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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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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法勝故非見取。以常法中勝不勝法
同爲一聚。如虚空非擇滅。是無記故不
勝法。復有説者。於諸蘊中少分樂。由
彼故取苦爲樂名爲見取。非諸蘊中有
分常可彼故。取無常常亦名見取。所
以者何。色等五蘊刹那性故。體虚幻故。暫
時住故。臨滅壞故。如説。云何滅時法。謂現
在法。故取無常常住者。名邊執見。不
見取。若樂苦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
斷。答邪見攝。見滅所斷。問何謂爲樂。答勝
義樂*唯涅槃。問何縁外道謂涅槃苦。答彼
是説。一根壞時。尚生於苦。況涅槃中諸
根皆壞。是故涅槃必是極苦。對彼尊者世
友説言。根是苦因。若一根在猶能生苦。況
多根。*唯涅槃中諸根皆滅。無苦因
乃是極樂。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謗
故。見滅所斷者。顯彼對治。見滅諦時永
彼故。餘如前説。問道諦亦樂。如契經説
道依資糧。涅槃依道。由道樂故。得涅槃
。何故*唯説見滅所斷。答應知此中是有
餘説。謂應説言。若樂苦見是邪見攝。此有
二種。若謂滅爲苦見滅所斷。若謂道爲苦見
道所斷。而不説者有別意趣。謂無漏道雖
亦是樂而屬二分。屬樂分者得涅槃故。
苦分者是無常故。如契經説。無常故苦。
復有説者。道諦非樂。得涅槃故假説爲樂。
説。由樂至樂涅槃。故此*唯説見滅所
。問爲邪見能於涅槃起苦行相不。設
爾何失。此中難通。廣如前非常説
若不淨淨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
劣法勝見取攝。見苦所斷。問何謂
。答諸有漏法。問何縁外道計彼爲淨。答
於少時鮮淨事故。如髮爪口齒皮等
顯形色暫時鮮淨。便作是念。我身清淨。
然諸蘊中有少分淨。如量而取亦非顛倒
外道於中増益而取。同究竟淨故成顛倒
此中取劣法勝。見取攝者顯彼自性。取
糞穢等眞淨故。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
苦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説。問現見九
孔不淨常流。如何外道執身是淨。答彼作
是念。已流出者。雖是不淨未流出者必應
是淨。如堅叔迦樹花紅赤似肉。野干蹲下
之作是念。我於今者定當肉。須臾
彼花有地者。便走嗅之乃知肉。復作
是念。已墮地者雖是肉。餘未墮者必應
是肉。外道亦爾。無明所迷故作是執。諸有漏
法由二義故。説名不淨。一由煩惱。二由
。諸染汚法具由二義。不染汚法但由
。問若爾云何有漏善法亦名清淨。答少分
淨故。謂彼雖是有垢有過有毒有濁。而違
煩惱煩惱煩惱故。復有説者。諸
無漏法是勝義淨。有漏善法牽引順彼故亦
淨。問善説法者。於有漏法亦説有淨。如
三淨業而不惡。何故外道説彼爲淨便
惡見。答善説法者。*唯説妙行淨。外
道總説妙行惡行淨。復次善説法者*唯
善根淨。外道總説善不善根淨。復
次善説法者*唯説對治。結縛隨眼。隨煩惱
纒諸法淨。外道亦説結等淨。復次善
法者。説有漏法有少分淨。外道説彼爲
究竟淨。是故外道所説是惡。善説法者不
惡見
若淨不淨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
邪見攝。此有二種。若謂滅爲不淨見滅所
斷。若謂道爲不淨見道所斷。問何謂爲淨。
答滅道二諦。問何縁外道計滅道諦
耶。答彼説煩惱是眞不淨。聖道斷之便
不淨。道所得滅亦成不淨。如刀水
洗穢物。便成不淨。以刀水割洗餘物
亦成不淨滅道亦然故應不淨。此中邪見
攝者顯彼自性。誹謗滅道是不淨故。見
道所斷者顯彼對治。見滅道時永斷彼故。
餘如前説。問爲有見能於滅道二諦
淨行相不。設爾何失。此中難通廣如前説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八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九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八
若非我我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
有身見攝。見苦所斷。問何謂非我。答一切
法。問何縁外道於彼計我。答愚去來等作
用事故。彼作是念。若無我者。誰去誰來。誰
住誰坐。誰屈誰申。誰起誰臥。誰見聞嗅甞觸
憶識。以有我故有此等事。故諸外道於
我。此中有身見攝者顯彼自性。於五取
有我故。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見
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説。問薩迦耶見有
二行相。謂我行相。我所行相。即是我見我所
見攝。何故此中唯説我見我所見。答是
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説。有作是説。亦應
彼而不説者。應知此中是有餘説。復有
説者。此中已説我見故應知亦説我所見
所以者何。以我故得我所。以我見
故得我所見。以己見故得己所
。以五我見故。得十五我所見。以
我愛故得我所愛。以我愚故得
我所愚。有餘師説。我見是根本是顛倒
性故。此中偏説。我所見非根本。非顛倒性
故此中不説。問善説法者。亦説諸法常有實
體性相。我事而非惡見。何故外道説
便是惡見。答我有二種。一者法我。二者
補特伽羅我。善説法者。*唯説實有法我。
性實有。如實見故不惡見。外道亦説。實
補特伽羅我。補特伽羅非實有性。虚妄見
故名爲惡見。問何故不我非我見。答我
實非有。若見非我便爲正見。此中唯説
諸惡見趣。是故不我非我見。若非因因
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非因謂
戒禁取攝。見苦所斷。問何謂非因。答自在天
等不平等因。問何縁外道非因謂因。答親
惡友自在自性士夫時方空等生諸法
故。如農夫等秋多收實。便作是言。私多未
度天等所與。若生男女。復作是言。是難陀
等天神所與。信自在者。若生男女。便作
。毘瑟拏天。矩陛羅等天神所與。如是等類
非因計因。然有情數各別業生。非有情數共
業所生。非自在等邪因所生。此中非因謂
因。戒禁取攝者。顯彼自性。執非親正因
親正因故。然戒禁取略有二種。一非因計
因。二非道計道。此中但説非因計因。見苦
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諦時永斷彼故。餘
前説。問何故此見非見集斷。答果處轉
故。問非因謂因者。亦謗諸法因。何故此見
邪見攝。答無行相轉名爲邪見。此有
相轉故不邪見。復有説者。壞實事轉名
邪見。此乃増益轉故不邪見。尊者世
友作是言。若撥無因名爲邪見。此非
因計因故不邪見。於非正因正因

若因非因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
邪見攝。見集所斷。問何謂爲因。答業煩惱
等。問何縁外道執内外事無因而生。答不
内外縁起法故。彼作是念。誰掘河海。誰
山原。誰纖棘刺。誰畫禽獸。准此一切皆
無因生。故彼頌言
    誰掘河海山原 誰纖棘刺禽獸
    世無自在能作者 故知一切皆無因
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誹謗諸法所從
故。見集所斷者。顯彼對治。見集諦時永
彼故餘如前説。問何故此中謗因邪見見
集所斷。見蘊中説謗因邪見見集道斷。答是
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説。復次此非了義
。彼是了義説。此有餘意趣。彼無餘意趣
此説有餘縁。彼説無餘縁。此説依世俗。彼
説依勝義。復次此説少分因。彼説一切因
此*唯説苦因。彼説苦及非苦因。此*唯説
顛倒因。彼説顛倒及非顛倒因。此*唯説
果因。彼説生果不生果因。復次謗集邪見撥
無因體亦撥因義。謗道邪見*唯撥因體
因義。言涅槃無因是正非邪故。此中
*唯説謗因邪見故。見集所斷非見道所斷
若有無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
攝。此有四種。若謂無苦見苦所斷。若謂無集
見集所斷。若謂無滅見滅所斷。若謂無道見
道所斷。問何謂爲有。答四聖諦。問何縁外道
無四諦。答彼執有我故便撥無四諦。彼
是言色等五蘊是我非苦。便撥苦諦。我
無有因便撥集諦。我常不滅便撥滅諦。我
對治便撥道諦。如善説法者。知色等五
蘊是苦非我便信苦諦。此苦有因便信
。此苦可滅便信滅諦。苦有對治便信
。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撥無實有四
聖諦故。此有四種。廣説乃至。若謂無道。見
道所斷者。顯彼對治。見四諦時永斷彼故。
餘如前説。應知此中謗苦諦者。有二種謗
一謗物體。二謗果義。謗集諦者。有二種
。一謗物體。二謗因義。謗滅諦者。*唯
物體果義。有是説。亦謗果義
道諦者。唯謗物體因義。有
是説。亦謗因義。有作是説。亦謗因果。有
是説。謗道諦者。*唯謗作用。問何故邪
見不虚空及非擇滅。答若法是蘊是蘊因。
是蘊滅是蘊對治。邪見則縁虚空非擇滅。非
蘊非蘊因。非蘊滅蘊對治故彼不縁。
復次若法是苦是苦因。是苦滅是苦對治。邪
見則縁。虚空非擇滅。非苦非苦因。非
苦滅苦對治故彼不縁。如苦苦因等。應
知病癰箭惱重擔及彼因等亦爾。復次若法
是雜染清淨事。邪見則縁。虚空非擇滅非
雜染清淨事故彼不縁。復次若法是無漏正
見所縁。邪見則縁。虚空非擇滅非無漏正見
所縁故彼不縁。如無漏正見對治邪見。應
知無漏智明決定信等對非智等亦爾。復次
若法如此岸彼岸中流船筏。邪見則縁。虚空
非擇滅非此岸彼岸中流船筏故彼不
縁。復次若法有因果義。邪見則縁。虚空非
擇滅無因果義故彼不縁。復次若法是欣厭
事。邪見則縁。虚空非擇滅非欣厭事故彼不
縁。復次若法能爲損益。邪見則縁。虚空非
擇滅不損益故彼不縁。問撥無虚空非
擇滅者爲何法。答即縁虚空非擇滅名
所以者何。撥無彼者無深重心。如謗雜染
清淨事故。問此是何智。答此是欲界修所斷
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然諸有者。有説二
種。一實物有。謂蘊界等。二施設有。謂男女
等。有説三種。一相待有。謂如是事。待此故
有。待彼故無。二和合有。謂如是事。在此處
有在彼處無。三時分有。謂如是事。此時分
有彼時分無。有説五種。一名有。謂龜毛兔角
空花鬘等。二實有。謂一切法各住自性。三假
有。謂瓶衣車乘軍林舍等。四和合有。謂於
蘊和合設補特伽羅五相待有。謂此彼岸
長短事等
若無有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此非
見是邪智。問此若非見云何乃言若無有見。
有作是説。此中應言若無有見於五見
見攝。何見所斷。答有身見攝。見苦所斷。復
説者。此中應言若無慧。於五見何見
攝。何見所斷。答此非見是邪智。或有説者
此中應言。若無有見此非見。五見中不
故。如是説者。應文説。所以者何。爲
故。爲問答。雖此理。而作是説。如
十門品是問言。三無漏根諸無爲法。是
幾隨眠之所隨増。答言。無隨眠隨増。此
亦如是。問此邪智是何。答此是欲界修所斷
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如杌起人想。及
人起杌想。於非道道想。於道起
道想。如是等有餘師説。如是邪智。亦有
能起慢類。梵王住此作是言。我是大
梵諸梵中尊。我能造化能生世間。爲世間
。此説非理。所以者何。見所斷心不
起身語業故。由此前説於理爲善。謂是欲
界修所斷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問若爾智
蘊所説。當云何通。如説。云何邪智。謂染汚
慧。答邪智有二種。一染汚。二不染汚。染汚
者無明相應。不染汚者無明不相應。如
杌起人想等。染汚者聲聞獨覺倶能斷盡亦
現行。不染汚者。聲聞獨覺雖能斷盡
猶現行。唯有如來畢竟不起。煩惱習氣
倶永斷故。由此獨稱正等覺者。染汚邪智。
勝義故名爲邪智。不染汚者。由世俗
邪智名。非勝義。煩惱邪法不相應故。
後智蘊中所説邪智是勝義者。今説世俗
相違
  發智大毘婆沙論雜蘊第一中智納息
第二之一
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如是等章及解章
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問何故作此論。答
他宗己義故。謂或有執。心心所法
能了自性。如大衆部彼作是説。智等能了
自性故。能了自他。如燈能照爲自性
故。能照自他。或復有執。心心所法能了
。如法密部彼作是説。慧等能了相應受
。或復有執。心心所法。能了倶有。如
地部彼作是説慧有二種。倶時而生。一相
應。二不相應。相應慧知不相應者。不相應
慧知相應者。或復有執。補特伽羅能了
。如犢子部彼作是説。補特伽羅能知非
智。爲是他宗異執自所説。諸心心
所。不了自性。相應倶有。補特伽羅性不可得
故作斯論。復次勿他及顯己義。然諸
法相。理應分別。饒益有情故造斯論頗有
一智知一切法耶。答無。若此智生一切法
非我。此智何所知。答不自性及此相
應倶有諸法。此中不自性者。即止
衆部執。不相應諸法者。即止法密部
。不倶有諸法者。即止化地部執
智能知。即止犢子部執。又於此中
答。有難有通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者
是問。答無者是答。若此智生一切法非我。此
智何所知者是難。答不知自性及此相應
倶有諸法者是通。問此中誰問誰答。誰難誰
通。答分別論者問。應理論者答。分別論者難。
應理論者通。有説。弟子問師答。弟子難師
通。有説。此中無別現問難者。但本論師。爲
法相假設賓主。此中一智者。謂一刹那
智。由此不知自性。相應倶有諸法。若作
。於十智中。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應
答言有。謂世俗智。如是問於九八七六五
四三二智中。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答有。
謂世俗智。若即於此世俗智中。作是問
頗二刹那頃知一切法耶。答有。謂此智初刹
那頃。除其自性相應倶有。餘悉能知。第二刹
那。亦知前自性相應倶有法。故答言有。今
唯問一刹那智。故答言無。問何縁自性
自性答勿因果。能作所作。能成所
成。能引所引。能生所生。能屬所屬。能轉所
轉。能相所相。能覺所覺。無差別過。是故自性
自性。有説。自性於自性。無益無損。無
養無害。無成無壞。無増無減。無聚無散。無因
無等無間。無所縁。無増上。諸法自性。不
自性。但於他性能作諸縁。是故自性不
自性。有説。世間現見。指端不自觸。刀刃不
自割。瞳子不自見。壯士不自負。是故自性
自性。尊者世友説曰。何故自性不
自性。答非境界故。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
世尊不立二縁生於六識。謂眼及色
縁生眼識。乃至意及法爲縁生意識。復
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世尊不立三和
合觸。謂眼及色爲縁。生眼識三和合故。觸
乃至廣説。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世尊不
立邪見。謂彼邪見若能自知我是邪
便爲正見。如説。邪見若能自觀是邪見
者。應正見邪見。復次若自性知
者。不立惡心遍體皆是不善。以
自體邪僻故。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不
立能取所取。能知所知。能覺所覺。境
有境。行相所縁。根根義等。復次若自性知
自性者。則四念住應差別。以身念住即
法念住。乃至心念住即法念住故。復次若自
性知自性者。四聖諦智應差別。以苦智
即道智。乃至滅智即道智故。復次若自性知
自性者。則宿住隨念智應有。以彼即
現世事故。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則他
心智應有。以彼亦知自心所故。大徳
説曰。若自性知自性者。則應他性
自性轉故。若自性知他性者。則應
自性。於他性轉故。若知自性及他性
者。云何而知。如自性是自性。知他性
爾耶。如他性是他性。知自性亦爾耶。若
自性是自性。知他性亦爾者。則知
性是自性。可是正。知他性是自性
。若如他性是他性。知自性亦爾者。則
他性是他性。可是正。知自性是他性
是邪。若爾應邪正二智體相差別。若一時
自性是自性。知他性是他性者。則應
智有二解用。解用別故體亦應別。體既各
別。應一智。一有情身二智並起不
此失。是故自性不自性。問若爾
大衆部所説喩云何通。答不必須通。彼非
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攝故。又不
世俗現喩賢聖法。賢聖法異世俗法異故。
若必須通。應喩過。喩既有過。所喩不
成。如燈無根無縁慮有情數。智亦
爾。如燈是色極微所成。智亦應爾。既不
是。云何爲喩。又彼許燈是照性不。若是
照性復何須照。若非照性體應是闇不
燈。破闇名燈寧非照性。故不
能自照。由此所喩。亦不成。問何縁不
相應諸法。答同一所縁。倶時轉故。謂一有情
心心所法。於一境界倶時而轉。理無展轉
互相縁義。譬如多人集在一處。或同觀下。
或共觀空。理必不互相見面。心心所法
亦復如是。若智能知相應受者。彼受爲
自體不。若縁自體。則有前説縁自性過
若不縁。則心心所應倶時起。不所縁
此失。故不相應諸法。問何縁不
倶有諸法。答極相近故。如籌霑取安繕
那藥於眼中。極相近故眼不見此亦
是。問何等名爲倶有諸法。答此隨轉色。
及此隨轉不相應行。西方諸師作是説
慧倶生諸蘊相續。自身攝者是倶有法。
彼説非理。所以者何。若爾眼識應不能
自身諸色。餘識亦爾。彼作是説。五識能取
自身中境意識不能。若爾意識應
一切境界便爲非理。復有餘過。苦法智忍
觀自身倶生諸蘊相續。若爾便爲
自諦境少分現觀。彼作是言。苦法智忍
自諦境少分現觀。亦無失。苦法智生
盡現觀故。如道法智忍自諦境。雖少分
現觀而無失。道法智生盡現觀故。彼言
理。所以者何。苦道現觀義各異故。謂欲界
繋見道所斷。一一邪見總謗一切法智品道
道法智忍。設*唯於一法智品道現觀者。
亦能總斷能謗邪見。況除自性相應倶有。餘
並現觀薩迦耶見。於五取蘊。執我我所。或
總或別。苦法智忍。若於自諦盡現觀
別縁薩迦耶見。爾時不斷不現觀彼所
執境故。薩迦耶見。若不斷盡彼爲上首
苦所斷諸餘煩惱。亦應不斷。若爾不
自諦眞現觀。若於苦諦現觀
集滅道亦應得。如是便無究竟解脱
此過故不苦法智忍。不
身倶生諸法。又若爾者。便與本論前説
違。如説。若縁此法苦法智忍。即縁
世第一法。世第一法既能總縁欲界
五蘊。苦法智忍何爲不能。是故應知前説
善。問補特伽羅何縁不知。答彼如兔角
得故。謂一切法無我有情補特伽羅。
命者生者能養育者。作者受者。*唯空行聚。
是故無補特伽羅。能知諸法
頗有一識了一切法耶。乃至廣説。問何
故作此論。答爲他宗己義故。謂或
執。識即是智唯長一字所謂毘字。爲
彼宗識與智其體各別。如契經言。智
相應識。或執六識各別所縁。如五識身所縁
各別。如是意識但縁法處。爲彼宗
意識縁十二處。如契經説。一切皆是意識所
縁。或有執智縁一切法識不爾。爲
彼宗識與智倶能總別縁一切法。或
執智縁自相共相。識唯縁自相。爲
彼宗智與識倶縁二相。或有執智縁
分不同分境。識*唯縁同分境。爲彼宗
智與識倶縁二分。或有執智縁三世境
及非世境。識*唯縁現在境。爲彼宗
智與識倶縁三世及非世境。或有執智通
五蘊及非蘊境。識*唯縁色。爲彼宗
智與識倶縁五蘊及非蘊境。或有執智縁
自相續及他相續。識*唯縁自相續。爲
智與識倶縁自他。或有執智縁内外
。識*唯縁外處。爲彼宗智與識倶
内外。或有執智縁有漏無漏。識*唯縁
。爲彼宗智與識倶縁二種。或有
智縁有爲無爲。識*唯縁有爲。爲彼宗
智與識倶縁二種。或有執智*唯是道支。
識*唯是有支。如犢子部。以契經説正見是
。支行縁識故。爲彼宗智與識倶
二支。但隨強説。或有執智與識不倶。如
譬喩者。爲彼宗智與識有倶時生
此因縁故造斯論
問何故此中智後説識。答是作論者意欲爾
故乃至廣説。有説。此是經論舊法。謂契
經説。尊者摩訶倶瑟恥羅。往詣尊者舍利
子所。先問。智者何故名智。後問識者何故
識。舍利子言。能知故名智能了故名識。
品類足論先説所知後説所識。先説智門
後説識門。達磨難提亦作是説。若於是處
智識轉。當知必有勝事成辦。故此亦於
智後説識。有説。倶是根本法故。謂一切清
淨品中智爲根本。一切雜染品中識爲根本
清淨品勝是故前説。有説。倶是上首法故。
契經説。明爲上首無量善法皆得生長
識爲上首諸雜染法皆得生長。諸善法勝是
故前説。有説。倶是所依趣故。如契經説。應
趣智趣識。又説。五根各別所行。各
別境界。意根於彼所行境界倶能領受。意根
皆爲彼所依趣。智依趣勝是故前説。有説。
倶是有所縁故。十二處中二有所縁。謂意
處法處。此中説智。即總顯有所縁法處。説
識即顯意處法處法多。是故前説。有説。此
中説心心所法故。謂若説智則總顯
心所法。若説識則顯心心所法多。是故前

頗有一識了一切法耶。答無。若此識生
切法非我。此識何所了。答不自性及
此相應倶有識法。此中破執。問答難通釋本
文等准前應説。問此中所説縁一切法。非
我行相。由何契經知是縁一切法非
我行相耶。答如契經説
    若時以慧觀 一切法非我
    爾時能厭苦 是道得清淨
此契經。知是縁一切法非我行相
問此經爲一切法非我行相。爲
苦諦非我行相耶。設爾何失。若説
切法非我行相者。云何復言爾時厭苦。若
苦諦非我行相者。云何説一切法
非我。有作是言。此經中説一切法非我
行相。問云何復言爾時厭苦。答此頌前半。
一切法非我行相。後半説苦諦非
我行相。有説。前半説修觀時。後半説現觀
。有説。前半説聞思修所成慧。後半*唯説
修所成慧。有説。前半説有漏慧。後半説
漏慧。如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有味無味。
耽嗜依出離依。墮界不墮界順取非順取。應
知亦爾。有説。前半説同相作意。後半説
相作意。有餘師説。此經但説苦諦非我
行相。問云何説一切法非我。答一切有
二種。謂一切一切。少分一切。此中但説少分
一切。餘處亦説少分一切。如世尊説。一切
熾然。非無漏法有熾然義。此中亦爾。此中
一切法非我行相。而餘經説。如
世尊説。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
靜。評曰。隨有經證。或無經證。然決定有
一切法非我行相。謂瑜伽師。於觀位
此行相。故此中説。問亦有空行相。能縁
一切法。此中何故不説耶。答是作論者意欲
爾故。乃至廣説。有説。應説而不説者。當
此義有餘。有説。非我行相其義決定。是故
偏説。謂空行相義不決定。以一切法有義
故。空約他性故。有義故。不空約自性故。
非我行相無不決定。以自他倶無我故。
此尊者世友説言。我不定説諸法皆空
定説一切法皆無我。問若非我行相。與空行
。倶能縁一切法者。此二行相有何差別
答非我行相對治我見。空行相對治我所見
治我見我所見。對治己見己所見。五
我見十五我所見。我行相我所行相。我執我
所執。我愛我所愛。我愚我所愚。應知亦爾。
有説。觀蘊非我。是非我行相。觀蘊中無我
是空行相。如蘊非我蘊中無我。觀界界
。觀處處中。應知亦爾。有説。於非有
非有。是非我行相。於有觀非有。是空行相。
有説。於無觀無。是非我行相。於有觀無。
是空行相。有説。觀自性空。是非我行相。觀
所行空。是空行相。有説。觀體不自在。是非
我行相。觀内無士夫。是空行相。是謂二種
行相差別。問何故有漏非我行相。縁一切
。無漏非我行相。*唯縁苦諦耶。答有漏
非我行相。非煩惱對治故。能縁一切法。無
漏非我行相。是煩惱對治故。不一切法
一切法順煩惱性故。有説。有漏非我行
相。非顛倒對治故。能縁一切法。無漏非我行
相。是顛倒對治故。不一切法。非一切
法順顛倒性故。有説。有漏非我行相。無分
齊縁故。若縁一切法。無漏非我行相。有分齊
縁故。不一切法。縁我見境非我故。
有説。有漏非我行相。修觀時勝故。能縁
切法。以修觀時觀一切法非我故。無漏
非我行相。現觀時勝故不一切法。以
現觀時但縁苦諦非我故。現觀位中別
觀諦故。由此因縁。有漏非我行相。能縁
切法。無漏非我行相。但縁苦諦。問有漏非我
行相。亦不一切法。以自性
相應倶有法故。云何乃言一切法。答依
多分説故無過。謂所縁者猶如大地。四
大海水。蘇迷盧山。太虚空量所。不縁者。猶
芥子大海一渧。妙高一塵。虚空蚊處。故
失。有説。以此有漏非我行相。二刹
那頃縁一切法。故作是説。非無漏非
我行相。雖多刹那。亦不一切法
説。有漏非我行相。一刹那頃。亦縁一切
所應。縁法自性。相應倶有諸法。非所縁故。
責。由此因縁。如是有漏非我行相。
一切法皆非我。而非顛倒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第九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智納息第二之二
問縁一切法非我行相。自體是何。答慧爲
。如自體我物相分。自性亦爾。已説自體
所以今當説問何故名爲一切法非我行
。答此慧行一切法起非我相故。名
一切法非我行相。界者此行相。唯欲色界
無色界中。亦有此行相而不一切法
後當廣説。地者此行相在七地。謂欲界未至
靜慮中間。及根本四靜慮。此則總説。若別
説者。聞所成慧。*唯在五地。謂欲界四靜慮。
思所成慧*唯在欲界。修所成慧*唯在六地
謂前説七地中除欲界。四無色地。亦有此行
。而不一切法。謂空無邊處。非我行
相。縁四無色。彼因彼滅。一切類智品道。及
四無色非擇滅。一切類智品道。非擇滅并一
切虚空無爲。或欲是一物。或欲
多物。此行相盡能縁。識無邊處非我行相。
上三無色。彼因彼滅。一切類智品道。及上
三無色非擇滅。一切類智品道。非擇滅并一
切虚空無爲。或欲是一物。或欲是多
。此行相盡能縁。無所有處非我行相。縁
上二無色。彼因彼滅。一切類智品道。及上二
無色非擇滅。一切類智品道非擇滅。及一切
虚空無爲。或欲是一物。或欲是多
。此行相盡能縁非想非非想處。非我行相。
非想非非想處。彼因彼滅。一切類智品
道。及非想非非想處非擇滅。一切類智品道。
非擇滅并一切虚空無爲。或欲是一物
或欲是多物。此行相盡能縁。有餘師説。
空無邊處非我行相。縁五地非擇滅。謂四
無色第四靜慮。餘如前説。乃至非想非非想
處非我行相。縁二地非擇滅。謂彼自地無所
有處。餘如前説評曰。應知此中前説
好。問何故無色地。無一切法。非我行
耶。答若地中有順決擇分。及彼加行相似
善根。彼地可一切法。非我行相。無
色不爾故彼地無。有説。若地中有行諦善
。彼地可是行相。無色不爾。有説。
若地中有現觀邊世俗智。彼地可
行相。無色不爾。有説。若地中有見道及見
道加行。彼地中有是行相。無色不爾。有
説。若地觀勝有此行相無色止勝故彼地
無。所依者。此非我行相。依欲色界身。初起
欲界身。行相者。作非我行相。所縁者。縁
一切法。念住者。是雜縁法念住。智者是世
俗智。三摩地倶者非三摩地倶。根相應者
三根相應。謂樂喜捨。問亦有善憂根能縁
一切法。何故此行相非彼相應。答互相違
故。謂此歡行相轉。彼慼行相轉。故不相應。
世者此行相墮三世。縁三世及離世。善不
善無記者。是善縁三種三界。繋不繋者。欲色
界繋。縁三界繋及不繋。學無學。非學非無學
者。是非學非無學。縁三種見所斷修所斷。
不斷者是修所斷縁三種。縁名縁義者。名
義倶縁。縁自相續他相續。非相續者。三種
倶縁。聞思修所成者。通三種。加行得。離染
得。生得者。可通三種。此則總説。若別説
者。欲界聞思所成非我行相。*唯加行得。
色界聞所成非我行相。可加行得
生得。云何可加行得。謂若此間於自共
善。修習者生彼便得。若不爾者生彼不
得。云何可生得。謂雖此間善修習已
若未彼終不得。生彼方得。彼聞所成
非我行相。必依此間所修加行。生彼得故。
色界修所成非我行相。是加行得及離染得。
亦可是生得。問若欲界沒。生第二靜慮
第二靜慮沒生初靜慮。彼得初靜慮非我行
不。答若先善修習者得。不爾者不得。乃
至生第四靜慮亦爾。問若欲界沒。生無色
。無色界沒。生初靜慮。彼得初靜慮非我
行相不。有説。不得。以極遠故。如是説者。
若先善修習者得。不爾者不得。乃至生
四靜慮亦爾。問若初靜慮沒。生第二靜慮
第二靜慮沒。生初靜慮。彼得初靜慮非我行
不。答若先善修習者得。不爾者不得。
餘地亦爾。問何等補特伽羅得此行相
但聖者。爲異生。有作是説。*唯聖者
得。非諸異生。如是説者。異生亦得。問異生
二種。謂内法外法。何等異生得此行相
是説。内法者得。非外法者彼著
故。不習空無我見。如是説者。外法異
生亦得此行相。然與内別。謂内法者。亦加
行得亦生得。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外法異生。*唯生得而不身成就。不
在前。以我故。問云何起非我行相耶。
答若生欲界。起欲色界非我行相。倶能縁
一切法。若生初靜慮。起初靜慮非我行相
不定者亦能縁一切法。定者*唯縁初靜
乃至有頂。起上三靜慮非我行相。亦*唯
能縁初靜慮乃至有頂。若生第二靜慮
第二靜慮非我行相。不定者能縁一切
。定者*唯縁第二靜慮乃至有頂。起
第三第四靜慮非我行相。亦*唯能縁
二靜慮乃至有頂。若生第三第四靜慮。如
理應説。若生欲界色無色界。起無色界非
我行相。縁法分齊如前已説。問欲色二界非
我行相。何者縁法多耶。答色界非我行相。若
不定者。所縁法與欲界等。若定者則所縁法
於欲界。謂不自隨轉色。欲界非我
行相。無隨轉色故。能縁一切色故。有説。
言有身念住。縁一切色受心。法念住
一切受心法。問此縁一切法非我行相
有漏無漏耶。答是有漏非無漏。所以
者何。有世俗非我行相。尚不一切法
順決擇分。何況無漏非我行相。能縁一切
耶。以此行相別諦縁故。如諸邪見尚無
一時縁二諦。況縁多耶。如所對治能對
治亦爾。問有漏非我行相。能斷煩惱不。答
斷。問若爾聖者何故起耶。答令根轉
利入聖道故。復次由四縁故聖者起之。一
現法樂住故。二爲本所作故。三爲
戲功徳故。四爲用聖財故。問此非我行
相。爲欣作意倶。爲厭作意倶耶。設爾何
失。若欣作意倶者。云何縁可厭法。若厭作意
倶者。云何縁可欣法。答應是説。欣作意
倶。問若爾云何縁可厭法。答彼瑜伽師。於
可欣法欣尚故。設於無量可厭聚中。有
一可欣則生欣樂。何況多耶。如銅錢聚上
一金錢。便於此聚總生欣樂。此亦如是。
故無
頗有二心展轉相因耶。乃至廣説。問何故
此論。答爲他宗己義故。謂或有
執。因縁無體。爲彼宗欲&K99;因縁實有體
。或復有執。一補特伽羅。有二心倶生。如
大衆部。爲彼宗一補特伽羅無二心
倶生。或有外道。引世現喩後爲前因。彼
是説。現見泉涌。後逼於前。令其涌泒。此
中後水爲前水因。如是諸法行三世時。未
來世逼令現在。現在世逼令過去。故
未來世爲現在因。現在復與過去因。爲
彼宗後法非前法因。若是因者。便
内外縁起諸法。違内法縁起者。謂應
無明。乃至老死縁生。父母因子。眼色
眼識。乃至意法因意識。又應羯邏藍因
頞部曇。乃至壯因於老。如是等違外法縁
者。謂應種子因芽。乃至花因於果。如
是等復有大過。謂應業而受果。受果
已方造業。其事云何。應先受苦樂異熟
後造善惡業。先得律儀不律儀果。後受
儀不律儀戒。先墮地獄後造無間。先作
後造彼業。先得無上正等菩提。然後乃
六到彼岸。若未業先受根者。應已作
業而便失壞。是則應解脱出離。是故不
後爲前因。由此因縁故作斯論。頗有
二心展轉相因耶。答無。所以者何。無一補
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倶生。又非後心爲
前心因。此中無者。即止撥無因縁實體。謂
二心展轉相因。然有餘法互爲因義
一補特伽羅等者。即止大衆部執。一補
特伽羅有二心倶生。一補特伽羅者。遮多補
特伽羅。非前者遮過去。非後者遮未來。此
則顯示一補特伽羅現在一刹那頃無
。有別誦言。非曾非當非現。一補特伽羅
二心倶生。此則顯示一補特伽羅三世。一
刹那頃皆無二心。又非後心爲前心因者。
此即止外道執後爲前因。顯示後法非
。此中倶依五因論故答言無。若
六因答言有。以能作因皆遍有故。
一補特伽羅等者。遮相應倶有因義。又
後心爲前心因者。遮同類遍行異熟因
。皆不遮者。謂能作因。如説二心無互爲
因義。如是二受二想。二思二觸。二作意二
勝解。二欲二念。二定二慧等。諸心所法二眼。
乃至二身等諸色法。二命根二衆同分等。心
不相應行法同類。皆無互爲因義
頗有二心。展轉相縁耶。乃至廣説。問此中不
先作此論。應先作此論。何故無一補特
伽羅。乃至廣説。所以者何。先説無一補特伽
羅。非前非後二心倶生。雖是説。而未
其因縁。故次應説。何故無一補特伽羅。乃
至廣説。而不先作是説者。有何意耶。答是
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説。有説。阿毘達
磨爲諸法性相故説。不其次第。但
法相。若先若後。倶不責。有説。論
二種。一根本論。二傍生論。此中頗有
。展轉相因相縁等者。是根本論。何故無
一補特伽羅等者。是傍生論。二根本論。理
先説。一傍生論理應後説。故此先説
頗有二心展轉相縁耶。乃至廣説。問何故作
此論。答欲疑者得決定故。謂前説無
心展轉相因。勿亦無二心展轉相縁
此疑。顯二心展轉相縁。復有説者。
撥無所縁縁體者。意顯所縁縁體性
實有。故作斯論
頗有二心展轉相縁耶。答有。如有心起無
未來。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乃至廣説。問
此中但應總答言。有不更説。如有等言
所以者何。如説若法與彼法所縁。此法
彼法。有時非所縁耶。答無。時非所縁故。
答雖總言有於義已足。而爲益諸弟子
。令明了故復重説。如有等言。如
心起無未來。心即思惟。此第二心者。謂
先起一刹那邪見。或*唯謗未來邪見聚。或
總謗未來有漏諸蘊後起第二刹那邪見
或*唯謗過去邪見聚。或總謗過去諸蘊。彼
二邪見。相應心展轉相縁。如邪見後生
彼謗無。如是邪見後生有身見。於
執我我所。邊執見計。斷常見取執。第一戒禁
取執。能淨疑猶豫貪染。恚憎慢自擧無明
不了。又邪見後或生正見。於彼起非常苦
空非我。因集生縁。是有是實是性是分。有
因有起。有處有事行相。或生無覆無記心
彼起非如理。非不如理行相。是名邪見
相應心與諸有漏心。展轉相縁。如邪見心
餘染汚心應知亦爾。此中且説邪見爲門。
同染汚故。如有心起有未來。心即思惟此
第二心。問何故復作此論。答前説邪見
心。與有漏心展轉相縁。今欲説正見心。與
有漏心展轉相縁。故作此論。謂先起一刹
那正見。或*唯於未來正見聚。或總於未來
有漏諸。起有行相。後起第二刹那正見
或*唯於過去正見聚。或總於過去有漏諸
。起非常等行相。如正見後生正見。於
非常等行相。如是正見後或生邪見。於
彼謗無有身見。執我我所。廣説乃至無明
不了。又正見後或生無覆無記心。於彼起
非如理非不如理行相。是名正見。相應心與
諸有漏心。展轉相縁。如正見心。無覆無記心
知亦爾。同不染故。如有心起無未來道
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問何故復作此論。答
前説邪見心。與有漏心。展轉相縁。今欲
邪見心。與無漏心展轉相縁。故作此論。謂
先起一刹那邪見未來道。後入正性離
。起苦忍苦智。或集忍集智。於彼過去邪見
。起非常苦空非我。因集生縁行相。如
二心展轉相縁。應知此中遮刹那流注
時分。不衆同分。不無始以來
刹那者。謂必無前刹那起邪見
。第二刹那即能入正性離生故。遮流注
者。謂必無一流注中。先起邪見聖道
後即能入正性離生。不時分者。謂初日
分時。起邪見聖道。中日分時。即能入
性離生。中日分時。起邪見聖道。後日分
時。即能入正性離生。夜三分亦爾。如是晝
夜半月月時年諸位皆悉不遮況衆同分。無
已來。如邪見疑無明。應知亦爾。同縁道
故。如有心起有未來道。心即思惟此起
二心。問何故復造此論。答前説正見心。與
有漏心展轉相縁。今欲正見心。與無漏
展轉相縁。故造斯論。謂先起一刹那正
。或*唯於未來無漏心。或總於未來無漏
諸蘊起有行相。後起聖道。或惟於過去正
見聚。或總於過去有漏諸蘊。起非常苦空非
。因集生縁行相。如是二心展轉相縁。應
知此中諸有欲*唯共相作意無間起
者。彼遮刹那。不流注等。遮刹那者。
此有未來道心行相。是自相作意故。諸有
二種作意無間皆起聖道者。彼亦不
刹那。如二知他心者。彼二心展轉相
縁。問何故復作此論。答前説自相續心。與
自相續心展轉相縁。今欲自相續心。與
他相續心展轉相縁。故作斯論。問此中説何
等二知他心者。彼二心互相縁耶。答此中説
根等地等道等。二知他心者。彼二心展轉相
縁。根等者。謂同利根中根軟根。地等者。
謂同依初靜慮。乃至同依第四靜慮。道等
者。謂同有漏。同無漏。同法智品。同類智品。
同學同無學。問彼二心云何相縁。答但縁
。非彼心所縁及能縁行相。若縁彼心所縁
及能縁行相者。則有自縁之過。問亦有餘
智倶心展轉相縁。何故但説他心智倶。答
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説。有説。應
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有餘。有説。此中但説
明了不雜易可知者。餘智不爾。問有多種
他心智。此中爲何者。答説加行得離染
得者。問何故不餘耶。答是作論者意欲
爾故。乃至廣説。有説。應説而不説者。
知此義有餘。有説。此中但説名義勝
者。謂加行得。離染得者。是修所成。通慧所攝
四支五支。勝靜慮果。有説。此智於境無
謬失。餘則不爾。是以不説。今因此文
焔海。如説。二心展轉相縁。應知受等諸心
所法相縁亦爾。又亦應部界善等諸心相
。部者。謂見苦所斷心。與見苦集修所斷
。展轉相縁。見集所斷心。與見苦集修所斷
。展轉相縁。見滅所斷。有漏縁心展轉相
縁。見道所斷。有漏縁心展轉相縁。見道所
斷。無漏縁心與無漏心。展轉相縁。應知無
漏心亦展轉相縁。修所斷心展轉相縁。修所
斷心與無漏心展轉相縁。應知修所斷心。
見苦集所斷心展轉相縁者。謂善無覆無
記。與無漏心。展轉相縁者*唯善。界者欲界
心。與欲色界及不繋心。展轉相縁。色界心
色無色界及不繋心。展轉相縁。無色界
心。與無色界及不繋心。展轉相縁。應
無色界心。與色界心展轉相縁者。謂空無邊
處近分。善等者。謂善不善無記心。各與三種
。展轉相縁。*唯除不善異熟。以彼*唯在
五識身故。餘無覆無記心。有展轉相縁義
又此中所説。邪見謗因謗果者。有四句差
。謂或依因謗果。或依果謗因。或不
因謗果。或不果謗因。依因謗果者。如
説。妙行惡行無果異熟。依果謗因者。如
説。一切士夫補特伽羅所受苦樂無
縁。不因謗果者。如説。無化生
有情。不果謗因者。如説。無妙行惡

問縁有四種。此中何故但説因及所縁。非
餘二耶。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説。有
説。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有餘。有説。
彼二亦在此所説中。謂若説因縁。應知已
等無間縁。如二心展轉爲因。亦無
心展轉爲等無間故。若説所縁縁。當知已
増上縁。如二心展轉爲所縁。亦有
心展轉爲増上故。何故無一補特伽羅。乃
至廣説。問何故復作此論。答爲他宗
己義故。謂或有執。等無間縁。體非實有。爲
彼意。欲實有等無間縁。或有執。一補
特伽羅二心倶生爲重遮彼顯*唯一心。有
説。此文是傍生論。前説無一補特伽羅。非
前非後。二心倶生。未所以。今欲之。故
斯論。何故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
倶生。答無第二等無間縁故。謂心心所法生
必依止等無間縁。既無第二等無間縁。故必
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倶生。此復應
問。何故無第二等無間縁。故復答言。有情
一一心相續轉故。謂有情心。法爾一一相續
而轉。無二無多。此是展轉更相答義。有説。
此文重答前問。謂先問言。何故無一補特伽
羅。非前非後二心倶生。今重答言。有情一
一心相續轉。謂一一有情由法爾力。但有
心相續而轉。所以者何。未來心聚。必由現在
和合故生。不和合則不生。現在但有一和
故。令未來心一一而起。猶如多人經
狹路。一一而過尚無二並。何況有多。又
牛羊圈門狹小一一而出。無二無多。如
是有情未來心聚。依現和合一一而生。設
現在世有多和合。爲開次者。則應一時有
多心起。但無此事故一一生。又由和合
先後故。假使先有修道和合。後見道者則
修道。先見道生但無此事故。先起見道
此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倶生
此義中復有分別。謂何故無一補特伽
羅。非前非後二心倶生。尊者世友説曰。於
一刹那身。*唯有一心。依彼轉故無二。
復次於一刹那命根*唯一心。依彼轉故無
二。復次於一刹那。唯有一類衆同分
。依彼轉故無二。大徳説曰。法生時和
合*唯一無二。不一和合有二果生故。
一刹那心*唯有一。復有説者。若有二心倶
。則應調伏。如今一心剛強&T014461;悷。猶
調伏況二心耶。若心不可調伏。則無得
解脱義。故一相續無二心倶。或有説者
若一相續二心倶生。則有雜染清淨。倶時起
過。謂一心雜染。一心清淨。如是則無
解脱理。又應一時生善惡趣。復次若一相
續二心倶生。何妨三。若有三者。應一時
三界異熟。是則界壞亦無解脱。復次若一
相續三心倶生。何妨四。若有四者。應
一時受四生異熟。是則生壞亦無解脱。復次
若一相續四心倶生。何妨五。若有
者。應一時受五趣異熟。是則趣壞亦無
。復次若一相續五心倶生。何妨六。
則應一時六識倶起。應一時取一切境界
復次若一相續六心倶生。何妨百。若有
百者何妨千。乃至何妨無數倶起。若爾
諸法從未來世。應一時生。於現在世一時
而滅。是則應未來現在。以未來現在
故説過去。未來現在無故過去亦無。若
三世則無有爲。若無有爲則無無爲。如
是則一切法皆無。是爲大過。是故無
心倶生。有餘師説。若一相續二心倶生。則
受等諸心所法亦二倶生。則一刹那應
十蘊。則有情壞。有情壞故所依身壞。所依
壞故則五部壞。五部壞故則對治壞。對治
壞故則遍知壞。遍知壞故沙門果等一切皆
壞。勿此過。故一相續無二心倶。問如
刹那有多心所。而無前過心亦應爾。尊者
世友説曰。心所雖多而與心同一。等無間縁
之所引起。如心是一受等亦一。故無過。
大徳説曰。心與受等一和合生。如心是一
受等亦一。故無過。復有説者。心與受等
一作意生。如心是一受等亦一。雖皆名
而體類各異。故無
問如前所説。等無間縁自體是何。答除
羅漢最後心心所法。諸餘過去現在心心所
法。是謂等無間縁自體。問何故阿羅漢最後
心心所法。非等無間縁耶。答彼心心所法。
若是等無間縁者。彼後應心心所法生。若
爾便無究竟解脱。有餘師説。彼亦是等無間
縁。彼後心心所法不生者。有餘縁故。非
彼爲礙。設當生者亦與作縁。猶如意根意
界意處。彼不是説。所以者何。等無間
縁依作用立。若法與彼法等無間縁
法無有情。無呪術藥物等。能爲
彼不生。意根界處。依根相故立。雖
後識不生。而有根等相故。得根等問何
故阿羅漢最後心有意根等相而無等無間
縁相耶。答意根界處。不必觀於後法。故立
觀心所等。亦得名故。等無間縁。觀後法
後不生故。不説爲縁。復次不生法中。有
意識相。故最後心是意根等。不生法中無
無間相。以雜亂住故。是以最後心等。不
等無間縁。問等無間縁。以何爲相。答體即
是相。相即是體。不離體別求其相。尊者
世友説曰。能開避義。是等無間縁相。復次
與次第義。是等無間縁相。復次與作用義。是
等無間縁相。復次能生心義。是等無間縁相。
復次能引發心義。是等無間縁相。復次能
覺心義。是等無間縁相。復次能令心相
義。是等無間縁相。大徳説曰。能引生無
間心義。是等無間縁相。尊者婆末羅説曰。
能令未已生心續已生心義。是等無間縁相。
阿毘達磨者説曰。能令各別自相法無間生
義。是等無間縁相。各別自相法者。謂受想
等心所。及心自相各別。倶時而生無容有
二。有餘師説。令相似法無間生義。是等無
間縁相。已説體相。所以今當説。問何故名
等無間縁。答此縁能引等無間法。是故名
等無間縁
問前後刹那。諸心所法。或多或少。云何名
等。如欲界心所多非色界。色界心所多非
無色界。善心所多非不善。不善心所多非
無記。有漏心所多非無漏。如何可此縁
能引等無間法耶。答依事等説。不依數
。故無過。若一心中。有一想二受等者
等。以一心中受等心所隨所應生
各*唯有一。是故名等。問爲心但與心。受
等但與受等。作等無間縁。爲爾耶相似
相續沙門説曰。心但與心作等無間縁。受等
亦爾。各與自類作等無間縁。彼不
。所以者何。若必爾者。應善心還生善心
不善心還生不善心。無記心還生無記心。貪
心還生貪心。恚心還生恚心。癡心還生
。如是便無究竟解脱。又諸心所。或少或
多。少生多時。便應縁闕。多生少時。便應
果減。如是則一心聚中有縁生。有
縁生。有縁者。有縁者。又無漏心
聚應無縁而生。應是説。心與心亦與
受等。受與受亦與心等。作等無間縁。餘心
所亦爾
問爲心與心。作近等無間縁受等。受等
受等。作近等無間縁心等。爲
耶。相似相續沙門説曰。心與心作近等無間
受等。受等與受等。作近等無間縁
心等。彼不是説。所以者何。前已説
能開*避義是等無間縁相。開*避義中。無遠
故應是説。前生心聚與後生心聚。作
等無間縁。無差別。如豆等聚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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