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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説大生義經 (No. 0052_ 施護譯 ) in Vol.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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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52[No.26(97),cf.No.1(13),No.14]

佛説大生義經
 西天譯經三藏朝奉大夫試鴻臚卿
傳法大師臣施護奉  詔譯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倶盧聚落。與苾芻衆
倶。是時尊者阿難獨止一處。於夜分中心
生思念。諸縁生法其義甚深難可了解。惟佛
世尊。具正徧知善能宣説。作是念已。至明
旦時離*於本處來詣佛所。到佛所已頭面禮
足。伸問訊已退住一面即白佛言。世尊。我
獨止一處。*於夜分中心生思念。諸縁生法
甚深難解。願佛世尊爲我宣説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如是如是。彼縁生法甚
深微妙。難見難了復難思察。惟諸聖者具善
巧智即能分別。非愚癡者之所曉解。何以故
愚癡衆生此世他世滅已復生。如時輪迴。皆
由不了縁生法故。阿難當知。諸法皆由因縁
展轉相生。是故輪迴不能斷絶。縁生法者。
所謂老死。由生爲縁即有老死。生法若無老
死何有。由是生縁展轉相生。所謂水族縁故
而生水族。飛禽縁故而生飛禽。衆類縁故而
生衆類。乃至人類縁故而生人類。由是縁故
彼彼衆生。互相因縁而得生起。阿難當知。此
生法者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
此縁故有老死。由是老死亦不究竟
復次生法以何爲縁。所謂有法爲縁。因彼有
故即起生法。有法若無生法何得。是故有法
如前所説。令諸趣類展轉相生而不斷絶。阿
難當知。此有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
此因此生此縁得起生法。由是生法亦不究

復次有法以何爲縁。所謂取法爲縁。由取法
故即起有法。取法若無有法何得。阿難當知。
此取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
生此縁得起有法。由是有法亦不究竟
復次取法以何爲縁。所謂愛法爲縁。因有愛
故即起取法。愛法若無取法何有。阿難當知
此愛縁故即起希求。希求爲縁即有所得。以
所得故心不決定。由不決定無所厭足。以其
内心無厭足故即生喜貪。以貪縁故即生我
見。我見生已有所取著。取著爲縁心即散
亂。由散亂故即起妄語論訟鬪諍。刀杖相治。
由是因縁即便造作諸不善業。如此諸業皆
由散亂而得生起。若無散亂諸業不生。此散
亂法以何爲縁。所謂取著爲縁。由取著故心
即散亂。取著若無散亂何得。此取著法以何
爲縁。所謂我見爲縁取著得起。我見若無即
無取著。此我見法以何爲縁。所謂喜貪爲縁
我見得起。喜貪若無即無我見。此喜貪法以
何爲縁。所謂内心無厭足爲縁。以無厭足故
即有喜貪。若内心有所厭足即不生喜貪。此
内心無厭足法以何爲縁。所謂不決定爲縁。
以不決定故即無厭足。心若決定即生厭足。
此不決定法以何爲縁。所謂有所得爲縁。以
有得故即不決定。若無所得心即決定。此有
所得法以何爲縁。所謂希求爲縁。以希求故
即有所得。若無希求即無所得。如是諸法。
皆由愛與希求互爲縁故展轉生起。當知
法有其二種。所謂欲愛有愛。由此二法生諸
過失。阿難當知。此愛法者。即虚妄法而不
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縁得起取法。由是取
法亦不究竟
復次愛法以何爲縁。所謂受法爲縁。由受縁
故即起愛法。受法若無愛法何有。阿難當
知。此受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
因此生此縁得起愛法。由是愛法亦不究竟」
復次受法以何爲縁。所謂觸法爲縁。由觸縁
故即起受法。觸法若無受法何有。由是眼觸
爲縁内生諸受。謂樂受苦受非苦樂受。如是
耳鼻舌身意觸爲縁内生諸受。此等諸受。皆
由觸法以爲縁故。阿難當知。此觸法者。是
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縁得有
受法。是故受法亦不究竟
復次觸法以何爲縁。所謂六處爲縁。由六處
縁即有觸法。六處若無觸法何有。阿難當
知。此六處法。是虚妄故而不究竟。此集此
因此生此縁而生觸法。是故觸法亦不究竟」
復次六處以何爲縁。所謂名色爲縁。由名色
故即生六處。名色若無六處何有。此名色
者。謂即色法及心等法有積聚故。即此名色
與彼識法互相爲縁。和合得生是爲名色。阿
難當知。名色法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
因此生此縁得有六處。是故六處亦不究竟」
復次此名色法以何爲縁。所謂識法爲縁。由
識法故即有名色。識法若無名色何有。此識
法者。最初受生居母胎藏依羯邏藍。識法具
已無所増減。識因縁故而生諸蘊。如是名色
圓滿具足。當知此識與彼名色。互相爲縁而
得生起
復次。當知此識縁者即是名色。是故識爲名
色縁。名色爲識縁。由如是故苦果生起。苦果
既生即有老死相續而轉。由此集此因此生
此縁。是故苦果是虚妄法而不究竟。如是因
識縁名色。名色縁六處。六處縁觸。觸縁
受。如是即得一大苦蘊集
佛告阿難。汝今當知。諸語言及語言道。非
語言及非語言道。所生及所生道。如是二
種。皆不離名色。阿難。若如是了知即住平
等見。是名了達縁生法。此縁生法。即是諸
佛根本法。爲諸佛眼。是即諸佛所歸趣處。
是時尊者阿難作是讃言。善哉世尊。善説此
法。令我及諸苾芻皆得利樂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我今爲汝説無受法。汝
當諦聽諦受。如善作意記念思惟。阿難當知。
離*於我相即無受法。何以故。我法若有受
法隨生。爲由了達我法是空何有受者。阿難。
我及受法二皆滅已。即無所有住平等見
阿難。受法有其三種。謂樂受苦受非苦樂
受。言樂受者。所謂受者及所受法。*於此二
種。若能了達是滅壞法。即無樂受。是故無
所受法。何以故。當知樂受是無常法。樂受
滅已即離我相。我相既無何爲受者
復次苦受。所謂受者及所受法。*於此二種。
若能了達是滅壞法。即無苦受。是故無所受
法。何以故。當知苦受是無常法。苦受滅已
即離我相。我相既無何爲受者
復次非苦樂受亦復如是。所謂受者。受法有
其二種。若能了達此二是滅壞法。即*於苦*
於樂及非苦樂。三法平等即無所受。何以
故。此三受法皆是無常竟無有實。此受滅已
即離我相。我相既無何有受者
阿難*於汝意云何。當知諸受從心所生。心
無轉故即内無受者。法無實故即外無所受。
是故阿難。如是了知住平等見。住是見者。
即爲了達無受法故。此無受法。即是諸佛根
本法。爲諸佛眼。是諸佛所歸趣處。是時阿
難而復讃言。善哉世尊。善説此法。我等聞
已信解受持」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我今爲汝
説無我法。汝等諦聽諦受。如善作意記念思
惟。阿難。了受無所有即離我見。離我見已
住平等見。住是見者*於相平等。由平等故
即於世間無所生起。了無生已即得我生已
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阿難當
知。我見不生住平等見。如是即得心善解
脱。無知無見及無所得。離諸思惟*於得無
得。非有得非無得而悉了達。如是了達。即
*於語言及語言道。非語言及非語言道。所
生及所生道。皆悉無知無見。如是了達已即
離我見。住平等見如實了知。是即名爲達無
我法。此是諸佛根本法。爲諸佛眼。是諸佛
所歸趣處。是時阿難聞佛所説又復讃言。善
哉世尊。善説此法。我等聞已信解受持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我今爲汝重復宣説。汝
當諦聽諦受。如善作意記念思惟。阿難當
知。無有色相可得。離諸我執如實了知。既
了知已觀想此身。破壞不實非所愛樂。如是
觀察離諸色相不生我執。我相滅已即了此
身破壞不實。如是得住平等見。住是見者。
即*於諸蘊了達皆空。諸蘊既空。我及色相*
於何有見
復次阿難當知。識所住處有其七種。非識住
處有其二種。七識住處者。所謂若有色有衆
生。種種身種種想。是爲第一識所住處。若
有色有衆生。種種身一想。所謂初禪天。此
爲第二識所住處。若有色有衆生。一身種種
想。所謂二禪天。是爲第三識所住處。若有
色有衆生。一身一想。所謂三禪天。是爲第
四識所住處。若無色無衆生。彼一切處離諸
色想。都一虚空。所謂空無邊處天。是爲第
五識所住處。若無色無衆生。彼一切處離*
於空想。都惟一識。所謂識無邊處天。是爲
第六識所住處。若無色無衆生。彼一切處離
識無邊。都無所有。所謂無所有處天。是爲
第七識所住處。阿難。二種非識住處者。所
謂若有色有衆生。即無想天。是爲第一非識
住處。若無色無衆生。於*彼一切離無所有
處。非有想非無想。即非想非非想處天。是
爲第二非識住處
佛言阿難。如是有色有衆生。種種身種種想。
是爲第一識所住處。汝等諸苾芻。當如實
了知。*於行坐語言常當稱讃此等法門。廣
爲他人分別演説。如是乃至第七識所住處。
及二非識住處法門。亦復如是。*於行坐語
言常當稱讃諸佛所説。生淨信心如實了知。
若了知者。即得慧解脱阿羅漢果
復次阿難當知。有八解脱法門。所謂若内有
色觀外色。是爲第一解脱。若内無色觀外
色。是爲第二解脱。若身證清淨解脱。是爲
第三解脱。若得清淨已離諸色想。觀一虚空
無有邊際。此觀成已是爲第四空無邊處解
脱。若離空無邊處。當觀*於識識亦無邊。此
觀成已是爲第五識無邊處解脱。若離識無
邊處已。當觀一切都無所有。此觀成已是爲
第六無所有處解脱。若離無所有處已。當觀
非想非非想處。此觀成已是爲第七非想非
非想處解脱。若離是非想非非想處已。當滅
受想住三摩地。彼身證已是爲第八滅受想
解脱。如是名爲八解脱法門
佛言阿難。汝今當知。我先所説七識住處。
二非識住處。及八解脱法門。汝等諸苾芻。
如我所説如實了知。常當隨喜稱讃。復當如
理修行。若*於此等法門圓滿通達者。是得
二種解脱阿羅漢果
爾時世尊説此經已。尊者阿難及諸苾芻。皆
大歡喜信受奉行
佛説大生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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