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祕密漫荼羅十住心論 (No. 2425_ 空海撰 ) in Vol.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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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部四百十六卷。大毘婆沙發智六足等
論三十六部六百九十八卷。是其所宗三藏
法門也。我聖朝所見傳數如此。天竺所有
甚多。然其要旨不出此。是則所謂羊車也 
喩曰。大日經有聲聞眞言。眞言曰
hetupratyayavigatakarmanirjatah@u@m
初醯字有訶聲是行是喜即聲聞行。有伊
聲即聲聞三昧也次覩字有多聲即聲聞所
入如如也。有鄔聲三昧也。次有鉢字。聲聞
所見第一義諦。帶羅字即小乘所離六塵。帝
也乘如之義也是聲聞所乘之乘。毘有縛聲
是縛也縛則煩惱。有伊聲則無縛三昧掲多
離也行也。已下怖障義。聲聞人厭怖生死極
切故。此眞言是法佛如來。大悲願力爲利有
情説之。若有衆生應以此法入道者。令
從此門入大悲藏。是則法界一門法身一
徳。若得此意聲聞乘即是佛乘無二無別。若
不可知者。則菩薩之毒大士之魔。不可不

祕密曼荼羅十住心論卷第四



祕密曼荼羅十住心論卷第五
拔業因種住心第五
拔業因種心者。麟角之所證部行之所行。觀
因縁於十二厭生死乎四五。見彼華葉覺
四相之無常。住此林落證三昧於無言。業
惱株杌猶此而拔。無明種子因之而斷。爪犢
遥望不近。建聲何得窺窬。游泳湛寂之潭
優遊無爲之宮。自然尸羅無授而具。無師智
慧自我而獲。三十七品不由他悟。蘊處界善
不待藍色。身通度人不用言語。大悲闕無
方便不具。但自盡苦證得寂滅。故經云。拔
業煩惱株杌無明種子生十二因縁。又云。是
中辟支佛復有小差別。謂三昧分異淨除於
業生
釋云。謂十二因縁者。守護國界經云。復次
善男子。如來於一切靜慮解脱等持等至。伏
滅煩惱生起因縁皆如實知。佛云何知謂知
衆生煩惱生起。以何因生以何縁生。滅惑
清淨何因能滅何縁能滅。此中煩惱生因縁
者。謂不正思惟。以此爲其因無明爲縁。無
明爲因行爲縁。行爲因識爲縁。識爲因名
色爲縁。名色爲因六處爲縁。六處爲因觸
爲縁。觸爲因受爲縁。受爲因愛爲縁。愛爲
因取爲縁。取爲因有爲縁。有爲因生爲縁
生爲因老死爲縁。煩惱爲因業爲縁。見爲
因貪爲縁。隨眠煩惱爲因現行煩惱爲縁。
此是煩惱生起因縁。云何衆生滅諸煩惱所
有因縁。有二種因有二種縁。云何爲二。一
從他聞種種隨順法聲。二者内心起於正
念。復次有二種因有二種縁。能令衆生清
淨解脱。謂奢摩他心一境故。毘鉢舍那能善
巧故。復次有二種因有二種縁。不來智故如
來智故。復有二種因縁。微細觀察無生理故
近解脱故。復有二種因縁。具足行故智慧
解脱現在前故。復有二種因縁。謂盡智故無
生智故。復有二種因縁。隨順覺悟眞諦理
故。隨順獲得眞諦智故。此是衆生除滅煩
惱清淨因縁。如來悉知。復次善男子。煩惱因
縁無有數量。解脱因縁亦無有數量。或有
煩惱能與解脱以爲因縁。觀實體故。或
有解脱能與煩惱以爲因縁。生執著故。
又云。縁覺觀察因果。住無言説法不轉無
言説於一切法證極滅語言三昧
釋云。業者惡業。因則十二因縁。種者無明種
子。如聲聞極觀察智解了唯蘊無我。以厭
怖心重故。疾斷煩惱自證涅槃不能分
拆推求十二因縁實相。辟支佛智慧深利故。
能以總別之相深觀察之。見一切集法皆
是滅法。此與聲聞異。又辟支佛觀一切集
法皆悉如涅槃相。於種種有爲境界中。皆亦
戲論風息能證此二種三昧。故拔業煩惱株
杌及無明種子。是則辟支佛學處證處。此拔
業因種一句中。悉攝辟支佛乘盡。故縁覺乘
名拔業因種住心。華嚴經云。上品十善
利清淨。不從他教自覺悟故。大悲方便不
具足故。悟解甚深縁生法故。大乘同性經
云。辟支佛有十種地。一者苦行具足地。二
者自覺甚深十二因縁地。三者覺了四聖諦
地。四者甚深利智地。五者八聖道地。六者覺
了法界虚空界衆生界地。七者證寂滅地。八
者六通地。九者徹祕密地。十者習氣漸薄地。
是名十種辟支佛地。瑜伽論第三十四云。云
何獨覺地。當知此地有五種相。一者種姓二
者道三者習四者住五者行。云何獨覺種姓
謂由三相應正了知。一者本性獨覺。先未
證得彼菩提時有薄塵種姓。由此因縁於
憒鬧處心不愛樂。於寂靜處深心愛樂。二
者本性獨覺。先未證得彼菩提時有薄悲
種姓。由是因縁。於説正法利有情事心
不愛樂。於小思務寂靜住中深心愛樂。三
者本性獨覺。先未證得彼菩提時有中根
種姓是慢行類。由是因縁深心希願無師
無敵而證菩提。云何獨覺道。謂由三相知
正了知。謂有一類安住獨覺種姓。經於百
劫値佛出世。親近承事成就相續。專心求
證獨覺菩提。於蘊善巧於處善巧。於界善
巧於縁起善巧。於處非處善巧於諦善巧
勤修學故。於當來世速能證得獨覺菩提。
如是名爲初獨覺道。復有一類値佛出世。
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於先所未
起順決擇分善根引發令起。謂煖頂忍。而
無力能即於此生證法現觀得沙門果。復
修蘊善巧修處善巧。修界善巧修縁起善
巧。修處非處善巧修諦善巧故。於當來世
能證法現觀得沙門果。是名第二獨覺道。
復有一類値佛出世。親近善士聽聞正法
如理作意。證法現觀得沙門果。而無力能
於一切種至極究竟畢竟離垢。畢竟證得
梵行邊際阿羅漢果。復修蘊善巧修處善巧。
修界善巧修縁起善巧。修處非處善巧修
諦善巧故。依出世道於當來世至極究竟
畢竟離垢。畢竟證得梵行邊際阿羅漢果。是
名第三獨覺道。云何獨覺習。謂有一類依初
獨覺道。滿足百劫修集資糧。過百劫已
出無佛世。無師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
證法現觀得獨覺菩提果。永斷一切煩惱
成阿羅漢。復有一類或依第二或依第三
獨覺道。由彼因縁出無佛世。無師自能修
三十七菩提分法。或證法現觀乃至得阿羅
漢果。或得沙門果。至極究竟畢竟離垢。畢
竟證得梵行邊際。證得最上阿羅漢果。當
知此中由初習故成獨覺者名麟角喩。由
第二第三習故成獨勝者名部行喩。云何獨
覺住。謂初所習麟角喩獨覺。樂處孤林樂
獨居住。樂甚深勝解。樂觀察甚深縁起道
理。樂安住最極空無願無相作意。若第二第
三所習部行喩獨勝。不必一向樂處孤林
樂獨居住。亦樂部衆共相雜住。所餘住相
如麟角喩。云何獨覺行。謂一切獨覺。隨依
彼彼村邑聚落而住。善護其身善守諸根
善住正念。隨入彼彼村邑聚落。或爲乞食
或濟度他下劣愚昧。以身濟度不以語言。
何以故。唯現身相爲彼説法不發言故。示
現種種神通境界。乃至爲令心誹謗者生歸
向故。又彼一切應知本來一向趣寂。或云。
明獨覺者此有二種。一者麟角喩獨覺。二
者部行獨覺。麟角喩者。曾於百劫以修因
行。於自乘解脱深種善根。最後身時出無
佛世。但觀世間所有草木春生夏榮秋衰冬
落。而悟無常便成無學。猶麟之角獨一無
二故也。故瑜伽釋云。常樂善寂不欲雜居。
修加行滿無師自悟。永出世間故名獨覺。
部行者。是人本是縁覺種姓。常樂觀察十二
縁法。於最後身値佛爲説十二*縁法而
得悟道。故法華云。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慇
勤精進求自然慧。樂獨善寂深知諸法因
縁。是名辟支佛乘。此有衆多部類。而行故
名部行。此二成覺斷見修惑都有一百六
十心。諸縁覺乘法爾皆於凡夫位時。無所有
處已下諸惑先已斷竟。後入見道有十六
心。如前説。但法忍法智不斷惑可知。斷修
所斷惑。上之八地毎地九品各有二心。合
有一百四十四心。通前見位總有一百六
十心耳。次明大覺者。小乘成佛總有四階。
一於三無數劫修行有漏四波羅蜜。除禪
定般若爲種智因。二於百劫中修相好因。
三最後身出家已後。修有漏四禪四無色定。
斷非想已下所有諸惑。四菩提樹下三十四
心斷惑成佛云云 對法論第十三卷云。獨覺
乘補特伽羅者。謂住獨覺法性若定不定
性。是中根自求解脱發弘正願。修厭離
縁解脱意樂。及修獨證菩提意樂。即聲
聞藏爲所縁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或先未
起順決擇分。或先已起順決擇分。或先未
得果。或先已得果。出無佛世唯内正思惟聖
道現前。或如麟角獨住。或復獨勝部行得
盡苦際。若先未起順決擇分。亦不得果。如
是等方成麟角獨住。所餘當成獨勝部行
云云 或云。先未起順決擇乃至先已得
果。下云未起決擇分未得果。此二迴心成麟
角所餘成衆出者。此中已得順決擇分與
未得果何異。法師云。今大乘云。未得決擇
分迴心者唯此成麟角。餘三句成衆出。何
決未得果言已對句成故。此義不然如
下解。又從聲聞迴心入縁覺。從煖頂忍迴
心不至世第一法位。以前三位有多刹那。
世第一法唯一刹那故不得轉勝。若如毘婆
沙使揵度。又如倶舍論偈曰。轉三餘。釋曰。
轉聲聞三善根。成異正覺獨覺乘。不世第
一法。只一刹那不迴心故。此小乘義。今大
乘不然。義曰。世第一法亦多刹那。何以得
知。即此前論文云世第一法即此生故。非
刹那刹那。若以此義四位倶得迴心。又世
第一法不得出觀。唯在觀中云何得迴心。
亦不得也唯前三位。又以不定性人各有三
乘種子。若迴心已即獨覺種子生獨覺果。以
羅漢等迴心亦成獨覺故。若已聲聞六十劫
修習。解脱分迴心入獨覺時成衆出。若至
獨覺解脱分等善根位等中。更四十劫練者
成麟角此。大智度論云。言已得決擇分成
衆出者。約不練根入涅槃語。此中言未
起決擇分及未得果迴心成麟角者。此中
有義。大義曰若未起決擇至迴心者皆成
麟角。大小乘咸然此義決定。疑曰。若已六十
劫未迴心時修習。及迴心已更四十劫修習
可爾。若雖已六十劫修。迴心已更不四十
劫練根。又先非六十劫人但三生人等迴心
後不修習。雖未起決擇分。已不多修習故
此人成何者。義曰。此人一向利根。先未修
習已迴心。及未迴心時已六十劫修習迴
心。必經獨覺位。或百劫或四十劫修習必成
麟角。無異文故。如決擇分六十四文解。其
已入決擇分位。迴心者有二人。一已經六
十劫修習及未修習。迴心已更四十劫及百
劫練根此人定成麟角。故論云復未得果者
有成麟角。二經六十劫已迴心及未六十
劫已迴心迴心已不經四十劫乃至百劫修
習者。此人成衆出。故論云已起決擇分者
成獨勝部。故論云。有已起決擇分成衆出
未得果者成麟角。有此二文不同。非餘三
果向迴心成麟角。由已得果故。其迴心時。
三乘各於何位等者。大義曰。若二乘人迴心
向大者。從初發心乃至得二乘無學已來
皆得。其有成果不同如前釋。若大乘獨覺
退等者。至下退中釋。又其迴心時至所。迴
心取果處何位。釋曰。大乘并至初行位。其
有迴心取獨覺者。以縁境位行與聲聞相
似故。隨何位解脱分迴心。即次第至獨覺
此位。又還至獨覺初行位。以根性異故不
可超位。若已得決擇分善及果已去者。皆
隨次第至獨覺此位。問其取獨覺果時刻。
須取那含果後方取獨覺果。以非想地非
有漏心所厭故。廣如前釋。龍猛菩薩菩提心
論云。又二乘之人。聲聞執四諦法。縁覺執
十二因縁。知四大五陰畢竟磨滅。深起厭
離破衆生執。勤修本法剋證其果。趣本涅
槃以爲究竟。眞言行者當觀。二乘之人雖
破人執猶有法執。但淨意識不知其他。
久久成果位以灰身滅智。趣其涅槃如太
虚空湛然常寂。有定性者難可發生。要待
劫限等滿方乃發生。若不定性者無論劫
限。遇縁便迴心向大。從化城起以爲超三
界。謂宿信佛故。乃蒙諸佛菩薩加持力。而
以方便遂發大心。乃從初十信下遍歴諸
位。經三無數劫難行苦行然得成佛。既知
聲聞縁覺智慧狹劣亦不可樂。十住論云。復
有二過應疾遠離。一貪聲聞地。二貪辟支
佛地。偈云
    若墮聲聞地 及辟支佛地
    是名菩薩死 亦名一切失
    雖墮於地獄 不應生怖畏
    若墮於二乘 畢竟遮佛道
    佛説愛命者 斬首則大畏
    如是欲作佛 二乘應大畏
喩曰。此乘有二種意。一淺略二祕密淺略意
如前已説。祕密義者。大日經有縁覺眞言。
此一字眞言攝一切縁覺乘法盡。彼眞言曰
nama@hsamantabuddh@an@a@mva@h
嚩字門顯一切諸法無言説義。是則縁覺所
證之極也。若有衆生從此法門應得度者。
即便誦持此眞言法。得入法界胎藏。亦是
法佛一體萬徳之一。不知此義深可哀愍。
胎藏曼荼羅所以置聲聞縁覺。良有深意
祕密曼荼羅十住心論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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