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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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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諸行滅。有縁第四靜慮
空識無邊處諸行滅有縁初乃至第四靜慮
諸行滅。有縁第二靜慮乃至空無邊處諸行
滅。有縁第三靜慮乃至識無邊處諸行滅。有
縁第四靜慮乃至無所有處諸行滅。五六七
八地合縁如前説。道類智滅道法智亦如前
説。依初靜慮起無間道離空無邊處染時。
苦集類智*唯縁空無邊處苦集。滅類智有
唯縁初靜慮諸行滅。乃至有唯縁空無邊處
諸行滅。有縁初第二靜慮諸行滅。有縁第
二第三靜慮諸行滅。有縁第三第四靜慮諸
行滅。有縁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諸行滅。有
縁空識無邊處諸行滅有縁初第二第三
靜慮諸行滅。有縁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諸
行滅。有縁第三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諸行
滅。有縁第四靜慮空識無邊處諸行滅。有
縁空識無邊處無所有處諸行滅。四五六七
八地合縁如前説。道類智滅道法智亦如前
説。依初靜慮起無間道離識無邊處染時。
苦集類智唯縁識無邊處苦集。滅類智有唯
縁初靜慮諸行滅。乃至有唯縁識無邊處諸
行滅。有縁初第二靜慮諸行滅。有縁第二
第三靜慮諸行滅。有縁第三第四靜慮諸行
滅。有縁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諸行滅。有縁
空識無邊處諸行滅。有縁識無邊處無所有
處諸行滅。有縁初第二第三靜慮諸行滅。有
縁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諸行滅。有縁第三
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諸行滅。有縁第四靜慮
空識無邊處諸行滅。有縁空識無邊處無所
有處諸行滅。有縁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
非非想處諸行滅。四五六七八地合縁如前
説。道類智滅道法智亦如前説。依初靜慮
起無間道離無所有處染時。苦集類智
縁無所有處苦集。滅類智有唯縁初靜慮
諸行滅。乃至有唯縁無所有處諸行滅。有
縁初第二靜慮諸行滅。有縁第二第三靜
慮諸行滅。有縁第三第四靜慮諸行滅。有
縁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諸行滅。有縁空識
無邊處諸行滅。有縁識無邊處無所有處諸
行滅。有縁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
三四五六七八地合縁如前説。道類智滅道
法智亦如前説。依初靜慮起無間道離非
想非非想處染時。苦集類智唯縁非想非非
想處苦集。滅類智有唯縁初靜慮諸行滅。乃
至有唯縁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二三四五
六七八地合縁如前説。道類智滅道法智亦
如前説。如是依第二靜慮起無間道離第
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乃至依無所
有處起無間道。離無所有處及非想非非想
處染。如其所應皆當廣説。有差別者。三無
色地。除二法智。及不能縁下地滅。如是
即説生欲界者。若生色無色界一切法智皆
不現起。生彼上地不縁下滅。如無間道。
解脱道亦爾。*唯除離非想非非想處下下
品染解脱道。*唯容得有苦集類智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八
十六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八十七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見蘊第八中念住納息第一之一
有四念住。謂身受心法念住。如是等章。及
解章義既領會已。應廣分別。問何故作此
論。答爲欲解釋契經義故。如契經説。有
四念住。謂身念住。乃至法念住。雖作是説
而不分別。若修身念住彼受耶。乃至廣説。
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
盡應説故作斯論。然佛説有三種念住。一
自性念住。二相雜念住。三所縁念住。於何
處説自性念住耶。答如契經説。有一趣道
能令有情清淨超滅憂苦。謂四念住。何等爲
四。謂於身循身觀念住。乃至於法循法觀
念住。復何處説相雜念住耶。答如契經説。
若有説。善法聚者即四念住。是爲正説。所
以者何。淳具圓滿善法聚者唯四念住。何等
爲四。謂於身循身觀。乃至廣説。復何處説
所縁念住耶。答如契經説。若有説。一切法
即四念住。是爲正説。所以者何。具足攝受一
切法者唯四念住。何等爲四。謂於身循身
觀念住。乃至廣説。此中三經標句如其次第。
別説自性相雜所縁念住。釋句皆説自性念
住。以循觀言倶目慧故。問何故世尊於標
句中。或説自性念住。或説相雜念住。或説
所縁念住。於釋句中唯説自性念住耶。答
欲令勝義念住無失壞故。念住有二種。一
勝義。二世俗。自性念住是勝義。餘是世俗。勝
義念住於一切時不可失壞。故佛於釋句
中皆説自性。有説。由自性念住力故相雜
所縁説名念住。有説。欲顯三種念住倶以
慧爲自性故。謂一慧性由倶有法相雜助
伴。能有所作即名相雜念住。由所縁力能
遍隨觀即名所縁念住。由佛於契經中説
此三種念住故。阿毘達磨者亦於處處依
三種念住而作論。云何知然。如説。云何身
念住。謂縁身慧。乃至云何法念住。謂縁法慧。
是謂説自性念住處。此即契經所説。有一
趣道乃至廣説。如説。云何身念住。謂身増
上道所生有漏無漏善。乃至云何法念住。謂
法増上道所生有漏無漏善是。謂説相雜念
住處。此即契經所説。善法聚者。即四念住。乃
至廣説。如説。云何身念住。謂十色處及法處
所攝色。云何受念住。謂六受身。云何心念住。
謂六識身。云何法念住。謂受蘊所不攝非色
法處是。謂説所縁念住處。此即契經所説。
一切法者。即四念住。如是阿毘達磨所説與
契經相應。是故此中亦依三種念住而作

問世尊爲何等有情説自性念住。乃至爲
何等有情説所縁念住耶。答爲即愚彼三
種有情説三念住。謂愚自性念住者爲説
自性念住。乃至愚所縁念住者爲説所縁念
住。復次有情行有差別。謂初業等。爲初
業者説所縁念住。爲已習行説相雜念住。
爲已超作意説自性念住。復次有情樂欲
有差別。謂廣略中樂略者爲説自性念住。
樂中者爲説相雜念住。樂廣者爲説所縁
念住。復次有情根有差別。謂利中鈍爲利
根説自性念住。爲中根説相雜念住。爲鈍
根説所縁念住。復次有情智有差別。謂開
發生智分別生智引導生智。開發生智爲説
自性念住。分別生智爲説相雜念住。引導生
智。爲説所縁念住。爲如是等所化有情故。
佛説此三種念住
問此三念住誰斷煩惱。答唯相雜念住能斷
煩惱非餘。問何故自性念住不能斷煩惱
耶。答若離助伴唯慧不能斷煩惱故。問何
故所縁念住不能斷煩惱耶。答彼作意普
散故。唯總略所縁作意能斷煩惱。問何故相
雜念住能斷煩惱耶。答具二縁故。謂攝受
助伴故。及總略所縁作意故。問若爾。修餘念
住應成無用。答彼能引發相雜念住非爲
無用。有説。斷有二種。一暫時斷。二究竟斷。
修餘念住能暫時斷故非無用。相雜念住復
有三種。謂聞思修所成差別。問此三何者能
斷煩惱。答修所成能斷煩惱非餘。問何故
聞所成不能斷煩惱耶。答此必依名乃於
義轉。唯不待名於義轉道能斷煩惱。問何
故思所成不能斷煩惱耶。答由此作意是
不定地所攝故。唯定地所攝道能斷煩惱。問
何故修所成能斷煩惱耶。答具二縁故。謂
不待名於義轉故。及定地所攝故。問若爾。
修餘二種應成無用。答彼能引發修所成
故。謂聞所成能引發思所成。思所成能
發修所成。修所成能斷煩惱。故非無用。有
説。斷有二種。如前廣説。修所成念住復有
四種。謂身受心法。問此四何者能斷煩惱。答
法念住能斷煩惱非餘。問何故前三念住不
能斷煩惱耶。答彼是自相作意所攝故。唯
共相作意所攝道能斷煩惱。有説。彼一一蘊
各別縁故。要總縁四蘊五蘊或離蘊道能
斷煩惱。問若爾。修前三種應成無用。答能
引發法念住故。謂身念住能引受念住。受念
住能引心念住。心念住能引法念住。法念
住能斷煩惱。故非無用。有説。要先分別諸
蘊。後方能總縁而斷煩惱。故非無用。有説。
斷有二種。如前廣説。法念住復有二種。一
雜縁。二不雜縁。若縁想行蘊及無爲名不
雜縁。若於五蘊或二二縁或三三縁或四四
縁或五總縁及無爲名爲雜縁。問此中何等
法念住。能斷煩惱。答二倶能斷。謂若縁苦
集道諦斷煩惱道。是雜縁法念住。若縁滅諦
斷煩惱道。是不雜縁法念住
此中或總説一念住。謂大地法慧根慧力正
見擇法覺支。或説二。謂有漏無漏縛解繋不
繋。或説三。謂軟中上品。或聞思修所成。或
説四。謂身受心法。或説五。謂三界繋學無
學。或説六。謂有漏無漏各有軟中上品。或
説八。謂身受心法各有有漏無漏。或説九。
謂軟軟乃至上上。或説十二。謂身受心法各
有軟中上品。復有別説十二。如契經説。於
内身住循身觀。於外身住循身觀。於内外
身住循身觀。如身三種。乃至法亦爾。或説
十八。謂有漏無漏各有軟軟乃至上上品。或
説二十四。謂身受心法軟中上品各有有漏
無漏。或説三十六。謂身受心法各有軟軟乃
至上上品。復有別説三十六。如契經説。於
内身住厭逆想。於内身住不厭逆想。於内
身住倶離捨正念正知。如於内身。於外身
内外身亦爾。如於身有九。乃至於法亦爾。
或説七十二。謂身念住有漏無漏各有軟軟
乃至上上品。如身念住有十八。乃至法念住
亦爾。若約相續刹那分別則有無量念住。
問若爾者。世尊何故於一等廣説四念住。
於無量略説四念住耶。答爲對治四顛倒
故。謂對治於不淨淨想顛倒故説身念住。
對治於苦樂想顛倒故説受念住。對治於
無常常想顛倒故説心念住。對治於無我
我想顛倒故説法念住。有説。爲對治四食
故。謂對治段食故説身念住。對治觸食故
説受念住。對治識食故説心念住。對治意
思食故説法念住。有説。爲對治四識住故。
謂對治色近行識住故説身念住。對治受
近行識住故説受念住。對治住彼識故説
心念住。對治想近行行近行識住故説法
念住。有説。爲對治五蘊故。謂對治色蘊
故説身念住。對治受蘊故説受念住。對
治識蘊故説心念住。對治想蘊行蘊故説
法念住。有説。爲對治四種不修故。謂
對治不修身故説身念住。對治不修戒故
説受念住。對治不修心故説心念住。對治
不修慧故説法念住。有説。與四修同法故。
説四念住。謂與修身同法故説身念住。與
修戒同法故説受念住。與修心同法故説
心念住。與修慧同法故説法念住。問念住
以何爲自性。爲以念爲以慧耶。若以念
者。此説云何通。如説於身循身觀。乃至廣
説。若以慧者。何故名念住。又契經説當云
何通。如説於何處應觀念根。謂於四念
住。答應説慧爲自性。問若爾。何故名念住
耶。答念於此住等住。各住故名念住。如象
馬等所住處名象馬等住。此亦如是。有説。
此由念力能於所縁起差別廣博作用。而
不失壞故名念住。有説。由念力故此瑜伽
師審記所縁。於所縁境忘已還憶。故名念
住。有説。此修行者於所縁中先以念安住
然後觀察。復於所縁先通達已後以念安
住爲守護故。如守門者故名念住。有説。
此修行者於所縁境。先以念攝持。後以慧觀
察。而斷煩惱。譬如田夫先以左手攬取草
等。後以右手執鎌刈之。此亦如是。故名
念住。有説。此瑜伽師被念鎧甲。於心相續
上。執慧刀杖在生死陣中。不爲煩惱怨
所降伏。而能降伏於彼故名念住。有説。爲
遮取自性過故説名念住。若名慧住者便
有取自性過失。有説。爲顯非唯自性能
有所作故名念住。由是等縁。但名念住不
名慧住。問契經所説復云何通。如説於何
處應觀念根謂於四念住。答以念根於
念住位作用増上故作是説。如信根於四
證淨位作用増上故。佛復説。於何處應觀
信根謂於四證淨。如是精進根於四正斷。
定根於四靜慮。慧根於四聖諦亦爾。故世
尊乃至復説。於何處應觀慧根於四聖諦。
此亦如是。是謂念住自性
已説自性。所以今當説。何故名念住。念住
是何義。答念於此住等住各住。廣説如前。
已總説念住所以。一一所以今當説。問何故
名身念住。答此念住縁身故名身念住。問
餘念住亦縁身。謂受念住縁六受身。心念住
縁六識身。法念住縁六想身六思身等。何故
不皆名身念住耶。答此中所説縁身者。謂
縁色身。餘念住縁非色身故不名身念住。
有説。若縁麁顯易見。現見身者名身念住。
餘念住縁微隱難見難覺。不現見身故不
名身念住。有説。若所縁身是極微聚所成
者彼名身念住。餘所縁身非極微聚所成
故。彼不名身念住。有説。若縁於身而能知
所知倶時生者名身念住。餘雖縁身而能知
所知不倶生故不名身念住。雖法念住中
有倶生者以少故不説。如縁身故名身念
住。如是縁受故名受念住。縁心故名心念
住。縁法故名法念住。問一切皆是法一切皆
唯有法故。何故唯一名法念住非餘耶。答
雖一切皆是法。而但立一爲法念住。如十
八界皆是法。而但立一爲法界。十二處皆是
法。而但立一爲法處如法界法處如是法
智擇法覺支。法隨念法證淨法無礙解法寶
法歸亦爾。有説。法念住有一名。餘念住有
二名。有説。法念住有共名。餘念住有共不
共名。有説。一切有爲法由生所起。生是彼所
縁故名法念住。有説。一切法由名所顯。名
是彼所縁故名法念住。有説。諸有爲相是一
切有爲法之幖幟。印此諸相墮在彼所縁
中故名法念住。有説。空解脱門覺諸法法
性。此空攝在彼所縁中。故名法念住。問若
爾者。薩迦耶見亦覺諸法補特伽羅性。何故
不依彼立名耶。答彼非眞實覺。此是眞實
覺。故無有過。有説。慧能分別諸法自相共
相。安立諸法自相共相。損害事愚及所縁愚。
於諸法中不増減轉。此慧墮在彼所縁中。故
名法念住。有説。滅諦涅槃是勝義法常住不
變。此法攝在彼所縁中。故名法念住。有説。
此念住能縁多法。謂色非色相應不相應。有
所依無所依。有行相無行相。有所縁無所縁。
有警覺無警覺。是故名法念住。有説。身念住
縁身不縁縁身慧。受念住縁受不縁縁受
慧。心念住縁心不縁縁心慧。法念住縁身
亦縁縁身慧。縁受心法亦縁縁受心法慧。是
故唯此名法念住。有説。身念住縁身不縁
身生老無常。受念住縁受不縁受生老無常。
心念住縁心不縁心生老無常。法念住縁
身亦縁身生老無常。縁受心法亦縁受心法
生老無常。是故唯此名法念住。有説。齊此
諸瑜伽師我想一合想皆得止息。法想差別
想修習圓滿。故名法念住。謂瑜伽師分析
身已便計受爲我分析受已。便計心爲我
分析心已。便計法爲我分析法已。便知
一切非我有情唯空行聚。是故齊此法想圓
滿名法念住。已説念住一一所以。彼次第今
當説。何故世尊先説身念住。乃至後説法
念住耶。答顯示隨順故。謂若如是次第顯
示則於文字言説隨順。有説。説受隨順故。
謂若作如是次第。則於師説及弟子受皆
得隨順。有説。此依生起次第故。次第有三
種。一生起次第。二顯示次第。三現觀次第。生
起次第者。如此念住。及靜慮無量無色解脱
勝處遍處等。顯示次第者。謂正斷神足根力
覺支道支等。現觀次第者。謂四聖諦。以瑜伽
師先起身念住故佛前説。乃至後起法念
住故佛後説。問因論生論。何故諸瑜伽師先
起身念住。乃至後起法念住耶。答依麁細
次第故。謂五蘊中色蘊最麁。故先觀察起身
念住。四無色蘊中受蘊最麁。故次觀察起受
念住。問受等無方所。如何可施設麁細耶。
答雖無方所麁細而有行相麁細。亦可施
設。此中受行相麁如説我手足等痛。又説
我受如是如是苦故。受等蘊雖非色而如
色施設麁細。四無色蘊中識蘊最細。而先想
行蘊觀察起心念住者。以想行蘊與涅槃
最微細法合施設故。彼最後觀察起法念
住。有説。從不可知本際以來男爲女色女
爲男色。是生染處。故先觀色起身念住。染
著此色由貪樂受。故次觀受。起受念住。貪
樂由於心不調伏。故次觀心起心念住。心
不調伏由煩惱未斷。故最後觀法起法念
住。有説。以色可施設有増減。有取捨相似
相續故先觀色起身念住。於觀色時起身
輕安及心輕安。由此爲先引起樂受。故次
觀受起受念住。於觀受時。引起勝義境界
了別。故次觀識起心念住。彼作是念。若處
起心亦起心所。故最後觀法起法念住。有
説。身愚能持受愚乃至心愚能持法愚。非
身愚不轉能轉受愚。乃至非心愚不轉能
轉法愚故。四念住如是次第起。有説。身不
愚能引受不愚。乃至心不愚能引法不愚。
非身不愚不起能起受不愚。乃至非心不
愚不起能起法不愚。故四念住如是次第
起。有説。身觀能引受觀。乃至心觀能引法
觀。非身觀不起能起受觀。廣説如上。有
説。身觀與受觀爲因爲根爲眼爲道爲
漸爲能作爲縁生爲起集爲等起。受觀
與心觀。心觀與法觀亦爾。餘如前説。有
説。身觀與受觀。爲加行爲門爲依。乃至
心觀與法觀亦爾。餘如前説。有説。身觀與
受觀。爲依止爲迹處。乃至心觀與法觀亦
爾。餘如前説。問若爾。身觀復以誰爲依止
迹處耶。答以先所得奢摩他相。爲依止爲
迹處。如説。彼先得不動奢摩他故。身輕
相從足至頂周遍積聚。由此能起身念住乃
至法念住。有説。彼於相續中分別諸處起
四念住。謂瑜伽師先欲知諸色處故。先分
別十色處及念處所攝色。是故先起身念住。
次即於法處分別諸受故。次起受念住。次
即於法處。分別想行蘊及三無爲故。次起
法念住。彼復作是念。除此有何。即如實知
餘有意處。由此即分別意處。故最後起心
念住。諸瑜伽師若依自相觀則先起法念
住。後起心念住。若依共相觀則先起心念
住。後起法念住。故四念住如是次第起
問爲先起縁内念住。爲先起縁外念住耶。
若爾有何過。若先起縁内念住者。經説云
何通。如説新學苾芻具淨尸羅意樂圓滿。
欲疾除斷欲貪瞋者。應往澹泊路詣死屍
所善取其相。或青淤或膿爛。乃至廣説。若
先起縁外念住者。餘經説復云何通。如説先
於内身住循身觀。次於外身。乃至廣説。答
應作是説。先起縁内念住。所以者何。以有
我故有我所。有我執故有我所執。有我
見故有我所見。有五我見故有十五我所
見。有我愚故有我所愚。有我愛故有衆具
愛。爲長養内我求外資具故。問若爾。前所
引經云何通。答彼是念住加行非根本念住。
云何知然。即彼經説善取相已速還本處。
憶念先所取相。若能者善。若不能者復往屍
所。更善取相馳還本處。洗足入房敷座而
坐。以勝解作意令所取相明了現前。是名
念住加行。若時以外所取相置於内身。而
觀察者乃名入根本念住。有説。彼契經説。
果勝作意非念住位。云何知然。即彼經説。
彼新學苾芻得學意已。若欲往澹泊路者
隨欲而往。此中新學苾芻即預流者。及一來
者。故知彼契經説果勝作意非念住位
如契經説。於内身住循身觀。於外身住
循身觀。於内外身住循身觀。乃至廣説。
問此中何者名内身等。何者名外身等答自
相續所攝色名内身。他相續所攝色。及非
有情數色名外身。内法外法説亦爾。自相續
所攝受名内受。他相續所攝受名外受。内心
外心説亦爾。有餘師説。有情數色名内身。
非有情數色名外身。内法外法説亦爾。受心
如前説。脅尊者言。現在名内。過去未來及
無爲名外。問何故現在名内。過去未來及無
爲名外耶。答以現在法多令有情攝受貪
著。非過去未來及無爲故。此中於内身住
循身觀者。住内身自相觀。於外身住循身
觀者。住外身自相觀。於内外身住循身觀
者。住内外身共相觀。乃至法亦爾。有説。於
内身住循身觀者。住内身廣觀。於外身
住循身觀者。住外身廣觀。於内外身住循
身觀者。住内外身略觀。乃至法亦爾。有説。
於内身住循身觀者。對治我執。於外身
住循身觀者。對治我所執。於内外身住循
身觀者。對治我我所執。乃至法亦爾。如我
執我所執。我見我所見説亦如是。有説。於
内身住循身觀者。對治五我見。於外身
住循身觀者。對治十五我所見。於内外身
住循身觀者。對治二十種薩迦耶見。乃至法
亦爾。如我見我所見。如是我愚我所愚説亦
爾。有説。於内身住循身觀者。對治我愛。
於外身住循身觀者。對治衆具愛。於内外
身住循身觀者。對治倶愛。乃至法亦爾。問
齊何當言身念住。乃至法念住圓滿耶。答
由二縁故當知圓滿。一分別所縁。二善根
増。分別所縁者。謂若時能以刹那極微分
析所縁。或唯以刹那分析所縁。善根増者。
謂依下生中依中生上。齊此應知念住圓
滿。有説。由轉加行應知圓滿。謂瑜伽師先
分別身。分別身已轉身覺慧次分別受。
分別受已轉受覺慧次分別心。分別心已
轉心覺慧分別於法。譬如農夫引水漑田。
初畦滿已引漑第二。第二滿已引漑第三。第
三滿已引漑第四。此亦如是。有説。齊怨害
相成應知圓滿。怨害相有二種。一令不憙
樂。二令生瞋恚。此中但説令不憙樂名怨
害相。謂瑜伽師分別身已便於身不生憙
樂。而憙樂受等。分別受已復於受不生憙
樂。而憙樂心等。分別心已復於心不生憙
樂。而憙樂於法。分別法已。便於一切境界
不生憙樂應知。爾時念住圓滿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八
十七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八十八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見蘊第八中念住納息第一之二
復次有三種念住。謂聞思修所成差別。此中
有説。於佛所説十二分教。受持讀誦思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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