。如前所説五
時。若是心心數法是染汚。餘染汚不染汚」
此十二支縁。幾在欲界幾在色無色界。答曰
或有説者。此中唯説欲界網生衆生。復有
説者。欲界有十二支。色界有十一支除名色
時。無色界有十支除名色六入時。色界應作
是説識縁六入。無色界應作是説識縁觸。評
曰應作是説。欲界有十二支。色無色界亦有
十二支。問曰如色界無名色。無色界無名色
六入。云何倶有十二支耶。答曰如初生色界
衆生。諸根未猛利。名名色時。無色界雖無色
有名。雖無色根。而有意根。彼應作是説。識縁
名。名縁意入。意入縁觸。以是義故一切處悉
有十二支縁
相似有支。還令相似有支相續。欲界有支。還
令欲界有支相續。色無色界亦如是。唯除
時。能令不相似支相續。其事云何。如生欲界
中未離欲。起欲界愛取有現在前。造未來生
老死。彼現在有一愛一取一有。未來有一生
一老死。離欲界欲。未離初禪欲。起初禪愛取
有現在前。造未來生老死。彼現在有二愛二
取二有。未來有二生二老死。如是乃至離無
所有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起非想非
非想處愛取有現在前。造未來生老死。彼現
在有九愛九取九有。未來有九生九老死。彼
人從欲界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彼本曾起
非想非非想地。現在愛取是過去無明有是
行。未來生是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意
觸受。諸餘地若現在。若未來諸支。彼亦不過
去。亦不現在。亦不未來。所以者何。若成就因
果則有過去未來現在。以不成就因果故。則
無過去未來現在。彼復從非想非非想處命
終。生無所有處。本曾起無所有處。現在愛取
有。愛取是過去無明。有是過去行。未來生是
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意觸受。諸餘地
若現在未來諸支。亦不過去未來現在。所以
者何。以成就因果故。則有過去未來現在。以
不成就因果故。則無過去未來現在。從無所
有處命終。乃至生欲界中。本曾起欲界愛取
有現在前。愛取是過去無明。有是過去行。未
來生是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色六入
觸受。諸餘地支若現在未來。非過去未來現
在。所以者何。若成就因果。則有過去未來現
在。若不成就因果。則無過去未來現在。生欲
界中。能造業増長。諸有無明現在時。現在有
一支即無明也。餘支在未來。無明時造諸行。
現在有二支謂無明行。十在未來。從行時至
識時。一在現在謂識也。二在過去謂無明行。
餘支在未來。乃至從取時至有時。二支在過
去謂無明行。二支在未來謂生老死。八在現
在識乃至有。尊者富那奢重明此義。若無明
行在現在。當知十支在未來。八在次生中。謂
識乃至有。二在第三生謂生老死。若生老死
現在前。十支在過去。八支在次前生中謂識
乃至有。二在前第三生謂無明行。若八現在
前。二在過去謂無明行。二在未來謂生老死。
佛經中處處説因縁法。或時説因。或時説果。
或時説因果。爲誰説因。爲誰説果。爲誰倶説。
答曰受化衆生凡有三種。有上中下根。爲上
根者説因。爲中根者説因果。爲下根者説果。
復有衆生。初學已學久學應隨爲説。或有衆
生。於因中果中因果中愚。若於因中愚者爲
説因。果中愚者爲説果。因果中愚者爲説因
果。問曰若爲下根衆生説縁起果。菩薩於一
切衆生中其根最勝。以何等故觀縁起果。答
曰或有説者。彼隨順觀法故。所以者何。菩薩
見老病死作是思惟。此老病死何縁而有皆由
有生。乃至廣説。復有説者。菩薩見老病死厭
世出家。既出家已隨其本心觀生老死。復有
説者。隨順得正決定故菩薩得正決定時先觀
於果。何況未得正決定不先觀也。復有説者。
如先所説。爲初學者説果。菩薩於最後生名
爲初學。雖曾無數劫觀因縁法。後若觀時還
從本始。如人先雖數數上樹。後若上時還從
根上。彼亦如是。復有説者。欲燒増長有樹使
無餘故。如人以火先燒樹端至根乃止。彼亦
如是。尊者波奢説曰。不以菩薩觀因縁果故
名爲下根。然有二種人。有隨見行有隨愛行
若隨見行者。依空三昧得正決定觀縁起因。
隨愛行者。依無願三昧得正決定觀縁起果。
菩薩雖隨愛行。能依空三昧得正決定觀縁起
果。菩薩厭老病死苦。於諸生死不生欲樂。問
曰何故菩薩不觀無明行耶。答曰或有説者。
先已廣略觀故。觀愛取時即是觀無明。觀有
時即是觀行。以是事故名先已觀。乃至廣説。
問曰若然者。觀老死時即是觀名色六入觸
受。觀生時即是觀識。何以復更觀耶。答曰先
是略觀後是廣觀。先不分別後是分別。問曰
若然者。識無廣略何以重觀耶。答曰雖無廣
略。菩薩畏於生故是以重觀。所以者何菩薩
厭老病死。推求其本。此老病死由何而有。知
從相續識生。誰造相續識知從業而得。業從
誰起知從煩惱起。煩惱爲何所依知依於體。
彼復更思惟。誰造此體知從相續識生。菩薩
於是念。從相續識造一切過患。以是事故重
觀於識不觀於行。以行無廣略義故齊識而
止。問曰若然者。無明有廣略義。何以不觀耶。
答曰以行無廣略義故是以不觀。不可捨行復
觀無明。何以故。觀縁起法應從次第。不應越
次。復有説者。菩薩觀有縁生時。即是觀業名
色。若觀行縁識亦是觀業名色。如此則是無
差別觀。復非是觀報名色。若觀名色縁識。則
是觀報名色。復有説者。若觀有縁生時。是名
觀遠縁法。若觀行縁識。亦是觀遠縁法。如此
則是無差別觀。復非是觀近縁法。若觀名色
縁識則是觀近縁法。如近遠。此身他身當知
亦如是。復有説者。若觀有縁生則是觀前生
縁法。若觀行縁識亦是觀前生縁法。復非是
觀共生縁法。若觀名色縁識則觀共生縁法。
復有説者。識從二縁生謂遠縁生伴侶生。若
觀有縁生是則觀遠縁。若觀行縁識亦是觀遠
縁。如此則是無差別觀。復非是觀伴縁法。若
觀名色縁識是則觀伴縁法。復有説者。欲離
無窮過故。菩薩觀老死時。即觀此身名色六
入觸受。觀生時即觀此身相續識。若觀名色
六入觸受。即觀第二生中老死。若觀識時即
觀第二身生。若觀無明行即是觀第三世。亦
可觀第四世。如是轉轉便爲無窮。欲離如是
過故不觀無明行。問曰以何等故。菩薩於起
作分中觀十支。寂滅分中觀十二支耶。答曰
菩薩憎惡起作愛樂寂滅。是故於起作分中
觀十。寂滅分中觀於十二。如説比丘我於是
識心便轉還。問曰以何等故。菩薩於識心中
便轉還耶。尊者波奢説曰。識住所依。何等是
識所依所謂名色。以名色未斷故齊識而還。
復有説者。以縁還故名爲轉還。如説識縁名
色。亦説名色縁識。以識是名色縁故。説於縁
轉還。復有説者。以此二法展轉相縁故。名於
縁轉還。復有説者。如歩屈虫乘草而行。先安
前足得移後足。若至草端無安足處而便轉
還。彼亦如是。復有説者。菩薩厭老病死。求其
原本何由而有。知從相續識生。乃至知煩惱
依體推體。復依何而有知從相續識生。作是
思惟一切衆患皆從此生。若觀識縁名色。即
觀此身相續識。若觀名色縁識。即觀過去身
相續識。以是事故尊者富那奢所説。義便爲
明了。若生老死二支現在時。十支在過去。八
支在次前生中。二支在前第三生中。若觀此
生過去相續識過患。未來相續識亦如是。故
於識心便轉還。佛經處處説縁起法。喩如燈
如火聚如城。問曰以何等故佛經説縁起法。
如燈乃至如城。答曰有人以燈喩縁起法而
得明了者。佛説如燈。若以火聚城喩得分明
者。佛説如火聚如城。復有説者。或有衆生於
愛取中。有少分在者。有中分在者。有上分在
者。若少分在者説猶如燈。中分在者説猶如
火聚。上分在者説猶如城
如佛經説無明縁行。乃至廣説。問曰何故作
此論。答曰。欲令疑者得決定故。所以者何。行
與有體倶是業。人謂是一。今欲説其所以及
差別相故作此論
云何無明縁行。答曰爲顯示分明施設解説
諸業相故。若於餘生中作業。亦令増長彼業
報。今得此身。彼業此生中倶受報。是名無明
縁行。問曰作與増長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
者。無有差別。所以者何。作即増長増長即作
故。復有説者。應有差別。所以者何。或有以
一惡行故墮於惡道。或有以三惡行故墮於
惡道。若作一惡行應墮地獄。方便時止。是名
爲作不名増長。若此行成滿。亦名爲作亦名
増長。以三惡行應墮地獄。若作一行二行。是
名爲作不名増長。若作三行滿足。亦名爲作
亦名増長。善行生人天當知亦如是。復有説
者。若作一無間業應墮地獄。若方便時止。
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此業成滿。亦名爲作
亦名増長。若作五無間業應墮地獄。若作一
二三四。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具作五無間
業。是名爲作亦名増長。十惡墮惡道十善生
人天説亦如是。復有説者。或以一善業得生
人中。或以多善業得生人中。如菩薩以三十
二百福故得最後邊身。若作三十一百福時。
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具三十二百福。是名
爲作亦名増長。復有説者。業有二種。有決定
有不決定。若作不決定業者。是名爲作不名
増長。若作決定業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
如是必生報。必不生報。現報生報後報不定
報。當知亦如是。復有説者業有二種。有方
便業。無方便業。有方便業有作有増長。無
方便業有作無増長。如是故作不故作。有先
思而作。有不思而作。當知亦如是。復有説
者。業或有是造非滿。或是滿非造。或是造是
滿。若是造是滿。是名爲作亦名増長。餘者名
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若業不善得惡道果。
若業不善得人天果。不善得惡道果者。是名
爲作亦名増長。不善得人天果者。是名爲作
不名増長。復有説者不善業。或有心壞方便
不壞。有方便壞心不壞。有心壞方便壞。若心
壞方便壞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餘者名作
不名増長。復有説者。有善心具足方便不具
足有方便具足善心不具足。有善心具足方
便具足。善心具足方便具足者。是名爲作亦
名増長。餘者名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不善
業有壞戒不壞見。有壞見不壞戒。有壞戒壞
見。壞戒壞見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餘者名
作不名増長。如是善業使戒具足見具足説
亦如是。復有説者。有善業以善業爲眷屬。有
善業以不善業爲眷屬。善業以善業爲眷屬
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善業以不善業爲眷
屬者。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説不善。與上相
違。復有説者。作不善業。不捨不咄。不訶責。
不依對治。是名爲作亦名増長。作不善業。捨
*咄訶責依對治。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復有
説者。有作善業常生憶念。有作善業不生憶
念。常生憶念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不生憶
念者。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若作不
善業不悔。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作不善業
悔。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如是見過不見過。犯
惡向他説罪還如法行。犯惡不向他説罪不
如法行。説亦如是。復有説者。若作惡知有報。
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作惡不知有報。是名
爲作亦名増長。復有説者。若數數作業不隨
喜。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數數作業隨喜。是
名爲作亦名増長。復有説者。若作善行於此
身中。數生善心。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作善
行。不數生善心。是名爲作不名増長。作不善
行。説亦如是。復有説者。若作業都竟。如作房
舍一切都竟。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作業不
竟。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若作業爲
同行人所稱譽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不者
名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若作和合行得和
合果。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作和合行不得
和合果者。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和合如作。十
善行具足。得人天果。復有説者。若善業決定
迴向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善業不決定
迴向者。是名爲作不名増長。不善業決定迴
向亦如是。復有説者。善業爲煩惱所覆者。是
名爲作不名増長。不爲煩惱所覆者。是名爲
作亦名増長。不善業不爲善業所覆。是名爲
作亦名増長。爲善業所覆。是名爲作不名増
長。作與増長。是名差別。若業報今得此有。是
名無明縁行。諸過去如是等業。當知盡攝在
行分中。云何取縁有。若於此作業。亦令増長。
彼業報使。未來有相續。諸未來如是等業。當
知盡攝在有分中。問曰以何等故。過去業説
名爲行。現在業説名爲有耶。答曰以過去業
已消已用已作已與果無勢力報已熟。猶如
糞掃棄於空地。更不能生報果。以是事故説
名爲行。與上相違説名爲有。問曰無明縁行。
取縁有。有何差別。答曰已説差別。此是過去。
此是現在。此是已與果。此是未與果。此是故
業。此是新業。問曰如汝所説可爾。應當説縁
差別相。答曰無明縁行。爲顯示業。廣説如上。
彼業縁世尊説是一結。謂無明結也。取縁有
者。若於此作業。乃至廣説。彼業縁世尊説。是
一切結。所謂諸取。問曰何故過去業縁説是
無明。現在業縁説是一切結。答曰諸過去世
不現見故。云何爲諸趣。答曰所謂趣生方時
所爲方便起處身縁起者。不知本在何趣造。
今有業生者。不知於何生造。今有業方者。不
知在何方造。今有業時者。不知於何時造。今
有業所爲者。不知爲是殺生爲是打縛乃至
爲是無義言造。今有業方便者。不知爲於衆
生數爲於非衆生數作方便造。今有業起處
者。爲是貪欲瞋恚愚癡處造。今有業身者。不
知爲是男女身造。今有業縁者。不知爲縁過
去未來現在爲縁色聲香味觸造。今有業如
是。過去世不現見故。説行縁是無明現在世。
如上所説趣。乃至縁盡是現見。是故彼業説
縁是一切結。復有説者。過去無明縁行。是已
作方便。是已與果不猛利。不猛利故説是無
明。取縁有。是現在業。不已作方便。未與果性
是猛利。以猛利故説是取。復有説者過去業。
不知爲從貪生爲從瞋生爲從癡生。自身他
身無現見者。然煩惱相應共有法中。盡有無
明。是故説是無明。現在業自身他身。倶可現
見。亦可知從貪恚癡及餘煩惱生。是故説一
切結。問曰諸阿羅漢所有業。爲是無明縁行。
爲是取縁有耶。答曰非是無明縁行。亦非取
縁有。所以者何。以不從無明生亦不從取生。
雖然已與果報已熟。當知盡攝在行分中。若
未與果報未熟。當知此業攝在有分中。已離
有支不在有支中
問曰凡夫人生欲界中。爲造幾種業耶。答
曰凡夫人生欲界中未離欲。能造四種善不善
業。已離欲界欲。未離初禪欲。能造欲界四種
善業。造初禪三種業。除現報業。如是乃至離
無所有處欲。能造欲界四種善業。能造四禪
四無色定三種業。除現報業。凡夫人生初禪
中未離欲。能造初禪中四種業。若離初禪欲。
未離第二禪欲。能造初禪中三種業。除生報
業。能造二禪中三種業。除現報業。離二禪
欲。未離三禪欲。能造初禪中三種業。除生報
業。能造二禪中二種業。除生報現報業。能造
三禪中三種業。除現報業。乃至離無所有處
欲。能造初禪中三種業。除生報業。三禪三無
色定中。能造二種業。除生報現報業。能造
非想非非想處三種業。除現報業。如是凡夫
人。乃至生無所有處未離欲。能造無所有處
四種業。已離欲能造無所有處三種業。除生
報業。能造非想非非想處三種業。除現報業。
凡夫人生非想非非想處。能造四種業。聖人
生欲界中未離欲。能造四種業。若離欲界欲
未離初禪欲。能造欲界二種善業。除生報後
報業。能造初禪三種業。除現報業。離初禪欲
未離二禪欲。能造欲界二種業如前説。若是
不退法。唯能造初禪一種業。謂不定報業。若
是退法。能造三種業。除現報業。能造二禪中
三種業。除現報業。離二禪三禪四禪欲。當知
説亦如是。未離空處欲。能造欲界二種業。除
生報後報業。若是不退法。能造四禪中一種
業。謂不定報業。若是退法。能造三種業。除現
報業。能造空處三種業。除現報業若造生報
業。不造後報業。若造後報業。不造生報業。乃
至離無所有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能
造欲界二種業如前説。若是不退法。能造四
禪三無色一種業如前説。若是退法。能造三
種業如前説。能造非想非非想處三種業。如
空處説。聖人生初禪中。未離初禪欲。能造初
禪三種業。除後報業。離初禪欲未離二禪欲。
能造初禪二種業。除生報後報業。能造二禪
三種業。除現報業。離二禪欲未離三禪欲。
造初禪二種業。除生報後報業。能造二禪一
種業。謂不定報業。能造三禪三種業。除現報
業。乃至離四禪欲。未離空處欲。能造初禪二
種業如前説。能造餘三禪一種業。謂不定報
業。能造空處二種業。除現報後報業。乃至離
無所有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能造初
禪二種業如前説。能造餘三禪三無色定一
種業。謂不定報業。能造非想非非想處二種
業。除現報後報業。如説生初禪。當知生餘三
禪亦如是。是中差別者。生餘三禪中未離自
地欲。能造四種業。聖人生空處未離彼地欲。
能造空處二種業。除生報後報業。離空處欲
未離識處欲。能造空處二種業如前説。能造
識處二種業。除現報後報業。乃至離無所有
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能造空處二種
業如前説。能造識處無所有處一種業。謂不
定報業。能造非想非非想處二種業。除現報
後報業。如是生無所有處。説亦如是。聖人生
非想非非想處。若離欲若未離欲。能造彼處
二種業。除生報後報業。住欲界中陰中。能造
二十二種業。還中陰受定不定報。如是歌羅
羅阿浮陀卑尸伽那波羅耆佉嬰孩童子。少
年中年老時。皆受定不定報。住歌羅羅時。
能造二十種業。還歌羅羅時。受定不定報。乃
至老時。皆受定不定報。乃至住老時。造二種
業。還於老時受二種報。謂定不定報。問曰住
中陰中造業。生陰中受報。此報爲是生報爲
是現報耶。答曰當言現報。不當言生報。所以
者何。中陰即是此生身故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三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四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揵度人品中
頗行縁無明。不縁明耶。乃至廣説。問曰何
故因無明與明而作此論。答曰或有説者。作
經者意欲爾。乃至廣説。復有説者。無明與明
相違。明與無明相違。無明與明作對治。明與
無明作對治。復有説者。以倶是無首倶是九
種倶是根本。無明是起作法根本。明是寂滅
分根本
頗行縁無明。乃至廣説。處處廣説諸行名。如
説無明縁行。阿毘曇人作如是説。此中説時
五陰是行。尊者瞿沙作如是説。此中説業是
行。如説有害他行。此中説不善業是行。如説
無有害他行。此中説善業是行。如説造有爲
行。如説一造有爲行此中説思是行。如説五
陰色心心數法心不相應行無爲。此中説心
不相應行陰是行。如説有此色受想行識。此
中説心相應不相應五陰是行。如説三行。謂
身口意。身行者謂出入息。口行者謂覺觀。意
行者謂想思。此中説想陰及二陰少分是行。
如説三行有福分非福分不動分。此中説善
不善業是行。如説行有五過患。此中説不善
法是行。亦説是苦觸。復有説者。此中説五取
陰是行。如説聰明者。不以行捨行。如説諸行
無常。此中説五取陰是行。如説寂滅爲樂。此
中説寂滅爲樂。此中説寂滅是數法無漏行
非以數滅。如説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
靜。此中説一切有爲法是行。此經亦説一切
有爲法是行。若説相似行。凡有十一種。欲界
有四善不善隱沒不隱沒。色界有三善隱沒不
隱沒。無色界亦爾及無漏行。無明與明。非欲
界善行因。爲作三縁。謂次第境界威勢縁。無
明與不善行作四因。謂相應共生相似遍因。
爲作四縁。明非其因。爲作二縁。謂境界威勢
縁。欲界隱沒無記説亦如是。無明非欲界不
隱沒無記因。除無明報。爲作三縁。謂次第境
界威勢縁。明非其因。爲作一縁。謂威勢縁。無
明與無明報。作一因謂報因。作四縁謂因次
第境界威勢縁。明非其因。爲作一縁謂威勢
縁。無明與明。非色界善行因。爲作三因除
因縁。無明與色界隱沒無記行作四因。謂相
應共生相似遍因。爲作四縁。明非其因。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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