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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仙論 (No. 1512_ 世親菩提流支金剛仙釋 ) in Vol.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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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中勝福徳者。以此經所辨有如上功徳故。
持一偈之福。勝於捨身等福也。此二偈説何
義。示一段長行詮一一提偈中章門次第解
已。然後擧經來結可知也。就中若文有隱者。
則超釋之也
何以故者。有疑難云。若捨恒沙身命者。得福
甚多。何故不及持經一偈之福也。即釋云。彼
捨身命。苦身心故。明此人當捨身時。有取相
心。故身心苦惱。後得果亦苦。以因果倶不清
淨。所以不如。明持經之福因不取相得果清
淨。故勝捨身也。何況爲法捨者。明直世間果
報捨身命者。不如持經之福。可小。何況。復爲
無上菩提法故。取相心捨。亦不及持經福也。
又復縱令令初地已上爲菩提法捨身。雖非
取相。猶亦不及。故言何況爲法捨也。經中但
引捨身福徳不如持經一偈之福。不云取相
捨。故所以不如。以此義隱難解。論主釋云以
彼捨身若惱身心是取相故。雖多捨身命。而
不如持經是不取相也。因此彼捨身苦身心
故。乘出經中玄疑。發起下忍辱波羅蜜經。
生疑法用。如下經中生起不異也。釋第四章
門中云。以是義故者。以是除佛法餘處無實
未曾有未曾生信義故。唯佛大乘法中。明此
無爲法身實相之理。小乘法中不辨有此實
相之理。故云不同餘法也。如來爲須菩提説
如是義者。此釋如來述成經文。從佛告須菩
提如是如是以下。説此段經未也。彼珍寶擅
等已下。通結上來捨内外財挍量不如持經
之福也。彼珍寶擅等。無如是功徳者。明前内
外二種施中無如上來經中所辨八種功徳
也。是故彼福徳中。此福勝者。是内外捨中無
此八種功徳。依此經中有八種功徳故。故此
持經之福。勝向捨身財等福也
論曰自下經文復爲斷疑等者。此是論主
序疑者意。生起下經。但生疑法用。不異經中。
故不委釋也
金剛仙論卷第五





金剛仙論卷第六
  魏天平二年菩提流支三藏於洛陽譯
須菩提如來説忍辱波羅蜜者。此挍量分中
第八經文。此所以來者。前段經。明以恒沙身
命布施不如受持此經一四句偈爲人演説其
福不可教。應云彼人取初心中捨身命布施。
是有漏之因故。所以不及持經之福。論主應
如是釋。而所以云彼捨身命苦身心故者。爲
欲生起此經故。作是説。序疑者意。云何疑者。
彼人捨恒沙身命。是取相心故。因不清淨。所
得果報不出三界。亦不清淨故。得福少者。諸
菩薩等。依此經修行。捨身命者。因亦應不清
淨。若因不清淨。所感果報亦不清淨。同於苦
果。如似忍辱仙人。爲歌利王割截身體。爾時
身心苦惱。引此爲難。故以經答。明前捨恒沙
身者。在於地前。是凡夫人。未得無我之解。未
斷身見等或。故有取相心。無忍波羅蜜。當
捨身時。情生苦性。以此捨身難。以爲法故。
雖難能捨。復謂無爲法身。因於人天有爲果
報。有此分別故。所得因果。倶不清淨。今明忍
辱仙人乃是初地菩薩。解法身是爲。已得
無生忍度。成就離取相心。捨身命時。心無煩
惱。故不以爲難。以是義故。因是清淨。果亦
清淨。此之二人。既凡聖位殊。何得以凡夫捨
身有苦。難於聖人。依經修行捨身者。亦使有
苦。爲除此疑故。故次明也
如來説忍辱波羅蜜者。明如來説依經修行。
謂菩薩等已證初地。出生忍波羅蜜故。無
有取相之心。捨身之時無故。言如來説忍
辱波羅蜜也。即非忍辱波羅蜜者。明此初地
所得忍波羅蜜。非地前凡夫二乘所境界。
故言即悲忍辱波羅蜜。此明地前凡夫未得
初地忍波羅蜜眞無我解。猶有取相之捨。
身有苦。不得以此比類引之爲難也。何以故
知。如我往昔爲歌利王割截身體。應生瞋恨。
明忍辱仙人得初地無生。會眞無我解。離二
種煩惱。何者爲二。一者無始妄想我見倶生
煩惱。既有此我見故。便成就三不善根及三
善根性。後時遇縁則起也。二者瞋恨等墮煩
惱也。此言何以故釋上何以得知。我
於爾時。已證初地忍波羅蜜。&MT01411;功徳。非
是地前凡夫。故言何以故也。故引如我昔爲
歌利王。以答之。歌利王者。此幡惡王也。明
如來因地時曾現作外通仙人。在山學*通。
爲王射獵問鹿因縁。仙人説語答。王不正
敬。即爲割截身體。節節分解。不生瞋恨者。
以得初地無生眞無我解一體平等心。不見
彼是惡王我爲能忍。故不生瞋恨。以是故知。
忍波羅蜜唯在初地上法也。不得以地前捨
身有苦是其不如。難於忍波羅蜜亦使
是劣也。我於爾時無我相等者。明仙人離於
我見倶生煩惱也。此我相等四句釋不異上
第六段中。故不更釋也。無相者。明此菩薩既
證初地眞如無我一體心成故。不見彼是惡
人能割之者我爲菩薩是受割之人。彼此
夷氓然平觀。故言無相也。得云無相者。何但
無有我相。乃至亦無無我相也。又復解云。以
此菩薩既道證初地。得一體悲心成故。冥然
無分別。不見有彼以。義異惡人惡人異我。
故言無相也。乘此復生疑難。此云菩薩不見
能割所割二乘之異名無相者。爲有心故言
不見。爲無心故不見。若無心故不見者。菩薩
云何而得修行利益衆生故。答亦非無相。
明此菩薩解彼此無二時非是念無心。正是
初地以上轉勝眞解無漏之心。既此解。
難不見衆生與己身有異。而能以慈悲心。廣
度衆生。但利衆生。不自利益也。如十地經説。
一切動心憶想皆悉盡滅者。無有障法想。非
無治法想。此亦如是。無有障想。故言無想。非
無治想故。言亦非無相也。故不應難言菩薩
得一體平等解無心修行度衆生也
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等相。
應生瞋恨者。釋無我人一。何以得知。我於
往昔。彼歌利生割截身時。離我等根本煩惱
也。即釋云。我於爾時。若有我等者。應生
瞋恨故。以離我見之惑。得無我解。此以離瞋
恨。故證無我見根本*或也。又念遇者五百
世作忍辱仙人至無壽者相。何故復引此來
也。欲明忍波羅蜜有二種。一者地前。二者地
上。非但今者初地中得忍波羅蜜成就能離
二種障煩惱。於往昔五世作忍辱仙人。
在於地前性地中時。此以得相似忍。深伏煩
惱。爲王割截身體已。不生瞋恨。況復今日在
初地中。得眞無我。忍行成就。而復生於瞋恨。
故引此仙人爲證也
是故須菩提菩薩離一切相發菩提心。此
文所以復來。明是故者。以是初地以上得眞
如實智平等無我之解。忍波羅蜜成就。能忍
苦行。於天上菩提。不生退轉故。以是地前
未得無生忍波羅蜜成就。見苦行若。於無
上菩提。喜生退轉故。是故勸勵地前諸小菩
薩。應當離一切法中所相之菩發三菩提心
也。言發三菩提心者。勸地前人。發初地以上
三菩提也也
何以故者。問何以故。勸地前人。發初地不取
相眞無我解三菩提心。故答若心有住則爲
非住。明若心於色等有爲五欲法中。有取相
心。住者之倒者。則住世間有爲法中。非住出
世間無爲法中也。則爲非住者。明既住世間
法中。則爲非住於初地不住道眞無漏解出世
間法也。不應住色等生心者。不著果報。應生
無所住心者。不應報恩闕不論。不著自身
也。是故佛説菩薩心不住色布施者。是故懷
取相心者。住於世間。不能住於出世不住道
中。故上第四如實修行分中。佛説不著三事
行於布施。故云心不住色布施也
因前不住世間不見三事。乘生疑難。若菩薩
得出世無我平等解故。不住三事。復不見施
者等三。若爾菩薩出於世間。衆生沒在世間。
復言不見衆生。若爾菩薩云何有施能利益
衆生也。故答云。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故。應
如是布施。明若取相心施。尚不能自利。況能
利他也。安以不取相心行施。故能利益一切
衆生。如我上説。如是不取相心而行布施。得
福徳無量也
覆生疑難。若言爲利益衆生行布施者。則還
是取衆生相。云何上言菩薩於平等理中。不
見我爲菩薩彼是衆生相也。故答世尊一切
衆生相即是非相。此明一切衆生相者五陰
所成假名名字虚妄衆生但有名用也。即是
非相者。明此虚妄衆生及以五陰中本來空
寂。求定實神我衆生及以定實我所不可得。
故言即是非相。此明人無我空也
乘復有疑。若一切衆生。本來無我我所。空故
不可得。即是非相者。如來。何故於處處經中。
説有衆生。如此經中説卯生等衆生。以此來
驗。故知實有衆生。那得道言衆生即非衆生
也。若爾正可無定實神我衆生可度。故言一
切衆生即是非相。然非無五陰所成虚假衆
生。何故不度也。故答如來説一切衆生即非
衆生。明如來依世諦道中説有衆生。非謂有
定實衆生。此正以五陰法來成彼虚假衆生。
此五陰法。自體本來空寂故。此五陰所成假
名衆生亦空。故云即非衆生也。此明五陰因
縁法體空乃至假名亦無也。故亦無虚假衆
生可度也
此一段經。凡以五偈釋。能忍於苦行一偈。作
上問答意釋疑也。能忍於苦行者。初二句釋
經中忍辱波羅蜜。此明初地菩薩忍有二種。
一能忍打罵割截之惱。二得無生忍。能忍説
法生滅之患。故云能忍於苦行也。何故能忍。
故下句云。以苦行有善。有善者。得忍波羅蜜
等無漏功徳眞如證智理之解。故言以苦
行有善也。彼福不可量者。釋經即非波羅蜜。
明初地所得忍波羅蜜非二乘凡夫之所惻
度。故云不可量也。如是最勝義者。成上不可
量。明初地菩薩得忍波羅蜜會二無我第一
之法。於住前凡夫二乘所不能及。故言最勝
義也
第二偈釋經仙人爲歌利王所割無二種煩惱
忍不生瞋也。離我及急相者。此一句明菩薩
昔曾爲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體雖二種煩
惱。一離我見倶生煩惱。二離瞋恨等容塵煩
惱。離我者。離我人見等根本惑也。及恚相者。
離瞋恨等*容塵煩惱惑也。此明初地菩薩永
斷四住及習氣皆盡也。實無於苦惱者。釋經
中無相。苦本由於著我我所。菩薩既離我我
所。何惱之有。故云實無於苦惱也。苦樂有
慈悲悲者。釋經中亦非無相。共樂者此明
菩薩從發心以來。恒在心念。我何時當得慈
悲成就。身如地水火風。能實益衆生。是故菩
薩既會初地無生。得一體心成。故能以慈悲
實益稱本願心。故共樂也。明何故無苦。以有
忍波羅蜜第一之樂。何故得此第一之樂。以
得一體慈悲心相應故也。如是苦行果者。如
是慈悲第一之樂。是初地所得。苦行果者。不
因地前故。成上持經之福勝也。此二行偈説
何義以下。此一段長行論中有。二從初至慈
悲心相應故如是説。釋前二偈也。雖此苦行
同於苦果。而此苦行不疲惓者。論主將正答
疑家所引捨身無苦。先略領疑意故。言雖此
苦行同於苦果也。明忍辱仙人爲歌利王割
截身時。此苦行雖似同前捨身。而此苦行不
疲惓。以仙人被割截時不以苦行爲苦故。於
此捨身苦行。情無厭惓。於無上菩提。心不退
轉也。以有羼提波羅蜜名爲第一者。明仙人
所以能於捨身無惓。於菩提不退者。以得此
初地羼提波羅蜜成就故。不生苦惱。不同地
前人捨身生苦。那得之爲難。此釋偈中初句
也。彼&MT01411;有二種義者。釋偈中第二句以苦行
有善。解經中波羅蜜義。一者波羅蜜清淨善
根體者。初地眞如證智清淨善根萬徳之體。
二者彼*&MT01411;功徳不可量者。明即此證智體上
有萬功徳之用也。此萬徳用非二乘凡夫
量境界。故言不可量也。此句解波羅蜜義竟。
乘作非波羅蜜義也。如經即非波羅蜜者。即
乘擧第二句經來結。然後解作非波羅蜜義
也。是故爲得第一法者。是初地忍辱波羅蜜。
非地前凡夫二乘*惻量境界義故。説地前人
未得無我之解。但爲得初地忍波羅蜜第一
法故。此苦行尚勝彼捨身。何況仙人已證初
地。離於我相及瞋恚相。而當不勝前捨身也。
此句結勝前捨身。即釋第二偈上句離我及
瞋恚相也。又此行無苦者。釋偈中實無於苦
惱也。不但無苦。及有樂以有慈悲故者。釋偈
其樂有慈悲也。如經結也。此明慈悲心相
應故如是説者。論主自言。我何故作偈云實
無於苦惱共樂有慈悲。釋此經中無相亦非
無相也。以得一體慈悲相應故。捨身時無苦
而有樂故。得説偈中二句爲釋故。云如是説

若有菩薩不離我相等者。此長行論中第二
將欲作第三偈。釋經中菩薩應離一切相
心不住色有施故。先玄擧凡夫菩薩未得無
我解於苦行生厭。復欲退菩提心。爲勸此人。
令修不取相不退之行。故作此生起。如經等。
擧所勸經結也。此明何義者。此問向論主生
起擧經結中爲明何義也。即釋云。未生第一
菩提心者有如是過。明未證初地第一菩提
心者。喜見苦行若有退菩提心過也。爲防此
過者。爲防退轉過故。即作第三偈。釋經中防
過之意云。爲不捨心起。此第三偈。明爲初地
不捨菩提心故。起地前不取相行。釋經中是
故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菩提心等。不捨
心者。謂初地不捨菩提心也。明地前菩薩未
發初地無我心者。見苦行苦。苦有退失。今
言爲者。教地前菩薩爲初地不捨菩提心故。
起地前方便不取相行。趣於地上眞無生忍
堅固解故。之爲不捨心起也。修行及堅固
者。上句云起。此言修也。明初地無生之解永
不退轉不可組壞。名爲堅固。所以修地前方
便行者。爲證初地無生堅固之解。故云修行
及堅固。上句云爲不捨心起。此言修行及堅
固。義一名也。爲忍波羅蜜者。釋前二句。然
前二句。釋義已盡。所以有此四句綩轉相釋
名爲成偈故也。此第三句還釋成初句明初
地所以得不捨菩提心者。以其得忍波羅蜜
成就故。不見苦行苦。不捨菩提心也。忍波羅
蜜猶是初地無生之解也。習彼能學心者。此
第四句。釋上第二句。習者修習也。彼著。彼
於初地無生堅固解也。能學心者。是初地前
方便行也。明爲彼初地平等無上堅固解故。
習地前方便能學心也。此能學心即是修行
故。言習彼能學心也。此義云何等。一段長行
論。略有二意。從初至攝六波羅蜜故。此釋前
偈也。爲何等心起行相而修行者。問偈中第
二句也。爲何等心不捨相者。問偈中初句也。
若作次第。從初句問亦得。此作二問竟。以下
半偈答云。爲忍波羅蜜習彼能學心也。又第
一義心者。提偈前生起中第一心來也。已入
初地得羼提波羅蜜者。屬當下半偈中忍波
羅蜜。以爲已入初地第一義心也。答向二問
竟也。此名不住心者。此忍波羅蜜。是初地不
住道心也。如經以下。重擧經結也。何以故者。
問此經中何故云應離一切相發三菩提心。
故言何以故也。即釋云。亦不住生心義故。示
於色等法中不取著者。能證初地菩提心義
故。此釋經中何以故若心有住則爲非住也。
若心住於色等法彼心不住佛菩提者。此明
於色等法中取著者。不能證初地菩提心也。
此釋經中不住色生心乃至心不住色布施
也。此明不住心行於布施者。此結次前所釋
二句經也。此經文説不住心起行方便者。此
向來經文明若能起此不著心者。便得與初
地爲方便因也。以揎波羅蜜攝六故者。如上
第四如實修行分中以一攝六。義可知也
云何爲利益衆生而不名住於衆生者。此
是偈中第二意。論主將作第四偈釋經故。先
作生疑之意。即擧斷疑經來結。後方以偈釋
之也。此第四偈。明離衆生相及五陰事也。釋
經中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應如是布施等一
段經。修行利衆生者。此一句偏釋爲利益一
切衆生應如是布施。此中有疑若不見三事。
不取衆生相。云何行施。因義得成也。故答云。
修行利衆生。明菩薩雖不見三事不取衆生
相。然非不爲利益衆生行於布施。因義得成
故。下句云。如是因當識。如是因者。初地檀波
羅蜜即走了因行也。因義既成。勸人識知

乘復生疑者。爲利益衆生行布施者。即*走取
衆生相。故下半偈答云。衆生及事相遠離亦
應知。此釋經中一切衆生相即是非相。遠離
者不取衆生相也。亦應知者。明非但離衆生。
亦遠離五陰事相也。以此即知。初地菩薩利
衆生行諸度者。非取相行也。利益是因體
者。釋上半偈。彼修行利衆生非取衆生相事
者。釋下半偈。何者是衆生事者。作問生起第
五偈。此第五偈還成前第四偈。釋經中何以
故如來説一切衆生即非衆生。云何成第四
偈。上直云遠離衆生及事定實之相。未知此
衆生五陰何故無有定實所以而離。故此偈
正出也。假名者。假名名字衆生也。及陰事者。
五陰相事也
又復生疑。上云離衆生相者。正可無定實衆
生可度。非無虚妄衆生。何故不度。故答云。如
來離彼相。此五陰所成衆生。其性不實猶如
幻炎。本來寂靜故。亦無五陰所成虚妄衆生
而可度也。諸佛無彼二者。不異前第二句。然
闡陀論法。一句兩句乃至三句。釋義雖盡。要
須成偈。故重擧來也。以見實法故者。明如來
何故離假實二種相者。以見眞如實法第一
義諦證於佛果。無此二相。故知衆生及與五
陰。體是虚妄。本來寂靜。以不實故。如來遠
離。若是實者諸佛應取也
此説何義等。一段長行論。從初至人無我。
釋偈中初句。成前第四偈也。名相衆生及
彼事者。謂初句中假名五陰事也。云何彼
修行離衆生事相者。問前第四偈中言菩薩
修行利益衆生時云遠離衆生相及五陰事相
之義竟云何也。故釋云。即彼名相想非相。
明假名衆生即體虚妄。故云非相也。以無彼
實體故者。此假名衆生所以空者。明假名
法中求實衆生體不可得也。以是義故衆生
即非衆生者。擧經來結也。以何等法者。以何
等法來成此衆生。而言衆生體空也。即答謂
五陰法名衆生。明以五陰和合即此法上假
得衆生名也。若五陰和合得衆生名者。便有
衆生。何故言空也。釋云。彼五陰無衆生體。明
此衆生雖爲五陰衆生。而此五陰中從本以
來無實衆生可得也。自前論釋人無我空也。
以無實故者。明因縁法無我也。所以五陰中
無衆生體者。以此五陰如幼如化即體自空。
此明能成五陰體空故所成衆生亦不實也。
如是明法無我人無我者。結二無我名也。何
以故者。何以得知此衆生五陰體空不實也。
釋云。一切諸佛離一切相等。明諸佛離故證
衆生五陰體空也。此句明彼二相不實者。此
句論向語佛所離二句。明以二相不實故如
來離也。即以偈中下三句結成也。此説何義
者。問此偈下三句説何等義也。即釋云。若彼
二實有者。諸佛如來應有彼二相。明若彼衆
生五陰實有不空者即是第一義諦諸佛如來
應有此二相。而諸佛離故。明知此二不實也。
復精釋何以故若此二是實便如來萬徳中應
有。以諸佛如來是見眞如實諦之人。而不見
此二人。又復離之。故證衆生五陰假實倶空

須菩提。如來是眞語者等。此一段經。是校量
分中第九經文。此所以來者。猶遠釋第六段
聖人無爲法得名。是法不可取説者。受持此
經言教。則無福徳中疑也。然挍量分初以來
已廣釋云。假令三千恒沙七寶及捨身命施
人福徳雖多。猶不如受持此經一偈之福。雖
復如是挍量如是廣釋。大衆生疑心猶故未
盡。復因前捨恒沙身命不如受持一四句偈。
更復生疑。如是上雖廣解所證法身之體絶
於名相言詮所不及。又云十二部經言教法
中無所詮證法。若然此能詮之教猶與所詮
法身。條然有別。而此言教則還爲非法。何得
受持一偈言教能得法身。勝於捨無量身命
之福。直爾生疑不信也。既有此疑。如來亦應
更引喩挍量。而所以不更挍量者。因此言上。
恐復生疑。疑終不盡。然假使如來無量劫住。
廣引捨内外身財挍量。亦復不及持一偈之
福。故如來置答。直勸其言。但信我語。勿復生
疑。我是一切智人。終不誑汝。故經答云如來
是眞語者乃至不異語者。明讃如來説四法
等。皆悉不虚。勸人信我誠言。故次明也。須菩
提如來是眞語者。明如來是一切智人。證得
果頭十力無畏諸功徳等。如已所證。還爲人
説。如實不虚。故云眞語者也。如來爲小乘
人。説四諦法。此聲聞人。觀四諦理。斷三界
結。得小乘果證。然雖非究竟之實。當其分有
觀境除得不謬。故云實語也。如語者。明如來
爲諸菩薩。設眞如佛性。是其大乘自説而
説如理不謬。故名如語也。不異語者。明如來
説三世之事。稱法虚實。終無差錯。故云不異
語也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所説法者。如來自説。我
亦因受持此經言教法故。證果頭無爲法身。
既證還爲人説。終不虚妄。汝等應當生信。
句復疑也。所得法者。謂證法也。所説法者。
謂言教法也。既聞此説。復乘生疑難。若如來
言我證得此法。還爲人説。勸我生信者。此所
證法即是可取可説。因於名相。若爾還後同
我前疑。上言證法無名相不可取説者。此言
則壞也。有如此疑難。以答言無實。明今言
所得所説者。依世諦名相道中。言有得有説。
非眞如理中有名相故可説也。然眞如之理。
從本以來。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無得無説
也。何得聞言有得有説便使證法同於名相
可取説也。證法既非名相。若謂證法同於名
相可得可説者。此則不實也。覆生疑難。若證
法一向無名相。何故如來前言。我是眞語實
語者等。勸使受持能詮經教。今復云。前説無
實。此二言相違。若爾還同前第二疑。條然離
於證法。有能詮言教。此言教則是非法。設受
持讀誦。無所利益。上云言教是法有其因義。
此語則壞也。故云無妄語。明如來實證眞如。
還説眞如法。此言教從證法中來。是彼一分
故。不云一向非法。而此言教既説眞如。故受
持此經教。還能證眞如。有此大利益事。故不
妄語也。論曰此中有疑等。論主將作偈釋經。
先略序生疑之意。復擧經略申斷疑之義也。
凡有三行偈。釋此一段經。初偈作問答意。釋
疑。總擧四語。以勸信。上二句釋前疑問。下二
句釋。擧四語來。勸信之意也。果雖不住道。而
道能爲因者。果謂證法果。道者言教道也。此
一句應云言教之道不住證法果中也。而此
教道。還能與證法作因。言教顯出證果。故爲
因也。上難云。證法無名相。言教是名相。此名
相法。云何能與無名相法作因邪。故答以諸
佛實語。此明諸佛是一切智人具四種實語。
説心當理。但信勿疑也
有人乘生疑難。如來所智境界。有無量無邊。
何故唯説四語。故答彼智有四種。此明依於
四境但云四語。然此四境雖名狹。而義廣論。
法雖無量。不出佛果小乘大乘及三世有爲
法等。以此四名。攝法皆盡故。略明斯四也。此
本偈兩句。與下第二偈。爲章門別釋。備文在
於下偈也。此義云何至有四種實但。釋下本
偈爲乘生第二偈也。第二偈正釋四種智境
也。實智及小乘者。此一句合釋二語。實智者
釋經眞語也。小乘者。釋經實語也。説摩訶衍
法者。此是胡音。漢翻名大乘。釋經如經也。及
一切授記者。釋經不異語也。以不虚説故者。
是疾轉義。遍上四句之下。皆言以不虚説故
也。明如來既有四種實語。凡有所説。皆不虚
海。汝等大衆於我言不説持經功徳。但生
深信。勿是懷疑。故明四種語是實以成不虚
也説
此明何業等。一段長行論。大意有二。從初
至不顛倒。次第釋偈。以經結之。復言設難已。
又次第廣解具難也。以如來實智不妄説佛
菩提至次第説四語。并解偈中四偈也。如經
以下。并以經來結四語也。不妄説小乘等者。
所以提此句來。論主假設難云。如來所説大
乘。理是眞實。果是究竟。可名實語。爲小乘
人。説於四諦。理非究竟。雖證羅漢。果未滿
足。然諸大乘經中復廣破小乘云非是眞實。
云何而言。説於四諦。名爲實語也。釋云。説小
乘苦諦等唯是諦故。明如來説四諦等法。小
乘人依教修行。得性空人無我解。斷四住煩
惱。證羅漢果。但於小乘爲實。故言唯是諦故
也。不妄説授記者。復假設一難云。此三世之
法。流動不實。體是虚妄。云何言。説三世事
者。名不異語也。釋云。一切過去未來現在授
記故如彼義如是説不顛倒故。如彼義者。如
彼三世法。虚則如虚而説。實則依實而記。故
不顛倒也
經復言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所説法等者。此是
長行論中第二意。將欲作下第三偈釋故。先
擧此經來。作問生起云何。故如是説也。第三
偈隨須彼實智説不實不虚者。釋經中所得
法所得説法無實也。隨*須彼實智者。釋經中
如來所得法所説法無妄語。明如來難以音
聲言教。説於證法。而證法恒無名。故能詮言
教非即證法。然言教雖非證法。非不因證有
説假教得證。以此言教能與證法作因故。言
隨*須彼實智也。既不實不虚者。釋經中無實
無妄語也。明眞如證法絶於名相。若取音聲
名相。同於證法。此言虚妄。故云説不實也。然
雖聲教非證。非不同。證有説。還假教會理。言
教是法。故言説不虚也。如聞聲取證對治如
是説者。問前經中如來自言。我是眞語者等
四種實語。復言取得法所説法無實無妄語。
此之二經何故相違。故即以下半偈答。如聞
聲取證對治如是説也。答意恐畏衆生尋聲
取證。謂眞如法即同聲教。是其名相。作如此
意。對治此取著。故教言莫如所聞聲取證法
也。對治如是説者。對治如聲取證故。或
不實。或説不虚也
此義云何等。一段長行論釋有二意。從初至
依字句説故。釋上半偈。解經中所得法以下
經文也。諸佛所説法乃至不能得彼證法。釋
偈中初句也。何以故至是故無妄語。釋偈第
二句也。若爾何故説如來所得法所説法者。
作難。若如所聞聲取於證智。是不實者則證
法一句不可説。何故如來自云我所得法所
説法也。即釋云。以依字句説故。明證法無名
相。不可得説。然非不依於言教玄談前理也。
何故如來前説是眞語者。復言所説法無實
無虚妄語者此是長行論中第二意難。執如
來經中相違之言。設難。擧下半偈來。釋解問
答意。不異偈中也
須菩提譬如有人入闇則無所見等。有二段
經文。此是大段中第八分。明一切衆生有眞
如佛性。此段中明一切衆生有眞如性。即因
以爲名也。以何次第起。因上第六段中一切
聖人皆以眞如無爲法得名。生第八疑。乃至
第七段中廣釋一切聖人皆以無爲法得名。
疑者云。應言一切衆生皆以眞如無爲法得
名。何故但言一切聖人以無爲法得名也。所
以應然者。如上第三段經常心中言。者菩薩
有衆生想。即非菩薩。明*者菩薩於一切衆生
不起我心者。不名解眞如菩薩。要解一切衆
生平等有眞如佛性我者。乃名菩薩。然此菩
薩證初地時。解一切衆生如我身。以一切衆
生眞如佛性。我身所有眞如佛性。平等無二
無差別故。取衆生如我身。又處處經中道。一
切衆生皆有佛性。若一切衆生與聖人眞如
理同者。何故一切衆生有取著心者。不以眞
如清淨得名。獨諸佛菩薩無取著心者。以眞
如清淨得名也。故知聖人以眞如法得名者。
可有佛性。一切衆生不以眞如得名。則無佛
性。若衆生本無佛性。聖人修行因縁。後時始
得。無佛性則是本無今有便是無常
又復若眞如佛性一切衆生平等有之。何故
有人得見。有人不見也。有如此疑故。引入闇
等喩來答。答意云。眞如佛性雖復一切衆生
有之平等。明諸佛菩薩修行斷惑故能見性。
一切衆生未能修行斷惑故。所以不見也。然
惟斷惑者。以眞如清淨得名。若不見性未
斷惑者。以不眞如清淨得名也。明凡聖二人
雖復有之平等。以見不見差故。不應以一切
衆生等共有之。設使皆以眞如清淨得名。爲
除此疑。故次明也。如人入闇則無所見。此一
故經有二種喩。喩愚智二人。明有修行斷惑
者。能見佛性。以無爲法得名。不修行未斷惑
者。則不能見性。以不能見性故。不以無爲法
得名也。譬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者。作喩也。若
菩薩心住於事。亦復如是等者。合喩也。喩凡
夫二乘諸小菩薩。有四住習氣無明之闇。行
取相之行。不能見眞如佛性也。二乘人既證
眞無漏解。所以亦名取相者。然二乘人雖不
取有爲法相。而取無爲涅槃相也。如人有目
見諸色等者。作喩也。若菩薩不住於事亦復
如是等。今喩也。譬初地以上。斷四住習氣。
稍遣無明。行不取相。明智得眞無漏。能見佛
性等常無常理也。論曰復有疑等。此中論
主將欲偈釋於此經。略書疑者之意。生起下
偈也。者聖人以無爲法得名者。提前第六段
中生疑處經也。彼眞如一切時一切處有者。
執第三段經爲難也。並擧此兩經。然後下設
二難。云何不住心得佛菩提。則非不住者。
君三世衆生等有眞如佛性者。一切衆生應
皆以無爲法得名。云何唯諸佛菩薩有不住
心者得佛菩提。有不住心者。得佛菩提。以無
爲法得名。而一切衆生有住者心無不住心
者。不得佛菩提。不以無爲法得名也
若一切時一切處有眞如。何故有人能得有
不得者。此重牒經故。設第二得見不見難。依
下論可知也。爲斷此二疑難故。略引入闇喩
經。申斷疑意。下作偈釋也。凡此二偈釋斯一
段經。初一偈作問答意釋疑。上既有疑問於
前。故偈答言。時及處實有。時者。謂三世時。
佛性之體乃無三世。衆生有三世。故逐衆生。
云三世也。處者。三世中一切衆生處。此表異
木石無情物也。實有者。此三世衆生實有此
佛性。如疑者意不異也。而不得眞如者。明疑
難云若時處衆生實有眞佛性者。何故不得
也。故第三句云。無智以住法。無智者明二乘
凡夫未得初地無漏智也。何故無智。以心住
法故。住法者。明地前凡夫二障在懷。故有取
著之心也。以凡夫二乘取著行故。不能
見眞如佛性也。餘者有智得者。明入地以上
菩薩及諸佛如來得出世勝解。能見此佛性

長行論云。此義云何以下至是故能得。論主
此中凡作三問答。釋前一偈。依論可知也。以
是義故。諸佛如來清淨得名。是故住心不得
佛菩提者。並詰得名不得名之由也。第二偈
通釋經中闇明二喩并。合也
闇明愚無智者。闇明兩字。雙擧二喩。以爲章
門。下次第合喩。愚者單合上闇字。即釋何故
名愚。以其無智故。此一句中。下三字釋。合闇
喩竟。明者如有智者。明者。還牒上句中明字
喩。合有智者故。言如有智也。對法及對治等。
自下半偈。釋第二喩經。對法者。擧初入闇法。
喩所治法也。及對治者。擧喩中明合中智法
喩二也。得滅法如是者。得者。得明智能治法。
滅者。滅愚闇所治法。如有日光明對治能滅
於闇也。以不取相布施之解。對治心住於事
取相愚心故。言對治法及對治得滅法如是

此義云何彼闇明喩者相似法故者。闇明愚
智法喩義有相似。故以況也。闇者示現無智。
日光明者示現有智等。一一別合二喩。此釋
上半偈也。有目者。明何義者。向雖通解闇明
二喩。猶未出喩來之意。今將以下半偈。釋第
二喩經。結作能治*取治之義。故提經來。問
曰有目者明何義也。即答得言對治及對治
得滅法如是也。如是次第者。光明對法及後
明對治也。又有目者以下。次第提經。解
治。後以經結也
復次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法門
受持讀誦修行者。此是第八段中第二經文。
此經所以來者。前段經。明一切衆生皆有眞
如佛性。引闇明二喩。譬修行者見不修行者
則不能見。難云。修行者見。未知依何等法門
修行。以何方便。以何爲因。而得見眞如佛性
也。有如此問。故引經答。明依此金剛般若及
諸大乘經受持讀誦三種修行成就勝業。以
此方便萬行爲因。能見佛性。故次明也
就此一段經中有二。一明三種修行。二明校
量功徳復拘鎖入下第九利益段中。何者三
種修行。一者受修行。謂從他邊受也。二者持
修行。内自誦持不令妄失。三讀誦修行。更
廣讀衆經。亦名修行。此三種修行皆攝在聞
慧。不通思修二慧。故經言若善男子善女人
能於此法門受持讀誦修行也
因前三種修行。乘復生疑。如來雖説受持讀
誦修行能見佛性。未知此依經修行人。爲決
定能見。爲當不見也。故答則爲如來悉知悉
見悉覺是人也。悉知者。以佛智知。悉見者。以
佛眼見。悉覺者。以一切種智了了覺也。明如
來自云。我是一切智人了了知見。依此法門
三種修行。得見佛性。決定無疑也。因此復生
疑。上雖明三種修行者能見佛性。未知見此
性時。得幾許功徳。爲多爲少。有如此疑問。故
答言。皆成就無量無邊功徳聚。明修行見性
成道證無爲法身時。果頭所得功徳不可限
量。非算數所知。何得疑云得幾許功徳爲多
爲少也。此是因中説果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
身布施主爲人廣説。擧此捨身喩來。挍量持
經功徳。上第七段中。以廣明挍量功徳。所以
此中復明挍量功徳者。上疑云。受持讀誦修
行此經。能見佛性。未知見佛性時所得功徳。
爲多爲少。前以法説。明得無量無邊功徳聚。
雖有此答。猶未顯多福之義。故復引世間少
分譬喩。挍量以答此義。明依經修行見性功
徳。非算數法。不可限量。捨身福徳是有爲取
相數量法故。雖多不如。此明多分無量。非少
分經
前挍量分中。以明捨身譬喩。有何勝。故此中
復明。凡有二種勝。一以所捨身。二時劫長遠。
有此二勝故重明也。若復有人。聞此法門。信
心不謗等。明直爾聞經信心不謗。尚勝捨身
福徳。無量阿僧祇。何況有能書寫讀誦如説
修行爲他演説者。其福轉多無量阿僧祇也。
此一段經。凡以三偈論釋。初一偈與前後二
段經論中五偈爲本。上一句生此一段中第
二偈。第二句生中此一段。第三句義生下利
益分經。正與下利益分論中三偈爲本。第四
句通結上三句二本以爲修行也。於何法修
行者。問依何法門修行。能見佛性也。覆問修
行見性得何等福徳也。復成就何等者。又問
爲直以受持此經故能見佛性。復成就何等
勝行。能斷惑見性也。如是説修行者。上問。云
何修行能見佛性。名爲修行。故云如是説修
行也
此初一偈。總生兩段經。與五偈爲本也。於何
法修行者。提偈中初句問來也。示現修行者。
答上問。明示現依此經教受持讀誦三種修
行。生下第二偈也。此第二偈。答前偈上句於
何法修行。正釋經中三種修行受持讀誦等
經文也。名字三種法者。猶是經中三種修行。
故第二句指出其事。謂受持讀聞廣説。即是
名字中三種聞慧也。上雖云三種聞慧體。未
知修之方法竟復云何。故下半偈云。修從他
及内得聞是修智。修從他者。從他諸佛菩薩
善知識邊聞法。即受修行也。及内者。既受他
受得内自誦持不令妄失。即是持修行也。依
西國。誦法有三種。一大聲。二小聲。三默誦
也。得聞者。明聞不但受誦。名爲聞慧。但能轉
讀衆經。亦名聞慧。此是讀誦修行也。是修智
者。以此三種聞慧智通。結爲三種修行聞慧
智也。此説何義至受持讀誦故。釋上半偈。以
也結也。彼修行云何得以下至爲得修行故。
作問生起以下半偈來答。然後次第解釋也。
向説名字及以修行等。牒前生後偈也。第三
偈答初偈第二句得何等福徳。釋經中挍量
經文。此爲自淳熟者。此牒前三種修行。明三
種聞慧成已自行之徳也。餘者化衆生者。明
廣爲他説成利他之行也。前已明。此何故復
重擧來也。將欲以喩挍量故擧。前自行外化
持經見性之時得幾許福也。今明見性會無
爲法身時。得無量無邊功徳。不可限量。雖不
可限量。且引三時捨恒沙身。比持經功徳。猶
不及少分。故重來也。以事及事大者。事謂所
捨身事也。時謂劫數多也。明於多時中捨無
量身故。云以事及時大也。福中勝福徳者。明
捨身持經二種福徳也。此二種福中。持經之
福勝捨身之福劣。故云福中勝福徳也。此義
云何至廣説法故。上半偈也。得何等福徳以
下説未問挍量義。以下半偈答次第解釋。然
後以經結之。依論可知也
金剛仙論卷第六



金剛仙論卷第七
須菩提。以要言之。此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
量無邊功徳者。此是大段中第九名爲利益
分。此經所以來者。前第八段中。明一切衆生
雖皆有眞如佛性平等無差。要修行者見。不
修行者則不能見。上已明依此經受持讀誦
三種修行能見佛性。然猶非究竟勝行。未知
直依此經三種修行得見佛性。爲復更成
就何等勝行。有何等利益。能見佛性。見佛性
時。得何等果報。故今明不但依此經三種修
行能見佛性。要更依經發思修二慧。復廣修
萬行。現在能滅往罪。未來斷除二障。得此現
在未來現多種利益。方能見於佛性。終剋常
果也。然前段初偈中。言成就何業。今此中正
出業體有多種。故次來也。上來已廣明持此
經者。得多福徳。皆是利益。何故不障利益之
名。所以此段獨得利益之稱者。然上來雖明
依此經修行有多利益。未若此段明由持經
因縁。發生思修二慧。能轉過去重業。現世
輕受未來復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報。以有
如此多種利益。故偏名利益分也
然依此經修行。乃有無量利益。且依此一
作九種章門。或作十種。以利益之義。故經
初言以要言之。即是略列九種章門。以明利
益也。何者爲九。一者。此經有不可思議不可
稱量無邊功徳者。論云。非餘者境界。明此經
理深重有無邊功徳。故先擧如來所説法也。
不可思議者。明此經所詮無爲法身。是諸佛
境界故。二乘凡夫不能惻也。不可稱量者。
明經有大功徳。不可以算數。稱量諸佛大人
境界。故下句云無量功徳也
二者。此法門。如來爲發大乘者説。爲發最上
乘者説。論名唯依大人説。此出所爲人。明經
理既深。小根之人所不能受。唯爲菩薩大根
者説。爲發大乘者説。此是地前菩薩始發心
人。爲最上乘者。此明不但爲始發心人説。亦
爲如實修行者説也
三者。依下偈論釋。初偈第三句云及希聞信
法。明此經希有信者難得。准偈中。應別有第
三段經。但能信之人及所信法。不異前二段
經故。義有文無。應擧不信之人。形出能信之
者。但以此不信之人義通前後。故不別出。即
指下第五經文中二乘外道不信者是也。四
者若有人受持讀誦修行此經至無量功徳
聚。論名滿足無上界。此明由受持此經故能
生思修二慧。乃至修二種莊嚴。顯滿足法身
也。如來悉知悉見是人者。上第六第八段中
已明此義。今何故重明也。解云。爲漸化衆生
令生信心故。處處明也。不可思議不可稱量
無邊功徳聚者。此明持經因縁得彼無爲法
身無邊功徳聚也
五者。如是人等則爲荷擔如來阿耨三菩提
者。論名受持眞妙法。明此持經之人既受持
此經。則是能荷擔法身如來大菩提也。何以
故者。難云。何以故如來唯爲大乘人説此法
門不爲小乘外道説也。故釋云。須菩提。若樂
小法者至無有是處。明此二乘諸見外道各
執已解故。所以不能於此經生信。既不生信。
亦不爲人説也。此一段經。皆明持經利益。何
故乃擧樂小法人及以我見外道等在此中
也。欲明斯二人於此經中不能生信。既不生
信。則亦不能受持讀誦如説修行。既不能受
持。何能荷擔也。上第三段指不信之人。在於
第五。即此文所明二乘外道人是也。若樂小
法者。明二乘之人心小意侠志無遠悕。聞佛
道長遠久受懃苦乃可得成。便生怯弱退轉
之心。但欲一生三生乃至六十劫。劬劬行
道。速出三界。盡分段生死。證羅漢果。取灰
身之樂。故不能信也。若有我見人見等者。此
明外道之人恃已我見爲是。更無所求。
能信也
六者。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者。斯一段
經。論名尊重身得福。敬重。有此經處。勸人
天阿修羅等。廣設供養。生功徳也。然此起塔
勸供養處。與上勸供養處。文同而義異。上勸
起塔供養者。明衆生所以得人天修羅五欲
樂果者。由依此經修行。五戒十善而得。故
所以勸起塔供養其處。以酬往。恩此中復勸
於此處供養者。明依此經修行。畢竟能得無
爲法身無上菩提。故勸供養如塔廟想也
七者。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
誦此經。爲人輕賤者。論名及遠離諸障。此
一段經。出經之威力。明持經功徳有二世利
益。一由受持此經。發思修二慧。能轉過去三
塗重業。現世輕受。二因思修二慧故。十地行
滿。未來遠離二*障。必得無上菩提也。明此
人先世非但有罪。亦有福徳。以過去福徳因
縁。今得聞此經。既聞經已。復能受持。爲人演
説。得滅罪業。非但滅過去罪業。復能斷除二
*障。得大菩提也。爲人輕賤者。明持經功徳
能轉三塗重業爲輕。使現在爲人輕賤。乃至
頭痛即滅。非謂由持經故招人。輕賤報也。乘
生疑難。若此經有大威力。能轉重業爲輕。罪
即消滅者。既威力如是。何故不能使罪業永
盡。乃令輕報而已。答意明此經威力實非不
能令永滅。但爲行惡不信衆生亦有善惡
業報也然不差故。但令輕受不永盡
八者。論名復能速證法。從須菩提我念過去
無量阿僧祇等至所不能及。此一段經。明釋
迦如來自引往昔初燃燈已前。未入習種性
時。供養八十四億那由他佛。雖復親永爾許
諸佛。四事供養。聽受勝法。三業利益。無空過
者。故挍量不如末世持經功徳百千萬分。不
相比類。以不能速證佛果故也。有三義故所
以不如。何者。一以如來在世修行供養不以
爲難。二所行經供養功徳是取相心。三此取
相之行既不能正感菩提。但能作其遠因。有
此三義故。不速證無上菩提。不如持經福也」
九者。論名成種種勢力得大妙果報。若作十
章門。分此兩句。爲二。從須菩提若善男子善
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修行此經所得功徳若
我具説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等。自此以下二
段經。明持經因縁。能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
報。此文明持經功徳。非但正感佛果。亦兼得
世間人王天王五欲果報也。若我具*説或有
人聞心則狂亂疑惑不信者。若我具説持經
所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報者。衆生聞則疑
惑故。但説得出世不可思議功徳。不説得世
間果報也。上明行取相行者。得三界果報。受
持此經。唯得無爲法身至極之果。此中復言
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報。斯言何故前後相違
不定。若得無爲法身。不應復得世間天王果
報。既得人王天王報。不應復得法身果也以
此世人現都榮位。情重王報。於中取著。便
用持經功徳。求於世報。不求佛果。故心狂亂
也。既狂亂。則猶豫不信。不知受持此經爲
決定能得佛果爲不得。如此猶豫故曰疑也。
此疑心迷理更起煩惱。故曰或也。然上言依
此經行無相檀波羅蜜等。能得無爲法身。不
得世間果報。今此中。何故云受持此經。得世
間出世間人王天王等尊位勢力果報者。明
受持此經實自遠得無爲法身大妙果報。所
以得世間諸王果報者。以行者修行未滿。未
成佛中間。自然得此人天傍報。如人種穀但
求果實。不悕蒿草自然得之。菩薩雖受此世
王之果。而不染著。勿謂此果同於世間取相
所得實果也
論曰復成就何業修行者。牒上第八段三種
修行初論本偈中第三句也。顯彼修行業者。
生此利益分。明此一段經所以經文在此。而
章門在上者。以前明三種聞慧。是其修行。今
辨得多種利益思修二慧。亦是修行。以三慧
義勢相屬。復修行名通。義有拘瑣故。章門在
上。經釋在此以斯經解釋方彰。修行之義
足。故言顯彼修行業也。此一段經。凡以三行
偈。作九種章門。或作十章門。釋此一段經。初
一偈釋前四章門。第二偈釋中四章門。第三
偈上二句釋後一章門。亦得分釋二章門。下
半偈通結三偈。勸人令知也。非餘者境界者。
釋經中第一段。明此經理深。非凡夫二乘聞
思修慧心意識所*惻。故非餘者境界也。唯依
大人説者。釋第二段經。明經理既深。小根之
人不能勘受。故但爲菩薩大人説也。然如來
非能爲菩薩説。不爲小乘人説。但菩薩機根
大故。所以爲説。小乘之人器小心狹。不
聞大。所以不爲説之。非情不平等鄙於二乘
不爲説也。如日初出。光照高山。後照於下。非
曰有高下之心故然也。及希聞信法。者此是
釋第三段。明此經希有信者難得。經中更無
別文可釋。即指前二段經中人法。以爲能信
所信人法也。希聞者。明凡夫二乘不聞此經。
設聞不能生信。唯菩薩能聞能信。信者難得。
故云希聞信法也。滿足無上界者。釋第四段
經。明持經因縁。能顯無爲法身法身滿足性
也。此明滿足性。有二二十二地菩薩。分中
顯滿足性。二顯如來果頭具足現用滿足性
也。受持眞妙法者。釋經中第五段。若受持
此經。不能尋詮會理得理亡詮。不名受持
眞*妙法要受持此經。能*亡詮會旨。解無爲
法身。方名受持眞*妙法故。明受持經者。即是
荷擔如來眞妙法身也。尊重身得福者。釋經
中第六段。明非但持經多得功徳。敬重説此
經處廣設供養。亦得多福。以此處説金剛般
若。辨無爲法身。供養此處。即供養法身故。云
尊重也。身時得福者。説供養人。身得世間
出世間二種果報也。及遠離諸障者。釋經中
第七段。以持經功徳威力。侠三惡罪業現世
輕受。即爲消滅。亦離智障煩惱障也。復能速
證法者。釋經中第八段。明佛自引過去雖供
養諸佛。當爾時。懷取相心。不能疾得菩提。若
能受持此經者。不近期三界有爲果報故。能
速證無上菩提法也。成種種勢力者。釋經中
第九段。明持經功徳能得世間人天中王種
種勢力果也。得大妙果報者。此二句。釋經中
此法門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此明非
但直得世間種種勢力果報。乃遠感出世間
極大妙果也
此三行偈。説何等義者。論主將以長行釋偈
中九章門故。作此問生起也。有不可思議至
不共聲聞等。釋偈中初句也。以爲住第一大
者至修行勝故。釋偈中第二句也。以信
小乘等則不能聞此示希聞而能信法故。釋
偈中第三句也。并釋三章門竟。如經以下通
擧經來結也。希聞者謂不可思議等文句者。
前二章門經中有文。即此二章門經。上作第
三章門。經無別文。恐人不識故。還指上章門。
謂不可思議等文句也。得不可思議等福徳
至無量功徳聚故。解偈中第四句。擧經來結
也。下釋二偈五章門一一略提經解釋。還廣
擧經。依論可知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云何菩薩發三菩提心
云何降伏其心等。以下凡有十六段經文。
此是大段。中第十名爲斷疑分。此所以名斷
疑者。上從第三段來。已廣辨斷疑。何故不與
斷疑之名。此段所以獨得斷疑之稱也。然衆
到側。或取著心。多聞如來説法。於一法
上。起種種疑。從第三段來至第九段。此一周
説法。於菩薩衆生佛淨土等四法上。次第一
遍斷疑。然各逐所明。事義不同。別立名字。雖
復斷疑。而不名斷疑分。自此以下。還提上經。
其文略同。而疑有異。答意亦異。故獨得斷疑
之名也。以何次第起。此第十段十。將欲釋
上所未斷疑故。次第重擧前七段經來。以釋
衆疑故。次明此斷疑分經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至則非菩薩。重牒前第三
住分經文。然此住義。前已廣釋。所以重擧來
者。就此文上。有疑未盡。爲欲取下何以故須
菩提實無有法名爲菩薩。以釋上疑故。通擧
來也。此言何以故者。以作難云。上第三段經
中。已明此三種修行。何以故。此中復重明。有
何勝也。故釋實無有法名爲菩薩。發三菩提
心者。明於前三種修行上。疑未遣。爲以此
實無有法名爲菩薩釋疑故。重來也。疑意。
云何上第三段中。明菩薩證得初地無生二
種無我見道之解。具足四種深心。永斷三界
四住習氣無明麁品。離五怖畏。住於初地。
平等理中。不見被是衆生我爲菩薩。於此
理中。柔伏其心。復得二地以上修道之解。以
得此解故。存我能具足四種深心。住於初
地。我能不著三事修行。我能不見三事。降伏
其心。我能斷煩惱。我能化人。有此分別之心。
以有此心故。有人疑云。若菩薩以證見道修
無我之解。何故猶云我能證平等理。不見衆
生異於菩薩。乃至我能修行等。既自得無我
解。今言不見。誰云不見。菩薩言我能不見。
即難。者是菩薩。何者是我。而菩薩言我能不
見也。若爾。疑者還謂。即衆生五陰是菩薩。更
無別菩薩。若衆生五陰非菩薩者。何故。菩薩
自言我能。以此驗之。故知即而衆生五陰是
實菩薩也。爲除此疑故。言實無有法名爲菩
薩發三菩提心者也。今明實無有法名爲菩
薩者。假名名字衆生體虚妄不實。五陰因縁
滅法體本來空寂。於衆生五陰有爲法中。無
有一法是實可名爲菩薩。若衆生五陰中。無
有一法是實名爲菩薩者。云何而言我是菩
薩。然今言。我是菩薩。我能見修。我能修行等
者。非謂菩薩發初地已。猶存衆生五陰。以之
爲我。有身見等麁惑未盡也。所以尚言我能
者。明見道修道二種菩薩。雖現見眞性斷除
四住不善煩惱等一品麁惑。猶有無明住地
根本煩惱細惑。於善法中。有微分別心未斷
盡故。有此功用之惑。於七地以還非患。乃障
八地以上無功用不住道解。因斷此疑。即勵
諸菩薩。遣存我分別之心故。言實無有法名
爲菩薩發三菩提心也。此乃隱覆之答。非是
正答。若欲正答。亦應更問。若起此分別。非眞
實菩薩者。何者是眞實菩薩。應答有實菩薩。
何者是。要得無生忍。會二種無我解者。是眞
實菩薩。而不正答者。以引釋在下第四經中。
但此義勢未盡。故合答也
一段經。以一行偈釋。於内心修行存我爲
菩薩者。初地以上七地以還。菩薩雖得無我
之解。於内心中。修行之時。自謂我是菩薩。我
能不見三事。此之分別等。即是根本無明。於
善法中。分別之惑也。應問此見道修道三種
修行勝解爲實不實也。亦應答是實。次難。若
是實者。自言我能修行。此有何妨。即答此即
障於心也。明如此分別云我能修行等。善法
無明功用之惑。障八地以上心。應問障八地
以上何等心。故下句云。違於不住道。明七地
以還。善法分別功用之惑。障八地以上無功
用心不住道解也。此言不住者。不住功用心。
不住無功用心。故名不住道也。此義云何至
降伏其心。釋偈初句。菩薩生此分別者。釋偈
中第二句。障於菩提行者。釋偈中第三句。下
并以三句偈來經結也。障何等心者。提第三
句作問也。即答偈言違於不住道者。此以第
四句爲答也。如經以下。擧釋疑經來結也。須
菩提。如來於燃燈佛所。有法得菩提不。此斷
疑分中第二經文。何故復來。以前疑實無有
法名菩薩。疑者謂一向無菩薩者。何故如來云
我。昔在燃燈佛所行菩薩行得菩提記。以此
驗之。應有菩薩。行何故言無。佛語須菩提。
我於燃燈佛所。有法得菩提不。須菩提解答
佛言。佛於燃燈佛所。無有法得菩提記。明菩
薩猶在習種性中。於燃燈佛所。唯言語受記。
未有所證。故言無法得菩提也。明未得初地
眞實無生忍三菩提也。而非無地前假名名
字菩薩言語受菩提記也。前疑問於應有菩
提。何故*今者答以不得菩提也。此名眞如所
證法。爲菩提。明衆生修行證菩提者。名爲菩
薩。爾時既未登菩提。明非是實也。佛言如是。
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於燃燈佛所得三菩
提者。此如來印可須菩提所説不虚。拂去衆
疑也。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菩提者。燃燈佛
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
牟尼者。如來自云。若我在習種中。燃燈佛時。
已得初地無生三菩提記者。則後時無量諸
佛乃至初地中。燃燈等則更不與我授無生
忍記也。以實未得無生忍三菩提記。是故後
燃燈佛等。復與我授記。摩那婆。汝於來世。當
得作佛。號釋迦者。此明正。以我於彼時實
未得初地眞無生忍三菩提記故。後明時燃
燈佛更與我授記。汝當作佛也。又第三燃燈
佛所。爾時始證眞無生忍
何以故者。此有疑難云。如上所説。應有菩提。
今何故。言實無有法如來得菩提。若實無有
法如來得菩提者。則謗謂一向無菩提。亦無
諸佛得菩提者。若爾既無菩提可得。何故菩
薩三大阿僧祇劫。修苦行菩提也。答言。如
來者即實眞如也。上所以云無有一法。名得
菩提者。明爾時但言語授記。未有證法是實
而得名爲菩提。非謂理中一向無菩提故。今
言即實眞如者。明實有無爲法身菩提。古今
一定。體不變不異。無生住滅相故。名即實眞
如。指此眞如無爲法身。是菩提體。以有實菩
提故。明知亦有菩薩。復有修行得佛。何得謗
言一向無菩提亦無菩薩修行證果成佛者
也。然今雖答有菩提之體。猶未是正答。下大
身喩中。別當正答也。乘此答言。如來者即實
眞如。復更生疑。若言眞如菩提是實有者。此
有猶同世間色等有爲萬相之有。生此疑心
故。答言。若有人言。如來得三菩提者。是人
不實語。此明法身菩提體絶萬相。妙有故有。
非是有爲虚妄之有。那得聞有便取同色等
萬相虚妄之有。既是妙有。謂同虚妄有者。即
是妄説。故言不實語也。下經。即成何取此
菩提同有爲者是其不實語。以實無有法佛
得三菩提故也。此中應引上菩薩證成此義。
上實無有法名爲菩薩者。明衆生五陰非實
菩薩。而言此衆生五陰法中實不有一法名
菩薩者。是不實語。今言實無有法如來得三
菩提明菩提之體。無色等萬相可得。而言有
得菩提者。亦是虚妄。此明如菩薩佛亦如是。
以菩薩不實故。菩提亦不實也。或者聞言有
菩提。便謂菩提同有爲色等萬相可得故。答
以不得菩薩。此明不得者菩提之體無有爲
萬相一法可得。故言不得菩提。非謂理中無
得。那得以菩提無有爲萬相可得。難理中亦
使不得也。乘實無有法佛得三菩提。覆生疑
謗。若言實無有法佛得三菩提者。便一向無
有得菩提人。既無得菩提者。故知亦無菩提
可得也。故答言。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三菩
提。此佛引已所得菩提。證成有得之義也。言
如來所得者。明我親自修行逕三大阿僧祇。
十地行滿。證得菩提。何得謗言一向無有得
菩提者也。於是中不實者。結成上實無有法
佛得菩提。明菩提之體無色等萬相。而取同
有爲萬相可得者。此是不實也。不妄語者。結
成前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明菩提之體。雖
無色等萬相可得。非不實有眞如菩提萬徳
具足爲如來所證。故云不妄語也。此雙結上。
有得無得二種經文也。是故如來説一切法
皆是佛法者。偏成上。是故所得阿耨菩提理
中。不有妄得語義故。如來所説一切果頭萬
徳之法。皆是諸佛法身妙有之法。亦應言。是
故如來説一切法非佛法。明色等有爲萬相
一切法。皆非果頭萬徳一切法。以不作此説
故。大衆乘如來説一切法皆是佛法。復更生
疑。若言一切法皆是佛法者。而一切名濫。
有有爲一切有無爲一切。此二種一切。可
皆是佛法耶。若皆是佛法者。那得上言法身
菩提無萬相可得。眞如無爲法中實有菩提
也。故經答言。所言一切法。一切法者。即非一
切法也。上一切法者。名有爲一切法。下一切
法者。是無爲一切。即非一切法者。明上有爲
一切非無爲一切。亦得言無爲一切即非有
爲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者。此句雙結二種
一切法。是故名有爲一切法。是故名無爲一
切法也。雖復一切名同。有爲一切法。體是虚
妄。故非菩提。無爲一切法。體是眞實。故是菩
提。勿得以一切名同。便謂有爲一切亦是果
頭一切萬徳佛法也
論曰此中有疑以下。論主先生起疑意。擧經
來。結作兩偈。釋此一段經。初偈釋經中須菩
提於意云何至不實不妄語也。以後時授記
者。此還釋前斷疑經。作疑不異於上。若作
正答。應云實無有法得菩提者。明我於燃燈
佛時未有所證故。云無法得菩提。既無所證
菩提。成上亦無實證菩薩。言有菩薩者。要現
得無生法忍出世間解。名眞菩薩。今偈但答
言以後時授記。義中已知實有菩薩。若無菩
薩者。何得言後時授記。所以此中不正答者。
以斯義勢未盡故。拘瑣在下以下經文中有
正釋故。此因後時授記。以明於有也。燃燈行
非上者。我於前燃燈佛時。在習種性中。未得
初地無生法忍第一上行故。云燃燈行非上
也。故上句云。以後時授記。後性地中。第二燃
燈佛。懸授初地八地無生忍記。後三十心滿。
復有第三燃燈佛。與我授無生忍後時記。此
謂道種之未初地之前。此燃燈佛與我授記。
以驗知前燃燈佛邊未證無生三菩提現道記
也。此上二句。釋摩那婆汝於來世作佛號釋
迦牟尼以前經也。菩提彼行等者。經中。先言
衆生五陰非菩薩。後云色等有爲非菩提。依
此作偈。應言彼行等菩提。而言菩提彼
者。明證菩提者是實菩薩。既未證菩提。故
知亦無明證菩薩。不實義同。反覆相成故
也。又復一釋。應言彼行隨等菩提。但依
陀論作偈法。用逐語便上下意也。此明如菩
薩佛亦如是。故下句云。非實有爲相。此明以
衆生五陰有爲萬相而得菩薩菩提者此是虚
妄。故云非實。何故非實。以取有爲爲實相故
也。此後二句。釋何以故已下經也。此解直明
菩薩菩提不可以有爲相得。未明無爲法中
有實菩薩行。及菩提可得義中。應作第二
義言菩提彼行等是實無爲相。以正偈侠故。
更作第二偈。雖作第二偈。以經中未明有實
菩薩故。但明有實菩提也。此義云何至無有
一法得菩提。此釋偈中第二句也。若我於彼
佛所。已證菩提。則後時諸佛不授我記者。此
釋偈中上句也。是故我於彼時行未成佛故
者。還以上句。結下第二句也。此中應解上句。
何故先釋第二句者。但下句所釋。經文在於
前故。此長行論。依經次第。先解第二句也。偈
言以下釋竟雙引上半偈結也。若無菩提。即
無諸佛如來等者。先作生疑謗意也。如經等
者。擧釋疑經結。然後以論釋經也。若有人言
以下。先擧經作問。以偈中第三句來答也。此
義云何者。以此偈言菩提彼行等者此義意
云何也。彼菩薩行等者。提彼前經中菩薩發
菩提心行。釋偈中彼行也。如是如來至此亦
虚妄者。提此經中若人言如來得菩提不實
語釋偈中菩提也。故言菩提彼行等者結句
也。若有人取衆生五陰色等有爲法。以爲菩
薩菩提者。此是不實故言等也。若如是有人
謗言。如來不得菩提者。此出疑謗之意也。爲
斷此疑。如經以下。即釋引疑經結也此義云
何者。設問前言實無有法如來得菩提。此中
復言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此言相反其義云
何也。即釋云以如來得彼菩提故。此句釋後
經如來所得三菩提。明理而言之。如來實修
行證得菩提也。若如來實得菩提。何故前言
不得也。故即擧偈釋言。非實有爲相故。此句
解前如來不得三菩提經也。有爲相者謂五
陰相者。片出偈中有爲相名也。彼菩提法無
色等相故者。明菩提體無色等五陰相可得。
故云非實有爲相也。此復云何者。前偈下二
句。且解經中菩提無色等萬相故不可得。若
取菩提同色等相者。此則非實。然猶未解實
有眞如菩提。亦未解有證菩提者。經文*今
將欲作第二偈。以釋此義故。先設問生起云。
若言菩提無色等相者。經云言如來者即實
眞如。又云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此義復云
何也。故即以偈答。彼即非相相。此第二偈。釋
經中是故如來説一切法佛法記經。彼即非
相相。彼者。彼於法身菩提。非色等有爲萬法
相也。如是無有相者。是無爲法身。決定萬
徳相也。以不虚説故者。明上法身菩提雖
無有爲萬相。而非不有眞如無爲萬徳之相
故。經云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者。非爲妄説
故。言以不虚説故也。又問何故不虚説也。故
下第三句云。是法諸佛法是法者是無爲一
切法也。諸佛法者。是佛所證果頭無爲法身
萬徳一切法相也。故第四句云。一切自體相
明此萬徳是眞眞如法身自體相。非是有爲
萬相所成也。此義云何以下至以不虚説故。
解偈中初句竟。通以上半偈來結也。是故如
來説一切法佛法如是等者。提結爲問云。如
來説一切法佛法。此義云何也。故即答。以如
來得如是法。明如來躬自修行證得如是
果頭萬徳一切法也。故復以下半偈來結釋
已。然後先解第四句。後釋第三句也。彼處色
等相不住等故。明菩提萬徳一切法。所以唯
以眞如爲體。不以色等爲體者。以菩提體是
眞如無爲故。但住持萬徳一切法。不住持色
等一切法。故以爲體也
須菩提。譬如有人其身妙大等。此斷疑分中
第三經文。前喩明報身佛。*今明法身佛。上
已廣釋法身無萬相而是妙有。又次前經中
兩句。明法身菩提萬徳圓滿。故有菩提可得。
然疑者猶謂全無法身。何以故爾。若法身萬
徳滿足。應有萬相可見。若無萬相可見者。便
應一向無法身。所以得知法身是無。前段經
中。如來或言有菩提可得。或言無菩提可得。
若法身定有者。應答我有得。若法身定無。應
答言無得。*今答既不定。復不可見。故知法
身是無也。有如此疑。故經答譬如有人其身
妙大等也。答意明理而言之。菩提之體。雖無
萬相可得。然實有眞如法身菩提可得。但不
得定答。所以然者。明此法身。乃是非有非無。
妙有妙無。中道之理。我若定答。汝等便生
邪見。聞菩提是有。取同色等有爲之有。則成
常見。聞無。謂一向同於虚空菟角無體之無。
則成斷見。故不得定答也。又此法身具足功
徳智慧二種莊嚴體是妙有。故有法身可得。
遠離二障。體非有爲。故無法身可得。有此
二義故。上不得定答。那得難言何故作此不
定答也。爲斷此疑故。引大身喩。明有法身體。
不應言無法身也。此喩釋成前言如來者即
實眞如也。譬如有人者。如來引大身喩。喩法
身人也。其身妙大者。如來自合喩。則法身體
相圓滿。古今湛然。畢竟達離二*障。具足二
種莊嚴。妙者智慧莊嚴。大者功徳莊嚴也。此
其身妙大。成上章未如來所得阿耨三菩提。
明實有無爲法身菩提可得也。前二段經。明
衆生五陰非實菩薩故。有爲萬相亦非實菩
提。此下二段經。明法身菩提是妙有故菩薩
無生忍行亦是實有也。上第五段中云。不可
以相成就見如來者。明無爲法身體無三相
也。第六段中言如來不得菩提。亦不説法者。
此名應化佛不得不説也。第七分山王大身
喩中。謂報佛體無取相分別也。此中大身譬
喩。亦明法身佛。此之三佛別相中論也。須菩
提言。世尊如來説人身妙大則非大身者。須
菩提若不作此説。有二種失。一不解如來意。
二不解無爲法身。故作此説也。或者聞言法
身是有。疑謂還同有爲萬相之有。故釋云則
非大身也。此明古今一定法身體。畢竟遠離
二障。不同有爲有漏萬相大身也。此兩句。成
上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三菩提。明色等有爲
法非實菩提體也。是故如來説名大身者。説
名古今一定體無萬相妙有湛然眞極法佛大
身也。亦得是故如來説名非大身也。此一句
雙結上其身妙大即非妙大二句經也
此一段經。以二偈釋。初偈。作問答意釋疑。依
彼法身佛。故説大身喩者。此出喩意明與
喩之來。爲顯法身故也。身離一切障者。明法
身古今湛然自性永無二障非斷故方離也。
及遍一切境者。明此法身體是妙有。復永絶
二障無障無礙故。能遍入一切有心衆生之
境。然下長行論中。先釋功徳及大體。後方釋
及遍一切境。所以然者。要先有法身之體。然
後障遍一切處。明有體故遍。故釋在後也。功
徳及大體者。此第二偈。正釋經中其身妙大。
功徳者。正釋經大字。及大體者。正釋經妙字。
大者功徳莊嚴。妙者智慧莊嚴也。前列經先
擧妙。後明大。此偈中先釋大。後解妙。此偈以
語便故即也。故説大身者。以法身具二莊
嚴結作大身義也。非身即是身者。釋經人身
妙大則非大身。非身者。明法身體無萬相。不
同有爲有漏之身。故言非身也。即是身者。明
如是非有爲身者即是眞如。具二莊嚴。妙有
法身也。下長行論中故引此非身即是身。結
成及遍一切境。明有相之身故不遍一切。無
爲法身體非形相。能遍一切故。以非身即是
身。成遍一切處也是故説非身者。釋經中是
故如來説名大身。以無爲法身非有爲身。故
名非身。非謂無有無爲法身。故言是故説非
身也。此二偈説何義等。論主欲作長行論釋
偈故。先設問生起。然後解釋。畢竟遠離煩惱
智畢竟具足法身故者。釋偈中第三句身
離一切障。此復云何者。此畢竟遠離二*障。
具足法身義復云何也。故釋有二種義。一者
遍一切處者。明法身離二種障故能遍一切
有心之境。即見初偈第四句。二者功徳大。
明法身非但體離二障故遍。復以備二莊嚴。
萬徳具足故。能遍於一切有心之境。是故名
大身者。結作大身義故。即擧第二偈上句功
徳及大體來成也。遍一切處者。眞如一切法
不差別故者。此解一切處義。明就行者而言。
則有諸佛菩薩及以衆生三時之異。論眞如
法身。其體滿足。古今平等。無有差別也。自此
以前。釋初一偈半經中其身妙大也。偈言非
身即是身是故説非身者。明此半偈義有拘
瑣釋上之義。復欲乘釋經偈。故擧此半偈。成
上以釋經結也。此説何義者。方次第解釋

佛言。須菩提。菩薩亦如是等。此一段經。是斷
疑分中第四經文。所以來者。此有疑故也。云
何疑。上言實無有法名爲菩薩。若無菩薩。則
亦無修行得菩提者。又若無修行得菩提者。
則亦無人教化衆生。亦無衆生入涅槃。若言
我莊嚴佛土非菩薩者。則亦無依報淨土。若
此等四法皆是無者。何故諸菩薩發心。度衆
生修淨土行。求無上菩提。有如此疑。依如上
釋。此疑應已遣。但*或者偏執以興難也。故
經答菩薩亦如是等答意云。上言無菩薩等
者。據衆生五陰有爲法中無也。非謂理中亦
無。然非不實有菩薩會無生理修行得佛菩
提。既有諸佛證果之人。然諸佛菩薩。本不獨
善。復化物同得故。發心修行。度衆生令入涅
槃。修淨土行。但知不離眞如法界。外有爲法
中。別有實菩薩是能度者。有實衆生是可度
者。有眞淨土可修故。下經言通達無我無我
法者。是名菩薩。上言無者。道衆生五陰有爲
法中無實菩薩。若爾非一向無菩薩。那得聞
言實無有法名爲菩薩便全無菩薩。爲斷此
疑。故次明也
佛言菩薩亦如是者。上辨如菩薩佛亦復如
是。此明如佛菩薩亦如是。云何亦如是。即此
斷疑分第一段中。明實無有法名爲菩薩。次
第二段中。明實無有法如來得菩提。此二段
經。先明衆生五陰有爲虚妄法非實菩薩故。
次明若謂菩提同有爲萬相可得者是不實説
故。上論偈言菩提彼行等。此即是如菩薩佛
亦復如是也。又次前段經。明有爲萬相非是
菩提。而眞如無爲萬徳之法是實菩提。此段
明衆生五陰有爲虚妄非實菩薩。然非不有會
眞如無生理者是眞菩薩。此二段經。明理中
實有菩提是何證。故亦有菩薩實證之人。此
明如佛菩薩亦如是。今言亦如是如者。明有
爲虚妄非菩薩。會無生忍者是眞菩薩。義同
有爲萬相。非實菩提。眞如無爲是實菩提相
故。言菩薩亦如是。前二段經。但就菩薩菩提
不實義同故。言亦如是。此二段。並明菩薩菩
提實義邊同亦如是不實義同亦如是也。若作
是言。我當滅度無量衆生則非菩薩者。明若
作心謂離眞如法界。外別有行者。發菩提心。
修諸波羅蜜行。以慈悲四無量四攝等法。教
化衆生令得涅槃。是眞菩薩者。此未會平等。
非是初地以上解眞如平等菩薩也。佛言須
菩提。頗有實法名爲菩薩者。因前經乘更生
疑。若發心修行。教化衆生。非眞菩薩者。還同
前疑。正衆生五陰是實菩薩。有如此疑。故佛
問須菩提。衆生五陰有爲法中。頗有一法是
實名爲菩薩不。故須菩提答不也世尊。實無
有法名爲菩薩。此答意明衆生五陰有爲之
法。本來空寂。無有一法是實可名菩薩故。不
應取衆生五陰以爲眞實菩薩也。一切法無
衆生。無人。無壽者等。引佛語爲證也。此就因
縁法空中。以解無菩薩。明有爲法中本來空
寂。無有一法是實可名菩薩是能度者。故亦
知無實衆生是可度者也。所以經中但言無
衆生等三。不言無我者。以此經始未明眞
如之我。若言無我。恐衆生謂佛性眞我亦無。
故不言無我。以名相濫故也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莊嚴佛國土。至是
名莊嚴佛國土。此明若起心分別。謂異於眞
法界外。別有出世莊嚴淨土。爲無漏勝因所
得是眞實者。不名解眞如平等菩薩也。所以
重言莊嚴者。明修行因縁顯眞如法性。有
眞莊嚴淨土用。非謂異法性。別有爲波羅
蜜行所得莊嚴淨土。故重莊嚴。是名莊嚴
者。即是第一義諦莊嚴也。此一段經。明有實
菩薩。何故乃云。作是言。我度衆生。我莊嚴淨
土者。非眞菩薩也。爲明擧非以形是故重牒
來也。更有一意。明衆生菩薩佛淨土此四。雖
名用有異。而同一法界中名。若不會眞法界
者。謂此四法。離眞法界。別體相異故。不名
眞菩薩。若會眞如平等之解者。知此法雖時
異用別。語其所歸。無有異相。離於眞法界。條
然有也。故勝鬘經云。依如來藏。建立一切法。
如不増不減經中明。就佛性法身體上有
衆生菩薩佛。故知凡聖雖殊。而同依佛性。若
同一法界。所以有斯四法差別者。明未修行
不斷惑者名爲衆生。修行之中分別斷惑者
或爲菩薩。全修行滿足除二惑永盡故名爲
佛也。既得圓報法身。必有所依之土。即此圓
報法有上品世間依報用異。故有淨土。此
明佛與淨土二。法體一就用異也
有人生疑。若起如此心非菩薩者。起何等心。
名眞菩薩。故答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無
我法者。名爲眞是菩薩。菩薩者解意。上來
明未得二無我解者。不名爲眞實菩薩。遙指
正答在此。今言通達無我無我法。正出解二
無我法者名眞菩薩也。無我無我法者。有二
種無我。一人無我。二法無我。人無我者。解衆
生五陰中從本以來無定實神我及衆生等。
故曰人無我也。法無我有二種。一觀因縁法
體本來空寂。二觀佛性法體無萬相故空。若
能通達三空二無我者。是眞菩薩。故曰通達
無我無我法也。所以重言菩薩菩薩者。明菩
薩有二種。一者地前菩薩。聞信二種無我。二
者地上菩薩。現見二種無我。若直云菩薩。
恐失地前菩薩彷彿觀理深伏煩惱者。故重
言菩薩菩薩也。論曰此中有疑等者。論主將
欲以偈釋前經文。故作此生起也。若無菩薩
至清淨佛國土。以牒所疑事也。若如是以
下。序生疑之意。指經爲釋。如經中生起也。凡
以二偈釋斯一段經文。初偈。作問答意。釋經
中菩薩亦如是至不名菩薩也。第二偈。釋經
若菩薩通達無我無我法盡經也。不達眞法界
起度衆生意及清淨國土者。明菩薩所以起心
度衆生及莊嚴佛國土者。正以不達眞如法界
平等理故。不知凡聖一如依正同體。謂離此
眞法界外於三界有爲法中。別有菩薩是能
度者。有實衆生是可度者。有眞淨土可修。此
不名解平等眞實菩薩故。下句云。生心即是
倒也。故經中明文殊師利向佛懺悔。我從昔
來。由不達眞法界理故。以取相心。化衆生。修
十地行。淨佛國土。有如此罪。今向佛懺悔。以
起心取此不實爲故名倒也。此義云何若起
如是心等。一段長行論。先擧偈爲問。後以經
答也。此示何義。將作偈釋經故。問此經云通
達無我無我法者。示何等義也。所以偈答云。
衆生及菩薩等。此第二偈。衆生及菩薩。衆生
者。凡夫菩薩也。及菩薩者。謂初地以上菩薩
也。知諸法無我者。明此二種菩薩得三空二
無我解也。此明地前菩薩彷彿解二無我。登
地以上現見二無我也。故下半偈云。非聖
智信及聖以有智。非聖者。明也前菩薩
現得眞如無我解故名非聖。非不得相似之
解。聞中生決定信故。言自智信也。及聖以
有智者。明初地以上菩薩現會三空二無我
理故名爲聖。何故名聖。以有眞如無漏智。故
言及聖以有智也。長行論云。此明何義智無
我無我法者。先釋偈中第二句出菩薩所觀二
種我境也。謂衆生及菩薩者。釋偈中初句出
二種菩薩能觀人也。何等衆生何等菩薩者。
將釋下半偈。故作問生起。問此二種菩薩既
倶觀二種無我理。有何憂劣。而有衆生菩薩
二名不同也。即釋云。於彼法。若能自智信。總
出二種菩薩。於彼三空理。以智信也。世間智
者。正釋偈中下半偈。明此二菩薩雖同信三
空而*憂劣有別也。所謂凡夫聖人以下。兩對
結得二菩薩名不同也。如經以下引經結也
金剛仙論卷第七



金剛仙論卷第八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等。此是斷
疑分中第五段經文。此所以來者。有疑故來
也。云何疑。上第三段經云。菩薩不見彼是衆
生我爲菩薩。即此斷疑分中前第四經言。菩
薩不見衆生。亦不見清淨國土又挍量分中。
亦云以不見衆生等法。名諸佛如來。而此菩
薩衆生佛淨土等四。前已了了解釋。明此四
名雖異。皆依眞如故有。若離眞如法界。於
有爲虚妄法中。謂更有此四法可見者。非
是菩薩。若解不異眞如。而見此四者。名眞
菩薩也。雖爾了了解釋有無之義。然衆生
復乘無生。或更起異疑云。若不見諸法名
爲諸佛者。或謂諸佛法身是。以依身故有
五眼。若無法身。便應無五眼。若無五眼。則
不見諸法。未知今言不見者。爲有五眼故不
見。爲無五眼故不見也。若有五眼者。爲當前
法是無故所以不見。爲當前境實有而言不
見也。爲斷此疑故。以此五眼經答也。答意明
如來具足五眼。有無斯照。隨法虚實。皆如實
智知。今言不見者。有眼故云不見。非無眼
言不見也。若有眼者。何故言不見有。但前
境虚妄無法可見也。不見有二種。一眞如平
等理中不見衆生等四條然有異。故言不見。
二衆生五陰虚妄法體本來不生古今空
故無法可見。此二明理中絶相故。聖人無有
取相分別之見。故云不見也。所以得言見者。
如來具二諦智。如虚妄而知。如實而見也。此
就諸法空寂義邊故言不見。非謂眼境並無
令不見也。若爾那得聞言不見便謂諸佛菩
薩一向無眼不見諸法。次明也
如來有肉眼者。何者是肉眼所知境界。而言
如來有肉眼。明凡夫之人肉眼。但見因縁
合虚妄境界。見上不見下。然衆生造業既殊。
報得肉眼亦差品不同。或但見障内。不見障
外。或内外倶見。或晝見夜不見。或夜見晝不
見。或晝夜倶見。此等諸眼。皆是父母所生眼。
如弗婆提人。以父母所生眼。能見障外色。前
後倶見。如來同凡夫見此虚妄之色故。云如
來有肉眼也。如來有天眼者。天眼有二種。一
者修得。二者報得。何者是天眼所知境界。天
眼亦照因縁和合虚妄境界。皆見障外之色。
亦有見下不見上者。有見前不見後。若因他
力。見上見下。見前見後。有四方倶見。明如來
所見亦同凡夫顛倒取境。如來稱前境虚實而
縁。以此爲異。故言如來有天眼也。然世間人。
有報得肉眼。有報得天眼。亦有修得天眼者。
此皆三界中法。明諸佛菩薩道超世表。久已
無此二眼。何故道言如來有此二眼者。以見
同二眼故。言如來有天眼也
如來有慧眼者。何者是慧眼所縁境。明慧眼
知一切有爲法無爲法有漏無漏善惡無記等
法。而不作念我知此法。明如來亦同二乘所
縁法故。言如來有慧眼也
如來有法眼者。何者是法眼所縁境界。明法
眼能知三乘聖人當證果時。乘何等心。證於
道果。如此法眼所縁證法差別。如來亦同見
之。故言如來有法眼也。如來有佛眼者。然上
之四眼。見境不周。知法不盡故。設所知見。
不能明了。明佛眼所見。眞俗並照。臣細斯
鑒。一切萬法了了通達。無境不周。無法不盡。
故名佛眼。此眼如來有五眼故有境之見。既
有此眼。故知佛有身有眼言不見。非無身無
眼言不見故。次明此五眼經文也。乘五眼經
文。復更生疑。疑云。十方世界無量無邊。直三
千世界中所有種種諸法尚不可知盡。況無邊
世界中。亦有種種諸法。何故但明此五眼。若
正有此五眼。是爲如來。則知法不盡。見境不
周。故引恒河沙喩。以答此疑。欲明如來雖但
有五眼而照所知之境。莫不皆盡。然知境雖
盡。不可倶障於文。且境中微細難知者不過
心法故。擧恒沙世界中衆生。一衆生身中。有
善心不善心無記心有漏無漏三三等心數。
不可限量。一衆生有若干種心。恒沙世界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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