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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決集 (No. 2367_ 圓珍述 ) in Vol.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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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無縁。以無縁智縁無相境。無相之境
相無縁智。智境冥一。而言境智。是名無
作。是名不思議批意取之
至妙至妙
  當宗幼學未多會得二修之義。仍略出
 之。廣如彌勒章及大師諸教文中
   珍記

可見大論二十九隨喜品少施勝二乘行

又此卷釋大小相三十二相事等。能可披

又三十卷説六道五道事可披且依法華
以六道爲
正。後可
細出文
又説六度功能。猪揩山文在忍度文
三十一云。眼空無我。無我所無眼法餘文
亦爾
疏家釋論上文
又云。衆生即是我。我不可得故亦無我所。
以不可得故一切煩惱皆爲衰薄。爲見佛
性也
又云。有爲法生相者。則是集諦。滅相者則
是滅諦。若不集則不作。若不作則無滅。是
名無爲法如實相出有爲無爲空文
可爲無作諦證
有爲縁無
爲縁出此
因縁不空所生法空。答曰。因縁亦
空 因縁不空故。譬如父子。父生故爲子。生
子故爲父
上文云。若取聲聞證者。畢竟不得作佛
上句云。又如作五逆
罪。畢竟閉三善道
大論三十八云。佛法不著有不著無。有無
亦不著。非有非無又加非非有非非無亦
不著。不著亦不著。如是人則不容難。譬
如以刀斫空終無所傷。爲衆生故隨縁
説法。自無所著。以是故中論中説一切諸
法實。一切法虚妄。諸法實亦虚。非實亦非
虚。涅槃際爲眞。世間際亦眞。涅槃世無別。
異不可得是爲畢
竟空相
大論三十八云。佛國者十方如恒河沙等諸
三千大千世界。是名一佛土。諸佛神力雖能
普遍自在無礙。衆生度者有局五百弟子品文可
以此會得之


授決集卷下

  載三十六件
阿難在萬二千人内決十九大論三云。問曰。諸
餘摩訶衍經佛與大
比丘衆。或八千人或六萬人或十萬人倶云云。七云。
如是等諸菩薩。共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
疏一云。佛常與千二百五十人倶。觀經疏
云。今經與阿難諸大衆聞故言與也。無垢
稱賛新仁王疏。諸一切文皆與今意同。或記
中。與今不同。失之甚也。小學或謂。阿難
與萬二千衆聞之。上云我聞故。我者阿
難也云云爾則阿難不入萬二千内云云仍決
示曰。若爾不可言阿難羅睺羅太太拙拙。
佛住之言亦大不用。學不師安義不中難。
豈非此例乎
妙記所釋者可與觀疏會
無色界色決二十別有一
卷集
此有別集。披而可委。大小乘説。大底約名
應無色蘊。若依大經。可云有色。四蘊何
無。色是所依。心是能依。所以合有。極理
決之。能所相有必然而已
  十地三云。無餘一切佛者。有三種佛。一應
 身佛。二報身佛。三法身佛。化一切衆生
 有二種差別。一麁細差別。自體差別。何
 者麁細差別。麁者有色。細者無色。色中
 麁者有想。細者無想。無色中麁者非無
 想。細者非想非非想。是名麁細差別
 大論五云。從行生垢心初身因。如犢子
 識母。自相識故名爲識。是識共生無色
 四陰及四陰住處色。是名色色
 今准此文。無色界名必合有之。四陰豈
 無住處乎。又八云。無色界中以無身故
 不可爲説法
却後三月決二十一
開四分宗記云。問。何以唯留三月不増減
耶。答。越此之外無所化事。將此利生不
究竟故云云城都紀云。却後三月者。謂從
正月一日至二月十五日。兩白一黒。故云
三月。又解。從七月十六日後二黒一白。故
云三月。西域記云。佛以迦刺底伽月後半八
日入於涅槃。當此間九月八日。若取順
涅槃經及周書異記前義爲正。記引婆沙
云。捨第五分壽爲伏蘊魔。若從蘊魔應
壽百歳。爲欲伏故捨第五分。留三月者
爲伏死魔。若從死魔八十應死。爲伏此
故復留後三月。天惑二魔。道樹降訖。破邪論
引周書異記云。周穆王五十二年壬申歳。二
月十五日平旦。暴風忽起發損人舍傷折樹
木。山川大地皆悉震動。午後天陰。陰雲黒。西
方有白虹十二道。南北通過連夜不滅。穆王
問大史扈多曰。是何徴也。扈多對曰。西方
有聖人。滅度衰相現耳。穆王大悦曰。朕常
懼於彼。今將滅度。朕何憂也。當此之時佛
入涅槃也。出文如上。今所以出。爲成普
賢觀經却後三月我當般涅槃之句。我輩未
披釋文。浪説三月之言。仍今據上文。取
兩白一黒爲三箇月。雖此小義。不委釋文
千里長阻。故今集之。後人知耳。又西域記
迦栗提迦月後半八日入寂者。若從機見不
同。未敢妨礙之。若據一理。何用二途。以
建二月爲正。以將九月似當。今推西天非
無斯義。若取將名本月。不與建有乖違。
若以建爲將。猶有反一途。慧者得意。以
春爲正耳涅槃疏十。出正月不同。
而與今文似。略耳
無有餘乘若二若三決二十二從深至淺
之次第也
疏意。以華嚴兼別爲無餘乘。以般若帶二
爲無若二。以方等對三爲無若三。又以此
若二若三兼爲阿含但二但三。何以斯文與
諸文異耶。諸文多依五時之次。今文約教
之深淺。其意異諸矣。下囑累中云。於餘深
妙法中示教利喜。然後令入此經也。除法
華外深妙法者。華嚴一。般若二。方等三。阿
含於凡夫外道可以爲深妙。望於今經不
可比竝。上來唐林和上決也。私准此釋。別
序無量義經收集四十餘年所説諸經。云四
諦因縁方等十二部經摩訶般若華嚴海空
宣説菩薩歴劫修行。此則從淺至深之次第
也。其理合如是。今正説文以餘爲一。若二
爲二。若三爲三。從深至淺之次第也。又
與信解品并會國王大臣文合。若判教相
中以華嚴海空爲法界性論三處入法界中
初入者。斯傍義也。信解爲正。又以淨名
疏意爲正。若不然者。違彼品及廣開三等
文。又華嚴時節長與般若末相對竝。此與
別序無量義經合。又大日經釋中以華嚴般
若收極無自性心句。亦與今允。聖意互
通。大道無壅
佛不斷性惡決二十三今宗已判不斷相惡。況
於性乎。又律性惡遮惡與
今意
別也
淨名云。佛爲無増上慢者。説婬怒癡性即
是解脱。或地藏經云。雖斷煩惱不壞其
性。法華云。本末究竟等。其法一昧。解脱涅
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空故不生。本無惡
故。有故不滅。中故常住。一心本體元來如
是。若斷性惡可斷佛性。佛性若斷實相何
存。若對可治無可用法。六道等流普現色
身一切合無。水波相異。濕性本一。委如觀
音玄何若疏止觀玄文等。今略示端。見鞭
影決進止在馬意耳
叙附傍五時決二十四
妙樂記云。四叙附傍五時非者。多是嘉祥
舊立已上石鼓寺智雲阿闍梨是妙樂和上之
小師也。拾欲歸依妙樂高行。從越州至禪
天台
山也
寺見和上。剃頭爲弟子。本學儒家
其解稍闊。爲僧已後久在座下聽受宗教。
多有製作。住越州剡邑石鼓寺弘傳師教。
其所製文多名私志。法華私志十四卷。至譬
喩品國邑聚落段。故以停筆更不述之。即
有諸品要義一卷釋其切要。又有科目貫
疏及記。所以停記後分也。以辨事了自
停止之。非有他縁。又有涅槃疏私志一百
七卷。以甚廣故世稀本也。法華私志十云。
記云。多是嘉祥所立。今觀彼文多不相應。
又彼全不許五時之義。那肯附傍已上
縁此
諝座主商量云。斯兩家記解釋不同。今且依
石鼓也。今決曰。且依妙樂此合好也。凡嘉
祥製疏隨時不定。隨見淺深時時製之。今
時流行。且末後本也。疏中雖不載。已出玄
論四末。所以丹丘載之。妙樂勘定之。私見
且如是。所以正依妙樂焉。石鼓所解非
不一解。而今不依也
十七地論決二十五
法華疏四云。有人引華嚴瓔珞仁王攝大乘
十七地論五凡夫等。皆有五十二位已上
人引者。指嘉祥玄論耳。妙樂記云。七字
恐是十地論剩七字。石*鼓云。十七地者。陳
眞諦譯瑜伽之異名也。有五十卷。皇朝玄奘
法師所譯名爲瑜伽論也。論最初明十七地
義。舊本直從此義爲名。故云十七地論。人
不曉此事。便除七字爲十地論。然十地
論直解十地之義。何有五十二位。蓋不思
也。言五凡夫論者。明五位差別。通有凡夫
之名。未知作者。或云。非眞而舊共用。具
如淨名疏中所解已上湖州云。十地論只釋
華嚴十地恐謂十
地論歟
開元釋教録第十四別録
之四別録中有譯無本録第二之一云。合大
小乘經律論及賢聖集傳闕本者。總一千一
百四十八部一千九百八十卷。十七地論五
無十
之字
梁天竺三藏眞諦譯重本右與瑜伽論
同本異譯。既闕其本。十七地中未知與何
地相應。大空論三卷。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草本上來引文已竟。今決曰。以七字爲剩
者恐慮之詞。不是定説也。縁論本闕不行
於世故且略言之。既是開智。於此小節何
爲不了。而言未者。豈非失禮。今所勘
録文。爲備於未聞。不是非于賢爾。石家
非無如此失誤。已如上出。又卷數未決五
卷及五十卷。以無論本故。五凡夫論者。戒
經義記并智周疏等出之。未詳事如石記。
又大空論。或此土人云。昔弘仁年中筑後有
妻博士以件論本三
卷也
爲心要。呈覽比叡大
師。大師賛歎好論。而不抄取。今思爲懈。凡
如此闕有無不定。或有或無隨縁不同。惜哉
彼大空論今詢不獲之
  陳世笈多譯攝論十卷中。所所云如十七
地論。其文具如彼論抄。可見之
天親七種佛性決二十六此條非切要。或除却也
得。或云七處佛性。大經
疏十云。佛性有七事。一常二我三樂四淨五眞
六實七善。此迦葉品中五種性異中第一七種
圓教四念處云。法華中八千聲聞得見佛性。
大經云。爲諸聲聞開發慧眼。天親以七種
佛性釋法華經。當知二經佛性理同。同圓
同妙同大更不異也。而法華以一乘爲宗。
約智明法相。涅槃以常住爲宗。約定明
法相。智定左右之異耳。一卷法華論勒那
云。十二名堅固舍利者。所謂如來眞如法
身。於此修多羅不壞故二者同義以聲
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如經欲示衆生
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故。法身平等者。佛性
法身更無差別故是無煩惱人染慢見彼
此身所作差別。以不知彼此佛性法身平
等故菩薩記者。如不輕菩薩品示現。禮
拜讃嘆言。我不輕汝。汝等皆當作佛者。示
現衆生皆有佛性故亦無在世及滅度者。
謂如來藏眞如之體不即衆生界不離衆
生界故。不如三界見三界者。如來能見
能證眞如法身。凡夫不見。是故經言如來
明見無有錯謬故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者。以離三界中分段生死。隨分能見眞
如佛性名得菩提。非謂究竟滿足如來
方便涅槃故其心決定知水必近者。受持
此經得佛性水。各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故決曰。七種佛性者。六七種佛性出
大涅槃經如經
可知
六七似異。佛性一體。天親
以此佛性義釋法華經要義。故言天親以
七種佛性釋法華經。余恒私思。天親以七
種圓滿釋法華序品。豈不密表七權同入
平等大慧乎。言圓滿者。即成就也。七成就
意。則非叙法華以前七種方便將入唯一
佛乘耶。若言不爾。義有千途。此言無實。
若不爾者所推何妨。但恐似他人釋童子是
童眞地。砂是無著。塔是衆行積集含藏正覺
心之義。不敢呈他。唯自鑿耳。慚愧慚愧
五十心位決二十七
圓教四念處云。故瓔珞云。十信爲諸道本。勝
者受名名住行向地耳。佛性論四云。二者
引出佛性。從初發意至金剛心。此中佛性
名爲引出。言引出者凡有五位。一能出闡
提位。二能出外道位。三出聲聞位。四出獨
覺位。五出菩薩無明住地位十信已上。十地已
下。依次 可配
余年來思。凡菩薩位信位最要也。仁王
云。若得信心必不退云云爲破闡提不信
等説此十信歟。設備斯十。餘位何難。而
遇上文且似諳合。可謂信位次第展轉濃
厚名住行向地。勝者受名。切好切好。信爲
道源入佛法海。入後轉深。故名漸次大乘
出住
心品
 若離闡提更有何礙不入法海。
故具十心。長別苦海漸入佛海。轉轉増進
乃至究竟妙覺之位。抑何爲後四位耶。經
云遊於四方直至道場。即開示悟入是住行
向地四種位也。開者。即是十住具十心已。
初破無明開如來藏見實相理。初心圓信
圓受圓伏未斷無明。内觀外加彼此具足。
斷通別惑顯眞修性。如日出暗滅眼目有
用。故名爲開。似遊東方十住
位也
示者。惑障既
除。知見體顯。萬徳圓備。衆行顯明。故名爲
示。如遊南方十行
位也
悟者。障除體顯法界行
明。事理融通更無二趣。故名爲悟。如遊西

入者。事理既融。自在無礙。任運
流入薩婆若海。持徳遮惑。故名爲地。如
遊北方
圓道妙位一具一切四十
一地
只開
即具示悟入等。更非異心開者已下
疏四文也
圓信爲
源。轉得四倍。不是別物。後三義煩故
止之。不共教人信位已上經三僧祇。若不
遇善縁。成佛至難也。今何以似早得佛道。
彼就教道行。所以經多劫。今圓教人只從
證道速疾行證。初發心住便成正覺。具足
身不由他悟自心本有。今開悟
之。故云不他
發心畢竟
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自未得度先
度他。是故我禮初發心。即發心住位也。上
來所示皆依人語。有何佛説。既據佛語釋
成已了。若厭此者須依他佛能入佛智。進
趣法海迴入法海。如荷負衆生普入佛
地。皆有證明。不可疑惑。引出不信位乃至
無明住地位。自思其義。道理易會
便決六住退義二十八可以背後大論
文會得此條
本業瓔珞經云。舍利子等經六十劫修菩薩
行。値婆羅門乞眼便施將入七住退墮
凡地云云 大般若四百八十五
有遇惡友文
 此義多人疑之未
了。或説六信退。或説示現退。爲恐怖
他故實不退也。如是諸説或非無文。而鶖
子等實墮凡地無惡不造。何言權退。今
決曰。凡教門中説退位及不退位。大小皆
定其階位也。若如教文能進不退。即是
内有佛菩薩護。外無惡縁者多得行成也。
内無護持外値惡縁。雖是不退位不免退
云何只十進九退乎。此諝和上決。甚有
道理也追亦可
願説三乘。豈縁權乎侃智論疏
四云。種性
已前善趣菩薩何義得知。如地持種性不退。善趣有
退故。經説。言猶如輕毛隨風東西等。今舍利弗退。故
知善趣位也云云。十信爲善趣。又大論二十九。有敗壞
成就二種菩薩。今推。身子且此敗壞也。不可更疑
  仁王經疏中卷云此天台
疏也
問。本業瓔珞第一
 卷云。信根心中行者。是退心善根。諸善
 男子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修行十信得
 入十住。是人爾時從初一住至第六。若
 修第六般若波羅蜜止觀現前。後値諸佛
 菩薩知識所護故。於第七常住不退轉。
 自此七住已前名爲退分。佛子若不退
 者。入第六般若修行於空無我主者。必
 竟無生必入定位。若不値善知識者。若
 一劫二劫乃至十劫退菩薩心。如我初會
 有八萬人退。如淨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
 弗等。欲入第七住。其中値惡因縁故退
 入凡夫不善惡業中。不名習種性人。退
 入外道。若一劫十劫乃至千劫作大邪見
 及五逆無惡不造。是爲退相。今此經中
 不言退者何也。答。人心如面各各不同。
 大聖隨機故亦差別。有説。十行菩薩性種
 人猶退墮地獄入。又説。初僧祇劫猶退
 墮者。即入迴向人。亦有退墮阿鼻地
 獄義。瓔珞第一説十信第六名信不退。
 第六已前即有退義
 約教而斷。初阿僧祇退者。此三藏意。十
 行退者通意。十迴向退者別意。十信退者
 圓意。今云信心不退進入初住之地。即
 圓義也已上
 又上問上行云。必不退者。圓教十信。必不
 退墮凡夫二乘及於三界 其次有問。今此
仁王疏文。寛平元
 年五月十三日書之。
一宗斷須依此
 大論三十七云。復次佛念不欲令墮聲
 聞辟支佛故。所以者何。入空無相無作
 以佛念故而不墮落。譬如魚子母念得
 生不念則壞或云。仁王七住已前
爲退位故身子退
如此文
 例多在大般若。如別抄出。若披彼文。此
 義如鏡
教證二道決二十九
十地論一云。嘆説者有二種。一者爲説阿
含義。二者爲證入義。又云。此善淨深心有
二種。一阿含淨。二證淨是。阿含淨有五種。
證淨者有四種如文 一切菩薩以偈欲請
金剛藏菩薩言。上妙無垢智現無量義辯。
演説微妙音眞實義相應。念堅清淨慧爲十
力淨心。無礙分別義説此十地法。論曰。初
偈嘆證力辯才成就。第二偈上句嘆阿含力
辯才成就。以證力阿含故。能有所説定戒
深正意乃至唯願聞善説。此偈中唯願者是
總。唯願有二種。一求阿含。二求正證。又
有文云云法華論云。又序分成就者。此法門
示現二種義成就。何等爲二。一者一切諸
法門中最勝故。二者示現自在功徳成就故。
如王舍城勝餘一切城舍故。耆闍掘山勝
餘諸山故。顯此勝故。如經佛住王舍城耆
闍崛山故。諸佛智慧甚深無量者。爲諸大
衆生尊重心。畢竟欲聞如來説故。甚深
者。顯示二種甚深義。應知何等爲二。一者
證甚深。謂諸佛智慧甚深無量故。二者阿含
甚深。謂智慧門故證有五。阿
含八如文
倶舍論二十九
云。佛正法有二。謂教證爲體。有持説行
者。此便住世間諸論等多有
此説也
上來略出文竟。
妙樂云。教證二道。權用地論。仍略出之。義
一師等云。序分中二種成就。表顯方便品
證甚深阿含甚深云云前後互顯。道理可爾。
倶舍雖小乘其師是天親也。三箇論本出天
親菩薩。所以竝用絶無有妨。凡二道者。
大經意。以隨自意爲證道。以隨他意爲教
道。以阿含是傳教法利益衆生故。今決
曰。佛己心中所修證法即是證道。以發心
畢竟二不別也。自證已後隨四種根演説
諸法。即是教道。以教化衆生爲其大事故。
且如佛乘爲證道。以三乘爲教道。以圓
爲證。以別通藏爲教道。以實智爲證道。
以權智爲教道。正體是證。後得是教。教
權證實復各相兼。雖然權終歸教。實極歸
證。證中之教究竟是實。教中之證終歸方
便。若得此趣千車同轍阿含是文字教。爲初心
人多用言教。例如信
行爲利
根。云云
昔承和年。使入唐間。覺大師領衆
於經藏前引諸如此。得者少不得者多。大
師頗似不悦
  蜀地智論疏云。留支將譯法華論遭難
不遂。故抄出要文云云此詞有憑。可謂
論抄。不是正文。具如彼疏
總想念處四句決三十
念處一云。總想念處者。縁一境總爲四觀。
此中應四句料簡。謂境觀倶別。境觀倶總。境
別觀總。觀總境別。初是別觀四念處。後三
句是總四念處也。略説如此玄云。或境總觀總。
境別觀總。境總觀
別。別相
如上
籤云。境總觀總者。以四觀通觀四
境。境別觀總者。於一一境四觀觀之。境總
觀別者。以一一觀總觀四境。三二類
知。文句集要三釋阿若疏中云。四教義云。
一境別觀亦別。二境別觀總。三境總觀別。四
觀總境亦總。且初倶別者。即境觀相當也。謂
觀身不淨乃至觀法無我。此一句即前別相
四念處也。境別觀總者。鼓記引云。總用四
觀隨觀一境。以境對觀名總。言境總觀
別者。鼓引云。謂總觀身受心法無常。或總
爲苦。乃至總觀身受心法爲不淨。隨用一
觀而觀四境。以境從觀合四爲一。故境
名總。四教云。此二句是總想念處方便也。
言倶總者。鼓引云。只於一時總以四觀通
觀四境。此與倶舍同。故彼頌曰二十
彼居
法念住總觀四所縁。修非常及苦空非我行
相。然四教云修不淨苦無常無我四行相。又
總者謂總觀五陰作一身念處。觀此身所
汚穢不淨苦無常無我。破淨顛倒及三倒
也。受心法念處亦如是。故與前不同。
能通會。此第四句即正當總想念定也。今
疏中是略明總相念處方便境別觀總一句
維摩
云云
今檢四句。念處與玄等不同。謂
念處文中觀總境別他文無有。他文中有境
總觀別。且依釋籤石記。所言境者。即身受
心法四種境也。所言觀者。此不淨苦無我
無常也。以四種觀觀一一境。故言境總觀
五陰爲境通總觀
之用四觀也
一境之上。通用四觀。故
言境別觀總。四境之上次第以一觀通觀
四境。故云境總觀別。又以一觀觀一境。故
云境觀倶別。如言身不淨乃至法無常等。
須以今意遍檢小乘諸論定之古婆沙可
爲本
四善根位決三十一
藏教有賢聖階位。即七賢七聖等。就中各
二。内外凡爲賢。分極爲聖。賢位中前三外
凡。後四内凡。通教亦爾。乾慧外凡性地内
凡。三四五六分聖。已辨已上極聖也。別中
四十心爲外内凡。十地等妙爲分滿聖。四
十心中十信爲外凡。住行向爲内凡。地等
分聖。後一極聖。此等位大小乘各隔異。教
教分設。大底不異也。彼此相共呼内凡位
爲四善根。此瓔珞等諸大乘經所説也。近
首楞嚴大佛
頂也
經及唯識論於十迴向後立四
加行位。名同初教也。三十頌第二十七行
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
非實住唯識。記家以三十心爲遠資糧。以
四加行爲近資糧。此在向後初地之前。故
名地前非指三十心
爲地前也
又名三十心爲順解
脱分位。名四加行藏教内凡
位名也
爲順決擇分位
也。諸師多云。開第十迴向出四加行位。此
經論隨宜開合不定。合爲三十心開爲四
加行。何謂非佛意。四悉檀説。本如是耳。
今宗就合以三十心爲四加行。釋出如玄
文。分別三身品分四句中。化而非應爲地
前身。意在向後四善根位。此依開義。學人
得意依教商量。莫撮大虚入於窓中。又
天台云。方等時演小令大。此通一切。佛智
擁。初促大令小。即藏教也。後演小
令大。後教義也。大有三階。謂通別圓。於一
分三。開三爲一。如來適機卷舒自在。得
意亡言。在慧者耳
  發正義記一云。若休法師將十住爲煗。
 十行爲頂。第九迴向爲忍。第十迴向爲
 世第一也。&MT02054;法師於第十迴向最後位
 開四善根。唐三藏取此爲其正義。故知。
 十信十住行十迴向。此之四種合四十
 心位。竝屬資糧位攝云云
減縁減行之決三十二
法華疏五云。競者取勝種理也。此是忍法
位競取勝理。初觀三十二諦競趣眞道。縮
觀趣苦法忍也。共者是世第一法位同觀
一諦。與苦法忍四觀不別也已上略出
本釋。
廣集
諸文如別。四諦一苦二集
三滅四道
十六行之中。苦下
四行一無常二苦
三空四無我
集下四行一集二因
三縁四生
滅下四行
二滅三
妙四離
道下四行一道二正
三跡四乘
今出三十二周減縁
及行之事。初七周減縁。次二十四周減行。
減縁者減除所縁四縁。減行者能縁十六行。
總言三周減行。別言二十四周減行。初言
七周者。第一觀欲界苦等乃至上界苦等減
除上界道諦。第二觀欲界苦等乃至上界苦
集減除滅諦。第三觀欲界苦等乃至上界
苦諦減除集諦。第四觀欲界苦集滅道減
除上界苦諦。第五觀欲界苦集滅三諦減除
道諦。第六觀欲界苦集二諦減除滅諦。第
七觀欲界苦諦減除集諦。唯留一苦諦。故
言七周減縁上言三周減行者。歴上下八諦之
下各除一行。謂與諦同名者也。但
減除自餘能縁之行毎周各
八故言二十四周減行也
初周八遍者。第一減
除欲界苦行觀空行。第二減除上界苦行
觀空行。第三減除欲界集行觀因行。第四
減除上界集行觀於因行。第五減除欲界滅
行觀於止行。第六減除上界滅行觀於止
行。第七減除欲界道行觀於如行又云
正行
第八
減除上界道行觀於如行上來初
八周了
第九減除
欲界苦諦下空行觀無常行。第十減除上界
苦諦下空行觀無常行。第十一減除欲界集
諦下因行觀於縁行。第十二減除上界集諦
下因行觀於縁行。第十三減除欲界滅諦
下止行觀於妙行。第十四減除上界滅諦下
止行觀於妙行。第十五減除欲界道諦下如
行觀於跡行。第十六減除上界道諦下如
行觀於跡行上來中周
八遍了
第十七減除欲界苦
諦下無常行觀無我行。第十八減除上界苦
諦下無常行觀無我行。第十九減除欲界集
諦下縁行觀於生行。第二十減除上界集諦
下縁行觀於生行。第二十一減除欲界滅
諦下妙行觀於離行。第二十二減除上界
滅諦下妙行觀於離行。第二十三滅除欲界
道諦下跡行觀於乘行。第二十四減除上界
道諦下跡行觀於乘行上來下周
八遍了
是爲二十
四周減略能縁之行相。三周減行各歴八諦
下之三行。故三八二十四周也。第一減欲
界苦行觀上界苦行。第二減上界苦行觀
欲界集行。第三減欲界集行觀上界集行。
第四減上界集行觀欲界滅行。第五減除
欲界滅行觀上界滅行。第六減除上界
滅行觀欲界道行。第七減除欲界道行觀
於上界道行合三十一周
減行已了
次但有欲界苦一行
相。觀此有二刹那。於中忽終一刹那。以苦
法智忍及苦法智觀於欲界苦行。又一刹那。
以苦法智亦觀欲界苦行故云四三二一
品觀。四行總觀在下忍位。三行觀在中忍初
心中心位。二觀在中忍終心位 偏觀之義可
以此知。更
觀前減除者成三十一周
減行。可以細意思之
上來唐大中九年二月
中旬。珍於越州開元寺天台林諝座主下面
諮請了。座主曰。此間學人少有解問。爾乍
致問甚好甚好
三周互具二周決三十三
疏中有問答。問意者。一周通有三説者。一
一説下各有一人得益耶。答意者不爾。上
根中之中不於此曇華言下得益。餘二亦
爾。但初法説通爲上根三人。中周通爲中根
三人。下周通爲下根三人。故疏云。法
非止逗上中之上。又有中下。從正略傍。故
言逗上根人耳。餘二亦爾。又文外更有一
説。約法説中都有十箇開三顯一。上中之
上初聞一箇開三顯一。便得悟入。上中之
中聞三箇開三顯一得悟。上中之下聞十
箇開三顯一得悟。今五佛章各有開三各
有顯一。長行之五。偈頌之五。合爲十段。細
檢之有十箇開三十箇顯一。都二十段也。決
曰。此義本在經文之上。我曹未會。仍書
留之。莫趣爾徴。但仰奇耳
  此開三顯一之義。其意出記七。彼爲二
 十二番開三顯一。其意甚委悉也。記五
 云。上根一處中根二處或云五處。廣中
 有長行偈頌并法説領述二文。下根三處
 或云十一處。於前五處更加譬中譬領
 述。各有長行偈頌。乃至下根二十二番開
 權顯實。具如化城品末列已上
 疏四及記四云。二乘四節得益。今見此
 文上根似不至四節。四節者三周及壽
 
八相法身二記傍正決三十四
疏四云。南方作佛者。此起權用作佛去也
云云八相之記。菩薩爲傍。但欣妙覺法身
之記此記爲正。八相記者。正在二乘。故
不用彼。答中既得應記者知必有本者
擧末攝本。應化爲末法身爲本。雖得一分
法身。以八相爲正者。使物知聞供養尊敬
結其來縁。成佛之時同生其國。如疏文可
見之。又聞壽量。同得法身
悟有淺深決三十五
疏一往同入初住者。指三根得益。一往雖
同。再往不爾。故細尋已下明其明晦。上根
初聞法説便入初住。更聞譬説進入十行。
又聞因縁進入十向。進到本門聞廣顯本
轉入十地。中根法説時不悟聞譬説方悟。
聞因縁再悟入。至本門三聽。下根喩説中
不悟。聞宿世縁得悟。再聞本門。總兩度
聽故中根進入十行十向。下根但得入十住
十行竝如
支佛不説法決三十六
支佛有二種。謂獨覺并縁覺出大
孤出無
佛世自獨覺悟者名之爲獨覺。願生佛世
名爲縁覺。補處菩薩將下剡浮三年放光。
淨居天來告諸衆生。佛欲下來。支佛聞之
便捨身沒。此捨意何。不是護獨覺。是護衆
生也。何以故。支佛説法無有文字。如來
説法有其教文。若一人無文一人有文者。
衆生懷疑不能生信。所以捨身入於涅槃
也。若縁覺人値佛世者。不捨身亦不移。願
見佛故。若初二三果佛在世之時依本願
故必得値佛。若世無佛不遇無失。此成獨
覺。部行者領徒行化。故言部行。此有二
種。或値亦不値。義如上來意。又麟角喩。要
百大劫修菩提資糧。然後方成麟角喩獨覺。
謂現身中雖禀聖教。但樂思惟能自證道
乃至又能憶念過去所聞諸佛所宣聖教理。故
非無慈悲。非無受法機。由彼宿習少欣樂
勝解無説法希望乃至避攝衆故不爲他
説正法。怖諠雜故乃至獨覺觀因縁法者。
此但偏據加行位説。若當入聖必作諦觀。
若不具觀四諦。如何能得道果。故仁王云。
四諦十二因縁悉皆成就已上經
陽記也
案之。一切行
事皆同聲聞。但必獨居不樂調他及以説
法攝衆等也上文先引
法華喩文
又法華之次引倶
舍十二云。獨覺出現通劫増減。然諸獨覺
有二種殊。一者部行。二者麟角喩餘如
上引
變化
縁覺者。隨機現身教化衆生。今三周中亦
有縁覺。從本願故來會聞法。故總有之。
權引實行義同聲聞。他云。今此會上若有
部行絶無麟角。設有因人亦無果人。此執
不可。已如上説。又華嚴掌光滅移文中辟
支佛者。私謂此部行也。以彼經言若有無
漏諸辟支佛。既有諸字。知此部行。部行者
是本聲聞隨衆行道。故今領徒。其滅移
意。上已釋之。餘義亦了凡上來頻有文句義飾
者。多抽出余在唐聽經
時私記五帖中之義。故不載者可尋彼記中。雖是至
拙或有餘師説同學悉之。又疏五半已上記之。自
餘不注知
斯意耳
究竟而言不護支佛。雖在世
而無妨。唯爲*護機令移滅之。此義決
定。勿疑勿疑如辟支佛集
可委之
恒沙塵沙惑決三十七私思。恒沙似局。塵沙似
闊。即障知恒沙法門故
言恒沙惑。隨
能障名之
勝鬘云恒沙惑。今文云塵沙惑。此一物異
名也。凡障差別智之惑名之爲塵沙。知十
法界衆生一切病相。知一切藥對。隨病
與藥令彼服行。是名入假智。亦名道種
智。菩薩能得此智能教化衆生説其所宜
聞法得益。若不得此智時無由化衆生。
故言塵沙惑障於化道。此教化衆生之道
法也。如病塵沙藥復塵沙。對衆多病設其
宜藥無量。無量故言別教菩薩學恒沙法
門。文云。無知塵數故名塵沙惑也。今約宗
意。別圓兩教皆有此惑。別約歴別。圓約一
心。具如止觀玄文等説
論未者不也決三十八
疏云。今開三顯一正意。爲決定退大聲聞令
成大乘聲聞已上此與論異。論指退大應
化爲根熟者。五性宗云。言未熟者。應云
不熟。終無可熟。此破論也。與彼論大
乖。未讀論文。故決定退大二種聲聞正爲
三周所化之機。此等或作滅想擬入無餘。
或退大心中間取小。今日開發藏識之中
三徳涅槃種子發生實相芽葉根莖。故經
云。得未曾有非本所望已上座
主決也
今謂。汎講
法華須以此義爲正。若不爾者。破經
破論。罪過五逆。除基公外無人傳彼不熟
之義。本師三藏意。已略去無性之悟。昉公
公一切諸師混無自他。近代著述絶無
那義。兩京十道一切兒女。總皆唱曰。和上
人有南北。佛性無南北也。若言無性。被兒
女嘲。故唐僧家絶不言定性無性之義。我
國今多不噵。應是大乘機漸漸熟耳。設爲
權戲雖口假言。努力努力中心莫執莫執。
若強執之。公私十方信施。難消難消。若不
消者。何免三途。供養爾者墮三惡道。謗法
罪報法華般若諸大乘經一切明説。智者可
上來隨要抄出。餘
若如私記中
又聞。讃州慈勝和上。東
大勝行大徳竝讃岐
人也
同説約法華經意定性二
乘決定成佛。余恒存心隨喜。彼兩和上實是
圓機傳圓教者耳。會聞氏中言話。那和上
等外戚此因支首氏今改和
氣公也
重増隨喜。願當
來對面同説妙義弘傳妙法也。又余請來
成唯識家疏隨分不少。隨覽多説成不成
義。自非如來莫執諍之。揩淨名疏從方法
師百法幽抄。青龍金剛經疏等。總噵無定
性二乘永入無餘不迴入於大乘之理。掌
記抄中數數亦爾。可信受之。莫招無擇。努
力努力。若戲論言。恐不及大唐路上養牛
馬兒女也
   大師教小師云。今搜求聖教之次。或聖
 教中云。論梵本甚浩博也。而將來唐土
 擬委悉譯之間遭世衰亂不遑染筆。仍
 抄出其大略一兩之要。今見此事甚有
 道理。世人云。經者八卷也。釋其義論。何
 故只一卷。此事理也。今案此文。彼疑颯
 然解耳
別接通決三十九
玄文有三。謂別圓接通圓接別也。止觀云。
問。別云何以接通。答。初空假二觀破眞俗
上惑盡方聞中道。仍須修觀破無明能八
相作佛。此佛是果。仍前ニ觀爲因。故言以
別接通耳。不以此佛果接三阿僧祇百劫
種相之因。故不接三藏。不將此果接十地
之因。故不接別。不將此果接十住斷無
明。故不接圓。唯得以別接通。其義如此
上云。別接通
開眞出中
又云。諸教皆接亦應有之。此義
不用者二教明界内理。二教明界外理。兩
處交際須安一接。故但以別接通。若齊通
爲言。不論破無明。八地名支佛地。從此
被接知有中道。九地伏無明。十地破無
明。即名爲佛。但一品破那得是極。故知
接入別也。若望別教是入初地位行也。若
就諦論接者。通教眞諦空中合論。從初以
來但觀眞中之空破見思惑盡。到第八地
方爲説眞内之中。故云智者見空及與不
空。被接方聞。聞已見理。即是入別位也。三
藏菩薩明位不爾。故不論接。別圓發心已
知中道。更將何接。故知接但在通也已上在
三卷
又云六文通教二乘偏用體法入眞。菩薩慈
悲入假乃至亦得有中道之義者。佛滿字
門通通通別。鈍根以能通通不能通別
故。此教得有別接之義。利者被接更用中
道。不被接者不須第三觀。別接義如顯體
中説云云又云。修此雙流凡有三處。若別
接通七地論修。八地論證。十迴向論修。登
地論證三十七道品止觀
以爲雙*流
禪門章云。通教二乘不
異。菩薩則眞諦有含中接別之意。此眞義
含於中而作眞名。記釋次文云。言九地
伏十地破者。仍本立名名九十地。入別圓
教應云初地及以初住。又記六云。初明通
教以別接者。方乃得云七地論修八地論
證。問。第三卷明別接通中。何故乃云八地
聞中道九地伏無明。十地破無明方得名
爲佛。以何義故與此不同。答。始從四地
終至九地咸受接名。三根不同。故位不等。
四地爲上。六七爲中。八九爲下。文從中
説故云七地。前爲消經故從下説。故大品
云。十地菩薩爲如佛。經從下者其位定故。
故諸經論多從下説。今決曰。初文言此佛
果。又再言此果者。此通教十地之八相作
佛。指此爲此佛果及此果也。文云。空假二
觀破眞俗上惑盡方聞中道。仍須修觀
破無明。能八相作佛。此佛是果故言指通
十地果爲此果。問。爾違宗失。以三教果頭
無人故。答。彼無人者約當教分。非於被接。
問。何以云爾。答通教眞諦空中合論。故従
初觀空破煩惱障。至第八地方説眞内之
中。所以空上更復見聞不空。九地伏無明。
十地破之。即名爲佛。故言約被接者。問。爾
此接入別。何故可此果爲本教佛果。答。亦
可云爾。但今與果名者。且約八地聞中道
邊。更無他意。問。八地聞中。即時成別教及
圓教人。何煩更與本教果名。答。此徴可爾。
但止觀一意約此一人借指後教地住爲
果之事。故望八地聞中之邊且與果名。
問。爾終不言後教人耶。答。被接方聞。聞
已見理。即是入別位也。依此意言別人
亦無妨。問。爾約初意言別接通無失。若
就後意。其言有妨。豈不成以別接別耶。
答。此義元從初通後別之人而起。故名別
接通。本無以別接別文。若言然者不免
大失云云
五道六道決四十
法華序品云。又見彼土六趣衆生。方便品
云。我以佛眼觀見六道衆生貧窮無福慧。
譬喩品云。有五百人止住其中。信解品
云。周流諸國五十餘年。授記品云。無四惡
道地獄乃至阿脩羅道。第六卷初隨喜功徳
品云。若四百萬億阿僧祇世界六趣衆生
諸經多出之。
不可備載
住心品釋云。毘婆沙説有五道。
摩訶衍人多説六道。乃至此世界中已有三
十六倶胝衆生趣。何況十方一切世界耶。理
趣經釋云。上下十峯十眞如十法界與華嚴
天台同
宗記云。今以折出脩羅故云六道。諸餘
經論或從鬼攝但言五道。大體佛教本説五
道。以脩羅入鬼道。後縁脩羅發瞋擬害
於佛。更開説六道。今案譬喩信解兩品。五
道爲正。以脩羅爲餘。實非善道故。當知
五道本説。六道後開。合存此意正文追
可載
槃疏十三云。又六有者。唯是六道。佛爲帝
釋別開脩羅。脩羅唯是鬼道。則但五而不

  脩羅惡心恐損如來。故開爲六。入三
 善道。依實論之。此鬼道也。故法華正説
 多爲五道云云
七階成佛決四十一
藏教菩薩七階成佛。一從本釋迦發四弘
依生滅
四諦境
二三祇修有相六度。三百劫種相
好因。四修滿六度。五爲補處菩薩身。六爲
斗卒天王身。七從天下來託胎出生出家降
魔成道云云此爲七階成道。或爲四階。霅記
云。婆沙云。第一階三祇修四波羅蜜除禪
及智。第二階百劫修相好。第三階從兜率
下最後身出家用六行斷惑。第四階菩提樹
下三十四心斷結。前六階中曾不斷惑。至第
七階降魔已後以三十四心斷見修惑。故
爲一斷。東塔四分疏一云。然欲釋此覺位
不同總有其六。第一三僧祇耶所逢事佛。
第二波羅蜜多圓滿時分。第三於次百劫修
妙相因。第四生處人中成佛之意。第五最
後身出家已修有漏行斷惑。第六菩提樹下
作無漏觀斷惑成佛。一一委釋如彼開四分
宗記私見之。開俁不同。須勘諸論與此文。
索車決四十二
疏云。索有三意者。經中求字即索之異名
也。一機中論索者。昔來聞大領納在心。此
種冥伏藏識之中。不論發之與不發。皆有
感大果之義。故約彼論之。二情中密求
者。情識中推。佛在鹿苑説三乘果以爲
眞實。我隨佛語證得此果。而今折挫以
爲狹劣。未審我前爲得之否。若不得之。佛
何説實。若已得者。何挫狹劣。踟蹰兩楹心
中求實。三發言索即在今日慇懃三請。密
求在二蘇時。若歴時言。前一通渉於三味。
第二如上初生後熟第三在今。一箇志求之言具
此三箇索義。次問意者。大師假設釋成前
義。兼防他問。昔出宅者指阿含時。索三
者。在方等禪呵之時。以通折藏。般若洮
汰以別嫌藏。引文云如前所許云云若爾
求三乘也。何爲求一耶。答。阿含時設羊
鹿牛車。即運出火宅。時長者説噵。汝等早
出。玩好之具。羊鹿牛車今在門外。諸子乍
聞互相推排競共馳走。爭出火宅得免
難。免難已後身在門外。諸子是時憶父先
言求覓三車。我已出門何處有車。種種推
求。都不見有。諸子商量。父寧欺我不與所
許乎。而今不見。雖然父意必不徒然合
有意圖。不如面索。所以詣父求前所
許。以於子情望於父懷。此求異有之意。
所以異者即是實果。商量推覓時。在方等
及以般若。對父正乞時在法華。大機已發
不同於先。何以意中乞求小乘。父意在大。
子索亦爾。若非此釋。此意難會。宅中乘底
底者
何也
出於門外。答止觀云。三車自運乃得出
耳。小乘念處等爲其所乘也。若對大乘不
足爲乘。猶如歩行。未度變易。故言互相
推排競共馳走爭出火宅。乃以教行爲其所
乘。若不乘者不可出宅。若已在内乘於
車者。出宅已後不可更求。所以今師消釋
斯疑此義略出車數中了。
而未委曲。仍今出也
決曰。上來此越州
林和上解釋也。甚與經合。須留心思。又經
文法喩不齊。以實乘車出門外。與走出異。
能可留心耳。此亦口決也。又華嚴與法華
十異如涌出品疏。大涅槃與法華十六異
如法華義讃。如文可披。此土三論師所奏
大乘三論大乘義抄中三車四車諍論甚不
穩便。顛言倒語。更不足言。又言。四教無
憑。甚好笑也
常精進位決四十三止六云信
念進定慧
疏云。今對常精進者。即十信之第三心也。
妙記改爲第二心也。今決曰。疏及記各據
一義。竝無違失。凡除初信心外念進定慧
四心之次第不可一定。隨用時或前後。但
大師正義以進心爲第三。其證文者。覺竟
三昧中釋十心。進爲第三。道理炳然。又首
楞嚴十卷經中恒爲第三。玄中至多數。故
依疏斷爲正義也。若爲第二亦有其據
出大
般若
所以須知。除信已外四法隨時用之
前後不定。得意任宜。不可爲謬矣
  大般若三百二十七爲第二文云。信根精
 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便決六千功徳義四十四可載法
華玄文
惟竦師惟法師。
竦法師
大佛頂經疏二引天台釋六
千功徳。謗之臆説。先抄出之。與彼經對勘
在於他紙。今未載此也。大底天台約境千
二百。即十二因縁也。約智八百。即八正道
也。智如境故能盈爲千二百。境如智故能
縮爲八百。耳用五根。乃至意根用五
根。故有盈縮。三根用三根。即是互用也。明
在本經不可更迷。佛意大同。經經異趣。具
如玄疏。智人尋之。莫愛閑
十如是決四十五
玄文竝云。相以據外覽而可別。即福徳莊
縁因性以據内。即智慧莊嚴了因備定慧者
是體正因
云云
凡讀教者皆以爲外事。不謂我
一身上内外之法。所以愍傷極略決示。從今
向去乃至菩提莫貴此倒言。福徳者即在色
蘊。智慧者在四心。具斯色心即名爲體。體
即法身性即般若相即解脱。三法圓融同在
一處。若以相置草木上者。性在出羽。相
在對馬。體居渤海。若如是者。爭言一心
具十法界。法界具如。如具三世間乎。陰
生土三總在色心二法之上。故宗教文句句
云不出色心也。色心者。我一身上外色内
心也。除此之外更無一物。依正圓融元在
一處。莫覓於外。若爾顛倒分別絶非法華
之旨。亦違諸教。力等七法亦從此三法之
上起。十妙十一十不
二也
本從此來。於一切時
中本末究竟等。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唯
此一事實。天然元在一切智地中。而常自
寂滅空也。設不據之。孫曹慈氏三家相義
可返台山。若爾六十卷亦大無用矣
天台引證不同常流決四十六
一宗法文所引經論。乍見本典忽爾難得。
所以宗徒多謂無文。我輩本來大底同之。
今覺。自讀不依師投之弊也。故今趣爾示
其一端。圓頓之設。一以貫之。彌可仰信。凡
學大師教文者。爲披閲故臨本文時。勤
須用心尋會文理表裏所極。爾乃得之在
斯須間。不爾千年積功一無所獲。其大
綱者。大師所用極在義趣。趣之所極諳同
符契。己他内外其理一般。若得義了取文
任意。且如諸文恒引普賢觀云。大乘因者
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學人披文
只得大乘因者諸法實相之句。于今未得
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之句。仍曰無文。斯乃
不依師傳。斬新討文之失也。從今以後的
須會之。大師引證極取其義。不多在文。既
指因爲實相。寔有其文。決知果亦實相符
同印文。諸如此例觸類甚多。尋者多噵檢
實無文。此實自讀之失也。一切准上必
討尋之。然則不出庭戸合知天下。若
不留心困極困極。件一決者。殊是禪林
良諝座主之面授也。恒云。智者依義不依
語。語者。文也。努力努力留心此句。千金
莫傳。若如此歟。大師引文多依義理。不
同傍人愛浮虚者。斯唐口談也
四悉檀決四十七釋名如略悉檀章。淨名玄疏一云
悉檀者是天竺之語也。今此爲正
唐朝日域多噵。天台委釋悉檀。此言詣實
也。不得意者多唱其名不會用意。所以
隨聞示其文處。諝和上在北座恒説之
曰。四悉檀者。元是如來説法之時常行要用
也。所謂世界爲人對治第一義委釋在玄文第
一及諸宗文
世界者。佛不與世諍。故用隨情説聞者歡
喜。所以歡喜爲世界也。記云。初因縁中世
界即是歡喜。故云不諍云云喜後善生。故
名生善言爲人。善生即惡破。故呼破惡爲
對治。破惡悟道。故指悟道名第一義。即
所證入矣。前三方便後一眞實。故都總言
歡喜生善破惡悟道爲四悉檀也。渉大小
乘必具此四。故大論云。四悉檀攝八萬四
千法藏十二部經焉。此總略。文出玄第九
云云若尋得之方覺針刺耳
唯識唯心決四十八廣百論中有三心境。今以第
三無言無相心境。且爲傍助。
往言。識存境心不存。
預防他立己也
輔行中引占察經唯識與實相觀以決於
事理也。祖大師延暦末。奉使入唐至天台
山。遇禪林寺傳天台教大徳僧道邃行滿
問宗諸義。次問唯識唯心。邃和上答曰。唯
識狹淺存於境故。唯心廣深不存境故。今
承和入唐天台請益大徳決問先答意。台山
兩答大體相同。頗非無異。言異意同耳。今
准記竝大意。義意已盡。不可必問。大意
云。不變隨縁故名爲心。隨縁不變故名爲
性。此釋成占察義。若隨差別境而一一能
察。謂之唯識。差即無差。名之實觀。此義若
約別及與圓家。竝皆得通。行人尋常隨境
動寂彼此有之。故言皆通。毘鉢舍那是唯
識。奢摩他是實觀。用之與體遍一切處不
一不異。若以此義約教道時。以教權故
心外有境。造境不即中故存境也。約證
道時。以證實故造境。即中無不眞實。故
不存境。設約權論家。唯心與唯識皆倶
淺狹也。以不即中故。是世俗故。若於自
家彼此倶深倶廣倶妙。以即中故心識之外
更無他境。境即是心。心即是境。如如如如
智是名法身故。心境倶心各攝一切。一切
不出三千故。若非三千。攝則不遍。若
非圓心不攝三千故。三千總別咸空假中。
以境妙智妙行妙乃至利益倶皆妙故。十方
佛土中唯有一妙法無二亦無三。正直捨
方便但説無上道故。以此望他。他必存
境。我必不存。若得意後隨宜存沒有何失
也。當知台山貞元開成二答。皆共無妨耳
云云 占察經義通於別圓。存之絶之可約宗旨。私志
中亦有之。相會用之。後悟平等法界無有
人草
之別
  廣百六云。寧毀犯尸羅不損壞正見。毀
 戒但障生天。壞正見者障涅槃樂。十云。
 諸契經言唯識有者。爲令歡識捨彼外
 塵。既捨外塵妄心隨息。妄心息故證會
 中道。故契經言。未達境唯心起二種分
 別。達境唯心已。分別亦不生。知諸法
 唯心便捨外塵相。由此息分別悟平等
 眞空。愚夫異生貪著境味受諸欲樂。無
 捨離生死輪迴。沒三有海受諸劇苦。解
 説無因。如來慈悲方便爲説諸法唯識。令
 捨外塵。外塵之妄識隨滅。妄識滅故便
 證涅槃。故契經言。如世有良醫妙藥損
 衆病。諸佛亦如是。爲物儲唯心。後長
 行中云。應捨執著空有兩邊領悟大乘
 不二中道。勝義諦者。謂聖所知。分別名
 言皆所不及。内自所證不由他悟。無相
 絶言名勝義諦乃至是故聖説心境有三。
 一者有言有相心境。二者無言有相心境。
 三者無言無相心境。初二縁世俗。後一縁
 勝義。又云。外境是妄法。心縁彼境生。了
 境是唯心。分別則不起
   伽七云。若言無外境而唯有心者。無
  境則無心。云何成唯識。眞如及唯識。
  是衆聖所行
三身佛決四十九
禪門章云。大乘明此五蓋束成三毒。三毒
迷法界而起。法界無邊畔。迷亦無量。當知
毒蓋通至極果。極果豁悟法界。法身無量
故所得智慧亦無量。得報亦大應亦無限。故
大品經云。色無邊故般若無邊。乃至識亦
如是。大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色若
有邊豈得爲常。當知法身大果應用圓滿
極在妙覺。不縱不横具足成就。豈容舍那
坐一華端而判爲報。應滿法界。何止一釋
迦耶。明三身優劣如此者。皆不得意。得
意爲言只釋迦即遮那舍那。故普賢觀云。釋
迦牟尼名毘盧遮那。妙勝定云。或見釋迦
或見遮那。當知法身遍一切處。豈異釋迦
別求遮那。遮那既止三界釋迦。何容乖此。
遮那既遍法界。五蓋云何不通三界耶。止
觀六云。就境爲法身。就智爲報身。起用
爲應身。以得法身故常恒不變。法身清淨
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盡未來際也。寶
性論云。常即不生。恒即不老。清淨即不病。不
變即不死。法身是淨徳。廣大如法界是我
徳。究竟如虚空是樂徳。盡未來際是常
徳。故知初住法身即具如是常樂我淨無
生老死云云
已上
決曰。非唯三點三徳不縱不横而已。三身
三涅槃亦不縱横不竝別。今大師所説三
身之義。名似諸家。其體大異。如前文言。明
三身優劣者。皆不得意。得意爲言。釋迦
即遮那舍那。總約一心説法報應。一境一
切境報應無不境。一法身一切法身故。一
智一切智。法應無不智。一報身一切報
身故。一用一切用。報法無不用。一應化
身一切應化身故。以一空一切空。假中無不
空。一假一切假。空中無不假。一中一切
中。假空無不中故。修一心三觀證一體三
身。所以法華三身平等一體。皆妙皆圓一相
一味本末齊等。故所説經名平等大慧妙法
蓮華。能説如來名釋迦即遮那遍一切處。如
惑遍法界。理亦遍法界。如理遍法界。智亦
遍法界。如智遍法界用亦遍法界。三身一
體一切時中常恒相即。無不即時。函蓋一
合。故言平等。故言妙法。言慧日大聖。慧
日除暗。若三身優劣者。非平等非獨妙。亦
非慧日大聖。一常一切常。三身無不常。一
恒一切恒。三身無不恒。一淨一切淨。三身
皆不病。一不變一切不變。三身皆不死。一
凝然一切凝然。一無間一切無間。一相續一
切相續。一續一切續故三身皆相續。一無
間一切無間故三身皆無間。一凝然一切凝
然故三身皆凝然。倶體倶用倶隨縁倶不變。
倶寂倶照。照寂。不二觀經牟尼名毘盧遍一
切處。其土名常寂光。尋常懸眼何不會之。
若不如此者。同於質礙老病死人耶。略決
如是。慧者詳之。法報應名且依十地論及
法華論也。義即大師己心中所證悟之法
門矣。意如上引文。涅槃華嚴大集維摩般若
諸大乘經所明極理。只是上文所説之理也。
莫嫌聖説。須恨自暗。唯見大日法身即
釋迦牟尼。釋迦牟尼即大日法身。遍一切
處本來常住無始無終云云若不然者。皆小
乘義也。絶非法華實相妙極之旨矣。止觀
云。前三此小中大。尋之思耳。又玄文法身
境名毘盧遮那等。或云。無憑何以故略於
毘字。只一佛名不合爲二者。守株誦文師
之言。非天台之要。今只約理立三名字。八
之藏失斯道乎。若究言無。莫言三
身。若有三佛必合名之。政行妙中
立三名。須得妙意。莫愛淺説也
  不空羂索神變眞言經第二十八云。一切
 如來三身一體。皆等毘盧遮那法身相好
 已上
經文
既云三身一體皆等遮那相好。何可
 用三身各別之言
無情成佛決五十
禪門章云。又約理爲言。一切諸法悉有安
樂性。何簡眞眞諦
中道
耶。答。約教見眞
者。未見佛性眞俗是境界佛
性耳。在上
問。悉有安樂性
草木有耶。答。入理悟於平等法界者無復
人草之殊。未悟謂其事別。如夢種種悟已
則無云云
已上
華嚴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
佛。應當如是觀。心造諸如來。杜順和上
法界觀云。情與非情共一體云云法華世相
常諸法皆實相本末究竟等。決曰。入眞如
理觀一切法。無非眞如實相妙理。内外色
心及以中間。其體一相所謂無相。若得實相
眼智。不見心外有纖毫法。十方佛土中唯
有一乘法。除諸法實相。餘皆是魔事。唯
觀一切法如實相。一色一香無非中道。造
境即中本來眞實。即是心造諸如來。情非
情一體一安樂性。即是如實相也。名之爲入
理悟平等法界。若三乘教行人及凡夫等
未離文字性。見情無情其體各別。若一乘
教行人。本來無此見。先知同一體性矣。大
日經云。阿字第一命遍於情非情。及諸大
乘誠證非一。若遮斯理。即是夢客。生死
無曉。何時得悟。可傷可傷。台山決中大底
無失。但不出大師本文耳。又莫謂煩修
萬行證無上佛果。我一心三觀推撿四運
併無生。融通萬品皆爲一心。心與性合更
無分別。即是眞如。故妙樂云。隨縁不變故
名爲性。證此不變即是法身。便具三徳。利
根之士隨語事成。此天台正義也。若不能
證。修事萬行扶助理觀。水澄石現。相知
不久耳
過去七佛決五十一
世人云。七佛則與世俗七廟同。若彌勒時
除昆婆尸可以尸棄爲第一佛。經陽記等
同亦如此呼弘調伏録爲經陽記。
即解開四分宗記之記也
開四分宗
又呼城都記。
即有則師述也
云。若同七廟及世九族。於理
不然。故須於今別述正義。即是本師三大
劫滿修妙相業。爾逢毘婆尸佛。正曰毘鉢
尸。此云勝觀。即是過去九十一劫最初逢第
一佛也。從此以前入三劫數。佛既多故
不擧也。縱至彌勒亦不除前。以彼入修
劫先故。決曰。此雖小義不可不温。故今
出之。同門諸人請會此理。莫除勝觀而
同俗七廟。若依彼除釋迦。以除依次故。此
説不宜。須急廢之。但須准據我本朝當
代宗廟以天智天皇爲元祖也。以一例
來際何改。
以元祖故
  大論慧影師疏云。毘婆尸佛乃是過去第
 九十一劫中一佛。次尸棄毘輸婆附二佛。
 是過去第三十二劫中二佛。今賢劫中始
 有四佛。拘留秦佛是賢劫初劫佛。以前
 劫中三佛足爲七佛。今釋迦第四。若彌
 勒出時七佛則以尸棄爲頭。若師子佛出
 則以迦葉佛爲頭云云長元六年九月日
 依要又記之彌勒發心四十劫而釋迦發心者。
 未入僧祇之先發心歟。今云同時發心
 者。指初僧祇發心歟。故不相違。然同時
 發心者。大論有其證云云彌勒超劫者。有
 經有證可見云云
徴他學次五十二
凡八萬法藏統其行相不出四教。如頭邊
示。藏通別圓即聲聞縁覺菩薩佛乘也。眞言
禪門華嚴三論唯識律業成倶二論等能所
教理爭過此四。若言過者。豈非外邪。若
言不出。便問得他所期即四乘
果也
然後隨答
推徴極理。以我四教行相竝撿決定於彼
所期之果。若與我違。隨即詰之。且如華嚴
五教各各有修因向果。初中後行不一。一
教一果合是所期。若非藏通別圓之因與果
者。不是佛教耳。三種法輪三時教等。就中
可定。汝以何者爲所期乘。若言佛乘未
見成佛之觀行。若言菩薩。此亦即離中道
之異也。汝正取何設取離邊無果可成。如
要即是例佛難之。謬誦眞言不會三觀
一心妙趣。恐同別人不證妙理。所以逐他
所期之極。准理我宗之
理也
可徴。因明道理與外
道對。多在小乘及以別教。若望法華華嚴
涅槃等經是接引門。權對機設。終以引進
令邪小之徒會至眞理也。所以論時存于
四依撃目之志。莫執著之。又須將他
對撿自義。隨決是非。莫執怨之大底他多
在三教。
圓旨至
少耳
教誡中觀唯識學及諸興論者決五十三
凡中論者。龍樹大士造。唯識者。天親菩薩造。
故止觀云。天親龍樹内鑒冷然。外適時宜。各
權所據。而人師偏解學者。茍執遂興矢石。各
保一邊大乖聖道。若得今意倶不可説倶
可説云云中智二論竝云因縁生法即空假中。
佛性論中三因佛性。性修二徳等盛説之。廣
百論護法釋曰。爲破有執假説爲無。爲破
無執假説爲有。有無二執皆世俗言。勝義
理中有無倶遣。聖智所證非有非無。而有而
無。後當廣説云云案四依出世大小雙弘。究
竟令證中道聖果。故天親始從小乘終至
法華涅槃令小入大。龍樹提婆護法清辯。
豈與佛有異途乎。今據上説。是至極言。歸
於中道雙非雙照。我師三觀妙意天然奄合
諸聖人意。所以止觀明説内鑒冷然外適時
宜。若不然者。彼諸菩薩却墮非聖。人師偏
解。末徒茍執遂興矢石。各保一邊大乖悉
檀遍施之道。妨法遮理。何免罪報。藥變爲
毒。令爾辛刺。努力努力。固信聖師自濟
濟他。莫依初猿入井損命。教部前後權實
之趣。法華渉年調熟之旨留心可學。般若
離執。若執燒手。一切佛法違教主意。總皆
令然。又莫惡論議。故雜集論云若諸菩薩
勤修善品欲行實法。攝益一切有情。欲
得速證阿耨菩提者。當正觀察十二處法。
不應與他共興諍論。何等十二。一者宣説
證無上義微妙法時其信解者甚爲難得
乃至五者凡興論時不懷獷毒甚爲難得。
六者凡興論時善護定心甚爲難得。七者
凡興論時善護定心甚爲難得。八者凡興
論時欲令己劣他得勝心甚爲難得。九者
已劣他勝。心不煩惱甚爲難得論引大乘阿
昆達磨經説
出之。
云云
又云。又此經中諸句義意謂興論時。
大乘法性無上甚深。若無諍心。解尚爲難。
況爲諍競。凡興諍論雖起請問無心求
解。但求過失。又傍證者。心不質直。不善宗
門。樂著僻執。凡所言論多具六失。所以
者何。興論時或有移心執著邪宗或矯
方便求他誤失或不待言竟便興欲語
或敵論者言稱正理反相誹撥或作麁
言惱敵論者及時衆<#0310_1/>心或復於彼自懷
恚怒。多具如是六種過失。又興論時身心
寂靜甚爲難得。不寂靜故二事難成。謂善
護他心善護自心。由此令他心得淨信。
於解脱處正勤方便令自心定云云具如助
正什下。今書此文爲誡己他。若不由斯
莫輒興論。不消篤信。必墮無擇修羅難得
不如意。甚可愼忌之
六即位佛決五十四
南岳大師安樂行云。衆生與如來同共一法
身。清淨妙無比稱妙法<#0310_2/>蓮華經。竦法師首
楞嚴經疏記云一卷
記也
六即者。本因隋朝毛喜上
書謂隋主曰。臣見一切大乘深典。皆云衆
生本來是佛無復待修無有地位。請勅流
行。隋主遠請天台大師以對毛喜。師云。君
立衆生即佛。於六即中是何佛耶。毛喜云。
弟子實未曾聞。豈況能解。請師爲解釋。師
即爲釋云。理即佛者。約性徳中衆生本來
是佛。如木中有火性而未鑚錬。二名字即
佛者。謂凡夫受持大乘經典名句聞得佛。
三觀行即者。謂凡夫出定入禪不異於佛。四
相似即者。三賢菩薩有漏心中八相作佛與
佛相似。五分眞即者。登地菩薩分證眞如。
六究竟即者。等覺菩薩功用已畢。金剛道後
解脱位中一切<#0310_3/>已辯。毛喜理盡言窮云云
來略出。具如止觀并別章中委釋。抑安樂行
意與今對案。合有六種差別。謂六即位衆
生一一與其位。如來同共一法身。位雖且
別法身同體。只有性得修得之差。而法性
平等。本無有異。故稱妙法蓮華。妙即圓
融彼此平等。如蓮體<#0310_4/>本淨。不爲垢所染。
在泥出泥清淨一體。開示悟入諸法實相。元
來無有染淨之別。故稱妙法蓮華。百界千
如一切妙之無非清淨。實相蓮華總一別
七。八喩一相無有別味
授決集卷下

方等已前般若決
深密經中時所説似般若也。古人或以般
若置維摩方等之前。斯窺古譯<#0310_5/>經氣色也。
天台説共般若爲如酪經。實無別部。<#0310_6/>近
代所執。當今所説。寔無別部。何偏執文
失義言般若爲方等前説耶。據仁王等。既
是成道二十九年已後之説矣。假使雖説小
非多分。以小歸多。必結大部。無量義經
已廣説空。此爲大部<#0310_7/>以結大部。法華寔
四十餘年説之。而善現於般若中得於決
定。其事在法華後。而集家結置一處。是知
小歸多。又窮子領<#0310_8/>財在法華前。其義決定。
故無量義經云。次説方等十二部經摩訶般
若。上下相同不可異説。當知勝義生菩薩
領解。如酪共般若空義。若爾四諦教即是如
酪之般若也。不合言初時二時。答。一端似
爾再勘不爾。彼有有空二門。*以三藏中實
義者即是空故。將此空義爲彼中般若。義
生領解彼義便爲二時。斯約於義不此文
也。又大乘是無上無容了義之説。非諸諍論
安足處所。小乘義有上有容未了義説。是諸
諍論安足處所。仍准宗旨。凡前<#0310_9/>三教者。凡
此未了義有上有容。後二教是無上無容是眞
了義。若細言之。別爲未了。圓爲了義。況前
二教爭爲了義。今我初時二教一了一未。漸
初一教總未了義。方等四教三未一了。般若
三教二未一了。法華一教純一了。義。涅槃四
教權門故。三未了終歸常住實門爲了所
以初門爲未了。皆後門爲了義也。今尋義
生領解初二兩時所聞之法竝爲初漸。即是
三藏有空之門。復無良戸。小成酪人。然則
酪即共般若。義通初漸云云其第三時的屬
方等<#0310_10/>同爲了義故。義與論。方等二三亦爲
未了。四中隨勝圓爲了義約修證者。若至
細論之。五時中三箇圓猶是未了義。未開麁
故。今且約分分了與未了。須信前決。共般
若等皆未了義。諦取斯義。更莫孤疑云云
  <#0310_11/>于時元和四年戊午八月上旬
  於山門寶幢院摺刊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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