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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經 (No. 0765_ 玄奘譯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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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已能證所修果。如以筋羽投置火中。便
即焦卷。而不舒緩。如是汝等。思惟隨一可
愛相時。若心隨順趣向憙樂出離之相。當知
此心。隨順出離。違背諸欲。汝等爾時。應自覺
了。我今無有内貪欲纒。非彼猶有。而不能
覺。我今已斷五欲貪纒。所證與前已有差別。
我今已能證所修果是故汝等。應如是學。我
當云何善轉自心。令其調伏。違背諸欲。隨順
出離。汝等苾芻。應如是學。爾時世尊重攝此
義。而説頌曰
    無別有一法 性躁動如心
    難調御難防 大仙之所説
    譬如有智人 以火等衆
    調直於利箭 令遠有所中
    如是諸苾芻 應善學方便
    調直於心性 令速證涅槃
重攝前經嗢*拕南曰
    修慈修二縁 施犯戒持戒
    二妄二聖慧 邪見正見
本事經卷第二



本事經卷第三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二法品第二之一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苾芻。成
就二分。於現法中。多諸憂苦。無喜樂住。有災
有患。有惱有燒。有罪有責。爲諸有情同梵行
者之所訶毀。身壞命終。生諸惡趣。云何爲二。
一於根門。不能守護。二於飮食。不善知量。諸
有苾芻。成就此二。於現法中。多諸憂苦。無喜
樂住。有災有患。有惱有燒。有罪有責。爲諸有
智同梵行者之所訶毀。身壞命終生諸惡趣。
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若不能守護 眼等六根門
    飮食不知量 成不信懈怠
    彼於現法中 身心多受苦
    及有災有患 有惱有燒然
    行住與坐臥 若覺若夢中
    由彼二因縁 恒有罪有責
    居聚落空閑 衆中及靜處
    有智常訶責 當生惡趣中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苾芻。成
就二分。於現法中。多諸喜樂。無憂苦住。無災
無患。無惱無燒。無罪無責。爲諸有智同梵行
者之所稱讃。身壞命終。生諸善趣。云何爲二。
一於根門。能自守護。二於飮食。能善知量。諸
有苾芻。成就此二。於現法中。多諸喜樂。無憂
苦住。無災無患。無惱無燒。無罪無責。爲諸有
智同梵行者之所稱讃。身壞命終。生諸善趣。
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若自能守護 眼等六根門
    飮食善知量 成就信精進
    彼於現法中 身心多受樂
    及無災無患 無惱無燒然
    行住與坐臥 若覺若夢中
    由彼二因縁 恒無罪無責
    居聚落空閑 衆中及靜處
    有智常稱讃 當生善趣中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有二種法。能
生焦惱。云何爲二。謂有一類補特伽羅。
造衆惡。唯作凶狂。唯起雜穢。不修衆善。不習
調柔。不救怖畏。彼於後時。身嬰重疾遍體發
生増上猛利。嚴切苦受。楚毒垂終。不可醫
療。受此苦時。呻吟怨歎。作是念言。我從昔
來。唯造衆惡。唯作凶狂。唯起雜穢。本修衆善。
不習調柔。不救怖畏。若諸有情。唯造衆惡。唯
作凶狂。唯起雜穢。不修衆善。不習調柔。不
救怖畏。彼之所趣。我定當往。彼由唯造衆惡
等故。心生焦惱。及以不修衆善等故。心生焦
惱。如是名爲有二種法。能生焦惱。爾時世尊。
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有二法能生 愚者心焦惱
    謂唯作罪業 及不修福因
    後遭病苦時 呻吟而怨歎
    恨有罪無福 心悔惱焦然
    有罪無福人 所生諸惡趣
    我亦當隨往 決定無有疑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有二種法。心
不焦惱。云何爲二。謂有一類補特伽羅。唯修
衆善。唯習調柔。唯救怖畏。不造衆惡。不作凶
狂。不起雜穢。彼於後時。身嬰重疾。遍體發生
増上猛利。嚴切苦受。楚毒垂終。不可醫療。受
此苦時。雖有呻吟。而無怨歎。作是念言我
從昔來。唯修衆善。唯習調柔。唯救怖畏。不造
衆惡。不作凶狂。不起雜穢。若諸有情唯修衆
善。唯習調柔。唯救怖畏。不造衆惡。不作凶
狂。不起雜穢。彼之所趣。我定當往。彼由唯修
衆善等故。心不焦惱。及以不造衆惡等故。心
不焦惱。如是名爲有二種法。心不焦惱。爾時
世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有二法能生 智者心歡喜
    謂唯修福業 及不作罪因
    後遭病苦時 呻吟無怨歎
    慶有福無罪 不悔惱焦然
    有福無罪人 所生諸善趣
    我亦當隨往 決定無有疑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爲汝略説二
速通行。云何爲二。一者樂行。二者苦行。謂由
樂行。證彼速通。及由苦行。證彼速通。所修加
行。無澁難故。所得諸根。皆猛利故。是則名爲
樂速通行。所修加行。有澁難故。所得諸根。皆
猛利故。是則名爲苦速通行。是名略説二速
通行。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今爲汝略説 二種速通行
    謂樂行苦行 因斯證速通
    無澁難加行 有猛利諸根
    由是大仙尊 名樂速通行
    有澁難加行 有猛利諸根
    由是大仙尊 名苦速通行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爲汝略説二
遲通行。云何爲二。一者樂行。二者苦行。謂由
樂行。證彼遲通。及由苦行。證彼遲通。所修加
行。無澁難故。所得諸根。皆羸鈍故。是則名爲
樂遲通行。所修加行。有澁難故。所得諸根。皆
羸鈍故。是則名爲苦遲通行。是名略説。二遲
通行。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今爲汝略説 二種遲通行
    謂樂行苦行 因此證遲通
    無澁難加行 有羸鈍諸根
    由是大仙尊 名樂遲通行
    有澁難加行 有羸鈍諸根
    由是大仙尊 名苦遲通行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一類補
特伽羅。成就二法。不能發生白淨善法。設已
發生。不能決定。設已決定。不能圓滿。彼於如
是白淨善法。能爲障礙。能作衰損。能生憂悔。
身壞命終。如棄重擔。墮於地獄。受諸劇苦。
云何爲二。一者惡戒。二者惡見。諸有一類補
特伽羅。成就如是所説二法。定不能生白淨
善法。設復已生。不能決定。廣説乃至。身壞
命終。如棄重*擔。墮於地獄。受諸劇苦。爾時
世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若成就二法 謂惡戒惡見
    彼人終不能 生白淨善法
    雖生而不定 設定不圓滿
    於白淨善法 能衰損障礙
    彼臨命終時 有憂悔
    如棄捨重擔 定生地獄中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一類補
特伽羅。成就二法。定能發生白淨善法。若先
已生。能令決定。若先已定。能令圓滿。彼於如
是白淨善法。不爲障礙。不作衰損。不生憂悔。
身壞命終。如棄重擔。生天趣中。受諸快樂。云
何爲二。一者善戒。二者善見。諸有一類補特
伽羅。成就如是所説二法。決定能生白淨善
法。若先已生。能令決定。廣説乃至。身壞命
終。如棄重擔。生天趣中。受諸快樂。爾時世
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若成就二法 謂善戒善見
    彼人終定能 生白淨善法
    若生而決定 決定必圓滿
    於白淨善法 不衰損障礙
    彼臨命終時 無憂悔悲惱
    如棄捨重*擔 定生天趣中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一類補
特伽羅。成就二法。臨命終時。能生憂悔。身壞
命終。墮諸惡趣。生地獄中。云何爲二。謂作不
作。云何爲作。謂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是
名爲作。云何不作。謂身妙行。語妙行。意妙
行。是名不作。諸有一類補特伽羅。成就如
是所説二法。臨命終時。能生憂悔。身壞命終。
墮諸惡趣。生地獄中。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
説頌曰
    諸有愚癡人 作三種惡行
    不作三妙行 引餘過令生
    彼臨命終時 決定有憂悔
    死墮諸惡趣 生於地獄中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一類補
特伽羅。成就二法。臨命終時。不生憂悔。身壞
命終。昇於善趣。生天界中。云何爲二。謂作不
作。云何爲作。謂身妙行。語妙行。意妙行。是
名爲作。云何不作。謂身惡行。語惡行。意惡
行。是名不作。諸有一類補特伽羅。成就如是
所説二法。臨命終時。不生憂悔。身壞命終。昇
於善趣。生天界中。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説
頌曰
    諸有智慧人 作三種妙行
    不作三惡行 引餘徳令生
    彼臨命終時 決定無憂悔
    死昇諸善趣 生於天界中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有二妙智。
應修令生。能得未得。能觸未觸。能證未證。
能超愁歎。能滅憂苦。能會正理。能獲甘露。能
證涅槃。云何爲二。一者法智。二者類智。法智
生時。便能無倒。遍知有爲。於有爲法。既遍知
已。便能令彼感後有因不得生起増長廣大。
類智生時。便能如實斷滅無明。滅無明故。
便無戲論。無戲論故。便無尋伺。無尋伺故。便
無樂欲。無樂欲故。便無愛憎。無愛憎故。便無
慳嫉。無慳嫉故。便無種種執持刀杖。違害
鬪諍。互相罵辱。不眞實語。相離間語。諸雜
穢語。及餘無量惡不善法。無彼諸惡不善法
故。感後有業。便不増長。感後有業。不増長
故。諸業滅盡。業滅盡故。衆苦滅盡。苦滅盡
故。生死路絶。此路絶已。便自了知。我生已盡。
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是名爲
有二妙智。應修令生。能得未得。能觸未觸。
能證未證。能超愁歎。能滅憂苦。能會正理。能
獲甘露。能證涅槃。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説
頌曰
    有二種妙智 應修習令生
    能得未得等 謂法智類智
    若法智生時 遍知有爲法
    便能令後有 因不生不増
    若類智生時 無明便斷滅
    由此展轉法 絶生死輪迴
    自知我生盡 及梵行已立
    所作皆已辦 更不受後有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有二妙智。應
正尋思。應善稱量。應審觀察。能得未得。能觸
未觸。能證未證。能超愁歎。能滅憂苦。能會正
理。能獲甘露。能證涅槃。云何爲二。謂世間
智。及出世智。世間智者。謂於色蘊。能正了
知。此爲色蘊。於受想行及識蘊中。亦復如
是。於其地界。能正了知。此爲地界。於水火風
及空識界。亦復如是。於其眼界。能正了知。此
爲眼界。於其色界及眼識界。亦復如是。於其
耳界。能正了知此爲耳界。於其聲界及耳識
界。亦復如是。於其鼻界。能正了知。此爲鼻
界。於其香界及鼻識界。亦復如是。於其舌
界。能正了知。此爲舌界。於其味界。及舌識
界。亦復如是。於其身界。能正了知。此爲身界。
於其觸界及身識界。亦復如是。於其意界。能
正了知。此爲意界。於其法界及意識界。亦
復如是。於如此等世俗法中。如是如是。如實
了知。智見通慧。現觀等覺。周遍照了。名世間
智。諸聖弟子。於此所説世間智中。應正尋思。
應善稱量。應審觀察。此世間智。正修習時。爲
能令生生法有情永脱生不。爲能令彼老法
有情永脱老不。病法死法。愁法歎法。憂法
苦法。不安隱法。亦復如是。既審察已。能正了
知。此世間智。正修習時。不能令彼生法有
情永脱於生。不能令彼老法有情永脱於老。
病法死法。愁法歎法。憂法苦法。不安隱法。亦
復如是。所以者何。此世間智。非賢聖法。非能
永出。非趣涅槃。非能永厭。非能永離。非能永
滅。非能永寂。非眞通慧。非正等覺。不證涅
槃。是感生法。是感老法病法死法愁法歎
法憂法苦法不安隱法。彼於如是。尋思稱
量。審觀察時。於世間法。住怖畏想。於出世
法。住安靜想。以於世間生怖畏故。都無執
受。無執受故。不生渇愛。不渇愛故。便自内證
究竟涅槃。證涅槃已。便自了知。我生已盡。梵
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名於此世
間智中應正尋思應善稱量應審觀察。出世
智者。謂於一切蘊界處中。能正了知。如是
諸法。是無常性。苦性病性。癰性箭性。惱性害
性。怖性熱性。壞性滅性。災性横性。有疫癘
性。虚性僞性。空性妄性。無實我性。難保信
性。於如是等諸法性中。如實了知。智見通
慧。現觀等覺。周遍照了名出世智。諸聖弟
子。於此所説出世智中。應正尋思應善稱
量應審觀察。此出世智。正修習時。爲能令
彼生法有情永脱生不。爲能令彼老法有情
永脱老不。病法死法。愁法歎法。憂法苦法。
不安隱法。亦復如是。既審察已。能正了知。此
出世智。正修習時。定能*令彼生法有情永脱
於生。定能令彼老法有情永脱於老。病法
死法。愁法歎法。憂法苦法。不安隱法。亦復
如是。所以者何。此出世智。是賢聖法。是能永
出。是趣涅槃。是能永厭。是能永離。是能永
滅。是能永寂。是眞通慧。是正等覺。能證涅
槃。非感生法。非感老法。病法死法愁法歎
法憂法苦法不安隱法。彼於如是尋思稱量
審觀察時。於出世法。生珍寶想。於世間法。
生下賤想。以於出世。生珍寶故。便生歡喜。生
歡喜故。其心安適。心安適故。身得輕安。身輕
安故。便受悦樂。受悦樂故。心得寂定。心寂定
故。能實知見。實知見故。能深厭背。深厭背
故。能正離欲。正離欲故。能得解脱。得解脱
已。便自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
辦。不受後有。是名於此出世智中。應正尋
思應善稱量應審觀察。如是名爲有二妙智。
應正尋思應善稱量應審觀察。能得未得。能
觸未觸。能證未證。能超愁歎。能滅憂苦。能會
正理。能獲甘露。能證涅槃。爾時世尊。重攝此
義。而説頌曰
    有二種妙智 知者應尋思
    謂世出世間 能正盡衆苦
    應觀世間智 發生怖畏想
    都無有執受 展轉證涅槃
    應觀出世智 發生珍寶想
    由此生歡喜 便得身輕安
    輕安故悦樂 悦樂故心定
    由心得定故 便能生覺支
    覺支觀聖諦 永斷諸疑網
    無疑無所取 永脱衆苦邊
重攝前經嗢柁南曰
    二根二焦惱 二行二戒見
    二作及不作 二智有二種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苾芻。爲
欲矯誑諸衆生故。爲求名譽遠所聞故。爲求
利養及恭敬故。而出家者。不名眞實。於如來
所。修行梵行。若有苾芻。爲通達故。爲遍知
故。而出家者。是名眞實。於如來所。修行梵
行。所以者何。是諸苾芻。爲通達故。爲遍知
故。而出家已。便能如實。通所通達。知所遍
知。既能如實。通所通達。知所遍知。便能如
實。斷所應斷。修所應修。證所應證。既能如
實斷修證已。便自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是若有爲通達故。爲
遍知故。而出家者。是名眞實。於如來所。修行
梵行。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爲矯誑名譽 利養及恭敬
    非眞修梵行 是虚妄出家
    爲通達遍知 速證最上義
    是眞修梵行 非虚妄出家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苾芻。爲
欲矯誑諸衆生故。爲求名譽遠所聞故。爲求
利養及恭敬故。而出家者。不名眞實。於如
來所。修行梵行。若有苾芻。爲律儀故。爲正斷
故。而出家者。是名眞實於如來所。修行梵
行。所以者何。是諸苾芻。爲律儀故。爲正斷
故。而出家已。便能如實。守護六根。不虧禁戒
及能速證最上正斷。既能如實。守護六根。
不虧禁戒及能速證最上正斷。便能如實。斷
所應斷。修所應修。證所應證。既能如實斷修
證已。便自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
辦。不受後有。如是若有爲律儀故。爲正斷故。
而出家者。是名眞實。於如來所。修行梵行。爾
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爲矯誑名譽 利養及恭敬
    非眞修梵行 是虚妄出家
    爲正斷律儀 速證最上義
    是眞修梵行 非虚妄出家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苾芻。爲
欲矯誑諸衆生故。爲求名譽遠所聞故。爲求
利養及恭敬故。而出家者。不名眞實。於如來
所。修行梵行。若有苾芻。爲求厭背。爲求離
欲。而出家者。是名眞實。於如來所。修行梵
行。所以者何。是諸苾芻。爲厭背故。爲離欲
故。而出家已。便能如實厭背離欲。既離欲已。
便得解脱。既解脱已。便自了知。我生已盡。梵
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是若有。爲厭
背故。爲離欲故。而出家者。是名眞實。於如來
所。修行梵行。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爲矯誑名譽 利養及恭敬
    非眞修梵行 是虚妄出家
    爲厭背離欲 速證最上義
    是眞修梵行 非虚妄出家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一切如來應
正等覺。所説法門。略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
於惡應正了知。二者於惡應深厭背一切如
來應正等覺。略説如是二種法門。所以者何。
諸修行者。於諸惡法應正了知。既於惡法。
正了知已。便能厭背。既厭背已。便能離欲。
既離欲已。便得解脱。得解脱已。便自了知。我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是
行者。永斷諸愛及衆結縛。無倒現觀。正盡苦
邊。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當知諸如來 應正等覺者
    哀愍衆生故 説二種法門
    於衆惡正知 及厭背離欲
    心解脱自在 正盡衆苦邊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有二種法。若
修若習。若多修習。能斷二法。云何二法。若修
若習。若多修習。能斷二法。謂不淨觀及慈悲
觀。能斷貪欲及與瞋恚。所以者何。一切已貪
現貪當貪。皆由作意思惟淨相。一切已瞋現
瞋當瞋。皆由作意思惟怨相。一切已斷現斷
當斷所有貪欲。皆由作意修不淨觀。一切已
斷現斷當斷所有瞋恚。皆由作意修慈悲觀。
於不淨觀。若修若習。若多修習。決定能斷一
切貪欲。於慈悲觀。若修若習。若多修習。決定
能斷一切瞋恚。若欲決定斷貪欲者。當勤精
進修不淨觀若欲決定斷瞋恚者。當勤精進
修慈悲觀。修不淨觀。無有貪欲。而不能斷
修慈悲觀。無有瞋恚。而不能斷。如是名爲有
二種法。若修若習。若多修習。能斷二法。爾時
世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修習多修習 二法斷二法
    謂不淨慈悲 斷貪欲瞋恚
    是故有智者 當觀自饒益
    修不淨慈悲 斷貪欲瞋恚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其涅槃界。略
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有餘依涅槃界。二者
無餘依涅槃界。云何名爲有餘依涅槃界。謂
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已盡。梵行已立。所
作已辦。已捨重擔。已證自義。已盡有結。已正
解了。心善解脱。已得遍知。宿行爲縁。所感諸
根。猶相續住。雖成諸根。現觸種種好醜境界。
而能厭捨。無所執著。不爲愛恚纒繞其心。
愛恚等結。皆永斷故。彼於諸色。求欲見時。雖
復以眼觀於諸色。而不發起貪瞋癡等。雖
復有眼及好醜色。而無貪欲。亦無瞋恚。所以
者何。愛恚等結。皆永斷故。彼於諸聲。求欲聞
時。雖復以耳聽於諸聲。而不發起貪瞋癡
等。雖復有耳及好醜聲。而無貪欲。亦無瞋
恚。所以者何。愛恚等結。皆永斷故。彼於諸
香。求欲嗅時。雖復以鼻嗅於諸香。而不發起
貪瞋癡等。雖復有鼻及好醜香。而無貪欲。
亦無瞋恚。所以者何。愛恚等結。皆永斷故。彼
於諸味。求欲甞時。雖復以舌甞於諸味。而
不發起貪瞋癡等。雖復有舌。及好醜味。而
無貪欲。亦無瞋恚。所以者何。愛恚等結。皆永
斷故。彼於諸觸。求欲覺時。雖復以身覺於諸
觸。而不發起貪瞋癡等。雖復有身及好醜觸。
而無貪欲。亦無瞋恚。所以者何。愛恚等結。皆
永斷故。彼於諸法。求欲知時。雖復以意知於
諸法。而不發起貪瞋癡等。離諸貪欲證得究
竟寂滅涅槃。作是思惟。世尊。爲彼怖畏諸有
阿頼耶者。恒爲斷見所繋縛者。令知業果無
失壞故。所説正法。現見應時。易見饒益。
智者内證一切世間眞實對治。謂能除滅憍
慢渇愛害阿頼耶。斷諸徑路。證眞空性。離諸
貪欲。證得究竟寂滅涅槃。如是名爲有慧眼
者。能正觀察。如是名爲由二纒故。令諸天人。
一類怯劣。一類勇猛。有慧眼者。能正觀察。爾
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説頌曰
    由二纒所纒 令諸天人衆
    一類有怯劣 一類有勇猛
    有慧眼聲聞 能如實觀察
    能除慢厭離 究竟證涅槃
    復如實了知 佛所説正法
    能滅斷常見 及二愛無餘
    有慧眼龍王 能普雨法雨
    滅諸煩惱焔 令證大清涼
本事經卷第三



挍正後序
  此一卷經宋郷則同。同有四十三段。丹本
唯有十八段耳。多少如是不同文義。始終
逈異如何去取。今撿宋郷本經有四大錯。
丹有二事以知其正。何則此卷品名既是
二法。則應始終唯説二法。而宋郷本經四
十三段皆是一法。則名義不相當。是一錯
也。又宋郷本卷初二段及第三段前六行
文。則是諸本初卷三幅。心義經一段十二
行耳。宋郷於此三重重寫。是二錯也。第
三段中一類有情已下。即是諸本初卷七
幅。破僧經一段十七行耳。宋郷於此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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