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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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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已増長時。復次行縁識説續生時。名色縁
識説續生已安住時。二縁生識説安住已
納境。復次行縁識説業名色。名色縁
識説異熟名色。二縁生識説所依所縁名
。復次行縁識説惡趣識。名色縁識説
界人天識。二縁生識説色無色界識。脇尊者
言。行縁識説中有識。名色縁識説生有識
二縁生識説本有識。有餘師説。行縁識説
染汚識。名色縁識及二縁生識説染汚不染
汚識。如染汚不染汚。有覆無覆。有罪無罪。
退不退。應知亦爾。復有説者。行縁識説
支位識。名色縁識説名色支位識。二縁生
六處支及後位識。問此經中説。識縁
。餘處復説名色縁識。此二種何差別。答
識縁名色識作用。名色縁識顯名色作
。復次識與名色更互爲縁。如束蘆相
依而住。如象馬船與乘御者展轉相依得
所至。識與名色亦復如是。識爲縁故名色
續生。名色爲縁識得安住。故説此二更互
縁。復次識縁名色初續生時。名色縁
識説續生後位。復次識縁名色續生時
識能生名色。名色縁識説續生後識依
。復次識縁名色所生名色。名色縁
識説能生名色。復次識縁名色前後説
名色縁識依同時説。問此經中説名色縁
六處遍説四生有情。謂胎卵濕生諸
根漸起可名色縁六處。化生有情諸根
頓起。云何可名色縁六處。但應
生六處。有作是説。此經但説欲界三
。不上界化生。亦無失。應
。此經通説三界四生。謂化生者初受生
時。雖諸根而未猛利。後漸増長方得
猛利。未猛利時初刹那頃名識支。第二
刹那以後名名色支。至猛利位六處支
是故此經無遍失。問六處即在名色中
。何故説名色縁六處耶。答此前已説。
眼等四色根時名名色位。四根起已
六處故名六處位。化生雖復六根頓起
而未猛利名色位。猛利以後名六處位
故無失。問此經中説六處縁觸。有
處説。名色縁觸。餘處復説二縁生觸。如
是三種有何差別答六處縁觸顯觸所依
謂顯一切外物和合必因於内。内法勝故但
所依故此經説。六處縁觸名色縁觸。顯
觸自性二縁生觸。顯觸所依及所縁別。復
次六處縁觸説惡趣觸。名色縁觸説欲界
人天觸。二縁生觸説色無色界觸。復次六處
觸説分位觸。名色縁觸説現在觸。二縁
觸説三和觸。復次六處縁觸説觸位觸
名色縁觸説前位觸。二縁生觸説後位觸
問觸受倶起。何故此經但説觸縁受。不
受縁觸耶。答二雖倶起而觸縁受非受縁
觸隨順勝故。謂觸於受隨順力勝非受於
觸。如燈與明雖復倶起而明因燈在
明。此亦如是。復次此經中説分位縁起
前位名觸後位名受。故不責。問何故前
位諸蘊名觸。後位諸蘊名受耶。答前位未
別苦樂境界差別。但樂觸對種種境
。故説爲觸。後位能了苦樂境界。避危就
安故説爲受。復次前説觸受雖復倶起
觸於受隨順力勝故。觸爲受因。非受爲
。因前果後其理必然。不責。問何故
觸順受勝非受順觸勝耶。答要因觸境
違順受違順方乃觸境。故觸於受隨
順爲勝非受於觸隨順爲勝。此依縁起理
而説。不相應倶有因説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三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補特伽羅納息第三之二
問樂受及不苦不樂受與愛爲縁是事可爾。
著此受四方追求可意事故。如何苦受
亦與愛爲縁。而此經總説受縁愛耶。尊者
世友作是説。苦作愛縁餘二受。故世
尊説苦受所逼便愛樂具。愛樂具故便於
樂受貪隨眠。相續増長。有餘師説。三受
愛皆作勝縁。樂受義言我能起愛令
相續餘二受。謂有情類貪著我故。四方
追求造善惡行。由此諸有相續無窮。苦受
義言我能起愛。令有相續餘二受。謂諸
有情爲我所逼貪愛樂受。四方追求造
惡行。由此諸有相續不絶。不苦不樂受義言
我能起愛。令有相續勝餘二受。謂於欲界
下三靜慮我尚起愛造善惡行。令有相續
況於上地無苦樂處而不能耶。脇尊者言。
三受皆能爲縁起愛。識身論説。若有三受未
斷未知。能起諸愛衆苦果。故知三受皆
是愛縁。問云何三受皆能起愛。答愛有五種
一和合愛。二不和合愛。三別離愛。四不別離
愛。五愚愛。樂受未生起和合愛。樂受已生起
不別離愛。苦受未生起不和合愛。苦受已生
別離愛。不苦不樂受未生起和合愛。不苦
不樂受已生起不別離愛。於中多分生長愚
。問愛即取攝。何故此經説愛縁取。答初
生愛位以愛聲説。増廣愛位以取聲説。復
次下品名愛上品名取。故無失。問受縁
愛愛縁取。此二種何差別。答若愛以受爲
受縁愛。若愛以愛爲因名愛縁取。復次
若愛是受果名受縁愛。若愛是愛果名愛縁
取。如因果生。所生養所養増所増引所引
轉隨轉。應知亦爾。復次若愛爲愛因
愛。若愛爲業因愛縁取。復次若愛
愛爲果名受縁愛。若愛以業爲果名
取。如因果生。所生養所養増所増引所引
轉隨轉知亦爾。問何故前際縁起無明爲
初。後際縁起愛爲初耶。答此二煩惱倶是本
故。謂無明是前際本。有愛是後際本。復次。
前際煩惱位已滅壞故難了知。故説無明。
後際煩惱位正現在前。求當有故説名爲
愛。復次。無明有七事故。説前際縁起之
。一該五部。二遍六識。三通三界。四是隨
眠性。五能起重身語業。六與斷善根
加行。七是遍行性。愛唯有六事故。説
後際縁起之初。謂前七事中除遍行性。復
次。無明有三事故。説前際縁起之初
一常爲元首。二與一切煩惱相應。三是遍
行性。愛於後有能引勝故。説後際縁起
之初。復次無明有四事故。説前際縁起
之初。一有漏無漏縁。二有爲無爲縁。三是遍
行非遍行。四自界他界縁。愛唯有漏縁有爲
縁。非遍行自界縁故。説後際縁起之初
更有餘義。後當廣説。取縁有者。若有煩惱
復能發業牽後有果。非煩惱有縁生者。
若有能引後有諸業。後有當生非無引業。生
老死者。謂若有生便有老死。問何故三
有爲相中生獨立一支。老死共立一支耶。
脇尊者曰。世尊於法功能差別能善了知。
餘無此能故。於此事徴詰。復有
。諸法生時生有作用。故獨立支。諸法滅
時老死無常倶有作用。故合立支。有餘師
説。生令諸法相續増長。故獨立支。老死令
諸法不相續不増長。故合立支。或復有説。
生令諸法和合作用。故獨立支。老死令
法離散無用。故合立支。尊者世友作
。生令諸法從未來現在。故獨立支。老
死令諸法從現在過去。故合立支。尊者
妙音作是説。生作用勝獨辦一事。故獨
支。老死作用劣共辦一事。故合立支。如
強力人獨辦一事。劣則不爾。問病何故不
有支。答無支相故。復次。若法一切
時。一切處。一切有者。立有支。病非一切
。非一切處。非一切有。故不有支。如
尊者薄矩羅説。我於佛法出家。年過八十
尚不少頭痛。況餘身病。彼在欲界贍
部洲生。尚無少病。況餘界餘處。病不遍故
有支。問此契經説老死縁愁悲苦憂
。何故愁等不有支。答無支相故。謂愁
等五散壞有支。如霜雹等害諸苗稼。復次
愁等非一切時。非一切處。非一切有。猶如
疾病。是故愁等不有支。問此愁等五不
但説老死爲縁。以無明等十二有支
縁生故。答此經應無明縁行及愁等五
乃至。生縁老死及愁等五。而不説者是有
餘説。復次應知此經以終顯始。老死爲
既生愁等。應知乃至無明亦爾。復次老死位
中多起愁等。是故偏説。復次。老死位中。所
起愁等多是上品。是故偏説。復次。造惡業
者。毀淨戒者。於住中多生愁等。是故
偏説。如契經説。若男若女造身語意三種惡
。或破尸羅。臨命終時惡趣相現。如日欲
暮大山峯影來覆其身。當於爾時。身心驚怖
大苦惱。乃至廣説。是故但説老死縁。
問無明爲有因不。老死爲有果不。設爾何
失。若有者。縁起支應十三或十四。若無
者。無明無因老死無果。應是無爲。答應
是説。無明老死雖因果。而非有支
故無十三十四支失。無明因者。謂不如理
作意。老死果者。謂愁悲苦憂惱復有説者。
無明有因。謂前無明。老死有果。謂後老死。
過去未來無明老死有多刹那。故無十三十
四支失。有餘師説。無明有因。謂前老死。老
死有果。謂後無明。以現在愛取即過去無
明。現在名色六處觸受即未來老死。若説
受縁愛即説老死縁無明。猶如車輪上下迴
轉。終而復始。如是有支無始相續。雖
果而無十三十四支失
復次世尊爲受化者。施設縁起少多不定。
謂或有處説一縁起。謂一切有爲法總名
。如説。云何縁起。謂一切有爲法。或復有
處説二縁起。謂因與果。或復有處説三縁
。謂三世別。或煩惱業及事爲三。無明愛取
説名煩惱。行有是業。餘支是事。或復有處
四縁起。謂無明行及生老死。現在八支攝
入四種。謂愛取入無明。有入行。識入生。名
色六處觸受入老死。或復有處説五縁起。謂
愛取有及生老死。前際七支攝入此五。謂無
明入愛取。行入有。識入生。名色六處觸受
老死。或復有處説六縁起。謂三世中各
因果。或復有處説七縁起謂無明行識名
色六處觸受。後際五支攝入此七。謂愛取入
無明。有入行。生入識。老死入名色六處觸
。或復有處説八縁起。謂現在八支。過去未
來四支攝入此八。謂無明入愛取。行入有。
生入識。老死入名色六處觸受或復有處
九縁起。如大因縁法門經説。或復有處
十縁起。如城喩經説。或復有處説十一
縁起智事中説。或復有處説十二縁起
餘無量契經中説
復次。此十二支縁起法。即煩惱業苦展轉爲
縁謂煩惱生業。業生苦。苦生苦。苦生
。煩惱生煩惱。煩惱生業。業生苦。苦生
苦。煩惱生業者。謂無明縁行。業生苦者。
謂行縁識。苦生苦者。謂識縁名色。乃至
觸縁受。苦生煩惱者。謂受縁愛。煩惱生
煩惱者。謂愛縁取。煩惱生業者。謂取縁有。
業生苦者。謂有縁生。苦生苦者。謂生縁

復次。此十二支縁起法。有二續三分。二續者。
謂識與生能續生故。三分者。謂煩惱業事。無
明愛取是煩惱。行有是業。餘支是事。有餘
師説。二續者。謂行有續後有故。三分者。
謂三世。又十二支。攝爲三聚。謂煩惱業
苦如三聚。亦名三集三有三道。隨相應

復次。此十二支縁起法。有根有莖有枝有
葉有花有果。猶如大樹。此中根者謂無明
行。莖者謂識名色。枝者謂六處。葉者謂觸受。
花者謂愛取有。果者謂生老死。此十二支縁
起法樹。或有花有果。或無花無果。有花有
果者。謂異生及學。無花無果者。謂阿羅漢
問此十二支縁起法。幾刹那。幾相續。答二刹
那。謂識與生。餘皆相續。問此十二支縁起
法。幾染汚。幾不染汚。有作是説。五染汚。謂
無明識愛取及生。餘通染汚不染汚。評曰。彼
是説。此中説分位縁起故。應
是説。一切皆通染汚不染汚。前所説五支中。
心心所法唯是染汚。餘通染汚及不染汚。有
是説。識生二支心心所法定是染汚。餘皆
不定。問此十二支縁起法。幾是異熟。幾非
異熟。有作是説五非異熟。七是異熟。評曰。
彼不是説。此中説分位縁起故。應
是説。一切皆通異熟非異熟。然無明識
愛取生時。心心所法定非異熟。餘通二種
有作是説。識生二支心心所法定非異熟
餘皆不定。問此十二支縁起法。幾有異熟。
幾無異熟。有作是説。行有二支定有異熟
餘通二種。評曰。彼不是説。此中説
位縁起故。應是説。一切皆通二種。問此
十二支縁起法。幾欲界。幾色界。幾無色界。有
是説。欲界具十二支。色界有十一支除
名色。無色界有十支。除名色六處。色界應
是説。識縁六處彼無未起四根時故。無
色界應識縁觸。彼無色及五根故。評
曰。應是説。三界皆具十二有支。問色界
生時諸根頓起。云何有名色位。無色界無
色無五根。云何有名色六處位耶。答色界
五根雖定頓起。而生未久。根不猛利。爾時
但是名色支攝。無色界雖色及五根。而
名及意根。彼應是説識縁名。名縁
。意處縁觸。是故三界皆具十二
復次。相似有支還令相似有支相續。謂欲界
有支還令欲界有支相續。色無色界有支亦
爾。唯除受位。此位或能令不相似有支相
。謂生欲界若未欲染。起欲界愛取
有現在前。引未來生老死。彼有現在一愛
一取一有未來一生一老死。若已離欲染。未
初靜慮染初靜慮愛取有現在前
未來生老死。彼有現在二愛二取二有未來
二生二老死。如是乃至已離無所有處染
非想非非想處染。起非想非非想處愛取
有現在前未來生老死。彼有現在九愛九
取九有未來九生九老死。彼欲界歿生非想
非非想處。昔時非想非非想處。現在愛取
今爲過去無明。現在有今爲過去行。未來生
今爲現在識。未來老死今爲現在名意觸受
昔時餘地若現在若未來諸支。今非過去
未來現在所以者何。因果展轉相
比説有。彼地因果倶不成就故。非過去未
來現在。彼非想非非想處歿生無所有處
昔時無所有處。現在愛取今爲過去無明
現在有今爲過去行。未來生今爲現在識
未來老死今爲現在名意觸受。昔時餘地若
現在若未來諸支。今非過去未來
。所以者何。因果展轉相比説有。彼地因
果倶不成就故。非過去未來現在。彼無所
有處歿展轉乃至還生欲界。昔時欲界。現
在愛取今爲過去無明。現在有今爲過去行
未來生今爲現在識。未來老死今爲現在名
色六處觸受。昔時餘地若現在若未來諸支。
今非過去未來現在。所以者何。因果
展轉相比説有。彼地因果倶不成就故。非
過去未來現在
復次。若生欲界諸根成就。能造能引後有
者。彼無明位現在前時。一支現在謂無明。
餘支未來。從無明位行位時。二支現在
謂無明行。餘支未來。從行位識位時。二
支過去謂無明行。一支現在謂識。餘支未來。
識位名色位時。二支過去謂無明行。
二支現在謂識名色。餘支未來。如是乃至
取位至有位時。二支過去謂無明行。
八支現在謂識乃至有。二支未來謂生老死。
有位生位時。十支過去謂無明乃至
有。一支現在謂生。一支未來謂老死。從
生位老死位時。十支過去謂無明乃至有。
二支現在謂生老死。尊者望滿作是言
無明行位現在前時。二支現在謂無明行。
十支未來。八在次後生謂識乃至有。二在
第三生謂生老死。生老死位現在前時。二支
現在謂生老死。十支過去。八在次前生謂識
乃至有。二在第三生謂無明行。識等八位現
在前時。八支現在謂識乃至有。二支過去
謂無明行。二支未來謂生老死。如
。説色無色界知亦爾。復次。諸契
經中。佛爲所化縁起法。或因爲門。或果
門。或倶爲門。問爲何所化。以因爲門。
縁起法。乃至爲何所化。以倶爲門。説
縁起法。答爲因者。以因爲門説縁起法
果者。以果爲門説縁起法。爲
。以倶爲門説縁起法。復次爲初修業
。以果爲門説縁起法。爲超作意者。以
門説縁起法串習者倶爲
縁起法。復次爲樂略者。以因爲門説
起法。爲樂廣者。以果爲門説縁起法
廣略者。以倶爲門説縁起法。復次爲利根
。以因爲門説縁起法。爲鈍根者。以果爲
門説縁起法。爲中根者。以倶爲門説縁起
。問若爲鈍根者果爲門説縁起法。彼
便得解者。後身菩薩。於諸有情根最爲勝。
何因縁故以果爲門觀縁起法。答過去菩薩
過殑伽沙數。皆以果爲門觀縁起法。未來
亦爾。故今菩薩住最後身。亦作是觀。復次
菩薩亦觀無明縁行展轉乃至生縁老死。如
是順觀多於二乘或復有時修習逆觀。故
唯果爲門。復次菩薩現見老病死
。作是思惟。此老病死何縁而有。知
。復思惟。生何縁而有。知有有。乃至廣
説。由先見果故作是觀。復次有淨居天。爲
菩薩厭有心故現老病死。菩薩見已厭
有出家。既出家已隨先所見。以果爲門觀
縁起法。復次順現觀故。謂菩薩後諦現觀時
先觀苦諦。今學現觀故先觀果。復次先作
是説。爲初修業者果爲門説縁起法。菩
薩亦是初修業者。故果爲門觀縁起法。菩
薩雖復無量劫來修縁起觀。而最後身創起
此故名初修業。復次菩薩往劫初修業時。以
果爲門觀縁起法。今雖*串習本修時
果爲門觀縁起法。如人於樹雖數上
之後。若上時還從根上。復次欲現焚燒生
死樹故。如人燒樹。先焚枝葉後及其根
菩薩亦爾。以果爲門觀縁起法。隨所觀處
永不生。脇尊者言。不菩薩果爲
門觀縁起故便名鈍根。然觀行者總有
一隨愛行。二隨見行。隨愛行者。以果爲
門觀縁起法。依無願三摩地正性離生
隨見行者。以因爲門觀縁起法。依空三摩
正性離生。唯除菩薩。菩薩雖是隨愛
行者以果爲門觀縁起法。而能依空三摩
。入正性離生。故有問言。頗有隨愛行者
果爲門觀縁起法。而依空三摩地
性離生耶。答有如諸菩薩
契經説。佛告苾芻。我未得三菩提時。
獨居靜處是思惟。世間衆生雖恒爲
老死苦之所逼害。而不如實了知出
。復作是念。誰有故老死有。此老死誰
縁。作是念已便起現觀。生有故老死有。
此老死生爲縁。復作是念。誰有故生有。此
生誰爲縁。作是念已便起現觀。有有故生
有。此生有爲縁。如是乃至復作是念。誰有
故名色有。此名色誰爲縁。作是念已便起
現觀。識有故名色有。此名色識爲縁。復作
。誰有故識有。此識誰爲縁。作是念已便
現觀。名色有故識有。此識名色爲縁。便
是念。我齊此識心應轉還。所以者何。名
色縁識。識縁名色。名色縁六處。乃至廣説。
問菩薩觀此縁起法時。未見道眞無漏
。云何得現觀耶。答爾時未眞實
現觀。由世俗智現見縁起。似現觀故立
觀名。問菩薩何故逆觀縁起。唯至於識
便轉還爲智力窮。爲爾焔盡。設爾何失。若
智力窮不正理。菩薩智見無邊際故。若
爾焔盡。理亦不然。行與無明猶未觀故。答
是説。非智力窮。非爾焔盡。但由菩薩
行無明先已觀故。謂先觀有即已觀
先觀愛取已觀無明。問先觀老死已觀
色六處觸受。先觀生已觀識。於名色等
重觀。答先略後廣。先總後別。無重觀失
問若爾生識無廣略異。何爲重觀。答厭
故再觀無失。謂我世尊先菩薩位厭老病
。逾城出家。作是思惟。此老死苦由誰而
有。即便現見由續生心。復思此心由誰而
起。即知業。復思此業從何而生。知
。復思煩惱依誰而生。即知事。復思此
事由誰而轉。即知此轉由結生心。菩薩爾時
便作是念。一切過患皆由此心。故於此心
深生厭異。雖廣略而更重觀。齊識轉還
義屬於此。問無明既略何爲不觀。答隔
故。謂觀縁起必依次第。不行而
無明。有作是説。先觀有縁生時已觀
名色。後觀名色縁識時即觀異熟名色。若
復觀行縁識。亦觀業名色。與前不異故不
重觀。有餘師説。先觀有縁生時。已觀遠縁
後觀名色縁識時。即觀近縁。若復觀行縁
識。亦觀遠縁。與前不異故不重觀。如
。在此在彼現前不現前此衆同分餘衆同
分。應知亦爾。或有説者。先觀有縁生時已
前生縁。後觀名色縁識時即觀倶生縁
若復觀行縁識亦觀前生縁。與前不異故
重觀。復有説者。先觀有縁生時已觀
。後觀名色縁識時即觀隨轉縁。若復觀
識亦觀轉縁。與前不異故不重觀。或復
有説。避無窮過故不重觀。謂先觀老死
此生名色六處觸受。先觀生即觀此生識
後觀名色六處觸受即觀前第二生老死。後
識即觀前第二生生。若復觀無明行
前第三生。若爾亦應第四生。如是展
轉便爲無窮。故不重觀無明及行。尊者世友
是説。何故齊識心便轉還。以識樂
識住中故。謂識不於識住。識住者即
名色。故觀識已還觀名色。復作是説。識與
名色互爲縁故。復作是説。此二展轉爲
故。大徳説曰。何故齊識心便轉還。以
識支無所縁故。猶如尺蠖行至草端。上無
所縁即便退下觀心亦爾唯應識。餘非
其境故便退還。脇尊者言。何故齊識心便轉
還。縁轉還故。謂前已説識縁名色。今復更
名色縁識。前爲因者今轉爲果。境轉還
故心亦轉還。尊者妙音作是説。何故齊
識心便轉還。識是生死衆苦本故。謂我菩薩
生死苦。逾城出家推尋世間老病死苦
誰爲根本。謂結生心。復推此心誰而
引。謂業。復推此業誰而發。謂煩惱。復推
煩惱誰而起。謂事。復推此事誰爲根本
謂結生心。便作是念。此結生心恒爲生死衆
苦根本。深可厭患。齊此應還修眞對治。尊
者設摩達多説曰。何故齊識心便轉還。以
來生比知故。謂先觀見有縁生時。知
在生是衆苦本。後復觀見名色縁識。知過去
生是衆苦本。便作是念。現在過去生死衆苦。
既生爲本。未來亦然。故不復須更觀餘境
是故齊識心便轉還。由諸有支皆有三世
尊者望滿所説義成。如説。無明行位現在前
時。二支現在乃至廣説。如契經説。佛告
。我於爾時是念。誰不有故老死不
有。誰滅故老死滅。作是念已便起現觀。生
有故老死不有。生滅故老死滅。如是乃
至復作是念。誰不有故行不有。誰滅故行
滅。作是念已便起現觀。無明不有故行不
有。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乃至廣説。
問何縁菩薩流轉分中但觀十支。還滅分中
具觀十二支耶。答菩薩憎惡流轉故但觀
十支樂還滅故具觀十二支。復次流轉
分中多諸過患。牽心劣故但觀十支。還滅分
中多諸功徳。牽心勝故具觀十二支。諸契經
中。或説縁起如燈。或説縁起如火聚。或
縁起如城。問世尊何故説縁起法
燈如火聚城耶。答隨所現見即以爲
喩。謂所化生現見燈者。即以燈喩
起法。若所化生現見火聚。即以火聚。顯
縁起法。若所化生現見城者。即以城喩
縁起法。復次若所化生聞燈喩
者。佛説燈。若所化生聞火聚
縁起者。説如火聚。若所化生聞
縁起者。佛説城。復次若所化生有
下品愛取者。佛則爲説縁起如燈。若所化
生有中品愛取者。佛則爲説縁起如火聚
若所化生有上品愛取者。佛則爲説縁起
城。如三品愛取。三根三樂應知亦爾
世尊説。無明縁行取縁有。乃至廣説。問
何故作此論。答爲別契經義故。謂契
經説。無明縁行取縁有。雖是説而不
。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未辯者今應
。復次爲疑者得決定故。謂行與有體
倶是業。或有疑其體無別。爲差別
斯論。云何無明縁行。云何取縁有。答無
明縁行者。此顯示業先餘生中造作増長。
今有異熟。及已受異熟。取縁有者。此顯
示業現在生中造作増長。得當有異熟此顯
示業者。此佛世尊顯了開示已造今造一
切不善善有漏業。先餘生中者。顯示此業
先世餘衆同分中已盡已滅已離已變。造
作増長者。顯示此業發起圓滿從煩惱
能得果故。得今有異熟者。顯示此業感
此生諸果異熟。及已受異熟者。顯示此業
已受前生諸異熟果所有前生造作増長。
善不善業彼異熟果。若今熟。若已熟者。當
知皆在行支分中。現在生中者。顯&K99;示此業
唯在此生衆同分中。造作増長非餘生中
得當有異熟者。顯示此業得未來生諸果異
。所有今生造作増長。善不善業彼異熟果。
此生中果未熟者。當知皆在有支分中
問何故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名行。現在
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名有耶。答過
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已衰朽。已受用。已
與果。已辦事。無勢力。不更引後有異熟
然已造作已遷變故。説名爲行。現在生所
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與彼相違説名
有。有作是説。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
是故業故説名爲行。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
果未熟者。是新業故説名爲有。有餘師
説。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已與果故説
名爲行。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
者。未與果故説名爲
問造作増長有何差別。有説。此二無
。所顯業體無差別故。有説。此二亦有
。謂名則差別。名造作。名増長故。復次義
亦有差別。謂有由一善惡行善惡趣。有
三善惡行善惡趣。由一者。加行時唯
造作。成滿時具二種。由三者。作一二唯
造作。若作三具二種。復次有由一無間業
地獄。有由五無間業地獄。由一者。加
行時唯造作。成滿時具二種。由五者。作四來
唯造作。若作五具二種。十善不善業道亦爾。
復次有多業一生果。如諸菩薩。由
三十二百福業故感最後身。造三十一百福
來唯造作。造三十二百福業滿具二種。
復次故思造業具二種。非故思者唯造作。
復次先思造業具二種。率爾造者唯造作。
復次有加行業二種。無加行者唯造作。
復次三時定業具二種。時不定者唯造作。復
次處定受業具二種。處不定者唯造作。復
次定受果業具二種。不定受者唯造作。復
次不善業惡趣受者具二種。人天受者唯
造作。善業人天受者具二種。惡趣受者唯
造作。復次不善業。以不善業眷屬者具
二種。以善業眷屬者唯造作善業。以
善業眷屬者具二種。以不善業
唯造作。復次不善業。在耶見愚因果
身中者具二種。在正見不愚因果身中
唯造作。善業與上相違。復次不善業。在
戒破見身中者具二種。在破戒不破見身中
者唯造作。善業。在具戒具見身中者具
。在不具戒具見身中者唯造作。復次不善
業。在壞加行壞意樂身中者具二種。在
加行不壞意樂身中者唯造作。善業。在具加
行具意樂身中者具二種。在具意樂不具加
行身中者唯造作。復次若業作已不捨不
吐不對治者具二種。若業作已能捨能
吐依對治者唯造作。復次若業三時恒
悟者具二種。若不爾者唯造作。復次若業作
已無變悔者具二種。若業作已有變悔
唯造作。復次若業作已恒憶念者具二種。若
業作已不恒憶念唯造作。復次若業作事究
竟具二種。若不究竟唯造作。復次若業數作
二種。若不數作唯造作。復次若業作已歡
喜讃歎迴向果者具二種。若不爾者唯造作。
復次明了心作具二種。不明了者唯造作。諸
是等是謂差別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四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補特伽羅納息第三之三
無明縁行取縁有。有何差別。答無明縁
者。廣説如前。此業縁。世尊説一煩惱。謂無
明取縁有者。廣説如前。此業縁。世尊説
切煩惱。謂諸取。是謂差別。問何故復作
。答前雖所發業自性差別。謂前業在
過去生。後業在現在生。前業已與果。後業
與果。前業是故。後業是新。而未能發
縁自性差別。今欲之故作此論。問何故
過去業縁但説無明。現在業縁説一切煩惱
耶。答造過去業時。於多種事現見故。
不可知故。但説無明爲縁。謂於界趣生洲
分位依處加行等起相續所縁。皆不知。界
者三界。不過去於何界此業。趣者五
趣。不過去於何趣此業。生者四生。不
過去於何生此業。洲者四洲。不
過去於何洲此業。分位者。羯剌藍等
十種分位。不過去於何分位此業。依
處者。十善不善業道依處。不過去於
依處此業。加行者。有情數非有情數所起
加行。不過去由何加行此業。等起
者。貪瞋癡等。不過去由何等起此業
相續者。男女等。不過去依何相續
。所縁者。過去未來現在。或色聲香味觸
法。不過去心縁何等此業。雖不現見
亦不知。而發業位皆有無明故。總説
無明縁。造現在業時於多種事。皆現見
故皆可知故。具説一切煩惱爲縁。復次過
去業。已衰朽。已受用。已與果。是故業。無勢
。不明了故。但説無明爲縁。現在業。未衰
。未受用。未與果。是新業。有勢用。極明
了故。説一切煩惱爲縁。復次過去業微細難
覺。若自若他倶不現見。不何等煩惱所
。然煩惱起必有無明。是故但説無明爲
縁。現在業麁顯易覺。若自若他倶能現見。
是彼彼煩惱所發。故説一切煩惱爲縁。
復次過去業性不猛利。其相暗昧順無明
故但説無明爲縁。現在業性猛利。其相明
顯順諸取故。具説一切煩惱爲縁。問阿羅
漢所造業。爲無明縁行。爲取縁
耶。答不無明縁行。亦不取縁有。彼
無明亦無取故。然彼業已與果者。當
在行支分中。未與果者。當知攝在有支
分中。是彼類故。然非十二有支所攝
頗有行縁無明明耶。乃至廣説。問
何故此中因明無明而作論耶。答是作
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説。復次此二倶是根本
法故。謂雜染品法無明爲根本。清淨品法
明爲根本。復次此二倶是上首法故。如説。
無明爲上首。無明爲前相。生無量種惡不
善法。及起此類無慚無愧。明爲上首。明
前相。生無量種清淨善法。及起此類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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