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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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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離虚誑語。脇尊者曰。法王法主知此律
儀。有法能爲障礙遮止。有法不爲障礙遮
止。謂虚誑語於此律儀最極能爲障礙遮
止。如守門者禁門不開。離間語等則不如
是。有作是説。虚誑語性罪所攝譏嫌最重。
離間語等雖性罪攝譏嫌少輕。故不立爲
近事學處。有作是説。離虚誑語易可防
護非離餘三。謂處居家御僮僕等。難可
遠離離間等三。及身業中捶撻等事。復有
説者。作虚誑語業道最重。餘三少輕故不
立爲近事學處。有餘師説。唯虚誑語能破
壞僧。故立學處餘三不爾。有餘復説。若諸
聖者經生不犯立近事戒。聖者經生必定
遠離虚誑語業。非餘語業。所以者何。餘語
有三。謂從貪瞋癡生。經生聖者。雖不犯從
癡所生癡見品攝故。聖者已斷而犯貪瞋所
生是故不立。問世尊何故於遮罪中。唯離
飮酒立爲學處。答舊對法諸師。及迦濕彌羅
國諸論師説。唯離飮酒是近事者。所受律
儀家族本地。離餘遮罪則不如是。故此唯
立離飮諸酒。脇尊者曰。法王法主知此律
儀有法能爲障礙遮止。有法不爲障礙遮
止。謂飮諸酒於此律儀。最極能爲障礙遮
止。如守門者禁門不開。離餘遮罪則不如
是。故此唯立離飮諸酒。有作是説。離飮諸
酒易可防護非餘遮罪。謂酪清漿沙糖水
等足能止渇何用酒爲。有餘師言。離飮酒
戒能總防護諸餘律儀。如塹垣城能總防護。
復有説者。若不防護離飮酒戒。則總毀犯
諸餘律儀餘則不爾。曾聞有一鄔波索迦。
禀性仁賢受持五戒專精不犯。後於一時
家屬大小當爲賓客。彼獨不往留食供之
時至取食。醎味多故須臾増渇。見一器中
有酒如水。爲渇所逼遂取飮之。爾時便犯
離飮酒戒。時有隣雞來入其舍。盜心捕殺烹
煮而噉。於此復犯離殺盜戒。隣女尋雞來
入其室。復以威力強逼交通。縁此更犯離
邪行戒。隣家憤怒將至官司。時斷事者訊
問所以。彼皆拒諱。因斯又犯離虚誑語。如
是五戒皆因酒犯。故遮罪中獨制飮酒。
餘師説。酒令失念増無慚愧。其過深重故
偏制立。如律中説。制地國中有一毒龍。性
極暴惡爲稼穡害。其所居池水陸空飛無敢
近者。時有尊者名曰善來。以巧方便令其
調伏。因此名稱流布八方。於是信心競興
供養。漸次遊化至室羅筏。値彼城中請僧
設會。有近事女家不豐饒。獨請善來奉
上飮食。食多鹽味須臾増渇。爲渇所逼現
相求飮。時近事女作是思惟。尊者所食極
爲肥膩。若飮冷水或當致疾。遂設方便
授以清酒。彼不審察便取飮之。讃慰收衣
趣勝林寺。將至醉悶&T053733;眩便倒。衣鉢錫杖狼
藉在地。露體而臥無所覺知。佛將阿難
經行遇見。知而故問此臥者誰。何爲此間醉
酒而臥。阿難白佛此是善來。佛告阿難
可集僧衆。僧衆集已佛在衆中。敷如常座
結加趺坐。爾時世尊告苾芻衆。汝等聞見苾
芻善來曾以巧便伏毒龍不。諸苾芻衆隨
已見聞。各白佛言。我曾聞見。佛言。汝等於
意云何。善來今能伏蝦蟆不。苾芻皆曰。不
也世尊。爾時如來種種方便呵毀酒過告
諸苾芻。汝等若稱佛爲師者。自今已往下
至茅端所沾酒渧亦不得飮。故遮罪中獨
制飮酒。有作是説。飮酒能令智慧衰退。如
説長者智慧衰退。是第六失故遮罪中獨制
飮酒。有餘師説。聖者經生必不飮酒。雖嬰
孩位養母以指。強渧口中不自在故而無
有失。纔有識別設遇強縁。爲護身命亦
終不飮。故遮罪。中獨立酒戒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二
十三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二十四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業蘊第四中表無表納息第四之三
問頗有唯受三歸成近事不。爲有律儀
缺減成近事不。若言有者。契經所説文句
差別豈非無義。如説我某甲歸佛法僧。願
尊憶持。我是近事我從今日乃至命終。護
生歸淨。亦應説有律儀缺減勤策苾芻等。若
無者。即前契經文句差別寧非無義。何故安
立一分少分多分滿分近事耶。健馱羅國諸
論師言。唯受三歸及律儀缺減悉成近事。問
若唯受三歸成近事者。契經文句寧非無
義。經説近事受律儀時。於戒師前作如是
説。我某甲歸佛法僧。願尊憶持我是近事。
我從今者乃至命終。於其中間護生歸淨。
答彼由此表但得三歸。名爲近事而未得
律儀。後説學處方得律儀。然彼文句非爲
無義。由後自誓令前三歸得堅牢故。若不
護生歸非淨故。問若缺減律儀成近事者。
便爲善順一分等言。所以者何。若受一名
一分。受二名少分。受三受四名多分。具
受五名滿分故。云何不有律儀缺減勤策
苾芻等耶。答佛觀所化機宜不同。授與律儀
亦不一種。如諸近事不樂捨家爲攝引
故。佛隨其意於五學處多少受得。故彼
律儀有缺減受。苾芻勤策意樂捨家。爲安
立故制具律儀。具受乃得故彼律儀無缺減
受。以是世尊内眷屬故。迦濕彌羅國諸論師
言。無有唯受三歸及缺減律儀名爲近事。
問若爾契經寧非無義。如説我某甲歸佛
法僧。乃至廣説。答彼由此表既得三歸。亦
得律儀故成近事。問此唯自誓離於殺生。
云何由此具得五種。答由此自誓離殺爲
依。五種律儀亦倶時得。五學處中彼爲勝故。
以受戒者爲不損生。於損生中殺爲上首。
故以離殺爲五所依。又護生言非唯離殺。
謂不損惱一切有情。彼自誓言我從今者
乃至命盡。於諸有情不害其命。不盜其
物。不侵其妻。不行虚誑。爲護前四亦不
飮酒。故護生言非唯離殺。然有別誦言捨
生者。此言意説捨殺生等。略去殺等但説
捨生。又捨生言顯於生類。捨損惱事即五
律儀。皆爲遮防損生事故。由此自誓方
得律儀。故彼契經非爲無義。問若唯自誓
便得律儀。何故復説五種學處。答雖由自
誓已得律儀。而未了知彼差別相。欲令知
故説五學處。故彼所説皆非無義。問若爾
何故説有一分等鄔波索迦耶。答此説持
位非説受位。謂於五中持一不持四名
一分。持二不持三名少分。持三持四名
多分。具持五名滿分。尊者僧伽筏蘇分同
前二師説。彼説無有唯受三歸便成近事。
然有缺減五種律儀亦成近事。謂彼將受
近事戒時。先與戒師共詳審議。如是學處
我能受持。如是學處我不能受。既詳議已
歸佛法僧。自誓要期得爾所戒隨先詳議
能受少多。今得律儀其數亦爾。由此故説
近事律儀名詳議戒。非勤策等戒得有此
名。如是説者。無但三歸即成近事。亦無
缺減近事律儀。成近事者如無缺減。勤策
等律儀名勤策等彼亦如是
問諸有但受近事律儀。不受三歸得律儀
不。有説不得。以受三歸與此律儀。爲門
爲依爲加行故。有説不定謂若不知先受
三歸後方受戒。信戒師故便受律儀。彼得
律儀戒師得罪若彼解了先受三歸。後受
律儀是正儀式。但憍慢故不受三歸。作如
是言且應受戒。何用歸信佛法僧。爲彼慢
纒心雖受不得。問若先不受近事律儀。便
受勤策律儀。得勤策律儀不。有説不得。以
近事律儀與此律儀爲門爲依爲加行故。
有説不定。若不了知先受近事律儀。後方
受勤策律儀。信戒師故受此律儀。彼得律
儀戒師得罪。若彼解了先受近事律儀。後
受勤策律儀是正儀式。但憍慢故不欲受
學近事律儀。作如是言何用受此近事劣
戒。彼慢纒心雖受不得。如説不受近事律
儀。而受勤策律儀。如是不受勤策律儀。而
受苾芻律儀。廣説亦爾。問諸近事受勤策
律儀。及勤策受苾芻律儀。彼爲捨前律儀
得後律儀不。若捨前得後者。何故施設論
説前後律儀彼倶成就。又若捨者。後捨勤
策爲近事時。及捨苾芻爲勤策時。更
受戒。云何得彼近事勤策二律儀耶。若不
捨者。彼既成就二種律儀或復三種。何故
得名唯依後戒。又親教師彼既有二。何故
佛説後是前非。答受後律儀不捨前戒。謂
近事受勤策律儀不捨近事五。更得勤策
十。爾時成就十五律儀。若勤策受苾芻律
儀。不捨前十五更得苾芻過二百五十。爾
時成就過二百六十五律儀。有餘師説。若
近事受勤策律儀。不捨近事五更得勤策
五。爾時成就十種律儀。若勤策受苾芻律
儀。不捨前十更得苾芻過二百四十。爾時
成就過二百五十律儀。問彼既成就二種律
儀或復三種。何故得名唯依後戒。答就勝
立名不應爲難。如得勝位捨本劣名。問
彼親教師既有二種。何故佛説後是前非。答
以勝律儀依後師得。不依前故。如不依
彼律儀得名。彼師亦爾。復有説者。捨前律
儀。問若爾何故施設論説前後律儀彼倶成
就。答彼論意説。由前律儀資後令勝。前戒
勢力今時猶轉故説成就。而先律儀實不成
就。問後捨苾芻爲勤策時。及捨勤策爲近
事時。復云何得彼二戒耶。答即由語表自
誓我今還爲勤策或近事故。得二律儀非
成舊戒。如是説者不捨前戒而得後戒
彼後所受非前所受相違法故。又前後戒因。
縁各別。不應相合成十數等
問若童子時受近事戒。至少年位方娉妻
室。彼於此妻先得戒不。若先得者今應犯
戒。若先不得則此律儀應從少分有情處
得。答應言先得。問若爾今應犯戒。答得由
別分非總相續。先所受得離欲邪行。非
非梵行今如何犯。習近自妻非邪行故。謂
一相續別分有多。所遮所行別故無犯
問若童子位得不作律儀。至少年時方娉
妻室。彼於此妻先得律儀不。若先得者今
應犯律儀。然不作律儀得必無犯。若先不
得則此律儀。應從少分有情處得。答應言
先得廣説如前。問近事律儀依何處有。答
依欲界有非色無色界。依人趣有非餘趣。
依三洲有除北洲。問若此律儀唯依人趣。
契經所説當云何通。如契經説。時天帝釋
來詣佛所。作如是言。願佛憶持。我是近事
我從今者乃至命終。於其中間護生歸淨。
答彼自顯示是信等流。非受律儀不應爲

如契經説。近住律儀具足八支。何等爲八。
謂離害生命。離不與取。離非梵行。離虚誑
語。離飮諸酒。諸放逸處離歌舞倡伎。離塗
飾香鬘離高廣床離非時食。問此有九支
何以言八。答二合爲一故説八支。謂離塗
飾香鬘與離歌舞倡伎。同於莊嚴處轉故
合立一支。問云何名近住。云何近住支。答
離非時食名爲近住。離害生等名近住支。
問此近住支應唯有七。答離非時食名爲
近住。亦近住支故不唯七。如正見名道亦
道支。餘名道支非道。擇法名覺亦覺支。餘
名覺支非覺。三摩地名靜慮亦靜慮支。餘
名靜慮支非靜慮。如是離非時食名近住
亦近住支。餘名近住支非近住。故説近住
具足八支。尊者妙音衆世説曰。應言近住
或全無支。或一二三乃至或七。非要具八
方名近住。如是説者。非全無支乃至或七。
得名近住。名近住者要具八支
問近住律儀云何而得。答從他教得。謂隨
師教自發誠言恭敬受得。問受律儀者或
先自發言。或與師倶説得律儀不答不得
要隨師語。如師語而説方受得故。問近住
律儀從誰應受。答從七衆受皆得非餘。所
以者何。若無盡壽戒者。則不堪任爲戒師
故。問著何服飾受此律儀。答常所受用衣
服嚴具著之。皆得受此律儀。若爲暫時莊
嚴身者。必須棄捨方受此戒。床座等具准
此應知。問齊何時受。答齊一晝夜不増不
減。謂清旦時從師受得。至明清旦律儀便
捨。問若有頓受半月一月。或復多時得律
儀不。答應言不得。所以者何。一晝夜時分
限定故光闇往來易了知故。一齋食時非時
定故非一晝夜。近住律儀可使頓經二晝
夜受。況多晝夜可頓受得。如近事等盡壽
律儀不可頓受。二衆同分。況多同分可頓
受得晝夜律儀。理亦應爾。律儀分齊唯有
二故。問受晝非夜。受夜非晝。得此戒不。
有説不得。所以者何。佛説此爲晝夜戒故。
問若爾者。尊者迦多衍那所説因縁當云何
通。如説時彼尊者告屠兒言。汝等皆應離
此惡業。勿於來世受大苦果。屠兒答言。我
以此業而自存活如何能離。尊者告言。汝等
所作屠羊等業何時分造。屠兒答言。唯於晝
分。尊者告曰。汝等可於夜分受持近住八
戒。諸屠兒輩歡喜奉行。命終皆生曠野鬼
趣。毎於晝日有黒駁狗欻然而現噉食其
肉。唯餘骸骨俄頃肉生平復如舊。還被食
噉受諸苦惱如地獄趣。毎至夜分五欲自
娯。遊戲受樂猶如天趣。尊者復詣諸欲邪
行婬女等處告言。汝等應離此業。勿於來
世受大苦果。彼人答言。我等久習如是事
業非卒能離。尊者告言。汝等所作邪穢事
業在何時分。彼人答言。唯於夜分。尊者告
曰。汝等可於晝分受持近住八戒。諸邪行
者歡喜奉行。命終皆生曠野鬼趣。毎於夜
分有百足蟲欻爾而生唼食其肉。唯餘骸
骨俄頃肉生平復如舊。還被唼食受諸苦
惱如地獄趣。毎至晝分五欲自娯。遊戲受
樂猶如天趣。如是所説當云何通。答彼妙
行攝非是律儀。受妙行果。非律儀果。是以
無過。有餘師言。是彼尊者神力化作非是
眞實。令倶胝耳厭世間故。化爲彼事故不
須通。有説亦得。謂有要期。月八日等恒受
齋戒有縁礙故得如是受。評曰。前説爲善
晝夜戒故。問若至午後受此戒者亦得戒
不。答應言不得。除先要期。月八日等恒受
齋戒。彼有餘縁午前不憶。食已方憶深生
悔愧。即請戒師如法受者亦得此戒
問扇搋半擇迦無形二形。受近住律儀得律
儀不。答應言不得。所以者何。彼所依身志
性羸劣非律儀器。亦不能爲不律儀器。如
醎鹵田嘉苗穢草倶不生長。然應授彼近
住律儀。令生妙行當受勝果。或扇搋等國
王委任。令知要務苦楚多人。若受律儀毒
心暫息。饒益多人故亦應爲受。然實不得
近住律儀
如是所説近住律儀。或有根本業道淨而近
分不淨。如自在者受此律儀。有彼厨人欲
害生命擬充所食。彼便告曰。我今受戒不
得殺生。留待明朝殺充所食。復有捕獲
怨敵將來請欲加害。彼便告曰。我今受
律儀不得殺害。留待明旦依法刑戮。如
是名爲根本業道淨而近分不淨。世尊説彼
所受律儀。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或有根
本業道淨近分亦淨。而惡尋思之所損害。謂
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世尊説彼所受律儀。
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或有根本業道淨
近分亦淨非惡尋思之所損害。而不攝受
正念。謂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
隨念天。隨念世尊。説彼所受律儀。雖是勝
業而不獲大果。或有根本業道淨近分亦
淨。非惡尋思之所損害。攝受正念而不迴
向解脱。謂求生天欲樂等故受持禁戒。世
尊説彼所受律儀。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
若有根本業道淨近分亦淨。非惡尋思之所
損害。攝受正念迴向解脱。世尊説彼所受
律儀。是殊勝業能獲大果。世尊依後所受律
儀。告毘舍佉鹿子母曰。若有成就此八近
住律儀。十六大國所有珍寶。欲比其價十
六分中不能及一。如是百分千分皆千分。
數分算分。乃至鄔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
十六大國者。謂泱伽國。摩掲陀國。迦尸國。
憍薩羅國。佛栗氏國。末羅國。奔噠羅國。蘇噏
摩國。頞濕縛迦國。頞飯底國。葉筏那國。劍
跋闍國。倶盧國。般遮羅國。筏蹉國。戍洛西
那國。此十六國豐諸珍寶故偏説之。諸珍
寶者。謂末尼眞珠。吠琉璃寶。螺貝璧玉珊瑚
金銀。摸婆洛掲拉婆寶。頞濕摩掲婆寶。赤珠
右旋寶等。又佛依後所説律儀。訶天帝釋所
説讃頌。如天帝釋聞佛所説近住律儀功徳
殊勝。便以伽他而讃歎曰
    六齋神變月 受持八戒齋
    彼功徳殊勝 則爲與我等
爾時世尊。告苾芻衆。此天帝釋所説伽他違
於道理。若阿羅漢可作是説。所以者何。此
天帝釋貪瞋癡等。未能永離。未得解脱。生
老病死愁憂悲苦纒縛身心。如何可言受持
此戒所獲功徳與我等耶。諸阿羅漢諸漏已
盡。所作已辦。捨諸重擔自利已滿盡諸有
結。心善解脱不受後有。彼可説言受持此
戒所獲功徳。則與我等。天帝功徳唯感天
帝。受持八戒證三菩提。故不應言但與
其等
問誰應受此近住律儀。有作是説。唯聖者
非異生。唯是近事非非近事。唯有爲暫時
捨盡壽。然有爲盡壽捨盡壽。爲盡壽捨
暫時。誰有爲暫時受盡壽。然有爲盡壽
受暫時。如是説者。亦聖者亦異生。亦近事
亦非近事。然薄伽梵。爲毘舍佉鹿子母説。
及天帝釋所説伽他唯依聖者
問近住律儀依何處有。答唯依欲界有非
色無色界。依人趣有非餘趣。依三洲有除
北洲。問若此律儀唯依人趣。契經所説當云
何通。如契經説。有海居龍從大海出於六
齋日受八戒齋放捨身心寂然而住。徐發
吟韻作如是言。今於世間無所惱害答
彼得妙行不得律儀。自慶暫時離諸惡行。
彼自憶念昔在人中。受八戒齋不能清淨。
有毀犯故墮龍趣中。作是思惟我本人趣。
若能清淨持八戒齋。今應生天受諸快樂。
何期毀犯墮斯惡趣。厭惡行故數從海出
受八戒齋吟韻自慶。然實彼龍唯得妙行
不得律儀。問何故此律儀名爲近住。答近
阿羅漢住故名近住。以受此律儀隨學彼
故。有説。此近盡壽戒住故名近住。有説。
此戒近時而住故名近住。如是律儀。或名
長養。長養薄少善根有情令其善根漸増
多故。有説長養在家善根令近出家善根
住故。問如是所説八支律儀。幾是尸羅支。幾
是不放逸支。幾是遠離支。答五是尸羅支。謂
離害生命。乃至離飮酒。一是不放逸支。謂
離非時食。餘二是遠離支。又前四是尸羅支。
離性罪故。第五是不放逸支。雖受尸羅。若
飮諸酒心便放逸不能護故。後三是遠離
支。以能隨順厭離心故。厭離能證律儀果
故。由此近住具有八支。而於五増三。於
十減一。合二爲一故。開一爲二故
  業蘊第四中自業納息第五之一
云何自業。自業是何義。如是等章。及解章
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問何故作此論。答
爲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説。佛告摩
納婆。世間有情皆由自業。皆是業分。皆從
業生業爲所依。業能分判諸有情類。彼彼
處所高下勝劣。契經雖作是説。而未廣辯
自業之義。契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説者
今應説之。故作斯論。尊者世友説曰。世間
有情皆由自業者。謂自作業還自受異熟。
皆是業分者。謂如所作業受如是異熟。皆
從業生者。謂業爲生因取異熟果。生於彼
彼所應生處。業爲所依者。謂業爲依因受
彼彼有具。業能分判諸有情類彼彼處所
高下勝劣者。謂如前説。彼彼生處由業分
判高下勝劣
云何自業。答若業已得今有異熟。及業異熟
已生正受。若業已得今有異熟者。此句顯
示順中有受業。及業異熟已生正受者。此
句顯示順生有受業。如順中有受。順生有
受。應知順起受異熟。順生受異熟。順起受
果。順生受果。順細果。順麁果業亦爾。問爲
由因故名自業。爲由果故名自業耶。若
由因故名自業者。後句所説當云何通。後
句説言及業異熟已生正受。若由果故名自
業者。前句所説當云何通。謂業已得今有
異熟。有作是説。但由因故名爲自業。由前
句故。有作是説。但由果故名爲自業。由
後句故。如是説者。但由因故名爲自業。問
爾何故復説及業異熟已生正受。答於
住果位。彼因方得自業之名。是故尊者妙音
説曰。若愛非愛果已起現前。彼業爾時名爲
自業。非未造業及造業時。有能現前受異
熟果。要業滅已果方起故
自業是何義。答是得自果。自等流自異熟義。
此中有説。自果者士用果。自等流者等流果。
自異熟者異熟果。有説。諸句皆顯異熟果。此
中説感異熟業名自業故。有處等流以異
熟聲説。如説何等名受異熟。答言愛是。有
處異熟以等流聲説。如此中説。復次此
業所招異熟於自相續現。熟非餘故名自
業問爲此造業即此受果。爲異造業異受
果耶。答有縁故説此造此受。有縁故説異
造異受。有縁故説無造無受。有縁故説此
造此受者。謂蘊處界展轉相續刹那雖異可
説一故。有縁故説異造異受者。謂人趣造
業餘趣受果。餘趣造業亦爾。有縁故説無
造無受者。謂一切法無我。無有情無命者。
無養育者。無補特伽羅。空無内士夫。離作
者受者。唯有生滅諸行聚故。於自相續。養
隨養。育隨育。護隨護。轉隨轉。益隨益。故名
自業。問善業異熟可於自相續能爲養等。
不善業異熟於自相續但爲損害。如那落
迦十三猛焔纒燒其身。彼寧有養等耶。答
養等有二種。一令増長。二令不斷。善業異
熟於自相續由二事故説名養等。惡業異
熟於自相續但令不斷説名養等。非令
増長故無有過
若業是自業此業當言過去耶。未來耶。現
在耶。答此業當言過去。問何故此業不當
言未來。答非先受果後造因故。問何故此
業不當言現在。答異熟因果不倶時故
若業是自業此業成就耶。答應作四句。有
業是自業此業不成就。謂業已得今有異熟。
及業異熟已生正受。此業已失如無間業已
現在前。已牽異熟果正現前。此業已失由
捨所依衆同分故。若律儀業已現在前已
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順次生受。
順後次受。順不定受。果正現前此業已失。由
四縁故。或五縁故。謂捨所學二形生。斷善
根捨衆同分。或明相出若不律儀業已現在
前。已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
前説。果正現前此業已失。由四縁故。謂受
律儀得靜慮。二形生捨衆同分。若非律儀
非不律儀。諸餘身語妙行惡行已現在前。已
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前説。
果正現前此業已失。由三縁故。謂意樂息。
捨加行限勢過。若欲界繋善不善思已現在
前。已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
前説。果正現前此業已失。謂若善者由斷善
根。或由捨衆同分等故。若不善者。由離染
故。若惡作憂根倶生善思已現在前已牽異
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前説。果正
現前此業已失。由斷善根故。或已離染故。
若初靜慮順退分。順勝進分。順決擇分等業。
已現在前。已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
受等如前説。果正現前此業已失。由已離
染故。或易界地等故。如是乃至非想非。非
想處。順退分等業廣説應知。有業成就此業
非自業。謂業非已得今有異熟。及業異熟
非已生正受。此業不失。如無間業已現在
前。已牽異熟果未現前此業不失。由未捨
所依衆同分故。若律儀業。若不律儀業。若
非律儀非不律儀。諸餘身語妙行惡行。若
欲界繋善不善思。若惡作憂根倶生善思。已
現在前已牽異熟。皆有四種。謂順現法受
等如前説。果未現前此業不失。由無前所
説諸失縁故。若初靜慮順退分。順住分。順
勝進分。順決擇分等業。已現在前已牽異熟。
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前説。果未現
前此業不失。由未全離染不易界地等
故。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順退分等業廣
説應知。有業是自業此業亦成就。謂業已得
今有異熟。及業異熟已生正受。此業不失。
如律儀業。若不律儀業。若非律儀非不律
儀。諸餘身語妙行惡行已現在前。已牽異熟。
此有二種。謂順現法受。順不定受。果正現
前。此業不失。由無前所説諸失縁故。若欲
界繋善不善思。若惡作憂根倶生善思。已現
在前已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
前説。果正現前此業不失。由無前所説諸
失縁故。若諸靜慮。無色順退分。順住分。順
勝進分。順決擇分等業。已現在前已牽異熟
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前説。果正現
前此業不失。由無前所説諸失縁故。有業
非自業此業亦不成就。謂業非已得今有
異熟及業異熟。非已生正受此業已失。如無
間業餘衆同分中。已消已受。已作所作。已
與果已。無能異熟已熟。若律儀業若不律儀
業。若非律儀非不律儀。諸餘身語妙行惡
行。若欲界繋善不善思。若惡作憂根倶生善
思。若諸靜慮。無色順退分。順住分。順勝進分。
順決擇分等業。餘衆同分中。已消已受。已作
所作。已與果已。無能異熟已熟此業已失。
由有前説諸失縁故。非亦有四句。翻是應
知。謂前第二句作此第一句。前第一句作此
第二句。前第四句作此第三句。前第三句作
此第四句。廣説如前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二
十四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二十五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業蘊第四中自業納息第五之二
若業是自業。此業定當受異熟耶。答應作
四句。有業是自業。此業定當不受異熟。謂
業已得今有異熟。及業異熟已生正受。此業
異熟已至最後位。此最後言義有多種。謂有
最後千劫。有最後百劫。有最後劫。有最
後千歳。有最後百歳。有最後歳。有最後月。
有最後晝夜。有最後刹那。云何最後千劫。
謂如一業能引非想非非想處八十千劫壽
量。彼住最後千劫時。此業是自業。此業定
當不受異熟。已至最後異熟位故。云何最
後百劫。謂如一業能引無煩天處十百劫壽
量。彼住最後百劫時。此業是自業此業定當
不受異熟。已至最後異熟位故。云何最後
劫。謂如一業能引遍淨天處六十四劫壽量。
彼住最後劫時。此業是自業。此業定當不
受異熟。已至最後異熟位故。云何最後千
歳。謂如一業能引他化自在天處十六千歳
壽量。彼住最後千歳時。此業是自業。此業
定當不受異熟。已至最後異熟位故。云何
最後百歳。謂如一業能引北倶盧洲十百歳
壽量。彼住最後百歳時。此業是自業。此業
定當不受異熟。已至最後異熟位故。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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