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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仙論 (No. 1512_ 世親菩提流支金剛仙釋 ) in Vol.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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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勝捨身之福劣。故云福中勝福徳也。此義
云何至廣説法故。上半偈也。得何等福徳以
下説未問挍量義。以下半偈答次第解釋。然
後以經結之。依論可知也
金剛仙論卷第六



金剛仙論卷第七
須菩提。以要言之。此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
量無邊功徳者。此是大段中第九名爲利益
分。此經所以來者。前第八段中。明一切衆生
雖皆有眞如佛性平等無差。要修行者見。不
修行者則不能見。上已明依此經受持讀誦
三種修行能見佛性。然猶非究竟勝行。未知
直依此經三種修行得見佛性。爲復更成
就何等勝行。有何等利益。能見佛性。見佛性
時。得何等果報。故今明不但依此經三種修
行能見佛性。要更依經發思修二慧。復廣修
萬行。現在能滅往罪。未來斷除二障。得此現
在未來現多種利益。方能見於佛性。終剋常
果也。然前段初偈中。言成就何業。今此中正
出業體有多種。故次來也。上來已廣明持此
經者。得多福徳。皆是利益。何故不障利益之
名。所以此段獨得利益之稱者。然上來雖明
依此經修行有多利益。未若此段明由持經
因縁。發生思修二慧。能轉過去重業。現世
輕受未來復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報。以有
如此多種利益。故偏名利益分也
然依此經修行。乃有無量利益。且依此一
作九種章門。或作十種。以利益之義。故經
初言以要言之。即是略列九種章門。以明利
益也。何者爲九。一者。此經有不可思議不可
稱量無邊功徳者。論云。非餘者境界。明此經
理深重有無邊功徳。故先擧如來所説法也。
不可思議者。明此經所詮無爲法身。是諸佛
境界故。二乘凡夫不能惻也。不可稱量者。
明經有大功徳。不可以算數。稱量諸佛大人
境界。故下句云無量功徳也
二者。此法門。如來爲發大乘者説。爲發最上
乘者説。論名唯依大人説。此出所爲人。明經
理既深。小根之人所不能受。唯爲菩薩大根
者説。爲發大乘者説。此是地前菩薩始發心
人。爲最上乘者。此明不但爲始發心人説。亦
爲如實修行者説也
三者。依下偈論釋。初偈第三句云及希聞信
法。明此經希有信者難得。准偈中。應別有第
三段經。但能信之人及所信法。不異前二段
經故。義有文無。應擧不信之人。形出能信之
者。但以此不信之人義通前後。故不別出。即
指下第五經文中二乘外道不信者是也。四
者若有人受持讀誦修行此經至無量功徳
聚。論名滿足無上界。此明由受持此經故能
生思修二慧。乃至修二種莊嚴。顯滿足法身
也。如來悉知悉見是人者。上第六第八段中
已明此義。今何故重明也。解云。爲漸化衆生
令生信心故。處處明也。不可思議不可稱量
無邊功徳聚者。此明持經因縁得彼無爲法
身無邊功徳聚也
五者。如是人等則爲荷擔如來阿耨三菩提
者。論名受持眞妙法。明此持經之人既受持
此經。則是能荷擔法身如來大菩提也。何以
故者。難云。何以故如來唯爲大乘人説此法
門不爲小乘外道説也。故釋云。須菩提。若樂
小法者至無有是處。明此二乘諸見外道各
執已解故。所以不能於此經生信。既不生信。
亦不爲人説也。此一段經。皆明持經利益。何
故乃擧樂小法人及以我見外道等在此中
也。欲明斯二人於此經中不能生信。既不生
信。則亦不能受持讀誦如説修行。既不能受
持。何能荷擔也。上第三段指不信之人。在於
第五。即此文所明二乘外道人是也。若樂小
法者。明二乘之人心小意侠志無遠悕。聞佛
道長遠久受懃苦乃可得成。便生怯弱退轉
之心。但欲一生三生乃至六十劫。劬劬行
道。速出三界。盡分段生死。證羅漢果。取灰
身之樂。故不能信也。若有我見人見等者。此
明外道之人恃已我見爲是。更無所求。
能信也
六者。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者。斯一段
經。論名尊重身得福。敬重。有此經處。勸人
天阿修羅等。廣設供養。生功徳也。然此起塔
勸供養處。與上勸供養處。文同而義異。上勸
起塔供養者。明衆生所以得人天修羅五欲
樂果者。由依此經修行。五戒十善而得。故
所以勸起塔供養其處。以酬往。恩此中復勸
於此處供養者。明依此經修行。畢竟能得無
爲法身無上菩提。故勸供養如塔廟想也
七者。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
誦此經。爲人輕賤者。論名及遠離諸障。此
一段經。出經之威力。明持經功徳有二世利
益。一由受持此經。發思修二慧。能轉過去三
塗重業。現世輕受。二因思修二慧故。十地行
滿。未來遠離二*障。必得無上菩提也。明此
人先世非但有罪。亦有福徳。以過去福徳因
縁。今得聞此經。既聞經已。復能受持。爲人演
説。得滅罪業。非但滅過去罪業。復能斷除二
*障。得大菩提也。爲人輕賤者。明持經功徳
能轉三塗重業爲輕。使現在爲人輕賤。乃至
頭痛即滅。非謂由持經故招人。輕賤報也。乘
生疑難。若此經有大威力。能轉重業爲輕。罪
即消滅者。既威力如是。何故不能使罪業永
盡。乃令輕報而已。答意明此經威力實非不
能令永滅。但爲行惡不信衆生亦有善惡
業報也然不差故。但令輕受不永盡
八者。論名復能速證法。從須菩提我念過去
無量阿僧祇等至所不能及。此一段經。明釋
迦如來自引往昔初燃燈已前。未入習種性
時。供養八十四億那由他佛。雖復親永爾許
諸佛。四事供養。聽受勝法。三業利益。無空過
者。故挍量不如末世持經功徳百千萬分。不
相比類。以不能速證佛果故也。有三義故所
以不如。何者。一以如來在世修行供養不以
爲難。二所行經供養功徳是取相心。三此取
相之行既不能正感菩提。但能作其遠因。有
此三義故。不速證無上菩提。不如持經福也」
九者。論名成種種勢力得大妙果報。若作十
章門。分此兩句。爲二。從須菩提若善男子善
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修行此經所得功徳若
我具説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等。自此以下二
段經。明持經因縁。能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
報。此文明持經功徳。非但正感佛果。亦兼得
世間人王天王五欲果報也。若我具*説或有
人聞心則狂亂疑惑不信者。若我具説持經
所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報者。衆生聞則疑
惑故。但説得出世不可思議功徳。不説得世
間果報也。上明行取相行者。得三界果報。受
持此經。唯得無爲法身至極之果。此中復言
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報。斯言何故前後相違
不定。若得無爲法身。不應復得世間天王果
報。既得人王天王報。不應復得法身果也以
此世人現都榮位。情重王報。於中取著。便
用持經功徳。求於世報。不求佛果。故心狂亂
也。既狂亂。則猶豫不信。不知受持此經爲
決定能得佛果爲不得。如此猶豫故曰疑也。
此疑心迷理更起煩惱。故曰或也。然上言依
此經行無相檀波羅蜜等。能得無爲法身。不
得世間果報。今此中。何故云受持此經。得世
間出世間人王天王等尊位勢力果報者。明
受持此經實自遠得無爲法身大妙果報。所
以得世間諸王果報者。以行者修行未滿。未
成佛中間。自然得此人天傍報。如人種穀但
求果實。不悕蒿草自然得之。菩薩雖受此世
王之果。而不染著。勿謂此果同於世間取相
所得實果也
論曰復成就何業修行者。牒上第八段三種
修行初論本偈中第三句也。顯彼修行業者。
生此利益分。明此一段經所以經文在此。而
章門在上者。以前明三種聞慧。是其修行。今
辨得多種利益思修二慧。亦是修行。以三慧
義勢相屬。復修行名通。義有拘瑣故。章門在
上。經釋在此以斯經解釋方彰。修行之義
足。故言顯彼修行業也。此一段經。凡以三行
偈。作九種章門。或作十章門。釋此一段經。初
一偈釋前四章門。第二偈釋中四章門。第三
偈上二句釋後一章門。亦得分釋二章門。下
半偈通結三偈。勸人令知也。非餘者境界者。
釋經中第一段。明此經理深。非凡夫二乘聞
思修慧心意識所*惻。故非餘者境界也。唯依
大人説者。釋第二段經。明經理既深。小根之
人不能勘受。故但爲菩薩大人説也。然如來
非能爲菩薩説。不爲小乘人説。但菩薩機根
大故。所以爲説。小乘之人器小心狹。不
聞大。所以不爲説之。非情不平等鄙於二乘
不爲説也。如日初出。光照高山。後照於下。非
曰有高下之心故然也。及希聞信法。者此是
釋第三段。明此經希有信者難得。經中更無
別文可釋。即指前二段經中人法。以爲能信
所信人法也。希聞者。明凡夫二乘不聞此經。
設聞不能生信。唯菩薩能聞能信。信者難得。
故云希聞信法也。滿足無上界者。釋第四段
經。明持經因縁。能顯無爲法身法身滿足性
也。此明滿足性。有二二十二地菩薩。分中
顯滿足性。二顯如來果頭具足現用滿足性
也。受持眞妙法者。釋經中第五段。若受持
此經。不能尋詮會理得理亡詮。不名受持
眞*妙法要受持此經。能*亡詮會旨。解無爲
法身。方名受持眞*妙法故。明受持經者。即是
荷擔如來眞妙法身也。尊重身得福者。釋經
中第六段。明非但持經多得功徳。敬重説此
經處廣設供養。亦得多福。以此處説金剛般
若。辨無爲法身。供養此處。即供養法身故。云
尊重也。身時得福者。説供養人。身得世間
出世間二種果報也。及遠離諸障者。釋經中
第七段。以持經功徳威力。侠三惡罪業現世
輕受。即爲消滅。亦離智障煩惱障也。復能速
證法者。釋經中第八段。明佛自引過去雖供
養諸佛。當爾時。懷取相心。不能疾得菩提。若
能受持此經者。不近期三界有爲果報故。能
速證無上菩提法也。成種種勢力者。釋經中
第九段。明持經功徳能得世間人天中王種
種勢力果也。得大妙果報者。此二句。釋經中
此法門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此明非
但直得世間種種勢力果報。乃遠感出世間
極大妙果也
此三行偈。説何等義者。論主將以長行釋偈
中九章門故。作此問生起也。有不可思議至
不共聲聞等。釋偈中初句也。以爲住第一大
者至修行勝故。釋偈中第二句也。以信
小乘等則不能聞此示希聞而能信法故。釋
偈中第三句也。并釋三章門竟。如經以下通
擧經來結也。希聞者謂不可思議等文句者。
前二章門經中有文。即此二章門經。上作第
三章門。經無別文。恐人不識故。還指上章門。
謂不可思議等文句也。得不可思議等福徳
至無量功徳聚故。解偈中第四句。擧經來結
也。下釋二偈五章門一一略提經解釋。還廣
擧經。依論可知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云何菩薩發三菩提心
云何降伏其心等。以下凡有十六段經文。
此是大段。中第十名爲斷疑分。此所以名斷
疑者。上從第三段來。已廣辨斷疑。何故不與
斷疑之名。此段所以獨得斷疑之稱也。然衆
到側。或取著心。多聞如來説法。於一法
上。起種種疑。從第三段來至第九段。此一周
説法。於菩薩衆生佛淨土等四法上。次第一
遍斷疑。然各逐所明。事義不同。別立名字。雖
復斷疑。而不名斷疑分。自此以下。還提上經。
其文略同。而疑有異。答意亦異。故獨得斷疑
之名也。以何次第起。此第十段十。將欲釋
上所未斷疑故。次第重擧前七段經來。以釋
衆疑故。次明此斷疑分經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至則非菩薩。重牒前第三
住分經文。然此住義。前已廣釋。所以重擧來
者。就此文上。有疑未盡。爲欲取下何以故須
菩提實無有法名爲菩薩。以釋上疑故。通擧
來也。此言何以故者。以作難云。上第三段經
中。已明此三種修行。何以故。此中復重明。有
何勝也。故釋實無有法名爲菩薩。發三菩提
心者。明於前三種修行上。疑未遣。爲以此
實無有法名爲菩薩釋疑故。重來也。疑意。
云何上第三段中。明菩薩證得初地無生二
種無我見道之解。具足四種深心。永斷三界
四住習氣無明麁品。離五怖畏。住於初地。
平等理中。不見被是衆生我爲菩薩。於此
理中。柔伏其心。復得二地以上修道之解。以
得此解故。存我能具足四種深心。住於初
地。我能不著三事修行。我能不見三事。降伏
其心。我能斷煩惱。我能化人。有此分別之心。
以有此心故。有人疑云。若菩薩以證見道修
無我之解。何故猶云我能證平等理。不見衆
生異於菩薩。乃至我能修行等。既自得無我
解。今言不見。誰云不見。菩薩言我能不見。
即難。者是菩薩。何者是我。而菩薩言我能不
見也。若爾。疑者還謂。即衆生五陰是菩薩。更
無別菩薩。若衆生五陰非菩薩者。何故。菩薩
自言我能。以此驗之。故知即而衆生五陰是
實菩薩也。爲除此疑故。言實無有法名爲菩
薩發三菩提心者也。今明實無有法名爲菩
薩者。假名名字衆生體虚妄不實。五陰因縁
滅法體本來空寂。於衆生五陰有爲法中。無
有一法是實可名爲菩薩。若衆生五陰中。無
有一法是實名爲菩薩者。云何而言我是菩
薩。然今言。我是菩薩。我能見修。我能修行等
者。非謂菩薩發初地已。猶存衆生五陰。以之
爲我。有身見等麁惑未盡也。所以尚言我能
者。明見道修道二種菩薩。雖現見眞性斷除
四住不善煩惱等一品麁惑。猶有無明住地
根本煩惱細惑。於善法中。有微分別心未斷
盡故。有此功用之惑。於七地以還非患。乃障
八地以上無功用不住道解。因斷此疑。即勵
諸菩薩。遣存我分別之心故。言實無有法名
爲菩薩發三菩提心也。此乃隱覆之答。非是
正答。若欲正答。亦應更問。若起此分別。非眞
實菩薩者。何者是眞實菩薩。應答有實菩薩。
何者是。要得無生忍。會二種無我解者。是眞
實菩薩。而不正答者。以引釋在下第四經中。
但此義勢未盡。故合答也
一段經。以一行偈釋。於内心修行存我爲
菩薩者。初地以上七地以還。菩薩雖得無我
之解。於内心中。修行之時。自謂我是菩薩。我
能不見三事。此之分別等。即是根本無明。於
善法中。分別之惑也。應問此見道修道三種
修行勝解爲實不實也。亦應答是實。次難。若
是實者。自言我能修行。此有何妨。即答此即
障於心也。明如此分別云我能修行等。善法
無明功用之惑。障八地以上心。應問障八地
以上何等心。故下句云。違於不住道。明七地
以還。善法分別功用之惑。障八地以上無功
用心不住道解也。此言不住者。不住功用心。
不住無功用心。故名不住道也。此義云何至
降伏其心。釋偈初句。菩薩生此分別者。釋偈
中第二句。障於菩提行者。釋偈中第三句。下
并以三句偈來經結也。障何等心者。提第三
句作問也。即答偈言違於不住道者。此以第
四句爲答也。如經以下。擧釋疑經來結也。須
菩提。如來於燃燈佛所。有法得菩提不。此斷
疑分中第二經文。何故復來。以前疑實無有
法名菩薩。疑者謂一向無菩薩者。何故如來云
我。昔在燃燈佛所行菩薩行得菩提記。以此
驗之。應有菩薩。行何故言無。佛語須菩提。
我於燃燈佛所。有法得菩提不。須菩提解答
佛言。佛於燃燈佛所。無有法得菩提記。明菩
薩猶在習種性中。於燃燈佛所。唯言語受記。
未有所證。故言無法得菩提也。明未得初地
眞實無生忍三菩提也。而非無地前假名名
字菩薩言語受菩提記也。前疑問於應有菩
提。何故*今者答以不得菩提也。此名眞如所
證法。爲菩提。明衆生修行證菩提者。名爲菩
薩。爾時既未登菩提。明非是實也。佛言如是。
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於燃燈佛所得三菩
提者。此如來印可須菩提所説不虚。拂去衆
疑也。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菩提者。燃燈佛
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
牟尼者。如來自云。若我在習種中。燃燈佛時。
已得初地無生三菩提記者。則後時無量諸
佛乃至初地中。燃燈等則更不與我授無生
忍記也。以實未得無生忍三菩提記。是故後
燃燈佛等。復與我授記。摩那婆。汝於來世。當
得作佛。號釋迦者。此明正。以我於彼時實
未得初地眞無生忍三菩提記故。後明時燃
燈佛更與我授記。汝當作佛也。又第三燃燈
佛所。爾時始證眞無生忍
何以故者。此有疑難云。如上所説。應有菩提。
今何故。言實無有法如來得菩提。若實無有
法如來得菩提者。則謗謂一向無菩提。亦無
諸佛得菩提者。若爾既無菩提可得。何故菩
薩三大阿僧祇劫。修苦行菩提也。答言。如
來者即實眞如也。上所以云無有一法。名得
菩提者。明爾時但言語授記。未有證法是實
而得名爲菩提。非謂理中一向無菩提故。今
言即實眞如者。明實有無爲法身菩提。古今
一定。體不變不異。無生住滅相故。名即實眞
如。指此眞如無爲法身。是菩提體。以有實菩
提故。明知亦有菩薩。復有修行得佛。何得謗
言一向無菩提亦無菩薩修行證果成佛者
也。然今雖答有菩提之體。猶未是正答。下大
身喩中。別當正答也。乘此答言。如來者即實
眞如。復更生疑。若言眞如菩提是實有者。此
有猶同世間色等有爲萬相之有。生此疑心
故。答言。若有人言。如來得三菩提者。是人
不實語。此明法身菩提體絶萬相。妙有故有。
非是有爲虚妄之有。那得聞有便取同色等
萬相虚妄之有。既是妙有。謂同虚妄有者。即
是妄説。故言不實語也。下經。即成何取此
菩提同有爲者是其不實語。以實無有法佛
得三菩提故也。此中應引上菩薩證成此義。
上實無有法名爲菩薩者。明衆生五陰非實
菩薩。而言此衆生五陰法中實不有一法名
菩薩者。是不實語。今言實無有法如來得三
菩提明菩提之體。無色等萬相可得。而言有
得菩提者。亦是虚妄。此明如菩薩佛亦如是。
以菩薩不實故。菩提亦不實也。或者聞言有
菩提。便謂菩提同有爲色等萬相可得故。答
以不得菩薩。此明不得者菩提之體無有爲
萬相一法可得。故言不得菩提。非謂理中無
得。那得以菩提無有爲萬相可得。難理中亦
使不得也。乘實無有法佛得三菩提。覆生疑
謗。若言實無有法佛得三菩提者。便一向無
有得菩提人。既無得菩提者。故知亦無菩提
可得也。故答言。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三菩
提。此佛引已所得菩提。證成有得之義也。言
如來所得者。明我親自修行逕三大阿僧祇。
十地行滿。證得菩提。何得謗言一向無有得
菩提者也。於是中不實者。結成上實無有法
佛得菩提。明菩提之體無色等萬相。而取同
有爲萬相可得者。此是不實也。不妄語者。結
成前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明菩提之體。雖
無色等萬相可得。非不實有眞如菩提萬徳
具足爲如來所證。故云不妄語也。此雙結上。
有得無得二種經文也。是故如來説一切法
皆是佛法者。偏成上。是故所得阿耨菩提理
中。不有妄得語義故。如來所説一切果頭萬
徳之法。皆是諸佛法身妙有之法。亦應言。是
故如來説一切法非佛法。明色等有爲萬相
一切法。皆非果頭萬徳一切法。以不作此説
故。大衆乘如來説一切法皆是佛法。復更生
疑。若言一切法皆是佛法者。而一切名濫。
有有爲一切有無爲一切。此二種一切。可
皆是佛法耶。若皆是佛法者。那得上言法身
菩提無萬相可得。眞如無爲法中實有菩提
也。故經答言。所言一切法。一切法者。即非一
切法也。上一切法者。名有爲一切法。下一切
法者。是無爲一切。即非一切法者。明上有爲
一切非無爲一切。亦得言無爲一切即非有
爲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者。此句雙結二種
一切法。是故名有爲一切法。是故名無爲一
切法也。雖復一切名同。有爲一切法。體是虚
妄。故非菩提。無爲一切法。體是眞實。故是菩
提。勿得以一切名同。便謂有爲一切亦是果
頭一切萬徳佛法也
論曰此中有疑以下。論主先生起疑意。擧經
來。結作兩偈。釋此一段經。初偈釋經中須菩
提於意云何至不實不妄語也。以後時授記
者。此還釋前斷疑經。作疑不異於上。若作
正答。應云實無有法得菩提者。明我於燃燈
佛時未有所證故。云無法得菩提。既無所證
菩提。成上亦無實證菩薩。言有菩薩者。要現
得無生法忍出世間解。名眞菩薩。今偈但答
言以後時授記。義中已知實有菩薩。若無菩
薩者。何得言後時授記。所以此中不正答者。
以斯義勢未盡故。拘瑣在下以下經文中有
正釋故。此因後時授記。以明於有也。燃燈行
非上者。我於前燃燈佛時。在習種性中。未得
初地無生法忍第一上行故。云燃燈行非上
也。故上句云。以後時授記。後性地中。第二燃
燈佛。懸授初地八地無生忍記。後三十心滿。
復有第三燃燈佛。與我授無生忍後時記。此
謂道種之未初地之前。此燃燈佛與我授記。
以驗知前燃燈佛邊未證無生三菩提現道記
也。此上二句。釋摩那婆汝於來世作佛號釋
迦牟尼以前經也。菩提彼行等者。經中。先言
衆生五陰非菩薩。後云色等有爲非菩提。依
此作偈。應言彼行等菩提。而言菩提彼
者。明證菩提者是實菩薩。既未證菩提。故
知亦無明證菩薩。不實義同。反覆相成故
也。又復一釋。應言彼行隨等菩提。但依
陀論作偈法。用逐語便上下意也。此明如菩
薩佛亦如是。故下句云。非實有爲相。此明以
衆生五陰有爲萬相而得菩薩菩提者此是虚
妄。故云非實。何故非實。以取有爲爲實相故
也。此後二句。釋何以故已下經也。此解直明
菩薩菩提不可以有爲相得。未明無爲法中
有實菩薩行。及菩提可得義中。應作第二
義言菩提彼行等是實無爲相。以正偈侠故。
更作第二偈。雖作第二偈。以經中未明有實
菩薩故。但明有實菩提也。此義云何至無有
一法得菩提。此釋偈中第二句也。若我於彼
佛所。已證菩提。則後時諸佛不授我記者。此
釋偈中上句也。是故我於彼時行未成佛故
者。還以上句。結下第二句也。此中應解上句。
何故先釋第二句者。但下句所釋。經文在於
前故。此長行論。依經次第。先解第二句也。偈
言以下釋竟雙引上半偈結也。若無菩提。即
無諸佛如來等者。先作生疑謗意也。如經等
者。擧釋疑經結。然後以論釋經也。若有人言
以下。先擧經作問。以偈中第三句來答也。此
義云何者。以此偈言菩提彼行等者此義意
云何也。彼菩薩行等者。提彼前經中菩薩發
菩提心行。釋偈中彼行也。如是如來至此亦
虚妄者。提此經中若人言如來得菩提不實
語釋偈中菩提也。故言菩提彼行等者結句
也。若有人取衆生五陰色等有爲法。以爲菩
薩菩提者。此是不實故言等也。若如是有人
謗言。如來不得菩提者。此出疑謗之意也。爲
斷此疑。如經以下。即釋引疑經結也此義云
何者。設問前言實無有法如來得菩提。此中
復言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此言相反其義云
何也。即釋云以如來得彼菩提故。此句釋後
經如來所得三菩提。明理而言之。如來實修
行證得菩提也。若如來實得菩提。何故前言
不得也。故即擧偈釋言。非實有爲相故。此句
解前如來不得三菩提經也。有爲相者謂五
陰相者。片出偈中有爲相名也。彼菩提法無
色等相故者。明菩提體無色等五陰相可得。
故云非實有爲相也。此復云何者。前偈下二
句。且解經中菩提無色等萬相故不可得。若
取菩提同色等相者。此則非實。然猶未解實
有眞如菩提。亦未解有證菩提者。經文*今
將欲作第二偈。以釋此義故。先設問生起云。
若言菩提無色等相者。經云言如來者即實
眞如。又云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此義復云
何也。故即以偈答。彼即非相相。此第二偈。釋
經中是故如來説一切法佛法記經。彼即非
相相。彼者。彼於法身菩提。非色等有爲萬法
相也。如是無有相者。是無爲法身。決定萬
徳相也。以不虚説故者。明上法身菩提雖
無有爲萬相。而非不有眞如無爲萬徳之相
故。經云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者。非爲妄説
故。言以不虚説故也。又問何故不虚説也。故
下第三句云。是法諸佛法是法者是無爲一
切法也。諸佛法者。是佛所證果頭無爲法身
萬徳一切法相也。故第四句云。一切自體相
明此萬徳是眞眞如法身自體相。非是有爲
萬相所成也。此義云何以下至以不虚説故。
解偈中初句竟。通以上半偈來結也。是故如
來説一切法佛法如是等者。提結爲問云。如
來説一切法佛法。此義云何也。故即答。以如
來得如是法。明如來躬自修行證得如是
果頭萬徳一切法也。故復以下半偈來結釋
已。然後先解第四句。後釋第三句也。彼處色
等相不住等故。明菩提萬徳一切法。所以唯
以眞如爲體。不以色等爲體者。以菩提體是
眞如無爲故。但住持萬徳一切法。不住持色
等一切法。故以爲體也
須菩提。譬如有人其身妙大等。此斷疑分中
第三經文。前喩明報身佛。*今明法身佛。上
已廣釋法身無萬相而是妙有。又次前經中
兩句。明法身菩提萬徳圓滿。故有菩提可得。
然疑者猶謂全無法身。何以故爾。若法身萬
徳滿足。應有萬相可見。若無萬相可見者。便
應一向無法身。所以得知法身是無。前段經
中。如來或言有菩提可得。或言無菩提可得。
若法身定有者。應答我有得。若法身定無。應
答言無得。*今答既不定。復不可見。故知法
身是無也。有如此疑。故經答譬如有人其身
妙大等也。答意明理而言之。菩提之體。雖無
萬相可得。然實有眞如法身菩提可得。但不
得定答。所以然者。明此法身。乃是非有非無。
妙有妙無。中道之理。我若定答。汝等便生
邪見。聞菩提是有。取同色等有爲之有。則成
常見。聞無。謂一向同於虚空菟角無體之無。
則成斷見。故不得定答也。又此法身具足功
徳智慧二種莊嚴體是妙有。故有法身可得。
遠離二障。體非有爲。故無法身可得。有此
二義故。上不得定答。那得難言何故作此不
定答也。爲斷此疑故。引大身喩。明有法身體。
不應言無法身也。此喩釋成前言如來者即
實眞如也。譬如有人者。如來引大身喩。喩法
身人也。其身妙大者。如來自合喩。則法身體
相圓滿。古今湛然。畢竟達離二*障。具足二
種莊嚴。妙者智慧莊嚴。大者功徳莊嚴也。此
其身妙大。成上章未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
明實有無爲法身菩提可得也。前二段經。明
衆生五陰非實菩薩故。有爲萬相亦非實菩
提。此下二段經。明法身菩提是妙有故菩薩
無生忍行亦是實有也。上第五段中云。不可
以相成就見如來者。明無爲法身體無三相
也。第六段中言如來不得菩提。亦不説法者。
此名應化佛不得不説也。第七分山王大身
喩中。謂報佛體無取相分別也。此中大身譬
喩。亦明法身佛。此之三佛別相中論也。須菩
提言。世尊如來説人身妙大則非大身者。須
菩提若不作此説。有二種失。一不解如來意。
二不解無爲法身。故作此説也。或者聞言法
身是有。疑謂還同有爲萬相之有。故釋云則
非大身也。此明古今一定法身體。畢竟遠離
二障。不同有爲有漏萬相大身也。此兩句。成
上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三菩提。明色等有爲
法非實菩提體也。是故如來説名大身者。説
名古今一定體無萬相妙有湛然眞極法佛大
身也。亦得是故如來説名非大身也。此一句
雙結上其身妙大即非妙大二句經也
此一段經。以二偈釋。初偈。作問答意釋疑。依
彼法身佛。故説大身喩者。此出喩意明與
喩之來。爲顯法身故也。身離一切障者。明法
身古今湛然自性永無二障非斷故方離也。
及遍一切境者。明此法身體是妙有。復永絶
二障無障無礙故。能遍入一切有心衆生之
境。然下長行論中。先釋功徳及大體。後方釋
及遍一切境。所以然者。要先有法身之體。然
後障遍一切處。明有體故遍。故釋在後也。功
徳及大體者。此第二偈。正釋經中其身妙大。
功徳者。正釋經大字。及大體者。正釋經妙字。
大者功徳莊嚴。妙者智慧莊嚴也。前列經先
擧妙。後明大。此偈中先釋大。後解妙。此偈以
語便故即也。故説大身者。以法身具二莊
嚴結作大身義也。非身即是身者。釋經人身
妙大則非大身。非身者。明法身體無萬相。不
同有爲有漏之身。故言非身也。即是身者。明
如是非有爲身者即是眞如。具二莊嚴。妙有
法身也。下長行論中故引此非身即是身。結
成及遍一切境。明有相之身故不遍一切。無
爲法身體非形相。能遍一切故。以非身即是
身。成遍一切處也是故説非身者。釋經中是
故如來説名大身。以無爲法身非有爲身。故
名非身。非謂無有無爲法身。故言是故説非
身也。此二偈説何義等。論主欲作長行論釋
偈故。先設問生起。然後解釋。畢竟遠離煩惱
智畢竟具足法身故者。釋偈中第三句身
離一切障。此復云何者。此畢竟遠離二*障。
具足法身義復云何也。故釋有二種義。一者
遍一切處者。明法身離二種障故能遍一切
有心之境。即見初偈第四句。二者功徳大。
明法身非但體離二障故遍。復以備二莊嚴。
萬徳具足故。能遍於一切有心之境。是故名
大身者。結作大身義故。即擧第二偈上句功
徳及大體來成也。遍一切處者。眞如一切法
不差別故者。此解一切處義。明就行者而言。
則有諸佛菩薩及以衆生三時之異。論眞如
法身。其體滿足。古今平等。無有差別也。自此
以前。釋初一偈半經中其身妙大也。偈言非
身即是身是故説非身者。明此半偈義有拘
瑣釋上之義。復欲乘釋經偈。故擧此半偈。成
上以釋經結也。此説何義者。方次第解釋

佛言。須菩提。菩薩亦如是等。此一段經。是斷
疑分中第四經文。所以來者。此有疑故也。云
何疑。上言實無有法名爲菩薩。若無菩薩。則
亦無修行得菩提者。又若無修行得菩提者。
則亦無人教化衆生。亦無衆生入涅槃。若言
我莊嚴佛土非菩薩者。則亦無依報淨土。若
此等四法皆是無者。何故諸菩薩發心。度衆
生修淨土行。求無上菩提。有如此疑。依如上
釋。此疑應已遣。但*或者偏執以興難也。故
經答菩薩亦如是等答意云。上言無菩薩等
者。據衆生五陰有爲法中無也。非謂理中亦
無。然非不實有菩薩會無生理修行得佛菩
提。既有諸佛證果之人。然諸佛菩薩。本不獨
善。復化物同得故。發心修行。度衆生令入涅
槃。修淨土行。但知不離眞如法界。外有爲法
中。別有實菩薩是能度者。有實衆生是可度
者。有眞淨土可修故。下經言通達無我無我
法者。是名菩薩。上言無者。道衆生五陰有爲
法中無實菩薩。若爾非一向無菩薩。那得聞
言實無有法名爲菩薩便全無菩薩。爲斷此
疑。故次明也
佛言菩薩亦如是者。上辨如菩薩佛亦復如
是。此明如佛菩薩亦如是。云何亦如是。即此
斷疑分第一段中。明實無有法名爲菩薩。次
第二段中。明實無有法如來得菩提。此二段
經。先明衆生五陰有爲虚妄法非實菩薩故。
次明若謂菩提同有爲萬相可得者是不實説
故。上論偈言菩提彼行等。此即是如菩薩佛
亦復如是也。又次前段經。明有爲萬相非是
菩提。而眞如無爲萬徳之法是實菩提。此段
明衆生五陰有爲虚妄非實菩薩。然非不有會
眞如無生理者是眞菩薩。此二段經。明理中
實有菩提是何證。故亦有菩薩實證之人。此
明如佛菩薩亦如是。今言亦如是如者。明有
爲虚妄非菩薩。會無生忍者是眞菩薩。義同
有爲萬相。非實菩提。眞如無爲是實菩提相
故。言菩薩亦如是。前二段經。但就菩薩菩提
不實義同故。言亦如是。此二段。並明菩薩菩
提實義邊同亦如是不實義同亦如是也。若作
是言。我當滅度無量衆生則非菩薩者。明若
作心謂離眞如法界。外別有行者。發菩提心。
修諸波羅蜜行。以慈悲四無量四攝等法。教
化衆生令得涅槃。是眞菩薩者。此未會平等。
非是初地以上解眞如平等菩薩也。佛言須
菩提。頗有實法名爲菩薩者。因前經乘更生
疑。若發心修行。教化衆生。非眞菩薩者。還同
前疑。正衆生五陰是實菩薩。有如此疑。故佛
問須菩提。衆生五陰有爲法中。頗有一法是
實名爲菩薩不。故須菩提答不也世尊。實無
有法名爲菩薩。此答意明衆生五陰有爲之
法。本來空寂。無有一法是實可名菩薩故。不
應取衆生五陰以爲眞實菩薩也。一切法無
衆生。無人。無壽者等。引佛語爲證也。此就因
縁法空中。以解無菩薩。明有爲法中本來空
寂。無有一法是實可名菩薩是能度者。故亦
知無實衆生是可度者也。所以經中但言無
衆生等三。不言無我者。以此經始未明眞
如之我。若言無我。恐衆生謂佛性眞我亦無。
故不言無我。以名相濫故也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莊嚴佛國土。至是
名莊嚴佛國土。此明若起心分別。謂異於眞
法界外。別有出世莊嚴淨土。爲無漏勝因所
得是眞實者。不名解眞如平等菩薩也。所以
重言莊嚴者。明修行因縁顯眞如法性。有
眞莊嚴淨土用。非謂異法性。別有爲波羅
蜜行所得莊嚴淨土。故重莊嚴。是名莊嚴
者。即是第一義諦莊嚴也。此一段經。明有實
菩薩。何故乃云。作是言。我度衆生。我莊嚴淨
土者。非眞菩薩也。爲明擧非以形是故重牒
來也。更有一意。明衆生菩薩佛淨土此四。雖
名用有異。而同一法界中名。若不會眞法界
者。謂此四法。離眞法界。別體相異故。不名
眞菩薩。若會眞如平等之解者。知此法雖時
異用別。語其所歸。無有異相。離於眞法界。條
然有也。故勝鬘經云。依如來藏。建立一切法。
如不増不減經中明。就佛性法身體上有
衆生菩薩佛。故知凡聖雖殊。而同依佛性。若
同一法界。所以有斯四法差別者。明未修行
不斷惑者名爲衆生。修行之中分別斷惑者
或爲菩薩。全修行滿足除二惑永盡故名爲
佛也。既得圓報法身。必有所依之土。即此圓
報法有上品世間依報用異。故有淨土。此
明佛與淨土二。法體一就用異也
有人生疑。若起如此心非菩薩者。起何等心。
名眞菩薩。故答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無
我法者。名爲眞是菩薩。菩薩者解意。上來
明未得二無我解者。不名爲眞實菩薩。遙指
正答在此。今言通達無我無我法。正出解二
無我法者名眞菩薩也。無我無我法者。有二
種無我。一人無我。二法無我。人無我者。解衆
生五陰中從本以來無定實神我及衆生等。
故曰人無我也。法無我有二種。一觀因縁法
體本來空寂。二觀佛性法體無萬相故空。若
能通達三空二無我者。是眞菩薩。故曰通達
無我無我法也。所以重言菩薩菩薩者。明菩
薩有二種。一者地前菩薩。聞信二種無我。二
者地上菩薩。現見二種無我。若直云菩薩。
恐失地前菩薩彷彿觀理深伏煩惱者。故重
言菩薩菩薩也。論曰此中有疑等者。論主將
欲以偈釋前經文。故作此生起也。若無菩薩
至清淨佛國土。以牒所疑事也。若如是以
下。序生疑之意。指經爲釋。如經中生起也。凡
以二偈釋斯一段經文。初偈。作問答意。釋經
中菩薩亦如是至不名菩薩也。第二偈。釋經
若菩薩通達無我無我法盡經也。不達眞法界
起度衆生意及清淨國土者。明菩薩所以起心
度衆生及莊嚴佛國土者。正以不達眞如法界
平等理故。不知凡聖一如依正同體。謂離此
眞法界外於三界有爲法中。別有菩薩是能
度者。有實衆生是可度者。有眞淨土可修。此
不名解平等眞實菩薩故。下句云。生心即是
倒也。故經中明文殊師利向佛懺悔。我從昔
來。由不達眞法界理故。以取相心。化衆生。修
十地行。淨佛國土。有如此罪。今向佛懺悔。以
起心取此不實爲故名倒也。此義云何若起
如是心等。一段長行論。先擧偈爲問。後以經
答也。此示何義。將作偈釋經故。問此經云通
達無我無我法者。示何等義也。所以偈答云。
衆生及菩薩等。此第二偈。衆生及菩薩。衆生
者。凡夫菩薩也。及菩薩者。謂初地以上菩薩
也。知諸法無我者。明此二種菩薩得三空二
無我解也。此明地前菩薩彷彿解二無我。登
地以上現見二無我也。故下半偈云。非聖
智信及聖以有智。非聖者。明也前菩薩
現得眞如無我解故名非聖。非不得相似之
解。聞中生決定信故。言自智信也。及聖以
有智者。明初地以上菩薩現會三空二無我
理故名爲聖。何故名聖。以有眞如無漏智。故
言及聖以有智也。長行論云。此明何義智無
我無我法者。先釋偈中第二句出菩薩所觀二
種我境也。謂衆生及菩薩者。釋偈中初句出
二種菩薩能觀人也。何等衆生何等菩薩者。
將釋下半偈。故作問生起。問此二種菩薩既
倶觀二種無我理。有何憂劣。而有衆生菩薩
二名不同也。即釋云。於彼法。若能自智信。總
出二種菩薩。於彼三空理。以智信也。世間智
者。正釋偈中下半偈。明此二菩薩雖同信三
空而*憂劣有別也。所謂凡夫聖人以下。兩對
結得二菩薩名不同也。如經以下引經結也
金剛仙論卷第七



金剛仙論卷第八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等。此是斷
疑分中第五段經文。此所以來者。有疑故來
也。云何疑。上第三段經云。菩薩不見彼是衆
生我爲菩薩。即此斷疑分中前第四經言。菩
薩不見衆生。亦不見清淨國土又挍量分中。
亦云以不見衆生等法。名諸佛如來。而此菩
薩衆生佛淨土等四。前已了了解釋。明此四
名雖異。皆依眞如故有。若離眞如法界。於
有爲虚妄法中。謂更有此四法可見者。非
是菩薩。若解不異眞如。而見此四者。名眞
菩薩也。雖爾了了解釋有無之義。然衆生
復乘無生。或更起異疑云。若不見諸法名
爲諸佛者。或謂諸佛法身是。以依身故有
五眼。若無法身。便應無五眼。若無五眼。則
不見諸法。未知今言不見者。爲有五眼故不
見。爲無五眼故不見也。若有五眼者。爲當前
法是無故所以不見。爲當前境實有而言不
見也。爲斷此疑故。以此五眼經答也。答意明
如來具足五眼。有無斯照。隨法虚實。皆如實
智知。今言不見者。有眼故云不見。非無眼
言不見也。若有眼者。何故言不見有。但前
境虚妄無法可見也。不見有二種。一眞如平
等理中不見衆生等四條然有異。故言不見。
二衆生五陰虚妄法體本來不生古今空
故無法可見。此二明理中絶相故。聖人無有
取相分別之見。故云不見也。所以得言見者。
如來具二諦智。如虚妄而知。如實而見也。此
就諸法空寂義邊故言不見。非謂眼境並無
令不見也。若爾那得聞言不見便謂諸佛菩
薩一向無眼不見諸法。次明也
如來有肉眼者。何者是肉眼所知境界。而言
如來有肉眼。明凡夫之人肉眼。但見因縁
合虚妄境界。見上不見下。然衆生造業既殊。
報得肉眼亦差品不同。或但見障内。不見障
外。或内外倶見。或晝見夜不見。或夜見晝不
見。或晝夜倶見。此等諸眼。皆是父母所生眼。
如弗婆提人。以父母所生眼。能見障外色。前
後倶見。如來同凡夫見此虚妄之色故。云如
來有肉眼也。如來有天眼者。天眼有二種。一
者修得。二者報得。何者是天眼所知境界。天
眼亦照因縁和合虚妄境界。皆見障外之色。
亦有見下不見上者。有見前不見後。若因他
力。見上見下。見前見後。有四方倶見。明如來
所見亦同凡夫顛倒取境。如來稱前境虚實而
縁。以此爲異。故言如來有天眼也。然世間人。
有報得肉眼。有報得天眼。亦有修得天眼者。
此皆三界中法。明諸佛菩薩道超世表。久已
無此二眼。何故道言如來有此二眼者。以見
同二眼故。言如來有天眼也
如來有慧眼者。何者是慧眼所縁境。明慧眼
知一切有爲法無爲法有漏無漏善惡無記等
法。而不作念我知此法。明如來亦同二乘所
縁法故。言如來有慧眼也
如來有法眼者。何者是法眼所縁境界。明法
眼能知三乘聖人當證果時。乘何等心。證於
道果。如此法眼所縁證法差別。如來亦同見
之。故言如來有法眼也。如來有佛眼者。然上
之四眼。見境不周。知法不盡故。設所知見。
不能明了。明佛眼所見。眞俗並照。臣細斯
鑒。一切萬法了了通達。無境不周。無法不盡。
故名佛眼。此眼如來有五眼故有境之見。既
有此眼。故知佛有身有眼言不見。非無身無
眼言不見故。次明此五眼經文也。乘五眼經
文。復更生疑。疑云。十方世界無量無邊。直三
千世界中所有種種諸法尚不可知盡。況無邊
世界中。亦有種種諸法。何故但明此五眼。若
正有此五眼。是爲如來。則知法不盡。見境不
周。故引恒河沙喩。以答此疑。欲明如來雖但
有五眼而照所知之境。莫不皆盡。然知境雖
盡。不可倶障於文。且境中微細難知者不過
心法故。擧恒沙世界中衆生。一衆生身中。有
善心不善心無記心有漏無漏三三等心數。
不可限量。一衆生有若干種心。恒沙世界衆
生。各有爾許心數差別不同。如來以三達靈
知。於一念中朗照故。不應難云若如來但有
五眼則知境不盡也。此明眼雖有五。而知境
斯盡也
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
説是沙不者。前擧五眼。明佛肉具能見之
智。然智不孤起。必知境。今將明五眼所知
之境。故佛問須菩提。汝意地思惟籌量。謂如
來知此恒河中沙頭數多少不也。應如是問。
所以乃言如來説是沙不者。明理而言之。要
先知後説。今言如來説者。明知如來知故方
説故云佛説是沙不也。須菩提言。如是世尊。
如來説是沙者。明須菩提得冥加力故。解如
來意。故仰述如來所説言。如是世尊。如來實
了了知此恒河中沙頭數多少。故説非爲不
知也
此喩意。明以一恒河。爲一衆生。此一衆生。有
善不善無記等心數法。多少如恒河中沙。復
以此沙數恒河爲一衆生。一衆生亦有爾許
數心數法。復以此沙數佛世界。爾許世界
中。復有無量恒沙。復以一河。爲一衆生。爾
許衆生心數法。皆了了知。況餘非心心法

乘此。更生疑念。如地前菩薩。以信解力故。
亦知一三千世界中衆生心數法。未知今言
如來知恒沙衆生心數法者。爲同地前菩薩
但知一佛三千世界中恒沙衆生心數法。
遍知十方無量恒河沙世界中衆生心數法也。
將釋此疑故。佛重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
恒河中所有沙數佛世界至如是佛世界寧爲
多不。此欲明如來非但知一三千世界中恒
沙衆生心心數法也。乃遍知十方世界中無
量恒河沙衆生心數法也。須菩提言彼世界
甚多世尊者。明須菩提仰答。如來如上所説
十方恒沙世界實多無量也
佛告須菩提。爾許世界中衆生。若干種心住
如來悉知者。上來問答雖有重數。正答意在
此文。明如來乃是一切智人。但以五明了了
遍知十方恒河沙世界中衆生色心等法。無
不皆盡。今且擧知心法。明知色亦無遺也。然
就此所知法中。有種種差別。憂劣不同。如人
中果報。比於諸天。優劣上下。不得爲喩。況諸
佛菩薩。出世勝報。比於人天之果。倶然懸絶
不可算數。如來了達無餘。故言悉知也。何以
故者。因向若干種心住如來悉知。復生疑念。
上云衆生五陰六塵六識體是虚妄。若取此
衆生五陰等妄法者。即非菩薩。又云離一切
諸相。則名諸佛。若爾何以故。今復言若干種
心住如來悉知。若如來知見此法。則應是實
非爲虚妄。未知此言心住者。爲四念處眞如
境中住。爲餘法中住。若是眞實。上不應言虚
妄道如來不見。若是虚妄。不應復言若干種
心住如來悉知。故言何以故也。即答如來説
諸心住皆爲非心住。此言諸心住者。凡夫六
識。於虚妄法中。顛倒而住。皆爲非心住者。非
於四念處中無顛倒眞實住也。此明上言離
者。虚妄故離。今所以言知者。如來五眼照境
斯盡。虚實倶了。故云知。非爲眞實也。是名爲
心住者。結虚妄縁中顛倒住。亦得結上皆爲
非心住。是名爲非四念處境中眞實住也。何
以故過去心不可得等者。釋上。何以知。此言
心住者。是六識顛倒虚妄縁中住故。釋云過
去心等不可得。明以三世等心不住爲住。故
曰虚妄也。過去心法已謝於往。空故不可
得。未來心未至。空故不可得。現在心念念生
滅不住。即體是空。故不可得也
因三世虚妄諸心顛倒。復更生疑。若心住是
虚妄顛倒者。便謂凡夫聖人心皆是虚妄顛
倒。若爾則初地以上諸菩薩心。亦是虚妄顛
倒。以心虚妄顛倒故。所有布施等福徳智慧
了因之行。亦應是顛倒。故非菩提因。不成彼
岸無漏功徳也。爲斷此疑故。答言以三千世
界七寶布施徳福甚多。此明初地以上得眞
無漏解不取相不住心行布施故。福徳非顛
倒。以非顛倒故。成波羅蜜行。不同地前凡夫
六識心是虚妄取相顛倒故福徳亦是顛倒。
然此福徳雖非顛倒。而要以地前取相顛倒
福徳爲因故。非條然也。得福甚多者。明此無
相布施。乃感常住佛果無盡之福。故言得福
甚多也
復生疑。若此三千七寶布施。實有福徳。
是無漏非顛倒者。何故上三千七寶布施。言
非福徳聚也。爲斷此疑故。答言須菩提。若福
徳聚相有實者。如來則不説福徳聚福徳聚。
然上明二種福徳聚。一是取相有漏福徳聚。
二是不取相無漏福徳聚。我言非福徳聚者。
明有漏福徳聚非趣菩提無漏福徳聚。不言
無漏福徳亦非福徳聚也。那得以彼三千世
界七寶布施取相福徳是顛倒故。難我此中
初地以上不取相布施無漏福徳亦使是顛
倒也
論曰復有疑等。此先牒前所疑事也。若如是
以下序生疑意。指經爲釋也。此一段經。以三
偈行釋。初偈正釋五眼經文。作問答意斷
疑。第二偈釋恒沙世界譬喩中一段經文。第
三偈釋三千世界七寶布施福多經文。初偈
云雖不見諸法者。上疑云不見諸法。未知爲
有眼而不見。爲無眼故不見也。故偈釋明諸
佛菩薩雖不同凡夫於衆生五陰色等有爲法
上有取相之見。非不有五眼如法相虚實而
見。非*令無眼故不見也。故第二句云非無了
境眼。此明雖云諸佛不見諸法。非無五眼照
境之用也。何以得知。故次下句言。諸佛五
實。此明諸佛有五眼具足也。若爾即復生
疑。此五種眼。還同於凡夫顛倒之見故。即答
以見彼顛。明諸佛菩薩實有五眼。稱於顛倒
境界而見。而見非顛倒故。不同凡夫也。此半
偈雖解經意。猶未釋經文。故拘瑣作第二偈
也。長行論云。何故説彼非顛倒者。論主將釋
此偈答之意故。設問云。若諸佛實有五眼。見
前境界者。前境是虚妄。故縁之智則應是
顛倒何故説彼五眼爲非顛倒也。即答爲顯
斷疑譬喩。是故説我知彼種種心住如是等
也。明爲釋若但有五眼。則知多境不盡之疑。
故引恒沙譬喩。是故言道若干種心住如來悉
知。非同凡夫顛倒之知也。故下問云。此示何
義。即答彼非顛倒。以見顛倒故也。何者是
顛倒者。問若佛五眼非顛倒者。何者是顛
倒眼也。即答偈言種種顛倒識以離於實念
也。明六識非一故。云種種。妄取六塵。以不
實爲實。此憣境之心故云顛倒識也。何以得
知六識是顛倒。次下句云。以離於實念。實念
者四念處觀也。觀我此身常此身無常乃至
法亦如是也。以六識不住四念處中。乃取虚
妄六塵。故名顛倒也。不住彼實智是故説顛
倒者。此二句成上二句也。明六識不住彼四
念處實智境中。是故我説爲顛倒也。此義云
何至差別顛倒。釋偈中初句也。何故彼心住
名爲顛倒者。何故此六種心住名爲顛倒也。
即以偈下三句答。明其六識但縁六塵虚妄
境界。不能住四念處境中。是故説顛倒也
如來説諸心住皆爲非心住者。提此一偈所
釋經來也。此句示現遠離四念處者。釋向
六識心住離四念處境故説爲非心住也。此
以何義者。此以義故六識離四念處名爲非
心住也。即答心住者住彼念處也。明若心住
於四念境中者。可名爲住。而此六識以離彼
四念處。取虚妄境界。故云不住也。又住不動
根本名異義一者。釋上心住彼念處者有於住
義也。依世雜論解。以後釋前。何故名住。以
其不動。何故不動。以根本也。又解。何名住。
明菩薩以四念處解。栖心眞如理中。故名爲
住。既心住眞。不爲五欲所壞。故曰不動。亦
得云不爲二乘所壞。故曰不動。此眞如解。
既不爲五欲所動。便能與菩提爲基。故名根
本也。若如是不住是故説心住者。若不能如
是於四念處境中住者。是故便説爲虚妄境
中住也。此明不住相續不斷行因者。雙釋住
不住義也。此不住者。釋前句也若如是不住
相續不斷行因者。釋是故説心住也。是故不
住者。結虚妄住者爲非實住也。示彼相續顛
倒。明虚妄境中相續住者是顛倒識也。結答
上問何故彼心住名爲顛倒也。如經過去心
以下。擧釋虚妄住非心住經。結成顛倒義也。
以過去未來以下。釋三世心住經。可知也
何故依福徳重説譬喩者。作問生起第三偈
也。第三偈佛智慧根本者。上難云。以心顛
倒故此福徳亦應是顛倒。今言佛智慧根本。
明此初地以上不取相布施是無漏福徳。乃
與佛果種智以爲勝因。故曰佛智慧根本也。
又第二句云非顛倒功徳。明知此菩薩布施
福徳。非取相顛倒心也。以是福徳根者。以是
佛智慧根本福徳根也。故重説譬喩者。重説
三千世界施福。明雖同是布施但取相心布
施者福徳是顛倒。不取相心。施名雖同而福
非顛倒也。然取相心施雖是*顛。非不因此
地前取相有漏施福。以此爲因。然後得入初
地無漏。有愼理之義故。地前取相福徳。亦
得相從爲不顛倒福徳也。此説何義至何名善
法者。此序經中生疑之意也。爲斷此疑以下
福非顛倒。釋答疑之意也。何以故者。釋
此七寶施福何以故得爲非顛倒也。即提偈
上句來。答以佛智慧根本故非顛倒也。云何
示現根本者。問云何示現此七寶施福是佛
智慧根本也。如經須菩提等。擧經爲取第二
福徳聚。答佛智慧根本義也。此義云何以下。
釋經中第二福徳聚是其無漏故非顛倒。以
無漏故得爲佛智慧根本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色身見不等。此一
段經。是斷疑分中第六段經文。此經所以來
者。有疑故。上已三處。明可以相成就見如來
不。此中第四何故復言佛可以具足色相身成
就見不也。初一邊。明法身上無應佛生住滅
三相。第二邊。明法身上無報佛大丈夫相。第
三邊。明法身上無色等法有爲萬相。此三處
就別相中。以明法身佛古今湛然如虚空身
非修行故。得不可以色相而見。須彌山王喩
中。明報身佛由行者修行因縁。萬徳圓滿。以
色相莊嚴體非有爲有漏。湛然常住。此就別
相。明報佛。第六段中。無有定法得菩提者。明
應佛從感故有。非修行可得。畢無色無心。此
就別相。明應佛。此三佛歴然不同也。法身佛
非報應二佛。報身佛非法身應身佛。應身佛
非法報二佛。此就三種佛別相義邊。不得爲
一也。有人生疑。若此三佛差別不同。則皆是
不實。何以故應身佛非修行所得。無色無心
則是虚妄。既離法身。有報佛。報佛則是本無
今有已有還無。亦是不實。若法身佛如虚空
不可得見。體亦不實。此是一種疑。又上第六
段中云。聖人以無爲法得名。復云由行者修
行因縁。成就相好。名之爲佛。若然爲當即法
身上有此報應二佛色相之身冥然是一。爲條
然異於法身有此二色相身也。若冥然是一。
則不應有三佛用差。若條然異有。則皆是虚
妄。無有一義。有如此疑。故佛問須菩提。佛可
以具足色身見不等。此答意云。汝不應作是
難。所以然者。則此三佛。亦有一義。亦有異
義。故語一則如終一法性無有二相。論異則
三佛體用有別歴然不同。此三種佛。理而言
之。恒一恒三。恒三恒一。言三不傷其一體。論
癈其三*用。故不應難言此三種佛爲冥
作一爲條然有異。爲釋此疑。故次明也
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者。此佛問
須菩提。明虚空法身古今湛然體無色相。可
以報應二佛具足色身見不也。故須菩提答不
也世尊。如來不應以色身見。此明三佛別相
異義邊。明法身如來古今湛然猶如虚空。不
可以報應二佛具足色身而見故。不得説即
法身上有報應二佛具足色身。此一句愼上
經中三佛別相法身義邊不可以二佛具足色
身見也。何以故者。有人乘此生疑。若法身如
來古今無相猶如虚空。不可以報應二佛具
足色身見者。法身便一向無色。若爾則異於
法身。別有報應二佛具足之色。則還同前疑。
三佛條然別相。何以故復作如是説也。故即
答如來説具足色身。此明三佛一義邊。即法
身上有功徳智慧二種莊嚴。眞如解脱色萬
徳圓滿無所缺少。以修行因縁。顯本有法身。
以爲報佛故。即法身上。有此具足色身也。若
法身中無具足色者。則不應有報應二佛具
足色身。以斯義故。得道即法身上有報應二
佛色身。此明三佛不異義也。是故上言一切
法皆是佛法。覆復生疑。若即疑若即法身上
有報應二種色身者。便法身中有色上不應
言報佛三十二丈夫相及應佛相非法身相
也。又亦不應云法身古今一定如虚空也。故
答言即非具足色身。明向者就三佛一義邊
得云即法身上有具足色身。若據異義邊。明
法身古今一定無有二佛色身之用故。上初
句云不應以具足色身見故。言即非具足
色身也。此成上經三十二大人相即是非相
也。若法身上無報應色者。還同前疑。若法身
就體無色身可見者。此之色身則條然異
於法身。那得道言即法身佛上有具足色身
也。故答言。是故如來説名具足身明法身中
雖即無報應之色可見。然正顯法身作報佛
色身之用。由有報應故。不離法身有報應之
色。故言如來説名具足色身也。此成上第二
句一義邊一切法皆是佛法也。又復就理而
言。亦得云是故如來説名不具足色身。所以
得云不具足身者。就異義邊論。明即法身佛
上無二佛色身之用故。亦得云不具足色身。
此句雙結三佛一異有色之義。但以答
故。直云是故如來説名具足色身。此成上異
義也
又問。此中但就色身。明具足之義則足。何故
復明諸具足也。有人乘無生疑。若法身佛
上無具足色身。此法身佛。爲有三十二相。爲
無三十二相。爲一爲異也。有如此疑問。以故
諸相經答。明因色身故則有三十二相。上已
了了解釋即法身佛上有具足色身。即法身
上無具足色身。何得難言若法身無色爲有
諸相爲無諸相也。諸相四句經文不異前具
足色身中義。故不別釋也
論曰復有疑若諸佛以無爲法得名者。牒上第
六段中經來也。論主略申生疑所以。云何諸
佛成就八十種好三十二相。而名爲佛者。序
作難之辭。云若法身佛無爲法得名如虚
者。與報二佛色相之身。爲一爲異等也。廣
作疑問。不異經相也。生起爲斷此疑是故説
非成就色身非成就諸相者。略擧經中色相
二處三佛異義經文答其不異之難。又色攝
得八十種好三十二相。復擧上二處三佛一
義經意。答其異疑也。如經以下。擧二處一異
經來*結也
此一段文。以二行偈釋。初釋經中法身佛
不可以具足色身見不可以具足諸相見。第
二偈上三句。釋經中如來説具足色身具足
相身。下一句釋經中即非具足色身即非具
足相身是故如來説具足色身具足相身等經
也。何故如是説者。將欲偈釋故。先問何故不
定。答乃作如此不定之説。或言法身有色相。
或言法身無色相也。故即偈答法身畢竟體
非彼相好身。此二偈明就三佛異義邊不得
言有色相。一義邊得言有色相也。法身畢竟
體者。以初二偈釋二處經中佛問須菩提答
乃至如來不應以色身見不應以相身見等。
明虚空法身畢竟無有報應色相之用可見
故。云法身畢竟體也。何以故。以報應色相之
身修行方得故。色相之身顯用於報應。眞如
法身雖萬徳圓滿。但據體而論。故無色相之
用也。如冬樹無果以時未至故。非一向無也。
若一向無者。應時至亦無。以此喩驗之。法身
非不有色相。以時未至故不可見也。非彼相
好身者。明法身非報應相好身也。以非相成
就者。所以言法身非相好身者。以法身不爲
現用相好所成故也。法身何故不爲相所成。
故下句云。非彼法身故。明相好之身。非古今
一定法身之體。故言非彼法身故。此明法身
佛異義也
第二偈上句。釋經中何以故如來説具足色
身具足相身二處經文也。明法身上雖無色
相之用可見。然不離於法身。以修行因縁。則
有報應色相之用。畢竟不從餘處來也。故云
不離於法身彼二非不佛也。彼二者。彼色之
與相。非不是法身佛故。第三句云故重説成
就下一句並釋法身中亦得言有色。亦無二
者。此明虚空法身中畢竟無報應色相。故言
亦無二。釋經中即非具足色身相身也。雖法
身上無。亦得道即法身中有。故云及有二。此
明不離法身報應色相之身也。釋經中是故
説具足色身具足相身也。此二偈説何義至
以非彼法身相故。釋初偈。明法身異義邊無
色相也。此二非不彼乃至偈言彼二非不佛
故。釋第二偈上二句。引所釋經證。擧偈第二
結明一義邊法身有色相也。是故此二乃
至以不離法身故。釋第二偈中下句。明法
身中亦得説無教應色相。二亦得説有色相
二也。所以此中再邊。釋此一異之義者。但經
中爲釋難故。有其兩重故。論主亦重釋也。是
故此二。亦得言無故説非身成就非相成就。
此是釋法身無色相義。經論相屬也。亦得言
有故説色身成就諸相成就者。此解法身有
色相義。經論相屬也。偈言亦無二及有者。
釋竟以偈結之也。何故如是説者。設問也。
以彼法身中無即於是義者。答法身中無色
相所以也。説如來色身成就諸相成就。以不
離彼身故者。答法身有色相所由也。而法身
不如是説者。明雖不離法身有色相之身。而
法身義邊古今一定畢竟無此色相。爲生下
疑故作此句。欲使乘無生難因言長理故後
章得顯也
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汝謂如來有所説法
耶等。此斷疑分中第七段經文。已三遍來此
所以來有疑故也。上來廣辨法身之體畢竟
無有有爲萬相。又此前段經。復明虚空法身
異義邊。體無報應色相。若法身無色相。則亦
無眼等諸根。既無諸根。亦無口業。云何言如
來説此法。問法身佛爲説法。爲不説法也。
法身佛不説法者。報應二佛亦應一向不
説法。又疑若使如來説法者。爲即此證智法
身有言教可説。爲離此證智法身別有此言
教可説也。爲斷此疑故。答於意云何汝謂如
來有所説法耶。此答意明法身之體無名無
相畢竟無色相可見無言教可説。又雖無色相
諸根。然要顯法身。爲報佛由。法身現時爲報
故。得言因法身有色相諸根。有口業。有言教
説法。故上論云聖人證無爲法。還説無爲法。
若以此文驗者。雖即證法無言教可説。亦不
得離此所證法身。別有教法可説也。於意云
何者。此應有問答。而不作問答。故如來直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欲使冥解而答也
如謂如來作是念如來有所説法不者。問須
菩提。汝謂如來作念謂於無名相證法中有
名相可説不。汝謂如來作是念離於所證法
更言教法可説不也。莫作是念者。遮須菩
提此念。汝若謂如來於證法無名相理取同名
相可説者。此是不正念。若謂如來離於證智
更有教法可説者。此亦是不正念。故言莫作
是念也。何以故。須菩提。若人言如來有所説
法。則爲謗佛。不能解我所説義者。此釋前何
以故汝向所説是不正説。若人言如來有所
説法。則爲謗佛。明實不作是説。道言如來
作此説。即誣聖言。故言謗佛。此人所以生謗
者。以不解如來所説理教一異之義故。云何
不解。聞言證法無名相。便謂離於證法條然
更有言教可説。不知證智無名相無法可説。
故曰不解義。不知因尋教得理由證有説。故
不解義也。何以故者。此世辨釋名。何以故道
言如來有所説法。則是謗佛也。故下即云。如
來説法説法者無法可説。明説法有二。一是
詮證義。二能證言教。然此理教雖殊。而
本末相由。理無條然。若謂證法有名相可説
者。此不解聖意。名爲謗佛。聞言證法無名相。
便謂離此證法別有言教可説。復是不解聖
意。亦爲謗佛也。無法可説者。明證法無言教
可説。離於證法。亦無言教可説也。是名説法
者。如是解證法無名相可説。不離證法有教
法可説者。方名正解方名正説。故言是名説
法也。亦應言是名非説法。明若不如是解證
中無名相可説因證有名相可説者。故非説
法也
論曰復有疑乃至若相成就不可得見者。牒
次前無色無相經也。云何言如來説法者作
難。自下經文以下。引經申斷疑之意也
此經以一行偈釋。如佛法亦然者。釋經中乃
至不能解我所説故。如佛者。如前經中明法
身佛上有色相無色相三佛一異離即之義
也。法亦然者。佛既如此。理教法一異義亦同
也。明能*證言教所詮證義。依此而論。亦得
言有差別故。次第二句云所説所二差別。此
釋經中説法説法者二差別者。理教殊也。此
明能詮所詮異義邊亦然也。亦得言無差別
故。下二句云。不離於法界。説法無自相。此釋
經中無法可説是名説法也。不離於法界者。
明聖人證於眞如法界。還説此眞如。故知此
所詮證義能詮聲教不得相離。此明一義邊
亦然也。説法無自相者。既如證如説。離於眞
如法界。更無言教自相可説。即證智體無有
名相故。亦無言教自相可説也。長行論初。何
故言説法説法者。提經爲問也。即指掲答言
所説二差別故。何者是二乃至所有義。此出
經中。重言説法説法者。偈中二也。何故言無
法可説者。若有言教能説。復有所説。義便應
是有説。何故言無法可説也。即以下半偈答
言不離於法界説法無自相故也。此以何義
以下。有一問答釋偈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衆生於未
來世間説此經法生信心不等。此一段經。是
斷疑分中第八段經文。復所以來。此亦有疑
故來也。前段經。或明法身體無報應色相之
身。或云即法身上有報應色相。今疑者偏
無邊生難。若一義邊。即法身上有報應色相
者。法身佛既體如虚空。不可以色相而見。此
報應二佛。與法身一故。則應是無。又次前經。
明眞如法界體絶名相。與言教有異。復云不
離眞如法界。有言教可説。若爾此眞法界體
亦如虚空。無有聲教。此聲教既與證智體一。
應亦是其無。以證法無名相故也。此之兩處。
或明法身法界無色相言教。而復言不離法身
法界有此色相言教。斯二段經一異之義。至
深難解。爲但現坐能信。爲未來世中亦有人
能信。爲一向無人能信也。又若有人能信者。
有何等人。能生信心。爲是凡夫。爲是聖人也。
有如此疑。故須菩提問頗有衆生聞説此法
生信心不。佛即答彼非衆生非不衆生。此答
意明經理雖甚深難信。然非但道益當時現
坐生信。明未來世中亦有人能信。何人能信。
明要地前地上二種菩薩。久供諸佛。殖因深
遠。具足二種無我解者。能信此經也。經言彼
非衆生非不衆生者。此出有能信人也。應
答言菩薩有智慧人能信此經。何故乃言彼
此衆生非不衆生也。然此聖人相解。其言雖
隱。而能於此言取悟也。彼非衆生者。明彼能
信人非無智慧不修行不曾供養諸佛聞此經
未生信衆生也。非不衆生者。非不是能信聖
人衆生。明此人已曾供養過去諸佛。修行來
久。聞此深經。則能生信無疑。是故彼非無智
不信衆生。是有智慧能信衆生。故次明也。何
以故者。此世辨釋前。應問何以故名此能信
人。作彼非衆生。何故復名爲非不衆生也。我
未解此義。唯願如來爲我解説。即答言須菩
提。衆生衆生者。此重牒前彼非衆生非不衆
生。然後釋也。如來説非衆生是名衆生者。明
此能信人非是底下愚癡凡夫信衆生也。是
名菩薩摩訶薩能信聖人快衆生也
論曰復有疑。若言諸佛説者。是無所説法不
離於法界。亦是其無者。牒前有色相無色相
有説法無説法二處深經也。有何等人。能信
此甚深法界者。作疑問之意也。自下經文者。
指經爲釋也。所説説者深者。以此一偈。釋斯
一段經。依經次第。應言説者所説深。但以闡
陀論法隨逐語便故。言所説説者深。亦以乘
勢明義故也。正釋經中聞説此經也。所説者。
牒前經中如來所説理之與教。説者。牒前不
可以色相成就見法身如來等。經中所明三
種佛能説人也。深者。明前所牒二經一異理
深。即擧疑。斯之二經。佛説太深。於未來
世。爲有人能信。爲當無人能信也。故下句云。
非無能信者。此句明有人能信也。應問何者
是能信人。故下句即指出其人非衆生衆生。
釋經中彼非衆生非不衆生。非衆生者。明非
無信衆生也。衆生者。是有信衆生也。非聖
者。此世辨釋名。非衆生者。非是不聖。正是聖
也。故即云非不聖也。此是出其能信之人也。
何故言須菩提非衆生非不衆生者。提經爲
問也。偈言以下。指下半偈爲釋也。此以何義
者。此生偈以何義故。得釋彼非衆生非不衆
生經爲能信人也。即釋若有信此經至非凡
夫體故。解經偈中彼非衆生也。若有信此經
彼人非衆生者。取偈上二句中能信義也。非
衆生者。提偈第三句中非衆生來也。非無聖
體者以偈。下句中非聖兩字。釋前非衆生也。
非無聖體者非凡夫體故者。此是論主結能
信者是聖人非凡夫體也。非不衆生者。提
經來也。以有聖體故者。以偈第四句中非不
聖釋之也。彼人非凡夫衆生非不是聖體衆
生者。*結此能信爲非凡夫是聖人也。如經何
以故至是名衆生故。引如來成釋爲證也。如
來説非衆生者。非凡夫衆生。我論主釋經。是
故説衆生者。結爲能信聖人衆生也。衆生者。
以聖人衆生。是故説非衆生者。以是能信聖
衆生故。結爲非凡夫衆生也
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三菩提
也。此等是斷疑分中第九段經文。此已五遍
來。文雖相似。而義有殊。故非重也。此所以來
者。爲釋疑故也。此疑從何處生。上來已廣明
法身古今體滿非修得法文。即此斷疑分
初第二段。經中言無有實法如來得阿耨三
菩提。明法身菩提非有爲法故不可以有爲相
得。即復言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明菩提之
體是無爲法故有菩提可得。*復以大身譬喩
釋成。明法身本來圓滿具二莊嚴。離於二障。
非修行得。即生疑云。若言如來得三菩提者。
爲修行故得。爲不修行故得。若法身菩提古
今一定猶如虚空。萬徳圓滿。非修行因縁然
後可得者。云何言行者一阿僧祇修行滿足。
證於初地。轉得七地二阿僧祇滿乃至上上
轉勝。三阿僧祇後。證佛果菩提也。以此驗
知。法身便由修行因縁可得。後方圓足。那得
道法身如來猶如虚空萬徳圓滿非修得法
也。若由修行得者。云何乃離於上上證所得
報佛。而説別有法身如來。此執一難異也。
又次前第六段經。明法身猶如虚空體無諸相
非修行得法。故不可以具足色相而見。乘生
疑念。若法身非修得法。無色相可見者。云何
菩薩修行因縁。轉轉證得阿耨三菩提也。此
疑既起之在先。所以令方斷者。以中聞更
乘生異疑。遣之未盡故。今方釋也。此謂爲疑
故。經中答意。明佛有二種。一法身佛。古今湛
然體性圓滿。非修得法。此即性淨涅槃。二者
報佛。藉十地方便修行因縁。本有之性顯用
之時名爲報佛。即方便涅槃。不可以報身方
便修涅槃行得故。便使法佛性淨涅槃亦修
行而得。爲釋此疑故次明也。然就斯一段經。
凡有四子句。前三句。明法身佛性淨涅槃。體
相圓滿非修得法。後一句。明報佛方便涅槃。
亦萬徳圓滿。而有無方大用。是可修得法

無有少法得三菩提者。此是第一子句。明法
身如來萬徳圓滿無所缺減。雖在煩惱染法。
於萬徳中。不少一法。非以修行因縁後方滿
足故。得名爲無上菩提。故云無少法得三菩
提也。此就法體滿足。以明法身非修得法也。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三菩
提者。此是第二子句。釋初句。法身所以萬
徳本圓。非修行方滿者。以法身古今一定。
非以由人修行因縁故在聖人心中萬徳増名
爲高。非以人不修行因縁故在闡提心中萬
徳減名爲下。此就行者。以明法佛體無増
減非修得行也。以無衆生無人無壽者得
平等三菩提者。此是第三子*句。釋前第二
句。法身所以平等無有高下者。明一切衆生
法身體相萬徳皆等。無此功徳多彼功徳少。
本來寂滅。自性離障。一切平等。無有我人等
或。不如金剛以還因中行者。行有深淺斷
惑有多少故。勝如不同有憂劣之別。故起慢
心。自謂我功徳多。遣惑亦多。彼劣於我。所以
有此分別慢者。以其先有煩惱。遣之未盡。故
有我人等見。明一切衆生法身佛性無有憂
劣。從本以來。清淨體無惑染故。言無我人平
等得三菩提故。勝鬘經。刹那善心非煩惱所
染。刹那不善心亦非煩惱所染。依西國。刹那
有十種名。此言刹那者。憣爲空也。明空善
心非煩惱取染。不空善心亦非煩惱所染。空
善心者。明古今一定法身如來藏體空。無二
十五有生死萬相。故言空也。不空善心者。明
法身自性體備萬徳妙有湛然不空也。故即
上經言空如來藏也。前二子句。明法身妙有
即不空如來藏。此一句。明法身妙無即空如
來藏也。此就無鄣清淨。以障法佛平等滿足
非修得也。此前三句。宛轉釋法佛性淨涅槃
義竟也
時衆聞言法身古今圓滿非修得法。乘即生
疑。若爾何故諸菩薩發菩提心。三大阿僧祇。
修十地行竟何所爲。故答一切善法得三菩
提。此是第四句。明報佛方便涅槃有修得也。
所以據報佛。明有修得者。然報佛要就行者
修得現用時語。既就行者論之。便有修行因。
縁萬善滿足。則有法可得。前但據性體本有
爲言。而不*辨其用。今就行者會時而語。佛性
有用。以有用不用異故。得云有増減也。復
就行者斷惑。有多少故。有憂劣不同凡聖兩
別。據行者顯報有於修得故。言一切善法得
三菩提也。乘茲即生疑念。若一切善法得三
菩提者。疑謂一切名濫。有漏無漏世間出世
間善法。倶是一切。可皆得菩提也。若皆得者。
何故上論偈言福不趣菩提也。以斷此疑故。
答言須菩提所言善法善法者。如來説非善
法。是名善法者。此明善法有二。一有漏善法。
二無漏善法。如來説非善法者。明向一切善
法是一切無漏善法。非是不趣菩提有漏善
法也。故下句云。是名善法。此明是名無漏善
法。亦得言是名非善法。明無漏非有漏故也」
論曰復有疑。若如來不得一法得三菩提者。
擧所疑經來也。云何離於上上證轉轉得三
菩提者。作難也。自下經文爲斷此疑。示現非
證法名爲得三菩提者。論主略引經中斷疑
意也。此以二偈。釋茲一段。初偈釋前三句。明
法身無修得。下一偈釋後一句明報佛有修
得也
彼處無少法知菩提無上。此二句釋初子
句。知菩提無上者。以知彼法身處體相滿足
無所缺少故。得名爲無上最勝菩提也。法界
不増減者。釋第二子句。明此法身。非修得方
滿名爲増。亦非不修行故少名爲減也淨平
等自相者。釋第三子句。明法佛體上古今清
淨。從本以來無我人等*或。故言淨也。第二
句知菩提無上。依下長行論。釋此一句。義
通前三故。上三句下。皆應言知菩提無上也。
第二偈有無上方便者。釋第四子句。明報佛
是修得。就現用義邊得名爲増。未用義邊得
名爲減也。及離於漏法等下三句。釋第四子
下須菩提所言善法善法者等釋疑經文也。
及離於漏法者。明報佛方便之因。無漏善法。
體離諸漏。非有漏善法也。是故非淨法者。明
有漏善法非是無漏清淨善法也。即是清淨
法者。如是非有漏善法故。即是出世無漏清
淨善法方便因也。何得以有*漏善法於菩提
無方便因。難無漏善法亦*使非方便因也。此
明何義以下。至經一切善法得三菩提。釋二
偈中上五子句。解經中四子句也。先次解
釋。後以經結之也。餘菩提善法不滿足者。謂
因中方便菩提。亦謂二乘菩提。體未滿足。須
更修習故。言餘菩提者善法不滿足也。須菩
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説非善法等。何故如是
説者。先提下答疑經爲問。即牒後偈下三句
爲釋。此以何義以下。復設問也。彼法無有漏
法故。名非善法者。此解無漏善法。非是有漏
善法故。如來説名爲非善法也。以無有漏法。
是故名善法者。解無漏善法爲善法也。以決
定善法者。結無漏善法也
金剛仙論卷第八




金剛仙論卷第九
  魏天平二年菩提流支三藏於洛陽譯
須菩提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須彌山王等。
此是斷疑分中第十段經文。此三千譬喩已
四遍來。何故數來。而非重者。此乃文句相似。
而義有別。故非重也。此復所以來者。有疑故
來也。云何爲疑。前段經中答疑四句。初有三
句。明法身菩提性淨涅槃。本體圓滿非修得
法後一句。明報佛方便涅槃。由修一切善法
方便因滿。法身有用。是修得法。難意。若法性
法身非修得者。身有報佛亦不聽是修行得
得也。何以故。上挍量分中。明受持讀誦此經
能詮言教。依而修行。善法滿足故得三菩提。
然此經教音聲之性證法中無。念念生滅。無
有習因増長之義。體是無記。非爲善法故。受
持經教不能發生三慧之善。不生三慧善故。
無有因義。既無因義。則不證菩提。那得道言
一切善法得阿耨三菩提也。故干須彌七寶
布施勝福譬喩。以答此疑。明此般若一偈經
教從證法中來。非是無記而能詮於法身。若
依經修行因縁。能顯性證果。得大菩提。勝於
三千須彌珍寶布施之福。不可算數故。不應
難言經教是無記故受持修行不能得大菩
提。爲除此疑。次明此一段經也
百分不及一等者。論云算類勝。此明有漏福
徳是有盡法故數亦有限。明無漏善法是無
盡之法數亦無限。所以勝也歌羅分不及一
者。論云力勝。歌羅者。西國正音如折一
以爲百分一分。名一歌羅。此義憣爲力勝。以
無漏善法功徳勢力勝於有漏善法故。名爲
力勝也。數分不及一者。論云不相似勝。猶是
其數數中。轉微轉細。乃至少許猶不及一
故。名不相似勝也。明此無漏善法若有形色
者虚空法界所不容受。以有爲有盡法。形無
爲無盡法故。假令乃至少許亦不相似。如分
芥子以爲萬分。擬須彌山。唐失其身。終不相
類也。優波尼沙陀分者。論中義*憣云因勝。
明因果不相似。珍寶有漏善法。但得三界報。
因果倶是不如。無漏善法乃遠得佛果。因果
倶勝故。名因果不相似也
論曰復有疑以下至不能得大菩提。執經作
難。何以故。以所説法是無記法。釋成難意。爲
斷此疑以下略申答意。生於下偈也。凡以二
偈。釋茲一段經。初一偈。解持經功徳勝布施
之福經教是無記非因之疑也。第二偈。釋四
種勝。從百分不及一乃至所不能及也。雖言
無記法者。擧疑意。前疑言。經教是音聲性無
記之法。依此無記法。受持修行。則無善。則
無因義。何得言以一切善法得三菩提也。故
答云雖言無記法。此句愼疑者意故。云雖言
無記然。音聲言教雖是無記之法。而能詮於
佛性涅槃之理。依而修行。發生三慧勝解。能
使行者終剋常果。有詮理益初咸果之能。此
明言教雖是無記而有因義。故次下句云。而
説是彼因。若爾那得難言以無記故無有因義
則無修行得菩提者也。此釋上半偈也。又一
解經非是無記。何以故。以此經教從眞如證
法中來。是其一分爲此眞如證法所勳故。
言教非是無記。有其因義。如以須摩那華及
薝蔔華。勳胡麻子。後押得油。名須摩那油
及薝蔔油。此言教亦如是。爲證法所*勳。非
是無記故。受持讀誦此能詮言教。發生聞
慧。從聞生思。從思生修。次第修行。乃至證得
無上菩提。勝於三千須彌七寶施福。以三千
須彌七寶有漏施福不能得大菩提。是故不
如。故下半偈言。是故一法寶勝無量珍寶。
一法寶者。此般若經一行偈。名爲法寶。是故
者。是故經教非是無記。有其因義故。便勝
無量珍寶布施有相之福也
此義云何雖言所説法乃至能爲菩提因。釋
上半偈。論主且順疑者意。明經教雖是無記
而有因義也。又言無記者此義不然者至勝
無量珍寶故。此解下半偈。即擧偈結也。此違
疑者意。正解經教非是無記法也。汝法是無
記而我法是記者。汝小乘法中胃聲教爲無
記。今依我大乘中。明音聲經教從佛法身
記法中來故是記法非是無記。又行者身口
意業有所起作。皆有招感之能。亦有愼理益
物之義故。諸佛説所經教。音聲之性。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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