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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疏記 (No. 2255_ 安澄撰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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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255 [cf. No. 1824]

中論疏記卷第一
 集衆異説
不敢和會
 大安寺沙門安澄撰 
詳夫正觀玄宗。唯有遊心之路離相之旨。非
言何以詮乎。故今將入疏文。略開三門。教起
因縁故。解釋題目故。隨文判釋故。第一教起
因縁故者。大聖法王以佛眼觀見彼世間愚
癡衆生。起有無等諸戲論網。邪見綢林之所
壞風。生死牢獄之所繋閉。所以起第一悲發
勇猛慧。於無量億那由他劫。棄捨身命無厭
惓。心能修一切福慧萬行。鑽般若境界海。斷
衆多煩惱網。而於諸法無分別心。得一切法
眞實甘露。隨逐衆生性時處等。盡未來際。攝
受利益不共二乘及諸外道。爰龍樹・堤婆。如
自所證。於聖所説塵沙法中。顯示實義。拔濟
群冥。其殘學者雖修正法。以迷謬故。皆成
不善。是以欲令學徒開示如來如實道理。悟
解大道。案妙阿含。思察籌量。造中百論。
然自天地開闢以來。人民&T014461;悷。不信因果。剛
強難化。出離無期。所以四聖銜命現於
震旦。漸以誘喩。甫有寶應菩薩。名爲伏儀。
創始八卦。吉祥菩薩。號爲女媧。變化萬物。摩
訶迦葉。號曰老子。顯揚道徳。儒童菩薩。號
曰孔子。教修孝義。人民之性以此調柔。堪應
隨佛修行正法。所以至於漢朝。法音發顯。及
于齊梁。彌復興盛。大小乘之類。修習空有之
音。隨禀流布。各辨一部所有之義。但是法寶
中一支耳。未若此論苞含大小談羅理教。是
故大師吉藏。欲弘大法。製作此疏。凡有七意。
一助佛揚化。令法久住。解釋佛經。令物信悟
大乘。光明令不絶故。二小乘舊師不信大者。
破執而令信受中道法故。三學諸權論者。破
其謬僻爲説大道。令彼捨權歸了義教勤修
學故。四釋無依無得廣大之義。令諸學徒易
悟入故。五釋大乘中衆生皆有佛性之義。令
諸行者知決定有勤修習故。六明諦智之義。
令諸學徒用此通釋大乘諸經作佛事故。七
彰施教之由。令遍了知如來漸次法門權實
相故。教起之由略明如此。委如餘處。恐煩不

疏曰。中論疏卷第一 此下第二解釋題目。
於中有二。初辨法名。後明人目。初中又二。謂
所釋與能釋。所言中論者。即此擧所釋論名。
疏主釋中論之字。略有五意。一斯論定佛法
之偏正。判得失之根源。是以龍樹菩薩表中
論名。二斯文論中實之理。從所詮理實得名
故。業品云。此論所明義。隣於斷常。故云中
論。三龍樹所作凡有三論。一無畏之廣。次
十二之略。今此折中之論。故稱中論。四斯論
先無縁起。後略餘勢。但有正文。以文表義。故
稱中論。五龍樹大士是中道之人。即所製作
從人立名。故稱中論。准此疏文。中人之所造
論。故稱中論。即依主釋。又中即論。故稱中
論。即持業釋。而言中者。玄音論云。所言中
者。不得有邊。所以云中。何者。若無中者。何
得名邊。此以中遣邊。又無中與邊。是妙中。何
者。中與邊相對是病故。又中義者正義。以
二諦爲體故。又是假義。以涅槃佛性眞如實
際法身等皆是假義故。又無常義以淨名經
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故。何者。無常之言。無
於常也。若有常者。不得無常。既無有常。何有
無常。所以無常者猶是中也。又是苦義。何者。
三界皆苦。無有樂也。若無樂者。何得有苦。故
苦之言即是中也。又是空義。何者。若有知
畢竟空之意者。不名畢竟空。既無知畢竟
空之情故。云畢竟空。所言論者。盡言爲論。
此即盡一異等邪言。故云盡言爲論。又主
客交言而盡語言。故云盡言爲論。而言盡
者。若有言時而云盡。若無言而寂坐時云
盡。二義倶得。今檢玄義云。且依名釋義者。中
以實爲義。故涅槃經云。我昔本無中實道義。
是故現在有無量類惱。論序云。以中爲名者。
照其實也。照謂顯也。立於中名。爲欲顯諸
法實故。言照其實也。又以正爲義。故華嚴
經云。正法性遠離一切語言道一切趣非趣。
悉皆寂滅相。此之正法即是中道。離偏曰中。
對邪言正。故不遷論云正觀論曰也。然今云
中者。非多非一。隨義對縁。得説一多。一道清
淨更無二道。一道即是一中道也。若約二諦。
即得二中。以世諦不偏故名爲中。眞諦亦爾。
若約三諦亦得三中。亦得四中。一對偏中。對
大小學人斷常邊病。是故説之。二盡偏中。大
小學人有於斷常。即不成中。偏病若盡。即名
爲中。三絶待中。本對偏病。是故有中。偏病既
除。中亦不立。非中非偏。爲出處衆生。強名爲
中。四成假中。有無爲假。非有非無爲中。由
非有無説於有無。如此之中有成於假
問。叡師云中論。影師云中觀論。云何相違。
答。述義云。然此論有廣略二本。雖廣不増。雖
略不減。略有二義。一擧中而説兼悟觀。所言
悟者。即是觀義。二毎品各有觀字。故更不擧
之。廣亦有二。一或聞中悟。或聞觀悟。二擧中
明而不悟解。聞觀悟了。今疏主云。但論有廣
略二本。但云中論。名之爲略。加於觀字。即是
廣本。然此廣略皆有其義。所言略者。謂理教
所詮之理。名之爲中。分三種中道。謂世諦・眞
諦・非眞非俗中道。能詮之教是名爲論。於是
二中。無教不收。無理不攝。所言廣本具有三
者。中謂諸佛菩薩所行之道。觀謂諸佛菩薩
能觀之心。諸佛菩薩觀辨於心。宣之於口。名
爲經論。要具此三義乃圓足。廣明如餘
問。中論之字是誰置耶。答。述義云。且有二
義。一本論師安置論名。何者。如諸經中佛
立名字。論主准之。論中標名。如因縁品云眞
實微妙法即是中之異名。後人取之。安在論
首也。二翻譯者見者論所説義。目中論名。
今案。智度論第十九卷云。中論中亦説。涅槃
不異世間。世間不異涅槃。涅槃際世間際無
有異故。十二門論觀作者門説。如中論説。中
論序疏云。是以龍樹菩薩表中論名。准此等
文。故知本論師安置論名。亦可釋論師安之。
故初牃長行云。龍樹菩薩爲是等故。造此中
論。又無著菩薩名順中論。清辨菩薩名般若
燈論。准此等文。此釋論師安之。明知非翻譯
家安之。但有人略尋文旨云。譯者具安三字。
然叡師略觀字者甚非。三藏既具置三字者。
何叡法師輒削觀字。亦違序疏。以云論有廣
略二本故
所言疏第一卷者。第二明能釋之法。然云疏
者。開演解釋之義。謂疏主欲開演解釋正觀
一論之旨歸。撰集攝嶺興皇之善言。制作此
疏。即是中論之疏。依主釋也。曇攝師云。疏者
所據反。廣雅曰識也。按書疏&T047368;識也。所居反。
按疏猶布也。文字辨嫌。云第者。大埿反。𧀆草
第子也。第者大戻反。次也。基法師云。第者次
也居也。一者極也首也。此疏有十卷。此卷居
初。故道第一焉
疏曰。胡吉藏撰 此下第二明人目。夫道不
孤運。弘之由人。故先雖明所弘之法。而未辨
能弘之人。所以今次明弘道之人。然惟正觀
之旨。良登涅槃之梯橙。不二之言。乃度苦海
之船筏。但物機未熟。蘊法寶於流沙之西。
正化時隆。扇淳風於震旦之界。既乎摩騰向
漢。教音始著。羅什渉秦。法義光闡。自是以
來。遂得家家營建出世之業。人人修集菩提
之因。故知傳法之徳其利博哉。誰樂道者不
勤修習。然則佛涅槃後。像法之中有應眞大
士。厥號吉藏。誕生震旦獨歩一人。斯乃四依
菩薩之一士也。俗姓安氏。是安息國太子世
高苗裔。母憑氏。即楊州金陵里女也。祖世避
仇移居南海。因遂家于交廣之間。後遷金陵。
仍納金陵里女。母夢有神人乘雲而至。因此
降祥俄而載誕。自年十三夙渉文徳。更表貞
淳。聰叡絶倫。智辯有殊。仍以宿殖早厭塵俗。
梁代之初。年十三出家。眞諦三藏問其所懷。
可爲吉藏。因遂名也。仍止興皇寺。堅守戒珠。
威儀無缺。如如爲家。無貪爲榮。遂依朗法師
受業。一聞將盡。再覽無遺。衆咸驚異。乃令覆
述。具竭所聞。不漏一言。爰我聞芳聲從玆發
&MT03617;焉。年二十一受具。坐夏學律。五篇七聚
之宗。亦一遍斯得乎。欣然遂志修菩薩道。持
戒如護浮嚢。行施不悋金玉。凡有昇堂。莫非
人椛。隋開皇年中。京遊鏡水。止嘉祥精舍。七
八年間。恒事敷演。遠方聽衆八百餘人。十九
年從王入京。停日嚴寺。大唐膺運紹隆正法。
武徳元年居實際寺。二年勅請住會昌寺。三
年勅置大徳十人。廷維釋教。法師自少迄
長。經歴三代。常轉法輪。未曾止息。凡講法華
經三百餘遍。大涅槃・華嚴・大智度論・淨名・
金光明仁王金剛般若・勝鬘・法華論等。三
論等各數十遍。并著文玄。並博於世。常勤
修業行。願睹彌勒。春秋七十有五。即武徳六
年五月。遷神於實際寺東房。今温國寺是

所言胡者。述義云。胡者是姓。取父本國之號
即爲姓也。其胡族颯末建國輔相之子。有人
傳此意云。自天竺東從大唐西。在二百餘國。
總名胡。族別名颯末建國。今案。嘉祥碑文并
續高僧第十一卷中吉藏傳云。安息國人。太
子苗裔。准此等文。非颯末建國人。加以述義
云。相傳如此。更檢別傳。今既有別傳宜。不
可用述義説。今謂。胡者通名。何者。釋道安五
失三不易云。譯胡爲秦。有五失本。一胡語
盡倒而使。從秦一失本。乃至廣説。又法華勝
鬘注云。胡本胡音。又法琳傳。名佛爲胡神。准
此等文。所言胡者。通於天竺。今云胡者。指安
息國。故云胡耳。自唐以西總名胡故。言安息
國者。有人傳云。北天竺之界。此崐昆崙山東
方。&T041189;嶺山西方。颯末建國在南海交廣之處。
案十住毘婆娑論第十一卷云。或欲使度苦
故而殺。如西方安息國等。又義淨三藏云。在
安息國故云安息香。大唐圖云。北天竺之西
南有恒河水。從此去西北有安息國也。准此
等文。是西天竺之別因也。淨名玄初卷序云。
金陵沙門釋吉藏者。擧母之国以爲名也。故
續高僧傳第十一卷吉藏傳云。唐京師延興
寺釋吉藏。俗姓安。本安息人也。祖世避仇
移居南海。因遂家于交廣之間。後遷金陵
而生藏焉。勝鬘寶崛云。慧日道場沙門吉
藏者。擧後住處。故傳下文云。開皇歳末。隋
煬帝入慧日寺。王又於京師置日嚴寺。又
辨正論第三云。隋煬帝楊州造慧日道場。京
師造日嚴寺。准此論傳。故知擧後住處。唯
述義云。日嚴精舍亦言慧日道場。何者。纔
擧日光。内外奕映。若有見者。發心捨俗。故
言日嚴。大師妙慧轉大法輪。若有聞者趣
向大道故。言慧日者恐謬傳焉。又云。大師
生于梁末。長於陳代。及乎隋滅。以隋開皇
十八年。至于長安。長安陳朝相去三千三百
里。此亦與傳碑相違。何者。傳云武徳六年
五月。春秋七十有五。奄然而化。碑云法師
自少迄長經歴三代。即陳至大店。并七十一
歳。只傳碑亦違。何者。傳既云眞諦三藏名爲
吉藏。即知生梁代。又云生年七十五歳。碑云
七十一歳。述義云。大師年七十八。處於房宇
端坐而卒。猶如入定。形色不變。古舊如此。相
傳久矣。有人解云。從梁代迄唐武徳六年。合
九十歳。如此異説。出生之年進退不同。故年
數不定。言吉藏者。傳云。年在孩童。父引之見
於眞諦。仍乞詺之。諦問其所懷。可爲吉藏。因
遂名也。准此傳文。眞諦三藏名爲吉藏也。述
義云。言吉藏者。擧大師之諱。字雖無立名所
以。而義准解之。吉即不二之法。以此爲藏。貯
畜法寶布施群生。故仍名之。准此&T047368;文。今云
吉藏者。中道正觀之法。名之爲吉。以此爲藏。
貯畜法財施與庶品。故云吉藏焉。有人傳云。
吉者善也。藏者攝持之義也
言撰者。淨名玄序云。因撰所聞。著玆玄論。述
義解云。始從天竺迄於此土。製論之體凡有
二義。夫申自義宗。而所製之名爲作也。如龍
樹造中觀論。釋道安作本無論等。撰集經論
之説。而所述之名爲撰也。如分別明造般若
燈論。大朗法師作華嚴義疏等。今惟疏主簡
集經論之要義。并採諸家之善言。而加於妙
思製于此疏。故云撰。玉篇。撰者助變反。數
也具也定也。今須後訓故。述義云。撰者簡定
之義。簡自才智定所明義。然簡糸綿等名練。
簡金銀等名錬。簡所知法名撰。漢書定律令
撰二百章。鄭玄曰撰。猶治擇之名也。問。疏主
住世七十餘歳。經歴三代常轉法輪。何年製
此論疏耶。答。出處不同。碑云。仁壽二年。
令出淨名三論疏。百論序疏云大業四年
疏曰。中觀論觀因縁品第一 此下第三入
文解釋。此疏一部十卷。大分爲二。第一總料
簡。第二解釋本文。初中又二。第一總標。第二
別列。總標之中。今所擧文諸本不同。有本無
此九字。今本有之。如此文例非一。碩法師疏
云。既稱中觀論觀因縁品第一者。只精識中
觀故了因縁。只由善識因縁故解中觀。所以
大師云。解中觀即是正釋因縁。何故爾。若不
識中觀。亦不解因縁。若不識因縁。亦不解中
觀故。今只爲識中觀故解因縁。只爲識因縁
故解中觀。所以言中觀論觀因縁品第一。中
觀即是一部之通名。因縁是品之別稱。品之
言類。此品最居前故言第一。問。中觀論三字
皆名中觀論耶。答。何者。中既不生不滅。
觀論亦爾。中即所照不生不滅。觀即能照不
生不滅。所論不生不滅既是中。能論不生不
滅亦是中。故云皆中也。中即義相觀。觀即心
行觀。論即名字觀。言義相觀者。觀既有其名。
必應有義。如眞俗是名。非眞俗是義。又眞俗
是名。眞以眞實爲義。俗以浮虚爲義。言心行
觀者。心如此行也。言名字觀者。知一切法。但
名字不内不外非住不住故。悟名字即解脱。
故云皆觀也。皆論者。論即能論。能論既是取
中論。觀亦是也
疏曰。將欲釋文。大明二義。初釋因縁品名。二
論開合。釋因縁品名。略爲五門。一通別門。二
正名門。三釋名門。四破申門。五同異門 疏
云將欲釋文等者。述義云。通擧一部之文故
云釋文也。言大者。總也夫也。曇捷師法華字
釋曰。將者子陵反。論語云。故夫從從將聖也。
爾雅云。將者大也送也。廣雅曰。將者里也欲
也。子高反。三蒼云。將主也。爾雅曰。將資也。
今須欲訓也。言二論開合者。述義云。講此論
衆師。或科文而説。名之爲開。或不科而説。是
名爲合也。今案。下明論分齊處云。僞秦長安
曇影師不開章段。北土法師開之。章段准之
應悉。然有人云。論於開合者。不尋下文。又或
本云。論章開合甚。會下文云。第二明論章開
合。不可異執也
疏云釋因縁品名略爲五門者。此下第二別
列。於中又二。第一別釋因縁品名。第二通一
部以料簡之。初中又三。謂標列・釋・結。此文
第一總標也。述義云。然見有本。無名之字應
是落脱。何者以上既言釋因縁品名故。若直
言釋因縁品者。應是通釋一品之文。若言。爾
者標釋相違故爲不可也。所言爲者。猶在字
也。今案。掌珍論上卷云。自亦許爲。靖邁師
云。爲猶有字也。准之可悉。疏云一通別門等
者。此下第二列也。述義云。中觀論三字
品存故。云通觀因縁品者。只一章目故云別。
然釋因縁品。有通有別。一對中觀論之通而
存別故。二就別之中。亦有通別。三就因縁品。
相對因縁。名之爲通。十二四縁即是別也。通
別因縁之中。正觀通因縁。以通必兼別故。以
如此事説正故。云正名門。准此文。今云正者。
傍正之正。然有人傳云。破邪因縁顯正因縁
故。云正名門者。非也。違疏下文故。如因是種
子故親。縁是水土故疎。此名釋名門也。如破
執因縁申所知空之因縁。此名破申門也。約
此論。十二門論以明同異故。云同異門。謂二
論同明觀因縁。故云同也。文有開合廣略不
同。故云異也
疏云問何因縁故等者。此下第三隨列別釋。
文中有五。今此第一約通別以釋之。於中
又二即問與答。問中言標題者。玉篇上剖衝
字堯怖交三反。撃也損也。栔壯也。花苑云。表
幟之所處也。長木也。下玉篇達鷄反。顯也。來
識者視也。疏云答略明四義等者。此下第二
答也。於中有四。復次第一約理教以明通別。
第二約藥病以明通別。第三約標釋二門以
明通別。第四約中觀發顯以明通別。今是第
一約理教相待以明通別。所言所顯之理等
者。通所謂理是。能顯之教等者。別即是教
也。而云中名唯一者。述義云。有人言。一中
道理。名唯有一也。今明不爾。毎品首以存中
字故。云中名唯一也。淡海&T047368;同之也
疏云二者所申之理等者。第二約藥病相對
以明通別。言所申之理等者。通所謂藥是。所
破之病等者。別即是病也。問。所顯之理與所
申之理有何差別。答。述義云。有同有異。所言
同者。以二諦教顯不二理時。病無不破。以正
觀智破執病時。理無不顯故。所言異者。破病
之義非顯道義。顯道之義非破病義故。淡海
&T047368;亦同。問。此二理爲是體中。爲當用中。答。
述義云。傍擧體用二中。而以正義擧體中也。
淡海&T047368;同之
疏云三者題中觀論等者。第三約標釋二章
門以明通別也。言題中觀論等者通也。觀因
縁品等者別也。所言標章門者。有人傳云。依
下疏文云。開章門者。應言標於章門釋於章
門。言不生不滅乃至不來不去者。所言乃至
者。疏主釋云窮到之辭也。具明八不。如疏下
文。言觀辨於心論宣於口者。次下疏云以觀
辨於心論宣於口。六種品疏云。觀照於内。言
彰於外。故名爲論。即是化身。有疏云。今此論
即是所顯之理。理即是不二中道。不二之觀
辨心。不二之言宣口。故言中觀論也。准此疏
文今云。觀者不二之觀。論者言論即不二之
言。准之可悉
言如下偈云等者。指此論第四卷四諦品。偈
文所引全同。所以不&T047368;。疏主顯數條意。且約
中假義而爲釋之。即第三條意。言因縁所生
法者。牃也諦也。我説即是空者。明第一義諦
也。亦爲是假名者。釋上二諦竝皆是假。既云
衆縁所生法我説即是空。此是有宛然而空
故。空不自空。名爲假空。空宛然而有。有不自
有。名爲假有。亦是中道義者。説空有假名。
爲表中道。明假有不住有故有非有。假空
不住空故空非空。非空非有即是中道。餘條
意不當此疏。故且不引。碩法師云。我説即是
空者。既是華手經文。所以我者佛我也。述義
并淡海&T047368;異説煩多。不要故不&T047368;。唯撿疏下
文云。華首經文也。有人傳云。此經有十卷。
撿上下文。都無此文。元康師疏云。此經未盡
度來。今撿大論第六卷云。因縁生法是名空
相。亦名假名。亦名中道。准此論文。應言無五
言偈文。可言長行文。彼經長行中有四句文
故。指經文處。如疏第十卷&T047368;言。答觀正因縁
等者。所言正因縁者。述義云。佛説如幻如化
假生假滅無生無滅等也。假生假滅即世俗
諦。無生無滅是勝義諦。由此二諦以顯不二
中道。由此中道成無二智。由無二智而發二
智。以此二智説法斷疑。故云論耳
所言邪因縁者。述義云。有三種邪因縁。一諸
外道云從微塵世性生諸法等故。大論釋無
盡品云邪因縁者微塵世性等是也。二衆小
乘云從六因四縁生諸法等。三有所得大乘
云從本識種子生諸法等。如此等輩。聞諸法
性作決定解。不識如來本意。故云邪因縁也。
言是故偈言等者。此論主歸敬偈文。所言顯
正者。疏主解云。歎佛智能説三種中道因縁。
即顯正也。所言破邪者。能説八不因縁。滅八
不戲論。八不戲論者。二乘人也。是二乘廻小
入大也。亦可破菩薩有所得生滅心。令菩薩
悟入於大。即知八不因縁。破三乘人戲論。令
三乘人皆悟入大乘。此即破邪也。總顯大意
云。能説佛説如幻如化假生假滅無生無滅
正因縁。以破外道小乘有所得大乘戲論邪
因縁也。問。智度論第五云。因縁生法滅諸戲
論。佛能説是。我今當禮。案此論。云因縁生法
滅諸戲論佛能説是。今何故云佛智能説三
種中道因縁善滅諸外道等不八戲論耶。答。
二論互擧一義。謂彼論明顯道義。此論顯破
病義故
言云不異者正觀等者。疏王釋云。撿有所得
邪因縁不可得。故名觀因縁。此是所破義。准
此疏文。所言邪因縁者。有所得邪因縁。言撿
者。玉篇冀斂反。糺也同瞼也。掇也局也。碩法
師疏云。若也。通論。只是破。破只是觀。何故
爾。良由欲觀故。所以須破洗。良由欲破故。所
以須觀察。准之可知。言觀名據申正等者。疏
主釋云。照達假名正因縁。故名觀因縁。此明
所申義。顯在十二門疏上卷碩法師云。若也。
別論。觀言觀察。破言破洗。中論申正破傍。正
欲中教。故須觀教之得失。所以中論宜受觀
名。百論破正申傍。正欲破自樹外道。所以百
論宜受破名。准之可悉。言如云觀身實相觀
佛亦然不可言破身實相破佛亦然等者。引
例結成。觀破異也。所言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者。案。淨名疏下卷。見阿閦佛品。佛問維摩詰
言。汝欲見如來。爲以何等觀如來乎。維摩詰
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疏主釋云。此章
正明法身絶四句也。謂佛身絶四句。衆生實
相亦絶四句。是以實相即是法身。總顯意云。
謂佛與身異則是二見。非見佛也。得無二觀。
乃名見佛也。述義云。淨名自觀此身不生不
滅實相。以爲觀佛。若能如自觀身。實相觀佛
亦然。不復異相。以無乖爲得見也。有人傳云。
如觀自即是實相。觀佛即是實相亦然。故淨
名玄述義第二卷云。觀佛亦然者。觀我身即
是佛也。又肇公注曰。淨名自觀身實相。以爲
觀如來相。重牒云。以觀己身具三身。亦觀十
方諸佛如此。等文皆同意也。今謂不爾。淨名
玄第七卷云。三者初之二會正辨法身。後集
則明佛性何以知之。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法
身者既即是身中實相。故知實相而佛性。既
言身中實相。何得言身即實相耶
言問應以論等者。此問意云。若觀名據申正
者。此即應是以論顯正因縁。何故題稱觀因
縁耶。言答即此柳名等者。此答意疏主釋云。
觀辨於心。論宣於口。故詺論爲觀。此是吐論
主觀心。以示於物。故名論也
言答示諸佛菩薩等者。此答意云。論主不欲
直口言説諸法是空。若口説空者。此是口爲
説空。行在有中。今示諸佛菩薩如行而説。顯
論從於觀生。欲令衆生觀悟因縁空。如説而
行因論發觀。故立觀名也
疏云四者標中觀論等者。第四約發顯以明
通別。述義云。中發觀者通也。以中通於一切
故。觀發中者別以觀。但觀因縁之智故。疏主
釋云。中發觀者。如涅槃經云。十二因縁不生
不滅能生觀智。譬如胡&T041252;能發勢病。何以
故。能爲熱病。作因縁故。十二因縁亦復如是。
觀發中者。衆生本謂因縁生滅。不知是中。以
正觀檢其生滅。不得方悟因縁是中。此即因
觀發中顯在中。玄論義也。碩法師遊意云。中
發觀者。此由中道發生正觀也。觀發中者。由
論主觀解發顯中道也
疏云正名門第二等者。第二明正名門也。於
中有二。謂問與答。答中有二。即總與別。別中
又二。第一明從破三種因縁受名。第二問答
料簡得名傍正。初中有三。第一明從破四縁
受名。第二明從觀通因縁受名。第三明從
觀十二因縁得名。約破四縁得名之中。言
以四縁攝生義盡者。如下阿毘曇救偈云。四
縁生諸法。更無第五縁。又雜阿毘曇心論
第二卷行品偈云。心及諸心法。是從四縁
生。二正受從二。謂餘説於二。長行釋云。心
及諸心法是從四縁生者。心心法從四縁生。
前開道故生是彼次第縁。境界是彼縁縁。除
自己餘一切法。是彼増上縁。餘因隨其所
應説因縁。二正受從三者。無想正受滅盡
正受從三縁生。二心正受前心。心法是彼次
第縁。自地前生善法。及彼共起四相是彼因
縁。増上縁如前説。謂餘説於二者。除無想
定滅盡定餘心不相應行及色。此諸法二縁
生。謂因縁増上縁。准此論文。心心數法具從
四縁生。二無心定從三縁生。除所縁縁也。
非色非心并諸色法從二縁生。即因縁増上
縁。故云四縁攝生義盡也。問。若色法者從二
縁而生者。何故疏第三釋縁縁處。云凡釋縁
縁有五心境。合目唯目色法。唯名心法耶。答。
論示一途義。疏顯再往義。故不相違。若依大
乘義者。因縁但約種子所生之色心法次第
縁不異。前縁縁與増上縁。通約有爲。三聚法
并佛果智。及眞如無爲法也。述義云。未來心
爲因。現在法爲縁生心法。故生心聚。種于爲
因水土爲縁而生牙。故生色聚。欲行滅盡定
之心爲因得滅盡定。故生不相應聚。以不障
礙分爲増上縁。故因縁生三聚。前心滅而後
心起。故生心聚。欲行滅盡定之心爲因。其心
滅而得滅盡定。故生不相應聚。故次第縁生
二聚也。未來心爲因。萬法爲縁。而起心法。故
縁縁唯生心聚。此明不爾。論下長行云。因
縁名一切有爲法。次第縁除二世羅漢末後
心心數法。餘二世心心數法。縁縁。増上線。一
切法。無康明云。若色若心皆是有爲。有爲
相因而起故云因縁。本以心心數法。相續生
爲次第。而羅漢後心將入涅槃。更不與後心。
作縁無有後果故。非次第縁也。若有爲若無
爲。心縁此法。皆能與心爲縁。故名縁縁。皆能
令他増勝。故名増上縁也。准此疏章。心心數
法。從三縁而生。謂因縁。次第縁。増上縁。諸
色法者。亦從三縁而生。謂因縁。縁縁。増上
縁。餘一切法。皆増上縁。故知不爾。問。雜心
論注釋與此論注釋倶。是青目菩薩所造。亦
所立義倶毘曇義。今何故二論相違耶。答。二
論影略互顯。亦可二論不違。而元康師誤傳。
何者疏第三卷末云。依毘曇心者。心法從四
縁生。色法與非色非心法。從二縁生。除縁縁
及次第縁也。故知爾也。有人自問云。一者
從下破四縁受名者。違下明十義之中初義。
云四縁通有爲無爲。不正明内法過患。菩薩
不欲度於四縁河。故不就四縁。以明觀行文。
自答云。總談論意。因縁有三。四縁通因縁。
十二因縁初文約此總義。云云。隨破四縁受
名。下文約傍正也。正以通因縁受名也。約別
因縁。亦有傍正也。正以十二因縁受名。不就
四縁受名。然非無傍受名也。今明此問答不
爾。既云。總談論意。因縁有三。何以十二因
縁。離四縁耶。又云。正用通因縁。以通必攝
別。豈非四縁是別因縁耶。故不應作此問答

疏云。二者因縁義總等者。第二明約通因縁
得名也。所言因縁義總者。淡海&T047368;云。如生死
與涅槃。竝是般若義等。亦是一切法正一切
法邪等。所言生死涅槃者。述義云。生死有二
種。一分段生死。謂色形躯別。壽命長短故。二
變易生死。無色形躯別。但以色心念念相傳。
前變後易故。涅槃亦有二。一體涅槃。亦名實
相涅槃。即無二智故。肇論云。涅槃大道。不可
以有無得之。二用涅槃。亦名修成涅槃。是
權實二智故。淨名玄云。觀智圓滿即是菩提。
菩提無累即是涅槃。然則於菩提上。離患累
義。説爲涅槃。就用涅槃亦有二種。一總涅槃。
凡果位所有萬徳是。二別涅槃。即萬徳中無
累之義。具明如肇論述義第四卷也。言九十
術者。有人傳云。百論疏上卷云。外道雖
有九十六種。而略擧三師二天。准此疏文。
應言佛未出世之前。人皆兼爲九十六種也。
辨正論第五卷云。九十五種之苗裔。富&MT01343;
那等也。第八卷天監三年四月十一日。梁武
皇帝捨道詔文云。大經中説道有九十六種。
唯一佛道。是於正道。其餘九十五種。皆是外
道。朕捨外道以事如來。若有公卿能入此誓
者。各可發菩提心。老子周公孔子等。雖是如
來弟子。而爲化既邪。止是世間之善。不能隔
凡成聖。公卿百官。侯王宗室。宜反僞就眞。
捨邪入聖等。准此論文。唯九十五種是邪道
也。梁武帝發菩提心序文亦同。曉法師金光
明經疏云。九十六種之中。九十五種即是外
道。一唯佛道。範法師無垢稱經疏云。九十六
種外道者。五種各有十五弟子也。第五師之
弟子。若提婆更成師。亦有十五弟子也。此人
有師資二義。故爲九十六。若明人數唯有九
十五也。有人解云。大覺師四分律鈔枇第十
二卷二衣總別篇第十七云。案多論云。外道
六師一一各有十五弟子。師資合計九十六
也。准先所引百論疏并辨正論。六師各有十
五弟子者可謬。何者六師及十八一切智人。
皆佛時爲弟子故。以五師等皆是佛前劫初
及住劫故。撿智度論第七十八卷云。諸梵天
等九十六種道。不能及故實際爲深。涅槃經
列八十天與十仙外道六師外道。智度論説
十八一切智人。百論列三師二天。假令合計
百十九種。今十八一切智人中除中六師。即
六明外道故。除百論二天。是八十天中二天
故。如此開合故。成九十六種。文林義列九十
六術。然九十六種外道。約人而數之。九十六
術者。約行相而爲名之。有人如此異文和會
云。九十六種外道有二種。一佛未出世之前
九十六種。智度論等所明是也。二佛出世之
後九十六種外道。範法師等所存是也。言建
首者。有人傳云。二字合訓初也。言非因縁義
者。述義云。因縁與非因縁。皆爲因縁。然於外
道。云非因縁耳
疏云。三者此品觀十二因縁等者。第三約觀
十二因縁。以明得名。於中有二。初引三證釋
成。從觀十二得名。後引十義釋成。不從破四
縁以得名。初中又二。初總明觀十二因縁。故
云觀因縁品
後問答顯得名。於中又二。即問與答。中又
二。謂總標與別釋。於別釋中又有三。初引論
主偈并青目釋。次引長行所引大品經文。後
引十二因縁邪見二品文。初中言一者。論主
偈云。等者。述義云。以顯相言之。論主列八
不。而爲一偈。故云論主耳。然以細相言之。八
不是瓔珞經所説。良是經偈也。今謂。不生亦
不滅等一偈。是瓔珞偈。今所引之文。是論主
歸敬偈。故碩法師云。今以一文。據八不與歸
敬。是論主眞言故。釋論第五卷道。不生不滅
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佛能説是。我
今當體既道。佛能説是。我今當禮。豈非論主
自標。准此疏文故知。論主偈也。言故青目釋
云等者。案。初牒長行云。先於聲聞法中。説十
二因縁。又爲已習有大心堪受勝法者。以大
乘法説因縁相。謂。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
異等。畢竟空無所有。元康師明云。指増一阿
含經中所説。十二生滅義故。云先於聲聞等
也。久行大道久種善根。故云已習行也。發大
乘心。故云有大心也。以久習行已發大心。所
以堪受深法也。今取意略引之。言青目者梁
時僧。祐律師作薩婆多傳云。婆秀槃蛇漢言
青目。善通深論。造三法度。釋中百論及法勝
毘曇。元康師破云。婆秀槃陀只是婆薮般豆。
梵音輕重故此不同。婆薮槃豆則是菩薩賓
羅伽。乃是外道兩説不同未知。就是多恐祐
律師錯。有人解云。外道名賓頭羅伽。今菩薩
名賓羅伽。准之可悉
疏云。二者論引大品經云等者。第二引大品
以釋成也。言大品經云等者。案彼經第二十
九卷無盡品。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是般若波
羅蜜不可盡。佛言。虚空不可盡故。般若波羅
蜜不可盡。乃至須菩提。是十二因縁空。是獨
菩薩法能除諸邊顛倒。坐道場時。應如是觀
當得一切種智。疏主釋云。言不可盡者。凡有
三義。一十二因縁如虚空。虚空即是實相。由
觀實相。發生正觀。故有三世諸佛。三世諸佛
觀於實相發生正觀。以實相不可盡故。二實
相若是有無四句。此則有盡極處。以實相絶
有。無四句無盡極處。故名不盡。三二乘滅十
二因縁。即是盡義。菩薩知本自不生。今亦無
滅。故言不盡。即是佛性。故坐道場時。即見佛
性也。言道場者。所言道者。謂無上正遍知佛
果道也。所言場者。凡有二義。一者即指佛果
衆徳。用之爲場。故此經文。以佛地衆徳用爲
場。二者既用果爲道。以因爲場。因能感果。如
起道之處名爲道場。故萬善之因。是逮覺之
所由。菩提之根本。修心之閑地。弘道之淨場。
但因有二種。一者六度等行。二者四諦等境。
皆能生道。故名道場。此之境行爲眞道場也。
菩提樹下起道之魔。名爲道場。謂應迹道場。
顯在淨名疏第四卷菩薩品光嚴童子章也。
元康師明言。道場者得道之處。名爲道場。即
菩提樹下是也。今在天竺摩竭提國。大智度
論第四十二卷云。土在金輪上。金輪在金剛
上。從金剛際出。如蓮華臺。直上持菩薩坐處。
令不陷沒。今取意略引之。有傳云。十二因縁
如虚空不可盡者。消文。應言觀十二因縁者。
猶如虚空而不可盡。有人云。十二因縁者。如
也。虚空也。不可盡者不爾也。今謂。疏有三
説。若依初説者。應如所言。但依第二説者。後
説亦無妨難也
疏云。三者後小乘兩品等者。第三引十二因
縁邪見兩品。以釋成也。言外人問云。前已聞
等者。案。此論第四卷觀十二因縁品初云。問
曰。汝以摩訶衍。説第一義道。我今欲聞説聲
聞法入第一義道。元康師明。總以二乘爲小
道。通名聲聞。有義説。聲聞有二種。一縁覺聲
聞。二聲聞聲聞。今説聲聞者。是縁覺聲聞也。
琳法師明。問曰。汝已等者結前。我今欲聞等
者生後也。言論主還擧十二因縁答云等者。
十二因縁品次文云。答曰。衆生癡所覆爲後
起。三行以起是行故。隨行墮六趣。乃至以是
事滅故。是事則不生。但是苦陰聚。如是而正
滅。令九行偈。疏主釋云。初七行三句。明十二
相生智者。所不爲下一行一句明十二還滅。
初明順觀。後明迷觀。故云。小乘從十二生滅
門入第一義。言。則知。大乘等者。准小乘從生
滅門。第一義則顯大乘。從無生滅門。入第一
義也。述義云此論未後辨。小乘觀行有於二
品。即十二因縁品邪見品也。小乘人知十二
因縁。是生滅故空。大乘人知十二因縁。即無
生滅故空。以知空義。云入第一義也。
疏云。問何故從觀十二立名等者。第二引十
義釋成。不從破四縁以得名。於中有二。即問
與答。答中又二。初總標十義。後別以十義釋
成。即爲十別。今云一者十二因縁等者。第一
約菩薩度不度。以釋成也。所言十二因縁正
明内法過患等者。疏主釋云。衆生廻流生死。
有十二因縁。生死深曠廻流不息。悉能漂汲
六道衆生。是故十二名爲河也。顯在十二門
論疏也。述義云。十二因縁。正明煩惱業事。故
云内法過患也。今案。成實論大義&T047368;第十一
卷十二因縁義云。十二因縁不山三聚。謂色
心不相應行也。無明唯心。不雜餘法。故知。
一切諸有皆心爲本。心迷則生死雲集。心解
則天窮悉斷。行體有二。謂心及無作識。唯心
聚名色。或備三聚。或唯心色。六入有兩。謂色
心也。觸受愛取。竝唯心也。有同前行。具心無
作也。生應例識。而名通三聚。老死時長義亦
通三也。然則十二數中。六唯心功。謂無明識
觸受愛取也。三枝各備三聚。謂名色及生與
老死也。行有兩。具同是心及無作。以色非善
惡。無造來果故也。六入備兩。謂色與心。以不
相應行。不爲識根故。准之可悉。言四縁通有
爲無爲者。論云。因縁名一切有爲法。次第縁
除二世羅漢末後心心數法。餘二世心心數
法。縁縁増上縁一切法。疏主釋云。因縁者。依
名釋義。亦有二種。一者種子親而能生爲因。
水上疎而助發爲縁。二者本無牙體。辨之令
有。故稱爲因。有可生之義。假縁助發。故目之
爲縁。故牙具有無二義。種受四縁兩名。故曰
因縁也。次第縁者。以前滅爲縁。後生爲次第。
次第是後果。以先滅心與後生次第果作縁。
故名次第縁也。縁縁者。解縁縁有五。一云。心
是能縁。境是所縁。心境合説。故名縁縁。雖
有餘釋。不離心境也。又云。常住佛智亦縁境
而非生滅。故縁縁門廣也。又云。凡夫六識。
縁於六塵。聖人眞俗兩慧。縁一切境。竝是縁
縁義也。又云。増上縁通有爲無爲。而果但是
有爲。准此疏文縁縁増上縁通於爲無爲。因
縁通三聚。次第縁但心法也。述義云。約總相
故云。四縁通爲無爲。若約別相者不爾。總顯
意云。以世人多迷内法故。菩薩欲度十二縁
河。小迷四縁故。不欲度於四縁也
疏云。二者十二因縁等者。第二約通於得失。
苞含大小以釋成也。述義云。菩薩知十二因
縁不生不滅。所以得。外道不知十二因縁。
而謂從世性等生。是故爲失。故云。通失。菩
薩得人法二空故名爲大。二乘用得人空故
名爲小。故苞含大小。言如不達因縁等者顯
失。得於因縁等者顯得也。於中有菩薩聲聞
也。言無因執計者。有人傳云。無因之執計也。
此外道執於無因故也。言苞含該羅者。玉篇。
苞博交反。蔗也叢也。稹也本也。茷也豐也。苞
裹之苞爲包字。補殽反。包裹也。説文。象人懷
任也。含戸耽反。銜也哺也寛也。該古來反。
備也。減也。*減猶皆也。讃也浮也包也。説
文以兼備之該爲胲字也。羅力多反。鳥罟爲
羅。説文以維罔鳥也。被也。綺屬也。方言羅謂
之離。離謂之羅。郭璞曰。行列物也。術者時橘
反。皆也道也。所由也藝也
疏云。三者經云三獸何度十二縁河等者。此
第三引大經第二十七卷文。以釋成也。如彼
經云。佛告師子吼菩薩。復次善男子。衆生起
見凡有二種。一者常見。二者斷見。如是二見
不名中道。善男子。無常無斷乃名中道。無常
無斷即是觀照十二因縁智。如是觀智是名
佛性。如是之人雖觀因縁。猶亦不得名爲佛
性。佛性雖常。以諸衆生無明覆故。不能得見。
又未能度十二縁河。猶如菟馬。何以故不見
佛性故。遠法師明。下偏就因縁觀行辨中。於
中有二。初對凡夫。以明中道。次對二乘。以顯
中道。初中言衆生起見。下擧邊顯中。次無常
無斷。下明中異邊。言百無常無斷乃名中道者。
正辨中義。即是觀照十二因縁智者。出其中
體。如是觀智是名佛性者。結中爲性。次二乘
之人。下對二乘。以顯中道。於中有二。初明小
非中。後明凡夫二乘不見。初中言二乘之人
等者。明二乘。但能見因縁相。不及其實故。非
中道。非中道故。不名佛性。是中亦應明佛菩
薩觀行。是中義不異前。故略不論。次佛性雖
常下。明凡夫二乘不見。於中又二。初明凡夫
不見佛性。雖常下文是。次又未能度下。明二
乘不見。於中又二。初標二乘不見。謂。二乘觀
法未能及實故。如菟馬不得水底。次何以故
下。釋以凡夫二乘不見佛性故。能觀智不名
中道。今取意略引之。述義云。三獸者菟馬象
也。同度等者。就三乘人所觀之境。即是用中。
而非三乘通教。亦可有體中義。以菩薩觀體
中故。淨名玄述義云。如有傳云。象菟二人共
度大海。即此海中黄金甚多。象徹踰底截流
而度。黄金著脚出岸而行。脚底黄金隨歩墮
落於地。貧人拾取能破貧之菟浮而度。不知
有何等物。彼何利人也。涅槃無名論云。經曰
三獸度河。述義第五云。三獸謂菟馬象。禮&T047368;
祭宗厝之禮。菟曰明視。説文曰小獸也。又
曰。馬者武也。怒也。周禮六尺以上爲馬。世本
相土作乘馬。宗忠曰。黄事臣也。山海經曰。祷
過之山多象。郭璞曰。獸之最大者也。爾雅南
方之美者。有山犀象馬。説文曰。南越大獸也。
三獸喩於三乘二義。一以身形細中麁別。二
以度河浮中沈異。今就後義。十二因縁猶如
河津。三乘倶觀十二因縁。而二乘觀十二因
縁是生滅法。菩薩即觀十二因縁本來不生。
今亦無滅。然則三獸喩能觀人。河喩所觀因
縁法也。問。觀十二因縁智慧。凡有四種。聲聞
縁覺菩薩佛。今何故唯云喩於三獸耶。答。元
康師肇論疏上卷云。開佛及菩薩故有四種。
合佛及菩薩則有三種。然此三人同觀因縁
性空故。得成三乘道果也。准之可悉。問。二
乘同斷見修煩惱等證無學。何故馬喩縁覺。
菟喩聲聞耶。答。統略下卷釋化城喩品云。合
譬中説二涅槃。聲聞小涅槃。縁覺中涅槃也。
大乘同性經云。縁覺有十地。十地中有習氣
薄地。以利根故名中涅槃。聲聞不斷習氣故
名小涅槃也。言徹者。玉篇直列反。道也。達
也。通也。明也。列也。今須達訓也。謂至達也。
今案。優婆塞戒經第一卷三種菩提品云。善
男子。如恒河水三獸倶度。菟馬香象。菟不至
底浮水而度。馬或至底或不至底。象即盡底。
恒河水者即是十二因縁河也。聲聞度時猶
如彼菟。縁覺度時猶如彼馬。如來度時猶如
香象。是故如來得名爲佛。准之可悉。此經一
部十卷。北涼曇無懺三藏所譯
疏云。四者。經云。凡夫順十二因縁故。流轉
生死等者。第四引大集維摩二經文。以釋成
也。言凡夫順等者。案。大集經第九卷云。佛告
海慧菩薩。一切衆生順生死流。大乘之法逆
生死流。述義云。十二因縁。於雜染清淨。皆有
順逆次第。謂無明縁行等。是名雜染。順次第。
無明滅即行滅等。名爲清淨。順次第也。老死
老死集老死滅老死趣滅行等。歴觀四諦。此
名雜染。逆次第。此約初習位加行法。而爲言
之。由誰無故老死無。由誰滅故老死滅。即知。
無作縁故老死無。無常縁生故老死滅等。是
名清淨。逆次第。此就斷滅。已重觀察而爲言
之。從無明而起者無因縁。故不具四諦。從
老死盡而起者觀易成。故如大論云。菩薩爲
衆生故。從果觀十二因縁。無量義云。中於處
處。演説甚深十二因縁。爲求辟支佛人。而無
量衆生發菩薩心。或住聲聞。准此應知。有通
別義。今取意引之。言故非凡夫行等者。如維
摩經中卷文殊問疾品。維摩詰言。若住不調
伏心。是愚人法。若住調伏心。是聲聞法。在於
生死不爲汚行。住於涅槃不永滅度。是菩薩
行非凡夫行。非賢聖行是菩薩行。疏主明云。
若住不調伏心下。明非調不調者。謂。若能
調不調兩捨心。無所依得正觀者。始是調心
法也。肇法師注曰。不調之稱。出自愚人。調伏
之名出自聲聞。大乘行者。本無名相欲言不
調別同愚人。欲言調伏則同聲聞。二者倶離
乃應菩薩處中之行也。在於生死下注曰。欲
言在生死。生死不能汚。欲言住涅槃。而不
復滅度。是以虚中道而行者。非在生死。非住
涅槃也。羅什注曰。凡夫行者有三種。善不善
無動行。無動行者色無色界行也。上二界壽
命劫數長久。外道以爲有常不動義也。佛亦
因世取名而名之。故云非凡夫行也。行三脱
而不證。故云非賢聖行也。疏主云。凡聖兩
忘也。准之可悉。所言體者體悟也。悉也。觀
也。解也
疏云。五者此論引大品云等者。此第五引初
牃長行。所引大品經無盡品文以釋成也。具
引文如前。言即具三種般若等者。如智度論
第□卷云。説智及智處皆名爲般若。疏主釋
云。智處者實相境。從所生名般若。智者所生
觀照。説者能詮。此一般若從所詮受名也。般
若反云智慧。勿用破判班音。但用鉢音切音
也。淨名玄第四云。又立三般若。皆就般若道
中開之。一實相般若。能生般若。故名般若。
二觀照般若。當體名爲般若。三文字般若。能
詮般若。以所詮爲稱。亦名般若。述義第四云。
三般若中。實相實非般若。所以名般若者。凡
有三義。是般若之體。是般若之因。是般若之
本。故名般若。如論云。菩薩應如是思惟。何者
般若波羅蜜。體相諸法實相。是即自問言實
相無所分別。何故名般若。即釋言。因觀實相
而得般若。此因中説果即説譬喩如人食布。
言觀照者。能觀達於理源體。是般若故名般
若。文字所以名般若者。以能詮於般若。亦以
能生般若。般若之因故名般若。如大品云。當
書持般若讀誦般若。論云。欲得大智慧。當學
小智慧方方便門。小智慧方便門者。謂般若
經卷書持讀誦。而言實相者本宗義。述義云。
本來寂滅之理。離虚妄法。爲諸法性。故曰實
相。實者非虚妄義。相者體性無行。經云。實相
無煩惱。無衆生。無佛。乃至觀好惡音聲。知非
音聲性。常入無文字實相之法門。中論云。諸
法實相者。心行語言斷。無生無滅。寂滅如涅
槃。述義云。實相般若且有二種。一體實相即
中道境。二用實相是二諦境。今明若約通義
可然。今此疏意且約別義而爲言之。故疏文
云。以照因縁有本來畢竟空。名爲漚和般若。
照畢竟空。於衆生宛然而有。名般若漚和。准
此疏文。不取俗諦境。爲實相般若。又云。若就
體用而爲言之。有總有別。言總者。從實相境
發觀照智。由智説教。故實相般若爲體。觀照
文字爲用。此約本來而説體用。言別者。三
種般若各具體用。謂。中道第一義諦爲體。實
相有諦無諦爲用。實相無二智者爲體。觀照
權實二智爲用。觀照音聲言説爲體。文字招
印屈曲爲用。文字通別准前。子細問答具如
別抄
言問觀因縁但是般若等者。此問意云。十二
因縁不生不滅。但具三種般若。亦是具足三
種漚和耶。言漚和者梵語存略。若具應言漚
和拘舍羅。此云善巧方便也。言三種方便者。
境界方便。觀照方便。文字方便。淨名玄云。
問。般若道既開三方便道。亦有三不。答。亦有
三。謂境智文字。述義第四云。方便道中亦有
三種。境界方便。觀智方便。文字方便。而由文
字。能詮般若。能詮方便。故通二道。然方便照
俗境。以俗境能生方便義。爲境界方便。以照
俗境義。當體得名爲觀智方便。以文字能詮
方便義。爲文字方便。具明如別抄疏。述義云。
問。因縁等者。即十二因縁不生不滅義。擧所
照境意取能照智。而有二義。一者照眞諦爲
般若。照俗境爲漚和。二者照眞俗爲漚和。照
中道爲般若。隨處宜用也。言以因縁能生權
二智者等。如本業瓔珞經下卷云。佛子。
二諦義者。不一亦不二。乃至不生亦不滅。而
二相即聖智無二。無二故是諸佛菩薩智母。
准此經文今云。法身者智法身也。言父母者
生父母也。言漚和者。上玉篇於侯反。漸也。柔
也。漬也。或作傴字。郁禹反。偪曲也。言宛然
者。玉篇云。宛於阮切。屈草自覆也。爾雅曰宛
中宛丘。注云。中央隆高。又於原切。懸名切。
三云於阮反。上貌也。宋云宛宛然
疏云。六者大涅槃經明五種佛性等者。此第
六引大經第二十七卷以釋成也。如彼經云。
佛告師子吼菩薩。善男子。佛性者。有因。有因
因。有果。有果果。有因者即十二因縁。有因因
者即是智慧。有果者即是阿耨菩提。有果果
者即是無上大般涅槃乃至十二因縁。不生不
滅。不斷不常。非一非二。不來不去。非因非
果。疏主釋云。十二因縁名境界因。所以。則因
者能生。觀者爲觀智。作因故名爲因。二者十
二因縁乃至能令人得成佛果。此根本能生。
於佛故名因因。觀智爲因因者。爲菩提作因
故。是因復因境界因生。復是一因故因因。菩
提名果者。是觀智果故名果涅槃。果果者。從
菩提果生果故云果果。然觀智從十二因縁
生觀智。應是果。而此中意明。開因果故。因門
中有因果。總爲因果門。中有因果名爲果。故
因縁與觀智。雖是因果。同是因門故爲因。與
因因。菩提涅槃稱果。與果果。因中即有境智。
十二因縁是境界因。觀智則是所生之智。果
中有智。斷菩提即是智。涅槃即是斷。此是一
途言。涅槃具三徳。豈只是斷。問。涅槃遊意
云。涅槃有總別四句。一總是別。非如哀歎品
所明涅槃。二別是總。非如師子吼品所辨涅
槃。今何涅槃具三耶。答。遊意顯一途意。今
約再往而爲言之。具明如涅槃疏第十六卷

言蓋是諸佛之秘藏等者。述義云。夫佛性者。
唯佛與佛乃證知。十住菩薩不能證知。何況
餘人。故云諸佛之祕藏也。萬流之宗極者。如
般若無知論初云。夫般若虚玄蓋是三乘之
宗極也。過義第二云。次明諸乘所依。此有三
義。一者。三乘之人各有般若。皆因般若而得
成道。如十六心無漏見道斷俗證果。即以般
若爲所宗。重亦爲至極。然有淺深不同故。成
大小之差。二者。諸三乘人。隨分同修於體般
若。三者。般若乃是一乘之法。雖一乘法。數過
塵沙。而般若道以爲最勝。故大論云。因中名
般若。果中名薩般若。即知因乘以般若爲主。
果乘以薩般若爲主。而以會三乘之因義。名
曰宗極。何者。於一佛乘分別説三。三即以一
爲宗極也。准此論文今云。萬流者五乘衆生
也。五乘之人。各有佛性。皆因佛性而得成佛。
即以佛性爲所宗。重亦爲至極。准釋悉之。所
言蓋者。述義云。擧自謙辭。孝經云。蓋天子之
孝也。安國注曰。蓋者稱事較之辭也。劉&T024288;
釋曰。事較梗概大略之言。以天子孝有多途。
此纔擧生大略故言蓋。蓋者語之發端。不定
之辭。然則將以爲是。未敢爲定。故曰蓋也。薀
者。玉篇於粉反。淵奧也。藏也。屈積也。蓄也。
崇也。盛也。饒也。最也。或作蘊字。玉篇紆文
反。此亦薀字也
言十二因縁不生不滅等。疏主釋云。不生不
滅可具三義。一無性實生滅故云不生不滅。
此世諦門無生滅也。二因縁生滅即不生滅。
此眞諦門無生滅也。三以世諦有故爲生。眞
諦無故稱滅。非眞非俗。即是理實。名不生滅。
准之可悉。而有人傳云。略擧眞諦境故云不
生不滅。若具應言生滅不生滅非不生滅。違
淨名經疏。言境界佛性者。十二因縁能生觀
智。以是觀智之境界故。名爲境界也。即此十
二能令衆生得成佛果。以此根本能生於佛。
以佛之性故名佛性。所言佛者覺也。三覺圓
滿故覺也。性者因也。種子也。故地持云界。界
因種子名之。差別亦曰縁因。以能生觀智之
前縁故。具明如別抄。言由十二因縁等者。或
本不同。有本直云發生正觀即觀智佛性無
由。十二下九字今本具在。倶無妨難。而云發
生正觀者如重牃。攝法門云。能發無生滅觀
即觀智佛智佛性。又云。生於觀智謂觀般若。
准之可悉。而言正觀者。以菩薩觀不生不滅。
異於二乘生滅邪觀。故云正觀。故涅槃經云。
二乘邪曲見也。所言觀智者。觀察照見故云
觀。決斷照了故云智也。言斯觀明了等者。觀
智明了。名菩提果性。故淨名玄云。變因爲果
也。所言菩提者。此云正遍知道。有人傳云。菩
提具足權實無二三智故。云三菩提者。大妄
語也。未識梵漢故致此迷耳。言正觀既彰等
者。所言涅槃者。此云寂滅也。此以菩提離患
義。名爲涅槃。有人傳云。以菩提智所證之理。
爲涅槃果果性者不爾。涅槃疏明亦因亦果
處云。觀智菩提以數義同故。合爲一句。一從
一因而生。還照一因故。二同倶智故。三倶有
因果義故。若以菩提智所證之理。爲涅槃果
果性者。觀智菩提倶從涅槃果性而起。還從
涅槃果性。是義不爾
言然十二因縁等者。如淨名玄第五云。此之
五性更無二體。十二因縁能生之義。則名爲
境。所發之義便名觀智。觀智明了故稱菩提。
菩提無累則是果果。然十二因縁。本性清淨
末曾因果。亦非境智。故名非因非果。然此五
性既無二體。但轉境爲智。變因爲果。如此因
果未曾因果故。五性一體。又云。涅槃經就十
二因縁辨境智義。欲明一切衆生皆有佛性。
衆生即是十二因縁。十二因縁能生。別境所
生。則智更無二體。重牒云一十二因縁。准此
等文今言一法者。十二因縁事法也。故涅槃
經第十五并疏第十二云。一因縁者。十二因
縁是一有爲法故。有人傳云。指正性云。一法
擧十二因縁事取下理。故此亦無妨。而有人
傳云。十二因縁者。此一科一聚法故。云一法
者非也無所出處故。而言轉者。述義云。爲境
之法。練磨成智也。有人傳云。五義轉也。有人
解云。於一十二因縁法上。以義展轉具於五
義。紛紜如之。具如別抄也。言命初者。上玉篇
靡竟反。教令也。道也。信也。計也。使命也。告
也名也。性也。性者空也
疏云。七者涅槃經云諸行無常等者。此第七
引大經第十四卷文以釋成也。如彼經云。佛
告迦葉菩薩。我過去世佛日未出。作婆羅門
住於雪山。修菩薩行。周求大乘經典不得。帝
釋變身作羅刹像。形甚可畏。其聲清雅。宣過
去佛所説半偈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此苦行
者聞生歡喜。白羅刹言。善哉大士。汝於何處
而得如是半如意珠乃至令得具足。羅刹即説
生滅滅已寂滅爲樂。疏主釋云。此偈上半即
無生滅生滅。下半生滅無生滅義。若但有生
滅無無生滅。則但有生滅義猶未足。亦不成
生滅故稱爲半。若但有無生滅。無有生滅義
亦未足。又無生滅義亦不成故。復呼爲半。若
生滅義方具足故。名全如意珠。然此偈但就
心觀行作之。即顯然可解。此心本性不生不
滅。以顛倒故無生滅。於衆生滅生滅故。言諸
行無常是生滅法。今以正觀求此生滅不可
得。則生滅心便息。故云生滅減已也因縁生
即寂滅性。故假生滅便息。以有生滅。是故無
常。以生滅滅已。所以爲常。以無常故苦。則知
常名爲樂。故言寂滅爲樂也。具明如重牒攝
法門也。言若住十二因縁等者。若住十二因
縁即有生滅。是故無常。以無常故苦。以無
常苦故不自在名無我。以無常苦無我故。爲
智人所惡。故稱不淨。故云無有常樂故淨也。
言此論觀彼等者。今此中論。觀彼十二本自
不生。今亦無滅。生滅既滅所以爲常。常故即
樂。既有常樂則自在爲我。諸佛菩薩之所欣
樂名之爲。故云則具常樂我淨也。因縁大
宗具八行觀。以具八行觀故便除八倒。以識
無生滅生滅故。於生死中不起常等四倒。以
識生滅無生滅則悟涅槃。不起無常等四倒
也。述義云。此經文中唯有半語。而無全語。
前既以上半偈名半珠。故義准以偈具足。各
全如意珠也。言雪山者。有人解云。在北天竺
之北香山之南也
疏云。八者此論雖無法不窮等者。此第八引
僞秦長安曇影法師序文以釋成也。故彼論
序云。即無言不窮。無法不盡。然統其要歸。即
會通二諦也。謂二諦。具八不論。始終明八不。
即知二諦爲此論宗。即是所申二諦也。言因
縁宛然等者。疏主釋云。十二因縁本性空寂。
名爲眞諦。猶如幻夢。往還六道名爲世諦。具
如去來品疏
疏云。九者欲釋中觀論三字等者此第九約
論題目以釋成也。言十二因縁不生不滅等
者。疏主釋云不生不滅凡有三義。一者無生
實生滅故云不生不滅。此世諦門無生滅也。
二者因縁生滅即無生滅。此眞諦門無生滅
也。三以世諦有故爲生。眞諦無。故稱滅。非
眞非俗。即是理眞名不生滅。具如淨名疏第
三卷弟子品也。言發生三觀者。由世諦境發
生權智。由眞諦境發生實智。由中道境生無
二智也
疏云。十者大明物病不出二種等者。此第十
約執病以釋成也。言執性者性執也。迷假者
假執也。於所執中重名性執也。輕名假執也。
言是故論云等者。如十二門論觀因縁門初
偈云。衆縁所生法。是則無自性。若無自性
者。云何有是法。經主釋云。此偈就破病解釋
諸法。爲衆縁所成即無自性。若有自性不假
衆縁。故上半破一切外道。令一切外道藉因
縁。知外瓶内身悉皆是空。故從因縁門以入
空也。下半破内道義。内學之人乃不言衆縁
和合。別有實瓶而有無性假瓶。是故今。若
無有自性。云何有是法。故亦無假瓶。令内學
人從因縁門。悟假瓶空更有衆釋。具如彼疏。
今且引一。准之可悉
疏云。破洗迷執等者。如百論序云。其爲論也。
言而無當。破而無執。儻然靡據。而事不失眞。
蕭焉無寄。而理自玄會。返本之道著乎玆矣。
疏主釋云。蕭焉無寄。猶是不住之異名。以無
所住。與理玄會。諸與理冥會也。言蕭焉者。
如肇論序云蕭焉外物。元康師云。蕭條然在
物之外也。述義云。蕭焉猶澄渟也。馬融曰。不
譁諠也。疏云。答關内中論序云等者。疏主釋
云。其實既宣下第三立名利益。初明理教。次
叙得益。言其既宣者。理顯也。其言既明者。教
明了也。於菩薩行下辨得益也。以理顯言明
故。因教悟理。則因成果立也。朗然懸解者。借
莊周之言。以顯因成果立之義。故莊子内篇
養生主章云。適來夫子時也。適去夫子順也。
安時而處。順哀樂不入能。郭注曰。有繼爲懸。
無繼爲也。謂是帝之懸解也。其可叙二義。
一者。菩薩因成道場。照顯則永離生死欣戚。
如哀樂之不入。二者。有繋曰懸。無繋曰解。有
繋者。謂斷常諸邊。稱之爲繋。諸見既寂。故目
爲解。莊子疏云。帝者天也。天者自然也。懸解
者解脱也。謂天然之解脱也。言若精鑒斯意
等者。如世説云。時人目夏侯。泰初朗朗如日
月入懷。故云。如白日朗其胸衿也。言精者精
妙也。廣雅云。鑒鏡也。言胸衿者。如肇論序云
良猶衿情。元康師云。衿是胸衿也。情是情性
也。述義云。且如於衣服而衿是要之。於人身
而神情是宗也。言甘露流其四禮者。如此論
序云流甘露於枯悴。元康師云。甘露謂天露
也。准之可悉。言關内者。有人傳云。四畿之内
名爲關内也。長安也。即京都也。長安之東方
有關山。從此關至長安諸師名關。舊即叡師
影師等也。今安唐圖云。從崑崙山流出一河。
名爲黄河。此河以東有金城關。此關東北有
五涼郡。彼有於一處名姑臧。一處名西涼州
今山三藏始至姑臧。叡師等於彼所受業。彼
之姑臧是關之内。故彼師等名爲關内也。疏
云問三種釋因縁等者。此一番問答。第二問
答料簡得名傍正也。言三種者。四縁。通因縁。
十二因縁也。言十二門亦然者。約十二門論
因縁門亦可有三種釋。因縁正用通因縁。以
通必攝別故。云十二門亦然也
疏云。釋名門第三等者。此大段第三釋名門
也。於中有二。謂問與答。答中有四。第一。依
下論文。釋因縁名。第二。約依名釋義。釋因縁
名。第三。依經論。釋因縁名。第四。和會異義。
今云依下偈云等者。第一依下論文釋因縁
名也。言下偈者。四諦品偈文。具明如上。言
略明因縁凡有三義等者。取四諦品長行文
意。而爲言之。言一者因縁是空義等者。如彼
長行初云。衆因縁生法我説即是空。何以故。
衆縁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屬衆縁故無自
性。無自性故空。疏主釋云。此長行約三。是釋
偈本。一者。因縁所生法是畢竟空。所以然者。
若有自性即不從因縁。既從因縁生即是無
自性。所以是空。故云因縁即是空義。言二者
因縁是假義等者。如論云。空亦復空。但爲引
導衆生故以假名説。疏主釋云。因縁生法亦
是假名。所以然者。因縁本自不有。今亦不空。
非空非有。不知。何以目之。故假名説有。亦假
名説空。故云因縁是假義。言三者因縁等者。
如論云。離有無二邊。故名爲中道。疏主釋云。
因縁生法亦是中道。因縁生法無有自性。是
故爲空。所以非有。既其非有亦復非空。非空
非有故名中道。故云蓋是論文自有三義釋
之。准之可知
疏云。四者依名釋義等者。此第二約依名釋
義釋因縁名也。言一者種子等者。疏主釋云。
因縁之名具義不定。自有種子。親而能生名
之爲因。水土人功疎而助發。是故名縁。言二
者本無等者。疏主釋云。自有本無果體。藉因
辨之。素有其分假縁而發故。牙具有無二義。
種受因縁兩名。因親縁疎。故云因縁。具如淨
名疏。述義云。四者且有二釋。一者。上既云
三。故次云四耳。二者。疏主二遍製作論疏。其
一疏云。四者事便故云爾。而云復次者應好
談海&T047368;云。言四者書此大誤也。二者可
好。何者依下偈釋因縁義已竟。今更欲出依
名釋義。故云二者耳。言本無牙體等者。述義
云。穀種之内雖本無牙體。而種自能爲因。辨
牙令生。故云因也。雖本無牙體。而牙有可
生之義。故假穀種之縁。即以種爲縁。故牙具
本無今有二義。種受生因。助縁兩名也。牙有
可生之義與本無體之義。故云牙具有無也。
以牙體本無而辨之。能生義名因。種内有牙
可生義。既有可生之義。非當親生。唯助發耳。
以助發義故名爲縁。故云。種受因縁兩名也。
此唯就種而爲言之。言三者毘曇人云等者。
如雜心論第二卷末偈云。所謂因縁者。當知
餘因説。釋論云。除所作因。餘因説因縁。述義
云。六因之中合五因爲因縁。准之可悉
疏云。又經有三説等者。此第三依經論釋因
縁名也。述義云。諸本唯云。經有三説。此良應
脱落論之字。以文既擧經論文故。今文云又
經論有三説是也。*談海&T047368;云。經猶古也。孝
經序云。經者常也。是也。今明經之字。非名佛
説。亦論名經故。論序云。於經通之理盡也。元
康師云。詺此論爲經也。如春秋本文爲經後
釋爲傳也。付法藏云。提婆造百論經。智度論
云。迦旃延造發智經。故目論爲經也。故雖論
字無亦無妨也。言六因如雜心説者。如雜阿
毘曇心論第二卷行品偈云。所作共自分。一
切相應報。從是六種因。轉生有爲法。長行釋
云。謂。所作因。共有因。自分因。一切遍因。相
應因。報因。此六因攝一切因。此六因生一切
有爲行。元康師明云。所作因者。從果受名。
因是能作。果是所作。即是所作果之因。故云
所作因也。共有因者。通從因果受名。因之與
果一時共有。故云共有因也。自分因者。亦從
果受名。如後念善是前念善種類。故云自分。
此與自分果作因。故云自分因也。一切遍因
者。用十一遍使煩惱及同時共有法爲體。所
言十一遍使煩惱者。苦諦下有七使。所謂五
見及疑無明。集諦下有四使。所謂邪見見取
疑無明也。此十一使名爲遍者。有二種義。一
遍迷苦集理故名爲遍。二遍縛有漏法故名
爲遍也。相應因者。通從因果受名。因果更
互相應故。云相應因也。報因者。從果受名。報
□報之義。此爲報果之作因故云報因。具
明如下四縁中也。述義云。薩婆多宗雜阿毘
曇心論十一卷。西域人伊葉波羅完云自在
之所譯。彼論中具明六因
言十因地持明者。如彼論第三卷方便處力
種姓品第八云。云何是佛所説不顛倒因。有
十種不顛倒因。當知。攝一切因一切煩惱一
切清淨一切無&T047368;等。云何爲十。一者隨説因。
二者以有因。三者種殖因。四者攝因。五者
生因。六者長因。七者自種因。八者共事因。九
者相違因。十者不相違因。彼一切法名名已
想。想已説此諸法名想言説。是名隨説因。以
有事故有所作。是名以有因。以有乎故有所
作。乃至以有飢渇故有求飮食。如是此無量無
數。名以有因。種諸種子。名種殖因。水土潤
澤。是名攝因。種子於牙。是名生因。牙莖相續
乃至成就。是名長因。種種種子各各自生。是
名自種因。以上六因總説共事因。障礙於生。
名相違因。不障礙者。名相違因。乃至廣説。今
略引之
言四縁經論皆備等者。述義云。經即大品菩
薩善戒經等。論是大論。眞諦三藏所譯倶舍
論等也。今案。倶舍論第五卷分別根品之四
云。偈曰。説縁有四種。釋曰。何處説。於經中
説。經云。有四縁類。一因縁類。二次第縁類。
三縁縁類。四増上縁類。此中類者是縁自性。
此中因縁者。偈曰。因縁是五因。釋曰。除一隨
造因。所餘五因説名因縁。偈曰。心心法非後。
已生次第縁。釋曰。除阿羅漢最後心心法。已
生餘心心法。名次第縁。云何名次第縁。此法
等無間縁故名次第縁。是故色非次第縁。生
不等故。何以故。從欲界色。後時次第欲界色
界無教。色生彼時。欲界色無流。色生後時。二
種色生。是色現前亂過因生次第縁。無過亂
縁生義。乃至縁縁相云何。偈曰縁縁一切法。
釋曰。一切法即五聚。此中如理應知。縁縁相
譬如眼識及相應法。以色爲縁縁。耳識聲。鼻
識香。舌識味。身識觸。意識一切法亦爾。若法
是此法。縁縁此法。無時非此法縁縁。若非所
縁亦是縁縁體相一故。譬如薪非所燒亦名
薪。體相一故。心及心法由入定初刹那。於如
自所縁境。定爲由依止。定爲不定。爾定若生
必與依止相應。未生及已過。與依止相應離。
餘師説。若過去亦依止所立。偈曰。隨造増上
縁。釋曰。隨造因即是増上縁。故増上縁即是
縁縁。何以故。一切法是縁縁故。此二縁。何
者。廣倶有法爲縁縁。無有是處。有是處得爲
増上縁。故増上縁廣由縁義廣。故名増上縁。
此於一切有爲法離自性。皆是増上縁。乃至
廣説
言十縁如舍利弗毘畠叙之者。述義云。秦姚
氏世。沙門佛陀耶舍。秦云覺賢三藏。釋舍利
弗阿毘雲有二十二卷也。案云。應師一切經
音義云。姚弘始十六年。曇摩崛多耶舍。翻二
十二卷二十二品。如彼論第一卷緒分遍品
云。十縁。謂。因縁。無間縁。境界縁。依縁。業縁。
報縁。智縁。異縁。相續縁。増上縁。乃至因謂生
義。如母子。無間謂補處義。如代坐。境界謂的
義。如箭射的。依謂物義。如舍宅。業謂作義。
如便作。報謂津漏義。如樹生菓。起謂生義。如
種牙。異謂不相離義。如眷屬。相續謂増長義。
如長財。増上謂自在義。如人王。乃至廣説。言
三因縁兩説如十二因縁者。如法華經第三
卷化城喩品云。爾時大通智勝如來。受十方
諸梵天王及十六王子請。乃至及廣説十二因
縁法無明縁行行縁識識縁名色名色縁六入
六入縁觸觸縁受受縁愛愛縁取取縁有有縁
生生縁老死憂悲苦惱。疏主釋云。且無明望
行體末有。而爲無明所辨。親起爲因。行起望
無明。我非都無。但假藉汝起。故無明是縁。故
無明亦因亦縁。顯四諦品。准此疏文。言我者
行。汝者無明。謂望行於無明。行體未有。而爲
無明所辨。此無明生行之親義爲因。此行起
時。若望無明。行非都無。但假藉無明而起。即
此無明助發於行故。無明爲縁。故無明具因
縁二義。餘准可悉。述義云。無明爲行作因縁
縁。譬如穀種之内本無牙體。穀種辨之令有。
故穀種爲牙作因。穀種之内雖無牙體。有可
生之義。假穀種縁而牙發生。故毅種爲縁。如
是無明之内本無行體。而爲無明所辨。無明
親義爲因。行有可生之義。假藉無明而起。故
無明疎義爲縁。問。若爾者最後老死。爲誰作
因縁耶。答。且有二。一者約有始終。十二因縁
而爲言之。爲憂悲苦惱。作因作縁。二者約無
始終。十二因縁而爲言之。與後起無明。作因
作縁也。自餘經論亦明十二因縁。准之可悉」
疏云。此皆適化不同等者。此第四和會異義
也。言適者。玉篇尸赤反。止也。歸也。女子出
嫁也。節也。得也。往也。曇捷師法華字釋云。
失亦反。廣雅云。適悟也。按。稱會本心故曰
適也
疏云。破申門第四等者。此第四大段破申門。
於中有二番問答。即爲二別。初一番問。答明
所破人。後一番問答。顯論主對縁。初中又二。
即問與答。答中爲三。初列四種異執。次隨列
解釋。後引證結成。於列異執中。言摧折者玉
篇上在迴反。阻也。折擠也。想也。子雷反。至
也。擠者子詣反。墜也。滅摧也。下止烈反。斷
也。萬物死也。棄敗也。截也。剋也。曲也。下也。
排呵者。上曇捷師云。肥乖反。廣雅云。排斥
也。下玉篇。詐多反。責也。所言外道者。至妙
虚通目之爲道。心遊道外故云外道也。言毘
曇者。名無比法。無漏慧根。會理隔凡。其功冠
絶故曰無比也。言成實者。成是能成之文。實
謂所成之理。佛滅度後九百年内。呵梨跋磨。
此云師子鎧。之所造也。二百二品十六卷文
四諦建章五聚明義也。具明如中論玄義
疏云。總談外道等者。此第二隨標別釋。即爲
四別。初明外道。第二明毘雲。第三明成實。第
四明大執。今此第一明外道。於中又二。初總
標二計。後別列二計。於邪因中凡有三種。如
文言。一者即一因外道等。如大經第十九卷
云。迦羅鳩馱迦旃延。計一切衆生悉是自在
天之所作。自在天喜衆生安樂。自在天瞋衆
生苦腦。一切衆生若罪若福。乃是自在之所
爲作。此六師中第五師。疏主釋云。迦旃延姓
也。迦羅鳩馱是其母名也。其人計亦有亦無。
應物起見。他問有耶。答言。有。他問無耶。答
言。無也。又十二門論觀作者。門引自在經説。
自在天欲作萬物。行諸苦行即生。諸腹行虫
復行苦行生。諸飛鳥復行苦行生。諸人天准
之可悉。言二者宿作外道等者。如大經第四
十卷須跋答。佛言瞿曇。有諸沙門婆羅門等。
作如是言。一切衆生受苦樂報。皆從往日本
業因縁。是故若有持戒精進。受身心苦。能壞
本業。本業既盡。衆苦盡滅。即得涅槃。乃至
以故。瞿曇。我見衆生習行。諸惡多饒。財寶身
得自在。又見修善。貧窮多之。不得自在。寶法
師云。此須跋擧宿作外道計。以諮問佛。彼計
唯過去因能招業報。但能行善。則苦果不生。
苦果不生故即得涅槃。然述義云。須跋言者。
擧末取本也。今案。梁攝論第二卷云。論曰。或
執宿作。釋曰。路柯耶胝柯。説世間一切因。唯
有宿作。現在功力不能感果。故現在非因。如
世間二人同事。一主倶有功力。一被禮遇。一
則不爾。故知。唯宿作不關現在功力。准之可
悉也。言三者現縁外道等者。如提婆論尼揵
子論師説。初生一男一女。此二和合能生一
切有命無命等物。順世外道云。一切諸法地
水火風皆以爲體。今合二外道。爲現縁外道
也。疏云。二者無因外道等者。如大經第十九
卷。吉得大臣白阿闍世王言。如刺頭利。誰之
所造。飛鳥色異復誰所作。水性閏清。火性熱
等。一切萬物自生自死誰之所造。此六師之
中第二末伽梨字也倶舍梨子從母
立名
其人計一切
法自然爲宗也。玄義云。無因據其因無。自然
明乎果有。約義不同猶是一執。故云。無因外
道。謂自然而有等也
疏云。所言毘曇因縁等者。此第二明毘曇宗
也。述義云。所言二世者。現在與未來。除於過
去。謂於現在因上。有未來之果性。故云二世
有。即因果一義。以因中有果故。問。疏第三卷
云。佛法内根本二部。一大衆部。謂因果一故。
變種子爲牙。轉少爲老。二上座部。明無轉變
義故。種滅於前。牙生於後。少滅於前。老生於
後。即是因果異義。毘曇同上座部義。成實同
大衆部執。准此文意毘曇立因果異義。成實
立因果一義。所言異者。因中無果義。一者因
中有果義。何故今故今違耶。答。各示一義。故
不相違。何者毘曇云。木中有火性。此因中有
果義。即約自分因果而爲言之。然木中有火
性。而非謂木是火。此因中無果義。即約餘因
果。又成實云。苦集此一物。以此苦果。即爲未
來作集因。故苦集是一物。此因中有果義。即
約習因因果而爲言之。若約報因因果者云。
因果異即因果異。故不相違也
疏云。所言成實因縁者。雖不明因中本有果
性等者。此第三明成實宗也。所言成實者。如
宗法師成實論章第一云。成者。顯立爲義。顯
者。謂出顯。立者。明住立。昔隱今顯。顯而久
住。故論偈言。知佛法第一者。是顯義也。欲令
法久住者。是立義也。四實之理。名爲佛法。佛
自已成。但邪言爲□塞。而不行於世。無用詺
之爲壞。而今此論言。符正旨理。更新顯於世。
有用稱之爲成也。實是眞實對俗得名也。言
雖不明等者。述義云。如成實宗云。以過去善
惡業。能生一切苦樂報。故名生因。依於六
根。而起六識。故依因一念之善。有於二義。近
以招人天之報。故名報四。以善善相續遠至
佛果義。故名智因。是名三因也。以因縁爲生
因。以縁縁與増上縁。爲依因。以次第縁爲習
因。故云四縁也。此宗立現在因。中無未來果。
故云二世無。即因果一義。問。疏第三卷云。毘
曇立三世法體恒有。成實立過未無等。今何
故約現未。立二世無耶。答。有人解云。此即總
別異耳。而大意不相違。今謂不爾。違大義&T047368;
故。何者彼云。問。今論無二世。云何無耶。答。
過去時中。無現在未來。未來時中。無過去現
在。現在時中。亦無去來。此三世互相無義。非
二世無義也。二世無者。是形今現時。二世體
自無。具如第十一卷三世義。然則非但違疏
下文。亦乖彼宗也。今案。成實論大義&T047368;第十
一卷四縁義中云。四縁者。因縁。次第縁。縁
縁。増上縁。以心生之所由。莫不皆從此四。由
藉是縁義故。同謂爲縁也。因縁者。以因爲縁
也。次第縁者。能生後次第心也。縁縁者。謂一
切諸法可爲心境者。是前縁義也。用此縁作
由藉故。重云縁縁也。増上縁者。顯勝之義。曰
増上也。如根與塵共生一識。而根能標識塵
無此用。故諸根爲増上縁也。三因者。生因。
習因。依因也。生名起成。亦云本無今無。此是
果稱也。因以感果爲義。則善惡業也。今以果
因。因謂生因也。習因者修習義。取其同類還
相生因果。共名也。論云。如習貪欲貪欲増長
也。依者依託義。心識爲依。四大等爲因。此
亦果目因。謂色爲依因也
疏云。所言大乘因縁者如成實大乘等者。此
第四明大乘宗。於中有二。初明成實大乘宗。
後明地論大乘宗。此文初也。言成實大乘者。
如宗法師成實義章第一卷云。眞諦三藏部
執論義疏云。多門分別部。成實論之粗宗。
謂佛滅度後二百年中。從僧祇部出多*門
部。但僧祇部。於佛所説深義。不能通達
佛先爲聲聞説麁淺法。爲菩薩説甚深法。
故聲聞弟子不能通達甚深法。漸漸捨之
有阿羅漢
名悦差反云
婆柯羅反云
皮衣
此在雪山坐禪。不見
佛涅槃。時至二百年中從雪山出。至央掘多
羅國。尋覓同行僧祇部。唯知淺義。不知深理。
彼阿羅漢驚怪此事。更集僧祇部。具足誦出
淺義及深義。深義中有大乘。時僧祇部。有弘
所説。別成一部。名多*門部。以所聞多先所
習故名多*門。即是悦差婆柯羅弟子。成實論
即從此部出。故參渉大乘意也。准此疏文此
成實論。參渉大乘意。故云成實大乘也。述義
云。成實之人。述大乘義。故云成實大乘。又成
實宗有説大乘義之處。故云成實大乘也。言
世諦三假者。案。大義&T047368;第八卷。二諦義中。
因成假。相續假。相待假。此謂三假。解云。於
三假中。相待一假是即體假。餘二種假即是
用假。又五陰之内。分折推求而知無人。故聲
聞人觀因成假。縁覺之人鄙於聲聞。從師修
學。憚於菩薩久劫修行。以獨入山見於水流。
觀於木凋。悟解無常。故觀相續。待於生死。而
有涅槃。生死涅槃無有自性。自性無故。其體
是空。所以。菩薩觀相待假。唯他宗云。以相待
故云有法體。今云。以相待故云無法體也。文
義聚章第二卷假名義中云。一因生假。亦名
縁生假。謂從因生果。別體相應。故云因生也。
生託縁集。故名縁生也。二因成假。亦名縁成。
謂法有總別。別爲總因。總爲別果。攬彼別因
而成總果。果假因成。名因成假。又攬別縁而
成總果。是故亦名縁成假也。三相待假者。長
短等事相形。相待以各別故。名相待縁也。四
相續假者。有爲遷流。藉前生後。前後兩邊名
之爲相接對名續。所言假者。前後兩邊遞以
相望。相假成續。故云相續也。今案。大乘玄論
初卷云。常途所明。凡有三種假名。一者因成
假。以四微成柱。五陰成人故言因成。二者相
續假。前念不滅。續成後念。前念接連。故言相
續假。三者相待假。如君臣父母大小名字。不
定皆相隨待。故言相待假。若入道所捉三乘
不同。聲聞用因成假。縁覺用相續。菩薩用相
待。成論三藏爲宗。多明因成以入道。所以然
者。凡有二義。一者因成。是世諦體。續待爲
用。若體己空。用即自遣。二者因成。多重數觀
行。自淺至深。初捉五根。以空衆生。次捉四大
四微。以折法。所以多捉因成。若是續待二假
即無此重。故不用
疏云。如舊地論師等辨四宗義等者。此第二
明地論大乘定也。述義云。是取他宗以爲自
宗。故爲所破。即光律師等。彼云。魏時道辨法
師。明無相虚宗。泯然一相。言婉環中。文班曉
然。聰叡之徒。可以無惑。但餘迷情昧輒設助
宣。略標四宗。述明眞俗。一因縁宗。二諦諸法
無有自性。因縁起作以爲俗諦。理本寂滅以
爲眞諦。但凡夫妄情計有定性。空此妄情故。
云色即是空。後人詺毘曇宗。二假名宗。萬法
雖殊。相假而有。皆無其實。但有名用。故名爲
俗。此假名。法體性寂滅名之爲眞。凡假藉縁。
其體寂滅。故云。色即是空。後人詺成實宗。三
不眞宗。一切諸法無有實體。似同幻夢。業力
機關興鼓成立。名之爲俗。俗法幻夢虚誑不
實。本來寂滅以爲眞諦。幻夢色體。無名無相。
故云。色即是空。後人詺三論宗。四者眞宗。世
法夢幻義。非孤起託於眞理。離眞無妄。妄由
眞起。是故經云。生死者依如來藏。然有二
義。一者世諦妄想故。空理非是眞。二者其體
眞實寂滅。是故名空理是眞妙。具明如肇論
述義初卷也。今案。灌頂法師法華玄第十卷
云。佛陀三藏學士光統。所辨四宗。判教四宗
此同也
疏云。如此等類等者。此第三引證結成。於
中有三。初標迷執。如服甘露下正引證。此論
破洗下總結也。於引證中。言如服甘露反成
毒藥者。如涅槃經第七卷佛説偈曰。或有服
甘露。傷命而早夭。或有服甘露。壽命得長存。
或有服毒生。有縁服毒死。無礙智甘露。所謂
大乘典。如是大乘典。亦名雜毒藥。疏主釋云。
此中正歎大乘爲甘露。愚智兩人。致成甘毒。
今言或服甘露等者。此正是無方便。服甘露
成毒藥。禀方等。夭法身慧命也。或有服甘露
壽命得長存者。此是有方便禀大乘。即能長
法身慧命。或有服毒生下。此亦明愚智二人。
愚服毒則死。智人服毒則生。然甘露更非兩
物。智者服愚人之毒。此毒爲智人甘露。此
甘露成愚人之毒。准之可悉。具明疏第八卷
也。言亦如入水求珠謬持瓦礫者。如大經第
二卷云。譬如春時有諸人等。在大池浴。乘船
遊戲。失瑠璃寶。沒深水中。是時諸人悉共入
水求覓是寶。競捉瓦石草木沙礫。各各自謂
得瑠璃珠。歡喜持出乃知非眞。是時寶珠猶
在水中。以珠力故水皆澄清。於是大乘乃
見寶珠故在水下。猶如仰觀虚空月形。是時
衆中有一智人。以方便力。安徐入水。即便
得珠。疏主釋云。譬如春時者。孟仲季三春。
正取仲春華草開敷之時爲譬。正是衆生放
逸之時也。在大池浴者。即生死大池浴。明
衆生在於生死之中也。乘船遊戲者。乘於愛
慢之船。乘愛慢故在生死中。更相愛著故是
遊戯也。失瑠璃寶者。衆生本來清淨。應得
而不得。故義言其失也。沒深水中者。深水
則譬四流之水也。是時諸人者。即是始終禀
教之人。始自五人。爰至今大衆。悉共入水。
謂於昔教下四流水中。求覓是寶正明其行
因。競捉瓦石者。譬其得果四智。究竟餘無餘
二涅槃。自謂爲極。故云得瑠璃珠也。歡喜持
者。正明其保執前解也。出乃知非眞者。今教
出興乃知昔果非眞也。是時寶珠猶在水中
者。明此佛性復在衆生四流之下。以珠力故
水皆澄清者。衆生當有會得之義。故是水皆
澄清也。於是大衆乃見寶珠者。此譬信。見信
衆生有佛性。猶如仰觀者。既是信見知性猶
遠。故言如仰觀虚空月形遠也。月性圓滿。
譬中道佛性圓正也。是時衆中有一下。此譬
證見。猶如文殊等了了見佛性也。案。徐入水
者。遠離斷常二邊。行正中道。故云安也。言&T072811;
礫者。曇捷師云。礫者力的反。通俗文云。地多
沙土謂礫之。説文云小石也
疏云。問龍樹菩薩對縁云何等者。此第二明
論主所破縁。於中有二。即問與答。答中又
三。標列結也。列中言一者犢子云等者。如
大論初卷云。是佛法中亦有犢子比丘。説如
四大和合有眼法。如是五衆和合有人法。慧
影疏第一卷解云。犢子執云。亦不可説五衆。
是人亦不可説離五衆。有人云。此家執言實
有人。雖言有人仍此人都不可説。故屬第五
不可説。法藏中攝五法藏者。謂三世爲三法
藏。無爲法藏不可説法藏等也。此家立此五
法藏義。以攝一切法。悉在此五法藏中。故
云爾也。此阿毘曇論。不來他家經論。但出
其所執之意耳。此是佛法中執見。非外道
也。玄義云。佛滅度後三百年。從薩婆多部
出一部名可住子弟子部。即是舊犢子部也。
此婆羅門之一姓。乃以爲號也。述義云。由五
陰合而成人體。此即非是五陰之法。人之
道理以爲法也。言法者猶體也。所言四大
者。此事四大謂堅義爲地。潤義爲水。濡溫
義火。動轉義風也。淡海&T047368;云。以四大種。造
眼等及一切色。故云四大。因縁別有眼。法能
造四大。雖是無&T047368;。而所造色通於三性。謂
所造色具有報色。及以善惡并無作色。故通
三性。能造四大只是報法。所以無&T047368;也。問。
能造無&T047368;。所造云何通於三性耶。答。能造四
大雖是無&T047368;。而不得言所造無&T047368;。如筆寫書
不筆即書。所以所造眼等雖通三性。能造四
大但是無&T047368;
言二者毘曇因縁等者。如大論初卷云。説一
切有道人輩。言一切種一切時一切法門。中
求不可得。譬如菟角龜毛常無。復次十八界
十二入五衆。實有自性。而人此中不攝。疏
解云。此是十誦律師主薩婆多所計。言三世
是有。故云一切有。謂一切種者即是種智。此
家云。於一切種種智慧中求人不可得。一切
時節中。一切種種法門中。求人竝不可得耶。
譬如菟角柏然常無。執一向無人。故復成病
也。復次界入等下。別歴陰界入等。成人法
中。云求亦不可得。故今爲欲言陰界入等是
實有法。但無有人上來有此義。是故別爲一
復次也。述義云。此薩婆多部。此部宗計三世
是有亦三無爲有。故云説一切有部也
言三者成實等者。淡海&T047368;云。光宅寺法雲師
云。無假體假用。唯有假名。莊嚴寺慧旻法
師云。有假體假用假名。開善寺智藏師云。
無有假體。而有假用及以假名也。而今云。有
人法者。約就總相而爲言之。今案。大義&T047368;
八卷二諦義云。所以有皆假者。謂大地雖廣
而無體能持。因色香等故能勝載。既由他無
自體。非假云何。次色香等法。復因細色等
成。故麁細雖異。頼他是一。及人因五陰。陰
復有因。如是相續相待備在假實釋也。其假
皆無者。三假同無也。既假有矣。復言無者
如合四微爲地。是因成假。而地是一也。微
四也。即四不是一。四無一也離四無別。一一
自無也。雖離四無別。一即四。不是一故。實
有此四。可假之以爲一。似如定有。有假不
以假。故無但推四。復是假四。皆即自無四
法。尚自無有。何假爲一。故知。以假故諸有
皆無也。空假名義。照然有微也。既因成假實。
空是無法體。則相續相待不待言自無也
言四者方廣等者。如大論初卷云。更有佛法
中方廣道人言。一切諸法不生不滅。空無所
有。譬如菟通龜毛常無。疏云。此是方廣部
中所執道人。故云方廣道人。此人雖學大乘。
而失大乘旨。執之太過。執言一切法無。問。
假實生之與法。悉皆常無。如菟角無。佛法中
義。以從縁故。言諸法無。從縁起故。言諸法
有。縁起之有。即是從縁。無性之無。即法談
無。非除明無。一切諸法空義亦爾。以此義
故。有不妨無。無不妨有。雖言有無。亦復不妨
非有非無。雖非有無。不妨有無。彼一向執柏
爾言無。是故成病也。述義云。此二十部中。是
一説部。彼部執言。一切我法唯有。假名都無
體性。名爲空。見方廣方等。猶是大乘之異名
也。彼宗所言似於大乘。故以爲名。依四阿含
作如是説。謂四阿含就世諦。言諸法無主。色
欲如幻。既言欲界及以色界。如幻無主故知
空也
疏云如此四人等者。第三總結也
疏云同異門第五等者。此第五大段。明二論
同異也。於此中有二番問答。即爲二別。初
番問答明二論開合不同。後番問答明開合
所以也。初中又二。即問與答。答中又二。初明
二論同。謂破邪因縁申正因縁等是。謂此中
論與十二門。同顯正道。倶息戲論。其理不
殊也。後明二論異。謂合彼十二門論三門。爲
此中論因縁一品。開中論因縁一品爲十二
門。論三門。謂因縁門。因門。縁門。故云。離合
爲異也。十二門論。有七十論偈。此論無有。而
彼論廣。彼論衆縁所生法偈。先有則不生。偈
廣略衆縁中偈。合有四偈。無有餘偈。故此
論廣。而彼論略。故云。文有廣略。以此論凡有
十八偈。彼論但有五偈故。言此論因縁一品
等者。攝彼十二門論因縁門因門縁門。於此
中論。因縁一品故。云攝彼三門也。謂開此中
論因縁一品。以三偈攝十二門論三門也。言
亦合彼三門等者。合彼十二門論因縁門因
門縁門。以爲中論因縁一品也。如因縁門等
者。此釋成。亦合彼論三門。爲此論一品之文。
言如諸法自性等者。如論主自釋八不釋章
門偈云。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縁中。以無自性
故。他性亦復無。疏主釋云。借於縁。自互兩斥
之。若有自性。則不假縁。若必假縁。則無自
性。若無自性。云何互還。從互自體生此解。於
偈好也。此約對縁假。破言爲言之。准此疏文。
今云。如者猶若也。今略引上半文耳。言第二
觀有果無果門等者。此品下云。若果非有生。
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縁。偈文
是。疏主釋云。上三句總非。下一句結破。所
以總非者。先偈已破有無。今不須破之。直非
之。又因縁之法。名爲甚深。即是中道。豈得言
定有定無。彼今乃計於有無。不計因縁。此之
有無。乃因縁宗障。故但非之。言第三觀縁門
等者。此品下云。路廣因縁中。求果不可得。
因縁中若無。云何從縁出。偈文是。疏主釋云。
此一偈第三結破也。上半結。下半呵責。以前
三偈總破爲略。後四偈別破爲廣。以廣略就
縁中。求果不可得。當知。縁中無果。以縁中無
果。非縁亦無。若二倶是無。則應倶不生果。是
以結破也。述義云。廣略因縁中。乃至果不從
縁生。四偈依疏文。明知。四偈皆是結破。四縁
又唯言結破。四縁偈。非謂四偈之前後。有人
傳云。今檢疏文不爾也。唯略因縁中偈。非謂
四偈。故疏第三卷末云。就初文又三。初三偈
總破四縁。次四偈別破四縁。後一偈綿破四
縁。又云。廣略因縁中下此一偈。第三結破四
縁也。今述義所釋者。古三論師心耳。非是今
意也
疏云。問何故離此一品等者。此後番問答。明
開合所以。即釋成。以此論因縁一品。攝於彼
三門之文。於中有二。即問與答。答中又二。初
明十二門論大意。後明中論大意。如文可見

疏云。第二明論章開合等者。上來以五門。釋
因縁品名。今第二大段。明論章開合。於中有
二。初通明天竺之與震旦數經講論方軌。後
別明震旦講論賢哲。初中言天竺者。亦名身
毒。亦名賢豆。正名印度是月名。月有千名。斯
一稱。良以彼土聖賢相繼。開悟群生。照臨如
月。因以名也。本名因陀羅婆他那。此云主處。
謂天帝所護故。言震旦者梵語。此云漢國。亦
名摩訶支那。此云大唐也。淡海&T047368;云。震旦者
彼音。此云聚集。亦八卦之中。震是東卦。旦者
日初出處也。故云震旦也。出辨正論第□卷
也。有人傳云。震旦者。或本云。振旦也。倶無
失也然先吉也。有云。自雪山以去胡音也。今
案。玉篇。振者諸胤反。震者之刄反。毛詩有
震旦業。故震字當也。振字借音也。如龍樹菩
薩釋大品九十章經初六十六品。説般若道。
從無盡品下二十四品。説方便道。此天竺直
解釋也。天親菩薩釋涅槃經。造涅槃論云。從
初如是。至流通灑地。名不思議神通變事分。
純陀哀歎二品。名成就種性道執分。從三告
以下。訖大衆聞品。名正法實義分五行十功
徳分方便修成分。師子孔品。名離諸放逸入
證分。迦葉品。名慈光善巧住持分。憍陳如品。
名顯相分。此名天竺科章門也。什肇生等注
維摩法華經等。就文道解釋。此名震且直釋
也。安融瑤等。科章門解釋。此名震旦科章門
也。科者。玉篇云。口和切。程也。局也。自也。廣
韻云。若禾切。程也。條也。本也。品也。又科斷
也。又苦臥切
疏云。如曇影制疏明此論文有四卷等者。此
下第二明。偏約震旦列講論賢哲。於中有三。
初列僞秦長安曇影法師説。次列北土三論
師説。後列興皇舊説。初列影師説。如彼疏上
卷初序云。時有大士。厥名龍樹。爰託海宮。逮
無生忍。意在傍宗。載隆遺教。故作論以折中。
其立言意識也。則無言不窮。無法不盡。然統其
要歸。即會通二諦乃至寂此諸邊。故名曰中。
問答拆微。所以爲論。又以空門爲經。目所空
爲品名。所空非一。不可爲經目。空門無二。不
可爲品目。故隨所空法。有二十七品。統之空
門。以一中爲名也乃至大明。標極略爲經體。
然後遂名窮名。隨數遣數。散其所封。使歸此
一理。從始曁終更無異統。今取意引之。今案
高僧傳第五卷云。釋曇影或云北人。不知何
縣性靈龍靖。不甚交遊。而安貧志學乃至
能講正法華經及光讃般若。毎法輪一轉。輒
道俗千數。後人關中。姚興大加禮接。及什
至長安。影徳從之乃至什曰。深得吾意。什後
出妙法華經。特加深思。乃著法華義疏已有
四卷。并注中論也乃至以晋義熙中卒。春秋
七十矣。所言領者猶攝也。言製者。玉篇之世
反。裁也。作也
疏云。二者北土三論師明等者。此第二列北
土琛法師説。述義引高僧傳第五卷云。釋僧
道京兆人。十歳出家。博學轉多。氣幹雄勇。神
機秀發。乃著三論成實論義疏及空有二諦
論等也。出有人説云。此莊法師義故。高僧傳
第五云。荊州上明有釋僧莊者。亦善涅槃及
數論等宗是也。但此師述僧道義耳。莊法師
所造中論文句上卷云。自始訖終。大爲三段。
第一標八不。明二諦中道以爲論宗。謂標宗
分。第二從破四縁。以下立品明宗。破邪顯正。
辨於大小二乘觀行。謂釋宗分。第三一偈稱
歎佛徳。以稽首禮。謂結宗分。所以分爲三段
者。佛去世後。像末鈍根。雖尋聖曲各執成見。
是以論主將欲造論破邪顯正。故先立宗。大
明標極。若先不唱玄宗。而後問答。即無所寄。
是故先標於其宗旨。宗旨既明。然後廣引衆
經。破其所執。顯示中道。破見既周。即推功大
聖。顯非己能也。因縁是二十七品之初標宗。
正是爲一論之首。以初攝初故。論宗寄在因
縁之首也。邪見是諸品之末。推功稱歎。歸造
論之終。以後攝後。故舵功尼在邪見之末也。
今檢琛法師疏第一卷云。然此論大判文別
有三。初有四偈。標論大宗。四縁以下。正明立
品解釋。末後一偈。明歸功稽首所以。先標宗
者。然佛去世後。像法衆生。各執異執。有無竝
起。是以聖者龍樹先開中道。以爲論宗。若不
先唱此宗。即不明問答言無所寄。是故第一
先標大宗。然宗本雖彰。若不廣引衆經遣其
執情者。中道不顯。是故第二明立品解釋。但
標宗解釋。爲論已周。唯須切推大聖顯非我
能。是故第三明歸功稽首。若就品而科。則有
二十七分。但因縁在諸品之初。標宗正是建
於論首以初攝初。是故標宗。則落在因縁品。
攝邪見是諸品之末。歸功復是造論之終。以
後攝後。是故歸功。即攝布邪見品。廣明如彼。
准此疏文。今云。北土三論師者。琛法師也。言
以初攝初等者。述義云。以因縁品。攝初四偈。
又以初四偈。攝因縁品何。此論最初應在標
宗品。次阿毘曇立四縁。偈初應在因縁品。而
文小故。以五百偈初四偈。攝二十七品初因
縁品。故云。四偈標宗在於初品也。今謂初釋
非也。違本文故。今須後釋也。言以後攝後者。
述義云。以最後一偈。攝最後邪見品。又以最
後邪見品。攝最後一偈也。是非准前也
疏云。師云夫適化無方等者。此第三列興皇
舊説也。於中不更取章段。直隨離以解釋。言
師云等者。述義引興皇寺石誌序云。陳大興
十三年歳次在辛丑九月丁未朔二十六日。王
宇法師遷神於寺僧房。春秋七十有五。其月
二十八日甲戌。定于江垂縣羅落里攝山之
西嶺。門人交住。若罷市之悲幽杖離群絶分
河之歎。法師俗姓周氏。條州沛郡沛縣人。言
適化無方等者。宗本義云。適化衆生謂之漚
和。元康師云。適往也。菩薩往入生死。教化衆
生。令悟性空。此是善權方便之智。准此論文
今云。適者尸赤反。女子出嫁也。即當往訓也。
述義云。適於物機而化度之。是爲方便。稱會
訓也。言陶誘者。上玉篇。徒高反。駈馳貌也。欝
甫發反陶也。養也。又在缶部即匋字。徒勞
反。匋作瓦器也。廣雅匋化也。今竝爲陶字也。
今須化訓也。曇捷師云。誘者由久反。三蒼云。
進也。字林云。誘&T047695;也。玉篇。餘手反。芳字也。
導也。教也。引也。勸動也。言考其聖心等者。
述義云。原夫三世如來。四依大士。出世之大
意者。爲息衆生執見愚惑之病。雖復宣説恒
沙經教。而統大意。唯爲開示中道實相三諦
道理。大論序云。無執不破。無義不攝。巧用無
非。甘露掘服。皆成毒藥。然則息患者。無執不
破。謂破病義。開道者無義不攝。謂顯道義。具
明如名&T047368;第二卷也。擁者。玉篇。作壅字。今&T007114;
字。紆恭紆勇二反。鄭玄曰。壅謂隄防止水也。
野王案。壅猶塞也。障也。今作&T016404;字者非也
疏云。具如法華玄義等者。如法華玄第一卷
講經縁起中云。講經之始起竺法護。護公既
親譯經。理應敷闡。自護公之後。釋安竺汰之
流。唯講舊本而已。及羅什至長安翻新法華。
竟道融講之。開爲九轍。時人呼爲九轍法師。
九轍之文今所未見。講新法華始于融也。自
融已後。曇影道生之流。染翰著述者。非復一
焉。次乎齊代。有清信優婆塞㔁糺。與十許名
僧。依傍安林壹遠之例。什肇融恒之流撰録。
衆師之長稱爲注法華。具明如彼。恐煩略著
也。疏云。但末世鈍根等者。言末世者。佛滅度
後五百以後也。言鈍根者。慧根闍鈍也。亦可
信等五根。亦可二十二根。具明如疏下文。言
起盡者。述義云。始終也。隨所明義毎章有始
終也。言相與者。肇論述義云。王逸曰。與猶擧
也。國語曰。汝曲與焉。賈遶曰。與猶預也。禮
&T047368;曰。與爲人後者不入。鄭玄曰。與猶寄也。傍
義皆須正用後訓。謂相依寄也
疏曰。答大聖三達圓明等者。碩法師云。經有
三段。一序。二正。三流通。故天雨四華。地動
六種。堂閣處空。其林反白。時衆既覩瑞相。故
前詳後集。未説經前有此事。故名爲序説。序
説既彰。正經宜顯。故名爲正説。非欲止益當
時。方欲廣宣末代。譬如一燈燃百千燈。冥者
皆明。明終不絶。故歡喜奉行。即是流通説。而
今未造論時。前無雨花動地時衆覩瑞相。故
前詳後集。故無序説。既無序説亦無正説。既
無歡喜奉行。故無流通説。而言大聖者。如此
論云。聖人有三種。一者外道五神通。二者阿
羅漢辟支佛。三者得神通大菩薩。佛於三種
中最上。故云大聖也。述義云。梵云阿梨耶。此
反云聖。聖者正也。擾亂邪僻邪見。離此三邪。
故名爲正。心與境冥。智與神會。契理神通。於
事無擁。是故曰聖也。白虎通曰聖者通也。道
無不通。聞聲知情。故大戴禮曰。孔子所謂聖
人。智通乎大道。應反不窮。能測萬物之情性
者也。言三達者亦名三明。亦名三通。亦名三
戈。就當相者。發智應境。然未發智。名未來
達。既發智當知境時。名現在達。既已謝去。名
過去達。約隨境者。知三世境。名爲三達。此二
異也。就當相言但是無常。是故名狹。約從境。
言通常無常。所以名廣。若就六通過去達者。
是宿命通。現在達者。即漏盡通。未來達者。天
眼通也。若就因果三達。果位三明因位也。所
言鑒者。猶是照也。言二世者。現在未來也。言
通別兩序者。如是等六名爲通序。雨華動地。
名爲別序。此且約法華經而爲言之。餘經准
之。謂如是等六通諸經。故名爲通序。雨華動
地。唯有是經。名爲別序也。言智猶未逮者。玉
篇。逮者達載反。及也。與也。達蹟也。今須初
訓也。問。弟子造論。但當時解紛惑。不敢傳通
後世。故不立流通。智猶未逮故。不立通別兩
序者。何故無畏在耶。答。有人解云。無畏廣。
故隨分有之。此論略。故望佛故云無耳
案。碩法師疏云。論亦有三章。然不如經中之
名目。但就論中三章無定。有時明。第一辨論
縁起。即明序立論意。第二破邪顯正。即明論
體。第三餘勢。結論旨歸。有時明。初有二十五
品破失。大乘觀辨大乘人法空。次有兩品破
失。小乘觀明小乘人法空。後有兩偈。明致敬
結論旨歸。准此疏文不立序。通非謂無縁起
餘勢也
疏云。答無畏廣本等者。碩法師云。此論有正
説。元序及流通。所以然者。明此論從無畏中
抄出五百偈。故唯有正説。序及流通皆屬彼
論。故闕此二條也。准之可悉。疏云。二者因事
表理等者。疏主釋云。以文表義。此論先無縁
起。後略餘勢。但有正文。以文表理。故稱中
論。准此疏文言初後者。縁起餘勢也。碩法師
疏。問。此論品初既標歸敬。何故非序。答。雖
辨歸敬。是後人安。故非論序。今明此解意。欲
道歸敬。應是序。但是後人安。故便非序。此釋
極成離見。所以然者。凡有兩條不可。一明歸
敬何必是序。二明歸敬何必是後人安。若言
歸敬爲序者。論後文道。瞿曇大聖主怜愍説
是法。爲離諸見故。我今稽首禮。此中亦應爲
序。而今後文。雖明頂禮。不名序。雖辨歸敬。
那忽稱序。箇明一義不可。二者歸敬何必是
後人安。所以然者。無文證無傳説。那知歸敬
是後人安耶。今以一文據八不與歸敬。是論
主眞言。故釋論第五卷道。不生不滅不斷不
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佛能説是。我稽首禮
既道佛能説是我稽首禮。此中八不敬歸。豈
非論主自標。但不稱爲論序。問。此論釋經正。
既稱爲論正。此論釋經序。亦應名論序。答。不
然。今明此。正論通解經三段。是故不得名論
序灘苦。此論通解經三段。通名正説者。亦應
此論通序三段通名序論。答。如此義亦應得
通序經之旨。即爲序論。通正解經之旨。即名
正論。謙流通經之旨。即名爲流通。諭但不可
的制爲三耳。具明如彼疏第二卷。恐煩且略

疏云。自攝嶺相承等者。有疏云。山門初講之
日。直爲二段。前二十五。破大乘迷。明大乘觀
行。第二後兩品。破小乘迷。明小乘觀行。晩復
開爲三。兩章如前。第三兩偈。雙結大小觀行。
推功還佛也。述義云。高麗國遼東城大朗法
師。遠去燉煌郡曇慶師所。受學三論。齊未梁
始。來入攝嶺山也。大朗法師得業弟子。陳攝
山止觀寺僧詮師。如此次第得業弟子。興皇
寺法朗師。法朗師得業。弟子。延興寺吉藏師。
吉藏師得業弟子。碩旻邃等。然處處云。山中
者。高麗國大朗師。山門者。止觀寺詮法師。或
言一師。或言大師。或直言師者。興皇寺法朗
師。今謂不爾。二諦章下卷云。山中法師之師
本遼東人。從北地學三論。遠習什師之義。來
入南呉住鐘山草堂寺。値隱士周顒。周顒因
就受學。周顒晩作三宗論。明二諦以中道爲
體。大品疏第一卷云。止觀師六年在山中。不
講餘經。唯講大品。准此章疏文。山中者詮法
師。亦可山中者法朗師。故玄義第一卷云。山
中興皇和上。迎攝山大師言。涅槃疏第十一
云。山中師。請止觀師講涅槃不聽。准此等文。
山中者通二師。山門者道朗師。然門有三解。
一云。初住山門故。二云。一師之門故。三云。
釋法度上足弟子故。所以高僧傳云。齊瑯瑘
攝山釋法度有四弟子。第一名僧朗。華嚴三
論最吉。本遼東人也。凡攝山有多處。一處名
栖霞精舍也。館成寺一處名山茨精舍。一處
云。有四弟子。僧都繼踵。先師復綱山寺。能講
華嚴三論等。十二卷章云。栖霞大朗師。止觀
詮法師。與皇法朗師等也。承者。文字集略。市
升反。相承助人君爲政也。時升反。受也。次
也。華苑示水反。繼也。今次受訓之也
疏云。初二十五品破大乘迷失等者。碩法師
疏云。初有二十五品。被失大乘觀。辨大乘人
法空。次有兩品。破失小乘觀。明小乘人法空。
復有兩他。明致敬結論旨歸。准此疏文。今言
迷失者。迷大乘之人法空。以失大乘人法空
之觀行也。小乘迷執。確之可悉。疏云。所以有
三段者正道等者。碩法師疏云。明赴大小根
縁。説大小乘教。但禀大則封大。聞小便執
小。故初二十五品。破大失乘觀。明大乘人
法空。次有兩品。被失小乘觀。明小乘人法
空。爲欲推功有在故。第三兩偈。明致敬結論
旨歸。而言佛在世時等者。依雙卷泥洹經者。
七十九歳在世故。彼經佛言。自我爲聖師。年
七十九。所應作者亦已究竟。疏主釋云。釋迦
文佛。若道俗合論。則年八十。若論佛壽但爲
五十。故智度論云。十九出家。三十成道。言佛
滅度後者。周書異&T047368;云。穆王五十一年壬申
之歳二月十五日。佛年七十九方始滅度。具
明佛性佛滅如下也。赴者。玉篇。返賦反。告
也。至也。&T049734;也。奔也。洞明者。上玉篇。達貢反。
説文。疾流也。野王案。深邃貌也。道洞之洞
爲廻字。又音徒薫反。敬也。迴者徒棟反。野
王案。迴猶通達也。雙化者。上玉篇。作雙字。
所江反。野王案。兩偶也。方言飛鳥曰雙也。
説文。隹二牧也
疏云。二者爲學大乘等者。如十二門論觀
因縁門初云。問曰。解摩訶衍者。有何義利。答
曰。摩訶衍者。是十方三世諸佛甚深法藏。爲
大功徳利根者説。末世衆生薄福鈍根。雖尋
經文。不能通達。我愍此等。欲念開悟。疏主釋
云。末世衆生下。第二明造論利益。又開三別。
此初明下利衆生。於中又二。第一明衆生禀
教起迷。第二明論主破迷造論。前有四句。言
末世者。明起迷時也。佛法滅分三時。一正法
五百年。二像法一千年。三末法一萬年。今言
末世者。非是第三時也。但正法爲本。故以像
法爲末。末是徴末之義。優是似未故。是一義。
若分像末亦得分三。言衆生者。第二明迷教
之人。言薄福鈍根者。第三明迷教所由。以不
久修福慧故。名薄福鈍根。又明。有所徳視慧。
亦是薄福鈍根。雖尋經文不能通了者。第四
正明起迷。謂大乘人。學無所得大。成有所得
大。但就大乘中。又有二失。一棄本尋末。二求
本多迷也。於中有二。一但。二不但。凡有二
種。一縁但不但。謂佛教是因縁不但義。而禀
佛因縁不但教。故成有所得但也。二教但不
但。謂佛起但不但縁。説但不但二教也。故大
品云。爲新學人。説生滅者如化不。生不滅不
如化。此即但生滅。是化故名但也。末世不識
縁教但不但。故云。雖尋經文不能通了。我
愍此等下。第二明論主被述作論申經。天魔
爲愛火。所燒外道。爲諸見所害。執小拒大。謗
法毀人。造無間業。偏執大乘。撥無罪福。亦現
世斷善。後入無間。竝可哀愍也。欲令開悟者。
爲此鈍根人。就大乘中。略解十二事開悟。然
衆生同菩薩。不須造論。若衆生實異菩薩。亦
不須造論。正吾同菩薩。於縁成異故造論。具
明如彼也
疏云。即此論云聞大乘法等者。如此論初牒
長行云。佛滅度後五百歳。像法中人根轉鈍。
深著諸法。求十二因縁五陰十二入十八界
等。決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聞大乘法中
説畢竟空。不知何因縁。故空即生見疑。若都
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如是即無
世諦第一義諦。取是空相。而起貪著。於畢竟
空中。生種種過。龍樹菩薩爲是等故造此中
論。疏主釋云。下第二序龍構造論意。分爲四
別。今言。聞大乘法下。第三明迷教中。第二次
明迷大。就文爲四。言聞大乘法説畢竟空者。
第一明聞教也。小乘法巾不説畢竟空。唯大
乘法有畢竟空。故云爾。言不知何因縁故空
者。第二明不識教意也。謂禀教之流。間因縁
有。即失畢竟空。聞畢竟空。即失因縁有。故不
知説空意也。即生見疑下。第三正辨起迷。就
文爲二。言即生見凝者。初列見疑二章。謂偏
執一理。故名爲見。猶預二途。故稱爲疑也。若
都畢竟空下釋疑。謂學大乘人。謂畢竟空。爲
實故。畢竟空而疑罪福。是以空疑有也。如是
則無下釋見。既是學大乘人。則信大乘明畢
竟空。是盡理之説。無有罪福。既無罪福則無
世諦。因世諦故有第一義諦。既無世諦亦無
第一義。亦執法有乖於假有。失之世諦。尚失
世諦何況眞諦。故云遂失二諦也。准之可悉」
疏云。又三世十方佛赴大縁而説大教等者。
言四縁者。疏主釋云。且依一判。如小乘見道。
前具煩惱性。是一依。須陀洹斯陀含。是二依。
阿那含第三依。阿羅漢是第四依。約大乘望
十迴向。是一依。初地七地。是二依。八九二
地。是三依。十地是四依也。具明如序疏。述義
云。然四依有本迹。言迹四依者。約小乘判是。
言見道前等者。七方便位也。言本四依者。地
前三十心。爲初依。初地至六地。爲二依。七
八九地。爲三依。第十地。爲四依。此約定慧
等不等義判之。六地以還。定慧末等。故屬二
依。七他定慧等。故屬三依。序疏約功用無功
用判之。七地以還。是有功用故。故屬二依。八
地以上。無功用。故屬三體。又肇論述義云。如
世親等初依菩薩。如龍樹等二依菩薩。如馬
鳴等三依菩薩。如提婆四依菩薩。故玄奘傳
云。慈氏告唱縁阿羅漢曰。彼堤婆者曠劫修
行。賢劫之中當繼佛位。故知。是第十他菩薩。
此就本論四依。今謂不爾。若就本者。龍樹亦
是往古如來。摩訶衍論。云妙雲相如來故也。
賢劫經云。聖天佛者是提婆菩薩。故亦往古
如來。約此義不判明依。若約師位者。龍樹上。
羅睺羅下。提婆中故。何以知之。付法藏經
云。總明。婆羅門造鬼名論示龍樹。龍樹一讀
而知。次示提婆提婆再讀而知。後示羅睺羅
羅睺羅三讀而知。知故知爾也
疏云。二者爲小縁而申大教等者。所言品初
破毘曇四縁者。如因縁品。以七偈約總別。破
阿毘曇所立四縁等也。言品初者。猶初品也。
言燃可燃品等者。如此論第二卷燃可燃品
末後云。若人説我相。如犢部衆説。不得言色
即是我。不得言離色是我。我在第五不可説
藏中。疏主釋云。執我□四句。所言五法藏
者。三世爲三。無爲是四。第五名不可説藏。不
可説藏者。不可説有爲無爲。擧犢子部。攝一
切有我也。論又云。如薩婆多部衆説。諸法各
各相是善不善等。乃至如是等人。不得諸法寂
滅相。以佛語作種種戯論。疏主釋曰。此部計
一切法有。故名説一切有部。一切有者。明三
世是有及三無爲亦有。故名一切有部。准之
可悉。言障隔者。玉篇上。之讓之揚二反。隔
也。累也。塞也。下説文。古文隔字也。隔塞也。
疏云。又三世十方佛爲二縁而説大乘等者。
疏主釋云。始自華嚴之會。終竟法華之前集。
爲直往菩薩。説菩薩行。今法華會。欲爲迴小
入大菩薩説菩薩行。故説是法華經。故踊出
品云。是諸衆生。始見我身。聞我所説。即便
信受。入於佛慧。既稱始見我身。即是寂滅。道
場見盧舍那身。聞我所説聞華嚴之教。故知。
自爾以來。爲追往之人。説菩薩行。又云。除前
修習學小乘者。如是等人。我今亦令得聞是
經入於佛慧。既云除前修習等。則知。自爾以
前未爲二乘説菩薩行。亦云如是等人等。以
知。今爲迴小之人。説菩薩行。具明如法華遊
意。恐煩且略
疏云三爲九十六種外道等者。言説魔處有
文者。如此論第二卷本住品長行云。問曰。有
論師言。出入息眴懸反壽命思惟苦樂憎愛
動發。等是神相。若無有神。云何有出入息等
相。疏主釋曰。即是優樓佉義。故知。破外道
也。准之可悉也。疏云。又三世佛就大乘中破
外道等者。言涅槃六師者。彼經第十九卷。列
六師外道。一名當蘭那。二名末伽梨狗舍離
子。三名那闍耶毘羅低子。四名阿耆多翅舎
欽婆羅。五名迦縁鳩馱迦旃延。六名尼乾陀
若提子。疏主釋曰。富蘭那者。從母得名。其人
計斷。謂無君臣父母因果之義。此是撥無萬
法邪見外道。言拘舍離子者。從母立名。未伽
梨者是字其人計衆生苦樂不由因得自然。
而有以計一切法自然爲宗。言毘羅低者。從
母立名。那闍耶者是字。其人計道不須修經
八萬劫自然而有。如轉縷丸□高山。縷盡則
止。阿耆多者是字。欽婆羅麁弊衣名。其人計
身苦樂二分現愛苦盡樂法。身出迦旃延姓
也 迦羅鳩馱是其母名。其人計亦有亦無。應
物起見。他問有耶答云有他。問無耶答云無。
若提子從母作名。尼乾陀是出家總名。其人
計業決定得報。今雖修道不能中斷。此六師
外道。佛未出世時。王天下也。具明如百論疏
上卷并維摩經疏第三卷也。言及十仙之類
者。如涅槃經第三十九并第四十卷列十仙
外道。一名闍提首耶。二名婆□吒。三名先
尼。四名迦葉。五名富那。六名淨作。七名犢
子。八名納衣。九名弘廣。十名須跋。疏主釋
曰。初二人立邪涅槃。破佛正涅槃。故在前論
義。次先尼復論我。我即是斷常之本。迦葉此
復論斷常二見。即是六十二見之根本也。富
那廣出十四種根本。故次迦葉後論義。第六
人還論十四種離與六十二見彼疑。與富那
同。富那前論已得悟。淨作梵志猶未悟。故今
更請佛解釋。非強作離也。上六仙人即是論
惑。第七犢子論善惡業也。第八納本梵志論
因果。以前惑業竝是未未知。煩惱與身。何者
在前故。今説此因果根本煩惱爲因。何者在
前。身爲果此之根本。何者在後也。上來諸師
以言論義。今弘廣心論義。直問佛。能知我心
念不。第十須跋論等。乃至廣説如涅槃疏二
十卷也。今佛涅槃經中。破六師及十仙外道。
令外道悟入大乘也
疏云。三爲大乘菩薩申於小乘等者。言如法
華藥草喩品有此菩薩者。如法花論云。三者
大乘人一向決定。増上慢心。起如是意。無別
聲聞辟支佛乘。如是倒倒取對治。此故爲説
雲雨譬喩。疏主釋曰。大乘人者表人也。一向
決定表病也。起如是意釋病也。謂無別二乘
人故稱爲病。此人初聞一乘經。謂唯有佛乘
無有餘乘。遂有二失。一失於縁説三。二失於
縁成三。如是倒取者。實有二種二乘。有而言
無故。言倒取爲對治。此故下上來明所治。此
下第二出能治。雖地雨是一。於草木成差。雖
理是一。隨縁成差。於縁成三也。藥草喩品疏
云。依法華論明此品來意者。雲雨譬被菩薩
病。菩薩之人聞上來所説唯有一乘便。謂畢
竟無復三乘方便。此即得實失權。存體忘用。
然識權方乃悟實。達用乃鑒於體。既不識權。
亦不悟實。即權實倶喪。體用竝亡。爲治此病
故明。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
差別。雖其理無二。而於縁有五。故權實義成
體用。方顯此經。既稱數菩薩法佛所護念。故
令大士離凡夫二乘病及菩薩病。始是教菩
薩法佛所護念。准之可悉
疏云。二十五品破大申大等者。言佛知見者。
疏主釋云。問。云何名佛知見。答。此是般若
佛性之異名。正法涅槃之別目。未曾因果亦
非權實。百是不能。是百非不能非不知。何以
目之。強名佛知見也。所以歎美爲佛知見
者。爲對二乘無知見故。所以明無二乘知
見。唯佛知見者唯佛知見是實道。自非佛知
見者。皆非實也。欲顯實道。故明實知見也。
以無照而無不照。故名爲知。知之分明猶如
眼見。故稱爲見。又知謂一切智。即如來總相
智也。見謂一切種智。謂別相智也。此云二智
攝佛智議。故略明知見人。知即是盡智。二種
生死。五住煩惱。悉皆清淨。故名爲盡智。見者
即是無生智。因果患累畢竟不生故名見也。
又明。衆生佛性名佛知見。佛性亦名一乘。涅
槃經云。究竟畢竟者。一切衆生所得一乘。一
乘者名爲佛性。以是義故。我説一切衆生悉
有佛性。一切衆生悉有一乘。准之可悉
疏云。十方三世佛出世大意等者。言故四依
如佛者。如大絶第五卷云。佛告迦葉菩薩。心
四種人能護正法乃至出現於世。能多利益。
爲世間依。安樂人天猶如如來名人中勝爲
歸依處也。言亦即是佛也者。如大經第七卷
云。如上所説四人出世護持者。應當證知。而
爲依比何以故。是人善解如來微密深奧藏。
故能知如來常住不變。若言如來無常變易。
無有是處。如是四人即名如來。何以故。是人
能解如來密語及能説故。法經云。解既同佛
亦即是佛也。准之可悉。淡海&T047368;云。實行菩薩
猶如佛也。權行菩薩即是佛也。且如地前菩
薩八相成道。化度衆生通於權實也
流云。四無明都不識大小等者。所言無明
者。如淨名玄初卷云。達縁既不悟二不二。亦
不了不二二。故無二志則稻爲無明。故大
品云。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有無所有。
是事不知名爲無明。准此玄文。機縁既悟大
小。則具二慧。既不知大小故無二慧。故稱無
明也
中論疏&T047368;卷第一之本之本
  建長大年七月七日。於光明山往生院書
寫畢。朗以書寫之功。廣令流布三論之教
法。願以緒縁之力。普令利益六道之衆生
云云 沙門智舜春秋五十六 
寫本&T047368;
  保元二年五月十六日已時於東大寺東南
院書寫畢
 三論末學乘珍之 
又云
  應保二年三月十二日愚點了。定多謬失
歟。後覽人正之云云


中論疏&T047368;卷第二
 集衆異説
不敢和會

 大安寺沙門安澄撰 
疏第一卷末流云。能説是因縁善滅諸戲論。
下第二明教用等者。此下第二明二智中道
也。述義云。以此三智能起教用故。權實二智
名爲教用。故云第三明教用也。言即是辨二
智中道者。述義云。上就諦門廣辨中道。今略
就智辨於中道也。辨中以諦爲正宗。故百論
文中。無辨二智中道之義。然師以義准。欲明
二諦本是佛智所説。故兼明二智中道也。有
人解云。佛智能説八不是教。起用此即智。用
名爲教用也。語遠是智用。近是教用。今從近
義。故云弟二明教用也。疏云。故摩耶經云等
者。如彼經文。云摩訶摩耶。問阿雖言。佛滅度
後。何人持法。阿難答曰。一百年已。優婆崛多
説法教化。乃至六百年已。一九十六種邪見競
興。破滅佛法。馬鳴比丘摧此外道。七百年已。
有比丘名曰龍樹。善説法要燈正法炬。滅邪
見幢。今略引之。疏主釋云。然正法炬者。即是
五正法之義。謂顯正義。此歎外用也。滅
邪見幢者。即是防護正法之義。謂防邪義。此
難内徳。具明如涅槃疏第七卷初。准此疏
文。燃正法炬者。證爲顯三種中道也。滅邪見
幢者。證凧爲減諸戲論也。疏云楞伽云等者。如
入楞伽經第八卷。大慧菩薩白佛言。佛滅度
後。是法何人受持。佛以偈答曰。於我滅度後。
南天竺大國。有大徳比丘。名龍樹菩薩。住初
歡喜地。爲人説大乘。能破有無見。往生安養
國。今略引之。疏主解云。釋此語不同。舊云龍
樹是初地人。關内姚道安學。智度論云。此是
龍樹。引衆生令入初地。而實是十地人也。廣
如序疏。准之可悉。疏云。既是佛智能説等者。
述義云。既以佛智能説八不。故明於熊説之
二智山。疏云。二智證方便等者。述義云。釋名
凡有四句。一者一名一義。謂一名即一方便。
名一實名一義謂方便善巧之義。實是如實
之義。二者一名無量義。謂一是無量一。豈不
是無量乎。此即無量而一。一兩無量。華嚴云。
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展轉生非實智者
無所畏。且就四義解之。一隨名釋。如方便以
善巧爲義等。二因縁釋。如方便以實爲義。實
以方便爲義等。由無礙故。三顯道釋。如方便。
以不方便爲義等。四無方釋。如方便。以一切
法爲義等。三者一義一名。謂以正道爲一義。
以方便爲一名。然正道未曾名。與無名爲一
道故立乎。一名立一名者。爲顯一道。故以云
爾。四者一義無量名。謂爲顯一道立無量名。
既爲一道立無量名。其無量名豈不顯一道
乎。如就方便實釋名歴。一切法例爾。智以決
斷爲義。若能決了諸法。是善惡是因果。乃至
有爲無爲常無常等。如此決了名爲智故。慧
以鑒達爲義。若能玄鑒此等諸法體相皆空。
無有決定。通達無相。名爲慧故。如以黄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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