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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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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縁自品隨眠。若諸聖者現觀苦集諦時。
見苦集所斷自界縁隨眠。現觀滅道諦時。見
滅道所斷無漏縁隨眠。以苦集智及世俗智
修所斷染時。自地自品修所斷隨眠。有隨
眠不斷慧亦不彼所縁。謂除前相
頗有一刹那頃隨眠斷而慧不彼所縁
耶。答應四句。然有多位。謂苦集法智忍
及滅道法類智忍位皆有四句。苦法智忍位
四句者。第一句。謂欲界見苦所斷他界縁隨
眠。第二句。謂欲界見集所斷自界縁隨眠。
見滅道所斷有漏縁隨眠。及修所斷隨眠。第
三句。謂欲界見苦所斷自界縁隨眠。第四句。
謂除前相。集法智忍位隨其所應四句亦
爾。滅道法類智忍位。若先異生位中分離
界染。及於上七地或分或全離者。得
。且滅法智忍位四句者。第一句。謂欲界見
滅所斷先所未離有漏縁隨眠。第二句。謂欲
界見滅所斷先所已離無漏縁隨眠。第三句。
謂欲界見滅所斷先所離無漏縁隨眠。第
四句。謂欲界見滅所斷先所已離有漏縁隨
眠。或除前相。滅類智忍及道法類智忍位。
其所應四句亦爾。若諸異生離欲界乃至
無所有處染時。一一無間道中皆得
。第一句。謂自品他地縁隨眠。第二句。謂前
後品自地縁隨眠。第三句。謂自品自地縁隨
眠。第四句。謂前後品他地縁隨眠。或除
。頗有煩惱斷得而不捨捨而不得亦
得亦捨不得不捨耶。答有。得而不捨者。謂
諸異生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時。若諸聖
者斷煩惱時除得果位。捨而不得者。謂諸
異生從離染退下地沒生二定以上。上二界
沒生欲界時。若諸聖者向中退斷。亦得亦捨
者。謂諸異生上地沒生初定以上。若諸聖者
練根得果。及退果時。不得不捨者。謂除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二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智納息第二之十五
頗有隨眠滅身作證而慧不彼滅耶。
答應四句。有隨眠滅身作證而慧不
彼滅。謂諸異生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
時。所有自地自品諸隨眠滅。若諸聖者苦
現觀時。見苦所斷諸隨眠滅。集現觀時見集
所斷諸隨眠滅。道現觀時見道所斷諸隨眠
滅。修道位中以苦集道及世俗智其所應
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時。所有自地
自品修所斷諸隨眠滅。若以苦集道及世俗
智隨其所應得果及練根成時所證已斷諸
隨眠滅。有慧見彼滅而身不作證。謂滅現
觀時見苦集道及修所斷諸隨眠滅。修道位
中若以滅智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
時。除得果位。隨現所觀已斷未斷諸隨眠
。及餘一切異生聖者不擇滅而見滅
時。即彼所見諸隨眠滅。有隨眠滅身作
慧亦見彼滅。謂滅現觀時見滅所斷諸隨
眠滅。修道位中若以滅智離欲界乃至非想
非非想處染時。所證所觀諸隨眠滅若以
練根成時。所證所觀諸隨眠滅。有
眠滅身不作證慧亦不彼滅。謂除

頗有一刹那頃於隨眠滅身作證而慧不
彼滅耶。答應四句。謂以滅法智
一來果時。有隨眠滅身作證而慧不
彼滅。謂爾時色無色界見所斷諸隨眠滅。有
慧見彼滅而身不作證。謂欲界修所斷後三
品諸隨眠滅。有隨眠滅身作證慧亦見
彼滅。謂欲界一切見所斷及修所斷前六品
諸隨眠滅。有隨眠滅身不作證慧亦不
彼滅。謂色無色界修所斷諸隨眠滅。如
滅法智一來果時。一刹那頃有四句
是以滅智預流一來或不還者轉根時。一
刹那頃皆得四句
云何因境斷識。答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若
心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縁。是謂因境斷識。此
中若識因斷境斷。自體未斷名因境斷識
諸有欲遍行隨眠及彼相應倶有諸法於
自部非遍行因者。彼作是説。苦智已生集
智未生。若心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縁。此心因
全斷境全斷。自體未斷故名因境斷識。爾
時若心見集所斷見集滅道修所斷縁。此心
因雖全斷而境未斷故。非因境斷識。爾時
若心見集所斷見苦集滅道修所斷縁。此心
因雖全斷而境有斷有未斷故。非因境斷
。諸有欲遍行隨眠及彼相應倶有諸法
亦作自部遍行因者。彼作是説。苦智已生
集智未生。若心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縁。此
心自部因雖未斷而他部因全斷境全斷。自
體未斷故名因境斷識。爾時若心見集所斷
見集滅道修所斷縁。此心因有斷有未斷
境未斷故非因境斷識。爾時若心見集所斷
見苦集滅道修所斷縁。此心因境倶有斷有
未斷故非因境斷識。已顯因境斷識自性。次
彼隨眠隨増。問於此識幾隨眠隨
耶。答十九。問一心耶。答不爾。其事云何。
謂未欲染。苦法智已生集法智未生。若
心欲界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縁。此因境斷識。
欲界見集所斷七隨眠隨増。四於此識相應
所縁隨眠隨増。謂邪見見取疑無明。三於
唯有隨眠隨増。謂愛恚慢。已離
欲染色染。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
若心色界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縁。此因境斷
識。色界見集所斷六隨眠隨増。四於此識
應所縁隨眠隨増。如欲界説。二於此識
所縁隨眠隨増。謂愛慢。問未欲染
者亦可爾。何故説已離欲染耶。答此中説。
現行者要離下地染。上地煩惱方得
故作是説。已離色染。苦類智已生集類
智未生。若心無色界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縁。
此因境斷識。無色界見集所斷六隨眠隨増。
四於此識相應所縁隨眠隨増。二於此識
唯有所縁隨眠隨増。如色界説。此中有誦。
已離色染無色染。彼不誦説。集類
智未生已顯未離無色染故。問修所斷中亦
立因境斷識。謂已斷上上品乃至下中
者。所斷八品乃至一品心。此心縁
已斷一品乃至八品。前一品乃至八品因已
斷故。亦應名爲因境斷識。何故不説。答亦
説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有餘。復次若異
部識異部爲因異部爲境。而因境斷體未
者。此中説之。修所斷心自部爲因自部爲
境。雖因境斷而不説爲因境斷識。復次此
中因者説遍行因。唯染汚故餘因不定。此中
識者唯説隨眠相應諸心唯染汚故。由此所
説因境斷識。唯在三界見集所斷
問何故因後説隨眠耶。答以阿毘達磨藏
十四事覺知。謂六因四縁攝相應
成就不成就若以是十四事。覺知阿毘
達磨無錯謬者。名阿毘達磨師。非但誦
。有餘師説。應七事知阿毘達磨
藏義。謂因善巧縁善巧。自相善巧。共相善巧。
攝不攝善巧。相應不相應善巧。成就不成就
善巧。若以是七事知阿毘達磨無
者。名阿毘達磨師。非但誦持文。是故
因後説諸隨眠義無
  大毘婆沙論雜蘊第一中補特伽羅納息
第三之一
一補特伽羅。於此生十二支縁起。幾過去幾
未來幾現在。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
次應廣釋。問何故作此論。答爲他宗
正義故謂或有執過去未來體非實有。現在
有而是無爲。爲彼宗過去未來體
是實有。現在是有爲世所攝故。或復有執。
縁起是無爲如分別論者。問彼因何故作
是執。答彼因經故。謂契經説。如來出世若
不出世法住法性。佛自等覺爲他開示乃至
廣説。故知縁起是無爲法。爲彼宗
縁起是有爲法墮三世故。無無爲法墮
三世。問若縁起法非無爲者。如何會釋彼
所引經。答經説因果決定義故。謂佛出世若
不出世。無明決定是諸行因。諸行決定是無
明果。如是乃至生決定是老死因。老死決
定是生果。法住法性是決定義。非無爲義
經意如是。若不爾者。契經亦説。如來出世
若不出世。法住法性色常色相。乃至識常識
相。地常堅相乃至風常動相。喝梨徳鷄常是
苦味。羯竹迦盧呬尼常是辛味。豈五蘊等亦
是無爲。彼既有爲。縁起亦爾。謂五蘊等自
相決定説是言。縁起亦依因果決定。作
是説。爲是他宗異執示正理
斯論
此中論者所發論端應五事。一者何故唯
一補特伽羅。二者説何等一補特伽羅
三者何故唯説此生。四者説何等此生。五
者説何等現在。何故唯説一補特伽羅者。
論文煩廣失故。若説一切補特伽羅
論文煩廣亦爲無用。説一則知餘亦爾故。
何等一補特伽羅者。若有歴此十二
。是此所説。謂若過去起無明
。引得現在識名色六處觸受。復於現在
愛取有。引得未來生老死者。是此所説
一補特伽羅。若有過去起無明行。引得現
在識乃至受。現在不復起愛取有得未
來生老死者。非此所説。如智蘊説。成就八
學行者。何等學者是彼所説。若有
歴三摩鉢底梯*蹬。是彼所説。謂若先
有尋有伺定。次入無尋無伺定。次入
色定。次入滅盡定。出滅盡定有漏心
在前者。彼中説之。若有先入有尋有伺定
次入無尋無伺定。次入無色定。次入滅盡
。出滅盡定無漏心現在前者。非彼所
。又如經説。先見女人形容端正少壯充
。次復見彼衰老羸痩。次復見彼重病困
。次復見彼死經一日乃至七日。次復見
彼膖脹膿爛。次復見彼骨節分離無血肉等
後復見彼骸骨腐爛如鳩鴿色。若有女人
遍經如上所説諸位。是彼經説。若不爾者
彼所説。此中亦爾。但説遍歴十二支
其餘。何故唯説此生者。説現在生
過去未來亦爾故不餘。説何等此生
者。一衆同分説爲此生。説何等現在者。
衆同分現在。不刹那現在及分位現

一補特伽羅於此生十二支縁起幾過去幾
未來幾現在耶。答二過去。謂無明行。二未
來。謂生老死。八現在。謂識名色八處觸受愛
取有。問此十二支過去未來現在皆具。何
故但説過去未來各有二支現在有八。答
慧眼者以現在因未來果。以現在果
過去因。可亦有故作是説。以現在
者。謂愛取有。推未來果者謂生老死。以
現在果者。謂識名色六處觸受。推過去因
者。謂無明行。世尊欲慧眼者。以現因
去來。由此即能辦所作事。過去世
果未來世因。由此爲門亦可有。故此論
者但作是説。復次説過去二支即遮
死本無今有執。説未來二支即遮生死
有已還無執。説現在八支立生死因
果相續。如是如來化事已滿故作是説。復次
過去二支即遮常見。説未來二支
即遮斷見。説現在八支即顯中道。如
如來化事已滿故作是説。復次説過去二
即顯生死有因。説未來二支即顯
死有果。説現在八支即顯因果相續。由
此有情能辦所作故作是説。復次説
去二支前際愚。説未來二支後際
。説現在八支中際愚。由此有情能
所作故作是説。復次此中但説一生因
。餘生因果義准可知。故作是説
品類足論作是言。云何縁起法。謂一切有
爲法。問此與彼論所説何異。答此説不了
義。彼説是了義。此是有餘説。彼是無餘説
此説有密意。彼説無密意。此説有別因。彼
説無別因。此説是世俗。彼説是勝義。此唯
有情數縁起法。彼通説有情數非有情數
縁起法。此唯説有根縁起法。彼通説有根無
根縁起法。此唯説有心縁起法。彼通説有心
無心縁起法。此唯説執受縁起法。彼通説
執受非執受縁起法。復次縁起有四種。一
刹那二連縛。三分位。四遠續。此説分位遠
。彼説刹那連縛。問何故此論唯説有情數
縁起法耶。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
説。復次不此作論者意。以作論者依
經作論。契經唯説有情數縁起法故此亦
爾。問因論生論。何故世尊唯説有情數縁起
法耶。答觀所化故。謂佛觀彼所化有情宜
聞。唯説有情數縁起法。則能解了辦所作
事故作是説。復次順有支故。謂有情數隨
順有支其義最勝。有情數法從無始來輪
轉三有相續不絶。有義最勝説名爲有。有
情數法隨順此有故名有支。是故世尊唯説
有情數縁起法。此論依彼亦唯説有情數縁
起法。復次諸有情類從無始來輪轉生死
大苦惱。皆由迷執有情數法。是故世尊但
示有情數縁起法。此論依彼故作

問如是縁起自性是何。答五蘊四蘊是此所
説縁起自性。謂欲色界五蘊爲自性。若無
色界四蘊爲自性。如説。自性我物相分本性
亦爾。已説自性。所以今當説。問何故名
。縁起是何義。答待縁而起故名縁起。待
何等縁。謂因縁等。或有説者。有縁可起故
縁起。謂有性相可縁起。非性相
起。復有説者。從有縁起故名
。謂必有縁此方得起。有是説。別別
縁起故名縁起。謂別別物從別別縁和合而
起或復有説。等從縁起故名縁起。問有
四縁生。謂心心所有法從三縁生。謂滅
盡無想定有法從二縁生。謂一切色及餘不
相應行。云何等從縁起故名縁起耶。答即
此事故名爲等。謂應四縁者。皆
四縁生非三非二。應三縁者。皆三縁
生。非四非二。應二縁者。皆二縁生
三非四。是故名等。復次依増上縁故説
等。謂一一法於正起時各除自性。餘一
切法皆與彼爲増上縁故。復次皆同時生故
説爲等。如説。一切有情心等生等住等滅。
復次皆一刹那故説爲等。復次一切皆有
十二支。從無始來乃至證得無學果位
説爲等。問諸有情類或有前般涅槃者。或
後般涅槃者。如何可縁起法等。答皆
十二故説爲等。復次皆得涅槃方捨
故説爲等。復次縁起總相無始無終。一
切有情同有此法故説爲等。復次前般涅槃
者。於縁起法前少後多。後般涅槃者。於
起法前多後少故説爲等。謂諸有情皆有
量過去未來諸縁起法。雖世者有少有
多而其體數一切皆等
契經説。彼告苾芻。吾當汝説縁起法
及縁已生法。問縁起法與縁已生法差別云
何。有作是言。無差別。所以者何。品類足
論作是言。云何縁起法。謂一切有爲法。
云何縁已生法。謂一切有爲法。故知此二無
差別。有餘師説。亦有差別。謂名即差別。
此名縁起法彼名縁已生法故。復次因名
縁起法。果名縁已生法。如因果。如是能作
所作。能成所成。能生所生。能轉所轉。能起
所起。能引所引。能續所續。能相所相。能
取所取。應知亦爾。復次前生者名縁起法
後生者名縁已生法。復次過去者名縁起
。未來現在者名縁已生法。復次過去現
在者名縁起法。未來者名縁已生法。復次
無明名縁起法。行名縁已生法。乃至生名
縁起法。老死名縁已生法。脇尊者言。無明唯
縁起法。老死唯名縁已生法。中間十支亦
縁起法。亦名縁已生法。尊者妙音作
是説。過去二支唯名縁起法。未來二支唯
縁已生法。現在八支亦名縁起法。亦名
縁已生法。尊者望滿説四句。有縁起法
縁已生法。謂未來法。有縁已生法
起法。謂過去現在阿羅漢最後五蘊。有
起法亦縁已生法。謂除過去現在阿羅漢最
後五蘊。諸餘過去現在法。有縁起法
縁已生法。謂無爲法。集異門論及法蘊
論倶作是説。若無明生行。決定安住不
者。名縁起法。亦名縁已生法。若無明生
行。不決定安住而雜亂者。名縁已生
。非縁起法。乃至生老死。應知亦爾。
尊者世友作是説。若法是因名縁起法
若法有因名縁已生法。復次若法是和合名
縁起法。若法有和合縁已生法。復次若
法是生名縁起法。若法有生名縁已生法
復次若法是起名縁起法。若法有起名縁已
生法。復次若法是能作名縁起法。若法有
縁已生法。大徳説曰。轉名縁起法。隨
轉名縁已生法。尊者覺天作是説。諸法
生時名縁起法。諸法生已名縁已生法。契經
所説縁起法縁已生法如是差別
此中但説時分縁起。謂十二位立十二支。一
一支中各具五蘊。尊者設摩達多説曰。一刹
那頃有十二支。如貪心衆生命。此相
應癡是無明。此相應思是行。此相應心是識。
有表業必有倶時名色。諸根共相伴助即
是名色及與六處。此相應觸是觸。此相應
受是受。貪即是愛。即此相應諸纒是取。所起
身語二業是有。如是諸法起即是生。熟變
是老。滅壞是死。瞋癡心殺有十一支
故。雖此理而此中説時分縁起。依
二位十二支。一一支中各具五蘊
那頃有十二支。然識身論復作是説。於
愛境無知故起貪著時。此中無知是無
明。有貪著者是行。了別境者是識。識倶
是名色。名色所依諸根是六處。六處和合
是觸。能領觸者是受。欣受者是愛。愛増
廣是取。引後有業是有。諸蘊起是生。諸蘊
熟變是老。諸蘊滅壞是死。内熱是愁。哀泣是
悲。五識相應不平等受是苦。意識相應不平
等受是憂。心燋是惱。乃至廣説。問前説
説有何差別。答前説是一心。*後説是多心
前説是刹那。*後説是相續。是謂差別。彼
論雖多心相續十二有支而不此。以
彼所説十二有支多是別法。或同時起。此
論所説十二有支皆具五蘊時分各異。施設
論説。云何無明。謂過去一切煩惱。彼不
是説。若作是説則捨自相。應是説
云何無明。謂過去煩惱位。云何行。謂過去業
位。云何識。謂續生心及彼助伴。云何名色。謂
結生已未眼等四種色根。六處未滿中間
五位。謂羯剌藍頞部曇。閉尸。鍵南。鉢羅奢
佉。是名色位。云何六處。謂已起四色根。六
處已滿即鉢羅奢佉位。眼等諸根未
所依止。是六處位。云何觸。謂眼等根雖
能與觸作所依止。而未知苦樂差別。亦
諸損害縁。觸火觸刀食毒食糞。
食婬具愛猶未現行是觸位。云何受。謂能
苦樂。亦能避損害縁。不火觸刀不
毒食糞。雖已起食愛而未婬及具愛。
是受位。云何愛。謂雖已起食愛婬愛及資具
。而未此四方追求不勞倦。是愛位
云何取。謂由三愛四方追求。雖多危嶮
而不勞倦。然未後有善惡業。是取
位。云何有。謂追求時亦爲後有善惡業
是有位。云何生。謂即現在識位。在未來時
生位。云何老死。謂即現在名色六處觸受
位。在未來時老死位。復次有説。無明有
二種。一雜事二不雜事。復有二種。一顯事
二不顯事。無明縁行亦有二種。一思業二思
已業。行縁識亦有二種。一與悔倶。二不
悔倶。識縁名色亦有二種。一可愛趣攝二
不愛趣攝。名色縁六處亦有二種。一長
養。二異熟。六處縁觸亦有二種。一有對觸。
二増語觸。觸縁受亦有二種。一身受。二心
受。受縁愛亦有二種。一婬欲愛。二資具愛。
愛縁取亦有二種。一見門轉。二愛門轉。取
有亦有二種。一内門轉。二外門轉。有縁
生亦有二種。一刹那生。二衆同分生。生縁
老死。老有二種。一眼所見老。二慧所見老。
死有二種。一刹那死。二衆同分死
契經説。佛告苾芻。我昔持草詣菩提樹
到已敷設結跏趺坐。順逆觀察十二縁起。依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縁行乃
至生縁老死。老死縁愁悲苦憂惱。問云何菩
薩順逆觀察十二縁起耶。答若以因推
順觀察若以果推因名逆觀察。復次若
細入麁名順觀察。若從麁入細名逆觀
。如麁細是可見不可見。現見非現見。
顯了非顯了。應知亦爾。復次若因近觀
順觀察。若因遠觀近名逆觀察。如近遠
是在此在彼。現前不現前。此衆同分。
彼衆同分。應知亦爾。問此經中説無明縁
行。何故不無明因行耶答餘經亦説
明因行。如大因縁法門經説。佛告阿難。老
死有是因。有是縁。有。謂生
生爲老死因。乃至説無明爲行因。問
一經雖無明因行。而多經説無明縁行
何意耶。答若説無明因行則但説染汚
。若説無明縁行則通説染汚不染汚行
復次若説無明因行則但説罪行。若説
明縁行則通説罪福不動行。復次若説無明
因行則但説因縁。若説無明縁行則通説
四縁。故多經説無明縁行。問何故但説無明
縁行而不行縁無明。答亦應行縁
而不説者。當知是有餘説。復次無明縁
行勢力隨順親近強勝。行縁無明則不
是。復次無明縁行其義決定。行縁無明
是。以阿羅漢有漏業不生無明故。復
次行縁無明無明力。如契經説。非理作
意由癡生故能引無明。是故但説無明縁
行。復次行於無明但有縁義。無明於行有
因有縁。是故但説無明縁行。復次此經中
説。時分縁起前位諸蘊説名無明。後位諸蘊
説名爲行。前因後果展轉相引。是故不
行縁無明。問無明爲縁通生十二。何故但
無明縁行。答亦應餘而不説者。當
此是有餘之説。復次無明縁行勢用隨順。餘
則不爾。復次無明縁行勢用強勝。餘則不
爾。復次無明於行能作近縁。是故偏説。於
識等十但作遠縁。是故不説。如近遠
彼。現前不現前。此衆同分餘衆同分亦
爾。復次無明與行作不共縁。是故偏説。與
識等十但作共縁。是故説。復次此經中
説。時分縁起前後次第展轉相生。若説
明縁無明便無前後。若説無明縁識等便
次第。是故但説無明縁行。問此經中説
行縁識。有餘處説名色縁識。餘處復説
縁生識。如是三種有何差別。答行縁識説
業差別。名色縁識説識住差別。二縁生
所依所縁差別。復次行縁識説初引時
名色縁識説引已守護時。二縁生識説
護已増長時。復次行縁識説續生時。名色縁
識説續生已安住時。二縁生識説安住已
納境。復次行縁識説業名色。名色縁
識説異熟名色。二縁生識説所依所縁名
。復次行縁識説惡趣識。名色縁識説
界人天識。二縁生識説色無色界識。脇尊者
言。行縁識説中有識。名色縁識説生有識
二縁生識説本有識。有餘師説。行縁識説
染汚識。名色縁識及二縁生識説染汚不染
汚識。如染汚不染汚。有覆無覆。有罪無罪。
退不退。應知亦爾。復有説者。行縁識説
支位識。名色縁識説名色支位識。二縁生
六處支及後位識。問此經中説。識縁
。餘處復説名色縁識。此二種何差別。答
識縁名色識作用。名色縁識顯名色作
。復次識與名色更互爲縁。如束蘆相
依而住。如象馬船與乘御者展轉相依得
所至。識與名色亦復如是。識爲縁故名色
續生。名色爲縁識得安住。故説此二更互
縁。復次識縁名色初續生時。名色縁
識説續生後位。復次識縁名色續生時
識能生名色。名色縁識説續生後識依
。復次識縁名色所生名色。名色縁
識説能生名色。復次識縁名色前後説
名色縁識依同時説。問此經中説名色縁
六處遍説四生有情。謂胎卵濕生諸
根漸起可名色縁六處。化生有情諸根
頓起。云何可名色縁六處。但應
生六處。有作是説。此經但説欲界三
。不上界化生。亦無失。應
。此經通説三界四生。謂化生者初受生
時。雖諸根而未猛利。後漸増長方得
猛利。未猛利時初刹那頃名識支。第二
刹那以後名名色支。至猛利位六處支
是故此經無遍失。問六處即在名色中
。何故説名色縁六處耶。答此前已説。
眼等四色根時名名色位。四根起已
六處故名六處位。化生雖復六根頓起
而未猛利名色位。猛利以後名六處位
故無失。問此經中説六處縁觸。有
處説。名色縁觸。餘處復説二縁生觸。如
是三種有何差別答六處縁觸顯觸所依
謂顯一切外物和合必因於内。内法勝故但
所依故此經説。六處縁觸名色縁觸。顯
觸自性二縁生觸。顯觸所依及所縁別。復
次六處縁觸説惡趣觸。名色縁觸説欲界
人天觸。二縁生觸説色無色界觸。復次六處
觸説分位觸。名色縁觸説現在觸。二縁
觸説三和觸。復次六處縁觸説觸位觸
名色縁觸説前位觸。二縁生觸説後位觸
問觸受倶起。何故此經但説觸縁受。不
受縁觸耶。答二雖倶起而觸縁受非受縁
觸隨順勝故。謂觸於受隨順力勝非受於
觸。如燈與明雖復倶起而明因燈在
明。此亦如是。復次此經中説分位縁起
前位名觸後位名受。故不責。問何故前
位諸蘊名觸。後位諸蘊名受耶。答前位未
別苦樂境界差別。但樂觸對種種境
。故説爲觸。後位能了苦樂境界。避危就
安故説爲受。復次前説觸受雖復倶起
觸於受隨順力勝故。觸爲受因。非受爲
。因前果後其理必然。不責。問何故
觸順受勝非受順觸勝耶。答要因觸境
違順受違順方乃觸境。故觸於受隨
順爲勝非受於觸隨順爲勝。此依縁起理
而説。不相應倶有因説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三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補特伽羅納息第三之二
問樂受及不苦不樂受與愛爲縁是事可爾。
著此受四方追求可意事故。如何苦受
亦與愛爲縁。而此經總説受縁愛耶。尊者
世友作是説。苦作愛縁餘二受。故世
尊説苦受所逼便愛樂具。愛樂具故便於
樂受貪隨眠。相續増長。有餘師説。三受
愛皆作勝縁。樂受義言我能起愛令
相續餘二受。謂有情類貪著我故。四方
追求造善惡行。由此諸有相續無窮。苦受
義言我能起愛。令有相續餘二受。謂諸
有情爲我所逼貪愛樂受。四方追求造
惡行。由此諸有相續不絶。不苦不樂受義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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