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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縁起初勝法門經 (No. 0717_ 玄奘譯 ) in Vol.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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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生相。復言世尊。云何次第生身生相。世
尊告曰。於其最初有下種生。從此無間有漸
増生。從此無間有出胎生。從此無間有漸
生。既成長已。受用言説能得等生。如是品
類名次第生。復言世尊。此屬誰生。世尊告
曰。蘊界處生都無有我。所以者何。以諸蘊
等漸増長故。其性無常。即無常法有此生相。
復言世尊。云何而生。世尊告曰。由命根力
有暫時住。分限法故。其性無常。即無常法
如是而生。即此四種生身之相。時分變異。應
知能作五種衰損。説名爲老。復言世尊。云
何名爲五種衰損。世尊告曰。一者鬚髮衰損。
以彼鬚髮色衰壞故。二者身相衰損。形色
膚力皆衰損故。三者作業衰損。發言氣上喘
息逾急。身戰掉故。住便僂曲。以其腰脊皆
無力故。坐即低屈身羸弱故。行必按杖。身
虚劣故。凡所思惟智識愚鈍。念惛亂故。四
者受用衰損。於現資具。受用劣故。於戲樂
具。一切不能現受用故。於諸色根所行境界。
不能速疾明利而行。或不行故。五者命根衰
損。壽量將盡。隣近死故。遇少死縁。不堪忍
故。即於此四生身相中。復有六種死差別相。
一者究竟死。二者不究竟死。三者自相死。四
者不究竟死分差別相。五者究竟死分差別
相。六者時非時死。應知此中自相死者。謂
識離身。色相滅沒差別之相。如是名爲生
身相中名色等相由生老死而有差別。復言
世尊。於縁起中説三種愛。一切皆是生身之
縁。何縁處處多分唯説欲界生身。世尊告曰。
欲界生身相最麁故。易顯了故。非永解脱退
還道故。復言世尊。如先所説諸引縁起。諸
生縁起有十二分。於諸分中。幾是能引。幾
是所引。幾是能生。幾是所生。世尊告曰。應
知於此十二分中。無明與行及識一分。名爲
能引。復有一分識及名色六處觸受。名爲所
引。復有一分受愛取有。名爲能生。生及老
死名爲所生。應知一分名色六處及與觸受。
亦名所生。復言世尊。如是諸分。若引若生。
爲一時起。爲次第起。世尊告曰。一時而起。
次第宣説。復言世尊。如是諸分。若一時起。
何因縁故。先説其引後説其生。世尊告曰。要
由有引後有方生。非無引故
復言世尊。無明亦縁非理作意。何故唯説無
明爲縁。世尊告曰。無明亦引非理作意。與
行爲縁。又從無明所生觸受爲縁生愛。是故
偏説
復言世尊。略由幾相應知縁起世尊告曰。略
由三相應知縁起。一者由無動作知縁起相。
二者由性無常知縁起相。三者由有堪能知
縁起相
分別縁起初勝法門經卷上



分別縁起初勝法門經卷下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次世尊。如餘處説。縁有四種。所謂因縁。
等無間縁。及所縁縁。并増上縁。世尊。今者
依何縁説無明縁行。依何縁説次第乃至生
縁老死。世尊告曰。我依諸行總相宣説。有
四種縁。今此義中。我惟依一増上縁説無
明縁行。次第乃至生縁老死。此増上縁復有
二種。一遠二近。復言世尊。此増上縁云何
爲遠。云何爲近。世尊告曰。非理作意若未
生時。無明隨眠能爲諸行遠増上縁。生已便
作近増上縁非理作意所引諸行。與六識身
相應倶有同生同滅。若未生時。彼能爲識遠
増上縁。彼若生已。便能爲識近増上縁。未
死沒時。識爲名色遠増上縁。既死沒已。識爲
名色近増上縁。如以其識望彼名色。如是以
其所引名色。望彼所生名色亦爾。如以名色
望彼名色。如是六處望彼六處。觸望於觸。受
望於受亦復如是。如以無明望彼諸行。無明
望愛。愛望於取。取望於有。亦復如是。如以
其識望彼名色。以名色等望名色等。如是以
有望生亦爾。若在胎藏。嬰孩童子少年時。
生能爲老死遠増上縁。諸根成熟命將盡時。
應知能作近増上縁。復言世尊。如彼有因有
縁有由。法門經説愛是業因。有何密意。世尊
告曰。有所攝業用愛爲因。是爲此中所説密

復言世尊。此因縁由三種別義。云何應知。世
尊告曰。諸能引發後生種子。是其因義。若
興此生作依作持令得生起。是其縁義。既命
終已。導引近生令得生起。是其由義。如是應
知三義差別
復言世尊。言縁起者。是何句義。世尊告曰。
如是諸分。各由自縁和合無闕。相續而起。
如是名爲縁起句義
復言世尊。惟有此生相續縁起。爲更別有所
餘縁起。世尊告曰。我説縁起。略有八門。一
者説有受用世俗境界縁起。謂縁眼色生於
眼識。三事和合便有其觸。觸爲縁受。如是
廣説。二者説有任持縁起。謂縁四食諸根大
種安住増長。三者説有食因縁起謂求諸穀
田種水縁發生牙等。四者説有一切生身
相續縁起。謂由能引能生。諸分別生一切
所引所生。五者説有一切生身依持縁起。謂
諸世界由諸因縁施設成壞。六者説有一切
生身差別縁起。謂由不善善有漏業。施設三
惡人天趣別。七者説有清淨縁起。謂依他音。
及依自内如理作意。發生正見能滅無明。無
明滅故諸行隨滅。廣説乃至。由生滅故老
死隨滅
復言世尊。如無明等次第爲縁。能生行等。爲
即如是次第滅耶。佛言不爾。復言世尊。何縁
次第而説彼滅。世尊告曰。爲欲顯示由先諸
分不生功能。令後諸分得不生法。故次第説。
然非不爲生相滅法有次第轉。八者説有自
在縁起。謂善修治靜慮爲縁。諸修定者隨所
願樂。如是皆成終無別異。如是名爲我所略
説八門縁起
復言世尊。如佛所説。因業故生。因愛故轉。
依何密意作如是説。世尊告曰。無明爲縁。先
於諸有。造作増長種種福行。或非福行。或
不動行。引發攝受種種生身種子差別。於此
有中若愛未斷。由此愛故能令行等轉成其
有。有起後有自體功能。如是功能不離於愛。
依此密意故説是言。因業故生。因愛故轉
復言世尊。若世尊説愛是轉因。何縁但説取
爲有縁。非愛縁有。世尊告曰。若離於取。有
愛不能爲縁轉變非福行等。令成有支生諸
惡趣。又若離取。諸無有愛。不能爲縁轉變
福行不動行等。令成有支於不定地及於定
地生諸善趣。是故非唯愛爲有縁。然彼有支
定縁於取
復言世尊。如大因縁法門經説。汝阿難陀。若
於彼彼有情類中。無有生者應無如是如是
類生。若一切生都無有者。應不施設生縁老
死。依何密意作如是説。世尊告曰。依所引
生及所生生。二種密意。作如是説。又依老
死遠増上縁。及依老死近増上縁。二種密意。
作如是説
復言世尊。先爲略説縁起句義。其縁起義猶
未爲説。云何應知。世尊告曰。諸縁起義。略
有十一。如是應知。謂無作者義是縁起義。
有因生義是縁起義。離有情義是縁起義。依
他起義是縁起義。無動作義是縁起義。性無
常義是縁起義。刹那滅義是縁起義。因果相
續無間絶義是縁起義。種種因果品類別義
是縁起義。因果更互相符順義是縁起義。因
果決定無雜亂義是縁起義。如是應知縁起
略義
復言世尊。如餘經説。縁起甚深。云何應知
如是縁起甚深之相。世尊告曰。即依十一縁
起略義。應知縁起五甚深相。何等爲五。一
因甚深。二相甚深。三生甚深。四差別甚深。
五流轉甚深。應知縁起甚深之相。復有五種。
何等爲五。謂相甚深。引發因果諸分甚深。
生起因果諸分甚深。差別甚深。對治甚深。應
知縁起復有五種甚深之相。何等爲五。謂攝
甚深。順次甚深。逆次甚深。執取甚深。所行
甚深。是名無明等起殊勝
復言世尊。云何無明轉異殊勝。世尊告曰。略
有四種轉異無明。何等爲四。一者隨眠轉異
無明。二者纒縛轉異無明。三者相應轉異無
明。四者不共轉異無明。復言世尊。誰有何等
轉異無明。而説無明爲縁生行。世尊告曰。外
法異生非理作意所引四種轉異無明。由此
爲縁。生福非福及不動行。如是所説外法異
生所有福行及不動行相應善心。一切皆是非
理作意所引等流。内法異生若放逸者。彼除
一種不共無明。所餘無明引發放逸。爲縁生
行内法異生。若不放逸勤修學者。及聖有學
三種無明。引發妄念爲非福縁。然此非福。不
能爲縁招三惡趣。故此非福。我不説爲無明
縁行。如是所説不共無明。内法異生雖不放
逸。而修學者亦未能斷。諸聖有學應知永斷。
又不放逸内法異生。若造福行及不動行。彼
是正法如理作意。相應善心之所引發。解脱
爲依迴向解脱。而引發故。雖於善趣感殊勝
生。而非無明起増上縁。然能作彼四種無明。
斷増上縁諸聖有學。不共無明已永斷故。不
造新業。所有故業由隨眠力未永斷滅。暫觸
還吐。如是所有無明縁行。生生漸滅不復
増長。由此道理。應知内法諸有學者。不縁
無明更造諸行。是故惟依外法異生。我説順
次雜染縁起。最極圓滿。非住内法。是名無
明轉異殊勝
復言世尊。云何無明邪行殊勝。世尊告曰。彼
四無明。於諸諦中。皆能發起増益損減二種
邪行。復言世尊。如何名爲増益損減二種邪
行。世尊告曰。由四顛倒。謂於非法見爲是
法。或於是法見爲非法。或於生天解脱道中。
非方便者見是方便。是方便者見非方便。如
是名爲増益邪行。諸有誹謗一切邪見。如是
名爲損減邪行。是名無明邪行殊勝
復言世尊。云何無明相状殊勝。世尊告曰。應
知無明有二種相。一者微細自相殊勝。二者
遍於可愛非愛倶非境界共相殊勝。所以者
何。纒縛無明。尚爲微細難知難了。況彼所有
隨眠無明。相應無明。尚爲微細難知難了。況
彼所有不共無明。遍於一切可愛非愛。倶非
境界。覆眞實相顯虚妄相。共相而轉非餘煩
惱有如是相。是故殊勝。餘身見等共相煩惱。
亦用無明爲依而轉。是名無明相状殊勝
復言世尊。云何無明作業殊勝。世尊告曰。應
知無明略有二種所作事業。一者無明普能
造作一切流轉所依事業。二者無明普能造
作一切寂止能障事業。復言世尊。何等名爲
一切流轉。世尊告曰。若是處轉。若是事轉。
若如是轉。我總説爲一切流轉。復言世尊。是
何處轉。世尊告曰。於三世處由我分別。復
言世尊。是何事轉。世尊告曰。内外六處由
我取執。復言世尊。云何而轉。世尊告曰。諸
業異熟相續流轉。由我分別由邪分別。復言
世尊。云何名爲一切寂止。世尊告曰。一切
寂止略有四種。一者寂止所依。二者寂止所
縁。三者寂止作意。四者寂止果成。是名無
明作業殊勝
復言世尊。云何無明障礙殊勝。世尊告曰。應
知無明障礙勝法。障礙廣法。復言世尊。如
何無明障礙勝法。世尊告曰。言勝法者。能
攝五根令其和合。所謂慧根障礙。此者
是無明。是故説名障礙勝法。復言世尊。如
何無明障礙廣法。世尊告曰。言廣法者。聞
所成智。思所成智。修所成智。障礙此者即
是無明。是故説名障礙廣法。復言世尊。如
説無智名爲無明。此唯智無名無明耶。世尊
告曰。非唯智無名爲無明。復言世尊。若唯
智無名爲無明。斯有何過。世尊告曰。若爾
無明應不可立決定體相。所以者何。聞所成
智體上。無有思所成智。思所成智體上。無
有修所成智。一切世間修所成智體上。無有
一切出世修所成智。出世有學智上。無有諸
無學智。無學聲聞智上。無有如來等智。若
如是者。應即是智即是無智。如是無明應不
可立決定體相。又我於彼三善根中。説有無
癡。應但癡無説名無癡。然非癡無説名無癡。
故非明無説名無明。而別有一心所有法。不
知眞實説名無明。如別有一心所有法。了知
眞實説名爲智。又唯明無名無明者。應無如
是一切無明十一殊勝。是故應知。非唯明無
説名無明。是名無明障礙殊勝
復言世尊。云何無明隨縛殊勝。世尊告曰。乃
至有頂三界有情。於諸諦中所有無智隨眠
隨縛未缺未減。由彼有情説名具縛。又此無
智。善趣惡趣因果差別。無色有情有其下品。
色界有情有其中品。欲界有情有其上品。如
是成就三品無明。諸有情類當來可生。一一
法爾三品隨縛。此説異生。若諸聖者漸次永
斷。若具上中定有中下。或有中下而無上中。
又阿羅漢。雖盡諸漏脱煩惱障。應知尚有所
知障。攝無明隨縛。如是無明。應知極遠隨
逐有情。唯除諸佛餘皆隨縛。是名無明隨縛
殊勝。復言世尊。云何無明對治殊勝。世尊
告曰。有二妙智對治無明。何等爲二。一依
他音。或不依止少分有量法界妙智。二依他
音全分無量法界妙智
復言世尊。少分有量法界妙智。爲何所縁。有
何行相。作何事業。世尊告曰。少分有量法
界妙智。縁四聖諦十六行相。作無明等煩惱
業。生一切雜染離繋事業
復言世尊。云何應知生苦之相。世尊告曰。是
内縁苦所依性故。是外縁苦所依性故。是倶
縁苦所依性故。復言世尊。内縁苦者其相云
何。世尊告曰。所謂病苦老苦死苦。復言世
尊。外縁苦者其相云何。世尊告曰。非愛和
合。所愛別離。求不得苦。復言世尊。倶縁苦
者其相云何。世尊告曰。所謂略説五取蘊苦」
復言世尊。云何名愛。世尊告曰。謂於現在
自體貪著。復言世尊。後有愛者其相云何。世
尊告曰。謂於未來自體希求。復言世尊。云何
喜貪倶行愛耶。世尊告曰。謂於已得攝受資
財現前境界。深生味著。復言世尊。云何名
爲彼彼喜愛。世尊告曰。謂於未得攝受資財
非現境界。種種追求
復言世尊。云何此愛永斷無餘。世尊告曰。見
修所斷煩惱斷故。下分上分諸結斷故。畢竟
斷故。未來苦果諸愛斷故。現在苦果諸愛斷
故。是名此愛無餘永斷。復言世尊。云何棄
捨。世尊告曰。諸見所斷煩惱斷故。復言世
尊。云何變吐。世尊告曰。諸修所斷煩惱斷
故。復言世尊。云何永盡。世尊告曰。諸下分
結已永斷故。復言世尊。云何遠離。世尊告
曰。諸上分結已永斷故。復言世尊。云何永
滅。世尊告曰。畢竟斷故。復言世尊。云何寂
靜。世尊告曰。未來苦果愛永斷故。復言世
尊。云何隱沒。世尊告曰。現在苦果愛永斷

復言世尊。云何正見。世尊告曰。所謂現觀
前方便慧。正現觀慧。及與現觀後所得慧。超
越所知方便聖教諸邪解行。復言世尊。云何
正思。世尊告曰。謂於三寶已得證淨。爲所
依止。於彼功徳隨念思惟。超越歸依外道師
等。復言世尊。云何正語。世尊告曰。謂聖所
愛無漏戒攝。無漏作意同時而轉。於四語業
能正遠離。超越一切諸險惡趣。復言世尊。云
何正業。世尊告曰。謂聖所愛無漏戒攝。無
漏作意同時而轉。於三身業能正遠離。超越
一切諸險惡趣。復言世尊。云何正命。世尊
告曰。謂聖所愛無漏戒攝。無漏作意同時而
轉。於邪命趣身語二業能正遠離。超越一
切諸險惡趣。復言世尊。云何正勤。世尊告
曰。於上解脱欲樂爲依。發勤精進遠離障礙。
圓滿對治。復言世尊。云何正念。世尊告曰。
勤修止觀。諸瑜伽師依止三相。時時於
三種相中及不放逸。倶行境界心現明記。超
越遠離修道加行。復言世尊。云何正定。世
尊告曰。謂由如是七種定具。資助瑩飾心一
境性。乃至能作如是七支勝進依止。及與引
發殊勝功徳。作所依止。復言世尊。所有一
切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皆聖道攝。何縁唯説
八聖道支以爲道諦。世尊告曰。如是所
八聖道支。普攝一切菩提分法。復言世尊。於
苦諦中有四行相。云何初名無常行相。謂於
苦諦生滅法性。正觀行相。云何第二名苦行
相。謂於苦諦即以生滅法性爲依。於三種苦
隨逐法性正觀行相。云何第三名空行相。謂
於苦諦離實我性。正觀行相。云何第四無我
行相。謂於苦諦非我相性。正觀行相
復言世尊。於集諦中有四行相。云何第一名
因行相。謂於能植衆苦種子因縁愛中。正觀
行相。云何第二名集行相。謂於續起因縁愛
中。正觀行相。云何第三名生行相。謂於五
趣差別生起因縁愛中。正觀行相。云何第四
名縁行相。謂於能作餘縁引發因縁愛中。正
觀行相
復言世尊。於滅諦中有四行相。云何第一名
滅行相。謂於永斷煩惱滅中。正觀行相。云
何第二名靜行相。謂於永斷衆苦靜中。正觀
行相。云何第三名妙行相。謂於永斷無罪清
淨安樂性中。正觀行相。云何第四名離行相。
謂於永斷常住性中。正觀行相
復言世尊。於道諦中有四行相。云何第一名
道行相。謂於聖道與境相應無顛倒性。正觀
行相。云何第二名如行相。謂於聖道永出世
間離諸漏性。正觀行相。云何第三名行行相。
謂於聖道先聖後聖同所遊履。正觀行相。云
何第四名出行相。謂於聖道無上性中。正觀
行相
復言世尊。何縁聖諦唯有四種。世尊告曰。如
是四諦。普攝一切染淨因果差別性故
復言世尊。何縁四諦如是先後次第説耶。世
尊告曰。由是世間諸病病因病滅良藥相似
法故
復言世尊。入見道時。於此四諦爲頓現觀爲
漸現觀。世尊告曰。有別道理名頓現觀。有
別道理名漸現觀。何別道理名頓現觀。謂自
内證眞諦聖智。於眞智境非安立義。總相縁
故名頓現觀。何別道理名漸現觀。謂初業智
及後得智。觀察自相及因果相。由作行相別
相縁故。名漸現觀
復言世尊。若有如是四聖諦者。何縁世尊復
説二諦。謂世俗諦及勝義諦。世尊告曰。即
於如是四聖諦中。若法住智所行境界。是世
俗諦。若自内證最勝義智所行境界。非安立
智所行境界。名勝義諦
復言世尊。如是四諦。於聖非聖皆悉是諦。何
縁如來唯説聖諦。世尊告曰。如是四諦。於
非聖者。唯由法爾説名爲諦。不由正智決定
信故説名爲諦。於諸聖者。亦由法爾説名爲
諦。亦由正智決定信故。説名爲諦。是故如
來唯説四種名爲聖諦
復言世尊。全分無量法界妙智。爲何所縁。有
何行相。作何事業。世尊告曰。此智亦以如
是四諦。爲其所縁。除諦相想清淨行相。入
一切種諸諦行相。於作有情一切義利。趣向
行相。少分有量法界妙智。若諸聲聞。於作
有情一切義利。無有棄背趣向行相。若諸
覺。於作有情一切義利。棄背行相全分無
量法界妙智。能作一切煩惱所知二障離繋
所依事業。又作證得一切種智極淨法界所
依事業。又作救濟一切有情一切災患所依
事業。是名無明對治殊勝。時薄伽梵説是經
已。諸苾芻衆默然領悟。深心隨喜歎未曾有。
聞佛所説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分別縁起初勝法門經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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