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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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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多心。如是説者。彼法亦是世第一法若
彼法非世第一法。便與智蘊所説相違。如
説若有未曾得道現在前時。修餘未來彼種
類道。若執彼非世第一法。云何名爲彼種
類道。問彼不等無間縁。如何可
第一法。答彼雖等無間縁。而能隨順
起得故。譬如苾芻與僧欲法。謂如僧衆
布灑他時。有諸苾芻衆。由與欲
故得布灑他。諸餘僧事亦得成立。如是未
來所修種類。雖等無間縁。而起
得顯相隨順。設彼不顯相順得。此不
等無間縁。此能爲縁由彼順力。彼於
不礙力強故。問若彼亦是世第一法。
此中本論何故不説。答應説而不説者。當
知此義有餘。復次若有能作等無間縁。此
中即説。彼不等無間縁。是故不説。復
次若行世者此中説之。彼不世是故不
説。復次若能取果與果此中説之。彼不
取果與果。是故不説。復次若因長養得
亦在身者。此中説之。彼雖長養得而不
身。是故不説。復次若有勢力能修未來
此中即説。彼無修力故不之。復次若心
彼因彼心此果。此中即説彼法爾。故不
之。復次若法酬因。亦能取果在身縁境
此中即説。彼法不爾故不之。復次若具
二修此中即説。彼唯得修無行修義。故不
之。復次若有作用此中説之。彼無
。是故不説。問若爾何故此後文説世第一
法非多心耶。答彼説現世有作用者。唯有
一心一切。若説一切實有多心。未來
世中有多品類種類同故。雖所修尚得
名爲世第一法。況所修者而非是耶。故有
問言。頗有相應世第一法而不苦法智
等無間縁耶答有。謂即未來所修種
類。問世第一法。隨轉色心不相應行。爲是世
第一法不。有是説。彼非世第一法。由
言若心心所法。爲等無間正性離生
是謂世第一法。彼不等無間縁。是故
世第一法。如是説者。彼法亦是世第
一法。問彼既不等無間縁。云何得
第一法。答彼雖等無間縁而能隨順。
彼與此心心所法。一起一住一滅。一果一
等流一異熟。極親近故。問若爾此中何故不
説。答應説而不説者。當此義有餘。復
次若法能作等無間縁。此中即説。彼法不
爾。故不之。復次若法因長養得而有
。此中即説。彼法不爾。故不之。復次若
法相應。有所依行相。有所縁警覺
此中説之。彼法不爾。是故不説。故有問言
頗有現在世第一法苦法智忍等無間縁
耶。答有。謂此隨轉色。心不相應行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二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三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二
問已知世第一法。隨轉生住老無常。亦是世
第一法。彼得爲亦是世第一法不。設是或非
倶有何失。若彼得亦是世第一法者。得
已。順決擇分應重現前。若彼得非世第
一法者。何故沙門果得。是沙門果。而世第一
法得。非世第一法耶。答彼得定非世第一
。得聖果已。順決擇分不重起故。問何故
沙門果得。是沙門果。而世第一法得。非世第
一法耶。答沙門果成就所顯故。沙門果得是
沙門果。世第一法等無間縁所顯。彼得既非
等無間縁。亦不隨順彼生等。故彼得非
世第一法。煖頂忍得。亦非煖等聖已
重現前故。有作是説。彼得亦是世第一法。
問若爾得聖果已。順決擇分應重現前。答
彼一分現前亦無過。謂相應者不重現
。不相應者有重現前。煖頂忍得亦復如
是有餘師説。彼倶起得亦是世第一法。後
起者非故無前失。煖等亦爾。評曰。若彼倶起
若後起得。一切皆非世第一法。種類同故。
煖等亦爾。是故初説於理爲善。問何故世第
一法。生住老無常。亦是世第一法而得非耶。
答生等與彼同一果。相隨行不相離。常和合
前無後。相與所相嘗相離。由此亦
是世第一法。得與彼法不同一果。不相隨
行。性相離不和合。或前或後。得與所得
時相離。譬如樹皮或時離樹。是故得非世
第一法。煖頂忍得亦復如
問世第一法爲幾念住。答現在唯一。雜縁法
念住未來具四。似見道故。問世第一法爲
幾縁。答爲四縁。謂因等無間所縁増上縁。
因縁者。謂與彼相應倶有同類等法爲
因縁等無間縁者。謂與苦法智忍爲
無間縁。爲所縁縁者。謂與能縁此心心所
法爲所縁縁爲増上縁者。謂除自性。與
一切有爲法増上縁。問世第一法有
。答有四縁。有因縁者。謂此相應倶有
類等法。有等無間縁者。謂已生増上忍。有
所縁縁者。謂欲界五蘊。有増上縁者。謂除
自性餘一切法
問文雖説義必應有。云何出世第一法
耶。答苦法智忍是。謂此能持一切聖道故。
有餘師説。金剛喩定是。謂此能得一切結盡
遍知果故。有作是説。初盡智是。謂此能持
一切無學法故。或有説者。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是。謂一切有爲法中此最勝故。復
説者。涅槃界是。謂於一切有爲無爲法
此最勝故。有説。阿羅漢最後聖道刹那
是。謂如異生位最後刹那心世第一法
是阿羅漢最後刹那無漏心。名出世第一
。有説。阿羅漢最後心是。謂如異生位最
後心是世第一法。如是阿羅漢最後心。是出
世第一法。評曰。彼不。説以阿羅漢
最後心非出世法故。此諸説中初説爲善。
此能任持一切聖道
何故名世第一法。乃至廣説。問何故作
。答前雖世第一法自性。而未彼立
名因縁。今欲説故。譬如人世稱最勝。理
彼立名因縁。爲族姓。爲色爲力富
貴眷屬名最勝耶。此亦如是故作斯論。何
故名世第一法。答如是心心所法。於餘世
間法。爲最爲勝。爲長爲尊。爲上爲妙。
故名世第一法。此心心所。於餘世法
都勝故説名第一。爲分勝故名第一耶。
設爾何失。若都勝故名第一者。此豈能勝
現觀邊世俗智。然現觀邊所修世俗智。是
見道眷屬隨屬。見道慧力殊勝。此法不爾。又
此豈勝雜修靜慮。然彼等至及所感生。不
異生。此法不爾。又此豈勝初盡智時所
修善根。然修彼時離一切障所依清淨。此
法不爾。又此豈勝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
相。三三摩地。然彼尚能厭惡聖道。況於
。此法不爾。若分勝故名第一者。煖頂忍
等應亦名第一。各勝彼彼下位善根故。有
是説。此法都勝故名第一。然約能開聖
道門説。非一切。謂現觀邊世俗智等。雖
前所説勝事。然皆無力開聖道門。此
法獨能。是故都勝。或有説者。此法於餘一
切事勝故名第一。謂現觀邊世俗智等。所有
勝事皆由此成。所以者何。彼諸勝事若無
法開聖道門。體尚不修。況有勝用。要由
聖道門。方修彼體乃有勝用。彼諸勝
事既由此成。故此於餘一切事勝。有餘師
。此法分勝故名第一。問若爾煖等應
第一。各勝彼彼下位善根故。答彼於
分中倶非最勝故。謂世善法總有二分。一
異生。二依聖者。世第一法。雖聖者世
俗智等最勝。而於異生所得靜慮。無
量解脱。勝處遍處乃至所得第一有思及不
淨觀。持息念諸念住。三義觀七處善。煖頂
忍中。皆悉最勝。煖等不爾。故此獨稱世第
一法。問此何義故名第一耶。答此最勝故。
能引第一故。得第一果故。趣第一性故。
是第一義。有作是説。此能摧伏第一有故
是第一義。有餘師説。此是異生最後心故。
高幢頂更無上。是第一義。
問此中所説爲最爲勝。爲長爲尊爲上爲
妙。有何差別。或有説者。無有差別。皆是
述第一義故。復有説者。亦有差別。且名
則差別。謂此名最。乃至名妙。復次對諸善
亦有差別。謂此對聞所成名爲最。對
所成名爲勝。對不淨觀持息念念住等名爲
長。對煖名爲尊。對頂名爲上。對忍名爲
妙。復次約所依地亦有差別。謂此依未至
名爲最。依初靜慮名爲勝。依靜慮中
間名爲長。依第二靜慮名爲尊。依第三靜
慮名爲依第四靜慮名爲妙。復次依
不同。亦有差別。謂此至邊頂故名爲最。上
品攝故名爲勝。作吉祥故名爲長。體昇進
故名爲尊。性堅牢故名爲上。滿所願
名爲妙。復次體用有異。亦有差別。謂此
能作苦法智忍等無間縁。故名爲最。超
一切異生善根故名爲勝。映奪一切世俗善
。故名爲長。能勝徳。故名爲尊。無二
分故名爲上。似無漏故名爲妙。復次相用
異。亦有差別。謂是異生最後心。故猶如
樹端名爲最。能開聖道門。故名爲勝。根猛
利故名爲長。以一切順決擇分此最上
故名爲尊。折伏一切煩惱。故名爲上。
愛果故名爲妙。有餘師説。如是六句。以
後釋前。故有差別。謂此最故名第一。勝故
最。長故名勝。尊故名長。上故名尊。妙故
上。由此故名世第一法
復次如是心心所法。爲等無間。捨異生性
聖性。捨邪性正性。能入正性離生。故
世第一法。捨異生性者。謂此心心所法
能捨異生性。問誰正能捨異生性耶。爲
第一法苦法智忍。設爾何失。若世第一法
正能捨異生性者。云何住彼能捨彼耶。若
苦法智忍正能捨異生性者。此在何位。爲
生時捨。爲滅時捨。若生時捨者。云何未來能
所作。若滅時捨者。彼性已捨。復何所捨。
是説。世第一法。正能捨異生性。問此
既是異生法。云何住彼而能捨彼。答住
彼亦無過。如調御者乘象調象。乘馬
調馬。乘船御船。乘車御車。如勝怨士昇怨害
。如樹人昇樹*伐樹。世第一法亦復
是。依異生性而能捨之。或有説者。苦法
智忍正能捨異生性。謂正生時捨異生性
正滅位能斷欲界見苦所斷十種隨眠
燈生時發明破闇。滅時燒炷熱器盡油。
問云何未來能有所作。一法二用。理豈應
然。答於義無違許亦何失
謂一切法。能於未來作用者。總有三類
一者内法。如苦法智忍。二者外法。如日等
光明。三者内外法。如諸生相。一燈多用世
共知。苦法智忍二用何失。有餘師言。世
第一法苦法智忍。更互相資捨異生性。謂
世第一法。與異生性恒相違。而力劣故
獨捨。由此引生苦法智忍。共相助力
異生性。譬如羸人依因健者。更相助力
能伏怨家。由此因縁。世第一法如無間道
苦法智忍如解脱道。捨異生性。是故世第一
法。與異生性成就得倶滅。苦法智忍。與
生性成就得倶生。得聖性者。謂此心心
所法。能得苦法智忍。以能任持一切聖法
故且説彼以爲聖性。又餘聖道雖亦聖性
。然非此所得故不之。有説。見道皆是
聖性。有餘師説。一切聖道皆是聖性。若不
爾者。修道無學道中應就聖性。是則
名爲聖者。問世第一法。唯能引得苦
法智忍。於苦法智尚不得。況能得餘。云
何乃言此得聖性。答一切聖道能成聖者
皆名聖性。種類同故世第一法得彼一分。亦
名爲得。如燒衣
邪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捨三種邪性
一業邪性。二趣邪性。三見邪性。業邪性者。謂
五無間業。趣邪性者。謂三惡趣。見邪性者。謂
五顛倒見。問於此位中。業趣邪性先不
。道類智時。捨見邪性。乃得究竟。如何可
説此位能捨三邪性耶。答由三縁故此位
捨。一由不作故名捨。謂業邪性。二由
故名捨。謂趣邪性。三由不行故名捨。
謂見邪性。問増上忍時三縁已具。何故此位
乃説邪。答今破彼依故説彼。問何
彼依。答無覆無記異生性。是謂諸煩惱依
異生性。害諸有情。令生死諸苦故。
師子王。依止無覆無記窟穴。能害種種
傍生等類。世第一法。能捨彼依異生性
故。説名彼。有餘師説。苦法智忍。是彼對
治。世第一法。引之令生。故説彼。問業
趣邪性是修所斷。苦法智忍如何能治。答苦
法智忍。能爲五種對治。謂捨斷持不作不往
對治。捨對治者。謂此能捨異生性故。斷對
治者。謂此能斷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故。持
對治者謂此能持一切後位諸聖道故。不作
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五無間故。不
往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三惡趣故。
正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得苦法智忍
能任持一切正法。故且説彼以爲正性。又
餘聖道雖亦正性攝。然非此所得故不
之。有説。見道皆是正性。有餘師説。一切聖
道皆是正性。若不爾者。修道爲學道中。應不
就正性。是則不聖者。問世第
一法。唯能引得苦法智忍。於苦法智尚不
得。況能得餘。云何乃言此得正性。答
一切聖道離顛倒故。皆是正性。種類同故。
世第一法得彼一分亦名爲得。如

能入正性離生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入
。問一切聖道。皆是正性亦是離生。何故此
中獨説見道。答一切煩惱或諸貪愛。令諸善
根不成熟。及令諸有潤合起過。雖皆名
生而見所斷。於此所説生義増上。見道能
畢竟對治。是故見道獨説離生。諸不正
見。要由見道。能畢竟斷故名正性。世第一
法無間引起。故説能入正性離生復次一切
煩惱或諸貪愛。能令善根不成熟。及令
諸有潤合起過。皆名爲生。見道起已摧
勢力。令復爲増上生過。由此見道獨名
離生。入正性言義如前説。由此義故尊者
妙音作是説。諸有情類善根成熟能入
。是故見道名爲離生。復次見所斷惑。令
諸有情墮諸惡趣諸劇苦。譬如生食久
身中能作種種極苦惱事。是故此惑説名
生。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入正性言。亦如
前説。復次有身見等剛強難伏。如&T014461;
故説名生。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入正性言
亦如前説。復次此中生名顯異生性。能起
暴惡諸惑業故。見道捨彼故説離生。餘如
前説。復次見修所斷諸煩惱聚。展轉相助
無窮生。見道起已摧彼勢力。令能招
無窮生過。是故見道獨謂離生。餘如前説
復次異生身中。煩惱惡業極不調順。故説爲
生。諸瑜伽師於此淪沒。見道拔彼置聖位
。故名離生。餘如前説。復次見所斷惑。猶
根栽。生無窮過。見道永拔。故名離生
餘如前説。有餘師説。此文應入正性決
。所以者何。謂於此時不定聚出入
定聚故。復次行者爾時捨邪定聚所依異生
正定聚所依見道。是故名爲入正性
決定。復次行者爾時捨五同分八同分
五同分者。謂諸異生所有同分。依彼能造
五無間故。八同分者。謂諸聖者。所有同分
彼能得四向果故。彼於爾時邪定分
正定分。是故名入正性決定。復次所
見道非邪定聚。故名正性。非不定聚故名
決定。有是言。此聲顯入正性任持。以
尼夜摩聲亦顯任持義故。如牛馬等。所防
飤處。任持彼類放逸。諸瑜伽師亦復
是。住見道已終不放逸故。説世第一
入正性任持。譬喩部師作是説。此
聲顯入正性離繋。以夜摩聲。亦顯繋義尼
謂遮止亦顯離義。一切聖道永離繋縛。名
夜摩。餘如前説。聲論者言。此聲顯入正性
不往。以夜摩聲亦顯往義尼。謂遮止亦顯
不義。諸瑜伽師。得聖道已。畢竟不不善
士趣。是故聖道名尼夜摩。餘如前説。或有
説者。此文應言入正性如理。一切聖道。與
理相應。故名如理。餘如前説。復有説者。此
文應言從平等位於正性。平等位即是
世第一法時。正性言顯示苦法智忍等。世第
一法。能從自位於見道。故名爲入。問諸
平等者。亦正性耶。答此應順後句。謂諸
正性皆是平等。有是平等而非正性。此體
即是世第一法。問何故世第一法。是平等
正性耶。答無始時來。心心所法。由諸煩
惱惡行倒見所惱亂故成不正直。世第一
法。伏除彼故令心心所轉成正直。故名
。然是有漏有隨眠故不正性。復次佛及
獨覺聲聞種姓。同於此位。住上上品。故名
平等。餘如前説。復次現行等故。説名平等
謂諸行者於此位中。皆一刹那而現行故。復
次世第一法。處在中位。如稱繩故名
。如稱稱物繩懸其中。若輕重有偏則低
昂不等。世第一法亦復如是。處在聖者異
生中間若苦法智忍已生。則偏住聖者品。若
増上忍正滅。則偏住異生品。是故唯此是平
等位。問爾時猶是異生位攝。何故乃名住平
等位。答爾時雖在異生位中。而背異生
求聖位。故名平等。餘則不然。復次世第一
法與苦法智忍。有四事等故。名爲平等。一
者地等。謂依此地苦法智忍。即依此地
世第一法。二者根等。謂若苦法智忍。與
相應。世第一法相應亦爾。三者行相等。
謂若此行相苦法智忍。即此行相世第一法。
四者所縁等。謂若縁此境苦法智忍。亦
即縁此境世第一法。尊者世友作
。有誦名入正性離生。謂諸聖道永滅
故名正性。離隔生故復名離生。謂無始
來見修所斷二分煩惱展轉和合。作諸惡事
性剛強故説名爲生。見道起已斷彼一分
彼展轉永乖離故。世第一法爲此一分等
無間縁故名爲入。有誦名入正性決定。謂
見道位無漏相續。必無餘隔故名決定
位不然。餘如前説
世第一法。當言欲界乃至廣説。問何故作
。答雖已説彼立名因縁。而未別在
界繋今欲分別。如人言勝已説勝因。而未
彼所居國邑。此亦如是故作斯論。復次
他宗差別執故。謂大衆部執。世第一
法通欲色界繋。所以者何。彼謂若地有現觀
邊諸世俗智。此地即有世第一法。若犢子
部執。世第一法通色無色界繋。所以者何。
彼謂若地有諸聖道。此地即有世第一法
若化地部執。世第一法通三界繋。所以者
何。彼謂若地有盡智時。所修善根。此地即
世第一法。若法密部執。世第一法通三界
繋及不繋。所以者何。彼謂是世第一法既
世故通三界繋。名第一故亦通不繋。即
彼部中復有別執。世第一法非三界繋
不繋。所以者何。彼謂如是世第一法。
第一故非三界繋。以世故亦非不繋
是他宗別執示己宗故作此論
世第一法。當欲界繋色界繋無色界繋
耶。答應色界繋。此即顯示世第一法唯
色界繋。雖此言而更應其所以。何故
此法不欲界繋耶。答非欲界道
蓋制纒。令欲界纒不復現起。乃以色界
能斷蓋制纒。令欲界纒不復現起。若以
欲界道能斷蓋制纒。令欲界纒不復現起
是世第一法。應欲界繋。然非欲界
能斷蓋制纒。令欲界纒不復現起。乃以
色界道能斷蓋制纒。令欲界纒不復現起
是故世第一法。不欲界繋。此中斷
制不復現起言。顯示畢竟斷制不起義。以
欲界道畢竟斷蓋制纒令復起。是
故無世第一法。色界不然故於彼有。問
何故欲界。無畢竟斷制不起道。而色界有
耶。答欲界非定地。非修地。非離染地。是故
畢竟斷制不現起道。色界是定地。是修
地是離染地。故有此道。復次欲界。不善根強
善根弱故無此道。色界善根強無不善根。故
此道。復次欲界不善勝因長養。善不
故。色界善法勝因長養。無不善故。復次
欲界不善如主有力。善法如客無勢力故。
色界善法如主有力。無不善故。復次欲界
不善能斷善根。善不爾故。色界善法斷
善根。無不善故。復次欲界威儀不相敬難
夫妻故。色界威儀共相敬難如母子故。
復次欲界威儀無忌憚。譬如王子與
者子。同囹圄故。色界威儀有忌憚。譬如
王子與執惡子。同囹圄故。復次欲界善根。
欲界惑。必同一縛無力斷彼。如人被
縛不自解況能害他。此亦如是。色界
善根與色界惑。有不同縛地有別故。尚
能斷自界況不斷下復次欲界善根必
欲界愛所染著永棄。如人親友
劣不捨。色界善根。有非色界愛。所染著
地有別故。於自界愛尚能永斷。況不
下地諸愛。復次以有漏道煩惱時。欣
修自地斷於下。欲界無下可厭斷故。
能畢竟斷制不起道。色界有下可
故。得能畢竟斷制不起道。有餘師説
此中斷制不起言。顯示暫時斷制不起義
欲界道尚不暫時斷蓋制纒令
。況能畢竟。是故無世第一法。色界
然。故於彼有暫時斷制不起。畢竟
斷制不起。如是有片無片。有影無影。有隨縛
無隨縛。摧枝幹根本。伏纒垢隨眠
知亦爾。問欲界可畢竟斷制不起道
豈亦無暫時斷制不起耶。答雖此道
而不信。所以者何。以不堅牢不久住不
流注。非増上不相連續。不久隨轉。心於
所縁速取速捨。無勝勢力伏諸煩惱。故不
正性離生。如池水上有浮萍等。蝦蟇
小石投擲其中。雖初暫離後即隨合。如
欲界。雖暫時斷蓋等道。而不信。廣説
前。於色界中。非唯有彼畢竟斷制不現
起道。而亦有彼暫時斷制不現起道深可
。所以者何。以彼道堅牢。久住流注増上。
相連續久隨轉。心於所縁速取捨。有
勝勢力伏諸煩惱。故能趣入正性離生。如
池水上有浮萍等。龍象大石投入其中。經久
離散。難還合。如是色界亦有暫時斷蓋
等道。而可保信。廣説如前。是故應知欲界
斷蓋等道。色界不爾。由此應言世第
一法唯色界繋。非欲界繋。問世第一法。不
斷結。何故乃言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
纒。令欲界纒不復現起。如是世第一法。應
欲界繋等。答世第一法。雖斷結而此
善根勝妙第一。在深遠處。宜應彼能斷
結道。同在一地。是故應此道之。復次
世第一法。引生見道定與見道同在一地
見道既能斷諸煩惱。故斷結道可此證
復次世第一法。既於欲界極生厭患。應
能治欲界惑道。同在一地。故可彼。證
法有。問若爾世第一法唯應未至地。唯未
至地能斷欲界諸煩惱故。上地應無。答對
治有二種。一斷對治。二厭壞對治。未至地。
欲界二對治。上五地於欲界
對治。而有厭壞對治故。彼亦有世第一法
尊者妙音作是説。色界六地於欲界惑
皆得具有二種對治。上五地道非能斷。
未至地先已斷故。雖斷力而無
斷。譬如六人。同一寃家。而共議言隨於何
。獲者便害。於中一人先獲之。其餘五
人雖害力而無害。又如六人各持
。相與次第入一闇室。初燈入時諸闇皆破。
餘雖力無闇可除。又如日光初中後分
皆與夜闇相違。日初出時。破闇皆盡。
餘雖有力闇可破。如是六地。於欲界惑
皆能斷。廣説如前。問云何得知。色界六
地。於欲界惑二對治。彼作是言。依上五
見道者。於欲界斷分別作證。別起無
漏離繋得故。若上五地於欲界惑。無斷對
此事應無。評曰。不是説。彼於
欲界煩惱畢竟。無能斷者故。誰言彼地
無漏得。於欲界斷分別作證。而復引
此義耶。是故前説於理爲善。問因論生
論。世第一法。何故不諸煩惱。答世第
一法彼於爾時善根微小。法身未長而有
威勢。以善根微小法身未長故不惑。
威勢故不煩惱之所摧伏。如師子
子身小未長而有威勢。以身小未長故不
獸。有威勢故不諸獸之所侵害
或有言。世第一法唯一刹那故不能斷。
問苦法智忍亦一刹那云何能斷。答苦法智
忍。雖一刹那而有相續起故能斷惑。世第
一法無是事故不斷。有餘師言。世
第一法。加行道攝故不斷。要無間道方能
斷故。於此義中復有分別。問何縁世第一
法。唯在色界繋耶。答以彼色界能爲三道
三地三根等無間縁。又能引發初法智品次
類智品。餘界不然。故世第一法唯是色界繋。
問世第一法何縁定非欲界繋耶。答欲界非
定界修界離染界。要定界修界離染
界。乃有世第一法故。復次欲界是卑賤界是
麁重界是下劣界。要尊勝界。細輕界。勝妙界。
乃有世第一法。復次若世第一法是欲界繋
者。便有能縁自性過故。謂彼若是欲界繋
者。爲自性。爲縁。若縁自性
理失。自性不自性故。若不縁便
本論。如後文説。若縁此法苦法智忍
即縁此法世第一法。苦法智忍。遍縁
界五蘊境。此亦應然。是故世第一法。決
定非欲界繋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三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四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三
何故此法。不無色界繋耶。答入正性
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爲苦。後合現觀色無
色界苦爲苦。聖道起先辨欲界事。後合辦
色無色界事。若入正性離生。先現觀無色界
苦爲苦。後合現觀欲色界苦爲苦。聖道起
先辦無色界事。後合辦欲色界事。如是世
第一法。應無色界繋。然入正性離生。先
觀欲界苦爲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
苦。聖道起先辨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
界事。是故世第一法。不無色界繋
此中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爲苦。後
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爲苦者。謂見道中。先別
觀欲界苦諦苦行相。後合現觀色無
色界苦諦苦行相。問見道位中。具觀
。何故但説苦諦耶。答見道位中。先觀
苦諦。以相麁顯。是故偏説。問四種行相。皆
現觀苦。何故但説苦行相耶。答理應具説
而不説者。當知此中是有餘説。有説此文
但應是説。先現觀欲界苦。後合現
色無色界苦。不言爲苦。而復言爲苦者
何意耶。答四行相中。苦最居首故且説
顯餘三。有説以苦行相久遠所傳。過去
如來應正等覺。皆於諦首苦名故。有
苦行相唯屬苦諦故偏説之。非常行相
通屬三諦。空非我行相屬一切法故。有説
此苦行相。能違諸有能棄生死。勝餘行相
厭心故。乃至嬰兒雖種種上妙飮食
適欲食時有人語言。此食有苦即便棄捨。
是故偏説。有説以苦行相信受。謂内
外道老少愚智皆信有苦。是故偏説。有説苦
相麁顯易智知纔説即了。是故偏説。如
智於所知。覺於所覺。行相於所行。根於
。能縁於所縁。應知亦爾。問何故行者。見
道位中。先現觀欲界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
耶。答麁細異故。謂欲界苦麁易觀察
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細難觀察故後
現觀。如習射人先射麁物後射毛端。此亦
是。問若爾色界苦麁無色界苦細。何故
行者倶時現觀。答以觀行者。於定不定二界
差別現觀故。謂欲界苦不定界攝故別現
觀。色無色界苦倶定界攝故合現觀。如定不
定界。修不修界離染不離染界。應知亦爾。
説欲界苦於觀行者。現爲逼惱猶如
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於觀行者。則
是故後現觀。有説欲界苦是觀行者現
所執受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則不
故後現觀。有説欲界苦於觀行者現生
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不爾故後現觀。
有説欲界苦行者現見故先現觀。色無色界
苦不爾故後現觀。問若色無色界苦不
者。行者云何於彼現觀。答現見有二種
一執受現見。二離染現見。彼觀行者於
欲界苦二現見。於色無色界苦但有*離
染現見。猶如商人有財兩擔。一自擔之。二
使人擔。於自所擔。具二現見。謂輕重現見
及財物現見。於他所擔唯有一種財物現
。此亦如是。有説欲界苦近故先現觀。色
無色界苦遠故後現觀。如近遠與身倶不
身倶。在自身他身亦爾。有説欲界
苦有三種。謂善不善無記故先現觀。色無色
界苦。但有二種。謂善無記故後現觀。有
觀行者將入聖時。必成就欲界異生性
就色無色界異生性。現觀法爾於
就者先起。於不成就者後起。有説見欲界
時斷二種結。謂不善無記故先現觀。見
色無色界苦時唯斷無記結故後現觀。如
不善無記有異熟無異熟。生二果生一果。
無慚無愧相應無慚無愧不相應。當知亦爾。
説如異生位。謗苦諦時。先謗欲界苦
後謗色無色界苦。今入聖位苦諦時。亦
先信欲界苦。後信色無色界苦。如謗信
悟疑決。應知亦爾。是故於欲界苦先別現
觀於色無色界苦後合現觀
聖道起先辦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界事
者。謂見道中。先別辦於欲界所應作事後合
於色無色界所應作事。問現觀辦事。有
差別。有是言。此無差別現觀即是所辦
事故。故有説者。亦有差別且名即差別。謂
此名現觀。此名辦事。復次通達所縁是現
觀。斷諸煩惱是辦事。復次現觀者謂智現
觀。辦事者謂事現觀。復次現觀者謂智遍知。
辦事者謂斷遍知。如智遍知。斷遍知智作
證。得作證明解脱道道果。應知亦爾復次
現觀者。謂無間道所作。辦事者。謂解脱道
所作。如無間道所作。解脱道所作。斷繋得證
離繋。得過失功徳。出下賤勝妙
無義有義。盡愛膏油無熱樂。應
知亦爾復有説者。刹那是現觀。相續是
事。如刹那相續入數。入應知亦爾。若入
性離生等者。反擧非理成是義。問如
色界苦非先現觀。而世第一法是色界繋。如
是於無色界苦。雖先現觀。何妨世第一
法是無色界繋。答以色界中有遍縁智。能
自地及縁上下。故於色界苦。雖先現
而世第一法。得是色界繋。無色界中無
遍縁智。雖自上而不下。故世第一法
無色界繋
復次入無色定。除去色想。非除色想能知
欲界。若縁此法苦法智忍。即縁此法
世第一法。問此中復次理不説。應但説
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説。所以者
何是一門故。有餘於此以義正文應
。何故此法不無色界繋。答入無色
去色想。乃至廣説。所以者何。此於
義是根本答。故應是説。而不説者。有
何意耶。答夫設言論法有二種。一者方便。
二者根本。先所説者是方便言論。今所説者。
是根本言論。根本異方便故。復次言方便
法在前故。應文説。有作是説。論道有
二。一者開縱。二者遮奪。此中前門。是開縱
論道。後門是遮奪論道。由此本文義無
失。有餘師説。此中前門顯苦法智忍但縁
欲界。後門顯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同一
所縁故。彼定非無色界繋。以無色定有
色想。必不下有漏色故。除色想定。在
無色及彼上三近分地攝。問有多處説。除色
言。謂此處説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
廣説。大種蘊説。云何除色想。謂有苾芻
是勝解。乃至廣説。波羅衍拏。亦作

    諸有除色想 能除一切身
    於内外法中 無見者
衆義品中。亦作是説
    於想有想即離 亦非無想除想
    如是平等除色想 染著彼因縁
是諸説。義有何異。答此蘊中説。不
地流轉諸色除色想。大種蘊説。遣積集
現前除色想。波羅衍拏衆義品
説。斷色界愛除色想。有説此處除色想
者通四念住。大種蘊説除色想者。唯身念
住。波羅衍拏衆義品説。除色想者。唯法念
住有説此處除色想者。在七地攝謂四無
色上三近分大種蘊説。除色想者。在第四
靜慮攝。波羅衍拏衆義品説除色想者。亦
七地攝。謂未至中間四靜慮。空無邊處近
分。有是言。大種蘊説除色想者。是不共
唯内道有故。餘三是共。有餘師説。此蘊所説
色想者。是共内外道倶有故。餘三是不
共。如是名爲諸説義異
此義中。復有分別。問何縁世第一法非
無色界繋耶。答非田等故。謂無色界於
第一法。非田非器非地。不長世第一
。故於彼無。復次若地有餘順決擇分。彼
地可世第一法。無色界無餘順決擇分
是故無世第一法。復次若定。容遍觀
三界四諦善根。彼定可世第一法。於
色定此善根。是故無世第一法。復次
若定容一切法無我行相。彼地可
世第一法。無色定中無此行相。是故無
世第一法。復次若地。能修現觀邊世俗智。彼
地可世第一法。無色地中無是事。故
彼無世第一法。復次若地有見道。可
世第一法。無色界中無有見道。是故無
世第一法。問因論生論。何故無色界無見道
耶。答如前所説世第一法因亦爲此證
復有別義。謂無色界奢摩他増故。要毘鉢舍
那増地。能有見道。有餘於此雙遮二界。謂
欲界極麁故。無色界極細故。倶無世第一
。復次欲界善根極羸劣故。無色界善根極
沈昧故。倶無世第一法。復次欲界極喧動故。
無色界極寂靜故。倶無世第一法。復次若
地。有遍縁智及斷結道。彼地容世第
一法。欲界雖遍縁智。而無斷結道。無色
界雖斷結道。而無遍縁智。是故倶無
第一法。問頗有二聖者。同生一處。於世第
一法。一成就。一不成就耶。答有。謂一依
靜慮。入正性離生。一依第二靜慮。入正性
離生。彼倶命終生第二靜慮。依初靜慮者。
就世第一法。越地捨故。依第二靜慮
者。猶成就世第一法。生自地故。問頗有
阿羅漢。倶在欲界世第一法。一成就。一
不成就耶。答有。謂一依初靜慮。入正性離
。一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倶命終。
第二靜慮中。有未離欲界。倶得阿羅漢
。依初靜慮者。不就世第一法。越
捨故。依第二靜慮者。成就世第一法。生自
地故
世第一法。當言有尋有伺乃至廣説。問何故
此論。答雖已説彼在色界繋。而未
彼在何地。今欲分別。如已知人所居國邑
而未彼所居宅等。此亦如是故作斯論
復次爲疑者得決定故。謂先説言。世第
一法。唯色界繋。然色界中。有三種地。一有
尋有伺地。二無尋唯伺地。三無尋無伺地。
而未示世第一法定在何地。有諸善根
有尋有伺地。如詞無礙解。有諸善
。唯在無尋無伺地。如淨解脱。後四勝處。
前八遍處。有諸善根。在有尋有伺。及無尋
無伺地。如喜無量。有説。亦如初二解脱。前
四勝處。勿疑。世第一法。唯在一地。或
二地。今成立彼定在三地。故作此論。世
第一法。當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
耶。答應言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
無尋無伺。問何故顯示世第一法在三地
耶。答爲餘部執。此善根唯在一地。謂或
有執。世第一法。唯有尋有伺。有相有警覺
非等引屬異生諸行。唯有尋有伺者。思
搆轉故。有相者縁名起故。有警覺者。有
功用故。非等引者相續轉故。屬異生者。異
生得故。縁諸行者。縁有爲故。爲彼執
此善根。通在三地。云何有尋有伺。答若
有尋有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
第一法。謂依未至及初靜慮。入正性離生
者。所得世第一法。問此中依言。欲何法
是説。此倶生定説名爲依。謂世第一
法。相應定以聲説。此倶生依。有文證
智蘊説。若依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
苦法智忍相應定。以依聲説。此亦如是。
餘師説。此等無間縁定。説名爲依。謂増
上忍相應定。以依聲説。如是説者。即彼
地説名爲依。後所説依。應知亦爾。云何無
尋唯伺。答若依無尋唯伺三摩地。入正性離
。彼所得世第一法。謂依靜慮中間。入
正性離生者。所得世第一法。云何無尋無伺。
答若依無尋無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
得世第一法。謂依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入
性離生者所得世第一法
若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彼修一地。見道
一地。世第一法。二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
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二地。見道一地。世
第一法。三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靜慮中
正性離生彼修三地。見道一地世第
一法。四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第二靜慮
正性離生彼修四地。見道一地。世第一
法。五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第三靜慮。入
正性離生。彼修五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
六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
離生。彼修六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七地
現觀邊世俗智。有餘師説。若依初靜慮。入
正性離生彼修二地。見道二地。世第一法。
三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靜慮中間。入
性離生。彼修三地。見道三地。世第一法。四
地現觀邊世俗智。所以者何。以彼三地。皆一
故。一隨眠故。此中善法互爲因故。依
餘地前説。評曰彼不是説。所以者
何。若作是説。則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
者。應二地世第一法。謂有尋有伺。及無
唯伺。若爾便違此文。所説云何。有尋有
伺。若依有尋有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
所得世第一法。云何無尋唯伺。若依無尋
唯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此過。是故前説於理爲善。問何故見
道。修自他地。世第一法。唯修自地耶。
答見道無漏解脱離繋。世第一法不
故。復次見道雖地而不界。世第一法
地亦墮界故。復次見道由三縁故修。一
因長養故。二同辦事故。三同對治故。因長養
者。謂六地見道。展轉爲因。同辦事者。謂上
地見道。所應作事。下地見道亦能辦之。同
對治者。謂上地見道。所對治惑。下地見道。
亦能對治。修道亦以如上所説三縁故修
地他地。因長養者。謂九地修道。展轉爲因。
又如法智離欲界染。亦修類智。此但由
因長養故。同辦事者。謂上地修道所
應作事。下地修道亦能辦之。又如苦智所
應作事。乃至道智。亦皆能辦。同對治者。謂上
地修道所對治惑。下地修道亦能對治。又如
一念此智現前。能於未來修無量念。世第
一法。非因長養。諸地不互爲因故。亦非
同辦事。於煩惱斷。不能證故。亦非同對
治以永斷諸煩惱故。復次世第一法。
繋屬相續。見道不是故。復次世第一法。
能辦異熟。見道不是故。復次世第一法。
愛所繋。見道不是故。復次世第一法。
垢有過。有毒有刺。有染有濁。見道不
是故。復次世第一法依異生身。異生身
法不他地。見道唯依聖者身。聖者身法
自他地故。問世第一法。與現觀邊諸世
俗智。同是有漏何故彼智。自他地修。世第一
法。唯修自地。答現觀邊世俗智。是見道眷
屬。依見道修。如見道修自他地。彼智亦爾
世第一法。不是故。復次現觀邊世俗智。
聖者身。聖者能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
是故。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依隨信
隨法行身。彼能具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
是故。復次現觀邊世俗智。有寃敵
勢力。有*寃敵故。自他地修。無勢力
他力修。世第一法。無*寃敵勢力。無
*寃敵故。唯修自地勢力故。依自力修。
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不功得。隨見道力
自他地修。世第一法。用功而得。是故唯能
於自地
問何故六地。所起見道。上能修下。下不
上。答上地法勝。現在前時。則能修下。下地
法劣。現在前時。不上。如劣朝勝非
勝朝劣。此亦如是。復次下地力劣依上而
修。如力劣人依附強者。上地力勝不
。如力勝人不附劣。復次下地屬上故。
上能修下。上地不下故。下不上。
人屬他受他驅使。不他者他不
役。復次若依上地。入正性離生。彼於下地
已得離染故能修下。若依下地正性離
。彼於上地離染。設已離染不
。以彼入正性離生故。由此下地不
上。復次若於上地。入正性離生。彼
下地已得故能修。若依下地正性離
。彼於上地未得故不修。設已得者而不
自在。以彼入正性離生故。復次下地
上故上修下。上地不下故下不上。
復次下地能斷上故。上能修下。上地不
下故下不上。復次下能辦上事故。上須
下。上不下事故下不上。復次
猶如六種守護法故。謂三十三天。懼阿素
。安布六軍而自守護。一依海住龍。二堅
手天。三持鬘天。四恒憍天。五四大王衆天。六
三十三天。若阿素洛從自宮出。欲諸天
戰諍時。依海住龍。先與戰諍。若龍能勝
阿素洛者。餘五天軍無事而住。若不勝。
堅手天軍即助其力。若二能勝。餘四天軍無
事而住。若不勝。持鬘天軍復助其力。若
三能勝。餘三天軍無事而住。若不勝。恒
憍天軍復助其力。若四能勝。餘二天軍無事
而住。若不勝。四大王軍復助其力。若五
能勝。三十三天無事而住。若不勝。三十
三天與前五軍。相助戰諍。令阿素洛退敗馳
。如是見道。爲治見所斷惑布六
。一未至定乃至第六。第四靜慮若依未至
正性離生。未來唯修一地。見道即能
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五地無事而住。若依
靜慮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二地。見道相
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四地無事而住。若
靜慮中間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三地
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三地無事而
住。若依第二靜慮正性離生。未來便修
四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二地
無事而住。若依第三靜慮正性離生。未
來便修五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第四
靜慮無事而住。若依第四靜慮正性離
。未來便修六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
。故依上地能修於下。依彼下地。不
上。復次猶如山六重池故。謂從
頂乃至於下。有六泉池連次流注。其最上
水流遍六池。第二遍五第三遍四。乃至第六
唯遍一池。如是六地所起見道。上能修
下不
問頗有世第一法。或尋相應非伺。或伺相應
尋。或尋伺倶相應。或尋伺倶不相應耶。
答有尋相應非伺者。謂未至定初靜慮伺。伺
自性相應故伺相應非尋者。謂尋及
靜慮中間除伺。餘心心所法。尋伺倶相應
者。謂未至定初靜慮中除尋伺。餘心心所
法。尋伺倶不相應者。謂靜慮中間伺。及上
三靜慮心心所法。并一切隨心轉色。心不相
應行。問頗有世第一法。非有尋有伺。非
尋唯伺。非無尋無伺耶。答有。謂未至定初
靜慮伺。彼非有尋有伺。所以者何。如品類
足説。云何有尋有伺法。答若法尋伺相應。
彼伺雖尋相應而非伺故。亦非無尋唯伺
所以者何。如品類足説。云何無尋唯伺法。
答若法伺相應非尋。彼伺唯尋相應非伺故
亦非無尋無伺。所以者何。如品類足説云
何無尋無伺法。答若法尋伺不相應。彼伺
唯伺不相應尋故。問頗有世第一法。尋
伺不相應。非非伺耶。答有。謂靜慮中間伺。
彼雖尋伺不相應。而非非伺。所以者何。伺
自性故。問頗有世第一法。在有尋有伺地
伺相應非尋耶。答有。謂尋彼唯與伺相
應故。問頗有世第一法。在無尋有伺地。是
相應法。非伺相應耶。答有。謂靜慮中間。伺
彼與自性。不相應故。問頗有世第一法
有尋有伺地。而有三種。謂有尋有伺。無
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有有尋有伺者。謂
未至定。及初靜慮。除尋伺。餘心心所法。無
尋唯伺者謂尋。無尋無伺者。謂隨心轉色。心
不相應行。問頗有世第一法。在無尋唯伺
地而有二種。謂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
無尋唯伺者。謂靜慮中間除伺。餘心心所
法。無尋無伺者。謂彼地伺。及隨心轉色。心
不相應行
世第一法。當樂根相應。乃至廣説。問何
故作此論。答雖已説彼依地差別。而未
別與何相應。今欲分別。如已知人所居宅
。而未彼朋友伴侶。此亦如是。故作
。有是説。雖已顯示世第一法通在
。而未彼通在六地。今顯彼與三根
。欲彼通在六地。分明現見如掌中
。由是因縁故作此論。世第一法。當
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答應言或
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或捨根相應。先已説
彼非欲界繋。即知憂苦相應。是故唯
三根論。雖總説彼三根相應。而未
示相應差別。故應復説差別之相。云何
樂根相應。答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
彼所得世第一法。然第三靜慮。世第一法。
或樂根相應。或不相應。樂根相應者。謂除
。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者。謂即樂根。及隨心
轉色。心不相應行。今且説餘心心所法。故
彼與樂根相應。云何喜根相應。答若依
初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然
初二靜慮世第一法。或喜根相應。或不相應。
喜根相應者。謂除喜根。餘心心所法。不相
應者。謂即喜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今
餘心心所。故説彼與喜根相應。云何
捨根相應。答若依未至第四靜慮。入正性離
。彼所得世第一法。問何故不靜慮中
。答此文應是説。若依未至靜慮中間
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而不爾者。有何意耶。答已説未至知。
亦説靜慮中間。所以者何。以未至聲
彼故。倶是未至根本地故。如大種蘊説
大種依何定滅。答依四或未至故。然此三
地。世第一法。或捨根相應。或不相應。捨根相
應者。謂除捨根。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者。謂
即捨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今且説
餘心心所。故説彼與捨根相應。問頗有
第一法。不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答有。
謂彼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問頗有世第一
是相應法。而不樂喜捨根相應耶。答
有。謂即三根。以彼不自性他性根相應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四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五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四
世第一法。當一心多心耶。乃至廣説。問
何故作此論。答雖已説彼相應差別。而未
示現前多少。今欲唯一刹那。故
斯論。復次爲遣他宗義故。如分別
論者執。世第一法。相續現前。彼説相續
三種。一時相續。二生相續。三相似相續。
世第一法。雖前二。而有後一。今欲
彼所執義。顯世第一法唯一念現前。復次爲
疑者得決定故。謂先已説。若心心所法。
等無間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勿
疑。如心所法既有多種心亦應然。
彼疑得決定故。顯心所法雖
而心唯一。由此因縁。故作斯論。世第一
法當一心多心耶。答應一心。問如
已説。未來修者。亦得名爲世第一法。是則
此法應多心。而言一心斯有何意。答此
中但説現在前者故言一心。問今於此中
何故不未來修者。答應説而不説者。當
知此義有餘。此中復有多復次釋。前已説
故今不之。雖一心而未義。何故
此法非多心耶。非但有言義則可了。答從
此心心所法無間。不餘世間心唯起
世心。世間心者謂有漏墮有心。即所遮止
二念等世第一法。出世心者。謂無漏斷有心。
即所引起苦法智忍相應之心。若當
世間心者。爲劣爲等爲勝。無是處。爲
分別故假設斯問。劣等勝者。對前刹那。但
三故。若當劣者。應正性離生。何
以故。非以退道能入正性離生故。謂非
退萎悴墜落破壞之道能入正性離生。要以
勝進増盛勇猛堅固之道。能入正性離生
故。若當等者。亦不正性離生。何以故。
先以此類道。不正性離生故。謂此初
後品類。相似如初刹那。有障礙留離。無
故。不正性離生。後諸刹那亦
是如初刹那。不無間引起聖道。後
諸刹那亦應是。品類同故。則應究竟不
入正性離生。如是應解脱出離
若當勝者。先應世第一法。後方是世第
一法。以世第一法聲。顯最勝等義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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