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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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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彼執能作因於前於後及倶諸
法皆能爲因。爲此等種種異執示正
故作斯論
云何能作因。答眼及色爲縁生眼識。此眼識
彼眼色彼相應法彼倶有法。及耳聲耳識
鼻香鼻識舌味舌識身觸身識意法意識。有
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爲無
爲等。一切法爲能作因其自性。如眼識
耳鼻舌身意識亦爾。是謂能作因。此中彼
相應法彼倶有法者。謂眼識相應倶有諸法
問前眼色等六二門法。或六三門法。善標
善釋施設顯示一切法體能作因其義已
足。何故復説有色無色等五二法耶。答前
是廣説後是略説。前是別説後是總説。前是
分別説後是不分別説。前是漸説後是頓説。
是顯示其義明了。問此中何故不但説言
云何能作因答一切法。答若作是説
性與自性能作因。問若爾何故不
。云何能作因答一切法除其自性。答若
是説無爲亦有能作因簡別故。
問若爾何故不是説。云何能作因答一切
有爲法除其自性。答若作是説。應無爲法
能作因。問何故此中但説六識所餘
能作因餘有爲法耶。答識於諸法
最爲勝故。此中六因皆就勝説並不理。
問若爾眼識除其自性餘一切法是能作因。
何故此中先説眼色次説彼相應倶有法
後説耳等一切法耶。答眼色與眼識
依所縁能作因義勢用強故。相應倶有法與
眼識能作因勢用親故。耳等不爾是故
後説。問何故自性於自性能作因耶。答
若自性於自性能作因者。則應因果能
作所作能生所生能引所引能相所相能轉所
轉能續所續皆無差別因果等。二既有差別
故於自性能作因。復次自性於自性
益無損無増無減無成無壞無進無退故
能作因。復次自性於自性因。非等無
。非所縁。非増上故非能作因。復次若自
性於自性能作因。便違世間諸現見事
謂指端不自觸。眼不自見。刀不自割。諸有
力人不自負是一切。復次自性於
自在觀待故非能作因。復次自
性不自性故非能作因。如人依杖得
起。去杖便倒。自性於自性是義。復次
障礙分是能作因。諸法自性障礙自性故
能作因。障礙有二種。一者世俗。如人在
床障閡餘者。二者勝義。如自性障礙自
自在。復次若自性於自性能作
。應説無明縁無明等無明縁行等。應
説眼識爲縁生眼識等眼色爲縁生
識等。是故自性於自性能作因其義決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智納息第二之十三
能作因體即増上縁。倶一切法爲自性故。
然義有異。謂多勝義是増上縁義。不障礙義
是能作因義。問若多勝義是増上縁義。則所
縁縁亦應増上。彼體亦攝一切法故。如
品類足論辯。此二縁倶以一切法自性
故。答若依相續則此二縁寛狹相似。若依
刹那則増上縁體義多勝。謂縁一切法非我
行相現在前時。一切法中非所縁者。謂此
自性相應倶有。非増上者唯此自性。由
相應倶有諸法。是此増上非所縁故。問若
不障礙義是能作因義者。則能作因體應
一切法。謂一有情若有一趣蘊界處起
即此有情更無第二蘊界處生。若依一眼
眼識生。於中更無第二識起。如一處。若
一樹第二樹。若有一舍無第二舍。如
是諸法互相障礙。云何此因攝一切法。答
此事。而理無違。謂一有情若有一趣
蘊界處起義。語諸餘蘊界處曰。我於汝等
障礙汝等生。設我與汝爲障礙
者。汝等於彼則不生。若依一眼眼識
現前。此識義語餘眼識言。我於汝等
障礙汝等生。設我與汝爲障礙者。
汝等於彼不現前。樹及舍喩准此應説。
又即於彼爲障礙者。彼若生時亦不礙。
是故一法將生時。餘一切法皆不礙。
設有一法障礙彼。彼法爾時應
故。不障礙義是能作因義。而能作因攝一切
。問因縁和合故諸法生。因縁和合故諸法
滅。因縁無有不和合時。諸法云何不恒生
。尊者世友作是言。一生和合故諸法
生。一滅和合故諸法滅。生滅和合無二無
多。諸法云何恒生恒滅。復作是言。因縁和
合諸法生已。次後相續無量刹那。連注覆
壓不復起。如人墮崖復爲上土續續覆
。彼人爾時尚不動況得起耶。大徳説
曰。和合因縁既唯暫有。云何諸法恒生滅
耶。尊者覺天作是説。諸法生滅各唯一
時。應作用生已復生。滅已復滅便爲
。是故諸法生滅非恒。問因縁和合生
時。因縁功能爲多爲一。若言唯一云何
多。若言多云何和合。答可説爲
説爲多。辦一事故依多體故。復次因縁
功能相隨順故。可説爲一生多法故可
多。復次因縁功能同令諸法起作用
説爲一。起色受等作用別故可説爲多。
若彼功能無多種者。所起作用色非色等應
無差別。是故諸法因縁功能。不定言
多是一。問如因縁故諸法得生。亦有
因縁故諸法滅耶。譬喩尊者作是説。生
因縁滅則不爾。如人射時發箭須力墮
則不然。如陶家輪轉時須力止則不爾。阿
毘達磨諸論師言。諸法生滅倶待因縁
生皆是用故。問前所説喩當云何通。答
必須通非三藏故。然凡聖法異不
。又箭與輪亦由因墮止。箭墮因者謂
楯的等。設無餘因則彎弓等亦是其因。若
先射今何由墮。輪止因者謂手杖等。設
餘因則能轉者亦是其因。若先不轉今何
由止。問若排手等障礙箭輪其墮止。如
何與彼爲能作因。答排手等物障彼行轉
墮止能作因理何失。問若法生
滅倶待因縁。生滅因縁一切時有。何不生時
亦滅滅時亦生耶。尊者世友作是説。生
滅兩時和合各異。是故生時無滅滅時無生。
一因有二果故。復作是説。生時因縁
順彼法。滅時因縁違害彼法。雖彼因縁
前後體一。而益損用時分不同。猶如
安居已。携持衣鉢歴諸寺。有
之先申禮敬恭順隨逐。後至曠野
衣鉢陵辱而去。生滅因縁亦復如是。大徳
説曰。生滅兩事既互相違如何倶有。尊者妙
音作是説。諸法生時未作用何所
。諸法滅時已有作用復何所
問一法既與多法能作因。多法亦與
能作因。一法與多法能作因時。
一法與多法因。爲多法與
因耶。多法與一法能作因時。爲
多法與一法因。爲一法與一法
因耶。設爾何失此一法與多法能作
時。若如一法與多法因者。云何不
一故果亦成一。若如多法與多法因者。
云何不果多故因亦成多。此多法與一法
能作因時。若如多法與一法因者。云
何不多故果亦成多。若如一法與一法
因者。云何不果一故因亦成一。答應
是説。一法與多法能作因時。亦如多法
一法因。多法與一法能作因時。
亦如一法與多法因。問若爾一應
多應一。答我説一亦成多多亦成一。此
作用實體。我説諸因以作用
實體果。又説。諸果以作用
實體因。諸法實體恒無轉變
故。然無爲法名能作因。但不障非

復次有爲法與有爲法能作因。亦以
増上果。有爲法不無爲法能作因
亦不彼爲増上果。無爲法不無爲法
能作因。亦不彼爲増上果。無爲法與
有爲法能作因。而不彼爲増上果
取果與果用故。問何故有爲法有
果。無爲法無因無果耶。答有爲法流
故有因有果。無爲不爾故無因果。如
行者資糧能有所至不行者。復次
有爲法有作用故有因有果。無爲不爾故
因果。如營務者須作具能有所成
不營者。復次有爲法有生滅故有因有
果。無爲不爾故無因果。復次有爲法有
故有因有果。無爲不爾故無因果。復次
有爲法有三相故有因有果。無爲不爾故
因果。復次有爲法性羸劣故有因有
用故有果。如羸劣者他而住非勇健者
無爲不爾故無因果。復次有爲法如王如
王眷屬。如富貴者富貴者眷屬。如因陀
羅如因陀羅眷屬。故有因有果。無爲不
故無因果。問有爲法不生者爲有爲法
留難故令彼不起。爲無爲法爲留難故彼
生耶。答以有爲法爲留難故令彼不
起非無爲法。無爲與彼爲能作因一切
障礙故。如注水瀆水若不流自爲
瀆爲障。問無爲法與有爲法能作
因及増上縁時。何者爲勝爲彼者
耶。答等無差別兩豆聚。若無爲法與
有爲法所縁縁是有
復次過去法與過去法能作因。亦以
増上果。過去法與未來現在法能作
。亦以彼爲増上果。義言我若不汝爲
近能作因者汝則無因。然有爲法無無因
者。未來法與未來法能作因。亦以彼爲
増上果。未來法與過去現在法能作因。然
彼爲増上果。所以者何。果與因倶或
後故。義言我若不汝爲近能作因
汝則無果。然有爲法無無果者。現在法與
現在法能作因。亦以彼爲増上果。現在
法與未來法能作因。亦以彼爲増上果
義言我若不汝爲近能作因者汝則無
因。然有爲法無無因者。現在法與過去法
能作因。然不彼爲増上果。果與因倶
或在後故。義言我若不汝爲近能作因
者汝則無果。然有爲法無無果者。問何故
後法與前法能作因。而前法非後法増
上果耶。答不障礙義是能作因義。後法於
前法障礙故得能作因。果必是因力
取與。後法於前無取與力故前法非
。如有爲法無爲法能作因而非
。彼無取果與果力
復次善法與善法能作因。亦以彼爲
上果。善法與不善無記法能作因。亦
彼爲増上果。不善法與不善法能作
。亦以彼爲増上果。不善法與善無記法
能作因。亦以彼爲増上果。無記法與
記法能作因。亦以彼爲増上果。無記法
善不善法能作因。亦以彼爲増上果
善不善無記法展轉爲能作因及増上果
是三界繋不繋法。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法。
見所斷修所斷不斷法。有色無色法。有見無
見法。有對無對法。有漏無漏法。相應不相應
法等。應知亦爾
復次有善法與善法近能作因。如
樂善家。生已復能多修妙行。有善法
不善法近能作因。如善業富貴
。生已放逸多造惡行。有不善法與不善
近能作因。如不善業不律儀家
生已復造衆多惡行。有不善法與善法
近能作因。如不善業身遭病惱或失
。心生厭悔諸妙行。有内法與内法
近能作因。如一有情供多人衆。有内法
外法近能作因。如諸農夫種殖稼穡
外法與外法爲近能作因。如水糞等生
長苗稼。有外法與内法近能作因。如
食等長養有情。有一趣法五趣法
能作因。如多人一羊肉身強盛已有
善業惡業。作善業者得人天
惡業者墮三惡趣
問若一有情害生命時一切有情不障礙。彼
彼爲能作因。何不一切倶得殺罪
答彼能殺者起殺加行。亦令果滿故得
。餘不爾故不殺罪。復次彼起惡心
他命故得殺罪。餘不爾故不殺罪。餘
業道等准此應知。問諸外財物一切有情共
業所起。何故盜者唯於財主得罪非餘。
答財主於財攝受守護餘則不爾。是故盜者
唯於財主罪非餘。復次財主於財作
有想。盜者於彼作財主想。故唯於彼得
餘。復次若財物於彼是士用果及増果
者於彼得罪。財物於餘一切有情是増上
果非士用果。是故於彼不盜罪。問士用
果與増上果何差別。答作功力得者是士
用果。不障礙得者是増上果。復次財物於
是士用果。於用者是増上果。如諸果實
種*殖者。是士用果亦増上果。於食用者
唯増上果。如諸財物於營求者。是士用果
亦増上果。於受用者唯増上果
問此器世界蘇迷盧山洲渚等物一切有情
共業所起。於中若有般涅槃者。何故此物
減少耶。尊者世友作是説。若物是彼
士用果及近増上果者亦有減少。蘇迷盧等
但是彼遠増上果故無減少。復作是説。蘇迷
盧等一切有情共業所起。假使此中一有情
在。由彼業力所任持故亦不減少。況有
量無邊有情未滅度。如富貴者已命
。而彼宮殿園林象馬不隨隱沒。是餘有情
業力持故。此亦如是。復作是説。此中雖
無量有情得般涅槃及生他處。復有無量無
邊有情生此界。由彼業力故不減少。尊
者覺天作是説。此是過去業力所持故
減少。問如轉輪王四洲渚皆得自在
是何果耶。答自身威勢是異熟果。所統領物
是増上果。彼於過去習増上自身衆具諸
善業故今得是二殊勝果
復次有三種増上。一自増上。二世増上。三法
増上。自増上者。如一類煩惱未斷惡境
現前。而爲自護不惡業我由斯墮
諸惡趣。世増上者。如一類煩惱未斷惡
境現前。護世間故不惡業我由
世譏毀。有作是説。勿我故世間有情
諸惡業。法増上者。如一類煩惱未斷
惡境現前。爲護法故不惡業我故
諸世間輕毀正法。此三即是近能作因。問
何故此三説名増上。答以善法障礙
故。是善親近増上縁故。問能作因力有増減
不。答有。如多人衆挽大木。中有盡力不
盡力者。其盡力者能作因増。不盡力者能作
因減。如彼挽木竪刹牽船轉石等時
知亦爾。如内於外若外於内。外内自望亦
復如是。問能作因與増上果何者爲多。答
能作因多増上果少。以能作因攝一切有爲
無爲法。増上果唯攝有爲法故。由此故説
頗有法於法非能作因耶。答有。謂自性於
自性。頗有法於他性能作因耶。答有。謂
有爲於無爲及無爲於無爲
問能作因以何爲自性。答一切法。已説
。所以今當説。問何故名能作因能作是
何義。答不障礙義是能作義。有所辦義是能
作義。此能作因定通三世及離世法増上
。如是已顯六因自性。今當復顯六因
相雜不相雜義。問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倶
有因耶。答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倶有因。有
法是倶有因彼非相應因。謂有不相應
。問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同類因耶。答應
四句。有法是相應因同類因。謂未來
相應法。有法是同類因相應因。謂過去
現在不相應法。有法是相應因亦同類因。謂
過去現在相應法。有法非相應因同類
。謂未來不相應法及無爲法。問若法是相
應因彼亦是遍行因耶。答應四句。有
是相應因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
眠及彼相應法諸餘相應法。有法是遍行因
相應因。謂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
法生住老無常。有法是相應因亦遍行因。謂
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法。有法非
應因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
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諸餘不相應法。問
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異熟因耶。答應
。有法是相應因非異熟因。謂無記無漏相
應法。有法是異熟因非相應因。謂不善善
有漏不相應法有法是相應因亦異熟因。謂
不善善有漏相應法。有法非相應因
熟因。謂無記無漏不相應法。問若法是相應
因彼亦是能作因耶。答若法是相應因彼亦
是能作因。有法是能作因彼非相應因。謂
不相應法。問若法是倶有因彼亦是同類因
耶。答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倶有因。有法是
倶有因彼非同類因。謂未來法。問若法是
倶有因彼亦是遍行因耶。答若法是遍行因
彼亦是倶有因。有法是倶有因彼非遍行
。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倶有
法諸餘有爲法。問若法是倶有因彼亦是異
熟因耶。答若法是異熟因彼亦是倶有因。有
法是倶有因彼非異熟因。謂無記無漏有爲
法。問若法是倶有因彼亦是能作因耶。答若
法是倶有因彼亦是能作因。有法是能作因
彼非倶有因。謂無爲法。問若法是同類因彼
亦是遍行因耶。答若法是遍行因彼亦是同
類因。有法是同類因彼非遍行因。謂除
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倶有法諸餘過
去現在法。問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異熟因
耶。答應四句。有法是同類因非異熟因
謂過去現在無記無漏法。有法是異熟因非
同類因。謂未來不善善有漏法。有法是同
類因亦異熟因。謂過去現在不善善有漏法。
法非同類因異熟因。謂未來無記無
漏法及無爲法。問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能
作因耶。答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能作因。有
法是能作因彼非同類因。謂未來法及無爲
法。問若法是遍行因彼亦是異熟因耶。答
四句。有法是遍行因非異熟因。謂過
去現在無記遍行隨眠及彼相應倶有法。有
法是異熟因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不善
遍行隨眠。及彼相應倶有法。諸餘不善善有
漏法。有法是遍行因亦異熟因。謂過去現
在不善遍行隨眠及彼相應倶有法。有法非
遍行因異熟因。謂除過去現在無記遍
行隨眠及彼相應倶有法。諸餘無記及無漏
法。問若法是遍行因彼亦是能作因耶。答若
法是遍行因彼亦是能作因。有法是能作因
彼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
相應倶有法諸餘一切法。問若法是異熟因
彼亦是能作因耶。答若法是異熟因彼亦是
能作因。有法是能作因彼非異熟因。謂無
記及無漏法
問此六因幾是色幾非色。答二唯非色。謂
相應遍行因餘通色非色。如色非色有見無
見有對無對有執受無執受。是長養非長養
是大種非大種是造色非造色亦爾。問此六
因幾有漏幾無漏。答二唯有漏謂遍行異熟
因。餘通有漏無漏。問此六因幾有爲幾無爲。
答五唯有爲一通有爲無爲謂能作因。問此
六因幾過去幾未來幾現在。答三通三世
相應倶有異熟因。二唯過去現在謂同類遍
行因。一通三世亦離世謂能作因。問此六
因幾善幾不善幾無記。答一唯不善無記謂
遍行因。一唯善不善謂異熟因。餘通三種
問此六因幾欲界繋幾色界繋幾無色界繋。
答二唯三界繋謂遍行異熟因。餘通三界繋
及不繋。問此六因幾學幾無學幾非學非無
學。答二唯非學非無學。謂遍行異熟因。餘
三種。問此六因幾見所斷幾修所斷幾不
斷。答一唯見所斷謂遍行因。一唯見所斷修
所斷謂異熟因。餘通三種。問此六因幾染汚
幾不染汚。答一唯染汚謂遍行因。餘通二種
染汚不染汚有罪無罪黒白有覆無覆退
非退亦爾。問此六因幾有異熟幾無異熟
答一有異熟謂異熟因。餘通二種。問此六
因幾是異熟幾非異熟。答二非異熟謂遍行
異熟因。餘通二種。問此六因幾相應。幾不
相應。答一唯相應謂相應因。餘通二種。如
相應不相應。有所依無所依。有所縁無所
。有行相無行相。有警覺無警覺。有等無
間無等無間亦爾。問此六因幾是四諦攝幾
四諦攝。答二唯苦集諦攝謂遍行異熟因。
三唯苦集道諦攝謂相應倶有同類因。一通
四諦及非諦攝謂能作因。問此六因幾是五
蘊攝幾非五蘊攝。答二唯四蘊攝除色蘊
相應遍行因。三通五蘊攝謂倶有同類異熟
因。一通五蘊及非蘊攝謂能作因。問此六
因幾何處攝。答二唯意法處攝謂相應遍行
因。一唯色聲意法處攝謂異熟因。三通
二處攝謂倶有同類能作因。問此六因幾何
界攝。答一唯意法意識界攝謂遍行因。一唯
七心法界攝謂相應因。一唯色聲七心法界
攝謂異熟因。三通十八界攝謂倶有同類能
作因
問如是六因誰有何果。答相應倶有因有
用果。同類遍行因有等流果。異熟因有異熟
。能作因有増上果。其解脱果是道所證非
因所得。問如是六因何時取果何時與果。
答相應倶有因現在取果現在與果。一刹那
果一刹那與果。取一刹那果一刹那
。同類遍行因現在取果。過去現在與果。
一刹那取果。多刹那與果。取多刹那果。與
多刹那果。異熟因現在取果過去與果。一刹
那取果多刹那與果。取多刹那果多刹
那果。能作因有作是説。現在取果過去現
在與果。一刹那取果多刹那與果。取多刹
那果多刹那果。有餘師説。此能作因過
去現在取果過去現在與果。多刹那取果多
刹那與果。若取果時即能與果餘如前説
若能覺了如是六因即於四果分明照察
掌中餘甘子等
復次諸法作用必假因縁因已廣辯。次應
縁。縁有四種。如施設論及見蘊辯。然施設
論作是説。有法是因縁彼亦是等無間縁
亦是所縁縁亦是増上縁。乃至有法是増上
縁彼亦是因縁亦是等無間縁亦是所縁縁。
問一切法中有能作四縁心心所法
能作三縁色心不相應行。有能作
二縁無爲法。何故彼説有法是因縁
彼亦是等無間縁乃至廣説耶。答彼依容有
故作是説。謂諸法中有心心所具四縁性
一切皆作四縁。若盡理者應是説
問若法是因縁彼亦是等無間縁耶。答若法
是等無間縁彼亦是因縁。有法是因縁。彼
等無間縁。謂除過去現在非最後心心所
餘一切有爲法。問若法是因縁彼亦是所
縁縁耶。答若法是因縁彼亦是所縁縁。有
法是所縁縁彼非因縁謂無爲法。問若法是
因縁彼亦是増上縁耶。答若法是因縁彼亦
是増上縁。有法是増上縁彼非因縁謂無
爲法。問若法是等無間縁彼亦是所縁縁耶。
答若法是等無間縁彼亦是所縁縁。有法是
所縁縁彼非等無間縁。謂除過去現在非最
後心心所法餘一切法。問若法是等無間縁
彼亦是増上縁耶。答若法是等無間縁彼亦
是増上縁。有法是増上縁彼非等無間縁
謂除過去現在非最後心心所法餘一切法。
問若法是所縁縁彼亦是増上縁耶。答如是。
問若於一法四縁者應但一縁云何立
四。答依作用立不物體。一物體中有
四用故。謂一刹那心心所法引起次後刹
那同類心心所故立爲因縁。即此開避。次後
刹那心心所法令生故。立爲等無間縁
即此能爲次後刹那心心所法所取境故。立
所縁縁。即此不障礙次後刹那心心所法
生故。立爲増上縁。此中因縁如種子
。等無間縁如開導法。所縁縁如任杖法
増上縁如不障法。如是等過去現在非最後
心心所法具四縁性。餘有爲法有三縁性
三無爲法有二縁性。皆依義説不物體
一物體中有多義故如諸法中有能作。六
因者。謂過去現在不善遍行隨眠及彼相應
法有能作。五因者。謂過去現在無記遍行隨
眠及彼相應法。或過去現在不善遍行隨眠及
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或過去現在非遍行
不善善有漏心心所法有能作。四因者。謂
過去現在無記遍行隨眠及彼相應法生老住
無常。或過去現在非遍行不善善有漏色心
不相應行。或過去現在無漏心心所法。或
過去現在非遍行無記心心所法。或未來不
善善有漏心心所法有能作。三因者。謂過
去現在非遍行無記色心不相應行。或過去
現在無漏色心不相應行。或未來不善善有
漏色心不相應行。或未來無記無漏心心所
法有能作。二因者。謂未來無記無漏色心
不相應行有能作。一因者。謂無爲法如一。
有爲有多。因義互不相違。縁亦應爾。問若
爾因縁有何差別。尊者世友作是言。無
差別。因即是縁縁即是因。如契經説
二因二縁能生正見。謂他言音及内如理作
意。又如大因縁經説
佛告阿難。老死支有是由。有是因。有
是集。有是生。有是縁。謂生支是
也。故知因縁無差別。復作是説。若有
則有彼此是彼因亦是彼縁。問由瓶故得
瓶覺豈此瓶覺唯瓶爲因。答非但有
瓶則有瓶覺無瓶時亦有瓶覺。雖
瓶覺故然有和合故得瓶覺。是故
和合是瓶覺因縁。有作是説。和合是因此和
合因説名爲縁。問若一一別不名爲因。衆事
和合亦應因。答如一一別不和合。衆
事聚集即名和合。故一一別不名爲因衆事
和合得名爲因。復有説者。同類是因異類
是縁。如火於火麥於説名同類。問
麥於芽有何同類。若同稱麥名同類
者。應田水等大種同故亦名同類。則田水
等應是麥因。復有説者。近者是因遠者是
縁。問若爾因與等無間縁應差別。又
善心無間起不善。或無記心應是因縁。
復有説者。不共是因共者是縁。問若爾眼於
眼識應是因縁以不共故。又麥於*芽
灰應是縁非因以是共故。復有説者。能
生者是因隨能生者是縁。問若爾生支於
縁隨順生支有等於老死應
因。復有説者。能長養自相續者是因。能長
養他相續者是縁。問若爾縁自相續所起善
唯長養自相續是因縁大徳説曰。
轉是因隨轉是縁。近是因遠是縁。如近遠在
此在彼。和合不和合。在此身餘身。應
知亦爾。問若爾同類隨轉應是縁因。無
明縁行等應是因縁。故因縁體雖
別而義有異。謂因義親。縁義是疎。爲
此義因有六。説縁有四。若不爾者名數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一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智納息第二之十四
諸心由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彼隨眠於
隨増耶。乃至廣説。問何故作此論。答爲
他宗正理故。謂或有執。但有一心
説一心相續論者彼作是説。有隨眠心無隨
眠心。其性不異聖道現前。與煩惱相違不
心性。爲治煩惱治心。如浣衣
磨鏡錬金等物。與垢等相違不衣等。聖
道亦爾。又此身中若聖道未現在前。煩惱
斷故心有隨眠。聖道現前煩惱斷故心無
隨眠。此心雖隨眠隨眠時異。而性是
一。如衣鏡金等未浣磨*錬等時。名有垢
衣等。若浣磨*錬等已。名無垢衣等。有無垢
等時雖異。而性無別。心亦如是。爲
彼執顯有隨眠心與無隨眠心其性。各異
或復有執。隨眠不所縁隨増。亦不
應法隨増義。如譬喩者彼作是説。若
隨眠於所縁隨増者於他界地及無漏法
隨増。是所縁故如自界地。若於相應法
隨増義者。則應未斷已斷一切時隨増
相應畢竟不相離故猶如自性。爲彼執
諸隨眠於所縁相應倶有隨増義。謂於
自界地有漏法及相應法乃至未斷恒隨増
故。或復有執。隨眠唯於補特伽羅隨増
。如犢子部彼作是説。補特伽羅名有隨
眠及無隨眠。非心等法。補特伽羅有縛解
故。爲彼執顯唯心等有縛有解名有隨
眠及無隨眠。非數取趣畢竟無故。爲
等他宗及顯無顛倒理故作斯論
諸心由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彼隨眠於
隨増耶。答或隨増或不隨増。云何隨増。
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未斷及縁此心。云何
隨増。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已斷。此中
諸心者有五部心。謂見苦所斷心。乃至修
所斷心隨眠者有五部隨眠謂見苦所斷隨
眠。乃至修所斷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
。一由隨眠此心隨増性。二由
此心同伴性。謂見苦所斷心於
苦所斷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於
見集所斷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
隨増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見集所斷心於見集所斷隨眠二事。故
有隨眠心。於見苦所斷隨眠一事
有隨眠心。謂隨増性。於餘隨眠二事
故非有隨眠心。見滅所斷心於見滅所斷隨
二事故名有隨眠心。於見苦集所斷
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増性。於
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心。見道所斷
心於見道所斷隨眠二事故名有隨眠
。於見苦集所斷隨眠一事故名有隨
眠心。謂隨増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
隨眠心。修所斷心於修所斷隨眠由二事
有隨眠心。於見苦集所斷隨眠一事
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増性。於餘隨眠無
故非有隨眠心。復次見苦所斷心有
。一遍行隨眠相應心。二非遍行隨眠相
應心。見集所斷心亦爾。見滅所斷心有
。一有漏縁隨眠相應心。二無漏縁隨眠相
應心。見道所斷心亦爾。修所斷心有二種
一染汚心。二不染汚心。見苦所斷遍行隨眠
相應心。於見苦所斷遍行隨眠二事
有隨眠心。於見苦所斷非遍行隨眠及見
集所斷遍行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
謂隨増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
。見苦所斷非遍行隨眠相應心。於見苦
所斷非遍行隨眠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一事故名
隨眠心。謂隨増性。於餘隨眠二事
有隨眠心。見集所斷遍行隨眠相應心。
見集所斷遍行隨眠二事故名有隨
眠心。於見集所斷非遍行隨眠及見苦所斷
遍行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増
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心。見集
所斷非遍行隨眠相應心。於見集所斷非遍
行隨眠二事故名有隨眠心。於見苦集
所斷遍行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
増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心。見
滅所斷有漏縁隨眠相應心。於見滅所斷有
漏縁隨眠二事故名有隨眠心。於見苦
集所斷遍行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
謂隨増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
。見滅所斷無漏縁隨眠相應心。於見滅所
斷無漏縁隨眠二事故名有隨眠心。於
見滅所斷有漏縁隨眠及見苦集所斷遍行隨
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増性。於
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見道所斷有漏
縁隨眠相應心。於見道所斷有漏縁隨眠
二事故名有隨眠心。於見苦集所斷遍行隨
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増性。於
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心。見道所斷無
漏縁隨眠相應心。於見道所斷無漏縁隨眠
二事故名有隨眠心。於見道所斷有漏
縁隨眠及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一事
有隨眠心。謂隨増性。於餘隨眠無
故非有隨眠心。修所斷染汚心於修所斷
隨眠二事故名有隨眠心。於見苦集所
斷遍行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増
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心。修所
斷不染汚心於修所斷隨眠及見苦集所斷
遍行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増
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心。復次
欲界見苦所斷心有十種。謂五見疑愛恚慢
不共無明相應心。見集所斷心有七種。謂
二見疑愛恚慢不共無明相應心。見滅所斷
心亦爾。見道所斷心有八種。謂三見疑愛恚
慢不共無明相應心。修所斷心有五種。謂愛
恚慢不共無明相應心及不染汚心。謂善有
漏無覆無記。有身見相應心於有身見及彼
相應無明二事故名有隨眠心。於餘見
苦所斷隨眠及見集所斷遍行隨眠一事
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増性。於餘隨眠無
故非有隨眠心。如是乃至見苦所斷慢
相應心應知亦爾。見苦所斷不共無明相應
心。於見苦所斷不共無明二事故名
隨眠心。於餘見苦所斷隨眠及見集所斷遍
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増性。
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心。見集所
斷心應知亦爾。見滅所斷邪見相應心。於
見滅所斷邪見及彼相應無明二事故名
有隨眠心。於見滅所斷有漏縁隨眠及見苦
集所斷遍行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
謂隨増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
。見滅所斷疑相應心應知亦。爾見滅所
斷見取相應心。於見滅所斷見取及彼相應
無明二事故名有隨眠心。於餘見滅所
斷有漏縁隨眠及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
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増性。於餘隨眠
二事故非有隨眠心。見滅所斷愛恚慢
相應心應知亦爾。見滅所斷不共無明相
應心。於見滅所斷不共無明二事故名
有隨眠心。於見滅所斷有漏縁隨眠及見苦
集所斷遍行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
謂隨増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
。見道所斷心應知亦爾。所斷愛相
應心。於修所斷愛及彼相應無明二事
故名有隨眠心。於餘修所斷隨眠及見苦集
所斷遍行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
隨増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修所斷恚慢相應心應知亦爾。修所斷不共
無明相應心。於修所斷不共無明二事
故名有隨眠心。於餘修所斷隨眠及見苦
集所斷遍行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
謂隨増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
。修所斷不染汚心於修所斷隨眠及見苦
集所。斷遍行隨眠一事故名有隨眠心
謂隨増性。於餘隨眠二事故非有隨眠
。如欲界。色無色界應知亦爾。是謂
此處略毘婆沙。如是所説三界五部隨眠於
此三界五部有隨眠心。若未斷則隨増互相
隨順而増長故隨眠於心増縛事故。若已
斷則不隨増相隨順非増長故隨眠於
心無縛事故。然未斷位心於相應所縁
眠倶得立有隨眠名已相應者具
故。縁縛心者但隨増故。若已斷位此心
唯於相應隨眠可建立有隨眠名。非
彼先來縁縛心者隨増故。相應隨眠於
心猶有同伴性故。問何故心於相應隨眠
已斷未斷倶得立有隨眠名。於所縁隨
唯未斷位可得建立有隨眠名已斷
耶。答前來已説心於隨眠二事
有隨眠一隨増性。二同伴性。相應隨眠若
未斷位由二事故心於彼立有隨眠名。若已
斷位彼於此心隨増性而有同伴性
故猶可有隨眠名。所縁隨眠若未斷位於
心唯有隨増性故心於彼立有隨眠名。若
已斷位二事倶無故心於彼不復可
隨眠名。問若相應隨眠於相應心若未斷位
隨増性及同伴性。若已斷位雖隨増
而有同伴性心恒於彼名有隨眠者。
所縁隨眠於所縁心若未斷位有隨増性
及所縁性。若已斷位雖隨増性而有
縁性。何故心於彼不恒建立有隨眠名。答
相應隨眠於相應心極相親近衆事皆等不
相離羊與皮故斷未斷恒名相有
所縁隨眠與所縁心極親近衆事不
嘗和合。若未斷時由隨増性
。若已斷位極疎遠故不相有。此中有名
親強立。非有所縁等名。尊者世友
是説。相應隨眠染汚心故。所縁隨眠不
是故。復次相應隨眠不心故。所縁隨
眠不是故。復次相應隨眠覆蔽心故。所
縁隨眠不是故。復次相應隨眠隨心轉
故。所縁隨眠不是故。復次相應隨眠擾
亂心故。所縁隨眠不是故。復次相應隨
眠與相應心同一所依同一所縁同一行相
同一果同一等流同一異熟。倶生倶住倶異
倶滅。極親近故。所縁隨眠不是故。大徳
説曰。相應隨眠令相應心剛強&T014461;。智者訶
厭難出離。所縁隨眠於所縁心此事
故。尊者妙音作是説。相應隨眠令
應心發起染汚如烟焔得礙聖果。所縁
隨眠於所縁心此事故。尊者覺天作
是説。相應隨眠令相應心於所縁境迷謬
了。所縁隨眠於所縁心此事故。由
是等種種因縁相應隨眠斷未斷位恒令
有隨眠名。所縁隨眠唯未斷位可
有隨眠名。若已斷位則不有。設隨眠
心隨増此心但由彼隨眠故名有隨眠
耶。答或由彼非餘。或由彼及餘。云何由
彼非餘。謂此心未斷。云何由彼及餘。謂苦
智已生集智未生。若心見苦所斷見集。所
斷隨眠所縁。此中由彼非餘者。謂有隨眠心
但由彼於心隨増隨眠故名有隨眠心。非
餘於心不隨増隨眠故名有隨眠心。謂
此心未斷者。若心未斷必但由彼於心隨増
隨眠故名有隨眠心。非餘於心不隨増
隨眠故名有隨眠心。有説。此文應是説
謂具縛者諸染汚心。彼不是説。以
縛者不具縛者有染汚心無染汚心皆可
故。但應是説。謂此心未斷諸未斷心名
有隨眠。但由心隨増隨眠餘故。由
彼及餘者。謂有隨眠心由彼於心隨増隨
故名有隨眠心。及由餘於心不隨増隨
故名有隨眠心。謂苦智已生乃至廣説者。
見苦所斷有隨眠心。爾時由彼見集所斷
心隨増遍行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及由
餘見苦所斷。於心不隨増應隨眠故名
有隨眠心。如是即説見苦所斷心。於此位
彼他部於心隨増隨眠故。及由餘自
心不隨増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問何
故此中他部隨眠名彼。自部隨眠名餘。答
先問言設隨眠於心隨増此心但由彼隨
眠故名有隨眠心耶。故今答言見苦所斷心
此位中但由彼見集所斷此心隨
増遍行隨眠故名有隨眠心。亦由餘見苦所
。於此心隨増相應隨眠故。名有隨
眠心。如是即説正所問者名彼。非正所問者
餘。他部隨眠爾時未斷。隨増故是正
所問。自部隨眠爾時已斷。不隨増故非
所問。有説。自部隨眠爾時轉至異前位
之爲餘。謂前未斷今已斷故。有説。自部
隨眠先得自在隨欲所作。今已斷故不
自在。無所能作故説爲餘。有説。自部隨眠
本來成就。今不成就故説爲餘。有説。自
部隨眠今爲聖道究竟斷滅昔來故説
之爲餘。有説。自部隨眠已爲聖道別頓
。不昔來餘四部同時漸斷故説爲
餘。問修所斷心亦有此義。謂斷一品乃至
八品已斷染心。由彼未斷及餘已斷
隨眠。何故不説。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
至廣説。復次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有
餘。復次若異部爲彼異部餘者。此中説
之修所斷心。雖此義而自部爲彼自部
餘故此不説。復次此中但説斷已畢竟
復退者修所斷心。雖此義而彼斷已。
或有復退故不
問諸隨眠云何於所縁隨増云何於相應
増耶。西方諸師作是説。爲繋縛性故。
所縁隨増。爲同伴性故。於相應隨増。迦
濕彌羅國諸論師言。於所縁境各別行相隨
執増益故。名所縁隨増。於相應法
同自過隨順増益故。名相應隨増。有餘
師説。諸隨眠於所縁隨増如於相應。於
隨増如於所縁。問若爾品類足論當云何
。如説。云何欲貪隨眠隨増。謂可愛可樂可
憙可意。彼於相應能縁義。云何亦説
可愛等。答彼顯貪相。謂欲貪隨眠有可愛
等相故作是説。不所縁相應異相。尊者
世友作是説。由四事故説諸隨眠有
増義。一墮惡意故。如大衆中一人造惡令
彼多人皆墮惡意。如是於一相應品中
一隨眠。即令此品心心所法皆墮惡意。二
火熱故。如熱鐵小水器中。其器及水
皆熱。如是於一心品法中一煩惱
即令一切心心所法皆成熱惱。三如烟等
故。如烟塵垢所著衣服皆成穢惡。如是心
品有一隨眠皆成染汚。四可毀厭故。如
衆中有一犯罪衆皆受責。如是心品有
隨眠皆可毀厭於相應。有此四事説名
隨増。於所縁境亦増此四故名隨増。謂若
所縁増長此四即説煩惱於彼隨増。問過去
未來隨眠亦隨増不。答彼亦隨増。若彼隨眠
隨増者。不染汚心現在前位應隨眠
便違經説。如説。佛告結鬘母言。嬰孩小兒
腹而臥。尚不欲境勝劣。況復能起
欲貪纒心。然被欲貪隨眠繋縛。問過去未來
既無作用。云何可隨眠隨増。答彼能起。
現在前故。如火不現而能起烟。尊者妙
音作是説。彼雖取境作用。而於
縁及相應法現在繋縛功能故。彼隨
眠有隨増義。尊者設摩達多説曰。由五事
故可過去未來隨眠有隨増義。一者彼因
盡故。二者彼得未斷故。三者未彼所
故。四者未彼所縁故。五者未彼對
故。諸心由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彼隨眠
此心斷耶。答或當斷或不斷。云何
斷。謂彼隨眠縁此心。云何不斷。謂彼
隨眠與此心相應。此中顯示隨眠所縁
當斷於相應。謂於所縁。可
煩惱現起造諸過失。非相應
煩惱復與心等相應故。於所縁
當斷非於相應。有説。此文應
。云何當斷。謂彼隨眠縁此心未斷。云何
斷。謂彼隨眠縁此心已斷及與此心相
。彼説非理。所以者何。前問諸心由隨眠
故名有隨眠心。彼隨眠於此心斷不。今
但應説。云何當斷。謂彼隨眠縁此心
已足。何須更説未斷。若彼已斷心不
有隨眠。便非所問。是故不更説未斷
又縁此心已斷及言理不説縁心隨眠。
若已斷者便非所問故。但應説。云何不當
斷。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其義已足。然此中
諸隨眠於所縁斷非於相應者。依
有隨眠義説。不隨増義説。以隨増義
倶可斷故
諸隨眠因何當斷。答因所縁前所顯義今
其文。謂諸隨眠由對治力彼於境不
復起過。可當斷。如人制子不復入
酒舍婬舍博戲舍等。若令隨眠離相應法
是處。是故説彼於相應法

汝説隨眠因所縁當斷耶。答如是。若爾諸
隨眠見滅道所斷有漏縁彼隨眠因何當斷。
若言此斷彼斷倶不理。答見滅道所斷無
漏縁隨眠因所縁故斷。由此斷故彼亦斷。此
中意説。要因慧見煩惱所縁隨眠方斷。爲
此理。問答難通。汝説隨眠因所縁當斷
耶者。是問前雖略説而未審定。若不
他宗所許他過失是處。答如是者
是答要因慧見煩惱所縁隨眠方斷。其理決
定。更無異趣故言如是。若爾諸隨眠見滅
道所斷有漏縁彼隨眠因何當斷。若言此斷。
彼斷倶不理者。是難彼難意。言見滅道所
斷有漏縁隨眠因何當斷。若言因慧見
苦集故得斷者。其理不然。見苦集時此未
斷故。若言因慧見彼滅道故得斷者。理亦
然。滅道非此所縁境故。答見滅道所斷
無漏縁隨眠因所縁故。斷由此斷故彼亦斷
者是通。此通意言見滅道所斷有漏縁隨眠
止無漏縁隨眠故而得生長。見滅道時此
無漏縁隨眠斷故。彼見滅道所斷有漏縁隨
眠亦隨斷。如羸病人依杖而立。去杖便倒
此亦如是。問前定宗言要因慧見煩惱所
隨眠方斷。今乃通言所縁斷故能縁隨斷。
豈不相違。答無相違失。慧見所縁隨眠尚
斷。況所縁斷而不斷耶。如果依樹動樹尚
墮況樹傾倒而果不落。此亦如是。又前所
説要因慧見煩惱所縁隨眠方斷者。不
要因慧見所斷煩惱所縁隨眠方斷。但説
要因慧見所有煩惱所縁隨眠方斷故不
相違。謂因慧見無漏縁煩惱所縁滅道故。
見滅道所斷有漏縁隨眠亦斷。由此理趣苦
集法忍能斷縁上遍行隨眠。修道位中滅道
二智。能斷九地修所斷惑。有餘師説。因
故隨眠斷者。意顯煩惱所縁斷故隨眠方
。爲此理問答難通。汝説隨眠因所縁
當斷耶。答如是。若爾諸隨眠見滅道所斷無
漏縁彼隨眠因何當斷。若言此相應斷故斷
者。其理不然。前説隨眠非於相應可
故。若言彼所縁斷故斷者。理亦不然。所縁滅
道無諸過失斷故。答見滅道所斷有
漏縁隨眠斷故此亦隨斷。問前定宗言。所縁
斷故隨眠方斷。今説能縁煩惱斷故隨眠方
。豈不相違。答無相違失。謂無漏縁隨眠
有漏縁隨眠而得生長。由彼任持此
相續故。彼斷持此亦隨斷。如樹莖等依
而住。若斷其根莖等隨倒。此亦如是。彼説
理。違前宗故。此本論文難異故。有
所縁斷時能縁未斷故。有能縁斷時所縁
斷故。或復有説。因所縁故隨眠斷者。意
説要因有所縁道隨眠方斷。彼説非理。以
世尊説是八支聖道能斷過去未來現在
衆苦。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涅槃。是故
説。有所縁道無所縁道倶能斷惑。又於
後説。若難若通倶不相應故彼非理。尊者
設摩達多説曰。由四事故諸隨眠斷。一由
所縁斷故。如見滅道所斷有漏縁隨眠。二
能縁斷故。如他界縁隨眠。三由倶縁斷
故。如見苦集所斷非遍行隨眠。四得對
故。如餘隨眠隨得對治彼則隨斷。尊者
世友作是説。由五事故諸隨眠斷。一見
所縁故斷。如無漏縁隨眠及縁自界遍行隨
。二所縁斷故斷。如見滅道所斷有漏縁隨
。三能縁斷故斷。如縁他界遍行隨眠。四倶
縁斷故斷。如見苦集所斷不遍行隨眠。五得
對治故斷。如修所斷隨眠
設隨眠於心當斷。此心但由彼隨眠故名
有隨眠心耶。答或由彼非餘。或由彼及餘
云何由彼非餘。謂心不染汚修所斷。云何
彼及餘。謂心染汚。此中不染汚者簡異染
。修所斷者簡異無漏。謂有漏善心及無覆
無記心。此心由彼者。由此心隨増隨眠
故名有隨眠心。非餘者。非相應隨眠
有隨眠心。此心相應無隨眠故。染汚心
彼者。由此心隨増隨眠故名有隨眠
。及餘者及由餘相應隨眠故名有隨眠
。問何故此中所縁隨眠説彼相應隨眠説
餘。答以先問言設隨眠於心當斷。此心但
彼隨眠故名有隨眠心耶。前説隨眠唯
所縁有當斷義於相應是故彼言。唯
當斷所縁隨眠。即此隨眠是正所問故説
彼。相應隨眠非正所問故説爲餘。問何
故復作是問答。答爲疑者得決定故。
謂或有唯當斷者。心由彼故名有隨眠
相應隨眠不當斷故。心不彼名有隨眠
令此疑得決定故。顯染汚心亦由彼故
有隨眠。或復有疑。相應隨眠亦當可斷
故。今復顯相應隨眠無當斷義。或復有
隨眠名爲有者。但依隨増性故。今復
示依同伴性。謂無染汚心但依隨増性
有隨眠。若染汚心倶依二性
頗有隨眠斷而慧不彼所縁耶。答應
四句。有隨眠斷而慧不彼所縁。謂諸異
生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時。斷上地縁及
無漏縁隨眠。若諸聖者現觀欲界苦集諦時。
他界縁隨眠。現觀滅道諦時。斷見滅道
所斷有漏縁隨眠。以滅道智修所斷一切
隨眠。有慧見彼所縁而隨眠不斷謂諸異
生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時。前後諸品所
斷隨眠。離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染時欲界
乃至識無邊處所有他地縁隨眠。若諸聖者
觀色無色界苦集諦時。欲界所有他界縁
隨眠。現觀苦諦時。見集所斷自界縁隨眠。
見滅道所斷有漏縁隨眠及修所斷一切隨
眠。現觀集諦時。見苦所斷自界縁隨眠見
滅道所斷有漏縁隨眠及修所斷一切隨眠。
苦集智及世俗智修所斷染時。見所
斷有漏縁隨眠及前後品修所斷隨眠以
道智修所斷染時。無漏縁隨眠。及餘一
切異生聖者。不煩惱而見煩惱所縁境
時。一切隨眠。有隨眠斷慧亦見彼所縁。謂
諸異生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時。所有自
地縁自品隨眠。若諸聖者現觀苦集諦時。
見苦集所斷自界縁隨眠。現觀滅道諦時。見
滅道所斷無漏縁隨眠。以苦集智及世俗智
修所斷染時。自地自品修所斷隨眠。有隨
眠不斷慧亦不彼所縁。謂除前相
頗有一刹那頃隨眠斷而慧不彼所縁
耶。答應四句。然有多位。謂苦集法智忍
及滅道法類智忍位皆有四句。苦法智忍位
四句者。第一句。謂欲界見苦所斷他界縁隨
眠。第二句。謂欲界見集所斷自界縁隨眠。
見滅道所斷有漏縁隨眠。及修所斷隨眠。第
三句。謂欲界見苦所斷自界縁隨眠。第四句。
謂除前相。集法智忍位隨其所應四句亦
爾。滅道法類智忍位。若先異生位中分離
界染。及於上七地或分或全離者。得
。且滅法智忍位四句者。第一句。謂欲界見
滅所斷先所未離有漏縁隨眠。第二句。謂欲
界見滅所斷先所已離無漏縁隨眠。第三句。
謂欲界見滅所斷先所離無漏縁隨眠。第
四句。謂欲界見滅所斷先所已離有漏縁隨
眠。或除前相。滅類智忍及道法類智忍位。
其所應四句亦爾。若諸異生離欲界乃至
無所有處染時。一一無間道中皆得
。第一句。謂自品他地縁隨眠。第二句。謂前
後品自地縁隨眠。第三句。謂自品自地縁隨
眠。第四句。謂前後品他地縁隨眠。或除
。頗有煩惱斷得而不捨捨而不得亦
得亦捨不得不捨耶。答有。得而不捨者。謂
諸異生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時。若諸聖
者斷煩惱時除得果位。捨而不得者。謂諸
異生從離染退下地沒生二定以上。上二界
沒生欲界時。若諸聖者向中退斷。亦得亦捨
者。謂諸異生上地沒生初定以上。若諸聖者
練根得果。及退果時。不得不捨者。謂除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二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智納息第二之十五
頗有隨眠滅身作證而慧不彼滅耶。
答應四句。有隨眠滅身作證而慧不
彼滅。謂諸異生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
時。所有自地自品諸隨眠滅。若諸聖者苦
現觀時。見苦所斷諸隨眠滅。集現觀時見集
所斷諸隨眠滅。道現觀時見道所斷諸隨眠
滅。修道位中以苦集道及世俗智其所應
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時。所有自地
自品修所斷諸隨眠滅。若以苦集道及世俗
智隨其所應得果及練根成時所證已斷諸
隨眠滅。有慧見彼滅而身不作證。謂滅現
觀時見苦集道及修所斷諸隨眠滅。修道位
中若以滅智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
時。除得果位。隨現所觀已斷未斷諸隨眠
。及餘一切異生聖者不擇滅而見滅
時。即彼所見諸隨眠滅。有隨眠滅身作
慧亦見彼滅。謂滅現觀時見滅所斷諸隨
眠滅。修道位中若以滅智離欲界乃至非想
非非想處染時。所證所觀諸隨眠滅若以
練根成時。所證所觀諸隨眠滅。有
眠滅身不作證慧亦不彼滅。謂除

頗有一刹那頃於隨眠滅身作證而慧不
彼滅耶。答應四句。謂以滅法智
一來果時。有隨眠滅身作證而慧不
彼滅。謂爾時色無色界見所斷諸隨眠滅。有
慧見彼滅而身不作證。謂欲界修所斷後三
品諸隨眠滅。有隨眠滅身作證慧亦見
彼滅。謂欲界一切見所斷及修所斷前六品
諸隨眠滅。有隨眠滅身不作證慧亦不
彼滅。謂色無色界修所斷諸隨眠滅。如
滅法智一來果時。一刹那頃有四句
是以滅智預流一來或不還者轉根時。一
刹那頃皆得四句
云何因境斷識。答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若
心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縁。是謂因境斷識。此
中若識因斷境斷。自體未斷名因境斷識
諸有欲遍行隨眠及彼相應倶有諸法於
自部非遍行因者。彼作是説。苦智已生集
智未生。若心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縁。此心因
全斷境全斷。自體未斷故名因境斷識。爾
時若心見集所斷見集滅道修所斷縁。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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